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规定有哪些

2023-09-18 05:00:34
共1条回复
S笔记

《劳动合同法》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相关推荐

竞业限制条款主要有哪些呢

法律主观:竞业限制的条款主要有以下几个,竞业限制的范围和领域;竞业限制的违约金;竞业限制的时间期限;以及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等条款。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依法签订竞业限制的条款。法律客观:竞业限制条款主要有哪些(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并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3)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4)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由于受到协议的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大幅缩小,甚至于失业,因此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成为必要。法律没有规定补偿的具体标准,实践中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5违约责任: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没有对违约金的标准作出规定,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2023-09-06 13:52:121

试述劳动法律中竞业限制条款的相关规定

对劳动合同竞业禁止条款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在保密协议中签订竞业禁止条款;双方约定的静止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且可以约定合理的违约金。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的规定:1、竞业限制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竞业限制的人员——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备注]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3、竞业限制期限——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依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一、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标准有哪些:1、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法律并未规定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导致实践中适用该条款难以确定一个合理的标准。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法律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在实践中,一般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年收入的1/2或者2 /3。补偿费的支付方式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分次付清,可以在在职时给付,也可以离职时给付。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前款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对行业竞业禁止作出了规定,但是对劳动合同法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只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具体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3-09-06 13:52:221

竞业限制条款主要有哪些呢

法律分析:竞业限制条款主要有:(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3)竞业限制期限;(4)竞业限制补偿;(5)违约责任: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3-09-06 13:52:541

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规定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作了进一步的限制一是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用人单位需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二是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三是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四是规定实行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3、竞业限制期限;4、竞业限制补偿;5、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3-09-06 13:53:051

竞业限制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与竞业限制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下面几点:第一,用人单位可以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与此同时,可以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先前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竞业限制的对象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约定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与原用人单位约定了竞业限制的劳动者不能到与原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3-09-06 13:53:261

什么叫竞业限制约定

法律分析: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3-09-06 13:53:361

劳动合同里的竞业条款必须遵守吗

法律主观:劳动合同里有竞业条款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 技术保密协议 中约定的 竞业限制条款 ,即:劳动者在终止或 解除劳动合同 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2023-09-06 13:53:591

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订立保密协议,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限制区域、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禁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规定,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2023-09-06 13:54:111

竞业限制义务是什么意思

竞业限制就是指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竞业禁止义务:它所加诸于义务主体身上的是不为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法律或者合同对其要求是不得进行某种行为,因而从本质上讲,竞业禁止义务是一种不作为义务。法定竞业禁止,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是一种强制性竞业禁止,当事人不得协商免除。如我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此外,我国的《合伙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我国对法定竞业禁止的规定,多见于一些商事法律中,主要针对的是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合伙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考其立法理由,是因为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公司、企业的管理事务之人,熟悉公司的运作,掌握着公司、企业大量的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能够轻而易举的利用上述资源来换取巨大的个人利益,从而严重影响公司、企业的合法利益,若允许他们一方面为公司经营,一方面为自己或他人从事同类事务,不能排除有为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嫌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3-09-06 13:54:201

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条款   现实中,我们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候,可能会被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很多人对此不了解,跳槽的时候可能会被前东家要求赔偿。因此作为职场人,我们都应了解竞业限制条款,才能更好维护自己权益。   竞业限制条款1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下面由编辑为您介绍。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竞业限制条款2    概念解读: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案例:   小孙是一家公司的软件开发工程师,2020年10月他提出辞职。单位领导在他的辞职书上签了字,可办理完全部交接手续后,公司却不给他开离职证明。理由是,他参与了公司重要软件的开发,为防止泄密,公司必须知道小孙上班的新单位名称。   小孙觉得这很荒唐,但为了尽快离职还是照做了。接着,公司又拿出一份竞业协议让他签字。协议中除了规定小孙不能从事与本公司相同软件品种的开发外,还规定了禁止他10年内进行多种软件的开发工作。   “单位限制时间这么长,以后我怎么工作?”于是孙耀拒绝签字。“但不签这份10年的竞业限制协议,就拿不到离职证明,也就无法到新单位上班。”孙耀苦恼地说。   所幸,在工会的调解下,小孙再次和单位交涉,最终单位修改了竞业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为2年,此期间内单位每月按原工资的20%向小孙支付经济补偿。    注意事项一:竞业限制不适用于普通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这一制度的设置目的.就是预防和解决存在竞争关系的同行业间互挖墙脚,高端人才带走商业秘密所引发的纠纷。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机会和自由择业的权利,因此用人单位要和劳动者签竞业限制的话就要支付高额成本。因此,企业的竞业限制一般不与普通员工签订。现实中,有的企业为了防止员工辞职,把竞业限制当成防止员工跳槽的手段是不妥的。    注意事项二:签订竞业限制后企业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而且该期限应是连续计算的。    注意事项三:限制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但不得超过两年   竞业限制时间并不是随心而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这就意味着上述特定的竞业限制范围的限制年限不的超过两年,否则超过的期限无效。    注意事项四:签订就业限制将影响再次就业的选择   竞业限制条款,一般对劳动者离职后的二次就业范围、就业地域等有着明确的约束。通常来说,在离职之后的两年内,你不能到竞争企业中从事相关的工作。因此,在再次就业选择的时候就得特别的谨慎,如果逾越雷池,将会面临赔偿的风险。
2023-09-06 13:54:301

保密协议中,约定,乙方离职后,保证不在同行业企业从事同类工种,这条算竞业协议吗

没说多久不能再同行业工作?
2023-09-06 13:54:413

离职后竞业协议补偿金额度规定

法律主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合同,如果约定了 竞业限制条款 ,约定劳动者离职后1年内不得到同行业同岗位工作的,劳动者应该遵守。但是,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离职1年内按月支付劳动者竞业限制补偿,补偿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也不得低于本人工资30%《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后,在 竞业限制期限 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 竞业限制约定 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 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 劳动合同履行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客观:一、竞业协议补偿金额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二、竞业限制范围的确定竞业限制范围,就是指劳动者所承担的义务范围,即劳动者不得经营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虽然现代企业经营发展已经进人全球化时代,但是行业的竞争还是存在地域限制的,竞业禁止不应当限制和禁止合法、正当的竞争。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4条中规定,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国,法定竞业禁止的业务是劳动者不得自营与所任职企业相同或类似的营业,也不得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企业相同或类似的营业。同理,作为约定竞业禁止,其限制范围也不能任意地扩大,一般应限制在该用人单位业务影响的区域或行业,且不能超出合理的范围,否则,必将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我国《劳动合同法》亦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这一规定必将有利于正确规范企业的竞业禁止行为,防止其滥用竞业禁止权利去侵害和限制正当竞争。竞业限制金额标准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很多公司都会做出竞业禁止的规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是企业对于工作者的一种经济补偿,一般以竞业禁止协议的方式约定。那么竞业限制金额标准是多少呢?今天律图整理了关于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标准的相关资料,供大家
2023-09-06 13:54:571

竞业限制协议书

竞业限制协议书范文集锦6篇   现如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竞业限制协议书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竞业禁止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竞争业务   竞争业务指:   (1)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   (2)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年的时间。   第二条 区域   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   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   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或报道;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 对价及取得条件   雇员在此确认:   1、雇员从公司离职时,应提前与公司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公司如确认离职雇员有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雇员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开始;公司如确认离职雇员无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雇员无需承担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   2、雇员在离开公司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公司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该雇员可以向公司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公司确认雇员有竞业限制必要并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雇员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但在此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雇员主动放弃。公司确认雇员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雇员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前即使雇员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也无权领取补偿金。   第五条 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 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七条 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2   甲方(单位):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   方竞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次日起年内(不得超过2年),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第1条所称的“有竞争关系”是指:(1)某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的生产经营行为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在市场上存在商业竞争关系;(2)某单位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与甲方或者甲方的关系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同、类似或者属于同一行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3.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和保守商业秘密义务是其作为员工的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金。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须按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限制补偿金。每月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最后六个月月平均工资(以工资条为准)的%(计元)。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起算日为甲方离职之次日,不满一月的期间按日历天数计算乙方应得的竞业天数补偿金。   4.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龋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5.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6.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之次月起,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7.甲方逾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8.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损失额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获取或开发该产品技术的全部费用;甲方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9.乙方从甲方离职时,甲方如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可以通知乙方无需承担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甲方也无需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的补偿金。   1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乙方不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甲方也不再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本合同所称甲方关联公司是指甲方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或者甲方参股、控股的企业。   13.双方传递文件的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乙方: 邮编:   电子邮箱:   双方相互送达的任何文件,以快递或ems形式寄出的,自寄出之日起第三日即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寄出的,自邮件发出即视为送达。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均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对方以原通讯地址寄出的文件符合前款约定条件即视为送达。   1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乙方已经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订遵循如下原则:既要防止出现针对甲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要保证乙方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得到实现。    一、竞争业务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二、区域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甲方的义务   1、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2、补偿的支付方式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____元;   (2)按月(季、年)支付,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的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包括投资于)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____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上述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各类企业。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可以参照乙方从甲方领取的年补偿费来确定),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还甲方,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处分。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六、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补充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通常为用工单位)   乙方: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用工形式: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_________(姓名)为_________(工程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名称)。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四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一、享受_________待遇(写明待遇的内容)。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五条 工资待遇:_________(要写明确具体)   第六条 工作时间:_________(每周不超过_________小时)   第七条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_________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写明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如双方可以规定,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鉴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5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现就对员工的竞业限制业务和竞业限制区域范围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竞业限制   1、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2、竞业限制的区域为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不得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等行为;   2、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在乙方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间,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____元人民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 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6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竞业禁止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诺   1、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2、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4、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5、乙方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    二、甲方承诺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币____元。    三、竞争业务   竞争业务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四、竞争的地域范围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五、违约责任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七、其他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2023-09-06 13:55:191

竞业禁止协议违约金的标准

法律主观:一、竞业禁止协议违约金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只规定了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限制数额,即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关于违约金的额数问题,法律没有明确的限制,在综合衡量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标准、单位约定支付生活费补额总额以及给用人单位造成影响等综合认定。二、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标准(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三)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三、竞业禁止条款的适用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协议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原因有二: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此类协议通常用于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法律客观:对于一些科技研究企业而言,商业机密是十分重要所以对于参与公司机密事情的高管,都会要求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而竞业禁止是为了保证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出去,但是对于员工来说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是限制了劳动权。竞业禁止违约金的规定法定竞业禁止主要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外合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合伙企业合伙人、国有企业董事、经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当遵守的竞业禁止规定。相关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司法》第七十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三条董事应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第三十四条董事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2023-09-06 13:55:291

劳动合同法竞业禁止条款的范本怎么写?

对于 劳动合同 禁止条款,大家可能比较陌生,其实这类合同主要是用来与一些从事保密事业或者其他高级人员等需要保密的人员签订的,签订后如果违约,那就需要赔偿 违约金 ,竞业禁止有适用范围、时间限制和金额补偿,接下来给出了一份含 劳动合同法 竞业禁止条款 的 合同范本 ,我们一起来来看一下。 劳动合同法竞业禁止条款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 代理 人): 住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 身份证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 法规 、规章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 试用期 自___ _年____月__ 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的临时性派遣和调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第六条 乙方的休息、休假、 探亲假 、带薪 年休假 、婚 丧假 、 女职工 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等,参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执行。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乙方试用期的 工资 标准为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 )。 1/4页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的工资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位调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 最低工资 的制度。 第九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安排乙方在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 工作的,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 加班工资 。 五、 社会保险 第十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和地方有关 社会保险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 工伤 、 生育保险 费;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竞业禁止的约定 第十一条 鉴于: 1、甲方与乙方确立了 劳动关系 ,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乙方在公司所任职位及所从事工作的保密性质; 2、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协议中拟订的要求; 3、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文件,信息,软件,数据库及其他公司的以各种形式或载体存在的资料。 第十二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产品同类的产品; 2、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3、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同类的产品; 4、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第十三条 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4、在乙方离职后2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5、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应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离职前月度平均工资的80%。补偿费从离职次月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25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2/4页 6、竞业禁止期满,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7、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其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可以随时去乙方的住所处核实情况(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 房屋租赁合同 或 房产证 和向乙方邻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视为违约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支付不少于100000元的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研究成果、商业秘密、经营方案等; (2)披露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3)将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或其复制品据为已有或未经甲方授予权持有; (4)为他人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提供信息或便利; (5)违反脱密期约定之提前通知义务的; (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 (7)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甲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上述情形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七、委派培训、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第十五条 甲方全额出资委派的专项培训、学习(竞赛),乙方在委派前签订培训 承诺书 ,并按承诺书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符合国家办理社会保险条件的,甲方按国家及公司规定为乙方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将给予办理商业保险等。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社会消费水平、个人表现等综合因素适时有序对乙方的薪酬福利待遇进行调整。 八、劳动 合同解除 或终止 第十八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提前七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 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相应费用,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九、争议解决 第二十三条 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属于 劳动争议 的由甲方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仲裁;属于民事 诉讼 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 管辖 。 3/4页 十、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都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清的,中国有关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当然适用。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职务: 电话: 乙方(员工)(签字): 以上就是一份含有 劳动合同法竞业禁止条款 的合同范本, 合同成立 的条件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签订含有竞业禁止条款合同的目的也是商家为了保障自己现在以及未来的利益,但同时也需要给合同的乙方一定的补偿,保障双方的利益,希望大家可以尽早解决问题。
2023-09-06 13:55:431

关于竞业禁止条款,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答案】:C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考点:竞业禁止条款
2023-09-06 13:56:211

竞业限制条款是否合法

竞业限制条款如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后依法签订的,合法。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而其他的约定事项也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3-09-06 13:56:311

公司股东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公司股东竞业禁止是如何体现的 股东董事与公司竞业限制协议与 劳动合同法 规定的竞业限制条款有什么区别?由于股东和董事并不一定与公司存在 劳动关系 ,因此,股东董事的竞业限制协议并不一定适用 劳动合同 法关于竞业限制的一些规定,比如,两年期限的限制、经济补偿的限制、高级管理人员限制等。法律并不禁止 公司章程 限制股东和董事离任后的竞业行为,可以视为许可。因此,本案**公司的章程规定董事和股东不得在工作期间和离开公司两年内从事与公司竞争的行业或营业是有效的。 [案例] 李先生原为**公司股东、董事和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市场营销、市场推广及销售与管理的协调工作。**公司的章程规定了董事和股东不得在工作期间和离开公司两年内从事与公司竞争的行业或营业。李先生亦做过相应的书面保证。 2005年1月,李先生未经**公司同意,“跳槽”到了**公司,任该公司主管市场的副总裁职务,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销售及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公司为此提起诉讼,请求 法院 判令李先生与**公司连带赔偿**公司经济损失250万元。 李先生则认为,**公司没有给予李先生竞业禁止补偿费,竞业禁止条款应属无效。故请求法院驳回**公司对其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经法院一审、二审,终审判决被告李先生和**公司共同赔偿**公司60万元经济损失。 [律师点评]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因此,股东和董事在履行职权期间必然掌握公司的核心 商业秘密 。为避免股东和董事利用商业秘密谋取私利, 公司法 规定了现任股东和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然而,对于股东和董事离开公司以后的竞业禁止义务却没有相应的规定。 对于股东转让股份或者董事离任后的竞业禁止义务,是否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进行规定或者通过协议约定呢?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八十一条均规定可以记载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法律并不禁止公司章程限制股东和董事离任后的竞业行为,可以视为许可。因此,本案**公司的章程规定董事和股东不得在工作期间和离开公司两年内从事与公司竞争的行业或营业是有效的。 另一方面,既然法律允许章程作这样的规定,按照同样的道理,也是允许公司和股东或者董事就离任后的竞业禁止行为进行约定。本案李先生的书面保证行为,可以认定为双方就有关竞业限制事项进行了约定。 股东董事与公司竞业限制协议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条款有什么区别?由于股东和董事并不一定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此,股东董事的竞业限制协议并不一定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竞业限制的一些规定,比如,两年期限的限制、经济补偿的限制、高级管理人员限制等。 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公司股东竞业禁止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三条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一条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2023-09-06 13:56:411

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规定

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规定如下:1、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签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3、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4、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5、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或者不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起诉上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需要对不签劳动合同和不缴纳社保进行赔偿和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3-09-06 13:57:061

竞业限制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2、《公司法》(2006年修订)第七十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3、《合伙用人单位法》(2006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用人单位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用人单位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用人单位利益的活动。”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合伙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用人单位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用人单位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用人单位所有;给合伙用人单位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个人独资用人单位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用人单位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用人单位相竞争的业务;5、《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1997]317号)第七条的规定:单位可以在劳动聘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者技术保密协议中,与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协商,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有关人员在离开单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凡有这种约定的,单位应向有关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2023-09-06 13:57:161

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禁止协议签订的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竞业限制的范围在于禁止劳动者到新单位生产或者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同类业务,或者自己开业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竞业限制协议一定要签吗竞业限制协议不一定要签字。用人单位和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必须协商才能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是,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劳动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3-09-06 13:57:351

劳动法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限制的实施客观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进而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故其存在仅能以协议的方式确立。比如,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尽管用人单位因此支付一定的代价,但一般而言,该代价不能完全弥补劳动者因就业限制而遭受的损失。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强调约定的同时对竞业限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可能面对每个劳动者,企业每人给一份经济补偿金也无力承受。瑞士债法第340条中规定:“竞业禁止以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获有顾客来源或制造、营业机密,而此等知识的运用对原用人单位可能造成重大损害为限”。我国竞业禁止条款被限制在只能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的劳动者订立与之相似。2.竞业限制的范围要界定清楚。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竞业限制一旦生效,劳动者要么改行要么赋闲在家,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鉴于商业秘密的范围可大可小,如果任由用人单位来认定,难免有被扩大之虞。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3.约定竞业限制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自由竞争和贸易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竞业限制本身是对自由竞争的一种限制。因此,竞业限制的实施必须以正当利益的存在为前提。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首先是存在竞争关系,最重要的是不能夸大商业秘密的范围,劳动者承担义务的范围被无限制的扩张,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忠诚义务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受到限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竞业禁止条款的内容对于劳动合同双方非常重要。在英国,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必须符合“行业限制规则”。是指所有的竞业禁止条款首先将被视作无效,除非根据“合理性”审查被证明合理。因此,雇主至少必须证明自己有具体的财产利益需要竞业禁止条款的保护。英国法对行业限制规则可以归结为三点:限制性条款保护的信息应当是商业秘密或者同客户特殊信息有关;限制性条款应当是在合理时间和地域内保护雇主的财产利益所必需;限制性条款不应当违背公共利益。就竞业禁止保护的信息类型而言,英国法院区分商业秘密和一般技术的诀窍是,对于商业秘密,雇主可以通过竞业禁止条款禁止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使用。如果信息并不能被明确地归类为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条款将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为防止引发争议,雇主往往需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哪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但是无论是明确的竞业禁止条款还是默示的忠诚义务,都不能被用来限制劳动者的劳动自由。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3-09-06 13:57:471

民法典关于竞业协议的内容

法律分析:(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并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3)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4)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由于受到协议的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大幅缩小,甚至于失业,因此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成为必要。法律没有规定补偿的具体标准,实践中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5)违约责任: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没有对违约金的标准作出规定,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3-09-06 13:58:241

劳动合同法 对竞业限制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主观:劳动合同法 竞业禁止的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后,在 竞业限制期限 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 竞业限制约定 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 支付违约金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3-09-06 13:58:321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补偿金一般为本人工资的30%;违约金一般不得高于所造成的损失;不合理的补偿和违约金可以调整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3-09-06 13:58:401

竞业限制的名词解释?

就是在规定时间内不得去同行业的公司工作。
2023-09-06 13:59:054

近亲属有没有竞业禁止义务

没有啦
2023-09-06 13:59:173

竞业限制法律规定

法律解析: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后,在 竞业限制期限 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 竞业限制约定 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 支付违约金 。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非适用的员工签订 竞业限制协议 无效。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3-09-06 13:59:271

关于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律对于竞业限制有以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3-09-06 13:59:401

竞业禁止协议可以拒绝协议吗

竞业禁止协议可以拒绝协议吗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因此,劳动合同中可以不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3-09-06 13:59:481

竞业限制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与竞业限制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下面几点:第一,用人单位可以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与此同时,可以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先前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竞业限制的对象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约定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与原用人单位约定了竞业限制的劳动者不能到与原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3-09-06 14:00:191

签了竞业禁止协议后该如何跳槽

法律主观:可不可以拒签,首先要明白你是不是属于应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 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以下这些人,用人单位不得对普通员工随意约定竞业限制义务。 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2、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3、用人单位高级技术人员。 如果你没有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者,也不是公司高管,那你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员工必须签订,而是需要企业和员工协商进行签订,企业也无法强制要求员工签订。因此,按规定员工是可以拒绝签订的。法律客观:一、竞业禁止协议可以不签吗可不可以拒签,首先要明白你是不是属于应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以下这些人,用人单位不得对普通员工随意约定竞业限制义务。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2、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3、用人单位高级技术人员。如果你没有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者,也不是公司高管,那你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员工必须签订,而是需要企业和员工协商进行签订,企业也无法强制要求员工签订。因此,按规定员工是可以拒绝签订的。二、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应该注意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综上所述,竞业禁止协议可以不签,但是如果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者是高层管理人员,是很有可能需要签订的。
2023-09-06 14:00:321

竞业禁止补贴标准

法律主观:一、竞业禁止补偿最低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由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法律法规并未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最低数额;如双方未约定补偿金,劳动者又履行了竞业限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劳动者可要求按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二、不给竞业限制补偿金对就业还有限制吗不给竞业限制补偿金,用人单位就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对就业是没有限制的,可以到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三、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客观: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中国的相关法律中没有对竞业禁止的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因此,雇佣双方自愿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对于竞业禁止的补偿金数额,法律上也没有一个明确和权威的规定,按照深圳和珠海的相关规定,补偿金的数额须不少于该员工年收入的2/3和1/2,如果补偿金支付的数额较少,法院通常也会判决该竞业禁止协议无效。根据不同的标准,竞业禁止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1、竞业禁止可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法定竞业禁止由法律明文规定,约定竞业禁止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这是竞业禁止的基本分类。从目前法律实践看,中国即采用此种分类方法;2、竞业禁止又可分为同业竞业禁止与兼业竞业禁止。前者是禁止义务人直接从事与权利人营业相同或营业相近似的竞业行为;后者是禁止义务人兼任其他与权利人营业相近似的竞业行为。竞业禁止义务人兼任其他与权利人权利相关公司、企业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事业的合伙人,也会影响原公司、企业的利益。3、竞业禁止又可分为广义的竞业禁止与狭义的竞业禁止。广义的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如禁止非权利人之外的人员使用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因这一专用权本身已由法律强制规范,不属于竞业禁止的范围);而狭义的竞业禁止是对与权利人有特殊关系的义务相对人的竞业行为予以限制。4、竞业禁止又可分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竞业禁止和一般民事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竞业禁止。雇主和雇员的竞业禁止关系通常建立在已有的劳动关系上,雇主为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或其他秘密,或根据法律或与雇员签订协议,要求雇员遵守法定或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一般的民事合同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由合同当事人设定,它更多地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由合同当事人通过约定,限制合同义务方不得从事与权利方相竞业的活动,以保护权利方的利益。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作出如下规定: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3-09-06 14:00:391

与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都有哪些条款?有限制的有效期吗?

竞业限制条款有:竞业限制的人员/岗位范围、地域范围 、时间期限、竞业限制的补偿及违约责任。一般竞业限制的期限是两年。
2023-09-06 14:00:504

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合法吗

法律分析:是合法的。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023-09-06 14:01:171

应聘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需负连带责任吗

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离职之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新用人单位的责任区分三种情况:(一)劳动者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新用人单位如果不知道劳动者与原单位签订有竞业禁止协议的,新用人单位因无过错不应承担竞业禁止责任。(二)新用人单位若应知或明知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有竞业禁止协议而仍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新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有关竞业禁止的连带责任。(三)劳动者因违反竞业禁止约定侵犯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情况。这种情况新用人单位不论是否知道劳动者违反了与原单位的竞业禁止约定,都已经构成了侵权,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连带承担包括竞业禁止责任在内的侵权责任。
2023-09-06 14:01:292

被辞退竞业协议还有效吗

解除劳动合同,在竞业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竞业限制还有效,竞业限制就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生效的。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竞业禁止的范围:1、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业务范围,以免劳动者再就业时无意间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引起不必要的纠纷。2、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但应注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3-09-06 14:01:381

竞业限制协议可以终止吗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方违反竞业竞争协议的,应承担违约金。协议可以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此时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3-09-06 14:02:051

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怎么约定?

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的适用人员为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3-09-06 14:02:151

什么叫竞业限制约定

一、什么叫竞业限制约定1、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竞业限制的补偿金如何约定的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2、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3、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2023-09-06 14:02:251

竞业限制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由于竞业限制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比较严厉的措施,同时用人单位也要为此付出对价,因此,法律规定了可以实施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是“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通常掌握着用人单位的核心商业秘密,因此是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的主要对象。但一些非高级岗位的劳动者也可能了解和掌握重要的商业秘密,因此,只要劳动者离职后去竞争单位工作或自行经营业务可能泄露或使用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并此种泄露或使用将会造成原单位重大损失的,都可以与之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涉及到受限制的竞争行业范围以及受限制的地域范围。《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同行业的竞争受具体业务和地域的影响,并不是所有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服务的企业都具有竞争关系。在明确受限制的行业企业以及地域范围时,应当既考虑充分保护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受侵犯,也不能过分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应做到合理平衡,兼顾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竞业限制协议的履行具有与其它协议不同的特点,即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以后开始履行。因此被视为后合同义务。这里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包括除了双方任何一方主体消亡而劳动合同终止以外的任何情形下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2023-09-06 14:02:371

竞业限制协议合法吗

竞业限制协议合法。竞业限制协议合法的条件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一致签订的;2、意思表示真实;且竞业限制的人员符合规定;3、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超过二年;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特点如下:1、竞业限制期必须是员工离职后开始计算,这里的离职包括员工自己辞职,也包括因各类原因公司辞退员工;2、竞业限制期最长不能超过2年;3、竞业限制期内公司必须按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综上所述,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协议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一致签订的;意思表示真实;且竞业限制的人员符合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超过二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3-09-06 14:02:481

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有效吗

保密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区域、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禁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规定,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2023-09-06 14:03:133

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有效吗

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有没有效,主要看竞业限制条款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竞业限制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劳动者利益的,一般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9-06 14:03:461

下列竞业限制条款,正确的是?

下列竞业限制条款,正确的是? A.不得提前从工作单位辞职 B.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同类产品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 C.不得到与本单位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 D.不得自己开业经营同类产品 正确答案:BCD
2023-09-06 14:03:541

竞业协议是否违法

竞业协议是否合法具体要看公司条例内容,竞业限制补偿费没有法定标准,地方立法有规定,一般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20%—70%不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判断劳动者是否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要看劳动者是否到限制范围内的企业或者区域工作,而判决用人单位是否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一、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竞业禁止是公司和前述员工签订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该协议旨在约束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员工不得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兼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二、竞业禁止的范围,主要包括:(1)不到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2)不自办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组织;(3)不从事与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或服务的生产、销售等业务。(4)不投资与用人单位有业务竞争关系的企业、组织;(5)不为与用人单位有业务竞争关系的企业、组织提供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3-09-06 14:04:091

“竞业禁止”不能只有权利没有义务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限制恶意竞争,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从业期间和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必须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保守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保密事项,否则,劳动者将承担违约责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竞业禁止条款亦应予以规范,因为竞业禁止将会造成劳动者收入和生活质量的下降,对劳动者基本的生存权产生威胁,因此,竞业禁止不能无限扩大竞业禁止劳动者的主体范围和保密事项范围、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和竞业禁止年限,并且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竞业禁止期间以经济补偿,否则,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无效。   [案例链接]   这是一起因劳动合同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而没有约定经济补偿条款,且用人单位也没有实际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从而导致劳动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无效的案例:   王某,中专电脑专业毕业,于2006年10月9日,与江苏省徐州市某区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2007年9月、10月两个月的工资,2007年11月15日,王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发两个月工资1500元,给付经济补偿3200元;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效。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电脑公司应支付拖欠王某的工资1500元,经济补偿金375元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800元;驳回王某确认竞业禁止条款无效的请求。2007年12月,王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某电脑公司支付拖欠工资,补偿经济损失,确认竞业禁止条款无效。被告电脑公司辩称:竞业禁止约定系原告自愿签字,应属于有效条款,同时保留对王某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损失10万元的追偿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拖欠的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的,应同时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条款并实际支付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否则,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2008年2月5日,法院作出判决:某电脑公司一次性给付王某工资1500元、经济补偿金375元、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800元,电脑公司与王某签订的竞业禁止约定因没有约定经济补偿条款,对王某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判决后,某电脑公司与王某在法定期限内皆未提起上诉。   用人单位有权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条款   竞业禁止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或者离任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的企业同类性质的行业,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竞业禁止包括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法定竞业禁止,是指劳动者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竞业禁止。法定竞业禁止主要是对董事、经理等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竞业禁止。因为这些主体都是单位的高层,一般都是核心人物,他们易于掌握和接触单位的商业保密事项,为了防止机密外泄,法律必须对其作出竞业禁止规定。例如,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7条第4款规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约定竞业禁止,是指用人单位与特定的从业人员用合同的方式或者是保密协议的方式约定的竞业禁止。约定竞业禁止的理论基础是契约自由原则,法律不进行强行规范,但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限制恶意竞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条款。   竞业禁止条款应当遵守公平原则   根据竞业禁止的规定,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竞业禁止期间将不能利用自己比较占优势的从业技术进行劳动,从而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竞业禁止这种对劳动权能的限制,必将导致劳动者竞业禁止期间收入的降低,往往会造成劳动者生活质量的下降。为了保障劳动者竞业禁止期间的生活质量,竞业禁止因此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并必须进行必要的合理性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时,应当约定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期限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禁止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因此,竞业禁止对用人单位来说,其应当支付竞业禁止劳动者在竞业禁止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并在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时,对竞业禁止劳动者的主体范围和保密事项范围、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和竞业禁止年限进行合理的限制。否则,用人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   竞业禁止,不能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
2023-09-06 14:04:261

简短正能量小故事

简短正能量小故事(通用13篇)   活就像坐过山车,有高峰,也有低谷,这意味,无论眼下是好是坏,都只是暂时的。以下是励志故事网的我给大家整理的简短正能量小故事(通用13篇),一起来看看吧。   简短正能量小故事1   有一次,一个推销员在纽约街头推销气球。生意稍差时,他就会放出一个气球。当气球在空中飘浮时,就有一群新顾客聚拢过来,这时他的生意又会她一阵子。他每次放的气球都变换颜色,起初是白的,然后是红的,接着是黄的。过了一会儿,一个黑人小男孩拉了一下创的衣袖,望着他,并问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先生,如果你放的是黑色气球,会不会上升?"气球推销员看了一下这个小孩,就以一种同情,智慧和理解的口吻说:"孩子,那是气球内所装的东西使它们上升的。"   恭喜这个孩子,他碰到了一位肯给他的人生指引方向的推销员。“气球内所装的东西使它们上升”同样,也是我们内在的东西使我们进步,关键在于你自己,你有权决定你的命运!   简短正能量小故事2   一天,生活在山上的部落突然对生活在山下的部落发动了侵略,他们不仅抢夺了山下部落的大量财物,还绑架了一户人家的婴儿,并把他带回到山上。   可是山下部落的人们不知道怎样才能爬到山上去;他们既不知道山上部落平时走的山道在哪里,也不知道到哪里去寻找山上部落,不知道如何去发现他们留下的踪迹。   尽管如此,他们派出了他们部落中最优秀、最勇敢的战士,希望找回孩子。   他们搜寻了一个又一个可能是山上部落留下的踪迹。用尽了所有办法,但几天的艰苦努力才前进了几百英尺。他们感到一切努力都是无用的,决定放弃搜寻,返回山下的村庄。   正当他们收拾好所有的登山工具准备返回时,他们却看到被绑架孩子的母亲正向他们走来,而且是从山上往下走。他们简直无法想象她是怎么爬上山的。待孩子的母亲走近后,他们才看清她的背上用皮带绑着那个他们一直在寻找的孩子。哦,真是不可思议,她是怎么找到孩子的?这群部落中最优秀、最勇敢的战士都迷惑不解。   其中一个人问孩子的母亲:“我们是部落中最强壮的男人了,我们都不能爬到那么高的山上去,而你为什么能爬上去并且找回孩子呢?”孩子的母亲平静地答道:因为那不是你们的孩子!”   简短正能量小故事3   随着沧海桑田、斗转星移这漫长的时间变化,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明熏陶着我们,哺育了一些救困扶危、相濡以沫的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们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如果我们人人事事都以善为先,那么家庭就会和睦,社会就会和谐,国家就会强盛。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作为祖国未来的希望,作为文明社会未来的创造者,我们要让奋发向上、积极乐观的精神和思想在我们的心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变成崇德向善、积极奋发的动力。我们应该弘扬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让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这份美德,让每个人的内心都感受到美德给人们带来的人情温暖,让社会感受到它给我们带来的无穷变化。而且,爱是美德的基本,爱是生命的强光照亮别人、温暖别人,爱是黑夜中的路灯照亮艰难行路的人们。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爱都没有,都不会,那么谈什么美德。我们要有一颗爱别人的心,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帮助他人的事。如果有那么一天,看到老人摔倒在街边,就要勇敢去扶,要知道,人都是会老的,你愿意在你老了以后,摔倒在街边,却没有一个人愿意上前问一句“您没事吧”。在学校也是如此,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不顶撞师长、尊敬师长、看到垃圾主动捡起、不乱扔垃圾、不违反纪律、上课遵守纪律,这些小事都不难做到,关键在于自己,在于自己的意念有。如果我们在校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奋力向上那么是不是就可以化不可能为可能了?是不是就可以为他人以身作则,为社会填一份力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积极向上的,我们要以身作则。   我们要以崇德向上的精神作为我们走向美德的引领。讲道德,讲礼仪,树新风,做个正直的人,做个勤劳节俭的人,做个健康乐观的人,做个遵纪守法的人,作个热心服务于社会的人!   重在坚持!坚持这种崇德向上、奋发向上的精神,对一个人来说,是一个良好的习惯;对一个班级来说,是一个健康向上的班风学风;对一所学校来说,是一个文明的精神家园。严于律己,才会有旺盛蓬勃的生命力,我们的人生才会像花朵一样五彩缤纷,绽放、挥发。我们每个人都要心存道德和善良,都应该成为传统美德的传播者,社会好风范的建设者,让我们努力拼搏、奋发向上、满怀希望、为社会聚集更多正能量吧!   简短正能量小故事4   我们连有个沈阳老兵就爱“逗”新兵,有时“逗”得新兵哭笑不得。有一天吃饭,白菜炖肉,黑龙江籍新兵先动筷夹了一块肉,沈阳老兵一筷头子就把肉打了下来,嘴里说,“老兵没动筷呢!”,新兵翻了翻眼皮嘟囔地说“太欺服人”,老兵说,“咋的”,这叫“规矩”,“没老没少”,新兵听了更不服地说,告诉你“兔子急了还咬人哪!”,老兵也不示弱,抬高声音对新兵说,“新兵蛋子,老子穿裤头比你带的帽子都多!”,这时,新兵火了,反驳说,“你是老啊!你吐的吐沫比我尿的尿还多呢!”,老兵正要大发脾气,一看连长进来了都不吱声了。事后,这个老兵主动在班务会上检讨了自己,新兵也认了错,半年后两人竟成了“一帮一,一对红”。   简短正能量小故事5   唐时,大家韩愈曾作《师说》,其文千古流传,文章中关于师者的论述意味深长,至真至实,一句“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更是精辟的道出了师者的本质,为世代所诵。   教师——光荣圣神的职业,她的光荣在于她担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她的圣神在于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伴随着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教师这一职业的工作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更逐步提高,但教师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却开始下降,社会媒体上也时常曝光出一些关于教师的负面消息,使这个拥有着悠久历史、神圣纯洁的职业受到了玷污。   人们也许会疑问,会感叹,“教师,你们是怎么了”,是什么?让教师这份神圣的职业遮上了一层阴影,又是什么?让教师这份职业渐失昨日的光环与尊敬?   当我们开始反思之时,社会的环境无疑是最大的土壤,净化社会的环境,从内心深处建设真正尊师重教的社会大氛围,需要我们共同为之去努力,只有从心灵的深处去铸造这种环境,教师这一职业才能真正获得尊重。   其实,不光光是社会环境需要净化,作为教师从业人员而言,更需要自我净化,要强业务,增能力,更重要的是净化自我的道德品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前段时间,央视播录的“最美乡村教师”,那是美丽的一群师者,对他们而言,心中惟一的信念就是为了农村孩子未来的发展,为了让他们能够多读书,能够像城里孩子那样接受教育,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她们宁可放弃改变自我命运的种种机会,也要留下来帮助孩子们实现教育的梦想,帮助孩子们改变贫困的命运,他们的行为举动验证着大爱无疆的高尚品质,更体现出师者的至真至善至美,历史更将永远隽刻着他们对社会的贡献。   他们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更是我们不断前行动力的源泉。作为教师,不仅要传道授业,更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灵,方能是真正的师者,要像“2012年最美乡村教师”邓丽那样,愿意将自己的青春和真诚全部奉献,精心培育“祖国未来花朵”的成长,给学生带去了欢乐,带去了知识的同时,更让学生感悟到心灵美的魅力。作为教师,不仅要热爱教育事业,更要有无私奉献的品质。要对社会的责任敢于担当,勇于担当,要接力传递社会的正能量。用自己点点滴滴的教育实践,让千万学子不仅学艺有成,更要做人有成,成为社会正能量的继承人和传递者,成为社会建设所需之才。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的职业神圣光荣,作为教师我们只有且须牢记,只有全心全意服务教育,只有用自我的实践行为弘扬社会的正能量,传递真善美,我们才能真正对得起“教师”二字,才能真正无愧于心,无愧于生。   简短正能量小故事6   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一位名叫玛莉的妇女随她的丈夫驻防在北非的埃及,住在靠近沙漠的营地里,军营的条件是很差的。   他们居住的木屋总是闷热难挡,连阴凉一点的地方气温也在30度以上,狂风裹挟着沙土总是呼呼地吹个不停。军营里没有几个家属,周围住的又全是不懂英语的土著居民,生活毫无色彩,日子实在难熬,而且丈夫经常要出去执行各种各样的任务,这让一个人在家的玛莉总是感到非常寂寞。   她给远在祖国的父亲写信倾诉,多少流露出回家的意思。父亲的回信很快就收到了,信中写了这么一句话:“有两名罪犯从监狱里眺望窗外,一个看到的高墙和铁窗,一个看到的是月亮和星星。”   玛莉拿着父亲的`信看了又看,想了又想,觉得父亲说的很对。“好吧!”她振作起精神,“我这就找星星和月亮去。”于是她走到屋外,和临近的土著黑人交朋友,并请他们教她烹饪当地的食品,用泥土做成陶器。   交往的开始是有些艰难的,但他们很快就热情的接受了她,玛莉也开始融入当地人的生活之中,并且一步一步地迷上了这里的风土人情。不久之后,玛莉还开始研究起了曾经让自己讨厌的沙漠。很快,沙漠在她眼中成了神奇迷人的地方。   她经常请土著朋友们引路深入到沙漠的深处,听当地人讲沙漠的特点,还让远在伦敦的亲友帮她寄来了当时能找到的关于沙漠的所有著作,她都认真的阅读,而且她还将她对沙漠取得的点滴知识都写进了自己的日记,她生活因此变得充实甚至有些忙碌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由于在中东、非洲的沙漠地区不断发现石油,人们对沙漠的认识和兴趣都大增,玛莉因为她的知识成为了这个岛国知名的沙漠专家。   几十年后,当有人向玛莉问起事业成功的经验时,她说到了月亮和星星的故事。她说:“是父亲教会了我怎样面对烦恼,其实一切都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自己的心态,它使我终身受用。”   简短正能量小故事7   麦当劳快餐店的创始人是美国社会最有影响的十大企业家之一。他不喜欢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大部分工作时间都用在“走动管理”中,即到各公司、部 门走走、看看、听听、问问。   麦当劳公司曾有一段时间面临着严重亏损的危机,克罗克发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经理有严重的官 僚 主 义,习惯于躺在舒适的椅背上指手划脚,把许多宝贵时间耗费在抽烟和闲聊上。   是克罗克想出一个“奇招”,将所有经理的椅子靠背锯掉,并立即照办。开始很多人骂克罗克是 个疯子,但后来不久大家就体会到了他的一番 “苦心”。他们纷纷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开展“走动管理”,及时了解情况,现场解决问题,终于使公司扭亏转盈。   感悟:人都是有惰性的,尤其在安逸舒适的环境下,更会沉迷其中。贪图舒适的工作环境,肯定不会有好的工作效率。作为领导者,不要滋长员工的惰性。整天待在办 公室,不到外界走动,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都不知道,如何把企业经营好?与其躺在那里耗费时光,不如多出去走动走动,深入基层,了解更多的知识与信息。   如果人们把安全和维持现状看得比机会、首创精神和士气更为重要,那就很容易产生萎缩和腐朽。   简短正能量小故事8   雪地行军是桩危险的事,它极易使人患上雪盲症以至迷失行进的方向。但人们感到奇怪,若仅仅是因为雪的反光太刺眼,为什么戴上墨镜之后,雪盲症仍不可避免呢?   最近美国陆军的研究部门得出结论:导致雪盲症的并非雪地的刺眼反光,而是它的空无一物。科学家说:人的眼睛其实总在不知疲倦地探索世界,从一个落点到另一个落点。要是连续搜索而找不到任何一个落点,它就会因紧张而失明。   美国陆军对付雪盲症的办法是,派先遣部队摇落常青灌木上的雪。这样,一望无垠的白雪中便出现了一丛丛、一簇簇的绿色景物,搜索的目光便有了落点。   感悟:所有的眼睛都在搜索世界,搜索世界的眼睛不怕光怪陆离,却怕空空一片。一个人如果搜索不到友谊的落点,他很可能对所有人充满敌意;如果搜索不到真诚的落点,他很可能会怀疑整个世界。目标,是个人行为的意图。如果没有目标,那么行动的结果只能是无聊、空虚,找不到生命的落点,就会患上人生前进的雪盲症。   现实中,人生没有志向,往往无所事事,无所事事自然找不到人之为人的社会意义和个人价值成为了会呼吸的僵尸。人在职场, 要提早设计好自己的职业目标,不应稀里糊涂,随波逐流。   简短正能量小故事9   ——并不是因为事情难我们不敢做,而是因为我们不敢做事情才难的。   1965年,一位韩国学生到剑桥大学主修心理学。在喝下午茶的时候,他常到学校的咖啡厅或茶座听一些成功人士聊天。这些成功人士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某一些领域的学术权威和一些创造了经济神话的人,这些人幽默风趣,举重若轻,把自己的成功都看得非常自然和顺理成章。   时间长了,他发现,在国内时,他被一些成功人士欺骗了。那些人为了让正在创业的人知难而退,普遍把自己的创业艰辛夸大了,也就是说,他们在用自己的成功经历吓唬那些还没有取得成功的人。作为心理系的学生,他认为很有必要对韩国成功人士的心态加以研究推荐添加微信mayun355每天为您更新励志、销售、管理等经典文章,免费学习。此微信改、变了千万人的命运,欢迎您的加入。   1970年,他把《成功并不像你想像的那么难》作为毕业论文,提交给现代经济心理学的创始人威尔·布雷登教授。布雷登教授读后,大为惊喜,他认为这是个新发现,这种现象虽然在东方甚至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但此前还没有一个人大胆地提出来并加以研究。惊喜之余,他写信给他的剑桥校友,当时正坐在韩国政坛第一把交椅上的人——朴正熙。他在信中说,“我不敢说这部著作对你有多大的帮助,但我敢肯定它比你的任何一个政令都能产生震动。”   后来这本书果然伴随着韩国的经济起飞了。这本书鼓舞了许多人,因为他们从一个新的角度告诉人们,成功与“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三更灯火五更鸡”、“头悬梁,锥刺股”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你对某一事业感兴趣,长久地坚持下去就会成功,因为上帝赋予你的时间和智慧够你圆满做完一件事情。后来,这位青年也获得了成功,他成了韩国泛业汽车公司的总裁。   温馨提示:   人世中的许多事,只要想做,都能做到,该克服的困难,也都能克服,用不着什么钢铁般的意志,更用不着什么技巧或谋略。只要一个人还在朴实而饶有兴趣地生活着,他终究会发现,造物主对世事的安排,都是水到渠成的。   简短正能量小故事10   傅聪七岁半接触音乐,十岁拜苏籍钢琴家勃隆斯丹夫人为师开始正式学钢琴。为了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傅聪刻苦用功,每天练习钢琴7、8个小时,在酷暑天气,衣裤尽湿,也不休息。1953年傅聪作为唯一的中国选手参加在罗马尼亚参加第四届“世界青年联欢节”的钢琴比赛,终于获三等奖。   正能量人物:傅聪,1934年生于上海,8岁半开始学习钢琴,9岁师从意大利钢琴家梅百器。1954年赴波兰留学。1955年3月获“第五届肖邦国际钢琴比赛”第三名和“玛祖卡”最优奖。1959年起为了艺术背井离乡,轰动一时,此后浪迹五大洲,只身驰骋于国际音乐舞台,获得“钢琴诗人”之美名。   简短正能量小故事11   李斯特曾拜车尔尼为师,从那时开始他每次来回都要步行两个多钟头去上课,他每天练习4-5小时,虽然他当时的钢琴技巧已经十分娴熟,但为了取得更的的成就他仍然从基本功练起,三度、六度、八度、指法练习、震音、华彩段是他每天必须的练习,他的技巧和表现力当时无人可比,他被后人称为“钢琴之王”。   正能量人物:弗朗茨·李斯特(Franz Liszt),1811年10月22日出生于雷汀,著名的匈牙利作曲家、钢琴家、指挥家,伟大的浪漫主义大师,是浪漫主义前期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生于匈牙利雷汀,六岁起学钢琴,先后是多位钢琴名家的弟子。十六岁定居巴黎。李斯特将钢琴的技巧发展到了无与伦比的程度,极大地丰富了钢琴的表现力,在钢琴上创造了管弦乐的效果,他还首创了背谱演奏法,他也因在钢琴及以上的巨大贡献而获得了“钢琴之王”的美称。   简短正能量小故事12   1961年是鲍蕙荞钢琴生涯十分重要的一年,她准备参加第二届乔治·埃奈斯库国际钢琴比赛的国内选拔。从选拔到正式参赛只有半年多时间,要准备一共三轮的比赛曲目,对鲍蕙荞来说实在是够紧迫的。当时新年刚过,正是一年最寒冷的季节。她的琴房是间平房,每天要自己生火,练习钢琴时常常忘了添煤,炉火灭了又得重来。夏季来临,房子小又不透风,每天都是汗如雨下,浑身又长满了痱子,鲍蕙荞心中只有一个信念:一定要为国争光。她最终获得第二届乔治·埃奈斯库国际钢琴比赛第五名。   正能量人物:鲍惠荞是著名的钢琴演奏家,曾经两次担任国际钢琴大赛评委,全国“金唱片”奖,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现为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器乐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央乐团(中国交响乐团前身)社会音乐学院副院长。   简短正能量小故事13   美国作家欧·亨利在他的小说《最后一片叶子》里讲了个故事1:   病房里,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从房间里看见窗外的一棵树,在秋风中一片片地掉落下来。病人望着眼前的萧萧落叶,身体也随之每况愈下,一天不如一天。她说:“当树叶全部掉光时,我也就要死了。”一位老画家得知后,用彩笔画了一片叶脉青翠的树叶挂在树枝上。最后一片叶子始终没掉下来。只因为生命中的这片绿,病人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人生哲理:   人生可以没有很多东西,却唯独不能没有希望。希望是人类生活的一项重要的价值。有希望之处,生命就生生不息!
2023-09-06 13:53:161

东南亚金融危机内幕是什么?

索罗斯是98亚洲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乔治61索罗斯1930年生于匈牙利布达佩斯。1947年他移居到英国,并在伦敦经济学院毕业。1956年去美国,在美国通过他建立和管理的国际投资资金积累了大量财产。 索罗斯与亚洲金融危机 ;;1997年2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布尔曼发出了警告,在墨西哥金融危机发生仅两年之后,大量的热钱正在以创纪录的步伐注入亚洲等新兴市场,“不理性的热烈情绪”正在这些市场广泛出现,这种现象可能会导致令人痛苦不堪的大幅震荡。 然而,布尔曼的声音还是没有被听见,这就使得索罗斯最后下定决心,要在东南亚以一个人的力量对抗国家集团的力量。 面对各国货币市场投机盛行,东南亚各国中央银行对市值的变化率一直在犹豫不决,尤其担心热钱像流入国内一样迅速流出,从而使汇率急剧波动。但是此时此刻,这只被重新打开的资金龙头要拧上已很困难了。东南亚各国中央银行已经走到了它们的最后关头。 看准时机的索罗斯出动了。 不过,此次索罗斯及其部下不但显得小心、谨慎,而且还选准了从80年代未已成为地区通货的泰铢下手。因为印尼与菲律宾利率虽然比泰国高,但印尼汇率经常受到印尼官方人为操控,比较不易投机,而菲律宾也对外汇市场有较多管制,同样不便放开手脚来大战一场,以决胜负。相比之下,泰国在东南亚各国中金融市场开放程度最高,资本进出自由;除了利率较高之外,泰铢长期紧盯美元,汇率相当稳定,风险最小:另一方面,泰国经济“虚假”繁荣景气最旺,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正在拖垮原来腰包鼓鼓的金融业,因此泰铢市值实际上也就最不稳定,最易攻破。 索罗斯之所以拿泰抹开刀,这在于看中了上述有利条件,这就叫“擒贼先擒王”,打破泰铣堡垒之后,就能够彻底扫荡东南亚了。就这样,索罗斯吩咐手下,将资金暗中向东南亚转移,以便最后时机一俟成熟,便可大举登陆东南亚,将这些尚在美梦之中的人群杀个措手不及。 索罗斯终于悄悄地向东南亚诸国宣战了。 1997年3月3日.泰国中央银行宣布国内9家财务公司和1家住房贷款公司存在资产质量不高以及流动资金不足问题。索罗斯及其手下认为,这是对泰国金融体系可能出现的更 深层次问题的暗示,便先发制人,下令抛售泰国银行和财务公司的股票,户在泰国所有财务及证券公司大量提款。此时,以索罗斯为首的手待大量东南亚货币的西方冲击基金联合一致大举抛售泰铢,在众多西方“好汉”的围攻之下,泰铢一时难以抵挡,不断下滑,5月份最低跃至1 美元兑26.70铢。泰国中央银行倾全国之力,于5月中下旬开始了针对索罗斯的一场反围剿行动,意在打跨索罗斯的意志,使其知难而退,不再率众对泰铢群起发难。 泰国中央银行第一步便与新加坡组成联军,动用约120亿美元的巨资吸纳泰铣;第二步效法马哈蒂尔在1994年的战略战术,用行政命令严禁本地银行拆借泰抹给索罗斯大军;第三步则大幅调高利率,隔夜拆息由原来的10厘左右,升至1O00至1500厘。三管齐下,新锐武器,反击有力,致使泰抹在5月20日升至2520的新高位。 由于银根骤然抽紧,利息成本大增,致使索罗斯大军措手不及,损失了3亿美元,挨了当头一棒。 然而,索罗斯毕竟还是索罗斯。凭其直觉,索罗斯认为泰国中央银行所能使出的全盘招术也就莫过于此了,泰国人在使出浑身解数之后,并没有使自己陷入绝境,所遭受的损失相对而言也只是比较轻微的。从某种角度上看,索罗斯自认为,他已经赢定了。对于东南亚诸国而言,最初的胜利只不过是大难临头前的回光返照而已,根本伤不了他的元气,也挽救不了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命运。 索罗斯为了这次机会,已经卧薪尝胆达数年之久,此次他是有备而来,志在必得。先头部队的一次挫折并不会令其善罢甘休,索罗斯还要三战东南亚。 1997年6月,索罗斯再度出兵,他号令三军,重振旗鼓,下令套头基金组织开始出售美国国债以筹集资金,扩大索罗斯大军的规模,并于下旬再度向泰铢发起了猛烈进攻。刹那间,东南亚全融市场上狼烟再起,硝烟弥漫,对抗双方展开了短兵相接的白刃战,泰国上下一片混乱,战局错踪复杂,各大交易所简直就像开了锅似的热汤,人们发疯似地奔跑着,呼嚎着。 这是一场个人对抗国家的战争,从形式上看,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然而,从结果来看,则更加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只有区区300亿美元外汇储备的泰国中央银行历经短暂的战斗,便宣告“弹尽粮绝”,面对铺天盖地面来的索罗斯大军,他们要想泰铢保持固定汇率已经力不从心。泰国人只得拿出最后一招,来个挖肉补疮,实行浮动汇率。不料,这早在索罗斯的预料当中,他为此还专门进行了各种准备。各种反措施纷纷得以执行,泰铢的命运便被索罗斯定在了耻辱的十字架上了。泰铢继续下滑,7月24日,泰铢兑美元降至32.5:1,再创历史最低点,其被索罗斯所宰杀之状,实在令世人惨不忍睹,泰国人更是心惊肉跳,捶胸顿足,责问苍天。 然而,在击破泰铢城池之后,索罗斯并不以此为满足,他断定泰铢大贬,其他货币也会随之崩溃,因此下令继续扩大战果,全军席卷整个东南亚。索罗斯暗中发誓,此次定要将东南亚各国搜刮一空,灭了这帮不识好歹之徒企图取西方而代之的迷梦。 闻得索罗斯大军兴风作浪,腾云驾雾不来,其他东南亚国家均倾全力进行了殊死抵抗。菲律宾抛售了25亿美元,马来西亚抛售了10亿美元,以稳定本国货币,但在索罗斯的强大攻势面前却难以阻止比索、林吉特的贬值。同时印尼盾、新加坡元也剧烈波动,一时间,东南亚货币市场风声鹤吹,草木皆兵。这究竟是一场金融危机的前兆,还是金融风暴的尾声?恐怕谁也不敢妄下结论,其秘密也许只有一个人知道,他就是索罗斯。 索罗斯采用的是立体投机的策略,并不是单一的只是外汇的操作。 所谓立体投机,就是利用三个或者三个以上的金融工具之间的相关性进行的金融投机 1997年上半年,以量子基金为代表的一些大型基金大规模运用“杠杆”不断挤压泰国金融市场,触发泰国金融危机,在随后东南亚金融危机演变过程中,这些基金大规模运用“杠杆”,加重了危机的程度。他们怎么做的呢?正如索罗斯本人所描述的“我们用自己的钱买股票,付5%的现金,另外95%的资金用借的;如果用债券做抵押,可以借更多钱,我们用一千美元,至少可以买进价值五万美元的长期债券……”。(索罗斯等著《Soros on Soros》,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它们以自有资本做抵押,从银行借款购买证券,再以证券抵押继续借款,迅速扩大了债务比率,不仅如此,它们还将借款广泛投机于具有“高杠杆”特点的各种衍生工具,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杠杆比率。据《经济学家》的报道,量子基金确实早在1997年3月就大量买入看跌期权,以掉期方式借入大量泰铢,卖出泰铢期货和远期,因料定交易对手要抛出泰铢现货为衍生合同保值,轻而易举地借他人之手制造泰铢贬值压力。值得一提的是他在香港的做法,更是立体投机的经典例子。 一般情况下,由于金融市场之间存在无套利均衡关系,随着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及其市场的诞生和发展,外汇即期市场、远期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衍生市场之间环环相扣,节节锁定,牵一发而动全身。典型例子如1997年10月份以及随后几次国际投机家冲击香港金融市场时,国际投机家先在货币市场上大量拆借港币,抛售港币,迫使港府急剧拉高货币市场同业拆息;货币市场同业拆息急剧上升引起股票市场下跌;同时引起衍生市场上恒生股票指数期货大幅下跌;恒指期货大幅下跌又加速了股票市场的下跌;股票下跌又使外国投资者对香港经济和港币信心锐减,纷纷抛出港股换回美元,使港币面临新一轮贬值压力……。各个市场的连锁反应,最终全面扩大了投机家的胜利果实。 料定对香港外汇市场发动攻击将引起连锁反应,国际投机家在各个市场上立体布局,一方面在各个市场加大赌注,为投机推波助澜;另一方面,一旦投机成功即可全面丰收,为承受的投机风险匹配高收益。索罗斯对此做了生动描述:“如果你把一般的投资组合像名称所显示的一样,看成是扁平或二度空间的东西,最容易了解这一点。但我们的投资组合更像建筑物,用我们的股本做为基础,建立一个三度空间的结构,有结构,有融资,由基本持股的质押价值来支撑。……我们愿意根据三个主轴把资本投资下去:有股票头寸、利率头寸和外汇头寸。……不同的部位互相强化,创造出这个由风险和获利机会组成的立体结构。通常两天——一个上涨日和一个下跌日——就足以高速使我们的基金膨胀。”(索罗斯等著《Soros on Soros》,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国际投机家进攻香港金融市场时充分运用了这种“立体投机”策略:首先在货币市场上,拆借大量港币;在股票市场上,借入成分股;在股票期指市场累计期指空头;然后在外汇市场上利用即期交易抛空港币,同时卖出港币远期合约;迫使港府提高利率捍卫联系汇率;在股票市场上,将借入成分股抛出,打压期指……。综合看来,基于金融市场之间的密切联系,“立体布局”使投机家的风险暴露相互加强的同时更令杠杆投机威力和收益大增。1998年8月之前,国际投机家利用这种手法取得的丰厚回报,无疑助长了他们的贪婪,使其甘冒风险,增大香港金融市场的不正常波动。当1998年8月中旬国际投机家再度兵临香港,使用相同手法时,他们的运气就没有那么好了,港府坚决入市抗击国际投机家,这一“仗”惊心动魄,港府终于取得胜利,保卫了香港的财富,捍卫了香港的联系汇率制。中国政府在背后利用手上的外汇储备大力支持港府。不过政府自己开的市场,自己也进去玩,有点自娱自乐的味道。港府在中央政府作为强大后盾,敲响得胜鼓收兵回营,打了一场漂亮的金融阻击保卫战!
2023-09-06 13:53:181

清明节的故事来历

  清明节是我国民间重要的传统节日,是重要的八个节日:上元、清明、立夏、端午、中元、中秋、冬至和除夕之一。一般是在 中国传统节日介绍图  公历的四月五日,但其节期很长,有十日前八日后及十日前十日后两种说法,这近二十天内均属清明节。 清明节的起源,据传始于古代帝王将相“墓祭”之礼,后来民间亦相仿效,于此日祭祖扫墓,历代沿袭而成为中华民族一种固定的风俗。本来,寒食节与清明节是两个不同的节日,到了唐朝,将祭拜扫墓的日子定为寒食节。 “清明节”的得名还源于我国农历24节气中的清明节气。冬至后第105天就是清明节气。清明节气共有15天。作为节气的清明,时间在春分之后。这时冬天已去,春意盎然,天气清朗,四野明净,大自然处处显示出勃勃生机。用“清明”称这个时期,是再恰当不过的一个词。 [2] 冬至后一百零五天谓之寒食,从前这天禁火,冷食,故又称“冷节”、“禁烟节”。民间传说寒食是为了纪念春秋时的介子推被火焚于绵山,晋文公下令禁火。介子推是山西人,所以冷食习俗在山西首先流行。旧时寒食断火,次日宫中有钻木取新火的仪式,民间也多以柳条互相乞取新火。  清明节的习俗是丰富有趣的,除了讲究禁火、扫墓,还有踏青、荡秋千、踢蹴鞠、打马球、插柳等一系列风俗体育活动。相传 清明节扫墓  这是因为寒食节要寒食禁火,为了防止寒食冷餐伤身,所以大家来参加一些体育活动,以锻炼身体。清明节,民间忌使针,忌洗衣,大部分地区妇女忌行路。傍晚以前,要在大门前洒一条灰线,据说可以阻止鬼魂进宅。 因此,这个节日中既有祭扫新坟生离死别的悲酸泪,又有踏青游玩的欢笑声,是一个富有特色的节日。  荡秋千  这是中国古代清明节习俗。秋千,意即揪着皮绳而迁移。它的历史很古老,最早叫千秋,后为了避忌讳,改之为秋千。古时的秋千多用树桠枝为架,再栓上彩带做成。后来逐步发展为用两根绳索加上踏板的秋千。荡秋千不仅可以增进健康,而且可以培养勇敢精神,至今为人们特别是儿童所喜爱。  蹴鞠  鞠是一种皮球,球皮用皮革做成,球内用毛塞紧。蹴鞠,就是用足去踢球。这是古代清明节时人们喜爱的一种游戏。相传是黄帝发明的,最初目的是用来训练武士。打马球,也是端午之戏之一。马球,是骑在马上,持棍打球,古称击鞠。三国曹植《名都篇》中有“连翩击鞠壤”之句。唐代长安,有宽大的球场,玄宗、敬宗等皇帝均喜马球。章怀太子墓中《马球图》,画出了唐代马球的兴盛:画上,二十多匹骏马飞驰,马尾扎结起来,打球者头戴幞巾,足登长靴,手持球杖逐球相击。《析津志》记辽国把打马球作为节日的传统风俗,于端午、重九击球。《金史·礼志》也记金人于端午击球。宋代有“打球乐”舞队。至明代,马球仍流行。《续文献通考·乐考》记载明成祖曾数次往东苑击球、射柳。明《宣宗行乐图》长卷中绘有宣宗赏马球之场面。当时的官员王直写的端午日观打球的诗:“玉勒千金马,雕文七宝球。鞚飞惊电掣,伏奋觉星流。炎页过成三捷,欢传第一筹。庆云随逸足,缭绕殿东头。”北京白云观前也有群众骑马击球之典。清代天坛一带也还有马球运动,直至清中叶之后,马球才消失了。近年西安市又出现了仿古马球运动,使这一古老的体育运动在绝迹多年后重又出现在中华大地上。  踏青  又叫春游。古时叫探春、寻春等。四月清明,春回大地,自然界到处呈现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正是郊游的大好时光。我国民间长期保持着清明踏青的习惯。  植树  清明节植树  清明前后,春阳照临,春雨飞洒,种植树苗成活率高,成长快。因此,自古以来,我国就有清明植树的习惯。有人还把清明节叫作“植树节”。植树风俗一直流传至今。1979年,人大常委会规定,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我国植树节。这对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开展绿化祖国活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放风筝  放风筝也是清明时节人们所喜爱的活动。每逢清明时节,人们不仅白天放,夜间也放。夜里在风筝下或风稳拉线上挂上一串串彩色的小灯笼,像闪烁的明星,被称为“神灯”。过去,有的人把风筝放上蓝天后,便剪断牵线,任凭清风把它们送往天涯海角,据说这样能除病消灾,给自己带来好运。  扫墓  清明扫墓,谓之对祖先的“思时之敬”。其习俗由来已久。明《帝京景物略》载:“三月清明日,男女扫墓,担提尊榼,轿马后挂楮锭,粲粲然满道也。拜者、酹者、哭者、为墓除草添土者,焚楮锭次,以纸钱置坟头。望中无纸钱,则孤坟矣。哭罢,不归也,趋芳树,择园圃,列坐尽醉。”其实,扫墓在秦以前就有了,但不一定是在清明之际,清明扫墓则是秦以后的事。到唐朝才开始盛行。《清通礼》云:“岁,寒食及霜降节,拜扫圹茔,届期素服诣墓,具酒馔及芟剪草木之器,周胝封树,剪除荆草,故称扫墓。”并相传至今。 清明祭扫仪式本应亲自到茔地去举行,但由于每家经济条件和其它条件不一样,所以祭扫的方式也就有所区别。“烧包袱”是祭奠祖先的主要形式。所谓“包袱”,亦作“包裹”是指孝属从阳世寄往“阴间”的邮包。过去,南纸店有卖所谓“包袱皮”,即用白纸糊一大口袋。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用木刻版,把周围印上梵文音译的《往生咒》,中间印一莲座牌位,用来写上区号亡人的名讳,如:“已故张府君讳云山老大人”字样,既是邮包又是牌位。另一种是素包袱皮,不印任何图案,中间只贴一蓝签,写上亡人名讳即可。亦做主牌用。关于包袱里的冥钱,种类很多。  插柳  据说,插柳的风俗,也是为了纪念“教民稼穑”的农事祖师神农氏的。有的地方,人们把柳枝插在屋檐下,以预报天气,古 清明节插柳  谚有“柳条青,雨蒙蒙;柳条干,晴了天”的说法。黄巢起义时规定,以“清明为期,戴柳为号”。起义失败后,戴柳的习俗渐被淘汰,只有插柳盛行不衰。杨柳有强大的生命力,俗话说:“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柳条插土就活,插到哪里,活到哪里,年年插柳,处处成阴。 清明插柳戴柳还有一种说法:原来中国人以清明、七月半和十月朔为三大鬼节,是百鬼出没讨索之时。人们为防止鬼的侵扰迫害,而插柳戴柳。柳在人们的心目中有辟邪的功用。受佛教的影响,人们认为柳可以却鬼,而称之为“鬼怖木”,观世音以柳枝沾水济度众生。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里说:“取柳枝著户上,百鬼不入家。”清明既是鬼节,值此柳条发芽时节,人们自然纷纷插柳戴柳以辟邪了。
2023-09-06 13:5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