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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以设计资质对一个项目进行EPC总承包,但不具备相应的施工

2023-09-20 08: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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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操作实务中的几个法律问题;工程总承


包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目


前,我国在一些外商投资或利用国外银行、经济组


织;下面,结合我国的法律制度和《EPC/交钥匙项


目合;EPC总承包资质问题:;我国实施严格的建筑


活动资质管理制度;一种观点是:EPC总承包商必须


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另一种观点是:EPC总承包商


只需要具备相应的设计;包业务;目前,工程总承


包操作实务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工程总承包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


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


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


段的承包,并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


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



目前,我国在一些外商投资或利用国外银行、经济


组织贷款项目已逐步开展期工程总承包,为适应工


程总承包发展的需要,2003年2月28日,建设部发布


了《关于培育发展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


导意见》,2004年11月16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


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虽然,我国已制定了《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勘察、设计、施


工总承包和劳务、专业分包合同,但还没有制定总


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配


套制度还不健全,目前可借鉴的是,FIDIC(国际咨


询工程师联合会)1995年出版的国际通用的《设计


——建造总承包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9


月,FIDIC在总结以往合同条件的基础上,又修改出


版了《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在我国现有建


筑法体制下,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尚未有明确


规定。总承包模式基本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商参照


FIDIC示范文本在合同中约定,如承包具体方式、工


作内容和分包责任等。


下面,结合我国的法律制度和《EPC/交钥匙项目合


同条件》,以及近年来国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经验


,就总承包操作实务中的法律问题予以探讨:


EPC总承包资质问题:


我国实施严格的建筑活动资质管理制度。“从事建


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


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


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


,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


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


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对于项目总承包资质,原


《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建设[1992]805号)也予以了规定。因建设部《关


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


意见》(建市[2003]30号)的颁布上文同时被废止


,政府对工程总承包资质尚无新的规定出台。在这


种情况下,总承包商从事EPC总承包应否具备资质,


应该具备何种资质就成了一个争议焦点。对此,主


要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是:EPC总承包商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


和施工资质。其理由是:既然国家法律实现资质管


理制度,就应该严格执行。EPC总承包活动既然同时


包括设计活动及施工活动,就应依法具备相应资质


。上海市外环隧道EPC总承包商上海城建(集团)公


司因整合下属设计院及施工单位,而同时具备设计


和施工资质。


另一种观点是:EPC总承包商只需要具备相应的设计


资质和施工资质中的一种资质就可以从事EPC总承包


,但其不具备资质的活动应该分包具有资质的单位


来实施。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函[2003]573号《关于


工程总承包市场准入问题的复函》也认为“具有工


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在其资


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


包业务。因此,工程设计企业可以在其工程设计资


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但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施工承包资质的企业


承担”。其理由是,如需同时具备相应资质,国内


很少有单位可以从事EPC总承包了。


目前,国家对总承包商的资质管理政策问题尚无定


论,据估计第一种观点实施的可能性较大,因为该


观点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至于第二种观点所提到


的很少单位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问题,但主


流观点认为可以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


工单位进行联合承包等方式解决。


总承包下的分包及分包商的责任问题:


《建筑法》对四种违法分包行为作了强制性的规定


,分别是:


1、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


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


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


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


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3、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


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4、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


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根据我国国情和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建筑法》


用“必须”或者“禁止”的表述对工程分包设定强


制性规范,作出了一整套与国外完全不同的规


定。当事人违反这些规定,将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


定而导致分包合同无效。12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若干规


定》再次明确这点了。


《建筑法》在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


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


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


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


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


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


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


包给几个承包单位。”这一明确的法律规定又同时


划出界限,只要承包企业的资质高于施工总承包的


,例如工程总承包企业,则完全不受《建筑法》


第29条规定的约束,可依法将承包工程的设计、施


工分别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它企业。因此,按


我国法律的上述规定,承包人的承包资质决定了工


程承包的范围和方式及其合法性。


按照EPC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商可以将设计、采


购、施工分别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其中


施工项目的分包可以包括施工工程的全部主体工程


;而施工总承包则不得分包项目主体工程。对于法


律责任,交钥匙工程中,总包商向业主承担全部法


律责任,分包商仅向总承包商负责,与业主没有直


接法律关系,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但在施工总承包


条件下,法律规定分包商就分包工程与总包商一起


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业主并不能直接对分包商主


张权利,不得不通过总承包商向分包商提出要求,


由总承包商统筹安排。EPC合同中,虽然分包商的选


择(特别是设计分包人)一般要得到业主的同意,


但这并不导致任何分包商与


业主之间直接产生任何合同关系或专业义务。


国家建设部和工商管理总局于2003年9月4日联合下


发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专


业分包合同的分包方应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同


时对分包合同所涉的工程合同的履行与总包人负连


带责任;而劳务分包合同的分包人只对分包劳务的


质量负责,对劳务所涉的工程不与发包人负连带责


任。


总承包内容的确定及合同变更问题


工程总承包的承包内容通过EPC总承包合同确定,而


EPC交钥匙工程的最初工作和主导工作主要是设计。


业主对未来的项目可能还仅仅是一些概念或是数据


,对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营建的具体环节不是


很明确。因此,总承包工作内容不象单独的施工合


同在合同签订时就非常明确、具体。EPC交钥匙工程


合同决定了业主强调最终项目使用功能,支付的是


固定合同总价。由于EPC合同本身的宽泛性,加上合


同双方之间仅有文字而无图纸约定,这导致承包内


容和合同变更的难以确定,业主对总承包商设计文


件的一些修改意见都可以被业主视为是符合工程预


期目的的修缮和优化,已包死的合同价格也难以突


破。这往往导致业主和总承包商在项目进行过程中


的冲突与矛盾。


需要明确的是:设计变更不等于合同变更。设计变


更指设计单位根据委托人或者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


对图纸的改变,设计变更通常是对设计的局部修改


,一般包括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


和尺寸,或是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或


是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以及其他有关工程变


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在EPC总承包项目中,要详细定


义业主要求并以此作;EPC总承包模式一个主要的特


点是发包人不应该过于;(1)、过程控制模式,业


主聘请工程师监督设计、采;(2)、事后监督模式


,业主较少介入项目实施过程,;单位也需要聘请


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目前有些EPC总;针对总承包项


目业主的管理方式,相应的我们会关心业;总承包


商在EPC合同订立后


及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合同变更指


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也即合


同的内容经协商一致的改变。设计变更并不意味着


合同变更。在EPC总承包合同中,据以确定合同价款


的依据是业主要求,而非签约后总承包方完成的初


步设计图纸或施工图纸。所以在总承包工程实施过


程中,看设计图纸的变更是否导致合同变更,关键


看变更后的施工图纸是否对业主要求进行了变更,


如够成了变更,总承包方有权提出索赔。总承包方


仅仅拿图纸的修改为由要求索赔,理由并不充分。


在EPC总承包项目中,要详细定义业主要求并以此作


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业主要求应该采用具体与


概括统一的办法,规定竣工工程在功能方面的特定


要求,包括范围、质量以及要求承包人供应的消耗


品。 业主的管理方式及业主审批、确认相关文件的


效力问题


EPC总承包模式一个主要的特点是发包人不应该过于


严格地控制承包人,而给承包人较大的工作自由。


在此前提下,业主管理EPC总承包项目有两种方式:


(1)、过程控制模式,业主聘请工程师监督设计、


采购、施工,并签发支付证书,较多地介入项目实


施过程的管理。


(2)、事后监督模式,业主较少介入项目实施过程


,但严格竣工验收,进行事后监督。比如,不应该


审核大部分的施工图纸、不应该检查每一个施工工


序。发包人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


量是否达到了合同要求,其结果只要是最终能够获


得满足合同规定的功能标准。 我国法律实现部分建


筑工程强制监理制度,在EPC总承包项目中,建设


单位也需要聘请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目前有些EPC总


承包项目中,业主委托了专门单位进行项目管理,


且委托了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及投资监理,但这些


单位的管理范围除了较为严格的质量管理外,其他


管理主要限于质量验收和其中付款的审核,总体上


属于事后监督模式。考虑到我国强制监理制度以及


我国一贯注重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在我国业主管


理EPC总承包项目,可以在质量方面实现过程监督模


式,由监理工程师事实过程质量监督,在进度、造


价等其他方面实现事后监督模式。这样,既可按照


国家法律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又可较好的发挥EPC总


承包商的主动性。

(未完,余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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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18:46:151

代建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代建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与应对措施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项目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目前代建制在国内建设领域迅猛发展,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真分析代建制的影响,切实研究代建制环境下的应对办法。1代建制的政策依据在我国,代建制的思想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经确立,但成为明确的、具体的政策文件和实施办法却是近几年来的事情。代建制的政策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1984年,国务院在《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提出:“各部门、各地区都要组建若干个具有法人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工程承包公司,并使之逐步成为组织项目建设的主要形式”。“工程承包公司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选购、材料定货、工程施工、生产准备直到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或部分承包”。(2)2003年,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3)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并明确指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机制。”(4)2004年9月,国家发改委召开全国投资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代建制”,同时发布和研究起草了相关的一系列文件。(5)2004年11月,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对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在企业资质、业务范围、委托方式、管理机构、服务收费、执业原则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指导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意见。(6)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地方法规,例如,北京市发改委出台了《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建委颁布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若干规定》。2国内代建制的演变过程和发展势头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项目实施运用代建制在美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并且代建方式随着市场的需求变化而不断发展演变。根据美国“设计—建造”学会2000年的报告,采——用设计—建造总承包合同方式的比例已达到30%,——并预计2005年将上升到45%。国际上项目代建制的运用已十分普遍,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大型工程公司主要业务形式均为项目代建服务,其中工程总承包业务占60%~85%,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占5%~15%。我国当前在政府投资领域兴起的“代建制”渊源于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服务。1999年4月,专业从事项目管理的上海浦东咨询公司受上海市计委委托,开始了上海市财政投资项目运用代建制的试点,全过程代理项目实施。2000年3月,上海市重大市政工程代建制项目管理研究课题通过鉴定。同年上海市正式向境内外投资人开放高速公路投资领域,完成招商项目11个,这些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管理运用代建制。2001年4月,由上海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建上海大连路隧道发展有限公司,按照BOT的方式负责对大连路隧道项目的实施。2002年,国家有关部委组织了“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改革”课题研究。与此同时,国内一些省市如上海市、深圳市、重庆市等相继试点推行“代建制”,取得良好效果。2002年5月,宁波市政府公布了《宁波市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暂行规定》。2003年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2003年12月2日,国家发改委领导同志在内部的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积极推行代建制试点。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投资体制改革方案》。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目前,全国各地区已经开始全面推行或试行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北京市政府从2002年起开始实施“代建制”试点,截止到今年3月底,已在回龙观医院、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和体育训练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佑安医院改扩建项目、中央音乐学院排演厅及综合楼等16个项目中实行了代建制,其中已竣工一项(回龙观医院),在建项目两项,已经确定实行代建制管理,正在进行前期筹备工作的项目13项。进入2004年后,北京市政府加大政府投资管理改革力度,“代建制”将在更大范围实行。把代建制从目前的公安政法、社会事业、党政机关等试点领域,进一步扩大到贴近群众生活的人行过街天桥、公交站点、城市道路、水利设施项目等领域。北京市建委也在今年4月确定了43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作为有资格从事代建制的试点单位。2004年2月11日,深圳市政府授权该市交通局,就深圳市南坪快速路一期工程项目,正式签订《工程建设委托代建管理合同》。这是深圳市第一个采用“代建制”模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据称也是全国首例在市政道路建设中采用“代建制”模式。广州市发改委等四个部门近日出台的《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城建项目中,全面推行“代建制”。今后广州负责项目建设的政府部门不得自行建设,财政资金投资占50%以上,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项目,均纳入“代建制”范围。据报道,山东省日前做出决定,对政府投资项目、重大项目及限制类项目和一般竞争性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和登记备案制,推行预算内项目“代建制”。2004年江苏省发改委已拟定《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暂行规定》,并开始选择10个重大社会事业项目(总投资101.6亿元)进行试点。近日,昆明市政府已批准成立昆明市公益性项目管理中心,将对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逐步实行“代建制”。日前有消息称,重庆市将在黔江机场建设、江北机场扩建项目和渝西几大公益性水库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推行“代建制”。四川省政府已决定在高速公路、地方公路和水运项目建设中通过公开招标推行“代建制”试点。由此可见,项目代建制在我国作为工程建设管理改革的新起点,已经从起步探索阶段,正在进入不断完善和逐步推广阶段。3代建制的操作模式项目代建制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主要有三种操作模式。3.1项目全过程代建模式由发改委在使用人提出项目建议书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代建人,签订投资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合同,明确责权利,代建人承担项目建设工期、质量和投资的风险,节奖超罚;由代建人提出项目可行性报告,发改委或委托咨询机构通过可行性研究评估的论证,确定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额度和相应的规划,授权代建人办理项目立项审批等手续,取得投资许可证;由代建人或由发改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选择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内容和概算审核后,开展施工图的设计,取得项目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协助使用人办理土地征用、拆迁等手续;通过招标选择工程监理单位,组织管理协调施工期间工程建设;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包括必要的指定工程分包单位,履行工程施工、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职责,负责保障工程项目在保修期内的正常使用。3.2两阶段代建模式将代建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前期代理,第二阶段为工程施工代建。第一阶段由发改委招标选择项目前期代理人,在使用人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协助使用人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负责组织完成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评估工作并通过论证,完成立项工作。通过招标落实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内容和概算审核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取得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协助使用人完成土地征用、拆迁等前期工作,投资人通过招标选择确定监理单位。第二阶段,按照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建设标准和内容、投资概算,由发改委招标选择工程代建人,并签订投资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合同,工程代建人承担项目建设工期、质量和投资的风险,节奖超罚。授权代建人办理项目开工申请等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由工程代建人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组织管理协调工程的施工建设,或者直接参加工程施工,履行工程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职责,负责保障工程项目在保修期内的正常使用。3.3联合代建模式由发改委在项目可行性报告通过论证、基本确定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水平和长远规划后,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代建人,该代建人的投标必须达到初步设计阶段图纸文件的深度,中标的代建人签订投资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合同,明确责权利,代建人承担项目建设工期、质量和投资的风险,节奖超罚。这种模式一般要求代建人需要组成联合体如包括投融资、法律、设计、施工多方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延伸到初步设计。4代建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是我国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传统的建设管理体制的重大冲击,同时,也必将对建筑施工企业产生影响和挑战。4.1代建制使工程咨询管理类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上升,相对而言,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地位并未改善。在传统的投资建设管理体制下,特别是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在招投标和建设过程中始终处于强势地位,而招投标代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计企业、监理企业等处于从属地位,并且,这些企业在建设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并不不显著。随着国内投资体制改革和代建制的推行,原有的建设市场竞争格局被打破,增加了新的因素和变量,在投资建设过程诸环节的管理链条上,上述这些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作用得到强化,而纯粹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的市场地位并未有大的变化。4.2建筑施工企业对接市场的层面增多,费用和难度加大。在传统体制下,对政府投资项目而言,施工企业市场对接和公关的重点是政府层面。在代建制体制下,代建公司成为政府的授权主体,施工企业还必须要对接代建公司。尽管推行代建制的主观愿望之一是要削减直至消除政府权力在投资建设领域的寻租空间,但在目前的社会体制和人文背景下,政府对投资建设管理活动的影响力将长期存在。因此,施工企业对接市场层面必然要兼顾政府和代建制公司,需要考虑的细部环节增多,交易成本和难度都将增大。4.3施工企业的低成本竞标更加剧烈。按照目前代建制的运行规定,代建制公司由政府通过招投标选择,并与之签订代建合同。代建制公司的收益来源于两部分,一部分是代建管理费,约占工程投资总额的0.8%~2.0%,另一部分是投资节约额的节余分成,约占节约额的30%~50%。代建制企业本身是市场竞争主体和经济利益主体,利益最大化是其天然的追求目标。压低标价和工程费用将是代建制公司获取利润的主要手段和途径,这也是代建制公司在与投资人、使用人、承包人四方博弈中的最优均衡,在建筑施工承发包的招投标过程中,低价格竞争更趋剧烈,“关键在于资源,价格决定成败”的复合型市场竞争效应更为显现。4.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刚性约束增大,弹性变通余地变小。由于代建制公司是商业化、社会化、职业化的专门组织,从事人员大多是专业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行家里手,并且项目投资的控制效果与他们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必然会严格过程控制、严格决算封顶制度。过去建筑施工企业习惯使用的通过中间过程的变更、索赔来增加收入的做法没有了更多的弹性余地,刚性约束明显增加。5代建制环境下建筑施工企业的应对措施从宏观角度看,代建制会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战略定位和组织结构调整产生导向性作用;从微观角度看,代建制会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营销运行机制产生新的变化。为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5.1代建制的推行和代建制企业市场主体作用的强化,对原有的建筑市场主体是一种新的格局定位和制度安排。现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可能会由此分化走向不同的市场和竞争层面。对于大型集团式建筑企业,要慎重研究代建制体制下集团公司的总承包定位,这也是集团式企业发展战略需要研究的内容。目前代建制仅是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政府直接投资的市场份额有其容量的局限性,但从发展趋势看,代建制项目的适用范围将会扩大。在北京就已有某大房地产开发商声称要对自己开发的项目采用代建制方式。从总体上说,集团式建筑企业在企业能力类型上应当是从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向项目全过程总承包不断地快速演变,这也是国际化大承包商组织结构、功能结构变革路径的一般规律。旧有的建设管理体制是由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各管理一段,国家发改委负责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建设部负责项目建设施工阶段。针对项目建设前期阶段的业务,对于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是不熟悉的,能力也是不具备的。因此,大型集团企业应当重点培育项目全过程总承包管理的综合能力,一是采用自然积累的办法,二是采用资源重组的办法。5.2当企业处于施工承包商层面时,代建制公司是施工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中的新成员,要按照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原理,从代建公司的需求研究出发,建立一系列满足代建公司需求和价值实现的管理机制。要与代建公司建立长期的协作关系和伙伴关系,由于目前的大多数代建公司本身的业务功能不很齐全完备,也需要与有实力的施工承包商进行合作,以达到优势互补、资源互用的目的。5.3要认真研究代建制的运行方式和运行规则,要摸索和掌握对接代建公司的规律,保持和发扬建筑施工企业以往的在市场营销中的成功经验,相应地变革习惯做法中与代建制规则不相适应的部分。5.4强化履约过程管理的能力,切实研究和实施施工过程中降低成本的有效办法,进一步从技术和管理上探索低成本竞争下的盈利空间和生存之道。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8:46:231

参加一级建造师培训班有用吗?

自学能力不强的建议报个班
2023-09-07 18:46:354

关于落实《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若干意见

  各部门,各社区,驻区有关单位,鑫城公司、新创公司、中房公司: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合政秘〔2021〕6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职责,规范流程,结合新站高新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标人对符合《管理办法》内容且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前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提出项目具体的评标办法、定标规则及定标候选人的数量、定标小组组成等事项,经市公管局审核后报请管委会、合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对评定分离项目应当依法组建定标监督小组,负责定标会议全过程监督,成员由区纪检监察工委工作人员组成,一般为3人及以上单数。项目评审完成后,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申请区纪检监察工委派出定标监督小组开展工作。  三、依据《管理办法》,组建新站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定标成员库,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具体项目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人员名单经区管委会研究确定后,报市公管局。定标成员库由下列人员组成:  1.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2.区建设发展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区审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鑫城公司、新创公司负责人;  3.经区管委会批准的其他人员。  项目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从定标成员库中产生。  四、项目定标委员会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组长由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除区管委会领导外,一般应有部门(区属企业)人员、经区管委会批准的其他人员组成。  五、项目评审结束后由招标人向市公管局提出除定标委员会组长外的定标委员会成员抽签申请,随机抽签确定其他定标人选,定标人员的抽取由该项目的区监督小组在市公管局规定的场所举行。  六、招标人在定标前可对定标候选人参考“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定标阶段监督工作任务清单”(附件)进行函调,并形成考察报告或质询资料作为定标的辅助参考材料提交定标委员会。原则上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日内组织定标会议。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在招标人函调期间,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人事劳动局、税务局等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配合工作。  七、定标会议应当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公司或具备音视频录音录像功能的场所举行,由招标人组织。定标会议可以邀请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出席。定标会议由区监督小组全过程监督。  八、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定标委员会组长介绍各参会人员及会议主要程序。  2.市公管局介绍定标程序及须知,定标成员签署承诺书。  3.招标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情况。  4.评标小组组长或招标人介绍评审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提醒注意事项等。  5.招标人结合对定标候选人的考察、质询及相关资料,汇报各定标候选人的优势、不足、风险等。  如要求定标候选人答辩的,可组织定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针对工期控制能力、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履约表现(记录)、质量安全控制、价格构成、企业实力、企业信誉等事项,向定标委员会进行答辩。  6.市公管局对上述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汇报内容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说明。  7.定标委员会成员提问,相关人员解答。  8.非定标相关人员离场(不含市公管局和监督小组等工作人员)。  9.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定标委员会组长定标;采用其他定标方法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10.招标人现场编制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意见。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程序、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质询报告(如有质询)。  九、招标人应做好定标资料全过程原件资料(定标报告、考察报告、质询资料、定标个人意见表和音像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中标人公告结束后,应将定标会议全部档案资料影印件报市公管局、区纪检监察工委、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备查一份。  十、定标过程中发现定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部门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区纪检监察工委按规定处理。  十一、本意见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执行期间,上级有新的规定、操作导则的,从其规定。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2日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8:47:241

林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有哪些工程项目管理(基础含义)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也有些企业,拥有自己的施工组织,自行建设和管理自己的工程项目,也属于工程项目管理范围,管理方式和过程参考工程项目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方式及服务内容、权限、取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项目管理法规内容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第三条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第四条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第五条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第七条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第八条两个及以上项目管理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业主方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要责任方,项目经理由主要责任方选派。第九条项目管理企业经业主方同意,可以与其他项目管理企业合作,并与合作方签定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合作各方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管理机构]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根据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约定,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配备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和复杂程度等,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第十二条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第十三条业主方应当对项目管理企业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按照相应节省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第十四条项目管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与受委托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在受委托工程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三)将其承接的业务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将其承接的业务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主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第十五条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第十六条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省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对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进行处罚。第十七条各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培养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才,制定工程项目管理标准、行为规则,指导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健康发展。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执行。程项目管理相关通知文件名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内容建市[2004]20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现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四年十一月十六日以上就是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工程项目管理是对项目建设整个周期的管理,各个阶段都有其不同形式的管理方法。
2023-09-07 18:47:361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首都城乡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北京地区承担国家计划内建设工程(国家另有规定的大中型工业、交通建设项目除外)设计、施工任务以及生产混凝土构件、商品混凝土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均应加强质量管理,按本办法接受质量监督。第三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由市和区、县两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监督实施。第四条 设计单位必须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施工。 一、严格按本单位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和设计范围承担设计任务; 二、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筑标准、技术规范及城市规划要求编制设计文件; 三、建筑工程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文件作详细的技术交底; 四、参加地基基础、结构等主要部位工程、隐蔽工程和各项专业系统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对重点工程,应派常驻工地设计代表,随时检查施工质量,发现不按图纸或违反规范施工的,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五、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五条 施工单位和生产混凝土构件、商品混凝土的企业,必须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对本单位承建的工程质量或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一、严格按本单位的企业等级承担施工任务,不得超过等级规定的营业范围承建工程; 二、严格审查设计图纸,对未取得设计营业资格的单位所设计的图纸或无设计图纸的工程不予施工; 三、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施工,不得擅自改动设计图纸,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四、严格按工程的质量标准选用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使用无出厂证明或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五、施工单位应配备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总数千分之五的质量管理和检查人员;混凝土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配备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百分之二的质量管理和检查人员; 六、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第六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监督总站”)和各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代表同级人民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 一、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到监督总站(站)办理委托监督手续,由监督总站(站)审核该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格、技术水平及质量保证体系。未经监督总站(站)审核或经审核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均不得开工,市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不予签章,银行不予拨款。 二、工程施工中,监督总站(站)可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隐蔽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对违反规范、规程和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工程,由监督总站(站)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或返工,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处以五百元至五万元的罚款,对责任者及单位负责人处以五十元至三百元的罚款,直至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单位承担。 三、工程竣工后,先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评,并将验评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送交监督总站(站)核验。未经监督总站(站)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竣工,也不得交付使用。 四、建设工程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工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责任单位必须负责保修,违者,由监督总站(站)处以保修费用三至五倍的罚款。因质量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或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五、监督总站对混凝土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营业资格进行审核。企业要根据监督总站的规定,如实报送产品质量情况,对产品质量低劣的企业,监督总站可制止其产品出厂或责令停产整顿,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处以五百元至五万元的罚款,直至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第七条 监督总站负责监督国家和本市重点建设工程及其它有影响的建设工程的质量。 监督总站根据需要可在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市住宅建设总公司、市城市建设工程总公司、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设立分站。分站负责监督本系统所属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质量,并受监督总站的委托,对其它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各区、县监督站业务上受市监督总站的领导,负责监督本地区范围内除由监督总站和分站直接监督的工程以外的其它建设工程的质量。 市和区、县两级监督站分别设质量监督员。市级监督员,由监督总站统一考核,发给监督证;区、县级监督员,由区、县监督站考核,发给监督证。
2023-09-07 18:47:591

工程项目“疏于管理”问题透析

——某重点 重点工程建设历来是政府重视、百姓关心的热点。日前,笔者对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同时,对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经调查,笔者认为,“疏于管理”是诱发重点工程建设出问题的病源,且在重点工程建设中,“疏于管理”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指挥部”遗留问题多   为了统一协调工程建设中的相关事项,重点工程大多设立了“指挥部”。“指挥部”在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协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指挥部”是个临时机构,它自身存在很多缺陷和弊端,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所带来的负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工程项目建设阶段结束后,“指挥部”撤消,但很多未办理工程结算资料和财务资料的移交手续。另外,笔者延伸调查与上述重点工程有业务关系的某县“建设指挥部”的会计资料,发现也未上交,并存放在当时承担记账工作的个人手中。 投资不实   在对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时,查出“多计投资成本”达2400万元。主要为:一是收到国内、外设备供应商退还的设备款375万元,且其本金和存款利息大部分变成了账外资金,未冲减设备投资;二是将应计入损益的进口设备贷款利息、广告设施费用、办公费、招待费等计1926万元计入了投资等。 部分资产损失   审计中发现,上述重点工程建设期间财产损失达396万元。主要有:设备及工器具盘亏132万元、材料有账无物105万元、出售汽车净损失53万元以及设备和工器具报废30万元等。 管理不规范   建设期间,“指挥部”和建设单位“总公司”直接采购的材料分别为3545万元和797万元,建设单位未能提供材料的出入库手续,是由经办人员、审批领导在发票上签字后,直接计入建安工程投资的。采购合同、征地协议、收款收据存根、银行支票存根、银行存款对账单、进账单等存在缺失现象。有的单体工程无施工合同和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现存不完整的采购合同、征地协议、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等也未装订编目。   在工程完工后,对剩余材料也未办理回收入库手续,形成的账外物资未能得到妥善保管,部分电缆多年露天存放,已经无法使用。 出现问题的原因 “指挥部”自身的缺陷和弊端,是造成工程建设管理上出问题的重要原因 一是观念上的临时性。由于“指挥部”是个临时机构,“指挥部”成员都是从本系统各管理及综合部门抽调,往往只注重建设任务的完成,忽视项目建设的资料、报批手续和相关制度的遵守,具有典型的临时观念。如成员进行调整,做交接工作时,资料和有关事项无交接手续,使有关事项无法检查。 二是角色的多重性。“指挥部”有的成员扮演“双重”角色。如:上述重点工程“指挥部”中的“物资部”成员,多数是从物资局的物资贸易中心抽调的,这些成员既是“指挥部”的组织协调者,又是物资贸易中心的经营者,缺乏必要的监督制度。 三是特权所致。为了赶时间,抢进度,赋予了“指挥部”一些特权。然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往往有超权和越权现象。尤其是在处理一些需要“快办特办”事情上,事后往往不能及时补办手续,导致有关事项当事人也难以说清。 有章不循,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是滋生财务管理问题的重要原因   国家的财务制度是必须遵守和执行的,是经济健康有序运作的有力保障。然而,审计查出的像“设账外资金”、“多计投资成本”、“银行对账单丢失”、“有的单体工程无施工合同和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就付款”等问题,反映出建设单位在执行财务制度上的随意性和管理的不到位。同时,也反映出对建设单位执行财务制度监督机制上有缺失。 重建设,轻管理是导致问题多的主要原因   该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总公司”和“指挥部”之间缺少沟通,无法对财务、资金、物资等实行有效地统一管理。特别是项目建成后,“指挥部”撤销时,资料不进行交接,给决算编制带来诸多问题,导致难以形成竣工决算。从审计监督的角度看,这种管理的不到位,必然引发诸多问题和隐患。其原因是建设单位没有处理好“建设”与“管理”之间的关系,往往把“建设”看成是“硬”的,而把“管理”看作是“软”的,“管理”不到位造成“管理”混乱也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了。 解决之道   根据此次对某重点工程的审计调查,对重点工程“疏于管理”的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意见:改进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对现行建设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国家投资体制改革要求,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例如,可以推行“代建制”。据悉,上海、重庆、河南等许多地方已开始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实行“代建制”。(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胡柏华   编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已由建设部颁发,并于2004年12月1日开始执行。《办法》的实施,对于大力推行工程项目代建制度,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如今,全国许多地方已经开始在政府投资工程中推行“代建制”。《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求:“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办法》为加快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改革提出配套规定。《办法》规定了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项目管理企业可以协助业主,从项目的前期策划组织直到组织项目后评估全过程提供专业的服务。工程项目业主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的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   相信,上文提到的重点工程“指挥部”现象和“疏于管理”的问题将随着“代建制”的推行而越来越少。
2023-09-07 18:48:091

工程项目分类A类、B类、C类、D类项目是指什么?注意:不是资料的A、B、C类报建资料

不同的工程项目,分类A类、B类、C类、D类项目类型不同。比如中国古建工程中A类整体性古建构件,B类现存古村、古镇古建,C类散落古建构件,D类已建和在建仿古文化园区和村镇四种交易。项目类型分为五大类,分别是:标准项目、文本项目、数值项目、包装项目、物料无关的项目。组织间项目的管理工作是由我委与境外基金组织或学术机构共同开展,国家(地区)或者机构性质的不同使得每一个组织间项目都呈现了较强的个性化特点。为此,大多数组织间项目有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的“项目指南”,明确拟资助领域、申报资格、申报时间及申报具体要求等信息。此类“项目指南”统称为《组织间项目指南》。扩展资料: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和复杂程度等,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第十二条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第十三条业主方应当对项目管理企业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按照相应节省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项目类型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项目参考资料来源:环球网-中国古建民居资产管理计划深圳启动
2023-09-07 18:48:201

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额建设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标的额达到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勘察、设计、监理等各服务单项合同标的额达到人民币2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项目规模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所称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主导地位的小额建设工程交易及其管理活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投资的小额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有关民主决策的规定,已经村民(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建设、交通、水务、农业、林业和园林、港务、城市管理等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本行业内的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小额建设工程交易中的违规行为。第六条 小额建设工程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市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进行交易,由市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组织建设单位统一在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以网上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承包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投资的小额建设工程,本辖区已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场所的,可以按照就近交易原则,在本辖区内进行交易。第七条 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由市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行业分类建立,并实行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市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和行业实际制定企业库管理规定。从化区、增城区和南沙区人民政府所属各行政监督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入库条件,在本辖区范围内建立相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市行政监督部门建库时应当发布小额建设工程建库公告;建库完成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的名单。  相关行业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各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共享。建设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告知建库的行政监督部门,相应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对小额建设工程建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第八条 申请加入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二)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三)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四)无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企业符合前款条件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允许入库。各行政监督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违法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符合入库条件的法人企业入库。第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小额建设工程,可以不采用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方式,但应当将交易的相关情况书面告知相应的行政监督部门: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的;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五)需要向原承包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六)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的;  (七)建设单位选择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交易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对交易形式有其他规定的。  不采用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方式的小额建设工程,应当由建设单位通过集体研究讨论的方式决定承包人。第十条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开展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活动,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开展;委托代理机构开展交易活动的,建设单位可以自行选择代理机构。  建设单位选择的代理机构不得承包所代理的项目,也不得为所代理项目的报名单位提供咨询、监理等可能影响交易公正性的服务。
2023-09-07 18:48:29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介绍?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是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基本内容包括:(1)总则 (2)公司各级的质量责任制 (3)公司质量管理部职责范围 (4)质量检查和评定 (5)材料、构件的质量验收 (6)质量员的活动及报表制度 (7)工程阶段验收 (8) 整体验收 (9)投诉和回访保修制度 (10)顾客满意度测量 (11)奖罚制度十一部分内容。其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公司质量管理部职责范围内容:1、认真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建筑企业的生命”的方针,在总工领导下,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质量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的有关建筑法律政策、法令、制度、规范、规程及有关文件,有关规章制度。2、在总工领导下,制订和完善工程质量奖罚方法,并组织实施,对分公司进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经常深入现场,积极宣传,贯彻质量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总工程师。4、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对职工做好质量教育,并经常对质量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6、组织质量员定期活动,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员业务水平。7、做好工程质量报表,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检查评定工作,并将分项工程月检查评定情况汇集上报下发。8、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拟订目标管理项目,开展优质工程活动,做好组织评定及资料复查工作。9、 组织工程的基础、主体及竣工的验收工作,听取有关单位意见,提高工程质量 。10、收集顾客投诉意见,明确责任部门,按要求落实整改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7 18:49:401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需要资质吗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第三条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造价咨询、 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造价咨询、 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 其原有工程业绩、 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2023-09-07 18:50:015

浅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关系?

文章从涵义、业务范围及相关政策法律和规章等方面探讨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关系。【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涵义英国特许建造学会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这样定义的:从项目的开始到项目的完成,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计划、协调和控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在给定的费用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下,按时完成只有一定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的项目。 建设部2003年发布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件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涵义作了明确的定义,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因此,无论国外或是国内,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这一概念的定义有很大的相似性,即都认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计划、协调、控制和管理等。 (二)业务范围 按照建设部2004年发布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2.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3.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5. 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6.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7.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8.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从以上业务范围来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必须能够代表建设单位统筹资源,把前面提及的各种拆零细分的专业服务(前期策划、造价控制、设计过程管理、招标代理、监理、审图)以及其它管理因素“化零为整”进行综合管理。因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 (三)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还不配套和健全,有待不断完善。目前相应的政策规章主要有: 1.《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文)等。 二、建设工程监理 (一)涵义 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产物,国外没有与建设工程监理完全一致的概念。 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于1995年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指出: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二)业务范围 1995年,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明确指出,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司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因此,建设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可以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 (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 从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到现在,建设工程监理不但覆盖面扩大而且涉及到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地位、权利、职责和义务,同时也从制度上约束工程监理的行为,确保了工程监理逐步向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目前涉及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6.“工程建设监理规定”;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 (四)发展回顾 建设部于1988年发布的《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实行建设监理制。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1.1988~1993年,是监理的试点阶段。1989年建设监理制首先在北京、上海、南京、天津、宁波、沈阳、哈尔滨、深圳八市和能源、交通的水电与公路系统试点。随后,试点工作发展到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20个工业交通部门;2.1993~1995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稳步开展了工程监理工作; 3.1995年召开的全国第六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从1996年开始,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度。1996~2000年,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139—2000)颁布前,是我国建设监理制的发展期,自1996年起在全国大、中型建设项目、国家投资工程,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外资和中外合资工程等实行建设监理制。此间监理企业的迅速发展,使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进度和费用都得到了有效控制,成效显著。 我国建立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最初构想是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即从项目决策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到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都实行监理;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都要进行控制。但由于监理的产生和发展基础,首先从施工阶段质量、进度、费用等内容以实施监督为主,人员的配备、工作内容等方面都较强地体现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加之当时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渡期间,人们的思想认识要有一个过程,以及政府部门的条块分割,建设监理的理论研究不到位,使对监理的概念、定位、作用和职责的理解有反复,导致目前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开展监理工作较少,建设监理主要集中于施工阶段,而且多侧重于工程质量监理。 目前绝大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的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如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6省市172156个监理工程的调查统计,从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有148192个,占86.08%,而从事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设备采购与建造等阶段咨询服务的仅占13.92%。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比较分析 通过以上阐述,我们可以从服务对象及提供者、业务范围、法律责任、行业准入等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以便进一步搞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及区别。 (一)服务对象及提供者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范围较大。它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中,项目参与各方都需要项目管理,如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若其缺乏项目管理经验,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没有或者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也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此外项目参与各方,若其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 建设工程监理则不同。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唯一服务对象。 (二)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对此已作了明确界定,在某种程度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而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另一大区别在于:前者可包括设计过程的项目管理(某些情况下还可以承担相应的设计工作),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策划,而建设工程监理一般不包括设计和设计过程管理,更不涉及项目前期策划。 (三)法律责任 由于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同时项目管理是政府提倡和鼓励的一种管理方式,根据项目规模、性质不同其实施的灵活性较大,一般情况下项目管理的内容及深度要求可在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明确责任。 建设监理制从产生至今发展已有18年的历史,国家有一套较为成熟和完善的法律法规系统与之相配套,对工程监理工作的地位、权利、职责、义务和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制定了一套适用于监理的标准合同文本。 (四)行业准入 国家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只有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才能进入本行业;监理工程师已经成为一种专业人士,必须通过考试发证注册登记才能执业。 根据建设部2004年颁布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可以看出,国家没有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市场设定新的准入制度,而是对与建筑业相关的具备资质的企业开放,鼓励其积极参与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去,同时对从业人员也没有设定新的准入制度。这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本质和要求,也将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 四、小结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相比于建设工程监理在服务对象、业务范围、行业准入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扩展和延伸,是一种较为灵活的操作管理模式,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提供订单式的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 从某种程度上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代表了工程监理今后的发展方向。因此应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过渡,以适应自身的发展和市场的需要。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8:50:471

建设行政执法的具体内容包括

法律分析:一、城市规划管理类。二、城建监察类。其中包括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稽查等6小类。三、风景名胜区管理类。四、城建档案管理类。五、村镇建设管理类。六、建筑管理类。其中包括招标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勘察设计管理、工程抗震管理等7小类。七、房地产管理类。其中包括房地产市场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物业管理等5小类。八、墙改、建筑节能类。法律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六条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2023-09-07 18:51:111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的规定,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 宜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

【答案】:B,D,E 招标人自行招标,应当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第4条对招标人自行招标的能力作出了具体规定:①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 法人资格)。②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 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③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④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 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⑤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2023-09-07 18:51:201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需要资质吗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第三条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2023-09-07 18:51:342

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公室工程建设行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程序和规定,本着分工合作、互相监督、规范程序、廉洁奉公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办公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办公室投资建设的公共人防工程、人防指挥所工程、公用房和宿舍工程、供水供暖供电供气工程、单位公共设施工程及其修缮和装饰工程。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应取得计划、财政、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环卫、房产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许可手续。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程序除了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外,还应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及其他国家有关人防建设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经费必须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后方可使用。工程建设经费年度计划由业务科商综合科于每年7月31日前拟定,报办领导批准后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还需要报国家人防办批准列入工程建设年度计划。  第五条 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上限控制价编制应按照自治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办公室邀请三家单位(含)以上竞争报价,报分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保密工程项目不需公开采购或招标的,必须经市财政局批准后,由业务科组织邀请招标。  第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及其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由综合科商业务科实施。政府采购目录以外或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办公室采取内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  指挥所及其附属工程、指挥所维修改造工程以及抢险抢修救灾工程依法不实行招标发包的项目,经市财政局同意后由办公室采取内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  第七条 工程建设施工内部邀请招标办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规执行。具体由业务科组织实施。  第八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单项金额 5000元以上,并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建筑设备材料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没有列入政府采购的其他建筑设备材料采购由办公室自行采购,具体采购办法按办公室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工程建设合同条款由业务科和综合科审核,报办领导审批后方可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竣工后存入档案。  第十条 工程造价计价与监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以及造价变更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约定执行,但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预见的各种原因造成工程量及费用变更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施工队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造价变更申请报告以及变更依据,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定额站审核后,报工程处核定,最后由办公室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工程拨款应由承包方提出申请并附上价款计算依据等资料,经监理单位、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定额站和业务科审核后,由综合科财务人员核实,呈分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结算严格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执行。50万元以上的人防工程竣工结算由定额站编审或委托有人防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审计、定额站审核。5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直接由定额站审计审核。  第十三条 综合科财务人员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以及相关审批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明细表。  第十四条 业务科组织收集整理工程竣工资料存档。工程档案按照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整理归档,大中型项目存放在工程档案管。小型和零星工程档案存放在办公室档案室。  第十五条 本规定若有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之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
2023-09-07 18:51:441

基本建设概念及内容是什么?

概念:基本建设是指人们把一定的建设材料、机械设备和资金,通过购置、建造和安装等活动转化为固定资产,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经济活动。它是社会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手段,是发展国民经济的物质基础。内容:建筑及民用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设备、工具的购置。勘察与设计工作。其他基本建设工作。
2023-09-07 18:52:143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试行办法》规定 ,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第三十五条 措施费用调整:施工期内,措施费用按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书中的措施费用进行控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措施费用应予调整:(一)发包人招标文件中未编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中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又编列的且实际施工中采用的措施项目,其措施费用另行计算;(二)发包人更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措施费用增加的应予调整;(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超过发包人所提工程量清单的工作量造成措施费用增加的应予调整;(四)因发包人原因并经发包人同意顺延工期,造成措施费用增加的应予调整。措施费用具体调整办法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组价办法执行。私人意见:1、增加的工程量或工期(已经发包方同意)超过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数值,可调整措施费。2、如合同没有约定,则经协商后,由施工方提出,发包方同意,调整措施费。
2023-09-07 18:52:431

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区别

如何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区别,我们可以从服务对象及提供者、业务范围等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一)服务对象及提供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范围较大。它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中,项目参与各方都需要项目管理,如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若其缺乏项目管理经验,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没有或者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也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此外项目参与各方,若其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建设工程监理则不同。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唯一服务对象。(二)业务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对此已作了明确界定,在某种程度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而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另一大区别在于:前者可包括设计过程的项目管理(某些情况下还可以承担相应的设计工作),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策划,而建设工程监理一般不包括设计和设计过程管理,更不涉及项目前期策划。
2023-09-07 18:53:061

工程项目管理中EPC模式和DB模式有什么区别?

DB(DesignandBuild):设计、施工一体化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and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虽然DB和EPC模式均属于工程总承包模式,但是两者存在本质区别。DB模式主要包括设计、施工两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工艺装置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工作。可见,DB模式没有规定采购属于总承包的工作,还是属于业主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业主负责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业主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给专业的设备材料成套供应商承担采购工作。EPC模式则明确规定总承包商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
2023-09-07 18:53:322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申报和审批管理第六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申请。第七条 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包括以下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及特殊情况的,可简化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第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附件1)的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应专门组织项目需求分析,形成需求分析报告送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提出咨询意见,作为编制项目建议书的参考。第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附件2)的规定,招标选定或委托具有相关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第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项目审批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编制要求》(附件3)的规定,招标选定或委托具有相关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委托专门评审机构评审后审核批复。第十一条 中央和地方政务部门共建的电子政务项目,由中央政务部门牵头组织地方政务部门共同编制项目建议书,涉及地方的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摸,应征求地方发展改革部门的意见。项目审批部门整体批复项目建议书后,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由中央和地方政务部门分别编制,并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应按照项目建议书批复要求审批地方政务部门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事先征求中央政务部门的意见。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审批方面有专门规定的,可参照地方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中央和地方共建的需要申请中央财政性资金补助的地方电子政务项目,应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的规定,由地方政务部门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经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审查并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补助资金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一次或分次下达。第十三条 项目审批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批复文件是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据。批复中核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总投资概算和其他控制指标原则上应严格遵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重大变更或变更投资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10%的,应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少量调整且其调整内容未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10%的,需在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时以独立章节对调整部分进行定量补充说明。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责任人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建设进度、概算控制等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及运行管理等负总责。第十六条 电子政务项目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遵从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原则。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并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时核准的招标内容和招标方式组织招标采购,确定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中标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订立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第十八条 电子政务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工程监理。第十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于每年7月底和次年1月底前,向项目审批部门、财政部门报告项目上半年和全年建设进度和概预算执行情况。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审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实施项目建设。如有特殊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或投资概算确需调整的,必须事先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调整报告,履行报批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而导致超概算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再受理事后调概申请。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工程严重逾期、投资重大损失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向项目审批部门报告,项目审批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可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和暂停项目建设。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可申请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应用需求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编制、专家咨询评审等工作。项目审批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批准下达前期工作经费,前期工作经费计入项目总投资。第二十三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获得批复及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后,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申请,项目审批部门将其作为下达年度中央投资计划的依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未获批复前,原则上不予下达项目建设资金。对确需提前安排资金的电子政务项目(如用于购地、购房、拆迁等),项目建设单位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说明要提前安排资金的原因及理由,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下达项目建设资金。第二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接受项目审批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对电子政务项目进行稽察,主要监督检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以及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等情况。对稽察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的,项目审批部门可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或遵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审批部门可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暂缓拨付建设资金、暂停项目建设、直至终止项目。第二十七条 有关部门依法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中的采购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实施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稽察、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第六章 验收评价管理第二十九条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实行验收和后评价制度。第三十条 电子政务项目应遵循《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大纲》(附件4,以下简称《验收工作大纲》)的相关规定开展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初步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验收工作大纲》要求自行组织;竣工验收由项目审批部门或其组织成立的电子政务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对建设规模较小或建设内容较简单的电子政务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可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第三十一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后的半年内,组织完成建设项目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初步验收工作。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将项目建设总结、初步验收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文件作为附件一并上报。项目审批部门应适时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单位未按期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第三十二条 项目审批部门根据电子政务项目验收后的运行情况,可适时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对建设项目的系统运行效率、使用效果等情况进行后评价。后评价认为建设项目未实现批复的建设目标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建设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审批部门可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第七章 运行管理第三十三条 电子政务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实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制。项目建设单位应确立项目运行机构,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落实运行维护费用。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运行和维护。第三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应按照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对建成项目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检验其网络和信息系统对安全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及安全措施的有效性,保障信息安全目标的实现。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 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截留、挪用电子政务项目资金等,由有关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或因管理不善、弄虚作假,造成严重超概算、质量低劣、损失浪费、安全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的,项目审批部门可予以通报批评,并提请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提 纲)第一章 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4.项目概况5.主要结论和建议第二章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2.现有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状况3.信息系统装备和应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4.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第四章 需求分析1.与政务职能相关的社会问题和政务目标分析2.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3.信息量分析与预测4.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第五章 总体建设方案1.建设原则和策略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4.总体设计方案第六章 本期项目建设方案1.建设目标与主要建设内容2.标准规范建设3.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4.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5.网络系统建设6.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7.安全系统建设8.其他(终端、备份、运维等)系统建设9.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软硬件配置清单10.机房及配套工程建设第七章 环保、消防、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和节能1.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2.消防措施3.职业安全和卫生措施4.节能目标及措施第八章 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1.项目领导、实施和运维机构及组织管理2.人员配置3.人员培训需求和计划第九章 项目实施进度第十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1.投资估算的有关说明2.项目总投资估算3.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4.中央对地方的资金补贴方案第十一章 效益与风险分析1.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2.项目风险与风险对策附表:1.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初步核算表3.项目总投资估算表4.项目资金来源表附件: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及与项目有关的政策、技术、经济资料。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提 纲)第一章 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5.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7.经济与社会效益8.相对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调整情况9.主要结论与建议第二章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第三章 需求分析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与政务职能相关的社会问题和政务目标分析2.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3.信息量分析与预测4.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5.信息系统装备和应用现状与差距6.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第四章 总体建设方案1.建设原则和策略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4.总体设计方案第五章 本期项目建设方案1.建设目标、规模与内容2.标准规范建设内容3.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方案4.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方案5.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方案6.终端系统建设方案7.网络系统建设方案8.安全系统建设方案9.备份系统建设方案10.运行维护系统建设方案11.其他系统建设方案12.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详细软硬件配置清单13.机房及配套工程建设方案14.建设方案相对项目建议书批复变更调整情况的详细说明第六章 项目招标方案1.招标范围2.招标方式3.招标组织形式第七章 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和卫生1.环境影响分析2.环保措施及方案3.消防措施4.职业安全和卫生措施第八章 节能分析1.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2.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3.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4.能耗指标5.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第九章 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培训1.领导和管理机构2.项目实施机构3.运行维护机构4.技术力量和人员配置5.人员培训方案第十章 项目实施进度1.项目建设期2.实施进度计划第十一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1.投资估算的有关说明2.项目总投资估算3.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4.资金使用计划5.项目运行维护经费估算第十二章 效益与评价指标分析1.经济效益分析2.社会效益分析3.项目评价指标分析第十三章 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1.风险识别和分析2.风险对策和管理附表:1.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3.项目招投标范围和方式表4.项目总投资估算表5.项目资金来源和运用表6.项目运行维护费估算表附件:可研报告编制依据,有关的政策、技术、经济资料。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 投 资 概 算 编 制 要 求(提 纲)第一章 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单位4.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依据5.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7.效益及风险8.相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调整情况9.主要结论与建议第二章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第三章 需求分析1.政务业务目标需求分析结论2.系统功能指标3.信息量指标4.系统性能指标第四章 总体建设方案1.总体设计原则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4.系统总体结构和逻辑结构第五章 本期项目设计方案1.建设目标、规模与内容2.标准规范建设内容3.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设计4.应用支撑系统设计5.应用系统设计6.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设计7.终端系统及接口设计8.网络系统设计9.安全系统设计10.备份系统设计11.运行维护系统设计12.其他系统设计13.系统配置及软硬件选型原则14.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15.系统软硬件物理部署方案16.机房及配套工程设计17.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措施的设计18.初步设计方案相对可研报告批复变更调整情况的详细说明第六章 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1.领导和管理机构2.项目实施机构3.运行维护机构4.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5.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管理方案6.相关管理制度第七章 人员配置与培训1.人员配置计划2.人员培训方案第八章 项目实施进度第九章 初步设计概算1.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说明2.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书3.资金筹措及投资计划第十章 风险及效益分析1.风险分析及对策2.效益分析附表:1.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附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编制依据,有关的政策、技术、经济资料。附图:1.系统网络拓扑图2.系统软硬件物理布置图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大纲(提 纲)一、验收时限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完成半年内,项目建设单位应完成初步验收工作,并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的申请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期进行竣工验收。二、验收任务(一)审查项目的建设目标、规模、内容、质量及资金使用等情况。(二)审核项目形成的资产情况。(三)评价项目交付使用情况。(四)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三、验收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和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相关标准。(二)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报告及批复文件。(三)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四)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告及批复文件。(五)建设项目的合同文件、施工图、设备和软件技术说明书。四、验收条件(一)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二)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三)建设项目涉及的系统运行环境的保护、安全、消防等设施已按照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试运行合格。(四)建设项目投入使用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能适应项目正常运行的需要。(五)完成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初步的财务决算。(六)档案文件整理齐全。五、验收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一般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一)建设项目的初步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组织,并提出初步验收报告。(二)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一般由项目审批部门或其组织成立的电子政务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建设规模较小或建设内容较简单的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可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六、初步验收(一)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合同组织单项验收,形成单项或专项验收报告。(二)项目建设单位或相关单位组织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提出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三)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工程、技术、财务和档案等进行验收,形成初步验收报告。(四)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审批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七、竣工验收(一)组织竣工验收的单位(机构)组建竣工验收委员会,下设专家组。(二)专家组负责开展竣工验收的先期基础性工作,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招标采购、档案资料、预(概)算执行和财务决算等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三)竣工验收委员会基于专家组评价意见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2023-09-07 18:53:531

化学工业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化学工业建设监理部位的管理,确保化工建设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监理,是指建设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第三条 化工建设监理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监理资质、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监理公司(事务所);也可以是兼承化工建设监理的化工咨询、设计、科学研究等单位。第四条 化工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是指从事建设监理业务应当具备的人员素质、资金数量、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及建设监理业绩等。第五条 化工建设监理单位从事建设监理业务,必须守法、公正、科学,努力为工程建设服务,维护国家利益以及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化工建设监理单位的归口主管部门为化学工业部。第二章 化工建设监理单位的设立第七条 设立化工建设监理公司(事务所)或者兼承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先向化工建设监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并确定监理范围,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设立银行帐户,方可开业从事建设监理活动。第八条 申请设立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2)有承担建设监理业务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3)有与承担建设监理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与监理手段。  设立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名称和地址。  (2)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职称和简历,并附资格证书复印件。  (3)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职称和简历,并附资格证书复印件。  (4)监理工程师一览表,内容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职称和简历,并附资格证书复印件。  (5)监理单位所有制性质。  (6)业务范围。  (7)建设监理单位章程。第九条 化工监理单位变更名称、地址、场所、业务范围以及监理单位等级,应向原颁发建设监理资格证书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监理单位停业应在三十天前向原批准单位提出申请。第三章 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第十条 化工建设监理单位分为甲、乙、丙三个资格等级。各等级的建设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的资格、能力及建设监理范围:  (一)甲级  1.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经注册的建设监理工程师。  2.取得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各专业人员配套。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师不少于10人,高级经济师应不少于3人,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3.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过两个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4.监理单位应监理过一个大型或两个中型化工建设项目。  5.建设监理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甲级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各类化工建设监理业务,也可跨部门承担监理工程。  (二)乙级  1.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并经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各专业人员配套,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师不少于5人,高级经济师应不少于2人,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3.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过两个中型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4.监理单位应监理过一至两个中型化工建设项目。  5.建设监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乙级单位可承担化工中型及其以下各类化工建设监理业务。  (三)丙级  1.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经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各专业人员配套,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1人。  3.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过一个中型或两个小型化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  4.监理单位应监理过一个中型或两个小型化工建设项目。  5.监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丙级单位可承担小型化工建设监理业务。第十一条 化工建设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批,由化学工业部主管部门负责。
2023-09-07 18:54:151

山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省政府设立重点工程建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重点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内容组织施工,按批准的概算控制总投资。  建设单位每月向省重点办报送计划完成和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重点建设项目较多或任务较大的地、市,也应有相应的机构,负责解决本地区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二条 重点建设项目系指在我省境内由国家计委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省政府确定的省重点建设项目。第三条 省重点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由省计委牵头,省建设厅、项目主管部门、筹建单位参加,按照找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通过招标择优选用勘察设计单位。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组织强有力的技术力量,按时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勘察设计成果要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重点项目要严格按基建程序审批开工报告。第四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都要按照《山西省基本建设项目责任制试行规定》(晋政发〔1984〕24号)层层签订基本建设项目责任制,推行投资包干办法,责任制议定书由建设单位和投资方签订,由主管部门、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和省重点办负责督促检查。第五条 重点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由省土地管理局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地市实行全程服务,负责督促完成。征地费用按照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0〕22号文件规定,经省土地管理局牵头评估核定后由重点工程所在县(市)包干使用。有关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征地手续和划拨土地,保证工程建设需要。第六条 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建筑材料,计划、生产、供应部门都要给予优先保证,并由省物资承包公司承包供应。所需设备,原则上由省机械设备成套局负责组织,通过招标投票方式承包供应。第七条 重点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和设备承制单位,应通过招标投标,择优确定。在招标时,同等情况下要优先国营大、中型企业。  中央各部投资建设的国家重点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由建设单位提出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同省招标投标办公室协商办理。地方投资建设或以地方为主合资建设的重点工程的招标工作,由建设单位提出方案,报省招标投标办公室审查批准后组织进行。第八条 重点建设项目都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要分别制定质量保证措施。项目主管部门和省质量监督部门每年都要组织检查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时做出质量鉴定意见。第九条 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生产性项目由建设银行和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监督管理,非生产性项目由建设银行监督管理,根据计划和工程进度拨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重点建设项目除按全国人大、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有关文件明确规定计取的费用应照章支付的,其它部门、地方、单位自行规定的取费,重点建设单位和建设银行一律不予支付。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第十条 重点项目建成并经试生产考核合格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国家重点工程由国家组织验收。省重点工程由主管部门会同省重点办组织初验后,由省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单项工程竣工投产由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第十一条 重点建设项目均应进行后评估。中央项目的后评估工作,按国家计委规定办理。地方投资项目或以地方为主投资的合资项目的后评估工作,一般在项目正式投产一年后进行。根据重点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后评估工作由建设单位会同原项目评估部门及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报省计委审定。第十二条 对于国家计委在国家重点项目派驻联络员的工作,各建设单位和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第十三条 重点建设项目要建立表彰和奖励制度。对在重点工程建设和支援重点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建设指挥部和项目主管部门以及建设、施工单位每年都应总结表彰。需要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由各建设指挥部或主管部门提名,重点办审查,报省政府批准。第十四条 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参照上述规定管理。
2023-09-07 18:54:411

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初探?

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初探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脚步的加快,国际化程度的加深,工程建设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同时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如何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一、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工作及对投资的影响(一)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工作内容工程项目前期管理是指工程建设中的项目决策阶段,它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阶段。项目建议书又叫做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它是由建设单位根据规划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各项资源条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具体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和书面文件。项目建议书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即可列入建设前期工作计划。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审批通过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继续进行,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可行性研究报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的进一步深化,收集资料对项目进行进一步论证和定位,综合评选,确定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先进,条件上具备,实施上可行的最佳方案,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得到行业专家的论证和主观部门的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投资者和决策者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并可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的基础。设计阶段又分为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科学依据,拟定修建原则,选定方案;对重大、复杂的技术问题通过科学实验、专题研究,落实技术方案;和确定工程数量,提出文字说明和适应施工需要的图表资料。(二)项目前期工作对项目投资的影响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项目管理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因为工程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决定了项目能否存在和继续发展,也基本预测了项目实施后的投资效果,同时还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理论依据。以策划阶段、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项目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是必须重点突出。显然,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项目实施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于设计。根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用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施工项目造价的影响度达到5%以上,由此,可见设计阶段的重要性。要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就要把控制的重点转移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策划阶段和设计阶段上来。据分析,项目前期工作对项目投资的影响程度为70%——90%,设计和计划阶段对项目投资的影响程度为60%——70%,项目施工阶段对项目投资的影响程度还不足40%。而前期工作费用只占建筑物全寿命费用的1‰——2‰。正是这1‰——2‰的费用却决定了几乎全部随后的费用。由此可见,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对整个工程项目投资是何等重要。二、我国项目前期管理阶段现状及分析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在工程项目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首先,项目从酝酿到提出,需要广泛的调查和研究,一方面要有一的知识面,更要有积极探索的精神和敢于开发创新的勇气。其次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的立项到论证可行、列入计划,需要严谨的分析论证、较为详细的经济概算。我国国家奥运会体育场馆“鸟巢”,是由一系列辐射式门式钢桁架围绕碗状坐席区旋转而成,结构科学简洁,设计新颖独特,为国际上极富特色的巨型建筑。与“鸟巢”相映衬的是“水的立方”———国家游泳中心。国家游泳中心是一座新颖别致的奥林匹克建筑,它将以冰晶状的亮丽身姿,装点景观如画的奥林匹克公园。“‘鸟巢"方案工程造价估算38亿,略低于设计招标书中组织方规定的造价控制40亿。”这是2003年4月,“鸟巢”方案主设计人之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李兴钢透露的数据;2003年6月,在国家体育场方案选定之后,在博鳌的投资审查会上曾确定“鸟巢”投资估算35亿;而各方消息印证,目前高层研讨、努力的目标是控制投资在31亿。2004年7月30日,举国瞩目的“鸟巢”突然停工。造成“鸟巢”停工的原因目前说法有多种:安全隐患、投资前期造价管理失控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是由于前期管理工作的不到位,设计图纸、建筑结构的不合理,导致该工程造价一变再变。那么我国项目前期管理的现状及出现的问题具体有那些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阶段现状及问题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不重视,或重视该阶段的工作却由于观念跟不上,造成的误区。我国现阶段对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或者说绝大部分在建设施工阶段。在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工作方面做的不够深入,对于项目的报批只是应付审查,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中的工作不全面。或者是某些部门重视该阶段的工作,然而,由于从事该工作的人员素质不高,或是思想观念落后使得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不能准确的预见工程项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这样的现象在当今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还很多,这就造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项目前期投资控制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不足。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研究成果一般体现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由于在现行经济管理体制下,投资者不重视项目前期管理工作,不考虑承担投资风险,缺乏搞好可行性研究、提高投资经济效益的主动性。咨询、设计单位隶属于各级行政部门,往往受“长官意志”或本位主义影响,高估效益,低估投资。这些原因往往使可行性研究变成“可批性研究”,使这一工作失去原有的意义,难以达到投资控制效果。2.可行性研究周期短,缺乏多种投资方案的比较由于可行性研究工作时间较短,往往无真正的替代备选方案,研究工作仅作为惟一方案的“可行”而开展,或仅凭主观倾向性确定项目的技术路线,缺乏深入论证,衡量方案是否可行往往只凭少数几个静态指标,缺乏科学性,容易出现决策失误。一个项目若出现前期决策失误,则不管后期建设实施阶段投资控制管理如何努力,也无法弥补其损失。3.开展投资控制的基础性工作欠缺由于基层单位缺乏信息手段,技术经济人员数量质量不高,信息不灵,往往无法进行可靠的市场预测分析。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的确定缺乏足够的依据,加之基础资料不落实就急于开展工作。资金筹措和各种外部协作条件往往凭经验假定,所有这些原因,造成投资控制的方案缺乏可信性。(二)设计阶段现状及问题。在我过前期管理的设计阶段由于国家法律、制度的缺失,建设单位对设计阶段的认识不到位,设计人员知识结构不全面,缺乏经济思想造成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不力,和造价的失控。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设计监理制度的不健全。有关造价文件条款尚存遗漏。在1998年颁布实施的《建筑法》第四章〈建设工程监理〉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这实质已把设计监理排除在外。因此监理行业法规《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有关条款均针对施工监理,对设计监理要求不明确。所以设计监理在实践上基本空白,能在设计阶段推行监理的更是寥寥无几。1998年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政策性和技术性要求,未把工程造价是否合理列入审查内容,使得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造价审查的依据不足。2.设计招标评标不规范。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进行违规操作,搞“暗箱操作”规避招标或搞虚假招标,任意压低设计费,压缩设计周期,使设计招投标流于形式。并且只注重了设计方案招标,不重视技术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招标工作。一旦方案中标,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就成为方案中标单位的一揽子工程,由于在后面的设计中缺乏竞争机制,设计单位造价控制的积极性就不高了。在设计评标过程中,只注重外观造型,追求多功能高标准,而忽视了设计方案的造价因素。同时注重考虑哪家设计单位的设计费用报价低就选定其为中标单位,其评标因素不合理,而影响到工程投资的20%甚至30%。3.设计人员知识结构不全面,缺乏经济思想。在设计阶段,一些设计人员专业知识不够过硬,对于工程项目具体要求不够了解,重技术轻经济的思想没有改变,导致大量不必要的浪费,更导致设计概算的失控,出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严重超支。三、关于我国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对策我国项目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加入WTO的背景下,要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与国际接轨,那么解决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就成为了迫在眉睫的事。如何更好的改变工程项目管理现状,在国际竞争中占领一席之地,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关于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出现问题的对策。1.在西方国家,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和成熟的市场竞争机制,使投资者对于项目只的各个环节都特别重视,所以项目的前期投资控制工作做的比较完善。政府对项目的干预也比较透明化,基本不会出现所谓的“暗箱操作”。对于项目前期管理投资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不足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角度出发:一、现行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引进市场机制,促进、开展社会主义竞争,与市场接轨,使投资者转变其不重视前期投资控制的落后观念,使投资达到效益的最大化。二、加强政府的机构改革,达到“政企分离”以避免由于“长官意志”和“本位主义”影响造成的高估效益,低估投资和“可批性研究”现象的发生。2.对于可行性研究周期段的问题,国家和行业部门应学习国外经验,对以往的规定进行清理,指定新的有关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和深度的规定,使得可行性研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基本要求是:一、要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二、是与国际工程咨询业的要求接轨。三是根据本行业部门的特点尽量细化有关条款。3.作好人力资源工作和健全信息网络。西方发达国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有着丰富的经验,对于人员的筛选工做特别严格,有成熟的人才选拔机制。在信息方面有着成熟的网络技术,高度的信息共享系统,使其在市场占领和时机把握方面有着极大的优势。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8:54:511

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管理暂行办法的详细条款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寄宿制学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国办发[2004]20号)、《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教财[2004]3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寄宿制学校。第三条寄宿制学校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长期稳定发展。 第四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寄宿制学校实行由地方政府负责,以县为主,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第五条省、地(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障对寄宿制学校的经费投入。负责寄宿制学校校长与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寄宿制学校管理水平与教育教学水平。建立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责任制,负责对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合理规划寄宿制学校的布局。做好校园规划,划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配置寄宿制学校的各项附属设施与必要设备。建立危房的定期勘查、鉴定、动态预警工作制度。增加本级财政对寄宿制学校的经费投入,按要求使用好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负责寄宿制学校校长、教师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培养、调整、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寄宿制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第七条寄宿制学校的主要职责:建立学校管理岗位责任制。确保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安全。根据国家课程设置标准完成各学科教学任务。充分利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组织学生开展积极健康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办好学校农(牧)场等勤工俭学基地,开展勤工助学,用于补助寄宿生生活。建立学校、家长沟通制度,引导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建立校产档案,对所有校产进行登记,加强对校舍及附属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搜集、整理相关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档案。 第八条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制定落实预防措施,建立安全应急机制。第九条按国家有关标准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应具有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第十条开展学生珍爱生命、积极生存、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第十一条加强学校校舍、设施、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设立防火防盗设施,定期检查并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切实采取措施防止汛期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对学生的安全威胁。第十二条严格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全面掌握学生请假、到校、离校等情况。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禁止社会闲杂人员或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学生将刀具、棍棒、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学校。寄宿生住校期间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校。加强对宿舍、食堂、库房、财务室、电教室等重点区位的防护措施。第十三条安排专人组织路队,负责学生离校,组织学生乘坐经检验合格的交通工具。集中供暖时宿舍必须留设通风门窗。第十四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郊游、劳动、社会实践和校外集体活动,须指定专人带队,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好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集体活动,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建立卫生负责和检查制度,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内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立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做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第十六条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排除心理困惑,增强学生学习、生活的信心。第十七条学校应按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咨询。有条件的学校,应设立卫生室。第十八条加强与县(乡)医院、卫生院的联系,建立与医疗机构及时沟通、救助的机制。第十九条配备必需的清洁卫生工具,切实做好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保持校园干净、整洁、卫生。 第二十条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根据学校实际,营养配餐,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办好学生食堂。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建立食堂物资采购登记,饭菜留验和记录等制度。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聘任专门食堂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两证齐全,每学期体检一次。有少数民族学生的学校要尊重少数民族学生的饮食习惯,办好清真灶。第二十三条定期足额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 第二十四条建立宿舍管理制度,按标准配备生活教师,小学低年级寄宿生原则上要配备生活保育员,生活教师和保育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宿舍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禁止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学生宿舍。第二十五条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督促学生遵守住宿纪律,按时作息。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第二十六条按照男、女学生相对独立的原则安排住宿,尽量做到一人一床,安全、方便。第二十七条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指导学生整理内务,保持宿舍清洁。第二十八条建立寄宿生信息档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条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2023-09-07 18:55:191

2004年1月16日起实施《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试行办法》全文

分类: 商业/理财 >> 保险 问题描述: 需要全文,谢谢。 解析: 第一条 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的经济救济,分散施工企业事故风险,实现行业共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企业作为投保人,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 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实施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主管机关。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市、区建设工程管理分工职责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受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与监督。 第四条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以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为单位进行投保。投保人为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市建设安全协会集中办理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分包单位意外伤害保险费包括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不再另行计提。分包单位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理赔事项,统一由总承包单位办理。 第七条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自缴纳保费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有关规定,将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备案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审核。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承包合同签定后七日内,将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全额交付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开工前办理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将已办理保险的凭证及时交付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交验。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范围是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受到的意外伤害,以及由于施工现场施工原因直接给其他人员造成的意外伤害。以上保险范围内的人员统称被保险人。 第十二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应按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施工场所内从事管理或作业,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致残、伤亡; (二)因乘坐本单位交通工具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 (三)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为抢救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四)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与施工工程相关联的伤亡事故。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根据合同造价确定交纳保险费的相应费率: 工程合同造价M(万元) 费率(0/00) M≤500 1.2 500<M≤1000 1.1 1000<M≤5000 1.0 5000<M≤10000 0.8 10000<M 0.6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缴纳。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死亡,每人赔付额为十四万元。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工伤事故致残的,按照下列标准赔付:一级十万元;二级九万元;三级八万元;四级七万元;五级六万元;六级五万元;七级四万元;八级三万元;九级二万元;十级一万元。 伤残等级标准划分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1996)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一次受伤造成多处伤残,按所核定的最高伤残等级标准进行赔付,不累计。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多次受伤,每次均按鉴定的伤残等级标准进行赔付,累计最高赔付十万元。 第十七条 意外伤害发生后,投保人应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死亡事故24小时内)报告行业安全管理部门,申请保险赔偿。 第十八条 投保人申请索赔,应提供下列证明: (一)书面申请索赔报告; (二)保险单及保险收据复印件; (三)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市(区)级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法医出具的伤残证明; (五)申请治疗赔偿,应提供市(区)医院出具的附有检查报告的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卡、医药费发票; (六)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和相关材料后,经审核确认,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条 上年度未发生伤残以上(含伤残)事故的施工企业,在下一年度承接工程项目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时,其保险费在原基础上降低5%;连续两年未发生伤残以上(含伤残)事故的,其保险费在原基础上降低10%;连续三年未发生伤残以上(含伤残)事故的,其保险费在原基础上降低15%。施工企业若发生伤残以上(含伤残)事故,该项奖励即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 当年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建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企业,在下一年度承接工程项目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时,保险费费率在原基础上,省、市级先进企业下浮0.10/00,部级先进企业下浮0.20/00。享受部级先进优惠的企业,不再享受省、市级先进优惠。施工企业若发生伤残以上(含伤残)事故,该项优惠即行终止。 评为“建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企业在享受先进优惠的同时,还可以在保险费费率下浮后的基础上再享受第二十条的优惠内容。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办理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事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推脱或拖延。保险公司若有上述行为,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机关有权终止其承保协议。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为投保人提供安全服务。安全服务内容应当包括施工现场风险评价、安全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安全技术研究等。保险公司无能力提供上述服务的,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代理。 保险公司不按规定提供安全服务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机关有权终止其承保协议。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向施工企业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全市通报批评。 第二十五条 施工企业未按本办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全市通报批评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1年1月16日起执行。
2023-09-07 18:55:361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市发展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管理、项目审批、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预算管理。市审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市教育、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渔业、卫生计生、环保、国资监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谨神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兆晌郑本办法所称政府性资金包括:(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二)政府融资资金;(三)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社会族颂捐(援)助或赠送款用于公共、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资金;(四)国家、省财政投资资金;(五)其他政府性资金。使用政府性资金项目主要是指全部使用政府性资金,或者政府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包括50%),以及政府性资金虽然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预算管理。市审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法律依据:《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XX地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全面推进XX地方建设发展。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023-09-07 18:55:493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一、制定的必要性和起草过程  近两年来,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中央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逐年增长,项目数量和项目类型不断增加;一些项目直接面对农户和农民,支持农业和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管理链延长;国家相关部门对项目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农业建设项目在运行和管理中暴露了一些突出的问题,影响了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的发挥。在新形势下,项目管理工作量和难度加大,监管任务日趋繁重,以投资计划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加强项目管理的需要,亟需在制度上对项目建设和管理予以规范和完善。各地也多次呼吁,进一步完善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强化管理制度的法律效力和严肃性,规范农业战线、农村社会、广大项目实施主体、监管主体的项目实施和管理活动。  根据部领导关于加强项目管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展计划司自2003年10月起,开始着手《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定的起草工作,2003年11月在全国农业计划工作会议上征求了与会代表的意见。2004年3月份再次征求我部相关司局和12个省(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部有关行业司局的意见;4月份在政策法规司的主持下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定的草案。二、制定的指导思想  (一)项目管理由计划管理为核心向全方位的项目管理转变。将《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更名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在继续加强投资计划管理的同时,加强项目招投标、合同、监理、竣工验收、后评价及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二)统筹考虑,完善制度,建立农业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是关于农业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一个基础性、纲领性规章。配合该规章,制订《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办法》四个管理规定,综合形成农业项目管理框架体系。  (三)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下放部分项目管理权限,提高项目管理效率。按照权责统一、管理高效、加强监督、运行有序的原则,明确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权限和责任,将更多的项目管理权责下放给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高项目建设和管理效率。  (四)精简内容,突出重点,细化规定。精简《农业部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对应由《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的,或配套规定不再涉及的内容,由《项目管理办法》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可由相关配套管理规定具体规范的,《项目管理办法》仅作原则性规定。  (五)明确责任,分工负责。《项目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强调落实建设项目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各部门、各项目单位及相关人员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各自应负的责任。  (六)与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相衔接。按照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思路,对中央参与投资的项目加强监管,对全额或主要由中央投资的项目按照原程序、原办法审批,但实行更严格的管理。三、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说明  (一)关于农业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职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农业部主要是项目归口管理,包括制定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工作。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项目实施管理,包括项目的规划布局、前期工作、组织实施、落实配套资金、监督检查等。《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四条分别将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下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委托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二)关于贯彻落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领导责任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农业部关于加强项目管理的意见》(农计发[2003]18号)及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农业建设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包括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责任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本辖区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三)关于基本建设程序和年度计划下达问题。《项目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提出了具体要求。  改进投资计划下达方式,既是落实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也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大量建设资金闲置的有效措施。《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提出,建设项目必须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后,方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按建设进度统一分批下达。  (四)关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期限问题。针对目前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不能如期开工,导致建设期限延长,大量建设资金闲置问题,《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提出,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必须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第一次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暂停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建设项目,收回已下达的投资。
2023-09-07 18:56:521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由( )开始施行。

【答案】:C本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2007年8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2023-09-07 18:57:02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福州市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上述工程的附属设施和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发包: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   (二)建筑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   (三)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园林绿化工程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发包:   (一)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   (二)绿化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私人投资和外商独资的工程,可以直接发包。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依法对全市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   第五条 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申请人或者投标人就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做出承诺。禁止招标人以任何方式逼迫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及省、市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确定招标工程的工期,不得任意压缩工期。   第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不得将招标工程的材料设备、装饰装修、弱电、暖通、消防等专业配套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招标人不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第九条 在福州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各类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实施的综合评价。   第十条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福建经济快报》或者《福建建设报》上刊登招标公告,并同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其中,除本省审批的民用建筑项目外的其它项目的招标公告还必须在《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或者《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第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的内容主要有:投标人的法人资格、市场准入资格、企业资质要求、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工程业绩、信誉等,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提出与招标工程不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合理确定投标申请人索购资格预审文件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允许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较多时,招标人可以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不少于7家的投标人,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三条 招标人可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计价办法、市场价格信息及工程量清单计算招标工程造价的预算值,作为招标工程控制价。招标人设有招标工程控制价的,招标工程控制价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审核并核对。招标工程控制价可以作为评标的参考,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投标截止日期五日前同时向所有投标人公开。投标人对招标工程控制价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招标工程控制价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答复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控制价的准确性与合理性负责。   第十四条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合理期限。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予以书面答复,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将书面答复发送给所有的投标人。   第十五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十六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会。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前款所称有关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第十八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由熟悉相关业务并具备中级以上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担任,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应当具有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应当由招标人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设立的相应专业的评标专家名册中确定,一般应当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名册数量规模不足的,应当在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设立的评标专家名册中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工程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十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制定的评标办法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中标条件,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合理成本价的除外。招标人应当结合招标工程的特点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详尽的技术规范并明确评审的方法、标准及程序。   (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其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要求、项目经理、主要施工机械、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管理水平以及工程业绩(主要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等。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估的,各类评比奖项不得额外计分,除投标报价外,其它各项评价因素的评估结果可能产生的最大差别折算成投标价格,一般不宜超过评标基准价的2%。   第二十条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中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可以参照下列方法进行:   (一)确定招标工程评标基准价BB=A×C+a0×K×(1-C)其中,A为所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在合理价范围内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的合理价范围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1、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2、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具体规定的,由招标人合理确定或者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评标专家名册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三名以上的技术、经济类专家,由专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并结合市场实际确定投标报价的合理价范围。3、合理价范围可以以招标工程控制价的一定范围的方式进行确定。a0为招标工程控制价。K为招标工程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参数。K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准备阶段确定。确定方法为: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结合市场实际和招标工程控制价的编制情况并参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合理价范围确定一个计算参数,去掉二个最高值和二个最低值后,取其他计算参数的平均值作为K值。C为A值所占权重。C值范围为0.4、0.45、0.5、0.55、0.6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开标会上由招标单位代表当众从上述五个权数值中随机抽取其中一个作为本招标工程A值的权重。若所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合理价范围以外,则C值为零。   (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报价与B值相比较,等于B值的,得满分;低于B值的,每1%扣Q分;高于B值的,每1%扣2Q分。   (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合理价范围上限的,视为恶意哄抬标价,应作为废标处理。   第二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审意见及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的基础上,首先确定评标方案。评标方案应当明确评标的程序和对无效投标文件、废标以及投标文件重大偏差、细微偏差的判定原则,评标委员会需要对各个评审要素进行量化时,还应当在评标方案中明确同一的量化标准。   (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规范、工期及质量要求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详细评审并拟定标价比较表。标价比较表应当载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审意见、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以及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   第二十二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为废标处理:   (一)投标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弄虚作假的;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四)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的;   (五)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合理价格范围,有可能低于合理成本价,投标人又不能合理说明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根据前款规定将投标文件判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价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之日起15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二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独立地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并应当提供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对提出的评审意见负个人责任。   第二十六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书和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同时,招标人应当提供全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者担保公司担保书的方式,实行分段滚动担保。招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必须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进行。超过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可不受此约束。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可以要求赔偿。   (一)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三)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第二十九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对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一)将中标项目全部转让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他人的;   (二)将中标项目的主体结构或者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三)除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四)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五)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   第四章 监 督   第三十条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发放及收受有关招投标书面文件、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工作环节应当在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进行。   第三十一条 凡国有投资或者国有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者投标邀请书发放之日)的三天前将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对于招标工作时间较紧的招标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核准,招标文件可以在发放之日的三天前备案,但招标人必须将招标方案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者投标邀请书发放之日)的三天前报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方案中应当载明工程概况、招标工作时间及地点、资格预审办法、评标办法等事项。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或者投标邀请书发放以后),招标人不得对资格预审办法及评标办法随意更改。   第三十三条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之日的二天前将资格预审报告(含资格预审情况汇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第三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答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或者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的,应当将书面答复或者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在发放之日的二天前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第三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格审查、投标人的确定、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工程的相应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招标公告、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提交的备案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依法必须招标发包工程的材料设备、装饰装修、弱电、暖通、消防等专业配套工程肢解发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要求投标(申请)人就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做出承诺的;   (二)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办法进行资格预审或者在资格预审中弄虚作假的;   (三)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未按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的;   (四)未在自评标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的;   (五)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未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的;   (六)凡国有投资或者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招标人不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   (七)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后无正当理由中止招标的;   (八)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监督的。   上述(二)、(三)、(八)款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四十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招标代理过程中发生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的,按本办法第三十九条对招标人的处罚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收回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   第四十一条 招标人或者招标项目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干预评标或者以任何方式向评标委员会施加压力、影响正常评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四十三条 中标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单位被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si舞弊、滥用x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二年十月十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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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近年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以供参考。2007年3月,建筑市场管理司组织成立工程项目管理调研组,分别对湖北、北京、上海、重庆四个省市近几年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考察。同时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书面调研。有关情况如下。一、我国近几年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发展的基本情况(一)开展现代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历程回顾1.工程设计企业开展项目管理的情况。我国工程设计企业以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和工程咨询设计公司为目标,自上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注重学习和掌握国际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进入21世纪以后,勘察设计单位企业化改革、功能性改革全面展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逐步向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化工、石化、石油、冶金、电力、机械、建材、轻工、电子、有色、核工业等行业一大批骨干设计企业转制成工程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能力显著增强。据统计,2006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收入3714.4亿元,其中工程项目管理和总承包收入为1932.1亿元,比2002年增长了7.5倍。2.施工企业开展项目管理的情况。我国施工企业开展现代化项目管理是从1986年国务院领导提出学习推广"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开始的,共经历了学习试点阶段(1986年至1992年)、总结推广阶段(1993年至1997年)和规范和发展阶段(1998年至今)三个阶段。施工企业在认真学习推广"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方式和方法,以项目管理为突破口,以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为主要特征,坚持管理层与劳务层分离,加强两制建设,创造性地建立了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的新型管理机制。同时积极健全本企业的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采用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努力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3.监理企业开展项目管理的情况。为了促进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1988年我国建立了工程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了工程监理这种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近年来,工程监理企业以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为基础,积极拓展服务功能,从项目管理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层次积极参与工程项目管理实践。据调查,2006年开展项目管理业务的工程监理企业近500家;部分具有综合实力的工程监理企业对内进行资源整合,包括调整组织管理体系、人才结构、服务方法和手段,提高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集成化程度。4.各级政府近年出台的政策文件。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原建设部相继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为我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指明了发展方向,促进并规范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发展。在2007年新修订发布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三个部令中,也对工程建设企业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做了明确规定。近几年来,北京、天津、河北、浙江、湖北、湖南、河南、云南、甘肃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施行办法。(二)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1.促进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改革。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产生了一批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促进了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向专业化、科学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进程。全国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开展了政府投资工程组织管理方式的改革试点。各地政府投资工程通过专业化、社会化的相对集中项目管理,达到了控制投资、降低成本、遏制腐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的目的。2.提升了工程建设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通过学习应用国际先进工程项目管理方法,改革创新生产经营组织方式,积极拓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业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大提高。2006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收入中,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收入占到52.0%,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等31家设计企业完成工程总承包合同额均在10亿元以上;全国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0975亿元,比上年增长17.9%,中铁建、中铁工、中建总公司等三家企业进入了世界500强;全国工程监理企业的营业收入376.54亿元,其中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收入达33.98亿元,有11家监理企业项目管理营业收入超过5千万元。3.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项目管理框架体系。经过多年的学习借鉴和创新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国际通行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及相关标准为理论指导,以我国工程建设企业的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服务实践为基础,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依托,以工程建设企业的项目管理程序手册及相关工作规程为操作指南,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项目管理框架体系。4.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佳统一,促进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如由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工程管理任务的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项目,节省投资505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0.3%,工程主体结构获重庆市优质结构奖,受到社会、政府和建设单位的一致好评。5.造就了一支专业化的项目管理队伍。中国建筑业协会10多年来先后组织培训了项目经理近百万人,组织3千多人参加了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培训。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组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班100余期,参加培训的一万余人成为工程设计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骨干力量。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培训工程监理人员28万余人,已有13.8万人取得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6.创新了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和工程建设企业发展了新的项目管理模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企业在一些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中,采用了"PMC EPC"和"IPMT EPC+工程监理"等项目管理模式,在优化工程组织、确保安全、减少投资费用,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一些设计企业充分发挥了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对工程建设的主导优势,工程项目管理的合同形式也多种多样,除通行的项目管理服务(PM)和项目管理承包(PMC)之外,有的还开展了设计加采购服务(EP),设计加采购服务加施工管理服务(EPCM),设计加项目管理承包服务(EPMC)等等。一些项目管理企业和监理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项目管理新模式,如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积极开展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三合一管理、项目总控、CM管理以及全过程全方位咨询服务等项目管理服务。7.加快了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接轨的步伐。近年来,有一些企业独立或与外国公司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提供专业化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如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SEI)与美国柏克德(BECHTEL)公司、英国福斯特惠勒(FOSTERWHEELER)公司组成联营体,作为项目管理承包商(PMC),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荷兰皇家壳牌集团联合投资45亿美元建设的南海石化项目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化项目管理服务。二、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相关政策不健全我国现行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以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都明确了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而缺少对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规定,造成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无法可依,特别是一些项目管理单位的责权不明确,在管理过程中往往处于很尴尬的地位,许多职责与监理单位重叠交叉,对施工总承包及分包单位又没有约束力。其次,现有的项目管理政策文件还不够完善和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市场亟需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范本》和《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还没有出台;项目管理服务取费标准、风险管理制度等配套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二)社会各方认识不到位,市场发育不完善从调研情况看,首先社会各方对项目管理的认可程度还有差别,如大多数外资项目业主认同工程项目管理方式,一些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业主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工程项目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和显著效益;少数经济发达的城市,对项目管理的理念认识比较到位;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项目管理理念还没有被工程建设的各方所接受;不少业主认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后,自己的权力受到削弱,不愿采用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方式。由于相关方面对推行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进展缓慢等因素,致使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市场需求还较低。其次,由于目前市场机制不够成熟,项目风险防范机制没有完善,也使得业主不敢轻易委托项目管理。另外,建设单位所付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较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项目管理的快速发展。(三)企业层面的问题1.企业的组织结构及管理体系还不能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需求。我国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还没有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及项目管理体系。全国除50余家设计单位已改造为国际型工程公司外,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在服务功能、组织结构等方面不能满足高水平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多数工程监理企业的服务范围局限于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其服务功能、组织结构还不能满足全过程、全方位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要求。2.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不高。工程建设企业普遍缺乏精管理、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复合型项目经理专业人才,这也是我国工程建设企业与国际工程公司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的重要因素。3.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我国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主要应用传统方法和手段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缺乏先进、实用和系统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只有少数企业应用计算机集成系统进行工程项目管理。而国际大承包商十分重视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如美国柏克德公司每年投入1000万美元以上用于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四)与国际接轨方面的问题与国际先进的工程公司和咨询公司相比,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公司数量太少,目前只有化工、石化等行业有少数国际型工程公司,而且企业的业务领域也普遍较窄、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份额较小,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水平也不高,多数企业只擅长某一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尚需开拓。三、进一步推进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发展的建议(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科学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必然选择,是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我国工程咨询服务业和建筑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必然趋势。实践证明,推进工程项目管理发展,对全面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工程建设企业要充分认识推进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家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齐心协力,推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持续健康发展。(二)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一是在《建筑法》修改时,建议增加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相应条款,明确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法律地位;二是组织研究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积极培育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市场;三是在近几年工程项目管理试点的基础上,建议组织修订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范本》和《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以便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和总承包服务行为;四是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收费问题的研究,系统解决包括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在内的工程咨询服务业收费问题。(三)大力培育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市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应当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强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对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应当进一步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积极采取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等方式组织项目建设。通过政府投资工程实施专业化项目管理的示范引导,重点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项目管理企业。与此同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也应努力适应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市场的需求,转变经营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健全服务功能,拓展服务范围,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化、集成化的高水平项目管理服务。(四)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开展项目管理工程设计企业要发挥自己的技术、人才密集优势,通过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加快创建一大批以项目管理为中心,具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的国际型工程公司或咨询设计公司,为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提供全过程的技术和咨询服务。施工企业要发挥专业技术、施工管理优势,推动技术和管理创新,运用现代化项目管理方法和手段,通过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开发和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技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工程监理企业要发挥智力密集优势,适应市场需求,注重人才培养,拓展服务功能。鼓励综合管理能力强、人才结构合理的工程监理企业,在提高工程监理水平的基础上,积极为工程建设提供全过程、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积极开展"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三合一项目管理、一体化项目管理。(五)积极推行现代项目管理技术和方法工程建设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成本、工期、安全、资源、环境和职业健康七大体系,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制定符合本企业,具有先进性的《项目管理手册》和相应的程序文件、作业文件,逐步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努力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综合运用各种现代化管理方法,如方针目标管理、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滚动工作计划、网络计划管理、电子商务网络等,通过各种现代化管理方法的推广运用,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使工程项目管理的整个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从而确保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立项目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将工程建设的各类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实现管理的数字化,通过"做实基础工作,强化项目管理",逐步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有条件的工程建设企业要大力应用和开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软件,实现企业、现场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计算机化,做到资源共享、操作简便、速度快、可优化。(六)加快建设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针,注重培养三种管理和技术人才:一是能适应工程建设企业结构调整和熟悉项目管理的复合型知识人才;二是熟悉国际惯例并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中高级工程技术外向型人才;三是能适应技术进步和建筑业发展经营需要的开拓型经营与决策人才。(七)尽快建立项目管理的风险机制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贯穿于项目决策和项目实施全过程,且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涉及面广,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要设立专门的项目风险管理部门,配备风险管理专职人员,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管理计划,不断地监控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同时,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还要通过保险、担保转移项目管理的风险。(八)努力开拓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首先,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尽快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国际工程标准和规范、拥有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增强工程项目集成管理能力,由单纯的阶段服务向全过程管理和全方位服务转变;同时,企业要加强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的调查研究,要努力整合内外资源,采取与国内外工程咨询公司、财团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快开拓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进程。其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加大对工程咨询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扶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咨询设计企业和项目管理企业。(九)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的作用首先,行业协会要深入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市场调研工作,积极为企业开展项目管理业务提供服务。要会同有关高等院校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的前沿研究,组织研发、推广项目管理应用软件。第二,行业协会要为企业建立一个广泛自由的交流平台,组织会员单位总结、交流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及时宣传、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第三,行业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加快诚信体系的建设,制订并组织实施项目管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第四,行业协会要努力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加强与国外组织的交流与协作,及时发布国外工程项目管理的最新动态、科技成果、发展趋势。第五,行业协会和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化骨干队伍的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项目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是针对有工作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8:57:441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 回复内容中包含的链接未经审核,可能存在风险,暂不予完整展示!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相关政策不健全。  一、我国现行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以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都明确了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但缺少对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规定,造成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无法可依,特别是一些项目管理单位的责权不明确,在管理过程中往往处于很尴尬的地位,许多职责与监理单位重叠交叉,对施工总承包及分包单位没有约束力。  二、虽然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部分省市也出台了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还不够完善,有的方面还不够具体,缺乏操作性。比如,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招投标活动没有可以适应的规范和办法。  三、项目管理服务收费标准、风险管理制度等配套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社会各方认识不到位,市场发育不完善  一、社会各方对项目管理的认可程度还有差别,如大多数外资项目业主认同工程项目管理方式,一些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业主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工程项目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和显著效益;少数经济发达的城市,对项目管理的理念认识比较到位;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项目管理理念还没有被工程建设的各方所接受;不少业主认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后,自己的权力受到削弱,不愿采用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方式。由于相关方面对推行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进展缓慢等因素,致使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与工程总承包市场需求还较低。  二、由于目前市场机制不够成熟,项目风险防范机制还没有完善,也使得业主不敢轻易委托项目管理。另外,建设单位所付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较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项目管理的快速发展。如有的项目的项目管理费仅为工程投资额的0.8%,远低于工程监理的费用,企业无法配备项目管理所需要的人才。这些都是导致目前项目管理市场发育不够的重要原因。  企业层面的问题  一、企业的组织结构及管理体系还不能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需求。我国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还没有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及项目管理体系。全国除50余家设计单位已改造为国际型工程公司外,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在服务功能、组织结构等方面不能满足高水平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许多大型施工企业还不具备设计管理能力。多数工程监理企业的服务范围局限于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其服务功能、组织结构还不能满足全过程、全方位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要求。企业中的工程项目管理岗位职责、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还有待健全和完善,项目管理集成化、标准化程度较低。  二、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不高。工程建设企业普遍缺乏精管理、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复合型项目经理专业人才,这也是我国工程建设企业与国际工程公司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的重要因素。我国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吸引和招聘社会优秀人才的机制,各类人才靠企业内部培养,不利于短缺人才的迅速补充和人才市场优势的有效利用,也还没有形成长期性的激励办法和拴心留人的分配机制,人才流失比较严重。  三、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我国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技术仍然比较落后,主要应用传统方法和手段进行工程项目管理,不重视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应用,缺乏先进、实用和系统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只有少数企业应用计算机集成系统进行工程项目管理。而国际大承包商十分重视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如美国柏克德公司每年投入1000万美元以上用于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该公司在我国南海石化项目中使用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使我方合作企业深感差距较大。  与国际市场接轨方面的问题  与国际先进的工程公司和咨询公司相比,我国工程建设企业的综合实力还存在较大差距。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公司数量太少,目前只有化工、石化等行业有少数国际型工程公司,而且企业的业务领域也普遍较窄,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份额较小。与国际合作的项目少,国际工程承包额也较低。尽管在全球前225家承包商中我国占有40多个席位,但国际工程承包总额不及全球前225家承包中名列前几位的一家承包商的总营业额,在国际市场中的承包总额不到5%.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水平也不高,多数企业只擅长某一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尚需开拓。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om/#/?source=bdzd
2023-09-07 18:57:521

建设银行营业办公用房购建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建设银行文  号:建总发字[1996]107号发布日期:1996-7-3执行日期:1996-7-3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建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 建设程序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四章 设计管理  第五章 在建工程计划管理  第六章 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  第七章 建设标准  第八章 财务管理和报表制度  第九章 奖罚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建设银行基本建设的管理,强化对投资总量和结构的控制,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提高基建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设银行基本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银行基本建设是指建行系统内的固定资产建设,包括投资进行建筑、购置和安装固定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以下简称“基建”)。本办法管理的范围包括建设银行各级机构的营业办公用房、教学用房(包括干部培训中心)、招待用房、单身宿舍、职工住宅、各种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扩建、购置和更新改造,以及设备的购置和安装。  第三条 基建工作,要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方针;要严格控制基建规模和新开工项目;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和财经制度,严禁搞计划外工程;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第四条 建设银行基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以下简称“分行”)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基建管理机构,强化建设项目管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并保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二章 基建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 根据基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职责和权限的不同,总行和分行在建设银行基本建设管理中的职责为:  一、总行:  (一)根据国家对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基建管理的要求和规定,使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制定全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下达各分行的年度基建投资计划(中央计划部分)和固定资产购建指标(以下称购建指标),督促各分行认真执行总行下达的有关计划、指标。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建设银行营业办公用房工程项目的建设标准。  (四)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权限组织报批和审定。  (五)负责组织、推广建设银行营业办公用房优化设计工作。  (六)负责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平方米)或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不含住宅)的管理。  1.负责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的审批。  2.负责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的概算、竣工决算的审批,组织对建设项目的全面考核和检查,协助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或受国家计委的委托组织对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分行:  (一)根据国家和总行的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制定辖属基本建设管理的具体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行总行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购建指标,并根据总行核定的购建指标以及中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落实到辖属建设项目,严禁擅自超计划和指标安排建设项目,搞计划外工程。  (三)负责分行下属单位的建设项目以及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下和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和住宅的管理。  (四)负责辖属单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和上报工作。  (五)建立健全在建项目和竣工项目的档案资料,对全部建设项目建立必要的技术、经济档案,包括: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概算),建设项目的审计报告,开工报告,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和资金来源,基建购建指标和投资计划,竣工项目结余资金,物资清理情况,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等有关资料。  (六)负责对总行管理的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的预算审批和概算、竣工决算的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对分行管理的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概算)以及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批。  (七)组织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竣工面积、项目投资额和工程造价进行全面考核,以确保建设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八)对在建项目,要进行计划、财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检查,深入现场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协助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九)组织对分行管理的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建设项目完工后,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做好结余资金、库存物资等项清理工作,避免造成国家资产的损失。  (十一)按时编报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和其他报表,年终前做好决算的准备工作,对在建项目进行必要的清理,并按规定编报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第六条 管辖行以及有基建任务的各级行处,均应按建设银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实施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七条 凡是进行基建的各级行处都必须落实基建资金来源。用于住房建设方面的资金,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工字〔1995〕18号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其资金总额不得超过住房基金总额;其余项目安排的建设资金,不得突破总行当年下达的购建指标。  第三章 建设程序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八条 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工作进程中各个阶段及其先后次序。建设银行基建程序一般按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拟建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式一),经分行初审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二、根据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设计文件一般分三步进行:  (一)编制方案设计;  (二)根据批准的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和总概算;  (三)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  三、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应办理征地拆迁、委托设计、选择施工单位、做好“三通一平”等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四、组织施工。  五、工程竣工后,整理技术资料,绘制竣工图纸,组织工程验收,编制竣工决算并经批准后,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购买商品房的建设项目在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直接报批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和总投资,经批准后,方可签定购房合同,最后进行工程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九条 建设银行所有的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所在地经济状况,城市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意见;业务发展的基本要求;近3年的业务状况和利润;现有营业、办公用房或生活用房的基本状况;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根据;建设地点和用地;建设规模和总投资,建设标准和资金来源;建设工期和进度等基本情况。  干部培训中心由总行统筹规划,各行一律不得自行设置干部培训中心。干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包括:系统在编职工人数;干部培训中心的规模;并应列有教学用房、学员宿舍用房和其他用房的建筑面积和投资以及设备。  第十条 建设银行系统所有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如下:  一、总投资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不含职工住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分行初审同意并征得建设项目所在地计委同意后,上报总行,由总行按有关规定审批。  二、投资不足3000万元 但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含4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不含职工住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分行初审同意并征得建设项目所在地计委同意后,附报有关批件,报总行审批。  三、各级行干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总行审批。  四、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下和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不含干部培训中心)和职工住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行授权分行审批,并报总行备案。  第十一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必须变动时,须逐级上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四章 设计管理  第十二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各级行要根据工程等级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工程设计招标办法优先采用设计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不得委托无证单位和个人进行设计。  各行在委托设计时,应按照总行有关规定提出营业厅、金库、保管箱库、计算机用房以及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 建设银行的建设项目的设计一般分三步进行,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最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在设计时,必须坚持适用、经济、安全和美观的原则,并适当考虑业务发展的需要,体现建设银行的企业形象。  第十四条 方案设计的建筑面积和投资估算,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筑面积和总投资。  第十五条 初步设计是根据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方案设计,进一步收集设计基础资料,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和所需投资进行通盘研究、设计和计算后做出的总体安排。  初步设计的内容一般包括:设计依据和指导思想、总体布置、主要建筑物和辅助设施,确定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工期和总概算等。  初步设计的建筑面积和总概算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筑面积和总投资。  第十六条 施工图设计是设计的最后阶段。它根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绘制出正确、完整和尽可能详尽的建筑、安装图纸,并编制材料表和设备明细表。  施工图的建筑面积和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初步设计确定的建筑面积和总概算。  第十七条 设计文件的审批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  一、总行管理的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经分行审查同意后报总行审批;分行管理的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由分行审批,其中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或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要报总行备案。  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由建设单位审查,报分行审批。  第十八条 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一经正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动。确需变动时,须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五章 在建工程计划管理  第十九条 为控制适度的建设规模,加强对投资总量和结构的调控,建设银行实行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分为建设项目购建指标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两部分:  一、总行将依据各分行的具体情况,每年向各分行初分配“年度固定资产购建指标总额”(用于基建部分,以下同),并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再下达“建设项目固定资产购建指标”。  二、建设银行建设投资计划包括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更新改造投资计划两部分,分为中央投资计划和地方投资计划。中央投资计划由国家计委、经贸委下达,由总行管理。地方投资计划由当地计(经)委下达,由分行管理。  第二十条 凡当年新开工项目及以前年度结转的续建项目都要纳入在建工程计划管理,严禁计划外工程。对购买商品房、联合建房及委托建房的项目亦应纳入在建工程计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年度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报批程序:  一、各级行计划年度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应逐级上报分行,由分行统一审查汇总后编制计划年度在建工程建设计划表,于上年9月30日前报总行。  二、总行根据各分行的具体情况,在年初初分配年度购建指标总额。  三、各分行应依据总行初分配的购建指标总额,在接到文件30日内,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上,按照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的具体要求,将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上报总行。  四、各分行在编制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时,应分别轻重缓急,首先列报续建项目,其次列报新开工项目,未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不得列报。  五、总行在审查各分行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的基础上,下达年度建设项目购建指标和投资计划。  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不足部分,应由分行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向地方申请落实地方投资计划,否则总行将调整建设项目购建指标和分行购建指标总额。  第二十二条 各级行必须严格按总行下达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购建指标和投资计划执行,不得突破和随意变更。必须变动时,须由分行书面上报总行,并经总行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章 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 有建设任务的各级行(以下称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繁简程度,设置办事机构,配备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组织设计、施工、图纸会审和工程预(决)算审查工作,签订和履行各项合同,负责联系材料和设备等建设物资的供应及验收,必须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强工程质量检查,掌握施工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优先采取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按规定进行公证或鉴证,合同内容应符合实际情况,防止含糊不清,引起争执。应将施工合同复印件报分行备案,其中总行管理的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复印件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加强对工程预(决)算的审查。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必须具备开工条件,并经当地审计部门审计后,才能申报开工报告。  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由分行审批,其中总行管理的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必须加强施工质量的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检查监督工程质量,随时作好隐蔽工程记录,对于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不留隐患。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加强建筑材料的管理,健全采购保管制度。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设备的建设项目,要按施工图预算确定的材料用量、品种、规格采购,严格履行设备、材料的出入库手续。对于设备、材料的自然损耗,由经办人员写明原因,领导核实批准后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1215号文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作。总行管理的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由总行组织验收,其余建设项目总行授权分行组织验收。  第三十一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建总发〔1994〕第41号文《建设银行基本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基建档案移交手续。  第七章 建设标准  第三十二条 建设银行营业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的建设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和经济实用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建设银行营业办公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省(市、区)分行,建筑面积 1.5万~2万平方米;  地  市  行,建筑面积 0.6万~1万平方米;  县 级 支  行,建筑面积 0.2万~0.4万平方米。  根据业务量大小,财务效益好坏,在上述规定规范内具体审批。  第三十四条 营业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的内外装修标准不得超过当地同类建筑装修水平。  第三十五条 行长办公室的建筑面积指标按下列标准执行:  省(市、区)分行,建筑面积45平方米以下;  地  市  行,建筑面积35平方米以下;  县 级 支  行,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以下。  行长办公室不得单设休息室和卫生间,其装修标准不得超过当地同级水平。  第三十六条 营业办公用房其他建设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银行营业用房建筑设计暂行规定》、《建设银行金库用房建筑设计暂行规定》、《建设银行保管库用房建筑设计暂行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建设银行职工住宅的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财务管理和报表制度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要配备专业人员管理财务,保持财务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三十九条 各级行(处)项目负责人及财务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政策及规定,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依法缴纳各种税款。建设单位必须根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帐簿,以及财务审批、会计核算、物资核算管理手续,管好用好建设资金。  第四十条 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认真审查基建资金来源,抵制不合理支出;保持会计报表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采取预提等方式虚列在建工程。  第四十一条 财务报表是反映项目工程进度、财务支出和投资效益的重要资料,各级行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一、年报表。即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内容包括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说明、《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和《待摊投资明细表》,分行于下年度2月15日前报送总行。  二、以上各类报表,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要求填报。  三、总行直属项目需要报送的其他报表,由总行另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 为了及时掌握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分行应于每季后10日内按报表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建设银行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季报表》。  第九章 奖 罚  第四十三条 为严格执行国家和总行有关规定,奖勤罚懒,调动各级行基建主管部门和基建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基建工作搞得好的行(处)的有关人员给予适当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不认真执行本办法,基建管理工作混乱行(处)的有关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 奖励  一、对于严格执行国家和总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办事,表现突出,投资效益好的基建管理部门和经办人,应给予奖励。  二、对于设计管理好,建设项目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设计的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应给予奖励。  三、对于在预、决算审查中,核减投资额在20%以上的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应给予奖励。  四、认真履行职责,工程质量被评为优良的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应给予奖励。  第四十五条 处罚  一、对于不执行国家和总行有关规定,不按建设程序办事,超指标列支在建工程,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所在行行长、主管行长以及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应给予处罚,并追究上级行行长和基建主管人的责任。  二、对于不按审批程序,擅自上项目,擅自超规模、超投资、超标准、超计划的所在行行长、主管行长、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以及上一级行行长和基建主管人,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并按一定比例扣罚分行下年度购建指标。  三、对于使用无证设计、无照施工队或越级承包工程的所在行行长、主管行长、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四、对于不认真审查施工合同,预、决算或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总投资浪费的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应按浪费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处罚。  五、对于不履行职责,放松施工质量管理,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和重大事故的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应给予处罚。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分行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本办法制定补充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总行下达的有关基建管理的办法、规定、细则等,凡与本办法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谢谢,请采纳!
2023-09-07 18:58:091

脑的结构是怎样的?

脑很柔软且容易受到损坏,所以由硬膜、网膜、软膜三层膜包裹着。而且,在这些脑膜之间充满了称为脊髓的液体,起着缓解来自外部的冲击作用。脑又分大脑和小脑。小脑小脑约占整个脑重的10%,与精神活动没有直接关系,其作用是调整姿势和运动。大脑大脑由左右两半球以及夹在两半球中间的脑干组成。大脑半球:其表面有许多沟,其中最大的是中央沟和外侧沟,两沟前方称为额叶,后方部分有顶叶、枕叶与颞叶。沿大脑左右半球之间切开,可见包括胼胝体的大脑半球的内侧面,在这里也有许多沟。胼胝体是连接沟通大脑半球神经细胞的神经纤维束。脑干:接在胼胝体的下端部分,由上而下分为间脑、中脑、脑桥和延髓。延髓的下面与脊髓相连。紧挨着胼胝体下端的间脑,有视床和视床下部等。脑干是由进出大脑半球的神经纤维束及其间的神经细胞核构成。大脑皮层:将大脑横向切开,表面有2~3毫米厚灰白色的大脑皮层。大脑皮层由140亿个神经细胞构成。神经细胞的大小和形状各异,由同样大小与同样形状的细胞组成一层,一般有6层。据说人类大脑皮质的面积约为2200多平方厘米。大脑皮层内部为白色。其中有位于中央部的视床和视床下部等的间脑以及在其外侧称为大脑核的神经细胞集团。大脑皮层中,排列有神经细胞的构造层。但这个构造层由于大脑皮层的部位不同而有很大区别,主要区分为新皮层、原始皮层、古皮层三种。而且,越是低级动物,原始皮层越发达,越是高级动物,新皮层越发达。人类的脑,因大脑半球表面完全被新皮层所占据,所以原始皮层和古皮层被赶到大脑半球的底层。构成大脑的神经细胞,大部分集中于大脑皮层,所以一般认为大脑的综合功能由大脑皮层承担。上述三种皮层分别承担各自的综合功能。这种综合功能,以来自感受器的信息为材料,并将处理结果作为指令输向肌肉与分泌腺。惯例上将古皮层和原始皮层统称为边缘皮层,所以古皮层和原始皮层又可称为大脑边缘系统。
2023-09-07 18:48:581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能进国家电网吗

可以。电业是能源行业的一种,专业是对口的,可以进,具体得看自身的学历和电网当时的招聘要求来定的。
2023-09-07 18:49:001

关于信任演讲稿的开场白

星期天,我读了《信任》这篇文章后,不禁心潮起伏,感慨万千。是谁让一个向善的犯人对世界产生了失望?是警察对犯人与生俱来的歧视,但更多的是不信任。然而,又是谁让这位因万念俱灰而越狱的犯人翻然悔悟?是一位姑娘对他的信任。信任,这两个千斤重的字在我们生活中是多么的重要。人与人相处需要信任,商人与商人之间需要互相信任,更别说同学与朋友之间了。如果人们彼此间失去了信任,给自己的心灵上了一把沉重的铁锁,那么,那个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社会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会是一个死气沉的世界。那时候,世间的一切都将变得陌生。读了《信任》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这样一件事:一位衣衫褴褛的学生模样的人跪在路边,脚下是一张乞讨求学的纸,一个铁罐头里,零零落落地放着几枚一角的硬币。一个个行人走过,一辆辆汽车驶过,未曾有人向这边望一眼,有的干脆视而不见,更别说施舍了,他们的做法可以理解,自从报上登了几起类似的诈骗事件之后,人们便不再可怜这些人。可是,你们想过吗?如果别人说的是真的,那当你从那些人跟前走过,你又于心何忍。说到底缺的还是两个字--信任。信任,是架设在人心的桥梁,是沟通人心的纽带,是震荡感情之波的琴弦。由许多例子可以看出,信任的力量是何等的巨大,它可以在任何人心中掀起喧然大波,促使他悬崖勒马。我们不应带着有色眼镜看人,人人多一份信任,就少一分隔阂,这样,难道不好吗?
2023-09-07 18:49:001

西游记中 ,最精彩的片段是?

大闹天空
2023-09-07 18:49:003

如何加强医院药品管理

如何加强医院药品管理 【摘要】医院的管理及发展与医院药品管理水平是密不可分的。医院药品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药品管理水平也是医院医疗水平的重要组成内部分,解决医院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必将促进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及医疗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医院 药品管理 医院药品领域的经济管理是医院管理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药品的收入一般占医院收入的40%~60%,药品的消耗占全部业务支出的40%~50%,为流动资金的70%~80%,所以搞好药品的管理对合理使用资金、科学的安排药品流通中的各个环节,以及保证医疗质量、医院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经济责任制 我院药事管理会具有制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审核药品采购计划、审批新药申请报告、评价和总结药品疗效及不良反应、定期到临床科室检查和了解用药情况,尤其是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情况的职责。为了防止药品管理混乱、杜绝滥开处方、盲目引进新药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我院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如《药品管理办法》、《购药审批制度》、《药品出入库制度》、《处方制度实施细则》等,这些制度的实施对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搞好医院行风建设,都起到很好的作用。从而使医院的“两个效益”得到以同步增长。 2 加强对药品采购计划的管理 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例很大,然而医院最终只能获取其中的进销差价部分,因此采购药品成本的控制是药品经济管理中最重要环节。根据我院的工作流程,药品采购计划一般有药品保管员根据临床需要和上月用量合理安排采购计划。采购小组根据计划按照省招标办下发的招标通知,确定价格和配送公司,一般情况下是月初批量采购,一个月的用量为基础,月中补充,月末应急,有此大大减少了工作量,降低了采购成本,压缩了库存,减少了浪费。库存过多会造成资金的占用,成本的增加,还要承担药品过期、降价等风险。 3 加强药品周转率的管理 药品的周转和商场的货物周转一样,周转率越高,同期管理成本越低,利润实现才有保证,随着国家对医院使用药品销售利润的控制力度加大,医院必须努力通过减低成本的方法提高药品利润。在我院内部的药品管理中,应在保证临床药品供应的前提下尽量有效的提高周转率、降低管理成本,尤其对于有效期较短、价格较高、需特殊条件贮藏的药品,更应通过提高周转率来减少成本。 4 加强药品质量管理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把好药品入库关。我科成立药品验收入库小组,由科主任、采购员、库房保管员组成。 药品入库是必须有质量验收小组检查药品质量,并认真填写《入库验收单》,注明产地、品名、规格、数量、价格、时间等。并有验收人员签字。做到质量不合格、数量不相符、价格不合格的"药品一律不准入库。要求处理退货手续不得超过两天。要求药品在储存期间不变质失效,同时还建立了质量问题登记本,以便购进药品质量反馈并及时与供货单位取得联系。 5 加强药品盘点核算管理 严格执行药品盘点制度,及时了解掌握药品储存保管情况,是加强药品管理的重要措施。对药库的药品要进行每月定期盘点制度,盘点明细表上要写明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临近有效期的药品要提醒大家注意,过期药品及时报废。对特殊管理药品应逐方(剂/次)进行统计。要做到帐物相符,库存储备定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药品汇总后,填写药品盘点报表一式二份,一份各药房留存,一份上报财务部门。 6 实现药品零库存管理 药品“零库存”管理可使库存压缩到最低限度,所需采购的品种和数量都相应减少,从而减少因库存量大而占用较多的资金。利用严格的数量管理来掌控药品需求。通过少量、多次流动,减少库存药品数量,提高资金利用率。药品库存的增多,会占用大量的流动资金、增加负债、储备成本和管理费用。在满足各病房、药房需求的同时,减少库存储备实现零库存降低成本,是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效途径。 7 加强药品调价的管理 在药剂科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见药品调价,因为药品在购入时成本已经发生并固定,在售出前调价必然对药品的经济管理产生影响,特别是药品的降价肯定会造成利润率的下降,为经济核算和管理带来难度.应由专人负责,及时接受物价部门发布的调价信息和关政策,对调价品种和现有品种相吻合,下发调价单,无论上调。下调,都应该办理相关的退库和领入手续。 8 加强药品网络化管理 药品微机管理系统软件具有可靠性、实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补充和加强了手工管理所不能及的大量工作,为医院药库系列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依据。库房药品定额管理、医院药库目标管理是药库管理中出现的又一科学管理方法,应用计算机辅助这种综合性定量管理,使考核有据、检查有法,使药品管理走上更高层次。自动化网络系统通过药品总库、门诊药房、住院药房等子系统的联网,对药品流通中的各种信息进行全程控制,从而使得药品在进货入库和处方调配时的两次数据录入及中间环节的领药发药、出帐、入帐、统计分析、预算决算、等各项工作全部由网络自动完成,达到药品管理的高度自动化、科学化。 总之,药品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以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升竞争能力。
2023-09-07 18:49:001

如何策划生日庆典活动

【主题】生日——别致主题的party 【适合年龄】孩子 【参与人】母亲、父亲、孩子 【地点】户内/户外【生日导语】 小孩子一般对生日有许多期待,甚至会对父母提要求,这个时候你可以开始尝试更多有趣的生日party形式,各种主题式的生日party是这个阶段的孩子最喜欢的选择。 【party建议】 一般的主题party的时间以2—2.5小时为合适,整个party由一个个独立的小单元组成,游戏穿插其中。 party的小客人不需要邀请太多,四五个就足够了,太多孩子可能会让(转载自第一范文网 http://www.diyifanwen.com,请保留此标记。)一场兴高采烈的party变成一出无法收拾的残局。 party之前,如果有时间可以准备一些主题请柬,印有孩子的照片、标示主题小图案的请柬会为你的party增色不少。 【主题建议】 ★卡通生日party 1、 戴上喜欢的卡通面具,和喜欢的卡通形象一起游戏。 2、 看卡通现场表演,三岁的孩子可以参与到表演中并会有你意想不到的表现。 3、 如果不想向专门的公司定制一台party,那么也可以自己动手策划,和孩子一起制作party所需要的面具,编造表演剧本故事,生日到来之前你就已经享受到了浓浓的亲子乐趣。
2023-09-07 18:49:002

哪款酒店管理系统好一点?

在网上查一下呗,有便宜些的,一般的快捷酒店用的西软,好象还有个叫什么露的吧,我以前工作的时候有人推销过。。。你查查酒店管理软件吧,
2023-09-07 18:49:018

高二学生个人学期总结

时间很快就结束了,对于高中生来说,每个学期都是至关重要的。学期过去后对于这段时间学习做出 总结 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高二学生个人学期总结,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高二学生个人学期总结1 纵观整个高二,我身处于高二(-)班这个竞争激烈的集体中,同学们之间学习气氛十分浓郁,学风良好,我感到十分欣慰,并因此激励自己不断向前,向着更高更深的目标迈进。在这一年中,我从其他同学身上学到了很多,其中最可贵的应该是坚持。正是由于我学到了这种精神,在高二整个学年中,我才能永不止步。 在高二的磨练中,我更深一步的了解到了“学无止境”这四个大字的深意,并且在过去的一年里受到了老师的 教育 ,思想上对自己学业的认识也更加的深刻了。首先,我能做到合理安排时间,调整好作息时间,分配好学习和娱乐的时间。时间是搞好学习的前提与基础,效率和 方法 更为重要。其次,要保质保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认真对待考试,考前认真复习。另外,积极阅读有关书籍和资料,扩大自己的知识面;经常提出问题,与同学讨论,向老师请教;抓住点滴时间学习一些 其它 专业领域的知识,知识总是有用的。在本学年中,我尽管取得一些成绩,但离心中的目标还很远,仍需继续努力,抓紧自己的学习。知识无止境,探索无止境,人的发展亦无止境,我还有很多的知识需要学习。 然而,在高二这个学年中,我在各个方面上仍存在很大不足。学习和思考仍不够严谨,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做事不能尽心尽责考验接踵而至,因而我会在距离高考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积极应对,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我,在接下来的一年能发挥更好的水平。 新的一年里,只有戒骄戒躁,才能在平凡的工作和学习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高二学生个人学期总结2 高中学习生活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阶段。三年不仅是我不断增长知识,开拓眼界的三年,更是我在思想、政治 文化 上不断提高认识,学会做人的三年。我已逐渐成为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中学生。 在思想政治上,我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每天注意收看新闻联播。我参加了党章学习小组,曾随党章学习小组到江西瑞金革命老区参观学习,激发了我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将来投身建设革命老区,建设“四化”的思想。我参加过政治夏令营,获得演讲比赛二等奖。我富有爱国主义精神,满怀激-情地参加了庆香港回归的踩街活动,向群众宣传祖国统一大业。我富有助人为乐精神,积极参加捐书、捐款活动,为“希望工程”尽自己一点棉薄之力。我参加青年自愿者服务队,为欲返乡的打工者送水送温暖。作为一名班长,我在班级各项活动中都能起带头作用,对工作认真负责,富有主人翁精神,能做老师的得力助手。我认真遵守学校纪律,热爱班级集体,积极参加学校或年段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如校运会、 篮球 赛,为班级夺得不少荣誉。我的劳动积极性强,不怕脏,不怕苦,在创卫劳动中有突出表现。 学习上我自觉、认真, 学习方法 较灵活,能科学安排好时间。有竞争意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较强。我课前做好预习,课堂上积极思维,大胆发表意见,配合好老师,能较高质量完成作业,课后及时对知识进行归纳、梳理,使我的知识系统化。学习成绩保持在年段前茅,在会考中取得8科优。在“海尔杯” 作文 比赛中获奖,曾参加英语奥林匹克竞赛。曾被评为“校优秀团员”,“市三好生”。 我热爱体育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锻,体育成绩优秀。我加入校篮球队,曾代表学校在市女篮比赛中获三等奖。我热爱各项文体活动,兴趣广泛,经常利用课余时间画画,阅读各类进步书籍。 但我还存在缺点,如对不良行为不敢大胆批评。我们是跨世纪的人才,任重道远。今后我将朝“四有”方向继续努力。 高二学生个人学期总结3 转眼之间,我将告别多姿多彩的高中生活,回首三年的高中生活,觉得紧张、充实,令人难忘。 我热爱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地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我力求上进,参加了青年党校的学习,使自己的思想觉悟逐步提高。生活简朴,是非分明,谦虚诚实。在校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化学科代表工作认真负责,能替同学排忧解难。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努力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为此,我在高二、高三年两度被评为校级三好生。 学习态度 端正,勤奋、刻苦、好问,有较强的钻研精神。思维较严密,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不断总结和探索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学习方法。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常与老师和同学探讨问题。学习成绩优秀,理科成绩较突出,在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高中组)中获福建赛区省三等奖和厦门赛区市一等奖,为学校、为班级争光。课余,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兴趣广泛, 爱好 问题活动,曾获得第38届校运会男子3000米第三名;39届校运会男子1500米第五名,男子3000米第二名;第40届校运会男子1500米第六名,男子3000米第二名,为班级争光。 但由于晚上学习较迟睡,早晨上课有时迟到。我将不断总 经验 教训,珍惜青春年华,努力学习,把自己培养成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热血与青春! 高二学生个人学期总结4 光阴似箭,高中生活在不知不觉中飞逝而过。回首三年历程,我从一个懵懂顽童成长为一名品学兼优的高中 毕业 生,即将面临高考的选拔,我首先感谢培养我的学校、社会及养育我的父母。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明辨是非,关心国家大事,为使自己成为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接-班人而努力学习。在校,我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以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高度的责任感为班级工作出谋划策。高中三年均担任班级学习委员,组织 辩论 赛、知识竞赛等活动,表现出较强的组织能力,成为老师的得力助手,并在同学中树立较高威信。我严于律己,进取心强,报名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向党组织靠拢。平时积极参加 社会实践 ,注重培养自己的能力。多次参加青年自愿者活动,具有乐于助人的品德。由于各方面表现突出,高中三年均被评为校三好生,并于高二年被评为市级三好生。 学习成绩优异,勤学好问,刻苦钻研,在学习过程中不断总结,能融会贯通,发挥思维敏捷,理解能力强的优势,力求做到精益求精,多次取得文科一、二名的好成绩,并参加数学、英语、生物竞赛班,努力为校争光。荣获省第六届中学生生物竞赛厦门赛区三等奖,在高三年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获福建省三等奖,全国优胜奖。 在日常生活中,我十分重视锻炼身体,具有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体育成绩优秀,体锻达标。我兴趣广泛,热爱生活,尤其喜欢 唱歌 和绘画,曾在年段书法比赛和 手抄报 比赛中获奖。热爱劳动,能认真负责做好每一次值日生工作。 经过三年学习,我在德、智、体诸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学习还应更细心,防止因审题粗心而失分,争取在高考中发挥自己的最好水平,向祖国汇报。 高二学生个人学期总结5 伴随着新年的临近,20--——20--年度上学期的工作已接近尾声。回顾这一学期的工作,既有疲惫、辛劳与汗水,更有由于新一任校长的到来,齐抓共管所带来的学校的新气象和学生的崭新风貌,这一切都给我们这样一所镇级中学带来了勃勃生机。我们高二学年也在这样的大气候下迅速的成长和变化着,学年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据此我对本学年的 工作总结 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细致入微 学校每周定期召开包括学年主任在内的校领导班子会议,共同讨论前一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不足,同时制定下一周工作的要点。而我则带领我们学年的班主任高桂华、王晓慧,及时并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制定我们学年切实可行的 工作计划 。我认为,班主任工作应从点滴做起,班级管理工作无小事,不管寝室工作,还是学生流露出的点滴的情绪的变化,都应纳入班主任的管理工作中。所以我们学年的三位班主任,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关爱学生,帮助学生,实施人性化、制度化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水平。这使得我们学年呈现出团结友爱,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教师管理严格,学生自我约束力强,两年来没有出现恶性打架事件。 本学期班主任更是在学生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方面下大力度,所有班主任都是头顶星星到校(早6点),晚上大课前还要看班,直到7点打上铃后方回家,真正做到了以校为家。 二、认真上好主题班会,增强班级的凝聚力 1.我们学年各班还把“主题班会”作为开展德育教育活动的平台,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教育和远离不良诱惑等教育,而开学初国家宣讲团的感恩亲子活动直至今日仍然感动着我们的每一位学生。通过这些教育活动的不断开展,学生能从内心深处去维护班级和学校的荣誉,自觉遵守各项 规章制度 ,因而我们学年情况比较稳定。 2.加强学习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中学生守则,学生谈体会,写感受,深刻的认识到自己与合格的中学生的距离还很远,从而明确了自己努力地方向。抓好常规建设,进行细化管理。从规范学生行为习惯入手,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注重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结合本学年学生的特点,加强对学困生的转化,耐心周到地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最大限度转变后进生的思想,关注留守学生,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来自学校和班级的温暖,从而更加爱校爱班。这种团队意识能极大促进了整个学年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全体任课教师齐抓共管 我们学年是一个积极进取,团结向上的团队,要使它向更好的方向展,离不开全体科任老师的积极奉献。是他们的舍小家为大家,才使得高二学年的各项工作都能走在前面。英语老师马莹,为了提高学生的 英语学习 兴趣,提高英语成绩,只要班级一有空堂就进班对学生进行耐心细致地辅导;蒋春华老师虽然身体不好,但却能准确把握学情,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教学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赵洪义、朱铎启两位老教师,用个人人格魅力影响学生,特别是他们都兼任高二和高三两个学年的课程,备课量大,课时多,任务重,但仍能把学校工作放在前面;微机老师曹寿军,虽然教小科,但工作一丝不苟,会考期间连轴转,没有任何休息时间;作为年轻教师的殷莉、杨桁楠和张思忠,他们对学生严格要求、工作求实,也深受所有班主任的认可和学生的喜爱。赵越、娄波工作细心努力,尽管年轻但也深受学生的喜爱。这些教师对于学校安排的工作都能全力以赴,不求代价,特别是晚课,虽然7点上课,但很多老师6点30分前就进入班级了,尤其是张思中老师表现最为突出。这些老师进班后能马上组织学生学习,6点45分全部开始讲课。他们的这种对工作的无私奉献精神,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我们班主任的工作,班任和科任的默契配合,为学年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的作用。体育老师韩刚在训练体特生工作中,除了抓好训练工作外,还不忘记做学生的思想工作,为学校发展特长教育尽职尽责。邱忠斌老师也能随叫随到,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编外老师刘滨亦能顾全大局,为美术术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他们所做虽小,但对绥阳中学的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在此我代表所有高二学生说一声:您辛苦了! 四、教学教研工作双管齐下 教书和育人要双管齐下。在抓好常规教学的同时,重视周考、月考,倡导全体任课教师都把,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成绩放在第一位,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强调坐姿,严格管理课堂。高中老师坐在一交流的是对学生的管理方法,谈的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如何提高学生的会考成绩,谈合作学习的方法以和学习的效果以及小组交流时出现的问题。这些都提高了教师的认识,为课程改革的深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高二学年的工作虽然在常规管理、纪律、卫生、寝室和学生思想品德上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尽人如意的地方,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完善。首先,我们这样一所在东宁一中、绥芬河中学和绥阳林中三所重点高中的夹缝生存的学校不可能收到好学生,他们大多没有学习习惯,基础相当薄弱。在12月学校举行的数学计算题大赛中,虽然考的是初二的知识,平均分最高的才只有40分,其他两个班平均18、19分。我们虽有心教好,但他们对学习的兴趣不高、学习目标不明确,要提高成绩真是难上加难。其次常规管理存在寝室学生部分玩手机的问题,串寝室不睡觉也时有发生。个别学生吸烟的恶习依然存在,早恋现象仍屡教不改。第三,少数教师缺乏耐心、爱心,对调皮学生的教育力度不够大,如上课吃东西,睡觉也会发生,导致教学效果不理想。第四,个别教师对教学钻研不够,业务能力提高缓慢等。 基于以上情况,在下学期的教育教学中,我们要在开学后整风肃纪,特别是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上下功夫。提高特长生的文化课成绩,特长和文化课形成合力,为高二稳步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高二学生个人学期总结相关 文章 : ★ 2020年学期末高二学生总结五篇 ★ 高二上学期自我总结3篇 ★ 高二学生上学期自我鉴定范文精选5篇 ★ 高中生个人期末总结5篇 ★ 高二个人期末总结3篇 ★ 高中学生个人的期末总结 ★ 2020高二学习自我总结范文五篇 ★ 高二学期自我总结4篇 ★ 学生学期个人总结高中生 ★ 高二学生期末总结范文
2023-09-07 18:49:031

财务部门各岗位工作流程和基本职责

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 严格执行财金制度,保证财务业务的真实性、有效性。2、 协助总经理管理好公司的经济业务,掌握好本公司的经济动向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做好总经理的助手。3、 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做虚假成本,严禁体外资金循环。4、 做好每个项目的成本核算,严格审理每笔业务,每张票据。5、 定时、及时、准确地向总经理及集团财务处上报财务报表。6、 及时做好各种财务账,做到每笔经济业务清楚、明了。7、 负责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配合完成公司其它部门的相关工作。8、 负责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的审核工作;9、 对涉及本公司及本部门的秘密负责。10、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确保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023-09-07 18:48:562

怎么维护社区安全环境

1、强住宅小区硬件设施建设。比如:安装监控设施、报警器、楼宇对讲等设施。统计数据显示,有监测设施的地区的病例发生率比没有监测设施的地区低得多。比如某小区地下室在安装监控前总会丢东西,安装监控后地下室什么都没丢。这说明安装监控对减少治安案件有很大作用。物业公司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可以减少业主索偿的情况。 2、加强业主、租客和公司的登记。对于居住在社区的业主、业主的家庭、租房者和在出租屋工作的公司,应该进行登记和备案。人员登记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情况、工作单位、职务、电话等。租赁办公室的公司注册信息包括:公司名称、人员数量、主要负责人个人信息、经营范围、经营状况等。注册和了解以上情况是物业公司正常管理的保证。否则一旦发生欠费等诉讼,部分物业公司因为业主情况不明,不得不撤回诉讼,重新起诉,浪费大量时间、金钱和精力。
2023-09-07 18:48:541

数字媒体艺术怎么样

数字媒体艺术是我朋友正在学的专业,所以我对这个专业也有一定的了解,在我看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专业,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之前氛分为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和数字媒体游戏专业,现在直接合并成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和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虽然只差了几个字,但是一个授予艺术的是艺术学士学位,一个授予工学学位。数字媒体艺术学会是通过学习理论以及技能,从而掌握数字媒体软件,通过数字技术手段对作品进行艺术加工。数字媒体艺术就业前景非常可观,国内需要这方面的人才,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发展,让国内多出了很多新型的行业数字电影软件设计师、电脑美术设计师、视觉效果设计师。一般来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所招收的学生是要具备一定的艺术功底,一般只招收艺考生。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毕业生可以去动漫游戏制作公司,IT行业,网络传媒等企业去实习工作。总的来说,普通考生是不能报考这个专业的,只有艺术生可以报考,相对其他艺术类专业,报考人数较少,竞争力也比较小。
2023-09-07 18:48:531

扫黑风暴里,林浩和黄希最初是不认识的吗?

是不认识的,两个人也是在有了接触之后,然后才慢慢认识的,后来也是有了比较深一点的接触。
2023-09-07 18:48:515

庆祝仪式有什么惯例与技巧?

商务庆典仪式是指围绕重大、特殊事件或重要节日而举行的既隆重又热烈的纪念庆祝活动。这些庆祝仪式,都要求务实而不务虚。因而,商务人员在筹备与运作的具体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关的商务礼仪与惯例。既能由此而增强本单位全体员工的凝聚力与荣誉感,又能使社会各界人士对本单位重新认识、刮目相看。就其内容而言,在商界举行的庆祝仪式大致分为:周年庆典、业绩庆典、荣誉庆典、发展庆典四类。组织庆典的礼仪(1)确定出席人员名单。确定出席人员的名单是商务典礼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所以应当始终以庆典的宗旨为指导思想,精心准备庆典出席人员的名单。一般来说,庆典的出席人员通常应包括:上级领导、大众传媒记者、社会名流、合作伙伴、社会实体负责人、单位员工。(2)庆典仪式的现场布置。举行庆祝仪式的现场,是庆典活动的中心地点。对它的安排、布置是否恰如其分,往往会直接关系到庆典留给人们的印象好坏。因此,在选择具体地点时,应结合庆典的规模、影响力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不过在室外举行庆典时要慎重,切勿因地点选择不慎,从而制造噪声、妨碍交通或治安,顾此失彼。另外,在反对铺张浪费的同时,应当量力而行,致力于美化举行庆典现场的环境。为了烘托出热烈、隆重、喜庆的气氛,可在现场悬挂彩灯、彩带,张贴一些宣传标语,并且张挂标明庆典具体内容的大型横幅。同时,在举行庆典之前,要把音响准备好。并认真检查,避免在现场出错。在庆典举行前后,要播放一些喜庆、欢快的乐曲。但是对于播放的乐曲,应先期进行检查。切勿届时让工作人员自由选择,或播些凄惨、哀怨的乐曲,大大破坏现场的气氛。(3)接待来宾。与一般商务交往中来宾的接待相比,对出席庆祝仪式的来宾的接待,更应突出礼仪性的特点。不但应当热心细致地照顾好全体来宾,而且还应当通过主办方的接待工作,使来宾感受到主人的真情厚意,并且想方设法使每位来宾都能心情舒畅。最好的办法,是庆典一经决定举行,即成立对此全权负责的筹备组。在庆典的筹备组内,应根据具体的需要,下设若干专项小组,各管一段。其中负责礼宾工作的接待小组,大都不可缺少。庆典的接待小组,原则上应由年轻、精干、身材与形象较好、口头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的男女青年组成。接待小组成员的具体工作包括:来宾的迎送、来宾的引导、来宾的陪同、来宾的接待。主要的具体工作是负责到场来宾的迎接、引导和送别。为来宾送饮料、上点心以及提供其他方面的照顾。对于某些年事已高或非常重要的来宾,始终陪同,以便关心与照顾。(4)庆典的具体程序:①介绍来宾;②宣布庆典正式开始;③由本单位主要的负责人致辞;④嘉宾讲话;⑤安排文艺演出;⑥来宾参观。出席庆典的礼仪(1)注重仪容仪表。在举行庆祝仪式之前,主办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全体员工进行必要的礼仪宣传。对于本单位出席庆典的人员,还须规定好有关的注意事项,并要求大家在临场时务必严格遵守。所有出席本单位庆典的人员,事先都要做好个人的清洁工作,整理好个人的形象。若有统一式样制服的单位,应要求以制服作为本单位人士的庆典着装。无制服的单位,应规定届时出席庆典的本单位人员必须穿着礼仪性服装。(2)遵守仪式的时间。遵守时间是基本的商务礼仪之一。对本单位庆典的出席者而言,更不得小看这一问题。无论是本单位的最高负责人,还是级别最低的员工,都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更不能中途退场。如果庆典的起止时间已有规定,则应当准时开始,准时结束。从而证明本单位的信誉度。(3)保持会场的秩序。在庆典举行期间,不允许嬉闹,或是无精打采,这样会破坏单位的整体形象,使来宾产生很不好的想法。在举行庆典的整个过程中,都要表情庄重、聚精会神。假若庆典之中安排了升国旗、奏国歌、唱本单位之歌的程序,一定要依礼行事:起立、脱帽、立正,面向国旗或主席台行注目礼,并且态度认真、表情庄严肃穆地和大家一起唱国歌、唱本单位之歌。(4)主方人员的礼仪。当来宾在庆典上发表贺词时,或是随后进行参观时,要主动鼓掌表示欢迎。即使个别来宾在庆典中表现得对主人不够友好,或说了几句不中听的话时,主方人员也应当保持礼貌,不要有过激的行为。不允许打断来宾的讲话,向其提出挑衅性质疑,或是对其进行人身攻击。(5)发言人的礼仪。倘若商务人员有幸在本单位的庆典中发言,走向讲坛时,应不慌不忙,在开口讲话前,应平心静气。在发言开始,不要忘说一句“大家好”或“各位好”。在提及感谢对象时,应目视对方。在表示感谢时,应郑重地欠身施礼。对于大家的鼓掌,要以自己的掌声来回礼。在讲话结束时,应当向大家道谢。(6)外单位人员应当遵守的礼仪。外单位的人员在参加庆典时,同样有必要遵守礼仪,以自己良好的临场表现,来表达对主人的敬意与对庆典本身的重视。倘若在此时此刻表现失礼,对主人是一种伤害。另外,当外单位的人员在参加庆典时,若是以单位而不是以个人名义来参加的话,则要特别注意自己的临场表现,不可举止粗俗或放纵不羁。专家支招依照常规,一次庆典大致上应包括下述几项程序:预备:请来宾就座,出席者安静,介绍嘉宾。第一项,宣布庆典正式开始,全体起立,奏国歌,唱本单位之歌。第二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致辞。其内容是,对来宾表示感谢,介绍此次庆典的缘由,等等,其重点应是报捷以及庆典的可“庆”之处。第三项,邀请嘉宾讲话,大体上讲,出席此次的上级主要领导、协作单位及社区关系单位,均应有代表讲话或致贺辞。不过应当提前约定好,不要当场当众推来推去。对外来的贺电、贺信等等,可不必一一宣读,但对其署名单位或个人应当公布。在进行公布时,可依照其“先来后到”为序,或是按照其具体名称的汉字笔划的多少进行排列。第四项,安排文艺演出。这项程序可有可无,如果准备安排,应当慎选内容,注意不要有悖于庆典的主旨。第五项,邀请来宾进行参观。如有可能,可安排来宾参观本单位的有关展览或车间等等。当然,此项程序有时亦可省略。
2023-09-07 18:48:491

内蒙古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专业就业怎样

这个专业主要学得是面向火电厂的课程包括锅炉、汽机等课程毕业了之后主要是面向火力发电厂就业这个专业的前身是内蒙古工业大学电力学院的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因为其与内工大本部的热动重名所以在08年的时候更名为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为二本招生然后在10年的时候被学校总体调配划分到了内蒙古工业大学的能动学院就业的话虽然是不如以前在电力学院的时候但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可以的在今年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这个专业才出了第一届毕业生如果要确切的给个就业率的数字的话可能是75-80%当然就业数量、质量都不如在电院没更名的时候而且这数字里也包括一些家里给找工作的情况就是这样望您学业有成!--------内工大第一届能环毕业生为您解答
2023-09-07 18:48:492

晓组织中每个人在哪一集死的,和晓组织收服1-7尾分别是哪一集

蝎VS小樱和千代274话[无法实现的梦想] 273话[最后的战斗]272话[千代VS歇]271话[未知的能力]270话[失算]269话[我所能做的事]268话[傀儡师VS傀儡师]267话[坚决的心]266话[蝎出现了]265话[千代婆婆和小樱]264话[蝎子的艺术]273话[最后的战斗]飞段和角都 301 噩耗 302 第十班 303 捕捉目标 304 角都的能力 305 可怕的秘密 306-307 继承火之意志 新术爆发 308 风遁·螺旋手里剑 309 力量的代价 310 忍者的决心大蛇丸 331 被破碎的约定 332 归处 333 大蛇的瞳孔 334 鹰之眼4、迪达拉: 343 冲突 344 艺术 345 消失 346 黄昏、宇智波鼬: 355-356 流转的终结!兄弟的再会 357 天照 358 终焉佩恩376 超越师父的时刻   377 木叶袭击   378 信任的力量   379 佩恩vs卡卡西   380 佩恩之谜   381 姓猿飞、名木叶丸!   382 让世界了解痛楚   383 爆发!仙人模式   384 危机!消失的仙人模式   385 九尾猎捕成功   386 告白   387 地爆天星   388 四代火影   389 两个弟子   390-391 大冒险 寻找四代的遗产   392 相逢   393 佩恩诞生
2023-09-07 18:48:491

人脑有哪些结构?

脑很柔软且容易受到损坏,所以由硬膜、网膜、软膜三层膜包裹着。而且,在这些脑膜之间充满了称为脊髓的液体,起着缓解来自外部的冲击作用。脑又分大脑和小脑。1.小脑:小脑约占整个脑重的10%,与精神活动没有直接关系,其作用是调整姿势和运动。2.大脑:大脑由左右两半球以及夹在两半球中间的脑干组成。大脑半球:大脑半球表面有许多沟,其中最大的是中央沟和外侧沟,两沟前方称为额叶,后方部分有顶叶、枕叶与颞叶。沿大脑左右半球之间切开,可见包括胼胝体的大脑半球的内侧面,在这里也有许多沟。胼胝体是连接沟通大脑半球神经细胞的神经纤维束。脑干:接在胼胝体的下端部分是脑干,脑干由上而下分为间脑、中脑、脑桥和延髓。延髓的下面与脊髓相连。紧挨着胼胝体下端的间脑,有视床和视床下部等。脑干是由进出大脑半球的神经纤维束及其间的神经细胞核构成。大脑皮层:将大脑横向切开,表面有2~3毫米厚灰白色的大脑皮层。大脑皮层由140亿个神经细胞构成。神经细胞的大小和形状各异,由同样大小与同样形状的细胞组成一层,一般有6层。据说人类大脑皮质的面积约为2200多平方厘米。大脑皮层内部为白色。其中有位于中央部的视床和视床下部等的间脑以及在其外侧称为大脑核的神经细胞集团。
2023-09-07 18:48: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