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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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章规定,党的纪律主要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党的纪律涉及到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以概括为: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1、政治纪律。主要是为了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组织纪律。主要是为了保持党的战斗力,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切实做到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3、群众纪律。主要是为了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4、经济纪律。主要是为了保持党不受金钱腐蚀,要求所有从事经济工作的党员和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要严格遵守经济工作制度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制度。5、保密纪律。主要是为了保持党的各种秘密绝对安全,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切实保守党的国家秘密的规定。6、宣传纪律。主要是为了保持党宣传口径的一致性,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绝对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国家的决定相反的言论。7、人事纪律。主要是为了保持党用人风清气正,党章规定:“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8、外事纪律。主要是为了保持党外事活动顺利进行,国务院1981年10月20日转发的《涉外人员守则》,对所有涉外人员包括共产党员规定了10条外事纪律。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党章有几大纪律

法律分析:党的六大纪律具体指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牵头的管总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要遵守和维护党章,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直接关系党的形象。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在什么时候首次写入党章

1982宪法将人权写入党章

《党章》中5个是否是什么?

1.是否坚持党的性质宗旨,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2.是否认真履行党员八项义务,践行入党誓言,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是否按照党员干部六项基本条件,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4.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5.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牢宗旨意识,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党章规定党的组织系统由组成

党章规定,党的组织系统是由( 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党组和基层)组织组成的。

党章规定关于预备党员的权利、义务与正式党员有什么不同?

法律分析: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党章规定党员享有几项权利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在党的纪律方面,新党章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党的组织作了比较具体严格的规定,“实行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组织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是党的每个组织的重要责任。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内容是什么?

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章中规定党员享有8项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党章中规定党员有下列义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师霞)

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内容是什么?

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章中规定党员享有8项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党章中规定党员有下列义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师霞)

中共几大通过的党章首次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党的七大首次在党章中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章中规定党员享有8项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党章中规定党员有下列义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条 党员有下列义务:(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不断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二)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三)认真地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积极地完成党分配给自己的任务;(四)严格地遵守党章和国家的法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一切党员不管他们的功劳和职位如何,都没有例外;(五)把党的、国家的、也就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个人的利益之上;在两种利益发生抵触的时候,坚决地服从党的、国家的、也就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六)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向人民群众学习,虚心地听取并且及时地向党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向人民群众解释党的政策和决议;(七)在工作中起模范作用,不断地提高生产技术和业务能力;(八)实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揭露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并且努力加以克服和纠正;向党的领导机关直到党的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同党内外一切危害党和人民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九)对党忠诚老实,不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十)时刻警惕敌人的阴谋活动,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党员如果不遵守这些义务,应当给予批评和教育,如果严重地违背这些义务,破坏党的统一,违犯国家法律,违背党的决议,危害党的利益和欺骗党,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相比在权利与义务方面是否相同

你好,是权利不同义务相同

党的第几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规定党员三人以上均可成立党支部是什么时候规定的

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并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

农村开党支部会议的过程是如何?会议内容是党章学习。我要的是会议的过程。

会前通知到全体党员,开会时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首先点名,,然后宣布开会,内容是学习党章,一般由组织委员读、宣传委员记录,学习结束由书记进行总结,强调有关事项。

如何用党章规范言行,正真做到思想上入党,行动上入党

我明白,一个人在组织上入党,一生可能只有一次,但要想真正在思想上入党却是一生一世都需要坚持的。这次培训使我看到了自己身上的许多不足,我衷心地希望能经常得到党组织教育、指导和党员同志的关心、帮助,使自己不断得到提高,期待着早日加入党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通过此次学习使我端正了入党动机,不仅做到了行动入党,更做到了思想入党。我深刻认识到:端正入党动机,不是入党前的一时的问题,而是一辈子的事情。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在以后的一段时间内不论党组织是否批准我加入中国共产党,都要一如既往地用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不仅要在思想上争取入党,而且要长期的注意检查自己的入党动机,努力身体力行、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密切联系群众,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生。 经过这次党课的学习我自己的思想境界也得到了一次升华,懂得了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我们作为在校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应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进入社会后能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本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正确的入党动机,既不是天生的,也不是后天自然形成的,而是在不断学习、实践和改造主观世界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端正入党动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确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一个人入党动机是不是正确,往往同他对共产主义事业和共产党的认识正确不正确、深刻不深刻有直接关系。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共产主义事业和共产党作出了科学的阐述。只有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才能对共产主义和共产党有更加明确和深刻的认识。事实也证明,一个人对共产主义和共产党有了明确、深刻的认识,他的入党动机才会端正。许多同志通过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加强对以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加深了对党的认识,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有些农民入党积极分子,在贯彻党的富民政策之后开始富裕起来。最近他们怀着向党报恩的思想要求入党,通过学习,逐步懂得不仅要自己富裕,还要帮助周围的群众共同致富,懂得了现在的努力就是为着将来实现共产主义,当前就是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这种变化,就是我们常说的把朴素的、感性的认识上升到自觉的、理性的角度,这是端正入党动机的基础。 通过实践锻炼,不断端正入党动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人们的正确认识,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才能获得。这里最重要的是实践。要求入党的同志仅有入党的愿望是不够的,还必须付诸行动,在实践中不断用切身体验来深化对党的认识,从而进一步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例如,通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中作出积极贡献,来体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实际行动,来体会共产党员不惜牺牲一切的高尚情操;通过学习孔繁森、李国安等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来激励自己等。一句话,就是通过学习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通过投身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活动,加深对共产主义事业和共产党的认识,强化正确的入党动机。 加强主观世界改造,克服不正确的入党动机。端正入党动机的过程,实质就是一个思想认识不断提高的过程。一个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对其入党动机的端正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应当注意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克服不正确的入党动机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端正入党动机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正确的动机,是正确行动的精神力量。(这句话可以这样理解,一个人的思想决定他的行动,思想是行动的原动力,错误的思想必定导致错误的行动,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在工作、学习、挫折面前不动摇,朝即定目标前进。)只有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有持久不衰的动力,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起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积极做出贡献(正确——认真学;错误——应付学);才能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努力摆正党和人民的利益同个人利益的关系,逐步培养和树立起甘愿“吃亏”、不怕“吃苦”、为人民无私奉献的人生观(正确——不怕吃亏、吃苦;错误——拈轻怕重);才能够正确对待争取入党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当周围的同志比自己先入党时,不会沮丧和急躁,而是加倍努力;当接受考验的时间较长时,不会自暴自弃,怨天尤人,而是找出不足,迎头赶上;当自己要 2012年入党申请、预备党员转正 中国共产党 入党流程 自我鉴定 思想汇报 入党材料 求入党的行动没有被正确理解、误会时,也能正确对待;(例如)当自己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也不动摇自己的信念,始终朝着既定目标前进。(正确——正确对待挫折;错误——丧气、退缩) 其次,要求入党的同志只有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经受住党组织的考验。对比说明这种考验在新时期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在革命年代,参加革命和加入党组织,意味着担负艰巨、危险的工作,甚至要牺牲自己的生命。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有个别投机分子混入党的队伍中来,残酷的环境也起着大浪淘沙的作用,一些不坚定分子很容易被淘汰。党在全国执政以后,情况发生很大变化。一方面,执政地位能够使党更好地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千千万万有志于改造社会、振兴民族、造福人民的有识之士吸引和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并不断地把其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共同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而奋斗。另一方面,由于党处于执政地位,一些思想意识不健康的人存在投机心理,认为入党不仅没有什么危险,而且还可以捞到个人好处;有的甚至把入党当作追名逐利的政治台阶。因此,为了维护党的纯洁性,党组织必须严格审查和考察,去发现哪些同志的入党动机是端正的,哪些同志的入党动机是不端正的。只有那些入党动机端正又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才能被吸收入党。这就告诉我们,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想实现自己的入党愿望,只有老老实实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经受住党组织的考察,并通过正确途径加入党组织,而不能怀着不端正的入党动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混进党组织 如何才能做到从思想上入党呢? 第一. 加强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一个不了解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不了解党章的人怎么可能谈有多高的共产主义觉悟呢?作为当代大学生还要关注国内外时政大事,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于党中央保持一致,只有做到了“真学、真懂”才能做到“真信、真用”,才能坚定理想信念! 第二. 从点滴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觉悟是一点一滴培养起来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只有平常注重自身修养,才可能做到“关键时刻站出来”! 第三. 向优秀党员学习,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我!积极主动的参与班级事务,热心诚恳的帮助同学,真正去这样做了又何必担心“金子不发光”呢? 只有真正做到了从思想上入党,才有机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才能做到在组织需要的时候,在祖国和人民需要的时候站出来! 思想上入党要端正入党动机问题。只有为了献身共产主义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要求入党,才是唯一正确的入党动机。只有端正了入党动机,才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入党以后,才能发挥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从而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所以说,端正入党动机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正确的动机,是正确行动的精神力量.其次,要求入党的同志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经受住党组织的考验。如何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努力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第二,通过实践锻炼,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第三,用正确的入党动机克服不正确的入党动机。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有许多党员,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没有完全入党,甚至完全没有入党。这种思想上没有入党的人,头脑里还装着许多剥削阶级的脏东西,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无产阶级思想,什么是共产主义,什么是党。”(《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75页)这段论述极为深刻。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引以为鉴,不论组织上是否入了党,都应做到首先在思想上真正入党;而且要长期地注意检查自己做党员的动机,克服那些不正确的思想,决不能入党前拼命干,入党后松一 行动上入党 1、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切实端正入党动机,努力在思想上首先入党 2、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一是正确认识和对待党员标准,明确努力方向,二是自觉接受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三是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3、严格履行党章规定的入党手续,争取早日在组织上入党 模范带头作用一定要用实际的行动践行出来,并而不只是党员发挥作用,群众也可以发挥模范的带头作用。我们经常说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这可能会让基层一些党员群众有了困惑:带头是领导们的事,跟我们扯上关系吗?其实不然,古人说的很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党的模范带头作用是党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的一个机制作用。状元是千万人之一的尖尖子,代表着最好的,最先进的东西。党的模范带头作用是鼓励我们党员同志要身先士卒,做好榜样,争当各行业、各领域的领军人物,鼓励竞争,又维护竞争。支部书记是场党委联系大众胶工、民工的导电线,既要在场党委的领导下作好工作, 每一位要求入党的同志,都要首先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要入党?”党组织在培养和考查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时,也必然会认真地审查和考察其入党的目的,在对待为什么要入党的问题上,要做到以下十六个字:忠诚信仰,甘愿吃亏,多做贡献,勇于牺牲。 忠诚信仰。就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信共产主义必胜信念,江泽东同志在十五大报告强调指出:我们现在的努力是朝着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前进的,忘记远大目标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纲领努力奋斗,同样是不合格的共产党员。共产主义理想是指对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信仰、向往和追求,她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我们党之所以叫中国共产党,就是因为我们党以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为自己的奋斗的最终目标。每个共产党员入党时都要面对党旗向党宣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马克思发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使得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科学,得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定胜利的历史结论。 甘愿吃亏。就是要求争取入党的积极分子为党和人民的利益不怕自己吃亏,甘愿吃亏。因为我们党除了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员利益的实现,包含在党和人民利益的实现中,这表明我们党是承认党员正当的个人利益,并且尽量爱护和关怀党员的这种利益。同时,我们又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当二者发生矛盾时,毫不犹豫地以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甘愿吃亏是对每个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的最实际考验,一些人就是经不起这个考验而成为政治上的落伍者。 多做贡献。就是要求每个积极要求入党的同志要以群众多挑更多的重担,做更多的工作。因为我们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党的奋斗目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因此,共产党员从来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多做贡献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每个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多做贡献的义务,而没有谋取私利的权利。那种只讲索取,不讲奉献的人,是不能加入到党的行列中来的。 敢于牺牲。就是争取入党的积极分子要有富于革命的自我牺牲精神,在革命战争年代,在雪与火的战斗中,共产党员冲锋在前,退却在后,是不怕牺牲的。今天,在和平建设时期,也还有在外敌入侵的可能,国内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着,即使在同自然界做斗争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发生各种意想不到的灾祸和事故。在现实生活中;许许多多的共产党员,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做出了最好的回答。 行动上入党,就要在生活中、工作上起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不怕吃苦,不计较个人得失,自觉为群众作出样子。在实际行动中实践党的理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首先,要认真学习理论。 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因为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政党。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无产阶级解放的理论,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十分严整和科学的世界观。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在中国的运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员集体智慧的结晶。邓小平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时期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指明了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地位的方向。以先进的理论为指导,是我们党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端正入党动机的理论基础。一个连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都不懂的人,是不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还要认真学习的基本知识,要加入共产党,就要知党爱党。如果对党的纲领、党的知识不了解,不掌握,不知道自己要加入的是什么样的党,怎么可能将党的宗旨化为自己的信念,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呢?如果不了解党,不了解20世纪中国的三次历史性巨变,怎么可能懂得“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的道理呢?如果不懂得加入中国共产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怎么可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呢?因此,认真学习党的知识,使自己对党的知识有感性升华到理性,是我们端正入党动机,在行动上入党的表示。 其次,要积极投身实践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人们的正确认识,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并不断循环经复,才能获得,这里最重要的是实践。投身实践具体说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站在改革的前列,在改革创新中发挥光辉模范作用,克服沉腐的落后的传统观念,代之以勇于创新,敢为天下和立志改革开拓进取的精神,把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融化到坚持改革的实际行动中去,努力投身于改革的实践。第二,要在工作学习中起带头作用。每个入党积极分子,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干好本职工作,要想雷锋那样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不能好高骛远、眼高手低、看不起平凡的岗位,不愿做身边的小事,现在的世界正处在前所未有的知识经济时代,每个年轻人都要刻苦学习基本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从而掌握为人民服务所必备的科学文化知识,创造一流的工作学习成绩,起到排头兵的作用。第三,要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良好的道德修养。在处理同志关系上,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要顾全大局,先人后己,团结同志,能容人谅人。在生活上勤俭节约,艰苦朴素,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在处理个人与家庭问题上,坚持高尚情操,尊老爱幼,坚持共产主义道德风尚。 最后,还要自觉接受党内同志的帮助和群众的监督 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清醒的认识到,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决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努力做到:第一,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向党组织汇报要忠诚老实,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要敢于说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把真实思想亮出来,以求得党组织及时帮助。第二,按照党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尤其是组织培训,并从这些活动中接受教育,提高思想觉悟。第三,虚心听取周围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有的党员干部经受不住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走上了腐化堕落、违法犯罪的道路,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大损失,他们自己也身败名裂。这些人之所以走上危险的道路,其重要原因就是既不愿意自觉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又不愿意接受群众的监督,把自己看成是特殊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群众的批评教育,使自己过不了“生活关”,并由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们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完成新世纪的各项历史任务,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必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克服和解决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 总之,共产党员这个称号,代表着光荣和先进,也代表着责任和奉献。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紧跟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专业学习上有所建树,永不叛党

预备党员没有通过院党校的考试的检讨书 3000字 就是大概写不好好学习十八大党章什么的

  这个差不多了  我错了,随着21世纪时期的到来,许多历史痕迹都将逐渐消逝,然而只有具思维的物体在流转的岁月中留有自生而来的思维。一直以来,检讨与自我检讨都是人们对自身素质提高的一个必要方法。外面的花花世界通常将人们本身发自内心深处的那些感觉朦上了一层层的面纱,人们只有不停的进行检讨及自我检讨才能将造成假象面纱掀开,真正的实质才得以体现,才不致于使人在假象中得出错误的结果。因此,在这里有必要去浅谈一下检讨与自我检讨。   检讨与自我检讨是一个循环的过程。一切有逻辑思维的物体都是通过检讨与自我检讨而得到进化或进步,动物界中的动物学习生存的本领就是一个检讨与自我检讨的过程。检讨与自我检讨都必须要先产生一个实体才能对这个实体的过往经历的结果进行分析,然后得出总结,再将总结出来的具体问题进行优化及改进,最后推算出正确寻找真实结果的方法。由于有这些次序中的概念,往往检讨与自我检讨都会在先行动,然后再得到解决方法或经验。   检讨与自我检讨在定义上可以解释为对过往经验的分析、总结过程,现实中人们只是犯错误的认为它只是表示对一个失败经验的分析及总结过程,但成功经验的分析总结过程人们却忽略了。往往人们会认为过往成功的经历就不用进行检讨与自我检讨,其实这是极错误及危险地步向灭亡的想法。因为唯物论一切事物都是客观存在的,成功的结果往往冲昏了人们对成功过程中实施方法的总结经验,没了这个总结经验,人们在下一次实践中就等于每次都是只靠盲目探索而取得成果,这往往是最危险的方法,最终会误导人们处事方法而步向灭亡的深渊。   由于检讨与自我检讨是一个循环不断的过程,每一个检讨与自我检讨本身也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其经历及结果也将产生下一个检讨与自我检讨,下一个检讨与自我检讨的结论往往是一个最新的行动指引。检讨与自我检讨因此具有周期性,一切具有思维的物质自产生至灭亡的过程中,检讨与自我检讨的周期越短,进化的阶跃就越大,往往它是一个傅立叶级数方程,越往前执行一个周期,下一次的波幅就会收窄,频率也因此而加密。   其次,检讨与自我检讨由于是一个过程,所以结论在逻辑领域中也存在真或假的定性,但这一个结论的定性不会对检讨与自我检讨的过程产生一个阴影,因为综上所述在得出每个结论之后,无论怎样都必须要进行经验的分析与总结,所以这个定性并不影响下一次检讨与自我检讨的出现。   检讨是由一切具有思维的物质去执行,自我检讨则只是由自我思维的物质本身去执行。检讨与自我检讨中,自我检讨是检讨的一个真子集,因此,忽略自我检讨本身,非自我检讨在检讨中往往有可能是一个空子集,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自我检讨的存在就是唯一为防止步向灭亡而提出最新行动指引的最后一道防线。这个关键性往往给自我思维物质带来进化的希望与生机。   当检讨不出现时,自我检讨的关键主导是具有自我检讨能力的思维物质本身,而且这个思维物质往往会在检讨不出现的时候,也将自我检讨的警惕性同迫切性如同只是看到成功一面而忽略存在失败漏洞那样大大降低,从而增加步向灭亡的危险性。   总结以上论述,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具有自我思维的物质都必须要进行周期性的检讨与自我检讨,从而为下一次行动提供回避灭亡的行动指引。   脾气差是我不对。 俗话说“脾气差就是惯的”,我是从小生活在蜜糖里,长大以后依然生活在蜜糖里,好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小时候是妈妈惯我,那是因为我是妈妈身上的肉。 我错了,脾气差已经不对,乱发脾气就更不对了。 有人说“长的丑不是你的错,出来吓人就是你不对了”。脾气差还不能说我错的非常彻底,因为我可以对路边的大树发脾气,可以对树下的蚂蚁发脾气,可以对蚂蚁的大便发脾气,这样最多路上的人把我当作一个傻X。。 这次犯错误,在家休息的这两天里,自己想了很多东西,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去触犯学校的铁律,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了羞愧。 学校一开学就三令五申,一再强调校规校纪,提醒学生不要违反校规,可我却没有把学校和老师的话放在心上,没有重视老师说的话,没有重视学校颁布的重要事项,当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应该把老师说的话紧记在心,把学校颁布的校规校纪紧急在心。 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而且我这种行为给学校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在同学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别的同学的效仿,影响班级纪律性,年级纪律性,对学校的纪律也是一种破坏,而且给对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老师,家长也是一种伤害,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一种不负责任。每一个学校都希望自己的学生做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形象,也使我们的学校有一个良好形象。每一个同学也都希望学校给自己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来学习,生活。包括我自己也希望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是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靠的是大家来共同维护来建立起来的,而我自己这次却犯了错误,去破坏了学校的良好环境,是很不应该的,若每一个同学都这样犯错,那么是不会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形成,对违反校规的学生给予惩罚也是应该的,自己想了很多,也意识到自己犯了很严重错误,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应该为自己的犯的错误付出代价,我也愿意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重点高校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学校给予的处理。 对不起,老师!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我知道,老师对于我的犯校规也非常的生气。我也知道,对于学生,不触犯校规,不违反纪律,做好自己的事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有做到。如今,犯了大错,我深深懊悔不已。我会以这次违纪事件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奋进,亡羊补牢、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学习。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 在学校三令五申的铁律下,在严明校纪校规的大环境下,我犯下这么严重的错误,学校对我是应该严惩的,在家的日子里,我不知多少次在家大声说,校长,老师我错了,我错了。妈妈,爸爸我错了,我错了。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于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巨大的打击,家长辛辛苦苦挣钱,让我们可以生活的比别人优越一些,好一些,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但是,我犯的错误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愿,也是对家长心血的一种否定,我对此很惭愧。 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我已经意识到我的错误了,而且认识到了此次错误严重性。 我知道我那天确实是太冲动,太不冷静了。 我错了,脾气差已经不对,先动手打人就更不对了。我应该多为别人着想,多忍让,多包容她。我以诚恳的态度承认我的错误,我身上的确存在问题,我已经很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通过这件事,我充分认识了自身的严重缺陷。我知道自己应该认真检讨自己的行为,认真对自己的脾气、性格进行深刻的反思。我确实脾气暴躁,不够冷静,应该通过这件事清醒地认识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 其次,我还应该团结同学。而我不但没有那样做,反而还破坏同学之间的安定团结。在这一点上我做的也是十分十分的不够。再次进行深刻地自我检讨。 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应该积极的面对它,解决这件事。现在我能做的,除了反省自己的错误,检讨自己之外,唯一的就是希望能够把这件事以很好地方式解决,能够让我们像以前一样的相互帮助,和平友好的学习生活。为此,我希望苏兆鑫同学也能够正确地认识这件事以及我们之间的关系。希望她能够和我重归于好。 从现在起,我应该时刻警示自己,吸取教训。从今以后,我要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决不再犯类似的错误。不但是对这个缺点积极改正,还要多方面反省自己自身的缺陷,多方面完善自己。这件事后,即使我身上的伤好了,我内心里教训也会深刻地烙在我的心里,时刻提醒着我严于克己,宽以待人。决不让类似的事在我身上再次发生,同时,我也要以我的亲身感受,向其他同学进行警示,使大家都了解我的内心想法,提醒大家不要像我一样犯下这样的错误。   在深刻的自我反思之后,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1. 按照要求上交内容深刻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2. 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 3. 和同学、班干以及学生会干部加强沟通。保证今后不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 4. 尊师重道,无论何时何地都不与老师顶嘴。 5. 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当前,全校正值全力以赴创建优秀班风的高峰,我却传出了与之极不和谐的声调-打架。这件事在我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这一方面说明了我学习工作不够努力,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 我这次拖了我班优秀班风建设的后腿,对此我深感内疚和痛心。 我承认,这次打架的行为,我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同时也暴露出了遵守校风校纪认识上不够重视。 6. 知羞就改,亡羊补牢,狠抓落实。我要以这次打架事件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当前,全班在开展创建班风活动,做为班里的一员,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奋进,亡羊补牢、狠抓落实,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学习。以实际行动为为我班做出应有的贡献,用自己的努力来弥补我在过去在学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憾。我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我有决心、有信心使我学得更好! 现在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打算今后改正坏毛病,坚持不打架,并调整好心态,天天向上! 我非常感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并决心为我校的安全工作和迎评工作作出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请关心爱护我们的老师同学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使我取得更大的进步!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工作中多多帮助我,帮助我克服我的缺点,改正我的错误。 为了挖掘我思想上的错误根源,我在此进行了十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也真心地希望我能够得到改正的机会。请老师和同学们多多监督我。 相信老师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也会向你保证此事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ufeff也会向你保证此事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

党章指出什么永远在路上

全面从严治党。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得知,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章指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章程》 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根本大法的效力。

党的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 A.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B.社

D 试题分析: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基本要求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核心是以人为本。所以选D。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社会和谐是目标;可持续发展是战略。

解答: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部党章诞生于

 94年前,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此拉开帷幕。中共一大召开后一年,也就是1922年7月,一批心怀远大理想的革命志士再次汇聚上海,召开了为期8天的中共二大。   中共二大在党史上承前启后,诞生了许多“第一”:第一次提出党的民主革命纲领;第一次提出党的统一战线思想——民主联合战线的思想;第一次公开发表《中国共产党宣言》等。如今在全国各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在开展,其中“学党章党规”中的“党章”,就发源于中共二大,第一部党章从这里“走”出。   担负起创建首部党章的历史重任   老上海里弄,多半会取一个吉祥的名称。中共二大召开的地点,名为“辅德里”。或许是机缘巧合,中共二大与一大的召开地点仅相差一个字,一个叫“辅德里”,一个叫“树德里”,道出了两次大会的特殊意义。   “辅德里处于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交汇处,相对较为安全,那里是共产党在上海尚未暴露的联络站。”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研究室负责人倪娜说,二大召开时,上海的政治环境十分严峻,中央局选择这里作为开会地点,颇费心思。   走进二大会址,会有一种曲径通幽的感觉。这里曾是中央局成员李达的寓所,深巷内前门后门都可通行。周围整片相同的石库门房屋,使得这一处淹没其中,并不抢眼。而党创办的平民女校正对李达家的后门,万一突发情况便于疏散。为了保密和安全起见,二大以小组讨论为主,每次全体会议都要更换地点,而小会基本安排在党员家中。   二大会址纪念馆一处并不宽敞的客厅里,中间放置一张八仙桌和几张方凳,东西两侧靠墙各摆放一只茶几和两把靠背椅,还原了当时开会的场景。当年,来自全国各地的12位代表汇聚在这间客堂间,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据李达夫人王会悟老人回忆,当时没有正式布置会场,比较朴素简陋,就是加了几张凳子。两只柳条箱放在窗口,上面铺一块布,当桌子用,“他们持续不断地开,下楼吃饭的时候,也在饭桌上讨论会务。”   据党史资料显示,第一天全体会议结束时,陈独秀、张国焘和蔡和森被推举组成起草委员会。陈独秀为执笔人,负责起草《中国共产党宣言》和其他决议案,陈独秀用了两天时间完成初稿,提交起草委员会讨论。随后的小组讨论安排在附近党员家中,后两次全体会议都在公共租界的其他地方举行。   中共一大召开时,全国有50多个党员,中共二大召开,全国党员人数达195人。这一年间,党的组织有所扩大,特别是在吸收党员、开展工人群众工作方面积累了经验,在学习研究和传播建党理论方面也有新的提高。在这个背景下,制定党的章程,已是党组织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中共二大担负起创建首部党章的历史重任。   首部党章确定了铁的纪律   在中共二大纪念馆中,有一整面火红的党章陈列墙,展出了不同时期不同版本的党章。其中一排党章汇编,供参观者翻阅和学习。来自全国各地的党员,都会在此驻足许久,细细翻看红本。   中共二大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11个文件,其中最重要的一份正是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首部党章包括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等6章29条,对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等,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制定首部党章时有两份参考蓝本,一份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还有一份是苏联共产党八大党章。”倪娜说,因为那时中共尚幼小,没有过多的理论和 实践 经验积累,所以制定党章的过程中有所参考临摹。在首部党章中,有一些体现民主集中制精神的条文,比如明确指出:“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等。而将“民主集中制”这几个字写成文字载入党章是从中共五大开始的。   不少党史专家认为,首部党章对于纪律的规定十分严格。在解放军后勤学院一级教授邵维正看来,建党要有严密的组织和铁的纪律,否则形成不了战斗力。下转3版(上接第1版)根据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资料显示:二大首部党章规定,无故连续四个星期不为党服务,三个月不交纳党费的,要开除出党。再如,言论和行动有违背党的章程和各执行决议案,无故两次不参加大会,泄露党的机密的党员等都必须开除。在当初这样严峻的政治条件下,一个新生党组织对一名党员的要求如此严格,有这样的魄力,非常不容易。   首部党章的确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理论和组织上的完备建成。党章确立后,党内对于各项条文的遵守和执行情况也非常严格。当年,朱德正是在首部党章确立后入党的,过程十分不易。   朱德早年受孙中山思想的影响,很早便参加革命。辛亥革命爆发后,军阀内部逐渐分化。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给朱德带来冲击。听说中国共产党成立的消息后,朱德决定脱离军阀阵营,来到上海,找到当时党的领导人陈独秀,郑重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虽然党成立之初正是用人之际,朱德又是难得的军事 人才 ,但陈独秀没有立即答应他的入党请求。   党的宣言和党章在中共“二大”通过,当时外界并不知晓。新党员入党,须严格遵照党章规定,学习党的宣言和党章条例,这需要一个过程。首部党章第一条规定:“本党党员无国籍、性别之分,凡承认本党宣言及章程并愿忠实为本党服务者,均得为本党党员。”最后,朱德找到周恩来和张申府,作为他的入党介绍人。依据党章第二条规定,新党员入党必须经地方执行委员会许可,经区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次第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党员。经历一段时间考察后,陈独秀认为朱德经受住了党的考验,所以立即代表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准了朱德的入党申请。   一个保存首部党章的感人故事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党代会并没有像今天这般有组织性、程序化,也没有严格的代表资格审查之类的要求,更谈不上任何规格上的考虑。中共二大关于与会代表的原始资料,至今存世甚少,加之年代久远,当事人的回忆相互或者前后不尽一致,也为中共二大留下了一些难解之谜。   关于中共二大代表名单,根据******党史研究室编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记载,包括中央局代表陈独秀、张国焘、李达,地方代表王尽美、蔡和森,青年团代表施存统等12人(尚有1人姓名不详)。参加中共二大的还有些非正式代表,也可称为其他代表,但目前难以确定其代表资格。根据有关回忆和资料,尚未完全确定代表资格的人员包括陈望道、邓恩铭、邓中夏、项英等人。   好在,尽管时隔多年,当时党的组织建设仍不完善,社会背景又复杂多变,但《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系列重要文件得以完整保留,难能可贵。在中共二大史料征集过程中,不少研究党史的专家发现,这些文件能够完整保存,究其背后,还有一段鲜为人知、颇为感人的保存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叫张静泉,又名张人亚,他是上海最早的21名工人党员之一。二大会议结束后,中央领导机构按照规定,将大会通过的章程和其他决议案送给莫斯科的共产国际组织,还铅印了小册子,分发给党内有关人员学习贯彻。作为早期党员的张静泉得到了一本。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张静泉奉命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那时的上海被白色恐怖笼罩,张静泉最放心不下的是这些党内文件和书刊的安危,带走不方便,留下来又有被国民党搜去的危险,轻易付之一炬也不舍得。怎么办?经再三考虑,他决定将包括首部党章在内的文件等从上海秘密带到宁波乡下,托父亲代为保管。   老父亲深思熟虑后,编了个“儿子在外亡故”的故事,向邻居们佯称:不肖的二儿子静泉长期在外不归,又毫无音讯,恐怕早已死了。接着,老人就在家乡为张静泉和他早逝的妻子修了一座合葬墓穴。张静泉这边一侧是衣冠冢,放置的是空棺,老人把儿子转交的一大包文件和书报用油纸裹好藏进空棺,埋在墓穴里。老父亲希望有朝一日儿子回来后“原物奉还”,没曾想,张静泉已于1932年牺牲。直至新中国成立,老父亲没有盼到儿子归来,想想自己年事已高,这批重要文件不能再“秘藏”下去,于是便揭开了“衣冠冢”之谜。而墓穴中的文件最终由其家人带到上海,交给了相关部门,通过上海相关部门将这批文件再呈交中央档案馆予以保存。   正是凭借老一辈共产党人的智慧与勇敢,对党的事业责任心和无比忠诚,今天,我们才看到了现存的中共二大文献,完整的首部党章等。   从中共二大第一部党章诞生,到十二大再开启党章和党内法规新纪元,几经修改,形成现行的十八大党章。对每一个党员来说,党章是一本凝结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共产党员标准的生动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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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一个党的党章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该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等项。通常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成熟党章也是关键因素之一。党章是政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现行党章于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于2007年10月21日通过。除总纲外共十一章五十三条。规定了党的纲领、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项。(一)总纲 1、什么是党章总纲 党章总纲是党章的组成部分,党章的前提和总则,即纲领、要领。泛指起领导作用的原则。党章的总纲,是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纲领。 2、总纲的主要内容 (1)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最终目标。 (2)行动指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3)概括和总结了社会发展规律、中国的发展经验及其基本要求(五个方面问题): ①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通规律(普通性与特殊性)和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 ②马列主义理论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创立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③我国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特征。 ④规定了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二个基本点)、任务和基本政策。 ⑤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提出四项基本要求。(二)党章的具体内容(11章53条) 第一章 党员 1、什么是党员? 党员:政党的成员、党的细胞。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有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之分。 本章对党员的性质,申请入党人的基本要求,党员的义务、权利,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入党宣誓,预备期党员的教育情况,党员的退党、劝告退党,自动脱党,除名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2、入党誓词与入党誓词的演变。 (1)入党宣誓:表示是对党员的要求以及党员对党表示自己愿意承担的政治责任,对党的坚定信念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的一种形式。 (2)入党誓词:预备党员在入党宣誓仪式上面对党旗宣誓的内容。 (3)入党誓词的演变: ①世界上最早的入党誓词:1847年6月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的党章——《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诞生,在章程中对入党誓言作过规定,这是入党誓词的雏形。当时采用了19世纪欧洲非常流行的一种问答载体。其中有三个问题:a.你是否确信财产共有制的原则是真理?b.你是否愿意承担义务,始终不渝地以言语和行动为传播财产共有制的原理并促其在实践中得到实现而努力?c.你是否甘愿服从同盟的决议? ②中国共产党党不同时期入党誓词的基本内涵。 红军时期的入党誓词(24字):严守秘密,服从纪律,牺牲个人,阶级斗争,努力革命,永不叛党。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坚决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现行的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1、什么是党的组织制度? 要求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组织规程。它是发挥党的战斗力和实现党的任务的组织保证。 党的组织制度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党章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6条基本原则。2、组织制度的具体内容。 包括党代表和委员会的选举,党组织的建立,上下级组织的关系,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和讨论问题的方法。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1、什么是党的中央组织? 全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按照十六大党章规定,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这一章里对党的中央组织产生、职责、任期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作出了规定。 2、全国代表大会与全国代表会议的区别。 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立法机关、最高权力机关。正常情况下,每五年举行一次,代表是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的。全国代表会议是在两次全国代表大会之间,根据工作需要,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召集,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重大问题的会议。它的职权与全国代表大会有所不同。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1、什么是党的地方组织? 党的地方组织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党的组织。(简单地讲省级以下,县级以上的党的组织)本章对党的地方组织的代表大会的召开,代表大会的职责等作出规定。 2、党的地方组织与党的地区委员会。 从党章规定中看党的地区委员会不是一般独立的地方组织,它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什么是党的基层组织? 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中的党的组织(包括党委总支、支部)。 本章对基层组织组建、任期、基本任务作出了规定。第六章 党的干部 1、党的干部及其本质。 党的干部,党的事业的骨干力量,党政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包含各级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 党的干部的本质: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什么是公仆,特指那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党的干部的本质就是人民公仆。 马克思最早称掌握巴黎公社权力的人为公仆。恩格斯也曾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必须采取坚决措施,防止国家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新增了党的干部一章,首次把人民公仆作为对干部的要求载入党的章程。 本章对干部的本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七章 党的纪律 什么是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一个政党内拥有制定党内法规权力的机关根据党的章程制定和颁布的,运用党纪处分的手段保障其实施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党的纪律,从它的内容和涉及的范围来说,主要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还包括宣传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 本章对违纪党员的处分的种类、处理程序作出了规定。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什么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简称“纪检机关”,是维护党规党纪和管好党的纪律及协助党委管好党风的专门机关,是党的工作的重要部门。主要包括党的中央、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派驻纪律检查组。 本章对纪检机关的设置、任务及上级与下级纪检机关的关系等作出规定。第九章 党组 1、什么是党组? 党组不是一级党委,是上级党的委员会在非党组织中的派出机关。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代表上级党的委员会指导本机关和直属组织内党的工作。这是党组的特殊性质。 2、什么是非党组织? 是指除共产党组织之外的其他组织。在我国这些组织包括:国家机关各部委、国务院直属局的直属经济管理机构以及人民团体;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机关的厅、局以及各人民团体;州(地)县(市)政府、人大、政协、机关和政法部门以及各人民团体。 3、党组与党委的区别? (1)党委是按照党章规定,由全体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而党组则是由批准其成立的党委指定的。 (2)党委可以直接接收或批准接收党员,而党组没有这个权利。 (3)党委可以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党员的纪律处分。 (4)党委可以召开党代会(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党组一般不能召开这些会议和选举出席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5)党委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党的上级组织的领导,而党组则不是一级党委,必须在批准它成立的党委领导下工作。 4、党组的特点。 (1)成员身份的双重性,党组成员一般都是有行政负责人的身份。 (2)对上负责的直接性。 (3)工作职责的专业性。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1、为什么要特别提出党和共青团的关系? 这是由共青团性质所决定的。 2、党和共青团是什么关系? 党章第49条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的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简单地讲就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本章对共青团组织的性质、党与共青团的关系作出了规定。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这一章内容是十六大党章新增加的内容。对党徽党旗的颜色、图案、性质及使用要求作出了规定

党章规定什么样的党员在党旗下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是党章对发展新党员的明确规定。1982年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把“宣誓仪式”作为入党的必要手续提出来,并确定了统一的入党誓词,对每个党员都有约束力,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体现了党中央对入党誓词的重视。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应在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不能拖,更不能等到预备党员转正时才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可有目的地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但不能太多。要让参加宣誓仪式的入党积极分子能从中受到教育,对他们真正起到鞭策和激励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党章第31条规定了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的什么和什么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管理条规的基础与依据

党章对党内生活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为严格党的生活,必须建立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其中包括:党日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16字工作方针是什么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1、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2、控制总量的要求。近十年,党员发展呈快速发展趋势,全国党员总数已超过8500万,每年增加200多万,增幅为3%左右。有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发展党员质量不高,一些不够党员标准的人,甚至存在一些较严重问题的人进入党内的现象,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3、“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这意味着在党员发展的总量控制上,发展比例有所降低,更加注重质量,4、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要优中选优。新十六字方针新增加了“发挥作用”。这意味着要阻止把一些不犯什么错误,但也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发展入党,要求党员必须发挥新锋模范作用。总之,新十六字方针,提高质量是核心;“发挥作用”是提高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也是提高质量的落脚点;“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十六字方针内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内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法律依据: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规定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什么的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如下原则:1、入党自愿原则,自愿入党,不强迫;2、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3、择优发展原则,各级各类先进人物中具备党员条件的,要着重发展;4、民主公开原则,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落实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5、按计划发展与宏观调控原则,发展党员要按年度计划进行,制定计划要注意宏观调控,保证党员队伍结构合理优化。

党内什么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要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

党章规定,必须充分发扬什么?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民主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十六字工作方针是

法律分析: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十六字工作方针是什么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式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中强调: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新十六总体目标,不断提高党员发展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面对新形式新要求,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必须立足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确保党员队伍活源头、勃勃生机。1、控制总量——科学规划重均衡“发展”。据数据统计,近10年党员发展呈逐年快速上升的趋势,全国党员数以超过8200万,庞大的党员队伍给党组织队伍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也给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也看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高速度高指标的发展党员必然降低了党员发展质量,使一批党性不强、素质不高的党员混入党内,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面对新形式新任务,科学规划党员发展数量是发展党员工作一项紧迫任务,既要有科学预测的宏观控制,又要有结构合理的微观调整,努力完善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2、优化结构——确定导向多渠道“选苗”。从党员队伍现状分析,近几年党员队伍结构趋于优化,但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农村中青年党员数量偏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加强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尤为重要。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着力在发展导向、拓宽渠道上下功夫。通过大范围寻找、多渠道发现、宽领域举荐、建立人才信息库等形式,把各领域有向党组织靠拢意愿的优秀分子,及时纳入视野进行培养。重点向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农村等三个重点领域倾斜,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后备力量充足,企业优秀人才纳入党组织视野,社会组织中不断补充党的新鲜血液,努力建设一支覆盖面广、数量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3、提高质量——转变观念高标准“培养”。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必要前提,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新时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新机制。通过规范教育培养管理模式,完善教育内容,丰富教育载体等途径,加大培养教育力度。在培养教育过程中,坚持做到早启发、早引导、早培养,转变观念变“等上门”为“引进门”,多层次、多角度地启发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热情和入党愿望,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积极分子的教育上,努力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4、发挥作用——坚定信念添队伍“活力”。在党员队伍建设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大多重视党员队伍选优树模,而忽视入党积极分子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入党积极分子是先进分子的骨干,是党的新鲜血液和未来,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课题。各级党组织应积极搭建积极分子社会实践活动平台,使党员在“干事创业,跨越发展”中争当各行各业的排头兵,在“急、难、险、重”中心工作中锤炼优秀品格、提高服务意识、激发工作活力,努力锻炼一支政治上坚定、作用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十六字工作方针是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式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中强调: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新十六总体目标,不断提高党员发展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面对新形式新要求,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必须立足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确保党员队伍活源头、勃勃生机。1、控制总量——科学规划重均衡“发展”。据数据统计,近10年党员发展呈逐年快速上升的趋势,全国党员数以超过8200万,庞大的党员队伍给党组织队伍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也给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也看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高速度高指标的发展党员必然降低了党员发展质量,使一批党性不强、素质不高的党员混入党内,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面对新形式新任务,科学规划党员发展数量是发展党员工作一项紧迫任务,既要有科学预测的宏观控制,又要有结构合理的微观调整,努力完善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2、优化结构——确定导向多渠道“选苗”。从党员队伍现状分析,近几年党员队伍结构趋于优化,但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农村中青年党员数量偏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加强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尤为重要。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着力在发展导向、拓宽渠道上下功夫。通过大范围寻找、多渠道发现、宽领域举荐、建立人才信息库等形式,把各领域有向党组织靠拢意愿的优秀分子,及时纳入视野进行培养。重点向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农村等三个重点领域倾斜,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后备力量充足,企业优秀人才纳入党组织视野,社会组织中不断补充党的新鲜血液,努力建设一支覆盖面广、数量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3、提高质量——转变观念高标准“培养”。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必要前提,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新时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新机制。通过规范教育培养管理模式,完善教育内容,丰富教育载体等途径,加大培养教育力度。在培养教育过程中,坚持做到早启发、早引导、早培养,转变观念变“等上门”为“引进门”,多层次、多角度地启发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热情和入党愿望,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积极分子的教育上,努力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4、发挥作用——坚定信念添队伍“活力”。在党员队伍建设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大多重视党员队伍选优树模,而忽视入党积极分子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入党积极分子是先进分子的骨干,是党的新鲜血液和未来,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课题。各级党组织应积极搭建积极分子社会实践活动平台,使党员在“干事创业,跨越发展”中争当各行各业的排头兵,在“急、难、险、重”中心工作中锤炼优秀品格、提高服务意识、激发工作活力,努力锻炼一支政治上坚定、作用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法律依据:《十六字方针政策资料》十六字方针是指党和国家在新型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用于处理各方关系的方针政策,其包括“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三大要点,每个要点都深刻阐释了其含义及作用。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十六字方针内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内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16字工作方针是

法律分析: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16字工作方针是

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有新旧之分,以下是内容介绍。发展党员的新十六字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发展党员的旧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在党员发展的总量控制上,发展比例有所降低,更加注重质量,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要优中选优。新十六字方针新增加了“发挥作用”。这意味着要阻止把一些不犯什么错误,但也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发展入党,要求党员必须发挥新锋模范作用。总之,新十六字方针,提高质量是核心;“发挥作用”是提高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也是提高质量的落脚点;“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16字工作方针是

法律分析: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是

法律分析: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法律依据:《十六字方针政策资料》 十六字方针是指党和国家在新型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用于处理各方关系的方针政策,其包括“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三大要点,每个要点都深刻阐释了其含义及作用。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十六字方针内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内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原则是什么?

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如下原则:1、入党自愿原则。2、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3、择优发展原则。各级各类先进人物中具备党员条件的,要着重发展。4、民主公开原则。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落实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5、按计划发展与宏观调控原则。发展党员要按年度计划进行。制定计划要注意宏观调控,保证党员队伍结构 合理优化。扩展资料1、党章即党的章程,它是一个政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根本大法的效力。党章一般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通过,它的内容上要是规定党纲、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条件、党员的权利义务、党的纪律等。党章的内容,随着形势的发展、任务的变化、斗争的需要和党员的情况,定期进行修改。世界无产阶级政党的第一部章程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制定并于1847年11月召开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二次表大会上通过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2、党章的作用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一个党的党章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该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等项。通常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成熟党章也是关键因素之一。党章是政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现行党章于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除总纲外共十一章五十五条。规定了党的纲领、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项。3、入党是指经过一定手续,得到某政党组织批准而成为该党之成员。亦特指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条件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条件⒈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 分子;⒉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⒊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⒋执行党的决议;5、按期交纳党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章、百度百科:入党

教师党员学习党章提升师德师能党课讲稿(两篇)

认真学习党章提升师德师能党课讲稿 省委实施转型跨越发展和加快综改试验区建设、市委实施“一争三快两率先”发展战略、县委三大发展战略为我们指出了今后工作的重心。在庆祝建党xx周年之际,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谈谈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如何发挥党员表率作用,为学校和谐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学校贡献自己力量。 一、提升师德师能 1.学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担负着培养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人们常说,国家兴衰,人才为本;人才培养,教育为本。我国改革和建设的实践充分证明,发展教育,办好学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满足人民群众学习需求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劳动者素质,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是发展先进的科学文化,加强建设,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作为党员教师,我们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倡导热爱教育、充满爱心、师德高尚、师能精湛、学生爱戴、群众满意的师德风尚,进一步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 2.发挥党员表率作用的必要性。老百姓认为,学校是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地方,学校的主体是知识分子。他们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精神文明的传播者,是社会物质生产的智力支持者和信息服务者。而党员是这支知识分子队伍中的精英,是办好学校的中坚,我们的思想状况如何,能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和传播,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学校加强党员教育的做法。近些年来,我们学校着眼于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对教职工党员要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师德师风教育以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意识教育等;要求教职工党员以培养“四有”学生为目标,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着眼点,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密切联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创造条件,真正做到“三全”、“三爱”、“三让”,努力成为党性强、师德好、业务精的先锋,在广大教师中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全”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三爱”即爱教育事业、爱学校、爱学生;“三让”即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才。可以说,这些做法都是值得肯定的。从目前国内外教育主流和学校党员的思想状况看,我们党员应深刻理解“党员表率作用”、“学校和谐发展”的要求,才能成为推进学校和谐发展的先行者和主力军。 二、促进学校和谐 (一)什么是和谐? 何谓和谐?安顺谓和,协调为谐。从社会学角度看,和谐直接表现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使社会共同体处于融洽状态;和谐一般分为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自身内心的和谐和国家社会内部的和谐等方面。 (二)什么是学校和谐发展? 学校和谐发展是一种学校教育生态的平衡、协调有序的发展状态。就内部环境来说,体现为教育主体与教育对象之间和谐相处,共同成长;学校管理、育人环境适宜师生发展。就外部环境来说,表现为学校与家庭、社区和谐相处,关系融洽密切。 (三)如何推进学校和谐发展? 社会倡导“和谐发展”,校园也呼唤“和谐发展”,但和谐发展并非振臂一呼就能一蹴而就。学校的和谐发展,需要社会和谐发展的大环境,但作为教育工作者——党员教师,我们不能坐等大环境的改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人人都从自身做起,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学校才能又好又快发展。共产党员在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中应该做些什么?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即:树立“三个意识”,培养“四个要有”,做到“五坚持五反对”和“七个努力”。 “三个意识”:一是树立全局意识,从培养一代人才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思考工作。二是树立服务意识,使自己的工作真正做到“三贴近”。即:贴近社会,贴近家长,贴近学生。三是树立创先意识,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个要有”: 第一,要有共生的理念。和谐一定是关系的和谐,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和谐不同于对抗,也并不意味着同一,而是以差异与多元为前提的。和谐社会承认社会的不同主体和要素可以而且应该和平共处地存在,即共生。共生意味着所有成员能够在相互协作中共同增进利益,社会的成果要惠及每一个社会成员。 第二,要有宽容的心态。一方面我们要寻求问题的积极解决;另一方面我们需要有一种宽容的心态。宽容可以是对人的宽容,一类人对另一类人的宽容,也可以是对一些事情,乃至对这个时代、社会的宽容,是和谐社会所需要的美德。 第三,要有感恩的意识。每一个人的人生成长和事业成就都离不开天地的养育、社会的保障、家庭的关爱、师生的帮助。饮水思源,对那些让我们今天一切成为可能的先辈、祖国、政党、父母、亲戚朋友,甚至是对那些随缘而遇的陌生人和默默无闻的大自然,要学会心存感激,而不能刻薄寡恩,更不能让人总觉得是“欠你的”。感恩而后懂得珍惜,才会珍视自己拥有的一切,才会发自内心地去回报社会。 第四,要有审美的情趣。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应该有超功利的审美尺度,应该以审美的眼光来重新打量和发现身边的世界。一旦拥有了审美的情趣,就会发现自然不仅仅是资源和财富,它更是人类诗意的家园;社会不仅仅是名利场,它亦是人们共同完成的无以伦比的艺术品;人与人的关系也不仅仅是“物的依赖关系”,人最需要的就是人本身。这样的社会人们收获的就不是浮躁、倦怠和郁闷,而是公开、舒畅与愉悦。 “五坚持五反对”: 一是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的教育原则,反对重智轻德,构建和谐教育体系。 二是坚持有教无类的德育思想,反对不教而诛,构建和谐人本核心。从教育内部而言,学校教育要追求教育公平平等与机会均等。从个人层面来看,教师要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坚持以人为本,推崇人人可教的思想,那些所谓“抓两头放中间”,“抓尖子,促中层,放尾巴”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三是坚持言传身教的德育方法,反对控制性说服和灌输,达到和谐教育效果。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把学生造成一种什么样的人,自己就应该是这种人。”以身示范、以身立教、身教合 一的教育方法往往能使教育事半功倍。 四是坚持文明执教的教育理念,反对体罚学生,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师生之间虽有长幼之分,知识多寡之别,但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我们要摒弃那种“警察与小偷”、“法官与罪犯”式的师生关系,全面关心、体贴、爱护学生,构建新课程背景下的“严父+慈母+良医+益友”的新型师生关系,友情执教,依法执教,切不可辱骂、歧视学生,做文明之师,尊严之师,仁爱之师。 五是坚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的道德准则,反对言行脱节,打造教师立体形象。在思想作风上要实事求是,表里如一,切忌弄虚作假、装腔作势;在工作作风上,要认真严谨,讲求效率,切忌马马虎虎,拖拉推诿;在待人处世上,要光明正大,诚实守信,切忌两面三刀,虚情假意;在生活作风上,要端庄稳重,亲切大方,切忌不拘小节、举止轻浮,全方面打造更完美、更和谐的教师立体形象。 “七个努力”: 第一,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努力做教育公平的推动者,认真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第二,党员要努力做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维护者,努力构建和谐教育、和谐社会。 第三,党员要努力做教育均衡发展的促进者,努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第四,党员要努力做教育乱收费的制止者,坚决制止违规收费。 第五,党员要努力做教育改革的实践者,努力提高自己专业水平。 第六,党员要努力做贫困家庭学生的关爱者,努力做到不放弃每一位学生。 第七,党员要努力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同志们,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当前,以“师德师能”为主题,促进教育良性和谐均衡发展的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我们共产党员应在活动的实践中加强自身修养,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业务素质,使教育事业的发展惠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以实际行动来庆祝建党xx周年。 篇二: 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了较大的修订,新《党章》修改部分共计107处,其中总纲部分修改58处,条纹部分修改49处。同时,条文部分由原来的五十三条增加为五十五条,新增的两个条目内容分别为第十四条“巡视制度”和第三十四条“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 、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是领导一切的”、实现巡视全覆盖、推进“两学一做”、全面从严治党和四个意识等10条内容写入新党章。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也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修改党章,把党在十八大以来治国实践写入党章,有利于促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进一步规范党章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修改工作为党章注入新活力,为发展树立新坐标,党员干部要践行新党章要求。 党章的新修正,标志着我们党越来越成熟,标志着党的旗帜写进了崭新的时代内容,标志着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有了更坚实的根本依据,标志着党员干部有了更好的正己明镜,反映了全党意志和全国人民意愿,表明我们党的政治担当和强烈的使命意识,对于统一思想、团结一心推动党的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开拓进取、团结奋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产生深远影响。 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以党章为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做一名符合党章要求的合格共产党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

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哪五种

法律分析:分别是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1、党内警告。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2、党内严重警告。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3、撤销党内职务。分撤销部分职务、撤销全部职务。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4、留党察看。分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最长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5、开除党籍。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哪几种?

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5种,分别是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1、警告警告是党内纪律处分中最轻微的处分,是对犯错误党员的一种告诫,使之注意和警惕。一般在工作上,由于经验不足或一时疏忽违犯党的纪律,或者错误虽属于思想品质方面,但错误性质和造成的后果又不严重的,可给予这种纪律处分。2、严重警告严重警告是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提出严重告诫,一般是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比警告处分严重一些,但又构不成更严重的党内纪律处分的,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撤销党内职务撤销党内职务,是对违纪错误性质严重,已不适宜继续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党员所实施的纪律处分。4、留党察看留党察看,是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作暂时留在党内,以察看其今后表现的纪律处分,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两年两种。5、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指党员所犯错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以致被开除出党的纪律处分,是党内最高的处分。政务处分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岗位或者职员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

党章里有关于党费的规定吗?

现在都是按比例缴纳,有计算公式

党章的基本架构包括总纲和党的组织制度吗

  不是的,党章的基本架构包括总纲,但没有包括党的组织制度。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  无产阶级政党的党章是以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为指导,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而制定的党的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强有力的武器。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反映党的学说发展状况,反映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发展的进程,反映党的建设成熟的程度。研究党章的产生和发展,可以深入地了解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发展,更好地总结党的建设的经验教训,加强党的建设,推动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中国共产党章程基本框架:  1、总 纲  2、第一章 党 员  3、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4、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5、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6、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7、第六章 党的干部  8、第七章 党的纪律  9、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10、第九章 党 组  11、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12、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为健全和完善党的组织制度,党章还具体规定了哪些组织制度?

三、执行力是个原则问题中国共产党历来认为党章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存在,是同党所处的客观环境及党自身的主观能动作用紧密相联的。党章一旦成为全党用以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武器,就会成为强大的物质力量。二大以宣言作为政治号召,同时又以党章作为法规推动,因而形成了两个成果:工农群众运动蓬勃兴起,最著名的如京汉铁路和安源工人罢工,湘鄂等地区农民斗争汹涌澎湃,此外还有北伐军中以共产党员为骨干的“铁军”的出现等,这是一;而党在群众运动中磨炼自己,队伍壮大,骨干生成,这是二。当时从俄国归来的刘少奇是以工作人员身份全程参加了党的二大工作的,还有蔡和森等二大代表中的很多人均较熟悉马克思主义组织理论及俄共(布)经验,事实上是他们这些对党内组织法规建设涉及较早的一群人,不但促成了二大党章的制定,也致力于促进二大党章的执行。刘少奇受中央委托返回湖南,即向主持地方党的工作的毛泽东面交二大文件,并进行了很长时间的交谈。随后他赶往安源与李立三共同主持工会工作,身体力行到群众中去,在那里还及时兴办了安源党校、工人运动讲习所,这反映出他们将包括党章在内的二大精神贯彻到革命实践当中,并且迅速产生了明显的效用。党章和党内法规效用的大小取决于执行力。历来专业研究人员并不停留于党章文书形态的简单比较演绎,而是更加着力于党章效力形态的研究,把党章及其衍生具体法规的执行力和成效评估视作研究的重要方向。我们对于二大党章研究也应抱着这个态度。党的二大处在党的初创时期,或可说是幼年时期,但也确实显现了善于学习、善于运用、善于把外国的或前人的东西经过加工改造为我所用,在这个意义上也可说是中国化、具体化、实践化的成功范例。高度评价二大党章是必要的,既是尊重历史也是尊重传统的表现。人们都比较熟悉“其始也简,其毕也巨”这句话。其实二大时也不算“简”了,那时党员已有195人(比一大时增加了4倍),分布在几个重要城市和地区,而其取得的成果更属非同寻常,此后大约不到五年时间党员已然超过5万余人。至于“其毕也巨”,时至今日我们也不能说“毕”,但“巨”是肯定的,这个“巨”,甚至可说是“巨”大无比。当然,对党的建设和党所承担的历史使命,我们依然必须始终保持“心存忧患”的态度。

中共十六大党章规定党的组织制度中的“四个服从”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

“四个服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党的纪律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在六届六中全会上首先提出来的。它的具体内容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既反映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其实质是少数服从多数,其核心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七大以后的历届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都强调了这一组织纪律原则,并不断加以补充、发展和完善。

【标准答案】新党章明确,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________制度

标签:习题,答案 党章习题:新党章明确,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________制度 本站收集整理了大量习题及答案,请使用站内查询查找 标准答案: 巡察参考资料: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第十四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摘自《党章》 上一篇:【标准答案】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________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下一篇:【习题】《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人员在调查_____时,经批准可以查询涉案单位在银行的存款。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什么?

党章的总纲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的根本宗旨是怎样完整、科学表述的?

党章的总纲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十八大修改后的新党章规定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

结合党章总纲,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十八大党章载明: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是新时期党的指导思想。历史证明,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的结合。它指引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随后,又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初步建设社会主义的胜利。邓小平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又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经验证明,只有这个理论才能真正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才能保证中国亿万人民完全实现民族振兴。实践证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一切胜利,都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取得的,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伟大胜利。因此,无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党都必须坚定不移地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章规定的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科学的理论体系  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  三、必须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必须同违背和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各种错误倾向作斗争,必须澄清一些模糊甚至错误的看法:  一是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一百多年前创立的学说,现在已经“过时”,已经不再能解决当今的社会问题。  二是认为马克思主义仅仅是一个“学派”,否认它对革命和建设的指导作用。  三是僵化地对待马克思主义。  总之,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要坚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抵制各种否定和怀疑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错误思潮,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逐步使自己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成为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理论的成熟,是政党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们党在理论上取得的最大收获,就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历史性飞跃中,创立了邓小平理论。这是我们党付出了巨大代价获得的极为珍贵的精神财富,是我们党和人民进行新的历史创造的科学总结,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旗帜,是中华民族振兴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柱。在当代中国,有了这面旗帜,有了这个精神支柱,一个有6000万党员的大党,才会有更强的战斗力;一个有12亿人口的大国,才会有更大的凝聚力。因此,每一位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运用邓小平理论。  一、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1.邓小平理论产生的历史条件。  2.邓小平理论的形成过程。  二、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三、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  邓小平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党的领导和依靠力量以及祖国统一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指导我们党制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它是贯通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涵盖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民族、军事、外交、统一战线、党的建设等方面比较完备的科学体系,又是需要从各方面进一步丰富发展的科学体系。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是:  1.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问题上,强调走自己的路,不把书本当教条,不照搬外国模式,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2.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上,作出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强调这是一个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  3.在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问题上,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强调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必须把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判断改革和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归根到底,要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标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  4.在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问题上,强调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也是解放生产力,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僵化停滞是没有出路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同经济、政治的改革和发展相适应,必须着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5.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外部条件问题上,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必须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强调实行对外开放是改革和建设必不可少的,应当吸收和利用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来发展社会主义,封闭只能导致落后。  6.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问题上,强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保证,又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获得新的时代内容。  7.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步骤问题上,提出基本实现现代化分三步走。在现代化建设的长过程中要抓住时机,争取出现若干个发展速度比较快、效益又比较好的阶段,每隔几年上一个台阶。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步富裕又是不可能的,必须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越来越多的地区和人们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8.在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问题上,强调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必须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不断改善和加强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改善和加强自身建设。执政党的党风,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必须依靠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必须依靠各民族人民的团结,必须依靠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是社会主义祖国的保卫者和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9.在祖国统一的问题上,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按照这个原则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  上述九条是一个完整的体系,相互关联,不可分割,要掌握其完整体系和内在逻辑:第一条是思想基础,是这一理论的精髓,贯穿于全部。第二条是这一理论的前提和立论基点。第三、四、五、六、七条着重论述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是这一理论在党的路线上的集中表现。其中又突出讲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核心内容;还突出讲了生产力标准,这是这一理论的哲学基础。第八条专门论述了运用这一理论,实现党的路线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第九条讲“一国两制”,用这种方式来解决祖国统一问题,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些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部分。  四、认真学习和运用邓小平理论:  第一,学习邓小平理论,必须全面、准确、完整地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  第二,学习邓小平理论,关键是抓住其精髓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第三,学习邓小平理论,必须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的原著,同时也要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重要文献。  第四,学习邓小平理论,必须紧密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  希望这些可以帮到你O(∩_∩)O~

党章知识点有哪些?

1、关于党的性质。现行党章继承了十六大党章总纲关于党的性质的表述,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即“两个先锋队”)。在此之前的八十余年间,我们党的根本属性一直表述为“一个先锋队”,即工人阶级先锋队。2、关于党的指导思想。现行党章在十七大党章总纲的基础上,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新的定位,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这是此次党章修改的最大亮点和最突出贡献。它体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有利于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3、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行党章在十七大党章总纲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表述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新概念。同时,把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一个整体在总纲中作了完整表述。4、关于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与四项基本原则。现行党章关于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四项基本原则的表述,与十七大党章总纲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现行党章总纲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5、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现行党章根据党的十七大以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实践新认识,对总纲中相关部分进行了充实和调整,充实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内容,增写了生态文明建设。6、关于党对军队、民族、群众、统战及外交工作的领导。在这些方面,现行党章与十七大党章总纲在表述上保持了一致,重申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重申了党致力于维护和发展民族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重申了党与各界人士共同奋斗的决心,重申了党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立场。

中国共产党党章的基本知识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第一,中国共产党是以工人阶级为基础的。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它以中国工人阶级为基础,集中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特性。在旧中国,我国工人阶级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工人阶级一样,没有任何生产资料。它同大工业生产相联系,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它在同资产阶级作斗争中锤炼了高度的团结互助精神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是历史上最先进、最革命和具有远大前途的阶级。建国前,由于中国工人阶级产生的历史条件和所处的社会环境,它还具有一些特殊优点。一是中国工人阶级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它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所受的压迫和剥削比中国其他任何阶层都要沉重,这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因此,中国工人阶级具有最坚决、最彻底的革命性。二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分布比较集中。这一优点弥补了中国工人人数少的不足,便于组织起来,形成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三是中国工人阶级与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结成亲密的联盟,使中国工人阶级领导中国革命具有极其广泛的社会基础。中国工人阶级的这些特点和优点,决定了它是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是现代中国最进步的阶级。中国共产党正是鲜明地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阶级性质,坚定不移地代表着它的意志。 第二,中国共产党是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的。 党应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的一个重要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明确指出,共产党人是工人阶级中最坚决的、始终推动运动前进的部分。列宁也曾指出,党是阶级的觉悟的、先进的阶层,是阶级的先锋队。

党章规定党员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享有下列权利:(l)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章是什么的总章程

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全党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

《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党章,是()通过的党的最根本上的纲领性文件,代表了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

A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法规。其内容包括党的( )以及有关党的( )等基本问题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法规。其内容包括党的 (政治纲领、组织纲领)以及有关党的(组织制度、活动方法) 等基本问题的规定。是党的建设的全面性的指导文件,也是(党 内生活)的最高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几次

现行的章程由第十九次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章程与规则的关系类似于法律。“会议”,是汉语词汇,拼音是huì yì,意思是指有组织、有领导、有目的的议事活动,它是在限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会议一般包括议论、决定、行动3个要素。因此,必须做到会而有议、议而有决、决而有行,否则就是闲谈或议论,不能成为会议。会议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几乎有组织的地方都会有会议,会议的主要功能包括决策、控制、协调和教育等功能。社会现象是指所有与同物种共同体有关的活动----产生、存在和发展密切联系的现象。自然界现象是动物群体在自然界的种种反应总称。社会现象按照是否对本物种发展有利分为积极社会现象和消极社会现象。研究关注社会现象有利于把握动物发展规律,探讨社会良好发展进程,改变不良习性等问题。社会学意义上的定义如下:所有“活动状态”,无论固定与否,只要是由外界的强制力作用于个体而使个体感受的;或者说,一种强制力,普遍存在于团体中,不仅有它独立于个体固有的存在性,而且作用于个体,使个体感受的现象,叫做社会现象。在社会学中,很容易建立这种与生活、结构、机构和功能紧密相联的关系,因为在个体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一系列可直接观察的媒介,表明这两者的联系。而生物学就没有这种材料,从而研究的顺序也就与社会学不同。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

为人民服务是义务,打击敌对势力,维护党的名誉是权利

十九大党章修改是中国共产党历史第多少次修改

十九大党章修改是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7次修改

党的十八大党章共有多少章多少条?

十九大后,党章共11章55条

怎样理解党章是党的总章程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党章的基本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由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两部分组成。(1)党章的“总纲”就是阐述党的纲领的,它集中阐述党的世界观和重大政治主张、重大方针政策。可从5个大的层次去理解和把握其内容:总纲第一自然段规定了党的性质、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总纲第二至第八自然段规定了党的指导思想,阐明了我们党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认识和态度,分别阐述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并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作出总结。总纲第九至第十八自然段规定了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和基本路线,在深入分析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基础上,确定了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阐明了党的基本路线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总纲第十九至第二十二自然段规定了党对军队的领导、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党的统一战线、党的外交政策等重大主张。总纲第二十三至第二十八自然段规定了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党的领导主要内容。(2)党章的第一章至第十一章就是党的章程。每一章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但也可以从5个大的层次去理解和把握其内容:第一章和第六章是对党的“细胞”的规定。党员是党的组织的最基本的组成单元,是党的“细胞”,而党的干部既是“细胞”中的普通一员,又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细胞”中的“关键少数”。第一章“党员”规定了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党员条件、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发展党员程序、党员组织生活等。第六章“党的干部”是在第一章规定基础上对党的干部这个党内“关键少数”作出特别规定,规定了干部严于普通党员的基本条件,并为干部工作制定规范。第二章和第七章是对党的“规矩”的规定。第二章阐述党的组织制度,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确定了民主集中制的6项基本原则,并规定了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这个基本组织制度和一些具体制度。第七章阐述了党的纪律,规定了党的纪律处分的原则、种类、程序等。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纪律都是党内管总的“规矩”,是党内各个组织、各个成员必须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八章和第九章都是对党的“组织”的规定。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组都属于党的组织机构,其中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组中都有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第三章规定了党的中央组织各机构的产生、职权和基本工作规则等。第四章规定了党的地方组织的设立、机构、产生、职权和基本工作规则等。第五章规定了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立、机构、产生、职权和基本工作规则等。第八章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设置、产生、职权和基本工作规则等。第九章规定了党组的设置、产生、职权和基本工作规则等。这5章,是党的组织机构各自的基本行为规范,同时也是处理党的组织机构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第十章是对党和其“助手”关系的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不同于其他群团组织,八大以来的历次党章都对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作出规定。第十一章是对党的“标志”的规定。党徽党旗是党的象征和标志。这一章对党徽、党旗和党徽党旗的制作、使用等作出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是由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组成的有机整体,必须从整体上去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上述对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各自5个层次的划分,是为了便于在学习过程中去理解、“吃透”。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第十条的内容是什么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其作用是什么?

领导党员前进的脚步方向!

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什么

法律分析: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享有同正式党员一样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几大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九大资料拓展: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自治性。自治性主要体现在: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最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大修改版)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和造就千百万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第五,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扩展资料: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中国共产党章程共六章多少条

中国共产党章程共六章五十五条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十五条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中国共产党章程最重要的部分 帮帮忙喽

  总 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七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八条 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二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四十三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所谓政党章程,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

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是政党内部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是一个政党的政治态度和组织形式的集中表现,是完备的政党组织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第一章 党 员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什么

《中国共产党章程》 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根本大法的效力。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2002修改)

第一章 党员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中国共产党章程(2007修改)

第一章 党员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 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根本大法的效力。2022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章程(1982)

第一章 党 员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绝对不得假公济私,损公利私。  (三)百折不挠地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反对派性,反对一切振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五)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隐瞒自己的政治观点,不歪曲事实真相;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  (六)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群众提高觉悟,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七)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维护社会秩序,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  (八)为了保卫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培养和训练。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既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要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拒于党外。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和经历,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有权直接接收党员。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章的区别

《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修改)

第一章 党员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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