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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装修消防验收属于消防设施的( )验收。

【答案】:C2022版教材P175(2)粗装修消防验收 粗装修消防验收属于消防设施的功能性验收。

自动消防设施必须维保吗?有什么依据

法律分析:自动消防设施必须维保。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三十万元以上; 维修用房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数量的要求,且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 与灭火器维修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人以上,具有灭火器维修技能的人员五人以上; 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法律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三十万元以上; (二)维修用房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数量的要求,且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 (三)与灭火器维修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人以上,具有灭火器维修技能的人员五人以上; (五)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范

主要内容包括:维护保养程序,维护保养周期,维护保养内容,维护保养质量控制,维护保养和检查记录,维护保养人员资质等。相关搜索:您可以从消防系统维护维修细则、消防安全法、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程序、维护保养周期、维护保养内容、维护保养质量控制、维护保养和检查记录、维护保养人员资质等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至少多少月进行一次检查

法律分析:维护保养最短周期是一个月,另外还有季度检查,还有年检。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内容有哪些

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包括以下内容:1. 检查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和使用状况,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消防水泵等。确保其能在火灾发生时正常运行。2. 清洁消防设备:定期清洁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的外壳、消防通道、喷淋系统的喷头等。确保设备表面无灰尘、油污等,以便正常使用。3. 检查消防设备的标志标识:检查消防设备的标志标识是否清晰,例如灭火器的标志、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以确保员工能够迅速找到消防设备。4. 定期维护消防设备:对消防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包括润滑、清洗、调试等。例如,对消防水泵进行换油、清洗喷淋系统的管路等。5. 检查灭火系统:定期检查灭火系统的工作状态,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确保系统设置正确、元件完好,并进行测试。6. 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定期清扫疏散通道,避免杂物堆积阻碍员工疏散。7. 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灭火演练,提高员工对消防设施的使用和应急处理能力。8. 定期检验验收: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验验收工作,确保所有消防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内容,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法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同时,要确保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规范,以提升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励拓新安依托多年消防行业经验,通过专业、标准化线下维保流程,派遣消防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定期为客户单位提供维保技术服务,保障消防设施系统正常运行。公司在提供正常的周、月、季、年度维保服务基础上,还提供以下增值服务:“体检式”全面排查、应急处置专人备战、二维码扫描、保险保障、“零利润”维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多久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一年一次。根据《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每年应当至少检测几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每年应当至少检测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一、守法遵规,严格执行标准(一)遵守法律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二)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贯彻执行《WS308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强制性消防标准。(三)规范消防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全面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二、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一)落实主体责任。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实施办法,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公立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其它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二)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督导考核等。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三)履行消防职责。各部门(科室)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立消防安全员。全体职工履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三、防患未然,坚持日常巡查(一)坚持日常巡查。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消防巡查人员和重点巡查部位,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表。住院区及门诊区在白天至少巡查2次,住院区及急诊区在夜间至少巡查2次,其他场所每日至少巡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当场处理或及时上报。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员要坚持日巡查并填写记录表。两人以上的工作场所,无值班的部门(科室),每天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对本部门(科室)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二)突出巡查重点。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系统是否完好;3.消防报警、灭火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4.消防控制室、住院区、门(急)诊区、手术室、病理科、检验科、实验室、高压氧舱、库房、供氧站、胶片室、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厨房、地下空间、停车场、宿舍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履职;5.医疗机构内施工场所消防安全情况。(三)严格规范消防控制室工作。消防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应当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接到火警信号后,应当以最快方式进行确认,确认发生火灾后应当确保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四、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一)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二)突出检查重点。1.重点工种工作人员以及全体医护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之前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3.电力设备、医疗设备、办公电器、生活电器管理和使用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4.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5.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日常管理情况;6.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厨房烟道等定期检查情况;7.病理科、检验科及各种实验室内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8.火灾隐患整改和动火管理、临时用电等日常防范措施落实情况;9.装修、改造、施工单位向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情况。(三)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形成隐患目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隐患治理要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一系列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五、划定红线,严禁违规行为(一)严禁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物及场所,严禁违规新建、扩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构筑物(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二)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材料。(三)严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备设施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严禁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扑救场地。(四)严禁违反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规范,严禁违规储存、使用危险品,严禁在病房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五)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非医疗需要的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六)严禁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和楼道内存放、充电。六、群防群治,狠抓培训演练(一)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全体员工(包括在编人员、学生、实习生、进修生、规培生、合同制人员、工勤人员等)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职工受训率必须达到100%,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二)应当对新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三)监督第三方服务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受训率必须达到100%。(四)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五)结合老、弱、病、残、孕、幼的认知和行动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配备相应的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和行动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六)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七、加大投入,改善设备设施(一)医疗机构要确保消防投入,保障消防所需经费,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二)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灵敏、可靠,有效运行。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情况记录卡。(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每年应当至少检测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四)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当设置警示提示标识。(五)确保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的齐全、灵敏、有效。(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融合,提高医疗机构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八、建章立制,加强队伍建设(一)医疗机构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带队检查消防安全不少于1次。(二)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操作标准。(三)对消防工作人员和消防安全员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法规培训,切实增强消防技能,提高工作水平。(四)关心爱护消防工作一线人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依法依规保障和提高薪酬等方面待遇,加大考核培养及交流使用力度。九、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奖惩(一)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本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检查指导,持续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如实、及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三)建立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主动研究分析各地各类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消防工作相关考核办法,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评内容。(五)科学制订和实施奖励制度,每年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约谈机制,对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并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

消防设施应当多长时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消防安全评估一年一次。每个地方标准略有不同,一般是根据危险性、面积、营业时间人数等作为参考。消防重点单位依据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对建筑消防设施做到每日巡视检查、每月测试检查和每年检验检查。

对建筑消防设施多久至少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

这个是每年需要进行全面检测一次的。

什么是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详询当地的消防队 消防队的验收通过才是最终的规范 建议你先到消防队去咨询下 各个地方的消防队都有不同的要求

消防设施至少多久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每年一次的。这个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的建筑消防设施使用过程中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测。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检测概念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政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对建(构)物消防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设备测试,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能够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作出评价。对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加强了政府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

对建筑消防设施多久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像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单位自身不具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还有就是像是一些紧急安全地方基本面一月检查一次,还有的地方是一天检查一次,这些基本上都是按照不同区域来进行计划的,还有就是按照每个地方的消防意识的强烈程度来进行的。建筑消防设施巡査频次应满足下列要求1、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应结合公共娱乐场每2h巡查一次的要求,视情况将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纳入其中,但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保证每日至少巡查一次。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巡查一次。3、其他单位,每周至少巡査一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部门每周一次,班组(车间)每日上下班检查;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每日巡查。一般单位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检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119号)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120号)第十条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0年修订)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或者备案前,消防设施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合格。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制度,对建筑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5、深圳市《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第十三条 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三)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保存五年以上备查。”目前,消防检测已经做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日常运营所必需的一项专项检测。同时也是火灾隐患排查、指导消防工作强有力的手段。【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检测】目前开展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涵盖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各系统的检测能力与检测要求,能够出具合法有效(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什么是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在消防验收前一级的的程序,不属于审批,属于私营有资质公司的经营行为,所以也就是消防部门的跑腿人和分担责任着

如何做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你好,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应主要从检测概况(检测内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意见及建议、以及最终检测结论(检测内容的每一部分合格与否)四个方面进行撰写。其中,检测概况主要包含检测位置的具体情况(如检测位置的占地面积、结构),以及消防设施的种类(如防火分隔设施、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设施的分以及每个设施之间的逻辑关系。检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针对问题给出的意见及建议就要结合实际了,具体可以从设施的工作情况(是否损坏、寿命如何等)出发。检测结论则根据以上第二、第三方面的结果,判断每种消防设施是否合格。至此一篇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就基本完成了。

消防法如何规定消防设施检查时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应按附录三、附录四的格式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  日检登记表。二、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应按附录五的格式填写季度登记  表。1.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2. 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4.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 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1)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1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水系统的控制设备;(3)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4)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6. 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7. 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8. 检查所有转换开关。9. 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三、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做下列检查和试验,并应按附录五的格式填写年检登  记表。. 每年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探测器试验1次;. 进行第4.3.2条二款中除1、2以外的各项试验,其中第5项(3)试验可作模拟试验;. 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  第4.3.3条 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以上只是报警系统的

为什么要消防设施要进行检测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对建筑消防设施各系统用指定的方法检测测试建筑消防设施特定的技术性能指标,以确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达到规范及要求规定的指标,确保建筑消防设施能够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政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对建(构)物消防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设备测试,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能够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作出评价。对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加强了政府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合的监督。

消防设施有哪些 消防设施检测流程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哪里做?

消防检测单位需要具备消防检测资质才能进行消防检测服务,提供正规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上海天骄安宇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是具有“上海消防技术服务资质”的消防检测机构。创建于2010年8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位于上海浦东新区沈梅路123弄星月智汇湾2号楼1108室。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公司。拥有中防安宇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齐安消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天骄镇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专业从事上海消防设施检测、消防维护保养、消防技术咨询、工程安装指导、消防安全评估、装修材料防火检测、电气安全消防检测、消防图纸设计等消防一条龙服务。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资质,是上海市消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上海诚信创建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我们团队精心服务的成果赢得社会各行的高度好评,如:学校、酒店、医院、银行、商铺、商场、办公楼、厂房、仓库、健身房、KTV、餐饮等企事业单位。采用现代化的管理体系、科学的组织架构、合理的激励制度,对全体伙伴人文关怀,团结一致,努力实现梦想。团队梦想:高效率,低成本的为社会解决消防安全问题,让火灾远离我们的家园。服务宗旨:客观公正 - 精心服务 - 诚实守信 - 合作共赢欢迎各类业主,老板,物业公司,装修公司来电合作洽谈!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标准有哪些

关于建设工程自动消防系统质量检验收费,根据国家标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国价发[1988]099号《关于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消防技术检测站,担负着政府职能的检验任务,它对工程自动消防系统的质量监督检验具有科学性、公证性、法律性。凡经检测站检验合格的工程自动消防系统,都具有法律效力,负有法律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消防技术检测站,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所收取的检验费应本着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适当收取成本费。技术检测站所收取的检验费,主要用于检验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工资及福利,购置、维修设备及必要的办公用品等。收费存入财政专户,使用省财政厅制定的统一收费票据,到省物价局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并实行收费年审制度。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几次全面检测?

很抱歉,这个问题我们无法回答,对于这个问题我没有办法解决不敢给轻易给你方法和建议,请咨询相关人员给你正确解答,祝您生活愉快。

消防设施多久检查一次

一、消防设施多久检查一次1、消防器材灭火器需要每个月检查一次,特殊的危险场所应该半个月检查一次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等固定设施。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是根据电气设施在运行过程中热辐射、声发射、电磁发射等现代物理学现象,采用国际先进的高新技术仪器、设备,结合传统的检查方法对电气设施进行全方位的量化监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二、常见的消防设施有哪些常见的消防设施有:1、灭火器。灭火器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灭火器内放置化学物品,用以救灭火灾。灭火器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灾起因而设。使用时必须注意以免产生反效果及引起危险;2、消防栓。消防栓,正式叫法为消火栓,一种固定式消防设施,主要作用是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分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3、泡沫灭火系统。由一整套设备和程序组成的灭火措施。由固定的泡沫液消防泵、泡沫液贮罐、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的输送管道及泡沫产生装置等组成,并与给水系统连成一体。当发生火灾时,先启动消防泵、打开相关阀门,系统即可实施灭火;4、消防斧。消防斧是一种清理着火或易燃材料,切断火势蔓延的工具,还可以劈开被烧变形的门窗,解救被困的人。主要形状类似于斧子,所以叫消防斧;5、火灾探测器。火灾探测器是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对现场进行探查,发现火灾的设备。火灾探测器是系统的“感觉器官”,它的作用是监视环境中有没有火灾的发生。

建筑消防设施多久检测一次?

建议每年至少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消防设施是指设置在建(构)筑物上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预防和扑灭建(构)筑物的火灾。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设施在保护建筑物、有效保护公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灭火系统,一类是安全疏散系统。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用于操作、控制和维护,使建筑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

对建筑消防设施多久进行检测一次(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

1.对建筑消防设施建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且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2.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几次全面检测?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7.1.1 建筑消防设施应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设备、组件等,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自系统投入运行后每一年底前,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备案。在重大的节日,重大的活动前或者期间,应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扩展资料:注意事项:施工单位的配合是消防检测的首要条件,若不配合,工作基本上就无法开展。一般情况下是总包单位的负责人来协调各施工单位配合检测,特殊情况下就要甲方出面了。检测过程中发现问题时,有的施工方就会现场整改。若整改很快,自然好说。但若需很长时间那就不要等了,直接进行下一项,要知道时间的宝贵。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消防设施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的法律依据及有关情况

消防设施检测多久一次?

为了确保人们所处场所的安全问题,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则是对建筑消防设施各系统用指定的方法检测测试建筑消防设施特定的技术性能指标,以确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达到规范及要求规定的指标,确保建筑消防设施能够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政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对建(构)物消防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设备测试,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能够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作出评价。对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加强政府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合的监督。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包含的重要项目:消防栓、消防警报、烟感探测器、消防通道、消防水泵、消防喷淋等等。这些设施必须安全可靠,用时能用,平时能防。只有做到设施完备,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有什么常见消防设施的检测方法?

此类检测出于维护建筑消防设施的目的,查找是否存在问题,是否需要维修,确定维修的部位,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这是安装有建筑消防设施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身需要的日常检测,也是应邀的检测,应该属于商业服务行为。此类检测包括竣工检测和每年一次的例行检测。检测的目的是确认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合格、完成,是否具备通过验收、检查的条件。这种检测应该属于行政执法行为,是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一项内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判定建筑消防设施状况,为消防监督执法或维护建筑消防设施提供依据的严厉行为,必须由确定的机构,按确定的标准,使用确定的技术,遵循确定的程序来进行。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方法

方法如下:1.检查各消防设施组件和设备的铭牌、标志、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的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消防电梯的检测合格证、灭火剂的有效期等。2.检查检测用仪器、仪表、量具等的计量检定合格证及有效期。3.查看系统组件和设备、管道、线槽及支吊架等的外观,以及设备和管道有无泄漏现象。4.检查采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量的导线和电缆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的记录;检查采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的系统接地电阻值的记录。5.采用核对方式检查时,应与设计、验收等相关技术文件对比。6.应逐项记录各消防设施的检测结果及仪表显示的数据,填写检测记录表,并与上一次检测的记录表对比。7.检测过程中采用对讲设备进行联络,完成检测后将各消防设施恢复至正常警戒状态。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消防设施系统设备、组件等。消防设施检测按照竣工验收技术检测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并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的要求。

常见消防设施的检测方法有哪些

方法如下:1. 检查各消防设施组件和设备的铭牌、标志、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的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消防电梯的检测合格证、灭火剂的有效期等。2. 检查检测用仪器、仪表、量具等的计量检定合格证及有效期。3. 查看各系统组件和设备、管道、线槽及支吊架等的外观,以及设备和管道有无泄漏现象。4. 检查采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量的导线和电缆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的记录;检查采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的系统接地电阻值的记录。5. 采用核对方式检查时,应与设计、验收等相关技术文件对比。6. 应逐项记录各消防设施的检测结果及仪表显示的数据,填写检测记录表,并与上一次检测的记录表对比。

消防设施多久检查一次

一、消防设施多久检查一次1、消防器材灭火器需要每个月检查一次,特殊的危险场所应该半个月检查一次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等固定设施。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是根据电气设施在运行过程中热辐射、声发射、电磁发射等现代物理学现象,采用国际先进的高新技术仪器、设备,结合传统的检查方法对电气设施进行全方位的量化监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二、常见的消防设施有哪些常见的消防设施有:1、灭火器。灭火器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灭火器内放置化学物品,用以救灭火灾。灭火器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灾起因而设。使用时必须注意以免产生反效果及引起危险;2、消防栓。消防栓,正式叫法为消火栓,一种固定式消防设施,主要作用是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分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3、泡沫灭火系统。由一整套设备和程序组成的灭火措施。由固定的泡沫液消防泵、泡沫液贮罐、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的输送管道及泡沫产生装置等组成,并与给水系统连成一体。当发生火灾时,先启动消防泵、打开相关阀门,系统即可实施灭火;4、消防斧。消防斧是一种清理着火或易燃材料,切断火势蔓延的工具,还可以劈开被烧变形的门窗,解救被困的人。主要形状类似于斧子,所以叫消防斧;5、火灾探测器。火灾探测器是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对现场进行探查,发现火灾的设备。火灾探测器是系统的“感觉器官”,它的作用是监视环境中有没有火灾的发生。

消防设施检测的内容都有哪些

建筑消防竣工验收前,必须经过专业消防检测企业,对消防设施设备100%实检并出具体检测成果报告,消防管理部门接到检测合格报告,组织现场验收。看你设计了多少消防系统:室内外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报警、气体等,防火门、卷帘门分隔装置,联动灭火装置风机水泵。。电梯迫降,电源切换等。。。

消防设施检查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1、电器设备的检查,在一些易燃易爆的场所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的要求,在车间或者工作间中有没有乱接电线的情况。2、仓储检查,仓库中的物品要根据功能放置到指定的位置,并且仓储的物资要按照一定的距离进行存放,仓库中要保持通风和透气的效果。消防器材要完备,并且还要有检查记录。3、通道检查,在主干道、楼梯间、支干道中有没有障碍物阻挡,消防栓和器材的放置位置是否被堵,并且车辆不能乱停,堵住消防通道,在通道中消防标志是否清晰可见。4、检查消防器材有没有生锈,零部件是否完好无损,并且还要检测消防器材中的水压状况,以及器材的相应检查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第三十四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介绍?

一、最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概况:(1)一级消防设施检测标准(2)二级消防设施检测标准(3)三级消防设施检测标准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级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一级监测机构基本条件(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企业监测机构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三年以上,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单位监测注册资本四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设企业监测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施工企业监测注册消防工程师十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六人;(五)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施工单位监测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百分之三十;(六)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七)申请之日前三年内从事过至少二十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活动;(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二级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相比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级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而言,二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筑企业的工程业绩都做一定的要求。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三级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相比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二级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而言,三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都做一定的要求。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消防设施检测和消防竣工检测一样吗

不一样。消防设施检测是对消防设施的检查、测试等技术服务工作的统称。这里所指的技术检测是指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消防技术检测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施工质量进行的检查测试工作。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分为资料检查、施工质量现场检查和质量验收判定等3个环节,消防设施竣工验收过程中,按照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竣工验收记录表。

建筑消防设施多久检测一次

建议每年至少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消防设施是指设置在建(构)筑物上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预防和扑灭建(构)筑物的火灾。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设施在保护建筑物、有效保护公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灭火系统,一类是安全疏散系统。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用于操作、控制和维护,使建筑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

对建筑消防设施多久进行检测一次

  对建筑消防设施建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且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   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消防设施对保护建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保护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灭火系统,另一类为安全疏散系统。由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来操作控制、维修保养,使建筑消防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

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几次全面检测

建筑消防设施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火灾而设置的各种设备、器材以及相应的技术管理措施。为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非常必要。以下是详细解释:消防设施的安全性消防设施的安全性是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如果消防设施出现故障或者没有按照规定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对人员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对于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可以确保其运行安全,并及时排除潜在隐患和故障,避免火灾发生。消防设施的有效性消防设施的有效性是为了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尽快地投入使用并起到预防和控制火灾的作用。对于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可以检查设备是否完整、功能是否正常,以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等,确保在火灾发生时,消防设施能够迅速启动并发挥应有的作用。全面检测的频率全面检测的频率取决于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场所的性质。一般来说,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需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除此之外,在消防设施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或者变化,需要及时进行修缮和更换,并重新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全面检测需要对建筑内的所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具体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和消防栓等消防设备显式报警、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报警设备消防电梯、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等消防通道设备水源、供水管网、喷淋系统等消防供水设备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窗等消防被动设备注意,全面检测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检查,如架空层数和高层建筑需检查防震措施的完整性。总之,由于消防设施的重要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是必要的。只有通过全面检测,才能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基本的保障。

消防设施怎样维护保养

消防设备的保养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才能使消防设施设备处于长期的良好技术状态之中,所以,抓好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是物业服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的维护保养中重点对物业区域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和消防器材等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保障平时必须处于良好状态。物业服务企业应抓好以下方面的保养工作:(1)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不准随便挪用和移动位置。(2)消防报警系统每半年测试一次。(3)楼内消火栓每季度进行一次带水试验,检查供水系统运行状态。

写字楼业主户内消防设施应由谁负责

由使用者负责,写字楼业主或物业负责统一检查.管理.维护.

宾馆的消防设施归哪个部门管理

您好,祝您新春愉快哦!宾馆的消防设施归宾馆负责日常管理,消防部门会时不时的检查,帮助整改。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在新的一年里心想事成哦!

什么是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火警应急处理的专用场所

用于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火警应急处理的场所。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火警应急处理的专用场所是指用于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火警应急处理的场所,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指挥室、消防设备室等。

小区、楼栋、门面消防设施由谁管

小区、楼栋、门面消防设施是由物业进行管理的,临街门面没有物业管理的,由该建筑的使用单位来负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什么

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委托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等固定设施。自动消防设施分为电系统自动设施和水系统自动设施。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2、向上一级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3、落实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4、及时发现、整改消防问题、火险隐患;5、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做到五知、三会;6、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窗户、水龙头,锁好门,防止火灾、水灾事故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高层建筑应配备哪些消防设施 探讨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摘 要: 随着现代建筑高度和广度的不断扩展,人民生活水准的不断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已成为建筑设备工程的重要部分,消防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贝水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中图分类号:[TU208.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组成分析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是有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系统组成。自动报警系统是有众多探测器组成的庞大的报警网络,通过探测器及时、准确的确定火灾发生地点。联动系统是由消防栓给水系统、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送排风系统组成。通过联动系统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同时通过送排风系统减少火灾发生时楼内浓烟,增加楼内人员逃生机会。高层建筑建成后的验收中,自动消防系统验收时验收工作中的重要一项,因此保障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但是随着楼宇使用年限的不断增加,自动消防系统会出现各种故障及问题。如何进行高层楼宇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是目前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   二、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   2.1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体系,确保有效实施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的实施,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体系,明确人员责任与检修维护时间等,以此约束维护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维护检修记录体系,维护部门要根据楼宇自身特点设计并完善有关的各项记录。日常运行记录、零部件更换记录、保养记录、故障与排除记录等的完善对于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记录的检查能够及时发现使用寿命到期部件所处位置,便于零部件的更换。通过健全的维护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的对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进行管理,减少故障率。   自动消防系统维护管理体系要保障系统有专人24小时负责,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系统操作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有执业资格。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应对本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熟悉掌握。同时,还要加强系统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的管理,建立系统的完整技术档案,以方便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2.2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   在进行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日常检查中,首先要注意自动消防系统探头、感烟探测器、感光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手动报警器、疏散照明、显示标志、火灾声光警报器、喷淋系统的外观是或否完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处于完好状态。在检查过程中要对照设备安装记录,确保检查过程中每一个部件都检查到位。   2.3自动消防系统断电检查维护   在火灾发生时,断电时扑救火灾的第一步工作。因此,在对自动消防系统检查维护时,要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断电实验。切断交流电,观察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观察各电压表、电流表的指示值。所有指示灯、开关、按钮应无损坏及接触不良情况。同时还要检查疏散照明、显示标志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2.4自动消防系统功能检查与维护   自动消防系统检查维护部门要在每季度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功能检查,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对于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作好妥善安排,以防造成不应有的恐慌和混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它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2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主电源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小时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2.5排烟设备、防火门、防火卷帘、广播等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自动消防系统管理部门应定时对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等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系统设备的完好。同时还要对消防电梯进行检查,并检查所有设备手动、自动转换开关时候完好。   三、加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维护人员培训   高层建筑防火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何在火灾初期进行扑救对于楼内人员的安全有着重要影响。通过自动消防系统及工作人员的认真工作及时发现火情并作出正确的灭火措施是保障高层建筑防火工作有效实施的关键。因此,培养消防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时刻注意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按时对系统进行检查与维护,是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与维护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因此,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消防系统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专业技能。在进行自动消防系统检查的同时还要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验证,确保系统的正常,保障高层建筑防火安全。   四、结语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关系到楼内人员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加强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是目前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其需要物业部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硬件检修与维护为基础,以人员管理为关键进行长期工作。同时还需要楼内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消防系统的探头、开关、指示灯等消防部件,发现破损及时报告物业管理部门,大家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盛赖强.火灾自动报警消防系统的维护与保养[J].消防安全,2007,10.   [2]王文东.自动消防系统日常检查[J].高层建筑防火安全, 2007,8.   [3]GB 50045-9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内蒙古出版社,2006,10.      探讨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鲁源   师宗县公安消防大队   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 655700      摘 要: 随着现代建筑高度和广度的不断扩展,人民生活水准的不断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已成为建筑设备工程的重要部分,消防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贝水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中图分类号:[TU208.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组成分析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是有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系统组成。自动报警系统是有众多探测器组成的庞大的报警网络,通过探测器及时、准确的确定火灾发生地点。联动系统是由消防栓给水系统、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送排风系统组成。通过联动系统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同时通过送排风系统减少火灾发生时楼内浓烟,增加楼内人员逃生机会。高层建筑建成后的验收中,自动消防系统验收时验收工作中的重要一项,因此保障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但是随着楼宇使用年限的不断增加,自动消防系统会出现各种故障及问题。如何进行高层楼宇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是目前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

住宅区的什么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是物业服务企业的强制性法定义务,不仅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无权以任何方式改变,而且物业服务企业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具备专门资质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活动的经济实体。物业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物业管理服务实质是对业主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活动,带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要依照全体业主的授权,约束个别业主的行为,以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物业服务企业素质及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业主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是《物业管理条例》设定的行政许可,规定了“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在现阶段对物业管理行业实行市场准人制度,严格审查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是加强行政监管、规范企业行为、有效解决群众投诉、改善物业管理市场环境的必要手段。物业的权力:(一)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制度对物业实行管理;(二)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三)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四)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 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消防设施维护规定

  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执行,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对其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下面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防设施方面的维护规定,供大家参考。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明确管理职责。同一建筑物有2个以及2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实行统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实施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正常执行。   2.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制度并落实巡查、检测、报修、保养等各项维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问题,适时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完好有效。   3.落实管理责任。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与消防装置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4.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的电源控制柜、水源以及灭火剂等控制阀门,处于正常执行位置,具有明显的开闭状态标识;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保证其处于正常位置;具有讯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讯号能够按照预定程式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装置电气控制装置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除现场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转换标识外,其控制讯号能够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报修。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消防设施故障的,按照单位规定程式,及时组织修复;单位没有维修保养能力的,按照合同约定报修;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检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定期整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资料,按照规定期限和程式储存、销毁相关档案档案。   7.远端监控管理。城市消防远端监控系统联网使用者,按照规定协议向城市监控中心传送建筑消防设施执行状态、消防安全管理等资讯。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执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装置、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执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装置讯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检视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装置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专案应填写装置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络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型别,合理设定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型别、配置数量、设定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小区消防设施属于哪个部门管

根据《消防法》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根据《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5.3 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下列职责:a) 制定并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员,成立志愿消防队伍,制定并落实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b) 配合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落实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c) 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 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障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被占用;e) 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f)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g) 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事故调查。

海南省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提高抗御火灾能力,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ue004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应当遵守本规定。ue004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公共消防设施包括:ue004  (一)消防站、消防指挥中心、消防训练基地、灭火救援装备储备基地等;ue004  (二)消防车通道;ue004  (三)火警信号传输线路、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等消防通信设施;ue004  (四)城市道路以及政府在乡镇、村庄配建的消火栓,不包括单位和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ue004  (五)政府配建的消防水池、消防取水平台(码头)、消防供水管网等其它公共消防供水设施。ue004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 ue004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下一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应当明确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的目标、任务、考核、奖惩等内容。ue00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履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督查、考核。ue004第六条 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审核城乡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时,同时审查有关公共消防设施的配套情况。ue004  财政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ue004  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办理供地手续,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经营性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ue004  住房建设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统筹实施。ue004  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消火栓等公共消防供水设施。ue00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ue004第七条 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村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ue004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要求纳入防火安全公约,并教育村(居)民自觉遵守。ue004  鼓励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ue004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方面的宣传,使公众了解公共消防设施的作用及其重要性,提高公民保护公共消防设施的意识。ue004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公共消防设施的义务,发现损坏、挪用、妨碍使用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停用公共消防设施的,有权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有关部门举报。ue004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消防规划时,应当明确有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内容;组织编制的近期建设规划中,应当明确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时序、任务和进度。ue004  规划部门对违反消防规划有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内容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规划许可。ue004第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据消防规划有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内容,结合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年度计划,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ue00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考核范围。ue004  相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组织落实经批准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度计划。ue004第十一条 规划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消防规划有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消防规划确定的公共消防设施具体用地位置和面积,划定公共消防设施用地界线,规定黄线范围内的控制指标和要求,明确公共消防设施黄线的地理坐标。ue004第十二条 新增公共消防设施用地应当符合海南省总体规划。ue004  总体规划确定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应当确保用于各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确需改变规划用途的,规划部门应当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意见,重新规划确定相应的公共消防设施用地。ue004第十三条 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城乡基础设施相关规划时,应当对涉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内容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ue004

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什么

设有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并委托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三十条 设有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并委托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对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测、维修、更新、改造所需的经费,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的按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规定列支;未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按照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三十一条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消防验收以及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地方标准;没有上述标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装修材料应当报送法定的检验机构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法律主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且每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应少于1人。法律客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消防控制室内应当保存高层民用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和消防设施系统图及控制逻辑关系说明、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等资料。

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确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管理方法对吗

对的。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并委托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对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测、维修、更新、改造所需的经费,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的按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规定列支;未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按照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设施归物业管理吗

法律分析:消防设施是公共设施,消防公共设施归物业管,火灾时业主可以不经批准自行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第十条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第十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法律主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且每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应少于1人。法律客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消防控制室内应当保存高层民用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和消防设施系统图及控制逻辑关系说明、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等资料。

消防设施的检查定多少时间一次较为合适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规定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频次应满足下列要求:a) 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应结合公共娱乐场每2h巡查一次的要求,视情况将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纳入其中,但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保证每日至少巡查一次;b)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巡查一次;c) 其他单位,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职责有哪些

《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实践中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

河南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含独立工矿区)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的建设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计划、财政、建设、通信等部门以及供水、供电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实施,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状况的检查监督。第四条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应当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加强管理。公共消防设施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的,应当配置、增建、改建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并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优先采用先进的消防设施。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城市消防专业规划。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制订城市详细规划必须符合消防专业规划要求。 城市人民政府在审查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有同级公安消防机构参加。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或延误。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标准普通消防站、小型普通消防站,做到布局合理,并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装备。 省辖市应当根据需要规划建设城市消防指挥中心、消防培训中心和模拟训练设施。第七条 城市建设市政供水管网时,必须同时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公共消火栓,不符合标准的,应当增建、改建;利用天然水源作消防水源的,应当建设取水设施;市政给水管网和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时,应当建设消防水池。 社会投资建设给水管网的,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同时建设公共消火栓,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消防供水设施建设竣工后,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机构共同验收。第八条 城市道路建设应当保证消防车通行。居民区的道路有地下管道和暗沟的,应当能够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室外集贸市场必须有消防车通道,并不得阻碍和堵塞消防车通行。第九条 通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建设119火警专线以及消防指挥中心与消防站、供水、供电、供气、急救、交通管理等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调度专线,保证通信畅通。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义务,对破坏、损害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举报。第十一条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部门和单位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及时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城市消防车通道由建设部门负责检查、维护,单位及居民区内的消防车通道由本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检查、维护;城市公共消火栓、消防水池由城市供水单位负责检查、维护;城市消防通信线路由通信部门负责检查、维护。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保证消防用水,扑救火灾用水不得收费。城市停水、停电、截断通信线路、修建道路时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应当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城市建设中迁移消防供水设施应当事先征得公安消防机构同意。第十三条 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给水、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围的,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成片开发和单位投资建设给水管网,同时建设公共消火栓的,公共消火栓建设资金由开发和投资单位支出,其维护费用由管理单位支出。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增长逐步增加对消防基础建设的投入,保证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城市人民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可以依法接受捐赠和资助,专项用于改善消防装备。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不履行职责,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消防机构提请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对公共消防设施检查监督职责的; (二)不履行对有关公共消防设施审查、验收职责的; (三)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具体有哪些方面?

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由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建筑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建筑使用管理单位”)依法自行管理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为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对其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管理制度。

常用消防设施有哪些?作用是什么?

建筑消防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常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  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灭火系统,另一类为安全疏散系统。由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来操作控制、维修保养,使建筑消防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我国建筑消防设施立法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在1987年后颁布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一系列消防技术法规中,规定了在一些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大体量的建筑中,强制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二十年来,在扑救建筑火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有效的保护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经济发达国家建筑消防设施建设比较成熟,例如美国在1904年就立法,强制现代建筑设置消防安全设施,据美国消防学会统计,最近69年中,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中发生火灾,消防设施的有效率高达96.1%。确实起到了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的作用。  但我们不能不看到,我国的城市建筑中,建筑消防设施在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以及维修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缺欠和隐患。近期我省一些城市的调查结果,让人触目惊心,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不足百分之二十五,尤其是自动报警系统,问题尤为突出。要知道,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有效的工作,等于建筑不设防,本身就是重大火灾隐患。我们必须对此要有深刻认识,万万不可等闲视之。  我们必须加大监督检查管理的力度,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保证公民人身安全和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建筑消防设施种类很多,我们在这里仅涉及我国建筑中常用的以下七种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情况:  (一)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早期报警至为重要。现代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它是建筑物的神经系统,感受、接收着发生火灾的信号并及时报警,发出警报。它是一个称职的更夫,给居住、工作在建筑中的人们以极大的安全感。  自动报警系统是现代建筑中最重要的消防设施之一,,根据火灾报警器(探头)的不同,分为烟感、温感、光感、复合等多种形式,适应不同场所。火灾报警信号确定后,将自动或通知值班人员手动启动其他灭火设施和疏散设施,确保建筑和人员安全。  自动报警系统存在的常见问题:  1、火灾探测器(探头)超期服役,国产探头寿命一般在三万小时左右,(三年半),世界名牌火灾探测器的使用寿命最高可达六万小时(七年)。但现在有的建筑报警系统一经十几年了,对探头仍不更换、不维修、不清洗,探测器的灵敏度根本满足不了工作需要,所得到的火灾信息也不可能准确,这就可能贻误报警时机,造成灾难,这种情况属于重大火灾隐患。  2、自动报警系统年检失当。有的单位不能坚持年检,有的测试方法不规范,测试结果缺乏可靠性。(这种责任检测单位应当承担)一些单位对法定年检敷衍了事。  3、有的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松懈,平时对自动报警系统疏于维护,出现问题不能及时维修,带病运行;  4、有的自动报警系统与灭火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系统的不能联动,消防设施系统功能存在缺陷,这种现象在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的建筑中很普遍。  5、有的单位消防控制室平时值班人员不足,往往一人一天,超过12小时的值班;不足两人在岗。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报警子系统感烟、感温、气体探头、手报、水指、压力开关、消火栓等疏散子系统广播、声光报警器、送/排风(阀/机)、疏散灯/门、电梯迫降等隔离子系统防火卷帘门、雨淋阀、防火阀、非消防电源、空调等灭火子系统消防泵、喷淋泵、雨淋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等其它相关系统空调风机、闭路摄像监控、停车库控制等

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消防设施管理,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适用于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消防设施包括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  公共消防设施包括:  (一)消防队(站)、消防趸船、消防直升飞机停机场(坪)、消防训练及战勤保障设施;  (二)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水池、消防取水码头、消防供水管网及其他消防取水装置;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疏散通道、防火间距、消防安全标志、户外消防安全宣传设施;  (四)火警信号传输线路、户外通信机站及配套设施;  (五)其他防火、灭火、抢险救援装备、设施和器材。  建筑消防设施包括:  (一)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二)防烟排烟系统;  (三)消防通信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四)消防供电、配电系统和电气防火防爆设施;  (五)灭火器和消防给水系统;  (六)防火门和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  (七)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及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疏散门、消防电梯。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负责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设施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城乡规划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规划必须包括详尽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第七条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保证公共消防设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八条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依据消防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审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时,应当审查有关公共消防设施的投资计划。第九条 城乡规划确定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预留用地,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第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安排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计划时,应当依据消防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建设、改造计划,统筹实施。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城乡规划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建设消防站,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装备和训练设施。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设消防调度指挥中心。第十二条 供水单位在进行供水管网建设、改造时,应当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统一建设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供水设施。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的,应当进行改造或者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  规划区内有江河、湖泊和水塘等天然水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修建通向天然水源的消防车通道和取水设施。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为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有关的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竣工后,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综合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十四条 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内部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工作,为公共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其完好有效。  供水单位根据实际配备专兼职检修人员,负责市政消火栓的安装、维修和保养。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定期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测试,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排除。第十五条 城市街区道路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建设,保证道路宽度、间距、转弯半径、净空高度、承载力及回车场等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道路栏杆等障碍物的道路,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消防车工作场地。  室外集贸市场管理单位应当确保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

小区、楼栋、门面消防设施由谁管

物业负责的,根据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第三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中简述一下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消防设施日常管理主要是值班、维护,保养,巡查、建档、检测等。根据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总则规定: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

企业消防设施归哪个部门管理

法律分析:1.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3.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4.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住宅区的什么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公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公司对管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并委托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对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测、维修、更新、改造所需的经费,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的按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规定列支;未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按照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2、向上一级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3、落实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4、及时发现、整改消防问题、火险隐患;5、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做到五知、三会;6、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窗户、水龙头,锁好门,防止火灾、水灾事故的发生。法律依据《消防法》第18条第二款,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公用消防设施进行管理维护,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10条,也明确了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有①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②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③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④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校园消防设施有哪些要求

1.建筑防火要求  ①作为教室的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②教学楼距离甲、乙类的生产厂房、仓库以及具有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独立实验室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③容纳人数超过50人的教室,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得设置门槛。  ④电化教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二级,室内的装饰材料及吸音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  ⑤化学实验室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实验室的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应有两个安全出口。  ⑥音像仓库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磁带应存放于金属柜中。  ⑦学校内部的食堂、液化气储存间、杂品库房、烧水间应与学生活动场所、生活区、教学区分开设置;如毗邻建造时,应用耐火等级不低与1小时的非燃烧材料与其隔开。    2.安全疏散的要求  ①学校的安全疏散出口不得少于两个。  ②学校用于疏散的楼梯间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等。  ③室外疏散楼梯和每层出口平台,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并应保证通道的畅通。  ④疏散用门不应采用吊门或侧拉门,严禁使用转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3.电气设备的防火要求  ①电化教室内的照明灯具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聚光灯、碘钨灯前面使用的彩光纸必须是难燃型的,并在灯具下面加设金属网或石英玻璃、纤维玻璃等进行保护。  ②校内的电线要有套管,电源线在吊顶内通过时,应穿金属管敷设。  ③实验室内有变压器、电感线圈的设备必须设置在非燃的基座上,为实验室临时拉用的电气线路应符合安全要求,电加热器、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电冰箱内禁止存放相互抵触的物品和低闪点的易燃液体。  ④教室内的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离地面不应小于1.3m,灯头距地面一般不应小于2m。  ⑤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气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    4.消防设施  应按国家规范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保养。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消防知识教育、普及  学校应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适当组织消防演习,举行消防夏令营,以增强学生的消防意识。    6.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①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  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建立校内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保安联防队,明确职责,通过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防、灭火能力。  ③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如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消防教育培训制度,用电防火安全制度,用火、动火安全制度,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使用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等。  ④建立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场所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场所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⑤按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学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  ⑥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学校应明令禁止学生集体宿舍使用明火,严禁学生在宿舍中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气。同时应加强夜间对学生宿舍的防火巡查。

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由谁负责组织实施

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由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消防安全管理人,一般由本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指的是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各单位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2、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3、单位各部门每周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每季度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维护记录怎么写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楸、消防栓、消防专用水带、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它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和挪着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3、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专用责任制度,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4、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垢。5、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企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怎样开展

物业企业做好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主要从:1、制定完善的日常检查、设备使用规范、设备定期维护等方面的制度及检查登记表格;2、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并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3、公司层面的重视,对损坏或过期的器材,及时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维修或更换。比如:某物业企业的消防设备管理制度: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2、每日工作:(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4、每年工作:(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二、 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怎么管理?

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禁止占用,和挪着他用或移动位置,应注意不要损坏,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系统。1、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专用责任制度、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并保持无灰尘、无油垢。2、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法、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3、损坏等、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它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

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建设包括哪些

  一、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如下:  1、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单位应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全部或局部转让时,应由建筑产权单位向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  2、设置消防控制中心的其消防控制中心的操作、监视、管理人员须经消防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消防设施长期处于可靠、准确、灵敏的运行状态;  4、建筑物的使用管理者应与具备相应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5、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日检、月检、季检、年检,并且每年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检测机构进行一次认定性的检测;  6、对自检和认定性检测中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该建筑的产权者或使用者必须予以解决和整改,单位法人代表或者行政负责人对此负法律责任;  7、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消防安全职责;  8、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建立日常、定期检查、维护、运行情况档案,每季度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一次。  二、 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①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②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的管理制度怎么做?

合易认为:消防设施器材只有日常维护管理到位,才能在需用时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的管理制度,在编制时应注意以下方面:1、清晰界定在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工作中各部门、各级人员的职责,如使用部门、使用人的职责包括哪些方面,管理部门、管理人的职责包括哪些方面。2、清晰规定各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工作要求。如火警报警装置的维护工作为例,首先应要求责任人每日检查火警报警装置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复位等)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损坏,其次每周进行一次主、备电源自动转换试验;第三每季度对火警报警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检验和检查;最后每年度联合生产厂家对火警报警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3、在制度中应要求建立管理台账、维护巡检卡等,并在后续制度的执行阶段以管理台账、维护巡检卡为依托对制度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管理台账应记录本单位所有的消防设施器材的采购信息、存放地点、使用部门、使用人、维护保养要求、维护保养周期、维护保养单位、维护保养结果、维修记录等;维护巡检卡应悬挂在设施器材上,内容包括维修巡检要求、维护巡检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维护巡检结果记录等信息。

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消防器材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三、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四、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五、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六、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七、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国家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国家对消防设施制定了管理规定呢,我们平时应该学习里面哪些重点知识呢,面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消防设施方面的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国家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执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装置、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执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装置讯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检视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装置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专案应填写装置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络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国家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根据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办、负责选型、配发、登记和统一管理,公司安排统一采购。   2、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领取并成为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应根据实情对消防器材、设施实行细化管理,具体落实到每个员工,要经常检查,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门配备的灭火器材及设施水枪、水带,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型号、规格、数量、金额、位置进行编号挂卡每个灭火器打号,另挂管理卡片,分类入册,区域负责人要把每个灭火器和消防栓落实到班组成员,将要固定位置,专人负责按编号挂卡落实到具体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齐全、包完好、包清洁。人员落实后含以后的人员变动及时报安委后办公室。   3.2 各生产班组、工作区域上班前后要检查灭火器材、设施的“四包”情况,并制表填写检查记录,建档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况”的交接是班与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内容之一。   3.3 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教育所属员工知道自己岗位的放火责任,清楚防火任务,懂得遵守操作过程的极度重要性,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   3.4 消防器材和设施非火警不得动用,因火警动用后,要在48小时内及时报安委会办公室并书面报告火警的全部情况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以便领导做出相应的安全整改决策。   3.5 确属特殊情况需动用消防水带和消防水,申请部门必须向安委会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生产期间动用消防水必须经生产部经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员检视现场,提出具体要求后,方可动用,否则按违章动用处理。   3.6 消防栓和灭火器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   3.7 班组要设立 *** 安全员,消防器材及设施不止在班组位置上的,班长要协助 *** 安全员管理好,发现灭火器压力偏低、药剂失效、泡沫结块等异常现象,要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写清灭火器编号,克服麻痹思想,确保灭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 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严格按编号、位置进行管理,禁止乱拿、乱放,严防认为损坏和丢弃车间内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区域内地式消防栓,水泵结合器等水井阀落实到责任人后,报安委会备案。   3.9 安全管理部门对消防器材及设施,要不定期进行检查,规范管理,作好登记,建立档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重的要速报安委会进行处理和整改,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做到位置清楚、数量、效能心中有数,每月向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汇报消防器材及装置的综合情况。   3.10 要确保消防设施安全过冬,各部门根据生产管理区域的划分,负责区域内的消防栓、水泵结合器、消防水罐、泵房及管线等冬季防冻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要督促、检查。   3.11 各种报警器、火灾探测器禁止乱动,调校由专人负责。   3.12 消防器材用放于明显处,提取方便,并保持完好状态。   3.13 报警按钮禁止随意乱动,慌报火情的予以严肃处理。   3.14 厂区、车间内的消防设施、报警装置,每个员工都有义务负责维护保养,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3.15 公司内的消防通道未经同意,禁止占用包括挖沟、收放物料、装置、杂物等。如必须占用时,须先征得安委办同意并采取临时措施后,方可占用。   3.16 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17 安委会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至两次的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培训和演练。   3.18 安全管理部门对违反消防器材及设施规定的人员,有权规范、纠正和制止,对严重违规者有权提出经济和行政处罚意见。   3.19 消防器材及设施管理维护的好坏纳入公司年终考核,是考评部门和个人进行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每月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常见的消防设施有哪些

常见的消防设施有灭火器、消防栓、泡沫灭火系统、消防斧、火灾探测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1、灭火器:灭火器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灭火器内放置化学物品,用以救灭火灾。灭火器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灾起因而设。使用时必须注意以免产生反效果及引起危险。2、消防栓:消防栓,正式叫法为消火栓,一种固定式消防设施,主要作用是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分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3、泡沫灭火系统:是指由一整套设备和程序组成的灭火措施。由固定的泡沫液消防泵、泡沫液贮罐、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的输送管道及泡沫产生装置等组成,并与给水系统连成一体。当发生火灾时,先启动消防泵、打开相关阀门,系统即可实施灭火。4、消防斧:消防斧是一种清理着火或易燃材料,切断火势蔓延的工具,还可以劈开被烧变形的门窗,解救被困的人。它的主要形状类似于斧子,所以叫消防斧。5、火灾探测器:火灾探测器是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对现场进行探查,发现火灾的设备。火灾探测器是系统的“感觉器官”,它的作用是监视环境中有没有火灾的发生。

改动消防设施违法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国家消防相关法规,建筑物所有涉及消防方面的设备设施移位、改造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施工,擅动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消防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应遵循什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法律法规。消防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或改变使用用途,首先你要明白两点,第一,改变使用性质,需要经过甲方批准,然后设计改图纸,第二,更改的用途还要满足最低国家规范要求才是可以。

申请改造消防设施请示范文

  消防必不可少的,分分钟关系着无数人的性命。下文是关于申请改造消防设施的请示范文,仅供参考!   申请改造消防设施请示范文一   县人民政府:   市政消火栓是消防部队用于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扩大,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基础设施和重要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第八条的规定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必须纳入城乡规划并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随着城西新区的开发,学校、医院、工厂、住房等基础工程的不断建设,市政管网却一直未按规划铺设到位,城西新区未设置市政消火栓,各单位自建室内消火栓均压力达不到要求,一旦有火灾发生,后果不堪设想。   老城区的市政消火栓,由于年久失修或人为原因,大部份消火栓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损坏及压力不足的问题,其中干越大道上只有农业银行与万客隆超市前2个消火栓可正常使用,迎宾大道仅五一购物广场后1个消火栓可正常使用、世纪大道上消火栓均无水,德胜大道未设置市政消火栓,城区能正常使用的消火栓不超过总数的50%,严重影响到灭火救援得需要。   根据相关规定,市政消火栓损坏后,应由市政供水部门负责修复,其费用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城市消防给水建设,应当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其经费应当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为此,我大队建议,在开发城西新区时,要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同实施,对老城区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或者进行技术改造,修建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设施。   特此请示。   XX县公安消防大队   申请改造消防设施请示范文二   吉林市财政局:   市图书馆是人员密集场所,是我市一级重点防火单位。12月3日上午,市消防支队召开各一级重点防火单位责任人会议,要求各重点防火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四个一”和“四个能力”建设标准配备救援和逃生设备,我馆需购置下列物品,具体项目和所需费用如下:   一、购置安装逃生缓降器。在图书馆楼内二层至四层15个阅览室分别安装35台缓降器(平均每个阅览室安装2台),约需费用元29750。   二、毛巾。需购置200条毛巾,供人员紧急逃生使用,约需费用1000元。   三、手电筒。需购置100个手电筒,供人员紧急逃生使用,约需费用20XX元。   四、荧光棒。需购置100根荧光棒,供在紧急情况下被困人员求救使用,约需费用1000元。   五、消防防烟面具及逃生自救呼吸器。需购置消防防烟面具及逃生自救呼吸器50个,供人员紧急逃生使用,约需费用4750元。   购置以上5项消防设备设施共需经费38500元,请市财政核拨。   吉林市图书馆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改造消防设施请示范文三   XXXXXXXXXXX局:   X月X日清晨,我单位值班人员在后楼例行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走廊顶灯出现火花燃烧现象,值班人员冷静应对,及时扑灭燃火点,未造成大的损失。目前,XXX(单位)消防设施不能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经与消防部门多次协调沟通,消防部门认定XXX(单位)消防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未达到消防验收标准,不予验收。未通过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部门建议XXX(单位)按现状重新进行消防工程设计和改造。   本着保护国家财产,保护XXX(单位)工作人员安全的基本原则,我单位建议局领导就XXX(单位)存在重大消防隐患一事向市政府做专题汇报,并恳请市政府早日对此项工作给予明确批示,尽早消除XXX(单位)消防安全隐患。   XX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实施规范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如水龙头水龙带泡沫灭火器消火桶消火箱消火消,是否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定期检查防范。安全事故。

消防法规定,破坏消防设施属于什么行为求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015最新《消防法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公用和城建等部门,在维修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以及停电、停水、切断通讯线路时,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监督机构。

住宅消防设施应该多长时间检修一次,每

这个按照要求的是每年最少需要检查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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