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

阅读 / 问答 / 标签

谁有《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的通知》(湘纪办〔2012〕22号这个文件?

97转迷网有

纪检组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年轻干部监督管理?

“人的正道是千万的。 千万不要走那条最危险的错误的路。否则对不起同事、家人和孩子。我很后悔。 好想家……”日前,我市各机关组织年轻干部观看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专题片《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违纪者落泪的忏悔深深触动了参与者的心。“电影里的三个人都是30多岁的时候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他们身处关键岗位和领导岗位,可悲的是,他们的惨痛教训给年轻干部敲响了警钟。“年轻干部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后纷纷表示。近年来,我市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显示,一些年轻干部刚成长为公司骨干,甚至刚走上领导岗位,正处于人生事业成长黄金期,前脚刚步入仕途,后脚误入歧途,陷入违纪违法“泥潭”。“年轻干部大多从家到校门、从校门到机关,都处于事业、生活的起步期,社会经验、实践经验相对不足,面对各种诱惑和干扰,价值观容易受到影响,容易扭曲变质。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客观上给年轻干部铤而走险留下了空间。“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接班人,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工资的传承和长远发展。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责无旁贷,推动党委把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协助探索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的教育管理监督新模式。“市纪委监察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的标识。为此,市纪委监委在第十三监督检查室挂牌督办年轻干部监督检查室,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专门破解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难题。“各位,请把手机放在我前面的桌子上,从下面开始开卷考试。近日,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年轻干部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来到市交通局,通过考试验证了年轻干部学习理论知识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成果。职业是提高效果的保证。市纪委监委创新年轻干部学习教育工作载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说一遍、学一测、一思一访”等“六一一”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以考促学、以访促学,培养年轻一代同时通报考试结果,避免学习走过场形式化。今年,市纪委监察委员会通过明确教育形式,督促年轻干部所在党组织履行好教育职责,组织近1.1万名年轻干部参加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和市委组织部研究成立《关于加强干部入职廉政教育的指导意见》 《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沟通机制》,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入职廉政谈话、签订入职廉政承诺书、教育配偶、提拔“廉洁关”、锻炼基层组织等方式,帮助新职工年轻干部走上成长的“门槛”党委在年轻干部进修班开设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廉政课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宣传教育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各个方面。市纪委通过督促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我们选择5个市直辖部门、1个县作为重点岗位年轻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试点,采取先行先试、点点滴滴、逐步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年轻干部成长全周期、全方位、全覆盖“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年轻干部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的。市纪委监委还对已经走上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和重点培养的优秀年轻干部,制定《年轻干部全周期管理监督记实办法(试行)》,每人建立全周期管理监督记录文学档案,纳入个人性格、家庭状况、奖惩情况、岗位风险等事项,因人施策,制定监督方案针对“八小时外”监督、关心干部等方面,研究制定《年轻干部“非工作时间”监督暂行办法》0《年轻干部常态化谈话机制》《受处理处分年轻干部教育关怀制度》0《白城市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实施意见》0等制度。“我们坚持惯用手法,研究制定0755-79000,进一步细化体现各级党委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把这项工作‘清单化"、‘手册化"、‘样板化",努力探索有效工作模式。“市纪委监察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的标识。(王鸿鹤张磊尹雪本报教务老师李政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如何解决派驻纪检组弱监督轻执纪不问责零办案的问题

 (一)发挥内部作用 1、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贯穿在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 (1)不断加强教育。以纪委监察局为主其他乡镇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为辅,经常性地组织村干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学习先进先辈事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影片。让他们自身树立起廉洁自律意识,明白每个人行使权力的来源和拥有权力的目的,时时刻刻紧绷一根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一旦权力逃离了笼子的束缚就会身陷囹圄、就会被问责,严重的还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实行民主公开。确保村干部在作出村务重大事项和决定时,经过民主协商,集体讨论,而不是由村里的主要领导一人说了算、一人拍板定事。对将作出决定事项是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先应向全体村民公布,让民主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和建议权。确保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3)确保监督有力。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使用和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大活动进行监管;对财务账目、财务收支凭证、土地发包方案、承包合同和其他集体经济合同,以及村务公开和相关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审核。 (4)做好宣传工作。首先,为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大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社会影响力。其次,由纪委监察局和乡镇纪委一同联合司法局普法办,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大力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让群众明白该法的内容和人民享有的各项监督权利。让村干部的权力即在村民监督委会的监督下运行又让其在群众法眼中运行。 2、建立奖励保障机制,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健康发展。 (1)注意发现、培育和宣传。对懂政策、顾大局的村干部和敢监督、会监督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在社会上培育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2)提高监督人员经费和待遇。从实际出发,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逐步提高村民监督委员的工作经费及工资待遇,并适当解决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报酬问题,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能正常开展工作和打消监督委会成员自身欲要腐败的苗头。 (二)发挥外部作用 1、加强组织协调,推进体制创新 (1)明确工作责任,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有效监管。形成三级监管的合力。农村党组织由村民监督委员会直接进行内部监督。由各相关部门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外部监督各镇党委、政府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组织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范畴,进行统一管理。民政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与村级换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农经管理部门要发挥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对反映村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调查处理。 (2)建立完善监委会管理考核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提前摸清和掌握村民监督委会的工作职责、流程、范围和权限。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严格规范管理,与村"两委会"组织及其成员共同享受教育培养、考核管理等待遇,为推动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2、加强配合,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近年来,由于新农村的建设发展,农村的经济也迅速崛起,尤其是地处城乡结合的农村,面临征地、拆迁。农村往往获得大量的征地补偿资金和集体资产补偿资金。因此,腐败领域也由原来的党政机关逐步向农村倾斜。 (1)重视查办违纪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农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纪的案件,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2)强化分类指导。农村党组织的主管部门为乡镇党委。目前,按照体制设置,乡镇党委几乎都成立了纪委。纪检监察部门要帮助乡镇纪委制定主要职责和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对查案薄弱的,着重指导如何排查案件线索、如何进行案件查办,帮助其总结经验,提高办案质量。 (3)强化案源挖掘。重视群众的举报,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对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中,倾听民意诉求,从中探寻有价值的案源。 3、要创新和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确保履行主体责任 (1)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农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按照制订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农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三资"监管和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深入开展。在实践中注意结合业务特点,围绕农村"两委"组织决策、执行、监督,规范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实现廉政风险和"三资"监管同步防范。 (2)健全行政问责长效机制。首先,加大监督力度,在充分发挥纪检、组织、人大等职能部门作用的同时,加强群众、社会及媒体的舆论监督,用公众是否满意来判断农村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应被问责、如何问责、问什么样的责。 其次,制定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切实做到问责有章可循。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确保问责制度有效落实。特别是针对目前行政问责实践中存在的注重事后问责、忽视过程监督的状况,应强化事前和事中问责,让责任管理贯穿于行政全过程。

县地税局纪检组向本级党组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怎么写

局党组与局纪检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内监督条例虽然规定,纪委、纪检组对于同级党委、党组有同级监督职能,但仍然要接受领导。所以,纪检监察建议如果属于工作方面的建议,直接写成工作报告或汇报材料就好,也可以写成某专项工作的请示。如果是违规违纪方面的提醒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得不够好方面的建议,可由纪检组长在会议上或办公室口头提出较好。至于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正式文书,应由县纪委或市局纪检组下达。

纪检组约谈是什么意思?

纪检组约谈是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谈话是各级纪委常用的工作方式,据已有的公开报道,纪委谈话的方式有六种: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谈话函询以及组织调查谈话等。更多关于纪检组约谈什么意思,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de38431616090841.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单位副科去当纪检组长好吗

好。单位副科去当纪检组长好,副科在事业单位中为八级职员,属领导序列之中的最低层次,其上有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副厅局级、正厅局级等。

最高检纪检组副组长级别

张晓玉,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晓玉,男,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副局长。现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正局长级)。

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占班子成员指数吗

纪委派驻纪检组长**不占被派驻单位领导职数**,但正常参加派驻单位的党组会议。

派纪检组长代会合适吗

不合适。派纪检组长代表参加会议并不合适,因为纪检组长通常是企业或组织内部的监察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员工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和道德标准。如果纪检组长代表参加会议,会引起其他与会人员的疑虑和不满,认为他们的行为受到了监督和限制。此外,纪检组长的职责是监督和检查,而不是代表企业或组织参加决策会议,因此在会议上发表意见和决策会超出其职责范围。

检察院副检察长与纪检组长级别

检察院副检察长和纪检组长级别一样,以区检察院为例,都是副科级。

机关纪委书记能兼派驻纪检组长吗

机关纪委书记不能兼派驻纪检组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安排,机关纪委书记不应兼任派驻纪检组长职务,为了加强机关纪检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由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和专业素质的纪检干部担任组长,以实现对机关纪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纪检,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副厅级纪检组长如何晋升

省级机关副厅级纪检组长可以晋级为省纪委常委或者直接任机关的副局长,副厅长。

学校纪检组长是班子成员吗还是职务

协助党组织拟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实施、总结,拟定年度纪检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协助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干部职工进行权力观教育、法纪教育、警示教育,督促相关处室及教师抓好学生廉洁教育。3.对干部、教职工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级市纪委书记调任省厅纪检组长是提拔重用吗

平级调动,但实权还是地级市纪委书记大。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还能升职吗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只要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可以提拔升职。

中化集团纪检组长级别

副厅局级,中化集团正职待遇

单位纪检组长有发言权吗

有,一般来说,派驻纪检组长本身就是被派驻单位党组成员(或党委委员),都有组织部门的正式任命文件,理所当然就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派驻纪检组长和局长谁大

在同一机构内部,派驻纪检组长的级别通常比局长低。具体来说,派驻纪检组长的级别一般为副科级,而局长则是管理一个市或一个县某项行政事务部门的最高官员,其级别视具体职位而定。需要注意的是,局长和派驻纪检组长的级别差异并不代表他们在机构内部的重要性。局长的地位和责任在干部组成中具有重要地位,而派驻纪检组长则负责监督和管理机构内部的纪律和廉政情况。

36岁去教育局当纪检组长好吗

当然是借调到教育局纪检委好喽

国资委纪检组长是中纪委常委吗

国资委纪检组长是中纪委常委

气象局纪检组长是什么级别

你的问题很笼统很宽泛。纪检组长一般由部门、单位的党组班子成员担任,这种情况一般比党组书记低半级,比如正科级部门县建设局党组书记是正科级,那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就是副科级。副县级单位县油区办党组书记是副县级,那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就是正科级。中央到省、市均同此设置。还有不是部门、单位党组成员担任的纪检组长,一般由上级纪委统一派驻管理,目前大多地市和区县两级,分别提升了派驻纪检组长的级别,实行分片派驻,组长分别为正县级、正科级。

西安银行纪检组长薪酬

根据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西安银行纪检组长薪酬具体分段并不清楚。一般来说,薪酬的高低取决于多个因素,如个人职位、资历、工作表现等。同时,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公司的薪酬水平也存在差异。建议关注相关招聘信息或者咨询公司内部人士,以了解更加具体的情况。

沈绍兵为啥被派去公安局当纪检组组长

沈绍兵被派去公安局当纪检组组长是因为他具备了相应的实力和能力。沈绍兵,男,1968年2月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他还拥有硕士学位,是高级经济师。他于199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任职期间表现优秀,具备了相应的实力和能力,因此被派去公安局担任纪检组组长。

如何充分发挥纪检组长的作用

  二、正确认识纪检组长的工作职责。部门纪检组长的工作性质从领导关系上看,它受上级纪检部门领导,又受同级党组书记和局长领导;从工作职责上看监督是派驻机构的第一位职责。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是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派驻机构履行协助组织协调的职责。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抓好查处惩治权限内的违法、违纪腐败案件;参与协助党组抓好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治教育工作。从具体工作环境上看,一方面是上级派驻纪检组长,形式上具有相对独立工作的含意,又属同级党组班子成员之一,很大程度上具有领导职位二重性,在工作中,既有工作职责相对专业的一面,又有班子成员相互配合从属的一面。因此,如何当好纪检组长,我认为必须明确自己的身份和主业,必须讲清自己的工作职责、权限和范围,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履行纪检监察和党内监督上来。在做好监督这个本职工作时,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力争做到要履行职责不越位、督导落实不包办,既要当好协调人,又要当好牵头人。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纪检组长的作用。   三、正确把握工作大局,选好结合点。纪检组长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紧紧把握部门“主要工作”这个中心,努力把纪检监察工作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一是要定期督促、指导和检查管辖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对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做出客观评价,为领导班子选拔人才当好参谋助手。二是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经常为领导班子出主意,提建议,争取主要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从而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增强组织协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四、围绕中心工作,加强上下协调。纪检监察工作只有得到本系统其他职能部门的密切支持与配合,才能理顺内部关系,形成良性运行的纪检监察机制。作为纪检组长,一是经常与其他部门主管领导沟通情况,交流意见,争取支持。二是加强督办,搞好指导,也就是做好对下协调。对各部门承担的重点任务,要跟踪检查,督促进度,定期考核,监督落实;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不断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既要充分运用责任制这一硬件,又要善于运用情感沟通这一软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作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有效组织、合理调配,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要做到依法执纪,文明办案。一是要做到办案程序规范。首先要抓信访工作程序的规范。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大信访件的督办力度,认真作好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的记录、接待工作,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其次按照“有案必查”的原则,对于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的内容,严格在查办案件的要求时限内进行认真的调查。第三要作到案件审理的规范,纪检组长要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使审理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切实做到查办案件手段不软、面子不讲、说情不顾,快查、快结、快处,提高案件办结率。二是对干部的处理要讲究政策、宽严相济,把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有机结合起来。三是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工作,起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六、努力学习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这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条件和保证。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成为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总结,不断创新,做到懂全局、精本行。通过不断地学习钻研纪检监察基础理论、业务知识、技能技巧,学习相关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等,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内行和专家。   最后,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纪检组长的作用,还必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能够以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人格力量影响带动广大群众,做到与时俱进,勇于探索,不辱使命,恪尽职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担负起历史和时代赋予的重任,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绩。(风中的回忆)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一、要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组织保证。这项工作的好坏,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事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因此,作为纪检干部,在工作中必须要解决好认识问题,认识是前提,认识提高了,行动才自觉,才能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才能全身必地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才有可能当好纪检组长。   >>>进入博客原文  >>>进入博客首页

市纪检组长和副局长谁升迁快

副局长。市纪检组长是党内职务,副局长是行政职务,所以副局长升迁快。行政职务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而设置的国家公职。包括职权和职责两方面内容。

人大机关纪检组长是党组成员吗

一般都是驻在部门的党组成员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纪检组怎么办?

一、关于对两个主要问题的再认识。两个主要问题一个是纪检组的定位问题,另一个是纪检组如何开展监督的问题。之所以谈这两个问题,是因为它们是开展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职能的基本前提,必须弄清楚。纪检组定位问题。我们知道纪检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监督有内部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实质上是一种部门管理行为,外部监督才是严格意义上的监督。纪检监督就是这种外部监督,它与部门之间其实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笔者认为这就是纪检组的基本定位。当然,纪检组长作为部门党组成员,应当为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建议。但是,纪检组长的角色是主要和基本的,离开了这个监督就失去了意义。如何开展监督的问题。笔者认为,纪检组的监督应该是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的依法和有效性监督。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的全方位和防范性监督。应该是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根据上述特点,监督工作应当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一是监督必须全方位。凡是驻在部门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都要全面进行监督,单位工作范围有多大,监督范围就有多大。二是监督必须全过程。对部门存在廉政风险和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环节都应全面介入(介入不是分管和参与),廉政风险和问题在哪里,监督必须到哪里。三是监督必须有重点。重点监督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和源头治理责任情况,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四是监督必须常态化。积极探索建立和健全常态化的纪检监督机制,不断督促驻在单位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五是监督必须重实效。通过实施各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使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不出事或少出事。二、目前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三转”之后,纪检组监督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一些纪检组长认为“三转”以后没有多少事可做,有的认为不参与具体工作怎么监督等等。就笔者了解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认识上存在着明显的偏差。有的纪检组长和部门“一把手”依然认为纪检组接受同级纪委和驻在部门党组的双重领导,理由是纪检组是纪委派出机构,纪检组长又是部门党组成员。没有把纪检组与党组成员这个角色严格区分开来,把纪检组从代同级纪委对驻在部门监督的角色人为的变成了被驻在部门领导的被领导者角色。结果,使纪委对派驻纪检组的统一领导名不符实。二是监督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不少纪检组在工作上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越位、错位和缺位的问题,没有聚焦“主业”,把监督拓展到驻在单位有关的工作和环节之中,把事前和事中的再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没有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有的承担了一些“主体”责任方面的工作,荒了监督的“责任田”。三是监督上存在硬不起来问题。一些纪检组长担心自己提的建议和意见多了,会伤害领导之间的和气,不利于班子团结和工作开展;怕开展的工作多了增加部门和干部职工的负担,影响业务工作;怕工作认真了干部职工不理解,甚至得罪人,丢选票。四是开展监督工作的阻力比较大。个别部门对纪检组工作重视和支持的不够;一些部门认为纪检工作不打“粮食”,抓一抓就行了;对于纪检组提出的意见和批评,一些干部职工认为是与自己过不去等等,实实在在的推开纪检工作,难度比较大。三、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的对策和措施。我们的工作就是过河,不解决桥和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根据目前实际,要切切实实做好“三转”工作,发挥纪检组的监督作用,必须解决好职能定位和方法问题。这就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和标准化,对监督工作实行法制化和标准化管理。把纪检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厘清关系,使纪检组工作定好位。必须明确纪检组与驻在部门事实上已经存在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赋予纪检组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纪检组不再既当教练员也当运动员,让纪检组集中力量抓好再检查和再监督。这是使纪检组切实能够硬起来,履行好监督责任的一项前提性和基础性工作。否则,纪检组的监督工作就没有权威,这是“三转”的核心所在。当然,纪检组长要积极为部门党组提建议,协助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推进监督工作法制化。监督工作开展不起来,深入不下去,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以法规的形式明确监督的具体办法和程序,以及一贯的文书等,没有解决好监督什么特别是怎么监督的问题。监督工作缺乏操作性强的法制依据和硬性约束。许多纪检组长想干些实实在在的事,可是苦于没有具体的法规和制度规定,工作难以推开。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唯一的办法是通过加强顶层设计,针对监督工作出台详尽和操作性强的法规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体系,强制性地推开监督工作,打开局面。三是实行规范管理,推行监督工作标准化。笔者看,监督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对监督的有关具体内容、范围、程序和应该履行的手续等等确定具体的工作标准,实行监督工作标准化。有了工作标准不但有利于检查考核,也不愁监督不到位。目前,推行监督标准化还是可行的,这是因为这是管理工作上的一个通行作法,另外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行业工作都具有很强的共通性。这也是确保监督工作到位的一个有效措施。当然部门之间也可能存在一些差异,这可以制定一些特殊的办法加以解决。四是强化互动功能,促进监督对接无缝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部门党组和派驻纪检组的共同目标。所以,党组和纪检组都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实现监督工作的无缝对接和良性互动。党组要在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同时,为纪检组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支持纪检组做好监督工作。纪检组要积极为部门党组提建议,督促和配合党组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好“主体”责任,使干部职工不出事或少出事。五是弘扬廉政文化,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驻在部门党组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思想境界,纪检组要积极督促和配合做好这一项工作。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白监督是为了保护自己,是为了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不是和哪个干部职工过不去,努力消除各种不良情绪,为开展监督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检察院纪检组长是实权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炤 刘炤,男,汉族,1963年4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二级副总监察官。

纪检组长是什么级别

纪检组长一般由部门、单位的党组班子成员担任,这种情况一般比党组书记低半级,比如正科级部门县建设局党组书记是正科级,那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就是副科级。副县级单位县油区办党组书记是副县级,那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就是正科级。中央到省、市均同此设置。还有不是部门、单位党组成员担任的纪检组长,一般由上级纪委统一派驻管理,目前大多地市和区县两级,分别提升了派驻纪检组长的级别,实行分片派驻,组长分别为正县级、正科级。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两个单位合署办公。纪委属党的机关,纳入党群编制;监察委员会属国家机关。为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在政府的组成部门和政府的直属单位或者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设置纪检组,由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纪检组长享受副科(处、厅、部)级别的待遇。而在党的机关就只设纪检员(与纪检组长享受同等待遇),职能与纪检组长一样。纪检组长是必须在有党组织的部门才能设置,具体设置由地方政府的编制委员会下文明确。

驻省厅纪检组长有提升可能了吗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厅纪检组长,如果工作做得比较好,有可能提升。

如何充分发挥纪检组长的作用

  二、正确认识纪检组长的工作职责。部门纪检组长的工作性质从领导关系上看,它受上级纪检部门领导,又受同级党组书记和局长领导;从工作职责上看监督是派驻机构的第一位职责。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是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派驻机构履行协助组织协调的职责。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抓好查处惩治权限内的违法、违纪腐败案件;参与协助党组抓好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治教育工作。从具体工作环境上看,一方面是上级派驻纪检组长,形式上具有相对独立工作的含意,又属同级党组班子成员之一,很大程度上具有领导职位二重性,在工作中,既有工作职责相对专业的一面,又有班子成员相互配合从属的一面。因此,如何当好纪检组长,我认为必须明确自己的身份和主业,必须讲清自己的工作职责、权限和范围,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履行纪检监察和党内监督上来。在做好监督这个本职工作时,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力争做到要履行职责不越位、督导落实不包办,既要当好协调人,又要当好牵头人。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纪检组长的作用。   三、正确把握工作大局,选好结合点。纪检组长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紧紧把握部门“主要工作”这个中心,努力把纪检监察工作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一是要定期督促、指导和检查管辖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对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做出客观评价,为领导班子选拔人才当好参谋助手。二是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经常为领导班子出主意,提建议,争取主要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从而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增强组织协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四、围绕中心工作,加强上下协调。纪检监察工作只有得到本系统其他职能部门的密切支持与配合,才能理顺内部关系,形成良性运行的纪检监察机制。作为纪检组长,一是经常与其他部门主管领导沟通情况,交流意见,争取支持。二是加强督办,搞好指导,也就是做好对下协调。对各部门承担的重点任务,要跟踪检查,督促进度,定期考核,监督落实;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不断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既要充分运用责任制这一硬件,又要善于运用情感沟通这一软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作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有效组织、合理调配,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要做到依法执纪,文明办案。一是要做到办案程序规范。首先要抓信访工作程序的规范。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大信访件的督办力度,认真作好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的记录、接待工作,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其次按照“有案必查”的原则,对于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的内容,严格在查办案件的要求时限内进行认真的调查。第三要作到案件审理的规范,纪检组长要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使审理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切实做到查办案件手段不软、面子不讲、说情不顾,快查、快结、快处,提高案件办结率。二是对干部的处理要讲究政策、宽严相济,把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有机结合起来。三是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工作,起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六、努力学习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这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条件和保证。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成为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总结,不断创新,做到懂全局、精本行。通过不断地学习钻研纪检监察基础理论、业务知识、技能技巧,学习相关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等,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内行和专家。   最后,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纪检组长的作用,还必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能够以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人格力量影响带动广大群众,做到与时俱进,勇于探索,不辱使命,恪尽职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担负起历史和时代赋予的重任,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绩。(风中的回忆)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一、要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组织保证。这项工作的好坏,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事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因此,作为纪检干部,在工作中必须要解决好认识问题,认识是前提,认识提高了,行动才自觉,才能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才能全身必地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才有可能当好纪检组长。   >>>进入博客原文  >>>进入博客首页

纪检组长是什么级别的?

纪检组长一般由部门、单位的党组班子成员担任,这种情况一般比党组书记低半级,比如正科级部门县建设局党组书记是正科级,那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就是副科级。副县级单位县油区办党组书记是副县级,那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就是正科级。中央到省、市均同此设置。还有不是部门、单位党组成员担任的纪检组长,一般由上级纪委统一派驻管理,目前大多地市和区县两级,分别提升了派驻纪检组长的级别,实行分片派驻,组长分别为正县级、正科级。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两个单位合署办公。纪委属党的机关,纳入党群编制;监察委员会属国家机关。为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在政府的组成部门和政府的直属单位或者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设置纪检组,由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纪检组长享受副科(处、厅、部)级别的待遇。而在党的机关就只设纪检员(与纪检组长享受同等待遇),职能与纪检组长一样。纪检组长是必须在有党组织的部门才能设置,具体设置由地方政府的编制委员会下文明确。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和纪检组长哪个大

纪检组长。纪检组长享受副科级别的待遇。而在党的机关就只设纪检员,职能与纪检组长一样。纪检组长比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大。

县纪检组长是实权吗

**是的**。县纪检组长有一定的权力,主要负责全单位所有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职务相当于一个副职。

纪检组长是什么编制的?

纪检组长一般由部门、单位的党组班子成员担任,这种情况一般比党组书记低半级,比如正科级部门县建设局党组书记是正科级,那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就是副科级。副县级单位县油区办党组书记是副县级,那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就是正科级。中央到省、市均同此设置。还有不是部门、单位党组成员担任的纪检组长,一般由上级纪委统一派驻管理,目前大多地市和区县两级,分别提升了派驻纪检组长的级别,实行分片派驻,组长分别为正县级、正科级。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两个单位合署办公。纪委属党的机关,纳入党群编制;监察委员会属国家机关。为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在政府的组成部门和政府的直属单位或者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设置纪检组,由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纪检组长享受副科(处、厅、部)级别的待遇。而在党的机关就只设纪检员(与纪检组长享受同等待遇),职能与纪检组长一样。纪检组长是必须在有党组织的部门才能设置,具体设置由地方政府的编制委员会下文明确。

纪检组长的级别是什么?

纪检组长一般由部门、单位的党组班子成员担任,这种情况一般比党组书记低半级,比如正科级部门县建设局党组书记是正科级,那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就是副科级。副县级单位县油区办党组书记是副县级,那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就是正科级。中央到省、市均同此设置。还有不是部门、单位党组成员担任的纪检组长,一般由上级纪委统一派驻管理,目前大多地市和区县两级,分别提升了派驻纪检组长的级别,实行分片派驻,组长分别为正县级、正科级。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两个单位合署办公。纪委属党的机关,纳入党群编制;监察委员会属国家机关。为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在政府的组成部门和政府的直属单位或者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设置纪检组,由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纪检组长享受副科(处、厅、部)级别的待遇。而在党的机关就只设纪检员(与纪检组长享受同等待遇),职能与纪检组长一样。纪检组长是必须在有党组织的部门才能设置,具体设置由地方政府的编制委员会下文明确。

市局纪检组长是什么级别

市局纪检组长通常属于市局党组成员,其级别通常与市局其他副局级干部相同,例如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就是副厅级。因此,市局纪检组长的级别通常为副局级,但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单位而有所差异。

派驻纪检组长和纪委常委哪个好

纪委常委好。1、纪委常委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的简称,有一定的实权,派驻纪检组长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和政府的直属单位或者直属事业单位设置纪检组,权利比较小。2、纪委常委是正科级,派驻纪检组长属于副科级。

派驻纪检组怎么“驻”,怎么监督

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责:监督执纪问责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和处级干部。派驻的形式:主要分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采取单独派驻;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采取归口派驻。此次首批8家派驻纪检组,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省政协机关实行单独派驻,其他6家纪检组实行归口派驻,8家派驻纪检组共覆盖42个部门和单位。根据改革方案,派驻纪检组组长担任驻在部门的党组成员或者班子成员,以方便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组长作为驻在部门党组或班子成员,不分管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专门履行监督职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专注监督执纪问责。派驻机构由省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业务工作由省纪委安排和管理,省纪委对派驻机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失职渎职的要追究责任;派驻机构干部由省纪委统筹选调、使用、交流、培训、锻炼;派驻机构的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派驻监督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是同级监督。一些人担心,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一块儿办公,“一个锅里吃饭”,纪检组组长还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实施监督时会不会心存顾虑、拉不下情面呢?对此,省纪委有纪律保障。省纪委领导指出,中央纪委对派驻纪检组长有明确要求:“对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省纪委要求8位派驻纪检组组长把这句话牢记在心,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大胆监督。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权限◆参加或者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经批准查阅驻在部门有关文件、资料和账目;◆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驻在部门选拔任用其管理的干部,应就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征求派驻机构的意见;◆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公安局纪检组长是虚职吗

不是。公安局的的纪检组长,主要是负责全单位所有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职务相当于一个副职。公安局纪检组长的职责包含以下几点:1、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的全面工作。2、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到2012年工作规划》牵头负责的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作出布署。3、严格按照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对牵头负责的工作,结合本乡镇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4、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公安部纪检组组长什么级别

邓卫平,男,汉族,1955年11月生,江苏南通人,197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2月参加工作,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在职大专学历。现任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组长、公安部党委委员,副总警监警衔。

36岁去当纪检组长合适吗

不合适。1、首先,税务是省垂直单位,工资福利比地方高,工作也单纯轻松,纪检组长虽是副科,但在几百人的县局也举足轻重,很有份量。2、其次,36岁在税务局应是年轻干部,班子内晋升正科的优势很大,也就是几个人的竞争。3、最后,而纪委机关年轻干部多,副科级职数也多,晋升正科,面对二三十人的竞争压力!

县委组织部纪检组长权利大不大

县委组织部纪检组长是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通常为县纪委常委,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的级别为副处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依照本法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案件处置的依据。

纪检组长听局长的吗

纪检组长需要听局长的,因为纪检组长是党组成员。但是,纪检组长也有职责和权力,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派驻纪检组怎么办

一、关于对两个主要问题的再认识。两个主要问题一个是纪检组的定位问题,另一个是纪检组如何开展监督的问题。之所以谈这两个问题,是因为它们是开展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职能的基本前提,必须弄清楚。纪检组定位问题。我们知道纪检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监督有内部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实质上是一种部门管理行为,外部监督才是严格意义上的监督。纪检监督就是这种外部监督,它与部门之间其实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笔者认为这就是纪检组的基本定位。当然,纪检组长作为部门党组成员,应当为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建议。但是,纪检组长的角色是主要和基本的,离开了这个监督就失去了意义。如何开展监督的问题。笔者认为,纪检组的监督应该是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的依法和有效性监督。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的全方位和防范性监督。应该是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根据上述特点,监督工作应当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一是监督必须全方位。凡是驻在部门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都要全面进行监督,单位工作范围有多大,监督范围就有多大。二是监督必须全过程。对部门存在廉政风险和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环节都应全面介入(介入不是分管和参与),廉政风险和问题在哪里,监督必须到哪里。三是监督必须有重点。重点监督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和源头治理责任情况,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四是监督必须常态化。积极探索建立和健全常态化的纪检监督机制,不断督促驻在单位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五是监督必须重实效。通过实施各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使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不出事或少出事。二、目前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三转”之后,纪检组监督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一些纪检组长认为“三转”以后没有多少事可做,有的认为不参与具体工作怎么监督等等。就笔者了解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认识上存在着明显的偏差。有的纪检组长和部门“一把手”依然认为纪检组接受同级纪委和驻在部门党组的双重领导,理由是纪检组是纪委派出机构,纪检组长又是部门党组成员。没有把纪检组与党组成员这个角色严格区分开来,把纪检组从代同级纪委对驻在部门监督的角色人为的变成了被驻在部门领导的被领导者角色。结果,使纪委对派驻纪检组的统一领导名不符实。二是监督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不少纪检组在工作上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越位、错位和缺位的问题,没有聚焦“主业”,把监督拓展到驻在单位有关的工作和环节之中,把事前和事中的再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没有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有的承担了一些“主体”责任方面的工作,荒了监督的“责任田”。三是监督上存在硬不起来问题。一些纪检组长担心自己提的建议和意见多了,会伤害领导之间的和气,不利于班子团结和工作开展;怕开展的工作多了增加部门和干部职工的负担,影响业务工作;怕工作认真了干部职工不理解,甚至得罪人,丢选票。四是开展监督工作的阻力比较大。个别部门对纪检组工作重视和支持的不够;一些部门认为纪检工作不打“粮食”,抓一抓就行了;对于纪检组提出的意见和批评,一些干部职工认为是与自己过不去等等,实实在在的推开纪检工作,难度比较大。三、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的对策和措施。我们的工作就是过河,不解决桥和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根据目前实际,要切切实实做好“三转”工作,发挥纪检组的监督作用,必须解决好职能定位和方法问题。这就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和标准化,对监督工作实行法制化和标准化管理。把纪检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厘清关系,使纪检组工作定好位。必须明确纪检组与驻在部门事实上已经存在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赋予纪检组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纪检组不再既当教练员也当运动员,让纪检组集中力量抓好再检查和再监督。这是使纪检组切实能够硬起来,履行好监督责任的一项前提性和基础性工作。否则,纪检组的监督工作就没有权威,这是“三转”的核心所在。当然,纪检组长要积极为部门党组提建议,协助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推进监督工作法制化。监督工作开展不起来,深入不下去,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以法规的形式明确监督的具体办法和程序,以及一贯的文书等,没有解决好监督什么特别是怎么监督的问题。监督工作缺乏操作性强的法制依据和硬性约束。许多纪检组长想干些实实在在的事,可是苦于没有具体的法规和制度规定,工作难以推开。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唯一的办法是通过加强顶层设计,针对监督工作出台详尽和操作性强的法规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体系,强制性地推开监督工作,打开局面。三是实行规范管理,推行监督工作标准化。笔者看,监督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对监督的有关具体内容、范围、程序和应该履行的手续等等确定具体的工作标准,实行监督工作标准化。有了工作标准不但有利于检查考核,也不愁监督不到位。目前,推行监督标准化还是可行的,这是因为这是管理工作上的一个通行作法,另外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行业工作都具有很强的共通性。这也是确保监督工作到位的一个有效措施。当然部门之间也可能存在一些差异,这可以制定一些特殊的办法加以解决。四是强化互动功能,促进监督对接无缝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部门党组和派驻纪检组的共同目标。所以,党组和纪检组都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实现监督工作的无缝对接和良性互动。党组要在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同时,为纪检组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支持纪检组做好监督工作。纪检组要积极为部门党组提建议,督促和配合党组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好“主体”责任,使干部职工不出事或少出事。五是弘扬廉政文化,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驻在部门党组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思想境界,纪检组要积极督促和配合做好这一项工作。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白监督是为了保护自己,是为了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不是和哪个干部职工过不去,努力消除各种不良情绪,为开展监督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如何充分发挥纪检组长的作用

  二、正确认识纪检组长的工作职责。部门纪检组长的工作性质从领导关系上看,它受上级纪检部门领导,又受同级党组书记和局长领导;从工作职责上看监督是派驻机构的第一位职责。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是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派驻机构履行协助组织协调的职责。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抓好查处惩治权限内的违法、违纪腐败案件;参与协助党组抓好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治教育工作。从具体工作环境上看,一方面是上级派驻纪检组长,形式上具有相对独立工作的含意,又属同级党组班子成员之一,很大程度上具有领导职位二重性,在工作中,既有工作职责相对专业的一面,又有班子成员相互配合从属的一面。因此,如何当好纪检组长,我认为必须明确自己的身份和主业,必须讲清自己的工作职责、权限和范围,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履行纪检监察和党内监督上来。在做好监督这个本职工作时,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力争做到要履行职责不越位、督导落实不包办,既要当好协调人,又要当好牵头人。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纪检组长的作用。   三、正确把握工作大局,选好结合点。纪检组长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紧紧把握部门“主要工作”这个中心,努力把纪检监察工作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一是要定期督促、指导和检查管辖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对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做出客观评价,为领导班子选拔人才当好参谋助手。二是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经常为领导班子出主意,提建议,争取主要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从而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增强组织协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四、围绕中心工作,加强上下协调。纪检监察工作只有得到本系统其他职能部门的密切支持与配合,才能理顺内部关系,形成良性运行的纪检监察机制。作为纪检组长,一是经常与其他部门主管领导沟通情况,交流意见,争取支持。二是加强督办,搞好指导,也就是做好对下协调。对各部门承担的重点任务,要跟踪检查,督促进度,定期考核,监督落实;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不断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既要充分运用责任制这一硬件,又要善于运用情感沟通这一软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作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有效组织、合理调配,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要做到依法执纪,文明办案。一是要做到办案程序规范。首先要抓信访工作程序的规范。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大信访件的督办力度,认真作好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的记录、接待工作,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其次按照“有案必查”的原则,对于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的内容,严格在查办案件的要求时限内进行认真的调查。第三要作到案件审理的规范,纪检组长要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使审理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切实做到查办案件手段不软、面子不讲、说情不顾,快查、快结、快处,提高案件办结率。二是对干部的处理要讲究政策、宽严相济,把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有机结合起来。三是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工作,起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六、努力学习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这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条件和保证。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成为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总结,不断创新,做到懂全局、精本行。通过不断地学习钻研纪检监察基础理论、业务知识、技能技巧,学习相关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等,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内行和专家。   最后,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纪检组长的作用,还必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能够以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人格力量影响带动广大群众,做到与时俱进,勇于探索,不辱使命,恪尽职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担负起历史和时代赋予的重任,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绩。(风中的回忆)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一、要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组织保证。这项工作的好坏,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事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因此,作为纪检干部,在工作中必须要解决好认识问题,认识是前提,认识提高了,行动才自觉,才能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才能全身必地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才有可能当好纪检组长。   >>>进入博客原文  >>>进入博客首页

检察院当纪检组长好吗

好。检察院当纪检组长负责制定局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计划,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汇报,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抓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因此检察院当纪检组长是好的。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组长是什么权利

近日,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谭颂方、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黄鹏飞、四级调研员刘展飞陪同调研一行赴省住建厅驻永顺县芙蓉镇明溪村调研指导工作。 谭颂方现场调研明溪村部楼施工情况 抵达明溪村后,谭颂方一行开展了现场调研,详细了解明溪村部楼施工情况,召开了座谈会,并走访慰问困难群众。 会上,谭颂方认真听取了永顺县、省住建厅驻村乡村振兴工作队及明溪村相关同志的工作汇报,对永顺县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的肯定。 谭颂方走访慰问明溪村困难户向隆成 随后,谭颂方一行到省纪委监委驻永顺县高坪乡三角岩村继续进行调研。

县组织部设纪检组长吗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县组织部会设纪检组长,纪检组长的职责主要是对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政令执行、党风廉政、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并且还要加强对驻在部门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另外,还要及时向省纪委监察厅反映驻在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

检察院的纪检组长可否转任副检察长职务

纪检组长能否转任副检察长,需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规定,纪检组长需要先经过一定年限的锻炼和考核,达到一定的岗位要求和条件后,才能申请转岗副检察长。

纪检组长任党组成员的意义

纪检组长,党组织部门的职务。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两个单位合署办公。纪委属党的机关,纳入党群编制;监察委员会属国家机关。

镇纪委书记与纸驻纪检组长区别

职责任务不同。通过大数据分析得知纪委书记与纪检组长区别是职责任务不同。纪委书记会根据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分工,除履行监督职责以外也还负责一些所在单位的日常工作,纪检组长则是全职负责纪检监督工作,主要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公安局纪检组长穿警服吗

不穿。公安局的的纪检组长,主要是负责全单位所有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职务相当于一个副职。公安局纪检组长不穿警服,纪检委没有制服,也没有特殊的证件,纪检监察人员只有所在单位的普通工作证件。

公安局驻局纪检组组长的职责

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分管警务督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根据查询甘泉县人民政府官网显示,对于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的职责有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分管警务督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除此之外还有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合成作战中心。

检察院纪检组长有没有权利

没有实权,检察院的纪检组长,主要职责是管理检察院内部的涉纪涉律问题,一般为D委成员,但工作上受检察长的领导,主不了实权。

省政法委纪检组长是班子成员吗?

纪检组长是副地级职务党组成员当然是班子成员

纪检组长在党组里排名第几

第一:党组书记、局长;第二:机关党委书记;(一般均为党组成员,局常委成员,同层次列前)第三:纪检组长;(纪检组长一般是党组成员,局常委成员,不管资历年龄都应列在主要党政领导之后同一层次的首位)第四、五、六的排法1、为不论资历和年龄局常委成员列前,其次政工类列前。最后剩一个。2、如果都为局常委成员、非政工类,1列前,2、3按论资排辈列。(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虽一般均为党组成员,局常委成员,但我国的行政体制为“党领导下”,所以机关党委书记列在纪检组长前)转摘自:http://zhidao.baidu.com/link?url=gmS0yvTj-jvrz-WFrvOHPbF-9_VIVgEpvW451EaSxaRTN1ZIzs0kDLL2KCPAEiSULQlXETw6A_ZCDU1O2aXbGa

县纪检组长有前途吗

有前途。1、福利待遇方面。县纪检组长的福利待遇非常好,享受部门正职待遇,有岗位津贴,提拔晋升空间大,非常有前途。2、工作方面。县纪检组长能够提高对纪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得到上级领导的青睐,非常有前途。

市级人大常委会纪检组长哈级别

市级人大常委会纪检组长级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来说,市人大常委会有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等职位,每个职位的级别不同,具体要看市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情况。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有不同的组织结构和职位设置,因此具体的纪检组长级别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市局纪检组长是实权吗

是的。市局纪检组长是副局级干部,是有实权的。

纪检组长和局长的关系

纪检组长和局长的关系是在同一机构内部是局长大。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排名是按照任职职务层次时间排的和重要性没有关系。派驻纪检组长级别为副科级,派驻纪检机构编制2名,一个组长,一个副组长,副组长比组长低一个级别。局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一个市或一个县某项行政事务的部门最高官员。

国企纪检组长是实权吗

是实权。纪检组长是党内职务,每个政府部门都有一个党组,纪检组长是党组成员,和副局长是同级,拥有实权。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纪检组长是什么级别的?

纪检组长一般由部门、单位的党组班子成员担任,这种情况一般比党组书记低半级,比如正科级部门县建设局党组书记是正科级,那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就是副科级。副县级单位县油区办党组书记是副县级,那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就是正科级。中央到省、市均同此设置。还有不是部门、单位党组成员担任的纪检组长,一般由上级纪委统一派驻管理,目前大多地市和区县两级,分别提升了派驻纪检组长的级别,实行分片派驻,组长分别为正县级、正科级。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两个单位合署办公。纪委属党的机关,纳入党群编制;监察委员会属国家机关。为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在政府的组成部门和政府的直属单位或者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设置纪检组,由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纪检组长享受副科(处、厅、部)级别的待遇。而在党的机关就只设纪检员(与纪检组长享受同等待遇),职能与纪检组长一样。纪检组长是必须在有党组织的部门才能设置,具体设置由地方政府的编制委员会下文明确。

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监督检查所监督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二、监督检查所监督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有效措施,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部署的完成情况。三、监督检查所监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涉及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四、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所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或重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五、对所监督单位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作出综合评价或相关专项评价。六、受理对所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七、经市纪委监委批准或授权,初步核实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协助市纪委监委调查核实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监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八、承办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工委和纪检组有什么不同

纪检组,是监督、 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决策情况;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监察分局是上级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因为纪检监察合署办公,所以一并解释),其主要任务和职责与各级纪委、监察局基本相同,负责领导所属各部门、单位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比如,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为中央纪委的派出机构。一些地方在行业工作委员会也设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如农业纪工委、工业纪工委等。也有的地方在下一级乡镇设立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如镇、街道纪工委。纪工委、纪检组都是纪委的派出、派驻单位。但纪工委比较纪检组,工作起来更具代表性、独立性;这二者不是一级纪委,负责行使上级纪委赋予的一定职能。

纪检组与企业监事会如何相融

第一条 为了健全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由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事会管理机构)提出建议,报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监事会与企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四条 监事会管理机构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监事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的联系,承办国务院交办的事项。  第五条 监事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  (四)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第六条 监事会一般每年对企业定期检查1至2次,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第七条 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企业负责人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在企业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核查企业的财务、资产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企业负责人作出说明;  (四)向财政、工商、税务、审计、海关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监事会主席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列席或者委派监事会其他成员列席企业有关会议。  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配合监事会的工作,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 监事会每次对企业进行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作出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的内容包括:企业财务以及经营管理情况评价;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评价以及奖惩、任免建议;企业存在问题的处理建议;国务院要求报告或者监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监事会不得向企业透露前款所列检查报告内容。  第十条 检查报告经监事会成员讨论,由监事会主席签署,经监事会管理机构报国务院;检查报告经国务院批复后,抄送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等有关部门。  监事对检查报告有原则性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检查报告中说明。  第十一条 监事会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经营行为有可能危及国有资产安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侵害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以及监事会认为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向监事会管理机构提出专项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报告。  监事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定期、如实向监事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并及时报告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情况,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第十三条 监事会根据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需要,必要时,经监事会管理机构同意,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  监事会根据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可以建议国务院责成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企业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监事会由主席一人、监事若干人组成。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  监事分为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从有关部门和单位选任的监事,为专职;监事会中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派出代表和企业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为兼职。  监事会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监事会主席人选按照规定程序确定,由国务院任命。监事会主席由副部级国家工作人员担任,为专职,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专职监事由监事会管理机构任命。专职监事由司(局)、处级国家工作人员担任,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监事会中的企业职工代表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报监事会管理机构批准。企业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会中的企业职工代表。  第十六条 监事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其中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派出监事不得在同一企业连任。  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派出监事可以担任1至3家企业监事会的相应职务。  第十七条 监事会主席应当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自持,熟悉经济工作。  监事会主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三)审定、签署监事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应当由监事会主席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并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者宏观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比较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三)坚持原则,廉洁自持,忠于职守;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十九条 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派出监事实行回避原则,不得在其曾经管辖的行业、曾经工作过的企业或者其近亲属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企业的监事会中任职。  第二十条 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费用由国家财政拨付,由监事会管理机构统一列支。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成员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由企业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不得在企业中为自己、亲友或者其他人谋取私利。  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派出监事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在企业报销任何费用。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成员必须对检查报告内容保密,并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成员在监督检查中成绩突出,为维护国家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直至撤销监事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企业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严重失职的;  (二)与企业串通编造虚假检查报告的;  (三)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阻碍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的;  (二)拒绝、无故拖延向监事会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等有关资料的;  (三)隐匿、篡改、伪报重要情况和有关资料的;  (四)有阻碍监事会监督检查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发现监事会成员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时,有权向监事会管理机构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报告。  第二十七条 对国务院不派出监事会的国有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派出监事会。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向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派出的监事会,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7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党组成员和纪检组长谁在前面?

第一:党组书记、局长;第二:机关党委书记;(一般均为党组成员,局常委成员,同层次列前)第三:纪检组长;(纪检组长一般是党组成员,局常委成员,不管资历年龄都应列在主要党政领导之后同一层次的首位)第四、五、六的排法1、为不论资历和年龄局常委成员列前,其次政工类列前。最后剩一个。2、如果都为局常委成员、非政工类,1列前,2、3按论资排辈列。(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虽一般均为党组成员,局常委成员,但我国的行政体制为“党领导下”,所以机关党委书记列在纪检组长前)转摘自:http://zhidao.baidu.com/link?url=gmS0yvTj-jvrz-WFrvOHPbF-9_VIVgEpvW451EaSxaRTN1ZIzs0kDLL2KCPAEiSULQlXETw6A_ZCDU1O2aXb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