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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网报公告

2023-07-13 12: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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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有云溪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网报公告

考生您好!为使您顺利完成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及确认工作,请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选择“烟台市招考院报考点”条件

烟台市招考院报考点仅接受驻烟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及工作或户籍在烟台市的往届考生报名,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仅限报考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类别。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学校须为驻烟高校。

其他往届考生:本人工作或户籍地须在烟台。注:办理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但工作和户籍均不在烟台的考生,须选择本人户籍地报考点。

全日制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正规“脱产”学习形式,高校驻地及学习地点均为烟台。

非全日制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工作或户籍地须在烟台。

符合部、省关于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

报考烟台大学的考生,须选择烟台大学报考点。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与正式报名具有同等效力,预报名成功并缴费后,无须再次报名。

网上确认安排及材料标准

我市报考点采取网上信息确认方式。

网上信息确认时间、要求、网址将于10月下旬公布,届时请登录“研招网”查阅“烟台市招考院报考点网报公告”更新,或关注烟台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烟台教育发布”。

网上信息确认准备材料

驻烟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1.身份证;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烟台户籍的往届考生:

1.身份证;2.毕业证书;3.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

非烟台户籍但在烟工作的往届考生:

1.身份证;2.毕业证书;3.烟台市人社部门网站打印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明细。社保明细获取方式:①参保人员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专栏-“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查找;②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助服务终端或社保大厅窗口。

烟台户籍的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应届本科考生:

1.身份证;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

非烟台户籍但在烟台工作的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应届本科考生:

1.身份证;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烟台市人社部门网站打印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明细。社保明细获取方式同。

暂未取得毕业证的烟台户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

1.身份证;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3.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

特别提醒:请保证相关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如因上交虚假材料造成无法考试或无法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注意事项

按时缴费。已报名考生须于10月5日-10月25日22:00前在研招网完成网上缴费,否则报名无效。

考点查询。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考试地点、时间、考场、科目等信息,请注意查阅。

准确填写。网上报名时请认真核对本人填报信息,特别是毕业日期、毕业证书编号等信息填写时请认真检查,确保与证件完全一致。

学历认证。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尽早按系统提示,办理相关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手续。

修改信息。如报名信息错误可在网上报名期间自行登陆研招网进行修改,网报时间截止后不再修改信息。

法律意识。烟台市招考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级考试,在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强化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切勿违法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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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台市社保查询的网址为http://www.yt12333.com/,该处不仅可以查询到各种社保信息,还可以办理各项社保类业务。当然,网上查询社保信息时有着既定的步骤,以下就网上查询的步骤简单介绍下。登录社保局官网;2、在官网首页找到网上办事大厅版块,并点击查询按钮;3、跳转后再输入个人账户信息,之后就会出现各种社保信息,包括社保政策、医保定点医院、最低工资标准等内容;当然,您也可以选择12333查询,即输入咨询主题、姓名、联系方式、电邮、咨询内容等,填好后输入验证码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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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烟台市事业单位怎么看面试人员名单

2022年烟台市事业单位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网站查看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以上是【2022年烟台市事业单位怎么看面试人员名单】的全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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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人社局网上继续教育怎么样?

① 烟台市继续教育哪可以 幸福职业培训学校可以啊,学历提升,函授,成人继续教育等都可以。函授专科本科,成人继续教育等等,是众多大学的独一函授站 ② 烟台社保个人账户登录 1、烟台市社保查询的网址为该处不仅可以查询到各种社保信息,还可以办理各项社保类业务。当然,网上查询社保信息时有着既定的步骤,以下就网上查询的步骤简单介绍下。登录社保局官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③ 怎样登录注册烟台人社,我想在手机上登录注册,方便查询退休金发放情况 想在手机上登录注册,方便查询退休金发放情况,想要登录注册烟台人设的话,可以直接搜索或者关注烟台人设的小程序,然后找到注册进行注册,注册好以后再去进行登录就可以查询 ④ 烟台市社保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点击链接进入烟台市人社局官网,点击网页左侧第三个选项“网上办事”就属于网上办理业务范畴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⑤ 烟台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拿你身份证去莱山社保局查;烟台还没有开设网上查询系统 烟台市莱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莱山区枫林路24号0535-6891670 2010年5月17日...烟台市社保缴费基数确定最低为1484元 不满1484也是按1484缴纳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⑥ 烟台社保个人账户查询系统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2、最直接的个人社保缴费查询方法是,带上相关个人证件,去当地社保中心窗口查询打印; 3、或是在当地社保网站上凭个人帐户及密码查询打印。 烟台市社会保险查询系统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⑦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理大厅的网址是什么 1、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 2、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11月至次年4月),14:00-17:30(5月至10月)。 3、咨询电话:0535-12333,电子信箱:ytrsxxgk@163。 4、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主要栏目: 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人事管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卡、政务资讯、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交流互动以及党建工作栏目。 (7)烟台人社局网上继续教育扩展阅读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地址:烟台市府后路2号。 2、主要职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调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公务员管理科、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教育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劳动关系科; 工资福利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监察与调解仲裁管理办公室、外国专家处、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⑧ 烟台哪有成人继续教育 向上行教育,办学正规有保障,招生规模大,学校管理严格,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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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安全、保密、后勤服务、行政接待、应急管理等工作。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机关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三、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咨询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提案回复工作。四、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相关统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五、就业促进科(挂毕业生就业科、农民工工作科牌子)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市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政策,指导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编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政策并进行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市就业工作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市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六、调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拟订全市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管理;指导全市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拟订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承办为驻外使馆、商务机构选派工勤服务人员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的审查备案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七、公务员管理科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拟订职位分类实施办法和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备案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指导考试命题专家队伍建设,负责面试考官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拟订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项;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申诉控告实施办法;依法监督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政策并组织实施。八、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人员安置计划,指导全市军转安置政策的落实;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省驻烟有关单位军转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教育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挂市技工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指导全市在职职工技能培训;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技工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市继续教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挂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牌子)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认定、考试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中级、部分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有关的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工作;负责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及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承担中科院、工程院院士人选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科(技术)带头人等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十一、劳动关系科拟订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发布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企业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十二、工资福利科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工作;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十三、养老失业保险科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办法;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及征缴政策;拟订基本养老金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实施办法;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全市失业保险政策和办法;拟订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及其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按政策规定核准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十四、医疗保险科拟订全市医疗、生育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医疗、生育保险费率、费基及征缴政策;拟订医疗、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实施办法;拟订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拟订医疗、生育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规范及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企业职工疾病、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十五、工伤保险科(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工伤保险费率、费基及征缴政策;完善工伤认定、预防和康复制度;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办法;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并监督实施。十六、农村社会保险办公室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发展规划、政策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划和政策;拟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十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挂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和制度情况;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标准,认定投资机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资格;负责全市就业专项资金的监督工作。负责局系统审计工作。十八、监察与调解仲裁管理办公室(挂信访科牌子)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信访统计、案件分析、监控预警等工作;承办上级批转的重要信访案件。十九、外国专家处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及宣传工作;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拟订全市外国专家来我市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和市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外国专家项目;负责外国专家的资格认可事项;负责“国家友谊奖”、“齐鲁友谊奖”的选拔、推荐工作;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有关出国(境)培训监督检查工作。二十、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级)研究拟订市直机关、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和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年度考核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年度总体任务目标进行分解,制定市直机关、县市区年度工作目标,审定市直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对市直机关和县市区考核目标的运行监控和综合督查;具体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和县市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考核、审定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拟定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事项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考核结果和有关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提供考核情况及奖惩建议,并负责市直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县市区的评选和奖惩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策的拟订,组织对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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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3 12:25:152

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2月21日(含)以后出生。(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的专业也可以报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确定并由招聘主管机关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及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从烟台市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应征时已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符合毕业条件、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的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班学生〕;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未服满现役(部队撤并降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已按照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人员除外;相关政策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二、报名招聘岗位均为综合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报名网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index.html)(二)具体要求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选择考点城市烟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2月25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2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下同)、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指定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四、考试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一)笔试1.笔试科目和时间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 9:00-11:30。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我们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07-13 12:25:291

烟台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上线部分人社服务暂停公告

关于烟台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上线暂停部分人社服务的公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工作部署,我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2月19日至2月20日对省集中信息系统生产库数据进行全库备份,2月26日0时至3月20日24时停机,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迁移数据,停机期间全省范围部分人社业务暂停服务。现针对我市情况公告如下:一、停机期间影响的系统和相关业务停机期间,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市“智慧人社”信息系统将停止服务。全市各级人社办事大厅、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建设银行自助一体机社保全省通查、下放到银行网点协助办理的部分人社业务、烟台一手通APP、烟台人社微信平台、烟台人社综合网厅、烟台人社电子社保卡签发渠道、烟台人社自助服务终端等线下线上服务渠道暂停使用。受到影响或暂停办理的业务包括: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所有业务,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工伤保险医疗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费用联网结算业务;就业和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培训开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等业务。为配合做好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上线工作,确保业务数据完整有效,以上相关业务网上服务功能将于2月20日0时起关闭。二、业务恢复办理时间3月21日0时,各项业务服务全面恢复正常。三、温馨提醒停机期间未及时受理的社会保险待遇类业务,系统恢复后优先受理,不影响个人权益;停机期间工伤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做好记账登记,待系统恢复后,按正常流程结算;2022年3月应发放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定期待遇,提前至2月发放;2022年2月21日0时起,停止受理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关系转移申请;停机前已完成“社保核定”征缴业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税务部门办理缴费不受影响;停机前已完成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在税务部门办理自主申报缴费业务不受影响;参保单位和个人急需出具社保参保证明的,停机期间可到社保业务经办大厅办理;停机期间,可通过邮寄或到经办窗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系统恢复后进行信息补录。遇有危病重被鉴定人,通过个案处理、上门服务等方式适时开展现场鉴定,做到停机不停服务;停机期间,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通过窗口等线下服务渠道正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停机期间,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的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和山东省劳动关系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系统切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咨询。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17日
2023-07-13 12:25:441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句网上办理大厅

http://www.yt12333.com
2023-07-13 12:25:544

从烟台开发区西站坐几路车,到哪个站点下车,能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呢?谢谢

1、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开发区西站步行到西边路口乘坐521路车到科技大厦站点下车,科技大厦一楼即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如果是去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到莱山区,从开发区西站步行到西边路口,乘23路公交车,到莱山区的体育公园站点下车,下车后往回走100米到路口往西50米大楼即是。
2023-07-13 12:26:501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句网上办理大厅

烟台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首页,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首页。其中第一个网址为供个人办事使用的,第二个网址为供单位办事使用的。在使用个人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前需要实名注册账号方可登录进行使用。在登录时如遇到忘记登录密码时,可以点击忘记密码,输入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以及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来对账号进行密码重置。同时需要注意不论何种重置密码的方法每天均只能重置5次。单位用户忘记登录密码或者需要重置登录密码,需要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用户端变更授权书》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扩展资料:烟台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账号注册方法:1、在电脑上打开烟台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首页,点击下面的用户注册按钮。2、在出现的主页页面中输入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以及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3、此时页面跳转显示已经在该办事大厅注册成功了。4、使用注册好的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5、登录进入以后就可以点击对应的保险进行查询了。参考资料来源:烟台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首页参考资料来源: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首页参考资料来源: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关于单位重置登录密码的说明
2023-07-13 12:27:001

从烟台火车站坐几路车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火车站向西走到汽车站坐5路车。
2023-07-13 12:27:103

人事局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一个单位吗?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地址谁知道啊

不是国家刚把名称改过吗
2023-07-13 12:27:184

山东省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坐几路车过去啊 谢谢

46路
2023-07-13 12:27:273

烟台招聘求职平台登录指南

烟台招聘求职平台登录指南   招聘是指招收和聘请工人、职员参加工作。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招聘职工采取自由竞争的`原则。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烟台招聘求职平台登录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录   1、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   2、点击“就业创业”——“求职招聘服务”,进入招聘求职平台。   3、或者点击“网上办事”——“个人服务(单位服务)”——“就业创业”——“求职服务(招聘服务)”,进入招聘求职平台。   4、按第二部分“平台网址登录指南”第2条操作。    二、平台网址登录   1、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61.156.14.87:8081/。   2、点击右上角“前往登录”。   3、选择个人登录或单位登录,单位登录请选择“山东统一政务平台”——“山东政务服务网登录”。   4、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登录,未注册的需先注册,注册中存在困难请咨询“职能客服”。   5、登录后跳转至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右侧招聘求职专区进入招聘求职平台。   6、点击操作指引查看求职者或企业操作指南,点击个人专区维护简历等信息。 ;
2023-07-13 12:27:351

烟台社会统筹平均工资哪里能查

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社会统筹平均工资指的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是指,所参保的地区,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数字是当地统计局根据国家规定统计公布的,作为各个单位执行有关政策的依据,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按照这个数字作为参数的,根据这个数字确定缴费的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
2023-07-13 12:28:021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你去百度查有烟台人力资源信息,和政府网。你一看就知道
2023-07-13 12:28:182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是什么?

地址:芝罘区西南河路182号(华茂街30号) 邮编: 264001 电话:0535-6151295
2023-07-13 12:28:372

社保关系在烟台市福山区和在栖霞有什么区别

社保关系在烟台市福山区和在栖霞没有区别。1、根据规定,福山是烟台市的一个区。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40元调整为13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元调整为14.5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调整为12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元调整为12.5元。2、福山是烟台市的一个区,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023-07-13 12:28:521

烟台退休人员医保卡

退休职工医保关系不可以转移,在外地居住的,可以在本地备案,外地选择医疗机构就医。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异地居住、异地工作、异地急诊和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异地居住是指参保人员因返回原籍、投靠亲属等,需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异地工作是指参保人员受单位指派,需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异地急诊是指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在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突发疾病需急诊就医的;异地转诊是指参保人员因患危重疑难疾病,受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诊到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治疗的。第三条参保人员赴异地居住(工作)时,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管理手续。其中,回原籍居住人员,需提交户籍证明;投靠亲属居住人员,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暂住证明。参保人员实行异地就医管理后,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非急诊医疗费用不予支付。第四条参保人员应在居住(工作)地选择1-3所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选定后一年内不再变更。第五条异地居住(工作)人员居住(工作)地或定点医院确需变更的,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异地居住(工作)人员返回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的,应及时办理异地就医管理注销手续,注销后在原居住(工作)地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第六条参保人员在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突发疾病需急诊就医的,可就近选择医院住院治疗。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7-13 12:29:011

烟台市卫生技术评审高级委员会评审公示结果有排名吗?

没有。根据查询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6号发布的文件得知,2022年烟台市卫生技术评审高级委员会评审公示结果只有相对应的人员名单你,并没有排名。烟台,山东省辖地级市,山东半岛的中心城市之一、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023-07-13 12:29:081

在烟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单独缴纳养老保险吗

不可以单独缴纳。烟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与是否灵活就业人员无关。缴纳养老保险与缴纳医保,社保年限无关。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以单独缴纳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待遇高于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城镇居民医保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所未覆盖的人群,是属于补充险种,缴费低,报销少。灵活就业人员的特殊疾病种类少。没得个帐户(医保卡只是身份的识别)。基本医疗保险设有个人帐户,每月个人缴的费用(不含大额)和单位缴的费用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看病时的自付部分和购药。详情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
2023-07-13 12:29:171

想知道:烟台市 从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海阳北站怎么坐公交?

在烟台市未能计算出从“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海阳北站”公交路线,抱歉。您可尝试查看驾车路线。驾车路线:全程约54.3公里起点: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从起点向正南方向出发,行驶90米,右转2.行驶20米,右转3.行驶100米,右转进入济南路4.沿济南路行驶4.3公里,左转进入南京街5.沿南京街行驶430米,右转进入北京路6.沿北京路行驶4.4公里,右转进入海天路7.沿海天路行驶510米,左转进入虎山街8.沿虎山街行驶4.4公里,直行进入S2109.沿S210行驶20.9公里,朝莱州/海阳火车站方向,稍向右转进入S30610.沿S306行驶16.2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烟沪线11.沿烟沪线行驶490米,调头进入烟沪线12.沿烟沪线行驶1.6公里,右转13.行驶520米,左转14.行驶130米,右转15.行驶100米,到达终点终点:海阳北站
2023-07-13 12:29:251

烟台人才引进政策2020

关于落实《烟台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更多高层次人才来烟创新创业,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助力打造创新烟台、创业港城、创客家园、创富城市,根据《烟台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烟发〔2016〕12号)和《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管理办法》(烟人组发〔2016〕3号),围绕人才引进资金的发放和管理,特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通过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购房,强化住房保障,有效吸引和留住各类高层次人才,切实让他们安居乐业。(一)补贴对象。自《烟台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之日起,首次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就业创业且购房的下列高层次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1.通过派遣或改派来我市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2.从烟台市外调入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职高层次人才。3.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招聘进入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4.从烟台市外来烟创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其中,在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需要与现工作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过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目前处于工作在职、社保在缴状态;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应办理完毕考试录用、招聘、调入等正式手续;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须为第一大股东,占股比例不低于35%,并且公司有财务投入、处于实质性运营状态。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廉租房等按政府优惠政策租、购(建)住房的,不得再申请购房补贴。(二)补贴标准。购房补贴按人才层次进行发放。其中,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才补贴标准为4万元/人;正高级职称人才补贴标准为6万元/人。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标准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夫妻两人符合标准条件的,均可申请购房补贴。已制定实施人才购(租)房补贴政策的县市区,高于上述标准部分应予继续执行,低于或未制定实施购(租)房补贴政策的,应执行本意见规定。地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及相应层次的人才,经认定可按最高标准给予购房补贴。(三)补贴申报。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交下列材料:1.购房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专业水平证明材料。3.本人(配偶)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等有效购房证明材料。4.派遣报到、人才调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等在烟首次就业有关材料,社保缴纳、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等在职有关材料。或创办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权构成、财务投入、经营运行等创业有关材料。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原则上以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为主。所在单位应切实做好购房补贴申请材料核实工作,并出具审核意见,确保申请人符合标准条件、申请材料真实可靠。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报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按年度集中1-2批受理。其中,中央、省属和市属(直)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县市区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企业单位隶属关系以工商注册地为主,以税收、社保缴纳地为辅,综合确定其隶属关系。(四)补贴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报后,应认真对申请人标准条件、申请材料等情况进行认真全面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每批次购房补贴申请人员初步审核确定后,应报经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据此发放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应直接拨付至申请人账户。(五)资金保障。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资金由市级或县级财政承担,按照谁受理、谁承担、谁发放的原则,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引才奖励通过设立专门的引才奖励,充分调动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招才引智的积极性,引导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引进渠道,形成持续效应,以更大力度吸引高层次人才来烟创新发展。(一)奖励对象1.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给予引才奖补:(1)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社团组织)。其中,事业单位主要是指中高等教育院校、医疗卫生、科学研究等需要专业技术人才的单位。(2)人才引进工作成效突出,具备引才数量或质量上的优势。(3)单位经营管理规范,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和引才政策比较完善,人才发展途径顺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能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授予伯乐奖:(1)获得引才奖补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人才招聘引进的专门工作人员,以及对人才招聘引进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2)市直和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或从事人才引进相关工作且成绩突出的人员。(二)奖励标准针对企事业单位设立卓越引才奖、杰出引才奖、优秀引才奖三个奖补等次,每年评选一次,其中,卓越引才奖2家,每家奖补50万元;杰出引才奖10家,每家奖补10万元;优秀引才奖80家,每家奖补5万元。针对个人设立伯乐奖,伯乐奖为荣誉奖,不给予经济奖励,每年根据具体情况评选30-50人。奖补资金应用于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猎头、培训、管理咨询等相关用途。(三)奖励申报每年年底在全市组织开展本年度引才奖补和伯乐奖的申报工作。申请引才奖补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交下列材料:1.引才奖补申请表。2.单位法人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明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3.本年度招才引智工作情况,包括总体情况、引进人才花名册、学历(职称)证明、学术技术水平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合作协议等)及保险缴纳证明等等。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伯乐奖的个人须提交有关申请表、典型事迹等材料。县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引才奖补和伯乐奖申报工作,由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经初步审核和综合评估后,择优上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及市属企事业单位引才奖补和伯乐奖申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接负责受理。(四)奖励评审1.评审标准和方式。对引才奖补的评审,采取量化打分和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标准为:每引进(含柔性引进)一名本科生计1分,硕士研究生计4分,博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人才)计8分,正高级职称人才计12分,烟台市“双百计划”人才计20分,省部级人才工程入选者或省部级相关荣誉称号获得者计30分,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或国家级相关荣誉称号获得者计50分。同一人才符合多项条件,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计分。对积极组织或参加全市组织的外出招聘活动、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引才平台完善、引才政策优惠的企事业单位,可适当加分。企事业单位在申报时,应做好得分自测。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做好审核把关。对伯乐奖的评审,结合所在县市区、单位引才情况以及个人发挥的作用,综合进行评价和认定。2.评审规则和程序。申报工作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统筹兼顾量化得分、行业类别、产业导向、县市区分布等多种因素,对申报奖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综合评审,初步拟定获奖名单,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据此拨付引才奖补资金。(五)资金保障。引才奖补资金由烟台市级财政全额承担。三、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全面落实全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积极支持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到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创办企业,加快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孵化发展,努力打造全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集聚中心和示范基地。(一)择优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1.扶持对象。每年从入驻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的项目中,组织评选出20个优质项目,每个项目给予创业扶持资金30万元。后期可根据全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工作发展的需要,适当扩大扶持范围。申报扶持的创业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1)创业项目已经开展运营,并取得一定阶段性成果。(2)拥有核心技术,取得相关发明专利或权威认证,即将或已经进入产业化阶段。(3)项目市场前景广阔,产品附加值高,能够带动烟台市重点产业发展,可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2.项目申报。择优扶持项目申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申报项目由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各分园负责推荐,经所在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项目评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组建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各分园推荐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初步拟定择优扶持的高层次人才和项目名单,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4.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扶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在3年内拨付完毕。(二)鼓励高层次人才携创业项目来烟考察洽谈。烟台市以外(含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烟参加创业大赛、项目对接会以及入园考察等活动的,经审核其创业项目达到活动标准或入园条件的,可给予每个项目2000元的交通补贴,上述有关活动严格按三类会议标准执行。(三)资金保障。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扶持资金由烟台市级财政承担。高层次人才携创业项目来烟考察洽谈所发生的交通补贴、会务接待等费用,谁承接、谁负责。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冒领和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除予以追缴资金外,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是贯彻落实《烟台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重要举措,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抓好具体实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做好工作规划和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落实补贴、奖励所需的财政资金,切实抓好工作推进和督导落实,千方百计引进和支持高层次人才来烟创新创业。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烟台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管理办法》保持一致。咨询电话:0535-6903206信息来源:
2023-07-13 12:29:331

烟台市芝罘区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城市发展的需要,拟征收黄务街道黄务居委会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芝罘区黄务街道黄务居委会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5.3870公顷,建设用地5.3870公顷。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第I级区片,征收补偿费标准为12万元/亩,通世南路0.1812公顷已按1万元/亩补偿,现需补差价按11万元/亩补偿。按照上述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966.9420万元。(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本次拟征地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卧龙园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执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法律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2023-07-13 12:29:431

烟台初级会计证书怎么领取

烟台市初级会计证书可采取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的方式。1、现场领取:考试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集中领取的时间内,前往报名所在的区、市财政局领取。2、邮寄领取:考试合格人员登陆“烟台会计信息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服务,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上传身份证扫描件。烟台市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所需材料烟台市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所需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出示代领人及证书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烟台市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注意事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由各自证书发放机构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领取。烟台市初级会计证书怎么申请补发?烟台市初级会计证书补发流程如下:注:上述内容仅供考生参考,具体请以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最新考试政策为准。
2023-07-13 12:29:501

2022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公告【35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公告【35人】已发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考选35名优秀毕业生到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工作,进行重点培养。 考 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类别及数量   1.专业岗位A:20名,限经济学门类、理学门类、工学门类、农学门类专业。   2.专业岗位B:15名,限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纺织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电子信息类、海洋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电子商务类、植物生产类、计算机类、测绘类、生物工程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建筑类、土木类、电气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海洋信息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审计、城市设计专业(含与以上本科专业对应的研究生相关专业)。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4年4月10日(含)以前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6年4月1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4月1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11日(含)以后出生)。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6年12月1日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考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统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4.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截止到2022年4月10日,担任过院(系)及以上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满一届或班级班长、团支书满一学年。   5.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2年9月底前取得外,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含2022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1年及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均须于2022年4月10日(含)之前取得。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考选主管机关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认定公布相近专业。   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8.现役军人;   9.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报名及考务查询网址   http://www.ytdangjian.gov.cn/longkou/(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8:30—4月15日17:30   查询时间:2022年4月11日11:30—4月16日12:00   缴费时间:2022年4月11日13:30—4月17日17:30   (四)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简章,确认符合应聘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月15日17:3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4月16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16日12:00前向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网上收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必于4月11日13:30—4月17日17:3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诚信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无需盖章。   对于到达龙口市参加笔试的考生,将于笔试结束后,通过原缴费渠道全额返还笔试考务费,对于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再返还。同时,本次考选不收取面试考务费。   4.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4月11日—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将减免考务费的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lksgwyk@163.com,并拨打电话0535-8518365进行确认。减免办理期间,上传材料有困难的,请拨打电话说明情况,可先行减免,事后补充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   (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5.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能力和综合写作两科。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4月23日,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变更时间,将提前在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站予以公告。   3.计分办法。笔试结束后,按照基础知识能力、综合写作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查询。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笔试准考证;   ③《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④亲笔签名的《诚信书》;   ⑤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1);   ⑥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   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者能够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个人书面(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证书一致)。   ⑧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书(附件3),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递补截止到面试前第三个工作日17:00前。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无领导小组、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计划、综合分析、沟通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基础知识能力成绩确定;如基础知识能力成绩仍相同,依次按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的顺序排序(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毕业生优先);仍不能确定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含考试总成绩)在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公布。名单公布前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从同一招聘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选主管机关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通过一定形式,差额了解考生的各项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考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选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考选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提出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考选主管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http://www.ytdangjian.gov.cn/longkou/(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之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分配到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由组织部门统一安排到乡镇(街道、区)进行重点培养锻炼,为期一年。期满后,本人可自由选择到部门或乡镇(街道、区)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组织部门另行确定。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不能如期毕业或取得相应学位的,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人员范围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待遇政策   聘用人员转正定级后,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照《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标准兑现生活补贴、一次性购房补贴、户口落户等相关政策。   1.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35周岁以下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   2.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并在我市新购商品住房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35周岁以下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八、疫情防控   在考选组织实施过程中,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变更联系方式的要及时告知考选主管机关),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和本考选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选相关信息以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35-8518365   监督电话:0535-8517268   1.相关情况证明(样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样表)   3.未落实工作单位书(样表)
2023-07-13 12:29:571

怎么下载烟台人力资源保障局

进入各大应用商城搜索下载“烟台一手通”就可以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烟台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23-07-13 12:30:251

2022年烟台市事业单位面试形式有哪些

2022年烟台市事业单位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以上是【2022年烟台市事业单位面试形式有哪些】的全部解答。
2023-07-13 12:30:321

2019年山东烟台市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统一部署和我市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8〕23号)精神,现将烟台市2019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烟台市的中国公民,可在烟台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本批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烟台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2批次网报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8:00—6月27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在7月1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在国家、省统一的认定系统和规定的认定计划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和提交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将无法予以受理。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3.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选择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为认定机构,选择烟台市财会培训中心为现场确认点;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选择户籍、居住所在地的或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为认定机构,并按要求选择确认点,各确认点地址及确认时间如下:  (二)体格检查  教师资格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需持本人身份证、《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空白表格(提前将检查表中姓名、性别、申报学段及学科、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填写完整),粘贴本人与网报同底板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自行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前一天避免喝酒、熬夜、过度劳累,需空腹体检,即在体检的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不得进水进食。体检完毕后,由体检医院在《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体检结论应为合格,孕妇透 视检查项目可向体检医院出具妊娠证明免予检查,妊娠证明贴在体检表背面。接到医院体检复查通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二次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在医院规定时间内,自行到体检医院领取《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待申请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提交。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时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填写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体检医院名单如下:  (三)现场确认网上预约  申请人6月21日-7月1日8:00-20:00登陆http://ytzwfw.sd.gov.cn:8185/进行现场确认预约,统一用A4纸打印预约号单。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报及网上预约后,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书、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代为办理。  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1)。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学科、学段)。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官方微信、QQ群)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本批次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证书原则上统一采取免费邮寄方式发放。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 1.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委托书样本   教师资格认定咨询QQ群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QQ群:797571868  芝罘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797697684  福山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138039711、747738791  牟平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526253560  莱山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186615918  海阳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776130811  莱阳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708815121  栖霞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772573798  蓬莱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568040019  龙口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332324460  招远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345891043  莱州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261929392  
2023-07-13 12:30:381

面向全市符合条件人才统筹配租龙口市首批人才公寓(租赁型)通知

关于面向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才统筹配租龙口市首批人才公寓的通知围绕优化人才发展生态,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满足人才住房需求,拟面向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才统筹配租龙口市首批人才公寓。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配租范围单位范围龙口市范围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范围首批人才公寓面向经烟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公寓分配范围之内: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龙口市行政区域内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的;2.本人或配偶在龙口市行政区域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龙口市各级机关干部分房、集资建房等情况的;3.本人或配偶已享受或正在享受烟台市或我市人才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中的任一补贴政策的;4.本人因违反我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承租人才公寓的,不得同时享受烟台市或我市人才购房补贴、生活补贴、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申请上述三种补贴中任一补贴的,须腾退人才公寓,补足公寓租金,否则补贴申领不予审核通过。二、配租房源本次计划推出人才公寓112套。锦里公寓:位于龙口市港城大道与芝阳路交汇处,本次推出房源112套,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卫,面积30—60平方米不等,地处配套完善的中央商务区。三、配租面积人才公寓实行配租面积控制。根据认定类别和住房需求可配租相应面积的人才公寓,具体标准为:A类人才配租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B类人才配租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C类人才配租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D类人才配租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以上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条件的,由较高层级一方提出申请,只可申请一套人才公寓。在配租面积范围内可享受房租优惠政策,申请超出配租面积的人才公寓,超出面积部分的租金由申请人按照市场价全额承担。四、租金标准此次推出的人才公寓,租期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为3年。租金以套为单位进行定价,具体按照市场租金执行。在限定配租面积内,A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三个租期租金的优惠;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一个租期租金的优惠。租金最低缴费周期为12个月。申请退租的,退租当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收取,并需按合同支付违约金,未发生的租金予以退还。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制冷、采暖、有线电视、宽带、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超出限定配租面积部分按照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执行,不享受租金优惠政策。五、配租安排配租时间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8日。配租流程1.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根据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情况,向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申请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龙口市人才公寓申请表,经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通过后报龙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房源配租。龙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经复审确定符合条件的,由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提出人才公寓配租方案,明确人才公寓分配的户型、数量等,反馈给用人单位和高层次人才。3.分配公示。用人单位和高层次人才同意配租方案的,由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人才公寓配租方案通微信公众号或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安排配租。4.签订合同。由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与申请单位、申请人、运营机构签订五方人才公寓租赁服务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提报材料申请人才公寓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关系证明;3.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5.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或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证明材料;6.来龙投资创业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及聘用我市行政区域内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材料;7.其他相关材料。六、退出管理租赁期内承租单位或承租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腾退人才公寓:1.已调离龙口市或不在龙口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和生活的;2.用人单位为其解决住房的;3.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人才公寓的;4.改变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5.损毁、破坏住房,擅自装修、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6.在人才公寓内从事违法活动的;7.无正当理由闲置人才公寓达2个月以上,或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的;8.隐瞒居住人员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公寓承租资格的;9.引进签约的人才项目自房源分配之日起6个月内无进展的;10.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或者触犯刑法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1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龙口市行政区域内新购置房产的;12.其他不符合承租条件的行为。承租单位或承租人应当腾退而逾期未腾退或者拒不腾退所租人才公寓的,按照同期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2倍计收逾期腾退公寓期间的租金。七、相关责任1.人才公寓实行诚信申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报申请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公寓,同时计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省、烟台和龙口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且不得申报我市各类人才政策。2.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如在人才公寓申报分配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纪给予处理。联系方式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程15563841393
2023-07-13 12:30:451

烟台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取消

法律主观:异地就医可以合理的利用我们国家的医疗资源,有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比较高,能够治疗各种疾病,那么在这些地方就医,对患者来说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就医返回参保地就需要把备案取消了,在 烟台 市异地就医备案取消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 网 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烟台市异地就医备案取消法律依据是什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 基本医疗保险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第七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 户籍 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第三章登记备案 第八条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网站、手机等多种形式办理。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提交的跨省异地就医申请时,经办人员应即时审核确认,填写生成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二、烟台市异地就医备案取消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节假日 除外)。 三、烟台市异地就医备案取消受理条件 1、办理异地居住、异地工作备案满3个月,返回参保地居住、工作的; 2、短期返回参保地,突发急病住院的。 异地就医备案可以节省患者就医医疗费用报销时间,两地的医保机构来直接对接结算,对于老百姓治疗疾病是有很大的好处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相关的业务咨询。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3-07-13 12:30:521

龙口就业安居是政府项目么

是。这个项目是用于吸引人口进入龙口的。根据政府数据显示,是政府项目。龙口市是山东省烟台市下辖县级市,东与蓬莱市毗邻,南与栖霞市、招远市接壤。
2023-07-13 12:31:002

烟台2023年医保缴费

烟台市2023年,在校生居民医保缴费金额为170元,未成年居民医保缴费金额为370元,成年居民(一档)医保缴费金额为370元,成年居民(二档)医保缴费金额为520元。新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居民持身份证或户口本,非户口所在地居民持身份证、居住证,到就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医保服务站办理,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小程序线上办理。居民在医保部门办理完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后,在集中缴费期内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或线下缴费渠道完成缴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即可正常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续保人员:之前年度已在医保部门办理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居民,无需办理参保登记,可在集中缴费期内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或线下缴费渠道完成缴费,自次年1月1日起即可正常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每年9-12月份为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具体以公布时间为准)。参保居民应于集中缴费期内缴纳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享受相应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居民,可以补缴当年的医保费用,自补缴之日起3个月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保障范围。缴费流程:1.首先进入到手机支付宝的【市民中心】页面中去,选择【社保】图标。2.进入下一页后,点击【社保缴费】。3.输入需要缴费的身份证号和姓名,然后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下方点击【查询】按钮。4.缴费年限选择【2023】,然后再次点击【查询】按钮。5、进入下一页后,点击【立即缴费】。6、在打开的页面中,点击【付款】就可以了。新农合微信缴费步骤具体如下:1、打开手机微信APP;2、点击右下角我,支付,生活缴费,社保医保,选择某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正确输入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点击确认缴费编号;4、点击下一步,立即缴费,显示缴费成功就完成了。法律依据《烟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月缴纳。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经济发展、基金收支状况及上级政策调整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费与其他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统一征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构成。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5%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基金,其余部分划入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基金的比例,可根据基金的收支情况适时调整。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基金。灵活就业人员只需缴纳划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部分的医疗保险费,不建立个人账户。
2023-07-13 12:31:091

烟台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地点

莱山区观海路烟台人才市场大楼。人力资源管理师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根据烟台市人社部门的信息,考试在莱山区观海路烟台人才市场大楼。莱山区,隶属于山东省烟台市,地处烟台市主城区。
2023-07-13 12:31:161

烟台福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近期福山区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注一:哪些儿童可以申报入学?小学: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注册过小学学籍且符合福山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有正式注册的2017级小学学籍且符合福山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关注二:入学儿童应该怎样报名?报名方式:方式一:下载“烟台一手通”APP,选择“烟台市”-“福山区”-“教育专区”-“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进入报名。方式二:关注“福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主页中的“招生报名”标签,进入“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5月20日——6月12日。此阶段开放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系统,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进行提交。温馨提示: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为避免网络拥堵,家长可错峰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关注三:需要核验哪些资料福山区户口的适龄儿童1.父母、儿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房产证;棚改、拆迁的提供拆迁合同或协议,以及居委会出具的具体房产证明。注:房屋产权为共有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所占房产比例应大于50%。2.父母、儿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无自有房产,提供祖父母房产信息的: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户口本。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无自有房产信息查询结果。祖父母房产证等房产材料。3.父母、儿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无自有房产,提供租房信息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租房合同。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无自有房产信息查询结果。非福山区户口的适龄儿童1.父母、儿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有自有房产: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房产证;棚改、拆迁的提供拆迁合同或协议,以及居委会出具的具体房产证明。注:房屋产权为共有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所占房产比例应大于50%。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租赁住房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福山区的有效居住证。租房合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福山区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提供正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在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缴费证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福山区从事经营的,提供2022年2月28日之前在福山区办理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提供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缴费证明或年缴税达到1万元的完税凭证。关注四:入学证件如何核验?我区今年继续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核验。对于无法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线核验的,将通过“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报名端口登记列表中的“系统消息”,发送线下审核时间和地点,家长需将相关入学证件原件一次性备齐按时参加现场复核。核验截止时间为6月24日。核验通过后,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核验未通过的,在核验截止时间前可继续进行信息修订并提交核验。关注五:中小学学区怎样划分?学区划分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房产信息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1.在划片招生过程中,如学校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招生能力,首先以适龄儿童落户我区先后顺序进行安排,若仍有剩余学位,再按监护人购房先后顺序进行安排,额满为止。2.对于在外地完成小学段教育后,申请到福山区初中就读的学生,根据各初中学校剩余的学位数,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3.提供在福山区租房信息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各中小学校剩余的学位数,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关注六:关于补报名和转学的问题补录报名:在6月12日前未能及时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可于7月12日—7月15日,登录“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进行补报名并参加核验。对于第一批报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适龄儿童,可在本时间段内修改、补充相关信息,进行补报名并参加核验。信息核验中,对无法通过大数据核验的儿童,仍将通过“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报名端口登记列表中的“系统消息”,发送线下审核时间和地点,家长需将相关入学证件原件一次性备齐按时参加现场复核。对于第二批报名的适龄儿童,将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转学报名:拟转入福山区小学、初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7月12日—7月15日,登录“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进行转学报名并参加核验。无法通过大数据核验的,仍将通过“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报名端口登记列表中的“系统消息”,发送线下审核时间和地点,家长需将相关入学证件原件一次性备齐按时参加现场复核。特殊儿童:为维护特殊儿童合法权益,家长在为其办理入学报名时,应提供儿童残疾证号、残疾类型等信息,不得隐瞒。军人子女:对报名入学的军人子女,按国家相关政策妥善安置。注意事项1.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经审核确认符合要求的入学证件,一律不得变更替换;对于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不予安排就读学校。2.家长要如实填报入学信息,按要求提供真实证件,如因填报信息或提供证件不实造成适龄儿童无法就近入学的,后果由家长承担。对于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将依法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对于已在外地正式注册学籍的儿童,因家长故意隐瞒并再次报名入学的,经查实后,将予以清退。3.请家长关注“福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并及时关注智慧招生平台进度通知。
2023-07-13 12:31:221

2019年烟台社会保险个人每月缴纳的最低标准是多少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需要注意的是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每年都有变化。社保缴纳比例:养老保险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企业缴纳7%,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农民合同制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企业缴纳比例在0.6%~2%之间(一类行业为0.6%、二类行业为1.1%、三类行业为2.0%),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企业缴纳1%,个人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烟台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能低于6%,不能高于12%。【补充说明】2014年度烟台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最低、最高缴费基数暂不调整,企业可继续按照2013年度的缴费基数进行申报。社保局相关人士介绍,“2014年我市最低缴费基数暂定为每月2129元,最高缴费基数暂定为每月10643元。待山东省统计局公布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将按规定只对最低和最高基数进行调整。”据金投保险网专家介绍,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由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其中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最低缴费基数,300%为最高缴费基数。目前,烟台以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当年月缴费基数;新成立企业无上年度工资的,应以职工第一个月的工资总额作为当年月缴费基数。如果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低于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最高基数的部分,不计入缴费。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网上发布了201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信息。201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2014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标准为:最高缴存基数12905元;最低缴存基数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1220元,市直及其他县市区1380元。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仅适用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最高缴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计算,不到最高基数的按实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不超过烟台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不得低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单位可根据实际在每年1月或7月进行调整。
2023-07-13 12:31:441

孩子的社保卡怎么领取电子卡

1、儿童如何领取电子社保卡?以北京市为例,目前北京电子社保卡有亲情服务功能,可以为孩子领取电子社保卡。2、儿童社保卡申领流程(1)登陆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点击电子社保卡(2)点击右下角“我的“,再选左上角的“电子社保卡“(3)选择“亲情服务“,填写相关资料,完成认证。3、注意事项给孩子开通,最后一项应该选“子女”。社保卡账号就是对方的身份证号。怎么帮家人领取电子社保卡1、怎么帮家人领取电子社保卡?其实,对于不同的地区来说,领取社保卡的方式都是不同的,以下是以烟台为例,帮助家人领取电子社保卡的方式,可供参考。2、打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入“办理服务”--“电子社保卡”,在电子社保卡页面,打开“卡面服务”--点击“亲情服务”,选择家人身份(父母、子女、配偶、其他亲友),输入身份信息,按照提示,就可以完成家人的电子社保卡签领。3、注意事项:亲情服务固定8个名额,开通亲情服务后,名额将被使用并且无法使用解绑删除等方式,恢复名额。
2023-07-13 12:31:531

请问在网上查询烟台职工养老保险金的办法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失效。《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是烟台市人民政府1995年颁发的一个规范性文件,随着我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改革,已经被《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烟政办发〔2015〕63号)取代失效。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烟政办发〔2015〕63号为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改革的有关政策(一)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安排,总的目标是自2014年10月起,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我市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2015年10月,全市统一启动参保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对推进改革中遇到的尚不明确的政策问题,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准确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坚持边推进、边完善,陆续出台后续政策。(二)参保范围。参保范围为我市及省属驻烟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其中,参保的事业单位范围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11〕5号文件精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1〕16号)等有关规定,目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含公益一类、二类、三类事业单位)。对于划分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于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分类类型确定后,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事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和人事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期间,已纳入参保范围的编制外人员,应划转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参保;改革前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可保留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三)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参保个人以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规定项目为缴费工资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有教师津贴等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包括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等)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按照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相对应的原则,由省政府统一确定,其他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仍从原渠道列支。(四)改革后基本养老待遇的确定和调整机制。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限,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确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一是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二是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执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以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发月数。三是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计发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按上述办法对比确定实发养老金,需要调增或调减新办法待遇标准时,均相应调增或调减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不变。1.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和我省有关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2.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遵循改革前后待遇平稳过渡和衔接的原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统一测算基础上,设定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表》,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视同缴费指数表》确定本人视同缴费指数。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Xn-1/Cn-2+……+X2016/C2015+X2015/C2014+X2014/C2013)/N实缴;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4)职业年金待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五)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对于改革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予确认,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他情形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在本人退休时,根据其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及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等因素计发基本养老金。对于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和按规定辞退的编制内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改革前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连续工龄,按规定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在本人退休时,按照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六)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全市执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承担主体责任。(七)职业年金制度。在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改革范围内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已退休人员)都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工作人员退休后,按规定领取职业年金待遇。(八)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指设区的市,含省直)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的,只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转移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改革后本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九)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政策的调整。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由奖励单位或本单位按规定明确所需资金列支渠道。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具体计算公式: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本人退休时的月基本工资×提高的计发比例×计发月数。其中,在确定提高的计发比例时,仍按老办法对提高后不超过本人基本工资100%的规定执行;计发月数,按照平衡衔接的原则确定为180个月。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十)退休审批和有关参保政策。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程序不变,仍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执行。经批准退休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报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准和待遇核定手续后,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符合提前退休或者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缓退休,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以其实际的缴费情况计发养老金。其中,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当继续参保缴费,直至延缓退休期满。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十一)规范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政策。改革后,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原统筹期间的个人缴费(含本息,下同)发放给本人。其中,已退休的人员,可一次性发放;未退休的人员,可待本人退休时一次性发放,也可先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退休时,该部分个人缴费不计入新老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发放给本人。(十二)2014年10月1日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实施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2014年10月1日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实施期间(以下简称此期间),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且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的,由调入单位办理其参保手续并补缴此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工作,或辞职、辞退、开除的,由原单位办理其参保手续并补缴此期间相应时间段的养老保险费后,按有关规定转续其养老保险关系。此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先按现行退休政策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暂按老办法计发相应的退休费待遇,今后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中人”过渡办法重新核定养老金。二、兼顾当前和长远,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一)统一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在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制定、基础工作准备等方面做到政策统一、步骤统一、进度统一,不能因个别县市区或单位工作不落实,影响全市改革的顺利推进。(二)扎实做好启动实施相关工作。1.做好参保人员范围确定工作。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各参保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人员范围的规定以及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逐人审核、逐人录入参保信息系统。2.做好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规定的参保范围,对本辖区内参保单位及人员(含在职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进行采集。其中,省属驻烟机关事业单位的信息采集由市社保中心负责;其他单位参保信息采集,按照“保证运转,逐步完善”的原则,由目前使用的社保核心平台二版数据库中直接转换提取,待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开通后,由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补充完善,或通过参保单位申报的方式,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录入信息系统。3.做好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根据省里统一确定的政策口径和规定的参保人员范围,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方案,组织各参保单位进行2014年和2015年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经审核无误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对2014年10月至正式启动缴费时由个人负担的缴费部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予以处理。4.做好退休人员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核定工作。对改革前已退休且纳入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对养老金发放项目进行审核。将符合省里规定的纳入统筹待遇项目,由目前使用的社保核心平台二版数据库中直接提取转换,继续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发放;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死亡待遇、各地自行规定的其它津贴补贴等作为统筹外项目,暂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待遇项目,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原渠道列支。对改革前已退休但未纳入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属驻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参保单位申报,社保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对养老金发放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发放项目录入信息系统,按统一确定的时间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发放。改革启动前的补发,直接发放给参保单位;改革启动后,实行社会化发放。其他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从原渠道列支。5.做好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工作。按照信息系统省级集中的原则,组织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和信息中心及时完成业务需求提报、网络环境调试、系统培训测试、数据指标项采集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2015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业务经办和公共服务系统的应用,2016年全面落实基金监管、宏观决策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根据省里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养老保险系统建设和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完成业务协同,实现单位信息、人员信息和工资信息的共享。(三)加强业务经办能力建设。根据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合理整合现有经办管理服务资源,适当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经办流程建设的有关要求,在保持统一规范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经办岗位职责、权限和服务标准,方便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和权益查询。制定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分期分批分层次开展政策、经办和信息化应用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把握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四)有针对性加强政策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梳理组织实施中政策尚不明确但相对比较突出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对于较为普遍,需要由国家和省统一制定政策的,要积极向省里反映建议;对于能够由市里在国家和省政策框架下自行研究处理的,提出解决思路和建议,及时跟进出台后续政策,推动解决相关问题。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改革任务的督导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相应人员,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及时掌握改革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改革平稳顺利进行。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要义、政策要点,确保政策在执行中不变形、不走样。(二)明确工作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职责,精心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做好改革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编制部门要严格按人事编制管理规定,协助做好参保人员范围确定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安排好资金的拨付工作,确保改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其他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调度,掌握工作动态,对改革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市里根据改革进展情况,适时派出督查组,对有关县市区和部门的改革工作进行督导。(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地方主流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通过制作专题片、刊发知识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配合改革进度抓好宣传引导,让社会各界尤其是改革涉及的人员知晓改革方向、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改革。加强舆情监控,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2023-07-13 12:32:071

小孩怎样领取电子社保卡

儿童如何领取电子社保卡1、儿童如何领取电子社保卡?以北京市为例,目前北京电子社保卡有亲情服务功能,可以为孩子领取电子社保卡。2、儿童社保卡申领流程(1)登陆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点击电子社保卡(2)点击右下角“我的“,再选左上角的“电子社保卡“(3)选择“亲情服务“,填写相关资料,完成认证。3、注意事项给孩子开通,最后一项应该选“子女”。社保卡账号就是对方的身份证号。怎么帮家人领取电子社保卡1、怎么帮家人领取电子社保卡?其实,对于不同的地区来说,领取社保卡的方式都是不同的,以下是以烟台为例,帮助家人领取电子社保卡的方式,可供参考。2、打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入“办理服务”--“电子社保卡”,在电子社保卡页面,打开“卡面服务”--点击“亲情服务”,选择家人身份(父母、子女、配偶、其他亲友),输入身份信息,按照提示,就可以完成家人的电子社保卡签领。3、注意事项:亲情服务固定8个名额,开通亲情服务后,名额将被使用并且无法使用解绑删除等方式,恢复名额。支付宝预约领取实体社保卡1、关于支付宝预约领取实体社保卡,其实,目前支付宝主要具有领取电子社保卡的功能,以下是具体步骤。(1)打开支付宝进入全部应用—【城市服务】进入;(2)点击【社保】—【电子社保卡】;(3)核对发卡地、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等信息,同意《电子社保卡用户协议》,并点击“同意协议并领取”;(4)进行实人认证,进入人脸认证环节;(5)认证通过后,输入电子社保卡密码,并点击完成。2、注意事项虽然现在正在全国统一推行电子社保卡,但是还是有部分地区的定点医院、药房不支持使用电子社保卡,因此大家使用电子社保卡时需要注意这一点。
2023-07-13 12:32:161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毓西路88号 我也在迁移户口 如果你需要问怎么迁移的话可以问我哈,我也刚在办理户口迁移 腿都跑断了
2023-07-13 12:3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