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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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课堂教学实录

   一、“尽信”或“不尽信”要在思辨之后决定   师:今天的课堂教学是《鱼我所欲也》的第二课时,即品读课。上一节课已经完成了对文本字、词乃至本义的认识与探究,今天的品读是讨论如何在眼下的现实生活中实践孟子所讲的人生道理,要很有智慧地履行这些有关的人生哲学。在未进入实际的讨论之前,先问一下同学们,你们知道孟子这样一句话吗?“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生:不知道。   师:孟子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这《书》本指古代的一本文献——《尚书》。但我们今天可以作扩展理解,即指代一般的书。“尽”,是一个副词,即全部的意思。孟子说这句话的意思是让人们开动脑筋,对书中的事或理要思辨,不要以为凡是写进书本中的东西都是可信的。同样,对《孟子》一书中的东西,我们也要思辨,包括孟子这句话。当我们面对一本书的时候,先不要有“尽信”或“不尽信”的看法,而是要认真地阅读,理解其本义,然后再思索。之后,自然而然就会有自己的判断,“尽信”或“不尽信”。现在我们就对《鱼我所欲也》这篇课文作思辨,当我们结束今天的品读时,你们自然就会有明确的态度——“尽信”或“不尽信”。明白老师讲这番话的意思吗?请说一说你们的理解。   生:明白,就是说,先不要有“尽信”或“不尽信”的态度、想法,而是要以思辨的精神对待书中所讲的东西。   师:这才是正确理解或者说把握了孟子所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的要旨。请注意,这里的“书”就是指广义的“书”了。    二、《鱼我所欲也》思辨要点   师:读《鱼我所欲也》一文,哪些话给大家的印象最深?教育意义最大?   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师:孟子为了说明要坚持这一精神,还讲了“行道之人”和“乞人”对待“食”的态度,他是怎么说的?   生: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   师:好了。我们这节课的思辨就从上边的话语开始。这一节课,老师要和大家讨论孟子这些人生哲学,特别是在现实生活中怎么实践它。是“尽信”呢,还是“不尽信”呢?不能为读古文而读古文,要联系现实的生存来解读它。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义”,请问“义”是何义?   生:义,指合乎道理,指正义、公正,它是人们应该遵守的一种道德。   师:很好。义,大体就是这个意思。孟子在《告子章句》中说过:“义,人路也。”很显然,孟子的“义”是指人们遵守的东西,是人们应该走的“路”。这是道德性的东西。关于“义”,我们理解到这一层面就可以了,再具体说下去会偏离我们的讨论话题。   三、“一箪食,一豆羹”该不该食   师:我们的思辨就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这段话开始。请问,“行道之人”和“乞人”,他们果真“弗受”,维护了什么?失去了什么?   生:维护了个人的自尊和面子,失去的是生命。   师:他们“受”了呢,又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   生:他们得到了生存的机会,失去了个人的自尊和面子。   师:那么,一个人这点儿自尊和面子与其生命相比较,哪一个“甚于”哪一个?用孟子开始的话来比喻,哪一个是“鱼”?哪一个是“熊掌”?   生:个人的生命“甚于”个人的自尊和面子。   生:很显然,个人的生命是“熊掌”,个人的自尊和面子是“鱼”了。   师:连你们这些娃娃都会算的账孟子真的不会算吗?   生:孟子是看重“义”的,他把“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   师:你说得很对。孟子把“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但我们是否把孟子的话照单全收呢?在现实生活的实践中怎么去实践孟子的“义”与“生”关系说呢?我的看法是需要对“义”有所思辨。我们不能笼统地说“义”与“生”两者不可得兼时就要舍“生”而取“义”。这就是我们现在这节课思辨核心之所在。   生:那么,请问老师,您遇上孟子所说的这“一箪食,一豆羹”怎么办呢?   师:吃呀,受呀!我会把“蹴来食”捡起来,把“呼来食”端走。尽管那是“呼尔而与之”、“蹴尔而与之”,但人家毕竟是给了食物。也许人家嫌乞讨人脏,也许人家有其他心烦事情绪不好,但作为乞讨人的我并不计较这些。甚至这里面真的有些侮辱性的伤害,有点儿恶作剧,但我要给自己抓住这保存生的机会。我将舍自尊、面子之“鱼”而取“生命”之“熊掌”。   因为他孟子就说到“所欲有甚于生者”,不苟且地活着;但“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也就是说,既然所追求的东西没有生命重要,如维系自己的自尊和面子,那么,为了保存生命,就没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包括用个人的那点儿自尊和面子去换取生的机会。“何不用也”,我解释为“有何不可用的呢”?   生:这不是孟子的意思。   师:是的,不是孟子的本意。是老师读《鱼我所欲也》之后想到的话,读别人的书要有自己的看法。宋代的大儒程颐在《河南程氏外书》卷六中说:“善学者要不为文字所梏,故文义虽解错而道理可通行者,不害也。”我们不能死读书,读死书,读书死。   四、走向合题——辨“义”而行之   师:德国有个哲学家叫黑格尔,马克思很尊重他。这个黑格尔有一个哲学主张,即思想发展“辩证三段式”:原有的思想或现象是“正题”,对它的质疑是“反题”,两者的对辩、斗争会产生新的思想或行动,这新产生的思想或行动就是“合题”。而“合题”又会成为新阶段的“正题”,人们又会对它进行质疑、思辨而提出新阶段的“反题”,两者又会在新形势下进行对辩、斗争,结果会产生第二个“合题”。当第二“命题”产生时,人们的思想已经升华到第三台阶。   下面,让我们共同总结今天的这番讨论,提出读《鱼我所欲也》关于“生”、“义”两者关系的新“合题”。   我们要对孟子的“义”进行思辨,像孟子那样以生命为参照点,以孟子的原话“甚于”和“莫甚于”为关键词作比较。我说上句,同学们回答下句。   “义”需辨也,参之生以度之,有——   生:有甚于生之义。   师:亦有——   生:亦有莫甚于生之义。   师:甚于生之义与生两者不可得兼——   生:舍生取义者也。   师:莫甚于生之义与生两者不可得兼——   生:舍义而取生者也。   师:我们不仅要从理性上有这样的“合题”认识,下面请同学们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作具体的解说。   生:汶川大地震,解放军战士冒着强烈的余震抢救废墟下的群众,他们所坚守的义就是大于自己生命的义,我们要效仿。   生:小偷偷自行车,有坏人挡道要我们的包,本来也应该和他们斗争,揭露他们,制止他们,伸张正义,但应该是先保证自己安全才做这些事,这些事就属于小于生命的义,为此牺牲生命,不值得。   师:说得好,尤其是你们,《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规定,不提倡未成年人在力所不能的情况下见义勇为,做危险的事。遇上坏人挡道要包包,给他,要啥给啥,不反抗,只要留下条裤衩子跑回家就行。   所以,我们要善于辨“义”而行事。这样说来,那“行道之人”、“乞人”吃“呼来食”、“蹴来食”是无耻行为,还是忍耻行为呢?   生:是忍耻行为,不是无耻行为。   师:那么,“无耻”与“忍耻”有何区别?   生:“忍耻”,自己知道面临的处境里有某种耻辱与伤害,为了自己的一定目标,情不得已去接受。当然,这个目标是正当的。自己不仅承担这些耻辱,同时还要记着这一切,为了将来不再重蹈这一切。   “无耻”,自己知道面临的处境里有某种耻辱与伤害,但心甘情愿,对此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甚至乐此不疲,麻木不仁。   师:那么,在不碍大义的前提下,蒙羞而生者是懦夫还是勇者?   生:是勇者。因为死,是容易的。但在逆境中忍受磨难而生存下去是很难的。   师:所以,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没有食“呼来食”和“蹴来食”的勇气和韧的精神,我们同样是难以生存的。然而,当你把食“呼来食”、“蹴来食”当作一种经历,一种激励,“呼来食”、“蹴来食”尚且能食,我有何困难不能克服?法国电影《爱之物语》有句话说:“生存本身就是胜利。”   最后,请同学们根据今天所思辨的问题,写一篇作文。   作文题目(自选一题):   1.忍耻者勇   2.假如不食嗟来食的饿者能食嗟来食    附:学生作文及评析    学生作文1:   忍耻者勇   天津九十五中学(初三)王珍珍   生命给人一种厚重的感觉,因为它承载着责任、信念、爱,以及恨与屈辱等人所具有的一切情感,每一样我们都无法摆脱。生命也正因有了厚重感,才让人感觉到它的真实。因此,每个人都应学会承受生命之重,只有负重才不会被打翻,特别是背负屈辱。   忍耻者勇。只有承受住生命之重,学会忍耻,才有可能走出生命的低谷,登上人生的巅峰。   南非民族斗士曼德拉,因为领导反对白人种族隔离政策而入狱,并被关在冰冷的海水里捞取海带,还要做采石灰的工作,受到白人统治者残酷的非人虐待。然而曼德拉以他坚强的意志承受了生命的重压,忍住了耻辱。负重让他学会了控制情绪,让他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下来。因为他忍住了耻辱,他才会在27年铁窗生涯后,赢得摘取南非领袖桂冠的机会,走上权力与荣誉的巅峰,成就他独具一格的美。   王洛宾忍受了19年的铁窗重压,所以更坚强,更勇敢,更懂得用歌声迎接一切。   韩信忍受了胯下之辱,忍辱负重,才得以保全自己,终成一代名将。越王勾践忍受亡国之痛,卧薪尝胆,东山再起,才得以流芳千古。生命正因为有了这种忍耻的气概,才变得壮美。   然而,如果生命不能忍辱负重,就会葬送一世英名,置生命于万丈深渊。纵然历史铭记了项羽在巨鹿之战的潇洒,在鸿门之宴上的大度,但历史也忘记不了项羽在垓下的绝望。从“虞兮虞兮奈若何”的悲歌中我们听出了英雄的`绝望。如果项羽能忍耻,带江东父老卷土重来,结果未必是现在的定论。因为他不能忍耻,乌江自刎,留给了历史太多的遗憾和惋惜,是不勇的表现。   如果说生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那么,忍耻就是让自己的存在变得更有意义,更有重量。   学会忍耻,生命才不会像浮萍那样随波逐流。   忍耻者勇。   评析:   《忍耻者勇》这是一篇命题作文,并且是一篇具有思想深度的命题作文。它作为《鱼我所欲也》文本解读的延伸性实践练习题目,承载着总结和开拓本课所讲关于“义”和“生”之关系的辨析任务。为大义而死固然可敬,但是,为大义而在艰难的情况下活下去恐怕要比“舍生”更不容易为之,特别是蒙羞蒙辱而生。   王珍珍同学的文章很好地诠释了这则命题,作为一个初三的学生,她从上述人生高境界理解了本课所讲的内容,理解了这则命题的内涵。特别是文章开头那些富有哲理的话语,讲出了生命之“重”,其中还包含着“背负屈辱”,这是人生“无法摆脱”的“真实”生活。这就阐明了“忍耻”的意义,即“负重才不会被打翻”。   之后,小作者非常具体地指出“学会忍耻”,“才有可能走出生命的低谷,登上人生的巅峰”。为证明这一点,她举出了曼德拉、王洛宾、韩信、勾践的事例。   文章至此,初步阐明了“忍耻者勇”的内涵。但小作者并未停止自己的论述,她又以项羽为反面例子,说明不能“忍耻”而使自己的人生留下了失败。项羽不愿过乌江见江东父老,自刎而死,留给历史“太多的遗憾和惋惜”。虽然,宋代女词人李清照有“绝句”云:“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但小作者更倾向于让项羽过江重整旗鼓。“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然而项羽未能如此,让后人唏嘘不已。文章论述颇有感情,这就从反面补证了“忍耻”的意义。这是一种反事实假设论证,即赋予历史一种非存在的对立面,在“已然”和“可能然”的比较中去认识“忍耻”缺失而造成的诸多悲剧。小作者可能还不懂得反事实假设思维理论,但她的写作实践已证明她有这种创造思维能力。   在这样正反相结合的论证基础上,文章最后再次强调“忍耻”会让人生“更有重量”,与开头的“厚重感”之说遥相呼应。   当然,我们还应看到文章的不足。这是对教师最大的考验,也是学生对教师最大的需要。许多语文教师的问题就出在这里,他们不能为学生写作给予有效的指导,只会虚浮地夸奖“你真棒”。   文章的瑕疵出现在第二自然段指出“忍耻者勇”之后,接后边的论证时缺少必要的过渡性联系话语,显得很是生硬。倘若这样处理——“忍耻者勇。其勇在于为自己的理想而活下去的生命历程中,能以韧的生存意识面对常人无法承受的肉体和精神两个方面的摧残和折磨。”有了这样的过渡解释,那么,后边讲“承受住生命之重,学会忍耻”,为攀登人生的高峰而努力,这就很自然了。至于更为理性的阐述,那不是一个初中生所能的,就不要苛求了吧!   此外,文中“被关在冰冷的海水中”应改为“被逼着在冰冷的海水中”,“关”字不当。“忍受了19年的铁窗重压”应改为“忍受了19年的铁窗监禁”,“重压”不当。“带江东父老卷土重来”,应改为“带江东子弟卷土重来”,因为“父老”不能打仗。   学生作文2:   人要有点蒙耻的承受力   天津大港一中(高一)王钰茜   古之有骨气者不食嗟来之食,至死不灭的是一种所谓高昂的正气。惋惜的是他缺乏站起来的能力。其实,活着是一种勇气。   然而,生命只给每个人一次选择。或生,或死。   活着,道路也许是崎岖的,死了长已矣,但一切皆会归入尘土而去。   在残酷和复杂的人世间,生生死死是渺茫的,却又是现实的。   就像每天都由白天和黑夜组成,我们的生活也永远不会只是阳光。风雨的袭击会使任何生命显得无力,然而风雨过后又是一片绿草青青,群芳争艳。这也许就叫承受吧。   生存本是一种压力,任何人在命运面前都会成为弱者,懂得生存是一种胸襟。有人曾这样说过:“一个有胸襟的人不是去报复别人对你的轻视,而是接着去做好你该做的事。成功才是最好的报复。”世界不只是你,而你也不是整个世界,人生不只是一种期望,更是一种坚持,一种承受和一种选择。   大丈夫当能屈能伸。人要有点蒙耻的承受力,这不是无耻,这是忍耻。一次的侮辱不是一生。假如吃了这口饭,就可以活下来,并能尽其所能实现人生抱负,若终有所成,人们留存于记忆的将是生的价值,而受侮辱的过去将更有光彩。可是死亡使人们记住的只能截止于这次侮辱。   活着,这种勇气,应让它每一分的存在都是一种价值。跌倒了,可以再站起来;放弃了,永远会被人踩在脚下。我们要像一颗树的种子,即使被某些人恶性地踩到泥土里,仍然要吸食泥土的养分,活下去,长起来。当你长成参天大树,遥远的地方,人们就可以看见你,走近你,而你也能给人们带来一片绿色,一片阴凉。这就是承受的价值。在逆境中,死不是首选,能在逆境中生,让生的价值得以绵延,才能去呵护更多的尊严,擎起生命这片天空!    评析:   这是一篇富有抒情意味的哲理性小议论文。   作者对古代那位不食嗟来食而死的饿者给予了既温柔又惋惜的批评。在这样的批评之后,论者明确地回答了能食下那口嗟来食“就可以活下来”,就有可能“有所成”,“留存于记忆中的将是生的价值,而受侮辱的过去将更有光彩”,作者的话说得是何等好呀!这是一个学生的话语,真的叫人震惊、振奋。尤其是文章在结尾部分,论者没有像一般学生那样掉书袋,什么勾践、韩信等等又搬上文本,而是以被人恶性踩入泥土中的树种为喻,在屈辱中仍然顽强地吸食土壤中的养分,“活下去,长起来”,给人“一片绿色,一片阴凉”。这是用一种美妙的文学意象生动地诠释了反事实假设论证法的基本操作公式——“假如不u2026u2026,而是u2026u2026,那么就会u2026u2026”,也就是“假如不拒绝嗟来食,而是吃下去,那么就会活下来,就有可能成就一番事业,将生的价值留存在历史的记忆中”。   文章仍然体现出一种可贵的反事实假设思维,因而极大地扩展了思想视野。    【教学档案】   什么是教?教是努力给学生带来可学的。“努力”是教育的态度问题。“可学的”是教的内容,即值得学的东西。一个好的语文教师,要努力地给予学生值得学的东西,使被教育者真正被教育。   因此,面对一篇课文,教者要有超越它的意识,不能仅仅是说明它,让学生知道、明白,而是要将教者自己的思想带给学生。尤其是学生的生存实践智慧方面,使之有所得,有所悟。   正是本着这样的理念,这一节课设计了“《鱼我所欲也》合题教学”。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令教者感慨的是,面对天津市城乡结合部一所普通中学的初中学生施教时,他们听课十分专注,回答问题切中肯綮,师生对话十分顺畅,尽管是和他们不熟悉的大学老师进行讨论。很显然,这种情景的出现得益于“合题式教学模式”设计,这样做切中了学生关注的问题,特别是从现实生存的角度来讨论课文,而不仅仅是孤立地讲解课文。“合题教学模式”是一种生动、活泼的教学方式。它可以充分发挥教师与学生在思、辨、是、非、断各个思维环节中的思维主动性。从而使文本解读走向衍生,产生新的思想。有心计的中学教师不妨把“合题教学模式”当作一个课题进行系列化的研究,即选择若干篇富有质疑性的课文,设计好讨论话题,分类探究,总结规律,并向有关部门申报立项。这个课题的题目可叫作“u2018合题教学模式u2019专题研究”。本课就算抛砖引玉性的示范吧!

鱼我所欲也原文拼音

yuwosuoyuye,xiongzhang,yiwosuoyuye.erzhebukedejian,sheyuerquxiongzhangzheye.sheng,yewusuoyuye,yi,yiwosuoyuye,erzhebukedejian,sheshengerquyizheye.shengyiwosuoyu,suoyuyoushenyushengzhe,gubuweigoudeye.siyiwosuoe,suoeyoushenyusizhe,guhuanyousuobubiye.rushirezhisuoyumuoshenyushengzhe,zefankeyibihuanzhe,hebuweiye?youshizeshengeryoubuyongye,youshizekeyibihuaneryoubuweiye.shigusuoyoushenyushengzhe,suoeyoushenyusizhe,feiduxianzheshiyouxinye,renjieyouzhi,zianzhenengwusanger.我尽力了!

鱼我所欲也译文

Fish. I desire also. bearuff07s paw. as well I desire also. twos canuff07t get and. give up fish and take a bearuff07s paw also.Living. as well I desire also. righteousness. as well I desire also. twos canuff07t get and. give up to livinged and prefer right to might also.Living as well I desire. have the desire more than living. past not is illicit gains also.Die as well I bad. bad have more than the dead. so get not to avoid also.If make person of desire not more than living. then any can get to living to use why not also.Make person of bad not more than the dead. then any canning avoid a sufferer is why not also!From is then living and have need not also,From ising then can avoid to suffer from and havenuff07t for also.Is a past desire to include more than living. bad have more than the dead.Not only person of virtue was a heart also. the person all has it. person of virtue can lose an ear not

鱼我所欲也英文全文

Fish Is What I DesireMengziMencius says, “Fish is what I desire, and so are bear"s paws. If I cannot have them both, I would choose the latter andforsake the former.Life is what I desire, and so is righteousness. If I cannot have them both, I would choose the latter andforsake the former. To be sure, life is desirable, but I will not stick to it discreditably if something more precious is to be desired. I hate death, but I will not shun it when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abhorrent than it. To make life one"s greatestdesire, what one would not resort to if only he could preserve it? To make death one"s greatest abhorrence, what one wouldnot do if only he could avert it? Hence there is something not to be resorted to even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life andsomething not to be done even for the evasion of death. Therefore, that one would prefer righteousness to life and abhoriniquity more than death is not only the case with sages, but is also true of everybody. What makes the difference is that theformer would on no account lose this inclination. A morsel of food and a bowl of soup, however indispensable to hissurvival, would be rejected by a wanderer if given with indignities, and would be distained by a beggar if given withkicks. ”“Thousands of piculs of grain acquired as reward without paying regard to honor and justicewhat good would theydo to me? Just useful for building splendid houses, supporting wife and concubines, or for winning the gratitude of pooracquaintances? Previously I refused them, even setting death at defiance. Yet now I accept them for the sake of buildingsplendid houses, supporting wife and concubines and winning the gratitude of poor acquaintancescould it be said to bereasonable? It is called being destitute of one"s inborn nature. ”

《孟子》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和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两篇的原文和译文 还有鱼我所欲也的原文和译文?

孟子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和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连篇的原文,这个你应该多关于孟子的一些书籍的一些消息,多看看这方面的书籍书中自有黄金屋吗?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九下) 鱼我所欲也(九下) 问题

首先啊啊

鱼我所欲也

初三文言文:鱼我所欲也,字词翻译

自己查

鱼我所欲也

所欲指真义,文天祥所恶指探身怕死

鱼我所欲也翻译及原文

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才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的优厚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鱼我所欲也《孟子》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有比死亡更厌恶的。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来源:中华活页文选·初三版

鱼我所欲也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并不躲避。假如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话,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种手段不能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话,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哪种事情不会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其实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能够做到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够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连过路的饥民也不会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连乞丐也不肯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高位俸禄就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把它制止吗?这就是所谓的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鱼我所欲也

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中"此之谓失其本心","此"指什么

《鱼我所欲也》的全文翻译及作者简介

《鱼我所欲也》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孟子 名:轲 字:子舆;子车;子居 籍贯:鲁国邹(今山东邹城)人 生卒:前385年?-前304年? 【孟子概述】 孟子,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孟子师承子思(一说是师承自子思的学生),继承并发扬了孔子的思想,成为仅次于孔子的一代儒家宗师,有“亚圣”之称,与孔子并称为“孔孟”。 孟子著有《孟子》一书。有《孟子》七篇传世,为儒家经典之一。性善论是孟子学说理论的出发点,其主要主张有“仁政”、“王道”理论。司马迁认为《孟子》为孟轲自撰,“孟轲所如不合,退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史记·孟荀列传》但也有观点认为,从书中用语来看,其编定者极可能是孟子的弟子,成书大约在战国中期。 《孟子》共七篇,篇目为:《梁惠王》上、下;《公孙丑》上、下;《滕文公》上、下;《离娄》;《万章》上、下;《告子》上、下;《尽心》上、下。《鱼我所欲也》即出自于《告子》上。南宋时朱熹将《孟子》与《论语》、《大学 (书)》、《中庸》合在一起称“四书”。直到清末,“四书”一直是科举必考内容。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鉴赏

导语:《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孟子经典篇章《鱼我所欲也》知识点梳理,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出处 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中心论点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或者是“舍生取义。”解题: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 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理智” 注释 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取:求取 义:正义,道义。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 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下文同义。 9.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5.是:这、这样。 1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丢失。 17.箪:古代盛食物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竹篮”。 18.豆:古代盛饭用的器具。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9.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20.蹴(cù):用脚踢; 与:给。 21.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2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丰厚的俸禄。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3.万钟,这里指优厚的俸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24. 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增加。 25.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èi”。 26.奉:侍奉。 27. 所识穷乏者得我欤: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惠。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28.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旧写作“向”),原先,从前,先前。 29.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今,现在。为,为了。 为(第二个),接受。 30. 已:停止,放弃。 31.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鱼我所欲也中“鱼”一词出自

鱼我所欲也一句一译:1、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译文: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只有放弃鱼而选择熊掌了。    2、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译文:生命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那么我就牺牲生命而选择正义了。    3、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译文: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灾祸我不躲避。  4、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译文: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手段不可用的呢?    5、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译文:假使人们所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有什么不可用呢?    6、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译文:通过某种方法就能保全生命却不采用,通过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却不采用。  7、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译文:那是因为他们想要的,有胜过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他们所厌恶的,有超过死亡的事。    8、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译文:不仅仅是贤能的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能的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9、一箪食,一豆羮,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译文: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生存下去,得不到就会死亡。    10、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译文: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人也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1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译文:高官厚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那么,高位厚禄对于我有什么益处!  12、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译文:是为了住宅的华美、妻妾的侍奉和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    13、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译文:从前为了礼仪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华美的住宅却接受了它。14、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译文:从前为了礼仪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15、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从前为了礼仪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也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鱼我所欲也》赏析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初三文言文:鱼我所欲也,字词翻译

自己查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翻译及原文

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才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的优厚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鱼我所欲也

所欲指真义,文天祥所恶指探身怕死

鱼我所欲也

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并不躲避。假如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话,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种手段不能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话,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哪种事情不会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其实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能够做到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够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连过路的饥民也不会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连乞丐也不肯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高位俸禄就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把它制止吗?这就是所谓的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鱼我所欲也《孟子》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有比死亡更厌恶的。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来源:中华活页文选·初三版

《鱼我所欲也》的全文翻译及作者简介

《鱼我所欲也》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孟子 名:轲 字:子舆;子车;子居 籍贯:鲁国邹(今山东邹城)人 生卒:前385年?-前304年? 【孟子概述】 孟子,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孟子师承子思(一说是师承自子思的学生),继承并发扬了孔子的思想,成为仅次于孔子的一代儒家宗师,有“亚圣”之称,与孔子并称为“孔孟”。 孟子著有《孟子》一书。有《孟子》七篇传世,为儒家经典之一。性善论是孟子学说理论的出发点,其主要主张有“仁政”、“王道”理论。司马迁认为《孟子》为孟轲自撰,“孟轲所如不合,退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史记·孟荀列传》但也有观点认为,从书中用语来看,其编定者极可能是孟子的弟子,成书大约在战国中期。 《孟子》共七篇,篇目为:《梁惠王》上、下;《公孙丑》上、下;《滕文公》上、下;《离娄》;《万章》上、下;《告子》上、下;《尽心》上、下。《鱼我所欲也》即出自于《告子》上。南宋时朱熹将《孟子》与《论语》、《大学 (书)》、《中庸》合在一起称“四书”。直到清末,“四书”一直是科举必考内容。

《鱼我所欲也》中"此之谓失其本心","此"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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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那么我就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那么我就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严重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采用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生存然而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却不去做.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他们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使它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用脚踢着给人家,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不屑看他一眼).  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是可以停止了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岳阳楼记庆历四年的春天,滕子京降职到岳州做知州。到了第二年,政事顺利,百姓和乐,各种荒废的事业都兴办起来了。于是(滕子京)就重新修建岳阳楼,扩大原有的建筑规模,在岳阳楼上刻唐代和当代贤人名家的诗和赋,(并)嘱托我用文章来记述(重建岳阳楼)这件事。    我看巴陵那优美的景色,全在洞庭湖。(洞庭湖)连接着远处的群山,吞吐着长江的水流,水势浩大,宽阔无际。或早或晚(一天里)阴晴多变化,景象的变化无穷无尽。这就是岳阳楼的雄伟壮丽的景象,前人的记述很详尽了。虽然如此,那么,(从这里)向北面直到巫峡,南面直到潇水、湘水,被贬谪流迁的人,诗人,大多都聚集在这里,看到自然景物所触发的感情有所不同吧?    像那细雨连绵,连续几个月不放晴的时候,阴冷的风怒号着,浑浊的浪头冲向天空,太阳和星星都隐藏了光辉,山岳隐没了形迹;商人(和)旅客不能前行,桅杆倒下,船桨断折;傍晚天色昏暗,老虎咆哮,猿猴悲啼。登上这座楼,就有离开国都,怀念家乡,担心(人家)说坏话,惧怕(人家)批评指责的情怀,满眼萧条的景象,感慨到极点,十分悲伤。    至于春风和煦,阳光明媚的时候,湖面平静,没有惊涛骇浪,天色湖光相接,一片碧绿,广阔无际;沙滩上的水鸟时而飞翔,时而停歇,美丽的鱼在水中畅游;岸上的香草,小洲上的兰花,香气浓郁,茂盛青翠。有时大片烟雾完全消散,皎洁的月光一泻千里,浮动的月光如跳跃的碎金,平静的月影像沉入水中的玉壁。渔人唱着歌互相应答,这样的乐趣哪有尽头!登上这座楼,就心胸开阔,精神爽快,荣耀和屈辱都忘了,在清风吹拂中端起酒来喝,高兴到了极点。    唉!我曾经探求古时品德高尚的人的思想感情,或许和以上两种人的思想感情有所不同。为什么?不因为外物(好坏)和自己(得失)而或喜或悲。在朝廷做官就为他的百姓担忧;不在朝廷做官就为他的国君忧愁。这就是进入朝廷做官也担忧,辞官隐居也担忧。虽然如此,那么,什么时候才快乐呢?那一定要说:“在天下人忧之前先忧,在天下人乐之后才乐”吧。唉!(如果)没有这种人,那么我同谁一道呢?    写于庆历六年九月十五日。

鱼我所欲也 全文翻译

《鱼我所欲也》 作者: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练习题

1本文的中心论点2,中心句3,论证方法4,关于孟子的名言5,鱼指_______熊掌指________文章开头设喻熊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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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骗别人帮你写作文吧?呵呵老教参认为“舍生取义”为主旨。新教参认为:人人都有“本心”,应该保有“本心”。

《鱼我所欲也》用了什么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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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翻译

原文:孟子曰:“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故为渊驱鱼者,獭也;为丛驱爵者,鹯也;为汤武驱民者,桀与纣也.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则诸侯皆为之驱矣.虽欲无王,不可得已.今之欲王者,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苟为不畜,终身不得.苟不志于仁,终身忧辱,以陷于死亡.诗云‘其何能淑,载胥及溺",此之谓也.”译文:孟子说:“桀和纣失去了天下,是因为失去了人民;失去人民,是由于失去了民心.得天下有办法:得到人民,就能得到天下了;得人民有办法,赢得民心,就能得到人民了;得民心有办法:他们想要的,就给他们积聚起来,他们厌恶的,不加给他们,如此罢了.人民向于仁,如同水往下方流、野兽奔向旷野一样.所以,替深水赶来鱼的是水獭;替树丛赶来鸟雀的,是鹞鹰;替汤王、武王赶来百姓的,是夏桀和商纣.如果现在天下的国君有爱好仁德的,那么诸侯们就会替他把人民赶来.哪怕他不想称王天下,也不可能了.现在想称王天下的人,好比害了七年的病要找存放多年的艾来治.如果平时不积存,好就终身得不到.如果不立志在仁上,必将终身忧愁受辱.以至于死亡.《诗经》上说:‘那怎能把事办好,只有一块儿淹死了."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鱼我所欲也原文_翻译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先秦·孟子及其弟子《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 先秦 : 孟子及其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国中文言文 , 生死 , 道德修养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译文及注释二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有比死亡更厌恶的。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的 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著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样看来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文言现象 通假字 故患有所不辟:“辟”通“避”,躲避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里指感激 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创作背景 孟子的哲学思想属于主观唯心主义,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有善良的本性。孟子的人性说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别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以及自我修养的作用,要求人们反躬自求,“养浩然之气”,做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鉴赏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 *** 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著。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著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简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赏析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墨子怒耕柱子。耕柱子曰:“我无愈于人乎?”墨子曰:“我将上太行,以骥与牛驾,子将谁策?”耕柱子曰:“将策骥也。”墨子曰:“何故策骥也?”耕柱子曰 :“骥足以策。” 墨子曰:“我亦以子为足以策,故怒之。”耕柱子悟。——先秦·墨子及弟子 撰《墨子怒耕柱子》 墨子怒耕柱子 先秦 : 墨子及弟子 撰 墨子怒耕柱子。耕柱子曰:“我无愈于人乎?”墨子曰:“我将上太行,以骥与牛驾,子将谁策?”耕柱子曰:“将策骥也。”墨子曰:“何故策骥也?”耕柱子曰 :“骥足以策。” 墨子曰:“我亦以子为足以策,故怒之。”耕柱子悟。 国中文言文 , 寓理 , 教育 , 故事 陈遗至孝。母好食铛底焦饭,遗作郡主簿,恒装一囊,每煮食,辄贮收焦饭,归以遗母。后值孙恩掠郡,郡守袁山松即日出征。时遗已聚敛得数斗焦饭,未及归家,遂携而从军。与孙恩战,败,军人溃散,遁入山泽,无以为粮,有饥馁而死者。遗独以焦饭得活,时人以为至孝之报也。——南北朝·刘义庆《陈遗至孝》 陈遗至孝 南北朝 : 刘义庆 陈遗至孝。母好食铛底焦饭,遗作郡主簿,恒装一囊,每煮食,辄贮收焦饭,归以遗母。后值孙恩掠郡,郡守袁山松即日出征。时遗已聚敛得数斗焦饭,未及归家,遂携而从军。与孙恩战,败,军人溃散,遁入山泽,无以为粮,有饥馁而死者。遗独以焦饭得活,时人以为至孝之报也。 国中文言文 , 孝道 , 故事 金华郡守张佐治至一处,见蛙无数,夹道鸣噪,皆昂首若有诉。佐治异之,下车步视,而蛙皆蹦跳为前导。至田间,三尸叠焉。公有力,手挈二尸起,其下一尸微动,以汤灌之,未几复苏。曰:“我商也,道见二人肩两筐适市,皆蛙也。哀之,购以放生。二人复曰:‘此皆浅水,虽放,后必为人所获;前有清渊,乃放生池也。"吾从之至此,不意挥斧,遂被害。二仆随后不远,腰缠百金,必为二人诱至此,并杀而夺金也。”张佐治至郡,急令捕之,不日人金俱获。一迅即吐实,罪死。所夺之金归商。——未知·佚名《张佐治遇蛙》 张佐治遇蛙 未知 : 佚名 展开阅读全文∨ 金华郡守张佐治至一处,见蛙无数,夹道鸣噪,皆昂首若有诉。佐治异之,下车步视,而蛙皆蹦跳为前导。至田间,三尸叠焉。公有力,手挈二尸起,其下一尸微动,以汤灌之,未几复苏。曰:“我商也,道见二人肩两筐适市,皆蛙也。哀之,购以放生。二人复曰:‘此皆浅水,虽放,后必为人所获;前有清渊,乃放生池也。"吾从之至此,不意挥斧,遂被害。二仆随后不远,腰缠百金,必为二人诱至此,并杀而夺金也。”张佐治至郡,急令捕之,不日人金俱获。一迅即吐实,罪死。所夺之金归商。 ▲ 国中文言文 , 寓理故事

《鱼我所欲也 》赞扬了神魔 批判了神魔

神魔???是“什么”吧??简单说:赞扬了舍生取义的人,批评了苟且偷生、万钟不辩礼仪而受之的行为。

初中文言文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下面分享该作品的原文及翻译。 初中文言文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文言文鱼我所欲也白话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鱼我所欲也作者简介 孟子(约公元前372年—约公元前289年),名轲,字子舆(待考,一说字子车或子居)。汉族,东周邹国(今山东省邹城市)人,东周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文学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在政治上主张法先王、行仁政;在学说上推崇孔子,反对杨朱、墨翟。被后世尊称为亚圣,其弟子将孟子的言行记录成《孟子》一书。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鱼我所欲也的全文

原文: 《鱼我所欲也》 作者: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全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题目是编者加的。这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    《鱼我所欲也》节选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写作背景

《鱼我所欲也》作者:孟子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的原文是?以及写作宗旨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则凡可以辟(通"避",下同)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写作宗旨 从《鱼》文的出处看,《鱼》是《孟子》一书中第六篇《告子》中的第十章。《孟子》全书对人性的看法是人所共知的性善论。第六篇《告子》更是系统地,全面地,集中地阐明了人性善的哲学观:其中第二章指出:“人性之向善也,犹水之就下也。”第六章又集中地指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紧接着第八章又以牛山上本来有繁茂的树木为喻,说明人皆有“性善”的“本心”,在有些人身上看不到善的行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善”的“本心”,只是因为它像牛山上的树木那样被砍伐殆尽了。正是这样,第十章《鱼》与以上诸章在思想内容上一脉相承,论证了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恰如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所指出的:“此章言善羞恶之心,人皆有之。”只有这样确认人皆有“本心”为《鱼》文的中心论点,才能和《告子》全篇乃至《孟子》全书的思想内容相吻合,才有利于正确理解孟子“王道仁政”思想的哲学根源,才有利于把握孟文的艺术风格,才有利于把它作为论说文的范文进行教学。 这篇文章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什么是“义”呢?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鱼我所欲也和庄子故事两则的注解

我是在濠水的桥上知道的。”

鱼我所欲也的全文是什么

1、《鱼我所欲也》全文:鱼, 我所欲也; 熊掌,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 亦我所欲也; 义,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 所欲有甚于生者, 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 所恶有甚于死者, 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人皆有之, 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 一豆羹, 得之则生, 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 行道之人弗受; 蹴尔而与之, 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宫室之美, 妻妾之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2、《富贵不能淫》全文: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译文:景春说:"公孙衍和张仪难道不是真正的大丈夫吗?发起怒来,诸侯们都会害怕;安静下来,天下就会平安无事。"孟子说:"这个怎么能够叫大丈夫呢?你没有学过礼吗?男子举行加冠礼的时候,父亲给予训导;女子出嫁的时候,母亲给予训导,送她到门口,告诫她说:"到了你丈夫家里,一定要恭敬.一定要谨慎,不要违背你的丈夫!"以顺从为原则的,是妾妇之道。至于大丈夫,则应该住在天下最宽广的住宅里,站在天下最正确的位置上,走着天下最光明的大道。得志的时候,便与老百姓一同前进;不得志的时候,便独自坚持自己的原则。富贵不能使我骄奢淫逸,贫贱不能使我改移节操,威武不能使我屈服意志。这样才叫做大丈夫!"3、《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中,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译文: 舜从田野耕作之中被任用,傅说从筑墙的劳作之中被任用,胶鬲从贩鱼卖盐中被任用,管夷吾被从狱官手里救出来并受到任用,孙叔敖从海滨隐居的地方被任用,百里奚被从奴隶市场里赎买回来并被任用。所以上天要把重任降临在这个人,一定先要使他心意苦恼,使他筋骨劳累,使他忍饥挨饿,使他受尽贫困之苦,使他所做的事情颠倒错乱,用来使他的内心收到震撼,使他性情坚韧起来,增加他所不具备的能力原来没有的才能。一个人,常常发生错误,这样以后才能改正;在内心里困惑,思虑阻塞.然后才能知道有所作为;别人愤怒表现在脸色上,怨恨吐发在言语中,然后才能被人所知晓。(如果)一个国家,在国内没有坚守法度的大臣和足以辅佐君王的贤士,在国外没有实力相当、足以抗衡的国家和来自国外的祸患,这样的国家就常常会走向灭亡。这样以后才知道忧虑祸患能使人(或国家)生存发展,而安逸享乐会使人(或国家)走向灭亡的道理了。 

鱼我所欲也什么观点

《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很可能是孟子。《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鱼我所欲也中“鱼”“我”的意思是?

一、词类活用请广于君:“广”,形容词用作动词,扩大,扩充 。天下缟素:“缟素”,名词用作动词,穿丧服。 二、一词多义徒:免冤徒跣(步行 ) 徒以有先王(只,仅仅 副词)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用,拿,把,凭 介词)以君为长者(因 介词)与:轻寡人与(语气词 用在句末,表示疑问、感叹或反问.可译为“吗”“吧”“呢”等. )与臣而将四矣(加上 ) 虽:虽然,受地于先生(虽然 转折连词)虽千里不敢易也(即使,就 让步连词) 三、通假字1.故不错意也(错通“措”放置)2.寡人谕矣(谕通“喻,知晓,明白)3.仓鹰击于殿赏(仓通”苍“,苍鹰,猛禽)4.轻寡人与(与通“欤”,表疑问语气) 四、古今异义①岂直(古:只,只是,今:不弯曲)五百里哉②休(古:吉祥;今:休息)祲降于天③长跪而谢(古:道歉:今:感谢)之曰④夫(古:用在句首,作发语词,表示要发表议论,不译出;今:夫人,丈夫)专诸之刺王僚也

鱼我所欲也中作者将什么比作鱼.什么比作熊掌

泛指,没有具体的

鱼我所欲也中(则不辨礼义而受之)的翻译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译文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为什么不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为什么不采用呢?采用这种方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 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那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是圣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圣人没有失去罢了。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四处游历的人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如果见了高位厚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因得好处而丧义),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好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子与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而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天性。

《鱼我所欲也》问答题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经常会遇到类似的情况。比如两门选修课都是你所感兴趣的,但是授课时间重合,而且你又没有足够的精力学好两门课程,这个时候你很难做出选择。在面对两个同样优秀、同样倾心于你的男孩子时,你也一定会苦恼许久,不知该如何做出决断。 择业时,地点、待遇不分伯仲的两家单位,你将何去何从?在人生的每一个十字路口,我们都要面对“鱼与熊掌不能兼得”的苦恼。 在面对矛盾选择的时候,我们推荐使用“模糊心理”。所谓“模糊心理”,就是在一个很难决策的情况下,以潜意识的心理为主要基调,做出符合潜意识心理的选择。 心理学研究表明,“模糊心理”实际上是人在成长过程中不断积累的一种心理沉积。也许你并不能说出一条明确的原因,但是通过心理的潜意识,一般情况下可以做出最符合个体心理需求的决定。这里说的潜意识,实际上就是我们常说的第一印象。“模糊心理”在矛盾选择面前,能够提供给我们最安全的心理保护,因而是值得提倡的。 核心理念:更多选择、更多标准会让人无所适从。 应用要诀:明确目标、不受干扰;懂得取舍,该放则放。 应用领域:社会生活、企业经营。

鱼我所欲也的全文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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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的文学常识

1. 文学常识填空和翻译句子(每空1分,每句2分)1.《鱼我所欲也》 1。 《孟子 告子上》举例和对比 鱼和熊掌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舍生而取义者也。2。 (1)假如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2)不仅仅贤能的人有这种思想(想法),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丢掉(不丧失)罢了。 (3)这样以后,(人们才明白)因有忧患而得以生存,因沉迷安乐而衰亡。 【解析】1。试题分析:本段中有三种论证方法,举“鱼”“熊掌”来说理,是举例论证,用“鱼”“熊掌”的关系喻“生”与“义”的关系,是比喻论证,将“生”与“义”做比较,是对比论证。考点:论点、论证方法了解点评:本题有难度,涉及的知识点较多。学生学习古文关注语句的意思,而对写法关注不多,虽然本文是所学课文,但学生对其中的论证方法记忆理解不清,所以平时学习论说性的古文,还要在写作方法上多学习,多理解掌握。 2。试题分析:注意把关键字理解清楚,比如“生”“甚”“欲”“用”“贤”“心”“丧”“忧患”“安乐”,还要注意句式和句气,第一句是疑问语气,第二句是陈述语气,第三句是感叹语气。 考点:古文句子翻译点评:本题有难度,三句都不好翻译,难解字很多。翻译文言句子要注意句中的关键字词,不可漏译,要注意特殊句式、通假字、词类的活用、古今异义等问题。 译句要通顺,语气要连贯,结构要完整,为此,在不影响句子原意的前提下可增加少量字词来疏通句子。 。 2. 鱼我所欲也 1. 选自《孟子·告子上》,题目是编者加的。 《孟子》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轲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 2. 熊掌:熊的脚掌。 古人认为珍贵的食品。 3. 苟得:苟且取得。 这里指的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4.患:祸患,灾难。 5. 辟:同“避”,躲避。 6. 如使:如果,假使,下文“使”同义。 7.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在这里指代办法。 8.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9.由是则生而又不用也: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的人不用。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0. 非独:不单,不仅。 11. 勿丧:不丢掉。 12.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 13. 豆:古代一种木制盛食物的器具。 14. 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尔,助词。 《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 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 15. 蹴cù:用脚踢。 16.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17.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种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万钟,这里指高位俸禄。 钟,古代的量器,六斛四升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示假设,翻译成如果。 辩,同“辨”,辨别。 18. 何加:有什么益处。 19.奉:侍奉。 20.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与,通“欤”,语气助词。读"鱼" 21. 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乡,同“向”,从前。 22. 已:放弃,停止。 23. 本心:天性,天良。 24.是故:所以 25.能:保持一、整体把握 本文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 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 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文章第一段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是故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 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 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 “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 又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 “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 3. 鱼我所欲也的简答题 3.简答题 ①本文有力地证明了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舍生取义这一观点。 生活中有许多人将这个观点奉为行为的准则,请你根据对这个观点的认识,列举一个奉行这种行为准则的事例,加以简要阐述(要求:举例典型,叙议结合)。②作为继孔子之后著名的儒家大师,孟子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富有哲理性的名言。 请根据自己的积累,试写出其中的两条(不得从本文中选取)。 a. b. 1、本文的作者是 , 时期的人, 家学派的代表人物。 名 ,字 。其思想言论主要体现在 一书中,该书的内容包括他的政治活动、政治学说、哲学思想和个性修养。 本文选自 。 2、本文的主旨是 。 (四个字) 3、出自本文的成语有 、、。6、文中所指的比生命更可贵的东西是指道义,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是指丧失道义。 7、人的本心是什么?舍生取义 8、文章开端没有直接进入议题,而是先从生活中人们可能遇到的事情写起,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给所要论述的问题增加了通俗性,为下文论议正题作好了铺垫。 9、文中多次使用对比这种手法,请举例说明。 鱼和熊掌对比 生与死对比 向与今天比较等 10、本文所强调的“义”与市场经济下的“利”有无矛盾,由此会引发一点什么样的启示,请简要谈谈。 1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如何提出的?11、“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中“心”的意思是_______________,《岳阳楼记》中对“心”的解释与之不同的例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2、民族英雄文天祥的名句 , 与孟子“舍生取义”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13.对比阅读以下几则材料,联系课文说说它们各自表现出了怎样的价值取向。材料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孟子)材料二: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匈牙利裴多菲)材料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材料四: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夏明翰) 1、从文中找出两对反义词:生和死,欲和恶。 2、本文选自《孟子》一书,它与《论语》、《大学》、《中庸》合称为“四书”。 3、“故不为苟得也”和“故患有所不避也”两句在文中的作用? 4、“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是因为: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 者。 5、文中“是心”具体指: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或原文;“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表达了孟子 性善说的思想。 6、为什么说:“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答: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与生俱来具有善的本性。 知识后来受到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才变化的。但是有道德的人能不受恶习的影响,保持高尚的操守而不丧失天性。 7、文中最能体现孟子“人之初,性本善”思想的句子:“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8、你认为“本心”应包括哪些内容?请举一例有力证明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答:善良,宽容,自尊,自爱,爱国。 文天祥宁死不降元,正是因为他有了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怀才使得中国没有被敌国侵占,保证了国家和人民。 9、文中和“嗟来之食”意思相一致的语句是:呼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10、面对“生”与“义”时,孟子作出了自己的选择。 联系历史知识,谈谈你对义的理解。(至少用上一句名言) 答:“义”是正义,是有利于人民,民族,国家的大义,涉及到国家民族利益,民族气节,再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坚持人民(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所以我们应坚持当人生中遇到生死义利重大抉择时,应舍生取义,不能为一己私利置正义于不顾。 11、本文所讲 的“义”与市场经济下的“利”有无矛盾?给你的启示?谈谈。 答:不矛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要讲诚心,讲道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12、文章第一段将 “生”比作“鱼”,将“义”比作“熊掌”,提出了他的主张:当二者不能两全时,应“舍生取义”。 13、孟子所说的“大丈夫”与文中的“贤者”这个词含义相同。 14、文中所说的“失其本心”中的“本心”指的是什么?有的人为什么会“失其本心”? 答:“本心”指的是善良的本性。 有的人会“失其本心”是为物欲所蔽。 15、人生常常面临各种各样的抉择,在关键时刻,如何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呢?你从本文中得到了那些启示? 答:我得到的启示是:人有时会迫于情势和欲望,做出非善的行为来,因此,做人应该时常自省,要敢于舍生取义。 16、人生常常面临各种各样的抉择,关键是看你怎样取舍。请仿照文中第一段第二句的句式,用现代汉语另写一个句子,表明你的取舍观? 答:金钱是我所需要的,人格也是我所需要的,当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时,我将放弃金钱,保全人格。 17、中“鱼”比喻“生”,“熊掌”比喻“义”。 文章以鱼和熊掌设喻的目的:引出舍生取义的论点,同时暗含生和义孰轻,孰重的关系。 这种取义浅近的比喻,既使他所讲的道理易于为人接受,又使论证生动形象。富有文学气味。 (提示:议论文不管用什么形式开头,它的作用往往是为了引出论点或论题,比喻论证的作用一般是使论证生动形象,使深奥是道理浅显易懂,易于为人接受。 4. 08年中考鱼我所欲也精细阅读 2006年中考文言文精细阅读之《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 一、文章内容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官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二、文学常识 1、本文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孟子,战国时期鲁国人,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还学过他的文章有《得到多助, 失道寡助》《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附“四书”:《孟子》《论语》《大学》《中庸》) 三、语音 箪(dān) 蹴(cù) 羹(gēng) 死亦我所恶(wù) 四、通假字 1、乡为身死而不受 乡 通“向”,从前 2、故患有所不辟也 辟:通“避”,躲避 3、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辩:通“辨”,辨别 五、古今异义词 六、词类活用 七、一词多义 1、为 (1)今为(为了) (2)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做)之 (3)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做、采用)也? (4)乡为(肯、情愿)身死而不受,八、重点词语解释 1、一豆羹 (古代盛食品的器具) 2、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心:天性,天良” 3、故患有所不辟也 患:祸患,灾难 4、一箪食, 箪:竹筐 5、一豆羹 豆:碗 6、蹴尔而与之 蹴:用脚践踏 7、万钟于我何加焉 何加:好处 8、所恶有甚于死者 恶:厌恶。 9、舍生而取义者也 义:正义或仁义。 10、贤者能勿丧耳 贤者:有道德的人。勿丧:不丢掉,不遗失。 丧:遗失 1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万钟:万钟的俸禄,形容位高禄厚。钟:古代的一种量器。 12、二者不可得兼 得兼:能够同时得到。 13、故不为苟得也 苟得:苟且取得,本文指:“苟且偷生,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14、妻妾之奉 奉:侍奉。 15、呼尔而与之 呼尔:没礼貌的吆喝。 与 :给 16: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穷乏:贫穷。 17、有是心也 心:本性 九、特殊句式 十、朗读节奏 十一、理解性默写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文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生,亦无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3、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4、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5、孟子认为失其本心的行为是: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为宫室之美而受之;为妻妾之奉受之;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6、在孟子看来,什么情况下,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 *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7、不辩礼仪的接受万钟是为了: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8、文中与“嗟来之食”的意思相一致的句子是: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十二、重点语句翻译 1、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每有一个关键词没落实就扣半分,扣完为止。比如“恶、患、甚、避”。)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万钟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万钟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3、是亦不可以已乎? *这样的行为不也应该停止了吗? 4、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尔。 *不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本性,而且人人都有,只是有道德的人能不丧失罢了。 5、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了。 6、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以前宁肯死亡,也不接受,今天却为了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自己而接受它。 7、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假使人们追求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那么一切能够用来逃避祸患的手段,有哪一种不能采用呢? 8、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如果没有礼貌的吆喝着给别人食物,即使走路的人也不接受。 9、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十三、课文内容理解 1、从论证方法的角度看,本文除了“举例论证”外,主要运用了对比论证的论证 方法,有力地证明了舍生取义(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一中心论点。 2、选出品读有误的一项( A ) A、本文以“鱼”比喻为正义,以“熊掌”比喻为生命; B、“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中的“是心”是指“这种。 5. 《鱼我所欲也》的全文解析 《鱼我所欲也》译文: 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一) 整体感知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来。他对比了两种生死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本文行文流畅,论证严密;引譬设喻,生动形象;排比铺陈,气势恢弘。体现了《孟子》一书的文笔特点。 (二)学法引导 读课文,借助工具书,在理解文句的基础上,抓住那些表述作者观点的语句和作者常用的术语加以分析,以此来剖析作者的“舍生取义”的思想,并逐步培养分析判断能力。另外,反复朗读,加深体会文章的内容和文章的气势,从而了解孟子善于论辩的特点。 (三)审美鉴赏 生动透彻的修辞美 本文在论说道理的过程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综合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使说理生动明白、深刻透彻。“舍鱼而取熊掌”的比喻,告诉人们择优而取的道理。“一箪食,一豆羹”的比喻,证明“义”重于“生”的论点,突出了主题。生和义的对比中突出了舍生取义之人的高大形象。“不食嗟来之食”与“不辩礼义而受万钟”的对比,赞扬了舍生取义的精神。排比更是通篇皆是,既有助于逐层深入分析,又能增强文章的气势和论辩力量。 6. 《鱼,我所欲也》《舜发于畎亩之中》中考试题 《鱼我所欲也》 一、文学常识 孟子是战国时期著名的 ,是 学派的代表人物。本文选《 》,该书 在宋朝时被朱熹列为《四书》之一。 二、为下面加点的字注音 一箪食( )一豆羹( )蹴尔( )勿丧( )( )苟得( )所恶( )不屑( )不为苟得( )为宫室之美( ) 三、找出各句中的通假字,并解释。 1、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通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通 3、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通 通 4、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通 四、解释下列各组加点词在句中的意思。 得 二者不可得兼( ) 则 弗得则死 ( ) 得之则生 ( ) 则凡可以得生者 ( )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万钟则不辩礼义 ( ) 而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 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 ) 于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 为 为宫室之美为之( ) 呼尔而与之( ) 向为身死而不受( ) 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何不为也 ( ) 五、解释句中加点的词语 (1)二者不可得兼 (2)故不为苟得也 (3)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4)贤者能勿丧耳 (5)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6)此之谓失其本心 六、翻译句子 (1)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2)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3)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4)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5)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6)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文中前后有什么联系

鱼我所欲也,是中国春秋战国时代的一篇古文。作者是孟子。该文出自《孟子·告子上》。原文是: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鱼我所欲也本文开头从鱼和熊掌说起,有什么好处

  以鱼和熊掌说起有什么好处:  (1)比喻方式,用鱼和熊掌比喻生和义,用舍鱼取熊掌比喻舍生取义,使所述道理更形象生动,通俗易懂。  (2)以生活中的舍鱼取熊掌之小事中的价值取向,来引出舍生取义中的价值取向,用类比方式引出论点,为下文论述做铺垫,自然而水到渠成。  (3)以故事引出下文,增强文章的可读性。  (试题分析:“鱼和熊掌”是一个比喻的说法,用鱼和熊掌比喻生和义,用舍鱼取熊掌比喻舍生取义,这样论述更形象生动,容易被人接受。这也是类比论证的方法,引出舍生取义,为下文作铺垫,同时吸引读者。(点评:理解文章的写作手法要注意文章表达的中心,任何写作手法都是为了作者表情达意的需要,都是为了表现文章的中心服务。)

《鱼我所欲也》本文在写作上有什么特点

1、逻辑严密,具有雄辩力量;2、善用比喻和举例论证的手法,颇富说服力;3、正反论证,层次清晰;4、语句流畅,气势充沛。

鱼我所欲也

好评,亦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我就会放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所想要的,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我就会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也是我所厌恶的,但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超过生命的,那么可以凭借来保全生命的做法为什么不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可以躲避灾祸的事情为什么不做呢?那么有办法求生但是却有人不采用这个做法,那么可以借此来躲避灾祸却有人不这样做.因此,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不仅仅有才能的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不丢掉它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如果吆喝着给他吃,过路饥民都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轻视它.   不管是否符合礼与义就接受优厚的俸禄,这高位俸禄对我有什么增益呢? 是为了住宅的华美,得到妻妾的侍奉,让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愿身死也不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愿身死也不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愿身死也不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却为了让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本性.

鱼我所欲也(翻译文)

鱼也是我想要的

鱼我所欲也加点诗词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的内容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i),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éi)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因此我不做为了生而不择手段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因此(即使)有祸患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得到生命的办法什么不可以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的呢?由于这个原因有可以获得生存手段然而不用的人,由于这个原因有可以躲避祸患手段而不采用。因为这个缘故,人们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感情,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感情,只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篮食物,一碗汤,得到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吆喝着给他吃,路上的饥饿的行人也不会接受;用脚践踏着给他吃,就连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如果有丰厚的俸禄却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样,优厚的俸禄为我带来什么好处呢?是为了美丽的房子、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走投无路的穷人感激我的恩德吗?从前即使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宫室的美丽却接受了;先前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做吗?这就叫做丧失了(自己的)天性

鱼我所欲也中心论点是什么?

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他对比了两种人生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不辩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是不可取的。《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是孟子。《鱼我所欲也》赏析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鱼我所欲也的原文

鱼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ěr)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的 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样看来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鱼我所欲也翻译和原文注释

鱼我所欲也翻译和原文注释如下:翻译: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的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注释:亦:也。欲:喜爱。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舍:舍弃。取:选取。甚:胜于。于:比。故:所以,因此。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恶:厌恶。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如使:假如,假使。之:结构助词,的。莫:没有。则:那么。凡是,一切。得生:保全生命。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为:做。而:但是。是故:因此。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是:此,这样。心:思想勿丧:不丧失。丧:丧失。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则:就。弗:不。得:得到。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蹴:用脚踢。而:表修饰。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辩:同“辨”意为辨别。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宫室:住宅。奉:侍奉。穷乏者:穷人。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与:同“欤”,语气助词。乡:同“向”,先前、从前。已:停止。本心:指本性,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诗人简介:孟子(约公元前372年—约公元前289年),名轲,字子舆(待考,一说字子车或子居)。汉族,东周邹国(今山东省邹城市)人,东周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文学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在政治上主张法先王、行仁政;在学说上推崇孔子,反对杨朱、墨翟。被后世尊称为亚圣,其弟子将孟子的言行记录成《孟子》一书。

文言文《鱼我所欲也》翻译

鱼,是我要追求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二者不能同时得到,就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追求的东西;义也是我所追求的东西。如果二者不能同时兼得,就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还有祥细的…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的讲解

  选自《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为什么不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为什么不采用呢?采用这种方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 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那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是圣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圣人没有失去罢了。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四处游历的人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被轻视而不肯接受。如果见了高位厚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因得好处而丧义),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好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子与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而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天性。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272073.html?wtp=tt

鱼我所欲也的原文是?以及写作宗旨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则凡可以辟(通"避",下同)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写作宗旨 从《鱼》文的出处看,《鱼》是《孟子》一书中第六篇《告子》中的第十章。《孟子》全书对人性的看法是人所共知的性善论。第六篇《告子》更是系统地,全面地,集中地阐明了人性善的哲学观:其中第二章指出:“人性之向善也,犹水之就下也。”第六章又集中地指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紧接着第八章又以牛山上本来有繁茂的树木为喻,说明人皆有“性善”的“本心”,在有些人身上看不到善的行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善”的“本心”,只是因为它像牛山上的树木那样被砍伐殆尽了。正是这样,第十章《鱼》与以上诸章在思想内容上一脉相承,论证了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恰如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所指出的:“此章言善羞恶之心,人皆有之。”只有这样确认人皆有“本心”为《鱼》文的中心论点,才能和《告子》全篇乃至《孟子》全书的思想内容相吻合,才有利于正确理解孟子“王道仁政”思想的哲学根源,才有利于把握孟文的艺术风格,才有利于把它作为论说文的范文进行教学。 这篇文章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什么是“义”呢?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鱼我所欲也 鱼指什么

见多不怪孪帕贪恋匕战

鱼我所欲也的全文

孟子《书影鱼》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鱼我所欲也《孟子》【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注释】(1)《孟子》:记录战国时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轲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2)苟得:苟且取得。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3)辟:同“避”。(4)如使:如果,假使。(5)几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这里指代办法。(6)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用呢?(7)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不用。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8)非独贤者有是心也:非独,不单,不仅。是,这。(9)丧:丧失(10)呼尔而与之:(轻蔑地)呼喝着给他(吃)。尔,助词。(11)蹴(尔而与之):蹴,践踏。(12)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1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万钟:丰厚的俸禄。则,连词,这里表示假设。辩,同“辨”。(14)于我何加焉: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于,对。何,什么。益,好处。(15)所识穷乏者: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16)得我:感激我。得,同“德”,动词。(17)乡为身死而不受: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受(一箪食,一豆羹)。乡,同“向”,原先,从前。 (18)是亦不可以已乎:是,这种行为。已,止。这里是“止而不为”的意思。 (19)(此之)谓(失其)本心:谓,叫做,称为。本心,本来的思想,即“义”。【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只为求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什么手段不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可以躲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不用;通过某种办法就可躲避祸患,但有人不去干这种事情。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品德)使它不致丧失罢了。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它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然而,如果你(轻蔑地)呼喝着给他(吃),过路的饥饿的人也不会接受;如果你用脚踢着(或践踏)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万钟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妻妾的侍奉,为了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舌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吗?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施舍,今天却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施舍,今天却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原先为了义(羞恶之心)宁愿身死而不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施舍,今天却为了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了: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干了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本来的思想,即“义”,即本来就有的羞恶廉耻之心。【主题】本文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他对比了两种人生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不辨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是不可取的。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 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鱼我所欲也中的成语

舍生取义、苟且偷生、嗟来之食、趋利避害、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一、舍生取义shě shēng qǔ yì释义:为了正义事业不怕牺牲。常用于赞扬别人难能可贵的精神。出处:先秦·孟轲《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译文:生命,也是我所要的,正义,也是我所要的,二者不能同时都得到,就选择正义而舍去生命。示例:革命先烈们为了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舍生取义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二、苟且偷生gǒu qiě tōu shēng释义:指将就着活下去,不顾将来的祸患。出处:战国荀况《荀子·荣辱》:“今夫偷生浅知之属,曾比而不知也。”译文:现在那些苟且偷生浅陋无知之辈,曾经亲近浅陋而不知道此乃无知啊。示例:有原则的人宁愿死得有尊严也不愿苟且偷生。三、嗟来之食jiē lái zhī shí释义:侮辱性的施舍。出处:西汉戴圣《礼记·檀弓下》:”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 "嗟!来食! "”译文:黔敖左手端着食物,右手端着汤,对他吆喝道:“喂!来吃吧!”示例: 贫病交加的朱自清,宁肯饿死,也决不吃嗟来之食的骨气,永远值得赞扬。四、趋利避害qū lì bì hài释义:趋向有利的一面,避开有害的一面。出处:汉·霍谞《奏记大将军梁商》:“至于趋利避害,畏死乐生,亦复均也。”译文:至于趋向有利的一面,避开有害的一面,怕死积极向往生存,同样势均力敌。示例:战略大师们善于巧妙地利用自然环境,趋利避害,既承受其制约,又尽量使大自然为自己服务。五、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yú yǔ xióng zhǎng bù kě jiān dé释义: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出处:先秦 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译文: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二者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示例:如果这些举措运用不能恰到好处,将会极大地影响出口导向的中国经济。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但中国偏想经济高速增长,财富快速聚集,并且经济健康发展没有通货膨胀,而且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鱼我所欲也的原文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fú)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译文】注释 一、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孟子》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散文家孟轲及其弟子万章等人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261章,3.5万多字.也是“四书”之一,是中国儒家经典的书籍.1.欲:想要,喜欢 .2.熊掌:熊的脚掌,是极珍贵的食品.3.得兼:即“兼得”,同时获得.兼,同时进行几件事或据有几样东西.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取:选取.舍生而取义者也,取:求取 4.苟得:不合理的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5.患:祸患,灾难.6.辟:通“避”,躲避.7.如使:如果,假使,下文“使”同义.8.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10.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的人不用.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11.非独:不单,不仅.12.勿丧:不丢掉,不丧失.丧:丢失.13.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14.豆:古代一种木制盛食物的器具,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15.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吃.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16.蹴(cù)尔:用脚踢着给他.蹴:用脚踢.17.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认为不值得,指不愿意接受.18.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示假设,意为如果.辩,同“辨”,辨别.19.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增加,指带来好处.20.奉:侍奉.21.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同“欤”,语气助词,译为"吗".读"yú".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22.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原先,从前.23.已:停止.24.本心:天性、天良.25.是故:因此 26.能:能够 27.所欲有甚于生者.甚:超过.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那么(我)就舍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那么就舍弃生命而选择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事还有比死亡更讨厌的,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令人讨厌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办法,有什么不能采用呢?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然而有人不用,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有人不采纳.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讨厌的事.不仅是贤明的人有这样的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能够不丢失罢了.一碗饭,一碗汤,得到了就可活下去,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饥饿的路人不肯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万钟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样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肯接受(一箪食,一豆羹),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肯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妾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肯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了吗?这种做法就叫做丧失了本

鱼我所欲也拓展文言文

《鱼我所欲也》,系出自《孟子·告子上》的名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有比死亡更厌恶的。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赏析

1、《鱼我所欲也》全文:鱼, 我所欲也; 熊掌,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 亦我所欲也; 义,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 所欲有甚于生者, 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 所恶有甚于死者, 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人皆有之, 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 一豆羹, 得之则生, 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 行道之人弗受; 蹴尔而与之, 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宫室之美, 妻妾之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2、《富贵不能淫》全文: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译文:景春说:"公孙衍和张仪难道不是真正的大丈夫吗?发起怒来,诸侯们都会害怕;安静下来,天下就会平安无事。"孟子说:"这个怎么能够叫大丈夫呢?你没有学过礼吗?男子举行加冠礼的时候,父亲给予训导;女子出嫁的时候,母亲给予训导,送她到门口,告诫她说:"到了你丈夫家里,一定要恭敬.一定要谨慎,不要违背你的丈夫!"以顺从为原则的,是妾妇之道。至于大丈夫,则应该住在天下最宽广的住宅里,站在天下最正确的位置上,走着天下最光明的大道。得志的时候,便与老百姓一同前进;不得志的时候,便独自坚持自己的原则。富贵不能使我骄奢淫逸,贫贱不能使我改移节操,威武不能使我屈服意志。这样才叫做大丈夫!"3、《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中,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译文: 舜从田野耕作之中被任用,傅说从筑墙的劳作之中被任用,胶鬲从贩鱼卖盐中被任用,管夷吾被从狱官手里救出来并受到任用,孙叔敖从海滨隐居的地方被任用,百里奚被从奴隶市场里赎买回来并被任用。所以上天要把重任降临在这个人,一定先要使他心意苦恼,使他筋骨劳累,使他忍饥挨饿,使他受尽贫困之苦,使他所做的事情颠倒错乱,用来使他的内心收到震撼,使他性情坚韧起来,增加他所不具备的能力原来没有的才能。一个人,常常发生错误,这样以后才能改正;在内心里困惑,思虑阻塞.然后才能知道有所作为;别人愤怒表现在脸色上,怨恨吐发在言语中,然后才能被人所知晓。(如果)一个国家,在国内没有坚守法度的大臣和足以辅佐君王的贤士,在国外没有实力相当、足以抗衡的国家和来自国外的祸患,这样的国家就常常会走向灭亡。这样以后才知道忧虑祸患能使人(或国家)生存发展,而安逸享乐会使人(或国家)走向灭亡的道理了。 

《鱼我所欲也》的中心论点是什么?是怎样提出来的呢?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也这个我们做过理解默写的。我查过通过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鉴赏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性善论”思想较为完整的体现。连带的是仁义道德与个人修养的问题。以下是我整理的鱼我所欲也原文及鉴赏,欢迎参考阅读!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鉴赏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鱼我所欲也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题目是编者加的。这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鱼我所欲也》节选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谁知道鱼我所欲也第一段

《鱼我所欲也》第一段的原文如下: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什么是《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很可能是孟子。《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鱼我所欲也的意思

鱼我所欲也的意思是鱼,是我所想要的。鱼我所欲也【作者】孟子(一说为其弟子所记录) 【朝代】先秦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