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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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会议纪要

村民会议纪要模板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会议纪要的场合不断增多,会议纪要是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时使用的一种法定公文,是下行文。你所接触过的会议纪要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村民会议纪要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村民会议纪要1   时间:20xx年x月x日   地点:普作村村委会会议室   主持人:陈哲   参会人:陈哲(村支部书记) 杨俊(村主任) 李龙前(村副主任) 各村民小组组长   记录人:杨俊   会议内容:   关于在普作村成立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决议。   一、农村幸福园(居家养老服务站),是指有村民委员会进行管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等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   二会议决定申请成立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   三、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xxxx】56号)精神,财政部、民政部将从xxxx年—20xx年启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我村为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辛福院建设项目。)   村民会议纪要2   时间:20xx年x月x日   地点:红卫村办公室   参加人:陈本荣、于世永、李忠献、李相发、于国洲、马学英、郑兴芬、郑兴亮、孟广兰、陈本安、史志兰、蔡生兰、王恩举、马巨萍、马学堂、马巨德、林秀英、陈本京、韩作菊、马奎芝等村民。   主持人:律长海   议题:关于红卫村自来水安装一事   律长海:今天把大家召集来开会,根据省有关移民政策,为了改善移民的人居条件,准备在我村安装自来水,国家投资一部分,村民自筹一部分,自筹部分可以以劳带资,自筹部分3万元,自来水管道总长500米,需要我们自己挖,每延长米60元整,正好3万元,看看大家有啥想法和意见。   陈本荣:安装自来水是件好事,并且国家还投入大量资金,受益的是我们百姓,我们还有啥说的,我同意。   于世永:安装自来水体现了党的温暖,没有忘了我们这些移民,还是想着我们的,我同意。   陈本安:再说了我们现在吃的水也确实不好,全是地表水,自来水吃着方便,对我们后代孩子有好处,我同意。   李相发:刚才于世永说了,确实是件好事,同时也表现了党的惠民政策,并且还投入这么多钱,我没啥说的,同意。   孟广兰:方才大家都说了,我也没啥文化,也不会说什么,但我知道国家投入了这么多钱让我们挖点管道在不干就不对了,我同意。   李忠献:我完全同意安装自来水,并且非常愿意挖管道,看看怎么分,按家还是按人口,希望早点吃上自来水。   于国洲:我没啥说的,国家投入这么多钱,让我们出点力还不应该吗!我同意。   马学英:国家给我们安装了自来水,我们村的水质本来就不好,吃的全是地表水,对孩子今后的健康非常不利,我同意。   郑兴芬:领导安排怎么办就怎么办,我们没意见。   律长海:既然大家都表态了,积极性也很高这很好,会后马上安排人员进行测量,看看一人分几米,并且成立领导小组(深度必须达到2.8米)。   组 长:律长海   成 员:于国洲、陈本荣、郑兴亮、王照富   监督员:王照富(负责检测质量)   村民会议纪要3   会议时间:_________   会议地址:_________   会议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主持人:_________   会议记录人:________   会议出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要求,针对我村实际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认为本村村民 户符合救助对象标准。会议通过,并同意将本村 户列为 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救助方式为修缮。   XX市XX镇XX村民委员会   XX年XX月XX日 ;

村民自治组织的形式有三种分别是村民会议什么和村民委员会

法律分析: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不是村民会议的常设机构。村民代表会议的产生主要就是为了解决村民会议召开难的问题,如果不是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就不能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而应当坚持通过村民会议的形式讨论决定问题。即使在可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的村,对于一些重大问题,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等,也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来决定。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村都要设立村民代表会议,也不是要用村民代表会议取代村民会议。村民会议的最高决策地位是不可动摇的。第二,村民代表会议的权力来源于村民会议的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向村民会议负责。村民代表会议作为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自身没有独立的职权。可见,村民代表会议作为村民会议在特定条件下的替代形式或补充形式,它不是管理性、执行性的机构,更不是具体的工作机构,而是决策机构,在受村民会议授权的范围内具有同村民会议同等的决策权。在村民会议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的情况下,村民代表会议虽然不能也没有理由取代村民会议,但却是现阶段村民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五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自治组织的形式有三种分别是村民会议和村民委员会和什么

法律分析:村民自治民主决策的组织主要形式:1、村民会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会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体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另一种是户代表会议,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由于村民会议是村自治组织的权力机构,因此拥有最高决策权,凡是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是一种参与人数最多、规模最大、反映村民利益和愿望最直接的决策形式,也是最直接的民主形式,在决策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但是,目前这种会议的运行面临许多困难:现有的村委会基本是在原生产大队基础上设立的,规模大,开会不便议事;村民居住比较分散,尤其是在山区,交通不便,难于召集;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在农忙季节,要召开村民会议较难;村民活动分散,难以组织;外出做工、经商的村民很多,召开村民会议有一定的困难,等等[1]120-121。实践证明,经常性地召开村民会议,只适合于规模小、人数少、居住相对集中的村。为了保证广大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使村中事务得到及时处理和决定,有些地方自发地创造了村民代表会议,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村民会议的不足。2、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不是村民会议的常设机构。村民代表会议的产生主要就是为了解决村民会议召开难的问题,如果不是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就不能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而应当坚持通过村民会议的形式讨论决定问题。即使在可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的村,对于一些重大问题,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等,也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来决定。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村都要设立村民代表会议,也不是要用村民代表会议取代村民会议。村民会议的最高决策地位是不可动摇的。第二,村民代表会议的权力来源于村民会议的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向村民会议负责。村民代表会议作为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自身没有独立的职权。可见,村民代表会议作为村民会议在特定条件下的替代形式或补充形式,它不是管理性、执行性的机构,更不是具体的工作机构,而是决策机构,在受村民会议授权的范围内具有同村民会议同等的决策权。在村民会议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的情况下,村民代表会议虽然不能也没有理由取代村民会议,但却是现阶段村民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3、村民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村委会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中处于执行机构的地位,没有决策权。但实际情况却是,具有决策权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不可能时刻召开,而村级日常事务的处理却是经常大量存在的,这就要求有一个常设机构对日常事务迅速作出决策,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执行机构的村委会就自然地承担起这一职能,不仅在实际上起到了决策的作用,而且由于日常事务的大量出现而在村级事务的决策中居于中心地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自治组织的形式有三种分别是村民会议

村民自治组织的形式有三种分别是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选举出来的自治机构。村民会议是全体村民的都参加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就是全体村民选出一些德高望重的代表参加的会议。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区别

法律分析: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主要区别如下:1.权力不同:村民会议是权力机构,而村民代表会议是被村民会议授权的机构。2、职能不同:村民会议主要是形成决议的机构,而村民代表会议只有一定的议事、决策、监督职能的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一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