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关于减价的规定

01911find72022-10-04 11:39:541条回答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关于减价的规定
cisg 第50条规定,“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不论价款是否已付,买方都可以减低价格,减价按实际交付的货物在交货时的价值与符合合同的货物在当时的价值两者之间的比例计算。”
从这条规定中,用语文知识去理解就是,交货时不合格货物与合格货物之间的差额计算减价幅度。
但是,一本书***的书对这条规定的讲解是:减价方法既不是实际交付的货物自己在两个不同的时间(价格)的比较,也不是这种货物自己与合格货物在一个时间(价格)的比较,而是包括实际交付货物和合格货物在内的两个时间(价格)点的比较,反映了可能的价格变动后的比例关系。
希望大侠们用通俗一点的语言解答下。

已提交,审核后显示!提交回复

共1条回复
sky_Leslay 共回答了15个问题 | 采纳率93.3%
 第五十条
  如果货物不符合同,不论价款是否已付,买方都可以减低价格,减价按实际交付的货物在交货时的价值与符合合同的货物在当时的价值两者之间的比例计算。但是,如果卖方按照第三十七条或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任何不履行义务做出补救,或者买方拒绝接受卖方按照该两条规定履行义务,则买方不得减低价格。
1年前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