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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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潜在危害因素包括哪些?

农药过量。重金属超标。微生物感染。农药,目前世界上统一的英文名为pesticide——即为“杀害药剂”,但实际上所谓的农药系指用于防治危害农林牧业生产的有害生物(害虫、害螨、线虫、病原菌、杂草及鼠。以后,通过较长期的发展的生产和生活过程,逐渐认识到一些天然具有防治农牧业中有害生物的性能。到17类等)和调节植物生长的化学药品和生物药品。通常把用于卫生及改善有效成分物化性质的各种助剂也包括在内。重金属中毒是指相对原子质量大于65的重金属元素或其化合物引起的中毒,如汞中毒、铅中毒等。因为重金属能够使蛋白质的结构发生不可逆的改变,从而影响组织细胞功能,进而影响人体健康。例如体内的酶就不能够催化化学反应,细胞膜表面的载体就不能运入营养物质、排出代谢废物,肌球蛋白和肌动蛋白就无法完成肌肉收缩,所以体内细胞就无法获得营养,排除废物,无法产生能量,细胞结构崩溃和功能丧失。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以及一些小型的原生生物、显微藻类等在内的一大类生物群体,它个体微小,与人类关系密切。涵盖了有益跟有害的众多种类,广泛涉及食品、医药、工农业、环保等诸多领域。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教科书中,均将微生物划分为以下8大类:细菌、病毒、真菌、放线菌、立克次体、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有些微生物是肉眼可以看见的,像属于真菌的蘑菇、灵芝等。还有微生物是一类由核酸和蛋白质等少数几种成分组成的“非细胞生物”,但是它的生存必须依赖于活细胞。

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性

(一)农产品质量制约农业产业的发展我国是农业大国,66%的人口生活在农村,32%的劳动力以土地为生计,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变化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增收、就业和农村的经济发展。实际上,农产品贸易问题不仅是农业经济问题,对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和人口大国来说,它更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1980年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为18.9亿美元,80年代之后,特别是90年代,由于畜产品和水产品出口增长强劲,农产品贸易出现顺差。1990年以来,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一直保持顺差,1995~2000年每年净出口值分别为28.1亿、24.3亿、25.4亿、24.4亿、53.1亿、44.2亿美元。与此同时,农产品贸易在中国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下降,1980~2000年,农产品出口占全国商品出口的比例由24.1%下降到6.27%,进口比例由31.07%下降到4.98%,进出口比例由27.8%下降到5.65%。1.“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一些发达国家利用经济和技术优势,不断增加农产品的检验项目并提高检测标准。从2002年初开始,一些发达国家相继以环保、人类健康等名义,出台针对我国农产品的进口检验标准,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门槛。如日本,对从我国进口的蔬菜,检测指标从过去的6项增加到现在的40多项,对从我国进口的大米检测项目已达104项;韩国对从我国进口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最多时有200多项指标;欧盟对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比以前严格100~200倍;美国FDA对浓缩果汁的检验项目已增至26项(农药残留检验项目除外);俄罗斯对进口国的茶叶提出10多项品质标准和安全卫生标准。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十分重视农产品的数量,但忽视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直到2001年9月18日,我国才出台无公害农产品的行业标准,且此标准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而对有毒有机物的指标和标准并未考虑。在发达国家构筑的绿色壁垒面前,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出口国之一,出口产品正受到越来越大的影响。据统计,2002年以来由于技术壁垒特别是绿色壁垒,造成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在100亿美元以上。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程度已经超过反倾销案件的影响,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最大障碍。如日本和欧洲等许多国家将进口茶叶中的氰戊菊酯残留限量标准由0.1g/kg调整为0.05mg/kg,由此直接导致2001年我国出口欧盟的茶叶数量比上一年减少37%。2.绿色食品供给不足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关注有机食品的生产。1972年,联邦德国成立了有机农业国际联盟。经过30多年的发展,该联盟已拥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个成员组织,生产无污染、无公害的有机食品。据世贸组织国际贸易中心统计,1995年世界有机食品和饮料的销售额为110亿美元,1998年美国、德国、英国、法国等11个发达国家的绿色食品销售总额达到135亿美元,2001年全球绿色食品的规模约200亿美元,近10年来的平均销售增长率为25%~30%。我国从1983年开始,由农业部植物保护总站组织部分省市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技术研究及应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989年,农业部绿色食品办公室成立,广州、杭州、南京、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都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列上了政府的工作日程,还建立和发展了天津蓟县、山东寿光县、河北永清县等一批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1994年,国家环境保护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简称OFDC)成立,开始对有机食品的生产和认证进行全面管理。近年来,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发展迅速,绿色食品品目数由1990年的127个增加到1999年的1353个,产量也由1990年的35×104t增加到1999年的1105.8×104t。目前,我国已通过认证的有机产品主要有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中草药等100多个品种。仅2000年,经国家环境保护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按有机方式种植和按有机方式采集的作物面积已达10×104hm2,出口销售额约为2000万美元。最近几年的年出口增长率都在40%以上。目前,我国的绿色食品产量约占全国食品的1%,但出口就占到很大比例,显示了良好的国际竞争力,也表明了绿色食品的发展前景广阔。据统计,1997~1999年,我国绿色食品的出口额分别为5000万美元、1亿美元、2亿美元,连续三年翻番。因此,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应是我国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也是越过发达国家“绿色壁垒”的战略性措施。目前,我国的绿色食品出口额仅为日本的40%、美国的16%。(二)人类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粮食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政治经济生活的大事。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中国特定的历史和现实条件,政府一直以确保粮食数量安全为农业发展的基点,把全部的工作重心都放在确保12亿人口吃饱、穿暖,不受外国反动势力威胁的问题上。改革开放之前,我国长期受粮食短缺的困扰,粮食供不应求造成的切肤之痛至今令人难忘。1984年我国粮食人均占有量第一次达到世界平均水平,标志着我国人民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1995年之后,我国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先后迈上了4500×108kg和5000×108kg两个台阶,总体上保证了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1996年以来,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的根本性变化,我国农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成为一项全局性的战略任务。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于满足城乡居民对安全优质农产品快速增长的需求,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20世纪90年代,我国农业发展已由单一的数量型发展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发展的方向转变,即向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1.农产品质量问题日趋严重中国有句古话“民以食为天”。粮食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石。人们的生活离不开农产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向小康过渡,对食物的要求由吃饱转向吃好,消费观念由数量型转为质量型,不仅要求食物的多样性,而且注重其质量,尤其关心食品的安全性。美国、日本及欧盟各国从我国进口农产品时,并不要求检测农产品的营养成分,而是注重检验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有毒微生物的含量。食品的安全性已成为当今社会评价食品质量的重要内容。Cd稻米、Pb超标茶叶等农产品质量问题提示我们,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关注百姓的至高利益,关注经济发展。据统计,2000年全国累计发生150余起报告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中毒6237人,死亡135人。人体高血铅等隐性中毒更是无法统计。研究证实,人类常见的癌症、畸形、抗药性及某些中毒现象都与食物中的有害残留有关。现代医学研究证明,在致癌因素中,由环境因素引起的占80%;在环境因素中,由有毒化学物质污染引起的占8%以上。我国癌症发病率、死亡率均呈上升趋势,一些奇病、怪病也时有发生,这些都与农药的残留和食物污染有很大关系。事实上,不安全农产品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远不止健康问题。北京市农委对农产品的“体检”发现,北京市场上有18%的农产品有害物残留量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其中的蛋品超标率为33%,蔬菜为20%,水果为18.7%,肉类为17.6%。在对蔬菜有机磷残留量的检测中,京郊自产蔬菜中超标率占17%,外埠进京蔬菜中有机磷残留量更高,达69%。随着人类生产和生活的不断进步,食物受到化学污染的机会日益增多。除由于意外被大量农药、铅、砷等有害物质污染而引起的急性中毒外,目前人们更关注的是少量化学污染物长期通过食物进入人体而造成的慢性健康危害,如DDT等农药,铅、汞、镉等重金属等,可能在人体内长期蓄积而对健康造成各种慢性危害。1999年7月《中国食物报》发表文章说:“在影响品牌公众形象的诸多因素中,安全性是第一位的,也是永恒的。”获得安全、营养和健康的食物是每一位消费者最基本的权益。谨防“病从口入”,当然是保护健康的最后防线之一。2.食品需求多样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自身健康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我国大部分国内企业生产的食品,标签上标注的成分都很简单,基本只有产品主要成分,几乎没有食品添加剂成分及含量,最多只注明“天然香料”、“甜蜜素”等。而国外大部分进口产品在食品成分的标注上则非常详细,基本把食品所含的所有成分都标列出来,包括添加剂。目前,我国制订的矿泉水标准只是对矿泉水生产企业的准入限制,并没有对不同地下水水源的“体质”作出更细化的评价。但在日本,除国家标准外,矿泉水还拥有美味和健康两项指标,用来给不同口味的消费者提供选购的便利。如有的矿泉水健康指数平平,美味指数则偏高,而有的则是健康指数奇高,美味指数刚过关,这或许对于引导消费有帮助。中国医促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牛晓英认为,“不含有害物质的纯水很干净,饮用尽管安全但长期饮用对人体并无益”。评判水的“体质”健康与否更重要的,是水的硬度是否偏弱碱性,以及其中宏量元素和微量元素的含量和水分子的大小。安全并不是唯一标准,人们在选择长期的饮用水时还应该注重其是否有益于人体健康。

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第六章 项目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 项目完成后,在单位自查、省级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由农业部农垦局组织验收。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依据《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采取建设期验收、年度考核、项目总结验收方式进行。项目试运行结束时进行建设期验收;每年12月底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项目完成后,实行项目总结验收。第二十一条 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单位,列入次年项目计划。对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停止安排其他项目;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收回项目资金。第二十二条 对不履行项目合同,擅自变更建设性质、建设内容,违反财务规定以及有其他严重问题的项目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停止安排其他项目、收回项目资金等措施。

农业产业化经营产生与发展需要解决农产品质量什么

1、农产品安全:确保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含有害物质、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等问题。2、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包括外观、口感、营养成分等方面。3、农产品标准化与认证:建立健全的农产品标准体系,制定相关的质量标准,加强监管和认证机制。4、农产品追溯与溯源: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通过溯源技术,追踪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可控。5、技术支持与培训: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支持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良好的农业生产和质量管理实践。

农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1)农产品质量标准管理农产品质量标准是对农产品进行检验的依据,对于规范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农业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我国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制订、修订步伐,已累计出台国家标准800余项、行业标准2380项、地方标准8000余项,形成了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配套、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2)农产品产地质量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具有监管农产品产地质量的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的生产条件,包括: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监督农产品生产者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3)农产品生产质量管理①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许可与监督抽查。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各级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②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记载事项包括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两年。③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其成员应当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4)农产品包装和标识质量管理①农产品包装与标识的要求。包装上市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不能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其目的是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②对于特定农产品的要求。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在销售时应当包装和附加标识的农产品,应当按照规定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属于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标识;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的标志、证明;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志。(5)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①农产品不得上市销售的情形。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予以公布,以保障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知情权;监督抽查检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检测机构承担,并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被抽查人对监督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可以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方式有哪些? 农村政策法规

到目前为止最有效的监管方式就是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源头开始抓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吗

具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应当及时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因此是具备的。农村具有特定的自然景观和社会经济条件,指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的地方,是不同于城市、城镇而从事农业的人群聚居地。

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几点建议

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注质量,企业才有发展的可能。文章针对如何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进行了阐述。下面是我分享的一些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几点建议 篇1   一、产品质量管理的作用   首先,产品质量管理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任务。党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关键是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水平、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能力。为了实现上述要求,产品质量是主攻方向。其次,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经济增长质量和产品质量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关系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温总理指出,要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坚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和以质取胜战略,这充分说明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的重要作用。此外,产品质量管理是维护我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保证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保证生产安全和人民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   1、产品的动态性。   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发展,顾客的需求在不断变化,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企业应适时准确地识别顾客要求,创新技术、更新设备、研发新产品,持续改进、不断满足顾客的需求。   2、质量的相对性。   由于地域差别,经济和技术发展程度不同、自然条件不同、顾客的饮食习惯不同、对产品性能的要求也不同。因此不能对同一类型的产品按同一个标准生产,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的不同,提供适当的产品。   3、质量的可比性。   产品的性能等级高低和产品的质量好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性能等级高并不一定意味着质量好。在评价产品质量时,应注意到把比较的对象放在同一“等级”的基础上。   三、我国质量管理发展战略   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贯彻IS09000族标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性,并对其他各项工作的规范性以良好影响,营造出严格、规范的氛围,强化企业和广大职工适应现代化大工业生产的产业素质。   2、提高质量管理的科学性   我国相当多的企业已在设备水平、工艺水平上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但这些企业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却远远没有达到生产本身存在的客观要求。如何提高质量管理乃至整个经营管理的科学性乃是当务之急。具体到质量管理就是如何提高数理统计技术在质量管理中的应用水平,提高企业技术人员乃至职工应用科学的质量管理工具去把握事实、分析原因、发现规律、拟订对策的能力。解决具体的质量问题的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有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实技术人员掌握的专业知识,尤其在优化我国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能力结构方面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3、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据调查,在企业中反映人力资源管理状况的“职工参与”和“人员管理”是得分最低、相关系数较大的项目。这说明人力资源开发是制约企业质量管理更有效发展的瓶颈。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是应对全球化和科技发展所带来挑战的新要求。   4、强化过程管理   过程管理的主要环节是:描述过程的顺序及其相互关系,认识过程在系统中的地位;寻找并测量过程中出现的波动。揭示波动的规律,采取减少和控制波动的措施:分析过程所产生的增殖,优化关键的增值过程,消灭非增值过程。要注重过程之间的接口,使过去的“点”式管理成为由点、线、面有序连接的网络化过程管理。通过经营过程再造改造企业原有流程,以达到企业整体流程的有效性和高效率,以零缺陷为目标,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对过程进行持续改进,提高管理水平。   5、开展供应链管理   从产品的设计到实现及服务提供所形成的全过程中,供应商及相关方在这条供应链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它是传统质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在企业调查中也证明了这一问题,企业“供货商质量”与其他各个项目的相关系数都是相对最小的。特别是与“质量结果”的相关性最小,这说明这些企业与供货商之间尚未建立起密切的关系,因此它对企业质量结果的影响也最小。在质量体系中,所有的供应商和相关方组成了一条供应链,质量正是由这整条供应链来共同保证的。而市场的竞争也从企业间竞争发展为供应链间的竞争,其中任何一环不紧扣甚至脱节,都会产生致命的质量缺陷而影响各自的利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外向型企业将会与日俱增。企业的供应链将会跨越省区,跨越国界,供应链的管理是企业面临的一个紧迫课题。应当通过企业资源规划(ERP),最优化配置和共享信息、科技、人才等各种资源,努力实现合作伙伴间质量管理的无缝焊接。   6、实施自我评价   发达国家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中领先企业的成功经验之一,是建立一种基于国家和地区质量管理标准的自我诊断与评价体系。我国企业应当借鉴这种成功经验,建立企业自我评价的机制,以质量管理奖、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或行业内领先水平为参照系,灵活运用各种自评方法进行自评。目前,国际通行的自评方法是水平对比法(对标),通过与参照系的比较。明确自身的优势和弱点,作为质量改进和管理创新的依据。   四、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几点建议   1、把好原材料质量控制关,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   原材料是产品质量控制的基础环节,只有把好原材料质量关,产品质量才有可靠的保证。要科学合理使用和管理好产品原材料,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   (1)要根据产品特点,选择合适的材料进行生产,避免因为使用上的盲目性而引发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2)要加强对产品的质量控制,科学合理掌握好库存时间和存放条件。一般情况来说,生产出来的产品时间过久,如超过二年则容易发生变色、变坏,故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合理保持库存量,并在使用中要掌握好先进先用的原则。   (3)要加强对原材料的质量跟踪检验。检验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对材料原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质量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处理,以避免盲目进货带来的质量隐患,切实把好生产质量源头关。   2、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流通监管   一要实行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制度,对生产出的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才予以上市流通。二要建立监测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不准流通和销售。三是实行标识管理,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制度,对包装上市的产品实行身份证制度,要求标明产地和生产者。四要推行追溯和承诺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产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第五,要拓展信息传递渠道,在对制假售假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通过信息通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提高对劣质产品及其厂商的查处概率,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信息共享,将违法行为进行全国性监控和通报,提高产品质量监管的有效性   3、加强审查力度,完善质量流程管理   设定一个质量标准,而不是模糊的概念,对质量进行统一管理。要求做到把不合格的产品消灭在它的形成过程中,做到防检结合,以防为主,并从全过程多个环节、多道工序致力于质量的提高。从单纯的成品检验,提高到生产过程中控制不合格品产生方面来。在生产过程的多个环节,多道工序加强管理,消除产生不合格品的种种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形成一个能够稳定生产合格品的生产流程工序。   五、结束语   产品质量是产品的生命,也是企业树立良好品牌形象的核心。产品质量的优劣既决定了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也直接体现出各企业独具的价值观。塑造完善的企业产品形象必须牢固确立“质量第一,一切为顾客服务”的生产经营宗旨,增强企业全体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制造出独具特色的优质名牌产品。   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几点建议 篇2   全面质量管理对于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优化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在企业中实行全面管理有利于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得到健康稳定发展。   一、全面质量管理的概述   1.全面质量管理定义   根据菲根堡姆给出的定义,全面质量管理是指在预定目标指引下,为最大程度满足用户产品或服务需要而开展的一系列管理工作总和。全面质量管理考虑了所有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的因素和环节,并做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以确保企业生产活动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要求进行。   2.全面质量管理的内容   二、设计过程   全面质量管理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工作内容 :市场需求调研和分析,根据客户需要、企业经营管理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产品质量管理目标 ;组织各个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参加设计,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对策,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选择正确的"技术组合,制定质量评价标准和流程,监督设计方案执行过程。   1.制造过程   制造过程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质量检测和问题分析 ;生产过程监督和控制 ;质量分析和调查,形成报告 ;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等。   2. 辅助过程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   制定物资采购和供应计划,确保质量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建立物资入库验收制度,按照质量管理规定对采购物资进行检查 ;   对生产设备进行养护和维修,确保生产设备处理良好工作状态 ;   做好其他辅助材料质量管理和检查。   3. 使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技术方案论证和分析,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分析 ;对用户产品需求进行调查了解。   三、国内企业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对策和建议   全面质量管理对企业来说具有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是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国内企业必须要高度重视全面质量管理,将其作为企业重要管理工作来抓。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   1. 在企业内部树立良好的全面质量管理观念   思想决定行动,任何工作开展之前都要统一思想,要将全体人员头脑武装起来。首先,企业管理层要正确认识全面质量管理重要意义,以身作则带领全体员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其次,要不断增强员工全面质量管理意识,在企业内部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加深广大员工对全面质量管理的认识和了解,并在工作中理论联系实践,全面贯彻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另外,要做好员工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员工企业认同感和归属感,做到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总而言之,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员工全面质量管理意识,自觉在工作中践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和政策。   2. 建立全面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全面质量管理贯彻落实,关键是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将影响质量管理的因素全部纳入到管理体系当中,例如人员、制度、流程、分工等,为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扫除障碍。确保每一个流程、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都有质量管理责任人,建立一套完整、严密、高效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各种质量问题和风险。   3. 做好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质量管理涉及到不同部门和岗位人员,工作衔接和配合方面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要建立一套高效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首先,要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问责机制。确保各部门全面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实处,收到实效。其次,要建立一套全面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该组织机构负责负责统筹和协调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各部门之间加强合作和配合,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收益。   4. 以用户为中心建立“零缺陷”的全面质量管理   对于企业来说,客户有两种,即内部客户和外部客户。内部客户是指企业员工和利益相关者,例如生产员工、中层管理者、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等 ;外部客户又可以分为显着型和隐蔽型两类。显着型客户是指对企业产品或服务有直接需求并有支付能力的客户,他们能够为企业创造直接收入 ;隐蔽型客户是指有潜在需求或者不具备购买力的客户,他们的购买需求会根据外部环境变化而变化。客户比较关系产品或服务质量、性价比以及售后服务等。客户眼中的价值是指扣除购买成本后得到的效用。 客户收益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产品或服务消费效用 ;实用价值,购物体验等 ;成本主要包括 :经济成本 ;为获得产品和服务所付出的时间和机会成本等。产品功能主要表现在产品带给客户的实际效应和消费体验。客户对产品满意才能够保证企业市场地位,企业必须要采取各种措施提升产品质量,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客户认可和支持。   5. 商业过程重组   商业过程重组是指重新优化商业流程和资源,以最大程度提高商业收益。商业过程重组与持续改进有本质上的区别,其实对之前生产流程和模式的全盘否定,采取一种全新的生产流程来取代之前的生产模式。对企业来说,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是持续发展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灵活调整管理策略。因此,企业在遇到严重质量问题时,才会考虑采用商业过程重组来解决问题。   四、结语   全面质量管理是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本文在分全面质量管理定义和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在企业内部树立良好的全面质量管理观念)建立全面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做好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以用户为中心建立“零缺陷”的全面质量管理、商业过程重组将其作为企业重要管理工作来抓等几个方面提出了我国企业实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建议。 ;

怎样才能在工作中提高产品质量?

杀菌的快乐我请你做神马犯诺请完全

产品质量管控流

  产品质量控制是企业为生产合格产品和提供顾客满意的服务和减少无效劳动而进行的控制工作。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产品质量管控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产品质量管控流程   1、目的 确保公司生产过程中,产品能按规定的方式方法在控状态下进行,各项质量因素能有效的得到控制,达到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满足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所有产品的质量控制。   3、职责和权限   3.1 生产部:   3.1.1 负责产品制造过程的管理和编制生产计划   3.1.2 组织人员、物料实施生产计划   3.1.3 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1.4 各个工序对生产的产品要进行自检,工序操作者填写《自检记录表》   3.1.5 各个工序生产的产品如有下工序,在交接到下工序时,下工序操作者要对上工序交接的产品进行检查,下工序操作者填写《工序互检单》   3.2 技术质量部:   3.2.1 负责工艺变更的实施和监控   3.2.2 负责产品制造的图纸和工艺编制,技术通知的编制和发放   3.2.3 生产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检查人员要填写《巡检记录表》、《成品检查记录表》、《不合格记录表》   3.2.4 质量信息的反馈、传递、处理和跟踪验证   4、工作流程   4.1 各个工序接到下料通知后,按照下料通知的内容进行生产   4.2 工序生产过程中,操作者对产品进行自检,检查员也要对产品进行巡检。   4.3 有下工序的产品,交接时下工序人员必须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互检。   4.4 产品完成后,检查员最终检查,贴上合格证方可入库   4.5 自检、巡检、互检、成品检查,如果发现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6 以上内容如有违反按《质量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5、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6、相关表格   《工序互检单》 《巡检记录表》 《不合格记录表》 《成品记录表》 《自检记录表》   产品质量控制方法   要确定在每一个质量控制点应采用什么类型的检验方法。检验方法分为:计数检验和计量检验。   计数检验   是对缺陷数、不合格率等离散变量进行检验;   计量检验   是对长度、高度、重量、强度等连续变量的计量。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还要考虑使用何种类型控制图问题:离散变量用计数控制图,连续变量采用计量控制图。   质量控制的7个步骤引   (1) 选择控制对象;   (2) 选择需要监测的质量特性值;   (3) 确定规格标准,详细说明质量特性;   (4) 选定能准确测量该特性值得监测仪表,或自制测试手段;   (5) 进行实际测试并做好数据记录;   (6) 分析实际与规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

全国科普日系列活动有哪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活动

全国科普日系列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活动有如下:1、农业转基因技术、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生物防控技术、耕地分类管理、生态农场建设、农村沼气安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禁种铲毒知识、艾滋病防控等。2、围绕农业产业发展、转基因生物安全、种养殖技术、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以及沼气、农药安全使用等农民朋友关心的热点问题。

求一篇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新学习心得,3000~5000字左右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 《食品安全法》)6月1日开始实施,实行了近14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仅一个词的改变,折射出食品安全正在面临的危机以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要求。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理与功能评价所一直承担着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检测和功能评价工作,所以特别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贯彻,多次组织全所进行集体学习和讨论,领会其与检测有关章节内容的实质内涵。现就大家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亮点一 食品安全有了国家统一标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对我们检验机构来说,检验依据就更明确了。过去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以黄花菜为例,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如此“打架”的食品标准不仅让食品生产企业困惑,更让检验机构无所适从。  亮点二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准入制度,第五十八条规定“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五十九条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检验机构本身就应该具备独立性、公正性,既要对企业客户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  亮点三 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以前在电视广告上,我们经常能看到食品厂家打出“国家免检产品”的口号。但“免检”并不一定都是安全的,有时它会麻痹消费者,同时,质检部门由于该企业既往 “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而予以免检,很容易导致企业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放松对自身的质量要求。这次在美国CDC举办一次国际会议上有幸与美国FDA官员交流,得知全美允许生产婴儿奶粉的制造企业仅5家,且没有可以免检一说。不只是奶粉,全美没有产品和企业拥有国家免检的特权。美国从未向中国开放婴儿奶粉及任何其他奶粉的进口市场,继而鼓励生产企业把更多的雅培、美赞臣等优质婴儿奶粉销往中国。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均没有“免检”一说。中国“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 FDA迅速对美国婴儿奶粉市场进行检查,并随即发布“婴儿奶粉健康信息忠告”,请美国妈妈们放心购买,FDA真正落实了我们往往只挂在嘴上的“责任重于泰山”。  中国确实有很多大企业的产品,任凭政府怎么抽检都次次合格,但它是由质量、道德、企业社会责任伦理、消费者口碑共同铸就的,不是由政府机构封授的,更不是广告狂轰滥炸“炸”出来的。作为政府行为,免检是万万不可以的,因为质量抽检是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国家意志。因此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亮点四 保健食品宣传不得涉及治疗功能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这条规定在最初的征求意见草案中并没有体现,后来加进去了。”这一法律条款,给保健食品设定了必须遵守的“硬杠杠”:如果是按照保健食品审批的,宣传过程中就不能对消费者说 “服用后能预防、治疗什么疾病”。这个规定使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在产品原料上有所忌惮,减少了消费者“进补不成反致病”的危险。  亮点五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法》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规定,当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等七种情形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都应当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草案规定的七种情形是(1)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2)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以及评价监督管理措施的效果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3)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4)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5)需要判断某一食品是否安全的;(6)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规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7)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的。  草案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要求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供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结果等相关资料的,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提供。  要彻底祛除食品行业的诟病,当然需要我们的《食品安全法》发力,但也需要一个“人人以之为耻”的大的社会环境。只有我们每个从业者都以这种道德律令为内驱动力,《食品安全法》才不会仅是“纸面上的规定”,才能承载起厚重的民意期许。当今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健康观念的加强,食品安全对个人健康的影响越来越受到关注。但是农产品在种植生产,加工的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化学,生物等各种各样 的污染,因此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是实现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有利保障,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健全相关信息,利于民生,助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癌症的发病率居高不下与农产品食用安全性有很大关系,农药残留和其他有害物质超标污染引发食物中毒的事件时也发生。因此,农产品质量问题已经是制约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有利于人们身体的健康安全,有助于提高全民的身体素质。“民以食为天”,现在绿色食品消费已经成为时尚,绿色无公害食品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但是我们农产品市场时常出现农产品相对过剩,农民增产不增收,根本原因就是农产品的质量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因而,应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安全检测体系,与此同时,应该联系相关部门为农民提供相关方面的信息,技术支持,进而促使农民生产方式的调整,力推绿色生态无公害农业的发展,不仅能提高农产品的质量,而且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之同时,农产品的附加值也将随之提高,更好地实现农民增收。作为一名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自己的工作责任心。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同时,继续学习,加强自身素养,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哪个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农产品的监督部门是农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答案】:D《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首先应急方案是: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的应急处置力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责任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然后,事发地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事件评估结果核定事件级别。分级响应,由农业部牵头指挥协调。最后进行善后处置,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希望对你有帮助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因素包括哪些?

  农产品是经过农业生产活动所获得的产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能造成直接和长期的影响的危害因素主要包括:农业种养殖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因投入品不合理使用造成的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污染,以及因产地环境造成的本底性污染和汞、砷、铅、铬、镉等重金属毒物和氟化物等非金属毒物;农产品包装储运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贮存过程中使用的保鲜剂、催熟剂和包装材料中有害化学物等产品的污染,以及流通渠道中导致的二次污染;农产品自身的生长或发育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如农产品本身的天然毒素就是目前农产品所面临的危害之一;农业生产中新技术的应用产生的危害,主要是可能由于技术发展(转基因技术)或物种变异而带来新的危害。

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存在哪些问题

我认为是政策的落实与出现问题以后的整改.

2020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常考知识点:产品质量安全内涵

  考试快要来了,备考复习已经步入尾声,为了做好考前的备考复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常考知识点:产品质量安全内涵”,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常考知识点:产品质量安全内涵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概念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产品的内在品质与外在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状况。广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包括农产品满足储运、加工、消费、出口等方面的需求。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则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   ①全面控制有毒有害物质在农产品中的残留量,确保广大消费者健康消费。   ②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品牌,全面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做大做强农业产业,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2017年,农业部发布《‘十三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风险防控能力、追溯管理能力和执法监管能力。具体目标包括:   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三品一标”年均增长6%以上。   (三)农产品质量不安全的特点   (1)危害的直接性   (2)危害的隐蔽性   (3)危害的累积性   (4)危害产生的多环节型   (5)管理的复杂性   (四)农产品质量不安全的主要来源   (1)物理性污染,如人工或机械等因素在农产品中混入杂质或因农产品因辐照导致放射性污染。   (2)化学性污染,如使用农药、兽药、添加剂等造成的残留。   (3)生物性污染,如致病性细菌、病毒以及某些毒素。

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工作要点

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着力深化治理整顿,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作出新贡献。一、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坚决遏制突出问题(一)继续强化种植业产品整治。以蔬菜高毒农药问题为重点,强化农药监督管理,严查、严打在蔬菜用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使用农药,落实安全间隔期、生产记录制度,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二)坚持不懈抓好畜牧业产品整治。继续以“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为重点,会同公安、工信、食药等部门,从禁用物质的研制、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环节入手,分兵把守,各个击破,实施全链条查禁和监管。加强抗生素和饲料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兽药安全性和耐药性评价,加大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养殖档案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三)进一步深化渔业产品整治。以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为重点,加强大菱鲆、鳜鱼、牙鲆、乌鳢、鲑鱼等5大养殖鱼和饵料鱼的安全监管,强化用药执法检查,认真清缴禁用药物,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严格的产地检查和准出制度。加快改进养殖技术,调整养殖密度,完善渔用药物饲料使用监督管理规范,探索鱼病统防统治。(四)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以春耕、“三夏”、秋冬种时期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制售假劣农资和禁用药物大案要案。认真贯彻国务院加快种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加大种子市场和饲料市场的监管。加快健全农资打假举报奖励和省际协办机制,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畅通农资经营主渠道,确保农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二、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全面推进监管责任落实(五)启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制定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相关扶持政策,从“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入手,先行试点,不断扩大,推动监管能力提升。(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快制定全国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统一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和追溯模式,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七)积极推动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任务,加快建立权责一致的工作业绩考核机制,积极争取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认真做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绩效管理在省级农业部门的延伸试点。加强横向配合和纵向联动,努力构建“分兵把守、协调配合、全国一盘棋”的监管工作新机制。(八)强化监管条件保障。充分利用已有工作基础和条件,实行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加强与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和条件支持,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逐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保障体系。(九)健全监管制度。认真总结各地成功做法和经验,形成可以推广的模式和办法。积极推行农药经营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等制度,大力推动农资连锁经营、信用评级和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动物检疫制度,督促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责任的落实。三、加快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十)加快建设进程。认真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作出的部署,加大推动力度,凡是尚未出台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方案的省份要加快推动出台,已出台建设方案的省份要抓紧组织落实。要通过明确机构、落实职能和建立队伍,确保年底全国所有涉农乡镇全部建立监管机构。(十一)强化能力配备。加强与编制、发改、财政等部门协调,积极争取条件支持,切实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纳入全国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整体规划,为每个乡镇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工作用房和运转经费。(十二)加强培训指导。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快组织编写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以省为单元、以县为基础,全面开展专题培训,加快提升基层农业部门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四、深化检验监测,推动监管综合执法(十三)加快推进质检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好2012年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启动实施质检体系建设二期规划,加快投资建设地市级,补充完善县级,不断提升部省级检测机构的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加大对质检机构的考核认可,大力推行检测执证上岗,探索建立检验检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十四)明确部省两级例行监测重点。部级例行监测以保障大中城市消费安全为目标,稳定参数和品种,确保大中城市主要食用农产品纳入监测范围。省级例行监测以“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确保“菜篮子”主产县和主要生产基地全部纳入省级监测范围。(十五)强化地县两级监督抽查职能。地县两级农业部门要组织所属质检机构、综合执法机构,强化生产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检,实施联合执法和“检打联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地市级农业部门重点抓好上市产品监督抽查和县级执法监管过程中的确认检测,县级农业部门重点抓好生产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和速测筛查,确保产地生产安全。(十六)积极规范监测行为。进一步明确部、省、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重点和范围,颁布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认定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速测工作。五、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着力强化认证产品监管(十七)加快标准制修订。依法加快农兽药残留标准清理步伐,转化一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一批执法急需的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省级农业部门要加快制定一批确保农产品生产规范和产品质量安全的操作规程。地县两级农业部门要着力将相关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明白纸等,让农民看得懂、真管用。推动食品法典和官方评议,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标准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十八)大力推进标准实施示范。不断扩大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建设比例和规模,继续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加大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力度,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十九)强化“三品一标”监管。严格认证程序,提高认证门槛,严把认证质量审核关。重点加强证后监管,建立退出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坚决出局。积极探索无公害农产品强制认证模式,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省级认证、部级备案试点。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切实做好突发问题的科学处置(二十)加快完善应急机制。针对各地区、各行业的实际情况,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将应急处置措施细化到各个单位、各个岗位。加强信息报送,健全部省联动、高效畅通的信息报送网络,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十一)积极强化舆情监测。建立舆情监测与信息综合研判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高度重视和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作用,主动做好热点问题解读和科普宣传。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和程序,杜绝擅自发布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二十二)加快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尽快明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职能定位,强化部级风险评估实验室能力建设和考核认定,在“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加快认定一批风险评估实验站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实施全天候、定点动态跟踪监测。(二十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将“米袋子”、“菜篮子”主要产品全部纳入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计划,通过风险监测评估,摸清危害因子的品种、范围和危害程度,提出科学的防范措施和办法,及时指导生产和引导消费,实现科学管理、明白生产、放心消费。(二十四)加强科学研究。积极争取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重大财政专项,抓好“农业科技促进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促进活动,将风险评估技术、生产关键控制技术、标准研制、高效低残留农兽药研发等科研项目一揽子纳入农业行业科技规划予以重点支持。对豇豆、水产品、抗生素、生物毒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公众关注度高的农产品或风险隐患,加强跟踪研究和科学研判,提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和办法,及时消除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什么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什么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什么? 快车教育,某名企人力资源总监曾先生表示,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化学、资源植物分离纯化工程、植物功能成分提制工艺学、植物功能成分分析与检测、功能产品开发与评价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从事资源植物提取物生产技 术管理、品质监控、产品开发、科学研究、工艺与工程设计、产品营销等工作的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那么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好不好?下面让快车教育我为各位看官总结一下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主要课程、专业知识以及专业技能的情况吧!一、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主要课程: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概论、农产品GAP生产技术、农产品品质分析、农产品质量标准、食品营养与卫生学、农药残留检测、农业微生物学、农药化学、农药学、仪器分析、食品商品学、环境高效生物、果蔬保鲜贮运技术、专业英语、食品管理学等。 二、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知识与技能: 具备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基地的.规划与建设、生产与管理、加工与包装、检测与检验、经营与贸易以及标准化制定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在农业规范生产、农产品分析检测及鉴定、农产品营销、无公害生产基地等领域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以上是关于大学本科专业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什么的分析情况,更多高考专业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分析资讯敬请关注快车教育职业规划频道。

如何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很多方面吧。要把省农产品质量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好的时机,对各乡镇办事处建设给予一定扶持资金,争取重视。建议制定奖惩机制,对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获认证的,给予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到工作措施得力、事件查处坚决、监督管理有效。 2.加强体系建设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形成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质量标准生产体系、安全全程监控体系、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安全质量追溯体系(717安全食品商城的技术之一)、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同时配备专职农产品质检人员,市级不少于10人,乡镇、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市场不少于4人。定期对质检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完善资格考核制度,造就一批精干、高效、懂业务、懂法律的农产品质检队伍。 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政府应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检测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协调现有农业资金使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经费,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项目资金投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设施、检验检测、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产地及产品认证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与支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能力。 4.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要加大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观念深入人心。鼓励技术创新(如717安全食品商城的先行赔付功能),改良蔬菜、水稻等农产品品质。激励广大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示范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生产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辐射和带动广大农户大力发展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推动农业品牌建设。

食品安全不包括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法律分析:食品安全法规定,食用农产品是指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如蔬菜、瓜果、未经加工的肉类,等等。食品包含食用农产品,但是考虑到我国在2006年已经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包括食用农产品在内的农产品的生产、监督检查等作了规定,为避免法律之间由于适用范围交叉可能出现的冲突,本着两法既有分工,又要相互衔接的原则,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属于食品安全的范畴,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但不是所有食用农产品的管理都要适用食品安全法,需要适用食品安全法进行管理的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二是有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三是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的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提示;(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货值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以及其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办法所称农业投入品,是指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或者添加的物质,包括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健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依法成立或者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并为其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监督其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自律管理,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和技术服务,指导其依法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从事农产品生产和经营活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二章 农产品产地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管理制度,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档案,编制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及发展趋势年度报告,并报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在下列区域设置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点,监控农产品产地安全变化动态,指导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和保护工作:  (一)工矿企业周边的农产品生产区;  (二)城市郊区农产品生产区;  (三)重要农产品生产区;  (四)其他需要监测的农产品生产区。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将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区域,划定为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应当设置标示牌,标明禁止生产区的范围、主要污染物和禁止生产农产品种类等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损毁标示牌。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对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和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产地安全标准的其他农产品生产区域进行修复和治理。第十一条 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的产地环境改善后,符合产地安全标准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出调整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第十二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产品生产区排放、倾倒、填埋工业废渣、废气、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污物以及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其他污染物。  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或者土壤改良剂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第十三条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清除、回收农用薄膜和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对规模化养殖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和畜禽粪便等应当及时清运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农产品产地环境。第十四条 发生农产品产地污染事故或者突发事件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农业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接到报告的农业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到达现场调查处理,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第三章 农业投入品第十五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的,其生产、经营和销售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和销售活动。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自查报告

【篇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自查报告   上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18年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我市开展各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水产科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基层单位人眼为成员的市2018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开展。   (二)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8年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我局分别制定了下发了《2018年市渔业工作要点》、《2018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2018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18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快检实施方案》等文件。其中《2018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监管重点、监管任务、重点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2018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组织实施、监督抽查计划和工作要求。   (三)惯彻落实2018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2018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18年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3月31日,我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上传达了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宫成全副厅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并根据会议精神,就今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加强养殖生产全程监管,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检;三是强化检打联动,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四是开展隐患摸排,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四)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5月8日-10日,组织有关人员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规模化的水产苗种繁育场、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养殖大户等,严格按照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规定》要求,督促养殖单位对养殖生产投入品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全面规范养殖生产“三项记录”,坚决打击购买使用禁用渔药的违法行,着力推进生产健康养殖行动,规范渔业养殖生产,本次共检查水产良种场2家,健康养殖示范场3家,合作社1家。   (五)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工作。   今年按计划省里制定的计划,我市共需完成10个药残快速检测、良种场抽样检测3个,省抽样检测2个。目前已经完成取样10个,正在检测中;同时配合省里完成3个样品的取样工作。   (六)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现场执法工作,主要是规范养殖生产及经营行为,检查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情况。今年上半年共组织执法人员检查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12家。   (七)抓好宣传培训工作   不断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养殖户的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养殖行为,推行标准化生产,提供健康安全水产品。今年春季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举办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100人。   二、存在问题   (一)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不够强   我市属西部地区,大面积水产养殖面积较大,养殖过程中不适用药物和饲料,存在苗种投放记录不全的问题;大部分养殖户为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质量安全认识不足,普遍存在重生产、轻管理的现象。   (二)缺少资金投入   由于我市属于扶贫开发县,农技推广资金纳入扶贫整合资金统筹使用,导致渔民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的力度和规模不如以前。   (三)养殖面积减少   受近几年干旱和主要江河流量小的影响,全市范围内很多湖泊、水库干枯,同时受池塘养殖效益低影响,大部分池塘不投放饵料,只进行粗放养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大力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对水产养殖户进行水产健康养殖培训,发放技术资料,引导养殖户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并做好养殖记录,从源头上抓好健康养殖。   (二)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重点指导督促辖区内水产养殖单位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渔药、添加剂等渔用投入品,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三)坚决查处违法养殖行为。   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使用禁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抽检中查出药残超标的生产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并限期整改,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 【篇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自查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农业产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国家越来越提高重视,也是政府要要求、人民有需求。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槐树的实际情况,我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面上发了很多资料、做了很多宣传、开展了一定的巡查等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以政府的实际行动尽量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一年来我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自查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制定规章制度,抓好制度建设,保证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   为了贯彻落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镇20xx年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我镇於20xx年3月15号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村协管员、镇直相关单位召开了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制定了《xx镇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全镇16个行政村(居)下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资经营单位、种养大户等部分代表签立了书。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制度的落实,确保了我镇能高效快速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制度建设,保证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了把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得更好、责任到人,防治互相推诿,提高工作效率,我镇先将各村农产品监管村级协管员名单上报表拟好、打印,分发到驻村干部。驻村干部下乡深入村委找到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由村委推荐一名热心又有一定能力的村干部主要负责抓此项工作,还要求驻村干部与推荐人员见面细聊,让不大愿做的放弃、让愿做的上来,有为才有位,尽量不使用那些出勤不出力的协管员来参予此项工作,同时参考县文件精神,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农技站、动检站、经管站、工商所、财政所、派出所、卫生院为成员的槐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从队伍建设、人员素质上有效保证槐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从而促进全镇上下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加大宣传指导、散发技术材料,抓好农产品监管培训,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技术基础。   参照xx县农产品质量监察培训会上的技术材料,结合我镇的实际,对农产品质量的安全认证与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技术规范作了些文字说明,将技术材料委托驻村干部发到各个村委张贴,同时利用逢场赶集日为契机,组织力量发放宣传单、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向百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主体意识,增强农产品生产者、农业从事者科学用药、合理施肥的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关心和支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良好氛围。   为了更好的抓好全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力进行,我镇在5月5日举办了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班,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各村协管员和部分合作社负责人、种养大户、农资经营户参加了技术培训,在会上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必要性和主要职责作了详细的阐述,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作了一定的剖析,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观念和管理水平,营造了良好的农业安全生产氛围。   四、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抓好农产品监管的平常管理工作,从实际行动上把农产品监管工作慢慢列入各村的日事议程。   粮食的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农药市场上的不合理使用又让群众望而退却,针对我镇农资市场的管理混乱,我镇在10月25日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执法检查活动,对销售甲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毒死蜱等高毒限用农药的进行市场检查活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   为了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更好的组织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片指导各村协管对各辖区水的种养大户、加工生产企业作为工作重点进行检查,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这一核心,开展日常检查活动15次,出动人员近百人,从源头上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证农产品的质量。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方面。   (1)抓好农产品农残检测工作   在全镇监管和检测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主管部门的协调督查和相关单位的协助下,我站加强了农产品的检测力度。20xx年全镇共检测各类农产品达4000公斤、合格率100%。   (2)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工作   定量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20xx年通过站内检测和以送检或配合抽样的方式,共计采集定量检测样品187个,未检出违禁农药、未检出常规农药超标情况,合格率100%。通过严格的监测监管,确保我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   (3)抓好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   我镇农业服务中心非常重视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抽调出专职工作人员,全年常态化对辖区的种植型、加工型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督查和跟踪检测,和生产周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主要督查是否使用违规违禁种子化肥和高毒性农药,对所有蔬菜、水果、玉米等鲜活农产品全面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出具检测报告单。在城乡农产品集散地、田间地头、种植基地、收购点、冷库等处以散发传单、贴贴公告、悬挂横幅、电视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对收购商、运销商、生产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其中发传单1000份、贴公告30份、挂横幅16条。   六、存在的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察工作对于基层组织来讲是个新鲜工作,但也是必需工作,从我镇近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于上级有关部门得以解决,比如队伍中技术人才匮缺,没有知识的更新,削弱了开展工作的基础;比如农产品质量检测的硬件及经费不足,制约了工作开展;比如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标准化生产水平低,导致个别农产品仍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这些存在现实问题让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难以上水平、上台阶。今后我镇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监管工作,促使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了哪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遵循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客观规律,针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环节和关键点,确立了相关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8项:(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分工制度。(2)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强制性实施制度。(3)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4)农产品包装与标识制度。(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6)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7)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制度。(8)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如何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要求 总则前 言为了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建立从生产过程到流通批发、零售、餐饮领域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正向监控与逆向追溯,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杭州质量标准技术评定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燕君、徐晓斌、郑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要求 总则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管理职责、基本流程及要求、质量安全的控制及追溯流程、检查与考核等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农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以及餐饮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和实施。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3 管理职责3.1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领导小组a)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制定、工作协调、决策研究;b) 组织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实施的检查考核。3.2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a) 负责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日常工作;b)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计划制定、总体控制和总结;c)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信息的发布;d) 负责对重大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处置审批、对出现重大质量不合格异常情况的紧急预案的制定、启动和实施、质量安全追溯的指挥和总体控制;e) 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检查考核的实施。3.3 农业管理部门a)负责对农产品生产主体使用农业投入品、产地标识、生产记录档案、农产品包装等情况的监管与指导;b) 负责农产品种养殖过程质量安全溯源的组织管理、责任落实;负责对基地菜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宣传和教育。3.4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a) 负责对流通领域农产品准入、索证索票和出证出票进行监管;b) 对不履行农产品准入义务的行为进行监管,对不合格农产品依法进行处置。3.5 商贸管理部门负责对经营主办方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行业管理与业务指导,引导经营者与外埠产地逐步建立质量联保的协作机制。3.6 卫生行政部门a) 负责餐饮服务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组织管理;b) 进行餐饮服务领域农产品采购档案的建立和索票索证制度等的监管与指导。3.7 质量技术部门a) 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收集和发布;b) 对标准的实施监督进行检查。3.8 其他相关部门a) 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组织管理;b) 负责职能范围内农产品流通溯源的档案建立和索证索票监管。3.9 农产品的验检疫部门a)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出具产品检验检疫数据或证明;b) 动物检验检疫部门进行畜禽类产品的检验检疫及出具数据和合格证明。3.10 生产及经营者a) 生产基地或企业、市场主办或经营者、流通或餐馆经营者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过程质量安全溯源的控制;b) 负责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档案和记录的建立、做好相关记录;c) 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农产品流通的索票出票工作;d) 对农产品的品质进行控制,出现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和追溯。4 基本流程及要求4.1 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及餐饮服务全过程的流程及控制要求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及餐饮服务全过程的流程及控制要求见图14.2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信息采集要求4.2.1 信息的载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信息可以为以下形式:a) 纸质的票据;b) 电子信息卡或标志;c) 带有信息的各种标签。4.2.2 信息的管理4.2.2.1 按各自的职能建立信息管理工作,对纸质信息应及时归档,电子信息及时备份,所有信息应保存2年以上。4.2.2.2 任何的溯源信息载体均应保证信息的传递,应将信息按要求传输到下一环节,保持信息的连贯性,可实现逆向追溯。4.2.2.3 按职责要求进行信息的发布和查询,鼓励生产和经营者进行农产品溯源的语音、互联网、电讯的各类查询方式。4.2.3 产地信息要求4.2.3.1 建立农产品产地的档案,包括种养殖者档案、产地编码、农产品物种、环境监测结果、产品监测结果等信息。4.2.3.2 农产品生产实施标识信息,随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包括产地、农产品名称、出场日期等信息。4.2.4 初加工信息要求4.2.4.1 农产品若经初加工时,应建立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的档案,包括加工者档案、加工地址、加工设施、加工过程等。4.2.4.2 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过程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4.2.4.3 农产品初加工应有产品的投入品来源、包装日期、包装规格、使用添加剂物质的品种和数量、包装材料来源和品种、产品等级、产品监测结果等信息。4.2.5 贮存和运输信息要求4.2.5.1 农产品若需经贮存或物流运输时,应建立农产品贮存或物流运输企业的档案,包括贮存或物流运输者的名称、地址、硬件设施等。 农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4.2.5.3 农产品贮存或物流运输的信息包括贮存或运输的起止日期、库号或车号、环境条件、贮存或运输的质量状况、转移标识等。4.2.6 流通信息要求4.2.6.1 建立农产品流通的档案,包括流通市场、企业、经营者的名称、地址、经营者编码等。4.2.6.2 农产品流通信息,包括产地信息、农产品名称、销售日期、销售数量、农产品监测结果等信息。4.2.7 农产品质量检测信息要求4.2.7.1 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的档案,包括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检测范围、检测设施等。4.2.7.2 农产品进行检测应包含检测产品的品种、抽样基数和抽样数、检测环境、检测日期、检测项目和结果、不合格的处置方式等。5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及追溯流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的要求5.2.1 生产可追溯农产品的种养殖生产过程应建立生产者的档案,农产品出场应带有产地信息随产品流通。5.2.2 交易可追溯5.2.2.1 农产品的流通过程应建立流通经营者的档案,农产品应带有流通信息随产品交易。5.2.2.2 批发市场交易实行索证索票、出证出票。从事批发交易的外地客菜经营者和本市基地菜农,要按照“进场时办理登记、交易前检测农产品质量、交易时出具规范票据”的流程进行规范交易。5.2.2.3 零售市场实行进场索证索票,单位交易出具销售票据。5.3 追溯控制的要求5.3.1 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的组织或机构,应对上一环节提供的农产品进行验收,对溯源信息进行核实,如发现问题,按相关规定对该批产品采取停止出场或销售、召回、销毁等措施。5.3.2 流通过程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控制,当出现质量问题时,责任主体应根据溯源体系,迅速界定范围,提供相关记录,确认追溯路径,确定农产品质量发生的地点、时间、产品和责任主体,为处理问题提供依据。5.3.3 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按相关要求进行通报或汇报,进行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后,应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以后再次发生质量问题。6 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的检查和考核6.1 检查和考核的方式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的检查和考核分为自查和监督检查二类。6.2 自查要求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机构或企业,应建立健全自查制度,定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体系的实施计划、运行情况、农产品质量控制情况、不合格的处置和改进情况进行自查。6.3 监督检查6.3.1 检查方式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的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的监督检查和考核。6.3.2 检查内容6.3.2.1 组织领导a)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组织机构、领导作用及职责;b)溯源管理的部门或日常管理人员配备,日常管理的工作及相关职责的履行情况;c)开展追溯管理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及总结情况;d)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情况;e)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对相关被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制度。f) 负责落实进场经营者的追溯管理工作。6.3.2.2 规范操作流程a)生产经营者的建立档案的及时性、完整性和正确性;b)溯源信息记录的及时性、内容的完整性、记录的正确性;c)溯源信息传递的符合性,逆向溯源是否畅通。6.3.2.3 农产品质量控制系统a)农产品质量的验收、检验制度的实施情况;b)检查对上一环节传递农产品的验收情况;c)设置蔬菜农残检测室或落实检测场所;检测设备配备;d)农产品质量检测的实施情况、检测的错检率、漏检率和误检率;e) 检测结果的公布及时性。6.3.2.4 质量问题农产品的控制系统a)出现问题产品时的隔离、记录、处置、控制和召回情况;b)出现问题产品时的上报、公布情况;c)对出现问题的分析、纠正措施和改进的情况;d)接收投诉处理情况。

如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逐步向好。但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分散,监管力量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仍然存在较大隐患。为贯彻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的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建立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工作分工,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要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等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监管任务 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加强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推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统筹推进审批、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准入门槛,畅通经营主渠道。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担负起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要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加快制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加大质量控制技术的推广力度,推进标准化生产。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其开展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等给予支持。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后监管,坚决打击假冒行为。 四、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 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的要求,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工作,涉及的职能等要及时划转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畜禽屠宰厂(场)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检验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行为。切实做好畜禽屠宰检疫工作,加强对畜禽防疫条件的动态监管,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切实解决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模式。 六、提高监管能力 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各环节检测的相互衔接与工作协同,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特别要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承担相应职责的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12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包含哪三大体系

“五大体系”: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为规范农产品生产标准,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按照建立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的标准化生产体系的要求,先后在全市制定推广了42种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12种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35种出口农产品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在生产、加工、贮藏、流通等环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农产品标准已覆盖粮油、果品、蔬菜、食用菌、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多个领域,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标准体系。  二是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积极组织实施“绿卡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市发改委与财政、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林业部门联合下发了《烟台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先发展水果、海珍品、蔬菜、食用菌、生猪、奶牛等16种优势农产品,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减免税费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了对优势农产品产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烟台苹果和大樱桃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百强龙头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连续四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烟台苹果、大樱桃、莱阳梨等优质果品的基地建设;每年安排5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对百强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基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的意见》,用4年的时间,在果品、蔬菜、水产、畜牧等优势产业建设60个特色品牌农产品基地。农业标准化基地,全面推行统一环境质量、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等“五统一”操作规程。在全市形成了莱阳、海阳的蔬菜,栖霞、招远、龙口的果品,蓬莱、长岛、莱州、开发区的水产养殖,福山、芝罘的大樱桃,牟平、栖霞的食用菌,莱州的种子、花卉等一批特色产业带和优质农产品基地。  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测体系。加大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开发及认证工作力度。全市累计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达到481个,其中,绿色食品188个,无公害农产品293个,有机食品2个。烟台苹果、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和烟台大樱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莱阳梨、海阳白黄瓜、烟台苹果和烟台大樱桃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先后投资8500多万元建立了4个市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8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站),重点支持46个省级龙头企业设立了质检中心,20个较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农产品速测检测点。龙大集团投资3000多万元建立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04年4月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CNAL)认可,能够对550多种农药残留、60种抗生素、23种添加剂、5种重金属、11种微生物等指标进行精密检测。2008年1月又投资62万美元,从美国引进最先进的药残检测设备LC/MS/MS,使龙大的药残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始终与日本最新标准同步。  四是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品是关键。2009年市政府发布实施了《烟台市农药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农技农资结合、协会服务、企业直销、龙头企业带动等农业投入品有效服务模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莱阳市以配送中心为平台,设立农资连锁超市,在企业、村庄设立连锁专供点,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服务模式,有效地提升了放心农资的配送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化肥、农药集中配送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  五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委、市政府要求,利用三年的时间,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目前,全市已有烟台市和3个县市区经编委批准,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或办公室),8个县市区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设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分别设置;一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结合产业特点和乡镇机构改革,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实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农技综合服务站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8年4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09年市政府又把“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完善公益性职能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写进了烟发〔2009〕1号文件,明确规定每个村至少设立一名技术员,三年完成。目前全市共有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33个,在编人员1800多人。

有哪些办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没有办法,现在吃什么都不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的原则是什么

首先农产品的定义:农产品是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植物性产品、动物性产品与食用菌产品及其加工制品等,整个生产过程与终端产品,经严格检验,各项技术指标与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有在以下几个方面:1、农产品感官质量的评价与专家意见综合 2、农产品质量链过程能力评价和关键点 3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 4、良好农业规范(GAP)的推广其中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根据GAP标准要求,从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角度,给出植物性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1、种植地历史安全性2、潜在危害控制3、农药残留控制4、重金属的控制5、结构条件适宜性6、水源充足性7、水质适应性8、生态环境保护9、资源保护状况10、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状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同健康土壤有什么关系?

土壤是农业生产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唯有良好的土壤品质才能确保农产品的关系品质。土壤一旦无法发挥功能,将使粮食安全与食品安全亮起红灯。土壤是农业生产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一旦受到污染,土壤品质即出现问题,连带农产品产量将立即下降,农产品的品质也受到影响,食品安全跟着出现问题,进而影响到地面水,最后地下水也会受到污染;因此土壤品质u2013作物品质u2013地下水品质要一起保护,三位一体。有了好的水土资源,才能运用各种生物科技去生产更多且更健康的农产品,因此许多国家的农业首要政策为:“确保水土自然资源的数量与品质”。土壤受到气候变迁或人为污染,因而丧失原有的功能,称为土壤退化或劣化,包括土壤物理性劣化、土壤酸化、盐化、氮过多、土壤受重金属或有机污染物污染、受冲蚀而流失、受压实而使根部不易生长、丧失微生物物种与活力等。土壤退化后会直接影响农作物的产量与品质,在产量方面会降低至少20%,甚至完全死亡;农产品品质亦明显下降,因而影响我们的健康。农田土壤一旦受到重金属污染,土壤中的细菌、真菌及放射菌等菌数会急速下降,有机物释放养分的矿化作用及硝化作用会减少,生物活性也随之降低,因而导致农作物减产。重金属对农作物大多为毒性物质,仅铜与锌为动植物生长所必需,但是浓度太高时也会引起毒害作用;且土壤中过多的重金属会被作物吸收累积于体内,经由食物链直接影响人类食品的安全。所以说,健康的土壤才能种植出品质好的农产品。土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产品品质的好坏。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是要自己企业针对市场反馈,寻找问题,再针对问题找到解决方案,认为方案可行就形成制度。是这样的流程,其它企业的制度是适应不了你们企业的。你如果肯下功夫,有一本的书,有一个章节都是质量方面监控,一定能帮你完成这个制度。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致包括哪些

农产品是经过农业生产活动所获得的产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能造成直接和长期的影响的危害因素主要包括:农业种养殖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因投入品不合理使用造成的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污染,以及因产地环境造成的本底性污染和汞、砷、铅、铬、镉等重金属毒物和氟化物等非金属毒物;农产品包装储运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贮存过程中使用的保鲜剂、催熟剂和包装材料中有害化学物等产品的污染,以及流通渠道中导致的二次污染;农产品自身的生长或发育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如农产品本身的天然毒素就是目前农产品所面临的危害之一;农业生产中新技术的应用产生的危害,主要是可能由于技术发展(转基因技术)或物种变异而带来新的危害。

如何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础和关键,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民体质提高。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安全,是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也需要全社会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参与。中央要求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体措施包括: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等规定,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支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坚决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简答: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对产品从种植到加工到流通的全过程!山东科润是专门做追溯用的!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语

1、建立放心菜专销区,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 2、提高农产品质量, 打造名牌农产品 3、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科学合理用药,确保食品安全 5、农药残留超标蔬菜,一律不得采收上市 6、推行标准化生产, 推动农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7、加强农业执法,保障消费者权益 8、消费绿色食品,体现健康人生 9、放心食品, 从源头抓起 10、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你和我 11、坚决打击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行为 12、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3、食用质量安全的农产品是保障身体健康的前提 1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保障消费者权益 15、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促进”三农”发展 16、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17、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百姓健康 18、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19、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0、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满足消费者优质安全需求 21、加大监管力度生产合格农产品 2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4、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25、农业发展路千条,质量安全第一条 26、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 27、积极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8、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29、全面树立农产品品牌意识,增强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 30、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1、提高农产品质量保证农产品消费安全 3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用、限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33、情系”三农”,绿色消费 34、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 35、治理餐桌污染, 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36、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37、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生态环境 38、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39、实行无公害生产,保障消费者安全 40、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提高农产品质量 41、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提高农产品质量 42、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控 , 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43、加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加快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 44、关爱生命,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 45、齐心协力抓农产品质量,真心实意保消费者健康 46、加强农产品标识管理,保障生产者合法利益 47、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控, 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48、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9、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50、合理使用农药化肥,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51、加快建立市场准入制,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 52、加强投入品监督管理,控制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 5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源 54、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55、加强农药残留检测,杜绝超标蔬菜入市 56、质量安全是农业发展之基,放心消费是农民赢利之本 57、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 58、家事国家天下事,农产品安全是大事 59、以人为本,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 产品质量标语 1、质量意识强,品质有保障。 2、马虎大意,不良品就会从手中流走。 3、立身强手之林,唯有质量前提。 4、质量是名牌的生命。 5、产品好象一朵花,枝繁叶茂靠大家。 6、只有不完美的产品,没有挑剔顾客。 7、品质——是获得信任的砝码,是竞争致胜的关键,是永无止境的追求和尊严的起点。 8、坚持守则,实践优质。 9、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根基,需人人来扶持。 10、团结一条心,石头变成金。 11、创优质品牌,铸一流企业形象。 12、工厂好似常青藤,产品就如藤上瓜;瓜好才能卖好价,工厂效益全靠它。 13、优质精神,上下一心。 14、全民讲质量,质量利全民。 15、品质是企业发展的命脉,是员工生活的保障。 16、产品是躯壳,质量是灵魂。 17、卓越的产品和服务是员工的成就和自豪。 18、令顾客愉快,他们才会做好,次次都做对。 19、一丝之差,优劣分家。 20、齐心协力,共创优质境界。 21、节约应从点滴做起。 22、品质为本,财富为果。 2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企业的效益,质量是企业发展的动力,质量靠全体员工去保证。 24、强化竞争意识,营造团队精神。 25、强化服务意识,倡导奉献精神。 26、质量意识在我心中,产品质量在我手中。 27、追求品质卓越,尽显企业精华。 28、得过且过,品质不妥。 29、品质是企业取胜的法宝,拓展市场的利剑。 30、质量靠大家,情系你我他。 31、同心协力,提高品质。 32、工作做得好,你会更自豪。 33、重视产品质量,加强企业管理。 34、为创造世界级质量的产品而不懈努力。 35、塑企业形象,创优质名牌。 有关产品质量标语 1、令顾客愉快,他们才会做好,次次都做对。 2、品质是企业发展的命脉,是员工生活的保障。 3、质量意识在我心中,产品质量在我手中。 4、全民讲质量,质量利全民。 5、塑企业形象,创优质名牌。 6、质量意识强,品质有保障。 7、创优质品牌,铸一流企业形象。 8、品质为本,财富为果。 9、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企业的效益,质量是企业发展的动力,质量靠全体员工去保证。 10、马虎大意,不良品就会从手中流走。 11、品质是企业取胜的法宝,拓展市场的利剑。 12、质量是名牌的生命。 13、品质——是获得信任的砝码,是竞争致胜的关键,是永无止境的追求和尊严的起点。 14、优质精神,上下一心。 15、坚持守则,实践优质。 16、产品好象一朵花,枝繁叶茂靠大家。 17、立身强手之林,唯有质量前提。 18、质量靠大家,情系你我他。 19、重视产品质量,加强企业管理。 20、团结一条心,石头变成金。 21、工作做得好,你会更自豪。 22、工厂好似常青藤,产品就如藤上瓜;瓜好才能卖好价,工厂效益全靠它。 23、节约应从点滴做起。 24、追求品质卓越,尽显企业精华。 25、为创造世界级质量的产品而不懈努力。 26、强化服务意识,倡导奉献精神。 27、同心协力,提高品质。 28、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根基,需人人来扶持。 29、只有不完美的产品,没有挑剔顾客。 30、卓越的产品和服务是员工的成就和自豪。 31、产品是躯壳,质量是灵魂。 32、齐心协力,共创优质境界。 33、强化竞争意识,营造团队精神。 34、一丝之差,优劣分家。 35、得过且过,品质不妥。 农产品标语 1、枣吃早健康。 2、瓜果肉菜聚双福,种养流通惠三农。 3、农贸通天下,双福满万家。 4、双福农产品,绿色更出名。 5、阳光充足海南岛,绿色果蔬品质好。 6、送清脆是一种感觉,送健康是一份感情。 7、富农便民,双福重庆。 8、天台花生,味忆一生。 9、生态海南岛,绿色瓜果菜。 10、苹果万千,昌平领鲜。 11、批发大平台,流通快车道。 12、千载天台情,一品云雾香。 13、绿韵昌平,果真动人。 14、天台石梁,绿色食粮。 15、重庆双福农产品,生态有机大荟萃。 16、天高云淡六盘山,清真绿色农产品。 17、营养丰富绿色健康,椰岛瓜果四季飘香。 18、福质天下,名利双收。 19、天台蔬菜,太太所爱。 20、双福为民,全球扬名。 21、生态海南岛,农产品质高。 22、有了尜枣,生活更好。 23、仙境出白术医家重天台。 24、天下菜心边度好,唯有连州最靓正。 25、仙山求仙药,白术出天台。 26、梦寻生态天台,心动绿色果菜。 27、我从昌平来,绿色真风采。 28、香甜果品,七彩纷呈。 29、自然新田园,天然健康源。 30、鲜甜脆嫩返寻味我爱连州菜心! 31、让诚信在这里扎根,让放心在城乡延伸。 32、日啖菜心清甜爽,不辞长作连州人。 33、五个重庆,民生双福。 34、给农民自由发展的平台,让农业走向辉煌的未来。 35、巴蜀地,双福情。 36、重庆绿脉,城乡双福。 37、天时地利物产灵,京华宝地属昌平。 38、斥巨资改善民生,大手笔运筹兴农。 39、重庆双福为大家,大家幸福共发家! 40、绿韵昌平果真动人。 41、双福农贸之首,遍及天下所有。 42、提升幸福感,从双福农产品开始。 43、有特色,更健康,更给力。 44、利民之福,利国之福! 45、农贸之福,山城之福双福农贸城。 46、三江两河集散地,五湖四海大批发。 47、因为绿色,所以出色。 48、互益双方,天下福临! 49、走遍绿色新田园,尝尽名特优中鲜。 50、天然生态,自然健康。 51、蕴六盘灵气,还健康梦想。 52、一口一栆尖,唯余舌尖甜。 53、伊人回首,香气长留,百合情久久。 54、品味天台菜,感受原生态。 55、绿色是我们的追求,安全是我们的责任。 56、双浓汇精华,福茂时英声。 57、哪里柿子甜又软,昌平城里随便选。 58、品质与众不同,健康自然出众。 59、好事成双,福致万家。 60、山味土味,天台美味。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哪年实施的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一条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农产品质量不安全的特点不包括()

【答案】:B农产品质量不安全的特点: ( 1 )危害的直接性。 ( 2 )危害的隐蔽性。 ( 3 )危害的累积性。 ( 4 )危害产生的多环节性。 ( 5 )管理的复杂性。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介绍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是以生命科学和农产品科学为基础,研究农产品的营养、安全与健康的关系,农产品营养的保障和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的学科。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加工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农产品的营养品质和卫生质量,促进人体的健康。农产品营养与安全的保证主要依靠农产品生产全面系统的质量管理,从而使营养与农产品安全从过去的监督管理,扩展成包括农产品生产、农产品营养、农产品安全、农产品毒理、农产品质量控制的诸多领域,在生命科学和农产品科学的各个领域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潜在危害因素包括哪些?

1、农药、化肥过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2、农民素质低。3、重金属超标。3、致病微生物侵染。4、添加剂违规使用。5、激素滥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

以下选项中,属于农产品质量不安全特点的是( )。

【答案】:C农产品质量不安全具有如下特点:①危害的直接性;②危害的隐蔽性;③危害的累积性;④危害产生的多环节性;⑤管理的复杂性。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大体经历了哪几个阶段?解答

起步、发展、创新、跨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主要经历了起步、发展、创新、跨越四个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介绍

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和建议有哪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当前市民最为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事关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事关城乡经济统筹发展全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前提和基础。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关系到千家万户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增收,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和老百姓关心的热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农产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市农产品安全生产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政府部门多头管理,主管部门缺位,监管不力;二是生产者、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三是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尚未建立;四是农业投入品市场小而分散,监管困难;五是基层农技人员缺位,农民培训教育缺乏;六是农产品的检测体系尚不健全,现有的农产品检测机构以及相应的仪器设备、人员等都难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需要;七是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价格浮动机制还不完善,农民生产优质农产品的积极性受阻。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尽快构建我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与监管体系十分必要。为此,提出如下建议:1、积极调整农药产品结构。通过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等措施,有效减少高毒农药产品的比例,鼓励研制和生产安全、高效、经济的新品种,发展生物农药,尽快淘汰和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2、加强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技术的宣传指导,提高农民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水平,依法查处违反国家规定滥用农药的行为。3、加强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制定和实施农产品安全生产规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规范和标准,加强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实现农产品基地生产的规范化、优质化、安全化。4、开展农产品的市场监测工作。以产地批发市场农产品残留为重点,增强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质量和品牌意识,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性的提高。5、开展“放心菜”试点生产基地和销售商店活动。

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有哪些?

农业生产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根据来源不同,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素主要包括农业种养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农产品保鲜包装贮运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农产品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农业生产中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潜在危害等四个方面。(1)农业种养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因投入品不合格使用或非法使用造成的农药、兽药、硝酸盐、生长调节剂、添加剂等有毒有害残留物,产地环境带来的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元素,石油烃、多环芳烃、氟化物等有机污染物,以及六六六、滴滴涕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2)农产品保鲜包装贮运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贮存过程中不合理或非法使用的保鲜剂、催化剂和包装运输材料中有害化学物等产生的污染。(3)农产品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如黄曲霉毒素、沙门氏菌、禽流感病毒等。(4)农业生产中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潜在危害。如外来物种侵入、非法转基因品种等。 (市场信息科 刘晶)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是指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或者严重损害的安全事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是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安全事故。国家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农产品质量安全名词解释

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初级农产品的简介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品。包括:一、烟叶。是以各种烟草的叶片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因加工方法不同,又分为晒烟叶、晾烟叶和烤烟叶。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而成的烟叶;烤烟叶(复烤烟叶除外)是指在烤房内烘烤成的烟叶。二、毛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三、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鲜货、干货以及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连续进行简单保鲜、烘干、包装的鲜货和干货。四、瓜、果、蔬菜。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瓜、果、蔬菜,包括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进行连续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渍品(以瓜、果、蔬菜为原料的蜜饯除外)。五、花卉、苗木。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并保持天然生长状态的花卉、苗木。六、药材。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药材。不包括中药材或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炒、烘、焙、熏、蒸、包装等等工序处理的加工品。七、粮油作物。是指小麦、稻谷(含粳谷、籼谷、元谷),大豆、杂粮(含玉米、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荞麦、大麦、元麦、燕麦、高粱、小米、米仁)、鲜山芋、山芋干、花生果、花生仁、芝麻、菜籽、棉籽、葵花籽、蓖麻籽、棕榈籽、其他籽。八、牲畜、禽、兽、昆虫、爬虫、两栖动物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有哪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方式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有哪些?

农业生产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根据来源不同,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素主要包括农业种养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农产品保鲜包装贮运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农产品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农业生产中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潜在危害等四个方面。(1)农业种养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因投入品不合格使用或非法使用造成的农药、兽药、硝酸盐、生长调节剂、添加剂等有毒有害残留物,产地环境带来的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元素,石油烃、多环芳烃、氟化物等有机污染物,以及六六六、滴滴涕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2)农产品保鲜包装贮运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贮存过程中不合理或非法使用的保鲜剂、催化剂和包装运输材料中有害化学物等产生的污染。(3)农产品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如黄曲霉毒素、沙门氏菌、禽流感病毒等。(4)农业生产中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潜在危害。如外来物种侵入、非法转基因品种等。 (市场信息科 刘晶)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要 求,并且对人身体有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监管,随着科技的发 展,投入力度的加大,消费者对质量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农产品质 量安全问题好像不仅没有减少减轻减少, 反而诸见报端, 影响面越来 越大, 甚至造成人们心理一时恐慌, 我想在这里浅谈下关于科学看待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看法。 第一、安全是个相对概念,绝对安全的食品是不存在的。 从现 实状况来看,在适合人类生活的环境当中,任何“零风险”事情的可 能性基本为零, 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是如此。 因为食品的原料来自 于自然环境, 而自然环境当中自身就存在着可以依靠现代技术能够检 测或者检测不出的各种元素成份, 只是相对含量多少的问题。 农产品 大多都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代谢产品,它们本身也是有生 命的机体, 也要遵循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 当人们在选择消费农产品 时,基本上都会选择“色形味”俱佳的产品,而这一矛盾的解决只有 及时依靠农产品的专用药 ----- “农药” ,就像“人用药” “兽药”一样; 依靠适量食品添加剂,才能保证农产品生长的相对“健康” ,就像人 类一样,不可能不患病、不可能不吃药就是所谓的绝对“健康” 。 第二、安全与食品摄入量和频次负相关,与摄入主体身体状况 正相关。 早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具有革命性的医生 --- 巴拉塞尔萨斯, 曾 说过,万物皆有毒,关键在于剂量。因此,农产品的安全与否,与消 费者摄入其数量和频次负相关。也就是说同一种食品高频次大量摄 入,与低频次微量摄入相比,前者给人体造成的危害无疑要大得多, 甚至是致命危害,这就是俗话说的“只要份量足,万物皆有毒” 。众 所周知,酒甚至是水,过量的引用,不仅会伤身体,甚至会造成中毒 身亡。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单个消费者自身身体素质的不同, 先天性或是后天获得性显性或是隐性疾病, 或是处于不同的环境当中 等等, 摄入同一种食品, 都会产生意想不到结果。 例如牛奶、 虾蟹等, 对大多数人是安全的, 但对有些人会产生过敏性反应, 造成上吐下泻, 误认为是食物中毒,进而误测其质量问题。殊不知,食品安全也与摄 入对象身体状况正相关, 消费者的身体素质越好, 对同一种食品的消 化吸收能力就越强, 屏蔽食物的危害能力就越强, 食品质量越是相对 安全。 这两种问题的解决, 最终还得依靠消费者主体自身综合素质的 提高,对问题思考的全面。 第三、 食品是否安全与其生产过程及其存在状况相关。 工程院 院士陈君石曾说过,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 也 就是说, 食品的安全与否与其成产过程紧密相连。 生产过程牵涉的环 节较多,比如直接种植加工、储藏运输、保鲜销售以及后加工等, 其 中直接的种植管理最为重要,因为涉及初级农产品是否喷施农药、 是 否违法使用添加剂等, 更重要的是使用农药、 添加剂产品本身是否合 格、安全,如果这些农药含有违禁成份、大剂量使用、违法添加, 结 果可想而知, 这就是农兽药及有机污染物、 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引 起的化学性污染。 当然, 农产品存在状况也是关系到其质量问题的一 个重要因素,如果保存不当,有可能会发生一些理化反应,衍生出一 些对人体有害的次生代谢物; 也可能会招引滋生一些微生物, 进而引 起食源性疾病, 引起食品安全事件。 还有就是一些不同的农产品在使 用时,后加工过程不卫生或是加工食用不当,而造成的危害,以至于 引起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要想解决此类问题,必须加大监测力度, 建 立起一套奖惩明晰、 力度强硬的监管制度, 加强相关责任人的职业道 德教育,提高检测体系检测技术的科技含量。 第四、 食品是否安全与社会舆论氛围、 人群的心理及科学知识水 平相关。 有些食品的添加剂本身没有问题, 也可以用于除农产品以外 的食品生产加工中, 但是一经发现用于农产品当中, 就会有人猜测整 个农产品都是不安全的,比如“染色馒头” ,之所以染色是因为使用 了政府批准的添加剂柠檬黄, 染色之后酷似玉米馒头, 其实没有玉米, 以此来冒充欺骗。 而柠檬黄本身是一种比较安全的食品、 药品着色剂, 早在 1994 年 FAO 和 WHO 就给它定量标准,但在人们的头脑中, 都 认为是个食品安全问题。再比如, 2012 伦敦奥运会有媒体炒作说中 国运动员每天饮品当中含有 “一氧化二氢” 成份, 一时引起轩然大波, 很多缺乏科普知识的人都误认为又是食品安全问题。 还有就是人们的 从众心理, 一看到曾经出问题的农产品就避而远之; 一谈某一类农产 品就“色变” ;一听到别人都在说某些农产品有问题,自己就随声附 和, 这些都可能会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其实这些都是无稽之谈, 大可不必。要想解决此类问题,唯有扩大宣传范围,加强科普知识的 普及,当然最终还得以来国民基础大教育。 第五、 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体系不健全, 检测能力有限。 在今年 8 月 10 号发生的“张裕毒药门”事件,就是由于我国目前农产品质 检体系的不健全所造成。当然,根本原因还是生产者不良经营,在没 有被监管的“盲区”更是显得肆无忌惮。目前,我国由于监管部门的 混杂和分段式管理模式, 造成农产品制成品成份的检测监管划分尚不 清晰,当然这一环节也仅仅是诸多问题的一个,比如农产品;流通过 程的监控等环节依然暴露在无人监管区。 这些都与现有的监管体制有 关系, 政府对相关检测职能部门职责的划分依然不够清晰, 这样会造 成同一问题“多头管理,谁都不管”的局面。个人感觉,此类问题的 解决绝非一时, 也绝非易事, 他牵涉的面积较大, 层次较深。 体制内, 各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已经划分, 要想重新洗牌, 再次整合, 实现统一综合管理,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再者,检测技术和监管手段 都落后于时代发展的速度, 一些行为主体的投机取巧, 加上现有监管 处罚成本太高,很定会有很多“漏网之鱼” ,这些都需从决策层到执 行面,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全民行动,共同解决。 事物的发展规律之一就是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再到发现新的 问题, 如此循环。 因此, 在我国国民经济和国民素质不断提高的今天, 农产品问题从被忽视到被发现, 再到被解决和被发现新的问题, 本身 是一个进步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新新者肯定会迷茫,甚至 是盲从,所以大家在今后对待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事,一定要科学, 逐 一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要自己主动的探究事情的真相,从而将其对 人体危害降到最低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包含哪三大体系?

1、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为规范农产品生产标准,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按照建立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的标准化生产体系的要求,先后在全市制定推广了42种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2、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积极组织实施“绿卡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3、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测体系。加大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开发及认证工作力度。全市累计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达到481个,其中,绿色食品188个,无公害农产品293个,有机食品2个。扩展资料:1、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从2001年4月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率先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四个城市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于2002年7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着重强调三个方面的推进措施:一是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即强化生产基地建设,净化产地环境,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二是推行市场准入制,即建立检测制度,推广速测技术,创建专销网点,实施标志管理,推行追溯和承诺制度;三是完善保障体系,即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标准体系,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加快认证体系建设,加强技术研究与推广,建立信息网络,加强宣传培训。2、CAC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食品安全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创建的,其宗旨在于保护消费者健康,促进食品贸易公平开展,协调所有食品标准的制定工作。CAC拥有165个成员国,中国是成员国之一。3、例行监测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是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重要措施之一,2001年从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四个试点城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污染定点监测工作开始实施,进而逐步扩展到全国37个城市全年5次的蔬菜农残、16个城市畜产品污染和5个城市水产品中药物污染定点监测。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第六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第七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第八条 国家引导、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鼓励和支持生产优质农产品,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第九条 国家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行科学的质量安全管理方法,推广先进安全的生产技术。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听取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意见,保障消费安全。第十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及时修订。第十四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  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调整,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的生产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养殖小区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的建设。第十七条 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第十八条 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十九条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第二十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的指导。第二十一条 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指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都要依法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和发布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一般是指规定农产品质量要求和卫生条件,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包括对农产品的类别、质量要求、包装、运输、贮运等所作的技术规定。它是农产品质量检测的依据,也是农产品质量管理的基础。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就必须有先进、科学、合理的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是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水平和人民生活的消费水平,考虑科学发展的先进因素,体现国家经济政策和技术水平,在研究历年来农产品质量资料的基础上,经有关方面协商同意,由主管机构批准、发布。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就是技术法规,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

什么是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是农业中生产的物品,如高粱、稻子、花生、玉米、小麦以及各个地区土特产等。那么你对农产品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什么是农产品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初级农产品的简介   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 种植 业、畜牧业、渔业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品。包括:   一、烟叶。是以各种烟草的叶片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因加工 方法 不同,又分为晒烟叶、晾烟叶和烤烟叶。   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而成的烟叶;烤烟叶(复烤烟叶除外)是指在烤房内烘烤成的烟叶。   二、毛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   三、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鲜货、干货以及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连续进行简单保鲜、烘干、包装的鲜货和干货。   四、瓜、果、蔬菜。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瓜、果、蔬菜,包括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进行连续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渍品(以瓜、果、蔬菜为原料的蜜饯除外)。   五、花卉、苗木。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并保持天然生长状态的花卉、苗木。   六、药材。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药材。不包括中药材或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炒、烘、焙、熏、蒸、包装等等工序处理的加工品。   七、粮油作物。是指小麦、稻谷(含粳谷、籼谷、元谷),大豆、杂粮(含玉米、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荞麦、大麦、元麦、燕麦、高粱、小米、米仁)、鲜山芋、山芋干、花生果、花生仁、芝麻、菜籽、棉籽、葵花籽、蓖麻籽、棕榈籽、其他籽。   八、牲畜、禽、兽、昆虫、爬虫、两栖 动物类   1、牛皮、猪皮、羊皮等动物的生皮;   2、牲畜、禽、兽毛,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动物毛和羽毛;   3、活禽、活畜、活虫、两栖动物,如生猪、菜牛、菜羊、牛蛙等等;   4、光禽和鲜蛋。光禽,是指农业生产者利用自身养殖的活禽宰杀、褪毛后未经分割的光禽;   5、动物自身或附属产生的产品,如:蚕茧、燕窝、鹿茸、牛黄、蜂乳、麝香、蛇毒、鲜奶等等;   6、除上述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动物。   九、水产品   1、淡水产品。淡水产动物和植物的统称。   2、海水产品。海水产动物和植物的统称。   3、滩涂养殖产品。是利用滩涂养殖的各类动物和植物。   水产品类,包括农业生产者捕捞收获后连续进行简单冷冻、腌制和自然干制品。   十、林业产品   1、原木。是指将伐倒的乔木去其枝丫、梢头或削皮后,按照规定的标准锯成的不同长度的木段。   2、原竹。是指将竹砍倒后,削去枝、梢、叶后的竹段。   3、原木、原竹下脚料。指原木、原竹砍伐后的树皮、树根、枝丫、灌木条、梢、叶等。   4、生漆、天然树脂。是漆树的分泌物,包括从野生漆树上收集的大木漆和从种植的漆树上收集的小木漆;   天然树脂,是指木本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松脂、虫胶、阿拉伯胶、古巴胶、黄耆树胶、丹麦胶、天然橡胶等等。   5、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林业副产品。   十一、其他植物   1、棉花,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皮棉、棉短绒、籽棉;   2、麻,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生麻、宁麻;   3、柳条、席草、蔺草;   4、其他植物。   十二、上述第一条至第十一条所列农产品应包括种子、种苗、树苗、竹秧、种畜、种禽、种蛋、水产品的苗或种(秧)、食用菌的菌种、花籽等等。   农产品的市场价格   1.产品跌价原因复杂造成产品跌价原因很多,有市场的、社会的,也有经营者本身的原因,归纳起来影响产品跌价的因素有:   (1)经营者生产能力过剩,但又不能通过产品改进和加强销售工作扩大销售,只能考虑采取跌价 措施 。   (2)在竞争压力下,迫使经营者通过降价来扩大市场份额。   (3)经营者生产成本比其他竞争对手低。   (4)竞争对手采取降价措施。   (5)产品需求弹性大,降低价格可以扩大需求量。   (6)经济形势。在通货紧缩形势下,市值上升,价格总水平下降,应当采取降价措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全文共八章五十六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双认证是什么

法律主观: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种类型,其中标志分别为:(1)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无公害产品是经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的,凡是认证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时一般要有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可以通过辨别标志的真伪,来判断该产品是否无公害农产品。通过查询不但能辨别标志的真伪,而且还能了解认证产品的生产厂家、产品名称、品牌等相关信息。(2)绿色食品标志可通过产品包装的四项标注内容来识别绿色食品。即:图形商标、文字商标、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编号和“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字样。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编号的含义是:以LB-XX-XXXXXXXXXXA为例(X代表数字):LB为标志代码,横线中间的两位数字为产品分类,后面的数字依次1-2位为批准年度,3-4位为批准月份,5-6位为省份国别,7-10位为产品序号,A为产品分级。(3)有机食品标志法律客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听取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意见,保障消费安全。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经历了4个阶段。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主要经历了起步、发展、创新、跨越四个阶段。

如何正确认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要求,并且对人身体有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监管,随着科技的发展,投入力度的加大,消费者对质量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好像不仅没有减少减轻减少,反而诸见报端,影响面越来越大,甚至造成人们心理一时恐慌,我想在这里浅谈下关于科学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看法。第一、安全是个相对概念,绝对安全的食品是不存在的。从现实状况来看,在适合人类生活的环境当中,任何“零风险”事情的可能性基本为零,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是如此。因为食品的原料来自于自然环境,而自然环境当中自身就存在着可以依靠现代技术能够检测或者检测不出的各种元素成份,只是相对含量多少的问题。农产品大多都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代谢产品,它们本身也是有生命的机体,也要遵循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当人们在选择消费农产品时,基本上都会选择“色形味”俱佳的产品,而这一矛盾的解决只有及时依靠农产品的专用药-----“农药”,就像“人用药”“兽药”一样;依靠适量食品添加剂,才能保证农产品生长的相对“健康”,就像人类一样,不可能不患病、不可能不吃药就是所谓的绝对“健康”。第二、安全与食品摄入量和频次负相关,与摄入主体身体状况正相关。早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具有革命性的医生---巴拉塞尔萨斯,曾说过,万物皆有毒,关键在于剂量。因此,农产品的安全与否,与消费者摄入其数量和频次负相关。也就是说同一种食品高频次大量摄入,与低频次微量摄入相比,前者给人体造成的危害无疑要大得多,甚至是致命危害,这就是俗话说的“只要份量足,万物皆有毒”。众所周知,酒甚至是水,过量的引用,不仅会伤身体,甚至会造成中毒身亡。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单个消费者自身身体素质的不同,先天性或是后天获得性显性或是隐性疾病,或是处于不同的环境当中等等,摄入同一种食品,都会产生意想不到结果。例如牛奶、虾蟹等,对大多数人是安全的,但对有些人会产生过敏性反应,造成上吐下泻,误认为是食物中毒,进而误测其质量问题。殊不知,食品安全也与摄入对象身体状况正相关,消费者的身体素质越好,对同一种食品的消化吸收能力就越强,屏蔽食物的危害能力就越强,食品质量越是相对安全。这两种问题的解决,最终还得依靠消费者主体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对问题思考的全面。第三、食品是否安全与其生产过程及其存在状况相关。工程院院士陈君石曾说过,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也就是说,食品的安全与否与其成产过程紧密相连。生产过程牵涉的环节较多,比如直接种植加工、储藏运输、保鲜销售以及后加工等,其中直接的种植管理最为重要,因为涉及初级农产品是否喷施农药、是否违法使用添加剂等,更重要的是使用农药、添加剂产品本身是否合格、安全,如果这些农药含有违禁成份、大剂量使用、违法添加,结果可想而知,这就是农兽药及有机污染物、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化学性污染。当然,农产品存在状况也是关系到其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保存不当,有可能会发生一些理化反应,衍生出一些对人体有害的次生代谢物;也可能会招引滋生一些微生物,进而引起食源性疾病,引起食品安全事件。还有就是一些不同的农产品在使用时,后加工过程不卫生或是加工食用不当,而造成的危害,以至于引起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要想解决此类问题,必须加大监测力度,建立起一套奖惩明晰、力度强硬的监管制度,加强相关责任人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检测体系检测技术的科技含量。第四、食品是否安全与社会舆论氛围、人群的心理及科学知识水平相关。有些食品的添加剂本身没有问题,也可以用于除农产品以外的食品生产加工中,但是一经发现用于农产品当中,就会有人猜测整个农产品都是不安全的,比如“染色馒头”,之所以染色是因为使用了政府批准的添加剂柠檬黄,染色之后酷似玉米馒头,其实没有玉米,以此来冒充欺骗。而柠檬黄本身是一种比较安全的食品、药品着色剂,早在1994年FAO和WHO就给它定量标准,但在人们的头脑中,都认为是个食品安全问题。再比如,2012伦敦奥运会有媒体炒作说中国运动员每天饮品当中含有“一氧化二氢”成份,一时引起轩然大波,很多缺乏科普知识的人都误认为又是食品安全问题。还有就是人们的从众心理,一看到曾经出问题的农产品就避而远之;一谈某一类农产品就“色变”;一听到别人都在说某些农产品有问题,自己就随声附和,这些都可能会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其实这些都是无稽之谈,大可不必。要想解决此类问题,唯有扩大宣传范围,加强科普知识的普及,当然最终还得以来国民基础大教育。第五、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体系不健全,检测能力有限。在今年8月10号发生的“张裕毒药门”事件,就是由于我国目前农产品质检体系的不健全所造成。当然,根本原因还是生产者不良经营,在没有被监管的“盲区”更是显得肆无忌惮。目前,我国由于监管部门的混杂和分段式管理模式,造成农产品制成品成份的检测监管划分尚不清晰,当然这一环节也仅仅是诸多问题的一个,比如农产品;流通过程的监控等环节依然暴露在无人监管区。这些都与现有的监管体制有关系,政府对相关检测职能部门职责的划分依然不够清晰,这样会造成同一问题“多头管理,谁都不管”的局面。个人感觉,此类问题的解决绝非一时,也绝非易事,他牵涉的面积较大,层次较深。体制内,各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已经划分,要想重新洗牌,再次整合,实现统一综合管理,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再者,检测技术和监管手段都落后于时代发展的速度,一些行为主体的投机取巧,加上现有监管处罚成本太高,很定会有很多“漏网之鱼”,这些都需从决策层到执行面,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全民行动,共同解决。事物的发展规律之一就是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再到发现新的问题,如此循环。因此,在我国国民经济和国民素质不断提高的今天,农产品问题从被忽视到被发现,再到被解决和被发现新的问题,本身是一个进步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新新者肯定会迷茫,甚至是盲从,所以大家在今后对待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事,一定要科学,逐一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要自己主动的探究事情的真相,从而将其对人体危害降到最低

农产品质量不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

1、造成农村经济巨大损失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但会严重危害百姓身心健康,对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形成重大冲击,可谓害人害己。消费者进行抵制,农产品价格下跌,同时相关企业的信誉和口碑遭到破坏,短时期内难以扭转。此外,作为农产品的生产者,农民的直接经济收入大大降低,也会严重打击农民对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2、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我国不但是农产品生产大国,也是农产品出口大国,而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农产品除了要在价格上有优势外,更要注重质量安全等问题。入世后,国际市场对我国出口的农产品质量要求更加严格,但国内质量安全事故和农药残留等问题,导致我国在国际竞争中处于略势。尤其是面对欧美高质量的农产品的挑战,我国农产品取胜的机会大大降低,甚至出现了许多国家以质量安全问题而拒绝进口我国农产品的现象,出口形势比较严峻。3、造成农产品产业危机由于我国农产品的生产从个体经营逐渐向产业化发展,因此一旦出现个体的质量安全事故,也会对整个相关产业造成巨大影响。例如山东个别多宝鱼药物超标事件的曝光,造成消费者对整个山东多宝鱼的养殖业自发抵制,不但对涉事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对整个山东多宝鱼养殖业的信誉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短时期内当地农业经济收入难以恢复。此外,由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不合格,也会对下游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带来损失,产品滞销、货物积压、流动资金紧张,企业经营受到严重的影响,甚至会因此而面临倒闭的风险。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形成的根源是什么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根源或者背景: 一是市场经济下强烈的利益驱动。 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不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计划经济也不存在现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市场经济下的商品生产,产品不是自己消费。生产经营是为了盈利,盈利的诱因势必刺激人们采用一切有利于扩大产量、降低成本、促进产品销售的技术。 二是农产品信息不完全导致市场机制失灵。 学过经济学都知道,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有三个假定:经济人、完全信息、完全竞争。完全信息指的是交易双方对相关信息完全把握从而保证交易完美高效。按照这个假定,交易双方是优质优价、愿打愿挨、两相情愿,产品安不安全交易时双方是清楚的,所以不存在谁损害谁的问题,也就不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事实上,农产品质量信息消费者很大程度上是不知情的。首先仅凭感官无法全部掌握;其次农产品标签标识也不健全,或者是没有,即使有也不是规范不可靠。这样一来,优质不高价,劣质不少价,市场上产品良莠不分,忠厚老实的就会吃亏,品质安全的产品由于成本高谁都不会去生产,伪劣产品就会充斥市场,出现经济学上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也就是市场机制失灵,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由此愈演愈烈。 而且,还必须强调的是,由于国内外统一市场形成,农产品以前所未有的程度在更大范围内流动,产品链条进一步加长,环节进一步增多,再加上广告肆意扩大宣传,信息不完全的问题,信息虚假的问题更加严重,这些势必加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是工业化对传统农业生产的巨大影响。 工业化对传统农业的影响是双重的。 有积极的一面:工业化成果为农业的改造提供了的先进的技术、投入品、装备、经营管理理念方面的支持,极大地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水平。 但也要看到消极的一面:即巨大的工业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化肥、农药、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大量使用对质量安全的影响,对农业环境的影响。气候环境的变化导致病毒、疫病的流行。 古人有个思想:就是把新技术新发明看成是“淫技奇巧”。这个思想总体上是不对的。但提醒人们要注意一些科学技术是双刃剑,要注意扬长避短。像瘦肉精问题、毒鼠强等原来都是作为好东西从西方引进来的。 四是收入水平提高后对生命安全、生活质量更加关注。 人们可能有个印象:随着食品事件曝光,好象现在食品比过去绝对差多了,食品安全越治问题越多,水平越来越下降。 其实70年代80年代农业上使用农药毒性要比现在严重得多。如六六六、1059等等大量使用。那时候是短缺经济,人们在乎的是温饱,安全是次要的。那时即使出现因食用使用过高毒农药的蔬菜而导致急性中毒事件,人们反应也不很激烈。而这几年,因农产品质量比以前安全多了,但人们对质量安全关注度更高了。这说明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更加关注。对不安全因素容忍更加有限。安全已经成了第一位的。 五是农产品生产经营方式不相适应。 主要表现增长方式不适应及农业组织制度不适应 我国农业客观存在粗放型增长。主要是靠增加化肥、农药等投入品实现产量增长。 我国农业实行一家一户为单位家庭经营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不高。 五是社会治理的缺失。 我国仍然处于经济、政治社会重要转型时期。政治,法制社会还没有完全形成。经济,正面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两型社会建设还只是起步。社会,受市场经济影响,传统道德伦理受到冲击,重建社会道德秩序任务十分沉重再加上信息化的加快发展,信息快速传播,事件效应扩大,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极易造成大的影响。面对这些前所未有变化,由于政府及其部门缺乏经验、导致食品安全的社会治理方面存在诸多缺失。

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哪些特点?

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以下特点:1、危害的直接性,农产品质量不安全主要是指对其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而言,大多数农产品一般都是直接消费或者加工后被消费,受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污染农产品均可能直接对人体健康生命造成危害。2、危害的隐蔽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水平或程度仅凭感官往往难以辨别,需要通过仪器设备进行检测,有些甚至还需要经过人体或动物实验才能知道,由于受科技水平等条件限制,部分参数检测难度大、检测时间长,因此,质量安全状况难以及时准确判断,危害具有较强的隐蔽性。3、危害的积累性,不安全农产品对人体危害的表现,往往经过较长时间的积累才能发现,如部分农药、兽药残留在人体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就可能导致疾病的发生。4、危害的多环节性,农产品生产的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均有可能对农产品产生污染,引发质量安全问题。

如何看待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一团糟

为什么要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责任重、意义大。  (一)我国越来越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产量是第一位的,这是国情决定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农产品供求进入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国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社会公众期待越来越强。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反映。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这个阶段人民群众的消费观念已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更多地考虑农产品是否安全、是否有益于健康。因此,必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数量安全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统筹好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  (三)与农业产业发展关联度越来越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质量安全是关键。因此,必须全力以赴,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农业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规定?

编辑词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http://baike.baidu.com/view/110421.htm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总结

  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质检站的工作人员积极为“三农”服务,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行了一系列扎实工作,做到了以安全为核心,多方位进行管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争取局党委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农产品质量,局党委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二是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的投入;三是健全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干网络,22个乡镇都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干;四是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建设期为20xx年,建设投资304.4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0。00万元,地方配套104.48万元。五是派出人员赴省学习检测技术和赴外地考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该法,并列入局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印发资料20xx多份;利用科普集市进行宣传,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在农业技术培训工作中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全县共开展了200多期培训,大力推广水稻、湘莲、蔬菜、茶叶、水果等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栽培技术。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扎实   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谭家山、京竹等蔬菜基地蔬菜进行重点抽检710批次,其中合格的693批次,合格率97.61%,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全年未出现中毒事件。同时在全县选定具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抽取稻谷样40个,送国家稻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全面了解稻米质量状况,促进粮食生产安全。   四、继续抓好了示范生产基地建设   建设好了青山、锦石、中路铺、乌石等6个水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面积10万亩,其中中路铺绿色大米基地面积2万亩,青山桥3万亩。有5个千亩以上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即响水乡红莱苔基地,面积15000亩;河口、白石、谭家山、花石等乡镇的湘莲基地,面积5000亩;羊鹿茶场的绿色食品基地,面积1000亩;白石乡优质西瓜基地,面积20xx亩。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进一步加强   围绕我县优势土导产业,做到下基地、进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认真搞好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如质如期完成6个企业8个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完成了宏大公司的湘莲绿色食品认证相关材料的组织,并对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已报省绿办审查。对2家申报无公害认证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完成了认证相关材料组织工作并已交省农业厅绿办。   六、认真开展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在重点季节、重要节假日加大对重点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了对农业投入的监管工作,严格了种子、农药、化肥、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劣农资和违禁使用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维护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发展环境。   七、积极开展市场准入工作   我局牵头,协调畜牧、工商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xx]21号文件)和湘潭县蔬菜市场准入实施细则(草案)。协助金鹏农贸市场设立农残检验检测室,购RP-420速测仪及药品等,费用2.2万元。选派了一名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参加县农产品检测站跟班实习和赴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培训学习。同时,我局派人到常德专题学习了市场准入工作经验。   八、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工作为确保“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8月30日召开的全县农产品   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动员会,参会对象是农技站长、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的负责人。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潭农发[20xx)36号文件)。同时,采用现场检测、宣传法律、指导帮助、限期整改等方法进行了认真督查。重点督查了易俗河、河口、谭家山、中路铺、青山、花石、姜畲、响水、石潭、杨嘉桥10个乡镇。共对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4家超市、1个生产大米加工企业和9个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抽检蔬菜样品59个;同时针对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6份,责令限期整改。取得六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各乡镇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做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宣传到位。农资经营户、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等单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有明显好转。二是市农业局的《关于查禁甲胺磷等农药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张贴到位,限用农药台帐都发到了经营点(店)。每个乡镇都现场检查了1—3个经营点(店),均未发现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台帐登记较好的有青山、花石、杨家桥。三是谭家山蔬菜基地(李海珍)生产档案较为齐全,整个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均有记录。四是获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包装标识较规范,没有发现冒用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现象。五是金鹏农贸市场有农残检验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并按检测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步步高超市有配送中心提供的检测单,但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六是有不少乡镇典型。如河口镇针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有新招,由镇政府出钱出力,在农贸市场内设立固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栏,为常年经营蔬菜户统一照相发证并建立档案,实行牌公示。姜畲镇政府组织召开全乡范围内的农资经营点(店)、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等单位共30多人的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商部门的同志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讲座。青山桥镇政府拨工作经费3000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九、积极配合局里面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   扎实办好谭家山联系点,做好病虫防治工作和土肥数据资料录入工作。协助宏兴隆等企业开好第五届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做好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示范县相关工作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及省、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20**年7月1日起开展检测工作,为规范管理、落实职责、区镇协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由区农业局统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具体实施。   涉及农贸市场、屠宰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各级工商、经贸部门要积极协助农业部门及检测机构。    二、监测职责   (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屠宰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检测项目,重点检测上市农产品。并对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及日常监督。   (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农产品的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上市产品。    三、监测方法   (一)实施例行检测和随机抽检制度   各镇(街道)自行确定辖区范围内的例行监测点。每个镇(街道)确定1个以上的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以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超市(以下统称为市场)和1个生猪屠宰场(无屠宰场的镇、街道不用)作为例行监测点。各监测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蔬菜生产、销售的基本状况和质量安全水平。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定期对各镇(街道)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进行随机抽检,原则上每周抽检1至2个镇(街道),每个镇(街道)抽检3至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市场(不限于例行监测点)。   (二)监测项目   1.农残检测:依据季节选择主要时令蔬菜品种作为监测对象,以当地当家品种或主要销售品种为主,同时对最主要的3-5个品种进行全年跟踪监测。原则上,瓜果类(茄果类、瓜类)、叶菜类(甘蓝类、白菜类、芥菜类、绿叶菜类)、豆类为每次监测的必检种类,分别占抽检总数的30%、40%和20%左右,根茎类等其它蔬菜占10%左右。监测的蔬菜品种如因季节等原因,抽检比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兽残检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全区的生猪屠宰场不定期抽样检测。   3.水产品检测:主要开展氯霉素、孔雀石绿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三)监测数量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每周随机抽检:蔬菜样2次、每次88个样品,猪尿样(或组织样)1次,每次42个样品。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必须每天对辖区内农产品进行监测,对例行监测点每周抽检1至2次。每次抽样监测的样品总数不得低于50个,其中生产基地抽样监测数量约占60%,市场抽样监测数量约占40%。   (四)判定依据和原则   区、镇两级检测机构以定性速测为主,检测结果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标准进行判定。需要定量检测的,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送佛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    四、结果报送与发布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例行监测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原则上每周报送2次,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经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审定后,市场的监测结果可在市场公告栏发布,生产基地的例行监测结果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及时将随机抽检及镇(街道)例行监测结果报送区农业局。经区农业局审定后,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全区和各地的例行监测结果。   未经区农业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落实专人负责。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机构。各镇(街道)要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设,配备3至5名专职检测员,并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检测室要按1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仪器设备须按要求配置(详见附件)。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镇(街道)须在20**年10月1日前建立。检测站建立前,其职责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   (三)搞好试点。从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里水镇为试点先行开展检测工作。试点工作由区农业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协助桂城街道、里水镇具体落实。   (四)强化培训。承担监测工作的具体检测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选配认真负责、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同时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平,做到持证上岗。区农业局负责组织镇(街道)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保障投入。各镇(街道)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   (六)规范管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各镇(街道)检测站进行监测能力考核和监测结果集中审定,以确保监测工作科学、准确、公正。同时通过签订监测工作计划任务书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发〔20xx〕34号)精神,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四个最严”,扎实推进“质量兴农,质量强市”战略,强化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是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的需要,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复查验收、“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为载体,以监管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预防为主、长效监管、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工作原则,强化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与监管能力建设,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积极打造“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落实、条件保障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产品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及机制进一步完善,成功创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绿色农业示范县,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率达100%,申报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50个(其中:种植业30个、畜产品16个、水产品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100%,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储运主体进行监管,建立监管记录。加强信息报送和舆情监管工作。若发生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事故、信息,严格按《武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理,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绿色农业产地环境。   1.强化产地环境治理。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开展产地环境质量动态监控,依法划定农产品适宜生产区,特别是绿色农业适宜区。全面推动水、土、污“三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提升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85%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池塘类水产养殖场废水生态净化率达5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秸秆养分还田率达60%以上;农田残膜回收率达80%以上,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试点。充分发挥种养殖业和林业互补优势,推广“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林—草(沼)—畜(禽)”、“林下种养殖”等循环发展模式和技术。   2.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广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健康养殖技术,实现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开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动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和实名购买,严格实施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市级化肥农药等农资储备管理办法。强化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快建立假劣农资安全储存场所,探索假劣农资分类处置、无害化处理、集中销毁、资源利用途径。   (二)发展标准化生产体系。   1.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围绕“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加强培育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经营形式,大力推进良种苗繁育、水稻集中育插秧、农机承包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养殖业粪污专业化处理等服务,提高科学种养水平和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发挥大中型企业在资金、人才、科技、营销、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生产经营者发展新业态,培育新动能,树立集约集聚发展的典型标杆。   2.强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支撑。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围绕粮油基础产业,晚熟柑桔、优质生猪主导产业,优质蚕桑、生态水产、优质蔬菜、生态土鸡、花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进一步完善生产、加工、储运、包装等技术标准体系,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和基地制订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生产行为。加大农业标准宣传推广,将生产技术规程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明白纸,在主要基地上墙公布,提高农业标准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3.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引导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新增一批在消费者中有质量信誉、有市场优势的拳头产品。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传承和保护,建设1个以上核心示范区。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国家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创建。加强认证产品续展和复查换证,扩大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4.打造标准化示范园区。围绕“111”环线和宝箴塞产业发展核心区,持续推进优势主导产业规模化发展,建成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集中连片、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配套完善基地田网、渠网、管网、路网和电网、物联网,大力推进农业技术装备现代化。推动优势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化示范,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示范。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积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推进优势主导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严格日常监管执法。督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建立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加强对高风险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日常检查覆盖所有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农产品质量控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产销售档案记录等情况。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查处,并纳入诚信红黑榜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   2.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及大宗水产品为重点,突出监测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违禁物质等风险因子。协助完成省、市两级例行抽检任务,排查风险隐患;重点开展监督抽检,查处违法行为,每年定量检测样品不少于100个。乡镇做好产地准出服务检测,监控生产活动,各乡镇每年快速检测样品不少于120个。加强监测信息报送,依法依规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   3.全面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农业、食药监等部门要做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机衔接。强化产地准出监督管理,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出具产地准出证明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市场主体严格查验产地准出证明或购货凭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0xx年12月底前,县城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快速检测室,鼓励零售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大型超市建立快速检测室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快速抽检,并公告快检结果。   4.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持续深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20xx年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农业示范县”、“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创建,加快构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落实、条件保障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创建,符合创建要求的乡镇由市政府授予“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称号。   (四)健全监管工作机制。   1.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事权,形成事权清晰、力量统筹、上下协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盘棋”格局。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工作力量。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要落实1—2名专(兼)职监管员,确保其专业能力符合岗位需求;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兼职协管员,落实工作补助。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个人,在职级职称评定、晋升上优先考虑或破格提升。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系统、农资条码销售管理系统、视频监管系统等,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2.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农(畜、水)产品综合检测能力,按照国家建设标准逐步配齐检验检测人员,落实检验检测和监管人员有毒有害津贴。20xx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双认证”,乡镇全部建立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室;村级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逐步建立农产品快速检测点。积极应用风险监测协作系统,确保监测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3.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手段现代化、管理正规化”要求,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提升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农业执法装备建设,配齐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电脑、打印一体机,快速检疫检验箱等设备。积极建设县级农业执法机构、执法审理、听证等专业场所、罚没物品储存及处理设施场所。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执法人员专职化。健全农业执法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完善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四、监管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落实行政首长统筹、分管领导主抓、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农业局:负责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业投入品监管;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   工商质监局:负责农产品包装材料、容器、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的监管;负责农产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农产品市场交易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市场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制度;负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农业投入品监管,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的监管。   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农产品、农用药品和物资等犯罪行为,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及农业投入品监管。   商务局:负责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监管。   交通运输局:负责农产品运输企业的监管,建立绿色通道。   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管。   环境保护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做好产地环境监测。   (三)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建立生产经营责任制和承诺制。生产经营主体对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内控制度,配备质量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质量控制措施,设立质量检测室,开展自律性检测或委托开展质量检测;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和营销经纪人,对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健全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规范分散农户生产经营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工质局、交运局、经信局、商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武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目标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日常事务。   (二)保障工作经费。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所需经费,财政予以保障。   (三)健全制度机制。建立部门会商、信息通报、隐患排查、事故应急处置、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健全例行监测、质量追溯、举报奖励、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考核办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和实用技术培训,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严格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年终绩效考核,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村级协管员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什么时候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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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五大体系”: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为规范农产品生产标准,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按照建立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的标准化生产体系的要求,先后在全市制定推广了42种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12种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35种出口农产品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在生产、加工、贮藏、流通等环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农产品标准已覆盖粮油、果品、蔬菜、食用菌、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多个领域,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标准体系。  二是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积极组织实施“绿卡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市发改委与财政、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林业部门联合下发了《烟台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先发展水果、海珍品、蔬菜、食用菌、生猪、奶牛等16种优势农产品,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减免税费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了对优势农产品产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烟台苹果和大樱桃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百强龙头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连续四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烟台苹果、大樱桃、莱阳梨等优质果品的基地建设;每年安排5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对百强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基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的意见》,用4年的时间,在果品、蔬菜、水产、畜牧等优势产业建设60个特色品牌农产品基地。农业标准化基地,全面推行统一环境质量、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等“五统一”操作规程。在全市形成了莱阳、海阳的蔬菜,栖霞、招远、龙口的果品,蓬莱、长岛、莱州、开发区的水产养殖,福山、芝罘的大樱桃,牟平、栖霞的食用菌,莱州的种子、花卉等一批特色产业带和优质农产品基地。  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测体系。加大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开发及认证工作力度。全市累计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达到481个,其中,绿色食品188个,无公害农产品293个,有机食品2个。烟台苹果、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和烟台大樱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莱阳梨、海阳白黄瓜、烟台苹果和烟台大樱桃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先后投资8500多万元建立了4个市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8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站),重点支持46个省级龙头企业设立了质检中心,20个较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农产品速测检测点。龙大集团投资3000多万元建立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04年4月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CNAL)认可,能够对550多种农药残留、60种抗生素、23种添加剂、5种重金属、11种微生物等指标进行精密检测。2008年1月又投资62万美元,从美国引进最先进的药残检测设备LC/MS/MS,使龙大的药残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始终与日本最新标准同步。  四是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品是关键。2009年市政府发布实施了《烟台市农药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农技农资结合、协会服务、企业直销、龙头企业带动等农业投入品有效服务模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莱阳市以配送中心为平台,设立农资连锁超市,在企业、村庄设立连锁专供点,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服务模式,有效地提升了放心农资的配送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化肥、农药集中配送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  五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委、市政府要求,利用三年的时间,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目前,全市已有烟台市和3个县市区经编委批准,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或办公室),8个县市区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设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分别设置;一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结合产业特点和乡镇机构改革,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实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农技综合服务站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8年4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09年市政府又把“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完善公益性职能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写进了烟发〔2009〕1号文件,明确规定每个村至少设立一名技术员,三年完成。目前全市共有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33个,在编人员1800多人。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指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都要依法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有哪些

这个问题你是想听实话还是假话?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原因就是:利益。要细分就是生产、运输、销售了。生产的时候土壤有没有重金属,有没有用化肥等等,运输过程中有没有放什么化学用品保鲜,包装用的物品是否安全等,销售就更别提了,各种情况为了利益儿存在的行为,都是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时候,利益真的没那么重要!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特点有哪些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生产环境复杂,易受自然环境和人为因素影响;质量安全涉及多个环节,包括生产、加工、运输等;存在多种食品安全隐患,如农药残留、兽药滥用、重金属污染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包括农民、生产企业、政府和消费者等;需要跨部门合作,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法律主观:安全的食用农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因素,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食用农产品来源于动物和植物,受各种污染的机会很多,其污染的方式、来源及途径是多方面的,在生产、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烹饪等各个环节均可能出现污染,因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仅局限于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化学物质残留及物理危害,还包括如营养、食品质量、标签及安全教育等问题。目前我国食用农产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大致包括兽药或农药残留超标、动物疫病、环境因素造成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及人为的掺杂使假等几个方面。法律客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政府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职能的基础,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控的准绳,是判断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依据,是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依据,更是各级政府部门开展例行监测和市场监督抽查的依据。因此,没有标准,就无所谓质量安全;没有标准,就无所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共4条,规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性质、制定(修订)的要求以及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主体。该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标准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标准是以科学、技术、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经协商一致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所批准,在一定范围内共同遵守的技术性文件。在我国按照适用范围划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类。按法律的约束性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其中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可自愿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和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一般是指规定农产品质量要求和卫生条件,以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如农产品中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的残留限量,农产品中重金属等有毒物质的允许量,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的规定,对农药、兽药、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化学物质的使用规定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是农业标准体系中涉及农产品安全和质量中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有机系统。我国现行的农产品卫生标准、无公害食品系列标准等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都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业标准体系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所涉及的标准。农业标准体系内容包括安全和质量两类标准。安全类标准主要是影响农产品安全的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因素方面的标准,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等;质量类标准主要是指农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与农产品质量有关的标准。一般来讲,国外农业标准体系的层级由国家标准、协会标准和企业标准组成。而我国现行农业标准体系的层级,则由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纪组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3个层级为政府性标准。

简述产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主要环节有那些?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主要环节首先体现在生产环节。应该防止在生产过程当中滥用农药化肥膨大剂等化学药品。其次,应该国家注重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包括哪些方面的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方式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六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第七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第八条国家引导、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鼓励和支持生产优质农产品,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第九条国家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行科学的质量安全管理方法,推广先进安全的生产技术。   第十条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听取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意见,保障消费安全。   第十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及时修订。   第十四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调整,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的生产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养殖小区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的建设。   第十七条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   第十八条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九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   第二十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作规程。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的指导。   第二十一条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第二十三条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四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国家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第二十五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第二十六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第二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其成员应当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   第五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   第二十八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第三十条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第三十一条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   第三十二条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志。   禁止冒用前款规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志。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第三十四条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予以公布。   监督抽查检测应当委托符合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抽取的样品不得超过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数量。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农产品,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第三十五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   第三十六条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监督抽查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检。   采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因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农产品销售企业对其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经查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   第三十八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和控告。有关部门收到相关的检举、揭发和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第四十条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和县级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发现有本法第三十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查明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十二条进口的农产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尚未制定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未制定之前,可以参照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测资格;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不实,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害的,并撤销其检测资格。   第四十五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使用农业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所列情形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处罚。   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对农产品销售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   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款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处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处理、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对行政处罚及处罚机关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处罚。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生产、销售本法第三十三条所列农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消费者可以向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销售者责任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权追偿。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向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要求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生猪屠宰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本法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法律分析:(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包含哪三大体系?

一是发展绿色化。也就是以绿色发展为指引,增加效率效益,消除原有污染不断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和农业投入品监管,逐步构建生态修复补偿机制,为现代农业发展营造安全优美的生态环境。二是标准化。没有标准化的生产,就难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以农产品为单元,以生产过程为主线,健全完善贯穿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收储运销全链条的质量标准体系,做到有标可依、有标必依,违规必追责。三是市场化。质量安全问题,最终还要靠市场来解决,要围绕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档次,将品牌打造、宣传推介、市场营销以及“互联网+”有机结合,逐步构建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引导机制。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包括对农产品的类别、质量要求、包装、运输、贮运等所作的技术规定。它是农产品质量检测的依据,也是农产品质量管理的基础。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就必须有先进、科学、合理的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是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水平和人民生活的消费水平,考虑科学发展的先进因素,体现国家经济政策和技术水平,在研究历年来农产品质量资料的基础上,经有关方面协商同意,由主管机构批准、发布。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就是技术法规,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扩展资料:七项基本制度全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遵循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客观规律,针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环节和关键点,主要确立了七项基本制度。分别是:1、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2、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强制实施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依法制定和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监督实施;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禁止销售。3、防止因农产品产地污染而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4、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6、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发布制度。7、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七项基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都有明确规定。这些法定基本制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只要严格贯彻执行,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就能够得到保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产品质量安全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

问题一: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指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都要依法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问题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四员”是什么意思 一、健全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四员”监管体系 在乡镇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员由乡镇分管负责人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宣传员由有辖区监管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司法所的负责人担任;协管员由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担任;信息员由乡镇卫生院分管公共卫生负责人和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食品药品安全“四员”经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县食安办审核、备案,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二、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员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负责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和请示报告等日常工作; 2、组织对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3、开展调研,掌握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市场动态,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报乡镇领导小组研究;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5、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员工作职责:负责乡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 1、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 2、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检查调研活动; 3、指导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开展工作; 4、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协管员工作职责:负责本行政村(居委会)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 1、向本行政村(居委会)群众及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2、经常性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巡查、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协助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3、及时掌握、记录本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情况,熟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状况,接待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并及时上报信息,负责本行政村50人以上农村自办宴席的备案上报和检查指导工作;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 5、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员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1、协助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向本辖区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2、参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调研活动,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3、负责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药物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4、负责收集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信息、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5、负责收集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材料整理,第一时间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要达到“六有”标准(有办公场所、机构牌子、专人负责、工作制度、工作台账、联系电话)。要加快建立健全“四员”工作机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做到监管任务、监管单位、监管人员、监管责任“四落实”。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工作机制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经费保障,充分调动“四员”工作积极性,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反应机制的灵敏度,降低食品药品安全......>> 问题三: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是指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或者严重损害的安全事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是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安全事故。国家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问题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包含哪三大体系 “五大体系”: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为规范农产品生产标准,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按照建立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的标准化生产体系的要求,先后在全市制定推广了42种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12种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35种出口农产品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在生产、加工、贮藏、流通等环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农产品标准已覆盖粮油、果品、蔬菜、食用菌、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多个领域,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标准体系。 二是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积极组织实施“绿卡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市发改委与财政、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林业部门联合下发了《烟台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先发展水果、海珍品、蔬菜、食用菌、生猪、奶牛等16种优势农产品,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减免税费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了对优势农产品产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市 *** 制定出台了《烟台苹果和大樱桃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百强龙头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连续四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烟台苹果、大樱桃、莱阳梨等优质果品的基地建设;每年安排5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对百强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基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市 *** 制定出台了《关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的意见》,用4年的时间,在果品、蔬菜、水产、畜牧等优势产业建设60个特色品牌农产品基地。农业标准化基地,全面推行统一环境质量、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等“五统一”操作规程。在全市形成了莱阳、海阳的蔬菜,栖霞、招远、龙口的果品,蓬莱、长岛、莱州、开发区的水产养殖,福山、芝罘的大樱桃,牟平、栖霞的食用菌,莱州的种子、花卉等一批特色产业带和优质农产品基地。 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测体系。加大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开发及认证工作力度。全市累计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达到481个,其中,绿色食品188个,无公害农产品293个,有机食品2个。烟台苹果、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和烟台大樱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莱阳梨、海阳白黄瓜、烟台苹果和烟台大樱桃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先后投资8500多万元建立了4个市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8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站),重点支持46个省级龙头企业设立了质检中心,20个较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农产品速测检测点。龙大集团投资3000多万元建立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04年4月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CNAL)认可,能够对550多种农药残留、60种抗生素、23种添加剂、5种重金属、11种微生物等指标进行精密检测。2008年1月又投资62万美元,从美国引进最先进的药残检测设备LC/MS/MS,使龙大的药残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始终与日本最新标准同步。 四是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品是关键。2009年市 *** 发布实施了《烟台市农药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农技农资结合、协会服务、企业直销、龙头企业带动等农业投入品有效服务模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莱阳市以配送中心为平台,设立农资连锁超市,在企业、村庄设立连锁专供点,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服务模式,有效地提升了放心农资的配送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化肥、农药集中配送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 五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委、市 *** 要求,利用三......>> 问题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有哪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方式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 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问题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哪些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涵盖环境检测(土壤、大气、水等,重点检测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检测、微生物检测相关仪器,包括: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电感偶和等离子体质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分光光度计、液相、气相、液质、气质、微波消解仪、电热板、大气采样器、氮磷钾速测仪、电子天平、等等…… 问题七: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要 求,并且对人身体有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监管,随着科技的发 展,投入力度的加大,消费者对质量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农产品质 量安全问题好像不仅没有减少减轻减少, 反而诸见报端, 影响面越来 越大, 甚至造成人们心理一时恐慌, 我想在这里浅谈下关于科学看待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看法。 第一、安全是个相对概念,绝对安全的食品是不存在的。 从现 实状况来看,在适合人类生活的环境当中,任何“零风险”事情的可 能性基本为零, 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是如此。 因为食品的原料来自 于自然环境, 而自然环境当中自身就存在着可以依靠现代技术能够检 测或者检测不出的各种元素成份, 只是相对含量多少的问题。 农产品 大多都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代谢产品,它们本身也是有生 命的机体, 也要遵循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 当人们在选择消费农产品 时,基本上都会选择“色形味”俱佳的产品,而这一矛盾的解决只有 及时依靠农产品的专用药 ----- “农药” ,就像“人用药” “兽药”一样; 依靠适量食品添加剂,才能保证农产品生长的相对“健康” ,就像人 类一样,不可能不患病、不可能不吃药就是所谓的绝对“健康” 。 第二、安全与食品摄入量和频次负相关,与摄入主体身体状况 正相关。 早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具有革命性的医生 --- 巴拉塞尔萨斯, 曾 说过,万物皆有毒,关键在于剂量。因此,农产品的安全与否,与消 费者摄入其数量和频次负相关。也就是说同一种食品高频次大量摄 入,与低频次微量摄入相比,前者给人体造成的危害无疑要大得多, 甚至是致命危害,这就是俗话说的“只要份量足,万物皆有毒” 。众 所周知,酒甚至是水,过量的引用,不仅会伤身体,甚至会造成中毒 身亡。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单个消费者自身身体素质的不同, 先天性或是后天获得性显性或是隐性疾病, 或是处于不同的环境当中 等等, 摄入同一种食品, 都会产生意想不到结果。 例如牛奶、 虾蟹等, 对大多数人是安全的, 但对有些人会产生过敏性反应, 造成上吐下泻, 误认为是食物中毒,进而误测其质量问题。殊不知,食品安全也与摄 入对象身体状况正相关, 消费者的身体素质越好, 对同一种食品的消 化吸收能力就越强, 屏蔽食物的危害能力就越强, 食品质量越是相对 安全。 这两种问题的解决, 最终还得依靠消费者主体自身综合素质的 提高,对问题思考的全面。 第三、 食品是否安全与其生产过程及其存在状况相关。 工程院 院士陈君石曾说过,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 也 就是说, 食品的安全与否与其成产过程紧密相连。 生产过程牵涉的环 节较多,比如直接种植加工、储藏运输、保鲜销售以及后加工等, 其 中直接的种植管理最为重要,因为涉及初级农产品是否喷施农药、 是 否违法使用添加剂等, 更重要的是使用农药、 添加剂产品本身是否合 格、安全,如果这些农药含有违禁成份、大剂量使用、违法添加, 结 果可想而知, 这就是农兽药及有机污染物、 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引 起的化学性污染。 当然, 农产品存在状况也是关系到其质量问题的一 个重要因素,如果保存不当,有可能会发生一些理化反应,衍生出一 些对人体有害的次生代谢物; 也可能会招引滋生一些微生物, 进而引 起食源性疾病, 引起食品安全事件。 还有就是一些不同的农产品在使 用时,后加工过程不卫生或是加工食用不当,而造成的危害,以至于 引起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要想解决此类问题,必须加大监测力度, 建 立起一套奖惩明晰、 力度强硬的监管制度......>> 问题八:为什么要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责任重、意义大。 (一)我国越来越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产量是第一位的,这是国情决定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农产品供求进入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国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社会公众期待越来越强。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反映。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这个阶段人民群众的消费观念已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更多地考虑农产品是否安全、是否有益于健康。因此,必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数量安全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统筹好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 (三)与农业产业发展关联度越来越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质量安全是关键。因此,必须全力以赴,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问题九:以什么为重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当然是以质量检验检疫为重点,再好的农产品如果质量检验检疫不过关也是没有用的。吃到嘴里的东西大家都会很小心。向左壹品农产品就得下大力气去提高质量。 问题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哪些新措施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 *** 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明确地方各级人民 *** 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行政首长统筹、分管领导主抓,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加快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实施以保障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农业品牌发展战略。严格生产源头治理,依法做好农业投入品登记、生产和经营管理,规范农资交易行为。强化畜禽屠宰监管,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行为,加强对畜禽防疫条件的动态监管。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加大蔬菜、水果、食用菌以及水产等农产品的监测力度,构建覆盖主要生产基地、涵盖收储运环节的监测网络。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逐步实现全市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全环节可追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 *** 的良好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深入开展宣传和科普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意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指的是什么

农产品质量安全: 1、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 2、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合成,留有和残存的营养或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 3、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或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等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1、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和发布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 2、一般是指规定农产品质量要求和卫生条件,保障人的健康,以及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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