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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农村基层治理能力

2023-08-15 1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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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jk

通过地方政府立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与变革 强化基层地方政府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基层民主在地方治理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是解决和完善我国当前基层治理存在问题的关键。通过法律法规明确界定乡镇政权各权力主体的关系,包括乡镇人大、乡镇党委和乡镇政府各自的职责权限和权利义务关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遵循基层政权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定程序,使其规范运行。创新农村基层民主运行的体制机制,有效回应农村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政府权力和行为必需受到的制衡与监督,政府的公共服务和行政应体现民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与呼声。

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契机,加强乡镇政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重点履行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等四个方面的基本职能。乡镇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树立为农民服务的理念,有效回应广大农民对社会治安、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需求。改革目前的考核体制,严格控制对乡镇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不再将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考核乡镇官员的主要指标,而是将提供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作为主要的考核指标。通过地方政府立法增强农村基层政府的权能和财政的完整性,并相应地建立起必要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责任监督机制,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平台和机制,实现地方政府治理有序化、法治化、民主化。针对地方发展的差异性,给予地方治理必要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探索符合各地实践要求的地方治理制度模式。

完善和推进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乡镇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其对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具有重要作用。必须进一步完善乡镇人大选举,做实差额选举,遏止和消除选举中的“贿选”、“虚假选举”等乱象,使人民群众能真正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表。实行选举公开,改变代表候选人不透明不规范的状况。改革人大代表成员结构,提高农民代表与专业人士的代表比重,限制政府序列的人员参选人大代表。要建立履职规范,做实人大代表的履职工作,实现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常态化、制度化,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真正为他们服务。乡镇人大代表和人大主席团的履职,应从会议期间向闭会期间拓展。对那些长期不履职或消极履职的代表,要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代表资格。同时,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监督职能。当前,乡镇人大缺乏对官员的问责和质询,必须在财政、人事、提案质询等方面真正履行监督职责;乡镇人大代表通过人大主席团依法行使权力,对犯有重大错误、不能胜任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行使罢免权。

乡镇人大制度的建设,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改进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各地应根据实际,大力开展创新乡镇人大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多样化形式。不断完善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代表素质,为提高议政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基层社区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在乡村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一是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村委会及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下设委员会。二是要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逐步建立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保障村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有条件的地区要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科学界定农村社区的区域范围,明确其定位,构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探索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完善村民自治的新途径。首先,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其次,明确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不同模式、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再次,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推进为民服务代理制度,改进服务方式,探索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劳动保障、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进农村社区的机制,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探索缩小城乡差别的有效措施。最后,开展农村社区互助服务。从解决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以社区服务中心或服务站为基础,以志愿服务活动为抓手,把社区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探索推进农村社区服务的方式、方法和途径,组织动员村民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活动,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机制。

培育发展基层社会组织,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型

积极培育和发展基层社会组织,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因素之一。地方政府只有通过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各类民间社区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探索完善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经费投入机制,才能不断增强农村社区建设和乡村治理的新活力。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逐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有序发展民事调解、文化娱乐、红白喜事理事会等社区性社会组织,发挥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要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蓓蓓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内容及方法

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概述

(一)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概念界定

(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理论基础

(三)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性

三、基层治理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基层治理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1.治理主体结构失衡及权责不清

2.治理过程权力失范及缺乏民主

3.基层的治理手段未能满足需求

(二)基层治理能力不足的原因分析

1.法律“立、改、废”滞后

2.法律与村规民约适用混乱

3.法治惠民及保障亟待加强

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具体建议

(一)提升基层治理引领规范化

1.推进宪法的基层治理引领

2.完善基层治理相关法律规范

(二)推动基层治理主体法治化

1.加强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

2.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

3.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发展

4.完善公众的实质参与机制

(三)促进基层治理过程法治化

1.规范基层权力运作

2.强化基层民主实现

(四)完善基层治理手段法治化

1.适用综合治理手段

2.强化基层技术支持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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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民主的范围   1.村民自治   (1)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机构   (2)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形式   a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干部   b参加村民会议   c制定和最受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d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   2.城市居民自治   (1)居委会性质: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管理机构,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   (2)居民民主管理的形式   a居民民主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   b居民会议决定居民切身利益重要事务   c、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居民的监督和质询   二、实行基层民主管理的意义   1.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2.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做主有效的途径   3.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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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我国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一、民主选举是加强基层民主的权利保障和重要手段从权为民所授的根本出发点看,民主选举是落实民主最直接、最核心的权利保障,是提供权力运行的基础。民主必须落实到选举上,因为选举的目的,是通过大多数人选择最能够表达他们意愿和利益的代表,然后通过这些真正选举产生代表和代议机构去行使监督行政、司法等机构的职权,这也是我国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来之意。一个社会民主的国家,不是去限制选民的选择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保证每个选民都能作出自己最理想、最自由的选择,也就是我们常讲的,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愿意不愿意作为我们党和国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主的原则是人人平等,而选举中的“一人一票”正是这种民主原则的体现。但在具体的运作上,在民主选举的过程中,却存在许多人为的因素和值得改革或思索的问题。1、候选人的产生问题。从现行的情况看,人大代表中的领导干部(包括党政领导、企事业单位领导)所占比例过大,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或其他社会人士的比例较少,加之又人为地划分在换届选举时要求要有少数民族代表、妇女代表、知识分子代表、归侨代表、民营企业代表等各类代表的比例,把这种代表的身份与代表职能混为一谈,造成代表参政比例的失衡。其实,如不把真正代表民意,有参政能力和充分了解人民群众呼声与利益的人选上来,即使各个阶层都照顾到了,而且比例均等,仍然不能说明就代表人民大多数利益或意愿。当然,我们不是反对要有若干方面代表人和一定的比例。同时,候选人往往由单位或组织确定而非群众酝酿推举,这种事先确定的候选人往往缺乏群众的了解和认知基础。2、候选人的差额比例问题。有的确定的差额比例过小甚至没有差额。1979年以后,我国对选举制度进行了改革,实行了对人大代表和政府副职实行差额选举,这种差额的比例人员配置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为了差额选举,常常中组织上安排一定数量的候选人去陪选。2004年修正过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2条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现在的情况是对正职一般都是初选等额选举,这也符合组织法的规定,就因为在法律规定上是留有余地的,所以各地实际上都是等额选举,这政治体制改革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是不相符合的。这方面越南走到了我们的前面,2006年4月,越共中央“十大”的选举,不单是规定中央委员,省委书记和省部级干部均需有10%差额比例,而且连党的总书记都是差额选举产生。这说明,越南在政治体制改革上迈出了实实在在的步伐。3、选民在选举前不能与候选人见面。没有对话交流和沟通,候选人也不了解选民的意愿和要求,这种选民与代表脱节的现象,造成代表没有自己真正的选民,选民也找不到自己的“代表”,候选人不能向选民介绍自己的情况,而由选举委员会甚至其他组织机构介绍自己的情况,使选民对候选人了解甚少,更谈不上向候选人提出和反映自己的意见和要求,造成很多的人大代表在代表会上成了“哑巴”,这样的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很难说会投上“庄严的一票”。要实现真正民主,候选人应以自荐为前提。当然,从组织的方式上讲,可以在当地党组织或有关机构的统一安排下,按照有关规则,在一定的范围内如选区进行自荐演说,同时听取选民的意见,使代表与选民有广泛的接触,产生亲近感或责任感。二、科学划分选区,确立直选的正当性科学划分选区是落实选举的重要环节。选区的划分就应尽量避免行政化的倾向。应该照顾到选民工作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关系,兼顾到社会流动人员和长期在外地的农民工等方面的选举权的落实问题,在选举期间,只要居民持有身份证,并经过一定的核查,就应该在其工作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让其参与选举活动。减少委托投票的比例。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总结以往做法的基础上,甚至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重新进行设计,在立法上予以完善和修改。确立直选的正当性。选民直选基层政府领导的探索,已经不是一件新鲜事。选民直选乡镇长、甚至县长、市长,按宪法人民主权和主权在民的精神,这种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比,直选更显示出更高的民主性和正当性。应当说是一种民主的进步。但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如何保证党的领导,党的意图与人民意志相结合的有机统一。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要在立法的层面上进行考量和确定。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裹足不前,长期等待观望,应在恰当的时候,在时机与条件成熟时,对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相关条款作相应的修改和规定,从政治上和法律上保证公推直选的合法性与可操作性。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各级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但目前人大代表在权力机关中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除了每年参加一次代表大会和地方组织的一、两次视察活动外,代表很少有机会参加活动,更难谈得上发挥参政和监督作用。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也有吸收代表旁听常委会会议的规定,但大多是一纸空文,并没有得到有效实施。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一些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随之镇乡的人大主席消失,而街道一级又没有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使人大工作脱节断档。一些乡镇在村或街道居委会组织代表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方面,搞了代表活动室,定期组织代表参加活动,但这种活动只局限在县、乡一级的代表,市、县或全国人大代表的活动都缺乏载体,活动就更差一些。因此,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仍值得探索。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很广,方式方法也很多,最直接的就是要把具有国家身份和法律地位与担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好。首先要提高人大代表的议政能力和参与决策的能力,如对财政预算的审查能力,改变代表看不懂预算报告的局面,使政府和财政的“钱袋子”权力转移到人大手中,实现权力“归位”。这就要求必须切实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包括政治思想上的提高,法律基本知识的培训,以及人大代表必须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要逐步使人大代表职业化,改变现在政府官员中人大代表所占比例偏多的现象。只有这样,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才能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才能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政治热情,只有在各个阶层,各方面的利益得到协调和保障,他们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的时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有可能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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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丰富协商内容,紧扣基层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要紧紧围绕基层党政中心工作,选取关系基层改革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就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产业结构的布局和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等进行协商,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紧紧围绕基层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就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村镇规划、社区建设、公共预算的支出使用、公共项目的配套建设、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等进行协商,做到察民情、传民声、解民忧、聚民心,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要紧紧围绕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重大问题,就党务公开、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权利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和创新等党内事务进行协商,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民主化程度,努力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创新协商形式,不断激发党内基层民主的创造活力。近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创造了丰富多样的协商形式,比如浙江台州温岭的党内民主恳谈、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的民主议事决策等,都促进了党内基层民主生活的活跃。一是不断完善会议协商。既要继承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大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会、情况通报会等传统形式开展协商,又要进一步探索“民主议事会”、“民主恳谈会”、“党员谈心会”等新形式,打造新的工作载体。二是积极开展专题协商。选择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灵活设置若干专题开展协商,拓宽协商的空间和领域。三是探索开展对口协商。组织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学校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开展协商,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四是创新开展决策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之中,未经协商的重要决策原则上不提交基层党组织通过实施。五是大力开展网络协商。适应信息化、网络化迅猛发展的趋势,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探索党员网络论坛、网络社区、网络信箱等形式,构建网上党内基层协商民主新阵地。    (三)规范协商程序,完善党内基层民主的运行机制。第一,科学设置协商议题。一般应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根据年度工作要点提出,并听取党员和基层群众的意见,报党委或支部会议研究确定,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第二,认真做好协商的筹备工作。根据协商议题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确定参与协商的人员,围绕协商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座谈研讨等。第三,精心组织协商活动。按照协商计划要求,组织党员、群众以及基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协商活动,积极建言献策,深入协商议政。第四,做好协商成果的整理报送工作。协商意见、建议经汇总整理后,以会议纪要、情况报告等形式报送党政相关部门参阅办理。第五,加强协商意见的办理反馈。协商成果经基层党委或党组织研究后,交相关部门办理,明确办理时限,加强督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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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9 10:06:2815

如何做好民主党派基层主委工作

民主党派基层工作做得好与坏,直接影响到参政党的整体素质,影响到参政党功能的发挥以及组织的巩固和发展。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如果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上级组织与广大社员之间就必然形成“断层”,安排布置的各项任务就无法落实到广大成员中,广大成员的建议和呼声也无法传递到上级组织。因此,基层组织负责人,是组织者、运筹者、指挥者、协调者,应深刻地认识到肩负的责任重大。下面就如何做好党派基层工作谈一下自己的体会: 一、争取党委支持是做好基层组织工作的前提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结构较为松散,成员大多分布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和部门,且多为业务骨干和学术带头人,本职工作繁忙。支委会班子成员都是兼职,不少还是领导同志。加之活动经费严重不足,党派基层组织工作受到多方面限制。一系列状况表明,单靠自身开展工作难度很大,必须依靠成员单位党委的支持。首先与社员单位中共党组织建立联系,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主要活动、重要问题主动与中共党组织沟通,征求意见,形成诚挚、融洽的关系。其次要主动向基层中共党组织通报工作。社员的个人发展主要是靠在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的发展,支社基层组织应全面、准确、及时把社员在社内的基本情况、社会兼职、政治安排、职务、调研成果、建言献策、奖励等情况及时通报基层中共党组织,有利于社员本人的成长;对社员也是一种激励,这样调动了社员做好本职工作,参加组织活动的积极性。 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基层组织工作的关键 2001年,孙运锋主委在九三学社漯河市委二届二次全会上第一次提出了发展社员的“三高”标准(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对此,我们医卫支社班子专门召开了会议进行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为“三高”标准适宜每位社员的发展,就提出了以“三高”标准规范班子成员,要求老社员,发展新社员,全面提高每位社员素质。 一是以三高标准规范班子成员。医卫支社二届委员5名,三届委员7名,当时包括我本人也没有全部达到三高标准,但通过几年的努力,全体委员全部达到了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的职称、全部担任过市政协委员或市人大代表。作为主委应不断提升个人素质,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威望,以自身良好的品格魅力来影响大家。民主党派的主委是党派组织的一面旗帜,这面旗帜能不能树起来,除了依靠本组织和广大成员的支持外,更主要的是靠主委通过自身努力,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是以三高标准要求老社员。三高标准同样适用于对老社员的要求,督促老社员在工作中加倍努力,在学历上力求再上一个层次,职称上再跃一个台阶,政治上再有所进步,影响力再有所提高。截至目前,医卫支社共有硕士研究生4人,高级职称26人(其中正高已增加到了9人),副县级干部3人。一年来,据不完全统计,我支社共获得地厅级以上科级进步奖8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3篇,出版著作3部,荣获市级以上各项荣誉10人次。 三是以三高标准发展新社员。在发展新社员的条件上,我们支社始终坚持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标准,严格筛选,规范程序。近几年,发展新社员20名全部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的单位骨干,其中研究生3名,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5人,使医卫支社的整体素质、参政议政能力、社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四是提倡奉献精神和树立为社员服务的思想。支委们本职工作都十分繁忙,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社务工作的关系,就必须有奉献精神,热爱九三工作,树立为社员服务的思想,关心社员的合法利益,将社员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上级组织反映,慰问老一辈社员,病号和已故社员的家属,使社员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五是支委会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支委会每年初根据社市委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出支社全年的组织生活计划和工作安排,经全体社员讨论后修订完善。制订出支社各项工作制度,如学习制度、支委会议制度、联系社员制度、考核制度等15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大事、要事集体研究协商解决,一旦支委会做出决定,大家团结协作,共同完成。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是做好基层工作的根本 (一)积极开展参政议政活动 我们始终把参政议政工作作为支社的首要任务来抓,社员参政议政热情高,提案数量多,质量较高。每年的参政议政工作都要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动员支社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好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撰写提案议案;鼓励一般社员积极提供基础资料,参与建言献策,做到人人有份。 一是在市人大、政协“两会”上发挥作用。以2009年为例,“两会”期间我支社提交提案、建议22件,其中三件被评为重点提案、重点建议,受到了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其中《完善政策 创新机制 推动农村土地规模流转》作为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发言,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围绕行业特点,开展调查研究。按照社市委要求每年一支社一课题,我们围绕医疗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2010年举办“社区卫生发展”论坛,社员围绕主题建言献策,形成“完善体制,建立机制,强力推进社区卫生发展的建议”,被社市委采用,作为社市委在市政协五届五次全会上大会发言和集体提案。 (二)发挥优势,服务社会 一是义诊服务求实效。为发挥医卫支社人才优势,把医药服务活动作为我们支社服务社会的特色,为社员们提供服务社会的平台,体现自身价值。以2009年度为例:一年内组织社员单独或参加其他部门的下乡义诊活动有4次。发放有关宣传材料900余份,赠送药品价值达1万元之多,有近1000名老百姓受益。我们还在“九漯合作”项目中找准切入点,长期坚持对临颍县坡高村、曹庄、小商桥村进行医疗服务活动,给当地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是关注民生做好事。今年上半年,漯河九三医卫支社结合社员专业特长,开展了系列医药知识宣传活动。今年3月底,在我市“两会”召开期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食品安全基础知识》3000份,受到了代表、委员的赞扬;6月份向我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发放《药械安全监测信息》、药品不良反应知识画面等资料5000份,得到了企业的好评;我们还组织社员利用业余时间,走进农村、学校、社区发放《健康饮食合理用药》等卫生知识宣传材料3500份。今年四月份以来,支社副主委谢桥涛带领支社部分社员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基层卫生院、举办学术报告会、技术培训会20场,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2023-08-09 10:07:341

运用科学发展观,谈谈如何完善中国城市基层自治制度?

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所谓“基层”是指最低的层次,其突出特点是实行直接性管理,即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直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其一切管理活动都具有直接性而没有什么中间环节。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和重要保证,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构成了一整套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科学体系。基层民主制度表现为基层的政党、国家机构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直接行使管理权力的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自治理论与我国城乡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主义民主在我国基层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体现,其组织形式就是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这种群众性自治组织既是基层政权的基础,又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它们最直接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承担与当地人民福利有关的社会事务和按法律规定的自治团体应有的事务,同时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党委政府。通过群众性自治组织,改变了政府包办群众性事务的传统做法,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从而有效地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向更高层次发展。二、建立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人们的生活,实行高度集权化的管理,基层民主制度未能得到应有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打破了等级制和依附关系,造就了多元的利益主体和利益结构,创造了一种竞争、开放、多变和充满个体创新活力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逐步形成了独立、平等、自由的社会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保基层组织和成员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因此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可以说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也是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性选择。1、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符合国情的民主政治建设的稳健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全体人民的广泛动员和积极参与,同时也要求对整个社会进行有效调控。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先行一步,可以用较小的代价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在稳定和秩序中推进民主和自由,为推进更高层次的民主积累政治资源。2、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基层是社会的细胞,是直接与社会成员接触的“窗口”,是产生社会矛盾的“源头”。民主是恰当而稳妥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的一种可靠机制。基层如能实现较高程度的群众自治,使民众有序参与政治,不同利益主体互相协商,求同存异,对主要问题达成共识,就能使矛盾得到化解和较好的解决,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达到相对和谐的状态。3、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调动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动力机制。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制度形式保障了基层社会成员参与自治管理的平等权利,使社会的大多数成员能够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使整个社会具有和谐发展的生机和活力。4、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政府职能发挥的激励约束机制。从权力现象的角度来看,基层群众自治主要表现为一种自下而上运行的权力活动。它是在政治管理系统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民众对于处于管理地位的政府的制约,从而监督规范了政府行为,确保政府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服务。总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利益整合的政治平台,是激发社会活力的助推器,也是社会安定有序的保险阀。健全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利于坚持和巩固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有利于反映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及运行机制是保证社会和谐的关键扩大基层群众自治,需要从整个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全局出发统筹发展,用精心的制度设计和高超的政治技巧,以最小的政治和社会代价,取得最大的民主效益。1、扩大基层群众自治,着眼于基本框架的搭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为主要内容,从而为人民群众直接行使各项民主权利、对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提供了基础平台。然而应当看到,目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展尚不完善,一些环节上的迟滞或缺陷,已经与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要求形成了突出的矛盾。以社区居委会为例,当前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明显,在人、财、物、职责、运作、考核等方面全方位依赖政府。这种“政社不分”的管理体制使居委会成为政令通达、政务落实的窗口,而民主自治职能则被极大弱化。因此当前应着眼创新完善社区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议行分离”,逐步实现社区由行政主导型模式向自治型模式的转变。基本组织架构是: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由居民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居民委员会和政府聘用的社区工作者组成社区工作站,以及社区多种群团组织、民间组织组成,这样就构成了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三驾马车”的组织架构。社区工作站承接原来居委会所承担的基层行政事务,也就是政府在基层的行政职能,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居委会则专门履行社区自治的责任,社区群团组织和民间组织承担联系群众、凝聚群众的职能。同时缩小居委会规模,把居委会管辖户数控制在1000户左右,实行“一站多居”,一个社区工作站服务多个居委会。2、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致力深化基层民主的内容。群众逐步参与选举和管理,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大方向。在一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条件成熟的地方,根据居委会、村委会组织法,保障居民群众的选举权,不断扩大直接选举的覆盖面,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能力、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居委会、村委会。要将群众民主自治引向社会生活更多领域,特别是那些高度关注、发生利益冲突比较多的领域,如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小区建设等事项相关议题应交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以及居民会议、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进而逐步扩大参与主体、开拓参与途径、增加参与领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参与需求。3、扩大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提高制度化水平。要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的制度创新完善,使基层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重点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各项制度,依靠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如要完善公开制度、听证制度等,把居民群众关注和涉及居民利益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及时公之于众,接受居民群众监督,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要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组织居民有序开展与其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的监督评价活动,围绕行使民主权利,保障居民群众的监督权。要适应城镇化进程的要求,研究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社区居民自治的新途径等。4、扩大基层群众自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人手。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实践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参与决定着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效。因此要围绕群众高度关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治安、环境、文化等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5、扩大基层群众自治,积极转变政府职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对宏观事务的管理从分权趋向集权,对一般事务的管理从集权趋向分权。因此要提高基层群众自治水平,必须转变和调整政府职能:把本来属于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的权力,实实在在地归还给基层组织;大力培育非政府中介组织,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从财税政策上资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和福利性社区、村建设项目,使其有效承担政府和单位转移出来的社会事务及社会服务职能,满足群众多层次的需求。6、扩大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提高群众民主自治意识。要通过丰富健康的社区教育活动和群众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群众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高他们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度。要进一步扩大各界人士、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中青年及外来流动人员代表的参与面,构建全覆盖的基层民主自治组织体系。总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建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迫切要求,也是实现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积极探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实现形式,对促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推动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2023-08-09 10:07:531

我国基层民主建设中存在什么问题

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目前,改革开放已走过20多年的历程,在这20多年里,中国基层民主建设既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就,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以下将分别介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城市和企业基层民主建设的发展历程和基本情况,并针对其中的一些问题,谈几点有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认识。 一、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农民家庭取得了承包土地的经营自主权。绝大多数乡村不再实行土地的集体耕种和经营,原有的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随之被废除。发生这一变革后,农村的公共事务由谁管理、怎样管理,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区的农村群众,就商量订立具有契约性质的村规民约,由各家各户出力,以群众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治的形式,负责管理农田灌溉、防火、防盗等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农民群众尝试的这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形式,经各级党和政府总结经验,加以推广、提高,就逐步演变成了农村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 为了规范和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党和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文件。1982年12月通过的新宪法,正式确立了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1986年9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发挥群众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责成民政部负责村委会建设的日常工作。1987年1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并规定自1988年6月1日起正式实行。这是第一部确认和明确规范村民自治制度的全国性法律。此后,1998年11月4日,在充分总结、吸收各省市村民自治十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行,标志着农村基层民主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制度化的运作模式。其法定机制和主要内容是:通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产生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任期三年,负责管理本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及财产,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村民委员会应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问题,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有权监督村委会的收支账目和其他工作情况,并有权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等等。 与1987年的试行法相比,1998年正式颁布的《村委会组织法》增加了明确规定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条款,增加了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以及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置村民代表会议等条款,补充了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条文。在村委会选举程序方面,增加了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等规定。并增加了对选举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和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程序等条款。这些重要补充和完善规定,吸收了各地农民群众创造的新经验,对解决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促进村民自治的规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3-08-09 10:08:012

民情如何影响民主?怎样培养一种民主的民情

基层民主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政治权利,是全部民主政治的基础。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让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的迫切要求,做好基层民主工作可从以下两方面入手。第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协商民主是基层民主实践中常用的形式,主要表现为民情恳谈会、民主沟通会、民主理财会、民情直通车、便民服务窗、社区议事会、居民论坛、乡村论坛等。在开展基层民主协商中,必须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领导干部对协商民主地位作用的认识,使他们明确重大公共事务的行为都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作出符合公共利益的决策。必须建立一个让基层群众、组织和社区等利益相关方能够表达意见、协商讨论的制度化,有一条与群众协商沟通的有效渠道,有一种由群众参与决策的规范程序,有一套党委领导下的专家论证、群众参与的科学机制。 第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包括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通过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并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要切实把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作为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好。要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要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完善对城乡社区中担负管理职责的人员选举和罢免程序,自己选举自己的带头人,并把管理涉及的事务尽可能地向居民公开,加强权力监督。在农村,不仅要自选村委会干部,还要建立健全选举,完善监督机制。
2023-08-09 10:08:091

基层民主发展方向

保障知情权,打击黑势力
2023-08-09 10:08:183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措施

内容太多只说大点了。一,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三、扩大人民民主 .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发展基层民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六、壮大爱国统一战线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已经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壮大爱国统一战线,要全面把握和正确处理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促进这五大关系和谐。七、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在当代中国,抓住了这一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八、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九、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搞得如何,直接影响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诸多方面。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也是增强改革协调性、带动各项改革、保证各项改革顺利进行并取得成效的关键。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保证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正确行使权力,应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执行等环节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使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
2023-08-09 10:08:251

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建立有什么重要意义

充分保障人民的主人翁地位,维护人民直接参与民主生活的权利,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显著优势,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
2023-08-09 10:08:364

实行基层民主的意义是什么?

基层民主对于我国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意义重大。基层民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基层民主制度,就不可能有完全的中国的民主政治;没有基层民主制度,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没有基层民主制度,就没有中国的法治政治。如有帮助好评哦
2023-08-09 10:08:521

公民可以通过哪些形式直接参与民主决策

A.“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是公民政治参与的最基本的方式之一. 选举制度是整个民主制度的基础,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但是我们还应该明白“任何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都是根据其国情制定的. 选举制度从根本上来说受国家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制约,受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了解我国选举的特点.包括:1)普遍性和平等性原则;2)民主性:直接选举的范围逐步扩大,差额选举,任何选民或代表三人以上即可推荐代表候选人;3)对代表有监督和罢免程序;4)无记名投票与举手表决相结合;5)保证少数民族人大代表选举名额,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6)选举实行 “一人一票”原则,了解什么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B.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之二是“依法参与民主决策”.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方式主要有直接和间接决策两种: 1.依法间接参与民主决策.主要是公民通过选出的人民代表,参与国家各项事务的决策.可以通过人大代表将自己的意见带入决策过程,也可以依法以意见和建议的方式表达出来影响决策.在全国各地,几乎每天都有国家权力机关的有关机构就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向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举行听证会,邀请各个阶层的人士开展讨论.还有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等,使公民有各种机会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过程. 2.“直接参与民主决策”包括3条途径和方式.通过 1)村委会和居委会组织,公民可以直接参与基层民主决策,管理与自己有关的事务;2)通过各种职工代表大会,公民也可以就企事业的发展和自身的合法权益问题,直接参与民主决策;公民还可以 3)通过工妇青等组织就相关的问题直接参与民主决策. C.了解公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方式:政治参与途径之三 1.“间接管理”:是公民通过选出的代表参加间接管理.公民也可以对具体公共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来间接参与管理.例如:2004年10月,上海在公开讨论《上海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的过程中,学生、老师、家长以及社会各个方面人士的都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这是公民间接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民主管理的生动体现. 2.“直接管理”: 就是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直接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比如:1)在行政、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实际上就是分别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2)公民还可以通过村委会和居委会组织实行基层实行自治;3)还可以通过各类社会组织管理与自身密切相关的各项事务.比如,通过居委会,居民可以管理社区中的各项事宜. D.依法参与民主监督,是政治参与途径之四 1. 了解公民参与监督的必要性:为了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合法合理)行使权力,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和失职行为,应该受到公民的监督.他们的权利是公民委托的,他们必须对公民负责,公民当然有权对他们是否“使用得当”进行监督.关键是怎么监督? 2.“公民参与监督的方式”,包括: (1)公民可以通过监督机构进行监督: 比如,检察院及其所设置的反贪局、行政监察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内设置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审计监督机关、“财务、物价和税务三查办公室” ,还有党内的纪委,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内部所设置的各种监督机构.(工会财经监督小组) (2)公民直接监督方式 公民的直接监督是各种监督机构发挥监督作用的基础.舆论监督则是公民直接监督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公民直接监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批评;建议;控告;申诉;检举.
2023-08-09 10:09:011

如何推进我国社区基层民主建设

一、依托“三支队伍”,加强民主自治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工作,新州办事处在加强自身人力资源队伍建设的同时,组建了三支队伍,即:志愿服务队伍、社区干部队伍、党员队伍,为社区民主自治提供人才保障。一是依托志愿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表率作用,积极开展社区义务奉献活动,根据辖区不同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活动,确保社区的和谐和稳定。二是依托社区干部队伍。各社区干部要进一步细化社区服务事项,加快社区各项工作建设,深入群众一线,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以实现管理百姓、服务百姓、娱乐百姓的目标,从而推动社区民主自治工作。三是依托党员队伍。各社区根据居民的需求,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创新服务理念,组织了一支服务于群众的党员队伍。党员队伍本着“奉献、服务、互助、和谐”的精神,以“有困难找党员”为口号,在社区开展党员义务服务活动。党员服务队伍的成立,成为“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重要力量。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工作新州办事处始终把关注民生、注重民意、为民谋利、维护群众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把居民群众的需求放在首位,探索创新性的管理模式,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工作进程。(一)实施网格化管理。社区党总支按照便于组织学习,便于开展活动,便于管理服务的原则,依托现有的社区管理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以辖区内的居民为服务对象,将社区划分成网格,每个网格成立一个党支部,网格书记由党员担任。助理员、治安巡查员、宣传员以及矛盾调解员分别由社区党员和热心居民担任。他们负责对各网格区域存在的百姓诉求、安全隐患、矛盾排查、社区建设等问题进行排摸和上报。(二)实行以党带群机制。各社区党总支紧密结合社区居民需求,在社区内健全党建工作网络,组织辖区党员和热心群众成立志愿者队伍,各社区党支部引领志愿者队伍共同管理社区,创建一个稳定、和谐、发展的社区,提升社区党总支和社区居委会的凝聚力。(三)兴办“社区课堂”。新州办事处利用市民大讲堂举办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社区兴办“社区课堂”,让社区居民周周有课堂,月月长见识。通过“红色课堂”了解党的政策法规,“法制课堂”增强居民法律意识,“健康课堂”引导健康生活观念,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填补了居民群众的空闲时间,充实了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了文明和谐氛围。(四)做好党务公开,使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新州办事处认真按照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保障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和透明化。坚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信赖度不断得以提升。
2023-08-09 10:09:381

如何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该收的钱,就得要
2023-08-09 10:09:462

我们应该怎样评价我国目前正在实行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

我国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伴随着20年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脚步,取得了重大成果:一方面,在经济上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一方面,在政治上实行了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特征的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可以说,在农村经济制度发生巨大变革的同时,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就,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内容的农崐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以村民自治为重要特征,包括村民议事、村务公开和村规民约在内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体系。 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发展,促进了农村改革的深化,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但从整体上看,农村民主制度建设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还有种种不适应,与中央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愿望还有较大差距,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制度不健全、不配套,落实不够好和形式主义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是党和政府的要求,也是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为健全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写进报告,并明确提出: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不断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规范民主选举制度。在选举中,对公布选民名单、提名候选人、无记名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等,都要规范,以保证选民依法选出符合自己意愿,能够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村委会班子。在选举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任何人不得以不正当方式拉选票。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家族宗教势力干扰、徇私舞弊、威胁、贿选、伪造选票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以确保农民的民主权利。 二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制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功能要进一步强化,确保其依法履行职权。村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要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立起村民会议是全村最高权利机构的法律地位,真正赋予村民会议对村内重大问题的决策权、村务工作的监督权、对不职称干部的弹劾权、对村委会错误决定的否决权、对制定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等方面的建章立制的立约权。没有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要尽快建立健全起来;已经建立的,要切实发挥作用,防止形式主义。要结合实际,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实现重大村务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民主决策,促进村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三要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目前,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的内容和形式很不规范。有些地方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由乡镇或村委会统一制定,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一个模样,看不出各个村庄的特点;有的地方的村规民约像一张罚款单,上面列出的罚款细则少则十几条,多则几十条;有些村规民约规定的"土政策"与法律、法规相违背,这些都必须认真加以规范。乡政府对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要加强指导,但不能越俎代疱。要发动群众民主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规章制度,既约束干部,又约束群众,实现全体村民的自我管理。村规民约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与之相抵触,不能创设强制性规范来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的财产权利;还应当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另外,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企业,要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的监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监督制度。村务公开在各地的情况差别很大,一些地方村务公开流于形式,被动应付,在公开的项目、内容、方法、程序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不足。因此,要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制度。对公开的内容,应当以群众的要求为原则,不断深化和拓展。凡是村民关心的事项和细目,都应当向村民公开。公开的形式要多样化和规范化,怎样方便、怎样有效就怎样公开,怎样让群众满意就怎样公开,怎样直接就怎样公开,做到随时公开、全面公开、彻底公开。在开展村务公开的同时,要加快推行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务公开,通过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以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民主监督制度建设的水平。
2023-08-09 10:09:541

如何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 目前,我国农村基层治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1)村民民主意识淡薄,参政能力不高 ; (2)农村监督惩治机制不够完善,基层干部出现塌方式腐败,村民有口难言 ; (3)腐朽文化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侵蚀; (4)欠发达农村地区的村民自治工作开展尤为艰难。二、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措施: (1)扩大宣传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努力提高村民素质 。 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等舆论媒体,广泛深入的向农村干部群众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报道,村民自治的典型案例,披露违法违规问题营造全社会,尊重支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范围,让农村干部群众增长关于村民自治的知识。同时努力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与政治素质。良好的民主素质与民主习惯只有在民主政治的实践中,才能真正形成鉴于农村的文化水平和广大村干部素质不高,现阶段发展基层民主就要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与政治,参与能力切实发挥民主主体作用,因此,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把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政策落到实处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一是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不断增加的教育消费极不适应,政府应增加农村教育投入降低教育费用保障农村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要提高村民的民主法律意识培养与民主发展相适应的平等、公平、竞争等民主意识。同时加强法律知识教育使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重点是教育,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杜绝行政违法的发生;三是普及政治科学知识澄清人们对政治活动的误解,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政治发展,对经济发展的重大作用政治教育尤为关键任重而道远。 (2)建立和完善村民民主自治制度加强法制建设 。 建立和完善村民民主自治制度为发展基层民主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必须要有明确的民主制度来规范走制度化法律化道路。乡村民主逐步走向成熟的一个明显标志,就是村民自治的实践纳入法制化轨道,村里的大小事务不是谁说的算而是按照制度和章程来办,一是制度章程是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政策的框架下,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为此要进一步完善村民选举制度;二是要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保障村民充分行使民主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三是建立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是要建立健全村委会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用制度保障民主渠道畅通使村民和村干部在法律和规章的框架下形成新的“主(村民)仆(干部)关系”双方的行为都有了基本规范。除此之外还应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党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方略只有形成了完备的法律制度,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才能有序展开。要完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要严格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要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县市、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要切实尽到领导、支持、保障的责任和义务。一是要依照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自治体制;二是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对村干部不依法办事独断专横破坏民主要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当然县市、乡镇政府的指导只有在《宪法》和《组织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指导,才是有力和有效地通过完善法制教育培训手段制定乡规民约引导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村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主动约束自己的能力,正确处理农村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强社会治安治理维护安定团结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3)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基层民主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民主制度作为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的现代市场经济基础之上。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在贫穷的基础上,不可能建立先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民主政治发展需要经济发展为其提供物质保障,在农村就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要“大力调整农业结构积极拓宽农民增收领域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同时地方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找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培育农村市场体系,活跃农村市场鼓励农户参与市场竞争。历史经验表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最坚实的物质基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农村市场,不断提高农村生产的社会化、现代化水平是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实际步骤。
2023-08-09 10:10:033

如何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我说些实在话哈1、民主在于自由的言论,所以首先要推动基层言论表达机会建设,比方进行公开的讨论大会。2、民主制度中如何维护,可以如三权分立,设置权力分开,决策、通过、执行、监督审查完全的分开。3、撤销民主集中制度,这个制度分明就是君权主义的借口,腐败的源泉。4、做好宣传,做好思想建设,开办报纸表达基层民主需要。5、基层的民主的必须前提是基层的自决权要扩大,中央要放权,要不基层民主不民主没有意义,因为自我表达不了什么。
2023-08-09 10:10:111

高一政治:基层民主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保障人民直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2023-08-09 10:10:213

我国是如何实现人民民主的

一、我国民主制度的特征: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2、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3、坚持民主内容和形式的统一;4、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二、我国实行民主政治制度的根本目: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023-08-09 10:10:303

如何完善、坚持民主集中制

村长可以选举,镇长以上一定要任命,这就是民主-集中
2023-08-09 10:10:372

6、在我国农村、城市实行基层民主自治的组织分别是什么?农村村民和城市居民是怎样行使自治权的?

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方式
2023-08-09 10:10:48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之间有什么联系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历史沿革植根于中国土壤,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形成的协商民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自主成果和制度形式。大体而言,协商民主的发展进程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即“三三制”、协商建国到协商治国,其发展形成了试验、发展、制度环环相扣而又渐次递进的逻辑链条。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体系的构建总是以内涵的明晰为前提要件,故而要构建协商民主体系,就必须全面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一)协商民主的中枢:政治协商第一,中国共产党对于协商民主制度化的认识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后,是以政治协商为载体进行政权运作的。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政治协商逐步走上制度化建设的快车道。第二,政治协商的原则是把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二)协商民主的主干:社会协商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各民主党派都是干部型、精英型政党,其他协商主体也都是各族各界的政治代表人士,这些代表人士都是社会的精英,所以,政治协商的实质是一种与社会精英之间的民主协商形式。社会协商是指政治协商以外的社会层面的协商和对话,强调的是各级党和政府、社会组织与公民之间的沟通、协商与对话,是对政治协商制度的有效补充。社会协商主要在两个层面上进行:第一个层面是行政协商,发生在政府治理范围,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组织,就具体的公共政策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第二个层面是立法协商,发生在人大立法领域,主要体现为人大立法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在社会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形式。(三)协商民主的根基:基层协商基层协商主要发生在社会自治领域,与我国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相适应,更与乡村(社区)建设单位的村民(居民)自治相契合,中国的许多地区都建立起村民、居民自治过程中的协商民主议事制度。近年来,我国在公民参与公共决策形式上,探索出许多制度创新,如民主恳谈会、民主商谈会、公民评议会、社区议事会、村民或居民代表会等,此外还有咨询协商会、民情直通车、便民服务窗、市民论坛、乡村论坛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以协商形式推动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民主,保证“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和“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保障居民(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村务(社区)管理与决策的民主化,是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个重要实践,对于我国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三、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其基本概念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各族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这是一种既维护整体利益又兼顾各方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第一,从国情基础来看。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色,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优势。第二,从理论依据来看。资本主义民主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前提是分权制衡、公平竞争,特别是把允许反对派的合法存在作为民主的一个基本特征。第三,从政治前提来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协商民主的政治前提。协商民主是一个形成共识的过程,需要一个强大的政党主导社会整合,中国共产党能够引导人民群众理性地参与协商,承担起吸纳、协调、平衡、凝聚和整合民意的责任。第四,从文化支撑来看。“文化是制度之母”。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国家的制度设计无不根植于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之中,协商民主的确立和发展与中国政治文化密切相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理论可循、有制度可依、有文化支撑、有特色可显,因而展示着浓郁的中国风格,表现出鲜明的中国气派,彰显着独特的中国优势。
2023-08-09 10:10:551

基层民主中的三自四民主是指什么

基层民主中的“三自我”、“四民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请及时采纳,谢谢!
2023-08-09 10:11:153

基层民主自治有什么重要意义

能增加参与感,让大家活得更有方向,更有意义。
2023-08-09 10:11:267

基层民主管理的形式和意义是什么

  1、形式: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   2、意义: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做主有效的途径 。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2023-08-09 10:11:521

基层民主的重要内容

  1.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2.发展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有效途径。  3.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我国正把它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点推进的基础性工程。
2023-08-09 10:12:001

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重要性是什么

基层民主自治的重要性:1、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际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担保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物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做主最有效的途径。2、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它包括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和职工代表大会等。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历程。目前,我国城市地区已经普遍建立了由社区居民通过间接或直接方式选举产生的社区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数年的实践证明,实行村民自治,坚持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既有利于充分发挥农民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积极性,又有利于在农村基层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从而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与和谐稳定。
2023-08-09 10:12:081

我国基层民主的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那个是让你永远都不懂的东西。当然我也懒得去懂。
2023-08-09 10:12:163

我国的基层民主制度包括什么

我国的基层民主制度包括: 1、村民委员会制度 。 2、居民委员会制度 。 3、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基层民主制度主要是指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是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形式及其运作方式,它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式、方法、程序的总和,是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是非政权型的,即非国家性质的自治,而是一种社会自治。
2023-08-09 10:12:251

发展基层民主的意义什么?

社会和谐。
2023-08-09 10:12:353

发展基层民主的意义什么

1.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2.发展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有效途径。3.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我国正把它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点推进的基础性工程。扩展资料:村民自治(1)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机构(2)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形式a、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干部(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b、参加村民会议。c、制定和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d、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市民自治(1)居委会性质: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管理机构,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2)居民民主管理的形式a、居民民主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b、居民会议决定居民切身利益重要事务。c、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居民的监督和质询。参考资料:基层民主 百度百科
2023-08-09 10:12:431

我国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包括

我国基层民主自治的主要形式有: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农村村民自治的机构为村民委员会,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城市居民自治的机构为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便于居民自治为原则。1、农村村民自治农村村民自治的机构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2、城市居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的机构为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是以实现居民自治为目的,以根据居民居住状况、便于居民自治为原则,以100-700户作为所辖居民户数的范围。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第2款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2023-08-09 10:12:581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包括哪些主要内容啊

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1.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主题,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党组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新的方式和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为核心,从明确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式、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推进创新,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2.主要任务 ――明确新阶段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责。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凝聚群众共同奋斗上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共同创造幸福生活。 ――改进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式。适应基层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治理模式的变化,规范党组织与经济、行政、自治组织的工作程序,健全党组织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保证党组织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功能。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培育各类服务组织,拓宽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途径和方法。 ――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班子建设,推进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建立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的覆盖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城市新建小区的党建工作。 ――改善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件。建立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物质保障机制,保护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 新阶段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责 1.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点放到凝聚群众共同奋斗上来 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地位不动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充分履行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党组织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新的结合点和着力点,通过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引导和激励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创造和谐幸福生活。 2.巩固发展党员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建设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符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的组织文化和道德规范。 3.动员组织党员群众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基层组织各项事业的发展。确定符合群众共同利益的发展目标和思路,推动经济、文化、行政、社会等各项管理体制改革,营造有利于激发劳动、知识、技术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创造活力的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提高干部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的先进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成为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 4.领导支持人民群众依法当家作主 按照“加强党的领导、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居民代表会、村民代表会的职能作用,保证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发挥企业职代会、学校教代会等组织的作用。健全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居务公开等制度,采取公示、述职、听证、评议等形式,组织群众参与和监督社会基层组织的工作和事务。 5.把服务群众作为基本任务和开展工作的切入点 坚持“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领导或指导经济、行政、居民自治基层组织落实国家涉及群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依法维护公民在财产、就业、分配、教育、劳动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群众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服务。通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把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有机结合起来。
2023-08-09 10:13:171

基层民主制度包括

基层民主制度包括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的重要组织形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以下的特点:第一,民主性。它是人民群众管理基层社会事务的重要组织形式。它由居民或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以民主的方式,通过说服教育、制订公约和守则等形式进行工作。第二,自治性。基层自治组织代表本居住地区的居民行使自治权,是具有自治性质的社会组织。第三,基层性。它是我国社会的最基层、与群众直接相联系的组织,只存在于居民和村民居住地区范围内的基层社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的关系是指导关系,在基层政权或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023-08-09 10:13:241

基层民主就是要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对不?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
2023-08-09 10:13:482

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制度的基础是什么?

  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制度的基础是发展基层民主!  一、发展基层民主:  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二、基层民主制度:  基层民主制度主要是指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是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形式及其运作方式,它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方式、方法、程序的总和,是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2001年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是非政权型的,即非国家性质的自治,而是一种社会自治。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基层性。  第二:独立性。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在组织上具有独立性。  第三:自治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居(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开展工作,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尽管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可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应属于居(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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