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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3-09-22 10: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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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马小云

徐州市

11月25日下午,我市泉山区接到上海市确诊病例密接人员协查通报,1名上海市11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者现在我市。市、区防控部门立即进行流调排查,该密接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有效阻止疫情在我市扩散,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强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涉疫重点区域管控要求。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倡导非必要不离徐,确需离徐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地区要加强社区防控,强化网格化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主体责任。

二、严格落实交通出行疫情防控措施。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加强客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验码等要求。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验码、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出租车不得出徐载客营运。

三、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封控区内的人员足不出户,管控区内的人员不出小区,人员不得聚集。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积极主动配合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我市将适时调整核酸检测范围,请广大市民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五、严格信息报告。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演唱会、音乐会、体育赛事、庙会等公众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或取消。暂停举办线下会议、庆典、展会、讲座、培训、招聘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提倡采取视频等线上形式举行。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并向社区报备。

七、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场所、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学校、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景点景区、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麻将馆、棋牌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厅、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室内密闭场所等公共场所运营;暂停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线下服务。

八、严格落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外来人员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做好环境消杀工作。特别是保洁、保安及餐饮、快递、物流等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九、严格社区管理。全面启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家庭、个人“五方责任”,落实街道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严格非封控区和非管控区的其他小区出入管理,落实进出人员和车辆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措施。在小区出入口、人员进出通道开展常态疫情防控宣传,严格规范涉疫废弃物处置工作。

十、严格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除急诊、发热门诊外,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全市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

十一、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市民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每位市民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

以上防控措施,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广大市民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弘扬正能量。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徐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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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告为切实保护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服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一、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类型实施下列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殴打、故意伤害、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的;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吓、诽谤医务人员的;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用具、吐口水等行为,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拒不接受或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或者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患者尸体的;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损毁、占用医疗卫生机构的财物的;在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或者起哄闹事、违规停放尸体,以及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时拒不按医务人员要求佩戴口罩,或随处吐痰、吐口水,以及以其他方式污染医疗机构地面、墙壁、设备设施,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携带枪弹、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情形。二、依法严厉打击上述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上述情形的,医疗机构应采取果断措施,最大程度保障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并及时报警,协助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快速处置;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全面、规范地收集、固定证据。对上述情形中构成犯罪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从快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对犯罪动机卑劣、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所犯罪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影响恶劣的被告人,予以从严惩处,符合判处重刑至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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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进一步理顺疫情期间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告

丹东市进一步理顺疫情期间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告为进一步合理安排就医患者有序就医,维持正常的诊疗秩序,切实做好我市疫情期间医疗服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相关要求通告如下:一、封控区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就医患者、管控区急危重症患者均由120急救车辆负责转运。患者就医时应由所在社区出具表明来自封控区或隔离点及其完成核酸检测的证明,其中封控区和集中隔离场所相关患者转运到黄码医院就医,管控区相关患者转运到其他医疗机构。转运过程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二、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成立疫情应急就医转运车队,通过多种途径公布联系电话,承担管控区非急危重症就医转运工作。管控区内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各类留置管路护理患者,也可在每日8时—17时拨打3791111联系志愿者转运车队。患者就医时应提前通知社区,由所在社区出具其完成核酸检测的证明,社区工作人员负责做好衔接沟通工作。转运过程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三、不能自理等特殊就医患者可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并与就医患者执行相同的管控措施,所有就医患者和陪护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四、疫情期间,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压实疫情防控和救死扶伤的主体责任,坚决把疫情防控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当前工作核心,落到实处、细处。五、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应收尽收、应诊尽诊,严禁以疫情防控等其他理由拒诊拒收。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行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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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密部署,充分发挥__委核心作用。医院__委班子成员主动担责,靠前指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并充分发挥医院__委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先后召开__次__委会、__办公会认真学习领会______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决定我院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了由__委____、院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医院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有责,确保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打赢疫情阻击战奠定组织基础。   2、众志成城,勠力同心打赢疫情攻坚战。医院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积极承担公立医院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自__月__日开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取消正常休假;__月__日,医院再次向全院职工发出疫情防控倡议书,号召全体医务人员放弃春节休假计划,积极投身到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来,一些已回老家过春节的医务人员都在大年三十和初一赶回医院,坚守岗位,待命出击,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担当精神。   3、健全组织,不断完善医院防控方案。医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对待防控工作,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围绕医疗工作、疫情防控、院感控制、综合协调、后勤保障、宣传引导、资金保障、监督问八个方面成立了__个工作组,并明确每个工作组职责,将工作要求责任到组、责任到人,全方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严格对接国家卫健委适时更新的诊疗方案、防控方案和相关流程开展工作,适时修订医院防控方案,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指导性。医院现已出台第三版防控方案,制定修订__项制度和__项工作流程,确保了整体防控流程的化、局部医疗流程的最安全,医院没有发生任何感染事件。   4、全面出击,确保防护物资供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医院一方面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全力采购调配所需应急防护物资,另一方面对全院防护物资统一进行集中归口管理,建立领用台账,确保科学防护、有效利用、避免浪费,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捐赠。医院采购防护物资、药品__万余元,收到县卫健委等上级部门下拨防护物资__批次,收到社会爱心团体爱心人士捐赠物品__批次,都按照工作需要和防护要求合理使用,既保证了医务人员和就诊病人的防护,也避免了紧缺医疗物资的浪费。   5、严督实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医院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发出督查通报十五期,重点督导了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工作纪律、医务人员自我防护、疫情摸排管理、院内秩序、外来人员体温检测、信息报送、舆论宣传引导、医疗防护物资管理和捐赠物资管理、使用等情况,并及时进行督查情况通报,有效地维护了工作纪律,促进了防控工作的落实   二、同舟共济,精心做好外援医疗救治工作   疫情发生之后,医院第一时间行动起来,在做好守土尽责的同时勇敢担当,在县卫健委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各项外援工作,做到和全国人民一起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1、全力驰援湖北。__月__日,根据县卫健委的指令,医院精心选派了湖北急需的呼吸内科医护人员共__人组成的医疗小分队驰援湖北。目前,他们在湖北已经工作__天,做到了去则能战、战则能胜。同时,医院在保证本院工作需要的同时,克服医疗物资紧缺的困难,先后支援了湖北防护服__件、护目镜__个、医用防护口罩__个、外科口罩__个、医用帽子__个等紧缺防护物资,为湖北疫情防控尽了绵薄之力。   2、激励担当精神。一是坚持为防控一线队员鼓劲加油医院____为支援湖北的医疗队及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等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发出了慰问信,通过视频与外援队员面对面交流,赞扬他们为疫情防控所付出的艰辛努力,嘱咐他们加强个人防护,激励他们在抗疫阻击战中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敢于风险、大爱无疆”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精心救治病人;二是坚持在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有两位同志因表现突出被火线提拔为科室副主任(副科长);三是坚持在防控一线考察发展__员,有名同志在防控一线提交入__申请,有名同志在防控一线火线入__;四是坚持在防控一线推优评优,有__人被推荐为省级先进个人,有__人被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   三、科学防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四个集中   1、集中患者。医院对发热病人进行集中管理,所有待排查的发热病人都集中收治在隔离病房;对确诊病例,根据__市统一部署,按程序及时转运至株洲市确诊病例定点收治医院;对两次核酸检测阴性、临床表现不明显、但又有密切接触史的隔离患者,集中送至芦淞区集中隔离点继续观察。   2、集中专家。医院成立了以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儿科、急诊科、消化内科、心内科、神经内科为主的医疗专家组,并选调高年资医生和护士参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的日常诊疗和管理工作,有力保障了医院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在就诊流程、诊疗规范、诊疗水平、接诊能力及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质量。此外,医院还选派了呼吸科、重症医学科、院感科专家作为分片包干巡诊专家参加巡诊__次,医院还安排了一位专家对__区集中隔离点每日进行巡查。   3、集中资源。医院根据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在对防护物资进行集中管理的同时,根据国家下发的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先后多次组织专家讨论,因地制宜的制定了医院各岗位、各部门在疫情防控中的职责、任务,并根据其风险级别,配置相应的防护物资。   4、集中救治。建立了病例讨论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诊疗、防控工作要求,及时组织专家组会诊讨论,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留观病例的处置,转送至定点医院或集中隔离点,或解除隔离转至专科进行下一步治疗。   篇五:医院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广大居民朋友:   目前,随着xx及关联地新冠疫情的持续扩散蔓延,已波及多个省市,由于本轮疫情由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毒株导致,感染力强、传播速度快,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加,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切实防止新冠疫情输入、坚决拒病毒于门外,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 坚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必须提前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所有从外地来(返)钟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钟人员主动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其他地区来(返)x人员自觉居家健康监测14天。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控制聚集规模。 原则上不举办超过50人以上聚集性会议、演出、赛事、庆典、展会、讲座、培训等活动,提倡和鼓励采取视频等线上形式。确需线下举行的,必须提前向属地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审批。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婚嫁、生日、升学等喜庆事宜,取消或延期举办,倡导微信贺喜、视频祝福等方式,最大限度阻断病毒传播路径。家庭聚会10人以内,所有餐馆、酒店场所严格执行限流政策,消费人数不得超过客容量的75%。   三、严控公共场所。 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庄、餐馆、影院、网吧、歌厅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工作人员健康监测,顾客“三查三验”等措施,发现有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顾客,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和指挥部报告,严防脱管。   四、加强小区管控。 所有居民小区严格落实“六个一”防控措施,实行全天候值守,对已摸排出的重点人员管控到位、陌生人车出入排查登记到位、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五、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继续保持良好个人防护意识,口罩要常备随戴。要主动配合公共场所特别是重点场所的验“码”测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距、不扎堆、不聚会。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不乘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疗。广大市民在选购海鲜、肉类等冷冻冷藏食品时,需选择正规超市和市场购买,不建议网上购买进口海产品和冷链食品,食物要烧熟煮透。   六、加快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七、保持应急状态。 各地、各单位自即日起全面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全市党员干部要积极示范,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广大市民朋友要密切关注,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主动配合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听从官宣,科学预防、理性应对,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让我们迅速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携手同心,共克时艰,坚决打赢本轮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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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 公安部维护医疗秩序通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 通 告卫通〔2012〕7号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为有效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保证各项诊疗工作有序进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一、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三、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四、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五、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六、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七、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三)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四)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六)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七)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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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黄牛”倒卖医疗挂号凭证的行为,属于带有谋利性质的经营行为,因为其经营的挂号凭证,属于医疗资源的一种。对此,对于黄牛犯法吗公安部、卫生部于2012年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也明确了该行为的行政违法性,相关行政机关能依法对责任人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在“黄牛”倒卖医疗挂号凭证的行为,属于带有谋利性质的经营行为,因为其经营的挂号凭证,属于医疗资源的一种。对此,对于黄牛犯法吗公安部、卫生部于2012年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也明确了该行为的行政违法性,相关行政机关能依法对责任人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2023-09-08 10:16:561

黄牛非法获利会有怎样的处罚

视情况而定。【法律依据】黄牛党倒卖有价票证、凭证的,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法律禁止此种行为主要是因为此行为构成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三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卫生部、公安部印发《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2012〕7号)第7条第六款: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刑法》第227条第二款: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第1条::高价、 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第2条::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法律分析:首先,黄牛党倒卖医院挂号单的、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属于违法行为;只有倒卖车票、船票,并且票面数额在5000以上或非法获利在2000以上的才构成犯罪。另外,在构成犯罪的情形中,职工与他人勾结倒卖、倒卖首要分子、因倒卖车票被治安管理处罚2次以上又在2年内倒卖的,从重处罚(三年有期徒刑+票证价格5倍罚金)。
2023-09-08 10:17:271

患者死亡在医院摆花圈是否构成侵权?

没用的,信警察还不如信自己,警察才不管这些呢
2023-09-08 10:17:363

特保队是干什么的

特保队员以退伍军人为主,身高都在1.7米以上,高中文化,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过硬的身体素质。尤其是特保队员的装备,除了服装,还配有辣椒水、对讲机、伸缩警棍等。特保队员,介于普通保安和派出所民警之间,主要还是民警治安管理力量的一种补充,主要管理灵隐景区野导、黄鱼车、高价兜售香烛等违法现象。特保队员的工作时间,也不是全天的,上午巡街9点半到10点半,中午或者下午也会选择一个时间段进行巡逻。一名特保队员全身的装备,就要4000多元。
2023-09-08 10:17:474

冲进手术室殴打手术医生构成犯罪了么

殴打他人这个最起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但就这件事情的性质来看,很有可能构成犯罪!
2023-09-08 10:18:042

电玩城黄牛犯法吗

犯法。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黄牛”倒卖医疗挂号凭证的行为,属于带有谋利性质的经营行为,因为其经营的挂号凭证,属于医疗资源的一种。对此,对于黄牛犯法吗公安部、卫生部于2012年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也明确了该行为的行政违法性,相关行政机关能依法对责任人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台州市公安机关惩治交警服务窗口陋习有关规定》的“五个一律”规定:1、一经发现公安窗口“黄牛”的,一律行政拘留;2、涉嫌犯罪的,一律刑事拘留;3、有“黄牛”现象的,一律约谈单位负责人;4、引起群众反响的,对所在单位负责任的领导一律免职;5、上级部门定期组织纪委、督察、法制等部门回头看,因监督不到位的,一律追究一级领导责任。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023-09-08 10:18:111

调解医患纠纷,维护正常秩序,有必要成立"医疗公安局"吗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2023-09-08 10:18:191

医疗纠纷向谁报告

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1、医院医务科电话2、医院办公室电话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5.人民法院起诉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三、医疗事故需要搜寻哪些证据进行保存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1、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程记录、交班、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以及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意见等,什么叫非法行医 。往往是管床的住院医师书写;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也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甚至还有医院领导的查房记录;3、会诊记录,往往有专页单独记录,即治疗科室邀请本院或外院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的记录,记载名称不一,有的称为会诊记录,有的称为会诊单,没有专页单独记录的会诊意见即记录在病程记录中;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可以记载在病程记录中,也可是专页;5、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有专页单独记录。四、医疗事故发生后,病历资料的封存程序: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封存病历申请。2、科室向医务处(夜间向总值班)报告。3、医务处或总值班与患者或近亲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患者考试,大收集整理的主观部分的复印件。并收取工本费每张0.2元。4、主观病历为: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5、封存的病历由医务处保管,晚间及节假日由院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处。6、如为抢救患者,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6 h内据实补齐。【程序】提出申请 → 向医务处或总值班报告 → 双方共同在场时现场封存复印件 → 医务处保管 → 抢救病历6小时内补齐
2023-09-08 10:18:281

谈谈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如何化解医患矛盾

1. 支持  在医患关系中,由于接受了对病人提供保健照顾的义务,医生变成了在病人生病期间依靠的支柱。支持包括使自己可以被病人利用,并且尽力为处于依赖状态的病人提高所需要的保健照顾。  2. 宽容  在医患关系中,病人被允许有某种方式的行为举止,而这些举止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的。病人的某些行为和举止之所以得到宽容是因为,生病期间病人对他的疾病不负责任,只要他继续承担病人角色并承担希望和尽力恢复健康的义务。  3 .巧妙地利用奖励  在医患关系中,为了在获得病人的服从时提供另外的支持,医生有能力建立并巧妙地利用一种奖励结构。通过控制病人非常重视的奖励,就可以增加医生的权威和病人的依赖性。  4 .拒绝互惠  在医患关系中,尽管医生给病人以支持,并且比较宽容患者的偏离常规的行为,但医生通过在人际反应中保持一定的距离来保证医患关系的不对称性。也就是说,医生了解病人的真实感情,但不以允许病人了解自己的真实感情作为回报。 卫生部门既是医院的主管部门,又是医学鉴定机构的主管部门,就好比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在协调医患矛盾时,很难做到“一碗水端平”。所以,有必要考虑引入更多的政府职能部门、专业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律师、甚至民间组织参与,增强患方的话语权,消除医方“一言堂”的现象。而反过来,一旦遇到“集体下跪”事件这种患方仗势欺医的情形,这一探索形式也有助于保护医方的权益不受“医闹”侵害;二是走“非诉讼纠纷处理”的路子。法律是最后的维权办法,万不得已才使用。所以,应尽力引导医患双方在法庭外和解。针对医患纠纷的极端事件,卫生部、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通告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这对于震慑“医闹”等不法行为、化解矛盾纠纷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要从根本上遏制极端事件的发生,还是要从源头上治理,完善医患纠纷协调机制。 另外,我个人觉得,患者也应该要改变对看病的看法,我在贴吧看到过这样的谈论:“医生也不是各个都坏,我姑姑是医生,她有次给病人看病,病人是个老人家,家里也挺困难的,我姑姑不但没有收她钱,还给了她200块钱……这样的好医生还是有的……”我个人认为,医生只要负责的为患者看病,做好本职工作,不摄取不该摄取的利益,就是好医生了,并不是要给患者钱才是好医生。
2023-09-08 10:18:381

人在医院去世了为何不能将死者尸体搬回家

奇偶【ipu9ygu"
2023-09-08 10:18:472

4月11日安新县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安新县疫情

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安政通〔2022〕4号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高发,国内疫情呈现多点发生、局部暴发的态势,我县周边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增加,防疫压力巨大。为迅速有力防范疫情输入,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阻击奥密克戎毒株疫情输入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一、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出县、不出新区、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和近期出现阳性病例的地区。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出行的,主动向所在村或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二、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不得来返我县。已经来返我县的要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三、中、高风险地区及阳性病例所在地市的其他县非必要不来返我县。确需来返我县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后要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四、县域外所有来返我县人员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码、人员信息登记措施,并须持身份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三天向所在单位、村报备。对其中需要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者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现场对接属地乡镇,“点对点”接回属地后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五、外地已来返我县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居所或工作单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需外出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六、各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建设工地、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要按照规定加强排查管控。发现风险人员要立即向分管部门和所在乡镇报告,配合落实管控措施。七、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来返我县人员进行报备宣传、排查登记、核查甄别,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时对本行业、本单位外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督促其进行核酸检测。八、严格管控各类人群聚集活动。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类组织疫情期间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演出以及商场促销会、庙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能采取线上的,尽量采取线上方式举行。确需举办的,须提前14天向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乡镇申请报备。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席不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主动劝导、督促家庭成员减少聚餐聚会和走亲访友。九、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违法行为。自觉抵制网络和社会上不科学、不文明的言论,不传播来源不明的疫情信息,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动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积极乐观的良好心态。十、严惩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对有下列妨害防疫工作秩序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1.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和密接者,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信息的;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的;2.进出车站、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采取封闭式管理措施的社区、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地区,拒不配合体温检测、人员登记、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查验、身份证核查、车辆检查、封闭管控和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的;3.按政府要求应当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拒不配合核酸检测或扰乱核酸检测秩序的;4.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次密接者、重点人员等拒绝隔离治疗、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拒不配合所在单位或社区管理防控措施的;5.按政府要求,应当暂停营业的场所、机构擅自营业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或者虽经审批但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举办各类文艺演出、展览展销、赛事活动、各类培训等聚集活动的;6.擅自出入、冲闯封控区、管控区、防疫卡点或者在封控区、管控区、防疫卡点起哄闹事的;冲闯党政机关、教育医疗机构等部门的;妨害保障城市运行交通秩序和阻碍疫情防控物资运输、隔离转运车辆、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应急救援车辆通行的;7.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故意损毁医疗、防疫财产及设施的;8.借疫情防控之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药、伪劣防疫物资、医用器械的;9.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10.编造或者故意散布、传播谣言,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或造成社会危害的;11.非法散布涉疫情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的;12.其他妨碍、扰乱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十一、本通告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十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政策措施调整后将另行通知。安新县人民政府2022年4月11日
2023-09-08 10:19:071

关爱和激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

《关于进一步关爱和激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当前,我省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承担着更加艰巨的防控救治任务,面临着感染风险高、工作休息条件有限、心理压力增大等困难。为进一步关爱全省一线医务人员,激励他们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坚强的战斗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措施:一、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休息条件。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使收治病人的医疗卫生机构满足传染病诊疗和防控要求。各地可依法征用医疗机构周边酒店,尽可能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单人单间的休息场所,确保其休息和隔离需要,并做好饮食、基本生活用品等保障。合理安排医务人员作息时间。各地应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科学测算医务人员工作负荷,合理配置医务人员。各医疗机构应统筹协调外来支援医疗队和自有医护人员,在满足医疗服务需求的同时,保障医务人员休息时间。在方舱医院或一般定点医院工作的一线医护人员,原则上连续工作时间不得长于一个月;在重症救治定点医院的一线医护人员,连续工作时间可适当缩短;在集中隔离点工作的一线医护人员,由其所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协调落实轮休时间。对于因执行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医务人员,防控任务结束后,由所在医疗机构优先安排补休。加强医务人员健康防护。尽一切可能为各医疗卫生机构配齐防护物资和防护设备,防护用品调配要向临床一线倾斜。组织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健康体检,有条件的要尽可能安排CT检查等。最大限度减少院内感染,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及时隔离、全力救治。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充分利用省高校心理支持热线“4007027520”,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支持服务。在医疗机构内部成立由心理医师和其他医护人员组成的心理咨询自助工作队,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健康评估,强化心理援助措施。开展以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为重点的心理危机干预和日常心理疏导,减轻医务人员心理压力。对于发生应激症状的医护人员,及时安排换岗。强化对一线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各地要组织社会力量,发动志愿者或专门人员,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开展慰问,定期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积极协调解决。对有家庭困难的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二、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政策倾斜享受一次性子女基础教育阶段入学入园照顾。一线医务人员子女2020年秋季入学幼儿园的,优先安排到辖区内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就读;2020年秋季学期升入小学或升入初中就读的,由户籍地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学校入学;2020年参加中考的,有关市州可在其录取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后参加中考招生录取。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进入高等院校学习予以照顾。2020年,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报考我省省属本专科高校被录取的,由高校根据考生意愿在同批次优先调整专业;安排省内部分优质高职院校专项招收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实行计划单列。实行人事人才倾斜政策。将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作为人才评价和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作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审、人才项目评选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时予以倾斜,优先推荐、优先晋升。三、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人员待遇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各地要按照人社部发〔2016〕4号、鄂防指发〔2020〕7号、鄂财社发〔2020〕8号文件规定,统计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员工作情况,由同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人社和财政部门按月审核并组织发放临时性工作补贴。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次月10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审定后,省财政按规定与各地据实结算。对一线医务人员发放一次性慰问补助。按照鄂防指发〔2020〕7号、鄂卫通〔2020〕9号、鄂财社发〔2020〕12号文件规定,由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发放,建立发放名册明细,报省卫生健康委核定,省财政按规定与各地据实结算。核增绩效工资总量。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人社、财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承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任务情况,因地制宜向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医疗卫生机构自主分配,重点向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加班加点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倾斜。落实卫生防疫津贴。各地要及时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特别是对参与疫情防疫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开通工伤认定通道。各地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要求,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为省内医务人员和外省援鄂医疗队人员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切实保障好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建立专项保险。鼓励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联合保险公司,建立医疗卫生人员疫情防控专项保险保障计划,提高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保障水平。四、保障执业环境各地要加大警力投入,对发现有歧视孤立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行为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伤害医务人员、故意传播病原体、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维护正常医疗卫生秩序。五、做好宣传和先进表彰工作各地要积极挖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卫生团队和个人,加大宣传力度。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卫生团队和个人,及时开展表彰奖励,着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17日扩展阅读湖北全面排查1月20日以来购买降热退烧止咳类药品人员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开展发热病人排查核查的通告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发热病人核查筛查,从源头上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救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现就全面开展发热病人排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各市、县、乡镇防控指挥部要统筹公安、卫健、民政、综治、社区等力量,以社区、村组为单位,逐户逐人上门排摸、核实情况,全面掌握社区、村组发热病人数量、基础信息和病情状态,并做好信息登记,每日汇总上报所属防控指挥部。二、居民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社区对发热病人报告的健康信息认真进行核查,对确认的发热病人就近转送至发热门诊就诊。三、全面排查1月20日以来,各医疗机构就诊的发热病人、通过实体药店购买或网上订购降热退烧止咳类药品人员,掌握上述人员就诊或购药时间、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组织上门核实、后续检测、隔离收治等工作。四、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就诊人就医实名登记制度,对发热病人信息每日汇总上报所属防控指挥部。五、各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的,要对用药人身份信息进行查验登记,用药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代购的,代购人员要出示用药人居民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并登记代购人信息,每日汇总上报所属防控指挥部。六、通过网上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各寄递企业对寄递药品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查验登记,每日汇总上报所属防控指挥部。七、群众可通过“12345”热线、鄂汇办APP疫情防控专区等途径,对发热病人不上报、“四类人员”收治不到位、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等问题进行举报。八、对因防控措施不实、排查核查不力导致疫情蔓延的单位,一律从快从严追责问责;对不如实上报发热症状或拒不配合排查核查的个人,依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本通告自即日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17日
2023-09-08 10:19:141

襄阳市关于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

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依法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请各单位和广大公民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知晓相关权利义务,以实际行动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一、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组织居民、村民等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社区、农村的疫情信息收集和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等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服从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作出的决定和命令,配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四、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七、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十、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必要时可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十一、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十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十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十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单位和个人的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财产。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财产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十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供应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十六、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十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阻止和拦截依法执行处理疫情任务的车辆和人员。十八、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十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二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不得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不得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二十一、在全国疫情解除前,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各地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通告。
2023-09-08 10:19:301

医疗告知制度的五个知道,明白,放心是什么?

尊敬的患者朋友:欢迎您来我院就诊,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保证您的就诊顺利进行,使您尽快康复,在就诊及诊疗中请您了解“五个明白与五个知道”。一、五个明白看病应明明白白地检查、治疗、交费。所以,您在就诊时一定要明白,这是您的权利。1、明白看病医疗费用和药费用到什么地方:我们在门诊和病房大厅设有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公示我院各类各种型号药品价格,我们在住院病区免费提供一张清单,列出您所使用药品及各种费用的明细单,供您核对、确认。2、明白确诊何病:我们在诊疗过程中有义务告知您患的是什么病,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要注明诊断,涉及到隐私及保护性医疗按规定办理。3、明白应做什么检查: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您需要做哪些检查及其必要性和注意事项。大型检查、有创伤性检查还需要您同意签字后进行。4、明白治疗疾病方法:在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您有几种治疗方法及优缺点,帮您选择最佳的治疗方法。有些治疗方案还需要您同意签字后进行。5、明白病情转化应注意的事项: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您所患疾病的转归、预后、预防及注意事项,以便您尽快恢复并减少或避免复发。二、五个知道为了给您和他人创造一个良好的诊疗环境,除了您在诊疗过程中所应享有的权利,还需知道您应尽的义务和其他事宜,即就诊中的五个知道。1、知道应遵守的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公安部、卫生部[2001]12号通告规定,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会公共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就诊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安全,损害医疗机构财产。所以,请您维护好医院的秩序。2、知道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医师在执行活动中享有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的权利”。所以,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配合医护人员的合理诊疗、护理工作。3、知道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手续:患者对其疾病以及疾病诊断、治疗具有知情同意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承担告知义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保护性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您有权利选择诊疗项目,对特殊检查、治疗和手术,在同意时也要履行签字手续。4、知道治疗疾病的诊治项目和药品费用价格: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履行告知义务,让患者知道自己的病情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及影响自己病情转归应注意的事项,并出具药费清单和住院费用清单。5、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在就医过程中,如果您对诊疗有异议,按下列程序解决:首先找科室主任反映情况,协商解决。若对科室解决方案不满意,门诊患者投诉到门诊办;住院患者投诉到党委办公室、 医务科、护理部。与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一起讨论、分析、拿出医院结论,进行调解。虽经协商调解,仍对医院结论不满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患者有权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学鉴定,也可以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另外,住院患者有权利与科室主任共同封存住院病历,也可在办理出院手续后到病案室复印客观性病历,即记录患者症状、体征、病史、辅助检查结果、医嘱等客观情况的资料,还包括为患者进行手术、特殊检查及其他特殊治疗时向患者交待情况、患者或其近亲属签字的医学文字资料
2023-09-08 10:19:381

社区疫情防控通知900字12篇

  依法科学加强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对于来自新冠疫情的挑战,防控疫情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你是否在为疫情防范安全通知而烦恼呢?由此,栏目我为你收集并整理了社区疫情防控通知 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社区疫情防控通知 (篇1)   为切实筑牢社区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将进一步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便于管理、任务相当、界线清晰、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的原则,以社区为网格,以居民小组(街道)、小区(楼栋)为基本单元,以辖区内所有住户(包括租房户)、所有流动人口为对象实施全覆盖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划分基本单元要科学合理,任务相当,便于管理,社区与社区之间、社区与村委会之间、社区内各单元格之间要做到无缝对接、不留空当。   二、将各级增派干部、社区干部、签约医生、民警、志愿者、小区保安以及居民小组长、社区党员等力量,整合分布到各网格点、各基本单元,责任到点到人,对辖区内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和动态排查管控,做到户户见面,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底数清晰、动态明白。排查过程中要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和居家不外出有关要求的宣传。   三、对排查出需要纳入监管的对象,要一个不漏地及时分类采取居家观察或集中管控措施。对20xx年x月x日后所有省外返乡、外来人员和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居家观察;对辖区内的所有流动人员(含旅客)一律在指定地点实行集中观察。所有居家和集中管控的对象必须逐一落实干部包保和医护人员监护责任,确保从源头上严防严控,坚决防止疫情蔓延。   四、居家和集中观察人员满14天后,按照《xxxxxxx》文件要求按程序做好解除相关工作,解除后严格要求尽量减少外出和流动。   五、加大循环播放广播、编印宣传页、印发倡议书和公开信、短信微信通知等工作力度,加强疫情防控信息通报,将科学防疫知识宣传普及到户到人,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推进群防群控、联防联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各社区要加大日常巡逻巡查,坚决制止不戴口罩外出、无事闲逛或举办、承办、邀约聚会、聚餐以及在居家以外的场所打牌、下棋、跳广场舞、聊天、喝茶(酒)、唱歌等聚集性活动行为,除确有急需事务办理的人员,一律严控人员(车辆)流动,一律禁止走串互通;对公职人员不服从社区管理,不听从社区指挥的,要及时进行严肃查处。各住宅小区在开展住户进出登记工作时,要严格管理,做到专人登记,禁止多人反复使用登记笔,避免交叉感染,确保疫情防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七、对基本单元划分不科学、排查工作不细致、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予以追责。 社区疫情防控通知 (篇2)   广大职工、群众:   武汉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在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下,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打响了一场没有硝烟的阻击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武汉疫情发生后,XXX辖区三家农垦企业第一时间联合芳香社区、派出所、医院等单位展开一场守护职工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保卫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为XXX家园平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目前已在场部片区及各分场主要路口设置了36个防控拦截点,其中15个主要路口防控点安排人员值守,为阻断病毒传播筑起了有效防线。目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仍然艰巨,各防控点仍需不断补充人员接力。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的主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此,XXX农场公司工会、团委、女工委、侨联等群团组织联合向广大职工群众倡议,征集疫情防控工作志愿者。目前正值寒假期间,辖区内大学生、高中学生也均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积极响应号召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为守护家乡人民身体健康贡献一份力量。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疫情防控志愿者性质为义务劳动,服务时间可根据本人意向报名,就近安排所在单位防控点进行志愿服务。参与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工作时间内,将为志愿者提供口罩防护用品。请有意向参与志愿服务的人员,向XXX农场公司办公室报名。 社区疫情防控通知 (篇3)   广大志愿者朋友们: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科学有序助力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彰显先进典型榜样作用,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特向各级各类先进典型、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表率,强化责任担当。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呼吁身边群众减少非必要外出活动,不组织、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倡导按照就近便利原则,积极响应所在单位或所属村(社区)的号召,积极参与开展核酸采样检测、过往人员体温测量、进出人员和车辆登记、社会秩序维护、咨询引导等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以实际行动为亲友和身边群众做好表率、当好榜样。   二、立足实际,投身志愿服务。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有医学、心理、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积极参与卫生防疫、心理辅导、救助救护等疫情辅助工作,有经济能力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为疫情防控捐款捐物奉献爱心。   三、加强宣传,发挥引领作用。广泛传播疫情防护安全知识,密切关注有关政策措施和疫情动态,面向群众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宣传解读和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广大群众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配合做好核酸检测,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自觉遵守一米安全线等防疫要求,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对发现的不实言论及时教育劝导,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抗疫有我,志愿同行。全区各级各类先进典型、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朋友们,让我们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中,在疫情防控中发一寸光、尽一份力,同心协力、众志成城,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社区疫情防控通知 (篇4)    新冠疫情还没完全结束,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准备,社区作为居住的地方,人流量比较大,安全防控工作更应该做好,小区物业要通知好各位居民做好安全防护,时刻注意疫情防控,别让病毒有机可乘,下面我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社区疫情防控通知,有需要的同学们,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社区疫情防控通知 (篇5)   全院职工及社会志愿者:   为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坚决防止疫情反弹,以实际行动践行“奉献、友爱”的志愿者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疫情防控志愿者:    一、招募要求   1、年龄在18-40周岁,身体健康。   2、全院职工、职工子弟及院外人员均可报名参与。   3、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纪律意识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4、最近一个月未到过全国中、高风险区;近期未出XXX市外活动,且根据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政策,不是隔离管控人员。    二、志愿服务内容及要求   1、接受XXX市中心医院统一调度指挥,不得擅自行动,时刻做好防护措施。   2、志愿者要始终把志愿者个人安全放在首位,认真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护措施,科学专业提供服务。3。志愿者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积极协助医院工作人员做好预检扫码、导诊、咨询、信息收集、公共秩序维护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报名方式   1、报名电话:XXX   2、实地报名:请到XXX市中心医院门诊部现场报名,填写《XXX市中心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申请表》,报名人员由医院集体培训后,统筹协调安排到指定岗位工作。    四、志愿者保障   1、医院免费为志愿者进行核酸检测,提供午餐。   2、医院为所有志愿者提供一次性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等,并进行疫情防控、防护知识培训。   3、开具志愿服务时长证明。   4、工作期间发放补助津贴。   微光点点,聚而成炬。XXX市中心医院真诚希望有意愿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的社会各界朋友们的加入。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克时艰,发扬志愿服务精神,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热情期待您的参与! 社区疫情防控通知 (篇6)   全县广大志愿者朋友们: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病毒无情人有情,为了打赢这场无硝烟的战争,我们呼吁广大志愿者在加强自我防护的同时,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以实际行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人民群众的健康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招募条件   1、自愿参与本次疫情防控相关志愿服务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户籍在青神县的常住人口。   2、近15天内未与从任何疫区返青人员、特别是未与任何确诊和疑似病人有过接触,近15天内自己也未去过疫区。   3、目前身体健康,特别是没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   4、具有一定的卫生健康知识特别是传染病防治方面的医学知识的优先。   5、年龄18—40周岁。    二、服务内容   协助做好疫情防控排查工作。    三、上岗培训   由专业医护人员对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    四、招募时间   即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后,发至邮箱XXX。   2、电话报名: 社区疫情防控通知 (篇7)   根据《xxxxxx》的精神要求,明确商务办公楼、类住宅等统一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体系。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各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必须切实做好预防一线各项工作,各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承担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各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类住宅、商务办公楼的楼梯、电梯、空调、地下车库、公共卫生间等公用部位和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并做好每次消毒记录。   3、各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大疫情防控力度,加强内部人员管理和车辆出入的管控力度,所有业主必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对进入的所有人员逐个测量体温,发现体温超过37.3度的人员要做好信息登记,提醒尽快就医,同时报告属地居委和街镇。   4、所有进出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信息登记,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大楼内。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沪的业主,必须无条件实施14天隔离观察,对非疫情防控返回的业主建议同样实施14天隔离观察。对于拒不配合的人员要及时上报居委和街镇。   5、对商务办公楼、类住宅的健身房、咖啡吧、阅览室等公共活动场所一律关闭,不得对外开放。加强快递管理工作,快递一律不得送至楼内,由业主在楼外交接。   6、督促各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在岗服务人员应佩戴口罩上岗,上岗前必须测量体温,严禁带病上岗。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沪的物业人员,必须无条件实施14天隔离观察,经疾控部门确认解除隔离观察后方可上岗,对非疫情防控返回的物业人员应自行居家隔离14天,每天2次测量体温。   7、各街镇、管委会、办事处房屋管理机构切实履行本辖区疫情防控告知监管职责,加强对商务办公楼、类住宅的监督检查,对物业企业履行不到位的要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社区疫情防控通知 (篇8)   近期,国内多个省份密集出现零星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数量剧增,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短时间内出现大量感染者,病毒蔓延传播迅速,疫情在农村开始传播。我市有多个县与XX省接壤,多条交通干线直通XX。时值春节临近,人员来往频繁,输入风险不断加大,为了巩固全市人民同心抗疫取得的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紧急告知如下:   1、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要求,维护防控秩序。   2、做好个人防护,出门必携带口罩,正确科学使用,废弃口罩应经过无害化和毁形处理后,投入垃圾桶中。   3、勤洗手、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4、保持居家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勤通风、勤消毒。 社区疫情防控通知 (篇9)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xx经开区:   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疫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按照湖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区防控工作队务必全面组建到位。要整合城区街道公职人员和社区干部、党员、民警(辅警)、医务人员、志愿者以及居民群众等方面力量,迅速组建专兼职的防控工作队,每个社区防控工作队不少于10人。社区工作队员要全天候在岗,疫情一天不结束,队伍一天不解散。社区工作队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要在本辖区内张贴公布。   二、宣传力度务必持续加大。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市民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勤洗手、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餐,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加强个人自身防护;督促有重点疫区旅居史、暴露史和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人员主动报告、自觉居家隔离观察,故意隐瞒者,一律依法严惩。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防控政策措施,及时公布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消除群众心理恐慌。   三、商居小区和机关、居民院落务必实施封闭管理。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限制非本小区业主、住户及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快递公司、外卖等所配送的物品应送至指定区域集中存放管理,由客户自行领取。各出入口应设置防控卡点, 出入人员须凭证出入,并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出入人员身份信息、来源地、有无两史经历等。外来人员要主动向卡点值班人员实事求是报告有关情况。凡发现体温超过37.3C者,卡点值班人员要按照工作指引做好医学观察等相关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报告。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组织指导物业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院落由社区按网格式管理模式组织实施。   四、公共场所务必加大消毒力度、实施体温检测、增强通风透气。各商居小区、居民院落、商场、宾馆、车站、码头、农贸市场、机关、医院、学校、五小门店等各类公共场所要全面落实日清理、日消毒、日巡查制度和全面实施体温检测制度。各类必须召开的会议,一律进行入场体温检测。商场、宾馆、车站、医院、办公楼、五小门店等要一律拆除保温门帘,有窗户的要每小时开窗一次,增强通风透气,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以上事项落实情况,由社区(网格)干部现场督促核查。   五、重点对象跟踪监测务必真正到位。对已经摸排出来的涉新型冠状病毒重点对象严格执行一单六制管理工作机制(邵疫防[2020]6号),对拒不配合监测的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发现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凡出现重点对象监测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的,一律从严问责。   六、外地入邵人员务必当日报告。从外地入邵、返邵人员抵邵后,应立即主动向所在单位、居住小区物业或社区报告个人行踪及健康情况,恶意隐瞒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各社区、商居小区、居民院落等要在醒目位置公布报告电话。   七、药店(诊所)务必落实登记报告制度。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点)、个体诊所等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等药品的人员应当登记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体温等信息,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劝导患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将购药者信息及时报给相关社区居委会。当地卫健部门要督促药店、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点)、个体诊所全面落实到位。   八、企事业单位、出租屋业主或者其他房屋出租人务必落实防控责任。企事业单位、出租屋业主对相关人员管理负主体责任,出租屋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对不报告重点疫区抵邵人员租住房屋情况、不落实居家隔离健康观察规定、不履行居家隔离健康观察报告责任、不配合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各类聚集性活动务必坚决暂停。暂停广场舞、红喜酒宴、家庭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影院、歌厅、网吧等公共文化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各类餐饮场所一律不得接待聚集性用餐,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十、各类复工复产企业务必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复工复产企业要切实落实厂区日清理、日消毒、日巡查制度,对上下班人员严格体温检测,严格佩戴口罩上班,食堂就餐一律实行分餐制,确保相关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十一、居家隔离人员的生活垃圾务必严格管理。居家隔离者在隔离期间不得擅自离开隔离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须在屋内密闭装袋,送至社区指定地点,由社区进行集中处理。   十二、野生动物务必从严管控。要坚决封控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严禁农贸市场及各类场所捕杀、运输、交易、展演野生动物。同时,禁止活禽交易。   十三、失职渎职务必问责追责。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压实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防控责任,继续采取以点控面、分点包干的办法,确保疫情防控到点、到户、到人。凡擅离职守、不担当、不作为、防控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xx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x年x月x日 社区疫情防控通知 (篇10)   社区各位热心人士:   文明的社会离不开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心灵的故乡·中国桃花源是一个充满爱与温暖,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地方。我们倡议,全社会爱心人士走进心灵的故乡,作为一名志愿者,手拉手传递故乡的爱与温暖!   志愿者招募条件:   (一)热爱志愿服务公益事业,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16周岁以上,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能按要求参加志愿者培训和志愿服务活动,培训时间为9月16日、17日晚18时开始分二批对志愿者进行3小时授课培训及3小时岗上培训;   (四)服务时间:9月22日,10月1日-10月7日,热衷公益者可提供长期服务平台。   (五)待遇:包工作餐;视情提供车辆接送;文化衫一件、志愿者入园卡;活动结束后另赠景区入园卡;颁发义工证书。 社区疫情防控通知 (篇11)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全面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现将“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小区管理八条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面实施小区封闭式管理。   对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小区、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或分散楼栋、单位小区等实施分类封闭式管理,所有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符合消防通道条件)。    二、严格小区往来人员、车辆核查登记。   对本小区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并建立台账管理。   所有居住人员凭证进出,进入人员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对拒不配合的进入人员进行提醒劝返,严重情况报警处理;非居住本小区的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快递、外卖人员等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卡口或小区大门处自行领取物件。   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由管理责任人员代为服务),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家庭成员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及工作(出示工作单位上班证明)以外,不得外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批准并做好登记。    三、关注重点地区重点人员。   近14天有外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的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生活轨迹和接触史;不主动申报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视其情节及后果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居住在本小区的重点疫区居住史、旅行史及与确诊疑似病人接触史人员,必须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硬管控,明确管控责任人。    四、督促及时就医就诊。   居民出现发热、咳嗽、全身无力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居家隔离人员一律不得外出,实行硬管控,若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全身无力等异常情况,及时向社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立即拨打120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治疗。   小区一旦发生确诊病例情况,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更加严格的封闭措施,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五、加强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   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桶、口罩回收桶、电梯消杀等工作并建立台账,组织开展以药物消杀为主、环境整治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工作。   房屋出租者为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主体,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对已出租房屋的租住人员建立台账管理并向社区(村、组)和相关部门报告,疫情期间一律不得将房屋新出租,要求来自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的租住人员近期不要返回。   遇有情况应及时报告,若未及时报告,租住人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的,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六、严控公共场所和群体活动。   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许可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一天两次消杀。   “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社区及相关单位备案,社区及相关单位干部全程参与管理。    七、暂停小区内各类工程施工。   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水电煤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   水电煤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及相关部门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八、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微信公众号、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责任主体单位应建立疫情防控预案,配备应急车辆,增加防护设施。   所有市民和企业、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群众应相互监督和举报。   对出现重大疫情未及时报告和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从重从快处罚。   此通告内容范围同样适用于县城区各小区、单位和各镇乡场镇(含已撤并镇乡原场镇)。   Xx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代章)   20XX年x月x日 社区疫情防控通知 (篇12)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区)各级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保障辖区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辖区稳定,卧虎湾街道山橡社区对于近期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如下安排,并下发至辖区内各单位,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落实好体温测量工作,在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安排专人对往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及二码联查工作,问询其健康状况,并记录留档。   二、对集中办公区域定期进行通风换气,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安排专人每日对人员集中区域做好消毒工作并记录填表。   三、加强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对出入人员严格把控,未经允许外人不得进入。   四、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疫情防控知识的教育,提高各单位人员防范意识,自觉做到尽量不外出、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五、要求本单位全体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认真做好疾控应急排查统计工作,对本单位外出归同人员行踪进行摸排查底,并做好记录及上报工作。   xx社区   20xx年x月x日
2023-09-08 10:19:461

关于宜城市中心城区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秩序的通告

关于宜城市中心城区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秩序的通告在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经专家组研判,宜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4日24时起,中心城区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心城区除划定的重点小区以外,解除其他区域临时性管控措施,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二、有序恢复交通秩序。取消城区内交通管制,人员、车辆恢复通行,司乘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有序开放公共场所。全市密闭性经营场所,包括电影院、KTV、网吧、足疗馆、洗浴店、美容店、棋牌室、健身房、游泳馆、线下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开放。餐饮酒店暂停堂食。其他经营场所经行业主管部门评估合格后,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正常营业。经营场所须设置场所码,进入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严格执行防疫政策的经营单位,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四、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继续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规定。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演出、展销促销、宴会筵席等聚集性活动。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巡查劝导,严防人员聚集。五、严格来宜返宜人员管理。对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划定的重点区域来宜返宜人员严格落实人员管控措施,对不报、瞒报,不遵守相关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六、加强常态化监测预警。广大市民要积极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少出行、不聚集,出行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重点行业、重点场所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未设发热门诊的民营医疗机构、诊所、村卫生室不得收治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患,购买“四类”药物必须实名登记。解除管控不等于解除防范。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共同守护平安健康家园。宜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1月4日
2023-09-08 10:19:531

开封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11号)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当前,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五一”假期临近,为严防疫情输入传播,现就有关疫情防控事项通告如下:一、及时主动报备。“五一”期间,所有入汴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或单位报备,抵汴后及时向社区或单位报告。省外人员须通过“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等渠道提前3天报备入汴信息,入汴时需持“两码一证”;省内目前仍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市的人员入汴须持“两码一证”,其他地市人员入汴须查验场所码、行程码,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流动。二、非必要不流动。节日期间,提倡在市内游玩,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汴,严控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城市;确需离汴外出的,须提前向属地社区或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外出返汴后及时向社区或单位报告,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提倡汴籍在外人员就地过节,非必要不返汴。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入汴的人员赋红码,进行14天集中隔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入汴的人员赋黄码,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省外其他人员入豫即赋黄码,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落实核酸“三天两检”。国内重点地市人员入汴后严格落实“点对点”闭环转运隔离管控。有本土病例发生但暂未划定风险区域的,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政策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避免外出,严禁参加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由社区上门服务。三、加强重点场所管控。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影院等人员易聚集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三必”、体温测量和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防止人员扎堆聚集,“双码”异常人员谢绝进入,红码人员就地隔离,第一时间报属地社区和疫情防控部门,纳入隔离管控。旅游景区、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等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措施,限流开放,严控瞬时流量,室内场所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室外场所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网吧、KTV、棋牌室、麻将馆、剧本杀、狼人杀等密闭型文体娱乐场所“五一”期间暂停开放。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特殊场所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人员流动性大的行业或单位在“五一”期间离汴的工作人员,返岗前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后24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四、严控聚集性活动。严格管控各类会议及展会、展销促销、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进行报备审批,50人以上的活动须制定防控方案并报活动地点属地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不超10人,承办宴会的不超过5桌,同时须向属地社区进行报备审批并落实防控措施。五、做好个人健康管理。近期谨慎邮购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商品,严防疫情“物传人”风险。注意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在进入公共场所时规范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保持一米线等。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乏力、腹泻等症状,立即到就近指定医疗机构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六、严查各类违规行为。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严格履行法律义务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秩序的通告》,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积极协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筑牢抗击新冠疫情安全防线。对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据及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全民抗疫,从我做起,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携手守护城市安全和个人健康,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4月27日
2023-09-08 10:20:021

天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严惩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记者从本市公安机关了解到,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个别商户在经营活动中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以次充好,对抗击疫情的各项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为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和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服务抗击疫情大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零售药房、超市、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密切关注用于防控疫情的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商品的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经查实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具体情节以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或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2023-09-08 10:20:101

尉氏县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

为全面精准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一、优化核酸检测来尉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其他公共场所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根据需要确定核酸检测查验措施。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保留一定数量的便民核酸采样屋,满足群众核酸检测需求。二、调整隔离方式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的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由属地负责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居家隔离的人员,由乡镇安排社区工作人员负责入户核酸检测。三、精准区域管理高风险区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做到“快封快解”。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四、完善社会及医疗服务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满足群众生活需要。进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需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措施。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可在进行紧急救治同时进行新冠抗原及核酸采样检测。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核酸查验,仅查验陪诊人员核酸阴性证明。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的要求不变。鼓励群众通过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进行线上预约、分时段就诊,鼓励医疗机构通过线上为常见病、慢性病等复诊病人提供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就诊指导、慢病康复等服务。群众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五、加强疫苗接种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广大群众要主动接种疫苗,建议无接种禁忌、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尤其是儿童和60岁以上老年人尽快接种。如已完成基础免疫时间达到3个月,请尽快进行加强免疫接种。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实现应接尽接。六、做好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规范就医,做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尉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2月8日
2023-09-08 10:20:291

7月14日阳江阳西县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

阳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7月14日在全县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检测对象:阳西县常住居民。二、采样时间:2022年7月14日上午8:00至晚上10:00三、采样地点:四、注意事项:为有序开展采样工作,各街道将分时段分区域通知居民前往采样。请广大居民根据指引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请主动配合,相互知照。采样时请主动出示“粤核酸码”,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和小孩由家人或志愿者配合录入,并拍照或打印二维码备用。请全程佩戴口罩,避免扎堆,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粤康码黄码人员请到县指定医疗机构“黄码专区”进行新冠核酸采样检测,红码人员请原地停留,做好个人防护,并联系当地村等候进一步安排。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能进行核酸采样。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群众不纳入本次检测。天气炎热,请大家准备好防暑用品,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核酸采样点现场秩序,按要求进出场地。
2023-09-08 10:20:371

加强疫情防控通知6篇

  依法科学加强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当我们面对新冠疫情时,我们不能有一刻的松懈--坚持防疫抗疫。你是否在为写疫情防范安全通知而发愁呢?也许"加强疫情防控通知"就是你要找的,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加强疫情防控通知(篇1)   各区县(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认真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按照2月9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各项措施更精准、更扎实、更有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加精准有效地做好各类人员防控管理。   (一)确诊病例。要第一时间送到集中定点救治医院救治,积极探索有效治疗方法,组织专家团队开展临床科研攻关,开展救治效果评估总结和经验共享,想方设法提高诊疗水平和临床救治效果,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疑似病例。要加强疑似病例增减趋势、疑似病例转化为确诊病例的比例变化分析,以此为基础分析研判我市疫情发展趋势,控制住疑似病例增长速度。同时,加强检测技术攻关,加大筛查力度,优化检查流程,加快检查速度,尽快明确诊断。(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3)密切接触者。要正确把握、分类实施集中隔离和家庭隔离,适当提高集中隔离比例。对于已经在家隔离、效果好的人,继续在家隔离的新增、外来、家庭条件不符合标准等类型的人,必须实施集中隔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各区县领导小组)   (4)需要关注的其他可疑人员。要加强联系,进一步了解这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数量,掌握这类人员与医学观察对象、重点地区来渝人员的逻辑关系、数量占有率等,及时检测可能存在的隐性密切接触者。(责任单位:市卫生。   康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五)有发热症状人员。要加强跟踪监测,严格执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流程、购买相关药品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可疑线索,第一时间处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委政法委、各区县领导小组)   (六)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要更加精准排查梳理此类人员增减情况,加强动态管控,做到定点、定位、定状态,实现精准可控、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七)企业复工复产返岗人员。要落实防控措施,加强运动轨迹分析排查,特别是对外地来渝返岗人员该隔离的.必须隔离、该居家观察的必须居家观察。同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做到健康返岗,防止出现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区县领导小组)   (八)交通流动人员。要强化监测管理,及时开展交通人流趋势分析,加强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可疑症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开展可疑人员排查。继续采取网上办公、轮流办公、错峰上下班等措施,尽量减少人员集聚。(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区县领导小组)   (十)社区和乡村居家人员。要加强服务管理和宣传引导,推行社区封闭式管理,引导群众不出门、少出门、不聚集。同时,做好生活物资保障,让群众愿意留、留得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    二、更加科学管用地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落实   (一)医疗救治要加力。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要求,确保提高收治率、降低感染率,确保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对口医疗援助湖北的预案,做好抽调人员、筹集物资等准备,同时做好在鄂医疗队的后勤保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交通管控要严密。根据人流车流变化,加强每日调度、科学调度,切实保障复工返岗人员基本需求,继续扎实做好交通工具场站检查监测,既要动起来,又要管起来,确保交通通畅,确保监测到位。(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三)排查防控要深入。持续做好乡村、社区滚动排查、精准排查,利用大数据开展比对分析和查验,加大复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返岗人员排查管理力度,确保排查全覆盖,确保人员都可控。(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四)企业复工复产要有序。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分类别、分步骤、分人群推进,确保疫情防控急需、居民生活必需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确保其他企业复工复产平稳可控。要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把防控措施特别是员工集体宿舍和厂区进出口的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区县领导小组)   (五)物资保障要充分。进一步提高本地医疗防护物资生产能力,千方百计加大外购力度,广泛动员区县和社会企业开展采购,确保一线人员需求能满足,确保市场供应可持续。(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口岸物流办)   (六)舆论宣传要到位。加强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引导,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宣传防控决策部署、措施成效和一线感人事迹,确保导向正确、引导有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三、更加严格扎实地强化疫情防控责任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继续同心同德、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共同落实好防控责任,进一步凝聚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各区县要强化属地责任,领导干部要继续靠前指挥、有效调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行业部门要强化属事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抓好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各类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以正常生产经营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每个家庭和每个人都要强化防控责任,积极参与支持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营造共同负责、共同防疫的社会氛围。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要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责任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xx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加强疫情防控通知(篇2)   为持续抓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防控策略,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进一步落实公共场所防护措施。景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执行人员测温、验码等措施,引导群众落实一米线、戴口罩、少聚集等防护措施,按要求做好通风消杀和环境清洁工作。   二是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工作措施。交通场站要加强测温验码,对异常人员及时移交属地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网格化摸排管控要求,对中风险区来兰人员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高风险区来兰人员立即集中隔离14天;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抵兰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以上三类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市民非必须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区,确需前往的积极配合当地做好测温验码等防控措施。   三是进一步落实冷链环节监管措施。强化进口冷链监管总仓管理,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做到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冷链食品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是进一步落实各类单位防控措施。在兰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测温验码等防控措施。确需举办的各类会议和大型活动,要规范佩戴口罩,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是进一步落实群众疫苗接种措施。要紧盯疫苗接种目标任务,立即进入大规模疫苗接种攻坚状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全面做好疫苗接种各项工作。要规范开展接种工作,重视接种异常反应,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六是进一步落实防控督导检查措施。要对区县、部门、单位、个人履行“四方责任”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做到各负其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通报。 加强疫情防控通知(篇3)   一、是加强封闭管理   公司原则上开放一个大门进出,公司出入口要加强值守,建立人员车辆登记、体温测量登记、公司应急处置等制度。    二、是严控人员进出   非公司人员和外来车辆不得进入公司,快递、外卖、访客等一律在公司门外,由业主到公司门外领取或接待。    三、是做好环境清洁   每日对电梯、楼道、单元大厅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杀,重点区域增加消杀频次,做好消毒记录。要在指定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配合环卫部门进行专业化处置。    四、是执行报告制度   对发现的xxx、xx、xx等地来常人员,及时报告村(社区);对发现与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加强疫情防控通知(篇4)   近日,南京等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不断蔓延,截至7月28日24时,南京市新冠病毒肺炎感染者增至171例,安徽、辽宁、广东、四川、北京等多省市均报告新冠病毒肺炎南京关联感染者。为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就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通告如下:   一、7月10日以来凡到达过南京禄口机场(包括送客、乘机、经停、转乘等)及国内54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沧返沧;已来沧返沧人员和确需来沧返沧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   二、对近14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活动史来沧返沧人员,一律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分别于集中隔离的首日、次日(间隔24小时)和第14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   三、对近14日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含南京市江宁区全域、溧水区全域(除高风险地区外))活动史来沧返沧人员,一律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进行14天单人单间居家医学观察,并分别于居家医学观察的首日、次日(间隔24小时)和第14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要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分别于集中隔离的首日、次日(间隔24小时)和第14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   四、对近14日内有国内重点地区(域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低风险地区活动史来沧返沧人员,持健康码绿码且测温正常的情况下,一律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结果待出期间进行居家医学观察。对南京市来沧返沧人员,一律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各地疫情发展变化及风险等级调整情况,密切关注身边是否有来自国内重点地区的人员,如发现相关人员请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劝导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在选择外出旅行时,请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沧后应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   六、请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完成疫苗接种后,也不可放松警惕,仍要坚持做到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等良好卫生行为,杜绝感染风险和隐患。   七、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等各级医疗机构要发挥好哨点监测预警作用,提高警惕,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如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要主动询问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   八、各类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好四类药品(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件、实名进行登记,并询问用药人员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发现疫情隐患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九、人员密集场所要进一步强化进出管理。商超、酒店旅馆、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火车站、学校、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监所等特殊机构,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及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体温异常人员及时安全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   十、积极主动接种疫苗,防感染、防发病、防重症和死亡,降低疫情风险。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7月26日起我市已开放15-17岁人群疫苗接种服务,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请按照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非在校生请积极主动进行预约登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十一、共同战疫,人人有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加强疫情防控通知(篇5)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从严加强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相关部署和要求,为从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管理,最大限度遏制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到“严防扩散、严防爆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延期开学教学安排工作   (一)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校*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届时提前向全体师生公布。   (二)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要认真做好延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调整新学期教学安排,充分发挥在线教育平台和网络媒体作用,为学生提供辅导、答疑等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停课不停学。   二、继续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一)全面实施封校管理。严格管控学校校门,各部门、单位要督促教职工除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返校,确因工作需要返校的,需由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已在校学生非必要原因不出校园;确因实习需要去医院的学生,经实习医院医务处开具证明后,凭出入证进出。   (二)加强门禁管理。落实好出入校园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禁止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返芜教职工进入校园须出具已在市各交通路口或高铁站等处填写《返(来)芜人员健康登记表》的反馈信息,方可按照程序申请进入校园。在校园内公共场所活动人员均应佩戴口罩。门岗值班人员要严格做到“一测二查三问”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加强在校企业服务人员管理。物业公司员工和在校施工企业工作人员需做好疫情发生以来行踪登记,按上岗需要来校,并做好登记和每日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上岗。(四)近期回芜的教职工应根据芜湖市《关于加强近期返芜来芜人员管理的通告》主动前往社区登记。   三、针对不同类别学生进行分类信息摸排   (一)对寒假留校和已返校学生,各二级学院要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建立健康状况信息台账;加强对已在校学生管理,禁止在校内串门聊天、聚集聚餐。   (二)对未返校学生,学生处要指导各二级学院全面摸清、准确掌握学生所在地信息、健康状况等情况,采取“人盯人”措施,全面掌握学生动态,特别是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学生情况,要求学生随时畅通联系、传递信息,强调不得提前返校等要求,如未经批准擅自返校,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实习生,各二级学院要精准统计各个实习点、各个岗位在岗情况,对已安排在与疫情防控有关科室的实习生,要确保本人自愿、家长知情;对响应地方政府号召,支援地方疫情防控的实习生,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实习生个人意愿、家长意愿、在校期间表现、地方需求等进行综合考量,不得强制要求实习生参加疫情防控。凡是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学生,无论是实习生还是在校学习阶段的学生,均要递交个人申请(附家长意见、二级学院意见、学生处意见和实习单位意见),经学校批准,并严格培训后方可上岗。   (四)学生处、人文与管理学院要继续落实好在线心理援助,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   四、全体师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一)全体师生要尽量居家,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   (二)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居住所在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所有从外地返回芜湖的教职工应向本人所在部门和居住地社居委如实报告旅行史、接触史。对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教职工,要进行规范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三)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手捂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五、学校将根据疫情的发展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疫情的研判和应对工作,如有新的变化将另行通知。   请全体师生及时关注学校官方信息发布和主流媒体报道。   特此通知。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加强疫情防控通知(篇6)   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需要,结合政府公告和股东方要求,经公司管理层讨论,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佩戴防护口罩的要求   以下情形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1.工艺班组在控制室的交接班期间;   2.保安前台接待外来人员登记、交流时;   3.罐区员工装车、装船与外来人员交流期间;   4.公司员工(含承包商)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   5.参加面对面会议的人员。   以上要求,请各部门经理通知到各自团队(包括对口承包商)。在全面返工上班之前,公司库存的防护口罩由应急值班经理调配,请涉及上述需求的与值班经理联系(打控制室电话可知当日值班安排)。    二、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的公共环境消毒到位   请总部办公室和生产部分别协调承包商,制定总部和生产现场清洁保洁人员轮换机制,确保全面返工上班之前这段时间定期清洁和消毒的人手到位。    三、做好延长春节假期期间值班和加班安排   根据政府延长春节假期的公告,各部门为确保业务延续的加班安排必须报分管总经理批准。生产现场除了维持装置正常运行的岗位外,其他岗位实行在家值班制,值班的排班计划(包括承包商资源)由生产部制定、报总经理审阅后发布。应急值班经理的排班计划由HSSE部门制定、报总经理审阅后发布。    四、做好应急物资的采购   采购部和HSSE部门要拓宽供应渠道,密切联系供应商并向股东方寻求帮助,采取持续跟进、适时补货的原则,确保防护口罩、消毒液、测温枪等防疫物资的供应。    五、继续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并启动体温检测   公司各窗口岗位要继续做好外来人员的信息登记,并在测温枪配置到位后启动对外来人员的体温检测。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场所必须戴防护口罩。    六、适时跟踪疫情变化和政府公告,及时采取跟进措施   公司办公室和HSE部门要适时跟踪疫情变化和政府公告,随时通报政府要求及公司决策信息。各部门经理、团队经理、应急值班人员要保持手机畅通,并定期查看邮件。
2023-09-08 10:20:441

开封发布10号通告:严查22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严厉查处22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为确保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发展,在疫情防控期间将严厉查处以下22种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违规行为。现通告如下:1.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2.违反隔离管理规定,拒绝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管理的;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社区、景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医院等公共场所,或通过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点,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及查验健康信息,强行进入的;4.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及其他因疫情防控工作在管范围内社区的居民拒不配合管理,擅自外出、聚集的;5.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6.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就医,经劝阻提醒无效的;7.扰乱医疗、防疫工作秩序,故意损毁医疗、防疫财产及设施,故意伤害或采取暴力及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防疫工作人员的;8.在网络或其他公众场合编造、散布、传播涉疫虚假信息,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9.伪造、变造、提供虚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消毒、检验检疫、疫苗接种等证明文件,或使用伪造、变造、冒用他人的核酸检测、消毒、检验检疫、疫苗接种等证明文件的;10.利用交通工具偷运、藏匿风险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流行的;11.药店、网上售药平台不按规定售卖止咳药、退热药、抗病毒药和抗菌药的;12.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随意丢弃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废弃物的;13.假借疫情防控、救治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科研机构人员、医务人员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14.拒不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和社会秩序的;15.从事传染病防治的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懈怠,造成疫情传播或流行的;16.单位企业或个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的流调、核酸检测采样、消毒等工作的;17.疫情期间,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18.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及其他涉疫产品的;19.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20.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21.单位或市场未按照疫情防控责任要求落实扫码、体温检测、无码人员登记、设施清洁消毒的;22.单位或市场主体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指使、教唆员工违反疫情防控要求,逃避扫码登记、健康信息核查或隐瞒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的。对有涉嫌上述行为的个人、企业或单位,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广旅、网信等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违反防疫措施行为的性质、情节、场合、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望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4月14日
2023-09-08 10:20:521

广州增城区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

增城区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一、强化来增报备近7天内有新冠本土疫情城市旅居史的来增人员,在抵增前,应通过“穗康码”微信小程序“来穗申报”版块进行健康申报,并主动向所在单位、入住酒店或目的地所在村报备,如实登记个人身份信息、来源地、目的地、旅行史等相关信息,并配合做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二、强化个人健康管理所有外省来穗人员,在抵增后严格落实“三天三检”,即第一时间完成“落地检”,在第2、3天每天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超市卖场、菜市场等公共场所。后续按照“应检尽检”原则,每天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增人员,在抵增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自愿集中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由村上门核酸采样,第8天凭核酸阴性结果解除隔离。跨区通勤人员落实核酸“一天一检”,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三、强化场所防控全区医疗机构、旅游景点、交通站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在建工地、健身娱乐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和“一扫三查”防控措施。交通站场要引导外省来穗人员在抵增后落实“落地检”措施。住宿场所对近7天内有新冠疫情城市或者区域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及时向村报告,并督促入住人员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全区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严格落实“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生产经营企业全面监测生产、供应、销售等环节人流、车流、物流情况,建立健全健康日常监测和异常报告制度,督促广大员工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四、强化村防控各村、物业小区要设立专人专岗,对通行人员及车辆严格落实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场所码必扫、健康码和行程码必查等措施,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完善“村、综合网格和最小单元”三级网络,广大党员应积极参与村疫情防控,主动亮明身份,发挥党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五、强化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朋友进一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当好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村、市场商超、文娱健身等公共场所配合扫码测温、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六、强化责任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劝阻、制止风险地区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管理、公共场所不规范佩戴口罩等行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措施、侵犯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安全、扰乱卫生医疗秩序、故意传播病毒、核酸检测造假、造谣传谣、聚集滋事、哄抬物价、诈骗钱财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2022年11月26日
2023-09-08 10:21:001

关于征求赣州蓉江新区十五大行业领域问题线索的通告

一、线索举报范围01信息网络领域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套路贷”、高利放贷、非法讨债、“黄赌毒”,散布政治谣言、有害信息,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上下游关联犯罪等行为。受理单位: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797-8167005/110受理单位:区党工委网信办举报电话:0797-816530602自然资源领域非法买卖、转让、倒卖、霸占集体土地,乱占、滥用、破坏耕地资源,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自然资源领域招投标乱象,征地拆迁过程中暴力威胁、寻衅滋事、恶意阻挠征地,套取国家补偿资金,在规划建设过程中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或超越审批内容违规建设,未按规划审批实施建设等行为。受理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举报电话:0797-816328203交通运输领域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严重超限超载,带车“黄牛”、闯卡、拒检、绕道避检,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垄断材料供应、损害公路水路设施、围标串标,非法运砂等行为。受理单位:区经发局举报电话:0797-816307304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以暴力手段胁迫他人放弃投标、中标、转让中标项目,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无资质承揽工程、未批先建,工地建材强买强卖,恶意拖欠工程款、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受理单位: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16632005水利资源领域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合法手续开采、无采运单运输,“蚂蚁搬家”式盗采河砂,私自建造“三无”采砂船舶和相关机具,借疏浚之名进行非法采砂,非法侵占河湖岸线、非法买卖滩涂,非法取水、无证取水等行为。受理单位:区农办举报电话:0797-816186206农业农村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规经营使用过期农资,违规违法捕捞,非法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和贸易,“隔山开证”、开假证、倒卖票据,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调运生猪、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猪产品、注水和添加违禁物质,违规使用禁用农兽药等行为。受理单位:区农办举报电话:0797-816959507社会治安领域操纵、经营“黄赌毒”场所,不按规定登记、管理出租房屋,失业、无业人员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拉拢、教唆、利用,涉及“盗抢骗”团伙作案等相关线索。受理单位: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797-8167005/11008教育领域涉校涉教涉生黑恶和校园欺凌,校内交通安全问题,违法违规办学和培训活动,网络借贷平台诱骗学生“校园贷”“裸贷”等行为。受理单位:区社管局举报电话:0797-816321509文化和旅游领域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利用网络违法违规经营导游业务,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免费旅游、购物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揽旅游者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受理单位:区产业招商局举报电话:0797-816533510卫生健康领域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医务人员开具虚假证明,索取或收受“红包”、礼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的诱导医疗、过度医疗、术中加价等行为。受理单位:区社管局举报电话:0797-816321511生态环保领域违反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受理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举报电话:0797-816692712市场流通领域违反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乱收费,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定量包装商品标注,定量包装的短斤少两,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校外培训广告等行为。受理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举报电话:1231513金融放贷领域违规使用信贷资金流向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非法开展高利贷、“套路贷”,使用非法手段催收,非法委托涉黑涉恶机构和个人催收等行为。受理单位:区财政局举报电话:0797-816373214民政民生领域安葬设施违规建设经营和违建墓地,殡葬服务机构乱收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行为。受理单位:区社管局举报电话:0797-816321515基层组织建设领域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村“两委”选举,违规违法手段当选村“两委”成员或者扶植代理人、“村霸”和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当选村“两委”干部,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干扰渗透基层政权,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受理单位:区党群部举报电话:0797-8165182二、奖励办法区各受理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提供线索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区扫黑办将按照规定落实“举报有奖”,凡是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视情最高奖励人民币5万元。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三、蓉江新区扫黑除恶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797-8163509举报邮箱:rjxqshb@163.com来信来访地址:蓉江新区潭东镇碧玉南路综治中心赣州蓉江新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0月15日
2023-09-08 10:21:091

桓台县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桓台县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实现了社会面“动态清零”,疫情防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桓台实际,在确保精准管控措施有效落实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加强重点人群居家健康管理按相关政策实施居家隔离人员及共同居住家人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单独居住、单人单间、足不出户。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检测,主动向社区网格员申报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管理的第2天和第7天各进行一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对执行措施不到位,造成交叉感染等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二、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要求1、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禁止人员出户。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和症状监测,健康状况每天报网格员,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继续对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进行排查,及时按规定进行隔离诊治观察。继续24小时巡逻值守。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村防控办公室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2、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严禁人员聚集。居民持《桓台县全员核酸检测证明卡》,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以户为单位安排1名代表,每两天一次到村指定地点取回所购生活必需物资,村做好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居民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和症状监测,健康状况每天报网格员,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继续对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进行排查,及时按规定进行隔离诊治观察。继续24小时巡逻值守。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村防控办公室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3、对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居民可正常工作生活,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出行、不流动。各小区、村庄继续保留1处卡口,安排执勤人员对出入人员采取测温、验码、登记等防控措施,出入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居民出入村、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出入厂企等须持《桓台县全员核酸检测证明卡》,未持有证明卡的需到所在村或厂企提出申请补测。县外来桓返桓人员和有病例地市的来桓返桓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达后24小时内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无阴性证明一律不准进入村。三、加强重点行业场所管理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公交、出租、网约车有序恢复运行,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和口腔牙科诊所暂不开放。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暂停服务,幼儿园、中小学校暂不恢复线下教学。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开展全员健康监测和必要的核酸检测。物流仓储、电商企业、配送网点尽快提升配送能力,组织配送人员开展无接触配送,可在居民小区设置室外便民寄存点。允许货车运送物资出入,保证生产、生活、采购运输车辆流动,允许急救、殡葬、消防、环卫等特种作业车辆出入。农贸市场、药店、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生鲜店、孕婴店、理发店、干洗店等场所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严格执行登记、测温、验码、戴口罩、查验《桓台县全员核酸检测证明卡》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流量,确保不滞留、不聚集,并规范做好消杀工作。搭乘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采取测温、验码、戴口罩、查验《桓台县全员核酸检测证明卡》等措施。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非必要不举办,提倡召开线上视频会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建议全县居民非必要不离开本地,确需离开桓台的,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通场站和高速路口、县域边界等对出行人员进行查验。四、加强个人健康监测管理广大居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坚持勤洗手、戴ロ罩、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全程戴ロ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五、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在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一业一策”差异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加大精准服务企业力度,快速响应企业诉求,兑现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切实解决企业在资金、用工、市场、产品和原料运输等方面的困难问题,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资源倾斜力度,保持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强化要素保障,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扩大有效投资。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差异化防控措施,做好服务保障,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确保不误农时农事。六、压紧压实各方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应急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运行。本通告自2022年3月24日零时起执行,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相关规定,并及时予以发布。请广大居民认真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要求,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桓台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3月22日
2023-09-08 10:21:171

11月24日昆明经开区关于对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临时管控区域阿拉街道:紫云青鸟7栋、12栋,航天春苑7栋,云南农垦生活区10栋,昆船工业园北大门8栋,丹槿园小区16栋,云大知城牛津花园2栋,云南火电公司基地新9栋,枫丹白露小区2栋,普照社区普照小村22号。洛羊街道:思兰雅苑C区69—2栋,鸿运物流园11栋、12栋、13栋,保利阳光城翡丽公园4栋,蓝苑静园15栋,云南分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二、临时管控时限及核酸检测要求临时管控时限自2022年11月24日14时起,临时管控时间将根据疫情发展和核酸检测情况实时调整,科学有序解除管控措施,相关情况另行通告。核酸检测要求临时管控期间,区域内人员按照“每日一检”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后续根据核酸检测情况和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检测期间确保应检尽检,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请各位市民朋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三、注意事项保持区域临时管控严格执行临时管控措施,临时管控区域内实行24小时巡逻值守,对进出临时管控区的市政道路、公路和便道实施交通管制,车辆和人员执行“只进不出”要求。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任务的人员一律持有效证件出入,其他车辆和人员严禁通行。做到非必要不流动临时管控期间,暂停举办各类民俗活动。严格执行丧事延办、其他一律不办。所有人员一律居家,禁止聚会、聚餐、串门等聚集行为,确有应急就医等特殊情况需离开临时管控范围的,需上报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同意,并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出入。暂停有关经营活动临时管控期内暂停各类集市交易,保障群众基本需要的药店、医疗机构等必需场所确需营业的,员工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对拒绝接受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涉疫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社区报备,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公务的,以及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不出示核酸检测报告,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未尽事宜,以经开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解释为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2年11月24日
2023-09-08 10:21:251

11月11日关于邵阳市城区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为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结合市城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从11月11日6时起,逐步分区分级分类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逐步有序解除临时管控。根据疫情风险差异,分别对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和邵阳经开区采取不同管控措施。各区以街道为单位,根据连续无新增病例天数实施不同区域核酸检测策略和管控措施。高、中风险区继续严格按要求进行管控,其他区域全面按低风险区管理;无高、中风险区的以区为单位顶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二、逐步有序恢复生活服务。低风险区居民生活服务场所有序恢复营业。所有门店恢复营业前必须进行规范消杀;经营户和从业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营业期间严格落实测体温、扫场所码、查行程码、两米线、不扎堆、不聚集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餐饮场所暂不开放,机关单位食堂严格实行错峰就餐、隔位就坐。网吧、影剧院、KTV、棋牌室、室内健身馆、美容院、洗浴店、足浴店、夜市等人员密集、环境密闭场所暂不开放。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缓开放。线下培训活动暂停举办。严禁举办文艺演出、会展论坛、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严禁赶集、广场舞等活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农村集市暂不开放。继续坚持宴会不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三、逐步有序解除交通管控。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区交界和各区交界健康监测点继续保留,一律查验“两码”通行。其他健康监测点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解除时间。未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发的通行证的车辆,暂不予通行。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和发往城区外的客运班线、旅游线路、包车客运等业务暂不开放。四、逐步有序复工复产复学。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先保持弹性工作制并逐步恢复正常上班。重点行业、园区、企业、建筑工地和重点项目实行“一业一策”“一园一策”“一企一策”,以每个企业、项目作为最小防控单位进行闭环管理,分级分类复工复产。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具备闭环管理条件的可先行恢复线下教学,其他学生继续开展线上教学。五、坚决守住“外防输入”关口。严格落实“外防输入”要求,提倡“非必要不返邵”,确需来邵人员提前3天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报备,同时电话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报备,如实提供行程。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入邵。入邵后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两检”,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禁外出,不得前往公众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社区要跟踪其具体行程和到达时间,做到无缝对接,确保“入邵先报、入邵即查、入邵即检、入邵即管”。适当加密高速公路出口所在乡镇、国省道沿线乡镇居民核酸筛查频次,尽早发现并控制传染源。强化寄递和冷链物流行业疫情防控措施,严防以物传人。六、持续强化重点场所监管。加强集中隔离点内部管理,实时风险评估,严防交叉感染。对解除隔离返城人员进行闭环管理,或暂缓返城;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返城者,须做好人员返城信息点对点推送,由居住地所在社区继续监督实施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方舱医院和定点医院要与各区完善对接机制,细化工作流程,落实闭环管理,严防交叉感染和风险外溢。对入院治疗时间较短、再传播风险较高并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继续予以集中隔离,直至隔离点内“人、物、环境”同采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继续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七、全面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各区依次轮流开展“三天一检”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对重点人员“一天一检”。进入宾馆、商超、景区、市场、医院、学校及机关单位等公共场所一律进行体温检测、查验“两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制度和首诊负责制;所有药店对购买“四类药品”实行“购药登记码”登记;充分发挥好“哨点”作用,确保及早发现、及时管理传染源。八、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要求做好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妥有序恢复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控工作和外来人员的排查管理,履行告知和监督义务,严防外来人员在无监管的状态下造成不可控的社会面传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扛牢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各自分管领域的督导检查。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细则,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弹性上班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核酸检测。广大市民要自觉当好守护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自我防护,减少聚集出行,严格遵守扫码亮码、戴口罩、勤洗手、两米线、用公筷、常通风、多消毒、做核酸等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并及时主动向社区报告个人和身边外来人员异常情况。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措施仍须精准落实。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履行疫情处置职责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1日6时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原文链接11月11日关于邵阳市城区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3-09-08 10:21:341

10月12日长沙疾控发布家长防疫提醒(长沙疫情防控通告)

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学校能否正常开展线下教学,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是学校、家长、学生共同关心的问题。因此,学校会定期收集、查看学生家长的行程码、健康码。如果家长的行程存在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危险或健康码异常都有可能影响学生正常上学。多地曾出现因家长故意隐瞒涉疫行程、提供“假绿码”的行为,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的后果。为了更好地守护学生健康、维护校园疫情防控秩序,长沙疾控在这里提醒各位家长: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在校学习期间,家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跨省/区域出行;如确需出行,要尽量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并密切关注近7天以来自身活动涉及城市所公布的感染者轨迹信息以及中高风险区调整动态。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防疫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节假日期间,学生和家长尽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如进入室内场所或在户外人群聚集的场所要佩戴好口罩;扫场所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少扎堆,少聚集,避免在通风不良、空间密闭的场所长时间停留。日常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等。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后,及时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共同维护学校疫情防控安全: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学生、家长的健康码、行程码;及时关注疫情动态,如发现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居住/旅行史、相关风险人群接触史、健康码异常等情况应第一时间向社区、学校报备,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因不主动报告、瞒报、漏报,以及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将承担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法律责任。温馨提示:家长应该把全校学生的健康和学校的防疫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为己任,共同筑牢校园防疫屏障,确保每位孩子在校的学习生活健康、安全。
2023-09-08 10:21:411

疫情四保是指什么内容

“四保”指的是保运营,保创新,保恢复,保变革。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方案,全力推动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建立起了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的长效性、立体化工作体系。他们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发布关于确保市场供应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的通告,扎实推动各项保供措施落实,着力维护群众消费权益,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企业四保是指保企业生产经营、保物流畅通、保政策助力、保防疫安全四保人员为:保障全区群众生活、城市运行、安全稳定、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例如水电气,生活物资,疫情防控保障等工作人员,就像医生、警察、水电气公司必要人员。一.是以经被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二.是疑似但还未被确诊,需被隔离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三.是无法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可能的发热患者(是指,发烧咳嗽的患者都要引起重视、密切观察)四.是接触过确诊患者的人群。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2023-09-08 10:22:211

关于参加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通告?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8月1日(原4月11日考试课程)、8月2日(原4月12日考试课程)举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考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通告如下:一、考前准备1.所有考生7月18日起,每天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并通过微信公众号“信用青海”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简称“信康码”),进行健康打卡,并在考前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信康码”可在微信APP上自行如实填报申领,有效期为一天,到期后需要重新申领。具体申领方法如下:搜索“信用青海”→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点击“信康码”→点击“我的健康码”→按要求如实填报→点击“申领”→点击“确认提交”→参加考试前一天截图、打印、签字。2.考生应在7月18日前到达青海省内,如考前14天内有体温异常(≥37.3℃)、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情况的,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3.7月18日(含当天)后返青考生,参加考试时,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7月25日-7月31日)由青海省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尽早预约检测,务必于参加考试前拿到核酸检测报告。4.考生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须如实填写过去14天内省外、境外旅居情况及健康状况等内容,并打印《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于7月31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参加考试时交监考人员存档备查。我办将会同公安部门、疾控部门筛查考生省外、境外旅居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6.考生赴考点出行时,应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距离较近的,宜步行前往考点。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应注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二、进入考点、考场1.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遵守考区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工作,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2.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2)在有效期内且显示“绿色码:请通行”字样的“信康码”截图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3)《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4)7月18日(含当天)后返青考生,须提供7天内(7月25日-7月31日)由青海省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5)其他须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考场。3.体温异常(≥37.3℃)的考生,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三、考试期间1.考生须自觉遵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主动摘口罩,配合监考人员核查。3.在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考试,报告监考人员,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按规定妥善处置。四、考试结束1.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2.隔离考场的考生考后由疾控、医疗机构按规定妥善处置。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上内容,熟悉疫情防控要求,诚信参加考试。附件:1.青海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单位及联系电话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7月13日附件1青海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单位及联系电话医院或机构名称/联系电话青海省人民医院 0971-8066283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0971-6162010青海红十字医院 0971-8267271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0971-6362361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71-8801418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71-8805230-6407海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72-8685569海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619746577黄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73-8722116海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997400968海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77-8219025玉树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209713593格尔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79-8495551青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西宁海关口岸门诊部) 0971-8222570附件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信康码打印件(考前14天内从境外、省外返青考生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三、考生严禁携带除2B铅笔、0.5亳米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必备考试用具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各种发射、接收功能设备(移动电话、耳机等)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考试违禁物品的,考场内自行传递物品的,一律按违纪或作弊处理。考试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学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摄像、扫描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笔记本以及手机、手表、电子手环、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通讯工具等。四、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及省自考办规定的其他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不准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七、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的笔。考生作答时,涂点部分必须用合格的2B铅笔填涂,书写部分必须用0.5亳米黑色墨迹签字笔作答。要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一律无效。不要将答题卡折叠,污损,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09-08 10:22:371

唐山丰润区疫情封控最新消息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疫情最新消息

关于解除临时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广大居民朋友: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22日零时起,按照“解封不解防”的原则,解除临时全域静态管理,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继续严格管控大交通,有序放开区域间交通管控。继续对境内高速口、火车站、汽车站等严格执行管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出现阳性感染者地区来丰人员予以劝返或隔离,严格执行来返丰提前报备制度,违反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农村、社区继续实行“一门进出”,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3、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序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各类政务服务窗口限流50%开放,下沉基层干部有序返岗,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单位食堂落实消毒通风,继续禁止堂食。4、各类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和生活必需品经营单位,在属地主管部门检查评估合格后,逐步恢复营业,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码、通风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5、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经营,不得承接婚丧嫁娶和商务接待等聚餐活动。理发店实行预约制,暂停所有美容业务。图书馆、棋牌室、影剧院、KTV、网吧、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及各类农贸市场一律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确定。6、物流、快递、外卖等企业有序恢复营业。所有从业人员要隔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所有进口快递包裹严格落实检测和消杀,倡导非必要不网购境外物品。7、各级医疗机构有序恢复正常接诊秩序,对住院患者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全面落实常态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强化各项院感防控措施。各类药店、个体诊所恢复营业,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要求,严禁私自接诊发热患者。8、各级各类学校暂缓开学,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具体开学安排由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另行公告。9、坚持非必要不举办5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确需举办的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审批手续。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其他宴会不办。10、重点场所工作人员要全面严格落实“三件套”,即:“N95口罩、手套、面屏”防护措施,有效阻断病毒传播,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11、积极接种新冠疫苗。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尽快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及加强针,保护自己、关爱亲人,筑牢免疫屏障。12、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非必要不离唐、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落实戴口罩、勤洗手、消毒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筑牢群防群治的坚固防线。唐山市丰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4月21日
2023-09-08 10:22:441

10月11日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继续实行静默管理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继续实行静默管理的通告〔2022〕34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0月11日0时至10月14日0时,继续实行全域3天静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静默管理期间,10月11日至13日继续在12个街道、3个镇区和装备制造产业园、轻纺产业园、铜川汽车博览园连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东胜区所有人员除参加核酸采样外,原则上一律不出门,确需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的,每户限定1人外出,1次采购3天生活必需品。各镇、街道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物业公司要加强小区管控,坚决避免小区人员聚集,严格做好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工作。二、城区出入口实行“不进不出”管控措施,除应急运输、能源保供、群众必要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疫情防控工作车辆、特种车辆以及持行业主管部门发放通行证明车辆外,其他车辆非必要不得上路通行,公安交管部门采取限制通行管理措施。三、对涉及市民基本生活、民生保障服务、城市基本运行、物资运送、能源保供的水、电、燃油、燃气、供暖、通讯、物流、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行业允许正常经营;工业企业、建筑行业等企业能够满足住宿条件的,员工全部在企业内部住宿、不得外出,最大限度减少与外界接触,在严格落实人员闭环管理前提下,可正常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外卖业务正常运营,餐饮行业禁止堂食。四、东胜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10月11日至13日暂不开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有序组织好线上教学。高校、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放。五、各类药店、诊所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引导有“四类”药品购买需求的人员到发热门诊就诊。六、对确需急诊急救的开辟就医绿色通道,社区管控人员负责与医疗机构对接,确保及时治疗;对需外出就医、购药的,严格向社区报备同意后方可外出。七、坚决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以及编造散布谣言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八、目前,东胜区各类生活物资储备供应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紧张恐慌,及时关注官方发布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九、静默管理时限是否延长视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0月10日
2023-09-08 10:22:521

2022兰州红古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通告

红古区11月7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严格落实九版防控方案和“九不准”防控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细化实施分区分类管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结合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实际,经综合研判分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开展检测管控工作。1、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进行动态监测,对医护、快递、维修、保供、食品、保洁等“白名单”工作人员实行“一天一检”,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养老监所等群体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2、对新发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小区的同单元住户实行“三天两检”;对无疫小区按照“街道统筹、社区组织、小区采样、突出两天、兼顾平时”原则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愿检尽检”便民核酸采样点和区医院、市第五医院24小时核酸采样点恢复正常,满足群众多样化核酸检测需求。3、对新发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小区“管控单元、不封小区”;对发现阳性感染者的共同居住者及共同工作人员及时转运集中隔离;对流调判定风险可控的其他密接人员可实行3天居家临时管控。二、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全区有序渐次放开。平安镇、花庄镇、红古镇、矿区街道4个镇街有序放开;对华龙街道、海石湾镇、窑街街道3个镇街渐次放开;华龙街道华龙社区、复兴社区、龙兴社区,海石湾镇西苑社区、火车站社区、海石村,窑街街道团结社区,以及其他涉疫场所等重点区域严格管控,待疫情形势基本平稳,经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评估后,逐步稳妥有序开放。2、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评估认定,指导镇街将小区、村组细化为涉疫小区、涉疫村和无疫小区、无疫村。各镇街对评估为无疫小区、无疫村的有序放开流动;对涉疫小区、涉疫村,以“单元、巷道”为单位进行评估,其中有阳性感染者的“涉疫单元、巷道”要严格管控,没有阳性感染者的其他“无疫单元、巷道”可在小区、巷道内部活动,逐步恢复常态化防控。3、有序恢复单位企业运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继续实行弹性工作制;学校继续线上教学;为民服务窗口单位恢复工作秩序,金融、通信、电力、燃气、供水等民生服务经营网点恢复营业,可网上办理事项推行“网上办、不见面”;窑煤、兰铝、方大、新蓝天新材料、兴盛源、禹虹等工业企业继续实行闭环生产,减少与社会面接触。4、有序恢复生活秩序,医疗机构、药店超市、农贸市场、小区及村组保供点等民生必需场所正常开放,从业人员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对进出人员严格“一扫三查”,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影院、棋牌室、酒吧、KTV、足浴店等非民生必需场所暂缓恢复经营;大型商场、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由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进行评估后恢复经营,餐饮门店暂缓堂食;促销、展会、培训、农村集会等各类人员集聚性活动暂缓举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5、有序恢复人员流动,对跨窑街片区、海石湾片区、川区流动的,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凭工作证明、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在居所与单位之间“点对点”往返;对离红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前往目的地,严防疫情外溢。三、用情做好群众服务保障。1、优先保障就医需求,各镇街对辖区内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尿毒症患者等特殊人群建立特殊紧急需求台账,区医院开通24小时就诊热线及“非绿码”就医通道,为就医患者和应急需求人员提供便利。2、全力保障生活需求,继续保障三级放心粮油供应体系运转,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保障物资运输、保运转车辆及人员正常通行。保障管控区域群众生活物资供应,科学设置保供网点,建立“无接触”配送模式,使群众生活不受影响。3、兜底保障特困需求,各镇街全面摸清辖区内低保、五保、低收入、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底数,做好政策救助、联系帮扶,及时发放政策性补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4、规范监管重点场所,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戒毒所、看守所、拘留所等特殊场所,实行闭环管理,协调解决疫情期间困难问题,确保正常运转。四、继续把牢外防输入关口。1、公路交通查验点和火车站查验点继续严格落实“一问一扫四查”,做好来红车辆及人员信息报备、核酸检测、推送移交、闭环管理等措施,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2、各镇街持续加大来红返红人员排摸管控,引导提前报备,核实行程信息,点对点闭环式管理。3、持续加大快递物流监管,快递配送人员闭环管理,快递快件彻底消杀、闭环分拨配送;对红外果蔬建立统一购销台账,对入红进口非冷链货物报备核查,做好外包装及环境消杀。五、强化督导倒逼责任落实。1、严格落实九版防控方案和“九不准”防控要求,加强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等重点区域及交通查验点、小区、单位、店铺“四门”督促检查,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打折扣、落实到位。坚决杜绝防疫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现象,杜绝工作中生硬冷漠,避免造成群众误解、产生矛盾。对于敷衍了事、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绝不姑息迁就。2、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属地镇街持续强化人员管理,社区、村组严格落实“一问一扫四查”;行业部门加强本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做到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管业务必须管防疫;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守好核酸关、扫码关、消杀关;个人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配合参与核酸检测与疫苗接种。红古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6日原公告:点击查看甘肃疫情最新消息
2023-09-08 10:23:071

现在出省有什么要求规定

【法律分析】:7月3日零时起取消离穗、出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对进入出入境口岸(含机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和港口客运站的旅客检测体温、扫码进站;对进入火车站、地铁站、对外交通枢纽配套公交站场的旅客检测体温;交通站场及交通工具按要求落实清洁消毒;进入交通站场及搭乘交通工具人员要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旅行社组织离穗、出省团队旅游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不接受14天内有上述区域旅居史人员参团。【法律依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一、严格人员出行管理。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涉疫重点区域管控要求,确保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区域内人员足不出户,封控区域内人员只进不出;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穗、不出省,确需离穗、出省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阴性证明要求自6月7日12时起实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穗、不出省要求。二、严格交通出行防控。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各类公共交通要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三、严格隔离管控。请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实施封闭、封控区域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严格信息报告。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地区旅居史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健康码为黄码的应于当天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严格配合核酸检测。请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大规模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六、严控餐饮堂食。请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各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制定的有关禁止、限制餐饮堂食的管控措施,少聚集、不聚餐,采用到店自取、外卖订餐;全市各单位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温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挡板分隔等防控措施。七、严控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缩线下规模、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八、严格公共场所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的各类公共场所的管控措施按第15号通告附件2、附件3执行,其他区域室内公共场所实行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密闭娱乐场所暂停营业。九、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食物煮熟煮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减少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每位市民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通过粤康码或穗康码上报本人健康信息,并务必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
2023-09-08 10:23:161

咸阳有序恢复全市生产生活通告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市主城区已完成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当前,全市疫情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依然是我们的首要任务。经市级专家组会商研判,我市将在从严从紧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一、小区出入实行差异化管理。继续严格管理封控区、管控区,按程序解封。其他小区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外来人员严格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快递、外卖等在小区出入口执行无接触配送。二、有序恢复机动车通行,落实常态化限行措施。市域内公交车、客运班线、客运包车按50%乘载量运行。出租车市域内运行,严禁拼座。三、对外省来返人员和省内有病例地市的来返人员,交通查验点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通行,抵咸后24小时内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四、咸阳西安“双城生活”人员原则上选择一地工作生活,确需返回的,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社区报备。五、便利店、生熟食店、蔬菜粮油店、理发店、干洗店、农资销售、银行、电商物流、仓储配送和通信网点等恢复正常营业;商场、超市、室外开放性景区等按50%承载量有序开放运营;餐饮场所可通过线上外卖等方式开展无接触送餐服务,暂不恢复堂食;影剧院、KTV、健身房、网吧、体育馆、棋牌室、酒吧、洗浴、夜市等人员密集、环境密闭场所暂不开放运营。六、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中小学、幼儿园,经辖区教育部门评估验收后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培训机构继续线上教学,驻咸大中专院校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七、暂不举行文艺演出、会展论坛、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庙会、集市、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八、广大市民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不聚餐、不扎堆等良好习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本通告自2022年3月21日零时起执行,市疫情指挥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认真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要求,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3月20日
2023-09-08 10:23:291

2022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通告2021年丹阳市新冠肺炎疫情

2022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发布时间:2022年5月12日发布时间:2022年5月11日为进一步合理安排就医患者有序就医,维持正常的诊疗秩序,切实做好我市疫情期间医疗服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完善了疫情期间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发布时间:2022年5月10日我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调整为每人份19元,多人混合检测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人份3.2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合并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发布时间:2022年5月6日发布时间:2022年5月5日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5月5日在振安区、元宝区、振兴区区域内开展第十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发布时间:2022年5月4日自2022年5月3日24时起,将丹东市振兴区丹建馨园小区、红房新区小区、桃源逸景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发布时间:5月2日发布时间:5月1日为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工作,维持正常的诊疗秩序,合理安排有需求的患者有序就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有就医需求的患者分级分类提供医疗服务。元宝区、振安区24日以来未发现确诊阳性的管控区,只进行抗原检测,不进行核酸检测。封控区原有检测要求不变。发布时间:4月30日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定于4月30日早7:00开始,对我市振安区、元宝区、振兴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开展第六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截至4月29日12时,丹东市共有170个封控区,其中东港市4个,振安区7个,元宝区8个,振兴区151个。封控区和集中隔离点有就医需求的人员,由所在社区出具其完成核酸检测的证明,并负责联系医疗机构为其提供诊疗服务,采用专用救护车“点对点”闭环送至黄码医院。发布时间:4月29日自2022年4月28日20时始,将原以病例所在社区或小区列为封控区调整为以阳性病例所在单元楼的所有单元列为封控区,调整封控区10个,调整增加辖区封控区点位29个4月29日早6:00开始,丹东市振安区、元宝区、振兴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开展第五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发布时间:4月28日4月28日6:00开始对我市振安区、元宝区、振兴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开展第四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发布时间:4月26日丹东部分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对77个小区、住宅楼实行封闭管理服务。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所有居民严禁出户。发布时间:4月25日拟于4月24日18时起,在振兴区、振安区、元宝区进行必要轮次区域核酸检测筛查。发布时间:4月25日根据丹东市疫情防控形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振安区、元宝区、振兴区范围内市民实行静态管理。发布时间:3月12日近期,国内省内多地多点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为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和“动态清零”的总方针,坚决阻断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
2023-09-08 10:23:581

信阳市关于办理车驾管业务加强疫情防控的通告

一、凡到车驾管窗口办理车驾管业务的群众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到达现场后,须配合车管所工作人员测体温,出示健康码,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疫情防控行程码,经检查、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业务大厅窗口办理业务。二、所有前来车管所大厅的办事群众,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对未佩戴口罩者将予以劝阻,不听劝阻者,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三、在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抵我市行程人员,禁止进入业务大厅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四、办理业务时禁止一笔业务多人陪同办理,每笔业务最多只能两人进入大厅办理。五、办事群众相互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隔座就座,不扎堆、不聚集。凭叫号办理业务,未叫号的自觉在等候区等候。业务办理完毕后,办事群众要自觉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严禁逗留。六、鼓励群众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车驾管业务。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点击进入。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望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增强防护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自觉维护疫情防控社会秩序,积极配合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2023-09-08 10:24:061

11月15日廊坊永清县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告

永清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告今天广大居民朋友: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内多个省份散发本土病例。新一轮疫情波及面广、传播链条复杂,做好疫情防控需要广大居民朋友的支持、配合、参与。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居民朋友保持警觉,进一步提高防护意识,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齐心协力携手筑牢疫情防线。一、来永返永人员提前报备。凡域外来永人员,请履行好“四方责任”中的个人责任,抵永前本人及家人必须至少提前48小时向小区报备,咨询相关管控措施且在抵永后第一时间报告、登记。如不提前报备、主动报告,后续发生的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费用全部自理。对故意隐瞒行程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责。二、非必要不外出,少走动、少聚集。尽量减少聚餐聚会和走亲访友,非必要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如前往人员密集、通风不良场所和医疗机构时,请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等工作,保持社交距离。近期各单位不组织外出和聚集性活动,个人非必要不出县,减少人员流动,避免通过交通工具、与外地人员接触等方式感染新冠病毒,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三、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即日起,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承接婚宴、会议、培训、演出、会展、比赛等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已经预定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按程序报属地党委、政府审批。遵从“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的原则;严格落实进门佩戴口罩、测温验码、“一米线”、无智能手机人员实名登记等要求。要采取限流措施,合理设置人员上限,减少人员扎堆聚集;经营场所定期开展消毒消杀、通风,在之前基础上,增加对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做到消毒全覆盖。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举办方和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四、网络购物需谨慎。网购物品时,不要购买来历不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要选购“三证齐全”即海关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的产品;要尽量避免从官方公布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通过网购快递渠道购买商品。如发现涉疫食品,请单独存放,切勿拆封和触碰。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和疫情防控部门报备,主动告知食品来源、品种和使用时间等信息。取件前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一次性手套。建议自带签字笔和75%酒精、消毒湿巾或含氯消毒剂的消毒喷壶。取件时提倡无触碰配送和扫码取件,避免人员面对面接触。邮寄、签收、排队时,应和快递员及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如果快递不立即使用或无冷藏要求,可以干燥通风放置一段时间,内外包装消毒后再带进房间内。取件后建议就地将快递拆封处理,之后做好手部消毒,尽量不将快递外包装带回家中,只能回家拆封的快递要做好内外包装的消毒后再带入室内。快递外包装和内部物品可以使用75%酒精或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也可使用消毒湿巾。手部清洁时,要按照“七步洗手法”认真洗手,每步保持在15秒以上。拆开的废旧纸盒、废弃物包装要避免儿童、宠物接触玩耍,并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尽快妥善处理。五、做好个人防护。请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咳嗽喷嚏要遮挡、室内通风要保持。有感冒、发烧、乏力等症状的人员,要主动做好防护并及时到发热门诊诊治,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所有人员要主动配合检查14天以来行程,健康码和行程卡出现异常要取消所有活动并立即报告。凡不如实报备行程、一经核实与疫情关联的,须承担法律责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能有效降低危重症和病亡发生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和疫苗加强针,共筑全民免疫屏障。六、夯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决服从管理,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人员,坚持非必要不来永,尽最大努力防止疫情输入。如因思想不重视或拒不落实相关要求,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影响公众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追责问责,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当前,我县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请广大居民朋友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不传播未经权威部门确认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防疫警惕,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防控工作。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让我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凝聚起坚不可摧的抗疫强大力量,共同守护全县人民的健康安全。永清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1月13日
2023-09-08 10:24:141

11月25日湘西凤凰县关于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凤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凤防控通〔2022〕83号目前,我县所有高风险区已经全部解除,全县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08∶00时起,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全县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县城区常设的便民核酸采样点正常开放。二、电影院、KTV、棋牌室、酒吧、网吧、演艺剧场、足浴、健身房、游戏厅、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等文化娱乐健身、公共服务场所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地下商场暂缓开放,具体开放时间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确定。所有公共场所都要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查验、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三、县内公共交通和州内班线车恢复正常运营,乘客应当自觉戴口罩、扫场所码、凭绿码乘车。倡导使用无接触支付方式,司乘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暂不恢复跨省跨市州班线交通运营。四、从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发生地区入凤人员须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宾馆报备,准确告知行程安排、交通工具等信息。未提前报备的,须在高速公路查验点、国省县道等第一入凤健康服务监测点进行现场报备。五、县域内保留省际、市州交界的健康监测服务站和高铁、高速出口、汽车站、火车站交通卡口。十里牌国道及高速出口、高铁、汽车站、火车站等健康监测服务站设置核酸检测采样点,对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发生地区入凤人员查验行程卡、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落实“落地检”,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第5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取消弹窗提醒;不满5天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因核酸检测、紧急就医等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增设_子坪209国道卡点,查验经吉首入县的省外返乡人员,并做好登记台账。六、对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的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七、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重大活动实行报备制。红事一律缓办、白事一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八、州外进入我县开展货物运输活动的司乘人员,须全程闭环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点对点”开展运输活动,全程不下车、不与社会面产生接触。九、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主动提前报备,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权威信息发布,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进出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查核酸”等措施,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共同维护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凤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1月25日原文链接凤凰县关于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3-09-08 10:24:211

10月8日起关于南岸区开展区域核酸筛查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规定,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0月8日起开展“三天两检”区域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采样时间10月8日—10月10日完成“三天两检”,2次采样时间需间隔24小时。区域核酸采样点采样时间:2022年10月8日17:00—22:00;10月9日—10月10日8:00—12:00,17:00—22:00。其他时间段市民可前往就近便民方舱采样点和医院采样点采样。便民方舱采样点和医疗机构采样点采样服务时间不变。具体安排以属地镇街、村通知为准。在南岸区以外其他区县核酸采样点进行的采样检测结果也均有效。二、采样范围南岸区辖区内的全体市民朋友,但临时管控区、扩面核酸检测区域、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包括在内,按原政策执行。三、采样安排渝康码绿码人员、弹窗人员:请在镇街、社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引下就近采样。渝康码黄码:请到就近医院采样点或区域核酸采样点黄码人员专用通道采样。渝康码红码或有发热、头痛等症状:请立即向村报告,按村要求进行采样并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四、温馨提示10月8日0:00后已经开展1次核酸检测的,可不参加10月8日首轮核酸检测。涉及扩面核酸检测区域的南坪街道全域13个社区、海棠溪街道1个社区、南坪镇4个社区、铜元局街道1个社区、花园路街道3个社区的居民需在10月8日、9日两天继续开展2次核酸筛查,完成“三天三检”。在区高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校内集中采样。行动不便人员及3岁以下婴幼儿可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若有检测需求的,可提前与村工作人员做好对接,由村安排上门采样。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或出示渝康码开展核酸检测。请家长及时为未成年人申请渝康码,并在监护人陪同下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期间,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有序排队,不交谈、不聚集,防止发生交叉感染。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居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居民、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员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应检尽检。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疫情防控,您我同行。再次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配合!重庆市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0月8日
2023-09-08 10:24:301

社区医院办健康证需要检查哪些

法律分析:一、早预防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2.减少人员聚集。各地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二、早发现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三、早报告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四、早隔离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政府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6.建立信息平台。县政府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附近机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五、早救治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2.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3.规范治疗。县医院具备收治条件的,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县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级定点医院。4.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六、强保障1.组织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2.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通过调派移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等方式,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地(市、州)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区域内集中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3.对口帮扶。城市三级医院已经与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城市三级医院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县医院没有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县医院的驻点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4.物资保障。各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5.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冬春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023-09-08 10:24:371

青岛李沧区11月21日、22日连续开展两轮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李沧区关于连续开展两轮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广大居民朋友们:近期,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筑牢防疫屏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1日、11月22日,李沧区将连续开展两轮区域核酸检测,时间为6:00-12:00。当日各常态化核酸采样点服务时间截至12时,不再延时服务。请居民朋友们提前安排。机关企事业单位、师生、医疗机构、口岸冷链、建筑工地、公共娱乐服务等“应检尽检”重点人群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已采取管控措施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坚决守住守牢疫情防控底线。注意事项:1.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不得参加核酸采样;有发热、干咳、流涕、肌痛、咽痛、乏力、腹泻等感染症状的,请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不要自行前往核酸采样点。2.采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并主动扫场所码,可用生成的二维码或“山东健康码”完成信息登记。3.采样期间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等候采样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交谈。4.完成采样后,请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避免在采样台下风向位置逗留。5.“山东健康码”“青岛一码通”小程序,均可查看“核酸采样标识”,在没出结果前,证明您核酸采样的时间和采样点。6.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居民应尽的义务,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9-08 10:24:451

医务人员不遵守新冠肺炎防控措施的可以简易处罚吗

可以,有相关规定的. 疫情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严厉打击如下违法犯罪行为:拒不执行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通告,擅自出入、冲闯封控区、管控区、防疫卡点或者在封控区、管控区、防疫卡点起哄闹事的;冲闯政府部门、防疫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的;妨害保障城市运行交通秩序和阻碍疫情防控物资运输、隔离转运车辆、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应急救援车辆通行的;应当暂停生产经营的场所、企业、单位等擅自生产经营的;不落实“场所码”申领、张贴、扫码等要求的;外省外市来盐返盐人员未严格落实“3+11”健康管理措施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者非法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或者假冒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的。
2023-09-08 10:24:531

11月25日衡阳高新区关于开展两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衡阳高新区关于开展两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广大市民朋友:根据衡阳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高新区定于2022年11月25日和27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检测对象华兴街道、金龙坪街道、蒸水办事处、高岭办事处范围内全体居民,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二、检测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5:30。三、采样地点1.黄码人员请步行或乘坐私家车到南华附二医院、中心医院华新分院、高新区华新医院采样,不得前往集中采样点采样。2.绿码人员请到集中采样点采样。四、注意事项1.请居民朋友主动参与、全员参与。按照社区通知,做好个人防护,携带手机健康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单独前往采样、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准备好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用手机绑定小孩健康码或带家庭户口本;采样过程中,请全程科学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与旁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聚集、不交流,不触摸采样台;采样结束后,请迅速离开现场,不逗留、不围观,回家后及时更换口罩,做好手卫生。2.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根据区教育文化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开展核酸检测。3.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按照原定的要求开展核酸检测。4.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已采取管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由负责管控单位安排采样。健康码为“黄码”人员不得前往集中采样点,需步行或乘坐私家车到南华附二医院、中心医院华新分院、高新区华新医院采样。5.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人员不需重复采样。6.因高龄、残疾、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不能参加现场核酸检测的人员,家人可提前向社区报备,由社区对接机动采样队员上门采样。7.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请及时向所在村组报备说明。并请在48小时后就近选择采样点进行检测。参加新冠疫苗接种的医护人员不能承担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任务。8.个人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采样,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在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采样。9.核酸检测30分钟前不要吸烟、喝酒、咀嚼口香糖、槟榔等。10.此两轮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疾控部门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后续可通过“湖南健康码”系统查询结果。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11.本时间段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为混管采样,不收取任何费用。五、个人责任请市民朋友依法履行防疫义务,对现场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工作、扰乱秩序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对拒不参加的将采取弹窗或赋黄码处理,此类人员将会限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限制乘坐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各公共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务必按照要求,对人员进行“场所码”扫码查验工作,加强对未进行核酸采样人员的排查劝导,一旦发现,禁止进入,并迅即报告主管部门、社区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导致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配合、理解和支持!衡阳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1月24日
2023-09-08 10:25:231

[关于校园秩序的通告] 教育厅的通告格式

   关于校园秩序的通告范文一   各部门、学院:   近几年来,随着校园机动车数量的大量增加,校园交通环境日益恶化,随意停放、违规驾驶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并危及师生的人身安全,引起了师生员工的广泛关注,为了彻底扭转校园交通秩序管理的被动局面,尽快改善校园交通状况。根据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及<<井冈山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起开展校园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管理   (一)在校区内行驶的摩托车必须具有正规牌照并有通行证;两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必须于5月31日前到保卫处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领取通行证.   (二)为了方便管理,已领取车辆通行证的师生员工,请携带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上牌照凭证、标识牌编号等)于5月31日前到保卫处xx科(具体地点)登记、备案。   (三)凡是无牌无证的车辆,请尽快自行处理。从2012年3月1日起,无证或没有登记(无标识牌)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禁在校区内行驶。   二、车辆停放管理   (一)加强校园车辆停放管理。保卫部将成立若干管理小组,对校园面上随意占道停放、堵塞消防(救护)通道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即日起,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或施划有停车位线的场地内,各建筑楼门前空地可以停放车辆,但所停车辆不得占用门前道路和影响该楼行人正常通行。家属区应在指定的区域或地段依次靠边停放车辆,但不得在指定停车的地段左右两边停车,更不得堵塞消防(救护)通道。对于违停车辆,交通管理员将向车主发放违停警示单并予以记录,仍不听劝告者,将作锁车或拖走处理。   (二)机动车辆(含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请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或停车位;自行车请停放在自行车停放点,或听从校卫队员的指挥停放。禁止一切车辆乱停乱放。   (三)有禁停标志以及有消防通道标志的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车辆行驶管理   (一)加强校园道路行车秩序管理。依据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机动车辆(含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不得无证驾驶、无牌上路,不得鸣笛,通过路口或遇有行人时应减速慢行,主动避让。即日起,保卫部将加大路面检查,对各类违规行为进行纠查,任何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更不得故意堵塞道路和校门交通,违者将暂扣其所驾车辆。   (二) 送货车辆实行收货单位预约制,即由收货单位提前告知保卫部各分部,确定进入或驶离校园时间,由各门卫按通知确定准入、准出。   (三)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时不得载人。(四) 各单位近期要组织教职员工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的专题教育,认真学习学校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大家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的交通管理,同时对已购私家车,但未来得及办理2012年度井冈山大学机动车通行证的车主,要求他们尽快到保卫部办证(办证截止时间2012年5月31日)。后勤集团运输服务中心等公车较多的单位,应对专职驾驶员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要求他们自觉遵守学校有关交通管理规定并自觉服从交通执勤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将对其单位和个人予以全校通报。   四、车辆出入管理(一)保卫部将加强对各类外来车辆的进校管理。即在全校二个交通校门进口对所有无证车辆实行拦停检查,机动车辆进入校门时,请主动出示“校园出入证”,外来车辆凡无正当理由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确需进校办事的,由门卫管理人员开具进校许可证,进校后,由接待单位在许可证上签字盖章,出校时交纳此证方能离校。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二)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进出校门时,须减速慢行。   五、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由于学院没有专门的充电设备,不能为电动自行车提供充电。严禁私接电线插座、使用消防专用设施给车辆充电,否则将由保卫人员立即进行拆除,并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理,造成消防隐患或火灾事故的,通报所在单位,并送交有关执法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需要全校各级单位和全体驾驶员共同来维护,请各单位及驾驶员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为师生员工创建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公安交警部门将协助加强校园交通执法力度,开展校园驾车查证验证工作,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保卫处   年2月23号    关于校园秩序的通告范文二   近期,学校对赭山校区和花津校区的学生教室进行了多次巡查,发现部分教室存在以下现象:   一、长期私占座位。自习教室内,部分学生私自购置、摆放、出租课桌椅,甚至出现买卖座位的现象;部分学生长期在课桌上下堆放私人物品,如书籍、水杯、零食、台灯、电扇、靠垫、书包、水瓶;   二、实际上座率低。部分同学长期占座不用,也不准别人使用,教室实际上座率较低,经过不同时段巡查,教室上座率最低仅为10%;   三、私自外接电源、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上述这些现象造成以下不良后果:   一、少数同学只顾自己方便,严重损害了大多数同学的利益;   二、在教室内私自外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是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同学们生命财产安全;   三、因抢占座位而引发的打架斗殴、砸门、撬锁等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校园的正常秩序与稳定;   四、教室课桌椅因抢占座位,被乱涂乱画,设施损坏严重。   教室及其所属设施设备等均为学校公共资源,为了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大多数同学的利益,学校研究决定:   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学校教室内长期占用座位。学校以每半天为时段进行清理,确保物随人走、人走位空;   二、相关同学应在10月17日18点前将存放在学校教室内的所有私人物品(包括私人购买的桌椅)一律搬出。逾期未处理的物品,由学校有关部门集中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物主本人承担;   三、为满足广大同学学习的需要,鼓励和支持广大同学复习考研,学校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室管理、提高教室使用率,采取以下措施:   1、公布教室使用信息,在各教室张贴教室课表;   2、集中开放晚自习教室;   3、适当延长部分教室使用时间(见附件关于教室熄灯时间的公告)。   特此通告。   安徽师范大学   十月八日    关于校园秩序的通告范文三   根据学校的要求,为创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秩序,保障2015年迎新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对2015新生入学期间的校园秩序做如下规定:   一、进入校区需出示有效证件,新生及家长凭报到证进入,师生员工凭工作证或学生证进入。   二、校园商业网点须在经营场所内规范经营,禁止在校园内张贴路标、悬挂彩虹门和漂空气球、乱搭帐篷、占道经营。   三、为保障宿舍安全,学校将在每栋新生宿舍楼安排保安值守,只允许新生及家长进入,提前到校的同学注意寝室防盗、防骗;学校禁止任何单位、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对新生和家长的推销活动。任何上门推销活动都是违规行为,请立即拨打值班电话3831110。   四、各学院迎新点统一安排在青弋江餐厅广场前,迎新点禁止使用带有商业性广告的帐篷。为保证新生宿舍楼前的畅通、整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新生宿舍楼前后搭建帐篷、摆放桌椅。   五、各单位要严格迎新证件管理,迎新志愿者应统一佩戴学校发放的工作证件上岗,不得从事商业推销活动,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任何单位、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制作迎新工作证,如有发现将以制作假证严肃处理。   六、各单位的迎新横幅要按照学校《关于校园内悬挂横幅等有关事项的规定》(合工大政发〔2009〕84号)悬挂,迎新横幅统一悬挂在学生宿舍楼,迎新结束后自行清除,不得在校区内其他地方悬挂,禁止出现具有商业性质的横幅和标语。   七、严禁任何形式的针对新生及家长的商业推销活动,一经发现,坚决追责。   八、交通秩序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按照学校规定的路线和速度行驶,注意行车安全,按照划定的区域有序停放,避免交通堵塞。   (一)行车路线   1、学校迎新大客车:从校区薰化路大门北侧驶入,左转沿B线前行至青弋江餐厅北侧路段停靠,之后继续沿B线前行从南大门驶出。(具体见附件交通路线图中粉红路线)   2、社会车辆:从校区薰化路大门北侧驶入,前行至停车场停放,从薰化路大门南侧驶出。(具体见附件交通路线图中红色路线)   3.各单位迎新工作用车:凭《迎新工作车辆特别通行证》进入迎新区域。停车请到二期教师公寓停车场停放,从南大门驶出。(具体见附件交通路线图中蓝色路线)
2023-09-08 10:2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