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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员干部“八不准”(廉洁从政的)是指什么?

2023-09-05 09: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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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

1、不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表、传播与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2、紧贴工作实际,针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规定“不准违反规定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负责人;

3、不准以案谋私,干预、插手、打听、泄露问题线索受理、处置及审查调查工作;

4、不准违反规定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

5、针对个别干部存在的特权思想,规定不准打着纪委监委旗号耍威风、搞特权、办私事;

6、针对个别干部作风方面问题,规定不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

7、不准参加可能影响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社交、娱乐活动;

8、不准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规矩立好了,关键是要抓好贯彻执行。将“八不准”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一级一级作出示范、立下标杆。要加强日常监督,让干部真正体会到严管就是厚爱。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

扩展资料:

1、“八不准”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都有对应条款,纪检监察干部如果触碰“底线”,都能做到依纪依法处置,确保规定不跑偏、不落空。

2、同时规定对违反“八不准”的严肃处理,真正起到震慑作用。2017年以来,全省共立案审查99名纪检监察干部。“八不准”正是在综合运用工作成果,聚焦突出问题,精准监督执纪的基础上出台的。

参考资料:吉林:强调"八不准" 引导纪检干部正确履职-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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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八不准”:

  一、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1、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5、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6、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二、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1、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2、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3、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4、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5、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三、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1、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3、私存私放公款;

  4、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5、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6、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7、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8、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四、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1、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2、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3、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5、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6、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7、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五、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1、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2、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3、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4、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5、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6、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7、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8、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六、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1、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2、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3、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4、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5、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七、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1、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2、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3、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4、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5、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八、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1、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2、虚报工作业绩;

  3、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4、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5、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6、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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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第二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将本准则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 本准则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同时废止。

北境漫步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从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8个方面的"不准"如下:

  第一条折叠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折叠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折叠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折叠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折叠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折叠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折叠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折叠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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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禁止”: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二、“五十二条不准”:

1、不准索取、接受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财物;

2、不准接受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6、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7、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8、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9、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0、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11、不准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2、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4、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15、不准私存私放公款;

16、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17、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18、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19、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0、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21、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22、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2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24、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25、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26、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7、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28、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29、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30、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

31、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3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33、不准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34、不准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35、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及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36、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

37、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38、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39、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40、不准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41、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42、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43、不准干预和插手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44、不准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45、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46、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47、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48、不准虚报工作业绩;

49、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50、不准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51、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52、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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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产是指什么

公共财产是:1、国有财产;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3、用于扶贫或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专项基金的财产。社会公共财产是指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一切公共场所、设施等财产,是人民群众的劳动成果和共同财富,是国家和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每个公民享有社会权利的物质条件和个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公民都应以主人翁的态度爱护公共财产,向一切损害公共财产的行为作斗争。社会公共财产是公民物质生活得以不断提高的源泉和享受各种权利、自由的最根本的物质保证。社会公共财产名义是政府投资建设的,以政府的形式出现,实际上是所有纳税人为改善生活环境而投资建设的,基本上每个人都是纳税人,所有公共财产、公共设施都是大家的钱建设起来的,所以社会公共财产实质是个人财产重要组成部分的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公共财物的范围公共财物是指国有财物、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物、用于扶贫和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物。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物以公共财物论。所谓公共财物是指这样一种商品它具有两个重要特征其一表现为即使某人不支付费用也不可能将从这些财物的消费中排除出去。
2023-08-29 23:33:201

公共财物包括哪些

法律主观:公共财物的定义: 公共财物是指国有财物、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物、用于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物.同时,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物以公共财物论; 所谓公共财物是指这样一种商品它具有两个重要特征其一表现为即使当事人不支付费用也不可能将他从这些财物的消费中排除出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九十一条
2023-08-29 23:33:281

何谓公共财物

法律分析:(1)国有财产。(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4)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2023-08-29 23:33:361

什么东西是公共财务?损坏公共财物一般拘留多少天

公共财物是指国有财物、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物、用于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物。所谓公共财物是指这样一种商品它具有两个重要特征其一表现为即使某人不支付费用也不可能将他从这些财物的消费中排除出去。故意破坏公共财产既可以受到治安处罚,又可以受到刑事处罚。要看损坏财物的金额和次数,如果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三次以上或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则涉嫌刑事犯罪;在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则属于治安案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故意毁坏财物案的构成要件(一)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三)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2023-08-29 23:33:431

什么是公共财物?

公共财物的定义:根据刑法规定,公共财物是指国有财物、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物、用于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物.同时,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物以公共财物论。所谓公共财物是指这样一种商品它具有两个重要特征其一表现为即使某人不支付费用也不可能将他从这些财物的消费中排除出去。
2023-08-29 23:33:524

校园里公共财物有哪些

体育馆,实验楼,教学楼。
2023-08-29 23:34:476

公共财产使用规定

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私存私放公款;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公共财产的包括以下内容: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共财物破坏的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1、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2、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023-08-29 23:35:171

公共财物有哪些?

公共财物是指国有财物、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物、用于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物.同时,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物以公共财物论。例如城市中的设备(路灯、井盖等等)、学校中的课桌凳子等等。 不知道你具体指的是哪些方面。
2023-08-29 23:35:252

超市里有哪些公共财物

超市公共财物有:1. 收银设备 (收银台、显示屏、 POS 机、发票机 )2. 防损设备(监控、灭火器、防盗天线)3. 超市货架(高 1.8M 沿墙、 1.6M 货架、端架)4. 堆头、栈板5. 仓库货架(三层)6. 寄包柜7. 购物筐8. 登高车9. 生鲜设备(电子秤、称台、封口机)10. 平板车11. 烟酒柜(背柜、柜台)12. 卫生工具(扫帚套、拖把)13. 茶水炉14. 价格标签、 POP 吊牌15. 不锈钢护栏(入口处、收银台处) 办公室设备明细1.电脑2.打印机3.电话4.店内广播5.办公桌椅
2023-08-29 23:35:331

公共财物是国家和集体的什么

  公共财产是指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财产。  现行刑法中所说的公共财产,是指下列3类财产:  (1)国有财产;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与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即如果侵犯这类财产,也会产生与侵犯公共财产相同的法律后果。
2023-08-29 23:35:531

损害公共财物多少是刑事案件

损毁公私财物刑事立案标准:只要行为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只要行为人损坏公私财物次数达到三次以上,既使数额不满五千元,也可立案侦查。行为人纠集他人实施损坏公私财物,只要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就可立案侦查。一、损毁公私财物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刑法中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1、国有财产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9 23:36:031

公共财物包括什么?

根据刑法规定,公共财物是指国有财物、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物、用于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物.同时,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物以公共财物论。
2023-08-29 23:36:101

破坏公共财物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若行为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处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9 23:36:191

怎样爱护公物?

保护公共财物义不容辞。这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该达到的文明素质要求,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那么保护公共财物的措施有哪些呢?本文小编将为您详细讲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第一,坚决维护公有制,爱护一切公共财产和公共财物以及一切公共建筑设施。第二,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减少不必要的消耗,降低生产成本。第三,要廉洁奉公、埋头苦干不搞特殊化、不消极怠工。在当前要特别注意同集体挥霍浪费的犯罪行为和慷国家、集体之慨,讲排场摆阔气的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第四,青少年要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珍惜劳动果实,自觉培养爱护公共财物美德。
2023-08-29 23:36:284

损坏公共财物怎么处理

损坏公共财物的处理如下:1、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2、情节恶劣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构成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9 23:36:461

破坏公共财物怎么处理

损害公共财产的处理,如果轻微且无疑,大多赔偿、批评教育为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8-29 23:36:541

收家长的钱购买教辅资料,该款是否属于公共财物

不属于。公共财产指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各种财产。违规收取的钱买的教辅资料是非公共财产。根据我国刑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2023-08-29 23:37:071

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

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分别是: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1、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分别是:(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犯罪构成是:1、行为对象。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国家、单位或者他人所有的财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包括狭义的财物和财产性利益。行为人是否占有该财物,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是被毁坏的财物必须是为他人所有的,毁坏自己所有的财物,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2、行为内容。本罪的行为内容即行为表现为毁坏财物。关于毁坏的含义,刑法学理论上存在不同的学说,较有代表性的是“效用侵害说”,即毁坏不限于从物理上变更或者消灭财物的形体,二是包括使财物的效用丧失或者减少的一切行为;3、责任形式。本罪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公私财物的毁坏,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023-08-29 23:37:292

破坏公共财物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一、破坏公共财物属于什么违法行为1、破坏公共财物属于什么违法行为,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分别是:(1)破坏公共财物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2、客观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3、主体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4、主观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
2023-08-29 23:37:381

破坏公共财物怎么处理

破坏公私财物的处理为:(1)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下不予立案,但可能受到行政处罚;(2)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立案追诉;(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即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国家、单位或者他人所有的财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包括狭义的财物和财产性利益。行为人是否占有该财物,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是被毁坏的财物必须是为他人所有的,毁坏自己所有的财物,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人破坏的财物是交通工具、交通设施、易燃易爆设备、电力设备等,则应当按照特殊规定优先的原则,适用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等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故意损毁文物、名胜古迹罪,是指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涉嫌犯罪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9 23:37:471

损害公共财物是什么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若行为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2023-08-29 23:37:551

盗窃公共财物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023-08-29 23:38:051

故意损坏公共财物

法律主观:恶意损毁公共财物的处理办法: 1、恶意损毁数额较大公共财物的或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 2、未达到构罪标准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3-08-29 23:38:141

破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

一、破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1、破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如下:(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2、主体要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2023-08-29 23:38:231

破坏公共财物怎么处理

看是否故意,如果故意且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如果轻微大多以赔偿、批评教育为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9 23:38:321

公共财物是保护还是爱护

1.爱护 2.保护
2023-08-29 23:38:411

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

法律主观:损坏公共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有: 1.破坏行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破坏行为毁坏公私财物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损坏公共财物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9 23:38:501

刑法所称的公共财产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公共财产的包括以下内容:1、在国家机关;2、国有公司;3、企业;4、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5、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6、国有财产;7、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8、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一、刑法中的公共财产包括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公共财产的包括以下内容:(1)在国家机关;(2)国有公司;(3)企业;(4)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5)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6)国有财产;(7)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8)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一条【公共财产的范围】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 国有财产;(二)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 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共财物破坏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共财物破坏的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23-08-29 23:40:061

破坏公共财物怎么处理

损害公共财产的处理,如果轻微且无疑,大多赔偿、批评教育为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3-08-29 23:40:311

问题不同常所的公共财物有哪些?

一,公共财物包括什么:公共财物是指国有财物、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物、用于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物.同时,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物以公共财物论。例如城市中的设备(路灯、井盖等等)、学校中的课桌凳子等等。 二,关于公物、固定资产损坏的赔偿规定先看公共财物是国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被损坏财务价值多少。1、如果属国有资产,损坏数额到达3000元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责任;2、如果属私有公用财务,依规定处理或加倍赔偿。
2023-08-29 23:40:402

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

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分别是: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1、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分别是:(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犯罪构成是:1、行为对象。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国家、单位或者他人所有的财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包括狭义的财物和财产性利益。行为人是否占有该财物,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是被毁坏的财物必须是为他人所有的,毁坏自己所有的财物,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2、行为内容。本罪的行为内容即行为表现为毁坏财物。关于毁坏的含义,刑法学理论上存在不同的学说,较有代表性的是“效用侵害说”,即毁坏不限于从物理上变更或者消灭财物的形体,二是包括使财物的效用丧失或者减少的一切行为;3、责任形式。本罪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公私财物的毁坏,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023-08-29 23:40:492

损坏公共财物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9 23:40:571

刑法所称的公共财产包括

一、刑法中的公共财产包括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公共财产的包括以下内容:(1)在国家机关;(2)国有公司;(3)企业;(4)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5)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6)国有财产;(7)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8)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一条【公共财产的范围】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 国有财产;(二)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 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共财物破坏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共财物破坏的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23-08-29 23:41:041

盗窃公共设施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盗窃公共财物被抓会被拘留,如果不构成犯罪,会被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会按照情节予以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8-29 23:41:531

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量刑

破坏公私财物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公有、私有物品,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的;故意毁坏供需物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故意毁坏物品达到诬陷别人的目的,给别人造成财产以及名誉损失的。破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姿液应予立案追诉: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扰塌失金额虽未达到犯罪标准,但实施毁坏达到三次以上的;2、故意煽动和纠集他人毁坏公司财物且人数超过三人的;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财产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4、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其他情形严重的后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迹李物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9 23:42:021

破坏公共财物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9 23:42:151

破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

首先,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破坏公共财物罪,只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3-08-29 23:42:241

恶意破坏公共财物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损害公共财产的处理,如果轻微且无疑,大多赔偿、批评教育为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即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3-08-29 23:42:311

破坏公共财物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情节较重的,属于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9 23:42:391

毁坏公共财物罪

U0001f440好
2023-08-29 23:42:484

破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故意毁坏公私财产,财产价值达到五千元以上;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应当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9 23:43:161

公共财物都是属于什么和什么

属于公共财物。
2023-08-29 23:43:232

____公共秩序、____公共安全、____公共财物、___环境等都是社会公德的

遵守 维护爱护保护
2023-08-29 23:43:312

杭州市单位公共财物被盗责任赔偿规定

第一条 为促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减少因盗窃而造成的公共财物损失,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所辖各县、市)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公共财物被盗的责任赔偿工作。第三条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各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工作。第四条 公共财政被盗责任赔偿对象:  (一)单位行政领导下未落实安全防范制度,造成公共财物被盗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根据其责任大小负经济赔偿责任。  (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现金、财物存放规定,造成公共财物被盗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三)值班保卫人员(含值班领导)违反值班制度,擅离职守,未能及时发现犯罪分子,致使公共财物被盗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四)公共财物由个人保管、使用,因使用者保管不妥被盗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第五条 被盗公共财物属个人赔偿的数额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被盗财物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赔偿数额为被盗财物价值的50%;  (二)被盗财物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以500元为基数,加上超出部分的10%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5000元。第六条 被盗公共财物赔偿责任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对已提出的不安全因素,因单位领导人未加重视而造成公共财物被盗的,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人应承担赔偿数额的85%,其他有关人员承担赔偿数额的15%。  (二)因违反现金、财物存放规定造成公共财物被盗的,有关工作人员承担赔偿数额的90%,单位领导人承担10%。  (三)因值班保卫人员违反值班制度,造成公共财物被盗的,由值班保卫人员承担赔偿数额的85%,单位领导人承担15%。  (四)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因使用者保管不妥被盗的,由保管使用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因多人失职而造成公共财物被盗的,在赔偿数额内根据各人责任大小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 单位发生公共财物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明被盗原因,认定责任,核定被盗财物的价值,向责任单位发出《被盗财政责任赔偿意见书》,并督促其执行。如故意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除追究隐瞒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外,由公安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追回的赃款赃物。第八条 单位未按照本规定执行责任赔偿的,由公安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执行。第九条 赔偿款由单位向赔偿责任人收取,按财务制度入帐,冲减被盗财物损失。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第十一条 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08-29 23:43:401

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3-08-29 23:43:492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什么罪

法律主观: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取他人财物什么罪 有可能涉嫌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 抢劫 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此,本法把 抢劫罪 规定在 侵犯财产罪 这一章。无论 犯罪嫌疑人 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023-08-29 23:43:561

送礼20万应该怎么处理

可向纪委或检察院反映。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在国有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财物,当然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仍属于侵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其中,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国有)财物;在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国有财产;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国有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勾结、伙同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国有财产。因此,一般来说,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所以,作为贪污罪客体物质表现有:一是公共财物;二是国有财物;三是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2023-08-29 23:44:031

损坏公共财物怎么处理

损害公共财产的处理,如果轻微且无疑,大多赔偿、批评教育为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3-08-29 23:44:111

破坏公共财物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破坏公共财产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如果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则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除此之外,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有可能会面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若行为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规定处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9 23:44:181

破坏公共财物怎么处理

看是否故意,如果故意且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如果轻微大多以赔偿、批评教育为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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