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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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制度和社情民意制度的区别

一个是决策 一个是监督可以用简便记忆的方法.我记得 我们老师教我的口诀.民主决策是 “”三社一专“ 而民主监督可以结合现实记忆. 写信举报、网上微博是舆论监督.再加上人大代表联系群众.

如何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是社会和谐之基。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是及时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重要前提。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可以引导信访群众以网上信访的形式反映诉求,可以使数据多“跑腿”,群众省跑路,方便群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可以使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晒工作”,将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和结果实行全面公开。可以使信访对象和责任单位接受各方共同监督,进一步提高信访公信力,引导信访群众依法逐级信访。信访信息化将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技术保障,是加强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工程。 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是时代发展所需。信访信息化是时代所需,发展之要,人心之向。越来越多的信访群众通过互联网络,以“微话筒”、“微传播”等形式表达诉求,宣泄情绪,改变了信访工作格局,推动信访工作由后台走上前台,由网下转为网上,办理过程也变得更加公开透明。 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是科学治理之要。信访信息化是建立适用于考察政府治理状况,评估政府治理水平的指标体系中的基础内容。全面开展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需要通过信访数据采集、传输、分析等机制,建立信访工作基础数字模型和应用数字模型,完成对各阶段社会矛盾的总体规律性认识,完成对矛盾动态跟踪,完成对矛盾分析预测,促进民主决策,优化政府治理,促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推进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参考。 在以信访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创新服务群众和社会治理方式应用中,需要始终关注系统建设、机制建设、能力建设三个方面问题。要抓好“三个延伸”。一是横向上,向职能部门延伸。解决信访问题需要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及时介入处置,给予专业的解答,进行转办交办。因此,信访信息化建设的触角要延伸到信访热点部门,让群众上访只要进信访一个“门”就可以为信访群众提供网上受理、归口办理、网上监督的“一站式”服务。二是纵向上,向基层村(居)延伸。坚持源头治理,筑强基层信访第一道防线,把信访信息终端延伸到基层未端,实现矛盾排查和化解的阵地向前移、调解组织齐联动、调解范围全覆盖,让更多的信访矛盾反映在基层,解决在基层。三是手段上,向多元化延伸。优先升级国家信访信息系统,重点建立“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拓展应用远程视频信访系统功能,减化政府门户网站信访投诉受理办理的程序,实现信访问题办理过程的可查询、可监督。要完善“三个机制”。一是联动机制。完善顶层设计与资源整合,建立健全推进信访信息化过程中社会矛盾信息集中汇集和分流处理平台,形成网络化排查、链条式操作、多元化调解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下,形成新的协调联动的领导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考评机制。量化信访信息化工作考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总体工作要求,细化各级、各层的建立应用的目标,落实各级各部门领导“守土有责”的政治责任,形成推进社会治理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鲜明导向。三是监督机制。强化信访信息化条件下的行政监督,形成体制内监督监管的良性机制。建立完善以信访信息化条件下的社会监督、第三方监督的方式,并通过推行网上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办理流程公开、审批审核公开等行之有效的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全方位监督。对此建议要提高“三个能力”:一是应用信息技术能力。各级信访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掌握信访信息收集、汇总、分流、统计、保管、查询、交办、督办、问责等一整套工作信息处理技术,学会运用信访信息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判断,把信访信息技术应用作为必备技能,努力在改进信访工作方式,营造和谐发展环境中发挥好作用。二是综合协调能力。各级信访部门要按照综合协调、综合保障的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功能,调动方方面面的资源和力量,提升信息化手段应用下的信访工作综合协调能力,促进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三是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应用信访信息化技术进行研判决策时,还应当坚持走到群众中去,面对面倾听群众的愿意,理顺群众的情绪,处理群众的诉求,接受群众点评,在实践活动中,增强做好群众的能力素质。要克服和防止因信访信息化建设发展而在空间上割裂了与群众的距离,情感上忽略了群众的感受,思路上被数据完全束缚,导致做好群众的能力减退。

什么是信访举报制度?

信访举报制度第一条 为保持保护区管理局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保护区管理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自然保护区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电报、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保护区管理局反映问题,举报违法行为,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保护区管理局处理的活动。第三条 信访工作遵循下列原则:(一)认真负责、详细办理;(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三)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第四条 信访人可以向保护区管理局提出下列信访事项:(一)反映自然保护区管理管护的有关问题(二)举报自然保护区管理管护违法行为(三)对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四)控告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五)对管理局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和要求(六)其他依法应当由保护区管理局办理的信访事项。第六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表明被反映者的基本情况和信访要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在管理局设立或者指定的场所提出。第七条 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需要走访的,由推选的代表提出,代表人数最多不得超过5人。

如何做好信访举报转送件办理工作总结

强调服务人民的重要性。没有范文以下供参考,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所以应该写好几点: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的基本要求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

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信访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去今两年,开展的委局机关干部大下访活动,就是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而开展的专项活动。通过大下访活动,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对违纪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国法惩处。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下基层为群众解决问题,增强了解决信访问题的主动性。要注重信访苗头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要解决问题,前提是善于发现问题。要健全县、乡、村三级信访苗头排查网络,对信访苗头,无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甚至包括已经息诉罢访的问题,都要经常过“筛子”,对信访老户注意发现新苗头、新动向;对新的信访苗头做到早介入、早解决;对已经息诉罢访的人员,做好后续工作的跟踪处理,避免老问题重新上访。要切实解决问题。衡量是否做好纪检信访工作的标准,就是看群众反映的问题能不能得到真正解决,违纪违规人员是否得到了相应的惩处。一是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只有对群众怀有浓厚感情,才能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认真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从而取信于民。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充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一碗水端平,公道正派,真正扑下身子,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追究违纪人员的相关纪律责任。三是要正确分析各类问题和矛盾。要加强制度建设。解决好信访问题,必须从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一是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如果正常的信访渠道不畅通,就有可能导致部分群众采取极端做法,引发集体访、越级访甚至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多措并举,畅通渠道,让群众有发表意见、反映诉求的机会,维护信访人的建议权、申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目前县纪委人访、信访、电话和互联网举报渠道畅通,纪委内部举报网络也逐步完善,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反映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回头看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在查处后,都要撰写出剖析报告,认真进行剖析总结。三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机制,避免因决策失当而造成反映人或被反映人的不满。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1、新期信访举报工作形势任务2、处理信访举报程序3、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办理管理4、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应加强几项工作、新期信访举报工作形势任务()新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新形势我三面析1、新世纪、新阶段做信访举报工作提供良机遇前我已进入全面建设康社、加快推进社主义现代化进程、构建社主义谐社新阶段做信访举报工作既面临着极其利机面临着严峻挑战全面建设康社效解决各种社矛盾、做信访举报工作提供坚实物质基础十六,央提发展社主义民主建设社主义政治文明做信访举报工作奠定良制度保证扎实群众基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充发挥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作用提供广阔舞台信访举报工作实践已经总结积累些功经验今工作展奠定基础2、党央、务院、央纪委监察部领导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领导重视支持做信访举报工作关键党十六报告明确指要认真研究我社新变化群众工作新特点加强改进群众工作贯彻党建设政权建设各项工作央纪委、监察领导信访举报工作提明确要求做信访举报工作指明向3、信访举报工作前呈现新情况、新特点主要表现几面①信访举报总量始终保持高位运行随着改革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随现;群众民主意识、监督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等进步增强预示着今段间内信访举报数量呈高位运行状态②集体访总量虽所减少越级集体访增规模越越行越越激烈参与数越越经十几、几十甚至几百些酿群体性事件辄采取扯横幅、打标语游行、静坐、请愿甚至拦截领导车辆冲击、砸毁党政机关门毁坏办公设备扣压关领导质堵塞交通等现跨区、跨行业、组织聚集访③检举控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前信访举报重点检举控告般占90%检举控告数反映各级领导干部经济问题般占检举控告总量60%左右经济类问题贪污受贿数举报违纪问题看越越呈现群体性、组织化趋势些带强集体违纪性质查案实际情况看腐败呈现群体性、团伙性④举报问题涉及范围越越广泛仅涉及党政机关、司机关行政执纪执部门各行业都能举报随着改革断深入各种深层社矛盾逐渐呈现群众信访举报反映问题越越复杂社矛盾与党员干部作风、廉洁自律、腐败问题交织起解决起难度除反映经济问题外权谋私问题违反组织事纪律问题破坏干扰社主义经济秩序问题挥霍公款、吃喝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赌博嫖娼问题与黑社势力勾结问题工作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权益问题等群众反映非强烈且些违纪行越越严重情节越越恶劣⑤举报机逐步向维护自身利益发展检举控告数控告类信访举报增解决问题难度⑥越级信访势减信访举报根本经基层直接向级机关举报⑦署名举报所增加匿名举报仍占主流匿名信访举报件占70%(二)、新期信访举报工作任务(1)努力营造良举报环境进步畅通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总看前信访举报环境比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差距:能确认识信访举报;二压信办、拖案查现象发;三利用信访举报渠道发泄私愤诬告陷害干扰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等等进步畅通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应抓六环节:确认识待群众举报要充认识群众信访举报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作用要深刻理解十五反腐败工作机制依靠群众积极参与重要意义二引导群众确举报要引导群众实事求举报教育群众确行使自职权要引导群众逐级举报、依举报、署实名举报三便群众举报要拓宽举报渠道要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领导接待现场办公制度等四保护群众举报要认真执行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案件五要鼓励群众署实名举报六认真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应该解决且能够解决要及解决;解决要向群众作解释群众理解;于些理要求要坚持原则决姑息迁(2)狠抓信访问题处理落实维护保障群众权利首先要狠抓信访问题处理落实取信于民凡群众反映内容具体、情节严重问题都要认真调查核实其要群众满意满意标准群众满意处我要改进克服狠抓信访举报问题处理落实第三要转变观念处理信访举报能仅满足于转办关键抓办,能够举报清白,举报明白要克服改变等、拖、踢、压、欺、瞒、哄等错误做第四要充发挥信访举报信息灵敏、信访协调、监督执纪三优势;要充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外部其职能部门作用形合力共同处理信访举报;要强化内部制约监督使群众信访举报事事结件件着落(3)切实抓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基层信访举报工作重要基础性工作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于密切党同民群众血肉联系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深入展维护社稳定着十重要意义近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断进步发展取喜绩些能适应新形势要求影响制约着信访举报工作深入展职能作用发挥(4)努力化解集体访积极维护社稳定集体访民内部矛盾激化种表现形式种非信访已经影响社稳定重要素集体访纪检监察机关历提倡、支持要认真待认真查处群众反映问题化解集体访根本办要千百计问题解决基层要制定应急预案尽快平息事态重要集体访要向同级党委、政府、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要建立集体访突发事件协调处理机制依靠党委、政府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要强化责任失渎职造集体访影响恶劣要追究关领导、关部门责任借集体访扰乱工作、产、秩序影响社稳定组织者骨干要追究责任(5)依纪依规范信访举报工作2004央纪委监察部江西召依纪依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座谈2005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依纪依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明确依纪依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具体工作要求体现用制度规范工作、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精神指导前今期依纪依规范信访举报工作重要文件二、处理信访举报程序(1)处理信基本程序体四程:准备程、办理程、反馈程、审结程①准备程:包括消毒、类、送、拆封、装订、盖收信章等②办理程:归纳8字即登登记夜;二类、级、归口;三阅及阅批超2;四清重问题彻底查清问题认真澄清;五结按期办结优质审结;六信访;七统统计综合析;八整整卷归档③反馈程指级纪检监察机关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重要信访举报件处理情况及报程④审结程严格审结质量关实行审核反馈我区纪委总结五审省市纪委肯定认即审程序否规定手续否完备;二审报材料否齐全规范;三审问题否查完;四审事情否查清定性否准确处理否恰落实;五审署名信访否复否息诉息访凡符合要求律结处理工作,我必少卡四册即卡信访登记卡; 四册级纪委信访转办登记册;本级纪委信访处理册;领导接访登记册;信访档案归卷登记册(2)处理信基本我通使用七种:反映促办主要针重要情况问题通定信息载体向关领导反映通领导批示促使问题尽快解决主要形式《信访简报》、《要信摘报》、《专题报告》、原信送阅等等二转交承办主要针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信访举报件通定式转交关或部门处理其重要发函要求查报结、或要查报报情况三问督办主要指交办机关转信访举报件要进行督促催办要求查报结信访案问督办重点四移送承办主要指涉及同级党委、政府管理党员干部、行政监察象问题移送给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其职能部门办理五查接查办主要针些急待查明、易查易结及打击报复举报问题信访部门按规定程序直接查办六信访监督指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民群众信访反映党组织、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行政监察象思想、工作作风面问题、般廉洁自律问题及轻微违纪问题反映者采取信访谈或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进行监督目达严格教育、纠错误、澄清问题防微杜渐新形势解决信访问题重要途径教育、挽救、保护干部重要举措七信访协调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信访问题涉及部门交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引导群众级归口反映问题促使问题尽快解决基层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双向承诺、听证、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调查等(3)处理信基本要求快贯穿处理信整程般信件转办快;重要问题研究快;该请示摘报快;应立案查处快;向交办发函快二准努力提高信访干部自身素质具备较高政策水平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知识技能增强适应应能力熟悉管范围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象基本情况要突重点三区别同情况采取同妥善效解决各类问题四严严格办信程序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密纪律;严肃查处侵犯检举、控告民主权利行;严格避制度三、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办理管理()叫信访案件信访案件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要求查报结或者依据关规定直接调查处理重要信访问题(1)信访案件种类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发函要求级纪检监察机关查报结要情况信件二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依据《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所赋予职能直接查办信件(2)信访案件查处范围信访案件查处范围根据信访问题所涉及象内容确定查处象般应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党员及行政监察象查处内容应述查处象较严重违纪问题严重风及带典型性、倾向性、苗性问题比较重要申诉(二)信访案件承办与转办级纪检监察机关接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交办函属于本级党委、政府管辖范围干部问题案件应及承办属于级党委、政府管辖范围干部问题案件直接办理转办信访案件管理两点明确要求:级纪检监察机关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室交办信访案件应固定部门专管理承办转办须经本级机关领导审批要情况信访月复要结三月复二级纪检监察机关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交办信访案件应及认真办理允许扣压拖延拖延、扣压造严重应追究关单位员责任需要推迟办理应向交办机关做书面说明(三)信访案件督办信访案件办理程交办单位、承办单位、转办单位应加强联系与沟通及通报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保证信访案件办理限质量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应及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案件情况进行督促、催办指导(1)督办重点般情况要求查报结函件经发该案即列入沟通催办范围列情况应列重点进行督办:超办结限信访案件凡未立案查处承办单位3月内没报告结;凡立案查处承办单位6月没报告结二已经报告结级纪检监察机关认需要补充调查重新研究处理意见或补报关材料信访案件三领导批示要求尽快报告处理结信访案件四其需要掌握办理情况信访案件(2)督办般电催办、派督办、发函催办、通报案件报结情况、调卷督办(3)督办程序规定履行督办审批手续督办工作项极其严肃工作必须经关领导批准二参加督办员必须解案情熟悉拟催办案件办理情况存问题熟悉关政策、规制定督办案做督办准备三督办员督办程要向承办单位或转办单位解案件办理情况做督办记录整理填入《督办案件登记表》呈领导阅批督办工作结束督办员应向领导汇报督办情况汇报应按照《登记表》所列项目按照函号、发函间、案件查处及报结情况、督办内容、督办结、督办程、督办意见顺序逐项汇报简明扼要意见明确领导本案督办工作提意见要求领导意见填入《登记表》备查四、信访案件直接查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经筛选确定并报经领导批准部信访案件直接调查处理()直接查办信访案件范围1、情节简单线索具体、清楚短间内查结信访问题2、情况紧急要发或发违违纪问题3、突发性集体访及采取措施能造严重甚至影响社稳定问题4、群众反映强烈突发性、苗性热点问题5、侵害举报合权利打击报复举报问题6、领导交办及其需要直接查办信访问题(二)直接查办信访案件审批程序属于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由信访室主任批准;属于本级管辖范围须经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批准(三)直接查办调查与处理1、直接查办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派进行同关单位联合调查调查取证员少于两2、调查工作结束应撰写调查报告3、调查情况处理意见报关领导批准并予落实4、调查处理结束关材料立卷归档五、报告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结程序及规定()报告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结形式凡要求查报结信访案件关单位必须书面形式报告办理结(二)报告结件审批权限违纪员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处应由承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集体审定加盖公章报需进行组织处理、纪律或反映实管领导必须签字加盖公章报(三)报告结件必备材料1、检举、控告信访案件必备材料:调查报告处理结论;检举、控告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意见检举、控告或检举、控告提同意见应附承办单位其同意见说明;检举、控告错误组织已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应附本检讨或处理决定;呈报机关审查意见2、申诉案件必备材料:原处理决定、复议结论或复查报告及结论;申诉复议、复查结论意见申诉提同意见应附承办单位其同意见说明;呈报机关审查意见(四)信访案件报结要求1、严格执行《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规定必备材料必须齐全2、呈报单位必须所报结案材料提审核意见表明态度并且报告信访举报所反映情况属实程序作属实、基本属实、部属实、实认定3、呈报单位报结案材料要纪委或监察厅(局)名义并加盖公章禁止用复印件报由职能部门报必须函件注明该案已经委讨论或经管领导审批同意4、案报呈报函报结几案件5、报材料式二份六、信访案件结案()符合列标准信访案件作结案处理1、事实清楚即发案间、点、涉及事、所反映问题情节及等均已调查清楚2、结论确即所发事件做确析、判断并依据党章、政策、规定性准确3、处理恰举报错误做处理各项处理意见均已落实4、文字材料齐备报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呈报程序(二)履行结案程序1、交办单位收报结材料由专进行登记、加盖收文章、编号报结材料送承办审核2、承办按照信访案件结案标准报结要求认真审核提意见送关领导审批3、凡经领导审核批准结案承办应尽快办理结案、归档手续并告知呈报单位凡经研究同意结案承办应迅速通知呈报单位进行补充调查补报材料交办单位两月内反馈意见呈报单位视同意结案七、信访案件属实程度认定()属实程度类1、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情况与调查结相比完全相符或基本相符2、基本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情况与调查相比部相符或主要错误事实相符3、部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情况与调查结相比部属实要错误事实相符4、实——信访举报所反映情况与调查结相比完全符(二)属实程度统计宏观划实实比例般属实、基本属实、部属实案件数量与查结案件总数相比信访案件属实率=(属实+基本属实+部属实)÷查结案件总数(三)属实程度认定析1、属实四种情况(1)错误事实及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完全致(2)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相符由于某些客观素影响使略入(3)错误事实及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基本相符事实情节略入影响错误事实认定(4)错误事实及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致检举控告者职务、单位等某些细节入政府部门写党机关般干部写领导干部职写副职党内职务写行政职务原职写现职等2、基本属实五种情况(1)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相符同(2)主要错误事实或部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相符相同(3)错误事实及造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基本相符某些情节及略入(4)数错误事实及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相符少数错误事实能认定(5)错误事实及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基本相符所犯错误实际事与信访者所指控事虽同象间密切联系实际事所犯错误事实经检举控告同意、默许、授意或暗示3、部属实七种情况(1)要或少数错误事实及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相致(2)要或少数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致同(3)事实及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致相同所犯错误事实情节入(4)事实及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致相同主要责任应由检举控告承担(5)少数错误事实及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相致(6)错误事实及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相同所犯错误实际事与检举控告密切关系检举控告实际事错误行并未授意或同意造错误事实没坚决纠或制止(7)错误事实及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类似检举控告事实犯错误事实际犯错误事盗用名义4、实四种情况(1)错误事实及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完全符(2)检举控告者姓名、单位及内容等与信访举报反映情况相同检举控告者没信访者所指控错误事实及(3)检举控告者没信访举报所反映错误事实调查发现信访者没反映其问题(4)信访举报所反映问题及其存检举控告姓名等错误属于张冠李戴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应加强几项工作()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信访工作领导领导责任制做工作组织保证必须做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根本保证领导责任制要包含四面内容:1、重视信访举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信访举报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要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总体部署加强检查指导充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要定期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及解决信访部门存困难问题2、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要坚持群众接待制度、署实名举报重复制度功奖励制度等重要集体访要亲自接待并组织协调关部门认真处理;实施信访监督要负责或参与同举报领导干部谈;要负责或指导疑难信访案件调查处理3、保证信访信息渠道畅通基层信访举报部门要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信访举报工作情况;鼓励、支持职能部门主提供信访信息;实施信访监督要负责或参与同举报领导干部谈;要负责或指导疑难信访案件调查处理4、加强基础建设乡镇级要配备专兼职工作员负责处理信访举报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信访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二)加强预测预防源减少信访问题发做五面工作:1、加强信访工作宣传要采取种形式向广党员、干部、群众宣传信访举报工作规、教育、引导群众依信访、逐级访严格禁止共产党员及家工作员煽、组织、策划、参与集体访2、加强调查研究情况析拓宽解社情民意渠道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新形势信访举报工作现新情况、新问题解热点、难点问题要定期析信访举报情况掌握信访发展态势研究产原解决策并提意见建议通建立联系点、信息点等途径解情况变群众访干部访群众反映情况提供便利条件特别要注意集体访、越级访苗做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3、充发挥信访网络作用区镇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组行政村企业应设立信访接待场所配备信访监督员信访监督员要选择党性强、作风派、威信党员、群众担任4、增强工作前瞻性重针、政策、决定台重要节、重、重要工程实施等程能现安定素要进行预测、排查并采取措施予防范5、建立快速反应、快速处理机制重集体访、采取静坐、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门、拦截领导汽车等激行访;行凶自杀或携带危险品、爆炸物品访等紧急、重要情况断处置同务必及报关部门群众反映问题属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及作处理;属于级管辖立即送;属于受理范围要尽快移送、转交至关部门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听劝告要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理(三)确待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强调抓三面工作:1、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确待群众举报行2、认真办理举报事项3、坚持办事公(四)加强信访协调加信访疑难案件处理

如何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的初信和初访工作

一、要实现初信初访工作的 “四个转变”和“一个体现”。所谓“四个转变”一是实现由“害怕接访”到“欢迎来访”的转变。一般来说凡是来访的信访人都是“怨气”已生,兼之有些来访者对政策一知半解,便怀着激愤的“无名怒火”来找信访部门,使我们大多同志都不愿意接访或对接访有“害怕”和畏难情绪。在这种情况下,便出现了“能拖则拖”、“能推则推”、“能压则压”的心理,处理结果可想而知。所以,接访干部均应树立一个基本观念:群众来访是怀着相信我们这一级政府的信念而来的,如果处理不好,“就只能使你主动放弃了一次处理一个小麻烦的机会”而造成“逼迫你去处理一个大麻烦的恶果”。所以我们要欢迎老百姓来访,要变“被动”为“主动”、变“推”为“接”、变“拖”为“化解”。对待来访者,我们不仅要送上“一个微笑、一声请坐、一杯热茶”,更要有“开门纳客”的豪气和“为民化解怨气”的胸怀,要让初信初访者由衷地感觉到 “找对了人”“找对了地方”。二是实现由“无理上访推定”向“有理上访推定”的转变。应该说,一部分信访人确实是无理上访,有的信访人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对反映的问题主观臆想,捕风捉影,胡编乱造,有的信访人则是思想偏激、言辞过激、情绪不稳定,正因为存在这些情况,所以,有的干部在接访中就先期在主观上对信访人有了“无理上访”的推定,所以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后期工作线条也相对较粗,缺乏与信访人的继续沟通,因而处理结果很难使信访人满意,导致重复访和越级访的发生。目前,信访问题呈多元化趋势,面对矛盾和问题,信访干部在接访的第一时间要从内心树立群众上访“有理推定”的认识观念,克服先入为主的思维模式,用“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人本观念和“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和谐观念,在思想上切实尊重群众,在感情上真诚贴近群众,站在群众的角度上带着感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认真予以调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降低信访处理“成本”。三是实现由“单纯地解决一个信访问题”到“视接访为一次与群众交心和做好群众工作的一次机会”的转变。在工作中我们往往只是就信访而接访,就反映的问题而解决问题,这样虽然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了,但群众思想上未必认同,感情上未必接受,新的问题便可能接踵而至,这就是在信访工作中为什么会经常出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和“按下葫芦浮起瓢”现象的主要原因。群众既是我们工作服务的对象,更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力量源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信访干部要始终坚持“一个信访案子就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的一个机会,一次信访问题的解决就是我们团结群众、教育群众的一个过程”的理念,坚决克服就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工作模式,把为群众做工作和做群众工作有机统一起来,真正实现 “解决一案、带动一片、稳定一方”的信访工作目标。四是实现由“单纯接访”到“专家门诊式接访”的转变。所谓“专家门诊式接访”,就是提前将领导班子成员和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熟悉政策业务的中层骨干的接访安排对外公开,让群众就象到医院找专家门诊一样,只要对信访部门说出自己的信访意愿,根据“望、问、闻、切”的判断迅速通知相关“专家”接访,让群众在第一时间得到最切实、最权威、最放心的答复。这样,既可以避免信访部门同志磨嘴,又可以减少群众跑腿。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领导重视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前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有所增加,群众来信来访数量一直在较高水平徘徊,越级上访情况严重,集体访、群体访增势迅猛,联名信访、匿名信访情况较为普遍,重复上访、多头上访问题突出,异常信访、突击信访时有发生,信访形势仍然严峻。因此,认真做好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体现。面对目前信访举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应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实质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处理好群众信访的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从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始终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完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重要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以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重视源头治理,做好信访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信访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基层。基层工作既是群众上访的源头,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 一是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逐步建立和开通举报网站,畅通双向反馈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力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到基层,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 三是加大初信初访的处理力度,力争就地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尽快加以解决,对群众要求处理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得到解决。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处理,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合法、有效的解决。 四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来信、上访的苗头和隐患。 五是要建立健全乡、村信访工作信息员网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加强换位思考,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二要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 的思想,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来信、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三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带着深厚感情,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妥善处理每一件可能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信访问题,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引发群众信访。 四、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 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强化信访部门内部的监督制度,是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强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职能的重要特征,也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不断与时俱进的重要举措。要结合《信访条例》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对移送的信访举报件要建立反馈制度,对交办、转办的重要举报件要建立档案并加强督办催办。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处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对署名举报的,按要求进行限期答复。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制约,努力推进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信访处理程序,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使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和处理更规范、更有效。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素质能力 信访干部的素质决定着信访举报工作的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完成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各项任务的组织保证。全体信访干部要联系信访举报工作的实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党的宗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探索深化信访举报工作的新思想、新途径,加强对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及金融、科技、法律等知识的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整体素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疏导群众、综合分析的能力,增强群众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视对信访干部的培养的利用,加强培训,尤其要加强对基层信访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解决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如何做好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人民法院信访举报工作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举报已成为现阶段民意表达的重要管道,是党和人民法院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但是,随着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着更多更新的任务与挑战。本文试就当前纪检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寻找加强此项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人民法院信访举报工作现状 (一)信访举报总量减少。以龙南县法院近三年纪检信访举报数量为例,2007年6件,2008年12件,2009年3件,2010年1至3月1件。其主要原因:一是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源头治理措施力度加大,特别是实行“五个严禁”规定以来,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拓宽,一些信访问题已在萌芽状态得到化解,举报数量减少。三是法院办案程序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的理念得到体现。四是基层法院建立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对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特别是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二)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复杂,重信重访增多。信访举报人主要是反映对法院判决不服、对强制措施以及对诉讼和程序、执行的不满等问题,涉及纪检监察处理的问题相对集中在:反映干警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和裁决不公等问题。从龙南县法院近年来纪检信访举报的基本情况来看,基本上属于一信多投、重信重访,这也成为信访举报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 (三)传统的信访举报方式已逐渐被对法院网络举报所替代。现代社会网络快速发展,网络诉求渠道更为便捷,也更容易引起关注。 (四)信访举报人一般为当事人或其亲属,被反映对象主要为承办案件的审判员、执行员,对书记员、法警等人员的信访举报较少。主要起因往往是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案件的处理不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信访举报渠道不宽。法院纪检监察机构获得信访举报的来源主要是上级机关批转的举报信或信访部门转来的网络举报件,群众直接信访或直接来访的较少。究其原因有三:一是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职能虚化。当群众发现问题的最终解决权掌握在有关职能部门手中时,他们就干脆直接寻找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解决问题,这是造成越级信访举报上升的重要原因。如当前已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的群众告“御状”问题,即越级上访和进京上访问题。二是上级部门按规定不直接处理信访举报问题,即使有人来信来访,也只是告知信访举报人到有管辖权的部门投诉,或是将信访举报件转到有关基层部门处理。三是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对职能部门缺乏必要的约束力。 (二)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出现复杂化趋势。有的信访举报问题受历史原因、体制改革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同时涉及体制问题、政策问题和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又因相应的政策、措施不完善,一时难以解决。在实践中还有既属行政问题,也属涉法问题,如征地拆迁赔偿、山林纠纷等,这些问题本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信访人坚决要求通过信访途径来解决,这类信访件占了整个纪检监察信访总量的一定比重,给解决信访问题和查办案件增加了难度。 (三)法院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亟待加强。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法院尚未设置监察室,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身兼数职,真正投入到纪检监察信访的精力不够。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因业务不熟及个人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致使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不规范、处理不及时,许多矛盾没有在第一时间及时化解,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四)群众缺乏依法信访的意识,信访举报活动出现多头化趋势。许多信访群众认为,多向几个机关举报,多找几位领导反映问题,总有一次能得到受理,或许向领导反映更能引起重视。带着这样的心理,许多信访群众要么不举报,要么一下子发出许多举报。一些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不了解,盲目信访举报的现象比较多。一些群众为达到个人目的和得到个人私利,借信访来发泄对法院干警的不满情绪;有的信访人对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心存疑问,就带着猜测进行信访举报,实际信访当中,许多问题都是空穴来风;有的信访举报问题本身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由于信访人缺乏法制意识,习惯于通过信访举报来解决问题。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加上问题往往一时无法解决,这些信访举报人在得不到满意的情况下,反复信访,一信多投,致使重信、重访量不断上升。 三、对策措施 (一)健全领导责任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从实践看,信访举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构建新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首先应建立信访举报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完善领导是信访举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要把基层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列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不仅要把基层主要领导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而且要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的第一知情人和协调人,确保重要信访举报问题领导亲自关注,亲自过问,亲自解决。与此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信访举报网络,做到层层建立信访举报工作网络,并注意通过培训等手段切实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形成任务分流、资源共享。目前法院设有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机构和立案信访机构,信访举报人反映对法院判决不服、对强制措施以及对诉讼和程序、执行的不满等问题,一般通过法院立案信访部门努力是可以处访息诉的,对于信访举报人反映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则由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处理。一个信访问题的解决往往要涉及到多个问题,牵涉到多家部门单位,单靠纪检部门一家是根本无法解决的。因此,对一些重大涉及到几个部门的信访问题,要确定牵头和参加单位,来共同处理解决。应当由纪检部门牵头处理的问题,纪检部门就应主动承担起牵头责任,主动协调各部门,做到互通情报,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共同研究信访问题,制定解决处理方案。实践也证明有些信访问题必须在协作情况下才能解决。同时,纪检监察机构与法院内部各职能室之间,也要搞好沟通协调,相互配合。 (三)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源头防范。把内部监督与上级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做到既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又积极探索治本之策,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群众上访,特别是越级访和群体访。针对网络举报已成为反腐的一个越来越常用并行之有效的手段,要大力加强网络举报工作的硬件和软件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实现网络举报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正确引导,快速反应。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络举报监督线索的收集和整理,建立一套快速有效的筛查、甄别、调查、处理以及反馈信息的程序。建立网络举报监督发言人制度,对经查证属实的予以迅速处理和回应,准确、及时、详细地在网上公布所掌握的信息,遏制虚假信息的泛滥。 (四)健全宣传教育机制,规范信访举报。宣传教育是导向,普法宣传教育是做好信访的基础性工作。一要将中纪委、监察部《控申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和国务院《信访条例》纳入基层普法计划,增强群众依法信访和干部依法办理信访问题意识;二是开展信访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认真落实纪委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分级管理,归口办理”的原则,促进建设有序、规范、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努力控制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三是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对一些典型案件要进行深入破析,以案说教,以案促教,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健全信访办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首先,坚持逢访必理的观念,做到快核实、快上报、快批示、快催办、快协调、快处理。其次是建立督查回访制度。注重信访的处理落实情况,重点审核问题调查是否彻底,定性是否准确,运用法规是否到位,回访时群众是否满意,对落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到位的一律要求重新处理,决不迁就。第三,探索建立纪检组交流办信制,提高信访举报案件的公正性。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机制。针对社会各界对法院的期望,法院应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好法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是否与当事人有“三同”问题,是否有“吃、拿、卡、要”和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的行为。只要队伍建设没有问题,也就不存在针对法院干警提出信访举报的现象。同时,法院还应强化信访责任追究制,建立信访奖惩机制,让每位法官都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不仅力争把正在审理的案件办成“铁案”,而且都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参考:加强人民法院纪检信访举报工作的几点思考http://lnx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466

中国纪检监察报: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信访举报有何意义?

“根据并明确工作职责、公文处理、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廉洁奉公等制度的意义。自律、信访举报等规范化。在日常工作中,纪检组通过派员参加省改选办工作、担任督查参加省改选办工作等多种渠道履行督查职责。监督省委组织部、甄选调查部等工作人员面试。能够有效地完整人民的信访要求,达到人民的满意才是最重要的。 群众亲临接待大厅只是向中央纪委举报的多种方式之一,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了举报渠道的意义。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于重复检举控告按规定登记后留存备查并定期向

法律主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的规定:1、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犯罪证据,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谈话;2、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犯罪证据,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询问、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法律客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主动投案,是指:(一)党员、监察对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二)涉案人员的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询问、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如何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1、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2、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方法。 3、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管理。 4、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应当加强的几项工作。 一、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一)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我们从三个方面分析 1、新世纪、新阶段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既面临着极其有利的时机,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十六大以来,中央了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保证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为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多年来的信访举报工作实践,已经总结和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2、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监察部领导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 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关键。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明确指出,要认真研究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把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贯彻到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中央纪委、监察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也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指明了方向。 3、信访举报工作当前呈现出的新情况、新特点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信访举报总量始终保持高位运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随时出现;群众民主意识、监督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等进一步增强。这就预示着今后一段时间内信访举报的数量还会呈高位运行状态。 ②集体上访总量虽有所减少,但越级集体访增多,规模越来越大,行为越来越激烈。参与人数越来越多,经常是十几个、几十个,甚至几百个,有些酿成了群体性事件。他们动辄采取扯横幅、打标语,游行、静坐、请愿,甚至拦截领导车辆,冲击、砸毁党政机关大门,毁坏办公设备,扣压有关领导当人质,堵塞交通等,还出现跨地区、跨行业、有组织的聚集访。 ③检举控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是当前信访举报的重点。检举控告一般占90%以上。在检举控告中,大多数是反映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一般占检举控告总量的60%左右。在经济类问题中,又以贪污受贿为大多数。从举报的违纪问题来看,越来越呈现群体性、组织化趋势,有些还带有很强的集体违纪性质。从查案的实际情况看,腐败也呈现群体性、团伙性。 ④举报问题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不仅涉及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纪执法部门,各个行业都有可能被举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逐渐呈现出来,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社会矛盾与党员干部作风、廉洁自律、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解决起来难度很大。除反映经济问题外,还有以权谋私问题,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破坏和干扰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问题,挥霍公款、大吃大喝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赌博嫖娼问题,与黑社会势力勾结问题,工作作风粗暴、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问题等,群众反映非常强烈,而且有些违纪行为越来越严重,情节越来越恶劣。 ⑤举报的动机正逐步向维护自身利益发展。在检举控告中,大多数是控告类信访举报。增大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⑥越级信访势头不减。很多信访举报根本不经过基层,直接向上级机关举报。 ⑦署名举报有所增加,但匿名举报仍占主流,匿名信访举报件占70%以上。 (二)、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任务 (1)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 总的来看,当前的信访举报环境是比较好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但还有很大差距:一是不能正确认识信访举报;二是压信不办、拖案不查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也有利用信访举报渠道发泄私愤,诬告陷害,干扰和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等等。 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应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举报。要充分认识群众信访举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要深刻理解十五大反腐败工作机制中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重要意义。二是引导群众正确举报。要引导群众实事求是举报,教育群众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要引导群众逐级举报、依法举报、署实名举报。三是方便群众举报。要拓宽举报渠道。要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领导接待和现场办公制度等。四是保护群众举报。要认真执行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五是要鼓励群众署实名举报。六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且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作出解释,得到群众的理解;对于一些无理要求,也要坚持原则,决不姑息迁就。 (2)狠抓信访问题的处理落实,维护保障群众正当权利 首先,要狠抓信访问题处理落实,取信于民。凡是群众反映的内容具体、情节严重的问题,都要认真调查核实。 其次,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群众不满意之处,我们就要改进和克服,狠抓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理落实。 第三,要转变观念,处理信访举报不能仅满足于转办,关键是抓有人办,能够还被举报人一个清白,还举报人一个明白。要克服和改变等、拖、踢、压、欺、瞒、哄等错误做法。 第四,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信息灵敏、信访协调、监督执纪三大优势;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和外部其他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处理信访举报;要强化内部制约监督,使群众信访举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 (3)切实抓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 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不断进步和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还有些地方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的要求,影响和制约着信访举报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职能作用的发挥。 (4)努力化解集体访,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集体上访是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非正常的信访活动,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对集体上访,纪检监察机关历来不提倡、不支持,但要认真对待。 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化解集体上访最根本的办法。要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制定应中国预案,尽快平息事态。对重要集体上访,要向同级党委、政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要建立集体访和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机制,依靠党委、政府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要强化责任,对因失渎职造成集体上访影响恶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的责任。对借集体上访而扰乱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也要追究责任。 (5)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2004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江西召开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2005年中纪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明确了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要求,体现了用制度规范工作、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精神,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文件。 二、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方法 (1)处理来信的基本程序大体分为四个过程:准备过程、办理过程、反馈过程、审结过程。①准备过程:包括消毒、分类、分送、拆封、装订、盖收信章等。②办理过程:归纳为8个字。即一登,登记不过夜;二分,分类、分级、归口;三阅,及时阅批不超过2天;四清,有重大问题彻底查清,无问题认真澄清;五结,按期办结,优质审结;六回,回信回访;七统。统计后综合分析;八整,整卷归档。③反馈过程,是指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重要信访举报件的处理情况及时回报的过程。④审结过程,严格审结质量关,实行审核反馈。过去我们区纪委总结的五审得到了中省市纪委的肯定和认可,即一审程序是否规定,手续是否完备;二审上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三审问题是否查完;四审事情是否查清,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和落实;五审署名信访是否回复,是否息诉息访,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结。 在日常处理工作中,我们必不可少的还有一卡四册。即一卡是来信来访登记卡; 四册是上级纪委来信来访转办登记册;本级纪委来信来访处理册;领导接访登记册;信访档案归卷登记册。 (2)处理来信的基本方法 我们通常使用的有以下七种方法: 一是反映促办。主要是针对重要情况的问题通过一定的信息载体向有关领导反映,通过领导批示促使问题尽快解决。主要形式有《信访简报》、《要信摘报》、《专题报告》、原信送阅等等。 二是转交承办。主要是针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件通过一定的方式转交有关地方或部门处理。对其中重要的可以发函要求查报结果、或要查报报情况。 三是过问督办。主要是指交办机关对转下去的信访举报件要进行督促催办。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是过问督办的重点。 四是移送承办。主要是指对涉及同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的问题移送给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其它职能部门办理。 五是查接查办。主要是针对一些中国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信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直接查办。 六是信访监督。指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党组织、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行政监察对象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一般廉洁自律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对被反映者采取信访谈话或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进行的监督。目的是达到严格教育、纠正错误、澄清问题,防微杜渐。这是新形势下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教育、挽救、保护干部的重要举措。 七是信访协调。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交叉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引导群众分级归口反映问题,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还可以在基层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双向承诺、听证会、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调查等方法。 (3)处理来信的基本要求 一是快。贯穿处理来信的整个过程。一般信件转办快;重要问题研究快;该请示的摘报快;应立案的查处快;向下交办的发函快。 二是准。努力提高信访干部自身素质。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熟练地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增强适应和应对能力。熟悉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要突出重点。 三是活。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妥善有效地解决各类问题。 四是严。严格办信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密纪律;严肃查处侵犯检举、控告人民主权利的行为;严格回避制度。 三、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管理 (一)什么叫信访案件 信访案件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要求查报结果或者依据有关规定直接调查处理的重要信访问题。 (1)信访案件的种类。一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发函要求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报结果要情况的信件。二是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依据《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所赋予的职能,直接查办的信件。 (2)信访案件查处范围。信访案件的查处范围是根据信访问题所涉及的对象和内容确定的。查处对象一般应是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以内党组织、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查处内容应是上述查处对象的较严重的违纪问题,严重的不正之风以及带有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比较重要的申诉。 (二)信访案件的承办与转办 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交办函,对属于本级党委、政府管辖范围干部问题的案件,应当及时承办。对属于下级党委、政府管辖范围干部问题的案件,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转办。在对信访案件的管理上有两点明确要求:一是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室交办的信访案件,应当固定一个部门专人管理,承办和转办须经本级机关领导审批。对要情况的信访一月回复,要结果的三个月回复。二是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应及时认真办理,不允许扣压和拖延。对因拖延、扣压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需要推迟办理的,应向交办机关做出书面说明。 (三)信访案件的督办 在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交办单位、承办单位、转办单位应当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通报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为了保证信访案件办理的时限和质量,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应当及时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案件的情况进行督促、催办和指导。 (1)督办的重点 一般情况下,要求查报结果的函件一经发出,该案即列入沟通和催办的范围,下列情况应当列为重点进行督办: 一是超过办结时限的信访案件。凡未立案查处的,承办单位在3个月内没有报告结果的;凡立案查处,承办单位在6个月没有报告结果的。 二是已经报告结果,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认为需要补充调查,重新研究处理意见或补报有关材料的信访案件。 三是领导批示要求尽快报告处理结果的信访案件。 四是其他需要掌握办理情况的信访案件。 (2)督办的方法 一般可分为中国催办、派人督办、发函催办、通报案件报结情况、调卷督办。 (3)督办的程序规定 一是履行督办审批手续。督办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二是参加督办的人员必须了解案情,熟悉拟催办案件的办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熟悉有关的政策、法规,制定督办方案,做好督办准备。 三是督办人员在督办过程中,要向承办单位或转办单位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做好督办记录,整理后填入《督办案件登记表》,呈领导阅批。督办工作结束后,督办人员应当向领导汇报督办情况,汇报时应当按照《登记表》所列项目,按照函号、发函时间、案件查处及报结情况、督办内容、督办结果、督办过程、督办人意见的顺序逐项汇报,简明扼要,意见明确。在领导对本案的督办工作中提出意见和要求后,将领导意见填入《登记表》备查。 四、信访案件的直接查办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经过筛选确定并报经领导批准,可以对一部分信访案件直接调查处理。 (一)直接查办信访案件的范围 1、情节简单,线索具体、清楚,在短时间内可以查结的信访问题。 2、情况紧中国,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 3、突发性集体上访,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4、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发性、苗头性和热点问题。 5、侵害举报人合法权利,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 6、领导交办以及其他需要直接查办的信访问题。 (二)直接查办信访案件的审批程序 属于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由信访室主任批准;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须经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批准。 (三)直接查办的调查与处理 1、直接查办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派人进行,也可会同有关单位联合调查。调查取证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当撰写调查报告。 3、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有关领导批准并予以落实。 4、调查处理结束后,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五、报告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结果的程序及规定 (一)报告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结果的形式 凡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件,有关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办理结果。 (二)报告结果件的审批权限 对违纪人员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应由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领导集体审定,加盖公章后上报。对不需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得分或反映不实的,分管领导必须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 (三)报告结果件的必备材料 1、检举、控告信访案件的必备材料有: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在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被检举、控告人有错误,组织上已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2、申诉案件的必备材料有:原处理决定、复议结论或复查报告及结论;申诉人对复议、复查结论的意见。在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四)信访案件的报结要求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规定,必备材料必须齐全。 2、呈报单位必须对所上报的结案材料提出审核意见,表明态度,并且在报告中对信访举报所反映情况的属实程序作出“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不实”的认定。 3、呈报单位上报结案材料时,要以纪委或监察厅(局)名义,并加盖公章,禁止用复印件上报。如果由职能部门上报,必须在函件中注明该案已经过常委会讨论或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4、一案一报,不得一个呈报函报结几个案件。 5、上报材料一式二份。 六、信访案件的结案 (一)符合下列标准的信访案件,可作结案处理 1、事实清楚。即发案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当事人、所反映问题的情节及后果等均已调查清楚。 2、结论正确。即对所发生的事件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并依据党章、政策、法规定性准确。 3、处理恰当。对被举报人的错误做出处理后,各项处理意见均已落实。 4、文字材料齐备,报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呈报程序。 (二)履行结案程序 1、交办单位收到报结材料后,由专人进行登记、加盖收文章、编号,将报结材料送承办人审核。 2、承办人按照信访案件的结案标准和报结要求,认真审核,提出意见,送有关领导审批。 3、凡经领导审核批准结案的,承办人应尽快办理结案、归档手续,并告知呈报单位。凡经研究不同意结案的,承办人应迅速通知呈报单位,进行补充调查,补报材料。交办单位在两个月内不反馈意见的,呈报单位可视为同意结案。 七、信访案件属实程度的认定 (一)属实程度的分类 1、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结果相对比,完全相符或基本相符。 2、基本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相对比,大部分相符或主要错误事实相符。 3、部分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结果相对比,只有一部分属实只有次要错误事实相符。 4、不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结果相对比,完全不符。 (二)属实程度的统计 宏观上划分实不实的比例,一般将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的案件数量之和,与查结案件的总数相比。 信访案件的属实率=(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查结案件的总数 (三)属实程度认定分析 1、属实的四种情况 (1)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完全一致。 (2)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只是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后果略有出入。 (3)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只是在事实的情节上略有出入,但不影响错误事实的认定。 (4)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一致,只是被检举控告者的职务、单位等某些细节有出入。将政府部门写成党的机关,将一般干部写成领导干部,将正职写成副职,将党内职务写成行政职务,将原职写成现职等。 2、基本属实的五种情况 (1)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但后果不同。 (2)主要错误事实或大部分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后果相同。 (3)错误事实及造成的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只是某些情节及后果略有出入。 (4)多数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少数错误事实不能认定。 (5)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所犯错误的实际当事人与信访者所指控的当事人虽不是同一对象,但他们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实际当事人所犯的错误事实是经被检举控告人同意、默许、授意或暗示的。 3、部分属实的七种情况 (1)只有次要的或少数的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一致。 (2)次要的或少数的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一致,后果不同。 (3)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大致相同,但所犯错误的事实在情节上有很大出入。 (4)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大致相同,但主要责任不应由被检举控告人承担。 (5)只有少数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一致。 (6)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同,所犯错误的实际当事人与被检举控告人有密切关系。但被检举人控告人对实际当事人的错误行为并未授意或同意,只是在造成错误事实后没有坚决纠正或制止。 (7)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类似,但被检举控告人不是事实上犯错误的当事人,而是实际犯错误的当事人盗用他的名义。 4、不实的四种情况 (1)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完全不符。 (2)被检举控告者的姓名、单位及活动内容等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同,但被检举控告者没有信访者所指控的错误事实及后果。 (3)被检举控告者没有信访举报所反映的错误事实,在调查中发现了信访者没有反映的其他问题。 (4)信访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及其后果存在,但是被检举控告人的姓名等错误,属于张冠李戴。 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应加强的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领导责任制是做好工作的组织保证。必须也是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根本保证。领导责任制要包含四方面内容: 1、重视信访举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要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检查指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要定期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及时解决信访部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要坚持群众接待日制度、署实名举报重回复制度和有功奖励制度等。对重要的集体访,要亲自接待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在实施信访监督中要负责或参与同被举报的领导干部谈话;要负责或指导对疑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3、保证信访信息渠道畅通。基层信访举报部门要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信访举报工作情况;鼓励、支持职能部门主动提供信访信息;在实施信访监督中要负责或参与同被举报的领导干部谈话;要负责或指导对疑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4、加强基础建设。乡镇一级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信访举报。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加强预测预防,从源头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信访工作的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宣传信访举报工作法规、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逐级上访,严格禁止共产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煽动、组织、策划、参与集体上访。 2、加强调查研究和情况分析,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热点、难点问题,要定期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掌握信访发展态势,研究产生的原因和解决的对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还可以通过建立联系点、信息点等途径了解情况。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为群众反映情况提供便利条件。特别要注意集体访、越级访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 3、充分发挥信访中国络的作用。区镇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村和企业应设立信访接待场所,配备信访监督员。信访监督员要选择党性强、作风正派、有威信的党员、群众来担任。 4、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对重大方针、政策、决定出台后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要工程的实施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要进行预测、排查,并采取措施予以防范。 5、建立快速反应、快速处理机制。对重大集体访、采取静坐、围堵和冲击党政机关大门、拦截领导汽车等有过激行为的上访人;行凶自杀或携带危险品、爆炸物品上访等紧中国、重要情况,在果断处置的同时,务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及时作出处理;属于上级管辖的,立即上送;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要尽快移送、转交至有关部门。对故意扰乱工作秩序的、不听劝告的,要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三)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举报 强调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1、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群众的举报行为。 2、认真办理举报事项。 3、坚持办事公开。 (四)加强信访协调,加大对信访疑难案件的处

纪检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分为检举控告与申诉。()

【答案】:错解析:本题测试的是《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内容。正确表述为:纪检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分为检举控告、申诉与批评建议。

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

法律分析: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法律依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一、 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二、 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积极地受理案件,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能处理的就处理,不能处理的、就分流解决。一份热情就能解决群众反映的许多问题啊。

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信访举报范围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纪检监察部门有什么职责?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二、监察和纪委部门有什么区别?1、纪检是党的机构,监察是国家的机构,是政府的组成部门。纪检,“党纪检查”或“纪律检查”的简称。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检查和监督。2、纪检部门负责查处党内的违纪事件,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的处理。而监察部门是以政府的角度给予查处和行政处分的。对于党员干部,违法和犯罪后不但要予以党纪处风,还要给予政纪处理。三、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什么?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四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进行哪

法律主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的规定:1、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犯罪证据,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谈话;2、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犯罪证据,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询问、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法律客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主动投案,是指:(一)党员、监察对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二)涉案人员的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询问、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一、信访举报不实承担什么后果?1、如果不是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据,不会构成犯罪,也就不存在负法律责任的问题。2、举报人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要认定是否是恶意举报。如不是,则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如果是恶意举报,被举报的一方可以起诉举报人诬告陷害罪。只要不是有意诬告,举报的人事错误或者不准确,会被告知举报人举报错误或不准确,不会有处罚。二、检察院信访受理范围为哪些?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2.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反映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加强改进检察工作队伍建设的建议意见。检察院受理信访事项反映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3.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4.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反映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三、向纪检举报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向纪检委举报实事求是不要凭空想象2、要内容具体不要空泛议论多提供具体内容,如时间、地点单位、人物、主要情节等。3、要简明扼要不要洋洋万言。开篇就写明被举报人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等尽可能注明人证、物证的地点和知情人的姓名、住址、年龄、身份及有关票据等事实材料、主要线索,,可留下联系电话和住址,以便有关部门及时联系和核查。4、要能够突出反映问题的违纪、违法特征。不要脱离党纪及相关法律规定,重点从时间地点人员关系、具体情节、标的数额、职务影响、涉公涉私等方面反映出违纪、违法之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四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则

法律主观:关于纪检监察网上举报办案时间的规定,具体可在纪检监察举报网站上查询。对于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办案时间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不能超过一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三条 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四条 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中应当听取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的陈述和申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作出的重要监察决定和提出的重要监察建议,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同意。国务院监察机关作出的重要监察决定和提出的重要监察建议,应当报经国务院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六条 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单位、人员。

一个单位没有信访举报正常嘛怎么办

不正常,向检察机关举报。县以上政府的各个部门,都设有信访办公室,有专门的信访部门和信访举报渠道,所以不正常,可以向当地监察机关进行举报。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是社会公众对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形式。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

法律主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的规定:1、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犯罪证据,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谈话;2、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犯罪证据,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询问、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法律客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主动投案,是指:(一)党员、监察对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二)涉案人员的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询问、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内容应当包括什么等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内容应当包括处置方式、属实情况、向检举控告人反馈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每季度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反馈内容应当包括处置方式、属实情况、向检举控告人反馈情况等。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检举控告办理情况的监督。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定期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应当遵循什么原则?(一)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处理检举控告,鼓励支持检举控告人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二)依规依纪依法。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以及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处理检举控告,引导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理性有序地反映问题。(三)保障合法权利。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四)分级负责、分工处理。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检举控告,建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应当每季度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纪检信访举报处理流程

法律分析:1.登记。信访举报件实行“一信一码”,对信访举报材料粘贴条形码,登记录入基本信息。2.分流。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按照规定移送本委有关部门或者转送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按照规定转有权处理的部门办理或者建议反映人到有权受理的部门反映。3.办理。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对信访举报材料进行核实,经查实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失实的予以了结。4.反馈。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办结信访举报后,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匿名举报或者虚假姓名举报不予回复。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第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山东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法

法律分析:1. 来访举报: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反映。2. 电话举报:可通过拨打12388(直接拨打12388接入本地纪检监察机关,向异地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请在12388前加拨区号)或者县纪委信访室电话进行举报。法律依据:《山东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暂行办法》第三条 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第四条 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在适用法律和党纪政纪上人人平等。第五条 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西藏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电话

西藏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电话12388。拨打全区统一举报电话12388,根据语音提示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特别提醒在区外使用区外电话拨打请加上西藏区号。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信访举报。网络举报:进入西藏纪检监察举报网站进行举报。或登录西藏纪检监察网,搜索《区、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渠道一览表》,详细了解自治区、地市、县区三级纪检监察机关来信地址、来访地址、举报网址、举报电话等信息。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规则

法律主观:关于纪检监察网上举报办案时间的规定,具体可在纪检监察举报网站上查询。对于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办案时间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不能超过一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三条 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四条 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中应当听取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的陈述和申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作出的重要监察决定和提出的重要监察建议,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同意。国务院监察机关作出的重要监察决定和提出的重要监察建议,应当报经国务院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六条 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单位、人员。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如何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时间:2015-06-03【源自网络】今年以来,我县围绕“三转”要求,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主业主责,锁定为“受理和处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不断强化工作职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三转”上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有个别镇、部门纪委(纪检组),不愿转、不会转、不真转的问题仍然存在。比如,有的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责意识不强,认为干得多、贴得近就是党委政府信任、大局意识强,管得全、伸得长就是服务群众到位,存在着越位、错位,“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现象;有的纪检干部依然把主要精力放在协调解决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上,对群众检举控告的问题漠视,一拖、二推、三忽悠,受理不及时、办理不到位;有的不知道如何正确履行职责,对业务范围外信访事项特别是内外交织的问题,依纪依法依规处理的底气不足,方式方法不恰当;匿名举报、“一信多投,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受理范围,1-2-3-88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宣传不够, 群众知晓率较低。三是举报线索质量不高。从历年来的实践看,除少数举报的问题有可查性外,大部份的举报线索是听到或是看到的表面现象,或是个人猜测,没有实质性内容、线索也不清晰,导致立案查处率不高,也增加了工作量。四是有的单位对信访初核问题重视不够,存在着怕惹麻烦、怕“得罪人”现象,调查不认真细致,取证不实,敷衍塞责,信访件办结后群众仍有上访。五是举报人保护工作还不严密,泄露举报人信息的情况依然存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的查处重视不足,力度不够,办法不多,有畏难懈怠情绪。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面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信访总量和检举控告量仍在高位运行,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更趋复杂,干部违纪问题和利益诉求问题相互交织,一些业务范围外信访事项的指向由“事”向“人”转化,从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农村低保户评定、惠农资金兑现等问题转化为对党员干部贪赃枉法、失职渎职、侵害权益行为的检举控告,其中有些确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但也有不少只是主观臆测,处理起来非常棘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水平再提升,更好地发挥“晴雨表”、“情报部”的作用。一、厘清职责,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聚焦主业、明确任务、厘清职责边界的明确要求,对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经济纠纷等个人利益诉求不属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的问题,不受理、不登记、不办理,确保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二、着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维护良好举报环境一是建立县级信访举报网站。在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电-话-举报渠道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网络举报体系, 畅通“1-2-3-88”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网站,1-2-3-88举-报-电-话接听,落实专人负责检测、下载网络信息,接听举报电话,高效快捷受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按照要求完成中、省、市、县(区)四级联网,实现省、市、县(区)新版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有效对接,三级互联互通,不断提高群众举报便捷性和时效性。二是强化来访接待室建设。各镇、各部门要建立专门接待室,落实专(兼)职人员接访,实现办信与接访分离;认真落实点名接访、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信访听证终结等制度、抽调干部增强接访力量、充分发挥县级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联合督查组的作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等举措,进一步优化信访接待场所环境,积极维护接访工作正常秩序,为群众来访提供便利条件。三是加强举报人保护工作。不断完善举报人保护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侵害举报人权利行为,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对造成严重影响有关人员,要严肃责任追究,切实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三、聚焦中心任务,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案件线索是查办案件的生命线,各镇、各部门要积极发挥信访举报在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认真受理,科学研判,为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一是及时提供有效案源线索。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廉洁自律、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问题,注重典型性、可查性和时效性,认真筛选排查问题线索,县级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每个督查组年内发现案件线索3件以上,各镇、各部门应多渠道搜集案件线索。二是严格案件线索管理。按照县纪委规定要求,将涉及纪检监范围内的线索统一由信访室“一个口子”管理,专人负责、专册登记,及时呈送领导审批,转交相关室或镇、部门办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三是积极搞好综合分析。根据信访举报主要特点和发展态势,认真提炼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典型事例,县纪委每季度进行一次信访分析,为县委、政府和纪委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四是注重撰写工作信息。对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撰写调研,县纪委每月上报工作类信息不少于2篇,力争在省、市、县报刊媒体上发表。四、加大查办督办工作力度,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时效一是精心筛选问题线索。县纪委信访室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注重案件线索的典型性、可查性和时效性,确保案件质量和查实率。二是加强核实督办。对转、交办信访件,实行月统计季通报,事事有回音,件件要结果。采取领导督办、专人催办、带卷汇报等方式,不断增强信访举报问题查办核实力度。三是严把审核关口。对已报结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定性准确,处理到位”的要求,实行专人初审、集体会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机制”,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复查,对上报结果件审核未通过的,要求承办单位进一步补查或重新调查处理,对个别处理较轻的要结果件,要求有关单位对照相关条规重新处理,不断提高报结率和查实率,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五、坚持“抓早抓小”,积极开展信访监督。信访监督是信访举报工作一项重要职能,是监督领导干部和预防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重要手段。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四风”方面的问题,及时了解、提醒、批评、处理,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原则,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深入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制度执行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制度建设作为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效抓手,全面落实各项创新制度,努力提高制度的功能效应和影响力。一是全面推进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县、镇两级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开通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通过舆论宣传、在县镇两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举报信箱、向群众发送信访举报卡片等举措,积极推进和落实民情直通车制度,配备民情直通车,常态化的进村巡回接访,宣传信访举报政策,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激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反腐斗争的热情。二是拓展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实施层级。将点名接访范围拓展到县级“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并向部门单位、村级组织和社区延伸,推动点名接访制度在更广的范围发挥作用。各镇、各部门通过点名接访受理信访举报,妥善解决信访问题,维护基层稳定。三是提升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覆盖面。将信访听证终结进一步向县级部门、镇、村推广,不断扩大制度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对一些群众关注度高、复杂疑难的信访问题,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召开信访听证会,确保将信访问题处理到位,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坚定信心、履职尽责,抓住重点,加大力度,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应有的贡献。【作者:通讯员:杨宝让】

如何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汇报

1、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2、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方法。3、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管理。4、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应当加强的几项工作。一、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一)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我们从三个方面分析1、新世纪、新阶段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既面临着极其有利的时机,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十六大以来,中央了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保证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为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多年来的信访举报工作实践,已经总结和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2、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监察部领导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关键。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明确指出,要认真研究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把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贯彻到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中央纪委、监察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也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指明了方向。3、信访举报工作当前呈现出的新情况、新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信访举报总量始终保持高位运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随时出现;群众民主意识、监督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等进一步增强。这就预示着今后一段时间内信访举报的数量还会呈高位运行状态。②集体上访总量虽有所减少,但越级集体访增多,规模越来越大,行为越来越激烈。参与人数越来越多,经常是十几个、几十个,甚至几百个,有些酿成了群体性事件。他们动辄采取扯横幅、打标语,游行、静坐、请愿,甚至拦截领导车辆,冲击、砸毁党政机关大门,毁坏办公设备,扣压有关领导当人质,堵塞交通等,还出现跨地区、跨行业、有组织的聚集访。③检举控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是当前信访举报的重点。检举控告一般占90%以上。在检举控告中,大多数是反映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一般占检举控告总量的60%左右。在经济类问题中,又以贪污受贿为大多数。从举报的违纪问题来看,越来越呈现群体性、组织化趋势,有些还带有很强的集体违纪性质。从查案的实际情况看,腐败也呈现群体性、团伙性。④举报问题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不仅涉及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纪执法部门,各个行业都有可能被举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逐渐呈现出来,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社会矛盾与党员干部作风、廉洁自律、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解决起来难度很大。除反映经济问题外,还有以权谋私问题,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破坏和干扰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问题,挥霍公款、大吃大喝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赌博嫖娼问题,与黑社会势力勾结问题,工作作风粗暴、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问题等,群众反映非常强烈,而且有些违纪行为越来越严重,情节越来越恶劣。⑤举报的动机正逐步向维护自身利益发展。在检举控告中,大多数是控告类信访举报。增大了解决问题的难度。⑥越级信访势头不减。很多信访举报根本不经过基层,直接向上级机关举报。⑦署名举报有所增加,但匿名举报仍占主流,匿名信访举报件占70%以上。(二)、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任务(1)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总的来看,当前的信访举报环境是比较好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但还有很大差距:一是不能正确认识信访举报;二是压信不办、拖案不查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也有利用信访举报渠道发泄私愤,诬告陷害,干扰和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等等。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应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举报。要充分认识群众信访举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要深刻理解十五大反腐败工作机制中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重要意义。二是引导群众正确举报。要引导群众实事求是举报,教育群众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要引导群众逐级举报、依法举报、署实名举报。三是方便群众举报。要拓宽举报渠道。要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领导接待和现场办公制度等。四是保护群众举报。要认真执行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五是要鼓励群众署实名举报。六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且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作出解释,得到群众的理解;对于一些无理要求,也要坚持原则,决不姑息迁就。(2)狠抓信访问题的处理落实,维护保障群众正当权利首先,要狠抓信访问题处理落实,取信于民。凡是群众反映的内容具体、情节严重的问题,都要认真调查核实。其次,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群众不满意之处,我们就要改进和克服,狠抓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理落实。第三,要转变观念,处理信访举报不能仅满足于转办,关键是抓有人办,能够还被举报人一个清白,还举报人一个明白。要克服和改变等、拖、踢、压、欺、瞒、哄等错误做法。第四,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信息灵敏、信访协调、监督执纪三大优势;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和外部其他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处理信访举报;要强化内部制约监督,使群众信访举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3)切实抓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不断进步和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还有些地方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的要求,影响和制约着信访举报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职能作用的发挥。(4)努力化解集体访,积极维护社会稳定集体上访是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非正常的信访活动,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对集体上访,纪检监察机关历来不提倡、不支持,但要认真对待。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化解集体上访最根本的办法。要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制定应急预案,尽快平息事态。对重要集体上访,要向同级党委、政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要建立集体访和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机制,依靠党委、政府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要强化责任,对因失渎职造成集体上访影响恶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的责任。对借集体上访而扰乱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也要追究责任。(5)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2004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江西召开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2005年中纪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明确了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要求,体现了用制度规范工作、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精神,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文件。二、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方法(1)处理来信的基本程序大体分为四个过程:准备过程、办理过程、反馈过程、审结过程。①准备过程:包括消毒、分类、分送、拆封、装订、盖收信章等。②办理过程:归纳为8个字。即一登,登记不过夜;二分,分类、分级、归口;三阅,及时阅批不超过2天;四清,有重大问题彻底查清,无问题认真澄清;五结,按期办结,优质审结;六回,回信回访;七统。统计后综合分析;八整,整卷归档。③反馈过程,是指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重要信访举报件的处理情况及时回报的过程。④审结过程,严格审结质量关,实行审核反馈。过去我们区纪委总结的五审得到了中省市纪委的肯定和认可,即一审程序是否规定,手续是否完备;二审上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三审问题是否查完;四审事情是否查清,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和落实;五审署名信访是否回复,是否息诉息访,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结。在日常处理工作中,我们必不可少的还有一卡四册。即一卡是来信来访登记卡; 四册是上级纪委来信来访转办登记册;本级纪委来信来访处理册;领导接访登记册;信访档案归卷登记册。(2)处理来信的基本方法我们通常使用的有以下七种方法:一是反映促办。主要是针对重要情况的问题通过一定的信息载体向有关领导反映,通过领导批示促使问题尽快解决。主要形式有《信访简报》、《要信摘报》、《专题报告》、原信送阅等等。二是转交承办。主要是针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件通过一定的方式转交有关地方或部门处理。对其中重要的可以发函要求查报结果、或要查报报情况。三是过问督办。主要是指交办机关对转下去的信访举报件要进行督促催办。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是过问督办的重点。四是移送承办。主要是指对涉及同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的问题移送给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其它职能部门办理。五是查接查办。主要是针对一些急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信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直接查办。六是信访监督。指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党组织、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行政监察对象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一般廉洁自律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对被反映者采取信访谈话或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进行的监督。目的是达到严格教育、纠正错误、澄清问题,防微杜渐。这是新形势下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教育、挽救、保护干部的重要举措。七是信访协调。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交叉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引导群众分级归口反映问题,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还可以在基层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双向承诺、听证会、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调查等方法。(3)处理来信的基本要求一是快。贯穿处理来信的整个过程。一般信件转办快;重要问题研究快;该请示的摘报快;应立案的查处快;向下交办的发函快。二是准。努力提高信访干部自身素质。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熟练地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增强适应和应对能力。熟悉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要突出重点。三是活。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妥善有效地解决各类问题。四是严。严格办信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密纪律;严肃查处侵犯检举、控告人民主权利的行为;严格回避制度。三、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管理(一)什么叫信访案件信访案件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要求查报结果或者依据有关规定直接调查处理的重要信访问题。(1)信访案件的种类。一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发函要求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报结果要情况的信件。二是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依据《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所赋予的职能,直接查办的信件。(2)信访案件查处范围。信访案件的查处范围是根据信访问题所涉及的对象和内容确定的。查处对象一般应是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以内党组织、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查处内容应是上述查处对象的较严重的违纪问题,严重的不正之风以及带有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比较重要的申诉。(二)信访案件的承办与转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交办函,对属于本级党委、政府管辖范围干部问题的案件,应当及时承办。对属于下级党委、政府管辖范围干部问题的案件,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转办。在对信访案件的管理上有两点明确要求:一是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室交办的信访案件,应当固定一个部门专人管理,承办和转办须经本级机关领导审批。对要情况的信访一月回复,要结果的三个月回复。二是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应及时认真办理,不允许扣压和拖延。对因拖延、扣压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需要推迟办理的,应向交办机关做出书面说明。(三)信访案件的督办在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交办单位、承办单位、转办单位应当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通报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为了保证信访案件办理的时限和质量,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应当及时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案件的情况进行督促、催办和指导。(1)督办的重点一般情况下,要求查报结果的函件一经发出,该案即列入沟通和催办的范围,下列情况应当列为重点进行督办:一是超过办结时限的信访案件。凡未立案查处的,承办单位在3个月内没有报告结果的;凡立案查处,承办单位在6个月没有报告结果的。二是已经报告结果,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认为需要补充调查,重新研究处理意见或补报有关材料的信访案件。三是领导批示要求尽快报告处理结果的信访案件。四是其他需要掌握办理情况的信访案件。(2)督办的方法一般可分为电话催办、派人督办、发函催办、通报案件报结情况、调卷督办。(3)督办的程序规定一是履行督办审批手续。督办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二是参加督办的人员必须了解案情,熟悉拟催办案件的办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熟悉有关的政策、法规,制定督办方案,做好督办准备。三是督办人员在督办过程中,要向承办单位或转办单位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做好督办记录,整理后填入《督办案件登记表》,呈领导阅批。督办工作结束后,督办人员应当向领导汇报督办情况,汇报时应当按照《登记表》所列项目,按照函号、发函时间、案件查处及报结情况、督办内容、督办结果、督办过程、督办人意见的顺序逐项汇报,简明扼要,意见明确。在领导对本案的督办工作中提出意见和要求后,将领导意见填入《登记表》备查。四、信访案件的直接查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经过筛选确定并报经领导批准,可以对一部分信访案件直接调查处理。(一)直接查办信访案件的范围1、情节简单,线索具体、清楚,在短时间内可以查结的信访问题。2、情况紧急,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3、突发性集体上访,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4、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发性、苗头性和热点问题。5、侵害举报人合法权利,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6、领导交办以及其他需要直接查办的信访问题。(二)直接查办信访案件的审批程序属于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由信访室主任批准;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须经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批准。(三)直接查办的调查与处理1、直接查办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派人进行,也可会同有关单位联合调查。调查取证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当撰写调查报告。3、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有关领导批准并予以落实。4、调查处理结束后,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五、报告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结果的程序及规定(一)报告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结果的形式凡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件,有关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办理结果。(二)报告结果件的审批权限对违纪人员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应由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领导集体审定,加盖公章后上报。对不需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得分或反映不实的,分管领导必须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三)报告结果件的必备材料1、检举、控告信访案件的必备材料有: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在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被检举、控告人有错误,组织上已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2、申诉案件的必备材料有:原处理决定、复议结论或复查报告及结论;申诉人对复议、复查结论的意见。在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四)信访案件的报结要求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规定,必备材料必须齐全。2、呈报单位必须对所上报的结案材料提出审核意见,表明态度,并且在报告中对信访举报所反映情况的属实程序作出“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不实”的认定。3、呈报单位上报结案材料时,要以纪委或监察厅(局)名义,并加盖公章,禁止用复印件上报。如果由职能部门上报,必须在函件中注明该案已经过常委会讨论或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4、一案一报,不得一个呈报函报结几个案件。5、上报材料一式二份。六、信访案件的结案(一)符合下列标准的信访案件,可作结案处理1、事实清楚。即发案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当事人、所反映问题的情节及后果等均已调查清楚。2、结论正确。即对所发生的事件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并依据党章、政策、法规定性准确。3、处理恰当。对被举报人的错误做出处理后,各项处理意见均已落实。4、文字材料齐备,报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呈报程序。(二)履行结案程序1、交办单位收到报结材料后,由专人进行登记、加盖收文章、编号,将报结材料送承办人审核。2、承办人按照信访案件的结案标准和报结要求,认真审核,提出意见,送有关领导审批。3、凡经领导审核批准结案的,承办人应尽快办理结案、归档手续,并告知呈报单位。凡经研究不同意结案的,承办人应迅速通知呈报单位,进行补充调查,补报材料。交办单位在两个月内不反馈意见的,呈报单位可视为同意结案。七、信访案件属实程度的认定(一)属实程度的分类1、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结果相对比,完全相符或基本相符。2、基本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相对比,大部分相符或主要错误事实相符。3、部分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结果相对比,只有一部分属实只有次要错误事实相符。4、不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结果相对比,完全不符。(二)属实程度的统计宏观上划分实不实的比例,一般将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的案件数量之和,与查结案件的总数相比。信访案件的属实率=(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查结案件的总数(三)属实程度认定分析1、属实的四种情况(1)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完全一致。(2)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只是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后果略有出入。(3)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只是在事实的情节上略有出入,但不影响错误事实的认定。(4)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一致,只是被检举控告者的职务、单位等某些细节有出入。将政府部门写成党的机关,将一般干部写成领导干部,将正职写成副职,将党内职务写成行政职务,将原职写成现职等。2、基本属实的五种情况(1)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但后果不同。(2)主要错误事实或大部分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后果相同。(3)错误事实及造成的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只是某些情节及后果略有出入。(4)多数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少数错误事实不能认定。(5)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所犯错误的实际当事人与信访者所指控的当事人虽不是同一对象,但他们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实际当事人所犯的错误事实是经被检举控告人同意、默许、授意或暗示的。3、部分属实的七种情况(1)只有次要的或少数的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一致。(2)次要的或少数的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一致,后果不同。(3)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大致相同,但所犯错误的事实在情节上有很大出入。(4)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大致相同,但主要责任不应由被检举控告人承担。(5)只有少数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一致。(6)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同,所犯错误的实际当事人与被检举控告人有密切关系。但被检举人控告人对实际当事人的错误行为并未授意或同意,只是在造成错误事实后没有坚决纠正或制止。(7)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类似,但被检举控告人不是事实上犯错误的当事人,而是实际犯错误的当事人盗用他的名义。4、不实的四种情况(1)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完全不符。(2)被检举控告者的姓名、单位及活动内容等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同,但被检举控告者没有信访者所指控的错误事实及后果。(3)被检举控告者没有信访举报所反映的错误事实,在调查中发现了信访者没有反映的其他问题。(4)信访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及其后果存在,但是被检举控告人的姓名等错误,属于张冠李戴。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应加强的几项工作(一)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领导责任制是做好工作的组织保证。必须也是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根本保证。领导责任制要包含四方面内容:1、重视信访举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要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检查指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要定期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及时解决信访部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要坚持群众接待日制度、署实名举报重回复制度和有功奖励制度等。对重要的集体访,要亲自接待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在实施信访监督中要负责或参与同被举报的领导干部谈话;要负责或指导对疑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3、保证信访信息渠道畅通。基层信访举报部门要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信访举报工作情况;鼓励、支持职能部门主动提供信访信息;在实施信访监督中要负责或参与同被举报的领导干部谈话;要负责或指导对疑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4、加强基础建设。乡镇一级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信访举报。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二)加强预测预防,从源头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信访工作的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宣传信访举报工作法规、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逐级上访,严格禁止共产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煽动、组织、策划、参与集体上访。2、加强调查研究和情况分析,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热点、难点问题,要定期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掌握信访发展态势,研究产生的原因和解决的对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还可以通过建立联系点、信息点等途径了解情况。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为群众反映情况提供便利条件。特别要注意集体访、越级访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3、充分发挥信访网络的作用。区镇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村和企业应设立信访接待场所,配备信访监督员。信访监督员要选择党性强、作风正派、有威信的党员、群众来担任。4、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对重大方针、政策、决定出台后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要工程的实施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要进行预测、排查,并采取措施予以防范。5、建立快速反应、快速处理机制。对重大集体访、采取静坐、围堵和冲击党政机关大门、拦截领导汽车等有过激行为的上访人;行凶自杀或携带危险品、爆炸物品上访等紧急、重要情况,在果断处置的同时,务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及时作出处理;属于上级管辖的,立即上送;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要尽快移送、转交至有关部门。对故意扰乱工作秩序的、不听劝告的,要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理。(三)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强调抓好三方面的工作:1、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群众的举报行为。2、认真办理举报事项。3、坚持办事公开。(四)加强信访协调,加大对信访疑难案件的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保障信访举报工作的合法、公正、高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是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效能而制定的。根据《办法》,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及时处理各类信访举报材料,并做好相关记录。此外,《办法》还明确了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受理、审核、调查核实、处置、回复等流程和程序,以便统一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流程,提高处理信访举报的效率。在处理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工作中出现不正当行为。此外,《办法》还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对抱怨、举报人进行打压、报复。同时,《办法》还规定,对于恶意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置。如何举报相关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举报,比如向纪检监察部门、反腐倡廉举报平台、人民代表大会等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同时,举报人也可以选择向相关新闻媒体举报,并通过网络等渠道向公众揭露相关问题。在进行举报时,应当注意提供详实的举报材料,并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匿名举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流程、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办法也加强了纪检监察机关对举报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了举报工作的合法、公正、高效进行。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将会更加注重依法处理举报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举报工作的流程和方式。【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第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信访工作方针政策,依法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1、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2、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方法。3、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和管理。4、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应当加强的几项工作。一、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一)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我们从三个方面分析1、新世纪、新阶段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既面临着极其有利的时机,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十六大以来,中央了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保证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为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多年来的信访举报工作实践,已经总结和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2、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监察部领导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关键。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明确指出,要认真研究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把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贯彻到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中央纪委、监察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也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指明了方向。3、信访举报工作当前呈现出的新情况、新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信访举报总量始终保持高位运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随时出现;群众民主意识、监督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等进一步增强。这就预示着今后一段时间内信访举报的数量还会呈高位运行状态。②集体上访总量虽有所减少,但越级集体访增多,规模越来越大,行为越来越激烈。参与人数越来越多,经常是十几个、几十个,甚至几百个,有些酿成了群体性事件。他们动辄采取扯横幅、打标语,游行、静坐、请愿,甚至拦截领导车辆,冲击、砸毁党政机关大门,毁坏公设备,扣压有关领导当人质,堵塞交通等,还出现跨地区、跨行业、有组织的聚集访。③检举控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是当前信访举报的重点。检举控告一般占90%以上。在检举控告中,大多数是反映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一般占检举控告总量的60%左右。在经济类问题中,又以贪污受贿为大多数。从举报的违纪问题来看,越来越呈现群体性、组织化趋势,有些还带有很强的集体违纪性质。从查案的实际情况看,腐败也呈现群体性、团伙性。④举报问题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不仅涉及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纪执法部门,各个行业都有可能被举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逐渐呈现出来,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社会矛盾与党员干部作风、廉洁自律、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解决起来难度很大。除反映经济问题外,还有以权谋私问题,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破坏和干扰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问题,挥霍公款、大吃大喝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赌博嫖娼问题,与黑社会势力勾结问题,工作作风粗暴、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问题等,群众反映非常强烈,而且有些违纪行为越来越严重,情节越来越恶劣。⑤举报的动机正逐步向维护自身利益发展。在检举控告中,大多数是控告类信访举报。增大了解决问题的难度。⑥越级信访势头不减。很多信访举报根本不经过基层,直接向上级机关举报。⑦署名举报有所增加,但匿名举报仍占主流,匿名信访举报件占70%以上。(二)、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任务(1)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总的来看,当前的信访举报环境是比较好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但还有很大差距:一是不能正确认识信访举报;二是压信不、拖案不查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也有利用信访举报渠道发泄私愤,诬告陷害,干扰和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等等。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应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举报。要充分认识群众信访举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要深刻理解十五大反腐败工作机制中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重要意义。二是引导群众正确举报。要引导群众实事求是举报,教育群众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要引导群众逐级举报、依法举报、署实名举报。三是方便群众举报。要拓宽举报渠道。要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领导接待和现场公制度等。四是保护群众举报。要认真执行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五是要鼓励群众署实名举报。六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且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作出解释,得到群众的理解;对于一些无理要求,也要坚持原则,决不姑息迁就。(2)狠抓信访问题的处理落实,维护保障群众正当权利首先,要狠抓信访问题处理落实,取信于民。凡是群众反映的内容具体、情节严重的问题,都要认真调查核实。其次,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群众不满意之处,我们就要改进和克服,狠抓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理落实。第三,要转变观念,处理信访举报不能仅满足于转,关键是抓有人,能够还被举报人一个清白,还举报人一个明白。要克服和改变等、拖、踢、压、欺、瞒、哄等错误做法。第四,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信息灵敏、信访协调、监督执纪三大优势;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和外部其他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处理信访举报;要强化内部制约监督,使群众信访举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3)切实抓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不断进步和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还有些地方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的要求,影响和制约着信访举报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职能作用的发挥。(4)努力化解集体访,积极维护社会稳定集体上访是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非正常的信访活动,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对集体上访,纪检监察机关历来不提倡、不支持,但要认真对待。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化解集体上访最根本的法。要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制定应急预案,尽快平息事态。对重要集体上访,要向同级党委、政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要建立集体访和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机制,依靠党委、政府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要强化责任,对因失渎职造成集体上访影响恶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的责任。对借集体上访而扰乱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也要追究责任。(5)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2004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江西召开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2005年中纪委公厅印发了《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明确了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要求,体现了用制度规范工作、按制度事、靠制度管人精神,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文件。二、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方法(1)处理来信的基本程序大体分为四个过程:准备过程、过程、反馈过程、审结过程。①准备过程:包括消毒、分类、分送、拆封、装订、盖收信章等。②过程:归纳为8个字。即一登,登记不过夜;二分,分类、分级、归口;三阅,及时阅批不超过2天;四清,有重大问题彻底查清,无问题认真澄清;五结,按期结,优质审结;六回,回信回访;七统。统计后综合分析;八整,整卷归档。③反馈过程,是指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的重要信访举报件的处理情况及时回报的过程。④审结过程,严格审结质量关,实行审核反馈。过去我们区纪委总结的五审得到了中省市纪委的肯定和认可,即一审程序是否规定,手续是否完备;二审上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三审问题是否查完;四审事情是否查清,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和落实;五审署名信访是否回复,是否息诉息访,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结。在日常处理工作中,我们必不可少的还有一卡四册。即一卡是来信来访登记卡;四册是上级纪委来信来访转登记册;本级纪委来信来访处理册;领导接访登记册;信访档案归卷登记册。(2)处理来信的基本方法我们通常使用的有以下七种方法:一是反映促。主要是针对重要情况的问题通过一定的信息载体向有关领导反映,通过领导批示促使问题尽快解决。主要形式有《信访简报》、《要信摘报》、《专题报告》、原信送阅等等。二是转交承。主要是针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件通过一定的方式转交有关地方或部门处理。对其中重要的可以发函要求查报结果、或要查报报情况。三是过问督。主要是指交机关对转下去的信访举报件要进行督促催。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是过问督的重点。四是移送承。主要是指对涉及同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的问题移送给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其它职能部门。五是查接查。主要是针对一些急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信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直接查。六是信访监督。指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党组织、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行政监察对象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一般廉洁自律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对被反映者采取信访谈话或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进行的监督。目的是达到严格教育、纠正错误、澄清问题,防微杜渐。这是新形势下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教育、挽救、保护干部的重要举措。七是信访协调。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交叉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群众疏通渠道,引导群众分级归口反映问题,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还可以在基层推行信访举报事公开、双向承诺、听证会、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调查等方法。(3)处理来信的基本要求一是快。贯穿处理来信的整个过程。一般信件转快;重要问题研究快;该请示的摘报快;应立案的查处快;向下交的发函快。二是准。努力提高信访干部自身素质。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熟练地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增强适应和应对能力。熟悉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要突出重点。三是活。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妥善有效地解决各类问题。四是严。严格信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密纪律;严肃查处侵犯检举、控告人民主权利的行为;严格回避制度。三、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和管理(一)什么叫信访案件信访案件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要求查报结果或者依据有关规定直接调查处理的重要信访问题。(1)信访案件的种类。一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发函要求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报结果要情况的信件。二是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依据《监察机关举报工作法》所赋予的职能,直接查的信件。(2)信访案件查处范围。信访案件的查处范围是根据信访问题所涉及的对象和内容确定的。查处对象一般应是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以内党组织、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查处内容应是上述查处对象的较严重的违纪问题,严重的不正之风以及带有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比较重要的申诉。(二)信访案件的承与转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交函,对属于本级党委、政府管辖范围干部问题的案件,应当及时承。对属于下级党委、政府管辖范围干部问题的案件,可以直接,也可以转。在对信访案件的管理上有两点明确要求:一是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室交的信访案件,应当固定一个部门专人管理,承和转须经本级机关领导审批。对要情况的信访一月回复,要结果的三个月回复。二是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交的信访案件,应及时认真,不允许扣压和拖延。对因拖延、扣压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需要推迟的,应向交机关做出书面说明。(三)信访案件的督在信访案件过程中,交单位、承单位、转单位应当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为了保证信访案件的时限和质量,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应当及时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案件的情况进行督促、催和指导。(1)督的重点一般情况下,要求查报结果的函件一经发出,该案即列入沟通和催的范围,下列情况应当列为重点进行督:一是超过结时限的信访案件。凡未立案查处的,承单位在3个月内没有报告结果的;凡立案查处,承单位在6个月没有报告结果的。二是已经报告结果,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认为需要补充调查,重新研究处理意见或补报有关材料的信访案件。三是领导批示要求尽快报告处理结果的信访案件。四是其他需要掌握情况的信访案件。(2)督的方法一般可分为电话催、派人督、发函催、通报案件报结情况、调卷督。(3)督的程序规定一是履行督审批手续。督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二是参加督的人员必须了解案情,熟悉拟催案件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熟悉有关的政策、法规,制定督方案,做好督准备。三是督人员在督过程中,要向承单位或转单位了解案件情况,做好督记录,整理后填入《督案件登记表》,呈领导阅批。督工作结束后,督人员应当向领导汇报督情况,汇报时应当按照《登记表》所列项目,按照函号、发函时间、案件查处及报结情况、督内容、督结果、督过程、督人意见的顺序逐项汇报,简明扼要,意见明确。在领导对本案的督工作中提出意见和要求后,将领导意见填入《登记表》备查。四、信访案件的直接查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经过筛选确定并报经领导批准,可以对一部分信访案件直接调查处理。(一)直接查信访案件的范围1、情节简单,线索具体、清楚,在短时间内可以查结的信访问题。2、情况紧急,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3、突发性集体上访,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4、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发性、苗头性和热点问题。5、侵害举报人合法权利,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6、领导交以及其他需要直接查的信访问题。(二)直接查信访案件的审批程序属于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由信访室主任批准;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须经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批准。(三)直接查的调查与处理1、直接查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派人进行,也可会同有关单位联合调查。调查取证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当撰写调查报告。3、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有关领导批准并予以落实。4、调查处理结束后,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五、报告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结果的程序及规定(一)报告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结果的形式凡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件,有关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结果。(二)报告结果件的审批权限对违纪人员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应由承的纪检监察机关领导集体审定,加盖公章后上报。对不需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得分或反映不实的,分管领导必须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三)报告结果件的必备材料1、检举、控告信访案件的必备材料有: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在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被检举、控告人有错误,组织上已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2、申诉案件的必备材料有:原处理决定、复议结论或复查报告及结论;申诉人对复议、复查结论的意见。在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四)信访案件的报结要求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规定,必备材料必须齐全。2、呈报单位必须对所上报的结案材料提出审核意见,表明态度,并且在报告中对信访举报所反映情况的属实程序作出“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不实”的认定。3、呈报单位上报结案材料时,要以纪委或监察厅(局)名义,并加盖公章,禁止用复印件上报。如果由职能部门上报,必须在函件中注明该案已经过常委会讨论或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4、一案一报,不得一个呈报函报结几个案件。5、上报材料一式二份。六、信访案件的结案(一)符合下列标准的信访案件,可作结案处理1、事实清楚。即发案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当事人、所反映问题的情节及后果等均已调查清楚。2、结论正确。即对所发生的事件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并依据党章、政策、法规定性准确。3、处理恰当。对被举报人的错误做出处理后,各项处理意见均已落实。4、文字材料齐备,报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呈报程序。(二)履行结案程序1、交单位收到报结材料后,由专人进行登记、加盖收文章、编号,将报结材料送承人审核。2、承人按照信访案件的结案标准和报结要求,认真审核,提出意见,送有关领导审批。3、凡经领导审核批准结案的,承人应尽快结案、归档手续,并告知呈报单位。凡经研究不同意结案的,承人应迅速通知呈报单位,进行补充调查,补报材料。交单位在两个月内不反馈意见的,呈报单位可视为同意结案。七、信访案件属实程度的认定(一)属实程度的分类1、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结果相对比,完全相符或基本相符。2、基本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相对比,大部分相符或主要错误事实相符。3、部分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结果相对比,只有一部分属实只有次要错误事实相符。4、不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结果相对比,完全不符。(二)属实程度的统计宏观上划分实不实的比例,一般将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的案件数量之和,与查结案件的总数相比。信访案件的属实率=(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查结案件的总数(三)属实程度认定分析1、属实的四种情况(1)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完全一致。(2)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只是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后果略有出入。(3)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只是在事实的情节上略有出入,但不影响错误事实的认定。(4)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一致,只是被检举控告者的职务、单位等某些细节有出入。将政府部门写成党的机关,将一般干部写成领导干部,将正职写成副职,将党内职务写成行政职务,将原职写成现职等。2、基本属实的五种情况(1)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但后果不同。(2)主要错误事实或大部分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后果相同。(3)错误事实及造成的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只是某些情节及后果略有出入。(4)多数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少数错误事实不能认定。(5)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所犯错误的实际当事人与信访者所指控的当事人虽不是同一对象,但他们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实际当事人所犯的错误事实是经被检举控告人同意、默许、授意或暗示的。3、部分属实的七种情况(1)只有次要的或少数的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一致。(2)次要的或少数的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一致,后果不同。(3)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大致相同,但所犯错误的事实在情节上有很大出入。(4)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大致相同,但主要责任不应由被检举控告人承担。(5)只有少数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一致。(6)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同,所犯错误的实际当事人与被检举控告人有密切关系。但被检举人控告人对实际当事人的错误行为并未授意或同意,只是在造成错误事实后没有坚决纠正或制止。(7)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类似,但被检举控告人不是事实上犯错误的当事人,而是实际犯错误的当事人盗用他的名义。4、不实的四种情况(1)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完全不符。(2)被检举控告者的姓名、单位及活动内容等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同,但被检举控告者没有信访者所指控的错误事实及后果。(3)被检举控告者没有信访举报所反映的错误事实,在调查中发现了信访者没有反映的其他问题。(4)信访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及其后果存在,但是被检举控告人的姓名等错误,属于张冠李戴。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应加强的几项工作(一)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领导责任制是做好工作的组织保证。必须也是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根本保证。领导责任制要包含四方面内容:1、重视信访举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要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检查指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要定期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及时解决信访部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要坚持群众接待日制度、署实名举报重回复制度和有功奖励制度等。对重要的集体访,要亲自接待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在实施信访监督中要负责或参与同被举报的领导干部谈话;要负责或指导对疑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3、保证信访信息渠道畅通。基层信访举报部门要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信访举报工作情况;鼓励、支持职能部门主动提供信访信息;在实施信访监督中要负责或参与同被举报的领导干部谈话;要负责或指导对疑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4、加强基础建设。乡镇一级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信访举报。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二)加强预测预防,从源头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信访工作的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宣传信访举报工作法规、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逐级上访,严格禁止共产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煽动、组织、策划、参与集体上访。2、加强调查研究和情况分析,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热点、难点问题,要定期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掌握信访发展态势,研究产生的原因和解决的对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还可以通过建立联系点、信息点等途径了解情况。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为群众反映情况提供便利条件。特别要注意集体访、越级访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3、充分发挥信访网络的作用。区镇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村和企业应设立信访接待场所,配备信访监督员。信访监督员要选择党性强、作风正派、有威信的党员、群众来担任。4、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对重大方针、政策、决定出台后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要工程的实施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要进行预测、排查,并采取措施予以防范。5、建立快速反应、快速处理机制。对重大集体访、采取静坐、围堵和冲击党政机关大门、拦截领导汽车等有过激行为的上访人;行凶自杀或携带危险品、爆炸物品上访等紧急、重要情况,在果断处置的同时,务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及时作出处理;属于上级管辖的,立即上送;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要尽快移送、转交至有关部门。对故意扰乱工作秩序的、不听劝告的,要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理。(三)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强调抓好三方面的工作:1、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群众的举报行为。2、认真举报事项。3、坚持事公开。(四)加强信访协调,加大对信访疑难案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