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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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案例分析、求高手解答

案例一,学校不承担责任,因为学校仅对其从事的教育文化活动之内的过错和过失承担责任,王某逃课且因逃课造成了心理咨询费完全是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而且所谓的心理质询费并不是由学校任由王某逃学造成了,孩子迷恋游戏,从家庭环境,幼儿教育,家长态度,社会环境都是有很大影响的,如果按公平原则要求学校赔偿反而不公平。处理办法上还是安抚为主,老师应当承担工作义务失职的行政责任,如警告,记过,扣奖金等等案例二,属于学校事故,学校没有对环境的安全尽到注意义务。处理上很难办,学校这么穷,校舍都漏水,不可能有余钱赔偿教师和孩子,即使赔偿了,学校因此支出的费用只能导致教室更破更长时间无法维修。可以要求当地县政府教育部门给予重视,可以发帖求助,求助爱心基金等。

法律案例分析?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对方追偿,超出赔偿范围内的赔款的,如果对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案例分析

法院关于本案件进行的证明责任分配有问题。原告提出的证据初步证明了该合同标的物不符合约定,被告抗辩主张说原告调包了,这时候应该是由被告提出证据证明怎么调的包,而不是由原告顾月妹举证。特别是被告推测说,原告造假有两种可能,一是事先做好这个球,等买完之后,拿做好的假球鉴定去;二是买完以后,又做一个跟这个球一样的,拿去鉴定。被告应当用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使原告所主张的事实存在与否达到真伪不明状态。其实,如果该物品是唯一的,那么信誉卡上应当有比较严格的质量、直径等标记,并在售出时与消费者核对;如果是批量产品中的一个,商家应当提供待售出的同一型号的商品辅助证明争执物是否在质地或尺寸上有同一性。法官让原告充分证明自己没有调包,是违反了生活逻辑的。罗马法中最基本的观点是,肯定的人负证明责任,否定的人不负责证明责任。从概率上说,作为原告顾月妹仿制这样的高科技产品的可能性是比较低的,而商场出售一个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东西的概率是比较高的,总之,抗辩方主张的积极事实由抗辩者自己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才合理。④对于这些合同案件,司法解释没有对证明责任分配给原告还是被告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法律规范说:主张权利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权利发生的法律要件存在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否认权利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妨碍权利的法律要件事实承担证明责任来分配证明责任,这类合同案件也不会发生证明责任分配上的分歧。所以司法解释确立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还有改进的必要。

法律案例分析

简单说说吧,首先,店堂告示的效力,当然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了店堂告示的效力其次,保安是否有罚款的权利,当然没有,没有行政机关的授权,当然无效所以我认为这应该是民事案件而非行政案件,估计法院要不予受理

[谈法律课教学中的案例分析]思修课法律案例分析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职教中心,河北 唐山)      [摘 要]:在法律课教学中,许多的法律概念比较难懂,许多法律术语不好区分。此时,只有用案例分析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法律教学,如果缺少案例,枯燥讲解很难使课堂气氛活跃起来,而有效运用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则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不但加深了他们对知识的理解,而且活跃了课堂气氛。可以说,案例分析是学生理解、学好法律知识的桥梁和纽带。   [关键词]:法律教学 案例分析 法律概念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法律基础知识》课的目的,在于对学生进行知法、懂法、守法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其守法的自觉性。如果单纯讲解一些法律概念,显然枯燥难懂,使学生失去学习兴趣,而在教学中恰当运用案例分析,则可以大大增强教学效果。下面,根据笔者的教学实际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在教学中运用案例分析,是把法律知识化难为易、化繁为简的好方法      在法律课教学中,许多的法律概念比较难懂,许多法律术语不好区分。此时,只有用案例分析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例如,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两个法律概念都属于犯罪的范畴,但其本质不同,如果仅从字面理解,毕竟是肤浅的。在教学中,我运用了这样几个案例加以分析。   被告人王某正在街上行走,突然看到刘某驾驶东风车从对面开过来,他想开玩笑,把手中正在抽的半截香烟朝驾驶室一扔,正好扔到刘某脸上,刘某方向一偏,汽车撞向路边,把行人张某压成伤残。例子举出来,先找几个学生分析,大家各抒己见,但没能说清事物的本质,针对这个例子,教学中,我紧紧抓住刘某当时的主观思想加以分析,王某本应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但由于玩忽大意,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的结果。在这里,疏忽、本应预见而没能预见成为过失犯罪的前提。案例一分析,大多数同学对过失犯罪有了深刻的印象。对于故意犯罪,针对故意二字,多举出几个例子。如李某与王某发生口角,李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一天晚上,李某在王某下班的路上用猎枪将王某打死。然后,分析,李某明知用猎枪打王某会造成王某死亡的结果,但还是开枪射击,显然属于故意犯罪。经过几个案例分析,原来模糊的概念清晰了,原来不懂的术语也理解了。在教学其它内容时,也是如此。可以说,案例分析是学生理解、学好法律知识的桥梁和纽带。      二、案例分析是调动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有效方法      法律教学,如果缺少案例,枯燥讲解很难使课堂气氛活跃起来,而有效运用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则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不但加深了他们对知识的理解,而且活跃了课堂气氛。例如,在讲解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一课时,把年龄段分为:十四周岁以下、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十八周岁以上四个阶段,分别举例,提问:“犯罪人处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假如你是法官,议一议你该怎么判?”学生积极性很高,踊跃发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法院是怎么判的呢……”最后总结:“为什么这么判呢?就因为他们犯罪时的年龄不同。”针对刑事责任能力,分别举出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醉酒人以及残废人犯罪的案例,学生听起来绕有兴趣,又很愿意自己去分析。这样,使课堂气氛变得轻松活跃,激发了学生的积极性,收到了好的教学效果。      三、案例分析会把抽象的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既加深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使学生感受到“法在我身边”      职校生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目的在于知法、懂法,进而做到守法。职校学生远离社会,单纯幼稚、好面子、易冲动,而现实生活中的很多青少年犯罪是由于一时冲动引起的,我把它称其为“冲动的惩罚”,其根源在于不知法、不懂法。在校时,如果不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走上社会往往会成为犯罪的高危人群。因此,我在教学中所举案例大多是关于青少年犯罪,并且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着重渲染青少年犯罪给自己、给家庭、给社会带来的损失和伤害,从心灵上触动他们,给他们敲响警钟,加深对学生的教育影响。如在讲犯罪的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时,我例举了暑假期间发生在我区的一起打架斗殴事件,参与者六人,最大年龄24岁,最小年龄17岁,他们之间并无大恨,只是由于一时的口角,造成一死五伤的结果。死者24岁,是独生子,同时也是一位父亲,他的儿子刚刚6个月,从此他的父母失去了儿子,他的儿子失去了父亲,这个家庭毁了,毁了的同时,还有另外五个家庭,五个人走上犯罪道路,面对铁窗他们后悔吗?然而,后悔有用吗?“冲动的惩罚”是残酷的,“冲动”之前,我们每个人都要想一想“冲动”后的结果。这样,我们才不会“一失足成千古恨”。这样的现实性案例,对学生的触动很大,使学生知道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法就在我们身边,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由此可见,课堂上多用一些案例,有时比法律知识本身更有说服力。   通过以上几方面,可以说,法律课教学中,离不开案例分析,通过教学实践,我也体会到,运用案例应注意针对性、时效性和深刻性。   所谓针对性,要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社会阅历,适当举些与学生相关的案例来分析问题,这样即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起到警示教育他们的作用。职校学生正值长年龄、长身体,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时期,这一年龄段,比较容易犯错误,授课时注重多举这方面犯罪案例,会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   所谓时效性,指举例时,要多举当今社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加以分析,这样更贴近现实、贴近生活,使学生对犯罪问题有更深刻的了解,感受到法就在我们身边,而不会把案例只当成故事听,从而注意自己的言行,增强其守法的自觉性。   所谓深刻性,指教学中,每举一个案例,要真正理解案例产生的原因、背景和危害,深刻挖掘它的内在本质,不能信口举例,停留在表面。空泛的案例,缺乏说服力,起不到教育的警示作用。   基于以上几点,要求法律课老师不仅要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要多接触社会,多了解生活,注重知识的积累,掌握大量丰富的案例材料。这样,才能在法律教学中,做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收到教育教学的最佳效果,使法律教学真正成为丰富、生动的法律教育阵地。

简单的法律案例分析怎么做?

1、万华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约7000余元的行为,因为纪某尚不满16周岁,没有达到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不构成犯罪。2、万华14岁生日那天的行为是抢劫行为。但因为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是按实足年龄,只有过了14、16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4、16周岁。因此,万华实施抢劫行为时未满14周岁,故不负刑事责任。3、万华偷开汽车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行为是交通肇事行为,而不是交通肇事罪。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只有年满16周岁的,才对交通肇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万华偷开汽车并出卖的行为是盗窃,但因纪某未满16周岁,根据法律规定,万华不负刑事责任。4、在对万华的处理上,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法律案例分析

1、合法,乙方违反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依据合同违约责任,到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请民事仲裁。

法律案例分析,怎么做?

格式如下:1、案例分析方法的特点;2、探讨案例分析方法的意义;3、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一:法律关系分析法。4、案例分析的另一种基本方法:请求权基础分析法;5、两种案例分析方法的比较;案例分析方法属于法学方法论的组成部分,是指采用一种规范严谨的方法探讨每一个个案,以准确地认定案件的事实,正确地适用法律,最后得出公正的结论。有以下几个特点:1、案例分析方法必须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它应该是一个统一的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案例,而不是每一个案例就有一种方法。2、案例分析方法不仅是一种案件事实的分析方法,同时也是法律解释的工具。案例分析不是单纯地确定客观事实,重要是为了确立一种法律上的事实,一种符合法律构成要件的事实,也就是确认三段论中的小前提。在这个分析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法律的适用,即如何使小前提符合大前提,这样必须对适用的法律(即大前提)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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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因犯盗窃罪于199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00年5月刑满释放。2005年3月17日晚上,甲潜入乙的家中,被发现后携所窃挎包一个(内有数码相机一部,物品价值1500元)逃跑,乙紧追不舍,无奈之下甲将挎包扔到路边,乙见状将包捡回。甲见路边有一辆未熄火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500元),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趁丙不备便骑上摩托后逃跑。同年3月18日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到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上,后经医院鉴定为轻伤。【问题】1、甲2007年3月17日的行为构成何罪?2、甲在3月18日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为什么?3、甲将所窃挎包扔到路边的行为处于哪种停止形态?说明理由。 1、盗窃罪2、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抢劫罪的要件,不构成抢劫罪,应该为抢夺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3、犯罪中未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章 犯罪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由于“乙紧追不舍,无奈之下甲将挎包扔到路边,乙见状将包捡回。”此时随因“无奈之下”但属于法律规定的“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且“乙见状将包捡回”,在本质上没有对乙造成财产损失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