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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上传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来佐证具体学科方向。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4日8:00至2023年2月21日17:00。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需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4.缴费确认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2月15日8:00至2月22日12:00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初审并且完成报名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5.核减(取消)计划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退还。6.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23日9:00至2023年2月25日7:00登陆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及考试证打印等相关问题,(二)资格复审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5日8:00-9:30,到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溧水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小区正南面)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4)《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佐证具体学科方向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留存。(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和面试均由溧水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1.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笔试日期:2023年2月25日10:00。笔试地点: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正南面)。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准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2.面试溧水区教育局拟于2月25日20:00前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2月26日上午。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溧水教育信息网。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顺序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当日17:00后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四)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五)公示、聘用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溧水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溧水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本次合并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用人单位。四、相关要求1.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2.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五、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六、招聘咨询和监督(一)招聘单位电话:南京市溧水区第一初级中学u2002u2002025-68813005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u2002u2002025-57426330金陵中学溧水分校u2002u2002025-56613787南京市溧水区实验小学u2002u2002025-56238208南京市溧水区状元坊小学u2002u2002025-68577788南京市溧水区第三小学u2002u2002025-57217471南京市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u2002u2002025-56613733(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溧水区教育局:025-57218589,025-57213271(三)招聘监督电话:监督电话:南京市溧水区人社局事管科u2002u2002025-57207026u2002u2002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2023年2月8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公告【15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公告【15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9:00—4月2日12:0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解决我院高层次人才短缺问题,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呼和浩特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拟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我院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5名。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引进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拟引进人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或职称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拟引进人才,须为博士研究生,境外大学(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500名)硕士研究生或国内“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   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教育部发放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所学专业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相近或一致。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9日以后出生,含3月19日);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9日以后出生,含3月19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和林格尔新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5.2021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校在读学生(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发生变动,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同意,另行公告对于毕业时间的限制);   6.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2)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2021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名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学院可不予审查通过。   (3)报名人员须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通告和人才引进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9:00—4月2日12:00。   3.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学院负责,学院资格审查部门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用于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9日9:00—4月2日17:00。   报名人员对《人才引进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学院咨询(咨询电话详见《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结束后,按照拟进入面试考核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5:1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足5: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超过5: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要求和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3.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扣留在学校的,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同时要有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6)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5.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学院自行组织或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在面试场地进行公布。   6.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学院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对于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名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察情况报市人社局备案,备案后进入公示和聘用程序。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已纳入事业编制的人员,原单位同意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原单位不同意调动的,用人单位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本人自愿辞职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聘用环节。   3.聘用文件下发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须签定《报名人员考试诚信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引进人才相关待遇及要求   (一)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境外大学(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500名)硕士研究生、国内“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到我院工作的,给予10万元的安置费,每年发放2万元,连续发放5年。   (三)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按原单位聘用的岗位进行聘用;如原单位未聘任到相应的岗位,可直接聘任到高级四级岗位。如高级职称无空缺岗位,学院将遵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提出特设岗位申请,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聘用至相应岗位。   (四)学院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须约定最低服务期限5年。服务期限未满离开录用单位的,所领取的安置费全部退回,并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不符合领取安置费条件的引进人员,未达到服务期限的,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五、其他   (一)在整个人才引进过程中,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在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报名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2.政策咨询电话(学院人事处):0471-5251210   3.监督举报电话(学院纪检处):0471—6586763

省教育厅何时公示仲恺更名公告

2023年7月。根据查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显示,2023年7月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第七届第二次全体会议曾评议表决通过了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申请更名为仲恺农业工程大学的事项,并决定公示仲恺更名公告。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明确建设农业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服务广东乡村振兴的办学目标和定位,争取在5年内基本完成白云校区二期建设,更名为大学,获批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航运工程招标公告怎么查看?

航运工程属于水利水电行业的一个分支,对于航运工程招标公告的查看,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一、专业航运工程行业招标网站。不过这类网站以民营企业性质为主,这类网站涵盖全国各省市地区的有关航运工程类招标公告和采购信息。二、官方政府采购网。比如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者各省市的政府采购网。如果意向关注的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话,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信息需要通过官方的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布,比如河南政府采购网、湖北政府采购网等。三、通过采购航运工程设备的招标机构所属官方网站查看。上文中曾经说过,因此采购航运工程设备的都是大型企业集团,这类集团企业都有自己的官网或者自建的招标采购平台,一般也会通过这些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四、法定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因此这也可以作为航运工程招标公告的查看渠道。五、通过第三方综合性的招投标网站,目前这类网站很多,性质上和专业的航运工程招标网比较类似,主要区别在于这类网站不仅提供航运工程招标公告,还提供其他行业和地区的招标公告。以剑鱼标讯为例,不仅免费提供全国的航运工程招标信息,而且可以依据地区、信息类型、行业等多种条件分类汇总查看和导出,功能和服务比较人性化。

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公开征选发放平台公告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征选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一、入选平台工作任务按照活动规则和湖北省商务厅工作部署及统一要求,分批次顺畅、高效、安全组织2022“惠购湖北”商场、超市和餐饮三类消费券发放,确保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能够按照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手机APP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到活动指定线下商场、超市和餐饮实体店铺正常核销。加大活动期间技术力量投入,完善风险管控制机制,确保消费券消费者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财政资金投放安全高效。平台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平台应调动全部资源迅速追回财政资金,第一时间向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各入选平台须提供顺畅、安全、优质服务。平台应加大活动期间人力投入,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制定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加大活动期间配套资金投入和活动宣传力度,叠加放大消费券发放效果,扩大消费券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T+1日14:00点前出具分市州、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每轮消费券发放后,及时提供本轮及消费券发放数据报表及分析报告。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原路退回各市州账户。二、入选平台具备的条件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1.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近期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平台支持消费券核销的商户可覆盖全省17个市州及所有县市区,行业业态覆盖商场、超市和餐饮等重点消费领域,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行业业态进行有效管理。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活动规则和用户手机GPS定位,区分不同市州区域,平稳、有序、安全组织全省17个市州消费券的发放、核销工作;能够及时识别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和大规模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有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维护政策严肃性。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具备稳定得力的本地专业团队和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活动期间发生的客户投诉和出现的各种问题,避免造成负面舆情。鼓励平台活动期间配套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本次消费券活动入选平台财政投放资金分配将向配套自有资金和叠加商户优惠多的平台倾斜。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平台能够T+1日14点前提供较为详尽的消费券发放、核销使用等相关监测数据。能够自觉配合和服从政府部门管理监督,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2021年湖北消费券发放平台须于申报截止日前完成17个市州财政投放资金后期清算全部退款。三、入选平台工作时限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定于2022年6月至10月期间开展,多轮次发放。按照惯例,活动结束后消费券核销退款周期为三个月,故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最终实际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中旬。四、入选平台确认原则优选资质齐全的发放平台;优选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工作配合度高的发放平台;优选流量好、协调配套各种资源好的头部互联网平台;优选陈述答辩效果好的发放平台;本次消费券发放将对履约不力或违约的入选平台企业实行熔断机制。消费券活动期间,已确定入选服务平台如果存在对利用软件抢券不法行为阻止不力、发生大规模消费券套现、严重违反消费券发放使用规则、拒不履行消费券发放三方协议义务等情形,湖北省商务厅将视情终止该平台参与后续轮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资格。五、入选平台确认流程发放平台的确认过程由省商务厅消费券发放工作专班组织实施。邀约发放平台提供《应邀申请书》;根据收集的资料,酌情筛选部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平台企业参加专家答辩、评审;邀约申报平台企业现场陈述;组织专家现场提问、答疑,并对申报平台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打分;评审专家组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入选平台企业建议名单;入选平台建议名单报厅领导审定后,确定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入选平台名单,并组织全省17个市州商务部门与入选平台签订三方委托协议。六、其他要求请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于5月27日前向湖北省商务厅消费券发放工作专班提交《2022“惠购湖北”零售、餐饮消费券发放申请书》,包括发放平台简介、以往活动成果、消费券发放工作计划、相关资质等其他所有证明材料。七、材料报送如你单位愿意接受邀请,请制作响应文件,于2022年5月27日16:00前报送至湖北省商务厅消费券发放工作专班。地址: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609、615室联系人:赵晏永、李莉萍联系电话:027-85725217、85788610手机:15133267162、13397190287邮箱:495162225@qq.com

招标公告发布平台有哪些?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湖北政府采购网发了中标公告没发招标公告会怎么处罚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第三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第五点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其他招标方式,或者不发布招标公告,不通过国家、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当然各地区政策不一样,最好查询当地官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发错了怎么办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申请更改公告。以下是具体步骤:1、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并登录个人信息。2、找到需要修改的公告并点击公告。3、找到右上角三个点并点击申请修改。4、在申请界面中输入好个人信息后点击完成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官方微信。5、写一份电子版申请书,依据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向官方提出申请修改采购公告后,就可以耐心等待处理结果即可。

关于停用青岛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中相关业务的公告

关于停用青岛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中相关业务的公告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自2022年11月11日起,停用青岛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中的以下事项:变更驾驶人登记信息;驾驶人信息查询;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核发;机动车驾驶人体检服务;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机动车注册登记;交通违法记满12分教育学习;机动车解盗抢业务;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校车驾驶资格认定;机动车被盗抢封存业务;外省市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机动车档案信息查阅服务;机动车变更联系方式;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补换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处理;交通违法查询;决定书编号缴费;驾驶证记分查询;缴费记录查询;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许可;“影响交通安全的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工程建设审批事项”。上述车驾管业务可下载“交管12123”APP进行办理;如需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企业、单位需到辖区车管所注册“道路运输企业”账户,通过“交管12123”PC端登录企业账号,选择业务办理即可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企业、单位也可以绑定驾驶人员,由驾驶人员申请。个人申请需到当地车管所将车辆备案至“交管12123”APP上,备案后上传材料即可直接申请。如需办理“影响交通安全的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工程建设审批”事项,请登录办理。望广大用户周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2年11月9日

2021山东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选聘中小学、长公告【30人】

  一、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不含城阳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校长、教师。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得省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育综合性荣誉称号;具有地市级教学能手称号之一;获得地市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育综合性荣誉称号;获得过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等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成果主持人。其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0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地市级拔尖人才;具有地市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长、、特级教师称号之一;具有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近3年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赛区一等奖或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获得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主持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在50周岁基础上酌情放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育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教学;教育部中小学长领航工程人选;获得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育综合性荣誉称号;具有省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之一;省级及以上拔尖人才;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长、、特级教师称号之一。   (七)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个人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4月7日。初审时间:2021年4月8日—4月9日。   (一)电子邮箱报名及初审。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小学、长报名表》,连同报考所需相关证书材料的电子稿(照片或扫描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包发至报名邮箱(cyjtj_2@qd.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长报名表(姓名:XXX)”。选聘单位安排专人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在考试前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小学、长报名表》、《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小学、长诚信书》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须在2021年3月29日之前取得)。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选聘单位安排专人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内容、方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具体方案经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通过后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发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方案,按选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选岗,按照人才等级和类别、考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选岗事宜。为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岗位设置重点向街道学校倾斜,具体选岗方案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纳入选聘单位事业编制。   七、待遇   根据《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青城教字〔2020〕22号)认定的人才等级,享受10—100万元的生活补贴。   八、纪律   公开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选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选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上予以公布。   4.咨询电话:0532-58713277   监督电话:0532-58659706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小学、长计划表   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小学、长报名表   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小学、长诚信书

2017年四川成都市郫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由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开选聘应届本科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的原则,采取用人单位 直接考核审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的办法进行。 二、选聘岗位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初中生物、初中物理等。 三、选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教师品德和敬业精神。 (二)教育部属“211”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可放宽到本科毕业生)。 (三)所学专业原则上与选聘岗位专业一致。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五)品学兼优,专业成绩突出,经学校推荐的优秀大学生或研究生学历、双学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选聘公告:在学校网站发布选聘信息。 (二)选聘时间: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17:30。 (三)选聘地点:华中师大就业处B112。 (四)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学生准备个人自荐书,自荐书须有学校推荐的意见和教务处盖鲜章的学科成绩单,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逐个审查报名者资格条件后,由评审组择优选择进入考核人选。 (六)考试:以国家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为标准,以现行教材为蓝本,按照所学专业进行考核,择优选聘。 (七)签订就业协议:选聘的大学生与郫县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现场签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协议书其他约定内容注明:A、必须在郫县服务满五年,若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B、如体检不合格,本协议自动失效。 五、聘用及待遇 (一)本次选聘的教师占用财政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 (二)选聘人员的人事关系一律放在郫县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 (三)选聘人员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基础工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六、监督机制 为保证选聘工作公平、公正,在选聘期间,郫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科全程监督选聘工作。 七、工作纪律 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郫县教育网:http://www.cdpxedu.com 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郫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13日

2020云南临沧市临翔区城区学校考试调配教师公告【22人】

  一、考试调配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编制限额内开展考试调配的原则。   二、考试调配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调配对象   临翔区乡(镇、街道)教龄满6年以上(2014年10月以前)正式在职在编小学教师;通过特岗教师招录的教师须在乡(镇)服务满9年以上(2011年10月以前任教)。   (二)调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担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开拓创新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参加选拔前三年内党风廉政、学校安全、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单位的相关责任人。   (3)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4.岗位要求   (1)必须具有教育部门承认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和专科以上学历。   (2)对口申报专业岗位,因教师空缺等原因造成教师所学非所教问题的,连续任教三年可视为学科对口(学校出具任教证明),每位教师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3)报考前两学年(2018、2019学年)综合考核在“优”或“良”等次。   (4)上学年被列为“红黄线”的教师不得报考。   (5)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调配岗位计划(共22个)   南屏小学(4人):语文(数学)教师4人。   凤翔小学(2人):语文(数学)教师2人。   长征小学(1人):语文(数学)教师1人。   忙畔街道忙令学区(15人):语文(数学)教师11人、音乐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   三、考试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8月27日(早上8:30至12:00)   2.报名地点:临翔区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忙令完小综合楼1楼)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教育部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准考证。报名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加分的提供加分证明材料、所在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证明材料(所学非所教人员提供)、《临翔区教师考试调配报名表》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可在临翔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   (二)准考证的领取   2020年8月28日下午14:30至17:00在临翔区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20年8月30日。   笔试、面试地点:忙畔街道忙令学区忙令小学教学楼   (四)成绩公布   1.2020年8月29日21:00以前在临翔区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于2020年8月29日21:00在忙令小学综合楼7楼人事股进行信息确认。   2.2020年8月31日公布最终成绩及拟调配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调配手续。   四、调配办法   本次考试调配教师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岗位数与笔试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考试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教师岗位面试以讲授微型课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按笔试40%,微型课60%的方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卷面分100分)   (1)笔试内容为:①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85分)②教学方法、新课改理念、教育学、心理学(15分);   (2)考试调配的试题在临翔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共同从评委专家库中按学科分别随机抽取所需命题人员,全程封闭完成。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微型授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试应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50分)、课堂组织能力(10分)、教育教学艺术(10分)、语言表达(10分)、逻辑思维(10分)、举止仪表(10分)。面试人员根据抽签顺序在备考室现场抽取课题备课,备课时间为40分钟,面试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备课时间结束后在监督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   3.调配加分说明   在临翔区乡(镇、街道)学校现任班主任且连续任班主任3年及以上的或目前在学校负责办公室、党建工作、共青团工作、少先队工作3年及以上的可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现任学校(学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组长3年及以上可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现任学校(学区)校长(以区教育体育局下发的任命文件为准)3年及以上可在笔试成绩中加4分。不累计加分,加分按一项计算。有加分情况的需学校及教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出具证明,教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人事调配   (1)人事调配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调配岗位开考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调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征求当地区委政法委、公安、区自然资源局、纪检部门意见,不影响其调配的,办理工作调配手续;影响工作调配的,视为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2)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合同   拟调配人员办理调配手续后,除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外,还需签订不少于6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合同,在服务期限内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合同则须承担违约责任,交纳相应违约金。   五、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要求,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携带手机、书籍及与考试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和备考室。   2.笔试(面试)人员在等待笔试(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休息。   3.对在招考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且三年内不予受理当事人的调动申请。   联系电话:0883-3064078   临翔区教师考试调配报名表.docx   临沧市临翔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23日

定增股东大会通过上报证监会要发公告吗

是的。定向增发一般的流程:一、公司拟定初步方案,与中国证监会初步沟通,获得大致认可;二、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三、若定向增发涉及国有资产,则所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需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认,同时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四、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定向增发方案;将正式申报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五、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XXXX】XXXX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批复自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公司公告核准文件;六、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定向增发的具体内容,并公告;七、执行定向增发方案;八、公司公告发行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2022年广东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 #国家公务员# 导语】2022年广东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国家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2月25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同时通过电话方式进行确认。要求如下:   1.填写《面试确认内容》(格式详见附件1),电子邮件发送到gztljgjrsc@163.com,主题填写“考生姓名+报考职位代码+报考单位名称+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2.请拨打电话020-61332671进行确认。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格式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2年2月25日17时前传真至020-61332609或发送扫描件至gztljgjrsc@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3日下午15:00-16:00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   报到地点: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3楼大会议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8号。(地铁6号线团一大广场站A出口,可换乘35、541、54、101、104、264路公共汽车白云路站下车,往东步行约50米。)   报到时请凭本人身份证进入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请考生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供报考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大学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5.考生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报考推荐信》(格式详见附件3),并按照推荐信格式填写相关信息,加盖人事部门印章(因疫情等原因不便盖章的,最迟可于考察前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6.待业人员提供由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机构)出具的《待业人员情况说明》(格式详见附件4)。   7.提供符合《招考简章》报考职位“备注”栏中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符合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人事任免通知或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招录单位留存复印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3月4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机关。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8:30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报到进入指定候考室(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3楼大会议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时请凭本人身份证进入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六、体检和考察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本职位录用计划人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对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被列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范围。   3.体检和考察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报到当天请考生带齐全部报考资格复审材料。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考生应严格遵守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考生要主动了解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安全、按时抵达面试地点。广州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可通过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各地防控政策”栏目查询,或拨打广州市24小时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20-12320咨询。   报到时,考生需提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或粤康码绿码、行程码和报到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KN95/N95口罩(报到确认及面试答题时除外)。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另行安排。   3.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期间,自备口罩,提供本人身份证,并严格接受体温检测,凡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4.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安排好行程,建议来穗参加面试考生在穗期间,以单独静心备考为主,少去人员集聚地区,降低风险,注意安全,确保身体健康,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面试。   5.因疫情防控要求给面试带来的不便,请考生理解支持。如广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发生变化,我们将相应调整有关事项并及时告知考生。   联系方式:020-61332671(电话)   020-61332609(传真)   2022年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022年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022年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推荐信(样式)   2022年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待业人员情况说明(样式)   2022年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2014年广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您好, 中政行测 和 中政申论 备考平台为您解答!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9:00至4月3日16:001.提交报考申请2.系统初步审核。3.报名确认:2014年4月3日16:00至4月4日16:004.网上打印准考证:2014年4月24日9:00至4月27日8:30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广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笔试时间:2014年4月27日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15—12:15 《申论》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本次笔试将实行雷同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如仍有疑问,欢迎向"中政行测在线备考平台"和"中政申论在线备考平台"提问,我们会及时解答。

河南博物馆春节开放时间公告

河南博物馆春节开放时间公告:春节假期期间,河南博物院正常开放,开放时间为:2023年1月21日-1月27日,即9:00-17:00(16:00停止入场)。目前实行网络实名制预约免费参观,观众可进入河南博物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预约。预约成功后持本人身份证,在入馆闸机处刷本人身份证,通过验证即可入馆。河南博物馆游玩注意事项:1、河南博物院位于市区内,所以交通方面比较便捷,乘坐公共交通和驾车前往都很方便。可以使用手机进行导航和乘车路线推荐,我这里就不具体说明了。2、河南博物馆开放时间是周二到周日的早九点,到晚五点半,冬季提前半小时闭馆。所以,可以避开早高峰时间再去参观。另外,闭馆前一小时就不能再进入了。3、河南博物院实行预约免费参观,用微信关注“河南博物院”,必须要进行实名认证,并且携带有效证件才能进入。在入口处需要人脸识别,还有刷身份证才能进。

2020年江苏扬州市江都区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江都区教育局获悉,2020年江苏扬州市江都区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8月20日,具体详情如下:   受疫情影响,我区原定2020年上半年开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与下半年认定工作合并开展。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将2020年扬州市江都区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属于江都区认定受理范围:   1.具有江都区户籍;   2.在江都区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江都区居住证;   u2002u2002u2002工作地在江都区而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不在本区的不能在江都区认定。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江都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师学历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具有中等师范学历可以申请小学教师资格)。   (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只能免试申请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报   u20021.申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日—8月20日。   2.申报网址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内每天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提交申请信息。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   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选择“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与确认点。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且层级对应的教师资格,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   (二)现场确认   申请对象于8月24日—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将所规定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至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8号教育局行政楼一楼招办报名大厅u2002咨询电话:0514-86533860),逾期不能提供者不能参加下一阶段认定,如时间地点有调整以“江都区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避免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人员过度集中,8月21日起,申报对象需在“江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内功能按钮“资格认定预约”中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时间预约,并生成“预约码”。申请对象应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和“行程卡”,现场确认当天“苏康码”和“行程卡”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凭当日“预约码”进入确认点。为保障人员公共卫生安全,申请对象需全程佩戴口罩。   (三)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材料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体检工作安排于2020年9月4日前在“江都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jiangdu.gov.cn/jdjyj/)公布,体检结果将于体检结束后7日内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证书发放   体检结果公布后,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将在“江都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jiangdu.gov.cn/jdjyj/)公布。   四、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   1.户籍所在地为江都区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并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2.在江都区居住的,需提供江都区居住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不需要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并于现场提交。   (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照片粘贴页写全个人信息)。   注意: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五、有关说明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国家和省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法规和文件参见江苏教育网(www.ec.js.edu.cn)。   u2002六、本公告由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6533860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见扬州教育网(http://jyj.yangzhou.gov.cn/)。咨询电话:0514—87361239。

2021江苏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150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请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6日至2003年4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代码为13)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取得岗位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相应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1年毕业生招聘。   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请见附件2)执行。   6.《岗位表》的“其他条件”列对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取得时间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无特别要求的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6:00)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   7.报考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且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8.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15号)文件要求,凡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加盖“乡村”或“乡镇”印章的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   9.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6:00。   【友情提醒】4月28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报名阶段所缴纳的费用视为面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0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5月26日—5月28日。   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7-80853191。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报考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代码为13)下属事业单位卫生岗位且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报名成功人数不超过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的免笔试。   笔试时间及内容:2021年5月29日上午   9:00-11:00《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岗)   9:00-11:00《教育学、心理学与专业素质》(教师岗)   9:00-11:0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卫生岗)   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考试方式请见附件3。   卫生岗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岗位笔试总分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地点请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hy.gov.cn/)发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参照此标准执行)。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ghy.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同意报考证明及档案托管证明:   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4);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4)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2)2019年、2020年毕业至今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同时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未就业书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3)面向淮阴区2021年毕业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岗位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须提供与原淮阴区教育局签订的协议书;   (4)《岗位表》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含自愿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部门代码为13的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下属事业单位为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相应开考比例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hy.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形式:   (1)中职教师岗位(单位代码40、岗位代码110-113)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考生根据指定的专业技能进行现场操作,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报考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儿教师、男幼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进行技能展示,技能展示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讲解员、教学助理岗位面试形式:   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考试方式请见附件3。   3.其他岗位面试形式:   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讲解员、教学助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为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应聘教师岗位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应聘其他岗位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为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请见附件6)。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   淮阴区教育体育局:0517-80865973、0517-84936311   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4922744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53191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0517-89713362。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讲解员、教学助理考试方式.doc   4.同意报考证明.doc.doc   5.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doc.doc   6.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doc   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9日

2020年江苏南京江北新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受疫情影响,我区原定2020年上半年的认定工作与下半年认定工作合并开展。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将我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区教育局认定。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我区户籍;   2.在我区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申领地住址为南京江北新区);   3.在江北新区内高校(含分校区)全日制就读(2020届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选择在毕业院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4.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持有我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上述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0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7月1日至8月20日。现场确认时间初定为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届时见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通知。   2020年我区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为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健康管理中心(地址:大厂街道健民路211号门诊楼三楼)。认定体检接待时间:2020年7月15日—8月7日(具体日期以可预约日期为准)的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0:30。体检请在“中大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中江北体检栏中进行预约并按预约时间体检,未预约者不接待体检。前往医院体检前,请下载打印相应的体检表(分幼儿园和非幼儿园教师)携带到体检医院。体检预约咨询电话:025-56873078。对今年上半年已经参加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可在本次认定时免予重复检查。   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查询、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届时见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 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我区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对应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书》。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具有我区户籍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我区居住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申领地址为南京江北新区);   3.在江北新区内高校(含分校区)全日制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20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作为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   4.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不需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相片粘贴在打印的照片粘贴页上)。   (八)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报告和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今年上半年已经参加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含有体检结论的新教师入职体检报告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作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四)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25-58155705。   附件:    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_非幼儿园申请人用)(1).pdf    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1).pdf    教师资格认定个人书(1).pdf    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_幼儿园申请人专用)(1).pdf

2022年江苏宿迁宿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

  一、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2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5月7日17:00。   (二)现场确认   上半年现场确认时间:5月9日至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认定学科安排:5月9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5月10日认定小学语文教师资格,5月11日认定小学数学教师资格,5月12日认定小学其他学科教师资格,5月13日认定初中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地点:宿城区招生办(宿城区实验小学院内)。   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位申请人现场确认当天应携带身份证和经本人签名的《疫情防控书》(见附件3),“健康码”、“行程卡”须为绿色且体温正常,并无低烧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可按照各自申请的学科在规定时间内佩戴好高防护级别的医用口罩到现场进行确认。如现场确认前14天内属市外来(返)宿人员的,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和黄码人员的,不可参加此次现场确认,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确认,待本人健康监测满14天后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申请人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如因疫情需要更改现场确认时间,将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发布公告,请各位申请人关注。   (三)体检   体检指定医院为宿城区人民医院(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幸福北路55号,联系电话:0527-80778016、0527-80517010)。体检时间为2022年5月9日至5月22日上午7:00—10:00。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费用为160元/人,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费用为150元/人,申请人自行缴至医院缴费处。   所有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逾期未检者,视同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当日,请确保空腹、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苏康码绿码及《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附件2下载,双面打印,填好个人基本信息和“既往病史”等栏内容,贴好与网报同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报到时,请主动告知体检医院本人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中小学/幼儿园)及怀孕等特殊生理状况,女性避开经期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当场上交体检医院,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直接反馈给区教育局。   (四)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可选择现场领取或者邮寄方式,具体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如选择邮寄方式(产生费用由个人承担),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收件地址、联系电话。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经本人签名的《疫情防控书》(附件3)。   (三)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u200235mmu2002,应与网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五)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可无需提供)。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毕业证书中如果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八)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三、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sqsc.gov.cn)。   咨询电话:0527-82960305。   1.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疫情防控书   4.体检须知   宿城区教育局   2022年5月5日

2019江苏盐城市盐南高新区选调教师公告【24人】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9年盐南高新区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详见《盐南高新区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在职在编公办学校教师(不含盐南高新区所属学校)。   2.资格条件   (1)具有设区市级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以上称号,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以此类推),省特级教师、省教学、正高级教师,年龄适当放宽;   (2)具有设区市级教学能手、县(区)级学科带头人以上称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设区市级教坛新秀、县(区)级教学能手、县级学科课堂教学比赛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具有五年以上从教经历(研究生以上学历两年以上从教经历),且在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县级等级奖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7月28日。   2.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术称号证书和职称证书等有效材料。所提供材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须登陆“盐南高新区教师招聘系统”(电脑版,暂不支持手机端),网址:http://yc12320.org.cn/ycks/login,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信息,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术称号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上传。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报名,视为无效。   报名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参加选调,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咨询电话: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515-89962226、89902226(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结果在2019年7月28日前通知本人。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于2019年7月29日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确认,由盐南高新区纪工委、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试办法   根据选调批次采取面试(上微型课和答辩)考核办法选调,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其中上课(微型课)80分,答辩20分,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答辩时间约3分钟,面试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专业内容,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入围   在面试合格者中,并经复审合格者,根据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末位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和体检   由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前需提供编制部门在编证明和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体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个人自理。   5.递补   因个人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6.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在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确定岗位   公示无异议后,实行现场自主选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同一岗位满员后不得再选择。   8.手续办理   公示无异议后,由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五、待遇   1.由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协助办理调动手续,纳入盐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统一管理,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性质。   2.选调的省特级教师、省教学、正高级教师、市长、   市名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与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签订五年期聘用协议,享受盐南高新区教育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本次选调信息发布网站为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   七、组织监督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盐南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2.本次选调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监督举报电话:0515-88116156   本公告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2019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2019年公开盐南高新区选调教师岗位表、职位表   中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9年7月15日

2022江苏省连云港市最新教师招聘汇总(江苏连云港教师招聘2020公告)

_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经研究,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决定为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6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7日09:00--11月2日16:00。_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长期公开招聘编制内博士研究生公告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近40年的办学历史。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博士研究生5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9--12月29日16:00_江苏海洋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照片上传:10月14日9∶00-11月2日16∶00_____

2022年江苏淮安市盱眙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1人】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盱眙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1日至2004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和其他资格条件(请见附件1《岗位表》)。   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2年毕业生招聘。   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5.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6.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7:00)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和省对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到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盱眙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用A4纸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22年10月11日—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盱眙县教育体育局210室报名(盱眙县都梁北路9号)。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由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缴纳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考生须于现场报名前7天进行健康监测,无咳嗽、发热等新冠症状且7天内没有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报名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且能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现场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4日9:00-11:00,逾期未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招聘信息,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人员于2022年10月15日下午14:30—17:00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盱眙县教育体育局21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由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盱眙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2020年、2021年毕业至今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面向盱眙县2022年毕业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岗位须提供与原盱眙县教育局签订的协议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成绩(中国教师资格网成绩查询打印)。   3.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3);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3)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4);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4);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经审核,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及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若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盱眙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形式:面试由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模拟上课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招聘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折算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招聘考试总成绩在盱眙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乡村定向师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招聘考试总成绩×40%+院校综合考核成绩×30%+教师资格笔试成绩×30%。   (六)体检及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在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盱眙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按有关协议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盱眙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信息公开与咨询   1.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盱眙县教育体育局:0517-88239092   报名咨询时间:8:30—11:30,下午14:30—17:00   2.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盱眙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网站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盱眙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517-88239020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910771   本公告由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2022年盱眙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2年盱眙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   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6日      原文标题:2022年淮安市盱眙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31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huaian.gov.cn/col/4588_227787/art/16619616/1664180111615LRRVhkq4.html

2022年广西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缴费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于2022年9月14日发布通知,2022年广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0日,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27日17:00,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29日17:00。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1159.01KB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二、考试级别、应试科目及成绩管理三、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已调整。报考条件具体如下:(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四)报考条件相关问题的说明。1.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是指报考人员全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报考人员从事的非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取得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3.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4.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3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新版专业对照表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70.html)。四、考试报名告知承诺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知以下要求:(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三)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四)不实承诺的处理。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五、报考流程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只接受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广西区内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一)网上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27日17: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下载)。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2.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3.确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进入在线核查环节。4.在线核查。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系统核查通过后进入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环节。5.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考人员选择。(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进入缴费环节。签署《告知承诺书》后,报考人员如需“撤回承诺”,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不须签署《告知承诺书》,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6.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包括:(1)学历、学位证明;(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3)身份证件;(4)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明(职称证书);(5)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6)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7.网上人工核查。核查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8日17:00。考试组织机构(所选核查点)工作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全区人事考试机构(核查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二)网上缴费。1.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29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2.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3.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s://jsfs.yeepay.com/xzjy-nontax-app/invoice?merchantNo=10012099137)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六、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14日8:00至11月20日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七、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应试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须严格按照最新的防疫要求(详见广西人事考试网疫情防控专栏【www.gxpta.com.cn/channels/43.html】)参加考试。(二)应试人员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四)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五)《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客观题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客观题填涂作答使用2B铅笔,因考生本人不规范填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六)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八、成绩发布及考后核查(一)2023年2月底,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二)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相关政务平台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三)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九、证书办理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专栏(www.gxpta.com.cn/channels/35.html)查询。十、咨询电话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附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2022年9月14日原文链接: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292/6597.html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1159.01KB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黑龙江省五常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全面实施《五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落实市委提出的“依 托哈尔滨,打造新五常”的强市战略和“一心一意惠民生,尽心竭力谋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的方针,全力推进五常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五常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为100名(2012年五常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一)高中、初中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小学英语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幼儿师范学校或全日制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四)朝初中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朝鲜族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与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水平、专业技能和相关能力。 (四)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五)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六)年龄要求:幼儿园教师年龄27周岁以下,小学教师年龄30周岁以下,初中、高中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 (七)身体健康。 (八)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五常市在编教师。 四、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2年9月3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每天早8:00—晚17: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五常市教育局 3、报名费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105元,面试入围人员另交100元面试费。 4、报名要求:(1)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3)填写统一印制的《五常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4)每个岗位实际报 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请关注:五常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wch.hledu.net。 5、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五常市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大厦三楼) (2)网上报名:登录五常市教育信息网www.wch.hledu.net下载《五常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准确填写后,发送至邮wcszpjs2012@163.com。 6、发放准考证。报名结束后,在五常市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五常市教育信息网公布准考证发放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的具体相关事宜。 五、笔试 1、笔试范围:①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高中、初中,小学英语考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 内容。命题依据、卷面分值、试卷结构按《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执行;音乐、美术、体育考相应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及相关学科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幼儿教师考小学语文、数学,两科一张卷,成绩实行百分制。②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术科考试内容:音乐考声乐、器乐、舞蹈;美术考素描、色彩;体育考田径、体操、球类技能;幼儿教师术科考试内容:声乐、器乐、舞蹈、素描、色彩。术科成绩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成绩超过百分的,按百分制折合后计算。音、体、美学科教师和幼儿教师笔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的30%;二是术科考试成绩的70%。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高校毕业生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 “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为哈市基层单位服务,服务期满后3年内参加此次考试的,其中报考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 分,报考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3年内参加此次考试的,其 中报考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   “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人员要提供 由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 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报考人员,要提供毕业证书、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和退伍证。 六、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2、试讲题目由专家按1:3比例现场拟定,纪检监察人员现场抽签决定。试讲实行百分制,考生试讲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学科组长现场亮分。 七、考试成绩 音乐、体育、美术三科教师和幼儿教师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其他学科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八、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岗位拟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报考幼师的考生需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九、聘用 拟招聘人员经过体检、资格审查合格后,如无异议,对拟聘人选在五常市人民政府网站、五常教育信息网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 无异议,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纳入正式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法人与聘用人员签定由哈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成立五常市2012年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小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金华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卫铁臣 市财政局局长 卢振国 市编办主任 刘德厚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李天平 市教育局局长 张 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李天平 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王占权 杜宏艳 成 员:李文军 姜明宇 董再延 高凯 佟海波 王崇武 马占海 详情请登陆国家人社部招聘信息网( http://www.cjob.gov.cn/cjob/f_index.do)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blss.gov.cn/) 五常市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 http://www.hljwch.gov.cn/ 五常市教育信息网 http://www.wch.hledu.net 附件下载

“光明Brilliant"商标遗失公告啥意思?

应该是该商标的商标注册证遗失了,正在进行补办。商标注册证遗失后,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证书补证申请,商标局经审查核准后,会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颁发新的商标注册证书。

2014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2014 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要求,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广东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面向高校和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2人。 单位情况介绍及招聘职位的具体报名要求见附件《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其他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社会人员需具有高校或企业满二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 副高及以下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截至2014年3月1日;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7日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须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与个人免冠照片及成绩单一并于报名截止日前同时电邮到GZ2014@gdsdxy.cn,(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者姓名-应聘职位(代码)-学历(学位)-职称,如李四-专任教师(10001)-研究生(博士)-中级(讲师),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4月8日后,我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并告知准考证号。 每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面试和试讲两部分,分别在武汉、广州设两个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面试地点。各考点面试及试讲在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1、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言语表达、求职动机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各考点考生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若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则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即为试讲对象。 2、试讲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课程内容,满分100分,60分合格。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两部分构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 +试讲成绩×60%。 面试和试讲结束后,成绩在广东省水利厅和学院门户网站公示,根据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和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际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岗位需求,技术岗位副高职称的,聘为专业技术七级、六级或五级;中级职称聘用为八级、九级或十级;应届博士生试用期满,取得相应职称后,聘用为专业技术十级或九级,硕士研究生聘用为十一级,本科生聘用为十二级。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0-87993015 投诉电话:020-38356105、38356078、87993662 附: 1、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情况简介.doc 2、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4、2014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xls 点击下载附件1——4.rar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4 年3月20日

浙江图书馆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浙江图书馆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创办于1900年,是国家举办的大型综合性省级公共图书馆,拥有500余万册藏书和超海量数字化文献信息资源以及先进的信息处理与服务系统,是浙江省文献信息收藏和服务中心,一级图书馆。为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图书馆的服务工作,浙江图书馆决定向社会择优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图书馆工作。 2.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计算机系统维护与开发,1名,计算机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高层次信息服务,2名,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院校限定: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3.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列入浙江图书馆事业编制,由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含见习期),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期间享受同类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方式及应聘材料要求 1.填报应聘报名表。根据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符合条件人员可从浙江人事编制网、浙江人才网或浙江图书馆网站下载《浙江图书馆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填写完整。 2. 报名者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以上材料要求完整齐全,各类证书、身份证报名时请邮寄复印件,面试时查验原件。应聘者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应聘材料请挂号邮寄,信封务请注明“应聘”二字。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以收信局日戳为准)。报名材料一律不退。报名通信地址:杭州市曙光路73号浙江图书馆人事管理部葛瑶收,邮编:310007。 五、招聘办法及考评、聘用程序 1.资格预审。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笔试,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50分)。对招聘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以及时事政治、法律、管理、科技、历史、语言文字等综合知识和能力进行测试。 3.面试(5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名额,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求职动机、从业理念、专业基础知识、表达、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 4.综合考评。按笔试和面试后的综合考评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组织体检、考察。 5.公示报批。对拟聘用的人员,在浙江图书馆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若体检、考察及公示后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从其他应聘者中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欢迎有志于从事图书馆工作、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 联系人:葛 瑶 联系电话:0571-87987200 邮箱地址:geyao@zjlib.net.cn 浙江图书馆网站:http://www.zjlib.net.cn 附:浙江图书馆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浙江省图书馆 二00八年六月十九日

2023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公告?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年龄要求为:B01-B11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B12-B34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本科生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工作部门正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工作部门副职及以上,并提供能证明学生干部经历的学生干部聘书、聘任文件或院校出具的证明;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二、报名(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1.报名、照片上传:2月27日9∶00-3月13日16∶00;2.资格初审:2月27日9∶00-3月14日16∶00;3.陈述申辩:2月27日-3月14日期间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7日9∶00-3月15日18∶00;5.缴费确认:2月27日9∶00-3月16日12∶00。(二)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三)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开始时间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结束时间为考试当天开考前。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四)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考生简历(含学校经历从高中填起)”栏写明高中之后至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请填写完整),时间具体到月。报考辅导员岗位的,须明确写明符合“一、报考条件、第(五)条”中的第几点,其中以符合“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需写明担任职务名称和起止年月,符合其他条件的要写明符合担任职务(或工作经历)和起止年月。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2.本次招聘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17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一)考试考核方式B01-B11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B12-B32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试讲B33-B34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1.B01-B11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2.B12-B32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试讲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试讲。试讲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试讲,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3.B33-B34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B01-B11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序。B12-B34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试讲(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序。(二)资格复审B01-B11岗位在试讲后(B12-B34岗位在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2.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2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4.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开具时间为三个月以内。5.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的聘文、聘书或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劳动合同或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人事部门、学工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三)心理测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四、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五、公示与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录取或聘用资格: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六、招聘政策咨询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七、招聘工作监督中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6-85782200、19852082200,八、招聘工作举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025-83335135。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举报电话:025-83230723。九、技术支持1.系统注册、登录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2月23日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公告 – 岗位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政教师公告?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年龄要求为:(1)招聘思政教师的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招聘专职辅导员的岗位需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七)报考专职辅导员的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1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包括: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院(系)级或者校级学生会正(副)部长、正(副)主席,团委正(副)书记,社联正(副)主席,研究生会正(副)主席、正(副)部长、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2)有2年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3)有2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委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公布的报名截止日期。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二、报名(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1.报名、照片上传:2月17日9∶00-2月27日16∶00;2.资格初审:2月17日9∶00-2月28日16∶00;3.陈述申辩:2月17日-3月1日期间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7日9∶00-3月1日18∶00;5.缴费确认:2月17日9∶00-3月2日12∶00。(二)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三)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3月9日9:00-3月11日13: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四)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2.本次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填写自己自初中毕业以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取得的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任职职务、任职起止年月)、工作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单位、从事工作)、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参与、排名以及科研经费等信息),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或科研成果。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1:30(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推迟,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延期公告)。资格复审地点: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大厅(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号)。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干部证明、党员证明、工作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聘用合同书、解聘协议书、社保证明及获奖证书等。其中,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及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4.本人的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按期提供者,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二)考试方式及程序(1)招聘专职辅导员的岗位(即B01-B02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2:00开始(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推迟,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延期公告)。笔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生管理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不指定参考教材,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并列,造成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均进入面试考核。笔试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jsfpc.edu.cn)进行公布。面试按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四、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五、公示与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或在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者;3.在职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或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六、招聘政策咨询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七、招聘工作监督中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7-87088183八、招聘工作举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025-83335135。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举报电话:025-83230723。九、技术支持1.系统注册、登录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2月16日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政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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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文章来源: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1/3/31/art_58320_9721030.html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江苏省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根据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设区市可结合工作实际,对认定机构及其受理范围作适当调整,具体请留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省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1. 具有当地户籍;2. 在当地居住,并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3. 在驻当地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4. 驻当地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5. 港澳台居民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二、认定基本条件在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 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2.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50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高校的2021届相关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三、认定时间安排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报名时间为4月12日至6月21日(6月1日—6日系统维护、暂停报名),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3日至9月6日。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为5月18日。现场确认和体检时间安排等由各认定机构确定并于4月9日前向社会公布。各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见各认定机构通知。四、申请认定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一)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1)凭已经获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考生,在“是否应届毕业生”这一栏选“否”,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4)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上半年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如果凭毕业时获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是否应届毕业生”这一栏选“是(在校最后一学期)”,并点击“同步学籍”按钮,获取学籍信息。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二)报名在我省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三)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报名系统 “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五、提交材料(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1.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2. 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3. 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往年政策执行。(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六、其他(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附:各认定机构基本信息.xlsx附件下载地址: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1/3/31/art_58320_9721030.html江苏省教育厅2021年3月30日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7湖北武汉人民政府办公厅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 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印发<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组文〔2013〕97号)的有关规定,为充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工作力量,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和选调1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和选调数量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10名,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工作人员1名。二、遴选和选调范围武汉市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的工作人员。三、资格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公开遴选和选调职位专业要求;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放宽至32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5.在履职尽责中表现突出,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6.具有公开遴选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履职能力和资格条件;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公开遴选和选调的人员不得与遴选和选调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和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未满服务年限的选调生;4.五年内有严重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5.被其他单位招录、遴选、选调尚在试用期或体检、考察等环节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报考程序(一)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9月8日12:00至9月18日12:0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符合遴选和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经由所在机关组织推荐或个人申请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填写公开遴选和选调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和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网络进行。遴选和选调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选调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计划人数达到5:1,方可开考。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查询个人报考资格审查情况。(三)准考证下载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9月21日9:00至9月23日9:00从武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五、考试时间和内容(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能力素质。笔试考试时间:9月23日(星期六)9:00—12: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遴选选调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身份证、纸质《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核盖章)、诚信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审批表、近2年岗位责任书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到遴选选调机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公开遴选和选调计划数。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和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遴选和选调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遴选和选调资格。 (三)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能力素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由遴选和选调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符合条件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参加公开遴选和选调人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能力素质。(四)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五)计算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20%计算综合成绩。六、考察和体检(一)组织考察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和选调人数1.5: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考察组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工作实事公示、谈话核实、查阅档案、民主评价、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和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二)体检组织考察对象进行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七、公示与任职遴选和选调机关党组对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匹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拟任职人员名单,分别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原工作机关和遴选选调机关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天(含5个工作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对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和选调的,办理任职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其间在原工作单位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调查核实的,取消任职资格。试用期满,由遴选和选调机关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公务员转任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八、纪律监督本次遴选和选调工作在遴选和选调机关党组的领导下,由遴选和选调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遴选和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政策咨询电话:027-82826511(市政府办公厅)027-82826410(市政府研究室)监 督 电 话:027-82826910附件一: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二: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书.doc

2011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公安局组织实施2011年本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工作,计划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700名(女性比例为1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上海生源或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2010届与2011届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详见政策问答);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公安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一律采取网络报名和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8日10:00至8月12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为8月8日10:00至8月12日18:00,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8月31日10:00至9月1日18:00。报名和缴费的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   (二)实行告知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定向招考。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法院系统的司法警察学员职位。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者《日语》)。《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9月3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9月29日上午10时起,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   (四)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面试通知将在“上海公安门户网”(http://www.police.sh.cn/)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经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到全市统一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还须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员适应性体检。   (二)体检合格后,由上海市公安局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录取方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由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发送入学录取通知书。   六、招考职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1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简章》。   七、在校待遇   学员学制一年半。学员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规定本人承担40%服装费)。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医疗保障制度。学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八、毕业与就业去向   在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办学原则下,严格实施警务化管理和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严格各项考核与测评。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或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学员实行淘汰制。合格毕业后,由上海市公安局进行定向分配,并正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   九、招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详见《2011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28957596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516转5   监督电话:22020775、22020791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   1. 2011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2. 2011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简章

2011年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 回复内容中包含的链接未经审核,可能存在风险,暂不予完整展示! 2011年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及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2011年嘉定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企业人事代理性质人员)260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强,工作表现突出,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及岗位所需相应的资格条件;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和上海生源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必须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本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当年报考的,不受户籍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本区当年度部队退役士官和驻区部队的随军随调家属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上海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提供虚假材料和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9日10:00—4月25日18:00。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11年5月11日10:00—5月13日18:00,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 5、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于考后面试前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1年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委托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命题和阅卷。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基本素质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于2011年5月15日(周日)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大纲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cn)查询和下载。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1年6月13日起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cn)公布,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二)面试资格审查 1、区人社局根据每个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1:3比例且不低于本市第二次事业单位考试的全市平均成绩确定面试分数线。 2、区人社局于2011年6月19日组织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携带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的《上海市2011年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并带好报名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或工作证的原件、准考证等)和相关证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3、各招聘单位根据具体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负责面试资格初审,区人社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复审。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下一名次替补,并发放面试通知书,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进行岗位调剂,不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委托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命题。 2、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负责实施。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及区人社局相关人员组成。 3、区人社局在面试结束的15日内,将面试结果在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cn)公布。 四、聘用方式 区人社局按照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拟考察人员参加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能力、身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实事求是进行分析,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并确定考察结果。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录用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学历认证后报区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在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要署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考生有违反招聘考试纪律,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当年招聘资格,且3年内不得应聘本区事业单位。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人事代理聘用手续。由区人社局在2011年8月中旬发放“聘用通知”。对企业人事代理性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两年且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可办理相关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手续,须在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统一办理。 五、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具体专业、岗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cn)和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cn)查询。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59529407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监督电话:69530353网上支付咨询:95516-5 注:4月15日起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cn)查询。 附件:2011年度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上海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报名公告-考务工作-沪人考〔2020〕32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至4月10日(17:00截止)。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sh.lm137(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8号建滔大厦3楼三、报名条件: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相当学历,且获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会计学等相关专业学位或教育部认证的学科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2、有在经济、贸易、金融、会计、税务等领域从事工作的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3、获得高级经济师职业资格证书。四、考试时间:2019年5月17日至5月18日。五、报考费用:1、报名费:500元/人。2、考试费:2000元/人。注:考生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考试通过后再缴纳考试费。六、其它注意事项:1、考生需使用本人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2、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考生报名信息一旦填写确认,将无法修改。以上是上海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考生可根据要求进行报名。

上海市09年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公告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2009年计划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并轨的方式,选拔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基层工作人民警察(以下简称: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100名,女性比例为10%。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1、本市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2、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09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上述对象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监狱、劳教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考生应具备的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1)持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   (2)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   (3)未取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须参加上海政法学院组织的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一次,且成绩合格。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和缴费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审核和缴费的方式。现场报名审核和缴费的时间:2009年4月20日、21日9:00--16:00。   现场报名审核和缴费的地点:上海政法学院庸夫楼101室(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二)实行告知制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考试报名表》、《考生报名个人信息确认书》和《上海政法学院2009年“专升本”报名表》。如提供本人情况不属实,责任自负。   (三)定向招考   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的考生,只能报考上海政法学院的监狱学专业“专升本”。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和《法理学》。《考试大纲》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以及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信息网(www.shupl.edu.cn/zhaosheng)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5月9日、10日。报考人员应于5月5日至5月7日自行登陆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下载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可于2009年6月上旬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   (四)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参加由市司法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司办通[2003]第30号)的有关精神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经面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参加由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   体检合格后,上海市司法局将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考察。   五、录取方式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上海政法学院发送入学录取通知书,并与录取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签定协议书,明确学员在校期间相关纪律要求和管理规定。   六、招考职位及工作地点   详见《上海市2009年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简章》。   七、在校待遇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本人承担40%服装费)。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医疗保险制度。学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八、毕业与就业去向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学制两年。在校期间严格实施警务化管理和专业化教学训练,严格各项考核与测评。对在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和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实行淘汰制。毕业后,由上海政法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毕业证书,符合《上海政法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由上海政法学院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毕业生由上海市司法局进行定向分配,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按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报到后,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同时应参加职业英语和普通话测试。   九、招考咨询与监督   详见《上海市2009年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021-39225175,021-39225065   考务咨询电话:021-64049005   监督电话:021-64742001   附件:   1. 上海市2009年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问答   2. 上海市2009年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简章.xls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务员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共青森林公园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简章)

上海共青森林公园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简章)   上海共青森林公园是隶属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日常计划、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并具 体进行作业项目的招投标;对进入公园服务的作业企业,按照管理和服务的行业化、社会化、标准化的要求,实施监管、检查和考核。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管理(行政事务)、基础设施管理(水电方面)人员、经营管理(游艺机、法律)。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经营管理(游艺机、法律)、基础设施管理(水电方面)、安全管理(行政事务)岗位各1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 经营管理(游艺机、法律)岗位:有对游艺机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对特种设备管理有经验,懂国家法律、法规能处理公园法律方面问题有一定经验者优先。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法律类专业学历,年龄25-35周岁,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基础设施管理(水电方面):有强电、弱电、电信、电器设备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或懂基建项目的建设程序(计划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方案手续报批、项目的组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兼有水电安装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为优先。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工程、电力专业学历,年龄25-35周岁,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安全管理:负责公园安全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具有一定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行政专业学历,年龄25-35周岁,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详见www.spta.gov.cn。   2、笔试   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根据市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成绩确定,再按照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3、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上海共青森林公园进入初定面试对象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由上海共青森林公园组织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共青森林公园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春霞     联系电话:65740710  监督电话:52567707

2022年上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缴费公告?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2年9月9日发布通知,2022年上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0日,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10:00-9月21日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16:00。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一、报考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级别进行报名。(二)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增报考生应持有经考试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三)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3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二、报名范围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2022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2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10个专业)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当次考试年度通过《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注册登录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以往已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二)考试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10:00-9月21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书和资料。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三)告知承诺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四)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无需现场核查。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16:00。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或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静安校区(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报名点代码:5858咨询电话:63248138、632486202、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长宁区武夷路150号)报名点代码:2827咨询电话:62515770、625255223、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三号楼216室)报名点代码:2803咨询电话:65703069、4008888544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咨询点代码:1208咨询电话:64942806、64941314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五)缴费确认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专业工程管理实务》考务费为每科65元,其余三科考务费为每科45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联系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六)准考证下载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2年11月15日10:00-11月18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五)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七、其他相关事项(一)考生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于考前至少10天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公布。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根据要求做好考前自我防护、考前自主健康监测、考前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提前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应当按照管控要求提前回沪且不离沪。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国台办〔2018〕1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三)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四)考生须知1、考生应考时,须携带且仅能携带以下文具: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五)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3年2月底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满分分值详见当年度考试大纲)。(六)证书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增报专业”为电子考试合格证明)。电子证书(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证明)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证明)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附件:1.原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docx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pdf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硕博)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pdf原文链接: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kwap/202209/t20220909_1311393.shtml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市地矿工程勘察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地矿工程勘察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本单位规定的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有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参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学院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准考证下载时间:参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学院,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 5、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于考后面试前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1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公共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1年5月15日(周日)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1年6月15日起公布,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5、面试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宜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以及各用人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报考咨询电话政策咨询(岗位、资格、面试问题解答):56955000 考务咨询(报名、笔试问题解答):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网上支付问题解答):95516-5 监督电话:63193188*13104 上海市地矿工程勘察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LDL官方发布反假赌赛整顿公告:京一被终身禁赛!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就是因为他打假赛,而且早就不是第1次了,明知道这件事的是犯法的,却还是坚持去做。

FPX关于选手周杨博处罚结果公告发出,最终的处罚是什么?

最终的处罚结果就是这个选手终生禁赛,终生不能再参加任何的比赛。

2023年沈阳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沈阳医学院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沈阳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2.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 27日至2005年2月27日(含)期间出生〕。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1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规定的专业相同或相近。4.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5.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专门招聘2022年、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6.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含)。(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三、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四、招聘工作步骤(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考试院、沈阳医学院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sysksy.cn沈阳医学院:/www.sysksy.cn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10时至3月1日17时。届时,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2.网上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须如实上传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扫描件。招聘单位将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请应聘人员注意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是否通过,并保持手机畅通。3.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23年3月2日17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4.缴费确认。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请务必于3月3日12时前完成缴费。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缴费时间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5.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3月22日10时至锚点2023年3月25日9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6.岗位调剂与削减。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3年3月6日13时至15时内报考其他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三)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三个环节。1.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9:00-10:30。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笔试内容详见《2023年沈阳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我们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年沈阳市网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沈阳市网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沈阳市网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2.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27日至2005年2月27日(含)期间出生〕。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1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规定的专业相同或相近。4.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5.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专门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3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6.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含)。7.应聘人员需适应节假日、周末及夜间值班工作要求。(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不得报考。三、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四、招聘工作步骤(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sysksy.cn(二)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网址:沈阳市考试院: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10时至3月1日17时。届时,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2.网上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须如实上传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扫描件。招聘单位将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请应聘人员注意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是否通过,并保持手机畅通。3.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23年3月2日17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4.缴费确认。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请务必于3月3日12时前完成缴费。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缴费时间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5.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3月22日10时至2023年3月25日9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6.岗位调剂与削减。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3年3月6日13时至15时内报考其他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三)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三个环节。1.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9:00-10:30。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笔试内容详见《2023年沈阳市网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我们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1年江苏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公告【276名】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江苏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276名,报名时间:2021年5月15日9:00-5月18日16: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管〔2018〕1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2021年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2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生源大专毕业生(限报幼教岗位);   2.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3.非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在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不受生源地限制;   4.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段须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且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   ①本科阶段获得过校优秀毕业生称号;②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③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5.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0年苏州大市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   (五)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2)年龄在30周岁至40周岁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地级市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学在岗代课人员。   2.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作为工作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县(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人员,或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岗代课人员。   (六)特别说明   1.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年龄按照周岁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1年5月15日,在教育教学岗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前。   5.2020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6.本区内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本区内代课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签订的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相关材料。   8.符合政策性安置和照顾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七)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时间:2021年5月15日9:00-5月18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应聘资料,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初审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因上传材料不全影响资格初审结果,后果自负。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8751531。   4.网上报名须按照网站提示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   5.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5月16日-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同时资格初审单位处理异议问题,处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11:00。   6.通过资格初审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公布试教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报考人员从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登记表》,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规定条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试教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分数占40%和试教分数占60%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人员请在试教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交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报考人员手写委托证明及报考人员相关复审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网上报名时按照网站提示上传;资格复审时须按顺序排列并装订,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生证;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⑦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的2020年苏州大市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⑦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证书;⑤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使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参保证明、缴费明细)代为证明;⑥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⑦代课人员需要提供代课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参保证明、缴费明细)。   (4)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1: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实际报考人数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4.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5.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招聘考试   (一)考试形式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取得试教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试教人选。   2.试教: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等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分数占40%和试教分数占60%合计总成绩,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笔试、试教总成绩占70%与面试成绩占30%合计考试总分,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总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总分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日期:2021年5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陆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   2.试教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招聘单位也可以决定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或《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社会在职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复审点)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和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纪律与监督   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附件二:2021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在职教师)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

2022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考区体检人选公告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考区体检人选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考区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根据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含我市法院、检察院系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经对参加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考区面试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合成,确定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详见附件)。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委办发〔2020〕31号)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由招录单位和招录单位所在区县(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请考生密切关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www.sysksy.cn)发布的体检公告,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考区体检人选名单.xls

2023年沈阳市党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沈阳市党校系统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沈阳市党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2.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 27日至2005年2月27日(含)期间出生〕。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1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规定的专业相同或相近。4.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5.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专门招聘2022年、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6.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含)。(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三、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四、招聘工作步骤(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沈阳市委党校、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zgsyswdx.com沈阳市考试院:/www.sysksy.cn/)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10时至2023年3月1日17时。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2.网上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须如实上传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扫描件。用人单位将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请应聘人员注意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是否通过,并保持手机畅通。3.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23年3月2日17时。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咨询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缴费时间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不可更改报考岗位。缴费时间顺延至2023年3月3日12时。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5.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3月22日10时至2023年3月25日9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6.岗位调剂与削减。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3年3月6日13时至15时内报考其他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三)考试考核1.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9:00-10:30。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笔试内容详见《2023年沈阳市党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我们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1辽宁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77人】

【 #医生招聘# 导语】2021辽宁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77人,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10时至2021年12月8日17时,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政策法规,经市政府批准,为了构建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报名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2月7日至2003年12月6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应于2021年12月6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报名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6日(含)。   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专门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报考”的岗位,专门招聘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经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参加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5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等(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shenyang.gov.cn)、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shenyang.gov.cn)、沈阳市考试院(www.sysksy.cn)官方网站公开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信息,导致未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沈阳市考试院网站(www.sysksy.cn)。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招聘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由招聘单位进行解释并负责。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10时至2021年12月8日17时。报名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21年12月9日11时。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时间顺延至2021年12月9日14时。   4.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另行通知。   报名实行诚信制度,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招聘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及安排通过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报考岗位对应的考试科目详见计划信息表(附件),其中:西药临床、中医临床、护理学、医学技术(检验)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对应科目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成绩查询入口。   2.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公告、岗位资格条件等,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条件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及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名单已发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发布的,可不再发布,由用人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考生说明情况。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为总成绩。考生总成绩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甲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报名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要成立工作组,每组由2名及以上公职人员组成。主要对拟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拟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拟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网上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请应聘人员关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有关通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招聘政策、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024-23260105、23260053   (二)技术支持电话:   沈阳市考试院:024-67989720   (三)纪律监督电话:   沈阳市人社局:024-22539027   (四)电话咨询时段:   9:00-11:00,13:30-16:00   2021年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xlsx

2015南京四城区教师招聘公告?南通的招聘考试公告在哪里看?去哪里培训?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南京四城区教师招聘公告:招聘学科(专业)及人数招聘总数:730人。招聘学科(专业):中学、职业学校学科:语文35、数学35、英语32、物理22、化学9、生物12、政治9、历史9、地理6、音乐10、体育28、美术6、计算机11、通用技术2、法语1、劳技1、心理2。职业学校专业:学前教育1、计算机网络3、土木工程2、电子电工2、美术设计2、电子商务1、环境工程1、会计学2、金融1、医学影像技术1、康复 医学1、预防医学1、护理学1、临床医学(解剖)1、动漫1、影视表演1、影视后期制作1、工民建2、文物鉴定与修复1、汽修3、酒店服务管理1、市场营 销1、烹饪1。(中学、职业学校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详见附件1)小学学科:小学教育225(语文132 、数学66 、英语27 )、音乐19、体育51、美术17、科学14(科学与技术教育、物理、化学、生物专业)、计算机 12、思想品德1、特殊教育 6。幼儿园学科:学前教育123。南通的招聘考试公告暂时还未公布,如有最新公告江苏教师考试网会第一时间公布。更多请关注:江苏教师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0江苏无锡市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公告 ?

2023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将于4月13日9:00正式开通。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一、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wxeic.cn二、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网上报名需要填写或选择的内容以及要求,除明确说明可不填写外,其他均为必填选项,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资料,以免在网报期间由于单个页面停滞时间过长导致报名失败。3、请妥善保存好用户名和密码,后续缴费、打印准考证等需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相关操作。4、岗位审核通过后暂不缴费。具体缴费时间请关注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或无锡市教育局官网后续通知。5、为了获得最佳体验效果,建议使用Firefox、Chrome、IE8以上浏览器填报。请勿使用手机浏览填报。三、联系方式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详见招聘总公告附件 http://jy.wuxi.gov.cn/doc/2020/03/31/2876419.shtml)报名注册技术支持:无锡市教育考试院,18961831382;邮箱:wxjyksy@163.com。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政府采购公告在什么媒体发布

政府采购网

辽宁省的招标公告都往哪发?邀请的上网程序是怎样的?

首先你看下辽宁省的政府招标采购网,还有一些县地级市的招标采购信息也许不够全面,你可以登录易易网查询下查找方便,一般整合全国各地区政府、大、中型企业招标非常的全面

深圳图书馆元旦开放时间公告

深圳图书馆是一座大型综合性图书馆,藏书丰富。几乎囊括了所有种类和年代的书籍。每天都有大量的市民和孩子来看书。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下大年初一的详细开放时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元旦假期的通知精神,我馆元旦期间的开放时间和服务项目如下:日常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为12月30日(周日),全馆正常开放。各服务区开放时间请参考12月31日(周一)07:00-23:00在南自习室演讲阅览室。自助图书馆网上图书馆每周一00:00-24:00整理内部事务,1月1日(周二)主楼不开放,一楼报纸服务区12:00-18。公交车站:儿童医院、市民中心西站、莲花山公园站、市民中心站地铁站:少年宫站D出口,市民中心站C出口,福田站31出口,莲花西站B出口。深圳图书馆旁边是深圳中心书城,这里有很多买书看书的地方,还有24小时的图书馆。这里还有每周一次的活动和展览。深圳周边有很多可以玩的地方,比如深圳音乐厅、市民中心、莲花山公园、深圳博物馆等。如果看累了,还可以逛逛展厅,看看别人的小品,听听街头艺人唱歌。也很惬意。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 #考博# 导语】 无 考博频道从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已发布,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1.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考核”制考生还需阅读招生学院的实施细则,了解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及报考条件。  2.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早8:00至12月15日晚22: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点击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新增报名”,查看招生单位“(10054)华北电力大学”附件信息要求,点击“开始报名”,阅读完教育部公告和考试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考生要牢记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设置的“密码”,以及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考费,逾期不受理补交,报名无效。  4.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填报信息。考生未按要求填报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5.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含直博生)都应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将在2022年12月15日晚22:00自动关闭,切勿错过网上报名,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要清楚博士研究生分类,慎重选择就业方式,  (1)非定向就业  录取为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华电,户口根据户籍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  录取为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学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不转户口、工资关系、人事档案等,不解决住宿。  7.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免初试,报考时初试考试科目可以任意选择,考试科目不作为有效数据。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时有关获硕士学位和硕士毕业等相关信息均为空,最后学历学位须填写进入硕士阶段前的最后学历和学位。  8.报考联合培养项目的考生,应选择带相应联合培养备注的导师。  9.“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应按照以下原则填写、盖章:  (1)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往届生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其中我校教职工报考博士研究生另须提交学校人事处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审批表。  (3)往届生非在职人员由档案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二、寄送材料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2022年12月20日前,将如下材料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只接收“顺丰”,为了材料安全收到切勿使用其它快递)。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资格。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1)打印并签字的2023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须注明报考类别并签字盖章;人须签字)。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如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书面推荐意见,使用附件1模板格式A4纸双面打印(须专家教授亲笔签名并盖章)。  (3)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6)所获奖励、科研成果等其它材料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于一张A4纸上)。  (8)英语成绩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5,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小语种等级考试同等水平成绩认证)。其中“申请-考核”制考生的英语成绩证明需按照学院规定提交。  (9)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原件,2021级硕博连读考生还需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10)“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须填写报考导师推荐意见并亲笔签名)和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仅需“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  (11)国(境)外硕士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1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交省级教育厅签字并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13)同等学力考生免交材料(3)-(5),需另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学习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等。  其中,普通招考考生需提交材料(1)-(7);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材料(1)-(9);申请-考核”制考生需提交材料(1)-(8)和材料(10)。  国(境)外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材料(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另需提供材料(12)。  三、考试  普通招考类型考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通过资格审核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只参加复试综合考核。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3年4月17日-23日,登录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1.初试(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22日-4月23日,考试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公布。  2.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科的考试的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普通招考考生以及通过资格审核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进入复试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四、其它  1.重复报名的考生将以考生提交的“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为准,若考生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不提供往年博士入学考试试题。对研究方向、考试大纲等内容有疑问者,请自行与院系、导师联系。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10)82301008或(010)82301006-118  传真:(010)82301166  认证报告最晚于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日期之前提交,否则报名无效。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地址:华北电力大学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  收件人:研招办  电话:010-61773961  信封上请注明“博士生报考材料”  附件1:各学院联系方式  附件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附件3:“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原文标题: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jsy.ncepu.edu.cn/zsxx/bszsxx/7e43bf20b98a4485a9fe64e0cdd1097d.htm

2012长江委水文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长江水文事业发展的需要,经长江委批准,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gjgwy.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江委水文局简介   长江委水文局隶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具有一定水行政管理职能的完全公益类事业单位(正局级),负责组织或协调长江流域主要河流(河段)水文工作,指导流域内地方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河道监测和水质监测站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干流及主要支流水文、河道、泥沙、水质基本资料收集,在水文水资源监测与评价、水资源论证、水环境监测、河道勘测、泥沙观测、河道演变分析、水库(湖泊)和河道冲淤计算、水文气象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文自动测报等方面,技术设备先进,实力雄厚。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   2012年我局决定招聘54名工作人员,其中学历要求为:博士2人,硕士及以上1人,硕士3人,本科及以上3人,本科27人,专科及以上4人,专科14人。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等,详见附件《长江委水文局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的理论基础、技能条件或相关工作实践经历;   5、身体健康;   6、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岗位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为二类及以上院校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专升本的毕业生),且毕业时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为了缓解船舶轮机和驾驶人员缺乏的矛盾,持三等船舶轮机员、驾驶员以上资格证书的三本以上全日制毕业生可以不受大学所学专业限制报考相应的船舶轮机和驾驶岗位(通过笔试后进行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合格方能进入面试)。   8、岗位要求为大专学历的,应为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的毕业生),且毕业时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   9、大专、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8、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0、因水文基层站队及河道勘测岗位均为野外水上作业岗位,作业环境条件较为艰苦,安全性要求较高,原则上限男性。   11、凡岗位条件要求为“××及以上学历”的,即表明该学历及高一层次学历均符合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其它各项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水文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信息发布   在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网、中国水利人才网、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人事劳动教育网、长江水文网上公布招聘信息。我局2012年公开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通过长江水文网随时发布。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8日—2012年1月13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须登陆长江水文网公开招聘专栏(www.cjh.com.cn),按要求认真填写《水文局2012年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可于2012年1月17日起上网查询是否通过初步资格审查。   报名费: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每人收取报名及考试费50元。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2年1月30日-2月5日将报名费直接通过银行汇入我局指定帐号,款到即为确认正式报名。2月6日后考生可上长江水文网查询缴费信息。   开户银行:工行长委分理处(行号:821968)   开户名: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帐号:3202002209000144950   如汇款人姓名与考生姓名不一致,请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以便查询。   (二)资格审查   为核实考生的相关信息,我局将在笔试前一天(2012年2月11日)在各笔试考点人劳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果考生提供的证件与材料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时,该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原件;   经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原件(须加盖学校公章)及1份复印件;   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在职或社会人员   本人身份证原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原单位的解聘合同或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还应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审查合格,本人提供1寸彩照1张,现场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八、考试   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岗位招聘考试和录用程序按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次序进行,博士研究生岗位招聘程序按面试、考核、体检的次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长江委、水文局基本概况及水利、水文基本知识等内容15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理论知识85分。   2、笔试地点、时间及规则   考试地点:为方便考生报考,我局在武汉(水文局机关)、重庆(上游局)、南京(下游局)安排三个考点,考生可就近参加笔试阶段的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2月12日上午8:30-11:00。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水文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合格线的考生按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三人时,均进入面试,第三名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面试。如果某岗位没有通过合格线的考生时,该岗位空缺。   考生可在2012年2月22日起在长江水文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取得参加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内容   听取应聘者个人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情况等),并用提问的方式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工作技能等进行考核。   2、面试地点、时间及规则   报考各勘测局招聘岗位的考生在各勘测局所在地参加面试,报考水文局机关岗位的考生在武汉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计划于2012年3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30分钟。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权重计分。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优先条件者,综合成绩加3分。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九、考核和体检   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可采取到其学校或原用人单位外调或函调的方式进行。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有严重的违纪行为或犯罪前科,或正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经人事部门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合格人选应在水文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职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录用   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网、中国水利人才网、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人事劳动教育网、长江水文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劳动教育局备案,无异议,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不能按期报到人员,《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自动解除。   录取人员属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事业进编手续。   录取人员属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初次就业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录用留学回国人员的规定办理事业进编手续。   录取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十一、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长江委水文局人事劳动教育处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蒋纯侯春电话:027-82829618   单位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单位网址:www.cjh.com.cn(长江水文网)   十二、招聘工作监督   由监察审计处、工会派员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在面试阶段,各勘测局的监督工作可由其监察审计部门负责。   水文局监督组织:水文局监察审计处   举报电话:027-82829612   上级监督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劳动教育局   举报电话:027-82828285

2022年广东省财政厅面向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资格审核公告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此次选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面试、专业测试和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具体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名单详见附件)。我厅将同步通过电话、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   (二)资格审核方式及时间   本次资格审核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录系统上传资格审核资料。   上传资料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10日17:00。我厅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14日17:00。   逾期未上传审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考录程序。   (三)需要上传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广东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审核盖章版);   3.《广东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系统下载核准后签名);   4.国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5.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和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已获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已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一并提供认证函。   6.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7.其他需要证明的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上述材料请考生用照片格式(JPG格式)上传,上传照片需清晰、准确,以便审核。   2.考生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资格审核仅对考生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职位要求最终以录用审批为准。   三、递补资格审核对象   如有放弃面试资格、出现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面试及其他事项   面试及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并注意及时查看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财政厅等网站信息公告。同时,请严格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试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联系电话:020-83170677、020-83170691。   附件: 广东省财政厅2022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021年贵州安顺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安顺市的社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有安顺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在我市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有效证件在我市考试的人员,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安顺学院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可在本校申请认定,非毕业年级人员应以社会人员身份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驻安顺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安顺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认定机构及权限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教育和科技局、社管局)进行现场确认,初审通过后,报市教育局认定;申请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教育和科技局、社管局)认定。   开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西秀区教育局按认定权限和程序办理;黄果树旅游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对应考生户籍所在乡镇,龙宫镇户籍考生在西秀区教育局、黄果树镇户籍考生在镇宁县教育和科技局、白水镇户籍考生在关岭县教育和科技局按认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应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由镇宁县教育和科技局办理;安顺学院只受理本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须一致。   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免试认定,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学段要与所持证书一致。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   (一)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为保证我市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教师职业‘先上岗、再考证"人员”教师资格的顺利认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1号)的相关要求,我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1年4月12日8:00-4月30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1年6月21日8:00-7月2日18:00(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在本批次报名);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8:00-10月15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第二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依据现场确认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   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21日前;   上半年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日前;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8日前。   “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其中每项工作时间安排不少于7个工作日)由各县(区)教育局(教育和科技局)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宣传,请及时关注相关发布信息。u2002   认定机构将于5月21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7月15日前对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10月28日前对下半年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   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请咨询本人所选户籍所在地认定机构(详细联系方式附后)。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安顺市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持有安顺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3)驻安顺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具体安排以各县区认定机构公告为准。   5.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该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需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6月11日前向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7月30日前向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11月15日前向下半年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相关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要配合认定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申请人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贵州省教育厅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安顺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anshun.gov.cn/)和安顺市教育局官方公众号“安顺教育网”(微信号:gzasjyj)。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拨打安顺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咨询电话0851-33226534。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或详见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   安顺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   西秀区教育局人事股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张u2002智u2002u2002u2002u20020851-33344550   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u2002u2002郭堂山u2002u2002u2002u20020851-34226980   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u2002u2002廖晓卉u2002u2002u2002u20020851-38221075   镇宁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u2002u2002胡仕萍u2002u2002u2002u20020851-36769619   关岭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u2002u2002赵友富u2002u2002u2002u20020851-37225857   紫云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u2002u2002韦江平u2002u2002u2002u20020851-35237368   安顺学院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u2002赵永婷u2002u2002u2002u20020851-33227137   2021年4月6日   (联系人:张超颖;联系方式:0851-33226534)

2021年贵州铜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铜仁教育获悉,2021年贵州铜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32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铜教函〔2021〕6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铜仁市2021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铜仁市内的社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有铜仁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有效证件的人员,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贵州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可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学校申请认定,非毕业年级人员应以社会人员身份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驻铜仁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所辖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须一致。   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免试认定,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学段要与所持证书一致。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   (一)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有关工作要求,为保证我省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教师职业‘先上岗、再考证"人员”教师资格的顺利认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1号)的相关要求,我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1年4月12日8:00-4月30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1年6月21日8:00-7月2日18:00(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在本批次报名)   下半年网报时间:2021年9月22日8:00-10月15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第二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1.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体检、政审由各区(县)教育局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自行确定(具体查看各区县教育局发布的通知);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现场确认”时间:5月6日-5月14日。   上半年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7月5日-7月13日。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10月18日-10月26日。   以上各批次时间段内“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3.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现场确认地点: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2号科教文卫综合窗口(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大门斜对面)。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跑腿情况,本着便民原则,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人员采取邮寄方式将现场确认所需资料于现场确认时间段内送达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2号科教文卫综合窗口。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依据现场确认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认定机构将于5月21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7月15日前对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10月28日前对下半年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   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请咨询本人所选认定机构(详细联系方式见附件)。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提交)以下材料:u2002u2002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铜仁市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所交复印件为户主和本人页面);持有铜仁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3)驻铜仁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医院由各区(县)教育局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自行确定,具体安排以各区(县)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安排在就近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提交材料时一并提交体检表(须为原件)。   5.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为减少跑腿情况和准确核对网上填报信息情况,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人员,须将以上现场确认提交的所有资料复印件(照片、体检表为原件)全部邮寄(邮寄地址: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公共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12号科教文卫综合窗口),并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用正楷字体清楚地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收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邮寄地址、网上报名号,以便我们将办理好的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免费邮寄到申请人所提供的联系地址。   (四)完成认定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于6月11日前、上半年第二批次于7月30日前、下半年于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合理确定“现场确认”和“网上认定”时间,并及时在各区(县)教育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申请人员需在规定的各个时间节点内完成好相关工作,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间和地点如下:   1.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符合认定条件人员于2021年6月7日-11日领取;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符合认定条件人员于2021年7月26日-30日领取;下半年申请符合认定条件人员于2021年11月8日-12日领取。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教师资格证领取地点为各区(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   3.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教师资格证,由市教育局窗口免费邮寄到申办人所提供的联系地址。   各申请人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五、疫情防控要求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要配合认定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申请人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贵州省教育厅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和铜仁教育网(http://jyj.trs.gov.cn/)。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0856-5280185、5230541。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有关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

2022年贵州黔西南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黔西南州实际,现将2022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黔西南州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黔西南州内的社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有黔西南州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兴义师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可在其就读学校申请认定,非毕业年级人员应以社会人员身份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驻黔西南州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所辖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员入学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以前的(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所毕业学历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教师资格认定网址:www.jszg.edu.cn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8:00-4月2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8:00-10月10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现场确认”时间:5月9日-20日(工作日)   上半年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7月7日-20日(工作日)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10月11日-24日(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均设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县(市)教育局。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请选择本校现场确认,由学校教务处负责。   由于义龙新区无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属义龙新区的,按属地管理原则,选择原属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现场确认和认定。   3.“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身份证明   户籍在黔西南州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原件;持有黔西南州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驻黔西南州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具体要求以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为主。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上半年第一批次制发证书时间:6月17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制发证书时间:8月5日   下半年制发证书时间:11月25日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五)申请人要配合认定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申请人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贵州省教育厅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黔西南州教育局官方公众号“金州教育”(微信号:jzjy3222370)。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黔西南州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有关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   1.黔西南州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2.证明事项告知书

贵州教育资源公告服务平台简称

贵州教育资源公告服务平台的简称是“贵州教育网”。其原因在于,该平台是由贵州省教育厅主导建设的,旨在向全省的师生提供全面、高效的教学资源,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因此,取名为“贵州教育网”,突出了该平台的定位和服务范围。同时,该平台提供了包括教学资源、课程资料、试题库、学术交流等多种服务,不仅是一种公告发布的平台,也是一种教育资源的分享和交流平台。

2014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您好,贵州华图为你服务2014年5月20号前将公布最终确定的笔试排名结果、及所报岗位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首批网上确认人员名单等信息面试时间在6月中旬开始,广大考生可及时关注贵州华图官网上的信息。2014年贵州公务员时间查询入口: gz.huatu.com/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年贵州省黔东南州部分州直机关(参公单位)遴选人员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优化州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推进和规范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州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黔东南州部分州直机关(参公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为在编、在职(岗)的黔东南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遴选范围及条件见附表)。报考公务员职位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通过参加公开考录公务员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参公单位职位人员应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且在基层公务员岗位实际工作满2年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6、具有公开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①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④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⑤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基层岗位以及未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抽借调(带薪学习、挂职锻炼等)到县级以上部门(单位)工作的人员; 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dn.lss.gov.cn)。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收取报名考务费。报考人员进入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dn.lss.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x11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的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的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黔东南州州直机关(参公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3月10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7:00。 1、资格初审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的报考人员,必须及时审核。遴选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黔东南州州直机关(参公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遴选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格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而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有误的(姓名、身份证号等),须本人向遴选单位申请,经遴选单位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交州人事考试中心修改。 3、2014年3月10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3月11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各遴选单位必须在3月11日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改报单位同意后,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考试的,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取消报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1日17:30。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13日9:00至3月14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两天(具体时间以各单位安排为准) 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法规知识、专业知识等。州直行政机关(参公单位)考试内容统一为《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遴选单位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遴选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遴选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学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县市所属单位须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盖验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请提供州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为公务员的文件或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其身份按调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书。 (6)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名表。 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调配资格。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达该面试考场平均分以上者,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报考人员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九、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部署安排,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遴选单位要对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重点考察报考者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按照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及拟调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8239802(职位管理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221416 8228893(考试中心) 附件: 1 、 2014年黔东南州部分州直机关(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 、 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doc 3 、 黔东南州直机关(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4 、 2014年黔东南州州直机关及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笔试及面试时间表.xls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 年2月26日

2012年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年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修文县检务保障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2012年公开招聘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2.招聘工作按照制定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在修文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的指导下组织实施,由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具体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4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2012年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2届毕业生。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2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5年1月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高校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还没有结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至6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报名地点:①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贵阳市延安中路88号)②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修文县龙场镇河滨路29号阳明大道) 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书》,如实填写《修文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因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1月17日—18日。 《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修文县龙场镇河滨路29号阳明大道)。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凭条》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两证不齐而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1.笔试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为上午9∶00至11∶30,《专业测试》为下午14∶00至16∶00,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gzxiuwen.lss.gov.cn )上公布。 (五)受理查分 本次招聘考试受理查分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gzxiuwen.lss.gov.cn )上公布成绩时一并公布。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若对成绩有较大疑问,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办理查分相关手续。查分只查主观题,查询考试的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查分申请受理后,由县招聘办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暂行规定》组织进行,查分在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查阅。如有因漏改、合分错误等造成考分有误的,经相关程序核准后书面通知考生。对纠正的考生成绩,在考生成绩信息库中更正,并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修文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证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考生所提供的照片。 六、考试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报名时提交所有资料均不予退还。 考试按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二个类别进行。 (一)测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及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及面试。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满分为150分,《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参加简章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笔试开始后直到结束,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均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持其他任何证件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时需要携带的何种类别答题笔,详见《笔试准考证》要求。 B类《专业测试》内容为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的成绩折合百分制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计算,根据两项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候考室报到,未按时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报考A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报考B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其他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如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进行面试,由县招聘办报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如面试当日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因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拟参加面试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同时取消。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办和修文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由县招聘办进行公示。 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要求和考生报考时提供的材料及《报名信息表》内容,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后仍达不到3∶1的,是否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由县招聘办报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则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体检结果公示的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招聘办研究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由修文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要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工作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即为考察政审对象。在职考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及工作表现;其它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为“不合格”。由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报县招聘办审定后,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会同修文县人民检察院研究确定是否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高校学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1.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12.经县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gzxiuwen.lss.gov.cn )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成绩和考察政审结果等。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填写《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由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有关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30日内与聘用单位签定试用期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五年制度(含试用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1—6697383,6697392(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0851—2329814(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 监督电话:0851-2326910(修文县监察局) (二)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考生成绩、面试等内容)都将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gzxiuwen.lss.gov.cn )上进行公布,请考生随时上网查询。因考生未上网查询而影响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领导小组。 附: 《 2012 年公开招聘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修文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 年 12 月 21 日

2022年贵州省黔南州三支一扶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公告

贵州省黔南州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考试目前已经完成了笔试考试,即将正式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考试阶段,各位考生可以查询自己的笔试考试通过情况,接下来我将为大家带来2022年贵州省黔南州三支一扶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公告,快来看看吧!   根据《2022年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2022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告》《黔南州2022年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资格复审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2022年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的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合格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黔南州2022年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资格复审公告》的有关规定,2022年黔南州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合格及拟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详见《2022年黔南州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资格复审合格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8月28日上午12:00前向黔南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黎明;联系电话:0854-8888777)    二、面试对象和方式   面试对象为2022年黔南州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详见附件)。此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 时间:2022年9月3日(星期六)。   (二) 地点 :都匀市第三中学(都匀市青云湖大道中段与振华路交叉路口往东南方向约190米处)    四、面试准考证打印   (一)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 2022年8月30日09:00至9月3日8:30。   (二) 打印面试准考证网站: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iannan.gov.cn)。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面试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五版)》执行,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变化(详见http://pta.guizhou.gov.cn/zxdt/791332.html)。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   2.扫“场所码”,扫码提示“正常通行”;   3.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4.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5.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贵州健康码提示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须提供抵黔后3日内按规定时间检测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3天2检”第2次核酸检测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重复检测。    六、有关事宜   (一)面试人员需同时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过期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   (二) 参加结构化面试的面试人员须于面试当日8:00进入候考室 ,8:3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办法按《招募公告》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面试准考证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黔南州人事考试中心(0854-8234166)。   政策咨询电话:黔南州引导办(0854-8888777)。   2022年黔南州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资格复审合格拟进面试人员名单   黔南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三支一扶考试科目: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针对招募地区的不同也有差异, 一般涉及公共基础,行测,申论 ,详细笔试内容以招募公告上说明为准;   面试和考核由"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按计划设定一定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岗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三支一扶考试题型:   客观题为主,主观题为辅。    《职业能力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综合知识》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用2B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部分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面试由招录机关确定考试方式和题型。

深圳海关公开招聘21名技术雇员公告

深圳海关公开招聘21名技术雇员公告 为加强技术保障力量,深圳海关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技术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技术雇员21名,具体职位详见《深圳海关公开招聘技术雇员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1日09:00至2010年3月14日17:00,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法:考生请自行下载并填写《深圳海关公开招聘技术雇员报名表》(附件二),将《深圳海关公开招聘技术雇员报名表》和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sz_customs@126.COM,收到该邮箱发出的确认邮件表示报名递交成功。 (三)资格初审: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在2010年3月19日(星期五)前收到关于考试通知的电子邮件或电话,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或者提交的证件、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二)笔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三)笔试组织。 笔试由深圳海关组织,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圳海关公开招聘技术雇员报名表》、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参加笔试,深圳海关不通过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按总分排列顺序,各级别技术雇员以不超过1∶3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深圳海关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不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海关组织,面试采取提问方式来考察考生作为技术雇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职位按拟招录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深圳海关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体检人员,未进入体检人选的考生不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深圳海关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雇用人员,并在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雇用人员。 (二)雇用人员报到后,深圳海关将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咨询电话:(+86)0755-84398561王先生 (+86)0755-84398525蔡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九、本公告由深圳海关负责解释。

中国电机工程学报什么时候发录用公告

3个月内。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向中国电机工程学报投递的文稿在3个月内未收到退修或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另投他刊。《中国电机工程学报》(半月刊)是电力行业国家一级学报,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

工程类的招标公告可以发布在哪些网站?

工程类的招标公告可以发布的网站包括乙方宝,因为这上面会有很多的工程招投标信息,你可以在上面根据你自己的需求来浏览。

贵州出台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近日,我省正式出台《贵州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办法指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改委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文件编制,实现标准化、格式化。 据悉,为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进一步增强招标投标透明度,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我省制定了《贵州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该办法所称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是指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本省行政区域内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办法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发布媒介)”发布。省发布媒介应当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按规定同步交互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并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其他媒介可以依法全文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但不得改变其内容,同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其他媒介违规发布或违规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2021年贵州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单位考聘公告【2人】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疫情防控:本次公开考聘疫情防控工作由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实施,防控措施及要求详见(附件3)。   二、考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1.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含下设黔西南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工作人员1名);   2.考聘岗位要求详见《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在职在编(工勤岗除外)三年正式工作经历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县以下(含县、市)基层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2018年10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熟悉计算机操作;   5.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   7.属于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及以上或专业技术人员的,需签订聘用后放弃原身份书;   8.符合《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的其它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受到过党纪、政纪等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6.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7.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考聘方案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和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qxn.gov.cn/)“通知公告”栏同时发布。   (二)报名   本次考聘按计划考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3比例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职位考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不含节假日,上午9:00—11:30u2002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办公室(兴义市桔山广场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   4.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4)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八级及以上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聘用则自愿放弃原身份书。   (5)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的填写完整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事业人员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事业人员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考聘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考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考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1.资格审查由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考聘工作方案》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调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办公室领取,过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   (五)考试   笔试、面试由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1.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下午14:30—16:3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参加面试。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   1.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得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考聘领导小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列入体检对象。   2.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将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qxn.gov.cn/)网上公布。   u2002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计划考调数1:1的比例确定。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考察政审由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三)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http://ggzyjy.qxn.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聘资格。并按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工作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地点:贵州省兴义市桔山广场会展中心D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9—3120725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事业人员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考聘管理人员疫情防控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22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名】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和专职研究人员岗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和实训技能教师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至2022年10月26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双高”校、省高职优质校、首批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学校、首批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学校坐落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占地面积600多亩,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教职工800余人。学校深化“时尚纺织服装+”一体多元专业体系改革,形成共建、共融生态系统,拥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9个、教育部“双师型”培养培训基地2个、教育部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优势及特色专业10个、省示范专业4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5个。学校坚持“立足行业、服务区域、产教融合、特色发展”办学定位,作为全国纺织行业人才建设示范院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红帮精神,强化工学结合,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招聘具体岗位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招聘类型为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和专职研究人员的岗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招聘类型为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和实训技能教师的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至2022年10月26日。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3236285730@qq.com邮箱。投递简历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职称”。报名发送邮箱为应聘人员本人使用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资质认证、个人专利、中共党员、英语六级合格证书等复印件;(3)有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复印件。(5)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3、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专职研究人员以及实训技能教师岗位为紧缺岗位,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下一步程序。其他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5、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考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必备的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认证、个人专利、中共党员(预备)、英语水平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若因疫情需要,则还需提供健康申报表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和专职研究人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学校组织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水平、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的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由学校邮件或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其他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实际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确定   岗位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试讲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   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在试讲结束后于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名,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ff.net/)的“公告”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4-86329804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ff.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或邮件通知,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1: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引进计划.docx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26日      原文标题: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2/9/26/art_1229676740_4098503.html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公告的介绍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原《食品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全许办〔2005〕45号)和《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国质检食监〔2008〕297号)同时废止。

2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142号是什么内容?

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142号公告2013年10月24日 15:24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代理报检企业和报检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8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的要求,现就代理报检企业和报检人员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代理报检企业(含从事报检业务的快件运营企业)首次办理报检手续时,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以下材料:(一)代理报检企业备案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分公司名义申请的,需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授权书。(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企业的印章印模。材料应当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原件。二、报检人员首次为所属企业办理报检手续时,所属企业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以下材料:(一)报检人员备案表。(二)所属单位报检备案证书。(三)报检人员与报检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四)报检人员的身份证件。(五)报检业务能力水平的证明材料。材料(除第五项外)应当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原件。三、各级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国家质检总局规章等规定加强对代理报检企业和报检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外贸秩序和检验检疫工作秩序。重点加强对代理报检企业的检验检疫信用管理和报检人员的报检差错登记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按规定进行处罚。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国家质检总局对报检行业组织的行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对当地报检行业组织的行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报检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行业规范,强化行业单位和人员的监督管理,组织报检从业人员报检业务能力水平培训。五、鼓励报检人员系统学习从事报检工作应具备的检验检疫基础知识、国际贸易知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基础英语等报检基本知识和技能,积极参加报检从业人员报检业务能力水平培训,提高报检工作效率。六、为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备案表暂用现行相关申请书,持有报检员资格证书的视同具有报检业务能力水平证明材料。代理报检企业、报检人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制定。质检总局2013年10月16日参考:http://www.chinatt315.org.cn/qwfb/2013-10/24/39833.aspx

四川教师公招考试公告去哪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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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宜宾市长宁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我县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长宁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本次招聘单位均为全额拨款或定额拨款事业单位。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且符合《长宁县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 宜宾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6) 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人员。 (7)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三、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63名,其中乡镇学校教师35名,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技人员28名,各类别人员招聘数量详见《岗位表》。四、笔试报名和网上审查 笔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1月13日至1月16日17:00截止。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并登录,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要求上传JPG格式(15-2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审核,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现场资格审查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类别岗位。网上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时间截止于2014年1月17日12:00。 4.网上缴费。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14年1月17日23: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在填报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及时登陆宜宾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入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录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录入表的,后果自负。 (二)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4年1月22日至25日前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约定和说明事项 (1)报考范围规定为“宜宾市”的,是指下列情况中的一种: 一是截止报名第一日报考者正住户口在宜宾市辖区范围内(含八县二区及临港区)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是在宜院校(如宜宾学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外地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和户口未迁出宜宾的往届毕业生(各县根据确定的报考范围决定此条说明是否保留),视为宜宾市范围,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校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证明。 三是市外院校就读的宜宾籍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户口尚未迁入宜宾市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入学前户籍簿(或入学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四是截至报名第一日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了基本人事代理和户籍代理。 (2)报考者的年龄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年龄为25周岁的,是指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26周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 (3)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4)岗位有特别和其他规定、约定的,按岗位表执行。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者先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面试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笔试。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技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心理素质测评》;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里。 笔试时间为2014年1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心理素质测评》×5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或《医学基础知识》×50%。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面试。 1.资格审查 参加笔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达到3:1以上比例的,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未达3:1比例的,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仅为1:1的,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事项在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六、体检、考核、公示及递补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体检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教育公共基础》或《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实际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仅为1:1的,如考生综合能力未达招聘岗位要求的,亦可取消招聘。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 (2)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4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4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其余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考核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已经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考核结束后,即行公示。属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面试结束后,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考核合格后,再进行公示。 (四)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办理人事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九、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和各县(区)发布的公告,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新招聘人员均应有不低于3年的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调流动。 (四)按本公告招聘的专科学历临床医生需在工作3年之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在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其他医技人员也应在工作3年内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否则,聘用单位可予以解聘,终止人事聘用关系。招聘的教师必须在聘用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十、本公告由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负责解释。十一、相关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31-4623001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28-85141851 网上技术服务QQ号:800007382 宜宾人事考试中心:0831-8247733 8247086

2022年四川省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考调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四川省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考调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人社干部队伍结构、充实人社干部队伍力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调职位   1.市就业创业和农民工服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3名。   2.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一级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2名。   三、条件及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12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2年12月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或电话等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3室(机关党委人事科>)。   3.报名资料: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下载《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并如实、准确填写。   4.资格初审:报名者现场报名时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附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JPG格式,30KB以下)。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考调计划或取消计划。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总分100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场次、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由考调单位通知考生到报名地进行资格复审,需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②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③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④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程序,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性和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考调数差额1名人员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分数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考察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派出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有报考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考调资格。   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市人社局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考察环节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七)试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顶岗试用1个月,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转任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相关纪律,如发现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可向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宜宾市委组织部举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参加本次公开考调的人员需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报名、笔试、面试等各环节需按照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持健康绿码及核酸阴性证明,因防疫健康码异常等情况不能参与考调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考调纪律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参与考调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   (五)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解释。本公告同时在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和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发布。咨询电话:0831-5103579。   原文标题: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588d2cda-bcc3-4e90-a1ab-b4f5b36b28d6

2019四川宜宾市翠屏区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公告【11人】

【 #教师招聘# 导语】2019四川宜宾市翠屏区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11人,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翠屏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和岗位   引进名额11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翠屏区2019年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翠屏区不含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考),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须与报考职位对应;   4.普通话符合要求:幼儿园、小学二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高中的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5.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身体健康。   (二)报考城区学校(东城、南城、北城、西城、安阜、西郊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学校)引进岗位的教师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委、省政府或省级及其以上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或取得省委、省政府或省级及其以上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者,其中,具有省级以上特级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中小学(含教师培训机构)男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省级及其以上的现场赛课一等奖且获奖项目与报考岗位一致者;   4.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并签章的“四川省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且具有市级骨干教师(或同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荣誉称号者;   5.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或省教厅颁发的“四川省首届教学培训结业证书”荣誉称号者;   6.区(县)及其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7.具有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硕士及其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8.具有与岗位对应的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三)报考农村学校(李端镇、牟坪镇、宋家镇、李庄镇、菜坝镇、明威镇、宗场镇、邱场镇、高店镇、金坪镇、思坡镇、双谊镇、永兴镇、白花镇、孔滩镇、王场镇、象鼻街道范围内学校)引进岗位的教师除符合引进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市级及其以上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或取得市委、市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者。其中,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中小学(含教师培训机构)男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市级及其以上的现场赛课一等奖且获奖项目与报考岗位一致者;   4.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或省教厅颁发的“四川省首届教学培训结业证书”荣誉称号者;   5.区(县)及其以上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硕士及其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7.具有与岗位对应的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年龄、经历、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所有年限均指周年。如“年龄40周岁及其以下”,指截止2019年8月31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   三、引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⑴报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或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3);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式聘用文件(或转正定级登记表、岗位聘用登记表、工资变动审批表、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相关荣誉证书及对应的获奖文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⑶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   ⑷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宜宾市翠屏区2019年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   以上材料必须现场提供,材料不齐、不符、不实者均不予报名。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7楼702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柳家街62号)。   (二)考核   1.考核方式:   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方式详见《岗位表》,考核总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领取考核通知单时间:2019年8月2日下午14:00—17:00,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7楼702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柳家街62号)领取,并缴纳面试费80元。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3.考核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考核通知单。   (三)体检   根据岗位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四)递补   在体检阶段,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核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其余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政审   政审主要是对拟聘用教师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工作态度、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对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调动手续,辞聘解聘者不予聘用。所有引进人员须在2019年8月30日前到岗,且在规定期限内完善调动等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公告,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不主动关注公告或通讯不畅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ybrc128.com/(中国三江人才网)   监督电话:宜宾市翠屏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组0831-8206302;   宜宾市翠屏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组0831-8235947。   咨询电话: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8205965、8206177;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8237647、8237648。   2019年宜宾市翠屏区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岗位表.docx   宜宾市翠屏区2019年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宜宾市翠屏区2019年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同意报考证明.docx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月14日

2021年四川宜宾三江新区第一次公开招用合同制教师公告【253人】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四川宜宾三江新区第一次公开招用合同制教师253人,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10:00至2021年6月18日17:00截止。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宜宾三江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用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用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以及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并凭证书办理招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用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用岗位职责。   (4)具备招用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宜宾三江新区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用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用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指截至此次招用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次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学生。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用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用单位、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用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相应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名额或取消该招用岗位,调减或取消招用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10:00至2021年6月18日17:00截止。   1.选择岗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用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考生在本批次招用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考生进入“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按网络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登录后找到本次招用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15-3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以便招用单位了解考生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用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招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规范等进行审核(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工作由招用单位具体负责,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等有疑问的,可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后,若考生的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信息填写不规范,均不能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打印报名信息表   考生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后及时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三江新区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用合同制教师网上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未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的,后果自负。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6月23日上午1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仔细核对准考证上考试时间等信息是否与本公告的一致,如有误,及时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心理素质测评二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80%+《心理素质测评》×20%。   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面试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招用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考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程序。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资料如下: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普通话等级、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用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   (1)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   (2)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招用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1.体检   (1)根据招用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笔试的《教育公共基础》、《心理素质测评》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未按规定和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主管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考核   对拟招用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工作态度、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察审查。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主管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公示   (1)拟招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4.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公示无异议者,由区人才人事局审核确认拟招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招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被招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招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五、薪酬和待遇   (一)合同制教师薪酬制度按《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宜临港办发〔2019〕146号)文件执行。实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考核”薪酬制度,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二)合同制教师可参照在编教师享受同等福利待遇、晋升空间和评优选先资格;同等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和推荐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用参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招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108052。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同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笔试考点。进入考场前需持本人手机出具“四川天府健康通”,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近14天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近7日核酸检测报告,并提前主动联系三江新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电话:18990955263),不主动报备或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听从区疫情防控办公室安排,接受相关检测;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凡隐瞒不报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负责解释。招用条件和合同制教师薪酬制度、晋升空间、各类培训、职称评定等内容由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区社会事业局:0831-2108034   区人才人事局:0831-2108053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3982119775、19102603571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QQ号:2014908672、276995432   招用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招用等,责任自负。   宜宾三江新区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用合同制教师岗位表   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   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四川宜宾翠屏区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告【100人】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以及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并凭证书办理招聘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宜宾市翠屏区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38周岁及以下,指截至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9周岁)。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学生。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共100个,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未达到相应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9日至10日9:00-12:00,14:00-17:00;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7楼702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柳家街62号)。   现场报名前请于2021年7月4日9:00至2021年7月8日17:00期间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填报网址:https://www.wjx.cn/vj/eaZIIBB.aspx   2.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所有材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2)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2张。   (3)填写《宜宾市翠屏区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经工作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所报考岗位以现场报名为准。   以上材料必须现场提供,材料不齐、不符、不实者均不予报名。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其他事项。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   1.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1年7月16日上午9:00-12:00,经现场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7楼702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柳家街62号)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如委托他人代领笔试准考证,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职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具体方式详见《岗位表》。   (3)领取面试通知单:   2021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7楼702会议室领取。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如委托他人代领面试通知单,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4.总成绩排序原则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总成绩排名。   (三)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1.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未按规定和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主管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考核   对拟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工作态度、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察审查,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公示   (1)拟招聘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选岗   根据报考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五)建立劳动关系   拟招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审核确认,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被招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五、薪酬和待遇   1.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外岗位,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管理。缴纳五险一金,扣除五险一金外,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每月平均实发待遇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   2.试用期1个月,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发放试用期工资。   3.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公告,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不主动关注公告或通讯不畅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八、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   监督电话:宜宾市翠屏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组0831-8206196;   咨询电话: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8205965、8206177   1.宜宾市翠屏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岗位表   2.宜宾市翠屏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信息表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30日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23年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各级机关计划招考公务员18258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9︰00至16日16︰00,2月份将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公告全文如下: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23年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职位全省各级机关计划招考公务员18258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rsks.gd.gov.cn)或“粤省事”“粤讲粤政”“广东发布”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报考各地级以上市各级机关职位,也可通过登录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查阅。二、招考对象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三、报考条件(一)报考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1月10日至2005年1月9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1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1月10日至2005年1月9日期间出生)。报考地级以上市各级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2年1月10日至2005年1月9日期间出生),报考此类职位的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7年1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7年1月10日至2005年1月9日期间出生)。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除外)。5.具有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2)报考“从本市人员中招录”的专门职位,应为职位所在地级市生源,或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父母、配偶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在职位所在地级市累计工作(含入当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员。上述有关户籍要求应入户满3年以上。(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限报服务(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机关相关职位,也可报考其他非专门职位。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得报考的人员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四、报考程序(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9︰00至16日16︰00。(二)报考注册报考者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省各级机关招录职位表(附件1、2)和报考指南(附件3),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三)填报职位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定期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报考者未缴费确认前可更改报考职位,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月16日16︰00至17日16︰00期间,只能进行缴费,不可再更改所报职位。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四)缴费确认通过系统自动实时初步审核的报考者,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9︰00至17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考者如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可减免考试费,办理减免申请时间统一为2023年1月10日9︰00至17日16︰00。(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心理素质测评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六)报考注意事项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4.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5.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考试(一)笔试1.笔试时间报考者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2月份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2.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还需加考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大纲见附件5、6。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大纲可登录广东省公安厅网站(//gdga.gd.gov.cn)查询。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大纲可登录广东省审计厅网站(//gdaudit.gd.gov.cn)查询。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行政执法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笔试成绩。(二)面试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公安、法院、检察院及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部分招录职位(见职位表)将在面试前后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2.集中组织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工作另行通知。(三)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六、体检、考察(一)确定人选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二)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严格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三)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七、公示、录用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报考职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职位)的报考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确定为该职位的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八、递补与调剂录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一)体检不合格的;(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三)考察不合格的;(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五)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县(市、区)机关急需紧缺专业职位及乡镇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报考本市同一类型的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补录,总成绩高分报考者优先选择职位,不愿接受调剂的报考者视为放弃补录机会。九、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十、相关事项(一)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报名考务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热线电话,详见报考咨询电话(附件7)。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或相关考区联系。(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四)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并在各地级以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同步转发。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1月9日(南方网)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2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了吗

2022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了。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或“粤省事”“粤讲粤政”“广东发布”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报考市及以下法检两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报考此类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报考选调生职位的年龄为本科生24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岁。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5.具有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4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官网

按照往年考试时间的安排来看,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或粤省事粤讲粤政广东发布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报考各地级以上市各级机关职位,也可通过登录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查阅。以2023广东公务员考试为例,公共科目笔试总分是200分,行测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还需加考专业科目笔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均不指定考试用书,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应用、资料分析等内容。《申论》是测查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笔试科目。主要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科目考试: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3种题型),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广东省审计机关专业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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