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的职责1、代表、维护青年利益,表达青年愿望,真正成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3、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教育团员青年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风尚,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作斗争。4、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5、接受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6、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建立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7、具体指导学生会工作。校团委职责范围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领导下,搞好全校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每学年全校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全委会、团总支书记会,布置、讨论和检查工作。 (二)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和团市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三)积极开展全校团员的思想教育和调研工作,协助学校党委和行政在青年学生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细心组织一些开创性、示范性、教育性强的大型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以上团员情况专题调查研究工作。 (四)负责团委的组织建设,搞好自身的改革。做好团员发展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团员组织的战斗力。 (五)严格对违纪团员的处分和教育,坚持从严格治团的方针,整顿团风团纪,从团的角度促进良好学风和校风的树立。 (六)负责团干部的工作考核和培训,协助党委管理好专职团干部(考核、选拔和推选工作)。 (七)关心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努力办实事,积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沟通对话渠道。 (八)负责团内奖励评比工作。 (九)负责指导校学生会开展工作。 (十)指导基层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十一)积极开展团的宣传工作,负责学生刊物的指导、管理。 (十二)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十三)负责团员证的管理工作,搞好团的文书档案工作,保管好团系统所属财务。 (十四)负责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指导和帮助学生进行科研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不断开拓领域,开展培养学生能力的各种有益活动。 (十五)指导社团学生工作,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精心组织重大文化活动,活跃群众性文化活动。 (十六)完成学校党委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