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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产业包含医疗器械及健康医疗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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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北方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7月17日,法定代表人:戴忠,注册资本:250,000.0元,地址位于济南市槐荫区恒大雅苑8-1地块商务办公B座24层。公司经营状况:北方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开业状态,公司拥有61项知识产权,招投标项目180项。以上信息来源于「爱企查APP」,想查看该企业的详细信息,了解其最新情况,可以直接【打开爱企查APP】

2022年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医生招聘# 导语】2022年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截止, 现将招聘简章原文发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为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含搭建合作平台推动健康医疗新技术应用,承担健康医疗大数据技术支撑、安全保障、人才培养,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承担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的运行管理任务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人,其中副高级岗位1人,中级岗位3人,具体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海外留学人员应于2023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 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nahdata.cn/)和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2022年中高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   (2)应聘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未取得认证书的,须于2023年1月31日前提交);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5)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由培养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本人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请将上述(1)至(7)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至邮箱sdjksgzxzp@126.com,按“2022公开招聘(中高级)-应聘岗位-职称-姓名”格式命名压缩包和邮件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此次招聘“信息系统管理”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余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邮件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具体资格审查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在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nahdata.cn/)和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数据分析与应用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40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数据分析与应用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分值为60分);网络安全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40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网络安全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分值为6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值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因取消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   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邮件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资格审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采取结构化测试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专业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方面内容。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值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数据分析与应用”、“网络安全管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信息系统管理”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shandong.gov.cn/)和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nahdata.cn/)、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情况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及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82768207   监督电话:82768255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75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2022年中高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原文标题: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211/22db0ae1-6c83-4989-81dc-b028fcfb868d.shtml

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健康医疗需求,加强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整合、扩大健康医疗资源供给,提升健康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新业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接入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的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医疗服务企业等,从事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便民惠民、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开放融合、共建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  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大数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公安、医保、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民政、体育、扶贫、旅游、教育等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本条例规定,做好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诚信档案,记录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医疗服务企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的违法失信行为,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区服务管理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健康医疗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宣传教育。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举报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中的违法行为。  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登记、处理和回复投诉举报。第二章 采集与汇聚第八条 市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用于全市健康医疗数据的汇聚、存储和应用,并与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区(市、县)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市级平台的管理、运行和维护。  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通过依法委托、购买服务、协议合作等方式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市级平台。第九条 市级及市级以下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国有健康医疗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目录、标准,采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健康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医疗器械、应急指挥、健康管理和综合管理等健康医疗数据,建设、改造、管理和维护自身信息系统,并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  鼓励前款以外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健康医疗服务企业等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采集健康医疗数据,建设、改造自身信息系统,接入市级平台。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健康医疗服务企业等应当采集服务对象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号,作为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健康医疗数据的标识。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应当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服务对象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等有关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健康医疗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数据标准、规范,将其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产生的健康医疗数据汇聚、存储到市级平台。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医疗服务企业等按照有关数据标准、规范,利用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移动应用等采集相关健康医疗数据,汇聚、存储到市级平台。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医疗服务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整理健康医疗存量数据,汇聚、存储到市级平台。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等有关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健康医疗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对健康医疗数据进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第三章 应用与发展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有关主管部门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信息系统,对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等应用进行集成,实现一卡通用、诊间结算。第十四条 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市级平台协同建立覆盖全人口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明确数据信息使用权限,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个人在线查询、下载、使用和授权医疗卫生机构调阅。  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规范医疗物联网、视联网、智能卡、健康医疗应用程序等的设置和管理,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候诊提醒、费用查询、物流查询、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和预警消息即时推送等应用,建立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

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提升健康医疗服务水平,满足公众健康医疗需求,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健康医疗大数据的采集、汇聚、存储、开发、应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健康医疗大数据,是指在疾病防治、健康管理等过程中产生的,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健康医疗数据集合,以及对其开发应用形成的新技术、新业态。第三条 健康医疗大数据活动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开放融合、创新驱动、安全可控原则,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等法律、法规,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保护个人隐私以及维护信息安全。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应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实施有利于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融合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推动健康医疗产业规范有序发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健康医疗大数据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工作,网信、公安、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授权,承担健康医疗大数据的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可以通过依法委托、购买服务、协议合作等方式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第六条 政府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健康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目录和相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数据采集。  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目录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备案。  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目录由基础信息、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新型业态等组成。第七条 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国有健康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将其提供服务产生的健康医疗相关数据汇聚到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  鼓励前款规定之外的数据生产单位,将其产生的健康医疗数据汇聚到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  法律、法规对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开放机制,明确共享开放的具体规定和评估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共享机制。第九条 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为有关行政机关提供数据共享服务。  健康医疗数据属于政府信息和政务数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十条 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健康医疗大数据进行分类管理:  (一)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放的健康医疗数据,列为不予开放数据;  (二)对数据安全和处理能力要求较高、时效性较强或者需要持续获取的健康医疗数据,列为有条件开放数据;  (三)其他健康医疗数据,列为无条件开放数据。  对列为不予开放数据和有条件开放数据的,应当在相应的清单中列明法律、法规等依据。第十一条 对无条件开放数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获取。  对有条件开放数据,由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机构与数据使用单位签订数据使用协议后进行定向开放。协议应当明确数据的使用范围、条件、数据产品、保密责任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对不予开放数据,经相关权利人同意开放或者依法进行脱敏、脱密等技术处理后,可以进行开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二条 依法获得数据使用权的数据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数据应用与服务技术研发,保证数据安全,其依法获得的数据开发收益受法律保护。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推进网上健康咨询、预约诊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临床科研数据整合共享,发挥优质医疗资源引领作用,推动覆盖全人口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一体化电子健康服务。

广东省将建成超200家互联网医院,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集群

近日,《广东省卫生 健康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围绕卫生 健康 事业的多项主要任务与重点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力巩固“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 对标国际一流,集中优势资源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和我省国际医学中心建设,深入推进中医药强省、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发挥高水平医院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市域整体医疗水平和县级医院临床专科能力提升,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二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以人民 健康 为中心,推动将 健康 融入所有政策,大力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三医”联动、行业综合监管等重点改革。 三是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加快建设现代化疾控体系,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和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优化重大疾病防治策略,强化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健全精神卫生和心理 健康 服务体系。 四是深入推进 健康 广东建设。 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健康 促进与教育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方位干预主要 健康 因素。强化生育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一老一小、残疾人、职业人群等 健康 保护,保障人民全生命周期 健康 。大力发展 社会 办医,深入推进医养康养融合,积极发展多样化 健康 服务。 五是健全完善 健康 优先发展保障体系。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 科技 创新和生物安全能力,发展数字 健康 ,推进 健康 湾区建设与国际合作,加强卫生 健康 法治建设,加大卫生 健康 事业投入,全面构建广东省卫生 健康 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体系。 在具体任务中,多次强调数字化、信息化的作用。 01 在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其中提到将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机构间电子 健康 档案和电子病历等信息共享,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将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支持公立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规范互联网诊疗运营模式,推动完善 “互联网 医疗服务” 项目、 价格,进一步规范 “互联网 医疗服务” 的医保报销范围。 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协同改革,将符合条件的 “互联网 医疗服务”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探索 “互联网 医疗服务”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建设数据共享、 业务协同的省级综合监管平台,充分融入我省 “一网统管” 体系,推动实现医疗卫生行业智慧化监管。 将通过实施多项深化医改项目来进行落实,例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省级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全省医疗卫生行业智慧化监管。药事管理服务改革项目,建立健全远程处方审核机制,依据远程医疗平台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远程集中处方前置审核、 远程药学会诊等,实施 “AI药师” 工程,提升基层药师能力等。 02 完善 健康 优先发展保障体系,明确将大力发展数字 健康 。 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 健康 行业深度应用创新发展,建成国家 “ 互联网 医疗 健康 ” 示范省,建强 健康 医疗新型基础设施,增强数字 健康 发展能力。 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各级各类基础网络资源建设全省统一的 健康 医疗业务网络。健全权威统一的省市二级全民 健康 信息平台,推进电子 健康 档案与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对接联动。 完善 “互联网 医疗 健康 ” 服务监管平台,推动 “互联网 医疗 健康 ” 规范有序发展。在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开展以数据为核心的智慧医院建设,发展智慧服务、智慧临床、智慧管理,优化智慧医疗服务流程,提供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的连续服务。 加强智能化早期预警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以医疗卫生智能监管和绩效评价综合系统为重点,建设卫生 健康 全方位数字化治理新体系。 规范和加强 健康 医疗大数据保障体系建设, 深化 健康 医疗大数据在临床科研、教育培训、产品研发、行业治理等方面应用, 探索 形成广东特色 健康 医疗大数据发展模式。 完善全民 健康 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强信息和网络安全防护。 实施数字 健康 工程。建设广东卫生 健康 云,实现医疗 健康 “一张网”。健全省、 市两级全民 健康 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初步建成全省医疗 健康 大数据中心。建设一 批 “互联网 医疗 健康 ” 示范市、 县 (区)。持续深化医疗 健康 信息便民惠民 “五个一” 行动。推动医学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创新应用,打造一批示范智慧医院。到2025年,全省建成超200家互联网医院。建设智慧化多点触发预警信息系统,提高公共卫生早期预警能力。建设数字化 健康 教育支撑工程,开展个性化、智能化教育信息服务。加快推进广东建设国家 健康 医疗大数据研究院、 健康 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遴选一批协同创新基地医院、 企业,形成 健康 医疗大数据发展集群。 03 疾控体系建设、中医药发展、医养康养等多个领域同样强调信息化的作用。 推进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建设符合现代疾病预防控制需求的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实验室检测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强化监测预警、 风险研判、 决策管理、 检验检测、 流 行病学调查和现场调查处置能力。 推进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强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推动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中医药信息化支撑驱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中医药领域深度应用。 深入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增加智慧 健康 养老产品供给。

“互联网+”健康医疗大数据产生的影响

随着“互联网+”战略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医疗行业迎来了“互联网+”医疗时代。 “互联网+”是互 联网在各个领域的创新应用,以互联网为载体,以新信息技术为手段,在医疗领域的应用,涵盖了医疗的健康教育、信息查询、健康档案、疾病风险评估、在线咨询、远程会诊、远程医疗、疾病康复等诸多方面。医疗大数据是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与临床和管理相关的数据,时序性、隐私性、不完整性等医疗领域独有特征。 2018 年 4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推动各级各类医院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的共享,推动大数据在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授权访问和利用。” 目前,医疗大数据已在优化资源配置、解决信息孤岛问题、辅助决策应用等方面呈现出巨大作用。总结下来,产生如下影响: 1、提升就医体验 “就医难”是国内医疗面临的最大问题。 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就医过程,优化了就诊流程,缩减等待时间,还能有效提升患者就医体验,贯穿医疗服务的全过程,涵盖了医疗资源查找与匹配、网上挂号、在线问诊、远程诊疗、医药电商、移动医疗等领域。 2、推进精准医疗 精准医疗强调以个体化医疗为基础,包括精准诊断和精准治疗两个方面。 互联网环境下,医疗服务的逐步数字化将极大地促进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相互了解。 3、促进医疗体系的协同 分级诊疗制度是当前卫生行政部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制的重要内容。 分级诊疗能够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互联网+”医疗环境下,借助互联网手段实现分级诊疗成为医改的核心。 医院的“信息孤岛” 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因此打破医疗信息孤岛是“互联网+”医疗发展的基础。 4、推动个性化医疗发展 未来将建成各种数据无缝流转,以患者为中心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管理服务,多个机构、多个角色可基于个体的完整健康数据实施共同管理,实现对患者的个性化治疗。 参考文献:段金宁.“互联网+”医疗环境下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J].中华医学图书情报杂志,2018,27(06):49-53

健康医疗大数据西部研究院是国企吗

健康医疗大数据西部研究院是国企。进入2023年健康医疗大数据西部研究院官网,点击研究院信息可知,该研究院是中国科学院与重庆高新区合作、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举办的新型高端研发机构,由中国科学院直接管理,属于国企。

健康医疗大数据目的是什么

进行知道和指定解决方案。1、健康医疗大数据可以提供精准医疗、个性化健康保健指导,使居民能在医院、社区及线上的服务保持连续性。2、健康医疗大数据可以进行临床决策支持,如用药分析、药品不良反应、疾病并发症、治疗效果相关性分析、抗生素应用分析,或是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