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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是新华保险的多倍保,百万医疗交的是平安怎么理赔

主险是新华保险的多倍保,百万医疗交的是平安怎么理赔,可以按比例报销医疗费。

医疗事故索赔申请书如何写

医疗事故赔偿申请书第一是要写明患者就是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基本信息。第二是要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第三是申请的内容,要求医院赔偿什么费用。第四是要写清楚发生医疗事故的基本事实与要求医院赔偿的理由。最后附上能证明由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有关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0年12月底因病评为5级的军人伤残保险金是多少?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吗?

以下文章是一个公开的新闻,应该能够回答你的问题: 总后财务部部长孙黄田在答记者问时说:按照新的标准制度规定,2010年1月1日以后,现役军人因战、因公牺牲或致残,以及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可以同时享受军人伤亡保险金和军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烈士保险金标准由8.64万元提高到60万元,因公牺牲由5.76万元提高到30万元,1至10级残疾由原标准最高5.04万元至最低0.48万元,提高到现标准最高14.5万元至最低1.75万元不等。

伤残军人没有领到商业保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应该怎么办

应该讲这个时候要么你已经退役,要么还在部队里。如果今年退伍的那么你就是被黑了;总后财务部部长孙黄田在答记者问时说:2010年1月1日以后,现役军人因战、因公牺牲或致残,以及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可以同时享受军人伤亡保险金和军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烈士保险金标准由8.64万元提高到60万元,因公牺牲由5.76万元提高到30万元,1至10级残疾由原标准最高5.04万元至最低0.48万元,提高到现标准最高14.5万元至最低1.75万元不等。如果你评上了九级就可以在退伍前得到部队的残疾保险近万元(10级是0.48万元);如果部队按照原来规矩发放一次性的医疗费、退伍费等,那就更多了。残疾保险金不是部队的钱,而是一种商业保险金,你应该到后勤部门去问一下的。到了地方以后民政局可没有这笔费用支出的。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医疗事故鉴定和法医学鉴定有什么区别

  1.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2.法医学鉴定:应用法医学的知识和技能对诉讼案件涉及的活体或尸体及 其生物源物质等进行检验并作出判断,称为法医学鉴定,是最常见的具法 律效力的特殊证据。

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

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这代表的是法律认可的结果

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

建议: 1、立即提起上诉,在上诉的同时向人民法院递交再次鉴定的申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可以向上一级医学会提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申请书》。提示:患者最好持有证据!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机构

全国最权威鉴定机构有几家?它们分别是那几家?

司法鉴定和医疗鉴定的区别

一、司法鉴定和医疗鉴定的区别1、两者的区别在于:(1)鉴定的启动次序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先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只有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才可以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2)鉴定的委托形式不同;(3)鉴定程序不同;(4)证据的形式不同。2、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二、怎么做医疗鉴定1、医疗事故鉴定程序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3)双方当事人退场;(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2、鉴定所需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都鉴定什么

医疗事故 司法鉴定 ,一般包括: 1、法医类鉴定; 2、物证类鉴定; 3、声像资料鉴定等。 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 精神病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 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 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

医疗器械法人授权委托书

医疗器械法人授权委托书一_____________ 公司:兹委托我公司员工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负责_______销售我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______________(注明名称、规格型号,多品种的"请附表)。 请贵公司予以接洽。有效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公司(加盖企业公章)(加盖法人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医疗器械法人授权委托书二____________公司:兹委托我公司员工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负责_________我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______________(注明名称、规格型号,多品种的请附表)。 请贵公司予以接洽。有效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公司(加盖企业公章)(加盖法人章)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医疗器械法人授权委托书三企业名称:____________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委托期限:自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兹委托_______于委托期限内在__________分局办理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事宜。委托权限:1、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修改申请人自备文件、有关表格的错误;3、领取该项业务的相关文书。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 企业加盖公章: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医疗器械法人授权委托书四____________:现委托以下人员作为我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行政许可申请一事的代理人,代理我(单位)办理 (许可事项)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委托权限: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行政许可申请;接受询问,行使陈述申辩权利;要求和参加听证;提交和接收法律文书。代理期限:自许可提出申请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自许可提出申请日起至此次许可决定作出之日止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每年应当至少检测几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每年应当至少检测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一、守法遵规,严格执行标准(一)遵守法律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二)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贯彻执行《WS308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强制性消防标准。(三)规范消防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全面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二、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一)落实主体责任。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实施办法,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公立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其它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二)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督导考核等。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三)履行消防职责。各部门(科室)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立消防安全员。全体职工履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三、防患未然,坚持日常巡查(一)坚持日常巡查。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消防巡查人员和重点巡查部位,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表。住院区及门诊区在白天至少巡查2次,住院区及急诊区在夜间至少巡查2次,其他场所每日至少巡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当场处理或及时上报。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员要坚持日巡查并填写记录表。两人以上的工作场所,无值班的部门(科室),每天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对本部门(科室)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二)突出巡查重点。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系统是否完好;3.消防报警、灭火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4.消防控制室、住院区、门(急)诊区、手术室、病理科、检验科、实验室、高压氧舱、库房、供氧站、胶片室、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厨房、地下空间、停车场、宿舍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履职;5.医疗机构内施工场所消防安全情况。(三)严格规范消防控制室工作。消防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应当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接到火警信号后,应当以最快方式进行确认,确认发生火灾后应当确保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四、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一)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二)突出检查重点。1.重点工种工作人员以及全体医护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之前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3.电力设备、医疗设备、办公电器、生活电器管理和使用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4.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5.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日常管理情况;6.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厨房烟道等定期检查情况;7.病理科、检验科及各种实验室内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8.火灾隐患整改和动火管理、临时用电等日常防范措施落实情况;9.装修、改造、施工单位向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情况。(三)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形成隐患目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隐患治理要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一系列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五、划定红线,严禁违规行为(一)严禁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物及场所,严禁违规新建、扩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构筑物(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二)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材料。(三)严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备设施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严禁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扑救场地。(四)严禁违反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规范,严禁违规储存、使用危险品,严禁在病房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五)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非医疗需要的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六)严禁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和楼道内存放、充电。六、群防群治,狠抓培训演练(一)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全体员工(包括在编人员、学生、实习生、进修生、规培生、合同制人员、工勤人员等)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职工受训率必须达到100%,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二)应当对新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三)监督第三方服务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受训率必须达到100%。(四)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五)结合老、弱、病、残、孕、幼的认知和行动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配备相应的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和行动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六)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七、加大投入,改善设备设施(一)医疗机构要确保消防投入,保障消防所需经费,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二)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灵敏、可靠,有效运行。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情况记录卡。(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每年应当至少检测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四)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当设置警示提示标识。(五)确保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的齐全、灵敏、有效。(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融合,提高医疗机构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八、建章立制,加强队伍建设(一)医疗机构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带队检查消防安全不少于1次。(二)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操作标准。(三)对消防工作人员和消防安全员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法规培训,切实增强消防技能,提高工作水平。(四)关心爱护消防工作一线人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依法依规保障和提高薪酬等方面待遇,加大考核培养及交流使用力度。九、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奖惩(一)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本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检查指导,持续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如实、及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三)建立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主动研究分析各地各类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消防工作相关考核办法,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评内容。(五)科学制订和实施奖励制度,每年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约谈机制,对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并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

可穿戴医疗智能设备有哪些

智能穿戴包括哪些产品目前可穿戴智能设备有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VR头戴、智能头盔以及智能球鞋等。目前的智能眼镜市场,主要是通过把智能音频与眼镜的形态相结合,使之兼具两者的功能,既能够用于时尚装饰,又具备了开放式的音频使用体验。但这仅仅是各家厂商在智能眼镜方向的开端,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音频眼镜未来将逐渐与视觉技术进行联动,实现AR增强现实的部分功能,提供更丰富的应用。可以考虑AMAZFIT智能运动功能手表2S,这款手表采用硬度较高的陶瓷表圈搭配蓝宝石表镜,防水等级为50米,支持跑步、骑行、游泳、铁人三项、椭圆机等11中运动模式,搭配Firstbeat运动算法,可实现最大摄氧量VO2max等运动专业数据展现及运动建议,正常使用情况下续航可达到5天左右,支持外接蓝牙耳机和蓝牙心率带,支付宝离线支付,通知提醒等智能功能,搭配皮质腕带和氟橡胶腕带,可快拆更换,适应不同佩戴场景。可穿戴智能设备有哪些主要有以下几个,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VR头戴、智能头盔以及智能球鞋。智能手表、智能手环主要有华为、小米、OPPO、VIVO等;华为也有自己的智能眼镜产品,爱奇艺发布了智能VR穿戴,NIKE有智能球鞋。智能穿戴设备的发展前景:随着智能穿戴设备在2014年的爆发,2015年随着苹果的AppleWatch正式推出,华为的HuaweiWatch,HTC的Grip健身手环和虚拟现实头戴设备Vive等新产品的发布,智能穿戴产品将会变得更加时尚、智能,种类将更加丰富。消费电子产业变革大趋势,立足西部大开发背景下新的经济新形态,为消费电子全产业链打造全球展贸商贸服务平台,助力全球精英打破时空界限,实现高效、便捷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消费电子产业与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深度融合,推动全球产业资源的融合创新。可穿戴设备市场产业链主要包括硬件、行业应用、社交平台、运营服务、大数据、云计算等环节。目前可穿戴设备产业还不够成熟,不同厂家的产品彼此独立封闭缺少合作,数据缺乏有效共享。同时每个可穿戴设备都开发自己的应用以及数据业务平台。

可穿戴医疗设备有哪些作用?

有个监测的功能吧,比如心跳啊,心率、体温什么的

可穿戴设备在医疗领域有哪些应用

1、个人健康管理  现在的普遍上班族们大多缺乏运动,久坐不起,生活作息不规律,对于这类亚健康人群,一定要保证睡眠质量,多多锻炼,提高个人体能。  目前市面上有一些健康类的可穿戴设备,比如Fitbit Charge运动手环,可以跟踪用户日常的一些活动指标,如步数、行走距离、卡路里消耗量、爬楼梯层数、活动时间等等。除此之外,它还带有睡眠监测功能,这对于亚健康人群可以帮你进行个人健康管理,具有更积极的作用。2、防病于未然  很多疾病的早期都是很容易治疗控制的,如果发病初期未能检测出,之后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为了能够及早治疗隐患病情,用户日常可以佩戴可穿戴健康医疗设备,帮助你在疾病初期发现病因。心血管疾病是现在比较常见的一种并发症,在这种病发生之前都会伴随高脂血症、肥胖、高血压、糖尿病等症状,如果能够及时检测到高血糖、高血脂、高血压并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就可以达到很好的控制心血管疾病发生的目的。  3、慢性病管理  现在医去院看病可是个老大难的问题了,就算是去医院复诊也是需要早起排队挂号、取号、就诊、取药、缴费等一系列工序。为了更加节省时间,我们可以利用一些有针对性的可穿戴健康医疗设备来帮你完成病情的追踪与管理,同时还能帮你减少就诊费用的支出。对于慢性疾病疾病,如糖尿病,患者需要进行饮食控制和血糖监控;对于疾病复发概率高的如心脏疾病,患者需要及时监测心率变化以避免病情突变。4、只起缓解与改善作用  现在市场上形形色色的可穿戴健康医疗设备已经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中,虽然这些智能设备足够强大,但是对于医学领域来说它是无法对某一种疾病起到根治作用,比如说打鼾。 资料来源:OFweek可穿戴设备网 ……等等,当然随着科技的发展,未来还有许多在医疗领域体现的应用

医疗机构主要有哪些?

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四)疗养院; (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七)村卫生室(所); (八)急救中心、急救站; (九)临床检验中心; (十)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一)护理院、护理站; (十二)其他诊疗机构。 (十三)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

医疗机构属于哪些?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办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二)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三)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卫生保健所;(四)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五)内科诊所、牙科诊所、中医诊所;(六)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七)学校(幼儿园)医务室(八)药店、眼镜店等其他基层诊疗机构。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这一概念的含义: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随着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突显,人们越来越多的把注意力放在了自身健康情况的提前判断上,“有病早治、无病预防”的健康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从“患病求医”向“健康管理”的转变也已经成为21世纪世界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思想。因此,我国各地医疗卫生机构相继推出以“健康为中心”的体检服务以满足人们的需求。这些医疗体检机构主要为健康人群提供体检服务,并且发展迅速,成为全国健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置申请书;(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医疗机构模式可分为那三大类

一、医疗机构的分类(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二)妇幼保健院;(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四)疗养院;(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七)村卫生室(所);(八)急救中心、急救站;(九)临床检验中心;(十)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十一)护理院、护理站;(十二)其他诊疗机构。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批程序(一)申报作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1、符全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3、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5、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制定了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医疗保险管理机构,配备了必备的管理人员和设备。(二)原意承担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按照统一印制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申请书》填报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各项材料:1、执业许可证副本;2、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3、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及医疗机构会计年报表;4、上一年度医疗服务质量(包括门诊人次、平均每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5、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6、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7、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八)村卫生室(所);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  (十)临床检验中心;  (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二)护理院、护理站;  (十三)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 (十四)其他诊疗机构。  

医疗机构按机构类别分有几类

医疗机构按机构类别有: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2、妇幼保健院;3、中心卫生院、乡卫生院、街道卫生院;4、疗养院;5、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6、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7、村卫生室;8、急救中心、急救站;9、临床检验中心;10、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11、护理院、护理站;12、其他诊疗机构。申报作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1、符全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3、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5、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制定了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医疗保险管理机构,配备了必备的管理人员和设备。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聘用从事医疗技术工作的辅助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报发照机关审核批准。不准用非医疗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登记注册类型怎么填写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八)村卫生室(所);(九)急救中心、急救站;(十)临床检验中心;(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十二)护理院、护理站;(十三)其他诊疗机构【摘要】医院登记注册类型是什么【提问】注册类型填写公办或者是民办。【回答】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二)妇幼保健院;(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五)疗养院;【回答】(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八)村卫生室(所);(九)急救中心、急救站;(十)临床检验中心;(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十二)护理院、护理站;(十三)其他诊疗机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每天都是健康快乐向上的一天~【回答】

医疗机构按性质经营目的

医疗机构按性质、经营目的等划分可以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A.非营利性医疗机构B.营利性医疗机构C.公立医疗机构D.民办医疗机构。答案解析:A,B。拓展:医疗机构性质有八种: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办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2、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3、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卫生保健所;4、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5、内科诊所、牙科诊所、中医诊所;6、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7、学校、幼儿园医务室;8、药店、眼镜店等其他基层诊疗机构。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的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按照规定应当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已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个体医疗综合门诊部可以做微创手术吗

病情分析:你好!情况已悉,是要按照相关新农合医疗合作政策进行报销的。指导意见:因为根据省市县医院报销的比例不一样,能够报销的,必要时可以咨询当地新农合办公室相关人员。

综合门诊部如何申请成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拿着所有的东西到北京市卫生局

我要开办社区医疗综合门诊部,区环保部门说要请环评公司做“环境影响报告表”。

对的,是需要做环评的。一个项目需要不需要环评,以及环评是报告书还是报告表是根据国家环保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规定的来的。根据2015年6月1日起执行的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等其他卫生机构都需要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你拿着立项文件以及可研报告去找环评公司,环评公司会派人到你的场地进行现场勘查,在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报告的时候,及时和环评公司进行沟通,以保证你的环评质量。环评报告编写出来后,把环评报告交给当地环保局环评科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给你出具环评批复文件,这样环评手续就算完毕了。

医疗机构类别怎么填写

法律分析:医疗机构类别有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办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卫生保健所。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内科诊所、牙科诊所、中医诊所。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学校(幼儿园)医务室。药店、眼镜店等其他基层诊疗机构。截至2012年7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6.1万个,其中医院2.3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4万个,其他机构1.4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万个,乡镇卫生院3.7万个,村卫生室66.4万个,诊所(医务室)17.8万个。法律依据: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之一规定:本标准(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敖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机构类别是什么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这一概念的含义: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具体了解可咨询北京才众,希望能给你帮助。医疗机构类别:(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办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二)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三)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卫生保健所;(四)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五)内科诊所、牙科诊所、中医诊所;(六)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七)学校(幼儿园)医务室(八)药店、眼镜店等其他基层诊疗机构。

个体诊所属于几级医疗机构?

诊所没有级别,医院的级别划分:乡镇卫生院是一级;县区医院是二级(还分:甲、乙、丙);还有个三级(也分:甲、乙、丙);三级甲等是最高级。卫生局对个体诊所就是按医疗个体来管理的。医疗机构类别有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办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卫生保健所。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内科诊所、牙科诊所、中医诊所。急救中心(站)、临床检查中心。学校(幼儿园)的医院。药房、验光师等基础医疗机构。截至2012年7月底,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96.1万个,其中医院2.3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4万个,其他医疗卫生机构1.4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万个,乡镇卫生院3.7万个,村卫生室66.4万个,门诊部17.8万个。扩展资料:建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这个标准(即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是必须满足的最低标准的医疗机构,并发行的基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如果实施这个标准确实困难的少数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能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报卫生部审批和归档之前实现。尚未达到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以比照适用类似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民族医院的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机构

其他医疗机构包括哪些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医疗机构类别(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办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二)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三)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卫生保健所;(四)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五)内科诊所、牙科诊所、中医诊所;(六)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七)学校(幼儿园)医务室(八)药店、眼镜店等其他基层诊疗机构。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敖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拓展资料:病历管理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第2、3款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广瑞医疗天街综合门诊部健康证是什么样子的

是一张卡片的样式。健康证是一张卡片的样式,上面记载了持卡人的姓名;证件号码;从业类别;体检单位;体检结果;健康状况;体检日期;以及有效期限,体检单位的盖章等内容,广瑞医疗天街综合门诊部健康证是一张卡片的样式。健康证是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受检者具备做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健康证主要涉及五个行业六种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健康证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

通辽首护家医疗综合门诊部待遇怎么样

好。1、工资高。通辽首护家医疗综合门诊部工资高。月薪可以拿到5000之间。也有年底双薪,交通补助和话补。2、气氛好。通辽首护家医疗综合上班气氛很好,同事之间互相合作,领导很和谐,平时会举行团建缓解上班的压力。

医疗机构类别怎么填写

医疗机构的类别有: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2、妇幼保健院。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4、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5、疗养院。6、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7、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8、村卫生室(所)。9、急救中心、急救站。10、临床检验中心。11、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12、护理院、护理站。13、其他诊疗机构。注册医疗机构需要以下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纸质档1份。2、医疗机构各科室人员名录,包括:(1)执业范围、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号、执业证书号、职称证书编号。(2)有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复印件1份。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1份。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份。6、医疗机构科室设置情况报告1份(包括科室床位名称、床位开设情况)。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有关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8、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1份。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医疗机构的类别:(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二)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五)疗养院;(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八)村卫生室(所);(九)急救中心、急救站;(十)临床检验中心;(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十二)护理院、护理站;(十三)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十四)其他诊疗机构。

我国法定医疗机构有几种

我国法定医疗机构有12中。医疗机构的种类如下: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2、妇幼保健院;3、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4、疗养院;5、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6、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7、村卫生室(所);8、急救中心、急救站;9、临床检验中心;10、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11、护理院、护理站;12、其他诊疗机构。医疗事故包括的情形如下: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6、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7、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8、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开错药;9、中医人员不懂西医知识擅用西药西医疗法或西医人员不懂中医知识擅用中药中医疗法。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平安补充医疗住院保险

楼上说的大多是对的,补充了估计你也很难看懂。估计你现在20-30,刚刚开始工作吧。社保是广覆盖低保障,万一出了什么事情,完全不够。补充医疗保险,楼上讲过了,对于刚参加工作没有结婚的人来说就够了。至于意外伤害险,建议你买个每年交100-200的卡折式意外保险,这样一般出了意外,能包最多3-9万的(300的好像是15万)意外身故金,有的还包括1万左右的意外医疗金,2万左右的意外高残金。一直外出的话,可以附加个20元左右的交通工具意外险,保20万的交通工具上的意外。以上的保费和保额,各个保险公司都不一样,但是也差不多,就看你选择了。建议中国人寿和平安和太平洋的。其他的一般般了,我觉的。但最重要的,是选择好险种,不是公司!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沪劳保就发(2005)8号)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用工登记和综合保险登记(一)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应当到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机构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同时携带下列材料一并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1、外来从业人员的名单;2、外来从业人员的个人证件照2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3、对没有办理过综合保险登记手续的单位,还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二)在沪施工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到建委所属的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和个人综合保险登记手续。二、综合保险缴费卡的领取用人单位综合保险缴费卡按照以下程序领取:1、用人单位在办理单位综合保险登记手续时,提交综合保险缴费卡申请书;2、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审核综合保险缴费卡申请书,发放领取综合保险缴费卡的通知单;3、用人单位在领取综合保险缴费卡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机构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领取综合保险缴费卡。三、综合保险登记的变更和注销(一)用人单位名称、地址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并携带下列材料办理变更手续: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证明材料;2、企业法人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3、综合保险缴费卡等。(二)外来从业人员离开单位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当月25日前携带退工名单办理个人综合保险注销手续。四、综合保险费的缴纳(一)用人单位按每月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人数缴纳综合保险费,并在规定划款日期前将应当缴纳的综合保险费存入综合保险缴费卡。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于次月划转综合保险费。(二)综合保险缴费实行足额划转。缴费卡中费用不足的不予划转。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每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从综合保险缴费卡中划转综合保险费;8日划转未成功的,于当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再次划转。(三)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应及时补缴。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每月16日(遇节假日顺延)从综合保险缴费卡中划转用人单位补缴的综合保险费。(四)各区县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未按时缴纳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进行催缴。单位拒不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可移交劳动监察部门查处。(五)外来从业人员可通过上海市劳动保障服务网()、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查询单位为其缴纳综合保险的信息。五、工伤保险的规定(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执行。(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1、对经认定为工伤的外来从业人员,相关保险公司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实际发生的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抢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2)按照工伤人员的致残等级和年龄确定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伤复发医疗费等各类费用。具体标准见附表。(3)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符合配置辅助器具条件、确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按照《实施办法》和《通知》规定的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标准。2、对经认定为因工死亡的外来从业人员,相关保险公司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实际发生的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抢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2)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合计标准为10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外来从业人员被认定为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待遇按照《实施办法》和《通知》执行。六、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一)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住院医疗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相关保险公司按照《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支付。其中,缴费满一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连续缴费满两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二。外来从业人员每一年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住院之日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二)外来从业人员住院医疗待遇的享受以缴纳综合保险费为条件,中断缴费者在缴费中断期间发生住院的,不享受住院医疗待遇。中断缴费者恢复缴费后,应重新支付起付标准以下的自负部分。(三)本市行政区域外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不属于综合保险住院医疗待遇范围。因工作需要临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期间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要列入综合保险住院医疗待遇范围的,由区县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确定。(四)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医疗的,下列情况不得享受住院医疗待遇:1、在非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的;2、因自杀、自残、斗殴、吸毒、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犯罪或拒捕住院医疗的;3、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住院医疗的;4、因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生理缺陷住院医疗的。七、日常医药费补贴的规定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可享受日常医药费补贴待遇。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八、老年补贴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的,或者自本实施细则生效后,用人单位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在三年内累计缴费满十二个月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老年补贴保险凭证的额度,为每一缴费月份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7%之和。九、综合保险待遇的支付(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保险公司支付的,应当与保险公司签定综合保险协议。保险公司应当按规定支付综合保险金。(二)市外地劳动力就业管理中心应当向相关保险公司提供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的基本情况。(三)相关保险公司应当向用人单位寄发保险凭证。其中工伤保险凭证、住院医疗保险凭证由用人单位持有,用人单位应当将参保情况告知外来从业人员。老年补贴凭证、日常医药费补贴卡由外来从业人员个人持有。(四)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或者住院医疗的,可以按照《暂行办法》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相关保险公司领取工伤或住院医疗保险金。其中发生的抢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外来从业人员在用人单位未按月为其缴纳综合保险费期间,因工伤、住院医疗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暂行办法》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承担。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补缴综合保险费的,外来从业人员按照《暂行办法》和本实施细则,享受老年补贴和日常医药费补贴。十、综合保险待遇的领取(一)工伤保险待遇的领取外来从业人员因工伤亡的,由工伤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到相关保险公司申请领取工伤保险金,并提供下列相应材料:1、工伤保险凭证;2、外来从业人员就业凭证、身份证明;3、《工伤认定书》,有致残等级的,还应提供《鉴定结论书》;4、抢救治疗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凭证和相关证明;5、因工死亡的,应提供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因工死亡人员供养关系证明;6、下落不明或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7、其他相关材料。相关保险公司对工伤人员或者其供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金。其中由用人单位垫付的费用支付给用人单位。(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的领取外来从业人员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住院医疗的,由用人单位或者外来从业人员凭住院医疗保险凭证复印件、就业凭证、身份证明、住院医疗费用支付凭证和相关证明等申请领取住院医疗保险金。(三)老年补贴待遇的领取外来从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可凭身份证明、保险凭证等材料到相关保险公司或约定的机构兑现老年补贴。十一、其他(一)非正规劳动组织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以及外来从业人员享受综合保险待遇的有关事项,参照《暂行办法》及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二)在本市社区内有合法居住场所、合法务工经营场所,无单位的外来自雇人员参加综合保险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三)本实施细则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沪劳保就发(2002)38号)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期间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补充意见》(沪劳保就发(2002)43号)同时废止。附表: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表(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五年三月十五日发布部门:上海市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5年03月15日实施日期:2005年04月01日(地方法规)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医疗风险管理与危机的处置方法

医疗风险管理与危机的处置方法   你知道医疗风险管理与危机的处置方法有哪些吗?你对医疗风险管理与危机的处置方法了解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医疗风险管理与危机的处置方法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医疗风险管理对策探讨   当今世界的医疗行业一旦出现危机事件,就会迅速扩展并可影响整个行业乃至全国。医疗风险隐匿并渗透于医院的发展策略、医院经营管理以及医疗管理的各个环节中。面临风险是客观潜在的现实,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管理者要学会规避风险。目前我国医院风险管理仍然比较薄弱,风险管理能力不强缘于三个方面重要原因,一是由于长期受到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的影响,应对风险的依赖性思想比较严重。许多医院管理者缺乏风险管理的基本知识,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在管理环节上没有形成应对风险的计划和措施,预测风险发生的嗅觉不灵,风险发生后反应迟缓,更不能从容应对和有效处理危机。二是由于医院管理者任职时间普遍有限,任期内盲目追求发展,追求规模和效益,比较重视任职期利益而缺少长远战略规划,极少研究考虑运行中的潜在的风险。三是员工也缺乏相应的风险意识,表现为普遍缺乏风险管理知识培训,缺少风险管理实施办法与考核,这与风险易发“上游”和管理重点在基层、在具体岗位形成鲜明反差,因而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势在必行。   1.1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执业风险意识   医院管理者要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医学实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与操作流程。实践证明,风险与危机85%以上由于管理和流程缺陷引起。医疗风险告知义务制度一旦制定,就要严格按照书面要件与格式施行,而不应该采取口头方式告知。有的医院为扩大收治范围,开展疑难复杂疾病诊疗,但因沟通与风险告知细节没有跟进而引发纠纷。   1.2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培育职业道德   要主动防范医疗风险,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意识、持续不断地对医疗风险进行判断。也就是说,在诊疗活动中,根据临床经验、专业技能、患者状况等情况,对预期的或潜在的医疗风险做出评估,完成风险评估分析后,及时将有关风险告知患者,让其了解或作出选择,此举对于主动化解医疗风险,平衡医患信息不对等状况和缓解矛盾非常有益。   1.3落实核心制度,加强质量动态监控   有制度不落实等于形同虚设,有布置无检查等于纸上谈兵,有错误不整改等于姑息养奸。古人云:“耳目唯有聪察,神彩弥加精明,颜与日而俱新,智将年而共远”。强调了发现问题、不断改进管理、提升质量与科学协调、又好又快发展的哲理。在医疗风险管理中,Buchholz特别强调:“质量是执业第一要务”的观点。   1.4强化培训考核,提高业务技术水准   以科学可靠的、相对安全有效的技术服务于患者。贯彻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风险管理理念,为患者提供微笑、及时、诚信、安全与持续的“5S”和家庭式、宾馆式、医院个体化及人性化的“4H”的诊疗护理服务,以加强细节管理,化解医疗风险,贯彻制度用执行力消除危机。   1.5加强科学普及,有效进行医患沟通   许多医疗纠纷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佳导致患者产生不满情绪,进而引发矛盾,所以,医务人员要注意职业素质的培养,认真、耐心、细致、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患者,理解他们患病期间的烦躁情绪,满足他们对尊重与情感关爱的需求,通过有效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1.6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   管理部门要认真对待、务实处理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及时、正确、依法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创建平安和谐医院。不要等问题成堆、危机发生之后才予重视。平安和谐医院涵盖医患和谐,医院职工和谐,医院发展和谐,医院与社会和谐。   二、医疗危机正确处置探讨   按照危机管理理论,一般将危机处置过程分为预防、准备、反应和恢复四个步骤,可以概括为“想到麻烦、制定对策、快速反应、弥补损失”,重视危机处置过程的“无缝连接”,注意危机处置措施的“巧中取胜”。   2.1危机处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1.1危机管理使医院脱离“泥潭”化险为夷   危机处置是指组织为应付危机情境所进行的信息收集分析,针对问题进行决策、制定计划措施,动态调整化解危机的方法方式,经验总结和自我诊断修复的全过程。广义上讲,危机管理涵盖危机前、危机中和危机后所有方面的管理。包括寻找危机发生根源、本质及其表现形式,采取恰当方式处置危机,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减少危机再发几率。有效的危机管理应该包括减少危机来源、范围和影响,提高危机管理的前置地位,改善危机冲击的滞后效应,修复管理缺陷,以达到迅速有效地减轻危机造成的所有损害。   2.1.2危机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也是必要的   危机管理一是提高医院组织管理绩效的决定因素,危机一旦发生,必然会导致管理系统内部的无序和系统失衡,从而影响管理绩效。实施危机管理可以保证组织系统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下运行,也可以使组织实现渐进式的管理变革,促进组织兴旺发达,实现愿景。二是提高组织管理水平所必需,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缺乏危机意识,管理水平必然低下,我国目前尚缺乏能够预防、察觉和化解危机的系统机制。危机管理包容了组织在顺境、逆境之中以及发展过程各阶段的管理内容,是一种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管理思想。三可防止组织老化,使组织之树常青的关键所在。经济学中的“帕金森”定律认为,自从组织成立之日起就日渐倾颓,也就是说组织存在的最重要职能便是防止自身老化。随着经济社会和全球化的发展,组织生存面临的威胁越来越大,遇到的危机越来越多,因此,必需实施和加强危机管理。   2.1.3医疗风险和医疗危机完全可以防范   任何医疗机构都不能免于危机,危机固然有突发性特征,但危机是可以预防的;危机固然有不确定性,但危机的不确定性也是可以降低的;有些危机虽然无法避免,但人们可以减缓危机的强度,缩小和控制危机的范围;危机固然会造成危害和损失,但危机管理可将损失尽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危机固然产生新的风险,但危机也是机遇,是进一步改善医院管理的机会。如果说发生危机灾祸的一半是“海水”,而从危机中获得启发的另一半也许就是管理升华的“火焰”。   2.2 危机处理的关键性措施   2.2.1成立应对组织,寻求有关部门支持与配合   危机发生单位的党政负责人要以对党和人民及单位负责的态度,一方面全力组织力量,化解与减少危机事件所导致的损失,各级领导要深入临床科室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要求医护人员以病人利益为重,坚守工作岗位,全力维护医疗秩序;另一方面要在最短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召开必要的现场会,传达上级领导批示和指示及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关心,向公众表示一定会妥善处理好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   2.2.2抓住几个关键性要点,及时通报事件过程   把握危机处置过程所涉及的最重要事项,如重要人物、时间、媒体、信息收集与发布和危机最后的处理,特别要规避可能再发的危机,极力减轻危机导致的进一步损害,有效缓解各方面的压力。危机事件爆发后,医院尤应注意“四要四不宜”。一要在掌握基本情况后,统一口径,确立发言人,不宜出现谁想发言就发言的现象;二要敢于负责,不宜推三阻四,转嫁矛盾;三要尊重事实,不宜匆忙定性,妄加评论和不切实际地表态;四要增强保护意识,抓紧信息证据收集,不宜在无证据时推测怀疑。与媒体应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沟通,在危机得以完善处理前不宜报道,以免引起不良导向。任何个人和部门未经批准不能接受单独采访,以免炒作。   2.2.3充分有效利用资源,迅速建立危机处理   网络如与处理危机的有关单位(公安、消防、科研机构、保险公司、新闻媒介和兄弟单位等)建立联系,形成合作网络,寻求支持帮助,及时有效地进行沟通。管理者要根据危机发生情况相应分配资源,明确职责与工作范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危机管理所需的人、财、物和设施等的预算,制定应急管理计划和潜在风险影响的应对方案等。   上级领导者和部门以及危机处理小组,对危机处理结果有重要影响,应及时向其报告信息,使决策层能在最短时间内最先获得危机信息并制定应变计划。在危机处理的集权机制下,危机处理任务小组制定计划并迅速付诸实施,以尽快实现组织恢复常态的工作目标,成员要有沉着应对各执一词的尴尬局面的能力,关键时刻能够拨云见日。对危机事件的调查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环境,事件的现状和发展态势,控制措施的实施与效果等。如事件仍在发展之中,应调查事件恶化的原因、控制事件的对策与事件的原因和影响,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涉及范围和社会影响等。查明涉及事件的直接与间接对象以及事件的见证人。通过缜密调查,判断事件的性质、种类与事件的现状、后果及其影响,对策的`实施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制定相应对策,迅速消除影响。   2.2.4与各方进行有效沟通,防范风险危机再发连发   在风险与危机管理中,沟通是极为重要的工具,而沟通最为重要的战术是收集信息和举行新闻发布会。危机事件沟通的方式应该是全程沟通,危机发生时沟通应遵循的原则是:公众利益高于一切;掌握主动权使所在单位成为第一信息发布源;选择确定信息传播的媒介和范围;做好沟通的背景材料,准备好应急新闻稿,留足余地并不断充实最新情况;建立新闻办公室与发布场所,安排好信息转接部门和应对媒介及公众询问的联系电话。   沟通的重要对象有:①受害者,方式方法包括:迅速确定专人与受害者接触;迅速确定危机责任方面的承诺与承诺方式;迅速制定损失补偿方案;迅速制定善后工作方案,追查原因,处理责任人,改进工作;迅速向公众致歉、安慰受害者。②上级部门,危机发生后要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求得指导和帮助。实事求是地及时汇报情况与事件发展动态,做到不隐瞒、不歪曲事实真相。事后要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经过、处理措施、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③新闻界,如确定与新闻媒体配合及保持联系的方式;及时通报危机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理的动态信息;确定并告知新闻发布会时间与地点;明确对报道的基本态度,指出报道的不实之处,避免产生对立情绪;必要时公开致歉。④内部员工,稳定情绪、稳定秩序是基本原则,告知员工事件真相和采取的措施,务求大家同心协力,共渡难关;搜集了解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做好伤亡者的抢救治疗和慰问抚恤及善后处理工作;制定挽回不良影响和完善组织形象的方案与措施。⑤其他公众,医疗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合作伙伴、社区公众、社会机构、政府部门通报危机事件及其处理措施,并制定出相应的方案,全面消除危机事件的不良影响。   2.2.5加强改进完善制度,做好危机处理后的工作   善后工作主要为遗留问题和滞后效应的处理。在危机结束后,需成立一个调查及评估小组,对整个危机管理活动作系统的调查评估,借危机机遇,加强风险防范管理,举一反三,开展系统的“诊断、治疗和预防”。第一层面是针对所发生的危机本身的总结,即调查问题是如何发生的,可以采用调查表形式,分析查明问题的症结所在,研究并提出对策。第二层面是针对单位的危机管理的总结,即反思检查单位应对处理整个危机的全过程,检查单位组织在应对危机中所做的决策与所采取的行动,从中发现危机管理的不足之处,进一步完善危机管理程序与制度。第三层面当然是通过教育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防止重蹈覆辙。全面实施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五化”管理,才是防范纠纷,化解纠纷,避免事故,减少危机的正确轨道。如在新加坡医院的护理管理中,患者跌倒坠床、给药错误、患者逃离医院,以及患者对护士的态度、护理服务和等待时间过长的投诉等,均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总之,只要医疗风险存在,危机就可能随时爆发,风险管理与危机处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全员的重视与参与。每一次风险的化解,每一次危机的处理,都会对管理者应急能力的提升产生深远的影响,风险管理与危机处理应该成为每一位医院管理者重视的工作重点。 ;

超声波清洗机清洗医疗器械要多长时间

3-5分钟就可以洗干净了。

河南省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办法包括的质量管理制度有哪些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制度1、供应室人员要树立严格的科学作风,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做好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及无菌物品的供应工作.3、严格区分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实现“由污到洁”的工作流程,不得洁污交叉或物品回流.4、污染物品、清洁物品、无菌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不得混淆.5、严格掌握灭菌程序,确保灭菌效果.6、工作人员按要求着装,消毒员持证上岗.7、每日要认真清点各类物品,并做好登记,物品丢失,个人要赔偿;对破损的物品及时更换,保证及时供应.8、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爱护公物,勤俭节约.9、遵守劳动纪律.10、按时下收下送,每月到科室征求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河南省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办法包括的质量管理制度有哪些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制度1、供应室人员要树立严格的科学作风,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做好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及无菌物品的供应工作.3、严格区分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实现“由污到洁”的工作流程,不得洁污交叉或物品回流.4、污染物品、清洁物品、无菌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不得混淆.5、严格掌握灭菌程序,确保灭菌效果.6、工作人员按要求着装,消毒员持证上岗.7、每日要认真清点各类物品,并做好登记,物品丢失,个人要赔偿;对破损的物品及时更换,保证及时供应.8、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爱护公物,勤俭节约.9、遵守劳动纪律.10、按时下收下送,每月到科室征求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消毒达到何种要求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第十条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应当进行消毒处理。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第十二条出租衣物及洗涤衣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相关物品及场所进行消毒。第十三条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执行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实验的器材、污染物品等按规定进行消毒,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第十四条殡仪馆、火葬场内与遗体接触的物品及运送遗体的车辆应当及时消毒。第十五条招用流动人员200人以上的用工单位,应当对流动人员集中生活起居的场所及使用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第十六条疫源地的消毒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第十七条公共场所、食品、生活饮用水、血液制品的消毒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如何处理

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单独存放,按规定暂存、转运和最终处理,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避免回流市场。一次性医疗物品包括: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一次性使用无菌加药注射器、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石英管式输液器、一次性使用光纤针。

不属于消毒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是

不属于消毒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是: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独立第三方机构。一、消毒管理办法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医疗用品的经销部门,应严格按照产品制造厂提供的说明和规定保存、运输,不得销售过期产品。铁路、交通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本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消毒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消毒管理、预防感染性疾病的传播、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消毒管理办法中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要求有: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二、第三方消毒供应中心第三方消毒供应中心(CSSD)是指不依托医院内部场地空间,企业自建和运营的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服务的机构,具有区域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等特点,通过标准化管理及专业化服务,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所使用的各类无菌物品的供应单位。消毒供应中心提供的服务包括各类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洁净手术衣、手术单品等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物流配送以及租赁等,并开展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出具监测检测结果,实现消毒全过程可追溯,保证消毒灭菌质量。

医疗纠纷赔偿协议书范本

法律分析:医疗赔偿协议书:1甲方:(医疗机构)、乙方:(患方),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2、患者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身份证号、住院号、疾病诊断、治疗结果;3、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4、医疗事故原因;5、赔偿数额;6、违约责任;7、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卫生室9篇

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卫生室1 我村卫生室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开展有关执业活动,完满的完成了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并能保障了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基本上做到小病不出村(社区),获得了村民的认可,现将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如下:(请根据具体情况展开写) 1、公共卫生任务:我室承担了村,户,人公共卫生三大类十二项工作,全年共开展了期形式内容的健康教育,对病人进行了健康管理,对重点人群进行社区管理,开展卫生协查、协管工作; 2、基本医疗服务:我室全年共诊治病人,成效如何,有无发生药物过敏反应、药物不良反应,有无出现误诊等差错行为,有无违规受到警告、记分或其他行政处罚; 3、执业机构变更情况: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 4、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要具体写一年接受单位的指导或检查几次,其指导或要求要整改内容,现落实情况); 5、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6、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7、本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单。(并附相关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卫生室2 一年来,在县卫生局和xx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和村委的领导下,我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恪守卫生职业道德,卫生院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医疗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不足之处,为了扬长补短,更好地开展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业务开展 xx年度,我所医护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并把这种理念引入医疗服务之中。今年以来,村卫生所门诊量x人次,急诊x人次,输液、打针x人次,出卫生宣传板报x期,发卫生防病宣传小册子x次xx余份,没有发生过一起因救治不及时而引起矛盾的事情。截止xx年x月底,各项业务收入达x元。其中全年防保收入x元、其中进行新农合减免x人(次),在疾病控制方面克服人员多、流动性大的不利因素,全村共接种麻疹疫苗x份,麻疹普种率达x%,最大限度地预防麻疹的发生。积极稳妥地开展新农合医疗服务,使广大农村干群及时享受政府的关怀,最大限度地为全村广大干群的健康保驾护航。 工作中态度和蔼,做到了微笑服务,把接待患者热心、诊治疾病细心、解释病情耐心的“三心”服务贯彻到医疗服务全过程。坚持随时主动上门服务,坚持每季度通过板报宣传预防老年病知识,坚持医疗文书规范化管理和完善保健制度。 二、完成其他任务工作情况 (1)、能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预防接种疫苗免疫任务。 (2)、能及时发现、报告各种传染病和转诊肺结核患者。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3)、在预防流感宣传和防治方面,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4)、在合作医疗方面,由于宣传到位,我村参加合作医疗人数x%以上,并能按照上级要求按户填写,清楚明白,并能逐月上报,没有误差。 (5)、xx年按照上级要求对门诊房舍进行了整修改造,我村卫生所通过了上级验收,达到了符合要求的条件,顺利地通过了验收。 三、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情况 由于我所严格遵守医疗法规,工作中态度和蔼,做到了微笑服务,把“接待患者热心、诊治疾病细心、解释病情耐心”的“三心”服务理念贯穿到医疗服务全过程,坚持随时主动上门服务,坚持医疗文书规范化书写管理,全年没有发生一例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所全体人员一致表示,争取在新的年度,把村所的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卫生室3 我是 村卫生室一室村医,自从 年在 村从事乡村医生以来,在县卫生局及镇中心卫生院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本村认真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全面贯彻执行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全面履行乡村医生职责。“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医生的责任所在,为此,我抱着为患者负责的精神,积极做好各项工作,热情接待每位病人,坚持把一腔青春热血献给社、爱心献给患者,深受广大群众的爱戴和好评。每次镇中心卫生院召开会议时,我都能认真听讲,并做好会议记录,会后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现将20xx年本人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共卫生工作 协助完成本村健康居民档案创建工作,宣传儿童计划免疫、加强传染病管理、协助镇中心卫生院入村对本村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儿童定期开展体检,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利用宣传栏对传染病、高血压、粮尿病的防治及妇女儿童保健知识等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加对疾病的认识,了解各种疾病的发生和发展,使之在生活中自我保健、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使我村广大群众更深刻地认识疾病。 二、农村合作医疗 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一项惠民政策,我们积极宣传,使用各种宣传方式让群众认识新农合、支持新农合、参与新农合。我们严格按照本县合疗门诊统筹核报政策规定,规范程序,不盗取新农合资金,不滥用药,使农民花小钱就能看病,让村民放心、领导部门放心,让村民真正体会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三、今后的打算 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帮助下,无论思想,还是业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后在业务和服务方面更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实际服务的原则,学以致用,用有所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仍将一如既往,对工作兢兢业业、对学习一丝不苟、对患者热情周到,为乡村医生增光添彩,为党和政府赢民心,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乡村医生。 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卫生室4 xxxx年,我村卫生室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执业,在各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圆满的完成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并保障了村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做到小病不出村,获得了村民的认可和好评,现将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共卫生服务 我主要承担黄家源、下栖梧两个行政村的责任医生工作,服务人口1500人,联系村民户数503户,做好责任区内的60岁以上的按季度随访工作,并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随访工作,指导他们用药并对其行为生活方式进行指导,协助做好疾控、妇保、儿保、卫生监督等各条线上的工作,为他们提供面对面的健康教育,把健康带到每家每户。 二、基本医疗服务 xxxx年度我卫生室门诊人次达到20xx人次,急诊15人次,出诊150人次,每次人均费用25.00元,基本上解决了当地村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把疾病尽早的控制在萌芽状态,让他们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廉价、便捷的医疗服务。 20xx年已经过去,在20xx年我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度,做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基本医疗工作,为创卫生强县献上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 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卫生室5 20xx年,xx县卫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严格监督下,在市卫生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证人民群众健康为己任,紧紧围绕全县“四大奋斗目标”和“推进四个融合”的具体思路,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克服困难,顽强拼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市卫生局xx县委、县政府下达各项目标考核任务,县卫生局各项目标指标名列全市前列。20个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任务已完成;新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建成,全县无偿献血任务完成任务的113.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多次被省人大、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和市级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视察,省、市电视台多次专题报道并在全市推广具体做法;中医工作被省政府明确为省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全省麻疹强化免疫项目工作名列全市第一名;档案工作已达省二级标准,保密工作已建立省一级保密单位,卫生局机关已建立成省级卫生单位。透过超多艰苦的发奋,解决了卫生系统大部分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力推进了全县卫生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快速、和谐发展。 一、“惠民行动”如期实现 今年以来,我局将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惠民工程”,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严把建设质量,如期完成工作进度,实现了又好又快的目 (一)潜质建设明显加强。一是狠抓乡镇卫生院国债建设项目。新宁、靖安、长田、骑龙、新街、拔妙、梅家、沙坝8所卫生院实施了国债项目建设,建设规模共计7200平方米,项目资金合计300万元。目前8个国债项目单位的建设任务已基本完工。二是狠抓灾后重建项目。透过县卫生局和项目单位的用心发奋,20xx年未完成工程任务的讲治、普安、天师三个灾后重建项目今年全部得到落实,全县20个乡镇卫生院全部改扩建,即将投入使用。三是基础设施设备项目进展顺利。乡镇卫生院设备项目经费220万元已列入20xx年计划。省上下达新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经费40万元已到位,县中医院已争取到省中医药管理局项目资金250万元已到位,县医院科技大楼200万元项目已纳入计划,县妇幼保健院120万元的项目已列入20xx年项目计划,执法监督机构、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正在争取中。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利组建。我们严格按照《xx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建设基本标准》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利用县中医院闲置的门诊楼三、四层1200平方米(40个房间)为办公地点,组建了xx县新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抽调了具有资质的22名业务骨干,购置了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办公用品,印发了宣传资料、宣传手册,制作了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展板,对城区三个社区78611人的基本状况调查已结束,现正分步进行重点人群的健康体检和建档工作,三个社区的卫生服务站正在实施中。 二、公共卫生工作成效显著 (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明显加强。一是强化传染病防制工作。加强人禽流感、非典、霍乱、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疫情值班和疫情报告制度,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和网络直报率达100%,1-10月报告乙类和丙类传染病发病率分别为277.75/10万和19.32/10万,与20xx年同比分别下降26.88%和22.08%;二是强化狂犬病的预防控制。认真落实各项狂防措施,切实做好了犬只管理、免疫和疫情处置、病人救治工作,灭犬工作力度大、效果好,全县灭犬总数到达10324只,现存栏犬仅有6213只。三是强化疾病和卫生监测。开展了钩体病、出血热、乙脑、乙肝等疾病监测工作。全年抽污水样60份进行霍乱弧菌监测均为阴性,对9个乡镇288户居民食用盐碘进行取样监测均合格。对全县1895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工作,查出的“五病”患者全部调离了岗位;开展了食品采样、生活饮用水采样和红层找水水质化验采样等工作。四是强化免疫规划与管理。全县共完成5种一类疫苗共186200人次的常规免疫接种。成功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项目,接种儿童93613人,目标人群接种率98.75%,全年无重大疫情发生。 (二)妇女儿童保健工作明显加强。一是狠抓法律宣传贯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咨询宣传、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和城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执法检查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书的使用,全县非农业人口出生医学证明书使用率100%,农业户口使用率89.4%,合格率达100%。二是狠抓妇女儿童保健工作。高危妊娠住院分娩率达100%!。三狠抓妇幼卫生漏报调查工作。全年无孕产妇死亡漏报。四是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培训基层妇幼人员260余人次,开展产科质量综合评估,救助贫困孕产妇490名,共发放救助金13.6万元。无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发生。五是狠抓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三)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明显加强。一是医疗采供血市场监管到位。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超范围行医等违法行为150起,加强采供血机构的日常监督,开展医护人员法律法规培训6期1200余人次。二是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有力。继续开展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认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查处食品卫生违法案件17起,对120名食品卫生管理员和1500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卫生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了县内大型会议和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学校卫生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深入抓好了学校食品卫生、二次供水和自备水源的监督,对城区幼儿园所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所有学校食堂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四是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落实。对全县所有集中式供水单位和桶装水生产厂家实施了有效监管,对各种旅店、公共浴室、游泳池、美容美发、化妆品经营单位、文化娱乐场所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坚持不懈的名言) 三、医政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医政管理力度继续加大。一是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深入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把握资质审批关,严格现场评审和年度校验,加大许可前和许可后的监督力度。二是加强医护人员执业注册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医师与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注册的程序、提交的资料和具体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将医政行政许可全部纳入县政务中心统一受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对医疗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贮存、运送,标识醒目,处理交接登记详细。有效防止了医院感染事件发生。 (二)医院管理年活动扎实开展。紧紧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的主题,以平安医院建立为契机,引导医院建立“优质、低耗、高效、便捷”的发展模式。对全体医务工作者进行医德医风、医疗服务技术、依法执业教育和培训,提高了救死扶伤与廉洁行医意识。组建“流动医院”到乡村服务,全年义诊达3000多人次;对特困和“三无”弱势人群实行就医费用减免累计达20多万元,医院药品降价让利于民300多万元。强力规范病历书写和开展评比;推行三级医师查房与抗生素的合理应用,开展“三基三严”培训,使医疗护理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中医事业发展有新起色。一是用心争创全省中医工作先进县。切实加强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培养,协调县财政落实中医事业必要投入,xx县中医院已被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全省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二是加强中医专科建设。加大中医科技创新,添置和更新医疗设备,引进中医新技术,县中医院中医骨伤科已建成市级重点建设专科,争创省级重点专科已启动。 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卫生室6 卫生室20XX年度工作总结在上级部门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加强行业的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公共卫生工作扎实整体工作取得较大进步。现将本年度 工作汇报 如下 在门诊诊疗工作中。肩负着本村1079户。4339人的健康信息及时录入和健康指导。天天随诊。全年坚持365天病人随时应诊。不管在任何时候,不推诿病人。平等待人,严格执行合疗和基本药物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各个业务量不断提高的今年,我…卫生室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做到年门诊8002人次,严格执行新农合制度,新农合门诊报销7182人次。认真执行三统一零差价慢,受益群众达8000于人次。病随访次数744次。做到门诊35岁以上100%量血压和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及时更新3000多人次等等公共卫生工作。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学习。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坚持24小时制度,加强我卫生室医德医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改善服务态度,以群众满意为最高目标增强医疗纠纷防范意识。杜绝医疗事故纠纷的发生。 总之。20XX年经过我卫生室不懈努力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在今后的工作。我们将更加努力。全心全意我人民服务。保证我辖区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卫生室7 贾曲乡杜家村下辖9个自然村,共有人口1800余人。村卫生所现有执业助理医师一名,执业乡村医生一名,护士一名。20xx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卫生所进行了重新建设,达到了符合要求的条件,顺利地通过了验收。 在县卫生局和贾曲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和村两委会的领导下,我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恪守卫生职业道德,在卫生院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医疗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不足之处,为了扬长补短,更好地开展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 业务开展 由于我村其中三个村民小组位于我县城南开发区。企业较多,拆迁搬迁居住的村民数量大。我卫生所全体工作人员经过认真努力的工作,克服了村民居住分散、流动人口多、流动性大的不利因素。 三年来,我所医护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并把这种理念引入医疗服务之中。村卫生所门诊量1万余人次,出诊500余次,出健康教育宣传板报30多期,发放宣传(单)册20xx余份。截止20xx年9月底,进行新农合减免5000余人(次)。加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严格按照《蒲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规定开展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稳步持续进行,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基本用药目录,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严格相关文书的`书写上报。积极稳妥地开展新农合医疗服务,最大限度地为全村广大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二、完成其他任务工作情况 (1)、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预防接种疫苗计划免疫任务。 (2)、及时发现、报告各种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3)、完成全村居民健康信息档案共计1600余人。对孕产妇定期进行孕情检查,宣传孕产妇住院分娩,认真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工作,以及新生儿健康管理。 (4)、在合作医疗方面,由于宣传到位,我村参加合作医疗人数98%以上。 (5)、完成了0-3岁儿童、孕产妇、65岁老年人、慢性病、重症精神病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对以上重点人群做到底数清,管理随访到位,心中有数。对于0-3岁、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重障精神病人及时主动发现,能够及时建档造册纳入管理,并每月上报。 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仍需进一步去努力完善。杜家村卫生所全体人员一致表示,争取在新的年度,继续努力学习,认真工作,克服理论和实际能力的不足,把村卫生所的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卫生室8 20xx年度我村卫生室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开展有关执业活动,完满的完成了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并能保障了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基本上做到小病不出村,获得了村民的认可,现将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健全,科学管理 我村创卫组团结一致,高度重视、积极带头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思想素质、卫生意识和保健能力: 1、领导重视。村级主要领导参加并亲自指导本村的卫生创卫工作,把创卫工作以及新农合工作纳入村委会议事日程。 2、组织、制度落实。有分管卫生工作的村干部,有健康教育、除四害防病、环境卫生等工作制度,并认真落实。 3、有切合实际的卫生村建设规划或计划,各项创建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合理。 (二)健康教育效果明显 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卫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村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的健康形为,不定期地举办卫生知识讲座,提高村民对健康卫生知识的认识。 (三)村容整洁、环境优美 1、配备专(兼)职的环境卫生保洁人员,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制。 2、主要街道、巷道路面砂石化平整、沟渠畅通,生活污水有监管措施,绿化美化好。 3、环境清洁,村内无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现象。村内设有垃圾池,及时清运或简易填埋垃圾。 4、村民住宅的院落、住室、厨房整洁卫生。 5、禽、畜圈养,圈舍清洁。 (四)除害防病 设立了除“四害”工作小组,经常开展除“四害”活动,特别是春、秋两季,组织人员开展灭鼠、灭蚊、灭苍、灭蟑螂工作,有效地控制了“四害”密度: 儿童“五苗”(卡介苗、麻诊疫苗、白百破三联疫 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卫生室9 我校卫生室在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以“人文日新,和谐发展”的办学思想和“以学生健康成长为本,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基”的教育理念,全面提高教师和学生素质。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准绳,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一、积极进行健康教育。 向学生普及卫生知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大了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 二、做好传染病、流行病防治工作。 春秋两季是传染病、流行病高发季节,做好预防是防止其流行的关键。在春秋换季之前提醒老师和同学们注意预防。并通过板报和广播介绍传染病预防知识。 三、尽力为老师们的健康服务。 一线的老师工作都很辛苦,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中,但有时却不能关心自己的健康。在学校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医务室努力为老师们的健康服务,如给老师们量血压,向女教师介绍妇女病的防治知识等。 四、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体检。 组织全校学生进行一年一次的体格检查,为预防学生疾病,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供了保障。检查反馈后,针对个别情况比较严重的学生,积极与家长联系,对学生的情况进行追踪。争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及时处置学生的偶发伤病。 学生出现一些偶发疾病,是无法避免的。校医务室配备了常用的药物以供应急之用,校园里发生和发现的小伤小病能够得到及时的医治,也维护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医疗器械的法规,标准,体系,审评都是什么意思,之间的关系

医疗器械法规指的是国务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法规文件,是医疗器械行业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办法等 还有各个省市根据地区情况所制定的注册办法、经营管理办法等,这些都是满足国家总局发布的法规的。标准就是医疗器械产品所到达到的要求,有国标、专标等,也分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体系指的是医疗器械企业内部编制实施的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医疗器械企业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国内比较通用的体系标准是YY/T0287-2003标准。审评还是评审,审评的话一般是指产品注册过程中,所提交的技术资料送到审评中心审评的过程。

教师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强行的调离到另外一所学校违反劳动法吗?

违法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变动必须要双方协商一致之后才可以执行。

医疗设备政府采购询价方式需要供应商提供厂家盖章的授权书合理合法吗?依据是什么?

合法。厂家授权才能证明你们是他们的代理商,质量可以得到保证。

失地农民社保有医疗保险吗

失地农民社保有医疗保险。根据国家政策,失地农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和报销待遇。具体的参保条件和缴费标准等因地区而异,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失地农民可以通过当地社保局或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缴纳相应的医疗保险费用,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和报销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参保前需要了解当地的医保政策和参保条件等相关信息,以确保符合参保条件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以保障自己的医疗保险权益。失地农民社保要求包括:1、参保身份:失地农民可以通过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来参保。一般情况下,失地农民是指因征地拆迁、城市建设等原因失去土地的农民,这些农民在购买社会保险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2、缴费要求: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需要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费用由参保人自行缴纳或由政府进行一定程度的资金补贴。缴费标准和缴费周期由当地政府或保险公司规定,缴费可以通过现金、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3、参保范围: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后,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和服务。参保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具体范围和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进行查询。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政策下的失地农民社保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参保条件和要求需要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查询。同时,建议失地农民在参加社会保险时,要认真了解自己的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和报销标准,以避免因保障不足或理赔不清等问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招聘公告

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促进中心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2、热爱科技事业,有志于推动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3、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4、应聘人员为外省市社会人员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及具体要求(一)岗位:财务主管1名1、岗位职责:(1)根据国家和本市财政税务法律法规,实施财务日常工作,包括会计稽核、账务和资产管理等业务;(2)开展预算、决算业务,定期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并及时准确地汇总提交各类财务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岗位要求:(1)45周岁以下,金融、财务或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优先;(2)有财务资深管理岗位或财务部门负责人管理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模式及会计核算体系;(3)具备较好的财务管理技能和财务专业技术,协调交涉能力和组织执行能力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熟练操作办公和财务软件。(二)岗位:行政人事主管1名1、岗位职责:(1)负责中心人事档案、合同等资料管理归档;管理制度等公文撰写;(2)负责中心工作人员薪资管理、绩效考核、招聘培训等工作计划制订;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岗位要求:(1)40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经验;(2)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中级职称优先;(3)熟悉国家各项劳动人事法规政策,熟悉事业单位人事、行政工作体系;(4)综合素质较高,有亲和力,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三)岗位:产业研究主管2名1、岗位职责:(1)生物医药领域各地产业政策跟踪汇编及园区产业化项目跟踪,产业数据统计、分析,产业报告撰写;国内外最新技术发展综述分析。软课题研究,独立组织撰写研究报告;(2)生物医药成果转化、项目推广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岗位要求:(1)45周岁以下,生物医药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拥有博士学位可放宽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优先;(2)有5年以上独立进行相关行业研究的经验,包括但不限于独立科研、撰写相关报告等;(3)关注行业发展的态势,有敏锐的眼光、较强的学习能力、数据挖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清晰,沟通协调能力强。(4)具有基本英语应用能力,有生物医药行业研究、软科学研究经验者优先;(四)岗位:产业招商主管2名1、岗位职责:(1)制定年度招商规划,拓展招商渠道,组织宣讲活动;收集项目和企业落户信息,产业招商形势分析报告;参与生物医药产业招商调研工作,同时形成招商方案,提出精准招商建议;(2)掌握产业规划和政策,负责信息管理、政策推广及统计及发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岗位要求:(1)35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招商、企业服务或产业园区等相关工作经验;(2)医药类,经济类,商管类,或英语类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优先;(3)具有较好的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具备专业商务接待和洽谈能力,创新能力强;(4)能够熟练掌握英语等其他外语者优先,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驾照,能够适应出差者优先。招聘办法一、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9日。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hr@biopharm.sh.cn。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递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中心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将会收到笔试通知。3、笔试面试根据应聘岗位,参加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促进中心组织的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按成绩先后排名,以1:5的名额安排进入面试。面试时,由中心领导和外部专家组成的招聘考核小组,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通过提问答辩交流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计入总分。4、主任办公会审定中心根据笔试面试情况,按总分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候选名单。5、体检和考察拟聘人员到本市三级甲等医院体检,中心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6、公示和录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中心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报上级单位审核批准,办理聘用手续。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录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7、联系方式联系人:陈焕然联系电话:50272737联系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231号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3.具有较好的英语综合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高级或紧缺急需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点击查看大图)备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招聘方法1.报名办法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请将《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将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人事,电子邮件文件名和邮寄信封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2.考试安排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及格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按4:6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排名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未进入笔试、面试者将通过邮件方式及时告知应聘者。3.体检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4.考察由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工作情况等。5.公示根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6.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联系方式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1-38019807电子邮箱:cmtczhaopin@126.com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银花路1号邮编:201318监督电话:021-63111753

6.您对如何推进医院学科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方面有哪些好的意见建议?

推进医院学科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以下是一些好的意见建议: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医院需要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团队,带动学科建设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医院需要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通过开展临床研究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医院需要优化医疗服务流程,通过简化就诊流程、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医患沟通等措施,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推进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医院需要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规,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范收费,坚决抵制医疗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医疗设备的更新和维护。医院需要加强医疗设备的更新和维护,通过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提高医疗服务的效果和水平。开展便民服务。医院需要开展便民服务,通过完善便民设施、推进预约挂号等措施,方便患者就医,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舒适性。加强团队协作和沟通。医院需要加强团队协作和沟通,通过建立良好的团队协作机制和沟通机制,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综上所述,推进医院学科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需要全方位的努力和投入,从多个方面入手,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费应该开具什么税务发票?

开具地税的服务业税务发票。

中欧医疗健康C003096这支混合基金怎么样?

目前看下来挺好的,你可以了解一下这支基金在目前的领域里面属于头部的,涨幅也是累计下来最高的,我也买了一些,收益不错,是很值得入手投资的基金。

发热门诊不用设置于医疗机构独立区域的独立建筑。

国家卫健委日前印发《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巩固防控成果,坚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将发热门诊和医院感染防控工作常抓不懈。通知提出,发热门诊原则上应当为独立建筑或设置在院内独立区域,路线便捷,与普通门急诊等区域有实际物理隔离屏障,远离儿科等区域,与其他建筑、公共场所保持一定距离,具有独立出入口,便于患者转运。通知要求,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接诊,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医生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扫“健康码”,并进行核酸检测。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采取全封闭就诊流程,原则上挂号、就诊、交费、检验、影像检查、取药等诊疗活动全部在该区域完成。医生在接诊过程中要全面了解患者临床症状,特别要询问流行病学史,并安排必要的检查。对诊断为相关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登记、报告和进行隔离处理,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离院或转院。通知提出,进入医疗机构的各类人员均应当正确选择和佩戴口罩、正确进行手卫生。医疗机构要设置过渡缓冲病房,对新收入院的患者进行单间收治,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常规病房进一步住院治疗,缓冲病房医务人员应当进行三级防护,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扩展资料:明知自己患有传染病的情况下,故意传染给他人的,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依据犯罪情节判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

鞍山有哪些发热门诊医疗机构(鞍山发热门诊都是哪些医院)

为了做好鞍山市疫情防控工作,方便广大市民发热就诊,市卫健委对全市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调整如下:1、鞍山市中心医院铁东院区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7号咨询电话:0412-59304802、鞍山市中心医院立山院区地址: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路32号咨询电话:0412-67033063、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健身街3号咨询电话:0412-6706296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地址:鞍山市铁西区民主街166号咨询电话:0412-67075695、鞍山市第三医院地址: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320号咨询电话:0412-66383486、鞍山市长大医院地址:鞍山市铁东区长大街69号咨询电话:0412-87775687、鞍山市中医院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新营路15号咨询电话:0412-58289168、海城市中心医院地址:海城市东关街4组2号咨询电话:0412-31992609、台安县恩良医院地址:鞍山市台安县恩良路3号咨询电话:0412-495552610、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心人民医院地址: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大宁街105号咨询电话:0412-7536049

保定徐水区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保定徐水区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电话

为进一步保障全区发热患者就医需求,引导患者有序就诊,现将全区发热门诊名单予以公示,方便广大群众咨询和选择。居民就诊过程中,尽量乘坐私家车,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点对点直达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并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徐水区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序号发热门诊所在医疗机构名称发热门诊详细地址咨询电话1徐水区人民医院徐水区振兴东路29号0312-86010822徐水区妇幼保健院徐水区盛源南大街0312-86623013徐水区中医医院徐水区华龙路338号0312-58521864保定宝石花东方医院徐水区宏兴西路232号0312-86462005保定兴芮医院徐水区高林村镇郎五庄村0312-89506796徐水盛安精神病康复医院徐水区留村镇北常保村0312-8502569

广州天河区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汇总(时间+地址+电话)

为做好发热患者医疗保障工作,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流程,广州天河区公布全区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共12间发热门诊,18个发热诊室。发热门诊:_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地址:天河区燕岭路268号开诊时间:24小时咨询电话:020-61627339_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开诊时间:24小时咨询电话:020-38665940、020-38669541_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开诊时间:24小时咨询电话:020-38680026_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地址:天河区天河路600号开诊时间:24小时咨询电话:020-85252261_天河区中医医院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棠石路9号开诊时间:24小时服务电话:020-32681855、020-32681883_天河区人民医院地址:天河区东圃大马路13号开诊时间:24小时咨询电话:020-82308194-8013_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地址: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83号开诊时间:24小时服务电话:17602003053、020-62784643_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地址: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6号开诊时间:24小时服务电话:020-38283799_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地址:天河区金穗路9号开诊时间:24小时服务电话:020-38076419_广州天河龙洞医院地址:天河区龙洞村龙洞东路二横路2号开诊时间:24小时服务电话:020-87028820、18027326995_广东燕岭医院地址:天河区粤垦路533号开诊时间:24小时服务电话:020-87290120_广州仁爱天河医院地址:天河区天河路110号开诊时间:24小时服务电话:020-22229999发热诊室:_天河区妇幼保健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367号开诊时间:24小时服务电话:18026287269_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天河院区地址:天河区沙太南路163号开诊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00服务电话:020-39139935_天河区石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天河北路571号开诊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服务电话:020-62866120/18578646812_天河区棠下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中山大道西枫叶路天乐径2号之一开诊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服务电话:18926192117_天河区车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旭景西街194号开诊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2:00,14:00-17:00服务电话:020-82315957转8038_天河区猎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海文路9号开诊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服务电话:020-31035011/13016001167_天河区冼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兴盛路10号开诊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2:00,14:30-17:00服务电话:020-37067523_天河区天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中山大道190号骏景花园和风街3号开诊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服务电话:18028886631_天河区林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天河北路382号开诊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服务电话:020-38810795/18902308319_天河区黄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黄村西华里2号开诊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1:30,14:00-17:00服务电话:020-82520933-806_天河区天河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79号首层开诊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2:00,14:30-17:00服务电话:020-82409200/18602067_天河区长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长兴路乐意居美景街146号开诊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2:00,14:00-17:30服务电话:020-37211398、020-37211663_天河区前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前进街桃园中路278号开诊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服务电话:020-22500689/18922204089_天河区五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岳洲路22号开诊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服务电话:020-85287055_天河区五山街华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校内开诊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2:00,14:30-17:00服务电话:020-85288226_天河区五山街华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开诊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服务电话:020-87112375_天河区新塘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新塘街西约大路3号开诊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2:00,14:00-17:30服务电话:18027389466_天河区珠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珠吉北西环路9、10号开诊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2:00,14:00-17:00服务电话:18144815252

江门市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一览

1、江门市中心医院: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地址:江门市北街海傍街23号2、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发热门诊地址:中国广东省江门市华园东路30号3、江门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莱路19号4、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星河路2号5、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地址:江门市胜利路161号6、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发热门诊地址:江门市跃进路99号7、鹤山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鹤山市沙坪镇人民路39号8、鹤山市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80号南路9、鹤山市中医院:发热门诊鹤山市人民路24号10、开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开平市赤坎镇中华东路268号11、开平市中医院:发热门诊开平市三埠区大兴街18号12、开平市沙冈张立群医院:发热门诊开平市水口镇原沙冈区325国道旁13、开平市水口医院:发热门诊开平市水口镇丰田路50-58号14、开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开平三埠祥龙四区53号15、台山市汶村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台山市汶村镇鱼地圩宴都路7号16、台山华济医院:发热门诊台山市新宁大道196号17、台山市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台山市台城镇龙舟路12号18、台山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台山市台城镇环北大道80号19、台山市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台山市台城镇环北大道74号20、台山市中医院:发热门诊台山市台城镇沙岗湖路100号21、台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台山市斗山镇环北路23号22、台山市川岛镇上川卫生院:发热门诊台山市川岛镇上川三洲街军民路68号23、台山市都斛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台山市都斛镇都新街24、恩平市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恩平市325国道锦兴纺织印染企业有限公司对面25、新会大泽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新会区陈屋村1号26、会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新会区新桥路14号1座27、古井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新会区人民路89号28、沙堆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沙堆镇中心门诊29、杜阮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蓬江区惠民二巷1号30、荷塘镇卫生院:发热门诊中兴三路62号31、白沙兴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蓬江区白沙大道西32、荷塘镇卫生院:发热门诊中兴三路62号33、堤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吉利街39号34、五邑中医院江海分院:发热门诊江门市江海区礼乐三路200号35、潮连医院:发热门诊蓬江区潮连卢边东亨节1号

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条例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设置、登记、校验、执业以及对其监督管理和医疗纠纷预防处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医疗机构,是指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站、所、室)、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专科疾病防治院(站、所)、护理院(站)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诊疗机构。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优化配置医疗资源,落实医疗机构政府补助、补偿和扶持政策,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同级财政应当给予保障,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第四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登记、校验、执业、监督管理和纠纷预防处置等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民政、工商、审计、质监、税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 第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应当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七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置申请书;(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四)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第八条 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执业注册后,连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个人申请设置诊所的,即为该诊所的负责人。第九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设置标准对医疗机构的设置进行审批。省、州(市)、县(市、区)的审批权限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第十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其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作出拟准予设置医疗机构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设置医疗机构的书面决定。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拟准予设置医疗机构的,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名称、拟设置医疗机构的名称、类别、级别、地址、诊疗科目、床位(牙椅)、审查情况和其他必要的情况说明等。公示无异议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公示有异议的,应当进行核实,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作出不予核发的书面决定。第十二条 州(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有效期为:(一)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为2年;(二)不满100张床位的医疗机构为1年;(三)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为6个月。申请人在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设置。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有效期内不能完成筹建工作的,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批准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限为半年;延期届满仍不能完成的,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自动失效。新建的5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在上述期限内仍不能完成的,向批准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可以再适当延期。第十四条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人在完成《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后,应当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执业登记。办理执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说明和规章制度;(三)符合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场所的证明材料;(四)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聘用合同的复印件;(五)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证明、设施设备购进证明,以及符合规定的消防、供电供水、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等必要设施的证明材料;(六)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建筑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第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材料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地名、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医学学科名称、医学专业和专科名称、诊疗科目名称和登记机关批准使用的名称作为识别名称,不得使用国家和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得使用的名称。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的名称、诊疗科目、床位(牙椅)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类别、地点、设置申请人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设置审批。因变更登记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向有管辖权限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终止医疗执业活动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手续。医疗机构因扩建、改建等原因,暂时停业或者部分停业的,应当事先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停业手续。暂时停业时限为半年,情况特殊的,经申请批准后可以再延期半年。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校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校验审查,作出校验结论。校验结论分为校验合格和暂缓校验。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执业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医疗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遇有突发事件及其他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应当服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开展需要审核登记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医疗技术登记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不得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名称出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不得将医疗场所出租、承包给其他机构(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检验、检查报告及其他医疗文书应当真实、完整,并按规定妥善保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毁损。医疗机构不得为未经本医疗机构医师(士)诊查的病人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或者死亡证明等医疗文书;不得为未经本医疗机构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的婴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婴儿,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院按规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医疗机构未经批准,不得从事遗传病诊断、胎儿性别鉴定、产前诊断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其他计划生育手术等活动。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在执业活动中不得聘用未在本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的人员,或者其他不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从事执业活动;不得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独立从事执业活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可以根据诊治的情况和需要,使用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一般的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雇佣人员或者使用其他形式诱导患者就医;不得泄露在医疗执业活动中知悉的病人隐私;不得实施违反诊疗规范的诊断和治疗;不得收受患者及其家属钱物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时处理污水和医疗废弃物,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的内容不得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范围。医疗机构发布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应当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取得《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发布的内容不得超出《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核准的范围。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将服务项目、价格等信息进行公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个人和技术团队到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举办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三十条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履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遵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程序,使用由财政和税务部门规定的收费票据或者发票,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审核医疗费用所需的全部诊治资料及账目清单,禁止伪造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据、发票和报表。第三十一条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在诊断和治疗中,应当遵守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核实患者身份及参保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药品、提供医疗服务;不得推诿参保人员就医或者限制参保人员外购药品。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置制度。医疗纠纷实行属地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第三十三条 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设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应当坚持医患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尊重医患双方的权利,不得泄露医患双方的隐私、商业秘密。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医疗安全负责,做好医疗秩序的维护工作;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管理,督促提高医疗诊治水平,避免和减少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涉及收费、服务质量等能及时处理的投诉,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对情况复杂,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第三十五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应当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参与处置因医疗纠纷引发的治安事件。第三十六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可以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可以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七条 患者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配合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相关的诊疗活动。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行为有异议的,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禁止有下列行为:(一)限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人身自由,或者侮辱、威胁、伤害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二)损毁、抢夺医疗机构的财物、医疗文书;(三)设置障碍或者以其他形式堵塞交通、妨碍他人就诊;(四)违规停尸、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炮竹等;(五)聚众滋事,破坏或者干扰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六)其他危害医疗秩序的行为。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到危害医疗秩序的报警后,应当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维持秩序,控制事态扩大;对医患双方劝阻无效的,依法予以处置。第三十九条 医疗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应当分别向医患双方、有关专家了解相关事实和情况,医患双方、有关专家应当予以配合。根据案件需要,调解人可以建议医患双方进行医疗事故或者医疗损害鉴定。对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赔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可以鉴定的,应当依据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或者医学会出具的鉴定意见进行处理。第四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自纠纷解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分别附上自行协商协议书、调解书、人民法院裁判书。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完善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制度,推进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计分制度,督促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校验、评审评价和执法检查中的违法行为。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公安机关应当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安全保卫工作。第四十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科学确定诊疗项目保险支付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纠正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不符合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行为时,应当听取医疗机构的申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对考核方式进行协商,及时结算医疗费用。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逐步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和卫生技术人员职业综合保险。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调整和新增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配置社会举办的医疗机构。在同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内,多个社会主体同时申请举办医疗机构超出规划限定数额的,由具有审批权限的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举办主体。第四十六条 社会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在技术准入、医院等级评审、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科研立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社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扣除办医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其他必需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医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各级政府应当通过购买服务、定额补助等方式,对社会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等非营利性服务项目时给予补偿。 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四十八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其相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四十九条 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医疗机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卫生技术人员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医疗机构的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证书。第五十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相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相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五十一条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制度,致使医保资金流失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发生金额2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第五十二条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 卫生、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乙类传染病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按甲类传染病采取预防措施。非典、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这三种传染病虽然只被纳入乙类,但由于其传染性强、危害大,如果先要报批、公布才能实施,难免贻误时机,导致严重后果。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为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的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修订通过,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是由总理朱_基于2002年8月4日颁布的第3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item/%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4%BC%A0%E6%9F%93%E7%97%85%E9%98%B2%E6%B2%BB%E6%B3%95/1519020?fr=aladdin"target="_blank"title="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item/%E5%8C%BB%E7%96%97%E5%BA%9F%E7%89%A9%E7%AE%A1%E7%90%86%E6%9D%A1%E4%BE%8B/7969511?fr=aladdin"target="_blank"title="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百度百科-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item/%E5%8C%BB%E7%96%97%E4%BA%8B%E6%95%85%E5%A4%84%E7%90%86%E6%9D%A1%E4%BE%8B"target="_blank"title="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百度百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精华版  《执业医师法》  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第二十五条 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八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第二十九条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第三十八条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第四十六条 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必要时,应当将尸体进行卫生处理后火化或者按照规定深埋。  为了查找传染病病因,医疗机构在必要时可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进行解剖查验,并应当告知死者家属。  第五章 医疗救治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的建设,指定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或者根据传染病救治需要设置传染病医院。  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当符合预防传染病医院感染的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第五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一)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二)本单位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三)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一)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二)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三)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会诊医疗机构不能派出会诊医师时,应当及时告知邀请医疗机构。  第十二条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地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补充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第三十九条 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能上能下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药品管理法  第四章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条件。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指将他人的具有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技术。  第十七条 未取得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三级综合医院在同时出现下列三种特殊情况时,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邀请已取得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中具有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来本医院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  (一)供移植人体器官对血液供应有较高要求(如心脏移植);  (二)供移植人体器官不能及时运送至取得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  (三)患者病情危重。  上款规定的三级综合医院应当是人体器官捐献者所在地的医院,且具备手术、重症监护和免疫排斥反应应急处理等条件。  具有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在完成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后,应当待患者病情平稳后方可返回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必须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严格遵守医学和伦理学原则,严格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治疗措施,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严格掌握人体器官移植的适应症。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原则的,不得开展人体器官移植。  第二十七条 人体器官不得买卖。  医疗机构用于移植的人体器官必须经捐赠者书面同意。  捐赠者有权在人体器官移植前拒绝捐赠器官。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摘取尸体器官的,应当对尸体进行必要的、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进行活体器官摘取前,应当由本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主持听证,邀请医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专家和活体器官捐赠者本人及其家属参加,确认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原则、是活体器官捐赠者本人真实意愿、无买卖人体器官或者变相买卖人体器官后,方可进行活体器官移植。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在摘取活体器官捐赠者所同意捐赠的器官前,应当充分告知捐赠者及其家属摘取器官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经捐赠者及其家属同意,不得摘取活体器官。  活体器官移植不应当因捐献活体器官而损害捐赠者相应的正常生理功能。  母婴保健法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公布 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第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  第十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  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  第三十二条 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三十五条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国家计生委令第8号)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已经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务会议、卫生部部务会议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的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当由实施机构三人以上的专家组集体审核。经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并通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七条 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条件,已领取生育服务证,拟实行中期以上(妊娠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的,需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批准,并取得相应的证明。  第八条 承担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在手术前查验、登记受术者身份证,以及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的医学诊断结果或相应的证明。  第十一条 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有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  第十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19930326 实施日期:19940101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六条 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  第十九条 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第二十五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已经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第十九条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  第十五条 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  第二十四条 本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医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排污费还收么?

  你说的应该是环保部门收的排污费尔吧。  如果你单位是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也就是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并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依据:  一、《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第31号令)  第一条 为规范排污费征收标准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 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质量管理制度有哪些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但是在流通过程中通过常规管理能够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少数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不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和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逐步推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规范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奥咨达医疗器械咨询机构

怎样开展医疗服务安全监督、评价、改进工作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2011年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兰州大学纪委和省卫生厅纪检组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及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医疗卫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医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着力解决卫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取得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新成效,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为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教育。 1.深入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建设的学习教育活动。医院要结合医疗行业特点,注重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抓好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权力观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继续深入开展宗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专业技术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大力推动廉政文化进医院、进科室、进家庭,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广泛性和长效性。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卫生工作者依法行政、廉洁从业意识。 2.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党员干部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研究和解决影响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损害群众利益、妨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二)以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重点,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 1.为切实解决卫生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保证医改顺利进行,严格按照卫生部的部署,在我院广泛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使之成为卫生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平台,提升医院的服务品牌, “服务好”是医疗卫生工作宗旨和作风的体现。医务人员要改善服务态度,热心对待患者,杜绝生、冷、硬、顶、推、拖现象。医疗机构要改善就医环境,优化就医流程,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要进一步深化院务公开,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耗材等价格信息和就诊流程、科室分布和医生资质等服务信息公开,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引导患者就医。要加强医患沟通,重要事项征得患者同意,赢得患者理解和支持。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相关措施,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同时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质量好”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服务的核心和灵魂。要巩固“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成果,健全和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工作责任心,坚决防止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和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坚持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积极推行阳光用药制度,促进合理用药。广大医务人员要认真钻研医疗技术,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素质。各医疗单位要严格高新技术的准入与临床应用管理,严格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制度,严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管理,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 “医德好”是卫生行业的自律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要继续加强对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同时认真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要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医德考评制度,细化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运用考核结果,发挥其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对医德低劣的,如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等,必须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取消其执业资格。 “群众满意”是医疗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要扎实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要结合深化医改工作认真实施“惠民、利民、便民”工程,办群众满意医院,做群众满意医生,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要加强对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积极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推行新农合医药费用公示制度和警示制度,完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严防贪污、挪用、套骗新农合基金问题的发生。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证食品安全。 以促进规范化运行为重点,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监管。 加强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的医疗机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科室领导的责任。对违规的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终止药品的购进,并向卫生厅纪检部门汇报。 严格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自治区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加强监督,规范运行,确保集中采购工作健康、有效推进。加强对单位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特别是“二次议价”采购的监督,严禁采购非中标药品;加强对医疗机构回款的监管,将按时回款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的评价体系并从严考核,对无正当理由或恶意拖欠货款的医疗机构要严肃查处。要健全药品集中采购内部制约机制,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行为守则,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建立分权制衡机制,完善投诉管理和内部监察机制。 (四)以强化制度执行力和监督为重点,加大源头防控力度。 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要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审批程序,保证卫生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探索实行党务公开,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和公开透明运行,不断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强化行政监管职责,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按照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的原则,要认真履行对村级卫生所的监管职责,加强医疗机构宏观规划和校验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医院运行监管,严格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制度,把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与对医疗机构的年度校验、医德考评、医师的定期考核结合起来,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认真执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在党组讨论决定前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 四是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随着医改的持续推进,政府财政和社会资金对卫生的投入空前增多,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卫生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卫生局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医改资金、新农合基金以及公共卫生、重大专项等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和加强监督的制度规定,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要完善卫生领域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规定。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任职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监督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政(院)务公开,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对新农合基金、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拨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人员,要定期交流轮岗,并形成制度。 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行业自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违反规定组织出国(境)旅游,严禁以卫生行政部门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医疗机构财务和收费管理,坚决防止医疗乱收费。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完善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重复计费、多收乱收等问题的发生。继续完善院务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提高收费透明度。 (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治本抓源头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惩处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继续加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对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及时修订,不断健全完善,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反弹。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廉政行风工作涉及医疗卫生工作的方方面面,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执行“一把手工程”,坚持支部、行政主抓、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任务细化,按照工作职能进行分工,落实到人,建立行风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强化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工作拖拉、应付的单位和个人,要逐级追究责任,保证行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措施得力,不断规范服务行为。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医疗服务、卫生执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和执法行为,对监管中发现的不正之风问题,既要大胆管理,又要慎重对待。要制定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办法交职代会通过,达到处理有依据,规范行为有效果,保证卫生队伍健康成长。 (三)提高认识,尊重患者,创建和谐医患关系。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注重医务人员服务意识的培养,提高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进行交流的能力,让患者了解其所关注的问题,尊重其知情权,消除矛盾隐患,促进医患和谐。对因服务态度引发的医患纠纷,要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进一步强化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督促检查。 要针对医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防止腐败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严肃查处妨碍医改顺利进行的违纪违法问题,为深化医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五)不断创新工作方法。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也必须注入新的内容,焕发新的活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不断创新廉政行风工作做法和有效措施,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工作方式方法、制度建设、考核考评等方面探索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和更加便捷的模式,以推动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加强沟通,上传下达,保证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了解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掌握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确定责任目标,明确工作要求,把具体任务抓好分解,强化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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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自查报告

医疗自查报告(精选5篇)   时间过得真快啊,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存在的工作问题,非常值得总结,非常值得我们做好总结和完成自查报告。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自查报告头疼,以下是我整理的医疗自查报告(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自查报告1   根据20xx年12月郑州市下发的《郑州市一级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考核评价细则》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医务科积极开展了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加强整改,促进提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医务科深入科室,现场提问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为了达到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性改进,我院成立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制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方案,医务科每周下科室抽查运行病历,病案室每月查看归档病历,进行病历内涵的查看,查看会诊到达时间及会诊内容的填写等,对查出的问题,医务科及时与科室主任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每月下发“督导反馈”,要求及时整改。督促各科室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等,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为促进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素质,医务科每月进行一次以上院内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三基等业务考试,巩固和提高了医务人员的理论知识。   三、落实患者安全目标,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医务科统一收集、核查医疗安全事件,制订了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对全体员工进行了培训和教育。建立和完善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制订了“危急值”报告制度和处置流程,制订了手术患者术前制度,制订了手术安全核查与风险评估制度等。   四、加强重点科室的管理。现场对急诊科所有人员进行心肺复苏考试,对绿色通道执行情况及急会诊落实情况进行模拟训练等。   五、自查中存在问题:   1、个别人员对核心制度掌握不到位;   2、医技科室抢救设备、药品准备不充足;   3、个别科室会议意见过于简单,字迹潦草,有缺签名现象;   4、我院未实施临床路径。   医疗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业行为,提高补偿效益和加大监管力度等日常工作,切实把这项解决农民“病有所医”“因病致贫”和“有病贵”“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和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要抓紧抓实抓好全力推进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院健康稳固持续发展,根据20xx年责任目标要求新农合自查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严格执行新农合的药品目录合理规范用药。   2、参合农民就诊时确认身份后,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并认真填写《新农合医疗证》和门诊登记,严格控制开大处方,不超标收费,在补偿账本上亲自签字及按手印,以防冒领资金。   3、在药品上严禁假药,过期药品及劣质药品,药品必须经过正规渠道进取。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公示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农合医疗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把新农合每月补偿公示工作做好,并做好门诊登记。    二、存在的问题   有的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新的优惠政策了解不够,还有极少部分人没有参与进来,我们今后要在这方面一定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参加的农民继续参加农合,未参加的应积极参与进来。   部分医务人员还不能完全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及相关操作。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医务人员电脑录入业务不熟悉。及时录入不够完善。    三、未来工作计划   1、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审处方报销费用。   2、加强本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人的处方和减免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力度。   3、加强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业务知识加大宣传力度。   4、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医务人员做好处方、病历、门诊日志、台账等资料的填写等工作。   通过自查自纠的工作,看到在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正,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工作的督察力度,审核力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促进我院新农合的健康发展。为确保广大参保农民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今后本院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参保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   医疗自查报告3   根据县卫生局20xx[108]号文件要求,我院迅速组织合管科、财务科对20xx年元月份以来的农合补偿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我院严格按照《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竹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遵守合作医疗有关制度和规程;把合作医疗工作纳入医院目标管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医院合管科,有院领导分管、有专人具体负责合作医疗业务,有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制度;设立合作医疗补偿结算窗口、宣传(公示)专栏,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实患者身份、核对合作医疗证,确定患者是否参加了合作医疗,严格把关,防止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事件发生。经过自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国家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党的温暖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是竹溪县人民医院的光荣义务。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单位,我们本着全心全意为农村合作医疗患者服务的宗旨,为切实维护参合农民的利益,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定期公示合作医疗信息,自觉接受县合管办的管理和参合农民的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坚决杜绝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现象发生。我们将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政策,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控制住院患者例均费用,提高补偿比例,减轻群众负担。我们会持续改进医院管理,积极改善患者就医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技术水平,科学诊断治疗。加强行风建设,端正医德医风,杜绝大处方和不必要的检查,以实际行动争创“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医疗自查报告4   我院在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国家政策不动摇,广泛宣传实行新农合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现就将我院20xx年两年开展新农合工作情况汇报下:    一、20xx年、20xx年度我镇新农合工作实施情况   我院在门诊、住院患者逐年增长的情况下,无一例套取门诊基金、造假病例出现,申报资料齐全,无多报和少报补偿基金现象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1、近几年来,我院参合病人住院补偿以及县外补偿报销手续复杂,患者反响很大,一直没得到解决。   2、财务账目有待规范。   3、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基金存在门诊、住院公示不及时,药品替换、代签字、分解处方现象发生。    三、自查整改措施   1、我院将进一步规范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减少住院患者补偿环节,做到出院即补,对县外住院患者补偿多方筹措资金,做到结算即补。   2、加强财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或派往上级有关部门进修学习。   3、加大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基金监管力度,对出现的药品替换、分解处方现象绝不姑息迁就,严肃查处,院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我镇20xx年农村管理工作重点。   医疗自查报告5   余店镇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根据医疗机构集中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知文件要求,本院积极安排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全组织。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院长李立余为组长,(分管专项整治工作)、李华兵、刘必超为副组长,相关科部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整改等各项工作。5月3日组织召开了全院职工动员大会,使职工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从而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严肃行业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了督导检查,设立专项整治意见箱3个、发满意度调查意见表100余份、在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设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全面促进了医德医风建设根本好转。    二、自查的问题   通过本次自查,主要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一)在医疗服务中,有个别医生用药不合理,存在开“大处方”的现象。   (二)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病人态度生硬,影响了本院整体形象。   (三)有两个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有时工作责任性不强,态度不端正,迟到、早退、串岗现象时有发生“喊收费、喊发药、喊护士”三喊现象没有得到完全根治。对病人及家属不能切实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释和换位思考,缺乏沟通与交流。   (四)针对本院的药品、医疗设备、医用材料、化验试剂、疫苗等采购,全面进行了清理核查,没有发现以各种名义收受回扣、提成、红包和其他不正当利益;有医疗行为服务的科室和医务人员个人没有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吃请或馈赠等现象发生。    三、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服务理念。结合“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治庸问责和“三抓一促”活动开展法律法规、纪律警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部职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每周例会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引导医务人员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经常性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于不合格处方,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及改正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针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调查情况属实的,严格按照医院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方案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聘用相联系,情节严重的,影响较大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四)坚持严格国家物价政策,规范收费项目、标准,杜绝在医疗服务中自立项目、分解收费项目、重复计费等问题。

做医疗器械销售的,如何做好网络营销

一、网页策略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是企业进行网络营销的基础。在网络市场空间企业的网站即代表着企业自身的形象。企业要想成功的开展网络营销,应着重以下几点:1.抢占优良的网址并加强网址宣传在网络空间上,网址是企业最重要的标志,已成为一种企业资源。网址的名称应简单、鲜明、易记,通常为企业的品牌或名称。由于目前网址注册的规定还不完善,注册时间是主要标准。一旦本应属于自己的域名被别人注册,则会对本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2.精心策划网站结构网站结构设计应做到结构简单,通过建立较为便捷的路径索引,来方便访问。结构模式应做到内容全面,尽量涵盖用户普遍需求的信息量。3.网站维护企业建立网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它不仅包括网站创意和网站的开通,更包括网站的维护,如网上及时更新产品目录,价格等试销性较强的信息,以便更好的把握市场行情。而且,较之传统印刷资料,其更为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网站的维护也能集中反映企业的营销个性和策略,最终都表现为为顾客提供更满意的服务。二、产品策略网络的逐渐发展,使消费者与厂商的直接对话成为了可能,消费个性化受到厂商的重视,这使网络营销中产品呈现出众多新特色,企业在制定产品策略时,应从网络营销环境出发,满足网上顾客需求。1.企业可以通过分析网上的消费者总体特征来确定最适合在网上销售的产品。据有关方面统计与分析,目前网络上销售较多的是书籍、电脑软件及零配件、CD、VCD、DVD等音像制品;机票预定等服务。2.要明确企业产品在网络上销售的费用要远远低于其他渠道的销售费用,象电脑软件等一些产品。在网上销售要比其他渠道方便的多,自然花费也就低的多,这样无形中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4.企业应利用网络上与顾客直接交流的机会为顾客提供定制化产品服务,同时企业应及时了解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评价,以便改进和加快新产品研究与开发。另外企业在开展网络营销的同时,可以降低创新风险,减少开发费用。三、价格策略价格是网络营销中最为复杂和困难的问题之一,因为价格对于企业、消费者乃至中间商来说都是最为敏感的话题。网上销售可以使得单个消费者可以同时得到某种产品的多个甚至全部厂家的价格以做出购买决策,这就决定这就决定了网上销售的价格弹性较大。因此。企业在制定网上销售价格时,应充分考虑检查各个环节的价格构成,以期做出最合理的价格。1.由于网上价格随时会受到同行业竞争的冲击,所以企业可以开发一个自动调价系统,根据季节变动,市场供需情况,竞争产品价格变动,促销活动等因素,在计算最大赢利基础上对实际价格进行调整,同时还可以开展市场调查,以及时获得有关信息来对价格进行调整。2.开发智慧型议价系统与消费者直接在网上协商价格,即两种立场(成本和价格)的价格策略直接对话,充分体现网络营销的整体特点。3.考虑到网上价格具有公开化的特点,消费者很容易全面掌握同类产品的不同价格,为了避免盲目价格竞争,企业可开诚布公的在价格目录上向消费者介绍本企业价格制定程序,并可将本产品性能价格指数与其他同类产品性能价格指数在网上进行比较,促使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四、营销策略网上促销在目前开发较为广泛,尤其是网络广告比较受欢迎。网络促销的出发点是利用网络特征实现与顾客沟通。这种沟通方式不是传统营销中“推”的方式,而是“拉”的方式,即“软”营销。这一特色是发掘潜在顾客的最佳途径。1.网络广告是目前较为普遍的促销方式。网络广告不象其他传统广告那样大面积的播送(“推”),而是由消费者自己本身去选择(“拉”)。网络的强大功能几乎囊括了所有的媒体广告的优势。企业在做广告策划时,应充分发挥网络的多媒体声光功能、三维动画等特性,诱导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并达到尽可能的开发潜在市场的目标。2.利用网络聊天的功能开展消费者联谊活动或在线产品展销活动和推广活动。这是一种调动消费者情感因素,促进情感消费的方式。3.与非竞争性的厂商进行线上促销联盟,通过相互线上资料库联网,增加与潜在消费者接触的机会,这样一方面不会使本企业产品受到冲击,另一方面又拓宽了产品的消费层面。4.将网络文化与产品广告相融合,借助网络文化的特点来吸引消费者。如:将产品广告融于网络游戏中,使网络使用者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促销活动。通过组建用户俱乐部可吸引大批的网友来交流意见,也可以实现网络文化传播的作用。企业可以将其产品和企业形象精确的渗透到每一个对产品真正有兴趣的用户,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网络交流来影响网络文化,从而制定有效的营销策略。五、渠道策略1.结合相关产业的公司,共同在网络上设点销售系列产品。采用这种方式可增加消费者的上网意愿和消费动机,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较大的便利,增加了渠道吸引力。例如:计算机生产商同软件商、网络服务商等联合进行促销和销售。3.消费者在决定购买后,可直接利用电子邮件进行线上购物,也可通过划拨电汇付款,由企业通过邮局邮寄或送货上门进行货物交割。在现在网络并不十分发达,尤其是网上付款安全性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这种“网上交易,网下付款”将持续一段时间,但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网上交易必将会愈来愈完善。六、网络营销的顾客服务互联网与其他媒体截然不同之处在于网络的“互动性”。最能发挥这种特性的是网上顾客服务。而通过实施交互式营销策略,提供满意的顾客服务正是许多企业网络营销成功的关键所在。网上顾客服务的主要工具有电子邮件、电子论坛,常见问题解答等。

被 医疗废弃污染水源 即使 水厂处理过 还是会有 问题 我们怎么自保?

自己家里装个水处理机,带RO膜的那种

生物医药产业包含医疗器械及健康医疗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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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年度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通用5篇)   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坚强走过的这段时间,取得的成绩实则来之不易,来为这一年的工作写一份工作总结吧。那么要如何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年度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年度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1   20xx年我院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方面重点巩固了医疗规范和核心制度的落实,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年门诊量完成40306人次,完成住院治疗3958人次(其中农合患者2318人次,占住院总数的58.5%),住院手术420人次,住院分娩685人次,业务量增长达到15%。   我院20xx年在以往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深入开展了“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等活动。医院坚持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不断强化质量观念,提高责任意识,构筑安全防线,加强医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尤其加强了医疗护理人员质量安全观念,全年组织相关培训学习8期,参加人员达到650余人次。医院高度重视医疗质量,完善质量管理,加强质量控制,保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了医疗护理质控体系,定期对各科室进行医疗质量的检查,检查结果向科室反馈、全院通报;严格依法执业,在工作中利用不同形式引导患者正确、合理就医。进一步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强化病历质量管理,加强重点科室建设,完善重点部门管理。加强临床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建立了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和手术医师档案,严格按规定开展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规范了药品管理,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培训,认真进行处方点评,及时干预不合理用药;加强了医疗器械管理工作,加大了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   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彻底清理抗菌药物使用品种,保留抗菌药物32个剂型,非限制性抗菌药物占到抗菌药物总数的2/3以上。继续推进与落实“病人安全目标”,完善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医嘱制度,加强环节管理,落实医疗安全相关工作制度,本年度未发生重大医疗差错、事故。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突出管理重点,落实环节规范,全年传染病无漏报,无院内感染发生。临床路径工作进一步推进,目前我院有7个病种纳入临床路径管理,但是目前存在入组率偏低、变异率较高等问题。20xx——20xx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我院52人参加考核全部合格。医疗责任保险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正在探索中,尚未在我院正式推开。   医疗治疗质量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在即将到来的20xx年,我院将结合公立医院改革、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等工作的开展,努力实现医疗质量与安全更上一个新台阶。   年度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2   20xx年,神经内科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怀指导下,秉承“创建全国一流医院、一流专业学科”的奋斗宗旨,锐意进取,拼搏创新,兢兢业业,在全科医护人员团结协作和共同努力下,全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均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现就20xx年的工作总结如下,并提出20xx年的整改措施。   1.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全面超越去年   在科主任和护士长的负责领导下,经全科人员共同努力,20xx年1-11月份门诊诊疗人次13107人次,较去年同期(12269人次)增长6.83%。收住院人数1739人,较去年同期(1674人)增长3.88%;出院人数1709人,较去年同期(1611人)增长6.08%;床位周转次数22.91,较去年同期(21.72)升高5.48%;病床使用率87.97%,较去年同期(86.87%)升高1.27%;平均住院天数13.33天,较去年同期(13.74)下降2.98%;甲级病案率达100%。   2.坚持“三好一满意”,临床诊疗水平明显提高   脑梗死早期静脉溶栓规模发展,动脉溶栓取得突破;脑卒中早期康复治疗全省领先,口碑与效益双赢;脑血管病的血管内介入治疗省内领先、国内先进;独立开展神经肌肉病理工作,提高我科临床诊疗质量;成立神经内科ICU;癫痫专业工作量明显增加,社会认可度提升。   3.实行无假日专家门诊   发挥门诊和急诊对外窗口的工作作用,实行365日天天有专家应诊。普通门诊均为专家坐诊,周六、周日均为主任医师做诊。在科内人员少的情况下,仍派出副高以上医生轮值急诊,对急危重病人进行及时救治,卒中绿色通道高效运行。   4.加强科室管理,杜绝一切医疗纠纷   5.注意思想政治学习   在党支部书记张秀清同志的带领和组织下,我科多次召开党员及科室医护人员会议,学习党制定的相关文件,及时传达医院精神。在全院深入开展,   深入学习贯彻执行“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以及反腐倡廉、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于律已,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医疗腐败和小金库行为。   20xx年整改计划:   全科同志要在科主任和护士长的带领下,积极收治病人,增加门诊和住院病人数,提高治愈率和危重病例抢救成功率,增加床位周转次数和床位利用率,降低死亡率和平均住院天数,控制药品比例。尤其是针对医保病人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从门诊接诊、收住院、药品比例、自费项目比例、大型检查等方面要加强管理,使医保政策能全面落实,真正有利于人民的防病治病。   1.进一步完善“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加强医患和谐,科室将成立以科主任、护士长为主的服务监督小组,紧紧围绕如何使病人满意这个主题开展工作,处处为患者的利益着想,多些换位思考,积极主动地为患者和家属提供超值服务,使患者及家属在诊疗过程中更加舒心、温馨、放心。   2.单病种质控和临床路径病例的上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要做到及时准确的上报。对入路径的病人,要严格按照路径内容进行诊疗活动。对变异的病人和出路径的病人,要认真分析其原因并详细记录。   3.进一步加强抗生素的合理应用管理,规范抗生素的合理应用。   4.加强医护人员手的消毒卫生工作,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率。一旦发生院内感染,要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科,以便形成完善的资料指导院内感染的防治工作。   5.对于住院天数超过30天的病人,以前我们没有重视这一部分,今后要对所有住院天数超过30天的患者,填报表格,分析原因及整改措施,科主任签字上报医务部。   6.继续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科室业务学习,促进全体医护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   年度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3   医疗质量是一个医院生存发展的根本,是一个医院水平高低体现,医疗安全管理是医疗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一年来,我院在卫生局的直接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卫生部、局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投身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广开医疗市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病人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严抓各种医疗质控指标,提高医疗整体水平有效减少医疗纠纷,杜绝了医疗事故的发生。   现对本年度医疗医疗治疗和医疗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切实改善医疗服务   加强医德医风和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开展了内容为“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充实门诊医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坚持准时开诊,保证病人及时就诊。建立医疗费用公开透明制度,住院病人实行一日一清单制度,病人可以随时查询药品价格、住院费用等详细情况,深受病人的好评。   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质量安全事关群众的健康安危,是医疗服务的生命线,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主题。医疗安全的进行首先要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时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主题,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诊疗技术常规,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各个环节之中。   成立姚市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加强医疗文书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制定姚市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方案,以落实奖惩机制,确保奖惩到位,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成绩优异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不达标的科室或个人除给予经济处罚和全院通报批评,强化“三基三严”训练,不定期举行各级各类人员三基考核,将医务人员的临床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考核挂钩,确保医疗技术人员自身技术素质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三、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是核心   今年,我院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结合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并制定职能科室、业务科室综合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格局。明确责任,保证职能,做到责、权明确,利益适度,从而管理上做到了有章可循、有章必依,逐步完善管理上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成立了姚市镇卫生院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小组,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的事件。   五、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医院安全   定期组织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重点检查(如药库、门诊、病房等),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我院实行院领导总值班制度,明确每人的时间段分工,值班期间要进行全院巡视,切实把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搞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确保全院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年度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4   20xx年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新医改政策,以“主动作为创一流”活动为契机,以创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为目标,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医疗质量。同时不断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排查医疗安全隐患,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努力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一、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   (一)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强化医疗业务管理   医院建立了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建立了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的质量保障体系,科主任负责本科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医务科组织实施全面医疗质量管理,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提出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并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医院建立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管理,用《诊疗常规》、《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执行每周一次的业务大查房、每月一次的行政大查房和节假日院长、职能科室、科主任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年实现医疗业务量:门急诊xx人次,同比增长xx%,住院xx人次,同比增长xx%,床位使用率xx%,各类手术xx台次,同比增长xx%。住院治愈好转率xx%,抢救各类危重病人xx人次,抢救成功率xx%。全年完成部分县级领导干部和部分单位企业职工的体检工作,共计xx人次。全县慢性病体检xx人次,残疾人体检xx人次。   (二)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我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三好一满意”为目标,完善了医疗服务的各项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加强医患沟通,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提高了病人满意度;积极改善就医环境,保持医院整洁有序。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夯实基础护理服务,充分调动广大护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三)开展了病历书写质量评比活动工作总结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病历管理。建立考核机制,每月对门诊处方、住院病历进行一次抽查评议活动,加强病历书写考核。住院病历甲级病历率xx%,无丙级病历。   (四)强化了医院感染管理   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xx年版)相关要求,制定了各种应急预案,对口腔科、手术室、急诊科、内镜室和检验科等感染管理重点部门的加强管理和监控。制定了《医院感染管理手册》、《科室医院感染质量自查本》,成立了院感质控委员会,加强院感防控染管理工作,在生物监测、消毒、医疗废物回收、销毁等方面严格落实有关制度,医疗废物处理率为xx%,医院感染率为xx%,全年开展现患率xx次,实查率为xx%,开展生物监测xx份,合格率xx%,每季度进行院感相关知识培训xx次,参学率xx%,全年xx次院感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率xx%,全年无大型院内感染发生。   (五)加强急诊、急救工作   成立了以中医药人员为主的急救队伍,强化医务人员急救基本技能训练,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掌握各种急救技术。加强我院科室间协调能力,以适应复杂情况下应急抢救工作需要。   (六)加强临床输血管理工作   加强输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医疗用血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程,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制定实施了控制输血感染方案。全年输血xx人次,输血量xx毫升,成份输血100%,无违规用血和输血差错事故发生。   (七)加强了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科室临床实验   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加强了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提供了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满足了临床需要;对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进行了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   (八)、传染病管理工作   按相关要求、规定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全年共上报各类传染病xx例,死亡病例xx例,无漏报、迟报和谎报病例。疫情信息网络运行正常。   (九)加强医师定期考核   按卫生部规定,每两年对医师定期考核一次,对医师建立不良行医行为、污点记录档案,要求医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继续教育学分达标。20xx年对xx名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进行考核,全部合格。   (十)临床路径管理   针对医院实际,医务科制定了医院的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规定,并牵头制定了xx个试点专业,xx个试点病种的临床路径实施方案,全年进入路径xx例,入组率xx%,变异xx例,退出路径数xx例,临床路径例数占全部出院病例数比例xx%.平均住院日xx天。   (十一)中医药指导工作   在县医学会的协助下,举办了xx次全县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会,培训乡村医生共计xx人,教学xx学时,不仅使乡村医生能够熟练掌握并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而且农民群众对于中医药适宜技术也能够有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充分享受到“少花钱,治好病”的实惠。   二、护理质量及安全管理   护理工作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护理质量,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确保护理安全为目标。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质量控制阻断和改变某些不良状态,使护理质量始终处于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状态。坚持每月护士长例会;每季度护理质量管理会议;护理不良事件分析讨论专题会;护理、医疗、后勤多部门协调会等,严格按工作计划完成重点工作,总结上月工作中存在的优缺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护理核心制度,坚持每季度查房和疑难病例讨论工作。   继续在住院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活动,住院病人满意度为xx%。全年完成业务指标:抢救危重病人xx人次,抢救成功率xx%,住院病人数xx人次,门诊观察病人xx人次,静脉输液xx人次,输血xx人次,静脉推注xx人次,肌肉注射及各类皮试xx人次,导尿xx人次,口腔护理xx人次,洗胃xx人次,氧气吸入xx人次,超声雾化xx人次,手术台次xx台次,中医护理(拔火罐、艾灸条、中药外敷、中药熏蒸、功能锻炼、骨折愈合仪、耳穴埋豆、tdp等)xx人次。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xx%,急救物品完好率xx%,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xx%,褥疮发生次数为xx,病人满意率为xx%。   三、后勤及安全管理   以坚持“强化素质、完善管理、物尽其用、服务临床”的原则,保障后勤供应。加强了医疗设备、器械、水、电、车辆、和院内消防设施、通道管理,为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四、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管理   开展全员医疗质量安全教育,提高了医疗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暂行办法》,我院制定了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标准,明确人员配置要求,措施落实到位;对于重点部位、重点科室采取特殊管理和措施。医院定期上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全年共上报xx件。全年无医疗事故发生。全年无医疗纠纷。   年度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5   20xx年,根据医院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制定了多项目标,并一一执行。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工作中仍需不断改进和完善,现将20xx年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执业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执业的执行与落实,保障医疗安全,医务科加强对全院的依法执业进行检查、督导、落实、反馈、组织学习与落实。加强执业准入管理,要求各科主任严把入关,无执业资格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执业。   二、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各项制度   在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及操作规范的同时,医院修订了医、药、技管理规范及各临床专业诊疗规范。   三、定期医疗质量检查、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医务科对全院各临床科室进行质量检查。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每月组织至少进行一次病历质量督导检查。   四、主要存在的缺陷   (1)部分科室的医疗文书质量较差:主要表现在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完全雷同,常规检查不完善,病历中出现许多逻辑错误(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出入院诊断不一致等),重要异常检查结果无分析、无记录,诊断依据不足,部分医师或者护理人员应该签名的地方未签字,日常病程记录书写不及时,手术安全核查及手术风险评估不完整等等。   (2)部分科室抗生素使用不规范。   (3)部分科室医疗质量质控小组工作未落到实处。   五、下一阶段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   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督查力度,严格把好执业准入关,使各级医务人员自觉依法行医,依法执业。   2、加强各类质量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医疗质量,做到诊断有标准,治疗有依据。   3、做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xx年版)的培训工作,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强化“三基三严”,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4、完善和统一医院医疗质量评价的各项标准。   5、进一步完善院科两级管理组织,落实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   6、现运行病历由医务科定期组织检查;归档病例由医务科及病案室组织相关科室主任或质控医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病历督导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

国家对从事什么等高风险生物安全工作的人员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障

国家对从事高风险生物安全工作的人员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障,以确保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生物安全工作中,员工容易接触到各类病毒、细菌、菌种等危险物质,因此,国家有关部门针对这类高风险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例如,在生产线上,生产企业会根据工人的操作需要配置相应的人体防护设备;在政府或卫生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也会配备专业的防护设备,如生物安全柜、防护面罩、手套等。同时,国家还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以保障高风险生物安全工作人员在发生意外、感染等情况时及时得到救治。具体措施包括配备专业毒物救治设备和应急预案、制定应对措施和工作流程、组建专业应急队伍等。需要注意的是,高风险生物安全工作不仅仅是事故防范和救治,还包括对职工健康的长期维护,这也需要国家和用人单位的保障和支持。例如,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等。生物安全工作主要包括1、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颁布的文件、法律法规,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和流程。2、生物材料的管理。建立生物材料库、标签标识等措施,确保生物材料安全存储和分配。3、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实验室的设计、设备配置、通风管路、材质等方面都要按照严格的标准来建设,以确保生物安全。

2021年基层公共医疗服务惠民工程内容是什么

项目内容为:全市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满足疫情防控需求,落实预检分诊,具备采集新冠病毒核酸标本能力。全面推开社区医院建设,培育2所达到社区医院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巩固提升乡村一体化管理水平,在全市乡镇卫生院打造8个特色专科。 该项目的实施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使广大群众能够得到安全有效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惠民政策有哪些内容

医疗惠民政策主要内容如下:1、加大药价下调幅度据有关部门消息称,此次降药价的力度非常大,已经多次召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及深改委会议部署降药价工作,有关部门也协同发力,共同做好降低抗癌药价格工作,推进在4+7城市(4个直辖市和7个副省级城市)降药价。2、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此次改革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持之以恒强化医保基金监管。致力于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全缴费筹资政策,并进一步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增加医保项目。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待遇清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发挥医疗保障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托底作用。一、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医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二、住院补偿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三、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四、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对医疗卫生的意义

1、提升医疗资源配置效率。随着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政府和企业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将逐步增加,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改善医疗设施和设备,提高医疗服务水平。2、促进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将加大对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和福利,吸引更多优秀医疗人才,从而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3、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过程中,政府将加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力度,探索新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医疗会诊包括哪五个

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医疗会诊如下:1、急诊会诊: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2、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3、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4、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应进行全院会诊。5、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

医疗会诊包括哪五个

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根据查询第一范文网显示:1、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2、科内会诊: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3、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4、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5、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

个人理财产品医疗类有哪些

适合合个人购买的医疗型理财保险可分为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这两种。在社会医疗保险中,适合以个人身份购买的险种有: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医保与职工医保这能参保一种,不可以重复参保。我国医疗理财保险包括基本医疗理财保险、企业补充医疗理财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理财保险三个层次。医疗理财保险,是指为为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基本医疗而建立的一种社会理财保险制度。医疗理财保险的理财保险事故仅限于职业病以外患病和工伤以外的负伤,以及该病伤所致的残废。综合的保障含意外、意外医疗、住院医疗、疾病保障。意外和疾病是经济补偿性的保险(即便有医保也要购买这两种保障,因为一旦有突如其来的风险可以得到一大笔的经济补偿,家人和孩子还会有稳定的一笔生活资金).

如何区别诊断试剂与医疗器械

注册证不一样!体外诊断是单独管理的

蛋白质组学在医疗和健康方面有什么应用?

在科学发现的最初有基因组,随后出现了蛋白质组。但是前者是如何与后者联系起来的呢?在早些时候,基因组被认为是一维的,这也引出"一对多"的问题:一维的,单一的基因序列映射到多维蛋白质组中的多个蛋白质。同时,基因组自身也占据多个维度,所以使得在特性和时序方面(identity and temporal dynamics)将基因映射到蛋白质组成为一个更大的难题。问题是,在很多情况下,基因组的ORF(open reading frame)和人类的“蛋白质输出”没有一个简单的联系。这个问题是由其他的组学复杂化的,而这需要我们继续来发现。我有幸拥有一个出色的执行顾问委员会,由Andrew J.主持的编委会,副主编LucieKalvodova,总编辑Matthew Lock和顾问编辑Achim Kraus。希望您在阅读这篇文章之后有所收获。

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哪些?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产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仪器、器具、设备或者系统组合使用。  按照药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第十七条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体外诊断试剂分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产品。  (一)第一类产品  1.微生物培养基(不用于微生物鉴别和药敏试验);  2.样本处理用产品,如溶血剂、稀释液、染色液等。  (二)第二类产品  除已明确为第一类、第三类的产品,其他为第二类产品,主要包括:  1.用于蛋白质检测的试剂;  2.用于糖类检测的试剂;  3.用于激素检测的试剂;  4.用于酶类检测的试剂;  5.用于酯类检测的试剂;  6.用于维生素检测的试剂;  7.用于无机离子检测的试剂;  8.用于药物及药物代谢物检测的试剂;  9.用于自身抗体检测的试剂;  10.用于微生物鉴别或者药敏试验的试剂;  11.用于其他生理、生化或者免疫功能指标检测的试剂。  (三)第三类产品  1.与致病性病原体抗原、抗体以及核酸等检测相关的试剂;  2.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  3.与人类基因检测相关的试剂;  4.与遗传性疾病相关的试剂;  5.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检测相关的试剂;  6.与治疗药物作用靶点检测相关的试剂;  7.与肿瘤标志物检测相关的试剂;  8.与变态反应(过敏原)相关的试剂。

乡镇卫生院属于一级医疗机构

1、乡镇卫生院属于一级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主要是指主要指农村乡、镇卫生和城市街道医院。2、我国医疗机构划分:医院的种类按医疗技术水平划分为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三级医院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二级医院主要指一般市、县医院及省辖市的区级医院,以及相当规模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

乡镇卫生院属于哪级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属于一级医疗机构

1、乡镇卫生院属于一级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主要是指主要指农村乡、镇卫生和城市街道医院。 2、我国医疗机构划分:医院的种类按医疗技术水平划分为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三级医院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二级医院主要指一般市、县医院及省辖市的区级医院,以及相当规模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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