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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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万达等四家公司因广告费用联合声讨《战狼2》?

四家广告代理商声讨的正是这2分39秒的时间,认为预告片侵蚀了其本来运营的广告时段,但并没有支付这2分39秒的广告费。而这四家公司几乎囊括了目前中国内地市场的影院映前广告。发出声明函的其中一家公司告诉每经影视记者:“母盘搭载预告片与吴京、制片方没有关系,是发行方的问题。”但发行主导方北京文化(000802)董秘陈晨在接受每经影视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和北京文化无关:“我通过《战狼2》项目宣发主控的总负责人了解到,这不是我们公司做的,因为上面的好多片子(预告片)和公司没关系,至于是谁的不太清楚。可能与片方有关。”《战狼2》母盘的预告片是谁做进去的,像是一宗迷案。

匾额费可以计入广告费中吗

单位订做的广告牌匾记入销售费用科目销售费用是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属于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是与企业销售商品活动有关的费用,但不包括销售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劳务成本。销售的产品的成本属于“主营业务成本”,提供劳务所发生的成本属于“劳务成本”

抖音投招商加盟广告费用

抖音招商加盟广告是1W起充按照OCPM竞价扣费,即千次曝光,最低是4元起一个OCPM,可以通过设置性别、年龄段、地域、最近搜索以及浏览习惯去投放广告,广告在首页中随机出现,只有对这类型感兴趣的人群才能刷到。

批发中投放招商广告费至少要

1万元。在不同市场上制定不同产品的批发招商广告的投放策略,招商广告费用最低为1万元,最高不限制,但必须是整数。批发是指将商品或服务售与那些为了将商品再出售或为企业使用的目的而购买的顾客时所发生的一切活动。

招商广告费用最低为多少万元

招商广告的费用最低为3万元左右。招商广告的费用一般要占到整个招商费用的40%左右,大型企业会选择强势媒体发布招商广告,而且每次发布都会是半版或是整版。如在《中国经营报》发布一次整版招商广告,需要近10万元;在《销售与市场》杂志发布内页整版广告,一次需要3万余元。

《战狼2》宣传茅台酒,一分钱广告费都没有,茅台老总是如何回报吴京的?

有多辛苦,老百姓辛苦。

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例:本年销售(营业)收入为10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为20万,根据规定广告费扣除限额为15万,实际发生与限额的差额5万为本年报表中的“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的调增额,亦为明年报表中的“加:加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的调减额。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扣除: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等企业。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目前,企业所得税法是将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是捆绑在一起的。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情况下,只要总额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都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根据国家规定,除国家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扣除;超出部分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和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为促销目的而支付的。它们既有共同的属性,又有区别。根据现行税法,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合并扣除。企业是通过广告公司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发放广告,还是通过各种印刷生产单位,如购物袋、遮阳伞、各种纪念品等,为带有企业标识的宣传品发放广告,支付的费用可以在规定的比例内合并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做出了哪些规定?为什么?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本条对原扣除政策作了相应调整,首先是统一了内资、外资企业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方面的扣除规定,使内资、外资企业享受公平待遇,同时规定了一个统一、较高的扣除比例,并允许超过扣除比例的部分,往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这主要是考虑到:  一是,提高税前扣除比例,有效解决广告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许多行业反映,内资企业广告费支出税前扣除普遍不足,内资、外资企业处理不一致,税负不公平。在充分调查基础上,规定可扣除的广告费用支出限制在销售(营业)收入的15%以内,从企业长期经营角度分析是适当的。  二是,近年来,我国的广告市场出现一些较为混乱的情况。有些企业不重视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而是通过巨额广告支出进行恶性竞争,有的甚至以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允许巨额广告支出直接扣除,实际上是拿部分国家税款或国家无息贷款做广告,而且许多企业越来越不考虑产品未来到底能否取得与巨额广告相对称的收益。有的所谓“明星”为企业做个广告,收入动辄几百万甚至更多,虽然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起到一定调节作用,但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难以得到根本扭转,造成负面社会影响。广告支出的均衡摊销是基于广告费用性质确定的正确的政策,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三是,由于企业发生的广告费用可能绝对数额或相对数都较大,特别是在企业创立初期,或者新产品开拓市场初期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出现下降趋势时,可能需要加大广告宣传支出。但在市场占有率相对稳定后广告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重会相对固定甚至出现下降趋势。企业长期的广告宣传可能为企业带来品牌效应,甚至形成著名商标。这样的品牌、商标甚至商誉会使企业终生受益,而不是仅仅对某一个或几个经营年度发生作用。因此,企业在某些纳税年度发生的数额较大的广告支出具有资本性支出性质,不应该在发生的纳税年度全部直接扣除,而应在受益期内均衡摊销。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扣除的广告费用支出限制在销售(营业)收入的15%以内,但超过部分可以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实际上就是这一政策精神的体现。  在条例的起草过程中,有不少人建议具体明确“符合条件”的具体内容;有一种建议则主张删除“符合条件”,因为这类表述对纳税人来讲存在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期性,对税务机关来讲则存在不可操作性、不可执行性,不符合依法治税的要求;也有意见主张将当年扣除比例提高到20%,同时明确只能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不得无限期往后结转。本条之所以保留“符合条件”的限制,主要是考虑到目前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的形式和种类繁多,很难控制,若允许所有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将严重侵蚀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国家的税收利益无法得以保障。所以条例坚持了“符合条件”的限制条件,但又没有在条例中予以具体明确“符合条件”的内容,主要是考虑到条例整体框架和结构的协调性,且这是具体的实践操作问题,宜由相应的规章去规范。但可以肯定的是,今后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将从广告的制定主体、播放渠道、相应票据依据等多方面予以明确,以便基层税务部门和企业把握政策。  另外,与原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此类费用的扣除政策相比,本条增加了授权性内容,即授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规定不同于本条所规定的扣除方法、标准等的权力。之所以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授权,作出不同于本条规定的扣除标准、方法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不同类型的企业的特殊性,使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规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即便是对本条规定的内容作出调整,也无需修改条例,以保证条例的稳定性。

新的税法规定广告费和宣传费的扣除率是多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有关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做了原则性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以下简称“财税48号通知”)终于出台,有关广告及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的规定方得以明确。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实行合并扣除。三类企业的扣除标准仍延续由15%增至30%的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宣传费仍然不得扣除、其他企业的广告宣传费扣除标准均为不超过15%除以上由“财税48号通知”列举的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以及烟草企业外,包括酒类制造企业在内的其他企业,仍应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按不超过15%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对关联企业的广告宣传费可按分摊协议归集扣除。执行该条规定应注意以下几点:1.根据税法规定,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2. 关联企业之间应签订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3.在本企业扣除或归集至关联企业另一方扣除,可以根据分摊协议自由选择。4.接受归集扣除的关联企业不占用本企业原扣除限额。即本企业可扣除的广告宣传费按规定照常计算扣除限额,另外还可以将关联企业未扣除而归集来的广告宣传费在本企业扣除。5.总体扣除限额不得超出规定标准。归集到关联企业另一方扣除的广告宣传费只能是费用发生企业依法可扣除限额内的部分或者全部,而不是实际发生额。如,一般企业应先按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化妆品制造与销售等前述三类企业按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30%,计算出本年可扣除限额,再选择是部分还是全部归集至关联企业扣除。该条是“财税48号通知”新设立的规定,也是一大亮点,对有关联企业的纳税人,特别是关联企业较多的大型企业集团是重大利好,可以在盈利与亏损、税率高与低的关联企业之间合法的进行税收筹划。

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根据国家规定,除国家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扣除;超出部分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和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为促销目的而支付的。它们既有共同的属性,又有区别。根据现行税法,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合并扣除。企业是通过广告公司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发放广告,还是通过各种印刷生产单位,如购物袋、遮阳伞、各种纪念品等,为带有企业标识的宣传品发放广告,支付的费用可以在规定的比例内合并扣除。广告费扣除比例是宣传费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全年营业收入的15%。一般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其中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扣除 0%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谓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三)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四)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五)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根据国家规定,除国家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扣除;超出部分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和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为促销目的而支付的。它们既有共同的属性,又有区别。根据现行税法,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合并扣除。企业是通过广告公司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发放广告,还是通过各种印刷生产单位,如购物袋、遮阳伞、各种纪念品等,为带有企业标识的宣传品发放广告,支付的费用可以在规定的比例内合并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医药制造广告费扣除比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文件的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第八十条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医疗广告法广告费的最低标准是

您是想问医疗广告法广告费的最低标准是什么吗?医疗广告法广告费的最低标准是销售额的15%。根据查询中国医疗广告网可知,规定医疗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医疗广告法广告费的最低标准是销售额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

广告费10000,就交多少增值税和文化事业建设税

郑州候车亭、公交广告,点头像,广告费税前扣除须符合三个条件◆广告是经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经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税法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北京公交站候车亭广告费用大概多少

在广告行业里拧巴了几年了,呵呵,刊例价A级站点点位: 万元左右B级站点点位: 六七千小牌站点点位: 三千左右行规是两周起刊在众多户外媒体广告中,候车厅发布周期最短;制作之间最短、费用最低;客户可灵活转换画 面。缺点就是热区可能没有点位,导致和客户诉求不同步。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到你,有问题可发邮箱Amy-lmf@live.cn

企业经营管理电子沙盘每年的广告费应该怎么投更好?

我是沙盘模拟里的ceo角色,我的经营策略是看对手的广告投入,我们有好几个投广告是拿钱砸的(最后都资金紧张了)如果有广告巨头的存在我们就不要硬碰硬,这样反而能渔翁得利。总的来说,投广告不是越多越好而是少而精,要以小博大,先看生产计划,能生产多少就预算接多少个订单,还要顺便研究一下市场容量,容量大就多投一点没关系,会抢的到的,最后确定相应的广告费数量,我的经营策略会偏保守,希望对你有帮助~^_^

广告费的投入产出比怎么计算?

非常小外5级2009-06-22自广告投放之日起计算销量增加额,累计增加额除以广告费即得投入产出比. 追问: 谢谢!请问,怎样利用广告费的投入产出比判断广告投放是否成功?有一定的比例范围吗? 回答: 一般来说广告投入产出比每月能达到10%就可以说广告投入成功 追问: 投入产出计算中的核心是针对不同的费用类型,其所对应的市场活动,得到的回报是不一样 的;因此不同的费用类别具有不同的投入产出比。根据投入直接计算产出,可以计算出费用的效率;当边际效益为零的时候,就达到了利润的最大化。 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所投入资金的回报程度 计算公式为:收益/投资×100%

关于广告费用所出具的特定审计报告如何写

这应该是一个专项审计,正常的都是由模板的,你可以管你们公司的设计人员要一下模板

影视植入式广告,所需广告费用的计算公式?

就拿春晚来举例!2010年央视春晚与往年春晚一样,播出后便引起诸多讨论,这次人们谈论的议题之一是春晚中的广告。甚至有人戏称为“广告中插播春晚”、“收视率最高的电视购物节目”。央视春晚中的“植入式广告”(product placement,在台湾则译作“置入式行销”)尤遭指责。①虽然,央视春晚植入广告并非今年才开始的,但确实是在今年成了一个“话题”。  有数据显示,自2004年以来,央视春晚广告收入呈逐年上升之势。据业内人士估算,2010年央视春晚整体广告收入已超过6.5亿元,其中,植入式广告贡献近亿元。②虽然在植入式广告发布活动中,广告主是发起者,广告主与央视一样是受益者,但观众的调侃(甚至是抱怨)为何单单指向央视而非广告主?原因在于观众用一般厂商的标准来要求广告主,而用公共利益标准来评判央视。  用一般厂商标准评判广告主的行为  广告主为市场中的一般厂商,其购买央视春晚植入式广告资源的行为属投资行为,只要其投资广告的行为符合市场主体逐利的行为逻辑(合理),并且遵守了市场游戏规则及相关法律政策(合法),便可认定为正当。  首先,央视春晚广告主的投资行为符合市场主体逐利的行为逻辑  广告主在投放广告时,所考虑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投资收益率。由于单笔广告经费的收益很难定量把握,我们在这里不妨退而求其次,用广告主所购商品是否“物美”、“价廉”来粗略评判其投资行为的趋利性。  广告主购买的产品是广告资源,当遥控器使观众越来越容易跳过硬广告、当网络等新媒体挤占掉公众越来越多的看电视时间时,广告主不得不千方百计地寻找“优质”广告资源。央视春晚植入式广告资源当属“优质”:  第一,收视率高且“稀缺”。 央视·索福瑞调查数据显示,2008年央视春晚在北方各省份的收视率普遍超过60%(见表1),在全国的总收视率达到32.39%;2009年其在全国的总收视率为34.82%。在受众越来越“碎片化”的今天,能在全国范围内凝聚起如此高收视率的节目全年仅此一个。  表1:2008年央视春晚部分省份收视率  第二,较易克服观众接触广告意愿偏低的倾向。植入式广告虽也是一种广告主付费以传达特定内容的方式,但其区别于硬广告的特点是镶嵌在节目内容中,与节目的边界不分明,让观众觉察不到或不明确知道他们所闻所见的信息是有特定人付费的,如此一来,植入式广告就比较容易克服观众接触广告意愿偏低的倾向。  央视春晚植入式广告资源是否“价廉”,关键看千人成本。千人成本简称CPM(cost per one thousand impressions),指由某一媒介送达1000人所需的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千人成本=(广告费用/到达人数)×1000  由于2010年的相关数据尚未公布,因此,我们只能根据2009年的数据大体推算一下今年春晚植入式广告的千人成本:2009年央视春晚总收视率为34.82%,以13亿人口计,大体可认为央视春晚广告到达人数为45266万人,以2010年某电器集团所支出的5201万元植入广告费计算,该电器集团此笔广告的千人成本约为114元。考虑到全国覆盖,这样的千人成本不算高。  其次,广告主获得广告资源的手段符合正常的市场游戏规则  广告主通过招投标获得央视春晚广告资源。虽然并不是所有有购买意向的广告主都能如愿以偿,但是由于招投标的游戏规则得到参与者的认同,并且操作过程正常,因此不管“花落谁家”,都名正言顺。  再次,广告主在春晚植入广告的行为不违背现行的政策法规  翻检现有政策法规,中国大陆目前尚无明确针对植入式广告的条款。在法律无明确禁止的领域行事,自然称不上违法。  由此观之,面对央视春晚植入式广告这样优质且不贵的“产品”,广告主趋之若鹜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并且广告主获取广告资源的手段符合市场游戏规则,因此用一般厂商标准看,广告主投资央视春晚植入式广告的行为并无不当之处。  用公共利益标准衡量央视的行为  2010年央视春晚从植入式广告中获得的收入约为1亿元,直播期间仅植入式广告一项每秒就进账约12万元。从经济角度看,春晚植入广告当属有效率的行为,并且由于监管部门并未出台规制媒体在综艺、娱乐节目中植入广告的条款,因此,央视行为亦不违法。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观众评判央视春晚时采用的并非一般厂商标准,而是公共利益标准。  “公共利益”是美国媒体监管者从铁路管制中借用的一个概念。从1865年开始,美国铁路运输业步入发展“黄金时期”,逐步确立起在运输业中的垄断地位。但是由于管理不善、相关利益集团相互勾结等积弊甚重,社会各界多有微词。尤其是客运与货运所实行的价格歧视直接损害了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以维护公共利益之名规制铁路公司的行为。③此后,政府对铁路公司的管制时紧时松,但政策调整所依据的标准均为“公共利益”。  在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定义公共利益的主要标准,包括消费者福利、分配的公正性和外部性等经济观念。④在这里,我们用外部性简单分析一下央视春晚植入广告对观众的影响。  “当一个人从事一种影响旁观者福利而对这种影响既不付报酬又得不到报酬的活动时,产生了外部性。如果对旁观者的影响是不利的,就称为‘负外部性",如果这种影响是有利的,就称为‘正外部性"”。⑤一般认为,具有正外部性的行为符合“公共利益”,而具有负外部性的行为则会损害公共利益。  观众是广告主与央视交易春晚植入式广告的“旁观者”。央视在春晚中植入广告的行为肯定会影响到观众,并且收视率越高,影响面就越广。不过,在春晚中植入广告的行为对观众既有正面的影响,又有负面影响:正面影响主要体现在广告增强了央视的财力,而财力则支持央视运用更先进的技术、更优秀的演员办出更受观众欢迎的精彩节目。负面影响则是观众不“被迫”观看的权利受到侵犯。  虽然亦有一些观众在观看春晚时并没明显意识到其中植入的广告,但是,1957年维卡里在美国新泽西州一家影院所做的试验证明即使信息只作用于用户的潜意识也会有效果,⑥何况直接展露至用户眼前的植入式广告信息呢?从伦理上讲,观众接收或不接收某些信息的权利应得到尊重。观众有“知”的权利,亦有“不知”的权利。另外,广告植入影响到节目质量。虽然春晚总导演辩解称植入式广告“符合情节就没问题”,但观众感觉到的是过分赤裸的广告植入实际上“伤害节目本身”,“妨碍艺术欣赏”。⑦大量广告(包括植入式广告)使春晚看起来更像是反映了广告主的需要,而不是观众的需要。  既然央视在春晚中植入广告的行为对观众既有正面影响又有负面影响,那么,至少从理论上看,应该在综合权衡之后,才可定量判断央视春晚植入广告行为所产生的总体外部性为正或是为负,才可从外部性角度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不过,由于央视在全国性媒体中的垄断地位;由于央视财务并不受公众或公众委托的权威部门的监督;由于公众从一些公开曝光的事件(譬如央视大火)中感性地领略到央视的财大气粗……因此很难让人相信央视如果不在春晚中植入广告,便搭不起这个“台子”。如此一来,植入广告对观众的正面影响常被忽略掉,观众感受到的多是负面影响。虽然这感受只停留于感性层面,但谁又能拿出足够理性的证据来反驳观众的这种感受呢?  不过,即使央视在春晚中植入广告的行为违背了公共利益标准,但是如果“板子”全打在央视身上,似乎它也有些“委屈”。正如前文所述,公共利益标准是政府规制提供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产品或服务时所依据的标准,政府规制的目的在于弥补市场这一只“看不见的手”配置资源时所出现的“市场失灵”(效率低下或有失公平)。也就是说,央视虽是在春晚中植入广告的执行者,但市场不是万能的,政府规制的缺位实际上亦应对观众承担起责任。  结 论  广告主、央视与观众共同卷入了央视春晚植入广告这件事情中。  以一般厂商的标准看,作为市场主体的广告主争相购买央视春晚广告资源正当合理,也正因为如此,观众并不指责广告主——尽管他们是广告活动的发起者。  基于央视及春晚的特殊定位,公众采用公共利益标准评判央视在春晚中植入广告的行为。目前来看,缺乏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央视在春晚中植入广告的行为给观众带来的外部性为正。也正因为如此,对央视春晚的指责声不绝于耳。观众的指责虽可能令央视春晚觉得“逆耳”,但实际上央视“春晚”应该感谢这些在2010年初公开讨论春晚植入式广告问题的人们,因为,正是这些人将观众已有的或潜在的不满表达出来,提醒央视自我反省,使其避免在“温开水”中慢慢失去跳跃求生存的意识。央视如果对质疑者的声音表现出足够的回应诚意,也许,我们还可以期待它再多办些年头。  虽然科斯认为“广告……显然是言论、意见市场的一部分”,因此应完全由市场调控,政府不应对其进行规制,⑧但是,美国FCC、英国Ofcom、欧盟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实践都证明,尽管政府失灵亦客观存在,但政府与市场两只手配合可能更有利于效率与公平的实现。公众自然可依据“公共利益”标准批评央视在春晚中植入广告的行为,但是公共利益标准的拿捏及公共利益的维护最终要靠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发挥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监管部门亦有责任。  国外经验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媒体与监管者还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观众的不满意时,不妨先看看国外同行怎么做。  1.BBC——透明传媒组织的经费运用  英国BBC是世界上政府规制传媒业的典范。英国在撒切尔夫人执政时代,延聘伦敦会计顾问公司检查BBC的经费运用是否恰当,会计公司的结论是BBC提供这些服务所花的钱物合所值(Value for money)。多年以来,BBC年度报告都包括经费运用情况说明。  感想:央视虽不再接受财政补贴,亦不征收执照费,但是理论上仍为“事业性质”的央视,是否也应透明地审查一下经费运用是否“物合所值”?  2.欧盟的政策法规  欧洲联盟执行委员会在2007年5月24日修改完成的《影视传媒服务指令》中,要求植入式广告不能用于儿童、新闻与纪录片这三类节目,烟与酒这两类商品则不能运用植入式广告;并且,传媒在节目之前或之后,必须告知受众植入式广告的进行。英国的传媒主管单位Ofcom则表示,将采取比欧盟更严格的标准。⑨  感想: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央视当然要讲究收益。在当前的赢利模式下,收益的重要来源便是广告。因此,央视刊播广告也是合情合法的。不过,基于传媒业的独特属性,相关政策制定部门理应依据公共利益标准划定央视“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

我知道广告费有一半浪费了,却不知道被浪费的是哪一半 出处

我知道我的广告费浪费了一半,但是却不知道哪一半浪费了?都看看是怎么浪费的广告费用买衣服上淘宝,吃饭上大众点评,看新闻上微博,蹲马桶翻微信。在消费习惯和生活习惯被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搅得天翻地覆时,不少企业老板发现,传统的硬广投放效果一天不如一天;品牌总监拿着全年的广告预算,不知如何花掉这笔钱。揭秘互联网的营销密码:互联网人流量最大的两个地方在传统行业中,开店选址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选址的好坏直接决定一家店未来发展的兴衰。选址时有两项因素至关重要:1.人流量多少;2.目标群体是否精准;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时代将人流导入了网络,做互联网营销和传统行业选址一样,我们必须首先占据人流量最大的地方。那么,在互联网中,人流量最大的地方在哪里?1. PC端搜索引擎2. 移动终端社交媒体无论是搜索引擎还是社交媒体,有具备两个功能:引流和分流。搜索引擎满足人们获知信息的需求,社交媒体满足人们社交的需求,这两大需求引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巨大的流量。可是,流量引来后并不是停滞不动,而是随即分流。搜索引擎靠着搜索内容的不同,将具有同类标签信息搜索需求的人分流成在一起;社交媒体凭借兴趣分类,将具有相同兴趣的人归为一类。因此,网络营销便可分为两类:搜索引擎营销与社交媒体营销。网络营销三板斧1. 通道建设;2. 氛围营造;3. 眼球聚焦。搜索引擎的营销系统分为这三个步骤,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打法与目的。好比在湖中布网捕鱼,首先需要织网,然后需要在湖中将网布局起来,最后才是驾船赶鱼,将鱼群赶入提前设置好的网中。通道建设通道建设便是织起在互联网上的渔网,但首先我们必须了解搜索引擎的工作原理,知道水深水浅后才能“因湖织网”。概括讲来,搜索引擎的原理功能分为三块:1.拷贝;2.排序;3.存档。一旦互联网上出现新的内容,搜索引擎“蜘蛛”便会进行抓取拷贝(蜘蛛只会抓取允许拷贝的内容),然后在搜索引擎上进行展示的排序,最后将这些内容存档进服务器。这些原理是SEO的基础。因此,我们做互联网营销,首先是要“无中生有”,在搜索引擎中建立企业与消费者沟通的“渠道”,这便是通道建设。最常见的企业通道是企业的官网,使得消费者在搜索引擎中寻找企业信息时不至于扑空。其次,我们便需要考虑如何使得这些渠道在搜索结果中展示靠前,这便是SEO的工作。搜索引擎排序有三个原则:1. 重要性原则如何判断一篇论文重要性?答案是看这篇论文被引用次数的多少。同样,如何提高互联网中一个网站或者一篇文章的权重,就是需要让网站或者文章的链接出现在尽可能多的地方,使得搜索引擎认为这是被反复引用的重要内容。2. 新鲜性原则一个三四个月都不更新内容的网站,会逐渐被搜索引擎“打入冷宫”,网站必须每日保持内容更新与展示更新,这样才能提高搜索引擎光临的频率。3. 规律性原则网站内容和展示的更新,最好能保持时间周期上的规律性,这样会使得搜索引擎判定这个网站是有人在关注、有人在负责,会提升搜索引擎的重视度。一切互联网营销都是内容的营销,但是一切互联网内容首先需要呈现给的不是读者,而是搜索引擎。因此,我们在考虑到读者接受内容之前,要首先考虑搜索引擎能否接收到我们的内容,接收到我们内容后能否将这些内容精准展示。通道建设后便是氛围的营造,什么是氛围营造?氛围营造如果你去一家陌生餐馆吃饭,按照我们现在的习惯,通常会去大众点评或相关网站查看餐馆信息以及网友们的评价。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对事物的认知已经习惯了从多方面获取,而不是单方面的信赖企业提供的信息。因此,消费者了解一个产品或者一个企业,他往往会首先进入搜索引擎查看相关信息,如果这个时候搜索到的都是关于企业或产品负面虚假的信息,那么这就是个极其不好的网络氛围。“你所看到的是我想给你看的”网络氛围营造便是通过人为干预内容的制造与展示,达到将有利消息集中指向、精准展示的目的。目前百度营收的一大来源“百度竞价”便是氛围营造的一种方式。但是百度竞价会有相应的风险,一旦停止,会造成信息源的中断,有的无良代理甚至为了胁迫继续竞价,在停止后连之前原有的企业信息都加以屏蔽。网络氛围营造最好的方式是利用好百度的“亲儿子”。百度百科、知道、贴吧、经验等系列百度产品,都是可以用来展示企业和产品信息,而且由于这些是百度自己的产品,本身权重与影响力就很大,所以这些氛围一旦营造完成,便会产生持续长久的营销效果,是企业网络营销的必争之地。通道建设完成,大家可以在网上找到企业、产品的信息;氛围营造完毕,在搜索引擎搜索时看到的都是正面的、积极的评价与评论,使消费者建立信任。这些都是前期的铺垫性工作,最关键的是消费者如何知道“你”?如果消费者不知道“你”,就不会在网上搜索评价,更不会搜索企业官网与企业建立联系。而知道这一步便是三板斧中的最后一板斧“眼球聚焦”。眼球聚焦有一个人外出漂流,回来后发了条微博,称在漂流时遇到了范冰冰,这在网友中引起不少反响。大家家纷纷去搜索他漂流的地方,结果发现那里不过只是有个范冰冰的充气娃娃。眼球聚焦通过事件策划实现,这个小小的事情便引起了消费者眼球对漂流景区的聚焦。无论是传统广告还是现代营销,目的无非就只有两个:1.使得消费者产生消费冲动;2.使得消费者产生消费记忆。试想一下,你走进超市买洗发水,脑海里浮现出的无非是潘婷、飘柔、海飞丝这些牌子,这就是消费记忆。在快消品行业,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渠道依然不停出现各种硬广,这类广告虽然原始,但是却不能停,一旦停止,对于品牌的消费记忆会被新的品牌印象覆盖。硬广的效果偏重消费记忆,在互联网营销上过于“烧钱”,而从一个角度“产生消费冲动”入手,便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营销效果。事件营销不是单纯的“炒作”,而是要结合企业产品定位,品牌属性来策划事件。比如杜蕾斯的“防雨鞋套”,再比如微信“红包营销”乃至近期小推鸡“人贩子”都是比较好的事件营销。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来临后,“社会化营销”成为老生常谈,事件营销传播的平台便更为开阔,好的事件营销能像病毒传播一般使产品或企业一夜成名。结语:网络营销是个系统工程,如果抓不住“渠道建设、氛围营造、眼球聚焦“三个方面有的放矢,营销费用花出去便收不到相应的效果。什么是卓有成效的互联网营销?最后两句话概括:1.品牌人格化;2.产品发力。 收起

蔡依林跟王力宏拍的海飞丝广告蔡依林的广告费是多少?

6万块

为什么商家不给消费者广告费?

我上学学的营销但没听过您说的问题。您的问题问得挺好。等您当老板后,希望您是第一个给消费者广告费的老板。

房地产业广告费如何税前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税前扣除定义: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一、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二、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