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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有义务遵守劳动规章制度吗?

2023-10-05 22: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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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

总经理及公司高管工作管理制度

12小时前

总经理及公司高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各大事业部总经理及全资子公司总经理等。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负有下述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司资金,必须获得公司股东会授权;

(四)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抵押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担任与本公司同类行业的兼职;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义务:

(一)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 总经理职权范围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的职权范围为: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副总、各事业部总经理;

(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

第九条 总经理在拟定或研究决定公司经营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权;总经理不能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的,董事会可以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权。

第三节 副总经理职权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向总经理汇报工作,并对其分管业务板块的绩效结果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 副总经理的职权范围为:

(一)依照分工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节 财务副总职权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设财务副总一名,财务副总的职权范围为:

(一)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全面做好财务工作;

(二)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使用方案;

(三)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强化成本管理,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高经济效益;

(四)从财务角度,协助总经理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并参与重大经济事项的研究、审查及方案的制定;

(五)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财务收支须经财务副总审核后报请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六)各类对外的会计预、决算报表,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等须经财务副总签署。公司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须经财务副总会签;

(七)按计划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涉及到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等由财务副总批准;

(八)实行会计监督,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或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可提请总经理处理;

(九)完成总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研究和解决公司行政及经营管理方面重要问题的会议,是总经理检查、总结阶段性经营管理状况的主要形式。

总经理为履行职权所做的决策除以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形式做出外,还可以总经理决策令或总经理命令方式做出。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包括管理层会议、工作例会、部门专项会议。

第十六条 总经理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议题的收集及传递、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通知、会议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或决议的整理等。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形成纪要或决议,会议纪要或决议由总经理或委托召集、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签署后下发执行,并抄报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应参加会议人员出席时方可举行。如与会人员低于上述人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会议应当另行召开。 特殊情况下必须立即召开的,可就紧急事项通过电话等方式征求未参加会议人员意见。

对于因故未能参加会议的上述应参加会议人员,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指示有关人员及时向其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八条 应参加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应向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或主持人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第十九条 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要按议题准备意见,准时参加会议。研究讨论问题时,应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与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议题有关的其他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的,应当对讨论事项预先做好准备,并根据会议主持人的要求向会议汇报,回答有关问题。

第二十条 参加会议的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讨论的秘密事项。

第二节 管理层会议

第二十一条 公司管理层会议审议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研究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需要解决的事项;

(二)决定总经理职权范围内公司重大的经营管理事项,讨论决定公司产品开发、营销策略、生产控制等与日常经营管理相关的方向性、政策性问题;

(三)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四)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决算方案

(五)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审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及部门管理制度;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协调多个副总经理职权范围的重要事项;

(十一)对本工作制度的具体规定做出解释;

(十二)其他需要公司管理层会议审议的事项;

(十三)提出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工作事项;

(十四)检查部署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公司管理层会议原则上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指派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条 管理层会议的参加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副总、各事业部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可以根据会议议题指定其他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

第二十四条 参加管理层会议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权提出会议议题,是否列入管理层会议审议的事项由总经理决定。提出会议议题时,应同时提供充分的相关材料。

总经理应指定职能部门监督落实管理层会议决议事项,并向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报告执行情况。会议决议必须认真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如在实际执行中遇到问题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应当报告总经理并由总经理决定是否改变原决定。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召开管理层会议,应提前通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 管理层会议讨论或决策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原则,总经理可依据具体情况分别做出如下决定:

(一)对于通过民主决策形成多数意见的议题,总经理在归纳出席会议成员的多数意见后作出决议;

(二)对经与会成员讨论认为不宜做出决议的议题或对于必须在本次会议上做出决议,但与会成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议题,总经理有最终决定权。由受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主持会议的,由该副总经理做出决定,并于会后报经总经理同意。

第二十七条 管理层会议形成的决议或决策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由总经理签发并抄送集团董事长。

第二十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提请总经理召开管理层会议,但应同时提出会议拟审议的议题和相关资料,是否召开管理层会议由总经理决定。

第三节 临时会议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针对其职权范围内的突发或特定专门事项可以召开总经理临时会议讨论决策。

第三十条总经理临时会议的参加人员由总经理根据会议所审议的议题确定。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临时会议应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决定召开临时会议,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指派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决定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通知有关与会人员。

第三十三条 临时会议的议事及决策制度适用本工作制度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第四节 工作例会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工作例会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通报行业形势,分析公司现状并研究对策;

(二)部署公司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三)听取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四)总结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检查经营计划的落实情况;

(五)研究各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六)总经理认为应当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两次(也可以实行周例会形式),由总经理召集及主持;总经理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的,可以指派一名副总经理召集、主持。工作例会的参加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副总、各事业部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与集团直管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可根据会议内容指定其他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

第三十六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副总、各事业部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在其分管、协办范围内可提出专项议题提案,提交工作例会讨论,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该事项提交最近一次的管理层会议审议决策。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召开工作例会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同时将与会议拟审议的议题相关资料送达与会人员。

第三十八条工作例会会议必须形成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并抄送董事长。

第四章 总经理对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署合同的权限

第三十九条 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司的日常经营开支、风险投资及其他事项。

第四十条 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在单笔资金或单项经济业务不超过20万元的处理权限(指公司采购或其他经济往来业务,不含销售合同),总经理并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总经理享有不超过最近一期(按合并会计报表计算)净资产值百分之五(含净资产值百分之五)的对外投资审批权。

第四十二条 总经理享有经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开支以内的审批权。

第四十三条 总经理享有对正常使用已到使用年限应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权。

第四十四条 总经理享有对非正常使用未到使用年限而报废的价值1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处置权。

第四十五条 总经理有对闲置价值1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等的处置权。

第四十六条 总经理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对于重要事项须依照本制度第三章规定的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四十七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四十八条 总经理在行使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所述的权力时,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关资料,说明情况。

第四十九条 公司对外正常的业务性经济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或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外签署相关合同。

第五十条 公司正常的行政支出,由总经理提出年度预算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由总经理在自己权限范围内执行。

第五章 报告制度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一)下列事项总经理应向公司董事会作出报告:

1.对公司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

2.公司资产、资金的使用情况;

3.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4.公司主要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

5.重大合同或涉外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6.与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7.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件;

8.董事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下列事项总经理应向公司监事会报告:

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公司在资产、资金运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3.与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出现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监事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二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就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向董事长报告。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五十三条 遇有重大事故、突发事件或重大理赔事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接到报告半小时内报告董事长。

第五十四条会议报告制度,月度会议、周工作会议等会议,由总经办/行政人事等部门负责会议纪要并抄送集团董事长及董事会办公室。

第六章 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并制定相关的经营管理目标和绩效考核方案。

除根据公司章程应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组织。

第五十六条 总经理应当建立管理人员及职工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关联的激励机制,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总经理应组织制定并逐步建立公司公开、公正的绩效和个人业绩评价标准和程序,需要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 总经理在拟定或决定对高级管理人员或职工的薪酬或其他激励安排时,应当将对该等人员的业绩评价作为对其薪酬和其他激励安排的依据。

高级管理人员不应参与本人薪酬及业绩评价的决定过程。

第五十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应追究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授权管理与监管工作中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直接领导应负有连带责任。

第七章 本制度的修改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及时修改本制度: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制定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后,本制度规定的事项与前述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

(二)公司章程修改后,本制度规定的事项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三)董事会决定修改本制度。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修改由总经理负责组织,修改后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规定。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真可

企业总经理是管理者,更应该带头遵守劳动规章制度。才能更好地管理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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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2:39:041

用人单位如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意义在于,劳动规章制度是单位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载体。劳动规章制度在劳动纠纷中更大的实际意义是如果劳动者有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据此进行处罚,如果发生劳动争议,这些劳动规章制度还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首先,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首先要了解掌握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的条款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劳动行政部门要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制定劳动规章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条规定的含义是指在规章制度中的一般条款不需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用人单位完全有权单方制定。但是如果涉及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就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也就是说,事关劳动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劳动者有权参与决策,这是民主管理的一种体现。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较为复杂,需要经过民主程序才能生效。实际操作时,如果有工会的单位,当然可以由工会来参与协商讨论;如果没有工会,用人单位不一定要召开职工大会,可以采用灵活的方式来处理,例如,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讨论,最后由职工代表确认即可。再次,劳动规章制度要进行公示才有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实践中的公示方式可以采用以下几种:1、将劳动规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由劳动者签名确认。2、将规章制度发放给劳动者阅读,并要求劳动者在领取规章制度时签字确认“已经阅读”。3、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张贴公告,并以录像或拍照等方式记录下来,现场最好由第三方进行见证。4、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培训,要求全体人员参加并签名报到。符合以上三个方面的劳动规章制度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才可以作为管理劳动者的依据。
2023-09-12 02:39:391

劳动保障法规包括哪些法律和规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1978年6月2日)。2、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3月14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9月28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10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2月5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12月14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14日)。3、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2005年11月4日)。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年1月31日)。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2007年7月1日)。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07年7月10日)。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2008年2月3日)。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2000年5月20日)。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2003年1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2003年12月25日)。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06年4月10日)。4、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04年1月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3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12月2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1月18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12月22日)。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1992年1月3日)。5、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4月26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5月1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5月12日)。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1999年6月30日)。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1999年6月3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意见(2007年10月10日)。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5月21日)。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2005年12月21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2007年7月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2002年9月1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2003年5月26日)。扩展资料:劳动保障法主要由以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和劳动关系正常运行的社会条件,或者说实现劳动保障社会化为基本职能的各项法律制度所构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的歧视现象是不可能自动消除的,需要运用政府机制和法律机制加以约束。因此,在许多西方国家,建立了反歧视工资的法律和制度,主要的有“民权法”和“公平付薪法”。在各国反歧视工资法的规定中,包括如下内容: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任何雇主凡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原有国籍不同而拒绝雇用和解雇某人,或者在就业报酬、条件、期限和待遇方面对某人进行歧视等,都是违法行为。对就业和劳动报酬上的歧视行为,国家鼓励对违法雇主及其某一组织的歧视行为提出诉讼。就主要的受歧视群体制定专门的法律保护。例如,各国对就业中的种族和性别歧视制定了法律规定,如,一些国家的法律保护黑人和有色人种有平等的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许多国家对女性就业提供专门的法律保护。主要内容是通过法律规定,对使用相同技术、并在相同条件下工作的工人支付不同的工资收入是非法的,“相同的工作”指的是,具有同等的工作技能、努力程度和工作责任感。
2023-09-12 02:39:491

公司怎样办理劳动年审

现在好像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了
2023-09-12 02:40:184

怎样写单位遵守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和做法

关于20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评况的报告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报送201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材料的通知》精神,我单位对2010年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简述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情况,并做出自我评价。(一)2010年,我公司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制定了《员工薪酬制度》、《员工奖罚制度》、《差旅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与劳动保障、劳动保护、安全经营相关的制度,以便更好地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招收、聘用职工的情况。2010年,公司员工人数共9名,无新招员工。3、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情况。本公司用工9名,全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及时从百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买回了制式《劳动合同书》,未作任何修改,不夹杂企业单方面意愿,在自愿基础上,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4、遵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根据国家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表示女职工拥有产假休假的权利,依法保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得到落实。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我公司从管理人员到普通员工,一律实行计时工资制度,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上班5天,休息2天,节假日按国家法定的天数放假,不能休息的另外发给相应的加班工资。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我公司于次月10日前给员工发放工资,无拖欠、无跨月,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全体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达到1800元以上,远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7、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司为9名员工全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且做到及时足额缴纳。8、遵守职工培训和劳动保障部发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情况。①拥有注册建造师资质二级以上的项目经理作为主要指导人,长期入驻工地,对一线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指导,面对面、手把手的教给员工业务知识。②每一位新招聘的员工,首先安排7天时间的教育培训,主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素质教育,初步建立当好员工的思想基础,其次通过老工带新工的法,进一步从行为规范和业务技能上得到提高。③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坚持从员工中选拔人才,充实到各级管理工作岗位上。9、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从来不使用童工,也不招聘未成年工。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①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提高工资待遇,从2010年元月份起,月平均增资额达到1800元。②缩短试用期。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与正常工资仅差100元。③招工有简章。为了使应聘者明白工作单位、岗位和工种,了解相应的工资待遇,每次招工都有简章。(二)自我评价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职工互动、真诚合作、共谋发展,是我们一直为之努力的大目标。1、优先录用下岗职工,救济困难职工,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和问题,得到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2、制度工龄工资,每年工资涨幅10%,稳定员工队伍,增强了企业凝聚力。3、2010年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善待每一位员工,及时处理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各类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没有发生一起职工上访、闹事事件。4、通过将自评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会议经无记名投票测评,综合满意率达89%以上。特此报告,请审查。XX公司二〇年月日
2023-09-12 02:40:521

] 劳动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

劳动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劳动合同制度、劳动保障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劳动仲裁制度。劳动合同制度是指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称为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与每一个劳动者息息相关,是每一个劳动者走上工作岗位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都必须签署的协议。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平等协商后达成的关于权利和义务事项的条款。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秉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情况,明确具体岗位、部门应当遵守的制度,尽可能具体可操作,并应当依法制定以下劳动规章制度:(一)劳动用工制度,包括职工招用、培训教育、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时间地点、休息休假、工资福利、社保等内容;(二)职工劳动纪律,包括劳动纪律、职工守则、保密制度、奖励和惩罚制度内容;(三)其他用人单位需要的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其内容在合法公平的基础上,应当尽量全面、细致、严谨。规章制度中涉及的各工种、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要求、工作规程以及责任等都应当一—列明,让劳动者熟悉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做什么,以及违反规定的责任,这样有利于提高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有利于防止、减少纠纷的产生,甚至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为及时、公正处理纠纷提供方便。建立劳动保障制度会增加运营成本吗?社会保障关系到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是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制度安排,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基本上生活,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作用:(1)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2)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保障体系具有再分配功能。(3)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节经济的运行。意义:(1)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2)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重要内容,是推进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必要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23-09-12 02:41:02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第七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第八条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第十二条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第三章 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第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第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申辩;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五)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一)阻挠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筹建工会的;(二)无正当理由调动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三)劳动者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工会工作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属于本条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第三十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第三十五条 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由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3-09-12 02:41:141

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程序

法律分析: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2.平等协商的内容。3.具体制定程序。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理,符合社会道德。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违法,但不合理、不适当。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就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因此,根据本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23-09-12 02:41:521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吗?

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劳动者应当遵守。
2023-09-12 02:42:221

公司的制度是做六休一,周六不给加班费,辞职了,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仲裁吗

可以啊,这个违背劳动法的,建议你去解决
2023-09-12 02:42:354

社保登记证需要年检吗?

)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二)备检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该表电子版。表格可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或可登录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力信息网下载 ( http://www.pyld.net/introduce/service.asp) ; 2、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招用流动人员需要备案并且填写《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人员花名册》; 4、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 5、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须提交上月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办理综合计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加带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和不定时审批表; 7、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8、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2023-09-12 02:42:524

你好!公司用只发最低生活费(含保险费)来逼迫我们辞职,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公司算违反劳动合同法吗?

私企大多都这样,保险要么不交要么交最低最低的
2023-09-12 02:43:187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申请劳动仲裁和投诉有什么区别?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申请劳动仲裁和投诉有什么区别? 一、受理范围不同: 1、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监察的受理范围: (一)用人单位制订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二、许可权不同: 1、劳动仲裁是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并提供证据,劳动仲裁委依据做出调解、裁决的过程,劳动仲裁委有调解权,无处罚权。  2、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有对用人单位的处罚权,无强行调解权。 三、执法依据不同: 1、劳动仲裁:除了法律、法规、规章外,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经民定程式并告知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等进行裁决。 2、劳动监察:法律、法规、规章。 四、本质区别: 1、劳动仲裁:是对用工双方权利义务的平等裁判。 2、劳动监察: *** 部门行政执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又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 因签定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 *** 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湖南都市频道法律顾问张艳(艳妹子)律师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更多法律咨询和解答请登入长沙张艳律师团队网站查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可否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 有劳动纠纷,单位和职工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问题 百度“深圳郭传柏律师”或在我的空间查询我的联络方式,具体咨询。 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和投诉有什么区别 申请劳动仲裁走的是劳动仲裁程式,是准司法程式; 投诉走的是劳动监察程式,是行政程式。 劳动仲裁书和劳动争议投诉书有什么区别 1依据编辑 为了保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能顺利履行,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已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加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所使用的文书,称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又可称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5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仲裁申诉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并进行审理作出仲裁决定的依据,通过仲裁可以使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合法、公正、及时的处理,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 2格式写法编辑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一般由首部、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尾部及附项几部分组成。[2] 1.首部。其中包括标题和当事人的身份概况。标题要写明“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字样。当事人的身份概况包括:申诉方和被诉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或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代理人姓名、职务、地址及联络电话等。 2.请求事项。请求事项是指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应写明申诉人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哪些具体请求,也就是自己权利义务指向的物件,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3.事实和理由。事实部分主要写明被诉人侵害申诉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事实,包括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行为过程和后果等。尤其要把被诉人违法侵害申诉人合法权益的原因或产生争议的原因及争议的关键性问题写清楚,以便仲裁机关调查取证。理由部分要列举证据、证人证言,援引有关法律、法规来支援和说明维护自己权利的事实根据。 4.尾部及附项。尾部要分行写明“此致”“XX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字样。落款要签署申诉人姓名、申诉时间。附项部分主要写明“申诉书副本X份,证件X份”等。 3注意事项编辑 1.事实和理由部分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核心部分。在写作时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也不要缩小;不要滥用套语和形容词,应力求语言准确朴实,如实地反映情况,突出主要情节,写明因果关系,说理要中肯,举证要有力,援引法律法规要恰当。[2] 2.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用人单位最怕劳动者投诉还是劳动仲裁?谢谢! 都怕,劳动仲裁是判定事实依据,类似于法院但没判决裁定效力高。如果你投诉的话应该去劳动局之类的行政管理部门,有错的话会对用人单位罚款。当然 主要看是什么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处理 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该怎么办 您好!建议您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您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影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影印双面);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影印件1份(列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影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如您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能提供更多资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2023-09-12 02:43:421

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20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根据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务派遣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等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区、县(市)人社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中央直属(含部队)、省直属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除外。  人社部门所属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具体工作。第四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配合人社部门查处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领域因工程款拖欠、工程进度纠纷和工程质量纠纷引发的拖欠工资案件;对有拖欠工资拒不偿还的企业,依法在招投标、企业资质、信用评价、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惩戒和处罚。  (二)市场监督、民政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配合人社部门查询用人单位登记信息。  (三)公安机关配合人社部门查询个人户籍等登记信息,依法查处骗取求职者财物、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拖欠工资等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配合人社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以及用人单位阻挠劳动保障监察的行为。  (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占用道路、绿地的劳务市场、职业介绍行为和违法张贴用工广告的行为。  财政、税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第五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人社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第六条 人社部门履行下列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五)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及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七条 人社部门可以通过媒体对用人单位诚信等级和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情况向社会公布。  对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低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应当进行重点监控。第八条 人社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三)用人单位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办理招用备案手续和就业登记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执行职业培训和招用技术工种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事项的情况;  (八)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和工资支付明细表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赔偿金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九)用人单位执行工资保障金管理制度的情况;  (十)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执行劳务派遣管理规定的情况;  (十一)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执行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十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药品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执行有关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规定的情况;  (十三)用人单位执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退休养老补助、补充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023-09-12 02:43:501

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根据实际情况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作了修改,现予颁布,请认真贯彻执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第一条为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责,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条在县(含)以上总工会、产业工会中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可聘请有关方面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的人员担任兼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第四条中华全国总工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省辖市总工会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有审批任命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部门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审批任命。省辖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审批任命,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备案。县级总工会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辖市总工会审批任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备案。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其所隶属的工会组织考核、申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证件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第五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在其所隶属的工会组织领导下工作,代表工会组织依法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也可受任命机关委托,代表任命机关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第六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并从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一年以上,应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熟悉和掌握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业务;科级以上、从事五年以上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也可以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任命前必须经过劳动保护岗位培训,考核合格。第七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工会组织行使下列职权:(一)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重大决策、措施的制定,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二)监督检查本地区、行业和企事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对劳动安全卫生状况进行分析,对危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的问题进行调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治理的建议。(三)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有权要求企事业进行整改,监督企事业采取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发现严重存在事故隐患或职业危害的,提请所隶属的工会组织向企事业单位发出书面整改建议,并督促企事业单位解决;对拒不整改的,提请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向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五)依法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企事业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对造成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触犯刑律的责任者,建议追究其法律责任。(六)参加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七)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及经费投入、使用的情况;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八)支持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开展工作,在劳动保护业务上给予指导。第八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履行下列义务:(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联系群众,依法监督。(二)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技术。(三)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四)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第九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执行任务时,应出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证》。实施监督检查时,企事业单位应予以配合,提供方便。对拒绝或阻挠监督检查员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提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第十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定期向其所隶属的工会汇报工作。受任命机关委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向任命机关提交专题报告。第十一条工会组织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进行管理、业务指导和定期培训。第十二条任命机关定期考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工作。对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者取消其监督检查员资格。第十三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所隶属的工会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交通、通讯等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按规定享受个人防护用品、保健津贴等待遇。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全国产业工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本条例解释权属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条为发挥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企事业工会及所属分厂、车间工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或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下同)。乡镇工会、城市街道工会及基层工会联合会也可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三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提名,报上级工会备案。第四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委员若干人,女职工相对集中的单位,应设女职工委员。主任委员应由工会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由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热心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和生产一线的职工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也可聘请行政管理人员担任,但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第五条根据需要,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可与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相结合。第六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职权:(一)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决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和协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三)参与本单位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的协商与制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和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建立档案,监督整改和治理,并督促企事业单位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向企事业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六)监督检查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七)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研究、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建议。(八)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求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九)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事业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十)督促企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用具,监督企事业单位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监督企事业单位履行对职业病人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的责任,督促落实工伤待遇及职业病损害赔偿。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应给予支持,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对阻挠监督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第八条上级工会组织支持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九条本条例解释权属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落实到班组,发挥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工、交、财贸、基本建设等行业的企事业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经民主推选产生,在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领导下工作。第三条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应具有一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敢于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第四条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职权:(一)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二)查询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和企事业单位相应的防范措施。(三)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五)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六)发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七)发生伤亡事故,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八)监督企事业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向企事业单位提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九)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活动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上告,要求严肃处理。第五条工会组织对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工作应予以支持。对做出贡献的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上级工会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本条例解释权属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2023-09-12 02:44:161

劳动局投诉需要哪些资料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材料如下:1、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具体事宜可以直接咨询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需要准备下列事项或者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023-09-12 02:44:341

劳动监察不予立案六种情形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劳动监察立案和劳动仲裁有先后之分吗?没有,即使没有在劳动监察立案也是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但是如果是欠薪这种情况,一般会先建议去劳动监察立案,原因有两个:1、劳动监察立案程序简单,60天内就会结案,如果能在这步解决是最好不过;2、在劳动监察立案后会拿到一张回执,如果公司仍然拖欠工资不给,回执正好可以成为证明公司拖欠薪金的证据。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023-09-12 02:44:471

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的区别

劳动仲裁和监察的区别如下:1、是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的工作是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的工作,劳动局分为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两个单位。劳动分局主要的工作职责就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2、是工作职责不同。劳动监察大队负责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工作,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劳动局负责综合、计划工作;镇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劳动就业,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等;3、是执法手段不同。劳动监察大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现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做重要服务,劳动局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服务工作,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流动就业统计工作,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有什么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8、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2023-09-12 02:44:541

事业单位迟到早退旷工制度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迟到早退旷工制度属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制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23-09-12 02:45:201

简述劳动法体系的构成制度

 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与客体。(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据劳动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雇主与雇员。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工会是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主体。  劳动者成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所谓劳动权利能力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使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变更和消灭的资格。依据人的年龄、健康、智力和行为自由等事实要素,法律通常将自然人分为完全劳动行为能力人、限制劳动行为能力人和无劳动行为能力人。完全劳动行为能力人是指身体健康,有完全行为自由,l8周岁以上的男性劳动者。限制劳动行为能力人同样依据前述四个要素划分,之所以限制劳动行为能力是为保护特定群体的特殊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而不是歧视,更不是违反劳动平等的原则。限制劳动行为能力人主要包括: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的工种、岗位的工作等);女性劳动者(在女职工禁忌劳动的工种或岗位被视为无劳动行为能力;在特定的生理时期,不得安排从事某些特定的生产作业);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只能从事与其劳动能力相适应的职业);某些特定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特定的职业或岗位、工种的工作);部分被依法限制行为自由的人(因违反某些特定规则,被依法限制执业资格的人等)。无劳动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经过有权的机关批准,文娱、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招用的未成年人除外),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  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成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备用工权利能力和用工行为能力。所谓用工权利能力是指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用工权利和承担用工义务的资格;所谓用工行为能力是指用人单位依法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用工权利和承担用工义务的资格。包括能够提供给劳动者进行劳动的物质、技术和组织条件,其他符合国家法定最低标准以上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用人单位作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一般依存于它的民事主体资格,即必须有自己的名称、住所、财产和组织机构。用人单位的用工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通常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由其职能部门代理行使。(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为劳动法律关系为双务关系,当事人互为权利义务主体,即一方的义务为另一方的权利。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即劳动法律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结果。包括体现一定的行政管理和物质利益性质的事物,如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事物。三、劳动法律事实  依法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为劳动法律事实。并不是任何事实都可以成为劳动法律事实,只有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带来一定劳动法律后果的事实才能成为劳动法律事实。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事实为合法事实,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变更、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事实一般也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但是在一些场合,单方的意思表示以及违法行为或事件也能使劳动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依据劳动法律事实是否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两类。  1.劳动法律行为。劳动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具有一定法律后果的活动。包括合法行为、违约行为、行政行为、仲裁行为和司法行为等。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合法行为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违法行为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同时,单方行为通常也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这是与民事法律关系不同的特点。例如,只有当事人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合法行为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以欺诈、胁迫等行为产生的劳动关系为无效劳动关系,这类劳动合同从其产生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违法行为或单方行为则有可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公民损坏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可以引起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单方的馈赠行为也可以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等。此外,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不同于变更、终止、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行为。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行为只能是合法行为,违法行为或单方行为都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但是,除了合法行为以外的违法行为或单方行为也可以使劳动关系变更或消灭。例如劳动者辞职或严重的违约行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可以导致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或消灭。  行为人做出意思表示是劳动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要件(即事实要素),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①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包含建立、变更、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的意图,即包含追求一定法律效果的意图。②意思表示必须完整地、合于规范地表达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变更、终止的必需内容。残缺不全的,通常不能使法律行为成立。③行为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将自己的内心意图表达于部,可以由他人客观地加以识别。  2.劳动法律事件。劳动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一定的劳动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例如企业破产,劳动者伤残、死亡,战争或其他现象。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023-09-12 02:45:34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单位欠薪将付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单位欠薪将付赔偿金 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第423号令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记者日前就《条例》的有关情况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 问:为什么要制定《条例》? 答:为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保障制度,我国于1993年开始建立劳动监察制度。1994年劳动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推进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多年的实践证明,劳动保障监察对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严重供过于求,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一些地区甚至相当严重。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系统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国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制定《条例》的主要目的:一是更好地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以立法的形式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制止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更好地贯彻实施。二是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通过法规形式,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的规范,以便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监察对象和事项不够明确,监察机构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不够具体,监察程序不够规范,行政处罚缺乏具体标准等问题,推进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树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三是通过对劳动保障方面违法行为的制裁,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问:《条例》颁布的意义是什么? 答:《条例》的颁布,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标志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对于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条例》的颁布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特别是近年来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比较突出的问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不能及时有效地制止和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条例》的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条例》的颁布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群众在劳动保障方面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力的法律武器。二、《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不久前,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要求。《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原则、主体、内容、程序及监察机构和监察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监察机构和监察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体现了依法行政所要求的行政执法职权法定、主体法定、程序法定等基本原则,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权的正确行使并得到有效监督。三、《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工时制度、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规相继出台,在劳动保障领域初步形成了有法可依的局面。但要做到有法必依,就必须有强有力的监察执法保障,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实施效果。《条例》是劳动保障执法方面的专门法规,是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条例》丰富了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内容,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四、《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监察执法是劳动保障部门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手段之一。通过监察执法检查和法律宣传,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从而也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问:《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该《条例》共分5章36条,对劳动保障监察的适用范围、职责义务、监察事项、案件管辖、方式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了《条例》适用范围。根据目前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对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的规定,《条例》规定,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对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同时,根据目前医疗保险等一些社会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另外,针对当前突出的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条例》规定,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二是明确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和监察员资格制度。《条例》规定,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具体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条例》同时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三是明确了劳动保障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应当履行的四项职责和监察员的义务,以及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劳动标准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规定情况等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四是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条例》第一是原则确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第二是具体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在调查、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第三是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办案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第四是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程序与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衔接方式,即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就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赔偿,双方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和诉讼的规定办理。 五是具体规定了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罚。《条例》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欠缴社会保险费,以及不履行配合劳动保障监察义务的情形,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反规定的情形,都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条例》在保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规定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条例》的宗旨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因此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在具体条文中体现的较为突出。主要规定了以下一些具体措施: 一是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还要给予奖励。《条例》同时规定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通过上述举报投诉制度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是《条例》规定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有权采取的各项措施,如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等。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时,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以便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是《条例》规定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查处期限,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高效快捷地查处违法行为,及时保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是《条例》明确规定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法律责任,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过实施行政处罚,制止、惩罚和预防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问:《条例》的颁布会不会对用人单位经营发展有不利影响,您认为这种担心有必要吗? 答: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首先,《条例》规定对违法的用人单位采取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措施,实际上是为守法经营的广大用人单位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就是要对用人单位分类管理,对守法诚信单位给予鼓励,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促进其依法进行劳动管理,守法经营,这样只能对提高其竞争力有益。其次,《条例》的一些规定体现了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对用人单位的权利保障,如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和申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后,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此外,《条例》对劳动保障监察行为的规范和对监察员的义务、纪律、回避等要求,也是对用人单位权益的保障。我们相信,随着《条例》的贯彻实施,将会为守法经营的用人单位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问:《条例》在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方面有何规定? 答:《条例》为了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和内容。包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守法情况,受理举报、投诉和纠正、查处违法行为等职责,以及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工资、遵守休息休假规定等事项实施监察的内容。 二是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任职资格、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回避制度以及违法违纪的法律责任。 三是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程序。《条例》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度、监察方式、监察权限、监察具体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是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责任制度。《条例》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明确了对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问:《条例》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什么要求? 答:该项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需要政府坚强领导和支持,也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因此,贯彻落实《条例》也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编制、财政、公安、工商、建设等有关部门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确保《条例》规定实施到位。 问:如何贯彻实施好这一《条例》? 答:贯彻实施《条例》,主要应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广泛深入宣传,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全社会的认知度。二是抓紧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三是劳动保障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组织及经费保障。五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及新闻媒体的法律监督作用,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的正确引导,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2023-09-12 02:46:041

公司不交社保,我可以告它吗?

公司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你是可以去劳动保障中心去控告,然后获得社保方面的补偿,希望可以帮到你
2023-09-12 02:46:1510

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劳动保障监察该怎么解决?有无办理期限和有无权限去衡量标准?

请看如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条款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023-09-12 02:47:111

如果发现公司有童工,该如何处理?

这个公司的所作所为明显是违法的,禁止使用童工是世界各国的共识,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也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可以到劳动局去举报要求查处,如果该公司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不放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同时,对于应付的工资,公司必须支付给他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
2023-09-12 02:47:213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2023-09-12 02:47:334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如下:1、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2、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职责是什么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内容是什么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6、单位支持职工工资的情况;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12、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13、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2023-09-12 02:47:52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上年度无用工人员未做劳动年审可以酌情处理吗

用人单位会被罚款,而且无法通过年度的质量认证审核和安全标准化审核。劳动年检是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对所辖区域里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审验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证书原件;审验报表、用人单位报审人员的身份证;上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和审验证;招用工录用登记名册,招用外籍或台港澳人员的出示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聘用离退休人员的出示离退休证、聘书,聘用兼职或外单位在册人员的出示原用人单位相关证明及聘书;劳动用工登记证、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登记表、集体合同;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扩展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3-09-12 02:48:001

视频号直播为什么可以录播直播,或者怎么进行申请呢~

视频号直播录播直播的设置和申请事项可能因平台和地区而异,具体的步骤和要求可以参考下述一般性建议:平台政策:首先,你需要了解所使用的视频号直播平台的政策和规定。不同的平台可能有不同的录播直播规定和申请要求。录播授权:如果你想在直播结束后进行录播,则需要平台的授权。这通常需要向平台申请,并遵守相关的规范和流程。版权保护:在进行录播直播时,要确保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和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转载或使用他人的内容。内容审核:平台可能会对直播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你的直播内容符合平台的规定,不包含违法、不良或敏感内容。用户隐私保护:在进行直播录播时,要注意保护参与直播的用户隐私。不得将他人的个人信息泄露或滥用。推荐你在使用视频号直播平台之前仔细阅读平台的相关政策和用户协议,并咨询平台的客服或官方支持,以获取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
2023-09-12 02:48:141

小孩拼音,孩的拼音怎么写

1.孩:拼音是hái。 2. 孩,从子、亥声。 3.在襁褓中的新生儿是子之范式。 4.(阴)女(阳)男相交而生象女怀中抱子形是亥之范式。 5.子、亥两范式叠加。 6.小儿幼童是孩之范式。 7. 本义:儿童、引申为子女。 8.如:男孩儿、孩童、孩提(指幼儿时期)。 9. 衍义:又用作姓。 10. 形声。 11.从子,亥声。 12.本义:小儿笑),又如:未孩(还不会笑)。
2023-09-12 02:48:151

暖暖的微笑结局是什么意思

暖暖的微笑结局意思是告知大家珍惜时光。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李暖暖没有因为自己口吃,放弃美好生活,并激励高三的学生们,陪他们一起度过了重要的高三生活。
2023-09-12 02:48:171

茶艺表演策划方案

【 #策划# 导语】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 整理的茶艺表演策划方案,欢迎阅读! 【篇一】茶艺表演策划方案   一、活动主题:知茶、懂茶、品茶   二、活动地点:   三、活动时间:20xx年5月日   四、活动对象:   五、活动背景:   茶是天涵之,地载之,人育之的灵物。饮茶文化源于我国,兴于唐代,盛于宋、明,历史悠久,传承至今。茶文化以其深邃的`内涵,独具的风格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宝库中璀璨夺目的明珠!而当下,大家生活的压力较大,生活也比较沉闷,通过此次沙龙活动让大家能够充分感受茶文化的魅力。   六、活动目的:   1、古人云,茶能养性。希望通过茶艺表演来让大家对茶有所了解,对茶文化有所感悟,对生活和人生有些不同的认识;   2、为茶文化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弘扬我国优秀茶文化;   3、弘扬国学,让更多的人了解茶道,并将茶道传承。   4、为学员们搭建一个相互了解、交流的平台。   七、活动内容:   活动前期   1、讨论并拟好策划书,确定活动流程、所需物品及人员安排   2、邀请学员参加沙龙活动   3、安排授课老师   4、活动前做好通知人员参加活动的工作   5、场地布置及摄影   6、现场跟踪人员安排   活动流程   1、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半小时到场进行现场安排;   2、迎接学员到来并安排就座;   3、授课老师进行开场白并做自我介绍(5分钟);   4、授课:包括辨茶叶、识茶具、茶艺展示(40分钟);   5、学员现场学习茶艺(40分钟)   6、沙龙活动结束。   活动后期   1、场地清理;   2、摄影人员将照片共享;   3、制作微信纪念册;   4、做好活动记录并完成新闻稿。   八、活动需要茶具、茶叶、投影仪、电脑 【篇二】茶艺表演策划方案   一、设计理念:   茶是天涵之,地载之,人育之的灵物,国家昌盛才有茶业的发展、茶艺的兴盛。从历的大唐盛世到今天的国泰民安,茶艺从形成走向繁荣。盛世茶情以茶艺表演抒发对国家、民族的赞美和祝愿。   二、目的意义:   弘扬中国茶文化,展示旅游专业学生的文化底蕴和艺术修养。   三、主题:盛世茶情   四、表演形式:   1、人员安排:两人一组表演,解说一人。女茶艺师用盖碗统一冲泡花茶,展示女性茶艺的柔和美,花茶茶艺的韵律美。   2、茶席设计:两组茶席从台面看既相互独立,在表演时又连成一体。   3、表演用具:   茶具:盖碗6只,茶道组2组,随手泡2套,茶盘2个,茶叶罐2个,赏茶荷2个,奉茶盘2个,茶巾2块,水盂2个。   服装:旗袍2套   其他:台布2张,木桌2张(长1.5m宽1m高1m),凳子2张。   五、表演程序及解说词   茶艺师出场、就位。茶艺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结晶,茶艺表演是展示中华民族高贵气质、优雅举止和美好追求的艺术形式。下面,请大家欣赏成都实验商贸管理学校旅游专业学生的茶艺表演——盛世茶情。   (一)音乐响起   茶是聚天地英华的灵物,春回大地的时候,茶叶在溪流声和鸟鸣声中萌发,一芽一叶,用嫩绿装点春天的景色,迎接灿烂的春光。   (二)茶艺第一道行礼礼迎嘉宾   向来宾行鞠躬礼,表示对来宾最诚挚的欢迎和谢意。茶艺是高雅的艺术,也是中华民族生活的艺术。国家昌盛才有茶业发展、茶艺的兴盛。   (三)茶艺第二道展示茶具孔雀开屏   茶盘,随手泡,茶道组,茶叶罐,赏茶荷,茶巾,主泡器具为盖碗,盖碗又称三才杯,杯盖为天,杯身为人,杯托为地,寓意天地人三才合一。   (四)茶艺第三道温杯温杯涤器   茶是至清至洁之物,天涵之,地载之,人育之。所以,茶叶又有草中英,瑞草魁等别称佳号。用洁净的茶具来冲泡茶叶,是为了保持茶性的自然和真实,也表示对客人的尊敬。   (五)茶艺第四道赏茶鉴赏佳茗   中国是世界茶叶的起源地,拥有千姿百态、形态各异的茶叶。我们冲泡的是产自四川峨眉山的优质茉莉花茶——碧潭飘雪。茶芽细嫩,香气悠长。所谓茶引花香,花益茶味。花香与茶韵交融,相得益彰。   (六)茶艺第五道置茶学子思归   细嫩的花茶如同片片花瓣飘落碗中,宛如各地学子汇集于学校这个温馨的家园。   (七)茶艺第六道润茶摇香三才化露   盖碗又称三才碗,所谓三才化育甘露美,而浸润茶叶,宜缓,宜柔,宜静,润物无声,使茶充分吸收水分和热气,孕育茶味、花香,蓄势待发。   (八)茶艺第七道冲泡春风化雨   表演者采用凤凰三点头的方法冲泡茶叶,是以凤凰优美的姿态向各位来宾表示敬意。优雅的动作来表现茶叶的自然美,似行云飘散,留连于青山绿水间;似流水蜿蜒,游走于山石松木上。茶的芳香随热气袅袅升起。茶艺是生活的艺术,也是人生的艺术。冲泡茶叶的过程能够让人们学会以自己创造的美来服务他人,尊重他人。   (九)茶艺第八道奉茶瑞草酬宾   双手将茶碗举至眉宇间,再由胸前缓缓奉茶给宾客,称为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寓意我们发自内的祝福,已融注在香醇的茶汤之中,请您细细品尝。   (十)茶艺第九道品饮啜香品茗   品饮花茶,讲究,闻香、细啜、慢咽、多回味。轻轻提起杯盖,缕缕清香沁人心脾。所谓“未尝甘露味,先闻圣妙香”。轻轻拨动茶汤,从杯和盖的缝隙间小口吸入茶汤,让茶汤在口中流转,徐徐咽下,茶味花香别有滋味,亦苦、亦醇、亦香、亦回甘。   (十一)结束语:品茶如品人生,祝愿各位嘉宾在品茶的同时品味出茶中的至真、至纯、至善、至美,品味出我们的深情厚谊。 【篇三】茶艺表演策划方案   一、主题:   弘扬茶文化,歌颂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展示酒店科教师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高雅的艺术修养。   二、表演形式:   1、人员安排:6人分3组表演。第一组2名女茶艺师用玻璃杯泡绿茶,展示女性茶艺的柔美;第二组2名女茶艺师用盖碗统一冲泡花茶,展示茶艺的韵律美;第三组2名男茶艺师用紫砂壶泡普洱茶,展示男性茶艺的和谐美。助泡4人。解说1人。开始前由学生做短时间以茶为主题的舞蹈表演。冲泡结束时进行茶艺礼仪展示。   2、茶席设计:3组茶席既相互独立又连成一体。   3、用具:   第一组:奉茶盘2个,玻璃杯6个,茶匙2个,茶巾2块,玻璃随手泡2套,水盂2个。   第二组:铺垫2块,盖碗6套,茶道组2套,茶巾2块,随手泡3套,水盂2个。   第三组:壶承2个、紫砂壶2把,公道杯2个,品杯6个,茶道组2套,茶巾2块,随手泡2套,水盂2个。   4、服装:第一组:浅色旗袍。第二组:深色中式服装。第三组:暖色调民族装。   5、音乐:分5段   三、表演程序及解说词   茶艺师集体出场,亮相、行礼、入座。茶艺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结晶,茶艺表演是展示中华民族高贵气质、优雅举止和美好追求的艺术形式。下面,请大家欣赏酒店管理科的茶艺表演——盛世茶情。   (一)音乐缓缓响起,学生翩翩起舞,舞蹈以形体动作表现茶叶的萌发以及采茶姑娘采茶的欢快生活。茶是天涵之,地载之,人育之的灵物。当春回大地的时候,茶叶在溪流声和鸟鸣声中萌发,一芽一枝,用嫩绿装点春天的景色,迎接灿烂的春光。   茶艺是高雅的艺术,也是中华民族生活的艺术。国家昌盛才有茶业的发展、茶艺的兴盛。从历的大唐盛世到今天的国泰民安,茶艺从形成走向繁荣。盛世茶情就是以茶艺表演抒发对国家、民族的赞美和祝愿。   (二)播放具有江南风格的音乐,助泡西湖龙井茶,茶艺师开始表演温杯涤器,投茶、冲水。在中国六大茶类中,绿茶是产销量的茶类,西湖龙井以其“形美、色绿、香郁、味甘”四绝闻名于世,是绿茶的代表茶。中国是世界茶叶的起源地,拥有千姿百态、形态各异的茶叶,同时,也拥有异彩纷呈、璀璨绚丽的茶艺。下面,请大家首先欣赏绿茶茶艺——春回大地。   三月有最妩媚的风光,三月有最动人的旋律,宋代诗人欧阳修在诗中赞美茶叶“万木寒凝睡不醒,唯有此树先萌芽。乃知此为最灵物,宜其独得天地之英华”。冲泡聚天地英华的灵物,自然得心灵手巧,兰歆蕙质之人,以轻盈的手法,优雅的动作来表现茶叶的自然美,似行云飘散,留连与青山绿水间;似流水蜿蜒,游走与山石松木上。茶的芳香随热气袅袅升起。   (三)播放具有南方风格的音乐,助泡展示茉莉花茶,茶艺师开始表演温杯涤器,投茶、浸润、摇香、冲泡。花茶属我国的特种茶。以茉莉花窨制的茉莉花茶汤色黄绿明亮、清香四溢,滋味回甘,是花茶中的佳品。盛世是明快的色彩,盛世是悠扬的旋律,下面请大家欣赏花茶茶艺——香飘万里。花茶之美在于花香茶韵,2名茶艺师同时冲泡茉莉花茶,以优雅的动作、流畅的韵律为我们营造一种幽深的意境——心静茶自香。   (四)播放具有云南风格的音乐,助泡展示普洱茶(饼茶),茶艺师开始表演温杯涤器,投茶、浸润、冲泡、出汤。普洱茶属云南地理标志产品,汤色红浓明亮,陈香悠长,是黑茶中独具文化内涵和保健功能的名品,清代宫廷就有夏喝龙井,冬饮普洱的习俗。盛世才有茶业的兴盛,才有云南普洱茶的崛起,接下来请大家欣赏普洱茶茶艺——和谐家园。云南是茶叶的重要起源地,生长着距今3千多年的古茶树。清代阮福即有“普洱茶名遍天下,味最酽,京师尤重之”的记载。以云南大叶种茶为原料,经特殊工艺加工制作的普洱茶不仅是少数民族的日常饮品,更是婚恋嫁娶等重要社会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信物。普洱茶“香于九畹芳兰气,圆如三秋皓月轮”,红浓明亮的茶汤蕴含了云南各民族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更象征着云南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   (五)茶艺礼仪展示茶艺是传承和发展文明礼仪的载体,茶艺表演是展示礼仪的重要手段。下面,请大家欣赏茶艺礼仪。   走姿茶艺礼仪走姿的要求是上身正直,目光平视,面带微笑;肩部自然放松,手臂自然前后摆动,行走线迹为直线。   站姿优美而典雅的站姿能体现茶艺人员的仪表美。站立时,两脚脚跟相靠,两脚尖呈45度角。双腿并拢直立、挺胸、收腹、提臀。双肩平正,自然放松,双手交叉,右手在上,掌心向下,微微上提,放于丹田位置。双目平视前方,嘴微闭,面带笑容。   坐姿茶艺人员的坐姿要求坐椅子的二分之一,身体挺直,双手交叉,微微上提,放于丹田位置。   蹲姿取低处物品或奉茶时,可采用蹲姿。   草礼茶艺礼仪中的鞠躬礼可以分为草礼、行礼和真礼。草礼一般用于对晚辈还礼或迎送宾客,行草礼时上身呈30度角。   行礼行礼一般用于同辈之间或一般的茶艺活动。行礼要求上身呈45度角。   奉茶礼(由3组茶艺师表演)奉茶是将自己精心冲泡的茶汤奉给懂得品茶之人,请人一同享受茶带来的美好感受,所以,应以双手捧杯或捧住杯垫,缓缓举起,由胸前推出,表示对客人的尊敬。   全体人员行真礼最后,让我们以茶艺的礼仪——真礼感谢大家,祝福各位生活红红火火、幸福美满!同时祝福我们云南旅游学校蒸蒸日上,再造辉煌!祝福我们的国家繁荣昌盛、国泰民安。
2023-09-12 02:48:181

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单方不续签合同,那么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要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结算工资,领取经济补偿等手续即可走人。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1、单位不跟你续约,他要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如果你在那个单位工作了越过三年,自己跟本不走,你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单位跟你续签。因为〈劳动法〉规定,只要一个单位工作满三年,就可以要求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单位单方面不跟你续签是违法的,你可以找律师起诉单位。一般单位会提出私了,愿意多给点补偿。你还是坚持要留下,也可以胜诉。3、如果你一直都有买社保,那么你还可以得到一笔钱,那就是失业保障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23-09-12 02:48:181

成人高考招生宣传标语

让您的一生 不再遗憾无时无刻的学习 将是您改变人生的开始
2023-09-12 02:48:193

关于节约用水的作文1000字

关于节约用水的作文1000字 2011-3-5 10:21 提问者: 粉粉蔷薇457 | 浏览次数:4741次 要自己写我来帮他解答 输入内容已经达到长度限制还能输入 9999 字插入图片删除图片插入地图删除地图插入视频视频地图参考资料:提交回答取消 2011-3-6 12:22 满意回答 有一些人常常喜欢浪费我们身边宝贵的淡水资源。例如:洗手、洗脸时,水龙头开得特殊大、特殊猛。直到洗完才发现,有许多水原本很清亮、无污染,但却被白白地浪费掉了。还有许多小孩子,喜欢开水龙头玩水,把贵重的水资源互相泼来泼去。更有甚者(包括大人),把水龙头开得很大,但自己却不去用,任凭水“哗哗”地流淌,仿佛在平静地欣赏一道挺美的“袖珍瀑布”。现今的世界,淡水仅仅占总水量的百分之三,其中三分之二还是冰,可见现在世界上的水资源有多么贫乏!“假如地球上只剩下最后一滴水,那么就是我们的眼泪。”每听到这一句话,我的心就不住地紧张起来,害怕真有这么一天。现在,中国真是发达了:工厂林立、高楼大厦随处可见。人口越来越多,水资源就不大供得上了,本来节省节省就够了,可人们却恣意浪费它,再加上污染,中国就这么变成了世界上十二个贫水国家之一!
2023-09-12 02:48:2010

政审思想品德表现怎么填?

政审的思想品德表现可以填写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始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合格的政治素养,是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 对待学习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刻苦钻研,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有较强的责任感。扩展资料: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有些政审工作,由于情况特殊,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要求。当前发展党员进行政审的主要内容应是:入党人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审
2023-09-12 02:48:21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还是商誉?

发行股份溢价部分记入资本公积。发行股份公允价值大于被购买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记入商誉。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的区别在于非同一控制会产生新商誉而同一控制下不会产生新商誉。
2023-09-12 02:48:212

乡村振兴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乡村振兴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方面的振兴。1、乡村产业振兴:中国农业的生产方式、组织方式、管理方式正在发生质的嬗变,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开展土地整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具备经济基础和政策基础。通过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延长三十年的政策。2、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需要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现代农业,呼唤着乡村人才振兴。现代化农业、绿色农业、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崛起。机器人摘黄瓜、猪脸远程识别、云端放养管理、大田测土配方施肥等“互联网”的农业应用层出不穷。3、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要体现浓郁的当代特色乡村文化、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气象。4、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实施农业绿色发展理念。5、乡村组织振兴:群雁要靠头雁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乡村党组织就是主心骨。
2023-09-12 02:48:221

暖暖的微笑几点播出

暖暖的微笑20:00点播出,爆笑喜剧电影《暖暖的微笑》定档9月10日20:00点在腾讯视频上线播出,影片由张云添、李志刚、杨慧武出品,宋晓峰、欧谭凯执导,李海兵编剧,宋晓峰领衔主演。
2023-09-12 02:48:241

个人履历经历怎么写

  个人履历经历在个人求职者的求职中扮演着“第一印象”的特殊角色。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个人履历经历范文模板,希望能帮到你!   个人履历经历范文模板(一)   姓名:xuexila   目前所在: 天河区   年  龄: 21   户口所在: 湛江   国  籍: 中国   婚姻状况: 未婚 民  族: 壮族   身  高: 156 cm   体  重: 41 kg   人才类型: 应届毕业生   应聘职位: 会计, 财务/会计助理/会计文员   工作年限: 0 职  称:   求职类型: 实习 可到职日期: 一个星期   月薪要求: 面议 希望工作地区: 越秀区,天河区,深圳   工作经历   广州华鉴会计师事务所   起止年月:2011-10 ~ 2011-11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  所属行业:会计/审计   担任职位: 实习生   工作描述: 负责验资报告、验资底稿   广州亚运会、亚残会   起止年月:2010-10 ~ 2010-12   担任职位: 志愿者   工作描述: 服务于大家,让大家更了解亚运会及亚残会的知识及赛程,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私立华联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  获得学位: 毕业日期: 2012-07   专 业 一: 企业财务会计 专 业 二: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所学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良好 粤语水平: 良好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 优秀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本人工作认真、接受及学习能力良好,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个人自传   我是一个性格外向活泼,个性积极乐观的女孩,有很好的毅力和耐力,有一   定的团队合作能力,很强的学习思考能力且善于观察。   个人履历经历范文模板(二)   姓名:xuexila   目前所在: 广州   年  龄: 36   户口所在: 广西   国  籍: 中国   婚姻状况: 未婚   民  族: 汉族   身  高: 174 cm   评 体  重:   我的特长:   ◆ 求职意向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质量管理/测试(QA/QC)-经理/主管, 汽车质量管理/安全性能工程师   工作年限: 13   职  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面议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广州,广州   ◆ 工作经历   广州**新技术有限公司   起止年月:2012-06 ~ 2012-08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   所属行业:机械/机电/设备/重工   担任职位: 品质工程师   工作描述: 1.负责质检员工作指导及异常品的分析确认;   2.外协件检验规程文件编制,与供应商沟通重点质量问题的改善;   3.上级按排的临时工作   离职原因:   番禺**丰达电机厂   起止年月:2008-07 ~ 2012-04   公司性质: 外商独资   所属行业:原材料和加工   担任职位: 品质主任   工作描述: 1.负责部门品质管理工作,确保受入、制程、出荷QC检查部品品质受控状态,部品异常确认,检查资料的确认,课内业务管理工作;   2.供应商品质监察、客诉部品质量异常的调查、分析、改善处理工作,;   3.ISO文件的修订,体系内、外审对应工作,不符合项纠正改善措施跟进.;   4.ISO/TS16949、产品环境体系、ISO14001体系推进担当,管理评审资料完成; .   5.推进本课与各课相关工作事务,及时处理问题或向上级汇报并提出改善   离职原因:   **工业广东有限公司   起止年月:2008-01 ~ 2008-03   公司性质: 外商独资   所属行业:机械/机电/设备/重工   担任职位: 质检员   工作描述: 1. 负责来料检查质量控制,不合格品反馈和质量记录;   2. 灯杆、通信杆体、变电线杆体等各工序的巡检质量控制,异常问题反馈,确保不合格工序不流入下道工序;   3. 上级领导按排的临时检查或其他工作   离职原因:   东莞**机械有限公司   起止年月:2003-03 ~ 2007-12   公司性质: 股份制企业   所属行业:机械/机电/设备/重工   担任职位: 质检员   工作描述: 1.负责外协零件品质检测工作,质量状况的标识区分并作成质量实际记录;   2.组装现场的零件品质检测,现场安装、调试品质控制;   3.检验量具的维护保管,完成上级按排的工作   离职原因:   东莞**机械有限公司   起止年月:1999-07 ~ 2003-03   公司性质: 股份制企业   所属行业:机械/机电/设备/重工   担任职位: 售后维修员   工作描述: 负责设备组装、调试和维修售后服务,设备故障原因分析及改进建议   离职原因:   ◆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西大学   最高学历: 大专   获得学位:   毕业日期: 1999-07   专 业 一: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专 业 二: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所学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2010-11 2010-11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 国家注册审核员(QMS) 实习审核员 -   ◆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一般   粤语水平: 良好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 优秀   ◆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熟练使用力公软件,接受过体系五大工具、QC七大手法、ROHS、ISO9001、ISO14001、ISO/TS16949 、OHSAS18000和8D等的培训;熟练使用千分尺、游标卡尺、数显高度仪、投影仪等常用量具   ◆ 个人自我评价   5年质检工作经验,曾做过IPQC、IQC、OQC对质量品质控制原则性强;   4年品质管理工作,能带领团队工作,具一定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和同事相处融洽,沟通能力强,工作认真仔细、原则性强,高度责任心,能承受工作压力、服从上级按排工作   个人履历经历范文模板(三)   姓名:xuexila   目前所在: 东莞   年  龄: 29   户口所在: 韶关   国  籍: 中国   婚姻状况: 已婚   民  族: 汉族   身  高: 173 cm   体  重:   求职意向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生产计划/物料管理(PMC),生产计划/物料管理(PMC),生产计划/物料管理(PMC)   工作年限: 6   职  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一个月   月薪要求: 5500~7999元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东莞,深圳   工作经历   **公司   起止年月:2011-07 ~ 2013-04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   所属行业: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化妆品)   担任职位: PMC主管   工作描述:   1、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相应的PMC部年度、季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及预算;   2、与公司各连锁分店的协调,合理调配资源;   3、负责PMC部的整体工作,组织执行公司制订的各项工作制度,进行生产计划控制、物料控制、进度控制以及物流配送时效控制等作业的督查;   4、参与公司宏观管理,综合协调销货计划,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合理分解,对生控、物控、物流配送的各项进度加以审查;   5、通过产能负荷评估,统计数据的分析与计算,预测、制定及审核较为合理的生产计划;   6、建立制定完善的生产与物控运作体系;   7、控制合理库存,积极参与呆滞料预防、控制及处理;协调市场部、生产部、采购部、PMC、仓储部、品质部、产品开发部等之间的工作;   8、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促进跨部门工作的相互支持,为本部门工作的顺利展开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9、公司订单的外协工作洽谈、管理与跟进;   10、负责公司每年两次大盘点;   11、参与对供应商的审厂,对其提出改善,使其能够极大配合我司的需求;   12、定期到各连锁分店处拜访,加强销售与计划部门直接沟通,更大配合销售部门需求;   13、建立科室的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员工的培训、指导、考核工作。   14、每周召开部门工作汇报,解决生产、物控、物流配送问题。   15、每周向总经理汇报上周工作分析、总结报告、各类统计报表,下周工作计划   主要业绩:建立制定完善的生产与物控运作体系,推行ERP系统的上线,实施对现烤房、裱花房、冻品车间、水吧的生产领料、用料、退料环节进行全程监控,每周进行物料盘点,并纳入盘点制度,对盘点数据进行分析,对生产用料的损耗加以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将之前物料损耗率30%控制在7%以内。   离职原因: 另谋发展   **公司   起止年月:2009-03 ~ 2011-06   公司性质: 外商独资   所属行业:贸易/消费/制造/营运   担任职位: PMC主管   工作描述: 1、综合协调销售出货计划,对工厂生产计划、物料采购计划的统筹安排,及工厂生产产能的合理性、有效性评估,并及时协助调整处理;   2、综合协调生产车间产能分析,对生产的人工费用、原材料费用、耗材费用等相关成本的核算、统计管理、同时负责对公司绩效考核及生产计划的执行与进度的跟进协调。   3、组织主持生产会议,部门每日晨会的工作计划及分配.   4、生产计划的审核,对生产计划的各项进度加以核查,针对实际生产物料情况对生产计划及生产进度的适当调整;   5、物料计划的制定审核,物料请购的审核,物料进度的督促检查;   6、物料有关异常之间的协调解决对策;每个月未进行外发加工商进行考核和改善措施.   7、采购/货仓/生管/物控/外协及相关生产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   8、推动及完善ERP系统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建全;   9、有关管理文件的制定;   10、部门员工的培训和考核.   主要业绩:对公司的生产计划及物料需求计划进行了集中化、标准化改革,把生产计划从各车间集中到PMC部,物料采购计划及外协加工统一由PMC部管理,经过改善后不仅缩短了生产周期,而且大幅度减少了在库,呆滞料从之前8.5%降低为3%   离职原因: 另谋发展   **公司   起止年月:2007-08 ~ 2009-03   公司性质: 股份制企业   所属行业:家具/家电/工艺品/玩具/珠宝   担任职位: 从PMC专员调任制造部制造部生产计划专员   工作描述: 1.负责公司制造部生产排程编制发布及执行的进度跟踪直至达成;   2.生产各环节的进度物料供应、工艺组织布置、品质状况跟踪落实;   3.依据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采购物资供应情况,合理调整生产计划达成出货要求;   4.做好生产现场转单的物料供应筹备工作与结单时产品数量物料清退跟进工作;   5.协调工厂内各部门,解决生产障碍,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6.依订单生产之要求,跟踪需料需求、备料催询、紧急催询的落实工作;   7.负责每周一次异常工作报备的编制与上报工作。   主要业绩:对制造部生产物料管理进行数据细化管理,加强生产物料使用的监控,合理的进行二次水口料的回收利用,每月减少近15吨的废塑料产生。   离职原因: 合同期满   **公司   起止年月:2006-06 ~ 2007-08   公司性质: 股份制企业   所属行业:家具/家电/工艺品/玩具/珠宝   担任职位: PMC专员   工作描述: 1.订单审核和编制生产通知单;   2.客户资料的建立,并负责与客户沟通与协调;   3.建立每月出货统计表;   4.出货交运安排;   5.跟催物料和生产进度;   6.物料计划实施与控制。 跟催物料和生产进度。   物料计划实施与控制。   离职原因: 调任制造部生产计划专员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东白云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   获得学位:   毕业日期: 2006-06   专 业 一: 汽车专业   专 业 二: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所学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2003-09 2006-06 广东白云学院 汽车专业 毕业证 108221200606000031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一般 粤语水平: 良好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 优秀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1、本人思维敏捷、逻辑思维能力强;   2、有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7年生产计划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整个生产系统运作流程;   3、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能力,善于沟通、责任心强、具有团队精神;   4、工作务实,善于分析总结、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5、对ERP系统有较深的研究,能够负责实施、改进与完善,曾经参与了公司ERP的上线并担任测试组组长一职.
2023-09-12 02:48:271

会议纪要格式是怎么样的?

会议纪要通常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构成。1、标题有两种情况,一是会议名称加纪要,如《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二是召开会议的机关加内容加纪要,如《省经贸委关于企业扭亏会议纪要》。2、正文一般由两部分组成。(1)会议概况。主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名称、主持人,与会人员,基本议程。(2)会议的精神和议定事项。常务会、办公会、日常工作例会的纪要,一般包括会议内容、议定事项,有的还可概述议定事项的意义。3、落款。包括署名和时间两项内容。署名只用于办公室会议纪要,署上召开会议的领导机关的全称,下面写上成文的年、月、日期,加盖公章,一般会议纪要不署名,只写成文时间,加盖公章。会议纪要的特点:(1)称谓的特殊性。会议纪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称写法。由于会议纪要反映的是与会人员的集体意志和意向,常以“会议”作为表述主体,使用“会议认为”、“会议指出”、“会议决定”、“会议要求”、“会议号召”等惯用语。(2)内容的纪实性。会议纪要如实地反映会议内容,它不能离开会议实际搞再创作,否则,就会失去其内容的客观真实性。(3)表达的提要性。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情况综合而成的,因此,撰写会议纪要时应围绕会议主旨及主要成果来整理、提炼和概括,重点应放在介绍会议成果,而不是叙述会议的过程。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会议纪要
2023-09-12 02:48:111

合同到期可以续签合同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合同到期当事人是可以进行续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3-09-12 02:48:101

暖暖的微笑500叙事

生活中我们会经历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有一些美好会永远留在记忆里,不论什么时候想起来,内心都是温暖的……我六岁那年的冬天,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刮着风,天气很冷,妈妈带我去洛阳。在路边等了好一会儿,八十五路公交车终于停靠在站台边,人群一下涌过去。我一看,车窗上一层白白的雾气,车里好像已坐满了了人。妈妈领着我最后一个上了车,果然,连过道里都站的满满的,我们在车厢里找了个站立的位置。晃晃悠悠的车开动了。个子小小的我扶着妈妈站在过道里,只能看见一条条大人的腿,这感觉真不好。我不知道自己站了多长时间,汽车走走停停,我累了就换换脚,后来觉的脚麻了。就告诉妈妈累了,妈妈弯腰抱起我,她一手扶椅背,一手抱住我。我觉得舒服了,眼睛在车厢里到处看着,可妈妈的身体随车厢的晃动有些站立不稳,不一会儿,她好像快坚持不住了,我让妈妈把我放下来,于是,眼前又是一片腿的森林……车上好像没人有让座的意思,我很盼望有人下车,这样我们就能休息一会儿了。突然左边靠后一个座位上的叔叔伸手碰碰妈妈,微笑着示意妈妈坐在他的位置上,妈妈和我连忙道谢,让座的叔叔说不用不用,叔叔一大堆的行李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背起一个包双手又拎了两个包费力地挤出来,放下包站在我们刚才站立的位置。妈妈坐下来,把我抱在怀里,我觉得妈妈轻松了许多。车窗外一排排光秃秃的杨树快速向后移动,远处大片麦田像绿色的毯子,看着单调清冷的景色,我心里却很温暖,我想妈妈的感觉一定和我一样。我抬头仔细打量叔叔:他的头发乱蓬蓬的,脸黑黑的,穿着一件深色的大棉衣。他微笑的脸看上去很平静,他和车上的乘客一样望着窗外一闪而过的树木……这事儿已过去很久了,后来我们又在不同的城市遇到不同的但同样善良的让座人,可我一直记得这个黑脸叔叔,也许因为他是我记忆中第一个让座给我们的人。长大的我现在也会给别人让座了,每当我在公汽上看到有人让座时,总会想起那个头发乱蓬蓬的叔叔和他善良的微笑……
2023-09-12 02:48:091

孩子考试鼓励的话

ue65c高三网uea74高考励志uee2b鼓励孩子考试加油的短句 简短考试祝福语2018-04-27 15:10:05文/李男距离2018年高考越来越近了,很多亲朋好友都会为考生送上考试祝福。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鼓励孩子考试的话,供大家参考!考试加油鼓励的短句1精选考试祝福语1.今日兽兽考试,自己当作人生中的第一件大事,有点小紧,没事的,兽兽,静心尽力,正常就好超常更好,平时考试也会小紧,不是照样第一吗,相信自己的实力,爸妈始终相信你最棒,来个笑脸!2.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是天空,而比天空更为广阔的是人的胸怀。3.从现在开始正式进入考试月,加油,你最棒的!为了能够完成实验室的任务,你一定要比上学期还要高效率哦!4.祝我家大明明笔下生风考试顺顺利利终于要不用憋着小九九不能打扰她了欧耶!等你顺利考完就奔来给你庆祝。5.我最爱的少年明天就要高考了吧,希望你带好自己的准考证铅笔橡皮中性笔尺子面巾纸还有自信和微笑,读题一定要仔细,不要粗心。考试时不要紧张,考试最忌紧张,只要你尽力就好。6.看着儿子自信的脚步没有人因考试赢得所有,也没有人因考试输掉一生。别紧张,试卷不过一张纸,未来才是一幅画!轻松应对,尽力就好。放宽心,没问题,你能行!!祝儿子考试顺利!儿子你最棒。7.只有一条路不能选取——那就是放下的路;只有一条路不能拒绝——那就是成长的路。2怎么鼓励孩子考试加油1、高考刚刚拼过去,面临报考的难题,在此劝你别着急,看好分数评高低,高校都是毛毛雨,成才与否靠自己,三百六十五行里,行行皆有人成气。2、付出终有回报,信心绝对重要。高考了,别忘面带微笑。有空睡个好觉,不必紧张煎熬。敞开鲲鹏怀抱,直上青云九霄。祝高考顺利,金榜题名!3、静静的是你的心情,急急的是你的笔锋,满满的是你的信心,亮亮的是你的成绩,默默的是我的祝福,又是一年高考时,祝金榜题名!4、决战高考巅峰时,信心百倍增能量。真才实学浑不怕,文思隽永倍潇洒。十年磨剑试锋芒,百花丛中显芬芳。纵横考场斩关将,马到成功幸福尝!祝高考顺利!5、高考,是一场持久战,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笑到最后;高考,是一场心理战的拼搏,谁心态好谁就是黑马;高考,是一场大师级的博弈,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6、高考过后,我们这些90后的老大就要迈出那段没有被定义的日子,而可能渐渐被社会格式化,那时会偶然发现这段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你正值成长的年龄,请停下脚步,时而看看路旁的花草。因为在人生的路上,成长的季节,风景这边独好。7、考试铃声刚落音,考场之内静无声。笔走龙蛇写不停,认真审题不粗心。考场之外父母立,分分秒秒心愿盼。父母子女皆同心,高考告捷笑颜开。祝高考取得好成绩!8、高考之日又来临,考生家长心如焚。子女面前莫表现,压力太大难发挥。营养餐要准备好,不能太荤坏肠胃。保证孩子睡眠好,从从容容应高考。祝捷报早传,开心欢笑!9、高考高考,心态要好,保持冷静,基础打好,莫要烦躁,开开心心,早睡早起,精神十足,考上大学,实现梦想,相信自己,一定最好。10、六月是奋斗的季节,六月是收获的季节。在经历了高考之后,捷报在焦急的等待中到来。愿你继续努力,在高等学府的知识海洋中畅游。祝前程似锦,宏图大展!3家长怎么鼓励孩子1、悲观些看成功,乐观些看失败。轻松些看自己,宽容些看别人。不问收获,但问耕耘!天道酬勤。2、不管结果怎样,经历过,总会有结果的!考试的朋友们,为你们祝福,也为自己祈祷!愿梦开始的地方,也是梦想实现的地方!3、春天是碧绿是天地,秋天是黄金的世界。愿你用青春的绿色去酿造未来的金秋。4、大家一起努力吧。等待我们的将是一个美好的明天!加油!加油!5、当离别拉开窗帘,当回忆睡在胸前,要说再见真的很伤感,只有爱依旧灿烂!友谊万岁!考试顺利,共闯人生这一关!6、当人生面对许多选择的时候,我们需要谨慎;当我们没有选择的时候,就把压力当挑战,给自己一个信心: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人能在这条路上走得很好,我就能走好!7、放开往日的学习中的紧张,用一颗平常心去轻松面对,相信你会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的。愿好运一直陪伴着你!小编推荐:鼓励孩子学习进步的话语8、放下包袱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好好复习,祝你取得好成绩!9、风儿静静的吹动,凤凰花吐露着嫣红,亲爱的朋友请握一握手,明天就要各奔西东!但不要忘记彼此的约定:考试成功!10、考试成功有很多技巧:首先要有勤奋的精神;其次要有科学的方法;最后良好的心态也很重要。祝你考试顺利!11、考试过后好好玩一把吧,用放纵的快乐把考试复习的那些功课统统忘掉!12、嗨,你还有空看短信呢?证明你没用功学习:P不过既然你看到的这条短信,我还是想把我一直想说的话告诉你:考试顺利,一起努力!下载本文Word文档热门推荐猜你喜欢教师写信鼓励高考失意者2020-07-26父母鼓励高三孩子的经典暖心语句2020-07-17考试写在黑板上的八个字标语2020-09-03教师写信鼓励高考失意者 失意非失败2020-07-26对高考生的鼓励语唯美寄语2020-07-06临近高考鼓励孩子的暖心话2020-07-06给高一孩子鼓励关爱的一段话 家长期望寄语2020-09-09高考鼓励人的经典语句精选2020-07-06给艺考生鼓励的话 激励高三艺术生的句子2020-09-10给高一学生鼓励的话有哪些2020-09-18相关文章
2023-09-12 02:48:082

1000字保护水资源作文

水是生命之源,生命之本,人类的健康离不开水。人可以几天不进食,但不可以几天不喝水。而现在,全球有20亿人口正处于严重缺水状况!!水的危机,已经向人类敲响了警钟! 中国的水资源虽然比较丰富,但是大部分水都是海水,而海水是咸的,是不能直接饮用的;再加上大部分淡水都分布在寒冷的南、北两极和终年积雪的高山上,这样淡水资源就所剩无几了。而且分布不均,东多西少,南多北少,缺水的地方很多。 小时候我想,自来水龙头里的水不是一直流个不停吗?爸爸妈妈常常给我讲哪些地方最近又闹干旱了,不要说种庄稼,就是人喝的水都难以保证。我总觉得不可想象,水不是地球上最多的东西吗?大江、大河、大湖、大海不是有那么多吗?怎么会缺水呢! 后来,我慢慢长大,也慢慢弄明白:水是地球上所有生命的源泉。地球上的总水量为18万亿亿升。这个数量似乎能满足全球人口对水资源的需求,但实际情况并不令人乐观。现存水储备的99%是不宜人类利用的海水和极地冰,其余1%还大都在800米以下的地层,人们生存所依赖的河流湖泊的水仅占总量的 0.01%。世界上已有18个国家的人均可再生水资源拥有量不到1000立方米。据世界资源研究所的一项报告表明,世界上有34亿人口平均每年只能得到 50升水,这标志着人类正面临着淡水短缺的危机。 世界上已有18个国家的人均可再生水资源拥有量不到1000立方米。据世界资源研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对废水排放等各方面,都作了严格的 这一严峻形势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人们赖以生存的河流、湖泊正面临着越来越多污染的威胁。只有杜绝污染物进入河流湖泊,或者减少其数量,河流湖泊中原有的污染物才会随水流走、稀释,逐渐减少。因此,防治河流湖泊污染的最根本的方法就是控制污染源。我们知道,河流湖泊污染来源是工业废水和城乡生活污水。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对废水排放等各方面,都作了严格的限制和规定。 如果我们不珍惜水资源的话,将来地球上流下的最后一滴水是自己的眼泪。
2023-09-12 02:48:072

如何分辨直播和录播?

直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视频不具备剪辑性,任何时候视频里的时间线都和现实的时间是一样的, 不可能发生快进的事情 (但是有可能回播,比如体育节目)以及 不可能发生时间暂停的事情 (比如主持人做一个事情,从1说道10,说道3的时候回播他说1-3,之后继续播他说4-10,这就是录播,实际上在回播他说1-3的时候,他已经说到6了)。
2023-09-12 02:48:062

思想品德表现怎么写?给篇范文谢谢。

想品德表现的怎么样?主要指的是自己的思想教育方面,看自己有没有热心帮助其他人?
2023-09-12 02:48:065

合同到期续签和重新签有什么区别

事实上,劳动合同的新签与续签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均需要满足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1、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023-09-12 02:48:031

交通运输专业是什么

交通运输专业是什么介绍如下:交通运输专业属于工学类。所属一级学科是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专业是国家一级学科交通运输工程学科支撑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培养学生掌握运筹学、管理学、物流学、交通运输组织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良好的工程实践能力。交通运输类专业培养具备运筹学、管理学、交通运输组织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国家及省、市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等从事交通运输组织、指挥、决策,交通运输企业生产与经营管理的高级技术人才。专业课程:《工程图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测量学》、《汽车构造》、《汽车设计》、《汽车理论》、《热工与发动机原理》、《液压与气压传动》、《机械设计》、《汽车制造工艺学》、《机械原理》、《单片机原理与应用》、《土质学与土力学》、《道路建筑材料》、《路基路面工程》、《公路勘测设计》、《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学》、《交通规划》、《交通控制与管理》等。
2023-09-12 02:48:031

网络暴力背后的心理学

2023-09-12 02:48:022

暖暖的微笑有第二部吗

没有。《暖暖的微笑》于2021年10月7日在公主岭市杀青,这是一部校园题材电影,拍摄周期18天,取景地为公主岭市,主要是想歌颂教师对孩子的辛勤付出,没有第二部。
2023-09-12 02:4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