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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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46项具体措施出台
2009-03-03 08:39:37 来源: 大连天健网
天健网消息(记者毛雪梅)2日上午,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近日市人事局等13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就做好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意见》指出,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要坚持“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同时,《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46项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提出,要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类企业在吸纳和稳定毕业生就业中的主体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积极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大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着力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切实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针对这七个方面,市人事局将进一步落实46项具体的政策措施,以推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进行。
附:《意见》具体内容
充分发挥各类企业在吸纳和稳定毕业生就业中的主体作用
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吸纳毕业生就业。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同级财政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发挥带头作用,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困难企业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
充分发挥开放先导区、重点工业园区和高科技企业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组织实施“科研人才储备计划”,在连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企业研发中心,通过科研项目吸纳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大连生源应届毕业研究生,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市政府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
积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鼓励毕业生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发和购买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深入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2009年,重点组织实施“一个乡镇一名农学类大学生计划”、“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乡镇卫生院一院一名医学类本科生计划”,鼓励各区市县积极开展“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进一步扩大选派到城乡基层工作的大学生数量。进一步规范“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选拔对象,完善聘用、后续保障等政策。
启动23个低收入乡镇农村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到农村服务提供保障。加大市直机关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比例,从2009年开始,市级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考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落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就业的相关政策。
积极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和培训,鼓励普惠制培训机构组织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培训机构可以获得职业培训补贴。
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和奖励性补贴。
积极推进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2009年实现每个区市县都建成一个创业孵化基地的目标。全市各级创业孵化基地接受高校毕业生创业户数达到200户以上。强化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帮助毕业生提高创业成功率。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大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
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鼓励已纳入市普惠制培训定点单位的高职院校、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对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我市软件企业面向大连生源高校毕业生,与大中专院校和培训机构合作开展人才培训,并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市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大连生源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完善大连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2009年全市新建100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进一步扩大进入基地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数量。重点面向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师范类、医疗类、综合类等行业建立见习基地,不断满足高校毕业生的见习需求。积极推进校企合作,通过实施半工半读、实习实训、产学结合和定单式培养模式,建立高校毕业生实训示范基地。对培训并留用一定数量大连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实训示范基地,市政府将给予一定奖励。
着力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整合各级各类人力资源市场资源,大力发展适合高校毕业生求职特点的互联网就业服务,切实为高校毕业生择业和用人单位选人搭建优质、高效的市场服务平台。
充分发挥各类民营人才中介服务和职业中介机构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作用。完善政府、高校和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形成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合力。深入开展“就业服务校园行”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搭建更加广阔的就业服务平台。
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在服务场所设立专门窗口,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培训、档案保管等免费服务措施。建立来连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调查与预警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决策依据。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分析发布制度,加强高校毕业生市场需求状况分析,积极收集岗位需求信息,不断满足高校毕业生的求职需求。
切实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强化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大连的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对于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将其纳入我市登记失业人员的扶持政策体系。
扎实推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通过实施一对一就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确保回到大连的本地生源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当年全部实现就业。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要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