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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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企业的安全标准化的第八项职业健康该怎么样建立?建立的具体内容应该是什么?还有格式,谢谢~高分悬赏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定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建立、修订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明确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  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岗前告知  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告知  1.设置或定期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2.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明确公示方式。  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责;  2.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及检查周期;  3.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问效;  7.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是否分开。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  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三)职业健康检查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2.“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  2.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保证资金,经论证后由负责人批准发布实施;  3.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04.10)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4.1.11 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名册应按照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存档。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事;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关于台账:  4.3.5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台账  4.3.7 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台账  4.3.8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台账  4.7.3 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台账  4.7.4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台账  5.1.15 工种台账  5.3.2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台账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2 引用文件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04.09国务院令第439号3 术语和定义3.1 绩效单位根据安全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消除安全风险方面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3.2 安全标准化绩效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达到和保持规定标准的执行质量。4 运行控制4.1 文件与资料4.1.1 明确绩效考核运行中的重要岗位以及这些岗位所需的文件,确保文件现行有效。4.1.2 文件和资料应便于使用和获取。紧急情况下,应确保操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能及时获得有效的工程图、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4.1.3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应便于理解,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改。4.1.4 文件和资料应传达到公司内相关人员或受其影响的人员。4.1.5 应建立现行有效并需控制的文件与资料发放清单,并能防止误用。4.2 记录记录应填写完整、清晰,标识明确,并确定保存期,存放安全,便于查阅。4.3 完善与改进4.3.1 针对考核中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要求,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予以保持。4.3.2 持续改进绩效考核制度,不断降低、控制或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和危害。5 绩效考核评定5.1 本标准中的考核内容,各考核处室按月定期进行考核,扣分累积,年终算出各单位实际得分。5.2 年终安全考核按100分计,其中事故考核占50%,日常安全管理占50%,90分以上为优秀,85~89分为良好,80分~84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年终安全考核为优秀的单位方具备评选先进的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领导,年终绩效考评将受到一定影响。5.3 在日常安全考核中,无人身伤害、火灾、爆炸事故,并在年终安全考核为良好(含良好)以上的单位,给予安全奖励。5.4 在全年生产工作中,轻伤事故率没有超标,但发生一起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年终安全考核为合格(含合格)以下的单位,不给予安全奖励。5.5 在全年生产工作中,轻伤事故率超标的单位,年终不给予安全奖励。5.6 在全年生产工作中,发生重伤及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或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单位和主要责任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5.7 严格执行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火灾、爆炸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处室和主管领导,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和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对隐瞒不报、有意拖延不报、漏报、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或不保护事故现场的,对发生事故单位和主要责任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5.8 结合单位的工作特点,凡接触危险作业或发生事故可能性较大的单位,根据作业情况和操作频率,确定不同的工作危险程度系数,在年终安全奖励时,根据考核分数、单位人数及危险系数,经安委会决定奖励金额。

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精神,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明确要求,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达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要通过加强企业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涵盖了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三)是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等级,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各地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不同安全生产水平的企业数量,为加强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基础数据。(四)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能够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现场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国务院通知》的规定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取得实效。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通知》和《国办通知》精神,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科学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各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二)目标任务。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其中,煤矿要在201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要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考评体系;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科技装备,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严格把关,分行业(领域)开展达标考评验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实施方法(一)打基础,建章立制。按照《基本规范》要求,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规范为一、二、三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分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完善达标标准和考评办法,并于2011年5月底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企业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严格对应评定标准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二)重建设,严加整改。企业要对照规定要求,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建立企业达标建设基础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分类指导,严抓整改。对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企业要重点抓巩固、二级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企业督促抓改进,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抓整顿。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要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并跟踪督办。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隐患限期整顿仍达不到安全要求,以及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且在规定限期内未及时整改的,取消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参评资格。(三)抓达标,严格考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督促检查,严格组织开展达标考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等有关事项,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组织实施;二级、三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等具体办法,由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中不得收取费用。要严格达标等级考评,明确企业的专业达标最低等级为企业达标等级,有一个专业不达标则该企业不达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积极推进,成熟一批、考评一批、公告一批、授牌一批。对在规定时间内经整改仍不具备最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地方政府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改直至依法关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考评结果汇总后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抽检。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和推动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和达标细则。企业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大投入,规范管理,加快实现企业高标准达标。(二)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对于尚未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考评办法的行业(领域),要抓紧制定;已经制定的,要按照《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规范已达标企业的等级认定。要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的特点,加强工作指导,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为重点,在达标建设过程中切实做到“六个结合”,即与深入开展执法行动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与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与促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相结合,着力提高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等信息化水平;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结合,改善从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与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相结合,加快救援基地和相关专业队伍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实战救援能力。(三)严抓整改,规范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促进隐患整改。对达标的企业,要深入分析二级与一级、三级与二级之间的差距,找准薄弱点,完善工作措施,推进达标升级;对未达标的企业,要盯住抓紧,督促加强整改,限期达标。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四个一批”: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破坏环境、浪费资源,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关闭取缔一批;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一批;对具备基本达标条件,但安全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的,要促进达标升级,改造提升一批;对在本行业(领域)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要加大支持力度,巩固发展一批。(四)创新机制,注重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建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重大问题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切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促进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强化先进安全理念、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的重要手段,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方式,扎实推进。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及有关行业(领域)发展规划。要积极研究采取相关激励政策措施,将达标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级、投融资和评先推优等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提高达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五)严格监督,加强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分行业(领域)、分阶段组织实施,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对有关评审和咨询单位进行规范管理。要深入基层、企业,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专题服务指导。加强安全专题教育,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技能素质。充分利用各类舆论媒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标准要求,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以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公告制度,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和达标企业、关闭取缔企业名单;及时总结推广有关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的经验做法,培育典型,示范引导,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怎样持续有效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它对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一些企业和企业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嫌麻烦,怕花钱,思想上有抗拒,行为上有抵触,工作上不支持。其中,也不乏有拒不开展的企业。比如:“要多少费用,你们帮忙搞搞就好了”,“安排新入职的大学毕业生专门干,做做台账,没问题”,“请一些专职机构来弄弄,能过就行了”等等,这些认识无一例外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在这些企业负责人的头脑里,安全生产标准化仅仅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应付一下监管部门的检查,或者是为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所以,在安全执法检查中,专门安排人员东拼西凑一大摞材料应付检查;亦或是花点费用,请安全服务机构做个十几盒安全生产标准台账“尘封”在柜子里的企业不在少数。这样的企业,即使顺利取得了标准化达标资格证书,也不合格。原因很简单,企业的标准化建设没有落实到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落实到企业的每一个车间、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工作岗位和每一个从业人员的具体行为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形同虚设。对他们而言,标准化只要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讲在嘴上就万事大吉了。标准化工作搞与不搞一个样,完全体现不出国家安监总局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初衷。如何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保障作用,避免成为一纸空谈,在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领导重视是前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企业,但是在开展标准化活动中,很多企业负责人对这项工作不理解,导致创建活动停滞不前。所以,企业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企业标准化活动能否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没有领导的重视,一切都是空谈。要强化领导认识,让领导以身作则重视起来,身体力行,积极宣传标准化建设。只有把企业领导的思想达标作为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的先导,从根本上解决领导的思想认识问题,才能保证创建活动的稳步推进。责任落实是核心。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众多,标准要求覆盖了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此,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监管职责,构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尤为重要。要继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出现“真空”。只有把安全生产的管理过程变成责任落实过程,才能从根本上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筑牢安全基础。全员参与是保证。开展标准化工作覆盖企业方方面面,牵涉到企业的全体员工,必须动员全体从业人员参与,让全体员工真正融入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去。只有岗位达标才可能实现企业达标,没有岗位达标绝没有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要通过建立完善企业员工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增强员工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使每一名员工都成为企业标准化创建活动的积极参与者。教育培训是基础。由于人的固有潜在习性决定员工通常习惯于粗放型管理,不习惯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所以,实施企业标准化一定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有培训,才会有提高。要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转变员工的思想观念,提高遵守标准的自觉性,让员工真正弄清楚安全标准化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让他们熟悉和掌握标准化规范要求,为扎实、有效推进标准化创建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资金投入是保障。企业标准化建设涉及组织机构、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十几项内容,这些不但需要各类规章制度、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还需要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硬件设施的配备和改善,只有充足的资金投入才能予以保障。为此,企业要舍得花钱,从安全硬件设施和安全系统管理两个方面来切实改善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条件,从而真正改变以往在安全方面讲迷信、碰运气的被动局面。奖惩考核是动力。推进标准化工作,不能一味靠行政命令,要采取激励措施,提高创建标准化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及时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是保证标准化建设持续推动的有效支撑。各地方政府要充分运用好现有的激励约束措施,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从经济政策、社会荣誉、监管措施等方面,激励企业创建的自觉性;要全面建设安全奖惩体系,强化责任约束和考核。只有让遵守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得到实惠,让不践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受到严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道路才能走得更好更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不是规章制度的生搬硬抄,更不是文字材料的简单拼凑,而是对持续安全理念的深入践行,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治本之策,是需要企业在充分分析本单位的生产安全风险基础上,建立起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它不仅需要安监部门的不懈努力,更需要企业、政府、社会的共同支持,只有在持续改进中不断完善提高,才能确保标准化执行不打折、不走样,真正实现企业安全生产。

如何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目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涂开展,从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再到冶金、有色、机械等非高危行业,都向安全生产标准化迈进。  特别是在今年1月,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后,各地方政府纷纷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采取政策扶持、奖惩激励、典型示范等各项有效措施,全力推进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它对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一些企业和企业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嫌麻烦,怕花钱,思想上有抗拒,行为上有抵触,工作上不支持。其中,也不乏有拒不开展的企业。比如:“要多少费用,你们帮忙搞搞就好了”,“安排新入职的大学毕业生专门干,做做台账,没问题”,“请一些专职机构来弄弄,能过就行了”等等,这些认识无一例外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在这些企业负责人的头脑里,安全生产标准化仅仅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应付一下监管部门的检查,或者是为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所以,在安全执法检查中,专门安排人员东拼西凑一大摞材料应付检查;亦或是花点费用,请安全服务机构做个十几盒安全生产标准台账“尘封”在柜子里的企业不在少数。  这样的企业,即使顺利取得了标准化达标资格证书,也不合格。原因很简单,企业的标准化建设没有落实到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落实到企业的每一个车间、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工作岗位和每一个从业人员的具体行为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形同虚设。对他们而言,标准化只要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讲在嘴上就万事大吉了。标准化工作搞与不搞一个样,完全体现不出国家安监总局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初衷。  如何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保障作用,避免成为一纸空谈,在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领导重视是前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企业,但是在开展标准化活动中,很多企业负责人对这项工作不理解,导致创建活动停滞不前。所以,企业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企业标准化活动能否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没有领导的重视,一切都是空谈。要强化领导认识,让领导以身作则重视起来,身体力行,积极宣传标准化建设。只有把企业领导的思想达标作为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的先导,从根本上解决领导的思想认识问题,才能保证创建活动的稳步推进。  责任落实是核心。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众多,标准要求覆盖了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此,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监管职责,构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尤为重要。要继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出现“真空”。只有把安全生产的管理过程变成责任落实过程,才能从根本上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筑牢安全基础。  全员参与是保证。开展标准化工作覆盖企业方方面面,牵涉到企业的全体员工,必须动员全体从业人员参与,让全体员工真正融入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去。只有岗位达标才可能实现企业达标,没有岗位达标绝没有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要通过建立完善企业员工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增强员工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使每一名员工都成为企业标准化创建活动的积极参与者。  教育培训是基础。由于人的固有潜在习性决定员工通常习惯于粗放型管理,不习惯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所以,实施企业标准化一定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有培训,才会有提高。要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转变员工的思想观念,提高遵守标准的自觉性,让员工真正弄清楚安全标准化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让他们熟悉和掌握标准化规范要求,为扎实、有效推进标准化创建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资金投入是保障。企业标准化建设涉及组织机构、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十几项内容,这些不但需要各类规章制度、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还需要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硬件设施的配备和改善,只有充足的资金投入才能予以保障。为此,企业要舍得花钱,从安全硬件设施和安全系统管理两个方面来切实改善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条件,从而真正改变以往在安全方面讲迷信、碰运气的被动局面。  奖惩考核是动力。推进标准化工作,不能一味靠行政命令,要采取激励措施,提高创建标准化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及时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是保证标准化建设持续推动的有效支撑。各地方政府要充分运用好现有的激励约束措施,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从经济政策、社会荣誉、监管措施等方面,激励企业创建的自觉性;要全面建设安全奖惩体系,强化责任约束和考核。只有让遵守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得到实惠,让不践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受到严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道路才能走得更好更远。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不是规章制度的生搬硬抄,更不是文字材料的简单拼凑,而是对持续安全理念的深入践行,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治本之策,是需要企业在充分分析本单位的生产安全风险基础上,建立起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它不仅需要安监部门的不懈努力,更需要企业、政府、社会的共同支持,只有在持续改进中不断完善提高,才能确保标准化执行不打折、不走样,真正实现企业安全生产。

尾矿库安全标准化评审需要几个专家参加

3个。根据我的煤炭网显示,尾矿库安全标准化需要有安全工作方面专家一个,水工方面专家一个,地址方面专家一个。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金属或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工业废渣的场所。

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

豆丁网有。

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应执行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应执行规范标准?一、许可证条例及规定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设部建质[2008]121号)4.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实施细则(苏建管质[2004]39号)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条例及规定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6.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7.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8.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10.《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7]255号)11.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12.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192号)1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14.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15.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标准化问答卷示范文本详见:建质安函[2006]74号三、检查、评价标准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3.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省级文明工地现场考核评分表》的通知(苏建管质〔2009〕22号)4.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DGJ32/TJ55)四、基坑(基础)施工1.建筑桩基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JGJ94)2.建筑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80)3.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程(GB50497)五、模板工程1.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3.活动模板工程技术规程(GB50113)4.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194)5.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六、脚手架工程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3.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DGJ08-905)4.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5.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66)6.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7.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02)七、高处作业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3.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八、施工用电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4.安全电压(GB3805)九、建筑机械(一)综合类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国务院549号)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二)起重机械1.塔式起重机(GB/T5031)2.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189)4.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5.混凝土预制拼装塔机基础技术规程(JGJ/T197)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7.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8.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9.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三)施工升降机1.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施工升降机(GB10054)3.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四)桩机机械1.柴油打桩机安全操作规程(GB13749)2.振动沉拔桩机安全操作(GB13750)十、市政管道施工与工程拆除1.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3.江苏省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十一、环境与卫生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3.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十二、消防安全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DGJ32/J73)2.江苏省消防条例十三、应急预案、伤亡事故与处理1.工伤认定办法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4.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255号)5.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7.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苏建法[2004]89号)十四、食堂食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72号)十五、工程监理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监理单位及监理员安全生产标准相关要求。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