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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金等于多少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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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元等于多少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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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巧板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在国际上受到广泛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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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超级英语高手来帮助翻译上海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

Great people"s liberation war, the sacrifices of the people in Shanghai are immortal hero. The great "May 4th" campaign has been a heroic people in revolutionary struggle, and martyrdom in Shanghai in the People"s Heroes are immortal. This dates back to 1840 Opium War, in order to oppose internal and external enemies and fight for national independence and liberation, the freedom of happiness earthquake zone, in Shanghai in the past struggle to the People"s Heroes sacrifice their immortal.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管法

物管存在管理问题可以拒绝交物管费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

我国没有物业管理法,只有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对物业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条例中没有物业是否能够禁止业主停车的相关规定,但是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享有使用权,如果停车部位是属于共有的,那么物业不能禁止业主停车。《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

未入住是否交物业管理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的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是国务院主管国家科学技术工作的部门, 其前身是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成立于1956年5月。1958年11月23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02次会议决定撤销国家技术委员会,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1970年6月22日中央决定撤销该机构,1977年9月恢复科学技术委员会。1978年改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是归中科院管辖吗

反了,中科院归科技部管辖

陕西人民日报社是国企吗

是。人民日报数字传播陕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该公司是人民日报社属全资国有企业,负责电子阅报栏及LED宣传屏幕在全省范围内的建设运营。《陕西日报》是全国创刊最早的省级党报之一,是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刊并一直出版到2023年的唯一一张报纸。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用英语怎么说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英文翻译 翻译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the improvement of the people"s living standard

如何正确理解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主义哲学

如何正确理解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一,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 人民群众供给全世界以衣食等等社会物质生活资料,创造了人类的物质文明。 第二,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人民群众不仅以其实践活动为创造精神财富提供取之不尽的源泉,而且以其千 百万创造者的伟大的力量和智慧,为人类社会提供不可胜计的精神财富的成品。 第三,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人类社会经历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演变, 都必须通过人民群众自觉的革命斗争,劳动人民是革命斗争的主力军。 总之,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所以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 造者~ 如何正确理解“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社会上的一切都是人创造的,因为有人的智慧,社会才能进步,也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力量。 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 从总体上把握物质与精神的关系,这是哲学的基本问题.承认世界的物质性,承认物质世界是在时间、空间中依其固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和发展着,这是正确解决哲学基本问题、坚持唯物主义一元论的基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前提.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坚持物质第一性.客观实在是物质的共同的一般本质,它通过运动表现出来.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物质的存在和发展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运动着的物质又以时间和空间为存在形式,物质与运动及时空是不可分割的.在时空中运动着的物质表现出无限多样的形态.人类对物质的认识和改造是无穷尽的.现代自然科学关于物质形态、结构和属性的研究,极大地深化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运动观和时空观.具体说就是在方法论上我们能够以此为工具把握事物的本质,在世界观上我们树立一个物质性的科学的世界观. 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你是回答问题还是自己思考啊 如果是自己的思考的话就是 哲学只是怎样的去解释生活,是事实要求改变现实 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地位 楼上明显过敏了,被人整过吧,有点怨妇口吻。马哲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础,只有正确理解它才能明白其他理论。唯物辩证法,矛盾观是核心,在生活中理解和应用,不要被教条或是栽赃迷惑。 如何正确理解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 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地位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表现为 (一)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人的认识只能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因为只有通过实践,人的感官才能同客体接触,使客观事物及现象反映到人的头脑来;也只有通过实践,主体同客体反复相互作用,才能使客体的各种本质特征逐渐暴露出来,为主体所把握。人们在生产活动和科学实验的实践中,逐渐地认识了自然的现象、性质和规律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产生了各们自然科学和生产技能。人们在实践活动中,逐渐地认识了人与人的关系,认识了社会的本质和运动规律,从而形成了各门社会科学。哲学则是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归根结底,也是来源于实践。 (二)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人们的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现代科学的发展,新学科的出现,新知识的增加,都是由于实践的推动。这是因为:第一,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提出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推动着人类的认识不断发展,人们在总结实践提供的新经验基础上,提出了新理论,解决了新课题,认识也就向前发展了。第二,实践的发展,不断提供新的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推动认识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感官是有一定局限性的,社会实践的发展对于认识深化的需要,迫使人们创造出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突破了人的生理器官的局限,推动了人类知识的发展。第三,实践的发展锻炼和提高了人们的认识能力。一个人的实践经验越丰富,实践的水平越高,认识的能力也就越高。 (三) 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检验这种反映是否同客体相符合,只能是把主体和客体连续起来的社会实践。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这是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 实践是认识的目标和归宿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还表现在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理论如果不用于指导实践,不为实践服务,那这种理论再好也就失去了意义。我们今天学习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其目的就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之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为基础,科学地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并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深刻地揭示了物质和意识关系得以产生的根源是社会实践,从而建立了辩证的唯物主义。没有科学的实践观,就无法对哲学基本问题作出正确的理解和解决。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为基础和核心的,彻底完备的唯物主义哲学。 ①从实践出发,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唯物主义在本质上是辩证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是唯物主义的辩证法。 ②从实践出发,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ue004 如何理解人民群众的历史的创造者 马克思说的是人民群众是人类历史的创造者1、①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物质财富,是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保障.人民群众的这一创造作用同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这一原理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因为作为人民群众主体的劳动群众,乃是生产力的体现者.②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首先,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活动是科学、文化、艺术的唯一源泉;其次,劳动群众为人们从事精神文化活动提供了一切物质手段和物质条件;再次,劳动知识分子在精神财富的创造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③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既是社会革命的决定力量,又是社会改革的决定力量.社会革命、社会改革根源于社会基本矛盾,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状况的规律不可能自发地起作用,必须通过人民群众这一社会变革的主体才能实现其作用. 如何理解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1、①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物质财富,是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保障。人民群众的这一创造作用同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这一原理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因为作为人民群众主体的劳动群众,乃是生产力的体现者。 ②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首先,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活动是科学、文化、艺术的唯一源泉;其次,劳动群众为人们从事精神文化活动提供了一切物质手段和物质条件;再次,劳动知识分子在精神财富的创造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③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既是社会革命的决定力量,又是社会改革的决定力量。社会革命、社会改革根源于社会基本矛盾,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状况的规律不可能自发地起作用,必须通过人民群众这一社会变革的主体才能实现其作用。 1、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 社会历史是由人的实践活动构成的,每个人都在一定裎庋上参与了历史的创造,但人们在历史发展中所起作用的性质和大小是不同的。唯物史观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方式决定社会发展的基本观点出发,强调社会历史首先是物质生产发展的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历史。 2、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 广大劳动群众作为物质生产的承担者和社会生产力的体现者,创造了人们吃,穿,住,用,行等必须的生活资料.他们的生产活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推动物质生产发展的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 3、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实践是一切精神财富形成和发展的源泉.人民群众的实践为精神财富的创造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人民群众还直接创造了丰硕的社会精神财富. 4、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人民群众在任何时期都是社会变革的主力军.在阶级社会中,生产关系的变革,社会制度的更迭,都是通过人民群众的革命实现的.人民群众通过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创造和改变社会关系,从而不断推动社会历史的进步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包括哪几种法?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和诉讼法

香港有可以用阿根廷比索换人民币吗?

说实话,两张阿根廷比索的价值太少了。一般的兑换行、银行根本不会跟你换。就算你愿意给高手续费也不会跟你换。你储够起码折合人民币1000元才去换吧。

阿根廷1000大概得多少人民币

1244人民币

阿根廷的钱2000换人民币是多少?

现在的比索对人民币的汇率是100比178.98元。1比索换1.7898人民币。2000比索换取3560人民币。

阿根廷1000比索能换多少人民币?

根据2008年10月15日的汇率1000阿根廷比索可以兑换2,108.91 圆人民币备注:由于中国银行没有开展南美洲货币的兑换业务,所以国内银行无法直接兑换阿根廷货币

我有一张bancocentraldelarepublicaargentina是那个国家的钱对换人民币几比几啊

阿根廷共和国中央银行bancocentraldelarepublicaargentina阿根廷货币即阿根廷比索。阿根廷货币名称为比索。20世纪初以来,阿根廷比索是全世界交易量最多的货币之一。然而在本世纪经济崩溃了好几次,期间经历了通货膨胀和恶性通货膨胀,导致了系统的变化。2012年5月11日)1美元= 4.4240 阿根廷比索1欧元= 5.7180 阿根廷比索1英镑= 7.1372 阿根廷比索1瑞士法郎= 4.7595 阿根廷比索1加拿大元= 4.4055 阿根廷比索1澳大利亚元 = 4.4545 阿根廷比索100日元 = 5.5400 阿根廷比索1人民币= 0.7039 阿根廷比索

【阿根廷的比索 换人民币多少】

1000换不了人民币,连一分钱人民币也换不上.还想换美元?

阿根廷币换算人民币

阿根廷的货币称为比索阿根廷比索兑换为人民币当前汇率是1:2.6255 ,即1比索=2.6255元人民币人民币是否会继续贬值?趋势目前尚不明朗。2008年12月15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为6.8442元,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连续5个交易日上扬。此后,现汇交易价连续四个交易日触及“跌停板”,这也是汇改以来的第一次。人民币的突然贬值并非没有原因。目前的判断有市场力量和央行干预两种。基于市场力量的观点认为:首先,人民币持续单边升值,短期内升值幅度过大,需要修正。汇改三年,人民币升值超过了20%,尤其是2008年8月以来,尽管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基本保持不变,但以贸易加权计算的人民币一篮子汇率大幅上扬约10%。其次,同期新兴经济体货币汇率大幅贬值,对人民币形成压力。2008年8月以来,印度卢比与巴西雷亚尔对美元贬值近20%左右,俄罗斯卢布贬值幅度超过8%。同时,韩国、阿根廷以及东欧、东南亚等新兴经济体货币也均对美元贬值。在周边国家货币纷纷贬值的情况下,人民币贬值的压力加大。第三,央行大幅降息108基点,中美息差减少,导致热钱有流出的可能兑换方法对于那些新加入外汇交易市场的人来说,很难去理解给一种货币相对于另一种货币对应的价格,然而,当我们交换货币的时候这个就变得很容易理解了,让我们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进行说明,就像你知道的那样一英镑能够买一瓶可口可乐,贸易商如何知道1英镑等于1.5 美元,10元人民币或者是1.2欧元。一般来说,货币的价格代表着一个城市的经济健康程度。当英国的经济状况很好的时候,英镑的价值就会相对于其他货币变得更高。因此,当英镑增值的时以及在英国的每个公司,政府,个人投资英镑越来越多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想要去得到更多的英镑。这就是说就像当英国的经济更好的时候,英镑的价值也更高。这样,英镑就比其他经济体更有价值。另一方面,如果这两个国家的增长速度相同那么他们的货币价值也有可能相同,所以他们的外汇比率也有可能保持不变。投资者可以通过阅读新闻去预测未来趋势并且可以通过货币交易商来对这种货币进行投资,如果事实好过预期,那么货币将会增值并且投资者也会盈利。

阿根廷的1000比索兑换成人民币是多少

1000 阿根廷比索(ARS) = 681.0123 人民币(CNY).由于汇率不断变化,此兑换可能并不精确。只截止到2015/9/1.想要得到更精确更及时的数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汇率:1.在中国银行官网上查询;在银行柜台问客服人员,2.在期货外汇行情软件上附带外汇行情走势。3.在各大财经网站查看外汇报价。4.通过手机自带的外汇查询工具也可查询汇率情况。

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主体的原理(1)原理:①人民群众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作用的人们。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历史的主体,表现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2)方法论:我们必须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坚决反对脱离群众的倾向和作风。

人民教育家陶行知,教育思想中的三大原理,分别指的是什么呢

陶行知先生,是著名教育家、思想家与爱国者,伟大的民主主义战士。他毕生致力于教育事业,对我国教育的现代化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毛泽东主席称他为:伟大的人民教育家。 陶行知教育思想的精髓可以概括为一个理论、三大原理,其中一个理论即生活教育理论,这正是陶行知教育思想的名称;那么三大原理又分别指的是什么呢? 下面就结合事例来介绍陶行知教育思想的三大原理。 一、学成归国,要使全中国的人都受到教育 1891年10月18日,陶行知出生于安徽歙县西乡黄潭源村一个贫寒的教师之家。他 14岁曾立下志向:“我是中国人,要为中国做贡献!” 从小就体现出了要用教育开发民智的思想。 1914年, 陶行知 他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金陵大学,在毕业论文《共和精义》中,陶行知写道:“人民贫,非教育莫与富之;人民愚,非教育莫与智之;党见,非教育不除;精忠,非教育不出。” 23岁的 陶行知 ,随后被校方推荐去美国留学,于26岁获得美国伊利诺大学政治学硕士学位和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完成学业后他义无反顾返回祖国,并在归国的海轮上下决心:“我归国后,要使全中国的人都受到教育”。 由于1917年的中国很穷,很苦,很落后。那时候国内有两亿文盲,约七千万儿童没有任何机会接受教育。 陶行知 认为问题出在教育上,所以,他一回国就开始在高校任教,一边任教,一边到处奔走开办平民识字读书处和平民学校,推动平民教育运动。 当时中国的新文化运动正风起云涌,众多的文化界名人纷纷占领高等学校,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与他们不同的是,陶行知却脱下西装,放弃自己大学教授的优厚待遇(当时他三个月的工资就可以在北京买一整套四合院),移居到南京郊外的晓庄,一个极为落后贫困的村落,住进了牛棚当中,创办了闻名中外的晓庄试验乡村师范。 二、教育思想的三大原理 通过多年的刻苦工作, 陶行知先生已经成长为我国著名的教育家,并且形成了自己的教育思想, 陶行知教育思想的核心可归纳为三大原理,即:生活即教育, 社会 即学校,教学做合一。 生活即教育,是生活教育理论的本体论,也叫起源论,陶行知认定教育来源于生活,主张教育要依靠生活,改造生活。 就其本质而言,是生活决定教育,教育改造生活。 社会 即学校,是生活教育理论的场所论。陶先生认定 社会 本身就是一所大学校,主张教育要依靠 社会 的力量,满足 社会 的需要。 其 根本思想是反对脱离生活、脱离人民大众的“小众教育”,主张用 社会 各方面的力量,打通学校和 社会 的联系,创办人民所需要的学校,培养 社会 所需要的人才。 教学做合一,是生活教育理论的方法论。陶先生认定在生活中教法、学法、做法是不可分割的。主张事情是怎样做的,学生就应该怎样学;学生是怎样学的,教师就应该怎样教。教法和学法都来源于做法,统一于做法。 三、举例说明 例一:“学祖国需要的东西”(生活即教育) 在抗战时期,陶先生为造就民族解放的一代新人,在重庆办起了“育才学校”,挑选了不少孤儿入学。其中有一位女学生是朝鲜抗日战士的孩子,她才华初露,先生十分疼爱。 但当先生得知她是朝鲜孩子时,就用商量的口吻说:“你还是进 社会 组,学 社会 科学吧,好不好?”朝鲜女孩不解地反问:“为什么?我从小喜欢作文,写诗……” 先生耐心地开导:“你的祖国现在更需要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 社会 主义!”经先生一指点,女孩懂了,她仿佛看见战斗在长白山麓的父亲,正向她致意:陶先生是对的。 此例充分说明: 陶行知教导学生们,要结合现实生活的需要来学习知识,这样在接受教育学成之后,才能学有所用,更好的去为祖国人民与 社会 生活服务。 例二: 社会 即学校的实例 因陶行知的巨大影响力,来 晓庄 师范学校报名的孩子们成千上万,学校的桌椅都不够用了,陶行知便请了一位木匠师傅来做凳子。这位木匠师傅刚准备好工具要干活,陶行知突然对他说:“师傅,我们不是请你来做凳子的。” 木匠师傅一愣,不叫我做凳子那叫我来干什么?陶行知接着说:“我们是请你来做先生的,你教会一个学生做凳子,就给你一份工钱,如果都教不会,就算你把凳子全部做好了,也一分钱没有。” 木匠师傅一听是这么回事,也觉得新鲜,就答应了。陶行知又说:“你教学生们做凳子,学生们也得教你文化知识,看看谁教得好,谁学得快。” 就这样,学生们一边跟着木匠师傅学做凳子,一边教他学习文化知识,几天下来,不但全校的凳子都做好了,学生们的知识也得到了更深的理解,一举两得。 这例子表明了, 社会 就是一个大课堂,只要留意、有心到处都有可以学习的东西。学生向木匠师傅学会了做凳子,增强了自己的动手能力,将来走向 社会 就又多了一项求生技能;木匠师傅从学生那里学到了文化知识,对他进一步提高木匠技艺大有益处,从而提升了生存能力。这真是教学相长、相得益彰啊。 四、笔者评说: 陶行知先生曾经说过 :“没有生活做中心的教育是死教育。没有生活做中心的学校是死学校。没有生活做中心的书本是死书本。在死教育、死学校、死书本里鬼混的人是死人”。 陶先生的教育思想- 生活教育理论,在反传统的旧教育上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它揭露并批评了旧教育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山了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在当时的 历史 下,对普及识字教育、扫除文盲,在很多方面是适应的。 我们应该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引下,借鉴 陶先生的教育思想 ,认真抓好群众普及教育、扫除文盲等工作,为提高全民素质,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尽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4.5 lacs Taka折合多少人民币

杂剧《通天河》一卷

人民币验钞机是否可以验别美元

  市面上的多数验钞机是指RMB点验钞机,不具备验外币功能。  如果需要验外币则需要另外购买外币验钞机就可以了。  外币验钞机的定义: 外币验钞机原理跟所有的验钞机是一样的,预置了各种外币的检验特征。辨伪是通过检测外币的固有特性来分辨真假。

请问验钞机是怎么识别人民币真伪的?

  一种检验钞票真伪的机器  验钞机的辨伪原理  我国现金流通规模庞大,银行出纳柜台现金处理工作繁重,点钞机已成为不可缺少的设备。点钞机集计数和辨伪于一身,随着印刷技术、复印技术和电子扫描技术的发展,伪钞制造水平越来越高,必须不断提高点钞机的辨伪性能。  按照钞票运动轨迹的不同,点钞机分为卧式和立式点钞机。卧式点钞机采用面出钞连续分张的,以每秒十五张以上的速度对钞票进行清点、辨伪,通常还具有自动开停机、预置数、防双张、防粘张和防夹心等辅助功能。辨伪手段通常有荧光识别、磁性分析、红外穿透三种方式。  结构原理  点钞机由捻钞、出钞、接钞、机架和电子电路等六部分组成。  捻钞部分  主要由滑钞板、送钞舌、阻力橡皮、落钞板、调节螺丝、捻钞胶圈等组成。将要清点的钞票逐张捻出是保证计数准确的前提。该机采用面出钞连续分级的:捻钞胶圈捻走处于表面的一张钞票,下面的钞票被阻力橡皮粘住,使表面的钞票与下的钞票分开,实现分张。这个过程不断重复进行,直到捻完最后一张钞票。  由于更换麻烦,捻钞胶圈和阻力橡皮的磨损一直是困扰人们的两大难题,要解决这个问题,不外是:1、提高使用寿命;2、更换方便。对捻钞胶圈,我们可以采用加大外径,在外圆中间开一圈凹槽,来提高捻钞胶圈的耐磨性,并将胶圈轴向向截面改为锯齿形,使胶圈齿面相对钞票的接触面加大,提高胶圈齿面对钞票的附着力。对附图橡皮,比较简单方法是采用阻力橡皮快换结构,用手压下滑钞板的后端,可很容易取出阻力橡皮进行更换。  出钞部分  主要由出钞胶轮、出钞对转轮组成。其作用是出钞胶圈以捻钞胶圈两倍的线速度把连续送过来先到的钞票与后面的钞票有效地分开,送往计数器与检测传感器进行计数和辨伪。  钞票离开捻钞胶圈进入出钞胶圈。TD系列点钞机由于捻钞轴与出钞轴之间提距离(60mm)小于被清点钞票的宽度(最大77mm),钞票的剩余宽度会导致捻钞胶圈与钞票间的相对磨擦,降低捻钞胶圈的使用寿命。我所3EC系列点钞机采用加宽出钞与捻钞轴之间距离的方式(出钞轴与捻钞轴之间距离为80mm)来避免这一系磨擦现象的发生。由于捻钞轴与出钞轴之间的距离加宽,为了确保钞票从捻钞轮顺利运动到出钞轮,增加了一对过轮,过轮外缘的线速度等于捻钞胶圈外缘的线速度,出钞胶圈外缘的线速度是捻钞胶圈外缘线速度的两倍。当出钞胶圈外缘捻到钞票后,钞票即以原来速度的两倍运动,这样就将捻钞胶圈的磨损转移到过轮上,而过轮采用耐磨材料,初中证明,捻钞胶圈的使用寿命提高了几倍。  虽然增加一对过轮可以提高捻钞胶圈的使用寿命,但随之带来的问题是成本增加,结构复杂,维修不方便。如果在不增加一对过轮的情况下,而采用的捻钞轴上装一个超越离合器(俗称单向轴承),可起到相同的作用,原理如下:单向轴承装在捻钞传动轮内,可以相对于捻钞轴逆时针转动。捻钞时,捻钞传动轮顺时针转动,单向轴承不转动,起传递动力的作用,当钞票去到出钞胶轮时,即以两倍于原来的速度运动,在钞票的拖动下,由于单向轴承的作用,捻钞胶圈外缘以和钞票相同的速度运动,钞票和捻钞胶圈间没有相对滑动,因而可延长捻钞胶圈的使用寿命。  接钞部分  主要由接钞爪轮、脱钞板、挡钞板等组成。  点验后的钞票一张张分别卡入接钞爪轮的不同爪,由脱钞板将钞票取下并堆放整齐。飞钞现象在点钞机中比较常见,要解决这个问题,须注意三个方面:一是接钞叶轮中心位置,二是叶爪形状,三是叶轮转速。  (1)接钞叶轮中心位置的确定:接钞叶轮中心应尽量靠近出钞轴,当钞票离开出钞胶圈时,必须尽量卡入叶爪的深部,这样就能保证钞票不致因为卡入过浅而飞钞。  (2)叶爪的形状:曲线应使钞票插入后有一个弯曲变形,钞票变形越大则越不易脱出。  (3)叶轮转速:叶轮转速越快则越易飞钞,但太慢钞票会撞击叶爪底部。叶轮转速与点钞速度和叶爪数量有关。  传动部分  传动部分可采用单电机或双电机驱动,由电动机通过传动带、传动轮,将动力输送给各传动轴。采用双电机驱动易于实现预置数功能。电机可采用交流或直流电机,由于电机和变压器的重要较大,如采用直流电机配合开关电源,可大大减轻整机重量。  机架组件  实践证明采用冲压力边板效果较好。采用这种设计的好处是机架的左、右边板中相对应精度较高的部份可以采用同一模具一次加工完成,提高了机架的装配精度,降低了成本,也为运动中的钞票得到有效识别提供了所需的定位精度。  电子电路部分  由主控部分、传感器部件、驱灯组件、电源板等组成一个单片机控制的系统,通过多个接口把紫光、磁性、红外穿透、计数信号引入主控器。把正常钞票在正常清点中在各传感器接收到的信号进行统计取样、识别,并寄存起来,作为检测的依据。当清点纸币时,把在各通道接口接收到的信号参数与原寄存起来的信号参数进行比较、判断,若有明显差异时、但立即送出报警信号并截停电机,同时送出对应的信号提示。  辨伪  辨伪是通过检测人民币的固有特性来分辨真假。点钞机是机电一体化产品,涉及机械、电、光、磁等多个领域的知道,需要各方面互相配合。  荧光检测  荧光检测的工作原理是针对人民币的纸质进行检测。人民币采用专用纸张制造(含85%以上的优质棉花),假钞通常采用经漂白处理后的普通纸进行制造,经漂白处理后的纸张在紫外线(波长为365nm的蓝光)的照射下会出现荧光反应(在紫外线的激发下衍射出波长为420-460nm的蓝光),人民币则没有荧光反应。所以,用紫外光源对运动钞票进行照射并同时用硅光电池检测钞票的荧光反映,可判别钞票真假。为排除环境光对辨伪的干扰,必须在硅光电池的表面安装一套透过波长与假钞荧光反应波长一致的滤色片。  在荧光检测中,需要注意两个问题:1.检测空间的遮光。外界光线进入检测空间会造成误报;2.紫外光源和光电池的防尘。在点钞过程中有大量粉尘,这些粉尘粘附在光源表面会削弱检测信号,造成漏报。  对第五版人民币,可同时检测荧光字(无色荧光油墨印刷,用另一硅光电池检测,滤色片的透过波长和真钞荧光反应波长一致)以提高辨伪效果。  磁性检测  磁性检测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大面额真钞(20、50、100元)的某些部位是用磁性油墨印刷,通过一组磁头对运动钞票的磁性进行检测,通过电路对磁性进行分析,可辨别钞票的真假。  在磁性检测中,要求磁头与钞票磨擦良好。磁头过高则冲击信号大,造成误报;磁头过低则信号弱,造成漏报。通过控制磁头的高度(由加工和装配保证)和在磁头上方装压钞胶轮可满足检测需要。  人民币的磁性检测方法可分为四种:  (1)检测有无磁性。市场上的点钞机多采用此种方法,由于造容易,故此种方法伪钞辨出率低。  (2)按磁性分布干什么检测磁性。采用两组或三组磁头分路检测磁性,辨伪水平可提高一个档次,市场上部分点钞机采用此种方法。  (3)检测第五版人民币金属丝磁性。目前水平停留在检测有无磁性。根据我们在示波器的观测,金属丝的磁性是很有规律的矩形波,且量值也很准确,由于很难仿制,在磁性检测中如能利用这个特性,将大大提高辨伪水平。  (4)检测第五版人民币横号码磁性。目前水平停留在检测有无磁性。由于横号码是一组带有一定磁性的数字,如对横号码的磁性数量和大小进行检测,辨伪水平可大大提高。  红外穿透检测  红外穿透的工作原理是利用人民币的纸张比较坚固、密度较高以及用凹印技术印刷的油墨厚度较高,因而对红外信号的吸收能力较强来辨别钞票的真假。人民币的纸质特征与假钞的纸质特征有一定的差异,用红外信号对钞票进行穿透检测时,它们对红外信号的吸收能力将会不同,利用这一原理,可以实现辨伪。需要注意的是,油墨的颜色与厚度同样会造成红外穿透能力的差异。因此,必须对红外穿透检测的信号进行数学运算和比较分析。  激光检测  用一定波长的红外激光照射第五版人民币上的荧光字,会使荧光字产生一定波长的激光,通过对此激光的检测可辨别钞票的真假。由于仿制困难,故用于辨伪很准确。  防夹心检测  所谓防夹心检测就是在一叠钞票里剔出不同面额的钞票。根本不同面额的钞票具有不同的特征,如纸质、磁性、幅面大小等,可进行防夹心检测。目前的点销机只检测钞票的纸质、磁性的宽度尺寸,因此对于纸质、磁性和宽度相同或相近的钞票如第四版1元和2元、5元和10元,第五版10元和20元很难区分,如果增加一组红外管,同时检测钞票的长度,这个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  验钞机的功率、工作电源  功率  点钞机工作时所消耗的电能以瓦为计量单位。小型点钞机和大型点钞机功耗相差极大:如微型的只有几瓦,而大型的能达到600-1000瓦。选购时请看清点钞机铭牌上所标功率,以免造成浪费。  工作电源  工作电源即点钞机工作时所使用的工作电源。当然国内的几乎都是220V/50Hz的工作电源,有些进口点钞机可能是110V的电源,或者为220V/60Hz的电源。所以选购时请注意对电源要求。  ----------------------------------  验钞机的点钞速度、进接钞容量  进接钞容量  进接钞容量是指清点钞票时,点钞机一次所接收最多多少张钞票进入点钞机和钞票完全被清点以后点钞机的接钞箱所能容纳最多多少张钞票。一般情况下,进钞和接钞容量是相同的,但也有接钞容量远大于进钞容量的点钞机。因为这样可以减少钞票从接钞箱取出的次数,提高工作效率。现有的点钞机的接进钞容量一般都是100-200张每次。  点钞速度  点钞速度就是指点钞机点钞的速度,一般定义为每分钟点钞机所点钞票的数量既(张/分)。现在市面上点秒机的点钞速度多在每分钟1000张左右,这样速度的点钞机主要用于钞票点数,适用于银行、证券及商业等部门清点钞票用,也可以清点类似纸币的证券和纸张的数量。小型超市和其他单位可选用每分钟600张左右的产品。

(2014?如皋市模拟)生活中处处有物理:验钞机能检验人民币的真伪,它的原理是利用了______能使荧光物质

(1)紫外线能使荧光物质发光,制成验钞机;(2)因为水的比热容较大,不同物质,质量相同,升高相同的温度,吸收更多的热量.所以用水作为汽车发动机的冷却剂;(3)汽车轮胎的外表面有凸凹不平的花纹,这是在压力一定时,通过增大轮胎和地面间接触面的粗糙程度来增大摩擦,防止打滑;(4)上方平直下方凸起,导流板上方的空气流速小压强大,下方的空气流速大压强小,产生一个向下的压强差,可以增加轿车对地面的压力,提高车轮的抓地性能;故答案为:紫外线;比热容;增大摩擦;大于.

验钞机识别人民币真伪的原理是?

  辨伪是通过检测人民币的固有特性来分辨真假。点钞机是机电一体化产品,涉及机械、电、光、磁等多个领域的知道,需要各方面互相配合。  荧光检测  荧光检测的工作原理是针对人民币的纸质进行检测。人民币采用专用纸张制造(含85%以上的优质棉花),假钞通常采用经漂白处理后的普通纸进行制造,经漂白处理后的纸张在紫外线(波长为365nm的蓝光)的照射下会出现荧光反应(在紫外线的激发下衍射出波长为420-460nm的蓝光),人民币则没有荧光反应。所以,用紫外光源对运动钞票进行照射并同时用硅光电池检测钞票的荧光反映,可判别钞票真假。为排除环境光对辨伪的干扰,必须在硅光电池的表面安装一套透过波长与假钞荧光反应波长一致的滤色片。  在荧光检测中,需要注意两个问题:1.检测空间的遮光。外界光线进入检测空间会造成误报;2.紫外光源和光电池的防尘。在点钞过程中有大量粉尘,这些粉尘粘附在光源表面会削弱检测信号,造成漏报。  对第五版人民币,可同时检测荧光字(无色荧光油墨印刷,用另一硅光电池检测,滤色片的透过波长和真钞荧光反应波长一致)以提高辨伪效果。  磁性检测  磁性检测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大面额真钞(20、50、100元)的某些部位是用磁性油墨印刷,通过一组磁头对运动钞票的磁性进行检测,通过电路对磁性进行分析,可辨别钞票的真假。  在磁性检测中,要求磁头与钞票摩擦良好。磁头过高则冲击信号大,造成误报;磁头过低则信号弱,造成漏报。通过控制磁头的高度(由加工和装配保证)和在磁头上方装压钞胶轮可满足检测需要。  人民币的磁性检测方法可分为四种:  (1)检测有无磁性。市场上的点钞机多采用此种方法,由于造容易,故此种方法伪钞辨出率低。  (2)按磁性分布干什么检测磁性。采用两组或三组磁头分路检测磁性,辨伪水平可提高一个档次,市场上部分点钞机采用此种方法。  (3)检测第五版人民币金属丝磁性。目前水平停留在检测有无磁性。根据我们在示波器的观测,金属丝的磁性是很有规律的矩形波,且量值也很准确,由于很难仿制,在磁性检测中如能利用这个特性,将大大提高辨伪水平。  (4)检测第五版人民币横号码磁性。目前水平停留在检测有无磁性。由于横号码是一组带有一定磁性的数字,如对横号码的磁性数量和大小进行检测,辨伪水平可大大提高。  红外穿透检测  红外穿透的工作原理是利用人民币的纸张比较坚固、密度较高以及用凹印技术印刷的油墨厚度较高,因而对红外信号的吸收能力较强来辨别钞票的真假。人民币的纸质特征与假钞的纸质特征有一定的差异,用红外信号对钞票进行穿透检测时,它们对红外信号的吸收能力将会不同,利用这一原理,可以实现辨伪。需要注意的是,油墨的颜色与厚度同样会造成红外穿透能力的差异。因此,必须对红外穿透检测的信号进行数学运算和比较分析。  激光检测  用一定波长的红外激光照射第五版人民币上的荧光字,会使荧光字产生一定波长的激光,通过对此激光的检测可辨别钞票的真假。由于仿制困难,故用于辨伪很准确。  防夹心检测  所谓防夹心检测就是在一叠钞票里剔出不同面额的钞票。根本不同面额的钞票具有不同的特征,如纸质、磁性、幅面大小等,可进行防夹心检测。目前的点销机只检测钞票的纸质、磁性的宽度尺寸,因此对于纸质、磁性和宽度相同或相近的钞票如第四版1元和2元、5元和10元,第五版10元和20元很难区分,如果增加一组红外管,同时检测钞票的长度,这个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MOHRON YNC TORPOR是一种钱币上的字母!请问什么意思!钱币面值上面是一万!能兑换人民

面值1000值人民币多少

验钞机能检验人民币的真伪,它是利用了______能使荧光物质发光的原理.手机是通过______传递信息的,它在

紫外线可以使荧光物质发光,所以可以利用紫外线来验钞;手机利用电磁波来传播信息,电磁波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等于光速,等于3×108 m/s.故答案为:紫外线;电磁波;3×108 .

银行一捆一元人民币是多少钱

一捆就是一千元。一刀就是100张。十刀就是一捆

“人民监督员”英文怎么说

人民=民间=社会监督员,organization of society watchers

特别提款权对人民币的汇率如何确定

Real Effective Exchange Rate (REER)名义汇率是又称“市场汇率”。“实际汇率”的对称。一种货币能兑换另一种货币的数量的名义汇率,通常是先设定一个特殊的货币加美元、特别提款权作为标准,然后确定与此种货币的汇率。汇率依美元、特别提款权的币值变动而变动。名义汇率不能反映两国货币的实际价值,是随外汇市场上外汇供求变动而变动而变动的外汇买卖价格。 名义有效汇率是对所有双边汇率按照贸易金额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来的汇率;实际有效汇率是在名义有效汇率的基础上,对双边的通胀水平予以剔除。事实上,在经常账户的盈余或赤字、一国的竞争力的决定方面,真正起作用的是实际有效汇率。实际汇率最普通的定义是指两国商品和劳务的相对价格,即是相对于本国的商品和劳务而言,外国商品和劳务以本币表示的价格。若实际汇率上升,意味着外国商品和劳务的本币价格相对上涨,本币在外国的购买力相对下降,本币实际贬值,外币实际升值;若实际汇率下降,意味着外国商品和劳务的本币价格相对下降,本币在外国的购买力相对上升,本币实际升值,外币实际贬值。人民币实际汇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REER=(ER×CPI*)/ CPI (1)其中:ER表示中美双边名义汇率,REER的人民币兑美元双边名义汇率(ER),CPI为以**年为基期的中国消费物价指数,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和统计公报中的环比CPI换算所得;CPI*为以**年为基期的美国城市消费物价指数,根据美国劳工部**年的定基CPI换算所得。

我国人民币汇率机制形成改革论文

当前,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改革是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改革的指导方针和有关步骤和措施。   一、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994年人民币汇率并轨,1996年12月1日人民币实现了经常项目下可兑换,从此人民币汇率机制的运行建立在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基础上,但汇率形成机制主要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强制结售汇制度,即对企业除了规定的可保留的现汇收人外,其他外汇收入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二是中央银行对各外汇指定银行的结汇周转头寸实行限额管理,也就是说,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结售汇过程中,对于超过其规定的结售汇周转头寸时,必须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抛出;对于不足其规定的结售汇周转头寸时,该外汇指定银行必须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补足。这样频繁进行的“抛”或“补”,便形成了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形成次日交易货币(美元、港币、日元、欧元)对人民币交易的基础汇率。   上述汇率机制的形成,虽然由市场供求来决定,但是从严格意义来说,它并未形成全面的外汇供求关系。这是因为:   1.强制结售汇制的缺陷。虽然中央银行几次调整了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外汇头寸,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外汇供求关系,只能是中央银行被动人市进行干预,充当外汇交易最后差额的承担者,失去了外汇调控的主动权。   2. 汇率变化缺乏弹性。1994年以来,除1997年外,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都出现双顺差的局面。外汇市场上人民币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不可避免,为此,人民币汇率水平不是纯粹由市场供求决定,在很大程度上,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约。从1995年到2001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5%,近几年,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只是在1美元兑8.27―8.30元人民币之间波动,波动幅度和弹性区间极小,汇率基本上是钉住美元。   3.金融市场的不完善。由于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化,资金不能自由流动以及金融工具、外汇交易品种和方式的匮乏,都造成我国外汇市场仍是一个不成熟、不完善的市场。因此,中央银行的干预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取向对外汇的供求起到很大的调节作用。   二、改革的指导方针   1.要处理把握好市场供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关系。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央银行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对市场的调控的重要性,这关系到我国经济稳定安全地运行。因为,汇率机制的改革首先要确保经济运行的稳定。   2.要考虑开放经济的总体要求。在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中,要充分考虑我国经济进一步融人世界经济体系后可能出现的变化,根据开放经济的总体特征及我国经济的自身特色,把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改革与经济结构的变动联系起来,增大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影响范围和作用力度。   3.保持和实现汇率的稳定和均衡。如何确定一国货币的汇率水平,保持一种“最佳”或“适当”的汇率水平,这涉及所谓均衡汇率问题,也就是说,使汇率的变动,与一个经济内部和外部关系获得一种协调、合理的关系,能促进和达到内外平衡和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充分发挥人民币汇率作为调节整个国民经济的杠杆作用。   4.要充分认识人民币的国际地位。近年来,我国经济地位和贸易总额有很大的提升和发展,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人民币不贬值的坚定政策立场已经奠定了人民币作为亚洲区域主导货币之一的地位。人民币在我国周边地区的影响力有所上升,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相对于美元、日元、欧元等国际货币,人民币仍然属于“边缘”货币,汇率水平的确定及钉住目标的调整受到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深刻影响。动荡不定的国际金融市场环境为人民币汇率机制的调整及新的均衡水平的确定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因此,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改革必须充分考虑国际环境的影响,尤其是三种主要货币汇率波动的趋势,因此,未来人民币汇率机制的调整应以国内政策的目标为主,要兼顾人民币国际化的未来前景,适当考虑人民币作为区域主导货币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5.要充分考虑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汇率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始终无法完全摆脱基于贸易平衡的传统思路,贸易差额在人民币汇率决定因素中居主导地位,汇率与外贸换汇成本的偏离程度一度成为衡量汇率水平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志。   随着我国外资流入的不断增加,资本流动规模和结构对人民币汇率的影响日渐显著。从发展来看,在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资本流动的规模和结构已出现一定的调整。首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我国利用外资提供了新的增长动力,导致我国资本流入规模出现新的突破。在全球跨国投资总额中,服务业中的投资超过一半。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开放了部分服务领域,尤其是对于金融、保险、证券、商业、中介服务等领域的开放,等于增加了一倍的潜在投资者。其次,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后,我国利用外资的方式将更为丰富,在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借款等形式以外,将更多地采用发行境外债券和股票等筹资形式。估计外商直接投资的相对比重将有所下降,其他投资相对比重上升,尤其是证券投资资金量将会增加。再次,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具体方式及结构可能出现调整,导致整体流动性的提高。   2001年以来,我国外资流人数额出现持续大幅度的上升,表明市场对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乐观预期开始发挥作用。此外,我国对外投资也将进入快速增长时期。   新的资本双向跨境流动的形势,要求我们在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中,适当增加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权重,汇率政策目标由贸易平衡扩大到国际收支总量及结构的平衡。   6.要适应国际化的原则。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汇率机制改革将在金融市场全方位开放的框架下进行,因此要遵循世界贸易组织所倡导的自由竞争原则、自由贸易原则、非歧视原则和透明度原则。在这种原则下,我国经济要全方位与国际接轨,适应和迎接经济金融全球化的挑战。为了实现经济金融与国际接轨,就必须撤除资本国内外自由流动的障碍,这就要求做到国内外资金价格市场化,首先是利率的市场化,进而是汇率的市场化。也就是说,在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开放的条件下,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这是人民币与外币的价值比较和自由兑换形成的市场均衡汇率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把国内外市场价格信号更直接、更迅速、更准确地反映出来,才能使中国经济与实行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原则的国际经济融合,才能使国内价格体系逐步与国际市场价格体系真正接轨,才能使竞争机制在各个层面上反映出来。   三、改革的步骤与措施。   在本着人民币汇率既要均衡、又要相对稳定,有利于稳定通货和保持中长期国际收支平衡、有利于我国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原则基础上,增大汇率形成的市场化和灵活性,使汇率保持在相对均衡和相对稳定的水平上,从而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   改革的核心是:(1)逐渐增加汇率弹性;(2)逐步使用汇率波动区间,放宽波动范围;(3)在放宽汇率浮动区间的基础上,改钉住美元为钉住一篮子货币。   总体而言,改革的进程应采取渐进的做法。可采取的步骤和措施是:   1.要认真总结以往汇率运行的正反经验。1994年人民币汇率并轨,1996年12月我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1998年人民币汇率经历了金融危机的考验,2001年11月我国成功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当前,在新形势下,人民币汇率机制应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服务,更好地迎接经济金融全球化的挑战。为此,应该对新中国建立以来各个时期、各个阶段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形成、特点、问题,结合当时的经济政治背景以及对外经济贸易等方面的交往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只有在深入总结过去的基础上,才能在新形势下更好地进行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改革。   2.积极推动基础理论和实证分析的研究。在确定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的指导原则下,应进一步鼓励和推动人民币汇率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研究。总的来说,有关各个时期人民币汇率的研究,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视下,各有关部门以及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实务工作者、科研工作者与教学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是有相当成绩的。他们的研究成果对各个阶段的人民币忙率改革以及政策制定起到积极的参考作用。现应继续进行深入地研究探讨,比如,国际价值论、购买力平价论、出口换汇成本、理论比价模型、均衡汇率模型、汇率预警模型以及其他有关模型和相关方案,比如,钉住单一货币或者一篮子货币、爬行浮动、管理浮动、单独浮动、中心汇率等都值得研究和探讨。在研究探讨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得出更适应我国人民币汇率运行机制的有关方案,供决策参考。   3.改革的环境与时机选择。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国内经济学界加大了对人民币汇率问题的讨论,特别是2003年以来,日本有关方面挑起人民币币值低估的观点,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但是这些讨论,往往囿于汇率升值或贬值的争论,沦为简单的政策解释和说明。在我国已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更深地融人世界经济体系的情况下,汇率的影响将突破传统的涉外经济范围,在更大的范围内发挥更强的影响力。因此,人民币汇率改革必须考虑国内外这样一个大环境,必须慎之又慎,一定要选择一个有利时机,也就是说,在改革时机的选择方面,我们既要根据国内的需要,又要考虑国际环境的变化。它不能过急,也不能不变,汇率机制的改革一定有利于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4.回归到真正的有管理浮动。在1994年进行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中,人民币汇率制度被重新定义为“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但在前几年的实际操作中,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幅度控制在很小的区间,保持基本不变。实际上属于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   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最终选择,取决于政策部门对于“独立货币政策――资本自由流动――汇率稳定性”这一著名的“不可能三角”中不同解的偏好及目标权衡。笔者认为,对于日趋呈现内需导向特征的大国经济而言,独立货币政策毫无疑问是我们的首要选择,资本流动的自由程度在未来5年内将有显著上升,那么,其结果必然是人民币汇率波动性的上升。上述变化最终落实到汇率制度调整上,但人民币汇率走向自由浮动必须谨慎从事。可选择的是一个具有充分弹性的有管理浮动汇率制度。可在当前汇率水平的基础上,波动幅度扩大到上下1%。   建立内部汇率目标区,目标区上下可定为10―15%。改钉篮子货币应相机而行,从篮子的加权成分看,由于我国与美国以及香港地区的贸易额较大,而港币又与美元挂钩,美元在篮子中仍然占主要比重,欧元与日元以及其他有关货币进入篮子后,将使人民币汇率水平更趋合理。与此同时,应加强外汇市场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进一步提高外汇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完善市场做市商制度,为人民币汇率机制的形成奠定基础。   5.建立人民币汇率的监测机制。在人民币汇率机制市场化日益提高的同时,建立人民币汇率的监测机制,目的是监测人民币汇率水平是否合乎实际,符合国家中长期政策目标,以便为国家制定和调整汇率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人民币汇率的监测体系包括宏观监测体系和微观监测体系两个层次。宏观监测指标包括货币供应量、通货膨胀率、财政收支状况、进出口增长率、资本流动等数据。通过建立宏观监测体系,了解一个时期汇率水平对宏观经济各项指标的影响,预测下一日期外汇供需情况和市场汇率的走向,用以研究调整汇率政策。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出口换汇成本、进出口盈亏状况、实际税负、对外负债和还本付息情况、盈利汇出状况等。观察微观状况的变化,监测汇率水平的合理性,了解企业对汇率的预期并对外汇供需的可能变化进行预测。   通过汇率监测体系取得宏观监测指标及微观监测指标后,可用于编制季度及年度的人民币的名义有效汇率指数(NEER)和实际有效汇率指数(REER)。观察实际有效汇率指数的变化可以准确地了解人民币汇率对我国涉外企业的影响,反映我国贸易部门实际竞争力的变化,对我国出口产业及进口替代产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6.加强完善外汇监管体系的建设。在逐步有序放开资本项目管制的同时,特别要增强对短期流动资金的监管,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国际流动资金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冲击。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以监管取代管制,这是今后时期我国外汇管理当局工作的核心。即使在实现资本项目下可兑换的状况下,也不能忽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取向和中央银行的干预调控作用。同时应时刻关注我国周边金融市场的动向,动态测算人民币对周边地区货币相对水平的变化,保持我国出口及利用外资的竞争力。

900泰铢等于多少人民币

按当前汇率900泰铢=176.2598人民币

为什么没有人民币指数

对于美元、欧元这样浮动汇率制的货币来说,一天上涨0.2%,一年上涨10%是件再普通不过的事。 然而在过去十多年时间里人民币汇率是一条几乎静止于8.2765的水平直线,直到2005年7月21日,它突然笔直地升到8.11,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的震动。 虽然人民币一次性升值2%只是一小步,但对于人民币形成机制的完善却是一大步。 截至昨天,人民币兑美元较汇改前已升值近9.4%。 在人民币汇改满两周年之际,我们将推出四期系列特别报道。 2006年7月,《第一财经日报》通过对人民币有效汇率的测算发现,在经历了一个完整的四季轮回之后,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又基本回到汇改前的水平。 今年我们继续测算了有效汇率,并正式推出了CBN人民币指数。 我们发现在汇改后的第二年,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指数升值了3%,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指数升值了6.2%,而同期美元指数贬值了6.3%。 也就是说,人民币进入了与美元相对分离的轨道。 在经典的国际金融教科书中,有一个外汇市场的蜜月效应(honeymoon effect)理论,汇率在一个窄幅区间内波动,当市场汇率偏离中心地带时,会有一种力量推动其回归中心汇率。 宛若一对热恋中的情侣,任何短暂的分离都促使它们更加热切地奔向对方。 在一个漫长的岁月里,人民币和美国似乎就是这样一对伴侣。 然而今天,这对“热恋的情侣”已然显现出“劳燕分飞”的迹象。 《第一财经日报》今日发布的CBN人民币指数显示,自2006年7月21日至2007年7月16日,也就是在汇改之后的第二年,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指数升值了3%,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指数升值了6.2%,而同期美元指数贬值了6.3%,两者呈现出完全相反的走势。 有效汇率是一种加权平均汇率。 名义有效汇率一般选择外贸比重作为权数,通过计算本国货币与其他主要货币的汇率变动的加权平均值获得,而在名义有效汇率指数基础上用相对物价指数加以调整,就可以得到实际有效汇率。 人民币与美元“相对分离” 我们的计算结果显示,在汇改后的第一年里,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升值0.37%,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贬值1%,同期美元指数贬值3.4%。 对照汇改后第一年和第二年的汇率走势可以发现,在第二年美元出现更大幅度贬值的时候,人民币有效汇率却出现更大幅度的升值,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一定程度上人民币汇率在可能在减少对美元的依赖,人民币独立性较以往更强。 进一步考察双边名义汇率。 自2006年7月21日至2007年7月16日,美元相对欧元贬值7.8%,相对英镑贬值8.7%,相对日元升值4.9%;而同期人民币相对欧元贬值2.87%,相对英镑贬值4.2%,相对日元升值6.97%。 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在对主要货币的汇率变动上,人民币与美元并没有保持相同的步调。 似乎可以看出,在经历了长时间的盯住美元汇率制度之后,人民币可能会考虑进入一个与美元相对分离的汇率运行轨道,人民币汇率的独立性在逐步增强。 升值加快 通过计算我们还得出,截至2007年7月16日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汇改以来总共升值了3.46%,其中汇改后的第一年只升值了0.37%,而汇改后的第二年则升值了3%。 而自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的名义双边汇率总共升值了7.2%,其中汇改后的第一年升值了1.6%,汇改之后第二年升值了5.5%。 由此可见,无论是用名义有效汇率还是对美元的名义双边汇率衡量,人民币都处于一个升值态势,并且升值速度有所加快。 同时,从数据也可以看出,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的升值幅度要小于对美元的名义双边汇率升值幅度,这主要是因为近两年来美元总体上处于一个贬值通道。 事实上,人民币对大部分的篮子货币依然是贬值的。 在我们选择的11种篮子货币中,人民币除对美元升值外,自汇改以来,对日元升值了18.4%,对马来西亚林吉特升值了7.2%;对韩元和新加坡元汇率基本不变;对其他的主要币种则基本是贬值,其中对欧元贬值了5.35%,对英镑贬值了7.75%,对加拿大元贬值了8%,对澳大利亚元贬值了6%,对俄罗斯卢布贬值了4.5%,对泰铢贬值了23%。 这也可以部分地解释为何人民币对美元不断升值却无法缓解中国不断增长的贸易逆差。 实际有效汇率升值5.1% 从指数走势来看,以2005年1月3日作为基期,2005年7月21日的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指数为106.7,在年底攀升到110附近,但到2006年7月21日又回落到107.1,大致相当于回到汇改原点。 而在汇改之后的第二年,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则逐步攀升,2007年7月16日的人民币有效汇率指数为110.4。 跟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指数走势相比,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指数走势则相对平稳。 2005年7月21日的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指数为106.4,汇改后第一年的大部分时间在105至107的区间窄幅震荡,汇改之后的第二年则开始不断攀升,2007年7月16日的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指数为111.8。 总体来看,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自汇改以来升值了5.1%,其中汇改后第一年贬值了1%,而汇改之后第二年升值了6.2%。 在计算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在汇改之后第二年,中国对主要贸易经济体的相对物价指数呈现一个攀升态势,这说明,人民币的快速升值并没有带来人们事前预计的通货紧缩效应。 CBN人民币指数包括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NEER)指数和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REER)指数。 有效汇率是一种加权平均汇率。 名义有效汇率以某个时间点为基期,统计样本期间本国货币与其他主要货币的汇率变动的加权平均值,一般选择外贸比重作为各种外币的权数。 而如果考虑到一国和主要贸易伙伴物价水平的变化对货币实际购买力的影响,在名义有效汇率指数基础上用相对物价指数加以调整,就可以得到实际有效汇率。 正如美元指数已经成为国际货币体系的一个风向标,伴随着人民币的区域化和国际化,构造一个人民币有效汇率指数已经显得十分迫切。 有效汇率在政策和市场领域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可以度量一个国家贸易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构成一国货币和金融指数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被用来研究一个国家相对于另一个国家居民生活水平的高低;还可以作为一个国家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或外汇市场操作的参照系。 在编制人民币有效汇率指数时,我们共选取了11种主要货币构造货币篮,分别是美元、欧元、日元、韩元、新加坡元、英镑、林吉特、卢布、澳大利亚元、泰铢和加拿大元。 之所以选择这11种货币,一方面是因为上述货币对应的经济体与中国的双边贸易额总和占到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大约75%;另一方面,上述11种货币也是200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 在上海披露的汇改后人民币参考的“一篮子货币”所包含的币种。 在测算人民币有效汇率时,我们选择2005年1月3日(即2005年第一个交易日)作为基期,对应的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指数为100。 本报告测算的时间段为2005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16日,分别以上述11种货币对人民币的名义双边汇率收盘价作为计算基础。 贸易权重则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发布的中国对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权重数据推算得出,该数据库每三年更新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内地有不少对外贸易是通过香港地区转口至第三方,如果在计算贸易权重时不加以矫正,其他经济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所占份额就会被低估。 而BIS在计算贸易权重时,将中国内地通过香港的转口贸易份额进行分解,这样就可以更合理地反映中国对外贸易的真实状况。 在测算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时,我们计算相对物价指数所采用的原始数据来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的各经济体物价指数月度数据。 中国物价指数在OECD发布的同比数据基础上经基期调整计算得出;而贸易伙伴物价指数则在主要货币对应经济体物价指数基础上通过贸易加权计算得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法律主观:一、 行政诉讼法 的概念行政诉讼法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 诉讼 参加人(原告、被告、 代理 人等)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它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和行政诉讼参加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各种法律规范,是现代国家据以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从而根据 宪法 的规定制定的一部程序性法律。二、行政诉讼法全文司法解释的内容为正确适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 立案 ,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 起诉状 。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当事人对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一)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五)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七)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九)其他诉讼请求。当事人未能正确表达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 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未按照法律、 法规 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六)重复起诉的;(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十)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 开庭审理 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五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和副职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第六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第七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第八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 级别管辖 。第九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程序的合法性。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 举证责任 ,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989 年 4 月 4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三章 官 辖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章 证 据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八章 执 行 第九章 侵权赔偿责任 第十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七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八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九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章 受案范围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章 管 辖第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 第二十二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第二十四条 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 第二十七条 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二十八条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第三十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章 证 据第三十一条 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三十二条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十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第三十五条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第三十六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第三十七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十一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第四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十四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四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四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六)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⒈主要证据不足的; 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⒊违反法定程序的; ⒋超越职权的; ⒌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第五十五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政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第八章 执 行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九章 侵权赔偿责任第六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第六十八条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第六十九条 赔偿费用,从各级财政列支。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责任的行政机关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章 涉外行政诉讼第七十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七十三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 第十一章 附 则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十五条 本法自 1990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什么时候起施行

第一百零三条 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二、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六十、将本法相关条文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六十一、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六十八条,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七十一条。删去第三十五条、第九章的章名、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二条。本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行政诉讼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

县级的法院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八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第十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二章 受案范围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第三章 管 辖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

法律主观:一、 行政诉讼法 的概念 行政诉讼法 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 诉讼 参加人(原告、被告、 代理 人等)进行 诉讼 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它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和行政 诉讼 参加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各种法律规范,是现代国家据以建立行政 诉讼 制度的法律依据。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从而根据 宪法 的规定制定的一部程序性法律。二、 行政诉讼法 全文司法解释的内容为正确适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 立案 ,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 诉讼 权利。 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 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 起诉状 。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 立案 ;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 起诉状 后七日内决定是否 立案 ;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 立案 。 起诉状 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 立案 。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 立案 ,并载明不予 立案 的理由。 当事人对不予 立案 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条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 诉讼 请求”是指:(一)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五)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七)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九)其他 诉讼 请求。当事人未能正确表达 诉讼 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 立案 的,应当 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 代理 人、指定 代理 人、代表人为 诉讼 行为的;(五)未按照法律、 法规 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六)重复起诉的;(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九) 诉讼 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十)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 开庭审理 的,可以迳行 裁定驳回起诉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 诉讼 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五条 行政诉讼法 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和副职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 诉讼 代理 人。第六条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第七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第八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 级别管辖 。第九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程序的合法性。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 举证责任 ,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 举证责任 。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法律主观:一、 行政诉讼法 的概念 行政诉讼法 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 诉讼 参加人(原告、被告、 代理 人等)进行 诉讼 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它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和行政 诉讼 参加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各种法律规范,是现代国家据以建立行政 诉讼 制度的法律依据。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从而根据 宪法 的规定制定的一部程序性法律。二、 行政诉讼法 全文司法解释的内容为正确适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 立案 ,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 诉讼 权利。 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 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 起诉状 。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 立案 ;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 起诉状 后七日内决定是否 立案 ;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 立案 。 起诉状 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 立案 。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 立案 ,并载明不予 立案 的理由。 当事人对不予 立案 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条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 诉讼 请求”是指:(一)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五)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七)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九)其他 诉讼 请求。当事人未能正确表达 诉讼 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 立案 的,应当 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 代理 人、指定 代理 人、代表人为 诉讼 行为的;(五)未按照法律、 法规 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六)重复起诉的;(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九) 诉讼 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十)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 开庭审理 的,可以迳行 裁定驳回起诉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 诉讼 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五条 行政诉讼法 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和副职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 诉讼 代理 人。第六条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第七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第八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 级别管辖 。第九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程序的合法性。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 举证责任 ,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 举证责任 。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一、 行政诉讼法 的概念 行政诉讼法 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 诉讼 参加人(原告、被告、 代理 人等)进行 诉讼 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它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和行政 诉讼 参加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各种法律规范,是现代国家据以建立行政 诉讼 制度的法律依据。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从而根据 宪法 的规定制定的一部程序性法律。二、 行政诉讼法 全文司法解释的内容为正确适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 立案 ,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 诉讼 权利。 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 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 起诉状 。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 立案 ;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 起诉状 后七日内决定是否 立案 ;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 立案 。 起诉状 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 立案 。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 立案 ,并载明不予 立案 的理由。 当事人对不予 立案 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条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 诉讼 请求”是指:(一)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五)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七)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九)其他 诉讼 请求。当事人未能正确表达 诉讼 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 立案 的,应当 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 代理 人、指定 代理 人、代表人为 诉讼 行为的;(五)未按照法律、 法规 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六)重复起诉的;(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九) 诉讼 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十)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 开庭审理 的,可以迳行 裁定驳回起诉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 诉讼 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五条 行政诉讼法 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和副职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 诉讼 代理 人。第六条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第七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第八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 级别管辖 。第九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程序的合法性。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 举证责任 ,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 举证责任 。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什么时候起施行

已于2015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为正确适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当事人对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七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第八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第九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二章 受案范围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三章 管辖第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第十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八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九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第二十二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二十三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哪些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八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第十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二章 受案范围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第三章 管辖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该解释共一百六十三条,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7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法释〔2018〕1号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7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法释〔2018〕1号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一、受案范围二、管辖三、诉讼参加人四、证据五、期间、送达六、起诉与受理七、审理与判决八、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九、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十、相关民事争议的一并审理十一、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查十二、执行十三、附则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一、 行政诉讼法 的概念行政诉讼法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 诉讼 参加人(原告、被告、 代理 人等)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它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和行政诉讼参加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各种法律规范,是现代国家据以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从而根据 宪法 的规定制定的一部程序性法律。二、行政诉讼法全文司法解释的内容为正确适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 立案 ,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 起诉状 。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当事人对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一)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五)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七)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九)其他诉讼请求。当事人未能正确表达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 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未按照法律、 法规 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六)重复起诉的;(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十)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 开庭审理 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五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和副职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第六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第七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第八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 级别管辖 。第九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程序的合法性。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 举证责任 ,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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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ew student 一个新学生 a new teacher一个新老师 I"m new here. 我是新来的. Welcome to our school. 欢迎到我们学校. excuse me 打扰一下 the boy in the tree 树上的那个男孩 let me see 让我看看 come down 下来 climb trees 爬树 in the zoo 在动物园里 come here 过来 the man over there 那边的那个男人 good evening 晚上好 at a party在聚会上 my brother 我的弟弟/哥哥 the boy with big eyes大眼睛的那个男孩 nice to meet you 见到你很高兴 the one in the white skirt 那个穿着白色短裙的 which one 哪一个 the man with a big mouth那个大嘴巴的男人 the one in red那个穿红衣服的 the girl with a small nose 那个小鼻子的女孩 the woman with long hair那个长头发的妇女 be late for school上学迟到 the boy with big ears 大耳朵的那个男孩 the one in the green shirt 那个穿着绿色衬衫的男人 in the car 在小汽车里 my good friend我的好朋友 her small eye她的小眼睛 a big nose一个大鼻子 You"re right. 你是对的 an old woman 一个老太太 buy fruit 买水果 some grapes 一些葡萄 how many kilos 多少公斤 three kilos三公斤 I"d like --- 我想要------ Here you are. 给你. these apples这些苹果 those oranges那些桔子 these or those这些还是那些 Can I help you?我能为你效劳吗? (营业员用语) by taxi坐出租车 on foot 步行 go by taxi 坐出租车去 go to the theatre去剧院 go there 去那儿 go to the Great Wall去长城 go to the supermarket去超市 this train for Shanghai去上海的火车 the plane for Beijing 去北京的航班 good idea 好主意 play football 踢足球 in the school 在学校 be free 有空 . go to school by bike 骑自行车去学校 at a snack bar在一家小吃店(快餐店)里 how about---? ------怎么样? some noodles 一些面条 Something to drink一些喝的东西 something to eat一些吃的东西 orange/apple juice 桔汁/苹果汁 Anything else? 还要别的东西吗? a cup of coffee/ tea 一杯咖啡/茶 a glass of milk/ juice一杯牛奶/果汁 some chocolate 一些巧克力 some sweets一些糖果 some water 一些水 play basketball 打篮球 some cakes 一些蛋糕 get up 起床 have some juice 喝点果汁 What would you like? 你要什么? open day 接待日 our classroom我们的教室 watch TV看电视 big and bright又大又明亮 in your classroom 在你的教室里 in class在课上 near the window靠近窗 some songbooks一些歌本 on the piano在钢琴上 lots of books许多书 in the library在图书馆里 in the playground 在操场上 On the chair在椅子上 on the table在桌上 open the blue box 打开蓝色的盒子 in the cupboard 在碗柜里 on the table在桌上 in the fridge在冰箱里 on the sofa 在沙发上 use chopsticks 用筷子 I"d like to try. 我想试试. a pair of chopsticks 一双筷子 Let me try again. 让我再试试. in my classroom 在我的教室里 Good idea!好主意!151. last week上周 152. next week下周 153. answer the phone接电话 154. basketball game篮球比赛 155. basketball player篮球运动员 156. basketball team篮球队 157. wash clothes洗衣服 158. wash face洗脸 159. wash hands洗手 160. brush teeth刷牙 161.get read for (get read to) 为……做准备 162. from … to… 从……到…… 163. wacth out小心 164. look like看上去像 165. before breakfast早餐前 166. after breakfast早餐后 167. hurry up快点 168. comb hair梳头 169. don"t be late不要迟到 170. three times a week 一星期三次171. fly in the sky在天上飞 172. reach high上举 173. bend low下弯腰 174. good-bye再见 175 .All right.行、好吧、可以 176 .That"s right.那是对的 177 .That"s all right.别客气 178.You"re welcome.不用谢,别客气 179.look like .看起来像 180.look the same.看起来是一样的 181.look different.看起来不一样 182 put on穿上、戴上 183 take off脱下 184 do homework做作业 185 get up起床 186 go to school上学 187 go to bed/sleep睡觉 188 go home回家 189 read a book看书 190 draw a picture画画 191 write a story写故事 192 watch TV看电视 193 listen to the radio听收音机 194 take a shower洗澡 195 fly a kite放风筝 196 play basketball/ping-pong/ badminton打篮球/乒乓球/羽毛球 197 play the violin/piano/guitar拉小提琴/弹钢琴/弹吉他 198 play chess下象棋 199 play cards打牌 200 play sports做运动 201go for a walk散步 202clean the window擦玻璃 203 wash the dishes洗餐具 204 put away收拾 205 put up装扮 206 help each other互相帮助 207 read the newspaper看报 208 watch a movie看电影 209 have breakfast/lunch/supper 吃早饭/午饭/晚饭 210 turn on/off打开/关掉 211 turn up/down放大/关小声音

我国货币制度规定中,人民币的特点是什么?人民币与黄金有直接联系吗?

特点就是在中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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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积极布局数字人民币

深圳2022年3月29日 /美通社/ -- 随着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正式颁布,规划明确要"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将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目标与作用提高到了国民经济的高度,支付服务行业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将被赋予新的使命,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新国都作为国内领先的综合电子支付服务 科技 公司,凭借近二十年来在综合支付和增值服务领域的深厚沉淀和技术优势,以支付 科技 为基础,以大数据为驱动,借助人工智能等方面的 科技 创新,协助客户数字化智慧经营,打造"支付即服务"的智能化新生态,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新国都 2021 年业绩再创佳绩 2021年3月29日,新国都发布了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12亿元,同比增长37.21%;实现毛利润7.87亿元,同比增长10.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亿元,同比增长131.9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7亿元,同比增长197.59%。报告期内新国都电子支付主营业务收入呈现同比大幅增长的态势,不仅收单业务伴随着国内经济的企稳增长实现了交易流水规模和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成绩,另外在出口贸易高速增长释放的红利中,新国都电子支付终端海外业务也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去年几乎翻番业绩。 新国都主营业务为支付服务及场景数字化服务、电子支付设备及生物识别产品、审核服务业务、创新业务四大板块,2021年,新国都在收单业务和海外业务方面表现尤为亮眼。新国都全资子公司嘉联支付是拥有全国性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报告期内,嘉联支付累计处理交易流水约1.97万亿元,较去年同期交易流水1.22万亿元增长61.48%,近三年交易流水年复合增长率达35.22%;嘉联支付实现营业收入约23.7亿元,同比增长39.07%,依然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另外,新国都电子支付设备业务海外收入同比增长88.30%,出货量同比增加96.82%,公司在国际市场销售的机型中智能POS终端、移动POS终端占比超九成,业绩大幅增长并保持了较好的毛利率水平。 此外,新国都专注于电子支付技术领域的研发和创新,始终坚持自主研发道路,在产品和技术研发方面持续加大投入,报告期内,新国都研发投入达2.47亿元,同比增长约13.7%,在数字人民币、智慧医保和AI智能等领域均取得实质性成果。未来公司将利用多年在电子支付领域积累的行业经验、技术优势和商业资源,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在电子支付行业的领先地位。 积极布局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加速推广 数字人民币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支付基础设施,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市场推广速度不断加速。中国人民银行在2021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021年12月31日,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已超过808.51万个,累计开立个人钱包2.61亿个,交易金额875.65亿元。人民银行将继续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进一步深化数字人民币在零售交易、生活缴费、政务服务等场景试点使用。 新国都专注于电子支付技术领域的研发和创新,积极配合国家推广数字人民币的各项规划,公司积极推进与银行机构在数字人民币的运营活动和技术服务领域方面的合作。目前已完成部分机构前期的技术联调和系统测试,并配合银行机构进一步协助商户端的受理终端改造、双离线试点改造及场景落地等推广服务,已在北京冬奥会等场景中实现应用,并加快完善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的生态建设。同时,新国都积极进行数字人民币"硬钱包"产品开发,目前已完成产品设计和技术开发。未来,新国都也将紧随行业发展,不断 探索 数字人民币生态下新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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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有几个人民法院

5个。根据查询慈溪市人民政府官网显示,慈溪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位于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寺山支路,截止到2023年7月21日,下辖5个人民法庭。法院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审判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教育的重要地位与作用  社区教育是我国社会进入现代化、城市化阶段的必然要求,既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又是实现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社区教育以全体社会成员为服务对象,以社区为基本空间载体,采用传统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技术手段,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社会成员对教育的不同需求为内容,提高社会成员个体的综合素质,提高城市整体幸福生活质量和全社会精神文明水平。  加快发展社区教育,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对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目标,对提高广大市民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市社区教育工作还存在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保障不持续等问题,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全市各级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全市社区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明确社区教育的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精神,围绕“建设西部教育高地、缩小三个差距、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党委、政府主导与社会各方参与相结合,促进学习社会化、社会学习化。积极开发和充分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不断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品质,增强城市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社区居民有组织参加社区教育的参与率达到50%以上,其中,主城九区达到80%以上, “一小时经济圈”内其他地区达到70%, “两翼”地区达到40%以上。  --到2015年,建成5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5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10个市级社区教育示范区、10个市级社区教育实验区。  --到2020年,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社区教育覆盖全体市民,初步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城市,基本形成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三、加强社区教育的工作措施  (一)开发社区教育资源。  在整合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以及成人教育的优质资源的基础上,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不断开发以提升公民生活素养、科学素养和文化素养为主要内容的、具有重庆地方特色、市民喜闻乐见的教育资源,将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思想贯穿到从幼儿教育到大学后继续教育的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努力提高市民的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无障碍入学和弹性学习制度,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逐步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支持鼓励各类学历教育之间、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纵向衔接和横向沟通,搭建终身学习的“立交桥”,为所有有意愿、有能力接受教育的人提供学习机会和服务。  (二)建立四级社区教育网络。  由市教委牵头,依托重庆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平台和办学网络的优势,成立重庆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作为全市社区教育的业务指导机构,具体负责全市社区教育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依托广播电视大学分校或工作站成立社区学院,各街道(乡镇)依托文化中心成立社区学校,社区(村)建立社区学习活动室,从而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四级社区教育办学网络,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三)打造数字化学习型城市。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重庆终身学习网”,并以此为载体建立各区县(自治县)数字化学习平台,把数字化终身教育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使其成为既能提供职业培训,又能开展休闲教育和文化教育,多样化、多层次的市民社区教育的资源中心、政策信息传播中心和学习交流的平台。实现各区县间学习资源的互联互通,积极营造“自主学习、自由学习、快乐学习”的终身学习氛围。  (四)推进社区文化建设。  积极探索社区内现有文化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的社区教育新模式。利用现已建成的“农家书屋”“社区图书馆”“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机构,面向在职在岗人员、城乡居民、中小学生等各类人群,深入开展各类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周期性的开展系列重大学习活动,推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民阅读周” “全民健康月” “文明市民日”等终身学习活动,培育重庆市民终身学习活动的品牌。

英语翻译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规格尺寸:数量:单价:总价:工程价款(人民币):合计总价:

工程名称:construction name 项目:project 名称:name 规格尺寸:specification 数量:quantity 单价:unit price 总价:total price 工程价款(人民币):price for construction 合计总价:total price

请问在哪可以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备忘录》中英文全文

中美纺织品协议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生效,于2008年12月31日终止。 中美双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棉制裤子等21个类别产品实施数量管理,包括11个类别服装产品和10个类别纺织产品,其中16个类别为2005年一体化产品,5个类别为2002年以前一体化产品。 协议产品2006年基数基本上是2005年有关产品美国从中国的实际进口量,2007年和2008年基数均为上一年度全年协议量。 协议产品2006年增长率为10-15%,2007年增长率为12.5-16%,2008年增长率在15-17%。 对协议外产品,美方将克制使用242段条款。美国对协议签署日之前因242段设限个案造成的卡关货物立即放行,不计入协议量。

阿里巴巴,当当网,淘宝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人民政府网,这些网站各属于什么类型的电子商务?

阿里巴巴——B2B;当当网——B2C;淘宝网——C2C;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网,也就是普通新闻资讯型网站,如果非要靠的话,也能算作是G2C。

人民日报关于亲子教育的8个正确打开方式

送给爸妈关于亲子教育的,8个正确打开方式关键词1: 阅读1.促进孩子好习惯的养成2.提升孩子的读书兴趣,增进亲子间的交流3.和孩子一起讨论和回味书中的故事情节。让孩子说说在书中最感兴趣的故事,启发孩子;4.对书中的人物进行比较,寻找书中每个人物身上优秀的和有“闪光点”的地方。跟孩子共读一本书吧关键词2:运动1.让孩子到室外锻炼,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2.和孩子一同参加一项体育项目,是一家人亲情互动与情感升华的大好机会3.家长对运动的理解和参与,对孩子的影响很大和孩子一起进行一项运动关键词3:旅行1.培养孩子关心天下的广阔胸怀;2.让孩子知道世界大地纷繁多样!3.让孩子的眼界不仅仅局限在书本上;4.让孩子参与制定家庭出行方案、参与管理日常开支,培养孩子的生活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5.激发孩子的想象力、认识力,拉近亲子关系增加孩子的幸福感。和孩子进行一次家庭旅行关键词4:自立1.可以先简单地让孩子参与到一道菜的制作中,和孩子一同做一道菜;2.提高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3.循序渐进地培养孩子独立自主的意识;4.洗袜子、分类衣物、整理衣柜,收拾房间等等小技能,也让孩子参与跟孩子一块做一道菜关键词5: 尽孝1.想要教会孩子有孝心,自己必须以身作则;2.对于家长、孩子来说,尽孝不是一件复杂的事3.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孩子都看在眼里,都会模仿;4.父母对老人的态度,会对孩子产生不小的影响带孩子多去看望老人长辈关键词6:未来1.告诉孩子,一年有365天,看似时间很长,其实过起来就是一转眼的事儿;2.不管孩子是面临择校、小升初还是中高考,都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与孩子共同制定年度规划;3.从大来说,我们要做成哪些事,学会哪些技能养成哪几种好习惯?从小来讲,要读几本书,去哪里玩,学会做几道菜?4.在完成规划的过程中,培养孩子的责任意识。和孩子一起做一个全年规划关键词7:沟通1.经常和孩子们聊聊天,跟孩子说说自己工作上的事,听孩子说说他们学校里发生的事;2.如果觉得孩子和自己有些疏远,不妨和孩子交换一个小秘密;3.多和孩子聊一些他们更感兴趣的话题和孩子彼此交换一个秘密关键词8:家规1.避免等孩子问家长,“为什么你能做,我却不能呢?2.有了家规,家里变得民主了,孩子也变得更自觉了;3.不要怕孩子制定什么太奇葩的家规,增强与孩子的沟通。和孩子一起制定一个家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国家实施什么战略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是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而制定的。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中的创新应用受到国家的鼓励和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需要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是为了规范什么

法律分析: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几月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数据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数据安全的专门法律,也是国家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共7章55条。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随着《数据安全法》的正式出台,我国网络法律法规体系实现进一步完善,为后续立法、执法、司法相关实践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为数字经济的安全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向世界展示了数据安全治理的“中国方案”。数据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针对数据安全的上位法律,首次将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写进法律,并带动各行各业陆续出台标准细则。数据安全法立法目的及意义1、数据的监管实现了有法可依随着近些年数据安全热点事件的出现,如数据泄露、勒索病毒、个人信息滥用等,都表明对数据保护的需求越发迫切,因此有必要单独出台一部针对数据安全保障领域的法律来加强对数据的监管。2、提升了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数据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随着“大物云智移”等新技术的使用、全场景、大规模的数据应用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因此,为有效提升数据安全的保障能力,需要一部法律来有效维护数据安全。3、促进了数字经济发展创新数据作为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其自身具有很大的经济价值,该法律的发布,标志着国家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4、扩大了数据保护范围《数据安全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包括电子数据和非电子形式的数据,这就对数据安全保障的范围提出了更广泛的要求,同时对数据的保护也更加完善。5、以数据开发利用促进数据安全《数据安全法》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增进人民福祉。6、深化数据安全体制建设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政务、社会、城市数字化转型快速发展。依据本法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明确数据责任主体,从统一化及可落地性出发,结合现有数据业务建设需求和建设情况全面优化管理体制,从而为我国数字化转型的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构建智慧城市、数字政务、数字社会提供法律依据。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五十五条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什么以及

1、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分类分级的依据是: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等实行分类分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安全什么机制

数据数据保护制度“数据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数据数据保护制度。该部法律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立法目标,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了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数据安全审查等基本制度,并明确了相关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这是我国首部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立法。《数据安全法》共有七章五十五条。 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目的为出发点,以数据治理中最为重要的安全问题作为切入点,抓住了数据安全的主要矛盾和平衡点,数据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数据什么保护制度数据数据保护制度“数据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数据数据保护制度。该部法律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立法目标,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了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数据安全审查等基本制度,并明确了相关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这是我国首部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立法。《数据安全法》共有七章五十五条。 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目的为出发点,以数据治理中最为重要的安全问题作为切入点,抓住了数据安全的主要矛盾和平衡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在什么管辖上实现了突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在境外管辖上实现了突破关于境内外数据安全风险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解读:表明我国数据安全法属于长臂管辖,境外组织触犯本法同样要追责。第三条: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解读:明确了数据、数据处理、数据安全的定义,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数据处理者都要按照本法的要求进行数据安全的建设。第十一条:国家积极开展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开发利用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数据安全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解读:在数据跨境传输方面,我国鼓励数据处理者进行国与国之间的数据流通,在数据安全标准制定方面我国后来居上,参与到众多国际化标准制定当中。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处理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关于提供数据的请求。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境内的组织、个人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数据。解读:如果要向境外传输数据,数据不能被转发到国外司法或者执法机构的平台中。境内外关联公司,如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进行的数据传输,客户要同时遵守我国与对方国家的法律法规。实际上是将境内法律的适用范围通过合同扩大到境外主体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数据什么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分类等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等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数据什么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

1、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分类分级的依据是: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等实行分类分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 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于何时实施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是一部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6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2020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全文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内容共7章51条,提出国家将对数据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开展数据活动必须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等。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正式落地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条 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第四条 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建立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  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第七条 国家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第八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九条 国家支持开展数据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的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和水平,推动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企业、个人等共同参与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数据安全和促进发展的良好环境。第十条 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依法制定数据安全行为规范和团体标准,加强行业自律,指导会员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提高数据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十一条 国家积极开展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开发利用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数据安全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第十二条 任何个人、组织都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数据安全与发展第十三条 国家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促进数据安全,以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第十四条 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需要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第十五条 国家支持开发利用数据提升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务,应当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避免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障碍。第十六条 国家支持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技术研究,鼓励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等领域的技术推广和商业创新,培育、发展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产品、产业体系。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数据开发利用技术、产品和数据安全相关标准。国家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标准制定。第十八条 国家促进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服务的发展,支持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专业机构依法开展服务活动。  国家支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有关专业机构等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处置等方面开展协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条 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建立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  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在什么管辖上实现了

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在境外管辖上实现了突破1、《数据安全法》对“数据”概念进行补充和延伸。已生效的《网络安全法》并没有对“数据”进行定义,而采用“网络数据”(通过网络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产生的各种电子数据)和“个人信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两个概念,两个概念事实上已涵盖了公民参与网络活动中使用各类电子数据和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线下数据。由于立法角度差异,《数据安全法》直接简明扼要地将“数据”定义为“任何以电子或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其保护范围较《网络安全法》大大扩展,这一改变将电子化记录与其他方式记录的信息统一纳入数据范畴,既符合数字化时代的信息安全要求,又适应了数字经济时代整体信息保护和整体信息安全的新要求。2、《数据安全法》已具备一定“域外效力”,为反制国外相关法律的“长臂管辖”提供了法理依据。与《网络安全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相比,《数据安全法》更进一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开展数据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今,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数据的收集和存储早已突破了国界的限制,如欧盟的GDPR已极大扩展了其域外数据安全管辖权范围。GDPR更注重效果原则,只要在客观效果上构成对本国或本地区自然人个人数据的处理,就受GDPR管辖。《数据安全法》引入“域外效力”对保护我国国家主权和公民个人权利意义十分重大。3、两部法律均提到了“重要数据”这一概念,但受限于实践中掌握尺度问题,均未明确界定其范围。《网络安全法》对重要数据的分类保护以及出境做了规定。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应“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对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设立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也做出了规定。虽然两部法律均未对重要数据范围进行界定,但可通过相关其他法律及规则定义进行识别和借鉴,比如:2019年5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化办公室公布了《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对“重要数据”明确界定为:“重要数据,是指一旦泄露可能直接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的数据,如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大面积人口、基因健康、地理、矿产资源等。重要数据一般不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信息、个人信息等”。4、《数据安全法》确立了全新的“数据安全评估制度”,评估范围更广。在《网络安全法》及《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均规定了数据出境的安全评估制度,但上述制度仅限于数据或重要数据出境过程中的评估。如《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而《数据安全法》所规定的数据安全评估,范围更广,针对重要数据处理者的全部数据活动。《数据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对其数据活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本组织掌握的重要数据的种类、数量,收集、存储、加工、使用数据的情况,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等”。从执法案例分析纵观《网络安全法》2018年1年的执法案例,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合规风险主要集中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信息内容审核、网络产品和服务等五个方面。由于《数据安全法》尚未正式执行,我们也可以参考网络安全法执法重点和处罚措施,对于企业合规具有借鉴意义,对于网络安全从业者,有助于避开企业网络、信息安全雷区,完善企业自身网络安全防御体系。1、《网络安全法》主要责任主体为网络运营者。对于企业而言,根据《网络安全法》第76条第3款的规定,网络运营者是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结合执法案例具体而言,责任主体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类:具有信息发布功能的网站及平台(比如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百度、今日头条)的运营者;网络科技/技术公司;学校、学院及其他事业单位。《数据安全法》的主要责任主体是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在“第四章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第二十七条 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有说明。2、《网络安全法》主要执法机构: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尽管目前尚未有明确的规定或指引告知各个执法部门的主要执法范围,但根据2018网络执法案例来看,各部门大致执法点如下图所示。《数据安全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规定了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具体各部门的执法关注点要等一年后的执法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如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在境外管辖上实现了突破关于境内外数据安全风险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解读:表明我国数据安全法属于长臂管辖,境外组织触犯本法同样要追责。第三条: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解读:明确了数据、数据处理、数据安全的定义,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数据处理者都要按照本法的要求进行数据安全的建设。第十一条:国家积极开展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开发利用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数据安全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解读:在数据跨境传输方面,我国鼓励数据处理者进行国与国之间的数据流通,在数据安全标准制定方面我国后来居上,参与到众多国际化标准制定当中。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处理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关于提供数据的请求。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境内的组织、个人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数据。解读:如果要向境外传输数据,数据不能被转发到国外司法或者执法机构的平台中。境内外关联公司,如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进行的数据传输,客户要同时遵守我国与对方国家的法律法规。实际上是将境内法律的适用范围通过合同扩大到境外主体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什么以及

1、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分类分级的依据是: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等实行分类分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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