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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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标程序

投标文件要不?

建筑工程招投标范围包含哪些呢?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为了更好的建设自己的工程,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且从中选择比较优秀的单位进行工程承包。那么,建筑工程招投标范围包含哪些呢?一、建筑工程招投标范围:1、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2、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3)体育、旅游等项目;(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5)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 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县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 证项目得分不足 40 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 0 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 虽未超过 5m(含 5m) ,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 沟(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 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 8m,或跨度超过 18m,施工总荷载大于 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 15KN/m 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6、起重吊装工程; 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 24m 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吊篮脚手架; 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一)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 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 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三)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四)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施工单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五)施工单位应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六)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 并公示控制的项目, 部位, 环节及内容等, 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 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七) 施工单位项目工程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八)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部位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九)建设单位要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 保证专款专用。  (十)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审核管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这两本国家规范就是你的尚方宝剑!不过要看你工作的性质和你对建筑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而定,通常如果是单纯的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做些简单的了解就可以,如果是针对消防设计、消防设施消防工程的技术性审查管理,就必须背的滚瓜烂熟了,不过技术性的工作通常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比如毕业于建筑类院校的土建类、水电类专业,或者有一定的设计、施工经验,最起码要看得懂建筑施工图纸。俗话说,技多不压身,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只要和消防有关,多掌握些知识没坏处。如需要电子版规范,可留下邮箱。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有何修改意见

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公安部决定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第一款中的“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修改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将第二款中的“其他临时性建筑”修改为“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二、将第三条修改为:“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三、将第七条中的“二名”修改为“两名”。四、将第八条中的“竣工验收备案”修改为“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五、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工作应当依法开展。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意见负责。”六、将第十四条第三项修改为:“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七、删去第十五条第三项,并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八、将第十六条中的“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修改为“特殊消防设计文件”。九、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一)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二)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三)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四)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十、将第十九条第二款中的“消防技术方案”修改为“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将第四款修改为:“对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可以作为消防设计审核的依据。”十一、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十二、删去第二十四条。十三、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应当分别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备案申报表、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及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或者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十四、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合并,作为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已经备案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工程中,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告。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二十日内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检查不合格的,还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复查意见。“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已经依法备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备案。”十五、将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处罚,责令建设单位在五日内备案,并确定为检查对象;对逾期不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备案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建设单位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十六、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与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抽查比例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辖区内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质量、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告。对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的抽查比例不应低于百分之五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本规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实施备案抽查,不得擅自确定检查对象。”十七、将第四十七条改为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通过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的”。将第二项修改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验收的申请或者消防设计、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不予受理、审核、验收或者拖延办理的”。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五条:“本规定中的建筑材料包含建筑保温材料。”十九、将第四十八条改为第四十六条,修改为:“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二十、将第四十九条改为第四十七条,修改为:“本规定中的‘日"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二十一、将第五十条改为第四十八条,修改为:“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二十二、将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中的“室内装修装饰材料”修改为“装修材料”。二十三、将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中的“有防火性能要求的”修改为“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二十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文序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建筑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多少个平方需要审核

建筑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多少个平方需要审核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监督管理包括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设计备案,一定规模以上的建筑工程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一定规模以下的建筑工程只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备案。不同的建筑用途类型,需要审核的这个规模限定不一样。 根据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且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五)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六)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第二十四条 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处罚,责令建设单位在五日内备案,并确定为检查对象;对逾期不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备案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建设单位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如何遏制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 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七十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 *** 依法决定。本级人民 *** 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 希望能够帮到你。 哪些建筑工程项目应当列为消防设计审核的重点?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哪些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应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答: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作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因为消防设计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是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源头。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监督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消防先天性火灾隐患。 如何查询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建筑工程在开工前要将设计方案(图纸)提交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消防机构会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意见有两种情况:1。不合格。不允许施工,提出不合格依据,设计单位须修改设计方案,直至合格。2。合格。允许施工。 按消防机关审核合格的方案(图纸)施工,工程竣工后,消防机关对工程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消防机关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验收不合格,须进行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消防机关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书。 由上可知,《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只证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是否合格;《消防验收意见书》才能真正证明建筑工程消防是否合格。设计审核合格,但验收不一定合格,所以物业管理处提供《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是没有任何用的。 当然只有设计审核合格后,才能有验收合格。 多层商业主体建筑面积多少需要报消防设计审核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许可条件:单体建筑面积小于10000㎡的多层公共建筑;面积小于2000㎡的独立地下公共建筑及含有面积小于2000㎡地下公共建筑的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小于10000㎡的厂房、库房;三级及三级以下(总容积小于1000立方)的油库、装卸油品码头;占地面积不超过5000㎡的化学项目。申请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发改委批文);(四)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五)消防设计文件;(将备注中的1-4项另外装订)(六)总平面图、室外消防总平面图;(七)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其中(五)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5、设计图纸。(包括建筑施工、水、电、暖)(其中备案的工程是在取得施工许可七日内备案抽查,抽中后五天之内准备上述材料,包括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审核的准备上述材料即可)许可程序:1.受理申请;2.审查;3.现场论证;4.回复意见。 关于企业没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查到会怎么样?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是你单位厂房/仓库的建筑是否通过消防验收合格的证明,下文是《消防法》2009年5月1日生效摘录: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关聚集场所为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你没有那张纸,永远存在管理隐患。消防大队说不定哪天想起来找你了,就麻烦了。 建议平时有意识的跟消防大队或与消防大队有关系的人接触接触,如果能与消防大队内部有点实力的人员关系融洽,那就更好了,即使将来不幸被抽查到,也有很多关系户帮你说话,这样会为你处理事情争取很多时间、方式也更灵活。毕竟罚款、停业、或者消防设施整改都需要投入重资(有些话不好明讲,你也明白)。 建筑面积在4000平米的酒店宾馆需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吗 3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不需要消防备案,反之,3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则需要消防备案。 《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三条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只有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对于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按照住建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二款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筑)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东莞市公安消防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计算 最新的制度是2009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 怎样进行消防设计审核 主要审查如下内容: 一、总平面: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消防水源 二、建施图:防火分区、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疏散宽度、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设计等; 三、水电:室内消火栓布置、自动灭火系统、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消防广播、消防电源等; 四、暖通:防烟分区、防火阀、防火排烟阀、送风井、排烟井、送风口、排烟口等; 看图时,主要应注意上述是否应设,应设置的其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2004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减少和防止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监督、消防验收以及消防设施施工、监理和消防产品采购,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负责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消防设计第四条 设计单位进行工程项目设计,必须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有关消防设计的规定,并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项目的设计质量负责。第五条 从事消防设施设计应当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专项设计资质证书。禁止未取得消防设施专项设计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消防设施设计。第六条 建设单位编制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同时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编制消防设施设置计划。第七条 设计单位进行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将消防设施所需经费列入工程概算。  为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及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消防设计专篇。第八条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  (二)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三)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构造;  (四)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电梯;  (五)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六)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  (七)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八)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十)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  (十一)建筑灭火器配置;  (十二)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  (十三)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他内容。第九条 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须将其消防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和施工单位不得施工。第十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申报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按下列规定期限审核,符合规定的,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不符合规定的,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一)一般建筑工程10日;  (二)编制消防设计专篇的建筑工程20日;  (三)需组织专家论证的建筑工程30日。  对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尚未规定的消防设计内容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有关的消防安全问题,省公安消防机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意见,作为消防设计审核的依据。第三章 施工监督第十一条 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公安消防机构核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消防设计图纸确需变更的,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变更,报公安消防机构核准。第十二条 消防设施施工、监理和消防产品采购应当实行招标投标制度。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法定资格的监理单位对消防设施施工进行监理。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与消防设施安装、监理和检测单位签订消防设施安装、监理和检测合同,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人员,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第十六条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选用国家和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材料。  公安消防机构在实施建筑工程施工消防监督检查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消防产品质量、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实施随机抽样检查或者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第四章 消防验收第十七条 消防设施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建设单位出具消防设施施工监理评定意见。第十八条 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验收前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系统功能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公安消防机构不予验收。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未经公安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付,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不得接收使用。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纳入工程竣工综合验收,不单独进行。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条 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饰、装修和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七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三)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工程; (四)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八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 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第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二)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或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六)未按本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设置、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属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不予答复或者故意拖延的;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指出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如何做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介绍?

那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呢?以下中达咨询带来关于如何做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相关内容供以参考。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我国工程建设施工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也是一项将固定资产投资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现实举措,在所有工程建设中都必须贯穿项目管理程序,否则,其它的工作都无法有效的进行。成本、进度、质量三要素是项目管理中贯穿施工全过程的要素,是项目能否顺利完成、企业能否盈利的关键点。项目管理工作的管理体系是否先进,以及其业务和技术水平的高低,都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质量和经济效益,它在保证建设工程的健康顺利进行,提高固定资产的投资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稳定、顺利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作用。鉴于建设项目的一次性,为了节约投资,达到节能减排和建设预期目标的实现,建造符合需求的建筑产品,作为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程项目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性,并在具体的工程项目管理中注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一、质量管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如何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是每一位企业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影响质量控制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方法、设备和环境”五大方面。因此,对这五方面因素严格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这就要求我们认真仔细分析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上人、材、机、方法和设备等各方面的漏洞,并及时完善质量管理体制。我认为首先必须增强施工人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以及提供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做到认真执行国家相关的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其次,加强材料的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抓好材料的现场管理,并做好合理使用;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在项目组织架构内建立覆盖全面、协调统一的质量保障体系,有效保证建筑产品的全部功能质量。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材料的采购使用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切实强化工程质量监理。不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还是工程保修阶段,质量监理单位都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规定的要求,认真覆行监理职责,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马虎,对不合格的工序坚决返工。二、进度管理 进度管理在项目施工管理中,至为关键的内容是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与投资控制。项目实施前,必须事先制定切实可行的科学的进度计划。制定计划时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使进度计划尽量符合变化后的实施条件。在了解和熟悉图纸基础上,根据合同要求编好工程进度计划。根据进度计划配置人员、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使投入的人力、设备、周转材料确保工程进度。因为工程项目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交付使用关系到项目经济效益的发挥。这就需要我们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模式与组织架构,建立严密的合同网络体系,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避免相互之间的职责不明、分工不清,从而促进建筑工程施工多快好省地顺利进行,要搞好项目的进度管理,需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建立项目管理的模式与组织构架问题:一个成功的项目,必然有一个成功的管理团队,一套规范的工作模式、操作程序、业务制度。建立一个严密的合同网络体系问题:一个较大的工程,是由很多的建设者参加的共同体,这就需要有一个严密的合同体系,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从而避免相互的拆台、扯皮。与政府规划设计配合问题:工程前期政府手续的办理以及市政配套工程的安排。与政府机关的充分沟通与良好关系,是项目成功的保证。三、成本管理 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工程项目的成本是指在以该建筑工程项目作为成本核算对象的施工全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和劳动者的必要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其内容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为切实做好成本管理,必须制订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有效措施,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成本控制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要求项目经理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成本控制、安全和现场管理标准化全面负责,尤其要把成本控制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建筑项目成本控制的策略有以下几种:(一)加强项目经理成本管理意识,利用激励机制使各项成本消耗与职工利益挂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管理的成本控制体系,可以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二)建立和完善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体制(三)加强项目成本管理基础工作,项目开工前要编制出施工图预算,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时限准确及时提供竣工决算。一切物资的收、发、领、退都要按规定手续办理,对库存物资和现场材料定期进行盘点,保证据物相符。(四)加强成本的过程控制对成本实行动态管理,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控制成本。(五)加强材料费管理,做好材料成本的有效控制,对所要耗用的工、料、费按成本目标进行支出和有效监控,预防和纠正随时产生的偏差,避免材料超期储存积压,切实把实际发生的成本控制在目标规定的范围内。当然在成本控制管理前,首先要设置合理的目标。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周期较长、人财物消耗量大,所以各个阶段应确定相应的控制目标,彼此之间相互制约和补充。其次是有效的实施成本控制管理目标,做好设备材料采购的费用控制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费用控制。四、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必须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原则,强调安全与施工生产同步,施工必须抓安全,坚持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制订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一)正确把握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律,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终端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贵州省高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贵州省高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贵州省高层建筑施工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从事高层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鼓励各单位开展促进高层建筑工程施工的新工艺、新技术科研活动,提高贵州省高层建筑的建造能力和水平。一、施工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应当通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现场检查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 1.施工用电系统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 2.深基坑开挖至2米前; 3.施工高度至离最低室外地面一个楼层高度时;  4.施工中每上升十层时;  5.结构转换层浇筑混凝土前;  6.结构封顶、外装饰装修开始前;7.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准备使用或拆除前。二、项目监理工程师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本监理企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本监理企业之外的工作;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当具有建筑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经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并具有两栋高层建筑结构的施工或监理工作经历;3.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城市的在建项目的监理任务。监理工程师在同一城市担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三栋高层建筑,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万m2。监理工程师已兼任其他工作的,应如实向建设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并限期脱离所兼任的工作。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高层建筑项目任职。法律依据:《贵州省高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高层建筑施工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高层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以及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中的高层建筑是指10层以上,或建筑高度超过28m的房屋建筑(单层房屋建筑除外)。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依据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9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发布。该《办法》共27条,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2001年11月5日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予以废止。

建筑工程施工执行的标准都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执行的标准有如下: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17、《木结构设计规范》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扩展资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总体要求包括:1、施工总平面布置管理:合理、高效、各专业协调性好,塔基等重要垂直运输设备布局合理,满足生产需要;2、施工进度:人材机组织协调好,进度满足合同及计划要求;3、质量管理:工程质量,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控制满足合同及规范要求;4、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安全保障设施齐全,有效,安全隐患排查及时,风险源识别及时,整个施工过程无安全事故;5、成本管理:节约、节约、节约,在满足合同要求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材料的采购、人员用功的计划,等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一般要求有:1、工程施工文件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2、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文件的管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3、工程施工文件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移交。勘察、设计单位应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移交。4、工程施工文件应实行分级管理,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施工文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工程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5、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对工程施工文件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什么时候发布,什么时候实施的?

2006年6月21日发布,2006年12月1日实施。

沈阳市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建筑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使建筑工程项目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施工效益和社会效果,根据《沈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项目是指作为市场主体双方交易对象的各类房屋建筑、设备安装、管线敷设、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可以是单位工程,也可以是群体工程。 所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是指在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派驻到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以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为管理载体,根据工程项目内在规律要求,对建设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实行科学管理。第三条 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对建筑市场主体各方实行归口管理,负责项目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第四条 各区、县(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按市、区分工职责,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五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均按本规定执行。第二章 项目管理第六条 实行项目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具备完整的审批手续。包括项目立项计划、工程报建、规划许可证、固定资产投资证明、中标通知书、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工程承包合同、项目管理监督登记、开工报告。第七条 项目管理实施前,必须通过项目管理监督登记方可办理工程开工报告组织施工。 项目管理监督登记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派驻的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状况、各项审批手续及施工准备等情况。第八条 施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确定的项目经理必须经过项目经理资质管理部门认证,得到建设单位审查认可。第九条 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须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统称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名称由建筑施工企业自行确定,挂牌管理。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应设计划统计、材料设备、劳动技术、质量安全、财务预算和劳动工资等专业管理岗位,负责各项专业管理。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的人员设置:三等工程项目经理部配备各类专业管理人员5-7人,其中3人以上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二等工程项目经理部7-9人,其中5人以上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一等工程项目经理部9人以上,其中2人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的各类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资质等级标准持证上岗,其资质必须是省级专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证书。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具备建立项目驻场机构条件的,在立项计划得到批准后,根据项目管理要求,组建项目驻场机构代表,按有关规定选派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项目驻场机构代表,配备项目管理人员;不具备建立项目驻场机构管理条件的建设单位,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代理,履行和行使驻场机构在项目上的管理责任和权力。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的施工单位法人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项目驻场机构代表和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状。并按照工程项目的管理需要,签订授权委托书。第十五条 项目驻场机构代表和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确需调整和更换的,必须具备相同资质条件。调整项目经理还必须征求建设单位意见。第十六条 项目驻场机构代表、项目经理及专业管理须建立责任制和保证体系,制度要统一规范,各类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按制度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超越管理权限,拒绝履行责任。第十七条 实行项目管理的工程项目,均须按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管理评估,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价项目管理各方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第三章 项目经理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理人。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均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除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外,还应做好材料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二)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三)组织工程项目施工预算,进行成本预测、成本分析和核算,保证成本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五)做好项目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各种单位工程的费用台帐资料。按照各项消耗定额,严格计量; (六)已完工的工程项目,在交付使用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七)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 (八)组织协调与建设单位及其他单位的外部关系。

建筑工程管理需要用到的常识

1.工程管理需要掌握哪些知识 我就在一个工程管理公司负责相关的业务与人事管理等工作。根据我的经验如果你现在去实习的话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不能怕苦怕累,多帮师傅干活,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尽量要抢着干,如测量标高时主动去扶尺,主动帮忙做一些试块等; 2、多问一些自己不懂的知识,不能装懂; 3、多学一些在学校没接触过的感性知识;4、。。。。 总体说要注意的事情太多了,不可能都注意到,而且你想获得一个好的评价的话还要看你所在单位具体人员的个人喜好,这不仅是一个学习方面的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我能给你建议的是做任何事情都要尽力而为,只要付出努力了,就算不能得到一个好的评价也不要紧,主要是能通过各种机会使自己的业务能力得到提高就可以了。 2.刚入门的建筑工程管理人员要掌握哪些知识 土建常识12墙一个平方需要64块标准砖18墙一个平方需要96块标准砖24墙一个平方需要128块标准砖37墙一个平方需为192块标准砖49墙一个平方需为256块标准砖 计算公式:单位立方米240墙砖用量1/(0.24*0.12*0.6) 单位立方米370墙砖用量1/(0.37*0.12*0.6) 空心24墙一个平方需要80多块标准砖 一个土建工程师应掌握的数据(转) 一、普通住宅建筑混凝土用量和用钢量:1、多层砌体住宅:钢筋30KG/m2 砼0.3—0.33m3/m22、多层框架 钢筋38—42KG/m2 砼0.33—0.35m3/m23、小高层11—12层 钢筋50—52KG/m2 砼0.35m3/m24、高层17—18层 钢筋54—60KG/m2 砼0.36m3/m25、高层30层H=94米 钢筋65—75KG/m2 砼0.42—0.47m3/m26、高层酒店式公寓28层H=90米 钢筋65—70KG/m2 砼0.38—0.42m3/m27、别墅混凝土用量和用钢量介于多层砌体住宅和高层11—12层之间 以上数据按抗震7度区规则结构设计 二、普通多层住宅楼施工预算经济指标1、室外门窗(不包括单元门、防盗门)面积占建筑面积0.20—0.242、模版面积占建筑面积2.2左右3、室外抹灰面积占建筑面积0.4左右4、室内抹灰面积占建筑面积3.8 三、施工功效1、一个抹灰工一天抹灰在35平米2、一个砖工一天砌红砖1000—1800块3、一个砖工一天砌空心砖800—1000块4、瓷砖15平米5、刮大白第一遍300平米/天,第二遍180平米/天,第三遍压光90平米/天 四、基础数据1、混凝土重量2500KG/m32、钢筋每延米重量0.00617*d*d3、干砂子重量1500KG/m3,湿砂重量1700KG/m34、石子重量2200KG/m35、一立方米红砖525块左右(分墙厚)6、一立方米空心砖175块左右7、筛一方干净砂需1.3方普通砂 一点不同观点:1、一般多层砌体住宅: 钢筋25-30KG/m2,其中经济适用房为16--18KG/m2.2、一般多层砌体住宅,室外抹灰面积占建筑面积0.5--0.7。 3、一般多层砌体住宅,模版面积占建筑面积1.3--2.2,根据现浇板多少、柱密度变化很大。4、一个砖工一天砌240砖墙1000—1800块,370或500墙2000--3000块。 5、钢筋混凝土重量2200KG/m3 ,素混凝土重量2100KG/m3。6、工程石子重量1800KG/m3 。 )0.617是圆10钢筋每米重量。钢筋重量与直径(半径)的平方成正比。 G=0.617*D*D/100 每米的重量(Kg)=钢筋的直径(mm)*钢筋的直径(mm)*0.00617 其实记住建设工程常用的钢筋重量也很简单φ6=0.222 Kg φ6.5=0.26kg φ8=0.395kg φ10=0.617kg φ12=0.888kg Φ14=1.21kg Φ16=1.58kg Φ18=2.0kg Φ24=2.47kgΦ22=2.98kgΦ25=3.85kgΦ28=4.837kg。 Φ12(含12)以下和Φ28(含28)的钢筋一般小数点后取三位数,Φ14至Φ25钢筋一般小数点后取二位数 Φ6=0.222Kg Φ8=0.395Kg Φ10=0.617Kg Φ12=0.888Kg Φ14=1.21Kg Φ16=1.58Kg Φ18=2Kg Φ20=2.47Kg Φ22=3Kg Φ25=3.86Kg 我有经验计算公式,你自己计算一个表格就可以了。也可以去买一本有表格的书,用起来也很方便的。 钢材理论重量计算简式 材料名称 理论重量W(kg/m) 扁钢、钢板、钢带 W=0.00785*宽*厚 方钢 W=0.00785*边长2 圆钢、线材、钢丝 W=0.00617*直径2 钢管 W=0.02466*壁厚(外径--壁厚) 等边角钢 W=0.00785*边厚(2边宽--边厚) 不等边角钢 W=0.00785*边厚(长边宽+短边宽--边厚) 工字钢 W=0.00785*腰厚[高+f(腿宽-腰厚)] 槽钢 W=0.00785*腰厚[高+e(腿宽-腰厚)] 备注1、角钢、工字钢和槽钢的准确计算公式很繁,表列简式用于计算近似值。2、f值:一般型号及带a的为3.34,带b的为2.65,带c的为2.26。 3、e值:一般型号及带a的为3.26,带b的为2.44,带c的为2.24。4、各长度单位均为毫米 一、普通住宅建筑混凝土用量和用钢量:1、多层砌体住宅:钢筋30KG/m2 砼0.3—0.33m3/m22、多层框架 钢筋38—42KG/m2 砼0.33—0.35m3/m23、小高层11—12层 钢筋50—52KG/m2 砼0.35m3/m24、高层17—18层 钢筋54—60KG/m2 砼0.36m3/m25、高层30层H=94米 钢筋65—75KG/m2 砼0.42—0.47m3/m26、高层酒店式公寓28层H=90米 钢筋65—70KG/m2 砼0.38—0.42m3/m27、别墅混凝土用量和用钢量介于多层砌体住宅和高层11—12层之间 以上数据按抗震7度区规则结构设计 二、普通多层住宅楼施工预算经济指标1、室外门窗(不包括单元门、防盗门)面积占建筑面积0.20—0.242、模版面积占建筑面积2.2左右3、室外抹灰面积占建筑面积0.4左右4、室内抹灰面积占建筑面积3.8 三、施工功效1、一个抹灰工一天抹灰在35平米2、一个砖工一天砌红砖1000—1800块3、一个砖工一天砌空心砖800—1000块4、瓷砖15平米5、刮大白第一遍300平米/天,第二遍180平米/天,第三遍压光90平米/天 四、基础数据1、混凝土重量2500KG/m32、钢筋每延米重量0.00617*d*d3、干砂子重量1500KG/m3,湿砂重量1700KG/m34、石子重量2200KG/m35、一立方米红砖525块左右(分墙厚)6、一立方米空心砖175块左右7、筛一方干净砂需1.3方普通砂。 3.工程项目的管理者所具备哪些方面的知识 1、领域专业知识,即你所处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没有这些知识将寸步难行; 2、工程项目所对应行业的业务知识,主要是指软件、咨询类项目,所实施项目对应的行业业务知识,如软件行业中,开发一个电子政务系统,那就必须了解电子政务所实现的业务知识; 3、项目管理知识,这不用说了,必须的; 4、经济、财务、管理、运筹学等等,这些都是工作中经常使用到的,特别是在项目选择过程中和项目管理过程中需要用到这些知识; 5、人际交往能力:项目管理的基础能力。要想成功地实施项目,人际交往能力必不可少; 6、综合能力:在管理中还需要审时度势,灵活处置,针对不同的情况应用不同的知识或管理技术,以达到最佳效果; 这些能力不是完全独立的,大部分时候会交叉在一起综合应用,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综合管理能力;故综合管理能力是项目经理的核心能力。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基本知识是什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0326-2006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The cod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2006-06-21发布 2006-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项目范围管理 3.1 一般规定 3.2 项目范围确定 3.3 项目结构分析 3.4 项目范围控制 4 项目管理规划 4.1 一般规定 4.2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4.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5 项目管理组织 5.1 一般规定 5.2 项目经理部 5.3 项目团队建设 6 项目经理责任制 6.1 一般规定 6.2 项目经理 6.3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6.4 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7 项目合同管理 7.1 一般规定 7.2 项目合同评审 7.3 项目合同实施计划 7.4 项目合同实施控制 7.5 项目合同终止和评价 8 项目采购管理 8.1 一般规定 8.2 项目采购计划 8.3 项目采购控制 9 项目进度管理 9.1 一般规定 9.2 项目进度计划编制 9.3 项目进度计划实施 9.4 项目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10 项目质量管理 10.1 一般规定 10.2 项目质量策划 10.3 项目质量控制与处置 10.4项目质量改进 11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1.1 一般规定 11.2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1.3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11.4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 11.5 项目消防保安 12 项目环境管理 12.1 一般规定 12.2 项目文明施工 12.3 项目现场管理 13 项目成本管理 13.1 一般规定 13.2 项目成本计划 13.3 项目成本控制 13.4 项目成本核算 13.5 项目成本分析与考核 14 项目资源管理 14.1 一般规定 14.2 项目资源管理计划 14.3 项目资源管理控制 14.4 项目资源管理考核 15 项目信息管理 15.1 一般规定 15.2 项目信息管理计划与实施 15.3 项目信息安全 16 项目风险管理 16.1 一般规定 16.2 项目风险识别 16.3 项目风险评估 16.4 项目风险响应 16.5 项目风险控制 17 项目沟通管理 17.1 一般规定 17.2 项目沟通程序和内容 17.3 项目沟通计划 17.4 项目沟通依据与方式 17.5 项目沟通障碍与冲突管理 18 项目收尾管理 18.1 一般规定 18.2 项目竣工收尾 18.3 项目竣工验收 18.4 项目竣工结算 18.5 项目竣工决算 18.6 项目回访保修 18.7 项目管理考核评价 如果需要原本规范,Q我就行了,155252421 说明来意! 5.建筑工程常识中施工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施工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是:(1)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技术政策,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及行业标准,这是施工技术管理的基本任务。 党和国家从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情况出发,依据科学技术 的发展规律,对国民经济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制订了一系列的技术政策。 如大搞技术改进,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广泛采用新技 术、新流程、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实行标准化,贯彻“质量第一”和“安全生产”的方针,逐步实现设计标准化、构配件 生产工厂化、施工机械化和建筑工业改革等,这些都是当前施工企业实行技术改造的主要方向。 贯彻国家的技术政策,要注意因时因地制宜,从企业的实际 情况出发,制订规划,逐步实现,同时也必须充分发扬技术民主。(2) 严格按照科学技术规律办事。 科学技术是客观规律的反 映,企业各项技术工作都必须尊重科学原理。决定生产技术方案,采用新技术,探索新课题,必须按照科学规律办事,才能获 得预期效果。 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就是要采取科学的态度。“一切经过试 验”是科学的工作方法,一切新技术的运用,都必须经过试验和 技术鉴定,取得可靠数据,确实证明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再投入生产使用和推广。 (3) 全面讲求经济效果。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技术 的目的在于取得更大的经济效果,因此,在技术管理工作中对每一项新的技术成果,都要认真做好技术经济分析,考虑各项技术 经济指标和生产技术条件,以及企业内部、外部,目前和今后发展等因素,全面评价其经济效果。 对于技术课题,应进行多方案 分析比较,以便选取最经济合理的方案。(4) 技术人员正确行使职权,技术问题应由以总工程师为首 的技术人员去决定,企业行政负责人应积极支持技术人员行使职 权,主动、积极地做好技术工作。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 T50326-2017),项目管理规划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 )两类文件。

【答案】:D《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中,把项目管理规范分成两个类型:“项目管理规范应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两类文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介绍?

我国制定相关的施工规范是为了稳定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那么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又有哪些规定呢?以下中达咨询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解读:《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基本概况:《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12号。GB-T 50326-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已作废,现行版本是GB-T 50326-200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我国也实行相应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定作了明确的规定,规定的内容如下:1.确定项目实施的组织;2.确定和落实建设地点;3.确定建设任务和建设原则;4.确定和落实项目建设的资金;5.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等。建设工程管理作为一个专业术语,其内涵涉及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项目全寿命)的管理,它包括;1.决策阶段的管理,DM-DevelopmentManagement(尚投有统一的中文术语,可译为项目前期的开发管理)2.实施阶段的管理,即项目管理PM--ProjectManagement;3.使用阶段(或称运营阶段,或称运行阶段)的管理,即设施管理FM--FacmtyManagement(图1Z201011-1)。国际设施管理协会(IFMA)所确定的设施管理的含义,它包括物业资产管理和物业运行管理,这与我国物业管理的概念尚有差异。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一)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GB50216-2001)   1 总则   1.0.1 为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本规范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行为、明确企业各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核评价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基本依据。   1.0.3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1.0.4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施工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 企业自工程施工投标开始到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中完成的项目。   2.0.2 施工项目管理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by enterprises of construction industry 企业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科学技术对施工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监督、控制、协调等全过程管理。   2.0.3 项目发包人 employer 在协议书申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4 项目承包人 contractor 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5 项目分包人 subcontractor 项目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项目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当事人。   2.0.6 项目经理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r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委托代理大。   2.0.7 项目经理部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team 由项目经理在企业的支持下组建并领导、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2.0.8 矩阵式项目管理组织 matrix type organization of project management 结构形式呈矩阵状的组织,项目管埋人员由企业有关职能部门派出并进行业务指导,受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   2.0.9 直线职能式项目管理组织 straight line and function type organization of project management 结构形式呈直线状且设有职能部门或职能人员的组织,每个成员 (或部门)只受一位直接领导人指挥。

高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

摘要:自1998年扩招以来,我国大学大力推进了校园基本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文对我国高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关键词:高校 建筑工程 项目管理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高校建筑工程的发展,既受计划经济的制约,又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但总的来说,高等学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正日趋程序化、正规化、法律化。我们必须从以往的工程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高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1 我国高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概况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是大学教学、科研、产业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部分。1977年我国正式恢复高考制度以后,我国的高等学校发展重新得到各界的重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校的基本建设投入也随之加大,特别是最近10年,我国各高校对建筑工程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投资额度占整个学校预算支出的大幅度增加,从而开创了我国高校办学历史上基本建设规模的新局面。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上世纪50年代建设的高等学校,水、电、暖等基础设施从“量”的角度看,已经严重制约着现代化大学教育的发展;从“质”的角度看,也在逐渐老化,不堪重负,有些建筑甚至成为危房;从“美”的角度看,与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也不适应,与学校环境育人的功能也极不吻合。高等学校基础设施的新建、维修、改造、装饰美化等所需列支的经费,在学校日常运行中所占费用的比例越来越大,对这些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与控制应给予高度重视。基于此,在过去的这些年中,从事高校基建工作的同志们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校越来越重视发展空间的拓展并取得了相当的成绩;二是高校的教学楼、实验室等办学硬性条件普遍得到明显的改善;三是高校学生的住宿和膳食条件有了令人欣喜的变化。过去,高校工程项目根据各高校的不同机构设置与环境特点存在着不同的管理方式。高校的后勤在实施社会化改革之前,学校与后勤的关系不是甲乙方的关系,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一般由学校的基建处和后勤两个部门进行管理。这两个部门的管理方法是:一定经费额度以上的新建工程,由学校基建处经过规划立项等严格审批程序确定经费预算等,前期报审后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方,使其依法建设;对于维修改造工程,则是由学校的后勤部门来承担,所以无论是规划立项及预算、还是队伍的确定等,多少有些随意性,有时被戏称为“手指工程”,领导或部门提出要求,往往因为时间关系,就边设计边施工,计划性差,经费控制难度大,工程质量的好坏全凭施工方的“良知”和施工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管理水平,没有正式的监理队伍从事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保证的可靠性差。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要求,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需要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国家对专项资金依法管理、对专项工程实行预算管理和招投标管理,这对学校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的管理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北京理工大学,2003年,学校相继制定了《北京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北京理工大学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管理办法》;2004年,参照建设部、财政部七部委联合发布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制定了《北京理工大学基础设施改造与房屋修缮项目招投标及工程管理办法》;2005年.制定了《北京理工大学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及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2006年制定了《后勤年度计划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一系列措施表明高校基础设施的改造与修缮工程也必将逐步按照正规建设工程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2 我国高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尽管目前各高校都非常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也积极探索加强该管理的途径与方法,但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冲击,在高校建筑工程建设领域推进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和工程建设水平已迫在眉睫。目前在高校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方面,特别是修缮、改造过程中的审批、内控、内审、监管等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也不够规范。还有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就是在高校建筑工程建设项目领域贪污、受贿等犯罪现象屡见不鲜。结合多年从事工程设计与管理工作的经历,笔者认为,目前我国高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进程还影响着高校建筑项目管理工作的全面深入在国家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理论提出之前,高校的建筑工程(含维修改造工程,下同)市场几乎是由学校内部的施工部门占据的,这些施工部门在各高校有不同的称呼,有的叫总务处修缮科,有的叫总各处房修科,无论称谓如何,其性质都是相似的。当时,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学校内部建筑工程项目是由学校直接委派给总务处施工部门进行施工,有些工程就省略了工程的扣投标阶段。学校的后勤部门也理所当然地认为维修改造工程就应该由后勤来完成,至于如何来管理,则由后勤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量的多少,工程施工进步要求进行安排。有时如果工期要求的短,施工单位可能直接进入施工阶段甚至省去了设计阶段,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也是由施工部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在这种施工状态下,缺乏对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工程目标有效的监控机制,这样的工程可以说没有什么“项目管理”而言。随着我国高校社会化进程的日益推进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国家财政制度的健全和完善,高校的建筑工程市场不再理所当然地由学校后勤部门垄断。学校也制定了与高校后勤社会化、国家法律及财政制度相匹配的一系列工程管理措施,工程项目管理的意识得到提高,市场观念和法制观念也得到了强化,同时市场经济也带来了利益格局的多样化、分散化。而且由于高校市场的相对放开,一些资质等级高、施工经验丰富的施工企业涌人高校建筑市场,使得高校形成了建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的理念。但由于后勤社会化进程的深入不够,高校还不能完全对工程市场彻底放开,以致工程项目管理受到一定的阻碍与制约。2.2 高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呈“边缘化”倾向高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合理使用学校有限的建设资源,对高校硬件设施进行优化配置,尽管现在全国各高校都在绞尽脑汁地扩大工程建设的规模,但由于受到地域环境和经费的限制,不可能所有高校都能随意地扩展办学空间。退一步讲,就算扩展了办学空间,但老校区的建筑物“老龄化”也是目前全国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对这些“老龄”建筑的修缮、改造是高校工程项目管理面临的另一个严峻问题。我国高校近些年来,重视对大型的新建建筑的项目管理,认为大型的新建建筑才有必要花费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去管理、去筹划,而忽视对维修改造工程的管理,这就是所说的高校工程项目管理的“边缘化”问题。其实,维修改造工程是高校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分支领域,占学校工程项目相当大的比重,比如,北京理工大学在2006年度用于维修改造工程的建设经费就高达800多万元。这些工程项目的经费来源渠道不一,所应遵循的管理方式与方法自然不同,但这些工程项目的管理同样不能与建设部、财政部七部委联合发布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有关规定相悖。而如何将这些有限的资金较高效地应用于学校现有教学资源的改善,并在改善过程中尽可能高地保证质量、控制经费,是高校工程项目管理的又一新课题,是不容忽视的,也是高校工程项目管理的又一全新领域。2.3 高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前期工作薄弱这种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工程建设项目缺乏科学的论证。我国大部分高校建校都比较早,许多高校目前的基础设施多数是20世纪70年代末,甚至更早年建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高等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我国广大高校现有的基础设施已不能够满足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为此,加快建设的步伐势在必行。但问题是如何进行有效的科学规划,而不是单凭某些领导的主观意志。其次,校园规划有待加强与完善。过去的高校校园相对比较封闭,但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学生数量的增多,以及各高校在教、学、研方面的发展,对学校的基础设施需求在逐年增加,各高校纷纷在学校有限的校园空间内投资建设学生宿舍、食堂、超市、银行、邮局等,使学校以一个“小社会”的状态存在着,学校的教职员工及家属、学生等甚至“足不出院”就可以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但这些基础设施在建设过程中往往由于工程的迫切性而缺乏必要的规划,有时甚至出现随意改变规划的现象,造成资源与资金的浪费。2.4 高校基本建设管理模式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就目前的现状看,大多由学校的行政职能部门-基建处(科、办)来进行管理,若遇到校区扩建或者建设规模较大的工程则由临时组建的基建班子负责组织实施。随着工程建设活动越来越市场化,这种管理上的缺陷已日渐明显。2.5 高校新建工程项目经费控制措施不到位高校工程项目经费的来源渠道基本是国家财政拨款或学校自筹,但由于这些年,学校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急需,使得许多工程匆匆上马,工程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不细致,导致后期被动,工程实施阶段出现大量的洽商,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现象。3 高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思考与启示3.1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工程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规范工程决策行为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是工程项目投资前期工作的核心和重点,也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应该加以重视和加强。高校建筑工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做细、做精,凡涉及金额较大的项目必须经过民主决策程序。首先由职能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一项好的可行性研究,应是工程技术经济最优的方案,能使重大建设项目以最小的风险、最少的投资,获取最高的社会效益。3.2 建立与完善全过程审计制度高校开展全过程审计,就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建设投资、建设经济活动以及建设成果、效益等活动进行监督、审核、评价,即从项目建议书至项目竣工的全部阶段,审计部门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等,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采取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对工程投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三个指标以及合同等项目管理内容实施跟踪的、主动的监督、服务和控制。逐步为高校摸索出一条更科学、更规范的投资决策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模式。3.3 推行“代建制”近些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发展很快,全过程管理、PMP项目管理逐渐成为主流,而顺应这种发展趋势,就需要基建管理人员既要有建筑方面的专业知识,又要具备投资管理方面的能力。但是就目前全国高校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达不到这种要求。所以,推行国际流行的“代建制”,成为高校基建项目管理的必由之路。“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经过规定的程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公司或具备相应工程管理能力的其他企业作为项目建设期法人、代理投资人或建设单位组织和管理项目的建设,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促使公共工程“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职能分离,通过专业化项目管理最终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实行“代建制”后,项目建设单位无须再抽调人员成立基建班子,减轻了工作压力;同时建立了投资方(政府或高校)、代建方及使用方(即高校)三者之间的相互约束的监督机制,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方说了算的现象,是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治理高校基建领域****问题的有力措施和手段。3.4 实行干部轮岗制度,并不断完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学校的干部管理制度也必然要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实行干部轮岗制度。轮岗,又称职位轮换,一般指在工作部门内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有计划地调换职位,使权力进行合理配置。首先,可以实现人才合理优化,充分发挥各自的才能。其次,可以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其工作的主动性,增强其责任心,在更广泛的范围内经受锻炼,激发振奋精神、不断进取和开拓创新的意识,提高综合管理和协调能力。再次,可以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工作责任心,避免****问题的产生。同时,要大力倡导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校园各种媒体的作用。3.5 要高度重视高校整体化校园规划在当今科技社会发展的形势下,社会化、开放性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之一,也是高校校园规划发展的方向,高校和城市应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考虑。就校园本身来看,高校整体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将涉及校园规划的各要素归纳为一个整体研究对象进行考虑,同时强调以清晰明确并贯彻始终的规划结构来统领全局,以营造丰富而统一、有序而充满灵性的校园氛围,反对孤立、片面地从校园局部入手进行规划。特别对于新校区的建设,要认真解决好新老校区的优化组合、优化使用问题。对这些新校区今后的使用,学校一定要认真筹划、资源共享、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其作用。既不能弃之不用,也不能用得失当,更要防止在对校园做出科学规划之前,又去盲目征地匆匆建设新校区。面对未来,高校工程建设工作的必然出路就是走社会化、市场化之路,这是符合客观规律和现实条件的选择,同时也已成为广大业内人士的共识。希望从事高校基本建设的工作人员能进一步认清形势,找准问题,振奋精神,改进工作,为学校和全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做出贡献。参考文献[1]朱学红。现代高等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若干思考[J].现代大学教育,2004(1)。刘云华。浅谈现阶段高校校园环境建设的几点思考[J].素质教育论坛,2007(4)。周万能,张卫。高校建设项目代建制模式分析[J].中外建筑,2005(6)。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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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的内容,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任职要求的书籍。 国家精品课程配套教材作 者:银花出 版 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08-09层 次:高职高专配 套:电子课件印刷时间:2011-08-09I S B N:978-7-111-30083-0编辑推荐教材是根据高职高专示范性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编写的,是一门理论与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教材在阐述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以应用为重点,设置很多实训内容,锻炼了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使学生成为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高等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教材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化工作过程为主线,全书共分七个情境,二十项工作任务,主要介绍建筑工程项目基本概念、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组织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等主要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内容。内容简介本书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任职要求,以建筑工程项目为载体,基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过程,系统介绍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全书分为9个学习情境,分别有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基础知识与组织、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建筑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管理、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建筑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紧紧围绕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注重理论知识适度、够用,强化实践动手能力的思路,系统设计了教材的内容结构。为了更好地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引入典型案例,在编写中还涉及了知识链接,提供了大量的练习与思考题、实训题。本教材可作为高职高专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土建类相关专业的教材。图书目录前言情境一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基础知识与组织任务单元一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基础知识任务单元二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任务单元三 建筑工程项目经理情境小结习题情境二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任务单元一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概述任务单元二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策划任务单元三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任务单元四 质量控制的统计分析方法任务单元五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改进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境小结习题情境三 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任务单元一 建筑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编制任务单元二 建筑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实施任务单元三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检查与调整任务单元四建 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总结情境小结习题情境四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任务单元一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计划编制任务单元二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任务单元三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核算任务单元四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分析和考核情境小结习题情境五 建筑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任务单元一 建筑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概述任务单元二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任务单元三 建筑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任务单元四 建筑工程项目环境管理情境小结习题情境六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任务单元一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识别任务单元二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评估任务单元三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响应任务单元四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控制情境小结习题情境七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任务单元一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述任务单元二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实施管理任务单元三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情境小结习题情境八 建筑工程项目信息管理任务单元一 建筑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基础知识任务单元二 计算机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运用情境小结习题情境九 建筑工程项目收尾管理任务单元一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回访保修任务单元二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决算情境小结习题参考文献 书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21世纪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系列技能型规划教材)作者:宋岩丽 范红岩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1123355页码:299 页版次:第1版装帧:其他开本:16出版日:2008年02月定价:30.00元内容简介本教材以最新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为基础,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体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本教材共分10章,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概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建筑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建筑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建筑工程项目资源管理、建筑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划。本教材主要作为高职高专工程管理类专业的专业教材,也可供建筑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工作人员使用和参考。目录第1章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概论1.1 项目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1.1.1 项目1.1.2 工程项目1.1.3 项目管理1.1.4 工程项目管理1.1.5 一般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1.2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1.2.1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1.2.2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参与方1.2.3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及各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1.3 施工方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1.3.1 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1.3.2 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1.3.3 施工项目管理的程序1.4 项目管理的产生与发展1.4.1 项目管理的发展1.4.2 项目管理在我国的应用1.4.3 项目管理发展的趋势本章小结工程案例思考与练习第2章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组织2.1 建筑工程项目组织方式2.1.1 建设单位自管方式2.1.2 设计-建造方式2.1.3 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2.1.4 项目管理模式2.1.5 一体化项目管理模式2.1.6 BOT模式2.1.7 项目业主选择工程项目组织方式的考虑因素2.2 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2.2.1 项目经理部概述2.2.2 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2.2.3 项目经理部的运行2.3 建筑工程项目经理2.3.1 项目经理的概念和素质2.3.2 项目经理责任制2.3.3 项目经理的责、权、利2.3.4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本章小结工程案例思考与练习第3章 建筑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3.1 流水施工原理与横道计划3.1.1 流水施工的基本概念3.1.2 流水施工的主要参数3.1.3 流水施工的分类及计算3.2 网络计划技术3.2.1 网络计划技术的基本概念3.2.2 双代号网络计划的绘制3.2.3 双代号网络计划时间参数的计算3.2.4 单代号网络计划3.2.5 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3.2.6 网络计划的优化本章小结工程案例1工程案例2思考与练习第4章 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第5章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第6章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第7章 建筑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第8章 建筑工程项目资源管理第9章 建筑工程项目收尾管理第10章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参考文献 书 名: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高职类)作 者:桑佃军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 2010-2-1ISBN: 9787111326564开本: 16开定价: 23.00元本书配有电子课件内容简介本书共分12个单元,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概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与安全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生产要素(资源)管理、建筑工程项目沟通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后期(竣工验收)管理、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施工项目信息管理。为便于读者明确学习目标及检验学习效果,每个单元都提出了学习目标,同时在最后设置了一定量的训练题。本书可作为高等职业教育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相关土建类专业的教材,也可供相关技术人员学习参考。章节目录单元1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1子单元1 项目管理 1子单元2 工程项目管理 3子单元3 施工项目管理 6单元小结 11思考与拓展 11训练题 11单元2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13子单元1 项目经理负责制 13子单元2 项目经理部 19单元小结 25思考与拓展 26训练题 26单元3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27子单元1 施工项目合同概述 27子单元2 施工项目合同的订立 30子单元3 施工项目合同的履约 34子单元4 施工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36子单元5 合同纠纷的解决 39子单元6 施工项目合同的索赔 40单元小结 45思考与拓展 45训练题 45单元4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47子单元1 施工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概述 47子单元2 施工项目各阶段的质量管理 50子单元3 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方法 59子单元4 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持续改进与检查验证 67单元小结 69思考与拓展 69训练题 70单元5 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 71子单元1 施工项目进度管理概述 71子单元2 施工项目进度管理计划 73子单元3 施工项目进度管理计划的实施 83子单元4 施工项目进度管理计划的总结 86单元小结 87思考与拓展 88训练题 88单元6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89子单元1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概述 89子单元2 施工项目成本计划 93子单元3 施工项目成本的运行管理 96子单元4 施工项目成本核算 98子单元5 施工项目成本分析与核算 103单元小结 106思考与拓展 107训练题 107单元7 建筑工程现场环境管理与安全管理 108子单元1 施工项目环境管理概述 108子单元2 施工项目现场场容管理 111子单元3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概述 114子单元4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 117单元小结 120思考与拓展 121训练题 121单元8 建筑工程项目生产要素(资源)管理 122子单元1 施工项目生产要素管理概述 122子单元2 施工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123子单元3 施工项目材料管理 125子单元4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 128子单元5 施工项目技术管理 131子单元6 施工项目资金管理 136单元小结 139思考与拓展 139训练题 139单元9 建筑工程项目沟通管理 140子单元1 建筑工程项目沟通协调概述 140子单元2 工程项目的沟通 142子单元3 工程项目沟通计划 145子单元4 施工项目沟通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147单元小结 149思考与拓展 149训练题 150单元10 建筑工程项目后期(竣工验收)管理 151子单元1 施工项目后期(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概述 151子单元2 施工项目管理的考核和评价 155单元小结 156思考与拓展 156训练题 157单元11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158子单元1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概述 158子单元2 工程项目风险的识别与分析 159子单元3 工程项目风险的防范与处理 162单元小结 163思考与拓展 163训练题 163单元12施工项目信息管理165子单元1施工项目信息管理概述 165子单元2施工项目信息管理内容及管理系统 166单元小结 168思考与拓展 168训练题 168附录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案例 169参考文献 178 作 者:李玉芬出 版 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07-27层 次:高职高专配 套:电子课件定 价: 23.0I S B N:978-7-111-24822-4内容简介本书依据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结合我国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吸收国内外工程项目管理学科的成果编写而成。以培养学生项目管理能力为目标,阐述了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施工项目管理为核心,将建筑施工组织与项目管理理论、方法融为一体,以满足整合后相关专业对本课程教学的要求。书中深入细致地讲述了流水施工原理、工程网络计划技术、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项目管理等内容。 本书可作为高等职业院校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土建类专业教材,也可作为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的参考书籍。目录前言第1章工程项目管理概论第2章 流水施工原理第3章工程网络计划技术第4章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第5章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第6章 建筑工程项目劳动要素管理第7章 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第8章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第9章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第10章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与后期管理第11章 建筑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参考文献 图书信息书名: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书号:9787302095798作者:[美]Frederick E. Gould定价:45元出版日期:2004-11-1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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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些建筑工程,一定要和对方签订建筑的合同,快来和我一起看看吧!以下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模板合同范本2022”,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工程模板合同范本2022【一】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塬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__________新建_____间_____层带尖子的房屋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动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房屋建设采用费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   2、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比如:脚手架、跳板等),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历时_____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_____元计算,费用金额共计_____元整。   3、付款方式:主体结构工程完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三、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模板合同范本2022【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新秒镇_____________等私人联建房的所有建筑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承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承包规模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___砖体七层,建筑高度为____________m(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二、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   主体工程:建筑内外墙、屋面工程、房顶工程、钢筋工程、木工置木模工程、外墙搓沙(不含贴砖)。   机械安装、水电安装。   乙方承担全部建筑所需的一切用具、机具、板材、跳材、甲方负责水、电通,用量费用。    三、承包单价   1、按建筑规划面积计算,每平方米______元,另______元安全劳保费在内。   2、点工按_________元/天计算。    四、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不得浪费材料。如有质量不符合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在乙方的承包施工款中扣除,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建筑规范进行施工。    五、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要求施工,不得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如在施工中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和本人伤、残、亡等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超出保险公司赔付后剩余金额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2、在施工中必须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建筑物堆放成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对工人必须经常进行安全质量教育,组织工人定期开安全质量会,并作好记录交工地负责人和甲方备案。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合理安排。    六、工期和付款办法   1、每做两层按完成的工程量________付款(约120元/㎡),开工后不得无故停工,保证工地上技术工和小工要有15人以上。如有雨天就干雨天的活,总之必须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原则上提前完工,提前完工奖给乙方壹仟元整,延误工期五天扣除壹仟元整,依次计算。连续停工10天以上,乙方的租金由甲方承担。   2、开工时间于_____年___月___日,完工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工程完工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人工费,并留贰千元保证金。如在一年内不出质量问题,甲方全部退还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以上协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双方均不得违约,本合同工程完工结算后自然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模板合同范本2022【三】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塬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沿河路新建一栋砖混结构的私人住宅。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动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水泥、钢材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必要的劳务工具生活用具等;承建项目: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和侧墙面粉水泥砂浆,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2、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农历_______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以实际做的面积为主,按每平方_______元计算。    二、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_______年__月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书怎么写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光彩怡园第二期c、d栋。2、工程地点:衡南县云集镇迎宾路。二、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格1、以包工包料形式按1269元/㎡包干结算(含税金及全部相关取费标准计取的全部费用,劳保基金不在内)。2、包干价格包括资料、各项检测及各项验收等费用(如桩基检测、实物检测、水电检测、消防检测验收、材料送检、铝合金检测及各分部工程验收等等)。三、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24个月。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五、承包工程内容:1、基础工程:桩基础深度为10米。超深部分按实签证,(挖土方及护壁人工工资140元/m3,入岩、流砂单独签证,入岩按土方2倍,流砂按土方3倍)。2、主体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规定。(未包含内容见附表一)3、屋面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规定。4、外装修: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含5+6+5中空双层钢化玻璃窗),第一、二层干挂除外。5、内装饰:内墙为混合砂浆抹灰,天棚不抹灰,楼地面不找平,进户门不安装,室内所有门不安装。6、水电工程:水、电工程到户,预埋部分到位。7、消防工程: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及相关强制性规范规定。8、施工围墙由甲方负责,临时水电由甲方接至施工场地。六、材料要求:l、钢材采用湘钢和链钢。2、水泥采用金雷和海雁。3、给水管采用 现场确定 (国标)4、排污及雨水管采用 现场确定 (国标)5、外墙砖采用现场确定45*95砖6、铝合金窗采用5+6+5中空双层玻璃窗,品牌为现场确定,规格____正品。七、双方职责:(一)甲方1、甲方派出常驻工程师代表 ,对工程跟踪监督,杜绝不合格材料用在工程上,由此造成工程质量的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乙双方及时对隐蔽工程和材料涨价签证。2、甲方负责办理各项报建手续及费用(因报建手续不到位所引起的行政职能部门处罚)。3、开工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水电并满足施工需要。4、提交施工图捌套。5、提供工程坐标控制点、地下管网资料及勘探、设计地质报告。6、负责施工期间周边关系的协调。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各部分工程)、隐蔽工程签证、工程质量监督。按合同约定定期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二)乙方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进场计划,并在收到施工图后组织进行图纸会审。2、施工场地的临时设施、临时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道路畅通,保持安全文明施工。3、及时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和已完成工程进度报表。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第三方。(如转包第三方,甲方有权收回,并终止合同)5、提供施工报建所需的证照和资料。6、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7、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不得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八、付款方式:1、按层付工程款(备注:每层完工后付工程款,基础不付工程款)。主体每层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60%。内、外装饰按每层平方造价付工程款25%,竣工验收合格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5%,资料备案到位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5%,剩下5%作质保金一年,一年到期付清5%质保金。2、挡土墙付款方式按每月工程量付定额直接费总造价85%结算付款。九、履约金的交纳及返还办法: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佰万元整,签约当天交人民币壹佰万,5个工作日内交人民币叁佰万,余款在20个工作日内交剩余人民币贰佰万。2、转换层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到主体第十层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主体全部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十、结算方式:1、以包干价加签证工程量结算。2、包干建筑面积以房地局产权面积为准。3、在施工中有增减部分工程,按设计变更签证,结算按湖南省2006建筑消耗定额计算,人工土建按62.5元/工日,水电安装按62.5元/工日,装饰装修按75.5元/工日,材料按市场价加采保费和运费。按综合费用计取27%。(含税金及全部相关取费标准计取的全部费用)4、挡土墙结算方式套用增减工程量结算方式。5、材料价格超过5%调价,调价按当时市场价减附表二材料所定基价。材料价格浮动在5%以内不予调价6、材料基价见附表二十一、违约责任l、乙方如延迟工期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超过10天以后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予以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2、乙方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立即进行返工,其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若返工后还是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则自动退场,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3、乙方若无能力在规定时期内履行自筹资金,未完成部分施工责任,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接管乙方施工单位的施工任务,并将乙方交纳甲方的履约保证金抵交违约罚款,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只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结算。4、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影响乙方施工超过10天,每个月甲方要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设备折旧、工程垫付资金利息的两倍(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息)、钢管脚手架的租金。5、从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结算资料30天内委托中介机构审查,审查时间为30天,审查报告经甲方、乙方确认后3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款,从第31天起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价款1),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贰倍计取。6、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整套完整备案资料(包括验收备案表),否则按每延误一天处罚5000元。7、由于甲方甩项影响房屋不能验收、备案,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不影响建设方向施工方付款,付款参照原条款。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筑工程合同书涉及到的合同条款复杂,建议请教专业人士起草或审核。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怎样填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国家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已由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于2013年联合发布使用,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时废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 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 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施工人应承担以下责任:1、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这是违约责任中的实际履行责任。承包人根据不合格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或修理或返工或改建,使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承包人修理 、返工、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2、逾期违约责任。即因承包人的原因使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虽经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后,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因修理、返工、改建导致工程逾期交付的,与一般的履行迟延相同,承包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

在建筑工程施工前,往往都需要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以此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下是我整理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篇一)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___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____________%。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_______________;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____________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_________差_________等_________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3、乙方承包范围:__________下料工程。 4、承包方式 甲方提供合格的材料及施工机具,乙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合格工人。 5、承包单价 地库钢筋下料_______元/吨,5#主楼钢筋下料_______元/m2。 二、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保证一次验收合格,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及人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负责安排食宿,每月付给乙方工人生活费_______元/人。 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成品码放整齐,原材料进场卸车、废料二次接头利用。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 3、乙方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必须为每位工人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不能正常工作,超过5天以上的,甲方付给乙方工人每天_______元/人的生活补助费。 四、结算支付方式 地库砼浇筑完成一周后,甲方付清乙方的人工承包费;主楼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工人_______元的生活费,等工程完工后支付到工程款的70%待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两周后,甲方付清乙方剩余30%的工程款。 五、违约责任 施工中任意一方违反此合同,必须承担总工程款2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待工程完工款项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篇三) 甲方(委托人):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 一、装饰施工地点: ______________。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定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三、工程概况: 1、工程总价:______________。 2、装修内容:______________。 四、关于工程付款方式的约定: 1、自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60%)即人民币_______元整,工程施工到油漆工进场时,甲方付乙方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即_______元整。质量保修一年。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上付款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如果因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造成停工及工期延误,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工程结束后、甲方如在2日内不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甲方应以承认。 五、工程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要签订由甲方需承担变更产生的施工人工费用协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还应赔偿。 3、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施工延误,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施工途中、甲方要求工程增加部分,必须按照预算要求,先付款后,乙方再施工。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付款的1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需要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手续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七、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八、合同的生效: 1、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仲裁,若未达成,仲裁协议交_______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劳务用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部: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务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期 用工开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用工结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种结算方式。 第壹种结算方式:包干单价。根据______市“九三”预算定额规定计算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______元。根据乙方施工的建筑面积乘以包干单价确定最终结算总价。 第贰种结算方式: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天。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出勤天数乘以工资标准后计算乙方最终结算工资。 第叁种结算方式:计件工资。根据______市“九三”预算定额规定计算乙方实际施工内容的定额工日,结算标准______元/工日。根据定额工日数乘以结算标准确定最终结算总价。 第肆种结算方式: 劳务用工合同总价: 1、无论采用上述何种结算方式,甲方均先向乙方支付生活费。具体支付办法为:签订本合同次月开始,每月支付一次,标准为______元/人。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施工内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后,经双方确认结算金额,甲方一次性将结算余额全部支付乙方;若乙方施工工期跨越春节,则甲方于春节前______天向乙方结算已完工程量______%的人工工资,其余______%待乙方全部完成本合同施工内容后,一次结算。 2、乙方承担本合同之外的施工内容,事前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事后______日内向甲方签证确认,否则甲方不予结算工资。 3、乙方人员增加,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增加的人员甲方不予结算工资。 4、乙方施工结束后,若人工费超过合同总价,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__________________。 八、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达到______级文明工地要求;必须达到______级标化工地要求。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施工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并提供施工图纸。 2、提供施工临时设施和水、电源,提供乙方人员的住宿。 3、为乙方人员代办暂住证、胸卡等有关证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进场,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或办理有关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务工证、上岗证等),保证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进场前,乙方须确定其负责人,并订立委托书,授权委托其负责人代为与甲方结算、领取工资以及处理与其相关的事务。 3、保证向甲方填报各种资料的真实性,禁止弄虚作假,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 4、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和方案组织施工,必须更改时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和结算工资。 5、乙方人员进出现场、生活区必须佩戴胸卡,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出现场和生活区,非作业时间,不得进入工地。 6、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月节点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计划,甲方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进度,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连续二个月未完成计划,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人员在施工中须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增强自我管理意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8、乙方进场前必须如实向甲方告知健康状况,包括有无残疾、传染病等影响从事本工种施工和他人健康的各种疾病。如因乙方残疾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进场后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中健康状况不适于现场施工作业者,必须无条件退场。 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关于劳务用工的管理制度,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辞退。 10、严格按照施工工序组织施工,未经甲方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1、对甲方所提要求存在异议时,可采取协商办法处理。 1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扰乱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退场。 十、工程质量与验收 1、验收以《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国家和地方制订的其他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为依据。 2、施工中若国家或地方颁布强制性标准或规范则执行新标准或规范。 3、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需进行返工,直到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返工费用。甲方向乙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中,乙方不得再要求增加费用。 4、乙方应向及时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5、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未能按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乙方必须返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此类返工不顺延工期。 十一、安全施工 1、无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管理的政策、规定及甲方管理制度。 3、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应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甲方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遇特殊情况需拆除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认为甲方的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可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及时处理。 4、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特殊作业必须采取系安全带等安全措施,禁止吸烟。 十二、产品保护 1、在工程尚未验收交付之前,乙方施工区域内已完工程、甲供材料、成品及设备的产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期间发生损坏、遗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和赔偿。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建筑材料、施工工具、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工作,以及公共部位的成品保护。 十三、违约责任 1、施工期间发生以下之一情况,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1)接到甲方的进场通知未按期进场。 (2)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且不及时整改。 (3)现场施工管理混乱且不及时整改。 (4)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甲方的进度计划。 (5)乙方不能达到甲方施工要求。 2、乙方不得浪费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浪费的材料款;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乙方结算金额______计算。 4、乙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视情况乙方承担50-80%的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施工完毕,甲方结算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班组全体成员(签字、指印)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建筑施工规范》及相关条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确定把兴安县世纪冰川旅游区宾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管理。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内容及施工范围:土建水电工程按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及设计说明。酒店装修另合同签署。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造价暂定____________万元。 二、付款方式与结算 1、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文件。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标准。土建、水电安装按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价,下浮______%后结算给乙方。 2、工程范围内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间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兴安县造价信息进行调价。兴安没有列入的材料则按桂林市相应当期的造价信息进行调整。信息价没有的,双方按市场价友好协商确定,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结算。 三、工期 1、本工程有效工期为______天。 2、开工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以甲方进场通知为准)。 3、竣工时间:(按实际开工日计算) 四、质量及材料要求 1、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质量标准规范,等级为合格。 2、乙方每完成一个分项,必须及时报请甲方代表、监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意见整理签字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3、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申请时必须在48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到位验收,否则按已验收合格,在乙方进行施工后甲方必须给以签字认可。 4、材料必须保质保量。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国家有规定要求复检的材料必须到质检站检测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1、本工程由乙方垫资工程款:从基础土方开挖垫资到__________地面(现浇完毕) 2、在乙方垫资到位时,甲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付工程进度款的_____%给乙方。以后,每完成一层,结付一次进度款,以此类推。 3、在乙方负责垫资期间内如因乙方资金原因造成停工20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资料合格后及结算单报请甲方审核,甲方必须在接到申报资料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如有争议,可共同委托相关造价事务所审核。结算经甲方审核批准后,除留质保金_____%外,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5、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须按拖欠款金额总数的3‰赔付给乙方,以此类推。 6、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须转账到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的帐户上。 六、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 1、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做好交付前的细节整改、卫生清理、安全保卫、工程保管等相关工作。自检合格后书面申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复检,签字确认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交付,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2、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资料及书面申报书10天内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到场进行竣工验收、签证,否则,视为以验收合格。 3、在双方未验收签证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占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双方权责 1、甲方必须在施工前提供准确的地质地下管线资料,确保各项保护用品不受损失,并保证在乙方进场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2、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好施工噪音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手续。 4、提供标准的水准点和详细的坐标控制点,并在现场指导乙方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协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甲方在支付工程进不能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延支付时间。 6、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7、防水材料、铝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须按图纸设计规定,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8、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 1、本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须协调建设方处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员进行无理取闹和阻碍施工而造成项目停工时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2、乙方严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无故停工,如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工程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签字生效时,必须向甲方交纳工程质保金叁拾万元整。此款在乙方垫资期满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时即时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介绍?

建筑工程发包人与建设企业承包人在签署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在合同中的基本条件包括哪些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履行怎么样的权利和义务呢?以下是建筑网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条件:双方在规定工程合同中,最主要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履行怎么样的权利和义务呢?发包人义务:①为对方按期施工作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发包人除按规定向对方交付施工图和有关施工的技术资料外,要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障碍物拆除和领取建筑许可证等工作;②按双方商定的分工,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建筑材料和设备;③及时进行验收工程、单项工程和全部工程的验收工作;④按期交付工程价款或报酬。承包人义务:①按双方商定的分工,做好建筑材料、设备和构件的采购、供应和保管工作;②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③接受对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监督;④按期完成建设工程,提出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图,及时向对方交付;⑤依据合同在一定期限内进行保修。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专用条款

《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还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是《工程质量保修书》《协议书》:是《施工合同文本》中总纲领性文件了合同当事人双方最主要的权利义务,规定了组成合同文件及合同双方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并且双方在这份文件上签字盖章,因此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规定,《通用条款》具有很强的通用性。《专用条款》:考虑每个项目内容各不相同,工期、造价也随之变动,承包、发包人能力、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也各不相同,《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应个别具体工程,因此配以《专用条款》对其作必要的补充,体现双方的意愿。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指的是合同通用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集锦6篇)

  在日益发展的社会之中,人们也渐渐发现了合同是非常关键的。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我猜你正在寻找有关合同的范本吧?以下是由我为你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篇1)   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空调、暖气管道预埋施工   二、工程地点: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公司(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部分,经甲方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工程时,经公司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七、价格:本工程量为综合包干价人民币元。   八、施工中由地方因素影响的由甲方负责协调。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____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天。十   一、付款方式:项目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十   二、结账方式:乙方以机械油料费和工人工资表方式向甲方结算。十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以票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篇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矿井建设项目地面建筑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办公生活设施,建筑面积: m2, (具体数值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为准),建筑高度 m或跨度 m,结构类型:框剪,钢筋混凝土,层数 ,其他 室外配套。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保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及该基础设施的安装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0月   竣工日期:20xx年10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73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X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方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8 月 17 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协定 双方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合同签定时间: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篇3)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建筑工程施工事宜,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   第二条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   2、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   第三条合同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即工期总天数:XXX。   第四条质量与检验标准   1、工程质量:对于该工程的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通过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2、由于乙方自身的疏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必须修复。不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合同价款工程结算   1、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2、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后日内甲方给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款的%,工程结算总价款的%作为保修金。   3、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保修期届满后,经甲方对工程质量检查无异议,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   4、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第六条材料价格调整及材料的采购   1、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2、材料采购: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   第七条竣工验收   1、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约定:。   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3、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发包方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己被认可。   第八条工程质量保修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期限规定为:年。   3、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乙方未及时维修并且没有修复完好的,甲方自行找人修复,修复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之内扣除。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主要有:   (1)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2)等工程竣工后对工程进行验收。   (3)因乙方原因使得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   2、甲方义务主要有:   (1)协助乙方使建设工程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资金、场地以及相关材料。   (2)支付价款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其他义务。   3、乙方的权利主要有:   (1)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严格施工。   (2)接受甲方的必要监督。   (3)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工程。   (4)保修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4、乙方的权利主要有   (1)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资金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   (2)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乙方可以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逾期不支付的,乙方可以与甲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建设工程的价款以该工程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协议解除   1、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   第三方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合同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建筑工程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买方)签章:乙方(卖方)签章:____日期: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篇4)   甲方:____市____区北石店镇临泽村委   乙方:____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针对临泽村道路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   村内规定范围的路基整形、夯实、下水管道的安装、检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浇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面积、体积、长度米)完成后实地测量。    六、实际项目及价格:   1、160厚黄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砖砌水沟(挖沟、垫层、砌砖抹灰、回填夯实、盖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XXXX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装铺设(挖土、垫层、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实)直径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检查井含井盖(挖土、垫层、砌筑、抹灰、回填夯实)620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农用车300元台班   8、勾机1800台班。   9三轮车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篇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    4、承包形式: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______元工程款;   3、余款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使用晨曦软件,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支付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1、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3、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代表: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甲方决定将承包给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及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除电梯外,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项目。   四、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如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扣除   五、合同价款:固定单价合同:砖混结构人民币800元/m2(大写:捌佰   六、合同工期:总工期为天,开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   七、开工前水、电由甲方接到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使用,但所产生   八、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x实际工程量。   九、主材进场:该工程项目所有的材料必须使用国标产品,如不合格的   十、付款方式:开工前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封顶后支付%的工程款;   十一、保修时间:从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联系现场工程师,向乙方提供现有导线网点、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对乙方测量数据进行审核。   2、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图纸。   3、负责与现场工程师、上级单位等有关部门的联系。   4、对乙方施工的工程任务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和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具有否决权,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   5、在施工过程中,根据乙方的施工能力和进度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范围和工程数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分项工程施工图和上报开工报告,   2、根据甲方要求,确保组织相应的资金、人员、设备、材料、仪器进场,完成工程的施工。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由什么组成、主要条款有哪些?

《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2、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3、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四种情形: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挂靠),这里的实际施工人还需要项目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质量管理人及核实人员是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人的人员;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建设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即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如仲裁条款、选择受诉法院的条款、选择检验、鉴定机构的条款、法律适用条款、关于协商解决争议的条款等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七条 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该怎么证明

建筑施工纠纷的取证:1、收集可以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2、收集可以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3、收集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建筑工程纠纷一般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最高法院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二)》,下月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一)》)的二十八条款可以分为六部分:合同效力相关问题(1-7)、合同解除问题(8-10)、工程价款相关问题(11-23)、纠纷处理程序问题(24-26)、侵权问题(27)、附则(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下简称《解释(二)》)的二十六条款也可以分为六部分:合同效力相关问题(1-4)、工程价款相关问题(5-11)、建设工程造价鉴定问题(12-16)、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17-23)、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问题(24-25)、附则(26)。不难发现,下月起即将施行的《解释(二)》是在《解释(一)》基础上对司法实践中的新类型案件、新问题做出的解释,因此是适应建筑业投资经营方式和监管政策变化、为应对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司法审判所面临挑战而提出的最新规定。具体而言,《解释(二)》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建设工程的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和实际施工人权利的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了规定。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问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客观、公正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前提。《解释(二)》在《解释(一)》的基础上,对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作出了补充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合同无效。强制性规定可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或取缔性强制性规定)。其中,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解释(一)》对于无效合同认定的主要依据。如建设工程领域有关资质规定的立法宗旨和目的是为了保障工程质量,《招投标法》立法宗旨和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利益及维护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因此违反资质管理和招投标的规定都被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据此,《解释(一)》第1条和第4条明确了五种无效合同情形: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为维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解释(二)》将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纳入了无效合同情形,在第一条中明确了认定情形与处理方式。《解释(二)》还将发包人因不能够办理而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这一违法建筑施工合同情形纳入了合同无效情形,而将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的情形排除在外。通过这条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也希望逐步树立一项裁判规则,即任何人不能从其不诚信的行为中获利。针对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难以证明实际损失具体数额的情况,《解释(二)》补充了《解释(一)》中缺位的合同无效损失赔偿认定标准。此外,《解释(二)》还对《解释(一)》中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无效情形,在吸收《建筑法》第66条规定的基础上补充了民事责任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等损失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请求资质出借方和借用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问题《解释(一)》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中的工程质量相关问题、竣工日期认定问题,以及计价标准、欠付价款利息等作出了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中新涌现的问题,《解释(二)》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作了补充规定。针对开工时间的认定争议,《解释(二)》明确了三种认定情形。针对工期顺延的认定争议,《解释(二)》明确了三种情形的处理方式。司法实践中,有的承包人在起诉请求发包人支付建设工程价款时,会遇到发包人以质量不符合约定等为由企图继续拖欠工程价款的情形。《解释(二)》明确了发包人主张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发包人仅提出抗辩、未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应告知其提出反诉或者另诉解决,以保障承包人及时获得建设工程价款。司法实践中,发包人拖延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的情况颇为常见。为保护承包人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请求权,《解释(二)》确定了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2018年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的下发,显著改变了招标工作。针对非必须招标工程中的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情形,《解释(二)》明确应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依据。另外,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长、影响因素多的特点,《解释(二)还兼顾了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和契约自由原则,允许发包人与承包人因客观情况发生了在招标投标时难以预见的变化而另行订立的合同,可以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依据。针对经备案中标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工程价款结算矛盾,《解释(二)》明确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依据。此举是为了彻底杜绝“黑白合同”、明招暗定等建筑市场顽疾,以从根本上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法院应予以支持。《解释(二)》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的结算条件:工程质量合格时可依据实际履行合同或参照最后签订合同进行结算。3建设工程鉴定问题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是法院审判相关工程质量纠纷类案件的专业技术支持,《解释(一)》仅在第十五、二十二和二十三条中规定了鉴定时间与鉴定情形。当前,建设工程鉴定普遍存在法院启动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范围不准确、鉴定报告审核困难等情况。为加大司法鉴定监管力度,《解释(二)》着重笔墨规范了建设工程鉴定相关问题。针对诉前委托鉴定行为,《解释(二)》的第十二和十三条明确了诉讼前委托鉴定的效力问题。司法实践中,对于司法鉴定启动问题的处理往往存在争议。《解释(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了一审以及二审程序中的鉴定启动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后,随之而来的便是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中司法权的行使问题。《解释(二)》为确保委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第十五条中规定了委托鉴定的程序。为确保案件的公平和公正,司法鉴定意见书还需经由当事人进行相关质证。《解释(二)》在第十六条中强调了当事人对鉴定意见的审核认定工作。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优先受偿权问题备受业界关注,针对该问题的争议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第一,是否需要有效合同才能适用;第二,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第三,优先受偿权的主体;第四,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相关问题。为加强对建筑企业建设工程价款债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保护,针对《解释(一)》中无相应条款约定的情况,《解释(二)》增加了工程价款优先权的解释规定。《解释(二)》的第十七条将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限定为承包人。针对审判实务中的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是否可以主张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问题,《解释(二)》的第十八条明确了其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司法解释(二)》以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为首要价值选择,规定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必须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为先决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释(二)》未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作为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此举是为了保护农民工等建筑工人的合法利益。针对审判实务中的未竣工工程是否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问题,《解释(二)》给予了肯定并明确了其形式前提:未竣工工程也需达到质量合格标准。司法实践中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范围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限定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范围为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中实际支出的费用,而这一规定的操作效果并不理想;二是对承包人的利润是否可优先受偿的问题存在争议。《解释(二)》规定:应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这将承包人应获得的利润也包括在内。同时,为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解释(二)》还规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价款产生的利息,不能优先受偿。《解释(二)》明确了优先受偿权的保护期间,及其起算日期。优先受偿权属于私权,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但为给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农民工的权益提供司法保护,《司法解释(二)》对承包人处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了限制: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不得损害建筑工人利益。5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问题建筑市场上,许多民营建筑企业由于资质等原因不能直接承包工程,其作为实际施工者的权利缺乏合同保障。另外,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较为突出,“讨薪难”现象屡禁不止。为加强对实际施工人权益保护,《解释(二)》强调: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实际施工人有权向发包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这是对《解释(一)》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进一步强化:《解释(一)》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而《解释(二)》将“可以”改为“应该”,并规定要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这既有利于实际施工人权利的实现、克服了司法实践中涉及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的判决无法执行的问题,也有利于防止发包人陷入过多的诉讼和纠纷之中。《解释(二)》还明确了实际施工人权利救济的途径。最后,法条的附则部分阐述了生效时间、溯及力、法律冲突这三个法律问题。其中“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所指的不再适用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以及2004年颁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END -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

建设工程争议情形有哪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

最高法院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二)》,下月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一)》)的二十八条款可以分为六部分:合同效力相关问题(1-7)、合同解除问题(8-10)、工程价款相关问题(11-23)、纠纷处理程序问题(24-26)、侵权问题(27)、附则(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下简称《解释(二)》)的二十六条款也可以分为六部分:合同效力相关问题(1-4)、工程价款相关问题(5-11)、建设工程造价鉴定问题(12-16)、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17-23)、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问题(24-25)、附则(26)。不难发现,下月起即将施行的《解释(二)》是在《解释(一)》基础上对司法实践中的新类型案件、新问题做出的解释,因此是适应建筑业投资经营方式和监管政策变化、为应对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司法审判所面临挑战而提出的最新规定。具体而言,《解释(二)》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建设工程的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和实际施工人权利的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了规定。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问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客观、公正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前提。《解释(二)》在《解释(一)》的基础上,对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作出了补充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合同无效。强制性规定可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或取缔性强制性规定)。其中,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解释(一)》对于无效合同认定的主要依据。如建设工程领域有关资质规定的立法宗旨和目的是为了保障工程质量,《招投标法》立法宗旨和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利益及维护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因此违反资质管理和招投标的规定都被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据此,《解释(一)》第1条和第4条明确了五种无效合同情形: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为维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解释(二)》将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纳入了无效合同情形,在第一条中明确了认定情形与处理方式。《解释(二)》还将发包人因不能够办理而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这一违法建筑施工合同情形纳入了合同无效情形,而将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的情形排除在外。通过这条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也希望逐步树立一项裁判规则,即任何人不能从其不诚信的行为中获利。针对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难以证明实际损失具体数额的情况,《解释(二)》补充了《解释(一)》中缺位的合同无效损失赔偿认定标准。此外,《解释(二)》还对《解释(一)》中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无效情形,在吸收《建筑法》第66条规定的基础上补充了民事责任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等损失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请求资质出借方和借用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问题《解释(一)》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中的工程质量相关问题、竣工日期认定问题,以及计价标准、欠付价款利息等作出了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中新涌现的问题,《解释(二)》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作了补充规定。针对开工时间的认定争议,《解释(二)》明确了三种认定情形。针对工期顺延的认定争议,《解释(二)》明确了三种情形的处理方式。司法实践中,有的承包人在起诉请求发包人支付建设工程价款时,会遇到发包人以质量不符合约定等为由企图继续拖欠工程价款的情形。《解释(二)》明确了发包人主张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发包人仅提出抗辩、未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应告知其提出反诉或者另诉解决,以保障承包人及时获得建设工程价款。司法实践中,发包人拖延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的情况颇为常见。为保护承包人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请求权,《解释(二)》确定了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2018年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的下发,显著改变了招标工作。针对非必须招标工程中的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情形,《解释(二)》明确应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依据。另外,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长、影响因素多的特点,《解释(二)还兼顾了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和契约自由原则,允许发包人与承包人因客观情况发生了在招标投标时难以预见的变化而另行订立的合同,可以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依据。针对经备案中标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工程价款结算矛盾,《解释(二)》明确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依据。此举是为了彻底杜绝“黑白合同”、明招暗定等建筑市场顽疾,以从根本上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法院应予以支持。《解释(二)》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的结算条件:工程质量合格时可依据实际履行合同或参照最后签订合同进行结算。3建设工程鉴定问题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是法院审判相关工程质量纠纷类案件的专业技术支持,《解释(一)》仅在第十五、二十二和二十三条中规定了鉴定时间与鉴定情形。当前,建设工程鉴定普遍存在法院启动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范围不准确、鉴定报告审核困难等情况。为加大司法鉴定监管力度,《解释(二)》着重笔墨规范了建设工程鉴定相关问题。针对诉前委托鉴定行为,《解释(二)》的第十二和十三条明确了诉讼前委托鉴定的效力问题。司法实践中,对于司法鉴定启动问题的处理往往存在争议。《解释(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了一审以及二审程序中的鉴定启动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后,随之而来的便是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中司法权的行使问题。《解释(二)》为确保委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第十五条中规定了委托鉴定的程序。为确保案件的公平和公正,司法鉴定意见书还需经由当事人进行相关质证。《解释(二)》在第十六条中强调了当事人对鉴定意见的审核认定工作。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优先受偿权问题备受业界关注,针对该问题的争议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第一,是否需要有效合同才能适用;第二,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第三,优先受偿权的主体;第四,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相关问题。为加强对建筑企业建设工程价款债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保护,针对《解释(一)》中无相应条款约定的情况,《解释(二)》增加了工程价款优先权的解释规定。《解释(二)》的第十七条将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限定为承包人。针对审判实务中的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是否可以主张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问题,《解释(二)》的第十八条明确了其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司法解释(二)》以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为首要价值选择,规定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必须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为先决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释(二)》未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作为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此举是为了保护农民工等建筑工人的合法利益。针对审判实务中的未竣工工程是否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问题,《解释(二)》给予了肯定并明确了其形式前提:未竣工工程也需达到质量合格标准。司法实践中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范围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限定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范围为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中实际支出的费用,而这一规定的操作效果并不理想;二是对承包人的利润是否可优先受偿的问题存在争议。《解释(二)》规定:应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这将承包人应获得的利润也包括在内。同时,为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解释(二)》还规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价款产生的利息,不能优先受偿。《解释(二)》明确了优先受偿权的保护期间,及其起算日期。优先受偿权属于私权,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但为给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农民工的权益提供司法保护,《司法解释(二)》对承包人处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了限制: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不得损害建筑工人利益。5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问题建筑市场上,许多民营建筑企业由于资质等原因不能直接承包工程,其作为实际施工者的权利缺乏合同保障。另外,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较为突出,“讨薪难”现象屡禁不止。为加强对实际施工人权益保护,《解释(二)》强调: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实际施工人有权向发包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这是对《解释(一)》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进一步强化:《解释(一)》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而《解释(二)》将“可以”改为“应该”,并规定要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这既有利于实际施工人权利的实现、克服了司法实践中涉及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的判决无法执行的问题,也有利于防止发包人陷入过多的诉讼和纠纷之中。《解释(二)》还明确了实际施工人权利救济的途径。最后,法条的附则部分阐述了生效时间、溯及力、法律冲突这三个法律问题。其中“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所指的不再适用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以及2004年颁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END -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1、可以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2、协商不成,可以就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3、若是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若结算价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十,要走怎样的程序?

依双方合同规定走程序。1、中标价是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确认,实际工程量比招标预计量高了1倍,会发生如上情况。2、中标价是总价合同,施工中发生了重大的设计变更和合同约定以外的风险,照成了结算价高。3、中标价是费率合同,实际发生量比招标预计量高,且材料价格上涨。综上:这个中情况我们结算中经常遇到。夸张的一次合同价为20万,实际结算为75万。这个依据是按合同约定来,法律依据是合同约定对双方的契约规定。工程结算一般程序,(1)准备一份完整的施工图;(2)整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资料;(3)整理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签证资料;(4)按照上述资料编制一份完整的工程竣工图;(5)依据竣工图和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建设部门下发的工程结算类文件、现场签证编制工程结算书;扩展资料建筑工程结算流程注意事项有:一、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依为依据。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 工程量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主体。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核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三、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 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直接就可以套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定额单价套用往往出现差错。四、其他费用的审核坚持合情合理。 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套用,故在审核中要根据费用的发生具体对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结算

建筑工程中发包与承包的规定?

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书面合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方面与“建筑法”配套的法规主要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发布)、《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2000年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2003年共同发布)等。1.工程发包管理发包管理内容主要有:工程建设报建制度;发包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的条件;发包工程勘察设计的条件;发包工程施工的条件等。(1)工程建设报建制度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使政府了解固定资产投资和工程建设情况,以便制订政策,调控建筑市场供求,这是管理建筑市场的龙头。(2)发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为了加强对发包方的资质管理,文件规定发包方应具备的条件是:①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个人;②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③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不具备②③条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监理、咨询单位等代理。(3)发包工程勘察设计应具备的条件对于发包工程勘察设计,应具备的条件是: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已获批准;②已经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③具有工程设计需要的基础资料等。(4)发包工程施工应具备的条件发包工程施工应具备的条件是:①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②工程项目已列人年度建设计划;③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资料;④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⑤建设用地的征用已经完成,拆迁已符合工程进度要求。(5)关于工程发包的管理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都必须发包给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或施工企业。建设工程的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如果实行公开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在有形建筑市场(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工作中开标、评标、定标均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招标工作要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或加上设备采购均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上述任务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单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指定的,须征得承包单位的同意。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工作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2.工程承包管理工程总承包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等都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产品生产许可证、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等证件,方可开展承包业务。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没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不准在工程上使用。承包工程施工不得非法转包,不得利用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对违反发包和承包方面有关法规的,均要受到相应处罚。3.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方面的规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合同法”中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违约规定均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2000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发布)中规定办理。在我国境内承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必须统一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标准文本。(1)订立合同的依据订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勘察合同,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委托,经双方同意即可签订;设计合同,须具有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方能签订;小型单项工程须具有上级机关批准的文件方能签订;如单独委托施工图设计任务,应同时具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方能签订。(2)设计费支付设计的收费标准由当事人依国家规定约定。在2000年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有定金担保,发包人应支付设计费的20%作为定金。但这一规定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抵触。《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设计人按合同约定提交设计成果或阶段设计文件后,发包人应及时支付约定的各阶段设计费。(3)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责任一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责任是:向承包方提供有关的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付给勘察设计费;维护设计人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4)设计人的责任设计人的责任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上一阶段投计的批准文件、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等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标准完成各阶段的设计任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质量负责;对于各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审查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设计人应负责修正和完善;设计人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并按合同约定参加工程验收工作。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5)违约责任因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设计人完善任务,并应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对于因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设计人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或顺延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因发包人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和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工程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改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 “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体积廉洁,均应在合同中予以,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在那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工程量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身份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因此,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6、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歈 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7、不可抗力要量化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为详细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于是,在《专用条款》上打“√”或填上“无约定”比比皆是。国内工程在施工周期中发生战争、运筹、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等现象的可能性很少,较常见的是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达到什么程度的自然灾害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序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施工企业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业主也应该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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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有怎样的规定

事实上,无论是施工总承包模式还是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都与承包人有关,承包人都需要重视设计工作。相应的设计责任与风险应对,也应成为承包人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1、承包人设计责任,施工总承包与工程总承包如上文所述,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部分承包人自觉项目设计与自己无关,因此不重视设计,直到工程总承包模式应用推广,承包商才不得不重视项目设计与设计能力的提升。事实上,无论施工总承包模式,还是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都承担相应的设计责任。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设计责任在施工总承包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确保质量合格。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包人基于质量责任对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审查义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通用合同条款第1.6.1条“图纸的提供和交底”规定:“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第1.6.2条规定:“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根据上述规定,在施工总承包下,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设计文件,但承包人对图纸和设计文件有审查义务。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设计责任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设计在总承包人的承包范围之内,所以设计责任是总承包人的合同义务。《建筑法》第55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通用条款第5条规定,“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工程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在工程总承包下,总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设计深度和合同要求的设计文件。2、设计责任风险,施工总承包与工程总承包无论施工总承包模式,还是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都承担相应设计责任,因此也都面临着相应设计责任风险。施工总承包下的设计责任风险如上所述,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设计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对设计文件和图纸仅有审查义务。因此,在此模式下承包人的设计责任较小,风险较低,但会存在以下风险:(1)发包人不合理分摊设计责任的风险在施工总承包下,设计由专业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的第12条规定,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造成质量缺陷,承担过错责任;承包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从发包人与承包人的角度而言,图纸错误造成质量瑕疵,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承担责任;如果设计单位对此有责任,发包人可追究设计单位责任。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有权索赔工期和费用。但在实践中,发包人往往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如未发现设计文件错漏或发现了未通知发包人,由此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在此情形下,承包人未发现设计错漏或未及时提出设计错漏,要承担违约责任,且不能提出工期索赔。发包人除了直接加大承包人的设计审查义务,还可能约定承包人对于图纸提交应提前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发包人,如承包人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发包人,则不能提出工期索赔。(2)发包人未尽审查义务导致成本增加风险在设计文件或图纸存在错漏时,承包人未尽审查义务从而导致工程返工,增加承包人成本;或者未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导致变更费用难以计取,从而承包人只能自己承担增加的成本。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设计责任风险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设计由总承包人负责。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由于总承包人自身实力问题或者项目本身不规范问题,导致总承包人管不了设计或者跟不上设计以及其它风险。(1)总承包人管不了设计如果总承包人本身是施工单位,则设计单位可能是联合投标人,也可能是发包人指定的或承发包双方联合招标确定的。如此以来,在履约中,往往出现总承包人管不了设计的情形。设计单位一般只收取固定的设计费用,但其地位又相对独立,往往直接听命于发包人,总承包人对设计单位的管理或约束形同虚设。一旦出现总承包人管不了设计的情况,则项目的盈亏、进度、质量就处于失控状态,总承包人的亏损风险、工期风险、质量风险均大大增加(2)总承包人跟不上设计在总承包人自行确定设计单位的情形下,设计单位是总承包人的分包单位,理论上总承包人能够将自己对设计的要求充分贯彻,但很多总承包人自身技术能力有限,难以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设计要求,无法推进设计工作,只能跟着设计单位的思路走,导致设计工作失控。(3)设计进度风险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的规定,总承包人负责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和设计进度计划,以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预付款)后的第5日作为作为开工日期;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审查会议。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设计工期往往包含在总工期内,但设计工作又相对独立,且一般情形下,在设计完成后才能全面开始施工。若设计进度延误,就会直接导致整个工程工期延误,从而使整个工期失控。(4)设计范围与深度风险设计范围,是指总承包人需要开展设计的地块、建筑物的范围。设计深度是指总承包人的设计文件需要达到的深度要求。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设计文件的编制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专项设计。设计范围与设计深度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承包人的设计责任。合同中设计范围与深度的约定直接影响设计费用计算,如果承包人没有深刻理解合同中对设计范围与深度的约定,往往会导致设计费用支出增加,影响项目盈利。3、风险管控与应对无论是施工总承包还是工程总承包,应对设计责任风险的核心是承包人的技术能力。无论是进行图纸及设计文件的审查、提前发出提供图纸通知、履行设计义务,均要求承包人有良好甚至优秀的设计技术能力。因此,在技术能力的基础上,对设计责任风险提出应对建议如下:1、明确设计责任,厘清设计范围与深度在施工总承包中,如果合同约定对于图纸或设计文件延误,承包人有义务提前通知发包人或监理,则承包人必须制定完善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明确发包人发送图纸或指示的时间。在工程总承包中,总承包人必须重视审核招标文件,理解发包人要求,确保设计数据、资料的准确性,明确图纸及设计文件的深度、成果提交及审查流程等;确保设计成果符合发包人要求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2、尽快设计定案,做好设计变更签证无论是工程总承包还是施工总承包,只有设计定案,才能锁死成本,而在设计定案基础上,承包人才能向发包人提出变更索赔。因此,在施工总承包中,承包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图纸及设计文件的时间、数量、内容;在工程总承包中,总承包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包人提交前期资料的内容、时间和发包人组织图纸审查的流程,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工作提交发包人确认。在发包人确认设计文件和图纸之后,发包人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就构成设计变更,总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发包人主张设计变更签证;如变更影响工期,总承包人有权提出工期索赔。3、确定好设计分包合同的核心条款在工程总承包中,如果总承包人将设计工作分包,则需要注意:1一是总承包人要按照投标设计费用报价并考虑市场价格水平情况,编制设计费用预算,作为设计分包的招标控制价;2二是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设计费用支付方式确定设计分包费用的支付方式;3三是按照设计进度计划确定设计分包的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4四是把总承包合同中的质量、进度等违约事项转嫁到设计分包合同中;5五是在设计分包合同中约定,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分包原因造成的重复设计,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的时间、质量完成,且总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4、注重设计工期索赔在工程总承包中,总承包人应注意设计工期索赔事项识别与处理,作好谈判、证据固定与留存工作。设计工期索赔注意事项包括:1一是因发包人指定设计分包原因造成的进度迟延;2二是因发包人提供基础资料错误或迟延造成的设计进度迟延;3三是发包人未能及时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造成的设计迟延;4四是发包人对设计成果审核错误造成的设计进度迟延等。传统的工程建设思维中,承包人作为施工建设主体主要即负责对项目工程的实际施工建设,承担相应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责任与风险。但事实上,工程施工与工程设计一样,共同作为建设活动的主要环节与内容之一,二者有着密切的责任关系,承包人对于设计责任与设计责任风险,应有着必要的认知与应对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4日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   (三)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   (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六)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   (七)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第七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   (一)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五)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六)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第九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三)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五)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六)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七)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前款所称承揽工程,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   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三)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四)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五)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六)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七)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发现分包单位有违法分包及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发现建设单位有违法发包行为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等违法行为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   接到举报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受理、调查、认定和处理,除无法告知举报人的情况外,应当及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在实施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按照本办法进行认定,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对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二)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三)对认定有行为的施工单位或个人,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取缔,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其他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予以处罚。   (四)对认定有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五)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六)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其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应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可以采取以下行政管理措施:   (一)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致使施工合同无效的,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同时将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的行为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二)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依法限制其在3个月内不得参加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并对其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核查,对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资质审批机关撤回其资质证书。   对2年内发生2次转包、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6个月以上,停业整顿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对2年内发生3次以上转包、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审批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   (三)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在认定有转包行为的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且不得再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对认定有行为的个人,不得再担任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执业资格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并逐级上报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参照本办法执行。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之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之如何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一)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二)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三)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四)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五)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六)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七)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八)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九)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为合同顺利履行创造条件。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重视合同文本而不重视相关资料归档的情况在建设领域普遍存在。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三)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六)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七)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第七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一)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四)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五)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六)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第九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一)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二)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三)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五)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六)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七)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前款所称承揽工程,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三)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四)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五)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六)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七)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发现分包单位有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发现建设单位有违法发包行为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接到举报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受理、调查、认定和处理,除无法告知举报人的情况外,应当及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在实施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按照本办法进行认定,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对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二)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三)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施工单位或个人,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取缔,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其他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予以处罚。(四)对认定有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五)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六)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其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应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可以采取以下行政管理措施:(一)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致使施工合同无效的,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同时将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的行为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二)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依法限制其在3个月内不得参加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并对其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核查,对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资质审批机关撤回其资质证书。对2年内发生2次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6个月以上,停业整顿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对2年内发生3次以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审批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三)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在认定有转包行为的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且不得再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个人,不得再担任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执业资格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并逐级上报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公示。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参照本办法执行。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之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建筑工程承包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一、建筑工程承包规则是什么建筑承包工程的规则是:承包单位只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并且不得允许他人借用自己的名义或者自己借用他人的名义,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等等。建筑工程的承包是指通过招标投标,在竞争中获得合同,并组织实施以至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因此建筑法结合中国实际情况,作出了若干基本规定:一是承包单位只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并且不得允许他人借用自己的名义或者自己借用他人的名义,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二是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责任意味着共同承包的每一个承包单位,都有义务承担共同承包所应负的全部责任,在这个承包单位履行了义务之后,有权向共同承包的其他承包单位那里索取补偿。三是禁止转包。这是一项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定,是针对建筑市场中由于转包带来的弊端与严重后果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建筑工程中的层层转包,造成层层盘剥,侵吞了大量的工程款项,导致了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欺诈丛生等恶劣后果,严重地侵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建设单位的利益,以至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所以对此必须禁止,包括直接的转包与变相的转包都不行。因此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四是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这是由于总承包单位是经过一系列程序选定的,建设单位对其给予了信任,也是由于该总承包单位自身所具有的能力才成为订立合同的乙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所以应当规定由其完成主体工程,这是法定的责任;如此规定,也是有利于防止转包。五是关于分包的规定。首先是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但都必经建设单位同意,同意的方式为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认可;如果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即行分包,则被视为违法分包;第二是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加重了责任的规定,他们原有的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的法律关系不变;第三是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这样有利于将分包的工作内容转向拥有专业技术和专门施工设备的分包单位,减去中间层次;第四是前面已经述及的即承包单位的资质必须与所承担的建筑工程的等级相适应。二、施工合同签订的形式施工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施工合同;二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国内经济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种工程建筑项目中逐渐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它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优点,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机制。(一)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谁家公司施工造价低、质量好、工期短、能够保证国家建设工程任务的完成,提高投资效益,谁家公司就中标,并由中标的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所以,对于一些重大工程,适宜采取招标方式签订。(二)施工合同主体,在签订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应切实注意承包人的资格。因为一项工程,事关重大,其不仅关涉到财产的损失,而且关涉到工程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合同当事人的选择在施工合同中至关重要,选择施工合同的主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是否具有从事建设施工的资格。(2)承包人的资金状况。(3)承包人的人才技术状况。(4)承包人的信誉。(5)承包人的建设施工经验。法律客观:《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劳务合同范本

  劳务合同是公司聘用员工之后,必须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劳务合同是保障了公司和员工的双重利益。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劳务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劳务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为__天。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为__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   乙方依法享有公休假,法定节日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甲方应以同类岗位人员能够完成的劳动量为基础制定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以上双方约定的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_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甲方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应由乙方签字确认。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XX)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将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九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劳务合同范本【二】   聘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第_________种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2)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   4.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2.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3.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2.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3.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基本薪资为__________元∕月,试用期薪资为_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执行。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的工资报酬。   2.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第六条 保险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4.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5.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造成重大损害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八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劳务合同范本【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双方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同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内容   本工程为框剪结构,总高度为___________米, ___________层。    四、 工程承包方式   为分项承包给木工班,本班组应该完成该项的制作和安装任务,并清理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及卫生。该班组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与变更内容的一切工程量施工。   五、 工程日期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完成所有工程量。   六、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通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七、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按建筑规范计算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包干,以甲方和业主实际结算面积为准。   本工程付款方式原则上采用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价合同每次支付工程款的 支付给乙方作本次工程进度款,按此比例根据工程进度及相应的进度款付至 。工程余款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___________个月付清(除保修金外)的全部工程款。根据业主、甲方对总价合同产生过程的实际情况,如遇业主方工程进度款暂不能按时支付的情况,乙方不得向甲方停工叫价,应按正常施工进度施工。   八、材料   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所有材料及大型机械。   2、乙方负责提供人工及使用工具,所需的机械和配套设备,及小耗材和照明灯具配套和自身的材料上、下车用工,费用均考虑到承包价内。    九、考核验收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2、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十、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   工、综合治理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场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费,其生活费在工程款支付中扣除。   4 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供工程所有需要的机械设备,及时供应过程所须得建筑材料,提供必需的施工技术资料,提供书面的技术质量,安全等交底文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应付款。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按实支付工人生活费。    十一、 按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乙方必须协助甲方放线、测量定位。乙方积极组织操作人员,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任务。在施工人员操作时必须确保安全生产。    十二、违约责任   1、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尾数,甲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应当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诞识破的工作时间。   (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误工期,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双方分别承担自身原因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三、 本工程甲方派___________为现场负责人。乙方派___________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合同的约定。   十四、争议   甲、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促裁解决。和人民法院诉讼。    十五、 本合同自签订后既生效,等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既日失效。    十六、 安全事故,每次发生医药费___________元,以外的由甲方负责。    十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合同章)___________ 乙方(合同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劳务合同范本【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因生产、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_____为_____工程项目部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务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岗位);劳务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即本工程竣工且结构验收合格为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止。   二、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补贴。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务作业条件。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   1、劳务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人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合同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三、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________元/月。   2、劳务保险及福利待遇:包食宿。   3、根据待业特点协议劳务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   4、其他:据借支单,年底甲方为乙方结算该年全部工资(另:本工程验收完成,竣工,亦结算该年全部工资),在甲方收到开发商或总承包方人工工资后,______日内全额付清。   四、合同解除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范围: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  2.3 约定标准: 。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201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篇一: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家居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 天,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6、工程质量: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预算单要求统一配送,除合同规定属甲方自购材料外,甲方不能擅自采购,否则视为违约。   2、凡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才能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问题等,均由甲方承担后果责任。如需维修或重新装修时,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工期须延。   3、凡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施、用具等。甲方须要按合同约定及时采购并送交施工现场,搬运、装卸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如未能按约定影响工期的工程须延。   4、如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产生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并更换材料或赔偿损失。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   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1、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   1、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交纳定金三仟元整。   2、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日期自觉至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   3、工程合同定金和余款甲方须以现金支付。凡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工程款时,工程工期均以乙方兑现甲方支票进账之日起算,工期相应须延。   4、装修期间甲方如有增加项目(包括水、电改造项目等)经乙方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三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增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5、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后结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总造价),如果终结算与预结算清单有出入,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   6、工程款具体支付日期:   七、工程验收标准   本合同以甲、乙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以及深圳建设局颁发的《深圳市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准(因东莞未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八、工程验收和交付   1、本工程完工验收前3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二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2、双方验收时,由甲方驻工地代表到场参加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在当日结清余款。第3/6页   3、甲方如在工程完工后未经双方验收或虽已验收但未付清余款,即另请其它装修队进行其它项目装修或安装,或搬迁家俱与生活用具擅自使用等。则本工程视为已验收,不再验收。同时甲方上述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暂缓交付工程。   九、工程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十、关于物业管理处所收费用的承担约定   1、根据《深圳市家庭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在办理施工手续时,乙方须承担壹仟装修押金。甲方物业管理处所收取的费用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物业管理协商解决或承担。   2、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如违反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指:停电、停水、台风、热带风暴,房屋自身发生裂缝、漏水质量问题及意外事故等。如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可以相应须延。   1、停电每周累计长达5小时,可须延工期一天。   2、遇有台风、热带风暴或该物业来小区有停工要求时。   3、凡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十二、防水防漏工程   鉴于家居装修的特殊性,因此乙方在厨、卫地面和工程装修预算均有“防水防漏”项目。如甲方拟取消该项目,或在施工中擅自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防水剂,则该工程交付后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包括致其它装修项目质量发生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二、隐蔽工程及改造工程   1、隐蔽工程:凡有水电改造工程,乙方在打槽布管后,甲方须及时到场与乙方共同测量并验收签字认可。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甲方虽参加测量验收,但又不签字确认,乙方可自行验收,若甲方要求复检,复检费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担负,工期须延。   2、改造工程:凡属拆墙、建墙、破楼板、开窗、门户、安装空调、防火防盗门窗、铝合金门窗布置及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前均由甲方负责与物业管理处办妥手续,乙方方可施工。 十三、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手续,并赔偿对方该工   程预算总价的20%的损失。   十四、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乙方负责提供的设计图纸标准为:   a) 平面图纸一张;   b) 相关施工黑白图纸一套;   c) 不另提供剖面和效果图;   d) 如果甲方需要效果图,不需要乙方施工该工程,乙方将另行收费,标准为:880元/A3纸、680元/A4纸;   2、施工图纸条件和时间:   a) 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b) 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c) 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十五、部分项目中间和提前验收约定   鉴于部分项目涉及到先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它项目的施工,因此,凡本工程预算清单有以下装修项目时,均可单项完工, 单项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乙方提前2日通知甲方。单项完工, 单项验收的项目有:   1、门及门套、窗套(不含油漆)   2、吊顶(不含乳胶漆、油漆)   3、家具内、外饰面板   4、水电改造(验收数量及材料)   5、木地板、地脚、天花角线(不含油漆)   6、大理石(花岗岩)台面及门坎   7、防盗网、铝合金窗、门   凡验收合格,双方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以便乙方进行下一项目的施工等。   十六、消防工程   1、本项目工程,由甲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和完成该项目工程,乙方不承揽消防工程的装修(正   常水电改造、吊顶等不列入消防工程)。   2、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施工说明,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责任。   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七、其它条款   1、施工前,甲乙双方共同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施工入场手续,施工中涉及到公共部分时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及物业管理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2、为了保证工程须利施工和完工,甲方须派具体人为甲方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及所有图纸的确认,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其它事宜。为避免乙方无所适从,甲方其它家庭成员不得参与上述方面的工作。   十八、附则   1、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共同维护双方利益。如有争议协商不成时,可交由东莞装饰协会调解和裁决,不服裁决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款付清后即失效。   4、附件:   (1)施工图纸   (2)工程预算书   (3)甲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4)会议记要   (5)设计变更   (6)其它   甲方(装修业主): 乙方(施工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公司电话:   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   手机: 法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我精心推荐    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元)│   ├─────┼───────┼────────┤   │ 第一次 │ 开工前三日 │        │   ├─────┼───────┼────────┤   │ 第二次 │ 工程进度过半│        │   ├─────┼───────┼────────┤   │ 第三次 │ 双方验收合格│        │   └─────┴───────┴────────┘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精心推荐

建筑工程合作协议范本

  合作搞工程,一般都是需要签订好合同,明确各项协议,这是非常关键的,对各自保障很多。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合作协议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工程合作协议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电缆产业园2#、4#厂房工程项目施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为双方一次性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__________有限公司电缆产业园2#、4#厂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工程”)项目施工具有约束力。   1.2本协议中所称“本项工程”是指甲方以乙方名义与建设方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合同》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1.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1该工程项目位于__________工业园区内,工程为厂房土建及钢结构,砼框架主体、钢结构屋顶结构。其中,钢结构工程须由温州市__________钢结构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其余全部工程由乙方组织施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   2.2甲乙双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共同组成工程项目部,由乙方全权负责。项目部由乙方委派项目经理,同时组织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资金,工程质量以现场监理验收为基准,以确保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使人员稳定。甲方可委派项目副经理及财务人员各一名,参加工程及财务管理工作。一切人员均应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   2.3在本项工程中,为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工程顺利进行,由建设方拨付的所有款项,均应直接转至项目部指定帐户(银行账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2.4乙方应以现金或支票形式向甲方支付本项工程投标一切有关费用(包括购买资审及招标文件、标书的编制、所需证件的公证费用、投标保证金、银行信贷证明手续等等),以上费用应在资审递交前和开标前支付,开标时由甲方递交建设方。工程中标后,乙方应支付工程履约保函和工程开工动员预付款保函和相关费用,并在本工程开标前双方议定的日期内将款项划到甲方银行帐户上。乙方在本项工程施工中所需开工启动运营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   2.5甲乙双方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全部由项目部直接发放。   2.6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标价5%的管理费用(不含税金、暂定金额按实际发生计取)。管理费用支付方式:甲方要求收到建设方支付的每笔款项(包括工程预付款和计量款)后,按付款比例将应交管理费扣存。工程竣工后将应上缴甲方的管理费一次付清或按进度比例扣存的管理费按比例付给甲方指定帐户。乙方所管理使用的资金为工程总款的95%。   第三条甲方职责   3.1甲方负责以乙方名义与建设方签订《__________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协调与建设方、监理方的工作关系及工程量变更增减等事宜。   3.2甲方应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前期的一切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所必须的资质文件。   3.3甲方必须保证所承揽的工程为合法项目,且甲方负责将与本项工程施工有关的政府法令、批文、文件等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   3.4乙方所提供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3.5甲方应协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第四条乙方职责   4.1乙方同意甲方作为本单位工程项目部对外承揽工程,并为其出具委托书。   4.2乙方保证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即必须具备建筑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工程资质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拟派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3乙方在本项工程建设期间,支付工程所需全部费用,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定的本项工程合同中的各项要求,同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工程中的任何项目再次分包。   4.4乙方负责本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且对建设方负责。   4.5乙方负责所承担工程的竣工资料,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并负责所承担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4.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果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并赔偿甲方相关的名誉损失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以乙方名义中标并与乙方签定建设工程合作协议后,如乙方不能完成本项工程内容,不仅要承担建设方索要的赔偿金,还需向甲方支付建设方索要赔偿金的50%作为补偿。   5.2如甲乙双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作义务,违约方应当承担应付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继续承担本合同义务。    第六条纠纷解决   6.1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效力问题   7.1本协议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7.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条款若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以补充协议条款为准,但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   7.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之日起失效。    第八条其他条款   8.1甲乙双方在本项工程开工前应先签署本建设工程合作协议书。   8.2本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应信守各自在协议中的承诺,遵守诚信原则。   8.3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业务各自独自经营,自负盈亏,双方互不承担本协议以外的责任和义务。   8.4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诚信长久的原则,给对方提供最大的便利,使工程顺利圆满完成。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合作协议范本【二】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____________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_______________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____%。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____%。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九、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十、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生效及补充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各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合作协议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分工协作,相互合作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六、开工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七、竣工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如有新的要求变更及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可以延顺。   八、工程质量要求及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办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建设方案及有关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和施工场地的卫生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和要求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垃圾堆运输和处理,并保护周围环境林木植被,不得随意破坏。   3、工程竣工后,乙方要做好工程垃圾的清理工作,未验收前要保证建设工程的保护工作,不能发生损坏,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管理:乙方必须加强施工安全,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或施工操作不当和技术问题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口头或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竣工报告及相关材料,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   十一、付款方式:甲方视乙方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待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税务票据一次性结算工程款。   十二、保质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一年。   十三、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合作协议范本【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开拓市场,共同发展,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精神,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内容及范围: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质量:合格。   5、工期:________________。   由乙方负责提供社会信息资源和资金,并配合甲方投标,中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在甲方同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双方共同组建该工程项目部,由乙方负责组织资金、材料以及劳动力等,按甲方项目管理要求组织施工,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条、项目管理模式   一、项目合同管理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挥、接受甲方委派项目人员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的指导、监督、协调、检查。   2、乙方应全面负责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协议,承担全部责任及义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工程项目主要施工队伍由乙方选择推荐,要求使用有用工主体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劳务公司),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将工程分包,更不允许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活动。   二、项目班子管理   1、甲、乙双方按业主要求共同组建满足施工要求的项目班子。   2、乙方进入项目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并将相关资料交甲方审核备案。   第三条、项目管理费用及保证金   1、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____% 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不含税金及有关部门规费),由甲方统收统支。   2、管理费支付时间:甲方负责对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审核确认,工程款到账后甲方据此扣除管理费、税金、派驻项目人员工资、规费、保修金和其他约定费用。   3、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招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按合同约定的垫资、保证金、履约保函、担保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合同总价____%(特殊情况可根据工程规模请示后调整)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含0.7%。建账保证金,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度保证金),可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缴纳。    第四条、项目管理人员构成及工资标准   1、甲方委派 为甲方项目管理代表,其余项目管理人员为 。   2、甲方派驻项目人员工资标准分别为:(含五类保险):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月(通讯费由乙方解决),乙方提供食宿,乙方每月按时将甲方派驻项目人员的工资上缴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发放。   3、甲方派驻项目人员在工程实施期间如遇公司学习和培训,乙方应该无条件支持,工资照常发放。   4、乙方委派 为乙方项目管理代表,其余项目人员为____________。    第五条、财务管理   一、资金管理   1、工程资金必须统一划拨到甲方指定账户或共管账户。项目每笔资金到账后,由乙方拟定资金支付计划,经甲方派驻项目主管人员签字后,上报甲方审批,并由甲方财务人员监督支付。   2、甲方收到工程资金在扣除管理费、税金等相关费用后将工程资金按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比例支付给乙方,乙方须专款专用,不扥挪用、拆借、串用。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向业主收取与工程有关的任何工程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资金支付计划必须首先保证项目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若因拖欠而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而且甲方有权追究经济赔偿。若有上访,一次处罚____万元。   二、财务管理   1、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价的万分之____缴纳建帐保证金。   2、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甲方要求,建立健全符合甲方规定的财务核算体系,负责核算工作,按时报送会计报表,工程竣工后,项目会计核算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返还建账保证金。   3、乙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与业主完成财务决算、否则,乙方应主动提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请求,直至申请人民法院支持。在工尾款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作出债务清偿完毕的法律承诺,并将工程相关财务资料(原件)送交甲方财务部门存档后,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支付。   4、工程在办理完结算后,甲、乙双方应履行财务决算手续,以保障双方的经济利益。   三、税收管理   1、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单位义务。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依法缴纳营业税、城建费、教育费,以及其他应缴纳的税金(所得税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工程资金到帐后,甲方按比例扣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金,如由业主代扣代缴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委托代扣代缴相关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完税凭证。   2、甲方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必须出具等额的与工程相对应的成本发票,(建筑工程成本发票不得低于工程款____%,装饰装修工程成本发票不得低于工程款____%)。   3、合同印花税按____%的合同印花税在第一笔进度款中一次性扣收。   第六条、质量、安全、标化、进度及工程技术管理   一、工程质量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业主的要求后,甲方将质量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罚。   3、工程未达到质量要求,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甲方视其质量事故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罚。   二、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低于____%。)后,甲方将职业健康安全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罚。   2、乙方在施工现场须设置专职安检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甲方或甲方派驻人员检查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行为和隐患,有权纠正、罚款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3、凡是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安全评价、安全检查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通报批评或对企业安全许可证扣分的,甲方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应自行承担指标责任和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5、按规定应办理保险的,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据原件交甲方。   三、环境、标化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化工地标准,则甲方将该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统一制作施工现场的标识、图牌、徽记。   3、乙方负责该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所必须的施工场地硬化、工地内防尘整治等工作,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不文明施工行为,造成一切所示和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指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等一切损失。   四、进度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总进度的要求,则甲方将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除。   2、乙方应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总进度的要求。乙方未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总进度的要求而被罚,其所有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资料管理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根据公司川四建发   [2015]21号要求实行押金制度,本工程竣工资料押金数额为____万元整,押金在拨付工程款中预扣。工程竣工后,将全部完整档案资料移交 份到甲方档案室后,方可将押金返还给乙方,如不能按规定上交竣工资料,没收其押金。   六、生产要素管理   乙方的材料采购、劳务用工以及周转材料、机具设备租赁等,不得以甲方公司名义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若确需签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合同优先支付,不得拖欠。凡乙方涉及合作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须交甲方备案。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履行或不按约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承包合同及单方处置本工程,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经济信誉赔偿。   2、乙方若因工程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环境保护等原因,受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和通报给予严重处罚,且承担行政处罚,若因曝光造成甲方停止招投标一次则按结算总价的____%进行处罚。同时,若乙方无故拒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按乙方结账的余额直接代扣代付。   3、工程在施工期间受施工管辖城区各季度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化检查,其检查评定结论必须在合格以上,若不合格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如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书上的安全评价不合格,按结算总价的____%进行处罚。   5、乙方因劳动力合同签订、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缴纳等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以及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若因乙方原因,引起法律纠纷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若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承包协议的有效附件,与本协议具有由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待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完毕,业主支付完工工程款,甲乙双方结清经济、技术等事宜后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建设单位(甲方):签名 施工队(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XX处的某项建筑工程的建设达成以下协议:1、现就X市X地某项建筑交由乙方完成,总工程建筑面积为XXX平凡米。2、所有工程从X年X月X日开始到X年X月X日结束,总期间为X年。若因特殊原因耽误了可经双方协定后延期并交由相关部门备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七个方面: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  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的问题;  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等问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面对现阶段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首先要把相关的管理结构和机制加以健全,虽然现在我国已经出台了招标法,但是如果不加以变通的话,反而达不到最佳的效果,所以原则上一定要严格遵守,但是形式上可以不拘一格。  采取措施的第二点,就是要把相关专业人才的素质有所提高,合同管理是一项技术活,所以相关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很多的专业知识,例如技术知识、法律知识等等。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之后,必须要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大产生纠纷时的救援力度。土巴兔在线免费为大家提供“各家装修报价、1-4家本地装修公司、3套装修设计方案”,还有装修避坑攻略!点击此链接:【https://www.to8to.com/yezhu/zxbj-cszy.php?to8to_from=seo_zhidao_m_jiare&wb】,就能免费领取哦~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范本

  建筑工地劳务承包合同是怎样的?其中相关的知识你都了解多少呢?我整理了“建筑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工程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总体目标,同时也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数量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________天。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与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清单所列单价应视为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进行的所有工作项目。   2.工序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合格的工程项目且合同规定应单独计量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机械、机场管理、施工调遣、小临设施、施工风险、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3.本合同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除清单所列项目外,其他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人微言轻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4.工程实际造价按甲方施工技术部门签证的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单价计算。   5.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本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由甲方代交,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不少于合同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以进场设备作为抵押,应按照担保法规定到国家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手续)。   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进场或不能继续完成本工程或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损害,甲方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在乙方所承包工程施工完成并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成并撤离施工现场后,出现所雇佣民工或债主到甲方索要欠款,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付相关款项,并加扣5%的手续费,不足部分从保留金中扣除。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并结算完毕满一年且甲方撤离施工工程现场后付清。   第五条 计量支付与工程结算   1.甲方每月对乙方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支付,每月的25日为计量支付时间(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计量时间和支付时间做出调整),乙方按照当期实际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实物工程量,编制月计量支付申请表,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和计划经营部门审批。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后,作为中间计量的依据。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甲方将不预计量和结算。   2.施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当月计量总额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进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总造价的5%转为工程保留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合同规定扣除的其他款项。   3.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若乙方账目清晰,资金使用合理,无将本项目部资金挪作他用现象,甲方将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比例分期支付,否则按上述比例的50%拨付或不拨付工程款。   4.甲方有权对已经批复的任何一期计量支付的错误进行修正。   5.工程竣工结算以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为依据,按乙方实际完成的且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认可的工程数量结算。   6.开工前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施工期间不向乙方预支其他任何费用。   7.本工程保留金的比例为结算工程总造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甲方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工程保修期为行缺陷责任期满之日算起五年。甲方将在业主保留金支付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保留金。但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内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过等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保留金的比例和延长保留金的支付时间(最长可在保修期满后支付)。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或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的费用从工程保留金扣除。   8.若现场发生甲方调动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签认手续并在当月的计量支付中办-理计量,未按期办-理的,甲方不予认可。   9.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质量未经甲方验收确认和未填写事故质量报告的项目;违反合同规定转包分包的项目;变更增加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未经甲方评定或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项目;其他违背合同规定的项目。   10.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中间计量支付工作,并派出相关人员,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包括计量器具的要求和计量方法的采用等)。   第六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一)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计算,相应款项在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凡甲方统一采购的特殊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购,一经发现自行采购将按所列单价的两倍进行处罚,且自购材料设备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其他工地,更严禁将材料出售。乙方超过计划使用材料设备2%的部分,甲方按合同执行期间市场最高价的2%对乙方加收资金占用费、采购保管费、补材料差价等费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应材料,一经甲方发现将按合同执行期间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附件二《甲供材料单价汇总表。中未列明的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会有重大影响的材料仍由甲方统一采购。   2.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利用甲方供电的,电费按1.0元/度收取,用电数量为正常消耗量加损耗量。   (二)乙方的材料、设备   1.乙方按合同规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材料。委托甲方进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自行检验的项目,其材料、设备应满足业主、设计、监理要求,并应得到以上部门的认可,否则甲方按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处理。   2.由于乙方原因或技术需要拟代用的材料,必须报请甲方批准,超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使用一方的材料和机械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附件三《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   4.乙方保证按附件四《人员、设备进场时间表》中要求的设备型号、数量和时间进常若乙方机械不能按时进场,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将视情节按乙方未进场机械每台套每天对乙方处以不低于_________元的罚款,并至直将乙方驱逐出场,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乙方必须按要求增加。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员   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驻工地技术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驻工地代表及技术负责人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职权内的承诺)。   4.乙方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工地主管和技术、财务、物资负责人)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且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人员。以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若要离开必须向甲方对口部门主管请假,否则甲方将按缺席人数以每人每天_________元对乙方进行处罚。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引导语:项目工程的开发施工总是会签许多合同,而关于专用条款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要怎么写呢?接下来是我为你带来收集整理的文章,欢迎阅读!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专用条款一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名词解释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协议书》的相关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颁发的工业设备、管道防腐绝热规范、标准及《施工及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开工前五天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有特殊要求的标准或规范由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提供。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在工程正式开工前五日内,向承包人提供安装施工图贰套,土建施工图壹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工程师   职权: 监督工程进度及工程施工质量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刘 庆职务: 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设备、管道的安装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承包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水、电、电讯,发包方在施工场地内指定具体使用点。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在施工期间,发包方应保证施工运输要道畅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无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在承包人正式进场施工前,应办理完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无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无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无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按时发包人提供月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提供每月完成工作量报表,一式两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照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办法搞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无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有责任保护已完工程的成品、半成品;   某些产品发包人有特殊保护要求时,发包人承担其所发生的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发包人有关规定,工程竣工做到工完场地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按发包方要求提供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五日内确认。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无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执行《通用条款》的有关规定。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   执行《通用条款》第五条。按承包人的安全责任书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按实结算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无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按实调整。   (2)采用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本工程采用可调价格。调整依据执行《通用条款》23.3条内容,以及发包人提出的较大功能性改变的设计修改。执行青海省相关定额及相应配套文件,按二级标准取费。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调整的条件: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国家对税、费等价格调整;4、双方商定的增减或调整。调整的方式:若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零星用工等,根据相关的收费标准,办理追赶加预算,调整总造价。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订生效后七日内预付30%的工程费和全部材料费。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工程决算后扣回。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30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方三日内确认,作为付款依据。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每月五日前按核实后的工程量支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决算后,扣除工程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其余工程款发包人在决算办理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附材料设备清单)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无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无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承包人自行采购。    八、工程变更   执行《通用条款》第八条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在工程正式交验后2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三套。   32.2竣工结算:在该合同范围工程交验后一月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决算资料贰套。发包人在10日审批完毕,返回承包方,7日内办理财务决算。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按《条件》第32.6条执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专用条款 二   发包人(全称): 国家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家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场坪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自贡市板仓工业集中区   工程内容:场坪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自发【200 】项批新号 资金来源:财政投入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年 10 月日 竣工日期: 201*年 11 月 日计划工期: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佰陆拾陆万元(人民币) ¥ :1660000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年10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自贡质量技术监督局六楼会议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发包人:(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承包人:(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样本

房屋建筑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1——7楼图纸,乙方负责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外墙贴瓷砖、后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 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倒制好楼面付三万元,完成第二至五层均付款三万元元,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七、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八、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约定本合同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2年2、电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保修期,期满后,付清工程建筑剩余15%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建设单位(甲方):签名 施工队(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XX处的某项建筑工程的建设达成以下协议:1、现就X市X地某项建筑交由乙方完成,总工程建筑面积为XXX平凡米。2、所有工程从X年X月X日开始到X年X月X日结束,总期间为X年。若因特殊原因耽误了可经双方协定后延期并交由相关部门备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七个方面: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  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的问题;  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等问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面对现阶段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首先要把相关的管理结构和机制加以健全,虽然现在我国已经出台了招标法,但是如果不加以变通的话,反而达不到最佳的效果,所以原则上一定要严格遵守,但是形式上可以不拘一格。  采取措施的第二点,就是要把相关专业人才的素质有所提高,合同管理是一项技术活,所以相关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很多的专业知识,例如技术知识、法律知识等等。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之后,必须要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大产生纠纷时的救援力度。土巴兔在线免费为大家提供“各家装修报价、1-4家本地装修公司、3套装修设计方案”,还有装修避坑攻略!点击此链接:【https://www.to8to.com/yezhu/zxbj-cszy.php?to8to_from=seo_zhidao_m_jiare&wb】,就能免费领取哦~

建筑工程合同协议书范本

  在进行建筑施工的时候,都会通过工程合同来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合同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工程合同协议书范本(一)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   1、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2、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4、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协议书范本(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   3、户型:__室___厅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资料,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种方式承包: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带给主材(见甲方带给材料明细表)。③其他方式_____。   5、施工资料:(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7、合同付款:(大写)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____%工程款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____%工程款____元;家私、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____%工程款___元和追加工程款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____%的尾款____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印鉴,取得乙方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除此以外的凭证,乙方不认可。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带给:   1、甲方自行设计带给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带给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鉴字认可。   3、开工前尾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内家具、陈设,和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尾原则。   4、带给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带给贴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带给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付监理费____%,乙方支付____%□;甲方单独与监理公司订立家装工程监理合同,由甲方支付监理费□。   六、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资料,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七、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贴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无敌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资料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及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种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为____年。   十、违约职责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和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职责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职责由乙方承担。   3、再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资料,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职责。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职责。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____%支付,设计费按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____建筑装饰学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透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生效。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精选5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现有甲方将厂区白色混凝土路面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此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位于大庆市大同区新华电厂。 二,总工程量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程承包形式为总承包。 四,工程每平方米造价为___________元,工程总造价根据施工结束实测面积确定。 五,工程追加20--元的设备调遣费。 六,工程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为开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为竣工。 七,付款方式,乙方人员、机械、材料进现场后,甲方拨付工程总价的30%工程款;乙方完成总工程量一半时,甲方再拨付工程总价的30%工程款;其余40%工程款在乙方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拨付给乙方。 八,工程所用的混凝土标号为C30,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其中工程所用水泥必须为国家免检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九,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遵守公司的厂规厂法,爱护公司财物,文明施工,如损坏公司财物,要按价赔偿。 十,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施工,贯彻落实好安全施工条例,排除不安全的隐患。乙方如在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道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此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内蒙古--县--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厂房地面硬化建设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县--能源有限公司院内厂房地面硬化和修路建设施工工程。 2、工程地址:商都县长盛工业园区苍狼新能源有限公司。 3、工程范围及标准:, 30cm厚河卵石垫层,25cm厚成品混凝土标号C25。厂房是C25。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施工,甲方负责水电。 5、工程期限:本工程自期 天。 二、验收标准 本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汇总施工材料,由甲乙双方会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本合同要求。 三、合同价款及工人工资预付款 1、本合同工程单价为人民币写:)单价为税后价。 2、工程付款方式为每贰万平米验收合格后结算97%。 3 本合同签订之日内,甲方收取乙方工人工资预付款人民币(共计),乙方保证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如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甲方代为发放,其产生的费用将从工程价款中扣除。一个月内第一次结付工程款即退还乙方,工人工资预付款拾万元。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有建设本工程的资质要求。 2、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清场工作,方便乙方施工建设。 3、本合同工程图纸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如发现图纸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未经甲方许可,不能擅自改变图纸进行施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在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及第三方任何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及第三方任何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应及时足额发放施工人员工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造成的工人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由甲方承担。 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派驻工程监理一名,乙方应服从工程监理的监督。 8、对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会同甲方组织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否则视为该隐蔽工程不合格。 9、本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扣除乙方工程总价款3%的质保金。待本工程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额给付。 10、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在一年内,如发生翻浆,断裂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11、平整路基厂房费用由甲方负责,由乙方负责施工管理,路基完工后。甲方如期把工程款结清,如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合同自动解除。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未按合同履行,造成乙方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如乙方未按合同所约定的工期,保质保量的完成,所照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如对本合同产生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商,由人民法院仲裁。 4、乙方必须保资质和证件真实有效,否则视为合同无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份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3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加层建设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双方共同承诺,合作愉快。 一、工程名称及规模:在现有四楼半的基础上,增加二楼半及梯间的主体工程。 二、工程地点:龙泰四街(30号)。 三、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负责增加楼层所需的一切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所需的设备、工具及劳力(含 木工 )。 四、承包单价:建筑面积56.00元/平方米(含木工、模板、铁丝、铁钉等以及施工所需的一切),工程完工后据实计算。每层楼施工完后,室内打扫干净。以上单价不含顶层现浇完成后罩面及砌女儿墙人工工资。 五、付款办法:乙方每完成一层主体,甲方付承包单价的90%,乙方完成主体工程,无违背承建合同及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余下施工工资给乙方。 六、甲方负责水电材料的供给,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文明,按建安操作规程施工,杜绝安全事故、技术隐患发生。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和技术失误,概由乙方负责。在施工中,甲方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给乙方提醒、整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原则,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筑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主要要求: (一)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二)承揽施工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楼层高度:一层_______米,二层_______米,三层_______米,四层_______米,五层_______米 (五)预算总造价:_______________ (六)技术资料及图纸提供 方法 :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时间: 本合同内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到楼层盖顶施工完成后结束。 三、付款方式 四、施工、拆除与设计变更: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要求组织施工。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现场的协调工作。 3.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停工,停工期间甲方应承担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费和误工费。 4.施工图纸发生技术变更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图纸交付乙方,如因变更图纸交付滞后产生的返工、料损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五、工程交验与保修: 1.乙方在工程结束后通知甲方两天内验收。如逾期不验收,甲方使用的,则乙方做验收合格通过。 2.验收时,如发现甲方责任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提出返工或补修意见时,乙方应收取相应人工费、材料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如乙方造成质量问题,则由乙方免费处理。 六、工程负责人: 甲方委派 为驻现场负责人,并与乙方委派 的为现场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七、特别说明: 该项目现场如需要用电源应安排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并做好绝缘处理。现场安装定位及其他涉及安装需要协调之事由甲方解决。 八、其他条款: 1.委托方在审定承办涉及内容时,请仔细审核项目中的每一细节内容,审定后签字或认可说明,经确认后发生差错,由委托方承担所有责任及全部内容。 2.合同签定后,如有单方面违约,全部责任将由违约方承担。任何一方如需要变更本合同或其他特殊要求,应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约补充合同。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1.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5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 承包合同 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_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承包造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 根据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_________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开工日期为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总工期_________天。 (三)本工程竣工质量为一次性合格工程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施工和标准进行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为准。 (五) 其它 约定 1、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1)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 措施 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4)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2、乙方的责任、权利 (1)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 保险 ,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3)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4)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主体资格 签约过程中,大家注意的重点是合同的内容,对施工企业而言,建设单位就是上帝,而忽视了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有时为了促成合作或碍于情面,往往是“走过场”,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主体缺陷而使合同归于无效或难以履行,达不到预期目的。 因此应该重视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首先,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情况,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而被吊销执照,是否具有资金能力,注册资金的到位情况。在主体资格方面应当着重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 三、建设施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首先,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是否存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是否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情况。 其次,要审查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各评审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掌握的公司资源情况对合同各条款进行甄别,确认是否齐备,表述是否清楚可行,公司现有资质能否满足,并列明应注意事项。施工合同内容应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1、施工范围界定与投标报价或合同价款是否一致及有无动态约定;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是否明确,用户应该提供的设计文件、原始资料等接点规定是否清楚,能否影响工期; 3、对用户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质量、安全等目标要求,能否满足及注意事项; 4、价款、支付条件及方式、结算方式、公司能否满足及接受; 5、索赔程序是否明确可行; 6、合同是否采用格式合同及专用条款、补充条款,表述是否准确,不存歧义,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简单明了,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条款之间不能出现矛盾。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是指用词用语要到达当事人无需再进一步协商的程度; 7、纠纷解决方式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风险; 8、识别出新的、不熟悉的、公司缺乏 经验 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验收标准及超出常规的特殊要求,并进行交底和指导履行; 9、违约责任约定是否对等,如果有严厉的违约责任应明确提出注意事项等等,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精选5篇)相关 文章 :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5篇 ★ 常用工程施工合同范本5篇 ★ 工程施工合同2021范本5篇 ★ 工程施工协议书五篇 ★ 工程承包合同范本5篇 ★ 工程施工合同2021最新范本五篇 ★ 2021建筑施工合同协议五篇 ★ 建房施工合同格式范本5篇 ★ 工程承包协议书精选五篇范本 ★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意向合同书精选范文5篇

建筑工程合同中哪些属于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所订立的条款,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无效合同是违反合同法律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也就是指订立合同的行为是违反法定条件的行为,其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因而,所订立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是无效合同,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应该根据其造成的法律后果,给予必要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在现实生产、生活中,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还不止这几种,至少还有以下几种情况:(1)不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人员签订的合同(属主体不合格);(2)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签订合同时签订的合同;(3)盗用他人名义签订的合同;(4)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未被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5)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6)以国家禁止流通物或未经许可,以国家限制流通物为标的的合同;(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8)非法转让或倒卖的合同;(9)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的合同。无效的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即自始无效。合同的无效,要经过特定机关确认。这个特定机关,一个是执法机构,一个是仲裁机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就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无效合同可依照下列情况予以处理:(1)无后果的不做处理。如在合同履行前,被确认无效,此时尚未造成后果,可不作处理。(2)在当事人之间返还财产。其方式可分为:①合同在确认无效前已部分或全部履行,而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又无明显损害的,一般应返还财产。如果返还时原物已经不存在或没有必要返还原物的,应折价补偿;②有过错的一方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③有过错的当事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没收非法财产归国家所有。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如双方都属故意,则双方都无权要求返还财产,应追缴双方已付给对方或约定付给对方而尚未给对方的财产,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或根据有关法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转包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国关于建筑工程转包和分包主要的规定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详细如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通;(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以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由未经建设单位许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第七十九条本条例规定的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必须全部上缴国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第五条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第七条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第八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第九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十二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第十八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第二十五条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第二十七条因保修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保修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修人与建筑物所有人或者发包人对建筑物毁损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转包与分包是不一样的,如果要进行转包或者分包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并且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018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2018建筑工程合同范本(一)   发包单位: (甲方)   法人代表;   承包单位: (乙方)   法人代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并达到双方同意,有甲方在 开发的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而乙方同意承包本项工程,为了双方在承包工程施工期间内责、权、利,经双方同意按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国家有关相关的法律条款之规定,特定立如下本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座落位置   三、工程概况和结构;   四、承包方式:甲方是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各项设备和各项周转材料给乙方施工;   五、乙方承包本工程范围和内容:(按本工程原设计和变更的水电、土建、门窗、消防、内外装饰屋面和卫生间防水、土方等项工程在内);   六、 质量与工期: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建筑   收规范标准和地方有关强制标准施工,必须达到合格工程,争取优良工程;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工期要求完成, 施工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七、工程造价:   经双方确定,本工程合同造价暂定 元,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按2008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相关配套解释和有关文件,自行计算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材料价格按《信阳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为准计入合同总价,人工费按2012年第三季度河南省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人工指导价66 元/工日计入固定合同总价,此部分材料及人工价差计入税前。   八、甲方工作:   1、甲方在乙方进入工地时,保证三通一平;组织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十套   2.负责办理施工前、后的有关所有手续;   3、各职能部门和四邻关系协调;   4、按本合同支付工程款如期如数付给乙方;   5、交户结算和决算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办理决算;   6.派出驻工地代表 同志负责与乙方的日常工作联系,及时办理工科济、技术签证,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工程技术问题,按国家的验收规范进行竣工验收。   7.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   九、乙方工作:   1、乙方在承接本工程时,必须按时支付工程保证金 元;开工前10天认真细致地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有关部门及甲方审核批准。   2、乙方在承包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工程验收标准和安全标准执行,如果乙方达不到者造成一切后果,均有乙方全部负责包括刑事责任在内;   3、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所进的各种材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和部分确认书,同时必须有甲方监理人员现场取样标准,经信阳市质检站检测报告乙方可使用,如没有者乙方使用在本工程,一切经济损失均有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一切机械设备和各项周转材料必须满足本工程所用;另外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也必须达到工程所用   5、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搞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不准乱堆乱放,同时工人绝不准在本施工区内打架闹事和偷盗,如有者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6、工程保证金在乙方基础工程到正负零时甲方如数退给乙方保证金;   7、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标准和信安检站的有关标准,如不按标准者一切责任均有乙方负责;   8.严格按设计图纸、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所有隐蔽工程项目必须经甲方及质监部门验收,及时办理经济、技术签证。   9.严格施工遵守操作程序,做好施工成品的保护工作。   10.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算起。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套。   11.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十、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确定按本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据实结算(变更工程按工程量多少增加和减结算)隐蔽工程以甲方或监理签字认可的方可进入结算;   2、经双方确定本工程从基础到二层主体完工,甲方应支付实际完成的工程款60%,主体工程按每二层支付均同1-2层,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主体工程总款支付到60%,进入内外粉刷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甲方支付15%,进入水电、门窗和消防安装完毕,甲方支付总款15% ,主体装饰安装全部完成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工程总造价支付到95%,下余5%作为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再全部无利息清付给乙方。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同意而定,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文;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工期变动: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变动,经甲.乙双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增减。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连续停水、停电每次二小时以上累计8小时以上;   3.由于甲方资金和安装工程影响的时间;   4.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在生效期间内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18建筑工程合同范本(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 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   1、钢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见附表图纸,以预算单中的项目为准)   2、不含土建、防火及其它附属项目。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 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 工期总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钢构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五、合同价款   工程总造价:大写: ¥: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工程预付款。   2、钢架安装完成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工程尾款。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   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收费,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   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十一、竣工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日内,给予确认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三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二、违约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施工困难,如雨、雪天气,自然灾害工期延误。   2、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难,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其它条款: 十五、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该工程结算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18建筑工程合同范本(三)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 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形成如下条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公园道西侧   3.结构类型:框架,地下二层,地上三十层,地下车库约4万㎡, 共计约20万㎡.   4.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以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数额为准。   5.施工场地条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备供应施工用水机具;施工场地道路由乙方负责,公共道路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施工用电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量和用电损耗支付水电费,具备施工条件)。   6.工期:合同工期为两年,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7.工程质量:合格, 文明施工达市级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础、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内容。下列项目: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分包项目乙方负责预埋、预留等内容。配合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限:   a.基础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内。土方回填运距据实签证为准。   b.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项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 本工程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转包和分包整体工程,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按乙方违约处理,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时提供正式收款发票。   1、乙方垫资施工至正负零后7日内拨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以后每月拨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如果甲方没有审核完毕,按乙方上报的工程量计算并拨付。   2、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结算完成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 。   3、剩余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十五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总额的60%,满两年十五日内支付至质量保证金总额的80%,满三年后28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乙双方竣工计算,待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次日算起2个月审核完毕,结算中双方如有争议必须通过当地造价部门裁定。   四.结算方法:   1.工程造价:土建安装工程造价按一类取费总价不下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结算造价。   2.执行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相关定额,相关费用标准编制施工图结算,认价以外的工程材料价格以同期《唐山工程造价信息》为主,造价信息没有包含及甲方指定的设备、材料价格。采用经甲方确认的市场价格调整(辅材及周转、摊销材料不做调整):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项目按定额规定计算并调整。   3.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项工程,乙方可以针对相应的安装工程收取合同价款的2%的配合费,该总包管理费由甲方向分包人代扣后支付给乙方。乙方应配合甲方的专业发包工作,服从甲方总的计划安排,为专业承包人提供必需的施工条件,总包方收取相应的合同总价的2%配合费,分包工程税收由分包方承担。   4.采购价格的认定:采用造价信息价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价格为调差依据,采用市场价格的,双方认定的价格为调差依据,进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的认定方法: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下降时,以逾期的材料价格为调价依据;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上涨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调差依据。   五.工程设计变更   1.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按照合同明确的范围,以书面形式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现场签证。凡属于工程计划(或变更)范畴的工作内容,必须按计划(或变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现场需签证的工程洽商或工程变更和涉及工程项目增加你的必须由甲方、监理方和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乙方必须将现场签证原件汇总我成册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结算方法执行第四条。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生后一个月内因乙方责任不办理签字手续将不增加价款调整(如果属于减项则调减工程价款)。   六. 材料进场要求及计价   1. 及主体工程质量及影响小区统一效果的设备由甲方指定品牌或施工厂家,乙方采购,范围有: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涂料、墙砖、花岗岩、隔墙板、钢筋螺纹连接、散热器、给排水采暖管材。其中钢材:唐钢、承钢、首钢本厂产品及河北钢铁集团   2.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甲方认质认价,由乙方提前做好计划并负责购买。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严把质量关,材料设备进场前必须做好检验,做施工规定的必要的试验等。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试验检验费由甲方承担。试验单位须经甲方、监理单位认可。工程定位放线由规划局负责的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进场材料设备与设计和样品要求不符合的产品,甲方和监理方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管理   1. 甲方委派工程师现场代表,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并代表甲方对施工图设计、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确认等进行全面管理,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   2. 乙方委派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与服务工作,协调现场内所有专业施工队的现场施工组织、管理、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所有材料设备保存,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   3. 乙方现场临时设施,各分项加工场地、卷扬机、上料架场地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得影响外网管线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4. 工程竣工后(以质监站验收日期为准)90日内,乙方按照《城建档案移交目录》的标准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同时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所有相关资料。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其承诺或不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甲方有权直令施工单位出场并终止合同,按乙方已完成的合同范围内的实际工程量并执行河北省2008定额基价进行结算(材料价格调整执行第四条款第二条),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凡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或即成事实的,乙方必须改正;对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质量缺陷不改正的,每发生一次,甲方视具体事项给予经济处罚,由每次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扣除。   6. 存在工程分包的,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经甲方签认后才能进场,并执行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并由乙方承担由于工程分包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7.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制订工程材料和对材料进行认价,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及质量标准采购工程材料。   八.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甲方驻现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工期可以顺延。   2.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甲方在1个月内结算完毕并支付乙方已经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3. 乙方不按约定工期竣工,不按时交付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如因乙方施工力量不足严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场,解除本协议并承担因延期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4. 如乙方工程质量出现较大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场并解除本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 乙方依本合同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可由发包方直接从承包方任何未结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减。   九. 双方约定,如因乙方欠付任何第三人债务,被起诉并导致甲方作为共同被告,或依法保全甲方对乙方的责权或因乙方的任何原因导致甲方接受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协助执行或财产保全通知的,除乙方在甲方接收上述起诉材料或保全或协助执行材料后10日内全额自行偿还拖欠债务,并协调撤回起诉或撤销保全或协议执行义务,或在10日内按权利人起诉额度向甲方提供保证金,否则,将视同乙方资产及信誉恶化且将严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甲方可直接解除与乙方的施工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 此意向书双方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打入保证金贰佰万元人民币,待乙方进场后15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且甲方不支付任何利息。(本意向书签订后3日内保证金未打入指定账户内,此意向书作废)甲方承诺乙方工程最晚在2012年6月15日前开工,如果不开工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如果保证金未能在进场15日内(即6月30日)退还,则由归还,且需按保证金日千分之五计息给乙方,计息起使日期由7月1日开始。   十一 本意向书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只用于办理工程施工的各项手续之用。本意向书与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有不同,以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十二. 未经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精心推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版集锦

  在人人守法、人人懂法的法治化现代社会,在很多场所当中都是有合同出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那么,你知道合同如何拟定呢?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版》,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版(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达万高速2   工程造价:________万元。   第二条工程按设计图纸施工,其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市建委有关施工验收的规定要求。.   第三条工程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工程结算和付款办法为:自本合同生效之后五天内,甲方按工程造价的30%预付________万元给乙方作备用款,以后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给乙方付款应迭整个工程款的99%,即达________万伍仟元。其余l%,即____元,作为保修期一年的预留款。保修期满后,甲方在十天内付清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验收:乙方工程竣工后,由市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验收,签收合格即交付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未按期完工,每逾一天处以工程款l%的罚金;如由甲方迟付备用款而造成误工,则处甲方以工程款l%的罚金;如因连续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造成损失,则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其他条款: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十天将施工图纸交给乙方;甲方负责施工所需的“三通”(路通、电通、水通);乙方负责施工所需“三大材”(钢筋、木材、水泥)及其他施工所需材料;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送交监证处。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视大学(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________公证所(公章)   鉴(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版(篇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版(篇3)   甲方(总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将大方里景观墙人工、机械及措施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   综合单价包工不包料;    三、承包范围   ①完成景观墙所需全部木工、瓦工、力工、钢筋工、架子工、油漆工。(包含脚手架子、搭设及拆除、混凝土模板制作拆除)工作。   ②本工程所用设备、机械、工具、材料进场卸车,场内材料二次倒运。(包含发电机、搅拌机、等)   ③本工程所用水电费用。   综合单价还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或费用:   1、首层地面,钢筋砼的施工;外墙雨篷拆除、室外散水坡台阶踏步、女儿墙苯板,女儿墙钢筋制作绑扎、模板安装拆除及沿线的安装、屋面找平层抹灰,保温苯板的铺设、人工配合回填土、土方夯实、装修架子搭设、外架子拆除、落水管安装;女儿墙砌筑、外墙瓷砖粘贴、抹灰、内网、室内地面、浇筑砼、找平。   2、工程所用设备、机械、工器、进场卸车,场内材料二次倒运。   3、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围挡墙、临建设施、所需人工费用支出;   4、主体装修、各工种、厨师及所需机械操作人员(塔吊司机除外)等人人工所需费用支出。    四、承包价格   本工程采用每延长米综合单价形式承包,所报单价一次包死。   1、综合总价:______元/M。   2、乙方材料损耗,在规定范围内;故意损耗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付款方式   1、本工程完成总进度______%,且完成本合同总价______%工程量后,甲方按完成形象的产值的______%付款。   2、本工程乙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完成后,甲方按完成总产值的______%付款,剩余______%留作保修金,待装饰工程两年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4、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如实际甲方有不需要乙方进行施工的项目,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工程结算时扣除该项目费用。   5、工程款支付,以现金或支票形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由乙方提供工人工资表及提供劳务分包人工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六、合同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结束。    七、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   2、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等级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如因施工质量原因由质监部门或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下达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3、施工中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消除,所发生的工期与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未能及时消除,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消除工程缺陷,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甲方责任和权利   1、委派同志为该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人,统一协调指导施工。   2、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燃料、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塔吊司机应早4点晚6点工作。   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九、乙方责任和权利   1、委派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参加工程生产协调会,具体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施工管理。   2、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不得录用有精神疾病、传染病人员或年龄大于50周岁的人员及童工等不适于本工作相符合人群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7、乙方严禁将工程再转包。如乙方将工程进行转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8、乙方承担政府部门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的资质、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9、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要向甲方上报工人工资表。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1、在乙方施工工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当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项目的资质条件,若乙方不具备相应资质与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十、工程材料、周转材料、工器具、机械设备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全部由甲方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协助甲方管理保管好现场的各种材料,对浪费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安排专人负责从甲方领取工器具、周转材料,领用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用完后要原数原样及时返还,如有丢失损坏按甲方购买价格进行赔偿,正常损耗除外。   3、根据工程需要甲方负责提供大、中、小型机械设备,并保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和燃油、液压油、黄油等。并保证机械设备质量,保证完好率_______%,乙方负责使用与维修,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机械设备损坏,维修及购买配件所发生的款项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工程竣工时,甲方验收机械设备完好率_______%,机械若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按造成的损失程度从给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若因乙方保管、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除应予赔偿外,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有权对施工现场作业条件、施工程序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批评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一旦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责任方自行承担;无法澄清事故责任的,应按相关规定处理。可委托该项目的政府监管部门或监察部门调查事故责任,得出最终结论双方均予以认可。   4、甲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文明施工: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设专人管理生活区、工作区的卫生,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管理,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原材料堆放整齐。所用机械及时清理保养,对每次检查未符合要求的,乙方将给予甲方每次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6、乙方在工程完工时,负责将建筑场地因施工造成的各种障碍物清除,做到工完场清。   7、未经许可工地严禁住有女工和职工家属,违反此约定乙方应支付____________/次元违约金。   8、任何人不得在工地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违反者一律清退,造成后果重大影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劳务承包合同的履行。   9、乙方现场要求统一着装(工作服),配戴统一安全帽(由甲方统一指导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结束后不退回)。   十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可顺延,甲方应支付乙方延长工时的损失费用。若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规定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违约金为_______元。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未及时消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额的_______%,并于甲方指定期限内达到合同约定工程质量要求或相关标准。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外(此损失乙方应予先行赔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额的1%。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听从现场指挥,工期、质量缺陷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可责令乙方退出施工现场更换施工队伍。乙方须无条件撤出现场,对已完工程甲方将按完成量的_______%给予结算.   5、甲方如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材料浪费现象,将按所浪费材料金额的双倍给予赔偿,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_______元/人次。   6、乙方违约后,另乙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特殊约定   1、因乙方拖欠工程人工费引起的债务纠纷,并致使甲方已经或者可能向第三方支付上列款项时,甲方有权用建设单位给付的工程款或顶替工程款的实物或乙方提供的担保物来支付上列款项。如出现上述不足以支付的情形,由乙方承担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工程的各类现场承认只代表实际事实的发生均不再单独进行结算,综合单价均已包括其工作内容。   十四、争议解决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合同解除   1、如果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到甲方向乙方发放劳务报酬之日期间所造成的误工补工由甲方支付,一周内甲方仍不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六、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果拖欠后果自负。   十七、其他约定   由乙方提供有效的劳务公司资质相关证件及劳务人工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版(篇4)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天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简易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签约地点: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四、工期:1、开工:____年__月__日;2、竣工:____年__月__日;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五、承包形式:________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元。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九、质保期:____年。十、双方的责任义务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十一、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方:承包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由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主要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 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 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建筑工程合同实质性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可是建设工程合同应该主要包含哪些内容呢?本文为您详细解读。 一、合同的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协议。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三、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发包人应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按时支付的工程款包括承发包合同有约定的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以及已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保修金等款项。发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责任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按照约定的分工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 (3)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四、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3)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五、合同解除 承发包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履行。非法定事由或合同有关的约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承发包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1、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5)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2、 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3 、承发包合同解除后工程款的结算 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已完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但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且无法修复,发包人可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4、主张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行使解除权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 (3)没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5)合同解除后,还应当履行通知、协助、移交、保密等后契约义务。 六、合同无效 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1)承包人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具有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名义的; (3)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 2 、应注意下列情形: (1)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根据工程验收是否合格,将导致不同的处理果: 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③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发包人可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2)建设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及承包人按照过错程度承担承包人返工、修理、停工、窝工损失以及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发包人的损失。 (3)对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取得的利益、出借法定资质的 建设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签订合同取得的利益,由人民法院采取民事制裁措施予以收缴。 七、无效合同的效力补正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应当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 八、垫资条款的效力及处理原则 承、发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不要求发包人先支付工程款或支付部分工程款,而是利用自有资金先进场进行施工,待工程施工到一定阶段或者工程全部完工后,由发包人支付垫付工程款的条款,应当认定有效。 应注意下列情形: (1)承、发包双方有无约定垫资本金及利息,将导致不同的处理结果: ①仅对垫资本金有约定,对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不得请求发包人支付利息; ②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2)承、发包双方可以约定垫资的利息计算标准,但双方约定的垫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无效。 九、违约责任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约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价款的会产生违约的法律后果。 承包人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延期的工期竣工等情况时会产生的违约的法律后果。 十、不可抗力的情形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是指承、发包双方在签约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后,承包方应迅速采取保护措施以尽力减少损失,并在最短期限内通知发包方损失情况。如因承包方未及时采取有关的保护措施或未履行尽快的通知义务,致使损失扩大的,承包方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在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证明。 知识总结: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要注意其中包含的条款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不合理的条款都有可能会造成合同的无效。

建筑工程的合同法规

建筑工程的合同法规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建筑工程的合同法规   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百八十七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我整理了“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字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全过程项目管理趋势: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IDI保险-工保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完成建设任务为目标,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进行合理高效地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的系统管理活动。1从内容上来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撰写项目建议书、组织性研究设计、进行相关工程设计、从工程施工开始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管理工作;2从环节上来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包括前期项目决策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营阶段;3从主体上来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涉及业主、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商单位等多方建设活动主体。通过上述概念特点可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整体的过程,虽然分为不同管理阶段,但相互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不可间断。因此,成熟的项目管理活动应具有统筹性、集成化、全过程管理的特点。项目管理者能够充分调动各类建设资源、协调各方建设活动主体、优化设计施工方案、防范应对各类工程风险,最终实现既定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管理目标,完成项目建设。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发展时间较晚,自上世纪80年代发展至今,主要经历了“学习引进”、“试点研究”、“总结推广”、“完善深化”与“创新发展”五大阶段;初步实现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系统化、市场化与规范化。但从项目管理的统筹性、集成化、全过程管理发展来看,尽管1988年国家开始试点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在制度设计中工程监理的监管职能可以覆盖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建设过程,且监管权限包括质量控制权、进度控制权、投资控制权与安全控制权,即对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统筹管理。但在实践发展过程中,工程监理的职能作用却局限在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管理。同时,无论在工程承包、工程咨询,还是工程保险等领域,其管理工作都呈现阶段性、分散管理特点,整体上尚未形成具有统筹性、集成化、全过程的项目管理特点。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家在建设工程领域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等模式;鼓励引导保险力量参与项目建设,发挥有效风险管理服务,推进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践应用,这些政策举动与行业发展趋势表明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已开始向着成熟项目管理模式转型发展。1、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商对承包项目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等要求和目标实现负全面责任,可以将合同中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分包单位,但对分包所负责的工作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承包模式下,工程总承包商能够对各方建设活动主体、各阶段建设任务、各项建设资源进行统筹管理,优化配置,克服传统承包模式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问题。实践证明,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有利于项目管理者对工程质量、成本、进度与安全进行综合控制,从而实现缩短工期、降低投资、保证质量,提高整体项目管理水平的目的。从传统工程承包到工程总承包,分散的阶段性工程管理模式开始向着打通各个建设环节、各方建设活动主体的全过程统筹管理模式转型发展,符合现代工程管理工作的真实内涵。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工程咨询业务整体委托给一家企业,由该企业提供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活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前身”也出自分阶段的传统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实质是将原本勘察、设计、招标、监理、造价、施工等不同环节的咨询服务进行有效整合与突破,最终形成能够为项目管理者提供包括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招标、造价、监理、施工等全流程咨询服务的综合管理服务。需要注意的是,全过程工程咨询并非将各个建设环节的原有工程咨询服务简单罗列,而是将各阶段有机结合起来的全方位、全过程咨询服务。2、IDI保险&安责险工程保险是上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在建设工程领域大力推进的一项重要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综合财产保险、工程质量保险、安全生产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工程保证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及其它相关保险。其保险赔偿功能,能够为相关建设活动主体(业主、承包商、施工人员)包括项目本身在意外事故中遭受的损失损伤提供有效赔偿保障,帮助其恢复生产生活,促进项目顺利完工。当然,成熟工程保险制度拥有的保险保障功能,并不只局限于风险事故后的赔偿保障,还包括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与事中风险管理,即全过程风险管理服务。我国工程保险制度的起步时间较晚,长期以来,保险保障服务主要围绕保险理赔展开。但近年来,随着国家日益重视保险力量在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具有全过程风险管理服务的工程险种也相继诞生,并快速发展。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以房屋住宅在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内,因设计、材料、施工等原因导致出现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为保险标的的工程质量保险。其保险特点即是引入了覆盖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TIS服务)。TIS服务能够对建设工程从前期设计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到运营管理阶段进行全过程的动态质量风险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疏忽过失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其雇员和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及第三者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同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一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也引入了全新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由第三方专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机构,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覆盖全建设周期的有效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无论IDI的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还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保险公司都可以通过其扩展原有的保险保障服务,即由事后理赔进一步拓展为有效的过程风险管理。而对于项目管理者而言,则可以通过相应险种的投保,提高自身对于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有效控制。在传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各类管理活动大都因建设环节、内容、主体不同,呈现出现阶段独立、缺乏联系、无法统筹管理与合理利用资源等管理缺陷问题。相较于成熟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这种管理模式特点显然是脱节的,未来的项目管理发展方向必然是向着具有统筹性、集成化、全过程管理特点的管理模式发展。这一点,从国家近年来不断推进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IDI保险、安责险等项目管理模式与风险管理方式也能得到印证。

建筑工程管理主要课程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主要课程 主要课程:建筑制图、建筑材料、房屋建筑学、建筑力学、建筑结构、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土力学与地基基础、建筑CAD、建筑测量、建筑工程预算、建筑监理、建筑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筑法规等。 拓展资料 建筑工程技术为普通高职高专土建大类专业目录下设的一门专业,属于土建施工类专业。该专业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学制三年。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主要包括土建、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电梯和消防,给排水工程五个方面,专业应具备建筑工程技术人员从业必须的文化基础与专业理论知识,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一线技术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就业方向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测量员、资料员、预算员等等,发展方向为预算工程师、建筑设计师、建筑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等等。 就业方向: 一、去施工单位:可以做的工作:测量、施工、造价、安全、资料、建筑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 二、去建设单位:可以做的工作:造价员、现场管理、招标; 三、去造价咨询单位:可以做的工作:造价员、造价工程师; 四、去 *** 机关:毕业达到年限后考公务员。 五:去监理单位:做监理员、总监。 建筑工程管理主修什么课程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有:建筑力学、建筑工程制图、AutoCAD、天正软件专业内绘图、建筑材料、容建筑施工测量 、建筑工程概预算、建筑施工技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房屋建筑学、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监理等。 建筑工程有哪些课程 七、专业主干课程 (一)建筑力学(152学时) 基本内容: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及应用;结构构件的内力应力分析及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计算;静定结构和简单超静定结构的内力分析及位移计算。 基本要求:熟练运用平面力系的平衡方程求解单个物体或简单物体系统的平衡问题。掌握杆件在各种基本变形形式下的内力、应力、变形计算,并对杆件做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验算。熟练静定结构的内力及位移计算规律,掌握力法、位移法和力矩分配法解算简单超静定问题。 (二)建筑识图与构造(148学时) 基本内容:制图基本知识,国家制图标准、建筑、结构施工图的识读;建筑物各部分的作用、构造原理、构造方法等。 基本要求:掌握绘图的基本知识,房屋的构造组成和构造方法;熟悉现行房屋建筑 制图标准及通用建筑标准图集,了解建筑工程图的主要内容和图示方法及有关显现建筑规范,能够正确地绘制和熟练的识读本专业的一般建筑工程施工图。 (三)建筑CAD绘图(32学时) 基本内容:CAD的文件管理、CAD的目标选择、视窗的缩放与移动、CAD的基本绘图命令、CAD的基本编辑命令、CAD的高级编辑技巧、用CAD标注尺寸。 基本要求:掌握CAD的文件管理、学会用CAD的基本命令和编辑命令绘制建筑工程图,并进行打印出图。所绘图样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图集。 (四)建筑材料与检测(64学时) 基本内容: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质,常用及新型建筑材料(TA制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性能、应用、检验试验方法、保管方法等。 基本要求:熟悉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质;了解建筑材料的生产过程及应用过程中的物理、化学反映原理;掌握建筑材料的性能、应用及检验试验方法。 (五)建筑工程测量(64学时) 基本内容:水准测量、角度测量,距离丈量及直线定向,小地区控制测量,大比例尺地形图的测绘与应用,建筑工程施工测量。 基本要求:熟悉测量仪器的使用与检验;掌握对建筑工程进行定位、放线、抄平等工作,并能进行小面积的地形测绘。 (六)建筑结构(152学时) 基本内容: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材料的力学性能,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的基本构件的计算方法和排架、框架等结构的设计计算。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高层建筑结构的结构体系、受力特点等。 基本要求:熟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材料的力学性能; 掌握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钢结构基本构件的计算;熟练识读和绘制结构施工图。 (七)地基基础(56学时) 基本内容:土的物理性质与工程分类,地基应力及变形计算,土的抗剪强度及地基承载力,浅基础设计,土坡稳定性验算,桩基础设计,地基处理,特殊土地基。 基本要求:了解地基土的基本性能,熟悉地基应力及变形计算,土的抗剪强度的计算,地基承载力的确定;掌握浅基础设计和一般地基的处理方法;熟练识读和绘制基础施工图。 (八)建筑施工技术(96学时) 基本内容:主要工种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技术要求、安全要求、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通病防治。常见施工机械种类、性能及用途。 基本要求:明确主要工种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技术要求、安全要求、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通病防治;熟悉常见施工机械的基本性能及用途。 (九)施工组织与进度控制(56学时) 基本内容:基本建设程序、流水作业基本原理、网络计划技术、施工准备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项目进度控制。 基本要求:了解基本建设程序及施工项目程序;熟悉施工准备工作的内容及旋工项目进度的控制方法;掌握用流水作业基本原理及网络计划技术绘制进度计划的方法;初步具有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能力。 (十)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84学时) 基本内容:基本建设程序与计价文件之间的关系,建设工程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消耗量定额及企业定额的编制。 (十一)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28学时) 基本内容:建筑土建旌工质量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安全管理基本知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土建工程中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测方法及要求。 基本要求:熟悉建筑土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掌握建筑土建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安全管理基本知识;了解土建工程中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测方法及要求。 (十二)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42学时) 基本内容: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相关法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管理,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工程施工索赔。 基本要求:熟悉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相关法规,明确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及招投标文件的编制方法,熟悉建设工程合同及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有关内容,明确施工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管理方法。初步具有编制招投标文件的能力。 (十三)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概论(42学时) 基本内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分类及管理目标,安全、招投标与合同、信息管理, 进度、质量、成本控制,组织与协调。 基本要求:熟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分类及管理目标,明确安全、招投标与合同、信息管理,进度、质量、成本控制方法。 (十四)建设监理概论(35学时) 基本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编制,施工阶段的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控制及相关资料,施工合同管理资料,施工阶段监理月报的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编制,,监理总结的编写及监理资料的管理及归档。 基本要求:明确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编制要求,施工阶段的监理实施细则:领会工程项目建设阶段各种监理资料的编写 (十五)建筑工程质量验收(42学时) 基本内容: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质量验收以及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基本要求:熟悉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掌握检验批的验受方法,能够按各专业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八.毕业生应获取的证书 (一)毕业证书. (二)大学英语三级证书. (三)大学计算机一级证书. (四)一个工种的中级技能鉴定证书(钢筋工,混凝土工等). (五)一个岗位的岗位资格证书(施工员,监理员,预算员,质检员,资料员). 建筑工程管理主修什么课程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有:建筑力学、建筑工程制图、AutoCAD、天正软件专业回绘图、建筑答材料、建筑施工测量 、建筑工程概预算、建筑施工技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房屋建筑学、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监理等。 工程管理专业有哪些专业课程 工程管理专业课程:管理学、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等) 主要课程:管理学、经济学、应用统计学、运筹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经济学、组织行为学、市场学、计算机应用、经济法、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估价、合同管理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计算机应用及上机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一般安排30周。 工程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能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拓展资料 工程管理专业是新兴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交叉复合性学科。该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信息工程、土木工程等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工程管理系下设工程管理专业,授予管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未来能够在国内外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从事项目决策、项目投资与融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经营管理。 建筑工程管理学什么课程 你是问专升本吗,我正好是南京工业大学这个专业的. 入学考试要考英语政治.还有专业加试课,不过通常这个专业都是加试高等数学. 进入学校要学很多的啊,我们去年学习基础科目主要是英语数学政治,数学第二学期就没有了,不过英语和政治几乎每年都有.然后就是VB语言设计建筑工程设备工程财务管理学原理工程造价之类很多的 建筑工程管理主要是学什么 建筑工程管理就是:1、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2、工程的招投标; 通俗专的说就是:现属场施工管理;盖房子需要组织人员,材料准备,施工计划,以及组织施工。还有招投标获取工程等。建筑工程管理主要是工程施工管理,项目管理,房地产策划,项目监理,工程预决算,工程造价等等。毕业之后的就业方向较宽,主要面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施工单位,设计院,项目监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咨询公司,主管房建的 *** 部门等等。这个专业毕之后最好事先上工地锻炼,这之后发展潜力很大。主要学习科目有力学,高等数学,工程数学,房屋建筑学,工程经济学,管理学,工程造价,建筑材料,测量学,管理学,微观宏观经济学,建筑工程会计,建筑结构,等等与土木工程和管理科学有关的专业。他是搭建在管理学和土木工程平台上的一门学科,就业面和就业形势还行。 建筑工程管理技术专业主要课程是什么·谢谢 项目管理,建筑力学,房建结构学,建筑材料,怎么说那 关于建筑工程技术的课程很多,也就是说学这个专业的在建筑上都要会,但是有的是会而不精,一般出来做技术员,如果想升职称,那是后话!呵呵 建筑工程管理有多少门课程 你说的是工管啊。每年好像12门课,每个专业几乎都差不多。这是主要课程。 建筑制图、建筑构造、建筑工程测量、建筑设备、建筑力学与结构、房屋建筑学、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材料、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概预算)、建筑企业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等。 建筑工程管理的主要课程有哪些 项目的组织与管理,项目施工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与健康管理,合同与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组织协调,简称三控三管一协调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回复内容中包含的链接未经审核,可能存在风险,暂不予完整展示!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3、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6、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8、教育培训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以上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由中达咨询搜集整理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om/#/?source=bdzd

如何做好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工作?

一、单项选择题 1、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包括( )。 A.质量管理和项目控制 B.招标投标和安装 C.作业技术和管理活动 D.施工安装与竣工 2、人是质量活动的主体,对建筑工程而言,人泛指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人的范畴的是( )。 A.建设单位 B.策划者、设计者等 C.监理与项目经理 D.施工承包单位 3、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是( )。 A.PDCA循环原理 B.三阶段控制原理 C.三全控制管理 D.三完善控制原理 4、三全控制原理不包括( )。 A.全面质量控制 B.全阶段质量控制 C.全员参与控制 D.全过程质量控制 5、三阶段控制原理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其中事前控制的涵义是( )。 A.要求预先进行周密的质量计划 B.可理解为质量计划阶段,明确目标并制定实现目标的行动方案 C.作业者和管理者明确计划意图和标准,按规范制定行动方案 D.强调质量目标的计划预控,并按质量计划进行质量活动前的准备工作状态的控制 6、三阶段控制原理中,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的联系中不包括( )。 A.不是孤立的 B.不是截然分开的 C.是PDCA循环的具体化 D.没有系统上联系,相对独立 7、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构成,按控制内容分为四种,下列属于该系统的是( )。 A.工程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质量控制子系统(设计--施工分离式) B.工程项目施工安装质量控制子系统 C.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质量控制子系统 D.建设单位建设项目质量控制系统 8、不能用参照来建立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原则是( )。 A.分层次规划的原则 B.系统责任制原则 C.总目标分解原则 D.系统有效性原则 9、施工质量控制的总体目标是( )。 A.通过施工全过程的全面质量自控,保证交付满足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含工程质量创优要求)的建设工程产品 B.通过施工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协调和决策,保证竣工项目达到投资决策所确定的质量标准 C.通过对施工质量的验收签证,设计变更控制及纠正施工中所发现的设计问题,采纳变更设计的合理建议等,保证竣工项目的各项施工结果与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D.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正确配置施工生产要素和采用科学管理的方法,实现工程项目预期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 10、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活力在于它的( )机制,而( )机制的核心是( )机制,( ) 来源于( )机制。 A.运行 运行 动力 动力 利益 B.动力 动力 利益 利益 运行 C.利益 利益 动力 动力 运行 D.动力 动力 运行 运行 利益 11、施工方是工程施工质量的( )。 A.非主体 B.自控主体 C.监控主体 D.被监控主体 12、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主体是( )。 A.监理公司 B.设计企业 C.施工供应方 D.施工承包方 13、施工质量计划的内容一般不包括( )。 A.工程检测项目方法与计划 B.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及资源配置计划 C.质量回访及保修措施计划 D.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 14、下列不是影响施工质量控制要素的是( )。 A.劳动时间 B.劳动手段 C.人员素质 D.施工环境 15、下列关于施工质量验收的方法中说法错误的是( )。 A.工程质量验收分为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B.质量合格的工序经验收后可进人下道工序施工,未经验收合格的工序,不得进人下一道程序 C.是对已完工的工程实体的外观质量及内在质量按规定程序检查,确认其是否符合设计及各项验收标准的要求 D.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在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验收,并形成验收分件 16、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一定的要求,下列中不属于验收要求的是( )。 A.工程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后共同确认 B.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功能的重要工程,专业工程应全部进行检测 C.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D.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验收规范的标准 17、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后,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下列处理方法不正确的是( )。 A.经返修或更换设备的工程,应该重新检查验收 B.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工程,应予以验收 C.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工程,局部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但能满足使用要求,严禁验收 D.经返修或加固后仍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 18、常见的工程质量统计分析方法没有( )。 A.分层法 B.PDCA循环法 C.排列图法 D.因果分析图法 19、调查分析的层次划分,根据管理需要和统计目的,不可以( )的方法取得原始数据。 A.按环境分 B.按合同分 C.按测定分 D.按时间分 20、关于因果分析图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几个相似的质量特性或质量问题可使用一张图分析 B.可采用QC小组活动的方法进行,集思广益,共同分析 C.必要时可邀请小组以外的有关人员参与,广泛听取意见 D.分析时要充分发表意见,层层深入,列出所有可能原因 21、下列关于直方图的观察分析——形状观察分析说法错误的是( )。 A.正常直方图呈正态分布,其特征是中间高、两边低、成对称 B.异长直方图呈偏态分布,常见图形有:折齿型、陡坡型、孤岛型、双峰型、峭壁型、图形不可能对称 C.形状观测分析将绘制好的直方图形状与正态分布图的形状进行比较分析,看形状是否相似,看分布区的宽窄 D.直方图的分布形状和分布区宽窄是由质量特征统计数据的平均值和标准偏差决定 2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包括( )。 A.质量手册 B.质量方针 C.程序文件 D.质量控制记录 23、企业获准认证的有效期是( )。 A.二年 B.一年 C.三年 D.五年 24、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合格有效期满前,如企业愿继续延长,可向认证机构提出复评申请,此程序被称为( )。 A.重新换证 B.复评 C.认证注销 D.认证撤销 25、质量认证制度是由公正的第( )方认证机构对企业的产品及质量体系作出正确可靠的评价,从而使社会对企业的产品建立信心 A.一 B.二 C.三 D.四 26、质量管理体系的甲板小包佰( )。 A.文件审查 B.文件受理 C.现场审核 D.提出审核报告 27、GB/T 19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是我国按( ), 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A.科学原则 B.等同原则 C.公平原则 D.平等原则 E.互利原则 28、下列不属于八项质量管理原则的是( )。 A.以顾客为观注焦点 B.领导作用 C.基于领导的决策方法 D.管理的系统方法 E.结果方法 29、下列关于认证的维持和监督管理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企业获准认证后,应通过经常性的内部审核,维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接受认证机构对企业质量体系实施监督管理 B.认证注销是强制性的,在企业体系发生变化或证书有效期届满时未提出重新申请情况下,认证机关对认证持有者实行强制性注销 C. 认证合格有效期满前,如企业愿意继续延长,可向认证机构提出复评申请 D.认证暂停期间,企业不可以用体系认证证书作宣传 30、直方图有两种测刻地访法,一是形状测然断,二是位置测烈晰,位置观察分析是( )。 A.看形状是否相似 B.看分布区的宽窄 C.将分布位置与质量控制标准的上下限范围进行比较 D.看直方图的分布位置是否符合分布要求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说法正确的有( )。 A.质量控制是 GB/T 19thX)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一个质量术语 B质量控制包括采取的作业技术和管理活动 C.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 D.在特定的地点建造特定的项目 E.建设工程项目是一项建筑产品 2、下列属于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形成的影响因素的是( )。 A.人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能力 B.建设项目的决策因素 C.建筑构造与结构的设计合理性、可靠性以及可施工性 D.工程项目的施工环境和施工方案 E.建设工程项目勘察因素 3、人是质量活动主体,对建设工程项目而言,人是泛指与工程有关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包括( ) A.法人B.自然人C.设计者D.工承包单位 E.政府主管及工程质量监督单位 4.建设工程项目勘察因素,包括( ),既有直接影响项目决策的因素,又有直接关系工程设计的依据和基础资料的因素。 A.建设项目技术条件勘察 B.工程岩土地质条件勘察 C.对当地环境的勘察 D.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及相关工程用品质量的检测 E.对建设项目经济条件勘察 5、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包含( )。 A.施工技术方案 B.施工进度控制方案 C.施工材料管理方案 D.施工组织方案 E.施工程序方案 6、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原理有( )。 A.三完善控制原理 B.三阶段控制原理 C.三全控制原理 D.PDCA循环原理 E.三严原理 7、PDCA循环原理中P与C分别表示( )。 A.P-Plan B.P - Iatect C.C-Construct D.C- Check E.P -Please 8、三全控制管理包括( )。 A.全阶段质量控制 B.全面质量控制 C.全员参予控制 D.全方面控制管理 E.全过程质量控制 9、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是面向工程项目而建立的质量控制系统,它不同于企业按照GB/T 1900标准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其不同点主要在于( )。 A.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只用于特定的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而不是用于建筑企业的质量管理,即目的不同 B.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只用于特定的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而不是用于某一个建筑单位,即主体不同 C.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控制目标是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并非某一建筑企业的质量管理目标,即目标不同 D.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与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相融,是一次性的,并非永久性的,即时效不同 E.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有效性一般只做自我评价与诊断,不进行第三方认证,即评价方法不同 10、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构成,按实施的主体分有( )。 A.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控制子系统 B.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项目质量控制系统 C.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子系统 D.质量控制措施系统 E.建设单位建设项目质量控制系统 11、根据实践经验,可以参照( )来建立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 A.系统有效性的原则,即做到整体系统和局部系统的组织人员、资源和措施落实到位 B.总目标分解原则,按照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总体目标,分解到各个责任主体,明示于合同条件,由各责任主体制定质量计划,确定控制措施和方法 C.质量承包制的原则,即贯彻谁实施谁负责,质量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原则 D.分层次规划的原则,第一层次是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分别对整个建设项目和总承包工程项目,进行相关范围的质量控制系统设计;第二层次是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分包)、监理企业,在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框架内,进行责任范围内的质量控制系统设计,使总框架更清晰、具体、落到实处 E.质量责任制的原则 12、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运行条件有( )。 A.控制系统运行的动力机制 B.控制系统运行的约束机制 C.控制系统运行的条件机制 D.控制系统运行的基本方式 E.控制系统运行的反馈机制 13下列不属于施工质量控制的目标的是( )。 A.建设单位的质量控制目标是通过审核施工质量文件,报告报表及现场旁站检查、平行检测施工指令和结算支付控制等手段的作用,监控施工单位的质量活动行为,协调施工关系 B.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目标是通过施工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协调和决策,保证竣工项目达到投资决策所确定的质量标准 C.设计单位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目标,是通过对施工质量的验收签证,设计变更控制及纠正施工中所发现的设计问题,采纳变更合理建议,保证施工结果和设计文件相一致 D.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目标是通过施工过程的全面质量控制,保证交付满足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建设工程产品 E.建设单位的质量控制目标是通过施工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协调和决策,保证竣工项目达到投资决策所确定的质量标准 14下列属于施工质量控制的过程的是( )。 A.施工前质量控制 B.施工中质量控制 C.施工验收质量控制 D.以上都不对 E.施工准备质量控制 15、下列关于施工承包方和供应方在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的地位正确的是( )。 A.都是自控主体 B.都是监控主体 C.施工承包商是自控主体,供应方为监控主体 D.施工承包商为监控主体,供应方为自控主体 E.业主、监理、设计单位为监控主体 16下列各项属于质量控制过程的是( )。 ①材料采购:②施工牛产;③招标投标;④质量回访及保修;⑤图纸会审。 A.①②③ B.②⑤ C.④ D.③⑤ E.①④⑤ 17下列属于影响施工质量的要素的是( )。 A.人员素质 B.工程用品 C.劳动工具 D.现场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环境 E.劳动者家属 18下列选项中属于施工作业过程质量的基本程序的是( )。 A.检杏施工工序、程序的合理性、科学性,防止工序流程错误,导致工序质量失控 B.检杏工序施工中间产品的质量,即工序质量、分项工程质量 C.质量合格的工序经验收后可进人下道工序施工 D.以上都错误 E.进行作业技术交底 19、工程质量验收分为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具程序及组织包括( )。 A.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在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B.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分工程,专业工程应进行功能性抽样检测 C.工程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后共同确认 D.按国家现行管理制度,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尚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验收文件报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E.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检查,评定,符合验收标准后,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20、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下面各项处理过程正确的是( )。 A.经返工或更换设备的工程,应该重新检查验收 B.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工程,应予以验收 C.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工程,虽局部尺寸等不符合设计要求,但仍然能满足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D.经返修和加固后仍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 E.分部分项工程内容的抽样检查 21、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包括两大方面,分别是( )。 A.监督工程建设环境(包括工人临时住所、食堂及工作环境等)的质量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B.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勘察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的规定 C.监督检查施工设备、材料的质量,避免使用劣质和污染性大的材料、设备等 D.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 E.检查项目参与各方的质保体系,包括组织机构、质量控制方案及质量责任制等制度 22、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要对建设项目进行开工前的质量监督,施工过程中的施量监督,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督和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关于质量监督正确的是( )。 A.检查项目参与各方的质保体系,包括组织机构、质量控制方案及质量责任制等制度 B.对建设工程项目结构主要部位(如桩基、基础、主体结构)除了常规检查外,无须在分部工程验收时进行监督 C.编制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天内提交竣工验收备案部门 D.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按单位工程建立 E.各方人员的资质证书 23、下列说法中关于工程质量统计分析方法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对工程质量状况的调查和质量问题的分析,必须分门别类地进行,以便准确有效地找出问题及其原因,这是分层法的基本思想 B.因果分析法是指通过抽样检查或检验试验所得到的质量问题、偏差等数据统计,以及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统计数据,均可由分析得出,具有直观、主次分明的特点 C.排列图法又叫质量特性要因分析法,其基本原理是对每一个质量特性或问题,逐层深人排查可能原因,确定主要原因,进行处置、管理 D.以上都正确 E.所谓形状观察分析是指将绘制好的直方图形状与正态分布图的形状进行比较分析,一看是否形似,二看分布区间的宽窄 24、关于直方图法进行工程质量统计说法正确的是( )。 A.直方图的应用,首先是收集当前生产过程质量特性抽检的数据,然后制作直方图进行观察分析,判断生产过程的质量状况和能力 B.形状观察分析是指将绘制好的直方图形状与正态图的形状进行比较分析,一看形状是否相似,二看分布区的宽窄。直方图的分布形状及宽窄由质量特性统计数据的平均值和标准偏差所决定 C.异常直方图呈正态分布,常见图有:折齿型、孤岛型、双峰型、峭壁型、陡坡型,出现异常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存在影响质量的统计因素,或收集整理数据制作直方图方法不正确 D.直方图有两种观察分析法:一是位置观察分析,二是形状观察分析 E.正常直方图呈异态分布,其形状特征是中间高,两边低成对称 25、下列属于八项质量管理原则的是( )。 ①过程方法;②管理的系统方法;③持续改进;④互等互利;⑤全员参与;⑥事实求是;⑦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A.①②③④ B.②④⑤ C.①⑥ D.全都是 E.②⑤⑦ 26、GB/T 1900质量管理体系对文件提出明确要求,企业应具有完整和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般有( )。 A.质量手册 B.质量管理标准所要求的质量记 C.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标 D.质量管理标准所要求各种生产、工作和管理的程序性文件 E.质量记录管理程序 27、各企业程序文件的内容及详略可视企业情况而定。一般有六方面为通用性管理程序,包括( )。 A.文件控制程序 B.质量审核程序 C.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D.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E.内部审核程序 28、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是( )。 A.质量手册 B.质量记录 C.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D.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E.质量认证制度 29、落实质量体系的内部审核程序,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内部质量审核活动,主要目的是 A.评价质量管理程序的执行情况及适用性 B.揭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质量提供依据 C.建立质量体系运行的信息 D.向外部审核单位提供体系有效的证据 E.获准认证后的维持与监督管理 30、第三方质量认证制度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已受到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它对供方、需方、社会和国家的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不包括( )。 A.提供需方企业的质量信誉 B.促进企业完善质量体系 C.减少社会重复检验和检验费用 D.增强国际市场和平互利、平等互利能力 E.产品生产的阶段性决定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持续性长,可向认证机构提评申请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下面是我收集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1. 建设工程项目的总进度目标指的是整个项目的进度目标,它是在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定义时确定的,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在项目的实施阶段对项目的目标进行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的控制是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任务   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的核心工作是通过编制总进度纲要论证总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   2. 由于项目进度控制不同的需要和不同的用途,业主方和项目各参与方可以编制多个不同的建设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系统,如:由多个相互关联的不同计划深度,不同计划功能,不同项目参与方,不同计划周期的进度计划组成的计化系统。施工方所编制的与施工进度有关的计划包括施工企业的施工生产计划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企业的施工生产计划,属企业计划的范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属工程项目管理的范畴。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若从计划的功能区分,可分为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指导性施工进度计划和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大型和特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编制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指导性性施工进度计划和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而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仅编制两个层次的计划即可。   3. 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量的调整;工作起止时间的调整;工作关系的调整,资源提供条件的调整,必要目标的调整。    施工质量控制   1.质量特性主要体现在由施工形式的建筑工程的适用性、安全性、耐久性、可靠性、经济性及与环境的协调性等六个方面。施工质量控制的特点:控制因素多;控制难度大;过程控制要求高;终检局限大。   2. 施工质量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及环境”等五大方面。施工方法包括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艺、工法和施工技术措施等。环境的因素主要包括现场自然环境因素、施工质量管理环境因素和施工作业环境因素。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项目施工质量目标,项目施工质量计划。思想保证体系,组织保证体系,工作保证体系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   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主要由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和质量记录等构成。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运行。   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与监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是由具有公正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获准认证后的监督管理,企业获准认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并每年一次接受认证机构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监督管理。   3. 施工质量控制应贯彻全面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思想,运用动态控制原理,进行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事中控制的关键是坚持质量标准,控制的重点是工序质量,工作质量和质量控制点的控制。事后质量控制的重点是发现施工质量方面的缺陷,并通过分析提出施工质量改进的措施,保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现场质量检查中,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专检。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主要有:目测法,其手段可概括为“看,摸,敲,照”四字。实测法手段可概况为“靠,量,吊,套”四个字。试验法,主要包括理化试验、无损试验。   4.工程项目划分,就是要把整个工程逐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工程定位和标高基准的控制,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   材料的质量控制:采购订货关,进厂检验关,存储和使用关。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从机械设备的.选型,主要性能参数指标的确定,使用操作要求上控制。   5.做好技术交底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项目开工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计量控制主要任务是统一计量单位制度,组织量值传递,保证量值统一。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和核心。因此,工序的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   工序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包括:1.工序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就是控制工序活动的各种投入要素和环境条件质量。2.工序施工效果质量控制。主要反映工序产品的质量特征和特性指标。   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 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质量控制点的选择应以那些保证质量的难度大,对质量影响大或是发生质量问题时危害大的对象进行设置。质量控制点重点控制的对象:人的行为,材料的质量与性能,施工方法与关键操作,施工技术参数,技术间歇等。成品保护的措施一般有防护,包裹,封闭等几种方法。   6.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外业)。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内业)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外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内业)。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仍但仍然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通常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初步阶段和正式验收。   7.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相关的建设法规。   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事故调查;事故的原因分析;制定事故处理的方案;施工处理;施工处理的检定验收。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1修补处理;2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进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 5不作处理,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井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6报废处理。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建设项目管理是为实现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目标而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和协调工作,内容是研究如何高效益地实现项目目标。南于建设项目是一次性的,故项目工程需要用系统的观点、理念和方法进行管理,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和程序性的特点。建设项目的生产要素有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技术和资金,这些要素具有集合性、相关性、目的性和环境适应性,是一种相互结合的立体多维的关系,这就说明项目是具有系统性的施工,具有系统管理的特点。加强项目管理,必须对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详细分析,认真研究并强化其管理。对项目生产要素进行管理主要体现在4方面:(1)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即对生产要素适时、适量、比例适当、位置适宜地配备或投入以满足施工需要;(2)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即对投入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在施工中进行适当搭配以协调地发挥作用;(3)对生产要素进行动态管理。动态管理是优化配置和优化组合的手段与保证,动态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按照项目的内在规律,有效地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各生产要素,使之在项目中合理流动,并在动态中寻求平衡;(4)合理、高效地利用资源,从而实现提高项目管理综合效益,促进整体优化的目的。l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包括成本、进度和质量控制,三个控制没有轻重之分,同等重要并有机结合。1.1成本控制项目施工的成功与否。利润率是一个重要指标。利润=收入-成本。可知利润的增长,就要增加收入、减少成本。收入在施工单位竞标以后是相对固定的.而成本在施工中则可以通过组织管理进行控制.因此成本控制是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关键工作。在进行成本控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原则:1)成本最低化原则。施工单位应根据市场价格编制施工定额。施工定额要求成本最低化,同时还应注意成本降低的合理性。施工定额还应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经常地进行调整。2)全面成本控制原则。成本控制是”三全”控制,即全企业、全员和全过程的控制。项目成本的全员控制有一个系统的实质性内容,包括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网络和班组经济核算等等,应防止成本控制人人有责,但又人人不管现象。3)动态控制原则。施工项目是一次性的。成本控制应从项目施工的开始一直到结束。在施工前.应确定成本控制目标;在施工中,应对成本进行实时控制,及时校正偏差;在施工结束后,对成本控制的情况进行总结。4)目标管理原则。项目施工开始前,应对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确立目标。目标的确定应注意其合理性,目标太高则易造成浪费。太低又难以保证质量。如果目标成本确定合理,项目施工的实际成本就应该与目标成本相差不多。相差太多。不是目标成本确定有问题。就是项目施工有不善的地方(譬如有偷工减料或者出现材料质量不合格的情况)。5)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各部门在肩负成本控制责任的同时,享有成本控制的权力,同时项目经理要对各部门在成本控制中的业绩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考评,实行有奖有罚。只有真正做好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控制,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1.2进度控制首先,编制进度计划应在充分掌握工程量及工序的基础上进行。其次,确定计划工期。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在招标时会提供标底工期。施工单位应参照该工期,同时结合自己所能调配的最大且合适的资源,最终确定计划工期。再次,实时监控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编制完进度计划不是将它束之高阁,不按计划进行施工,而应按照所编制的进度计划对实际施工进行适时监控。正确做法是,每周总结工程进度,监控其是否与计划有偏差,若工期滞后,寻找原因,落实赶工计划。在每周监控的基础上。每月、每季或者每年进行一次工程进度总结。最后,应尽量减少赶工期现象。进度计划一经确定。应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原则上不提倡赶工期。进度计划是在施工单位所能获取的最大且合适的资源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赶工期无疑将增大资源的投入。而投标报价是在施工成本的基础上形成的,增大资源投入将提高施工成本、减少利润。1.3质量控制项目施工的质量控制主要应从人、材、机3个方面着手控制。由于任何项目都是由人来完成的,所以人的控制是质量控制中最为关键的工作,是其他控制的基础。1.3.1人的控制项目管理中最难最基本的管理就是人的管理。人的控制首先是要选好人、用好人。人的能力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是有所不同的,但它的变化应该是围绕一个基点变动的,这个基点每个人是不同的,选择人才时应该挑选基点比较高的。不同的工作对基点的高低要求是不同的,要人尽其才,用好人。另外,应尽量做到一人多能,这样就能精简人员,事半功倍。其次,应充分调动人的能动性。人的能动性说穿了就是人能够主动地去工作。主动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一个人都是不同的,不同的能力,不同的爱好,不同的风格,就算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都可能有不同的表现。将这些充满不同点的人组合在一起,共同去完成同一个工作,其管理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在这样的集体里充分调动人的能动性,譬如企业对员工的认同和支持,让员工有归属感等,这样员工就能尽心尽力为企业谋取利益。再次。绩效评估是调动主观能动性的有效方法。调动能动性和绩效评估就像罗卜和大棒一样,是做一项工作的两个手段。大棒的威力相比萝卜是很大的,绩效评估所产生的效果比调动能动性是显著的,且绩效评估是索取,调动能动性是付出,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企业、每个项目都重视进行绩效评估而忽略调动能动性的原因。但绩效评估不是万能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作评估的也是人,这样就难以保证他评估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另外,绩效评估对简单的工作相对容易一些,像一个工人砌砖的质量、钢筋绑扎的速度是很容易进行衡量和比较的。而对复杂的工作绩效评估就显得作用不大,比如解决一个工程难题,就很难用时间、质量等指标进行评估。综上所述。人的控制不能生搬硬套,应因人而异,采取不同的方法。 1.3.2材料的控制材料的控制是全过程的控制,从材料的采购、运输、存储和使用等过程进行控制。材料控制的目的是使在施工项目上所使用的材料尽可能经济合理。并减少损耗。材料的采购应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采购最经济合理的材料,也就是说采购的材料不是昂贵的好或便宜的好。也不是质高的好或质次的好。而应以满足合同条件且低价为宜。材料的采购应坚持”货比三家”的买卖原则。1.3.3机械使用的控制施工机械的使用可以有效的提高生产效率,而且施工机械的程序化操作。对施工质量有保证。建筑工程是一个劳动力非常密集的行业,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施工的机械化是趋势,在工程上的大量采用机械化施工。有助于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节省施工成本,降低人员的安全风险。施工机械是一次性投资,使用期较长,属于较大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施工机械管理的关键是在开工前对机械是购买、租赁或者继续使用原有机械进行评估。评估主要是经济指标,在评估时应充分核算各个方案在工程存续期所消耗的经济资源,从中选择较经济的方案。施工机械管理的另一个关键是保养。良好的保养是保证机械正常工作的必要手段.同时还可以有效延长机械的使用期。制定保养计划时,应根据每部机械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养护方案。并规定专人负责。2施工项目的验收施工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开始工程结算。因此验收工作应在施工工作结束后尽快完成。有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验收过程相当缓慢,其大部分原因是由于施工资料不齐全,到施工工作结束后才开始后补资料。对工程资料的整理,尤其是现场施工工序资料(含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管理技术类资料、材料质保资料。必须要在平时的施工过程中进行整理归档,并随时接受工程监管单位的检查,也就是说,施工验收工作应从工程项目开工就开始着手进行。另外。尤其关键的是施工单位应与施工各建设主体单位、兄弟单位以及工程监督主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是一个程序化的过程,最终将是通过验收,才能交付使用。施工单位作为一个建设工程核心单位.处理好这种相互结合的立体多维关系,离不开沟通.这样才能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施工和验收。3建设工程项目的保修施工验收结束后,施工单位并不是就此结束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还应按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工程的保修义务,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维修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中的保修范围.实施保修工作,保修完成后组织建设方验收;第二.对保修范围外的项目,对于紧急抢修事故,应立即组织抢修,抢修完成后组织建设方验收;第三,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施工方应组织相关建设单位进行现场会诊,提出保修方案后再实施保修工作,保修完成后组织建设方验收。看来,工程项目后期的管理工作丝毫没有因为工程的完工而懈怠。一个企业必须要做到这一点,善始善终,千万不能虎头蛇尾,这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社会竞争力。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解释建筑工程法规

建设工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建设工程法规的调整对象1、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2、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3、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建筑法律关系主体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建筑业活动,受建设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力或者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主要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它包括国家机关、业主方、承包方以及相关中介组织等。(一)国家机关1、国家权力机关2、国家行政机关(二)业主方—甲方(三)承包方—乙方(承包商)(四)中介组织(五)公民个人建设工程法规体系的构成(一)建设法律(二)建设行政法规(三)建设部门规章(四)地方性建设法规(五)地方性建设规章(六)技术法规(七)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标准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1、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3、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4、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筑工程报建制度和报建内容1、建筑工程报建制度,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立项、项目评估、选址定点、立项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前期筹备工作结束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前期筹备工作结束,申请转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筑工程是否具备发包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准许该工程进行发包的一项制度。2、建筑工程项目报建的主要内容有:(1)工程项目;(2)建设地点;(3)投资规模;(4)资金来源;(5)当年投资额;(6)工程规模;(7)开工、竣工日期;(8)发包方式;(9)工程筹建情况。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几个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开工需办理哪些证件

主要需要如下手续合同书复印件、开工申请报告、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单位的资质(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施工许可证、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组织方案、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等。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按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一项一办。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到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项日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四)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五)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己确定;(六)建设单位已委托建设监理或建设单位建设工理机构资格己审定,施工单位在本工程的项回经理已确定;(七)资金、物资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八)按规定已在统计部门办理了统计登记手续;划分项目等级的原则(1)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总设计能力或投资总额的大小,依据国家颁布的《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进行分类。(2)凡生产单一产品的项目,一般按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生产多种产品的项目,一般按其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产品分类较多,不易分清主次、难以按产品的设计能力划分时,可按投资总额划分。(3)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的某些项目,虽然设计能力或全部投资不够大、中型项目标准,经国家批准已列入大、中型计划或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项目,也按大、中型项目管理。(4)更新改造项目一般只按投资额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项目,不再按生产能力或其他标准划分。(5)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小型和更新改造项目限额的具体划分标准,根据各个时期经济发展和实际工作中的需要而有所变化。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资质管理办法

全文内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 [行政许可] 企业按照资质标准规定要求申请相应资质,经审查合格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第二章 企业资质分类第四条 [工程勘察]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活动,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包括: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咨询、岩土工程治理(含地质灾害治理等))、水文地质(水文地质测绘、勘探、测试与试验、成果整理等)、工程测量(平面、高程控制测量,白纸测图,航空、地面摄影测量,专业工程测量,制图等内容)、海洋工程勘察等。第五条 [工程设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活动,是指根据建设工程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包括:(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建筑智能化、安全、卫生、节能、防雷等的设计。(二)从事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第六条 [工程施工]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维修(护)、拆除活动。第七条 [工程监理]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建设工期、费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实施监督的活动。第八条 [资质分类]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建设工程勘察分为三个序列,综合、专业、劳务资质;工程设计分为四个序列,综合、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工程施工分为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设若干专业工程类别。第九条 [资质分级] 建设工程勘察、监理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等级;工程设计资质设综合、甲、乙、丙四个等级;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设特、一、二、三级四个等级。第十条 [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组织制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进行重大修改或调整时,至少应在标准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实施。第三章 企业资质许可机关第十一条 [许可机关]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建设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监理甲级资质,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相关行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和丙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部分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有专业承包二、三级资质及劳务分包资质,监理乙、丙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相关行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第十二条 [许可原则]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与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许可工作应当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第四章 企业资质许可程序第一节 申请与受理第十三条 [申请内容] 建设工程企业申请资质,包括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升级申请、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等需重新核定资质的申请。第十四条 [申请方式]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企业可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中的一类或多类企业资质。取得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无需申请勘察专业、劳务资质,即可从事相应的勘察活动。取得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无需申请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即可从事相应的设计活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无需申请专业承包资质,即可从事相应施工承包活动,但不得申请劳务分包资质。劳务分包企业只能在本资质序列内申请相近的劳务资质。第十五条 [受理机关] 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对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资质,中央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三层以内全资控股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资质,由各地确定受理方式。第十六条 [受理方式] 资质受理部门应当随时受理企业的资质申请。第二节 申请材料第十七条 [企业首次申请资质] 企业首次申请资质,应当根据资质标准,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和通过工程建设网网上申报的相应的电子文档;(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预核准通知书;(三)企业章程;(四)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企业法人代表的国籍证明、简历、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五)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六)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及相关业绩有效证明材料等;(七)企业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工作场所的购置(租赁)合同和发票;申请施工类资质的企业还需提供设备购置(租赁)发票等相关证明。第十八条 [企业资质增项] 企业申请资质增项,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十七条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申请增项资质的,还应当提供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证明。第十九条 [企业升级]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时,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十七条所列资料外,应当根据资质标准要求,提供下列资料:(一)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二)最近三个年度有关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报表说明;(三)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及技术人员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四)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合同、验收资料、结算等)。第二十条 [企业改制] 企业改制重组申请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十七条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以及原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分立成立新的企业申请资质,原企业和新企业除同时向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十七条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分立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以及原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合并成立新的企业申请资质,除向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十七条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合并方案、批准文件及合并企业原资质证书。第三节 审查与决定第二十一条 [备案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依照本规定由其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审批结果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二条 [审批程序]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如下:(一)资质受理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核对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单;(二)对于按规定应当进行初审的资质申请,资质初审部门在资质申请材料上签署初审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资质审批部门。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资质,由同级相关部门派出工作人员,参与初审;(三)资质审批部门进行审查时,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资质的,由同级相关部门派出工作人员,参与审批部门组织的审查;(四)资质初审和审批部门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五)资质审批部门应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对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资质标准的,审批部门应依法发布准予行政许可公告,并颁发资质证书。第二十三条 [不予增项和升级的规定] 建设工程企业申请资质增项和升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批部门不予批准:(一)与建设单位或其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二)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者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或者允许其他企业、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四)因本企业责任发生过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的;(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一定后果的;(六)以欺骗弄虚作假手段申请资质的;(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第二十四条 [执业人员注册变更] 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有注册人员要求的,应当自审批公告颁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册人员转注册手续,并向资质审批部门提供加盖注册执业人员有效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方可领取资质证书;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予办理资质证书。第二十五条 [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分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第二十六条 [证书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不得非法扣押、没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第二十七条 [证书注销] 企业在领取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第二十八条 [资质补发与延续] 企业遗失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个工作日前,由企业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第二十九条 [公众查阅] 审批部门应当通过媒体将资质审批情况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第四节 审查期限第三十条 [受理与初审] 资质受理部门在收到企业提出的资质申请材料后,应当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资质受理部门应当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将全部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资质审批部门。第三十一条 [审查决定] 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做出批准的书面决定,在公众媒体上公示审批结果。第三十二条 [公示时间] 资质审批部门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和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之内。第五节 变更第三十三条 [证书变更]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随时受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第三十四条 [变更程序] 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变更,应当在工商部门变更手续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资质变更申请,并附有关变更证明材料,由原发证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变更,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其他变更事项均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办理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完成网上核对、更新。第三十五条 [人员变更] 企业注册执业人员、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等变更,应当在变更后一个月内,按照资质受理和审批程序,向相关部门备案,同时完成网上核对、更新。第三十六条 [变更申请材料] 企业因非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等原因发生变更,办理时应当提供如下资料:(一)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及电子文档;(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批复意见或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第三十七条 [增补资质证书资料] 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企业资质证书的,办理时应当提供如下资料:(一)企业资质证书增补申请及电子文档;(二)遗失补办证书的,需要提供在公众媒体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第六节 其他第三十八条 [资质等级限制] 首次申请或申请增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最高为乙级;首次申请或申请增项施工类资质为最低级,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相应专业承包增项资质,按实际达到标准审批。第三十九条 [考核方式] 企业同时申请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中的两个以上类型企业资质时,其技术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第四十条 [专业人员注册] 取得多项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一条 [监督机关]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行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行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 [监督检查内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核查企业从业人员、经营业绩、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状况等情况,履行监督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第四十三条 [层级监督] 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第四十四条 [现场监督检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被监督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一)进入建设工程活动工作现场实地检查;(二)就监督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三)要求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做出解释说明;(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资料;(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督检查措施。第四十五条 [监督检查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企业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第四十六条 [异地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企业出现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违法事实、处理意见或结果抄告资质审批部门及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四十七条 [举报投诉]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企业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有权向资质审批部门举报、投诉,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第四十八条 [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资质条件达不到资质等级标准的,应当及时向资质审批部门报告有关情况,资质审批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资质等级标准的,撤回其资质,企业可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等级标准重新提出申请。第四十九条 [资质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企业资质的注销手续:(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重新核定资质的;(二)建设工程企业依法终止的;(三)资质证书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第五十条 [市场信用评价体系]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应当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建设工程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建设工程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建设工程企业的信用档案还应当包括工程质量和安全、未依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等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信用档案。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 [弄虚作假申报] 建设工程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同时给予警告,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企业资质。第五十二条 [违法取得证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资质审批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企业资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 [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违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批企业资质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未依法说明不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或者不予企业资质许可的理由的;(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 [行政许可费用] 资质审批部门实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不得收取费用,其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第五十五条 [工程总承包] 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第五十六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企业资质。第五十七条 [例外条款] 军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不适用本规定。第五十八条 [发布实施]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3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同时废止

建筑工程项目流程

开发商要先办理一切所需的手续(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及监理单位招投标),然后就可以施工了。 流程:挖地基-垫层-基础-基础验收-主体结构-主体验收-装饰-水电安装-配套设施-竣工验收-城建档案馆备案-交付业主使用

建筑工程开工需办理哪些证件

如果单指房建工程应具备以下几个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些地方还需要提供环评报告。 施工前应完善的手续如下:一、应建设方准备的: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般施工方去跑),还有夜间施工许可证、; 4、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5、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6、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7、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8 图纸会审纪要; 9、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1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12、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授权书; 13 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14、环评资料。 二、施工方准备的: 1、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 2、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4、企业法人代码书; 5、质量体系认证书; 6、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 7、工程预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 8、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 证。(上述资料均为复印件) 9、 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 (安全员、电工须持建设行业与劳动部门双证) 10、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 1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最先做的就是施工组织设计、 公司资质、 相关管理人员证书、 报实验室资质、和办理施工许可证、报开工报告。

建筑工程详细流程是什么?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流程一、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批准书(审批时限:20工作日)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3、地形图二、土地确权(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1、建设用地确权申请表2、土地权属文件(土地证或出让合同)3、提供投资计划4、地籍图3份三、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1、选址意见书申报表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土地转让协议及用地平面图3、对拟建项目的选址要求说明或论证材料四、立项1、立项申请书2、营业执照3、环境评估报告(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4、选址意见书5、董事会决议6、土地协议7、土地确认书8、投资项目核准登记表9、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五、报建登记表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六、年度投资计划(2005年开始已取消,由立项文件代替):七、设计招标1、立项批准文件2、提供投资计划3、设计招标备案登记表4、设计招标备案书5、建设工程投标单位登记表6、委托设计协议书八、委托设计方案1、委托设计书2、规划要点九、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审批时限:9工作日)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2、1/500地形图3、土地合同4、投资计划5、方案3份(效果图、总平面图、各层平面、立面、剖面)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选址意见书3、地形图4、批准的规划成果或总平面布置图5、环境评估报告十一、钻探1、建设工程岩土勘察备案登记表2、甲方提供设计生产工艺条件3、出具地质报告(试桩)十二、委托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十三、施工图审查1、规划部门审核2、建筑管理审核(收费)十四、报消防审批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立项计划3、设计消防专篇4、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消防系统图、灭火配置设计图纸及说明5、相关采暖、通风、防烟、防爆、变电设计图纸6、装订成册(A4纸)十五、人防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的4%;如异地建设2000元/_十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2、投资计划3、施工图(建筑3份电子版1份)4、方案审定通知书(要求提供的与该项目有关文件)5、消防、配套、环保、人防部门批准文件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建设用地批准书8、土地合同9、土地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十七、监理招标1、投标备案登记表2、立项计划3、投资计划4、投标登记表十八、施工招标1、投标备案登记表2、立项计划3、投资计划4、投标登记表十九、质量监督、安全备案1、质量监督登记表2、安全措施备案登记表二十、施工许可证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4、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报告书5、质量监督登记表、安全措施备案表6、银行存款证明工程进行中(一)施工前期1、办理开工手续施工队进场前应按所属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业主和装饰公司共同办理开工进驻手续,装饰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和照片,由物业管理部门核发开工证、出入证、进驻。2、设计现场交底开工之日,由设计师召集业主、施工负责人、工程监理到施工现场交底,具体敲定、落实施工方案。对原房屋的墙、顶、地以及水、电气进行检测,建立企业工程形象,拆除、清理、放线,开线槽、水电走管线、木工制作吊顶,向业主提交检查结果。现场交底后,整个施工过程由设计师、质检以及工长和工人共同完成。工程由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处理施工中的日常事务。开工时,由施工负责人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表》,以此来安排材料采购、分段验收的具体时间。3、进料及验收由工地负责人通知,公司材料配送中心统一配送装修材料。材料进场后,由业主验收材料质量、品牌,并填写《装修材料验收单》,验收合格,施工人员开始施工。由甲方(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表》中的时间提供,在选购过程中,乙方(装饰公司)可派人配合采购,甲方也可委托乙方直接代为采购,须签定《主材代购委托书》。(二)施工中期1、有防水要求的区域(如卫生间)须在施工前做24小时的闭水试验,检测原房屋的防水质量。2、与工长落实水电及其他前期改造项目的具体做法;隐蔽工程验收后吊顶封板。3、施工中,施工负责人(工长)组织管理各个工种,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4、施工中需业主提供的装修主材,由施工负责人提前3日通知,以便业主提前准备。5、业主按《施工进度计划表》中的时间定期来工地察看,了解施工进程,检查施工质量,并进行分段验收。如发现问题,与工长协商,填写《工程整改协议书》进行项目整改,再行验收。6、公司的工程监理(或质检员)不定期检查工地的施工组织、管理、规范及施工质量,并在工地留下检查记录,供业主监督。7、业主与工长商量并确定所有变更的施工项目,填写《项目变更单》。增减项变更,交付增项款。增减项变更,不计入工期。8、水、电改造工程完工后,业主须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9、公司的管理人员与业主定期联系,倾听客户的真实想法和宝贵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10、工程进度过半,业主进行中期工程验收,交纳中期工程款。(三)施工后期1、工程基本结束时,工长全面细致做一次自检工作,检查完毕,内部竣工验收无质量问题,通知业主、监理进行完工整体验收。2、如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商量整改;如验收合格,填写《工程验收单》留下宝贵意见,结算尾款,公司为业主填写《工程保修单》并加盖保修章,工程正式交付业主使用,进入保修期。3、工程进入售后服务阶段。施工后1、两年保修制两年保修期内,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公司负责免费上门维修。自报修时之起,工程部将在48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实施维修方案;防水工程,水、电路工程的报修,将在12小时实施解决。2、终身维修制保修期后,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公司也负责维修,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成本费。3、定期回访制工程完工后,公司客服部人员将定期回访业主,了解工程质量及使用情况,并及时提醒业主一些注意事项。注:1.每一个分项工程必须经公司工程部验收。2.其中四大验收:A、基础验收(包括墙体拆除、墙地面铺贴、墙面基层处理等),B、隐蔽工程验收,C、中期验收,D、整体验收;3.必须和业主完善验收手续,方可进行下步工作。

建设工程和建筑工程有什么区别?

1、建设工程: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等)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1、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手续的,已办理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批准手续;2、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现场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其它条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一) 办理了工程项目计划批文;(二) 招标人依法办理了招标登记;(三) 办妥建设工程用地手续;(四) 办妥建设工程规划有关手续;(五) 施工现场已基本具备“三通一平”条件,能满足施工要求;(六)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七) 建设资金已落实或部分落实。 注:资金落实是指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合同价的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经济和建筑工程经济是否同一本书?

不是同一本书书名:建设工程经济-建造师执业手册作者:叶义仁 出版:中国建筑书店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bjbb.com/search/result.php?skey=%BD%A8%C9%E8%B9%A4%B3%CC%BE%AD%BC%C3&catalog=1&bookterm=bk_name&medterm=bk_name&stype=0&x=24&y=14书名:高职高专建筑工程系列教材-建筑工程经济作者:吴全利 出版:重庆大学出版社http://www.bjbb.com/search/result.php?skey=%BD%A8%D6%FE%B9%A4%B3%CC%BE%AD%BC%C3&catalog=1&bookterm=bk_name&medterm=bk_name&stype=0&x=25&y=11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的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考试分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经济》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详细参见:http://www.bjpta.gov.cn/ksjs_z_z.asp?exam_id=49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监理职责介绍?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我国制定相关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规范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管,建筑网为相关人士人士解析建筑工程监理职责相关资料:首先先从我国的建筑行业的为何要实行这一的监管制定说明:自从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以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成为项目监理机构的核心和支柱。工程质量的优劣,监理成效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水平。在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对外是代表监理单位,对内则是监理机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由此可见,在项目监理机构中,总监理工程师扮演着承上启下、统揽全局的重要角色。《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更加明确了总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责任。接着说明一下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一、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由于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的特殊地位,同时拥有一定的权利,必然成为建设、施工、监理三方的中心人物,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不能损害工程建设任何一方的利益,客观公正地处理事情,以理服人,这样才能真正赢得各方的信任,以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总监理工程师还应该有亲和力,严己宽人 ,善于调动全体监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二、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能力在建设工程监理中,要保证项目的参与各方围绕建设工程开展工作,使项目目标顺利实现,组织协调工作最为重要,也最为困难。总监理工程师在处理问题时,既要充分坚持原则,又要充分体现出解决问题方式的灵活性,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方法,坚持多沟通、多协商,与不同层次的人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的协调工作有:一是对内协调,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好项目监理机构个专业人员分工,处理好各种矛盾,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对外协调,主要是协调工程项目建设中各方的关系,这些关系主要包括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政府各级职能部门的关系。三、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有一定的领导能力。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要博学多识、通情达理、有合作精神,能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要善于应变、善于预测、处事果断,能对事实进行决策;要尊贤爱才、宽容大度,善于组织,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才能;要勇于负责,敢于创新,敢于承担风险。项目监理机构由若干个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总监理工程师要能够知人善任,妥善安排每个人员的工作,有效地调动全体监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使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中起到纽带作用。总监理工程师通过主持工地例会,协调工程建设中的质量、进度、造价及施工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合作关系。四、总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监理工作是为业主提供监理技术服务的,既有技术、又有管理的一项综合性的技术工作,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作为这项工作的“领导”,总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具备专业技术知识,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知识、管理知识、造价知识和法律知识等。只有具备了广泛的知识结构,才能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和应变能力。因此,总监理工程师要不断地掌握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基本知识,不断地充实、完善自我。总监理工程师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而且还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实践经验来源于实践锻炼。在实践工作中,如果不善于自我总结和提高,也很难取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只有具备较丰富实践经验的总监理工程师,才能带领监理机构的全体成员,共同去顺利完成监理任务。五、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体素质监理工作的地点是施工实施现场,一般情况下条件简陋,比较艰苦,较多的工作施工状况是无昼夜之分的,既有地下作业又有高空作业,既有在烈日下施工又有在寒风中施工,因此,只有具备了健康的身体、充沛的精力、旺盛的意志,才能担此重任。最后总结一下:要想成为一名高素质、高水平的总监理工程师,就必须不断地学习、实践、总结和提高,才能适应新时期的监理事业发展的要求。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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