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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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发票可否抵税

  1.只要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购买劳保用品、用于职工生产作业的劳动保护方面的护具都是可以抵进项税金的。  2.如果用于企业职工福利的用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即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劳保用品属于周转材料吗

劳保用品属于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相对于固定资产较短,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基本不变。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构成了周转材料。劳保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如:工作帽子、工作服、防护服、工作手套等。

化工厂劳保用品发放的人工作总结

用人单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1、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人均控制数按每个工种每人每年计算,人均控制在80—140元,其中地质勘探、森工林区、矿山井下最高不超过180元;防寒用品最高不超过80元。超过部分在税后留利或福利基金中列支,不摊入成本。人均控制数由省级各企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物价变动情况,每2年或3年核定一次,并将入生产成本的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一并报送省劳动厅备案。2、对合同制职工、临时工、民工应按照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供给劳动防护用品,离开生产岗位时,由所在单位收回或作价处理给本人。3、企、事业单位中经常跟班作业的基层干部、安技员按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发给劳动防护用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保用品穿戴有那些要求?!

使用前首先做外观检查,以认定;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在性能范围内使用防护用品,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未经监测部门认可或经检测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要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更新、报废等环节的管理,监督并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要求佩戴和使用。 2、提供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也不得购买、使用超过使用期限或者质量低劣的产品,确保防护用品在紧急情况下能发挥其特有的效能。  3、在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中,要防止发生以下情况: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系好安全带发生坠落。   (2)从事电工作业(或手持电动工具)不穿绝缘鞋发生触电。   (3)在车间或工地不按要求穿工作服,穿裙子或休闲衣服;或虽穿工作服但穿着不整,敞着前襟,不系袖口等,造成机械缠绕。   (4)长发不盘入工作帽中,造成长发被机械卷入。   (5)不正确戴手套。有的该戴不戴,造成手的烫伤、刺破等伤害。有的不该戴而戴,造成卷住手套带进手去,甚至连胳膊也带进去的伤害事故。   (6)不及时佩戴适当的护目镜和面罩,使面部和眼睛受到飞溅物伤害或灼伤,或受强光刺激,造成视力伤害。   (7)不正确戴安全帽。当发生物体坠落或头部受撞击时,造成伤害事故。   (8)在工作场所不按规定穿用劳保皮鞋,造成脚部伤害。   (9)不能正确选择和使用各类口罩、面具,不会熟练使用防毒护品,造成中毒伤害。  

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到哪三会?

会操作 了解自己需要什么防护功能 懂原理

职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规定

法律分析: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保护的需要,配发必备的劳保用品,以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和不同的劳动条件配发不同标准的劳保用品。3、从事混合作业和多工种作业人员,以主要作业“标准”配发劳保用品,不能同时享受“双重标准”待遇。法律依据:国家安全监督总局《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第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该项经费计入生产成本,据实列支。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第八条 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九条 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处于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按照与进行作业的劳动者相同的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1、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是根据不同工种依照出勤情况进行发放的;2、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购买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等。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合理发放和使用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工作)中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劳保用品发放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的原则发放,具体规定如下。(一)发放原则1.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根据岗位性质及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1.2根据工作环境本着按需发放的原则,发放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年限。3.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工作服、防寒服、反光背心、雨衣、雨鞋、安全帽、劳动保护手套、电工鞋。4、女员工工作服发放规定:管理岗女员工转正后每两年发放两套(黑色外套2件、裤子4条、短袖白衬衣2件、长袖白衬衣2件)。5、规定(1)公司物业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定制和发放。(2)本着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凡属个人保管、使用不当,丢失和损坏的当事人自行购买(以市场价为准)。(3)公司员工如果离职、辞职、辞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棉服、雨衣、雨鞋)进行折价收费,赔偿价格计算公式为:赔偿费=(规定使用月数-领用月数)×购置价格/规定使用月数。(4)物业部需保证货物的充足,如常用物品出现缺货管理员成长初级一次,如属于特殊需要的提前与物业部取得联系。(5)除属于上岗必须配备的用品(如反光背心、安全帽)上岗前领取外,其它劳动保护用品需在入职后领取。(6)凡是需要定制的物品(工作服、棉服、雨鞋等)入职后到物业部登记,待做好后发给入职人员。(7)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8)实习生是否需要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由人力资源中心决定,如需领取费用由人力资源中心承担。(9)如需后方人员支援前方或其它工作需求,需要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费用由需求部门承担。(10)如有未尽事宜随时调整。6、此文件自2014年3月26日开始执行,原《劳保用品发放规定》废止。企事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规定(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劳动条件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所必须的才发,否则不发;对于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2、发放防护用品的范围是:(1)井下作业;(2)有强烈辐射,烧灼危险的作业;(3)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6)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才能发给防寒服装。(二)防寒用品的发放条件1、我省境内,冬季经常在海拔2千米以上的地点从事野外、露天作业的职工;2、冬季期间经常在湖面、河面、水库作业的职工;3、常年从事室内摄氏零度以下低温作业的职工。防寒服装的发放应根据当地气温工作操作方式分别发给,其使用时间不少于三个冬季。(三)几项具体规定1、关于发放标准的金额控制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人均控制数按每个工种每人每年计算,人均控制在80——140元,其中地质勘探、森工林区、矿山井下最高不超过180元;防寒用品最高不超过80元。超过部分在税后留利或福利基金中列支,不摊入成本。人均控制数由省级各企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物价变动情况,每2年或3年核定一次,并将入生产成本的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一并报送省劳动厅备案。2、对合同制职工、临时工、民工应按照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供给劳动防护用品,离开生产岗位时,由所在单位收回或作价处理给本人。3、企、事业单位中经常跟班作业的基层干部、安技员按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发给劳动防护用品;经常到现场设计、检查的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干部的劳动防护用品,其发放期限应比一般工种工人延长50%以上;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生产劳动的干部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企、事业单位酌情解决。各级经委、劳动部门、工会、企业主管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专职人员及检测检验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按《关于对劳动安全监察检测人员发放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的通知》规定执行。4、兼几个工种作业人员、按其主要从事的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并备用或借用身兼的其它工种所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但不得重复发放。5、铁路、邮电、经济民警等配发了标志服,不再配发劳动防护服,其它护品按同工种发给企业专用(铁路)线上的职工每年发给防护服一套,其它护品铁路行业现工种执行。6、对于在有易燃、易爆、烧灼介质及静电场所作业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7、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供应实物,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职工,严禁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各种福利物品。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十五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依据

法律分析:合理发放和使用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工作)中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劳保用品发放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的原则发放。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劳动条件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法关于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

法律分析:劳保用品是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因此本规定以确保劳保用品一律以实物的形式发给职工个人;按实际生产(工作)场地,按实际工作时间按考勤发放。 所有劳保用品统一由安质科、物业部提出建议并报总队批准后,由物业部按相应的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购买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可到专业经营单位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购买;总队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由管理物业部建立统一台帐,统一发放。对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用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领导处以200—2000元/人的罚款,因此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请问国家关于劳保用品发放的有哪些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劳动防护用管理制度,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总则  1.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公司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装备。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防护用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采购  3.公司财务部门按要求提取安全费用,满足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所用资金。  4.公司供应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采购人员必须到有资质的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购买劳动防护用品。  5.采购人员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各种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  验收  6.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7.劳动防护用品验收人员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各种证件必须齐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外观合格,不得过期。否则,禁止入库。  8.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仓库管理人员接到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保管  9.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专门储存、专人保管。  10.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防止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变质。  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在储存过程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发放  1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严格按标准发放。  13.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审批,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  14.各单位设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和发放,并建立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15.每月15日是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日,各单位按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填写《劳动保护用品人员发放统计表》,到公司人力资部办理领取手续。  16.公司安全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监督,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使用  17.公司及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教育培训,并监督检查员工正确配戴和使用。  18.公司把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用途、正确配戴和使用等做为对新员工及每年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学习和考核。  1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20.公司定期、不定期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除进行教育外,按“三违”论处,进行罚款。  21.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劳动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  更换与报废  22.劳动防护用品由于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单位出具证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更换手续。  23.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领取,必须以旧换新,对于过期、损坏等报废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集中存放,定期消毁,严防流失。  2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矿山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企管科负责,每年应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报矿长批准。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动保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因病、事、工伤、产假、下岗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一般劳保用品停发。退休、退职或离岗生产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发或顺延,其它防护用品一律停发。4、新调入本矿员工,经过培训合格上岗后由所在单位领料员为其办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5、所有按月发放的劳保用品上月出勤不满二十天者不发放。6、公司员工内部调动,除专用岗位防护用品外,一律不补发一般劳保用品。4、本规定执行前发放的耐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不足原规定年限的可继续按原规定年限使用,到期后按新规定的标准配发。5、各单位配备专人负责劳保用品的领取、发放管理,对本单位员工按岗位标准规定建立领用、发放个人台帐。每月的十号按上月的出勤情况统一办理劳保用品,不得虚开冒领,否则,每次罚领料员100元,同时追回劳保用品并报矿领导取消其领料员资格。6、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日常监管工作,如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不规范或没有配戴等情况给职工造成伤害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并纳入考核。7、人力资源科、安全科、生产科、企管科定期或不定期对全矿各单位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及配带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个人使用不规范或不使用的第一次给予罚款50元/次,第二次按“三违”一次处理。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作好登记。职工劳保用品是根据不同工种依照出勤情况进行发放的,发放标准以月为单位计算

用人单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1、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人均控制数按每个工种每人每年计算,人均控制在80—140元,其中地质勘探、森工林区、矿山井下最高不超过180元;防寒用品最高不超过80元。超过部分在税后留利或福利基金中列支,不摊入成本。人均控制数由省级各企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物价变动情况,每2年或3年核定一次,并将入生产成本的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一并报送省劳动厅备案。2、对合同制职工、临时工、民工应按照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供给劳动防护用品,离开生产岗位时,由所在单位收回或作价处理给本人。3、企、事业单位中经常跟班作业的基层干部、安技员按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发给劳动防护用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机关 、事业单位发放劳保费或者劳保用品的依据文件或者政策规定是什么,求答案???

市业单位职工缴费应是工资的百分之几

机关 、事业单位发放劳保费或者劳保用品的依据文件或者政策规定是什么,求答案

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劳保费(现称社会保险费)依据文件为《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放劳保用品的依据文件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社会保费费缴费基数如何计算,以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一一300 % 的范围内进行核定。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是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而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规定了哪些工种使用哪种劳动防护用品。扩展资料:发放和使用第十五条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法新规劳保用品

法律分析:劳保用品是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因此本规定以确保劳保用品一律以实物的形式发给职工个人。总队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由管理物业部建立统一台帐,统一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国家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定及发放标准是什么?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保护的需要,配发必备的劳保用品,以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和不同的劳动条件配发不同标准的劳保用品。3、从事混合作业和多工种作业人员,以主要作业“标准”配发劳保用品,不能同时享受“双重标准”待遇。一、采购标准1、物资供应科根据各单位上报防护用品计划单进行采购。2、物资供应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选择、采购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遵守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原则。二、 验收标准1、入库前由物资供应科告知安全技术科、质检科进行验收。2、安全技术科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所购特种防护用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三、保管标准1、物资供应科应指定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保管。2、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仓库必须干燥通风符合存放要求条件。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依据

法律分析:合理发放和使用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工作)中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劳保用品发放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的原则发放。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劳动条件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中的报废如何规定,谢谢

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报批后列入营业外支出。

国家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定及发放标准

呵呵··这个太多了···你可以上网查找一下··一切工厂·车间·矿地等等都需要劳保手套

国家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定及发放标准

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的规定是:1. 劳动保护用品由公司统一制定发放标准,各部门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上报增加劳保用品发放明细,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增加发放。2. 公司每季度统一按各部门人数标准发放劳保用品,由有关负责人统一从总公司领取后发放到个人。3. 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与酒店服务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4. 各部门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5. 各部门有关负责人按月份统一从公司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后按本部门的实际需要分发劳动保护用品。6. 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离职等超过一个月以上者,部门有关负责人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明细账上将使用期限相应延长。7. 对于低值易耗品如:线手套、橡胶手套等由部门管理负责人按实际操作需要发放。8. 如在规定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内丢失或损坏劳动保护用品,按成本价统一在总公司有偿购买。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一)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根据岗位性质及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2、根据工作环境本着按需发放的原则,发放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年限。(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工作服、防寒服、反光背心、雨衣、雨鞋、安全帽、劳动保护手套、电工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劳保用品一般多长时间发一次。如口罩、工作服、鞋子、帽子等

这要根据你们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一线员工劳保用品比较费,像工作服一个季度大概要两套。手套和口罩要每个月都发。

国家规定劳保用品配备标准

国家规定劳保用品配备标准如下:1、安全帽类。有塑料、橡胶、玻璃、竹藤安全帽等。2、呼吸护具类。分为防尘、防毒、供氧三类。3、眼防护具。分为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等。4、听力护具。有耳塞、耳罩和帽盔三类。5、防护鞋。有耐酸碱、耐油、防滑鞋等。6、防护手套。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手套等。7、防护服。有特殊防护服和一般作业服两类。8、防坠落具。有安全带、安全绳等。9、护肤用品。有护肤膏和洗涤剂。发放劳保用品的范围是:1、井下作业;2、有强烈辐射,烧灼危险的作业;3、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6、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才能发给防寒服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保用品包括哪些

伴随着生产业的快速发展,劳保用品的使用量越来越多,劳保用品就是劳动保护用品,用于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用品。不同行业对劳保用品的需求有差异,那劳保用品包括什么呢?接下来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劳保用品包括什么:头部防护包括:安全帽、工作帽、防静电工作帽、冬用防寒帽等。眼面部防护包括:安全眼镜、防护眼罩、焊接眼面防护等。呼吸防护包括:防尘口罩、防毒面具、正压式供气系统等。听力防护包括:耳塞、耳罩。手部防护包括:防化手套、抗切割手套、电焊手套、绝缘手套等。防护服包括:化学防护化服、隔热服、电焊工作服、阻燃工作服等。足部防护包括:安全鞋(靴)、电绝缘鞋(靴)、防化鞋(靴)等。坠落防护包括:安全带、连接器、救援系统。消防应急包括:呼吸器、消防头盔、消防服等。关于劳保用品包括什么,大家已经有所了解,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手套,工作服,电焊用的头罩,眼镜,防护鞋等,购买劳保用品时需要检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合格证,及安全鉴定证。科力普省心购——中小企业办公用品平台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应执行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不得擅自扩大、缩小发放范围或折合现金发放。发放给职工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经国家或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和取得省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销售的安全合格产品。严禁采购、发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质安部会同人事管理部门核实当期人员、工种后,由质安部编制劳保用品发放清单,开具劳保用品领料单,在领用台账上登记,员工凭领料单到劳保库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请教劳保用品计入什么科目

一般的,劳保用品应作为福利费处理。账务上分两种情况处理:  1、企业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通过“应付福利费”处理。  2、若执行的是新企业会计准则,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分录一般是: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小企业会计制度)或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新会计准则)

工厂的劳保用品制度由哪个部门制定

劳资或人力资源部门制定

国企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和标准文件

法律主观:国家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炊事员白涤卡长袖上衣2件、白涤细布短袖上衣2件、化纤长裤2条等;汽车司机化纤服装1套、线手套1付、普通棉大衣1件等;专职汽车修理工化纤工作服2套、化纤工作帽1顶、线手套1付等;其他。法律客观:《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办法》第三条 各单位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更新和保管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

员工不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领导让我写检查,怎么写?

时间地点事情的发生经过。 没有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的后果。

劳保用品都包括什么?

劳保用品就是劳动保护用品,只要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安全,都算是劳保用心,从头到脚来说的话有头部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眼面防护用品,耳部防护用品,身体防护用品,手部防护用品,足部防护用品等等,如果你想知道更具体一点的话可以追问或者私信,谢谢。

公司购劳保用品怎么做账?

可以做福利费

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各环节的管理,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人员。  3、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 第352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第1号 令)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河北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件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  4、工作程序  4.1 采购  (1)物资供应科根据各单位上报防护用品计划单进行采购。  (2)物资供应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选择、采购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3 采购的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产品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三证一标志即: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志。  4.2 验收  (1)入库前由物资供应科告知安全技术科、质检科进行验收。  (2)安全技术科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所购特种防护用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3 保管  (1)物资供应科应指定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保管。  (2)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仓库必须干燥通风符合存放要求条件。  4.4 发放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严格按《关于调整职工劳保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通知》,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进行发放。  (2)凡在我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相应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劳动防护用品应按公司规定按时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  (4)退休人员不再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病、产假等原因离岗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恢复工作,经安全培训考核进入生产岗位后,即可享受相应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5) 超出标准的防护用品由单位提出申请,主管副总经理和安全技术科审批后核发。  (6)安全科应备有公用安全帽、工作服等劳动防护用品,备外来参观、学习、检查人员临时借用。公用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由专人保管。  (7)各单位按发放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安全技术科审批,严禁乱领、随意乱发等事件发生,一旦出现将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  (8)物资供应科根据安全技术科审批的各单位编制的劳保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按程序采购发放。  (9)对于新分配、调入职工及工种变动的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持证明报安全技术科审批并调整计划,物资供应科根据调整后的计划采购。  4.5 使用  (1)公司各部门有责任教育和监督所辖员工按照劳动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经过教育和处罚仍不按规定佩戴为蓄意违章,因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2)基层各单位要建立并妥善保管个人劳保领用卡,按时记录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办理调、转岗手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  (4)各部门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建立维护保养台帐,由专人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期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5)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查。  4.6 更换、报废  (1)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予以报废。  (2)防护用品(如安全带、防毒面具、安全帽等)在使用中出现破损或超过使用期限,要以旧换新,方可领用。  4.7 其它管理  (1)安全科负责监督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  (2)工会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3)财务科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经费按规定合理提取的使用。  5、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

劳保用品的发放制度

我在这个行业做了很多年一直销售防护用品,说实话,这个劳保更换制度问题,各个企业不一样,要根据工人的劳动强度和贵公司发放产品质量决定的,我见过很多企业,员工手套一个月已付,但是具员工反映,七天就要更换,没有办法只要自己在工厂门口的劳保店购买。还有安全鞋,一般质量好的,很多可以穿两年,但是很多企业买的几十元的劳保鞋顶多3个月半年,发放制度却定在一年一双,这个就是坑爹。建议你根据你们公司发放的东西和劳动场景仔细观察使用情况,制定自己的劳保制度,不要让所谓标准发放时间制约工作和思路。附上普其贝安介绍:普其贝安是一家专注个人防护用品|工业安全|仪器仪表|集成采购|消防器材|科教仪器等工业品供应商。销售产品有保护足趾安全鞋|绝缘鞋|防化服|安全帽等。

劳保用品的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劳动防护用管理制度,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1.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公司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装备。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防护用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3.公司财务部门按要求提取安全费用,满足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所用资金。4.公司供应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采购人员必须到有资质的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购买劳动防护用品。5.采购人员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各种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 6.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7.劳动防护用品验收人员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各种证件必须齐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外观合格,不得过期。否则,禁止入库。8.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仓库管理人员接到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9.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专门储存、专人保管。10.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防止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变质。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在储存过程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严格按标准发放。13.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审批,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14.各单位设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和发放,并建立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15.每月15日是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日,各单位按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填写《劳动保护用品人员发放统计表》,到公司人力资部办理领取手续。16.公司安全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监督,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17.公司及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教育培训,并监督检查员工正确配戴和使用。18.公司把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用途、正确配戴和使用等做为对新员工及每年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学习和考核。1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20.公司定期、不定期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除进行教育外,按“三违”论处,进行罚款。21.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劳动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 22.劳动防护用品由于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单位出具证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更换手续。23.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领取,必须以旧换新,对于过期、损坏等报废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集中存放,定期消毁,严防流失。2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劳保用品制度

劳保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如:工作帽子、工作服、防护服、工作手套、棉纱手套、乳胶手套、电焊手套、工作围裙、口罩、防护镜、护膝、头盔等。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谁有关于劳保用品的管理制度啊 ,实用的哦

劳 保 用 品 管 理 制 度第一条 为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对劳保用品的穿戴作出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劳保用品按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原则发放。不是员工的福利待遇。第三条 劳保用品的选购与加工要求:必须本着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为目的,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性能要求,并尽可能兼顾美观、大方。第四条 劳保用品的选购与加工要求:1、制冷部负责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参与劳保用品的采购,负责对劳保用品选型提出技术性能要求,并对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及管理实施监督。2、营销物流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业务,并保证有适量的库存。负责建立全公司员工个人劳保卡。第五条 劳保用品的管理1、工种岗位变动的员工,按其变动后工种标准领取防护用品。品种相同的防护用品,至原岗位的下个更换期后享受新岗位的防护用品标准。2、凡发给班组公用的劳保用品由班组指定人员管理。3、若因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坏,根据领用年限缴纳成本费的10~80%赔偿:若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则予以更换。新的周期从补发之日起 计算。4、员工离厂学习,或因病、伤、产假、事假满一个月者,劳保用品按月顺延。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临时增发的,由班组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增发。6、发放标准的修订,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7、营销物流部建立全公司劳保用品发放台帐。第五条 劳保用品的使用1、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及生产、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劳保用品。2、上班时间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和工作服,离开工作室、操作室、办公室去现场时必须戴好安全帽。3、从事特殊作业时(如进入容器、焊接等)按具体规定穿戴(佩戴)劳保用品。4、各班组对公司的各类防毒面具必须妥善保管,保持处于备用状态。5、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第六条 员工因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而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视其情节按违纪考核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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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安全帽肯定要吧,焊工面罩,焊工手套,焊工服,劳动手套,防护口罩、、发帽、防护眼镜、耳塞,绝缘鞋。我知道就这么多了。

井下人员要配备哪些劳保用品呢?

足够照明的灯具,长雨靴,还有应急用的一些物品

怎么写关于劳保用品的书面汇报材料,最好提供一篇范文。谢谢!

把劳保用品统计出来不就行了

工具,量具,仪表辅料,劳保用品英语怎么说

工具:tool (s)量具:measuring tool (s)仪表辅料:Instrument accessories劳保用品:labor protection appli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