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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法律制度?

  《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国务院国资委同时规定,场外协议转让必须从严掌握,只能由省级国资委审批,而且必须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二、 场所是指省级以上国资机构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规定,国有产权必须进入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交易,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由国务院国资委选择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由省级国资委选择确定,省级以下国资委不能自行选择确定产权交易机构。

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法律制度是哪些

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法律制度主要指2016年7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布的第3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此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等都有相关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