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特殊工种有哪些

2023-09-06 19:06:40
TAG: 劳动
共1条回复
ardim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特殊工种有哪些

你好,目前至少有40多个行业有特殊工种,有近千个工种。

企业的特殊工种,是根据本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劳动部门审批的有关档案执行的,档案批覆里面有特殊工种的名录,名录里有的工种,就是特殊工种,名录里面没有的,就不是特殊工种,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的劳资部门都掌握著这样的档案,并且各个行业之间,特殊工种是不可以参照执行的,只能按照本行业的执行。

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1978年7月11日)第六条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够按照《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理: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八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法语怎么翻译

Ministère du Travail et de la sécurité sociale du ministère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干嘛的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属于劳动者最高管理部门,属国家中央劳动部门,中国就业促进会是其下属机构,主要负责劳动者就业促进问题,中国就业促进会是中国大学生就业促进工程专案的主管部门,此三个部门统管所有大学生及社会劳动力的就业促进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要管理全国劳动者的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合同、失业等劳动问题。亦负责各型别职业技能的鉴定认证工作,技能鉴定认证影响劳动者的工作评级,劳动者得到最高管理部门的认证后,可享受相当职业技能的工资水平及福利待遇(如某劳动者拥有二级技师资格证,则证明他为该待业的技师,即可享受用人单位二级技师的工资待遇与住房、社会等相应福利,其技师资格证可载入人事档案,国家承认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的高阶技师证如何查

1、登入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osta..。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可在网上验证,例如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到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网,输入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即可查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共颁发多少种职业技能证书?

向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求证的结果是,经国家正式认定的职业,已从10多年前的500余种,发展到现在近2000种,且每年还以二三十种的速度递增。

具体证书你可以在劳动部的技能鉴定中心的网站上查询到~顺便说明的是:每个省份的技能鉴定中心能鉴定的职业各不相同~~所以你要考证书的话,先要询问好,那个鉴定中心才能对你要求的职业进行鉴定~~~希望你能取得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IT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

目前我知道的有劳动部的IT相关职业证书分三个等级,高中低,其次是国家认证的软考之类的证书或者是网路工程师方面的资格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是什么?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属的给劳动者鉴定劳动技术等级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哪里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可在网上验证,例如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到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网,输入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即可查到

通常说的“劳动部”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吗?”

“劳动部”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令第6号什么时候取消

据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讯息称,决定自2015年11月12日起,对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以下简称6号令)予以废止。

相关推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哪个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叫法不一样,有的叫劳动局,有的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国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务院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省级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县级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是最高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旨在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全社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作为肩负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她将在两大领域发挥政府的调控服务功能: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参考资料:
2023-08-30 20:03:201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指哪个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各级机构。根据律图显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各级机构,全国的工伤保险的相关工作都是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负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前身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2023-08-30 20:03:451

劳保局是做什么的

主要负责三方面工作: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仲裁。就业:就是让劳动者有工作、有饭吃。劳动保障:就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诸如强制企业给劳动者交各种保险、追讨拖欠工资、按法律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条件等。劳动仲裁:当企业(雇人方)与劳动者发生纠纷时,依照法律进行仲裁。 现在劳保部门已经和当地人事部门合并,统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我们的权利主要包括哪些?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二、我国公民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劳动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简称,是政府按行政区划设立的一个职能部门,劳动局行使的是行政机关对于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的宏观调控,但无权处理一个单位(本局除外)的上司和同事的人际关系,其内设的相关机构只能处理涉及劳动、工伤、社会保险等相关行政事务。法律依据:《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2023-08-30 20:03:541

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同一个部门吗

劳动行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这一条规定明确了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工作中的地们和职责。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3-08-30 20:04:224

劳保所属于哪个部门

劳动保障事务所是街道和劳动保障任务重的乡镇设立或确定的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街道办事处直接领导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劳动者需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资本、独立于其他任何人,成为能够自由支配自己劳动力、享有自主择业权的主人;用人单位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其他单位,成为能够自主经营,拥有用工自主权的市场主体。劳动保障其次是要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维护主体人格和法律地位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和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为同一部门,过去叫劳动局,现在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人力源资与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这一条规定明确了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工作中的地们和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综合管理全国劳动工作的职能部门。法律依据:1、劳动保障行政就是各地的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叫法不一样,有的叫劳动局,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这一条规定明确了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工作中的地们和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综合管理全国劳动工作的职能部门。国务院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的人才和社会服务保障工作,各省市自治区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本省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是省市政府组成部门。从以上可以看出来劳动行政部门也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8-30 20:04:471

请问一下重庆劳动局的电话是多少

你好请问下我上班时间病倒了,做院的时后能不能有工资,因为我是在公司上班晕倒了的
2023-08-30 20:05:327

劳动工伤部门具体是哪个部门?

劳动保障部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部内设15个职能司(部门):一、办公厅,办公厅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协调和综合处理部政务、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二、法制司,法制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制工作的职能部门三、规划财务司,规划财务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统计、科技、经费、国资产和世界银行援款、贷款项目的职能部门四、培训就业司,培训就业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城乡就业与职业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五、劳动工资司,劳动工资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劳动关系调整和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六、养老保险司,养老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七、失业保险司,失业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失业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八、医疗保险司,医疗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九、工伤保险司,工伤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的职能部门十、农村社会保险司,农村社会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十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十二、国际合作司,国际合作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职能部门十三、人事教育司,人事教育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部机关、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人事教育及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十四、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十五、离退休干部局,负责对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并对部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1998年3月在原劳动部基础上组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劳动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调整、各项社会保险管理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等方面的职能。其中,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原劳动部管理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事部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民政部管理的农村社会保险、卫生部管理的医疗保险以及
2023-08-30 20:06:43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立法工作规定】 社会保障立法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1998-12-04 【生效日期】:1998-12-04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机构】:劳动部 目录 * 1 href="#heading_1" class="txt"> 第一章 总则 * 2 href="#heading_2" class="txt"> 第二章 规划、起草和审核 * 3 href="#heading_3" class="txt"> 第三章 公布、备案和解释 * 4 href="#heading_4" class="txt"> 第四章 清理、修改和废止 * 5 href="#heading_5" class="txt"> 第五章 附则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立法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class="law_article" name="1">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立法工作,提高立法效率,保证立法质量,制定本规定。 class="law_article" name="2">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立法工作包括: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代起草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规草案的工作;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颁布部门规章的工作;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参与的其他立法工作。 class="law_article" name="3">  第三条 立法工作应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贯彻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紧密结合的指导思想。   立法工作应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急需先立、逐步完善的原则。   立法工作应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借鉴国内外立法经验。 class="law_article" name="4">  第四条 立法工作应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class="law_article" name="5">  第五条 法制局负责综合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立法工作。 第二章 规划、起草和审核 class="law_article" name="6">  第六条 法制司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有关业务司局报送的立法项目建议书和实际工作需要拟定部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部务会议审定后施行。   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包括立法项目名称、主要内容、起草单位、项目负责人、完成时间等内容。   各司局可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向法制司送交年度立法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包括立法名称、主要内容、负责人、完成时间及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材料等。 class="law_article" name="7">  第七条 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由法制司负责组织实施,并可根据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规划和计划提出调整建议,报部务会议批准后进行调整。 class="law_article" name="8">  第八条 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规草案,由法制司组织相关业务司局成立起草小组负责起草;部门规章由主管业务司局会同法制司成立起草小组负责起草,并征求相关业务司局的意见。   起草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应听取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的意见。 class="law_article" name="9">  第九条 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应包括明确的立法目的和依据,并对适用范围、规范内容、法律责任、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   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应做到结构严谨,条理清晰,用语规范,文字简明,内容完整,并对专门词汇进行定义或说明。 class="law_article" name="10">  第十条 部门规章定稿后,由起草小组主要负责人签署,送法制司进行审核,同时应附送起草说明和有关背景材料。 class="law_article" name="11">  第十一条 对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法制司应审核以下内容:    (一)立法依据是否充分;   (二)起草的法律草案是否与宪法或现行法律相抵触;行政法规草案是否与宪法或现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相抵触;部门规章是否与宪法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部门规章相抵触;    (三)内容是否完整、明确、具体、可行,与同一层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否交叉、重复;    (四)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    (五)结构是否合理,文字表述是否准确;    (六)与其他部门主管的业务工作有关的,是否进行过协调,意见是否一致;    (七)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class="law_article" name="12">  第十二条 审核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法制司应组织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总工会、地方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并邀请专家学者参加论证修改。 class="law_article" name="13">  第十三条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应及时提请部务会议审议,并附送审文本、起草说明和审核说明。 class="law_article" name="14">  第十四条 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由法制司向起草小组提出修改意见,经起草小组修改后再提交部务会议审议。 class="law_article" name="15">  第十五条 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规草案,由部长签署后报送国务院。   对报送国务院的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规草案,由法制司统一负责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系。 第三章 公布、备案和解释 class="law_article" name="16">  第十六条 经国务院批准,授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行政法规和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门规章,由部长签发部令予以颁布。 class="law_article" name="17">  第十七条 对授权颁布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应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备案。 class="law_article" name="18">  第十八条 对有权解释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全面解释,按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程序进行;进行部分条款解释,由有关业务司局起草解释草案,经法制司审核后送办公厅报部领导签发,以部或部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发布。 第四章 清理、修改和废止 class="law_article" name="19">  第十九条 对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理。   清理工作由法制司负责并组织有关业务司局进行。 class="law_article" name="20">  第二十条 经清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应当进行修改。其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应向原发布机关提出修改建议。    (一)所规范的部分内容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变化不相适应的;    (二)所规范的部分内容与新颁布的高一层次或同一层次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相抵触的;    (三)制定颁布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机关认定的其他原因。 class="law_article" name="21">  第二十一条 需要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由法制司商有关业务司局提出建议,报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其中法律、行政法规的修改,应向原发布机关提出修改建议,经批准后按代起草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的程序进行;部门规章的修改,由主管业务司局会同法制司进行。 class="law_article" name="22">  第二十二条 经清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应当废止。其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应向原发布机关提出废止建议。    (一)所规范的内容已不适应其调整的社会关系变化的要求;    (二)已被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取代;    (三)调整对象已经消失;    (四)有效期届满;    (五)制定颁布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机关认定的其他原因。 class="law_article" name="23">  第二十三条 需要废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由法制司商有关业务司局提出建议,报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属法律、行政法规的,报请原发布机关予以废止;属部门规章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予以废止。 class="law_article" name="24">  第二十四条 修改或废止授权范围内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令或决定的形式予以公布,并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附则 class="law_article" name="25">  第二十五条 对我国拟加入、解除或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由国际合作司提出建议,会同法制司组织论证后,拟文报部领导审批,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国务院。 class="law_article" name="26">  第二十六条 部外来函征求与我部业务有关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的意见,由法制司征求有关司局修改意见,经综合审核后报经部领导同意,以部或部办公厅的名义予以函复。 class="law_article" name="27">  第二十七条 法制司应定期对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整理,建立档案,并统一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编纂工作。 class="law_article" name="28">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四日
2023-08-30 20:06:511

中国劳动局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中国劳动局的咨询电话是12333。1、中国劳动局全称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8年3月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基础上组建。是参与制定中国医改方案的主要机构之一。根据2008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劳动保障部与人事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劳动相关问题可以打12333咨询。1233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服务。3、截至目前,全国部分城市城市开通了12333服务号码,其中80%以上设立了咨询服务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2023-08-30 20:07:001

劳动保障和劳动监察大队是同一个部门吗

同属人力资源保障局下属科室部门(以前称劳动局丿
2023-08-30 20:07:452

人力保障部的电话是多少啊?

12333可以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服务。1.12333咨询服务中心在民生服务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它不仅成为广大群众了解劳动保障政策信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为政策的制定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也为缓解或解决问题提供渠道,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2.12333为了加强劳动保障公众咨询服务,提高劳动保障体系中的公共服务水平。2003年劳动保障部通知各地启用12333全国统一公益服务电话号码,启动了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要求各地建立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为社会提供统一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窗口。3.拖欠工资可拔打12333为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其中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员工福利等10大类政策信息。
2023-08-30 20:07:521

国家劳动保障部

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并不是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确定养老金的原则是权利义务相对应,也就是说缴费年限长,养老金待遇高;缴费基数高,养老金待遇也相应提高,每多缴费一年,养老金待遇相差较大。总而言之,你不会交冤枉钱。下面是养老金计算办法,由于你的缴费情况等资料我都不掌握,无法为你计算准确的养老金,所以,只能告诉你计算方法啦。各地情况有差异,但基本原则相同,从2006年1月起执行。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见附件)执行。 三、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附: 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一、统账结合时间 统账结合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时间,200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按照缴费工资基数11%或12%计入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 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是指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个人缴费至职工退休时,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计发办法中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数除以12换算,保留两位小数。 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统计部门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参加自治区统筹的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电力企业,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其他企业要逐步过渡到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四、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005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新办法中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以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盟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1998年以前以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上式中,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职工退休当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缴费工资基数,年缴费工资基数等于每个月的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 职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缴费月数除以12换算。 五、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本人退休年龄所对应的下表所列标准执行。非整数年龄按月数除以12换算后四舍五入。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40/ 233 50/ 195 60/ 139 41/ 230 51/ 190 61/ 132 42/ 226 52/ 185 62/ 125 43/ 223 53/ 180 63/ 117 44/ 220 54/ 175 64/ 109 45/ 216 55/ 170 65/ 101 46/ 212 56/ 164 66/ 93 47/ 208 57/ 158 67/ 84 48/ 204 58/ 152 68/ 75 49/ 199 59/ 145 69/ 65 70/ 56
2023-08-30 20:08:091

劳动部是什么时候变更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你好,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1998年3月组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劳动保障部与人事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3-08-30 20:08:182

北京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北京市劳动局投诉电话12333
2023-08-30 20:08:304

企业退休人员名单怎么查?

查退休人名单
2023-08-30 20:08:567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缴费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办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四条 缴费单位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第五条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缴费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第六条 缴费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第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缴费单位送达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进行即时审核。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对不能即时审核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缴费单位申报表和有关资料之日起,在最长不超过2日内审核完毕。第八条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九条 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照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缴费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第十一条 缴费单位的缴费申报经核准后,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缴费单位到其开户银行缴纳;  (二)缴费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缴纳;  (三)缴费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履行前款规定的申报核准程序后,银行可以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从缴费单位基本帐户中划缴社会保险费。第十二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进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缴费单位的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代扣代缴明细表和有关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记帐:  (一)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按规定记录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该单位三项基金应缴额的份额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建立缴费记录,并负责安全、完整保存。缴费记录应当一式两份。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通知单。第十六条 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第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一次向社会公告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十八条 缴费单位办理申报后,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其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对拒不执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分别并入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2023-08-30 20:09:151

原先的劳动保障部,现在的正确的全称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3-08-30 20:09:26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局 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
2023-08-30 20:09: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特殊工种有哪些

司炉工手烧炉的是不是属于特殊工种
2023-08-30 20:09:575

社会劳动保障局的热线电话是多少?

洛阳市伊川县的社会劳动保障局在哪里
2023-08-30 20:10:192

劳动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12333也可以打114查询
2023-08-30 20:10:3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和“中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是什么关系?两者有什么区别?

是一样的,就是多了个职责
2023-08-30 20:10:512

劳动局咨询电话

劳动局24小时咨询电话:12333。12333是免费热线。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而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财务科:受委托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系统行政事业收费的指导监督并承办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建设费、再就业补助费、转业训练费等就业扶持服务经费管理;负责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经费管理的指导、协调和财务监督。劳动局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名称已经做过两次变更,上一次变更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合并人事局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革后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3-08-30 20:11:001

劳动部是什么时候变更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

劳动部是什么时候变更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2008年3月31日,第十一届国务院成立的第13天,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基础上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挂牌。劳动部变更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带来的好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旨在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同时统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完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全社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2023-08-30 20:11:151

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哪个部门?是指劳动仲裁委还是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8-30 20:11:264

劳动保障部门是哪个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叫法不一样,有的叫劳动局,有的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国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务院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省级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县级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是最高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旨在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全社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作为肩负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她将在两大领域发挥政府的调控服务功能: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参考资料:
2023-08-30 20:11:511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到底是哪个部门啊?

加强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增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解决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少、力量弱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劳动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有效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内容是:(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属性:(1)法定性。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征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2)行政性。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被监察主体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专门性。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4)强制性。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
2023-08-30 20:12:195

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与劳动保障部区别

是一个单位
2023-08-30 20:12:485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的是哪个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叫法不一样,有的叫劳动局,有的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国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务院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省级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县级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是最高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旨在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全社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作为肩负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她将在两大领域发挥政府的调控服务功能: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参考资料:
2023-08-30 20:13:051

劳动局的电话是多少,我要咨询。

中国劳动局的咨询电话是12333。1、中国劳动局全称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8年3月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基础上组建。是参与制定中国医改方案的主要机构之一。根据2008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劳动保障部与人事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劳动相关问题可以打12333咨询。1233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服务。3、截至目前,全国部分城市城市开通了12333服务号码,其中80%以上设立了咨询服务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2023-08-30 20:13:301

劳动保障部

劳动仲裁
2023-08-30 20:13:543

北京劳动局电话是多少啊?

打114.查询。
2023-08-30 20:14:044

劳动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中国劳动局的咨询电话是12333。1、中国劳动局全称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8年3月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基础上组建。是参与制定中国医改方案的主要机构之一。根据2008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劳动保障部与人事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劳动相关问题可以打12333咨询。1233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服务。3、截至目前,全国部分城市城市开通了12333服务号码,其中80%以上设立了咨询服务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2023-08-30 20:14:282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哪些部门?

工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023-08-30 20:14:4413

劳动局有哪些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主要包括:1、县(旗)、自治县(旗)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2、省辖市、州、自治州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4、国务院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023-08-30 20:15:521

中国劳动局电话是什么号码?

中国劳动局的咨询电话是12333。1、中国劳动局全称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8年3月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基础上组建。是参与制定中国医改方案的主要机构之一。根据2008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劳动保障部与人事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劳动相关问题可以打12333咨询。1233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服务。3、截至目前,全国部分城市城市开通了12333服务号码,其中80%以上设立了咨询服务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2023-08-30 20:16:021

北京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我干了两个公司两个公司都不给我钱我该怎么办啊?
2023-08-30 20:17:0314

人社部门目前贯彻执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哪些

一、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5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6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71)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1978年6月2日)(89)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1978年6月2日)(93) 二、行政法规(98)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3月14日)(98)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100)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103)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111) 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112)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118)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9月28日)(124)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10月1日)(128)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13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146) 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2月5日)(154)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12月14日)(159)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14日)(161)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163)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7月16日)(163)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年12月14日)(167)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5年10月28日)(17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2005年11月4日)(181)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5年12月3日)(192)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年1月31日)(197)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2007年7月1日)(209)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07年7月10日)(213) 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2008年2月3日)(218) 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2000年5月20日)(225) 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2003年1月16日)(227)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2003年12月25日)(232) 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06年4月10日)(237) 四、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41) (一)综合(241)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2007年11月9日)(241)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4日)(24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2001年9月20日)(259)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2003年5月30日)(26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06年4月29日)(26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4月28日)(27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2007年7月6日)(278)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关系军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12月5日)(28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军队文职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9月4日)(285)
2023-08-30 20:18:011

求劳动和社会保障1999年第8号文件!

这个网上就有的啊
2023-08-30 20:18:12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6年17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号】 劳社厅发〔2006〕17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中组部等14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 学〔2006〕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 下: 一、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在分析 就业形势、落实就业计划和制定就业措施时,通盘考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各地就业工 作联席会议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 政策的落实,积极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专项活动。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服务 (一)加强对高校毕业生专项就业服务 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的作用,免费开展政策咨询、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并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标准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对灵活就业 或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为其提供档案托管、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的劳 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举办适合于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各地在今 年组织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中,要将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大力收集适 合高校毕业生需要的岗位信息,推动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的对接。要大力发展适合高校毕业生 求职特点的互联网就业服务,推动劳动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共 同开展就业信息发布,联合举行网上招聘活动。 (二)推动职业指导进高校工作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配合高校加强对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发挥劳动保障部门职能优势, 为高校职业指导人员提供职业指导方面的培训和鉴定服务。与高校合作,推动将职业指导训 练课程纳入高校课程体系。要选派优秀的职业指导师进入校园进行指导,使毕业生了解就业 形势、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掌握求职方法和技巧。 (三)强化对高职院校毕业生的职业资格培训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和教育部门加强合作,选择部分高职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开展大专 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试点。可组织高职院校毕业生利用毕业前的一段时间,到 技工学校、高级技校接受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技能实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使毕业生 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也可采取技工学校送培训上门的形式, 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培训服务。各地要将高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纳入公共实训基地工作 范围,统筹安排,推动实施。 (四)加强对大学生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 各地要将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纳入当地创业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组织有积极性的高等学 校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引入“产生你的企业构思”(GYB)培训,将“创办你的企业” (SYB)培训作为试点院校选修课程,并加快培养一批高校创业培训教师。对经创业培训合格 的学员,要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项目开发、专家指导、小额贷款等一揽子服务,帮 助他们成功创业。我部将在总结目前37所高等院校开展创业培训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 试点范围,再选择50所具备条件的高校开展创业培训试点。 三、重点帮助有就业要求、求职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一)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对9月1日后回到原籍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应在市或 区县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开设专门窗口,组织进行失业登记,并建立专门台账,开展有针对性 的免费就业服务,帮助其分析求职需求,制订求职计划,联系推荐基本符合其需求的岗位。 (二)组织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和见习 各地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根据其意愿,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 或就业见习,并根据当地有关规定,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标准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对希望参 加创业培训的,组织其参加SYB创业培训班,并提供创业项目、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配套 服务。 (三)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扶持政策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扶持政策。对自主创 业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小额贷款的,由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提供担保。推动落实对从事个体经 营高校毕业生的免收费政策。 四、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的管理,不得批准 以营利为目的的毕业生招聘会。对批准举办的招聘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各地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落实企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相关制度,加强对中 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特别是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监 督检查,为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严格实施技术技能 岗位准入制度,以利于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 五、组织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全国各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于今年9月5日-25日组织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 就业服务月”活动,作为今年技能岗位对接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提前做好准备,摸清求 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及需求,制定有针对性、有实效的工作方案。在服务月活动 期间,通过就业政策宣传、岗位信息发布、召开专场招聘会、提供专项服务等措施,为大中 专技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为他们实现就业提供重 点帮扶。通过服务月活动,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信息分析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对9月1日后回到原籍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进行专 门统计,并分析其对本地总体失业状况的影响,采取相应失业调控措施。从今年9月开始, 请各地将每月的分地区应届毕业生登记失业情况于次月7日前按要求上报我部(见附件)。各 地在开展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分析时,要强化分析大学生求职登记信息和用人单位对大学生 的岗位需求登记信息,并定期发布。 请各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深入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尽快制定做好2006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并请于7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 上报我部。 附件: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情况(略)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2023-08-30 20:18:211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是哪年成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常简称人保部,是依据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议》在人事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基础上建立的。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
2023-08-30 20:18:301

急求 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下发的(2006)年17号文 全文 谢谢

贝斯特图书城
2023-08-30 20:18:392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的举报电话号码是什么?

违反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的举报电话号码是12333,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投诉咨询电话。“12333”劳动保障投诉咨询电话,在全国范围内广泛使用。此号码为本地固定电话号码,长途或移动电话拨打需在此号码前加拨长途字冠和区号。通信费标准按信息产业部现行相关规定执行,信息服务费一律免收,也可以114电话查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举报电话。扩展资料:2003年,原劳动保障部申请开通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之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的通知》,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12370用于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是国家重要的民生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建设,将有助于畅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提高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参考资料:12333百度百科
2023-08-30 20:18:491

劳动者权益保护电话是多少?

老公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早上6点多就从家出门,8点打卡。晚上到现在12点也没有回来。人真的受不了拉,想辞职,老板说要提前一个月。提前很久了,老板说找不着人,你就得一直干下去。天天起早贪黑的,还是当司机加搬运工?老板那里压的有工资。想问问大家有什么方法?劳动局说要有合同他们才管。
2023-08-30 20:19:48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劳动局什么关系啊?

劳动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个历史组成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由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而来的,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则是由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合并而来的,这是经过几次政府机构重组变革演化而来的。国家层面,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二)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3-08-30 20:20:326

劳动保障资格证书查询

1. 资格证怎么查询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何查询 1、网络人保部网站,并打开。点击服务园地中的【在线查询】 2、打开【在线查询】后,可以看到证书查询栏目,选择【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3、进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任意输入以上两项内容即可查询。由于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查询有滞后性,所以在拿到职业资格证书后需要等段时间才能查询。 如何识别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真伪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是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的证书封面颜色从低到高分别是墨绿色(五级)、天蓝色(四级)、大红色(三级)、赭色(二级)、紫红色(一级),发证机关为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加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 首页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制”字样 第二页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章 翻开第二页透光,可清晰看到“ZHYZG” 第三页盖有“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章。 2. 职业资格证书怎么查 1、在手机上找到网络APP,打开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的高级技师证如何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的高级技师证可以到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具体方法如下: 一、打开网络搜索,在搜索栏输入“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搜索后找到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官网并点击进入。 4.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有官网吗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查专询。属 也可以直接在微信城市服务中进行,操作方式如下: 1、打开手机微信并登陆,点击在“我”界面。 5.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查询 1、首先打开浏览器搜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全国联网”,如下图所示: 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鉴定证书编号查询网站是多少啊 网站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具体网址是://zscx.osta.cn/ (6)劳动保障资格证书查询扩展阅读: 目前国内的各种证书五花八门,较为权威的有《计算机等级证》、《财会电算化合格证》等,各地方行政部门以及企业发放的证书更是不计其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这些证书最大的区别在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条规的形式,以 *** 的力量来推行,由 *** 认定和的机构来实施的,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在全国通用的国家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好处: 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是要对"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工种(职业)"实行准入控制。未经过职业培训或培训,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在国家规定就业准入工种(职业)范围内就业,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介绍和招用。 对违反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简单的说,没有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求职人员,一是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二是职业介绍机构不得介绍。
2023-08-30 20:21:081

劳动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以后的单位,合并之后就是现在的人社局。在2018年3月,根据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体系。4、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养老、失业、工伤、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5、贯彻执行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办以国家、省、市、区党委、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有关事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承办区政府人事任免工作。
2023-08-30 20:21:191

劳动保障局是什么单位

行政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起草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订劳动规范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代表市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督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 三、负责统筹规划本市城乡劳动力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拟订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管理社会劳动力,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制订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并监督其运行;制订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订本市劳动力流动和外省市劳动力进京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制订本市公民境外就业和制订境外人员在京就业工作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四、制订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规则;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拟订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管理指导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和劳动监察工作以及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审核并发布本市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 五、拟订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对企业工资水平实施监控;拟订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 六、组织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本市标准,拟订本市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本市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制定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审批管理技工学校;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 七、拟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的年度预算、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行行政监督;制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订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资格。 八、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推动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宣传教育工作。 九、指导并协调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的业务工作;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险干部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3-08-30 20:21:371

北京劳动保证局电话是多少?

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下属的一个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权益。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了劳动权益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举报。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电话如下:1. 投诉举报电话:12333北京市12333工资争议与劳动维权热线,是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立的热线服务平台,专门接受劳动者关于工资、劳动纠纷等方面的投诉和咨询,提供咨询、调解、仲裁、诉讼等一系列服务。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直接致电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叙述问题的情况,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专业耐心的工作人员会及时给您回复,提供合理有效的帮助。2. 北京市劳动监察电话:010-12333北京市劳动监察大队直接负责各类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中的劳动人事事务,提供人才引进、劳动争议调解、安全生产、人事劳动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如果您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任何关于职业制度、劳动合同、劳动安全、工资待遇等问题,也可以直接拨打该电话,寻求更多专业的帮助和建议。总之,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电话可以随时拨打,如果您在工作和生活上遇到任何问题,请毫不犹豫地向他们咨询或举报,他们绝不会让你失望。
2023-08-30 20:21:45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是?

12333可以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服务。1.12333咨询服务中心在民生服务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它不仅成为广大群众了解劳动保障政策信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为政策的制定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也为缓解或解决问题提供渠道,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2.12333为了加强劳动保障公众咨询服务,提高劳动保障体系中的公共服务水平。2003年劳动保障部通知各地启用12333全国统一公益服务电话号码,启动了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要求各地建立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为社会提供统一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窗口。3.拖欠工资可拔打12333为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其中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员工福利等10大类政策信息。
2023-08-30 20:2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