藕与莼菜文中为什么大多数都是写藕的?

Markin5212022-10-04 11:39:54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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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STAR168 共回答了12个问题 | 采纳率100%
藕与莼菜文中为什么大多数都是写藕的?
答:文中为什么大多数是写藕的有两点:
1).作者写作的目的都是通过物来抒发思乡思人的情感,写两个物应该详略处理.
2)从内容上看些藕比写莼菜更容易出彩.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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藕与莼菜,文中写故乡的藕,详细而生动;而写莼菜则较为简单,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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藕与莼菜急
泰戈11年前1
烟雨飞蝶 共回答了21个问题 | 采纳率85.7%
都是借物抒情,大部分写故乡的藕已经体现显现出作者对故乡的思念,所以写莼菜时才较为简单.
懒得拿点击告诉你,大部分是这样啦.
我们已经上完了这堂课、
阅读下文,完成1~4题。藕与莼菜叶圣陶①同朋友喝酒,嚼着薄雪藕,怀念起故乡来了。②若在故乡,每当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
阅读下文,完成1~4题。
藕与莼菜
叶圣陶
①同朋友喝酒,嚼着薄雪藕,怀念起故乡来了。
②若在故乡,每当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布,虽然赤脚,却穿着短的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玉色的长节藕。在藕的家乡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濯再濯,所以这样洁白了。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体味的上品的东西,这是清晨的图画里的重要题材,假若满污泥,就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情,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意先把它们濯得这样洁了,才进城里来。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便站住了,红衫的小姑娘拣一节,头发银白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且人人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③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大一点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便是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④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顺爽,切成了片,送入口里嚼着,颇有点甘味,但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⑤因为想起藕,又联想起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它本来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呢。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像这样就地取求很方便,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⑥而在这里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⑦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
⑧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便萦着系着,不能离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更何所恋?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⑨所恋在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选自《故乡的梦卜乡情卷》,
初载于1923年9月10日《时事新报》副刊《文学》第87期)
1.第②自然段中,作者通过回想,从哪三个方面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故乡新秋图?请加以概括。(6分)
(1)
(2)
(3)
2.第⑦自然段中,“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一句中,“我”真的“向来不恋故乡”吗?又该如何理解这句话?(★)(6分)
答:
3.第③自然段中,作者构思一个邻居送藕给我们吃的情节,这样写起什么作用?(★)(4分)
答:
4.文章的结尾颇具特色,请加以赏析。(8分)
答:
李安地1年前1
94769476 共回答了18个问题 | 采纳率88.9%
1.(1)勤劳、淳朴、健康的男女藕农。(2)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3)产藕的池塘和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
2. 从句子本身来看,作者并不是真的不爱故乡,是作者故意这样写的,目的是要衬托“故乡可爱极了”。另外从深层意义来看,过去对故乡的思念,与今日迸发出的思乡之情相比,不深不足。
3.构思这样一个情节,以对比(或反衬)来突出异乡的藕与故乡的藕不同,更好地把自己内心深处的思乡情结传染给读者。
4.“我觉得故乡可爱极了”直接抒情,充分表达了作者的思乡之情;与文章开头“我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前后照应;同时深化了文章主题。

文中写故乡的藕,详细而生动;而写莼菜则较为简单,其原因是:
lienny_zhl1年前1
尤枫 共回答了18个问题 | 采纳率88.9%
二者写作目的都是通过写物来表达对故乡的思念,写两件事应作详略处理
从内容上看,写藕比写莼菜更易出彩
藕与莼菜点击答案4-10 速度 快快
清苦峰1年前1
玫瑰香熏 共回答了17个问题 | 采纳率82.4%
1jiao (2)bu 3 zhuo 4gu 5shuo gu2.(1)大 商人 (2)买或卖 (3)美好的容貌和举止(4)围绕、
3.(1)设问 (2)反问
4.分述
5.男的和女的挑着担卖藕,路人纷纷卖藕.
6.(1)把好的藕都给了豪华公子 (2)又涩又瘦 (3) 价格高
7.妥当.写出了家乡人的朴素,依此表现对故乡和故乡人的思念.
8 .形成对比,为下文点名藕与莼菜牵动的思想之情做铺垫.
9 .(1)都是用过写物来表达思乡之情,两者应做详略处理
(2) 从内容上看,写藕更易粗彩
10 杂诗 其二
七年级上册语文同步练习藕与莼菜阅读理解答案
景泰漠风1年前1
nini119713 共回答了24个问题 | 采纳率83.3%
精锐教育提醒你:
1.第②自然段中,作者通过回想,从哪三个方面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故乡新秋图?请加以概括.
答案 (1)勤劳、淳朴、健康的男女藕农.(2)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3)产藕的池塘和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
2.第⑦自然段中,“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一句中,“我”真的“向来不恋故乡”吗?又该如何理解这句话?
答案 从句子本身来看,作者并不是真的不爱故乡,是作者故意这样写的,目的是要衬托“故乡可爱极了”.另外从深层意义来看,过去对故乡的思念,与今日迸发出的思乡之情相比,不深不足.
3.第③自然段中,作者构思一个邻居送藕给我们吃的情节,这样写起什么作用?
答案 构思这样一个情节,以对比(或反衬)来突出异乡的藕与故乡的藕不同,更好地把自己内心深处的思乡情结传染给读者.
4.文章的结尾颇具特色,请加以赏析.
答案 “我觉得故乡可爱极了”直接抒情,充分表达了作者的思乡之情;与文章开头“我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前后照应;同时深化了文章主题.
藕与莼菜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
藕与莼菜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濯得这样洁白了,才挑进城里来.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或是较老的藕,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就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上海,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较大一点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书爽利.切成片送入口里嚼着,有些儿甘味,但时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想起了藕就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莼菜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念?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1.根据第一段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文中写到乡人们卖藕时“一再洗濯”.请用原文回答:他们为什么要把藕洗得如此干净洁白?
2)文中写乡人们卖藕口渴时,总是“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请分析:这样写反映了乡人们什么样的品质
2.第三段写“仅有的一回”所吃的藕的表面,既“不复程玉祥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虽“颇有点甘味,但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在这里,作者运用了什么写作手法这样写有什么作用3.试对“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我觉得故乡可爱极了”这句话作简要分析
4.请概括说明文章的基本思路
jinjin4441年前1
Bolin 共回答了13个问题 | 采纳率76.9%
【参考答案】
1.(1)“他们以为这是供人体味的高品的东西”,“假若满涂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情”.
(2)反映了他们纯朴、节俭的品质,让我们看到了劳动者美丽的心灵.
2.运用对比的手法,通过故乡的藕的“淡淡甘美”“鲜嫩玉色”和“这里”的藕的“索然无味”,表现了作者对家乡深深的怀念,使读者受到感染.
4.①从句子本身来看,作者并不是真的不爱故乡,而是故意这样写的,目的是为了衬托“故乡可爱极了”.②从深层意义看,过去对故乡的思念,与今日迸发的思乡之情相比,不深也不足.
5.文章开篇扣题,由藕及乡,由乡及藕,由藕及莼菜,丝丝相扣,不枝不蔓,结尾点题,浑然一体.
望采纳
藕与莼菜 家乡的“藕”与“莼菜”有什么共同点?速速回答
娃哈哈x11931年前1
古道西风Fly 共回答了18个问题 | 采纳率83.3%
藕是荷花的根茎,荷花是浮在水面上的;
莼菜:多年生水草,浮在水面,叶子椭圆形,开暗红色花.
两者都是水生植物浮在水面,所以会互相联想.
米+果=?(这个字怎么念?)  我在《西湖莼菜》中看到一个字,米+果=米果,可字典总找不到!  哪位高手知道这个字怎么念
米+果=?(这个字怎么念?)
  我在《西湖莼菜》中看到一个字,米+果=米果,可字典总找不到!
  哪位高手知道这个字怎么念吗?
cuculu1年前2
我是混人我怕谁 共回答了19个问题 | 采纳率73.7%
粿
粿(guǒ )
1、米粉或面粉;2、净米;3、米食
郑码:UFKF,U:7CBF,GBK:BC40
笔画数:14,部首:米,笔顺编号:43123425111234
跪求藕与莼菜的阅读理解答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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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朋友喝酒,嚼着薄雪藕,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使人以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带青花的头布,虽然赤脚,却穿着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他们各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在藕的家乡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濯再濯,所以这样洁白了.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体味的上品的东西,这是清晨的图画里的重要题材,假若满污泥,就人家欣赏的凝感打破了是一件罪过的事情,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它们濯得这样洁白了,才进城里来.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竹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随便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或是较老的藕,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便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大一点的水果铺子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相乞丐的臂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顺爽,切成了片,送入口里嚼着,颇有点甘味,但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因为想起藕,又联想起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它本来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呢.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去捞来的.像这样地取求很便,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便萦着系着,不能离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更何所恋?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1、第一段中括号的“这种情形”指的是那些事,请按时间顺序写出这些事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请你根据上下文的内容,说说“...”这一段里会写些什么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在介绍故乡的藕和莼菜时,都说了一句“今年竟不曾吃过”这相同的话,其中的“竟”字能不能去掉,为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请你说说自己对“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这句话的理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bc248761年前1
穿花衣 共回答了23个问题 | 采纳率87%
第一题:新秋的早晨,乡人洗藕,挑藕,卖藕
第二题:今年仅有一次吃藕的事
第三题:不能.“竟”反映出吃不到故乡菜,而万分遗憾的心情,饱含着作者对家乡物产无比喜爱的感情.所以不能去掉.
第四题:意对即可.
藕与莼菜 为什么写故乡的藕详细而写莼菜则比较简单呢
孙tianyu1年前2
sha1218 共回答了23个问题 | 采纳率91.3%
都是借物抒情,大部分写故乡的藕已经体现显现出作者对故乡的思念,所以写莼菜时才较为简单.
类比推理题!那位大侠解释下102.天鹅:塑料( )A.迪拜:东京 B.珊瑚:海藻C.山猫:狐狸 D.莼菜:玻璃103.徘
类比推理题!那位大侠解释下
102.天鹅:塑料( )
A.迪拜:东京 B.珊瑚:海藻
C.山猫:狐狸 D.莼菜:玻璃
103.徘徊:荡漾( )
A.八哥:混淆 B.苍茫:蓓蕾
C.循环:乾坤 D.崆峒:浪漫
105.布告:棉布( )
A.花费:兰花 B.波澜:水波
C.浅薄:深浅 D.电话:停电
mollify1年前5
ID 共回答了16个问题 | 采纳率87.5%
102选D
因为天鹅是生物,塑料是人工合成的非生物,D选项中的也是一样,莼菜生物,玻璃为人工合成
非生物
103因该选C,徘徊是动词啊,底下是动词的就C了,对吧?
105选A,因为首先题目是一个AB CA形式的词,且CA(棉布)中的的棉用来修饰后面的布,构成一个名词,A选项中的兰花的兰就是用来修饰花的……ok!
藕与莼菜的无味之味指的是什么,
lfkdd1年前1
拒买rr从我做起 共回答了21个问题 | 采纳率95.2%
有些滋味无以言表,甘清爽口又余韵徐歇,是为至善,譬如佳藕与莼羹;有些思绪,似有还无又欲辨忘言,是为至纯,譬如初恋与乡情.
人生难免漂泊辗转.于是乡之于人,便渐渐淡而又淡,几乎淹没在生活的艰辛之中了.但“春蚕到死丝方尽”,乡之于人,却又如藕断而丝连,纵使相隔天涯,只要这根丝线被轻轻触碰,心便俶尔飞忽到乡之所在.皆因乡有亲人与爱友,童年与回忆.于是,这深浓的乡愁,便成了无味之味的游子最恋.
藕与莼菜中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为什么由藕又想起莼菜..两者有什么共同点
幽游_血痕1年前1
表背 共回答了13个问题 | 采纳率84.6%
藕是荷花的根茎,荷花是浮在水面上的;
莼菜:多年生水草,浮在水面,叶子椭圆形,开暗红色花.
两者都是水生植物浮在水面,所以会互相联想.
藕与莼菜的答案急!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
藕与莼菜的答案急!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布,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五色的长节的藕.在藕的家乡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濯再濯,所以这样洁白了.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图画里的重要题材.假若满涂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濯得这样洁白了,才挑进城里来.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便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且人人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大一点的水果铺子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
因为想起藕,又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它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呢.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去捞来的.像这样的取求很便,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便萦着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所以便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1.第1段中加点的“这种形象”指代的是哪些内容?请一次写下来.
2.作者在介绍故乡的藕与莼菜时都说了一句“今年竟不曾吃过”,其中的“竟”字起何作用?
wjt25781年前1
xiaokang34 共回答了12个问题 | 采纳率100%
1.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便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
2.说明了作者以往在家乡每年都会吃到鲜嫩的藕,也反衬了作者对家乡藕的怀念,对自己家乡的思念.
语文CASE藕与莼菜解释下列加点子或词语萦系着的萦( )用了的修辞手法是:若无所牵,更何所恋?( )若在故乡,每当秋的早
语文CASE
藕与莼菜
解释下列加点子或词语
萦系着的萦( )
用了的修辞手法是:若无所牵,更何所恋?( )
若在故乡,每当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使人以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带青花的头布,虽然赤脚,却穿着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他们各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
1句中冒号的作用是_______,分号的作用是________
第2段末尾提到”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我们”不曾吃过藕的原因有哪些?
(1)_________(2)_______(3)_________
2题目是”藕与莼菜”,开篇却用大段的文字写卖藕人,你认为这样是否妥当?理由是什么?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写”藕与莼菜”,几次提到”在这里”的情形,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糖菓o箼1年前2
hnwhf123 共回答了22个问题 | 采纳率95.5%
萦:缠绕
用了的修辞手法是:若无所牵,更何所恋?( 反问 )
1句中冒号的作用是(总结前文),分号的作用是(分句之间的停顿)
1.被别人抢去一部分.2.供在大一点的水果铺子里3.街上卖的藕不好
(2)妥当.作者通过回想,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故乡清秋图:在产藕的池塘和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的映衬下,勤劳、淳朴、康健的男女藕农们,挑着“一濯再濯”的“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往城里去,让“清淡的甘美的滋味”“普遍于家家且人人”.
(3)用这里和家乡对比,突出思乡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