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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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托投资?资金安全吗?

信托,出资是个人,借款人是企业(企业类型实力不一)。风险的控制主要在于信托公司。收益基本在8~12%。P2F是一个比较新的东西。出资是个人,借款人是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网上资料不是很多,基本上也就是6~9%。并且只有期限比较短的才能到比较高的收益。借款人正规实力强。收益也不会很高。

信托投资基金的特点有哪些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管理信托资金,也可以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通常这种资金信托方式称为集合资金信托。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时,应设立集合信托计划,并在集合信托计划开始推介前,逐一向注册地银监局报告。  异地推介集合信托计划的,须先经注册地银监局审批其办理异地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资格,并在开始异地推介前向推介地银监局和注册地银监局报告,每个集合信托计划最多只能同时在信托投资公司注册地银监局辖内(城市不限)和另一个银监局辖内不超过两个城市推介,而且接受异地推介的资金信托合同,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一百万元),且机构委托人需同时出具其投资于该集合信托计划的资金不超过其净资产20%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委托人需同时出具个人稳定的年收入不低于十万元的收入证明。  在任一时点,信托投资公司正在异地推介的集合信托计划不得超过两个。集合信托计划推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向注册地银监局和推介地银监局提交有关推介情况、接受资金委托情况的正式报告。  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集合信托计划。异地推介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亲自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在其注册地银监局辖区以外的其他城市向潜在的委托人散发集合信托计划推介材料(或作口头宣传)并接受资金信托的行为。  集合资金信托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社会公众或者社会不特定人群作为委托人,以购买标准的、可流通的、证券化合同作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统一集合管理信托资金的业务。  第二种是有风险识别能力、能自我保护并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特定人群或机构作为委托人,以签订信托合同作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集合管理信托资金的业务。  集合资金信托类型按照其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方向,集合资金信托可分成以下类型:  (1)证券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它可分为股票投资信托、债券投资信托和证券组合投资信托等。  (2)组合投资信托,即根据委托人风险偏好,将债券、股票、基金、贷款、实业投资等金融工具,通过个性化的组合配比运作,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3)房地产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房地产或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信托。中小投资者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以较小的资金投入间接获得了大规模房地产投资的利益。  (4)基础建设投资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拟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需要状况,在适当时期向社会(委托人)公开发行基础设施投资信托权证募集信托资金,并由受托人将信托资金按经批准的信托方案和国家有关规定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资金信托。  (5)贷款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信托计划中或其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  (6)风险投资信托,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的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以高科技产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投资目标所进行的一种直接投资方式。

信托投资范围

法律分析: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3、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4、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6、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7、代保管业务。8、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9、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0、受托经营公益信托。11、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法律依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可以将自己无法或者不能亲自管理的资金以及国家有关法规限制其亲自管理的资金交付信托。这也说明委托人可以超出经营范围进行信托。

什么叫信托投资啊?

信托投资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 信托投资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对企业的投资是目前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这种信托投资与的委托投资业务有两点不同。第一,信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资金及稳定的长期信托资金,而委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与之相对应的委托人提供的投资保证金。第二,信托投资过程中,信托投资公司直接参与投资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而对委托投资,信托公司则不参与投资企业的收益分配,只收取手续费,对投资效益也不承担经济责任。

什么是信托投资

信托,指委托人基于信任,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让其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对财产进行管理或处置的行为。概括地说,信托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委托财产既可以是股票、债券、土地、房屋等有形财产,也可以是像专利这样的无形财产。按照委托财产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信托业务分为金钱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等等。在我国,信托业务由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法》开发,并受到银监会的监督。目前获得银监会所颁“牌照”的信托公司只有68家,如中信信托、平安信托、华润信托等。这些信托公司通过开发信托产品,筹资资金,利用其专业知识,投资于金融市场、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并给投资者带来收益。另外,近年也兴起了类似于国际上“家族信托”的产品,富豪们通过成立家族信托,帮助子孙管理遗产。

什么是信托投资。

信托受益权转让是指将信托受益的权利进行转让。信托受益权是信托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享受信托财产经过管理或处理后的收益权利。也包括信托合同结束时,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可享受信托财产本身利益的权利。信托受益权是指受益人请求受托人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广义的信托受益权中的受益人除有请求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外,还有保证信托利益得以实现的其他权利,如《信托法》规定的知情权、调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权、撤销受托人违反信托的处分权、受托人的解任权。信托受益权具有以下特征:其一,信托受益权属于兼具物权和债权性质的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是受益人对信托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因此该权利首先必须是财产权。其二,信托受益权属于可转让的财产权利。信托受益权的权利是通过转让质物实现的,因此能够质押的权利应当满足可转让的条件。

十大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十大信托公司1、中信信托(金融机构背景)中信信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由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前者持股比例82.26%,后者持股17.74%。现金资产规模高达16241亿元,信托公司中排名第一,结合中信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无愧信托公司中的“战斗机”。2、建信信托(金融机构背景)建信信托(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批复,合肥市财政局投资,筹备设立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由中国银监会直接监管,中国建设银行持股67%,现有资产规模14512亿元,仅此于中信信托,位列信托资产规模第二。结合建信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稳坐二席。3、华润信托(央企国企背景)华润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由华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角公司控股,三者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22.23%,现今资产规模10181元,虽然远低于中信信托和建信信托,但万亿级级别信托公司,仅此三家,实力不容小觑。结合华润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稳居三甲。4、五矿信托(央企国企背景)五矿信托(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银行批准成立。由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控股,分别持股比例为78%,21.2%和0.79%。现金资产规模9239亿元,虽然未能突破万亿几规模,但五矿信托发展势头强劲,各信托产品正常运营,市场口碑良好,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成为第四家万亿级别的信托公司。5、中融信托(央企国企背景)中融信托(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前身为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由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分别持股比例是63.5%和36.5%,现资产规模7708亿元,信托公司资产规模中排名第五,结合中融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6、交银信托(金融机构背景)交银信托(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国家特批的第一家商业银行直接投资控股的信托公司,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前者持股比例85%,后者持股比较15%,现金资产规模7517亿元,落后中融信托仅100多亿,结合交银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7、光大信托(金融机构背景)光大信托(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水市财政局控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1%,23.42%,21.58%和4%。现金资产规模7182亿元,结合光大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8、华能信托(央企国企背景)华能信托(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银监会批准,获得金融许可证,开展信托业务,业务范围遍及全国。由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贵州省技术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贵阳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8家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依次是67.92%,31.48%,0.16%,0.16%,0.09%,0.08%,0.07%,0.03%。现金资产规模6990亿,结合华能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9、上海信托(地方政府背景)上海信托(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银监会批准,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家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依次为97.33%,2%和0.67%。现金资产规模达6728亿元,结合上海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10、中航信托(央企国企背景)中航信托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商务部核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公司和共青城羽绒服装创业基地公共服务有限公司直接控股。现金资产规模6489亿元,结合中航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

什么是信托投资,有懂得吗?

理财通定投怎么取消?要取消理财通里面的定投,投资者只要打开理财通进去后,点击我的,然后找到自己定投的基金,进入后点击“基金定投”,点击已定投的基金,然后点击“管理计划”;最后“终止计划”-“确认终止”并输入密码即可。基金定投是一种定时定额的投资方式,定投能减少成本是因为基金定投每次购买的净值不同,而基金的持仓成本,会在投资者加仓或减仓的时候变化。如果是是急用钱或止盈,建议投资者长期持有。手机型号:小米12系统版本:MIUI 13微信版本号:8.0.20花呗点了分期还款了 现在不想分期了怎么办花呗点了分期还款,现在不想分期,需要用户进入花呗页面,输入花呗交易分期,在花呗交易分期中找到提前还款按钮点击即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首先,打开支付宝,在首页上搜索花呗交易分期。如下图所示。2、进入交易分期之后,点击右上角问号按钮。如下图所示。3、点击后,进入我的客服,点击提前还款。如下图所示。4、最后,跳转到分期界面,点击最下端的全部还清即可。了解专项维修基金如何获得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是政府提供的一种金融支持,可以帮助企业和个人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支持企业和个人发展。本文将介绍专项维修基金的获取和使用方式,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专项维修基金。 一、专项维修基金的获取1. 申请政府资金:政府提供的专项维修基金,可以通过申请政府资金的方式获得,一般需要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后,政府会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2. 银行贷款:银行也可以提供专项维修基金,一般需要提供相关的贷款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后,银行会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贷款支持。3. 社会捐赠:社会各界也可以捐赠专项维修基金,一般可以通过社会公益组织或者政府部门等渠道,获得相应的捐赠资金。 二、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1. 企业发展:专项维修基金可以用于企业的发展,可以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资金周转等,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企业的竞争力。2. 个人创业:专项维修基金也可以用于个人创业,可以用于购买设备、租赁经营场所、投资研发等,帮助个人创业者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事业。3. 社会公益:专项维修基金也可以用于社会公益,可以用于支持残疾人、穷困家庭、孤儿院等,帮助弱势群体更好地生活。 三、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1. 资金使用规范: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的规定,一般要求资金必须用于指定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以免造成资金的浪费。2. 财务报告: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一般要求提交财务报告,以便政府部门或者银行等有关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3. 资金回收: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一般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全部回收,以免造成资金的浪费。 四、专项维修基金的优势1. 资金支持:专项维修基金可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和个人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支持企业和个人发展。2. 政策支持:专项维修基金的获取和使用,一般都有相关的政策支持,可以更好地帮助企业和个人发展。3. 社会效益: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可以带来社会效益,可以帮助弱势群体更好地生活,也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五、总结专项维修基金是政府提供的一种金融支持,可以帮助企业和个人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支持企业和个人发展。专项维修基金的获取可以通过申请政府资金、银行贷款和社会捐赠等方式,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可以用于企业发展、个人创业和社会公益等,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要求资金使用规范、提交财务报告和资金回收等,专项维修基金的优势在于可以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支持和社会效益等。

投资信托和信托投资有啥区别

  基本上,两者是一个意思  1、信托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概括地说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2、信托的基本特征:  (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2)、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将自有财产委托给受托人。  (3)、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依法成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  (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  3、信托法对信托的设立的规定:  (1)、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2)、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3)、设立信托,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设立信托的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4、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的定义:  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接受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5、信托业务的范畴:  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6、信托当事人:  委托人:委托信托公司管理其自有财产的人。条件:财产合法拥有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受托人:是接受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人。但能够经营信托业务的受托人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  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以是他人。委托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的是自益信托,为不同人是他益信托。  7、信托财产的定义: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信托财产包括:资金、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财产权。  8、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受委托人和受托人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的影响。  (2)、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脱离委托人的控制,让具有理财经验的受托人进行管理,能有效保证其保值增值。  (3)、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信托财产,都归入信托财产。  (4)、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9、信托财产的管理:  (1)、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处理信托事务。  (2)、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10、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方式: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等方式进行。  11、资金信托的定义:  资金信托是一种以资金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管理模式,它通常是以资金在一定时期内获取收益为信托目的。一般分为委托人指定用途和不指定用途两种资金信托。信托结束时,信托财产通常以维持原样或折算为现金的方式,返还给委托人。  资金信托包括单一资金信托(受托人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单独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方式)和集合资金信托(受托人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的信托资金汇集起来,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运用和管理信托资金的信托方式)二种形式。  12、信托相关法规对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委托人资金的要求:  信托公司接受的信托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2)、单笔信托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  13、信托资金发生损失的处理:  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违反信托目的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14、信托收益和信托报酬的定义:  信托财产因受托人的管理和运作而产生的收益称为信托收益。  受托人因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而获取的报酬称为信托报酬。  15、资金信托产品不能保底收益的原因:  信托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由此获得的收益或者造成的损失,均由信托财产承担。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6月5日公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现在信托市场已经出现了达不到预期收益率,免收手续费的产品,表明信托公司对达到预期收益率的十足信心。  16、信托产品的媒介宣传: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信托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  17、信托的预计收益的由来:  信托公司经事先周密测算后,得出信托项目预计收益,扣除相应各种费用,即为受益人获得的预计收益。  依据《信托法》,除非信托公司与委托人签有协议,否则超过预计的信托收益应为受益人所有。  18、如何看待信托投资的风险:  任何投资均有风险。风险同收益成正比,收益越高,风险越大。信托产品属于中等收益,中等风险。信托项目不同,风险的来源、大小不同。  投资风险包括:政策、项目经营、不可抗力等风险。  信托公司拥有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并对每一个信托计划均设计有效规避风险的方案,使信托投资的风险降为最低。  19、信托公司经营亏损、倒闭对信托财产的影响:  信托公司经营亏损、倒闭,信托财产(委托人的资金)不受影响。  根据《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需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自有资产,不参与清算。信托公司如经营不善、倒闭、破产,信托财产应移交给其它公司,使得信托财产的管理连续有效。  20、信托资金的转让、变现:  一般情况下,信托资金不可以提前支取。  但根据合同约定:信托生效三个月后,委托人(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形式为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到信托公司办理转让手续,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人与受让人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交纳转让手续费。  21、信托资金及收益的领取:  信托合同终止后,信托公司将本金及收益一同划至受益人在合同中指定的受益账户,受益人到银行领取。  22、信托财产税费的缴纳:  (1)、收益人、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2)、信托计划期限内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应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办理。  23、受托人(信托公司)在信托期间应尽的责任:  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4、受托人在信托业务中的义务和责任:  (1)、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除依照合同约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  (3)、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信托合同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受托人违反规定,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6)、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7)、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8)、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  25、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2)、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3)、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26、受益人的权利:  受益人是在信托关系中享有信托财产利益的人。受益人有权放弃信托受益权。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27、信托业务文件主要包括:  (1)、信托合同;  (2)、信托计划书;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28、信托合同的概念:  信托合同是由信托法律关系中作为信托关系当事人的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信托和规定信托关系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29、信托合同需载明的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什么是信托投资公司

问题一: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分别都是干什么的? 我是证券从业人员,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证券公司主要做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的发行上市, *** 理财以及自营业务 信托公司主要是找项目,做非标投资,比如城投建设 基金公司主要从事二级市场投资,也参与银行间市场,投资货币工具和债券 问题二:什么是信托投资公司 1、信托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概括地说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2、信托的基本特征: (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2)、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将自有财产委托给受托人。 (3)、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依法成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 (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 3、信托法对信托的设立的规定: (1)、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2)、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3)、设立信托,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设立信托的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4、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的定义: 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接受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5、信托业务的范畴: 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6、信托当事人: 委托人:委托信托公司管理其自有财产的人。条件:财产合法拥有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受托人:是接受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人。但能够经营信托业务的受托人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 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以是他人。委托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的是自益信托,为不同人是他益信托。 7、信托财产的定义: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信托财产包括:资金、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财产权。 8、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受委托人和受托人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的影响。 (2)、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脱离委托人的控制,让具有理财经验的受托人进行管理,能有效保证其保值增值。 (3)、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信托财产,都归入信托财产。 (4)、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9、信托财产的管理: (1)、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处理信托事务。 (2)、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10、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方式: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等方式进行。 11、资金信托的定义: 资金信托是一种以资金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管理模式,它通常是以资金在一定时期内获取收益为信托目的。一般分为委托人指定用途和不指定用途两种资金信托。信托结束时,信托财产通常以维持原样或折算为现金的方式,返......>> 问题三:我国仅有的两家上市信托投资公司分别是谁? 1.陕国投 000563 2.安信信托 600816 满意请采纳 问题四:什么是信托?信托公司是干什么的? 信托公司也是一种金融机构,但是信托公司和银行不同,信托公司不能吸收存款。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设立一些信托计福募集资金,然后把募集到的资金投资于一些工业、农业建设项目(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房地产建设项目等)。投资者可以和信托公司签订信托计划合同,把一些钱(比如20万元)交给信托公司,投资于某个信托计划项目,信托公司承诺给多少利息,多长时间归还本金。到时信托公司会把利息和归还的本金直接打到投资者的银行帐户上。 问题五:中国国内上市的信托公司有哪些? 安信信托和陕国投! 问题六:什么是投资信托? 信托投资(TrustInvestment),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 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对企业的投资是目前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这种信托投资与委托投资业务有两点不同。 第一,信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资金及稳定的长期信托资金,而委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与之相对应的委托人提供的投资保证金。 第二,信托投资过程中,信托投资公司直接参与投资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而对委托投资,信托公司则不参与投资企业的收益分配,只收取手续费,对投资效益也不承担经济责任。 问题七:中国现在有哪些信托公司? 改革开放后,中国国际信托公司是国内信托的开山鼻祖,各地都有很多信托公司。不知道楼主在什么地方? 国家给信托公司的定位是做批发业务,但是现在金融产品创新太烂,很多信托公司变相做零售业务。 信托公司近期比较红火。业务扩张和招收人员也比较快。主要是因为中央收紧银根,对银行放贷进行调控,主要是防范金融风险。但是,信托公司利用中央政策的漏洞弥补了 *** 融资平台的这个缺口,因此信托公司近期比较红火。 但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状态。 如果楼主想进入信托业,建议把信托业的周期与个人的需求周期结合起来。 问题八:什么叫信托? 信托产品分为两大类:一种是资金信托,就是投资者把钱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出面用这笔钱投向预先选定的项目,为投资者获取利益;第二种是财产信托,就是财产持有人(主要是以公司为主将土地收益权、房产经营权、股权收益权委托给信托公司,然后通过信托公司这一平台向社会公众分割转让信托受益权。以房地产信托产品为例:信托公司与许多投资者签订信托合同,募集到足够资金后成立信托产品,也称作信托基金,或称作信托计划。当信托公司拿到资金以后会投资某个房地产项目.待信托公司获得收入(通常是高于银行固定贷款利率的利息)以后,扣除必要的经营费用,将信托收益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分配给投资者。信托产品的风险较小.根据监管部门公开发布的数据,有90%以上明确收益率的信托产品都能实现预期收益率。对于许多稳健型的投资者而言,买信托产品首先关心安全性,其次才是收益有多高.2004年后信托类理财产品不断涌现,不仅信托公司,还有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也有。从收益率排列上来看,最低是人民币理财产品,然后是风险管理资产计划和信托产品,最高的是证券投资基金。从统计数据来看,最安全的是银行担保的信托项目,如果是一年以上的,年收益率一般在4.5%-10%之间;如果是财产担保,收益率应该在4.5%以上。信托产品期限越长,收益率越高。从两年期来看,一些房地产信托产品基本可达到8--10%的水平,而且有土地做抵押,较安全。信托理财产品的收益与投资方向有关.房地产、股票市场,风险较高,收益相对高一些;而能源、电力项目比较稳定,现金流量明确,安全性好但收益相对较低。 问题九:什么是类信托 “类信托”业务一般较多是基金公司子公司参照信托产品模式发行的相关产品。此外,保险、券商也都有发行或筹备发行“类信托”产品。

十大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十大信托公司1、中信信托(金融机构背景)中信信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由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前者持股比例82.26%,后者持股17.74%。现金资产规模高达16241亿元,信托公司中排名第一,结合中信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无愧信托公司中的“战斗机”。2、建信信托(金融机构背景)建信信托(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批复,合肥市财政局投资,筹备设立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由中国银监会直接监管,中国建设银行持股67%,现有资产规模14512亿元,仅此于中信信托,位列信托资产规模第二。结合建信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稳坐二席。3、华润信托(央企国企背景)华润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由华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角公司控股,三者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22.23%,现今资产规模10181元,虽然远低于中信信托和建信信托,但万亿级级别信托公司,仅此三家,实力不容小觑。结合华润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稳居三甲。4、五矿信托(央企国企背景)五矿信托(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银行批准成立。由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控股,分别持股比例为78%,21.2%和0.79%。现金资产规模9239亿元,虽然未能突破万亿几规模,但五矿信托发展势头强劲,各信托产品正常运营,市场口碑良好,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成为第四家万亿级别的信托公司。

什么是信托投资?它是一个证券投资中介机构吗?

1、信托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概括地说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2、信托的基本特征: (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2)、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将自有财产委托给受托人。 (3)、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依法成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 (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 3、信托法对信托的设立的规定: (1)、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2)、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3)、设立信托,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设立信托的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4、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的定义: 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接受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5、信托业务的范畴: 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6、信托当事人: 委托人:委托信托公司管理其自有财产的人。条件:财产合法拥有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受托人:是接受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人。但能够经营信托业务的受托人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 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以是他人。委托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的是自益信托,为不同人是他益信托。 7、信托财产的定义: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信托财产包括:资金、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财产权。 8、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受委托人和受托人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的影响。 (2)、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脱离委托人的控制,让具有理财经验的受托人进行管理,能有效保证其保值增值。 (3)、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信托财产,都归入信托财产。 (4)、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9、信托财产的管理: (1)、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处理信托事务。 (2)、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10、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方式: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等方式进行。 11、资金信托的定义: 资金信托是一种以资金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管理模式,它通常是以资金在一定时期内获取收益为信托目的。一般分为委托人指定用途和不指定用途两种资金信托。信托结束时,信托财产通常以维持原样或折算为现金的方式,返还给委托人。 资金信托包括单一资金信托(受托人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单独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方式)和集合资金信托(受托人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的信托资金汇集起来,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运用和管理信托资金的信托方式)二种形式。 12、信托相关法规对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委托人资金的要求: 信托公司接受的信托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2)、单笔信托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 13、信托资金发生损失的处理: 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违反信托目的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14、信托收益和信托报酬的定义: 信托财产因受托人的管理和运作而产生的收益称为信托收益。 受托人因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而获取的报酬称为信托报酬。 15、资金信托产品不能保底收益的原因: 信托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由此获得的收益或者造成的损失,均由信托财产承担。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6月5日公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现在信托市场已经出现了达不到预期收益率,免收手续费的产品,表明信托公司对达到预期收益率的十足信心。 16、信托产品的媒介宣传: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信托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 17、信托的预计收益的由来: 信托公司经事先周密测算后,得出信托项目预计收益,扣除相应各种费用,即为受益人获得的预计收益。 依据《信托法》,除非信托公司与委托人签有协议,否则超过预计的信托收益应为受益人所有。 18、如何看待信托投资的风险: 任何投资均有风险。风险同收益成正比,收益越高,风险越大。信托产品属于中等收益,中等风险。信托项目不同,风险的来源、大小不同。 投资风险包括:政策、项目经营、不可抗力等风险。 信托公司拥有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并对每一个信托计划均设计有效规避风险的方案,使信托投资的风险降为最低。 19、信托公司经营亏损、倒闭对信托财产的影响: 信托公司经营亏损、倒闭,信托财产(委托人的资金)不受影响。 根据《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需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自有资产,不参与清算。信托公司如经营不善、倒闭、破产,信托财产应移交给其它公司,使得信托财产的管理连续有效。 20、信托资金的转让、变现: 一般情况下,信托资金不可以提前支取。 但根据合同约定:信托生效三个月后,委托人(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形式为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到信托公司办理转让手续,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人与受让人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交纳转让手续费。 21、信托资金及收益的领取: 信托合同终止后,信托公司将本金及收益一同划至受益人在合同中指定的受益账户,受益人到银行领取。 22、信托财产税费的缴纳: (1)、收益人、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2)、信托计划期限内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应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办理。 23、受托人(信托公司)在信托期间应尽的责任: 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4、受托人在信托业务中的义务和责任: (1)、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除依照合同约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 (3)、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信托合同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受托人违反规定,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6)、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7)、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8)、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 25、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2)、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3)、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26、受益人的权利: 受益人是在信托关系中享有信托财产利益的人。受益人有权放弃信托受益权。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27、信托业务文件主要包括: (1)、信托合同; (2)、信托计划书;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28、信托合同的概念: 信托合同是由信托法律关系中作为信托关系当事人的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信托和规定信托关系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29、信托合同需载明的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十大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十大信托公司1、中信信托(金融机构背景)中信信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由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前者持股比例82.26%,后者持股17.74%。现金资产规模高达16241亿元,信托公司中排名第一,结合中信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无愧信托公司中的“战斗机”。2、建信信托(金融机构背景)建信信托(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批复,合肥市财政局投资,筹备设立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由中国银监会直接监管,中国建设银行持股67%,现有资产规模14512亿元,仅此于中信信托,位列信托资产规模第二。结合建信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稳坐二席。3、华润信托(央企国企背景)华润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由华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角公司控股,三者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22.23%,现今资产规模10181元,虽然远低于中信信托和建信信托,但万亿级级别信托公司,仅此三家,实力不容小觑。结合华润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稳居三甲。4、五矿信托(央企国企背景)五矿信托(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银行批准成立。由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控股,分别持股比例为78%,21.2%和0.79%。现金资产规模9239亿元,虽然未能突破万亿几规模,但五矿信托发展势头强劲,各信托产品正常运营,市场口碑良好,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成为第四家万亿级别的信托公司。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信托投资可靠吗

信托投资是比较安全的,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涉及到了三方面的当事人:投入信用的委托人、授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收益与人的受益人。其中资金的来源主要除了个人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之外还有财政部门委托投资或者贷款的信托资金。拓展资料:信托投资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对企业的投资是目前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这种信托投资与的零托投资业务有两点不同。第一,信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资金及稳定的长期信托资金,而委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写之相对应的委托人提供的投资保证金。第二,信托投资过程中,信托投资公司直接参与投资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而对重托投资,信托公司则不参与投资企业的收益分配,只收取手续费,对投资效益也不承担经济责任。信托投资的条件信托投资一般具有投资数额大、期限长、技术性强和风险性大的特点。因此在办理信托投资业务时,应严格掌握项目具备的投资条件。1、有批准的立项文件按照我国目前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凡是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都必须按照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报经中央或省、市计经委及主管部门等审批。2、有落实的投资资金,不留缺口信托投资项目的投资概算要正确、全部投资要落实。这是防止半拉子工程形成,使投资项目按期竣工、按期投产,实现预期效益的保证。一般可采取下列几种方式投入:a.以人民币、外币现金投资;以动产或不动产实物投资。b.以专项技术、专利、版权等无形资产投资等。3、要有广阔的产品销售市场生产性的投资项目,其产品必须有广阔的销售市场,若产品没有销路,说明其项目产品不是社会所票,投资效益就不能实现。只有投资项目的销售条件广阔,销售渠道畅通,项目产品才能成为社会产品、实现预期经济效益。4、有良好的供应条件投资项目的供应条件是否良好,主要是指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是否有保证。供应条件不理想,往往会告成投资项目开工不足或生产不正常,从而影响投资效益。5、工艺技术设备先进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是投资项目产品质量好、生产效率高、生产成本低以及产品销路通畅的决定性因素。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投资项目的成败。6、有较高的企业素质企业素质的高低,决定投资效益的高低。企业素质高,各种生产要素能够有机的组合,产供销三环不节相互衔接,企业经济效益就高;企业素质低,各生产要素不能有机组合,供产销相互脱节、即使技术设备再先进,企业经济效益也不会高。

信托投资模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1、信托贷款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信托公司)的名义给项目公司发放贷款。2、权益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能带来稳定现金流的权益。3、证券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包括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定向增发等,证券投资类产品受托人一般会委托投资顾问进行管理。4、股权投资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的名义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通过股权增值、分红或者溢价回购等获得收益。5、组合运用类: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贷款等方式组合运用于项目公司。信托虽然有一定风险,但是相对来说信托平台是比较可靠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十四条 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信托公司业务范围有哪些?信托公司如何给投资者带来可观收益?信托公司是一种金融机构,主要从事信托业务,为客户提供资金投资、财产管理、财产保护等服务。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资金投资信托公司主要从事资金投资业务,为客户提供资金投资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和投资。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合理的投资组合,帮助客户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和投资。 二、财产管理信托公司还可以为客户提供财产管理服务,帮助客户管理财产,实现财产的有效配置和管理。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合理的投资组合,帮助客户实现财产的有效配置和管理。 三、财产保护信托公司还可以为客户提供财产保护服务,帮助客户保护财产,防止财产受到损失。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合理的投资组合,帮助客户实现财产的有效保护。 信托公司如何给投资者带来可观收益信托公司是一种金融机构,主要从事信托业务,为客户提供资金投资、财产管理、财产保护等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财富增值。那么,信托公司如何给投资者带来可观收益呢? 一、科学的投资组合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合理的投资组合,帮助客户实现财富增值。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合理的投资组合,帮助客户实现财富增值。 二、专业的投资管理信托公司还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财富增值。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财富增值。 三、安全的投资环境信托公司还可以为客户提供安全的投资环境,帮助客户实现财富增值。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安全的投资环境,帮助客户实现财富增值。通过上述方式,信托公司可以为投资者提供科学的投资组合、专业的投资管理和安全的投资环境,帮助投资者实现财富增值,获得可观的收益。信托资金池业务特征,要求结构完整,文字衔接流畅,内容清晰,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设计无需太多的技巧,要求内容实用,包含以下几点:信托资金池业务是一种新的金融产品,它是由信托公司组织的一种集合投资的金融产品,通过将多个投资者的资金聚集在一起,以获取更好的投资效果。信托资金池业务具有以下特征:一、资金安全性高。信托资金池业务是由信托公司组织的,信托公司拥有专业的投资团队,可以严格把控投资风险,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二、投资灵活性强。信托资金池业务不仅可以投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还可以投资房地产、项目投资等非金融产品,投资灵活性强。三、投资成本低。信托资金池业务中的投资成本比投资者单独投资时要低得多,因为信托公司可以利用资金规模的优势,获得更优惠的价格。四、投资效率高。信托资金池业务可以把多个投资者的资金聚集在一起,这样可以提高投资效率,节省投资者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可以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五、风险可控。信托资金池业务是由信托公司组织的,信托公司拥有专业的投资团队,可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总之,信托资金池业务具有资金安全性高、投资灵活性强、投资成本低、投资效率高、风险可控等特点,是一种安全、高效、低成本的投资产品。它不仅可以投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还可以投资房地产、项目投资等非金融产品,可以满足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需求,是投资者理财的不二选择。

信托投资是什么意思?

信托投资(TrustInvestment),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对企业的投资是目前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这种信托投资与委托投资业务有两点不同。第一、信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资金及稳定的长期信托资金,而委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与之相对应的委托人提供的投资保证金。第二、信托投资过程中,信托投资公司直接参与投资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而对委托投资,信托公司则不参与投资企业的收益分配,只收取手续费,对投资效益也不承担经济责任。

信托投资基金的特点有哪些

信托投资基金的特点:1、分散风险,使小额投资也能分散投资。2、专家决策,委托专家经营管理,提高了资金运用效益,流动性增强。3、确保投资者获得稳定收益。4、提供多样服务。扩展资料1、根据投资基金设立的法律基础不同,投资信托的种类可以分为公司型投资基金和契约型投资基金。2、公司型投资基金:组建基金股份公司,发行受益凭证募集投资者资金,基金委托基金经理公司管理操作,基金的原则委托金融机构保管。契约型投资基金也称信托型投资基金,是根据一定的信托契约原理。由基金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而组建的投资基金。3、根据基金发起的地区,投资信托的种类可以分为国内基金和国际基金。国内基金指基金来源于国内投资者,投资对象也在国内。国际基金指基金的来源和投资对象分别在不同的国家,也称“海外基金”。

信托投资可靠吗?

首先信托公司是持有国家金融牌照的正规金融机构,和银行一样受银监会监管。目前全国共有68家信托公司,70%为政府背景和央企,因此不用担心信托公司的资质,它是正规的金融机构,有“领导”看着,有“法律”约束。其次信托理财计划绝不是“非法集资”,信托公司在风险控制上和银行流程基本一样,必须在抵押足值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帮企业融资。而且信托产品自发售至今13年来都是刚性兑付的。安全性还是很高的,想要买到安全保障性更高的信托产品,要具体看项目本身。但是任何理财方式都是有风险的,并非所有的信托理财项目都是能100%控制好风险的,有些项目专业人士是能够发现其中的问题的,所以要么投资者能独立审查项目的优劣,要么就需要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士帮客户审核项目的风控措施是否完善。一、信托公司和银行的区别信托公司和银行都是有监管机构,银行的上级监管机构有银监会和人民银行,信托公司的上级监管机构过去是人民银行,现在是中国银监会,所以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证劵公司、基金公司都是正规的金融机构,都由政府机构来监管,在中国银监会的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到所有信托公司的备案信息。同时,对于信托公司的业务管理也有专门的法律《信托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50号公布,200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二、银行在信托计划运作中的作用银行有两个作用。一是资金通道,所有资金流运转经过银行;二是替信托公司保管资金,确保整个业务过程中信托公司碰不到钱,避免大家所谓担心的“挪用”;这两项职能我们业内俗称“阳光化”,让钱和管的人分开,确保业务流程资金结算环节没有风险。

信托投资可靠吗

不是很靠谱哟

信托投资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公司?这类公司的业务都有哪些?

信托就是信誉委托,融资方找信托,信托来募集资金。

信托投资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公司?这类公司的业务都有哪些

信托投资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公司?信托公司是属于国务院直属银行间市场监管机构,即银监会监管的具有金融牌照的金融公司,属于投资银行。这类公司的业务都有哪些?融资业务,理财业务是目前信托公司主要的两大业务。通常的做法是将企业的融资需求通过风险管控手段和交易结构设计,打包成为一个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卖个有钱的老百姓,银行理财资金,或者保险资金等等。融资时可以收取一部分信托报酬,发行时可以收取一部分理财费用。拓展资料: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要求,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信托、投资、和其他代理业务,少数确属需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租赁、证券业务和发行一年以内的专项信托受益债券,用于进行有特定对象的贷款和投资,但不准办理银行存款业务。2007年,中国银监会制定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时,将原来的"信托投资公司"统一改称为"信托公司"。业务范围(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七)代保管业务;(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九)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受托经营公益信托;(十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业务分类(一) 以某公司的股票和债券为经营对象,通过证券买卖和股利、债息获取收益。信托投资公司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对企业的投资是目前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在信托投资过程中,信托投资公司直接参与投资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二) 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对企业的投资。投资者以委托人的身份,用委托资金直接参与投资的业务。对委托投资,信托公司不参与投资企业的收益分配,只收取手续费,对投资效益也不承担经济责任。

什么是信托投资公司?它的具体业务是什么

1、信托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概括地说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2、信托的基本特征: (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2)、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将自有财产委托给受托人。 (3)、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依法成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 (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 3、信托法对信托的设立的规定: (1)、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2)、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3)、设立信托,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设立信托的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4、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的定义: 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接受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5、信托业务的范畴: 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6、信托当事人: 委托人:委托信托公司管理其自有财产的人。条件:财产合法拥有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受托人:是接受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人。但能够经营信托业务的受托人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 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以是他人。委托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的是自益信托,为不同人是他益信托。 7、信托财产的定义: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信托财产包括:资金、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财产权。 8、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受委托人和受托人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的影响。 (2)、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脱离委托人的控制,让具有理财经验的受托人进行管理,能有效保证其保值增值。 (3)、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信托财产,都归入信托财产。 (4)、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9、信托财产的管理: (1)、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处理信托事务。 (2)、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10、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方式: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等方式进行。 11、资金信托的定义: 资金信托是一种以资金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管理模式,它通常是以资金在一定时期内获取收益为信托目的。一般分为委托人指定用途和不指定用途两种资金信托。信托结束时,信托财产通常以维持原样或折算为现金的方式,返还给委托人。 资金信托包括单一资金信托(受托人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单独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方式)和集合资金信托(受托人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的信托资金汇集起来,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运用和管理信托资金的信托方式)二种形式。 12、信托相关法规对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委托人资金的要求: 信托公司接受的信托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2)、单笔信托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 13、信托资金发生损失的处理: 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违反信托目的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14、信托收益和信托报酬的定义: 信托财产因受托人的管理和运作而产生的收益称为信托收益。 受托人因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而获取的报酬称为信托报酬。 15、资金信托产品不能保底收益的原因: 信托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由此获得的收益或者造成的损失,均由信托财产承担。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6月5日公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现在信托市场已经出现了达不到预期收益率,免收手续费的产品,表明信托公司对达到预期收益率的十足信心。 16、信托产品的媒介宣传: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信托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 17、信托的预计收益的由来: 信托公司经事先周密测算后,得出信托项目预计收益,扣除相应各种费用,即为受益人获得的预计收益。 依据《信托法》,除非信托公司与委托人签有协议,否则超过预计的信托收益应为受益人所有。 18、如何看待信托投资的风险: 任何投资均有风险。风险同收益成正比,收益越高,风险越大。信托产品属于中等收益,中等风险。信托项目不同,风险的来源、大小不同。 投资风险包括:政策、项目经营、不可抗力等风险。 信托公司拥有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并对每一个信托计划均设计有效规避风险的方案,使信托投资的风险降为最低。 19、信托公司经营亏损、倒闭对信托财产的影响: 信托公司经营亏损、倒闭,信托财产(委托人的资金)不受影响。 根据《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需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自有资产,不参与清算。信托公司如经营不善、倒闭、破产,信托财产应移交给其它公司,使得信托财产的管理连续有效。 20、信托资金的转让、变现: 一般情况下,信托资金不可以提前支取。 但根据合同约定:信托生效三个月后,委托人(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形式为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到信托公司办理转让手续,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人与受让人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交纳转让手续费。 21、信托资金及收益的领取: 信托合同终止后,信托公司将本金及收益一同划至受益人在合同中指定的受益账户,受益人到银行领取。 22、信托财产税费的缴纳: (1)、收益人、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2)、信托计划期限内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应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办理。 23、受托人(信托公司)在信托期间应尽的责任: 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4、受托人在信托业务中的义务和责任: (1)、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除依照合同约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 (3)、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信托合同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受托人违反规定,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6)、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7)、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8)、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 25、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2)、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3)、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26、受益人的权利: 受益人是在信托关系中享有信托财产利益的人。受益人有权放弃信托受益权。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27、信托业务文件主要包括: (1)、信托合同; (2)、信托计划书;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28、信托合同的概念: 信托合同是由信托法律关系中作为信托关系当事人的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信托和规定信托关系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29、信托合同需载明的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什么是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公司是指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牌照。信托公司和银行、保险、证券构成中国的四大金融体系,且信托公司是唯一一个可以横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实业投资的金融主体,跨行业投资的联系纽带,目前在银监会取得金融牌照的信托公司只有64家,金融牌照稀缺,财富管理潜力巨大。有信财富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

信托投资范围

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3、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4、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6、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7、代保管业务。8、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9、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0、受托经营公益信托。11、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法律依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可以将自己无法或者不能亲自管理的资金以及国家有关法规限制其亲自管理的资金交付信托。这也说明委托人可以超出经营范围进行信托。

十大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十大信托公司1、中信信托(金融机构背景)中信信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由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前者持股比例82.26%,后者持股17.74%。现金资产规模高达16241亿元,信托公司中排名第一,结合中信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无愧信托公司中的“战斗机”。2、建信信托(金融机构背景)建信信托(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批复,合肥市财政局投资,筹备设立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由中国银监会直接监管,中国建设银行持股67%,现有资产规模14512亿元,仅此于中信信托,位列信托资产规模第二。结合建信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稳坐二席。3、华润信托(央企国企背景)华润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由华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角公司控股,三者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22.23%,现今资产规模10181元,虽然远低于中信信托和建信信托,但万亿级级别信托公司,仅此三家,实力不容小觑。结合华润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稳居三甲。4、五矿信托(央企国企背景)五矿信托(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银行批准成立。由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控股,分别持股比例为78%,21.2%和0.79%。现金资产规模9239亿元,虽然未能突破万亿几规模,但五矿信托发展势头强劲,各信托产品正常运营,市场口碑良好,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成为第四家万亿级别的信托公司。

什么是信托投资公司?

  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信托投资公司的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信托投资公司的内容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要求,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信托、投资、和其他代理业务,少数确属需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租赁、证券业务和发行一年以内的专项信托受益债券,用于进行有特定物件的贷款和投资,但不准办理银行存款业务。信托业务一律采取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的方式进行,信托投资公司受托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财产,只能收取手续费,费率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分类   ***一*** 以某公司的股票和债券为经营物件,通过证券买卖和股利、债息获取收益。   信托投资公司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对企业的投资是目前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   在信托投资过程中,信托投资公司直接参与投资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 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对企业的投资。   投资者以委托人的身份,用委托资金直接参与投资的业务。   对委托投资,信托公司不参与投资企业的收益分配,只收取手续费,对投资效益也不承担经济责任。   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智慧财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专案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七***代保管业务;   ***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九***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受托经营公益信托;   ***十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什么是信托投资基金?

从信托基金的字面意思来说也就是: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发行基金券的方式,将这些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然后形成了有一定规模的资金也就是信托资产,然后把这些资金交给专门的机构进行资金的打理,然后按照组合这些原理来进行分散投资,降低风险,然后通过这些投资获得利益都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享,当然也要承担相同的风险的集合的投资信托管理制度。

信托投资是什么?

“信托投资的含义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利用自有资金或是组织的资金进行的资本投资。投资者直接以个人身份参与对企业的投资,目前来讲,这是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

什么是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概括地说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信托的基本特征: 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2、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将自有财产委托给受托人;3、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依法成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

信托投资有哪些方式?

一、信托贷款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信托公司)的名义给项目公司发放贷款。二、权益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能带来稳定现金流的权益。三、证券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包括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定向增发等,证券投资类产品受托人一般会委托投资顾问进行管理。四、股权投资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的名义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通过股权增值、分红或溢价回购等获得收益。五、组合运用类: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贷款等方式组合运用于项目公司。信托虽然有一点风险,但是相对来说信托平台都很可靠的,鑫风口回答

信托投资是什么意思?

1、信托是一种为他人利益管理财产的制度,简单来讲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比如,甲将10万元钱交给信托公司委托该公司进行投资将投资收益用作其子在大学期间的费用;2、在信托框架下甲称为委托人,信托公司称为受托人甲的儿子称为受益人10万元称为信托财产由此可知,信托关系由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面的权利义务构成,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围绕着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分配而展开的;3、信托制度早在罗马法中就已存在但现代信托制度源于英国的衡平法,后为大陆法系国家所借鉴和引进关于信托的定义英、美信托法中未作规定;4、日本韩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信托法对信托定义作了规定。

信托投资一般指什么?

信托投资的实质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得人之信,受人之托,履人之嘱,代人投资”就是信托投资的核心内容,具体就是指委托人处于对受托人的信任,把自己的财产权委托交付给受托人,同时双方要签订一定的协议,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和协议的要求以自己的名义对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殊目的,进行财产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在一份信托关系,有三位当事人,即: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市场上的信托投资多是由各家银行推出的,或者是银行与一些信托公司合作推出的。他们把在社会上募集的资金用于投资信托公司推出的信托投资计划。

什么是信托投资,急!

什么叫信托理财?信托理财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理财产品作为高瑞理财产品,收益高、稳定性好,与其它理财产品相比,资金门槛要求高一些,信托资金门槛为100万。产业投资基金信托是什么产业投资基金信托是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的信托产品。而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外通常被称为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产业基金涉及到多个当事人,具体包括:基金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服务机构,其中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机构。什么是信托基金信托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它能够提供投资者安全、稳定、高回报的投资环境,是多数投资者的首选。本文将从信托基金的定义、特点和优势三方面对信托基金进行详细介绍,并对投资者的注意事项进行提示,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信托基金。一、什么是信托基金1、信托基金的定义信托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它是由信托公司或信托机构管理的投资基金,它以投资者的资金为基础,以投资者投资的资金购买投资标的,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2、信托基金的特点信托基金有以下特点:(1)投资安全:信托基金的投资标的是由专业的信托机构进行管理,投资者的资金是安全的。(2)稳定收益:信托基金的投资收益是稳定的,投资者可以获得预期收益。(3)高回报:信托基金的投资收益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可以有效增加投资者的财富。二、信托基金的优势1、投资安全信托基金的投资标的是由专业的信托机构进行管理,投资者的资金是安全的,投资者可以放心投资。2、稳定收益信托基金的投资收益是稳定的,投资者可以获得预期收益。3、高回报信托基金的投资收益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可以有效增加投资者的财富。三、投资者的注意事项1、了解信托基金投资者在投资信托基金之前,应充分了解信托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方式、投资期限、投资风险等,以便投资者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2、选择信托机构投资者在选择信托机构时,应考虑信托机构的实力、经验和信誉等因素,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3、谨慎投资投资者在投资信托基金时,应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投资经验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并谨慎投资,以防止投资风险。信托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它能够提供投资者安全、稳定、高回报的投资环境,是多数投资者的首选。投资者在投资信托基金之前,应充分了解信托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方式、投资期限、投资风险等,并谨慎投资,以防止投资风险。总之,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信托基金的特点和优势,以便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获取投资收益。本文从信托基金的定义、特点和优势三方面对信托基金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投资者的注意事项进行了提示,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信托基金。信托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它能够提供投资者安全、稳定、高回报的投资环境,是多数投资者的首选,因此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信托基金的特点和优势,以便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获取投资收益。

什么是信托投资

信托投资,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对企业的投资是目前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这种信托投资与委托投资业务有两点不同。第一,信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资金及稳定的长期信托资金,而委托投资的资金来源是与之相对应的委托人提供的投资保证金。第二,信托投资过程中,信托投资公司直接参与投资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而对委托投资,信托公司则不参与投资企业的收益分配,只收取手续费,对投资效益也不承担经济责任。信托投资的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参与经营的方式,称为股权式投资,即由信托投资机构委派代表参与对投资企业的领导和经营管理,并以投资比例作为分取利润或承担亏损责任的依据。另一种方式是合作方式,称为契约式投资,即仅作资金投入,不参与经营管理。这种方式的投资,信托投资机构投资后按商定的固定比例,在一定年限内分取投资收益,到期后或继续投资,或出让股权并收回所投资金。

信托投资是怎么回事

摘要:相信有很多投资者们都了解过信托,信托就是在信任的基础上将自己的资金托付给他人来打理一种方式。信托投资比银行,保险,基金理财等理财方式更高端一些,其投资门槛往往要100万元起,投资年限一般为1—3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看公司、观产品、察担保、估自身等方法挑选信托理财产品,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信托投资是怎么回事信托投资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一种投资,个人可以将自己的资金放到信托公司的组织资金中,让他们帮你投资。一般来说,信托类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100万元起,投资年限在1—3年,信托公司推出的信托产品中,有预计收益较为固定的有预计收益在一定幅度内波动的,预期收益率较为固定的信托产品其特性更接近于企业债券,尽管没有票面利率也不能上市交易,但稳定的收益是该品种最大的特点,目前主流信托产品年化收益率普遍在在9%左右,相较银行利息和银行理财产品,具有明显优势。如何挑选信托理财产品信托理财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另外,信托产品投资金额大投资期限较长,投资者应尽量选择资金实力强、诚信度高、资产状况良好的信托公司并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挑选信托产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看公司。信托公司的历史兑付业绩、资金实力、管理能力以及经营风格应当成为投资者考虑的要素,判断信托公司的水准可以通过业内经常发布一些信托公司的评级排名作为参考。第二,观产品。目前市场上的信托产品大多已在事先确定了信托资金的投向,投资者可以通过信托资金所投资项目的行业现状、现金流稳定程度、未来市场状况等因素对项目的成功率加以预测,进而大略预估信托产品的盈利前景。第三,察担保。有银行担保或银行承诺后续贷款的信托项目,其安全系数会高于一般信托项目,当然其收益会相对低一些。此外,对于有担保的信托项目,投资者不能只看担保方的资产规模,而要看担保方的资本结构、利润率、现金流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第四,估自身。投向房地产、股票等领域的信托项目风险往往较高,收益也较高,比较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端投资者;投向能源、电力、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项目则安全性较好,收益则相对较低,比较适合于期望保本增值的稳健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介绍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规范信托投资公司 资金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资金信托业务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制定,2006年6月13日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7号文件形式发布,自2002年7月18日起施行至2007年3月1日废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3号《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九章第五十五条)

信托投资公司能同时经营集合资金信托与家族信托吗

不可以。依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将信托资金直接或间接运用于信托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信托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

摘要:信托公司是做什么的?信托公司也是一种金融机构,但是信托公司和银行不同,信托公司不能吸收存款。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设立一些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然后把募集到的资金投资于一些工业、农业建设项目(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房地产建设项目等)。投资者和信托公司签订合同,信托公司到时候依约把投资者利息本金返还。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有哪些?下面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吧!信托公司是做什么的信是信任,托是委托。大多数人都会这样理解。信托是一种投资理财方式,又可以叫做信任委托,从中国信托业协会获悉,截至目前,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通过重新登记获发新的金融牌照的信托公司已有68家。信托公司是一种金融机构,但是信托公司和银行不同,信托公司不能吸收存款。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设立一些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然后把募集到的资金投资于一些工业、农业建设项目(如铁路建设项目、房地产建设项目等)。投资者可以和信托公司签订信托计划合同,把一些钱(比如100万元)交给信托公司,投资于某个房产信托计划项目,信托公司承诺给多少利息,多长时间归还本金。到时信托公司会把利息和归还的本金直接打到投资者的银行帐户上。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八条,设立信托公司,必须具备符合银监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信托公司的股东必须是“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此外,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信托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3亿元人民币,并且不得分期缴纳,必须以货币一次性付清。信托牌照是银监会通过审核合格后发放的,信托公司必须要有信托牌照才能发放产品。因此,信托公司背景雄厚,牌照稀缺,平台可靠。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举个例子能让您更直接的了解信托是什么样的理财产品。某房地产公司手头有个开发项目,缺少资金5000万元,当前资金紧张无法贷款。就与某信托公司合作,以项目做抵押,由信托公司贷款5000万元,年利率20%,期限2年。信托公司本身也没钱,他可以把这个房地产项目作为一个信托产品向公众融资,年率12%。如果你拿200万元购买这个信托产品,那就是你作为委托人,委托信托公司把这200万元投资到房地产项目,年回报12%。信托公司融资成功,投资房地产项目,2年后收回本息(按20%),然后支付给委托人本息(按12%)。这就是信托。信托公司经营亏损、倒闭,信托财产(委托人的资金)不受影响。根据《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需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自有资产,不参与清算。信托公司如经营不善、倒闭、破产,信托财产应移交给其它公司,使得信托财产的管理连续有效。信托公司有哪些业务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各项业务监管指引,公司可以开展的信托业务包括:1、银信合作类信托业务(优势业务)依托大股东的资源优势,公司发行单一或集合类信托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对接,投资于信贷资产、银行票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股申购等具有稳健回报的资产,为银行盘活存量资产、发展中间业务、挖掘客户需求提供有效的途径,同时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融资安排。2、基础设施类信托业务利用贷款、股权投资等方式,信托资金运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如城市集中供水、供热、供气以及高等级公路、桥梁、机场、道路等项目),为基础设施项目搭建融资平台,为委托人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3、房地产类信托业务利用贷款、投资、租金收益权买卖、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与金融服务。特别关注拥有收益型物业的房地产企业,积极探索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为委托人提供投资房地产的专业理财途径,分享房地产行业利润。4、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筛选优秀的证券投资管理公司进行合作,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证券投资理财服务,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该类信托产品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公司将信托资金投向股票一级市场、包括新股申购、定向增发、拟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等;另一种是针对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者,公司通过与具有较高市场运作能力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公司合作,通过结构化设计,将公众投资者作为优先受益人、而合作方作为劣后受益人,将信托资金主要投向股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投资。5、中小企业发展类信托业务公司与地方财政部门合作,联手一定实力的担保公司,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而设计推出的信托计划。入选中小企业由财政部门、信托公司、担保公司共同确定,根据遴选企业数量与用款额度确定信托规模,财政部门将认购其中一部分,一方面是对该项目增信,另一方面此部分信托收益直接作为信托费用,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余部分由信托公司募集,并采用贷款方式分户投放。所有贷款均由担保公司全额担保。6、私人股权投资(PE)类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项下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信托业务,为信托计划委托人谋取超额的投资收益。7、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的过程。这里的资产包括银行信贷资产、企业动产和不动产。8、财务顾问业务指公司凭借专业知识、行业经验、人力及金融资源,向客户提供咨询、分析、方案设计等专业化、增值性的综合性投资银行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常年财务顾问、收购兼并顾问、企业重组顾问、战略规划顾问、融资顾问等。9、债券承销业务是指公司承销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和企业债券的中介业务。承销的债券主要面向信托客户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公司提供企业债券融资信息咨询和策划、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的设计和发行承销并兑付等方面的服务。公司已参与了近十家企业债券的承销工作,具备企业债券副主承销商资格,领先于其他信托公司。10、其他信托业务除上述业务品种外,公司还可以从事公益信托业务、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股权代持业务等。信托基本特征(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2)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将自有财产委托给受托人。(3)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依法成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办理信托投资的注册资金是多少?

信托公司是国家发起,也是在原有的信托公司基础上重组发放金融牌照,私人不能成立信托公司。更多问题可以咨询有信财富

信托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信托公司可申请经营的业务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基本特征:(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2)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将自有财产委托给受托人。(3)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依法成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有什么

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业务范围(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七)代保管业务;(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九)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受托经营公益信托;(十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法律依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第二十四条 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7年第2号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于2006年12月28日经会第55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主席 刘明康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资金信托业务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信托业务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除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资金信托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取得的资金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负债;信托投资公司因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资金而形成的资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第四条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不得发行债券,不得以发行委托投资凭证、代理投资凭证、受益凭证、有价证券代保管单和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办理负债业务; (三)不得举借外债; (四)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也不得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五)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 信托投资公司违反上述规定,按非法集资处理,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投资者承担。第五条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可以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单独或者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 单独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是指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单独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行为。 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指信托投资公司接受二个或二个以上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行为。第六条 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第七条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应与委托人签订信托合同。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 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受益人的范围; (四)信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 (五)信托期限; (六)信托资金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权限; (七)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方法或者安排; (八)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 (九)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 (十)受托人报酬计算方法、支付期间及方法; (十一)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 (十二)信托事务的报告; (十三)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十四)风险的揭示; (十五)信托资金损失后的承担主体及承担方式; (十六)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十七)信托当事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第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应当于签定信托合同的同时,与委托人签定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风险申明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二)信托投资公司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投资公司负责赔偿。不足赔偿时,由信托财产承担。第九条 受托人制定信托合同或者其他信托文件,应当在首页右上方用醒目字体载明下列文字: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第十条 信托文件有效期限内,受益人可以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信托投资公司应为受益人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托投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委托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受益人和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信托财产,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信托投资公司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第六条 信托不因信托投资公司依法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撤销而终止,也不因信托投资公司的辞任而终止,但法律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 信托投资公司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信托文件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第九条 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办理存款业务,不得发行债券,不得举借外债。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对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业务实施监督和管理。第二章 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第十一条 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第十二条 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领取《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投资”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 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信托市场的状况对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第十四条 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 经营外汇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其注册资本中应包括不少于等值1500万美元的外汇。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信托投资公司行业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设立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第十五条 信托投资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金; (三)变更公司住所; (四)改变组织形式; (五)调整业务范围; (六)更换高级管理人员; (七)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权结构,但持有上市股份公司流通股份未达到公司总股份10%的除外;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合并或者分立; (十)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第十六条 信托投资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的事由出现,申请解散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解散,并依法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2号)

第一条 为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 信托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本办法所称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第三条 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信托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第四条 信托公司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托文件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信托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第七条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八条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对信托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第十条 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申请经营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信托公司行业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第十一条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信托公司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分支机构。第十二条 信托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公司住所;(四)改变组织形式;(五)调整业务范围;(六)更换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七)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权结构,但持有上市公司流通股份未达到公司总股份5%的除外;(八)修改公司章程;(九)合并或者分立;(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 信托公司出现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申请解散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解散,并依法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十四条 信托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对该信托公司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第十五条 信托公司终止时,其管理信托事务的职责同时终止。清算组应当妥善保管信托财产,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报告并向新受托人办理信托财产的移交。信托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六条 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第十七条 信托公司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公益信托活动。第十八条 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种类或者对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置信托业务品种。第十九条 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第二十条 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 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且同业拆入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二条 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对外担保业务,但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第二十三条 信托公司经营外汇信托业务,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外汇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四条 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第二十五条 信托公司在处理信托事务时应当避免利益冲突,在无法避免时,应向委托人、受益人予以充分的信息披露,或拒绝从事该项业务。第二十六条 信托公司应当亲自处理信托事务。信托文件另有约定或有不得已事由时,可委托他人代为处理,但信托公司应尽足够的监督义务,并对他人处理信托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第二十七条 信托公司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所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信托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十八条 信托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及其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委托人、受益人有权向信托公司了解对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要求信托公司作出说明。第二十九条 信托公司应当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第三十条 信托公司应当依法建账,对信托业务与非信托业务分别核算,并对每项信托业务单独核算。第三十一条 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的其他部门,其人员不得与公司其他部门的人员相互兼职,业务信息不得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共享。第三十二条 以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时,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信托目的;(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五)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六)信托财产管理中风险的揭示和承担;(七)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经营权限;(八)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九)信托公司报酬的计算及支付;(十)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和其他费用的核算;(十一)信托期限和信托的终止;(十二)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十三)信托事务的报告;(十四)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十五)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十六)信托当事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以信托合同以外的其他书面文件设立信托时,书面文件的载明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信托公司开展固有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向关联方融出资金或转移财产;(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三)以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进行融资。信托公司的关联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标准界定。第三十四条 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受托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二)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三)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四)以信托财产提供担保;(五)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三十五条 信托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应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逐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事前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第三十六条 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应依照信托文件约定以手续费或者佣金的方式收取报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信托公司收取报酬,应当向受益人公开,并向受益人说明收费的具体标准。第三十七条 信托公司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前,信托公司不得请求给付报酬。第三十八条 信托公司因处理信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负担的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但应在信托合同中列明或明确告知受益人。信托公司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信托公司违背管理职责或者管理信托事务不当所负债务及所受到的损害,以其固有财产承担。第三十九条 信托公司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或受益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解任该信托公司,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该信托公司。第四十条 受托人职责依法终止的,新受托人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选任;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选任;委托人不能选任的,由受益人选任;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新受托人未产生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指定临时受托人。第四十一条 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一)信托文件约定的终止事由发生;(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五)信托期限届满;(六)信托被解除;(七)信托被撤销;(八)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第四十二条 信托终止的,信托公司应当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受益人或者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信托公司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信托公司有不当行为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信托公司应当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组织架构,明确各自的职责划分,保证相互之间独立运行、有效制衡,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与约束机制。第四十四条 信托公司应当按照职责分离的原则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保证公司对风险能够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形成健全的内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第四十五条 信托公司应当按规定制订本公司的信托业务及其他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第四十六条 信托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当经具有良好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第四十七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信托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要求信托公司提供由具有良好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信托公司应当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有关业务、财务等报表和资料,并如实介绍有关业务情况。第四十八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信托公司实行净资本管理。具体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制定。第四十九条 信托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但该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信托公司的赔偿准备金应存放于经营稳健、具有一定实力的境内商业银行,或者用于购买国债等低风险高流动性证券品种。第五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信托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审查制度。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任职。信托公司对拟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信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在新的法定代表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任职资格前,原法定代表人不得离任。第五十一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信托公司的信托从业人员实行信托业务资格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颁发信托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未取得信托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不得经办信托业务。第五十二条 信托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托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第五十三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与信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信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信托公司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第五十四条 信托公司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信托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受益人合法权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区别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暂停业务、限制股东权利等监管措施。第五十五条 信托公司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受益人合法权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法对该信托公司实行接管或者督促机构重组。第五十六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批准信托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后,发现原申请材料有隐瞒、虚假的情形,可以责令补正或者撤销批准。第五十七条 信托公司可以加入中国信托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中国信托业协会开展活动,应当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十八条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擅自设立信托公司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信托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禁止的业务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金融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 信托公司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第六十一条 信托公司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予以撤销。第六十二条 对信托公司违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区别不同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罚款、取消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等处罚措施。第六十三条 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四条 信托公司处理信托事务不履行亲自管理职责,即不承担投资管理人职责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对该类信托公司的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5号)不再适用。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费用计算公式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日到基金成立日的利息认购份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请日基金单位净值。 赎回费=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单位净值×赎回费率。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风险

上市交易的REITs会同时受不动产周期性波动和股市整体周期波动的影响,在不动产景气度较低或股市系统性风险较高的情况下,会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此外,由于目前我国境内还没有公开上市的REITs产品,因此,不管是直接投资还是通过QDII基金间接投资REITs,投资者都可能面临其他境外投资的特定风险,主要包括汇兑风险、外汇管制风险、境外税法风险等。REITs作为一种基金,具有风险分散化和管理专业化的优势。通过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及业务的组合,REITs在保持一定收益水平的同时,有效降低投资风险。此外,REITs通常聘请房地产专业人士进行投资及经营管理,制定最佳策略,有效保障了基金的获益能力。1、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发展REITs 的首要任务是完善REITs 运行的制度及法律环境。委托代理风险:一方面,给委托人带来了专业化分工的好处;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代理问题损害了委托人利益。要解决委托-代理风险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原则:第一,委托人要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必须向代理人授予权利,而且授予代理人的权利必须是适度的,有保留的;第二,委托人要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必须对被授予权力的代理人进行监督和约束;第三,委托人要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对被授予权利的代理人必须进行激励。在上述三原则的基础上建立激励监督约束机制。此外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即对每一只REITs 基金必须聘请独立董事,明确独立董事是为基金工作而不是为投资公司工作的。独立董事是决定有关基金利益事项的,而不是对投资公司的事项作出决策。这样可以更好地保证独立董事是为信托受益人的利益服务, 而不是仅仅为公司的股东利益服务。只有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做好相关的配套改革, 不断规范REITs 操作流程和REITs 机构的治理结构,建立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REITs 运作的透明度,才能为险资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2、建立健全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治理结构发展REITs,首要任务就是完善REITs的运行制度和法律环境。委托理论提出一方面给委托人带来了专业化分工的好处,另一方面业带来了代理问题,损害了委托人利益。委托人可能由于缺乏专业知识,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有必要设立独立董事从中立角度做出判断。这样能为信托受益人(保险公司)谋取更多的利益。3、尽快出台相应保险金投资不动产的法律文件2006年,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于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和促进经济建设起到重要作用。然而,鉴于房地产行业的高风险性,保险行业对于险资投资房地产一直处于谨慎探索阶段。随着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及风险管控能力的提高,险资投资房地产逐步提上议事日程。2008 年国务院办公厅126 号文件也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引导和鼓励。对不动产法律文件的制定可以参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制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管理办法》。引入独立监督人,并对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和托管人以及参与投资计划的其他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做出具体的规定,确定投机计划中的投资份额和投资期限,详列投资范围等。同时加强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和监督管理,使险资投资不动产的风险最小化。4、专业性的复合型人才培养REITs基本上是权益类产品,而这类产品的收益率并不是固定的,基本上取决于REITs的管理团队能力。它的运作复杂,专业性强,需要有一个能既懂房地产专业知识,又掌握投资银行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人才团队,实现REITs的专业化管理,制定最优投资策略,降低风险,提高收益。5、建立监管制度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投资者作出决策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将REITs的监管任务明确于银监会或证监会或保监会的管辖组织,避免监管出现错位,这样有效的监管增加了保险资金投资REITs的安全性。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具备条件

1.专注投资于可产生定期租金收入的房地产项目;2.积极地买卖房地产项目是受到限制的;3.收入的较大部分必须源自房地产项目的租金收入;4.收入的绝大部分必须会定期以股息方式分派给持有人;5.订明其最高借款额;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投资

REITs具有门槛低、分红比例高、流动性强等优势,因而已成为中小投资者间接投资房地产的良好途径。此外,REITs与股票、债券市场的相关性较低,在投资组合中配置一部分不动产基金,可优化投资组合,有效分散单一投资证券市场的风险。国内投资者可以通过参与境内基金公司发行的专注于房地产投资的QDII基金,间接投资海外的房地产项目。从国内实战经验看,以不低于60%的资产投资美国上市交易REITs的鹏华美国房地产基金已首战告捷。Wind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7月31日,该基金自2011年11月成立以来净值增长率已达4.7%,一季度在同类QDII产品平均跌幅4.71%的背景下,鹏华房地产基金逆市收获1.75%,在55只QDII产品中高居榜首,成为同期少数能够赚钱的QDII基金之一。由于国内房地产政策收紧,投资者面临很大的困难,如何投资房地产有很多投资者把目光转向海外,前两年一些网站也组织了一些去美国、欧洲澳大利亚看房的活动,有很多有能力的投资者已经去海外进行置业,但作为普通投资者去海外置业有很大的困难,另外很重要一点是国外物业的税务成本比较高,流动性比较大,风险比较集中,我们觉得在这种情况下,通过PE的渠道投资海外房地产,使投资用比较少的资金获得稳定的资金收益和潜在的增值。REITS就是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政策,需要存在一些义务,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企业本身面。美国REITS的条件,首先公司必须进行房地产业务75%以上投资房地产,跟一些信托不太一样。决定了他经营模式主要还是在经营租赁性房地产而非开发项目上,REITS的股份,由于是一种公募的结构,股份必须被广泛持有,前五位的持有者不能超过50%的股份,这是美国非常流行的的模式,REITS的下属,物业的所有人可以把物业贡献出来,是LP的权益,把这个权益置换成股份。另外他也可以间接享受到REITS地下所有物业收益情况。REITS的法规历程,中国发展REITS的过程非常艰苦,看一下美国的历程有很艰苦,美国REITS第一家是艾森豪威尔总统创建的,在这个过程中间涉及到无数的法律税法的修改,1965年有第一家REITS上市,2000年有投资REITS的ETF成立,目前为止REITS成立51年。它的几个特点,第一,资产质量非常高。第二付息率高,它的历史平均达到5%到8%,他为投资者提供除了债权以外的收益来源,它历史的股息的付息情况,它价格变动是随着市场的变动的,它的年化总收益达到5%,他的固定收益得到体现,另外他的总收益非常可观的,从历史上来看,在过去3年5年,跟他上证宗旨相比没有超过,在这个区间内没有打败,但是从年化标准比国内证券是要低的。它跟其他各类指数的相关性还是比较低的,比如跟上证宗指的投资风险还是有贡献的,美国REITS也促使这个行业内部进行了一些改革,导致研究透明度非常高,由于是上市企业,一方面要进行定期披露,另外他们制订了自己的行业准则,包括运营先进额的概念,更好的反映现金流的情况,另外他的资产相当的公开透明。在公募市场上投资REITS的产品不断出现,美国最大的ETF由先锋公司成立,公募基金有这样的企业,由于时间关系简单讲一下房地产交易的情况,住宅性房地产不同的是,反弹的幅度非常大。我们从谷底过来已经两年半时间,历史经验看,时间上来讲我们处于复苏的中期,另外从房地产复苏的周期讲,我们处的阶段是房地产企业通过了资产负债的情况得到了好转,进入的是第二个阶段行业内的大规模的整合阶段,REITS之间活动非常频繁。第三个阶段就是美国整体经济的复苏阶段,长期刺激经济需求。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特点

REITs的特点在于:1、收益主要来源于租金收入和房地产升值;2、收益的大部分将用于发放分红;3、REITs长期回报率较高,与股市、债市的相关性较低。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近二十年来,北美地区的REITs收益最佳(13.2%),欧洲次之(8.1%),亚洲REITs的平均收益最低(7.6%);由于欧债危机的影响,欧洲REITs收益率迅速下降至-9.2%,而北美地区的REITs则取得了12.0%的平均收益。可见,在不同时间区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景气程度往往大相径庭。REITs的魅力在于:通过资金的“集合”,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投资于利润丰厚的房地产业的机会;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将募集的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组合,分散了房地产投资风险;投资人所拥有的股权可以转让,具有较好的变现性。

房地产信托投资怎么样?

现在的房地产信托一般都是比较严格的。地产信托项目也是都比较不错的项目了。个人意见,现在的地产项目收益高,还是比较不错的选择。当然要选择融资方公司规模比较大的比较稳妥。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支付宝里能买吗?

放在心头,投资基金在支付宝里面是可以买买的。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公募还是私募

私募。100万起投的都是具有私募性质的产品。公募是1000块起投的

商业银行在设计组织结构时,经常设立证券投资部、房地产部、信托投资部,这是按什么方式进行部门划分?

我选C吧,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费用计算公式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日到基金成立日的利息认购份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请日基金单位净值。 赎回费=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单位净值×赎回费率。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安全吗

这就是reits,既然是基金,就会有本金不保的风险。作为信托投资基金安全性相对好一些。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介绍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是房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房地产证券化就是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两种基本形式。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起源

REITs最早产生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初,由美国国会创立,意在使中小投资者能以较低门槛参与不动产市场,获得不动产市场交易、租金与增值所带来的收益。在亚洲,最早出现REITs的国家是日本,由于日本的房地产公司众多,所以该市场在日本规模很大。1960年,世界上第一只REITs在美国诞生。正如20世纪60-70年代的其他金融创新一样,REITs也是为了逃避管制而生。随着美国政府正式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REITs可免征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REITs开始成为美国最重要的一种金融方式,一般情况下REITs的分红比例超过90%。美国大约有300 个REITs在运作之中,管理的资产总值超过3000亿美元,而且其中有近三分之二在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刚刚在香港上市的领汇REITs为例,其基础资产为香港公营机构房屋委员会下属的商业物业,其中68.3%为零售业务租金收入,25.4%为停车场业务收入,6.3%为其他收入(主要为空调费);租金地区分布为港岛7.2%,九龙33.8%,新界59%。领汇允诺,会将扣除管理费用后的90%-100%的租金收益派发股东。因此,如果领汇日后需要收购新物业的话,只能通过向银行贷款从而提高财务杠杆(资产负债率最高可达45%)的方式而实现。200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形成了REITs初步试点的总体构架,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完备,REITs一直未能正式启动。2011年,国内首个REITs专户,国投瑞银主投亚太地区REITs产品,完成合同备案,成为国内基金业首个REITs专户产品。

信托投资房产有何风险

无论是房地产信托还是其他信托产品,他们都有着一样的风险。信托产品有许多种类,信托风险评估,首先看受托人投资的方向决定,其次是产品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首先是信托的投资投向:一般情况下,投资于房地产、证券市场的信托项目风险略高,但其预期收益也相对较高;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或投资于能源、电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的信托项目比较稳定,风险性较低但预期收益相对较低。其次是关注信托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质押物的安全性、是否容易兑现,质押率高低,担保实力信用级别等。比如,上市公司股权流动性好变现容易,而如果是土地、或者不动产质押,变现则相对困难。如想了解更多,可以 Q 我。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介绍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是房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房地产证券化就是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两种基本形式。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发展

1.房地产信托产品尚不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我国第一个比较接近国际标准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为2002年7月28日由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推出的新上海国际大厦项目资金信托,10天内2.3亿元额度全部售出,反应空前热烈。然而,市场上的房地产信托产品主要集中在市政建设项目、危改小区项目等基础建设项目上,纯房地产项目的信托产品很少。2004年全国约有31家信托投资公司共计发行约83个房地产信托产品,募集金额约122亿元,而平均募集资金仅为1.47亿元。金融体系不完善,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以及相应法律法规尚待建立,使得我国的房地产信托产品与REITs存在显著差异,运营模式较单一,规模较小,利率缺少弹性,期限较短,流动性较差。国内目前有57家信托基金,其中约20家投资于房地产,或采取借贷形式,或直接参与投资开发。但这些都不是通常所说的符合国际定义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派息比例、免税政策上都没有明确清晰的定义,都只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一种最初级的阶段。2.我国房地产业融资过度依赖银行贷款。投资领域,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银行信贷逐年上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1997年以来,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的比重高达55%以上。房地产开发资金的三大来源分别为房屋销售“定金和预收款”、开发企业自筹资金以及银行贷款,分别占全部资金来源的43%、30%和18%。但实际上,考虑到房地产自筹资金主要来源于房屋销售收入,按首付30%计算,自筹资金中有70%来自购房者的银行按揭贷款;此外,“定金和预收款”中也有30%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3.REITs在国内已具备较为巨大的市场需求。央行采取的限制各商业银行发放用于购买房地产的贷款数量等系列举措,旨在降低日益增加的房地产贷款风险。然而就房地产投资的资金渠道来讲,如果仅单纯地“节流”而不注意“开源”的话,则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无论是从维护经济稳定的宏观政策角度出发,还是从解决房地产开发商资金来源的微观企业角度出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中国已具备较为巨大的市场需求环境。4.我国急需完善REITs相关立法。目前国内有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基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条例。但是这些严格来讲都只是基础,还没有一个真正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法出现,对基金的资产结构、资产运用、收入来源、利润分配和税收政策等加以明确界定和严格限制,致使国内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大多处于较为散乱的发展阶段,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经营守则。目前最主要的工作是加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立法,促使投资于房地产的信托基金和专业房地产基金转变为比较标准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意义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最早的定义为“有多个受托人作为管理者,并持有可转换的收益股份所组成的非公司组织”。由此将REITs明确界定为专门持有房地产、抵押贷款相关的资产或同时持有两种资产的封闭型投资基金。此后,伴随着税法的衍变,REITs在美国经历了数次重大的调整,同时REITs在各国推广的过程中也存在许多差异,但都没有改变REITs作为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本质。不过REITs与一般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有显著区别:REITs通常可以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但需要满足一定的设立条件等。从本质上看,REITs属于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方式。REITs典型的运作方式有两种,其一是特殊目的载体公司(SPV)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将所募集资金集中投资于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并将这些经营性物业所产生的现金流向投资者还本归息;其二是原物业发展商将旗下部分或全部经营性物业资产打包设立专业的REITs,以其收益如每年的租金、按揭利息等作为标的,均等地分割成若干份出售给投资者,然后定期派发红利,实际上给投资者提供的是一种类似债券的投资方式。相形之下,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的现金流远较传统住宅地产的现金流稳定,因此,REITs一般只适用于商业地产。REITs代表着目前全世界房地产领域最先进的生产力。房地产投资信托,是基于房地产行业细分的科学规律,随着房地产六大环节(资本运作、设计策划、拆迁征地、建设施工、销售租赁、物业服务)的分工合作,随着政府执政能力逐渐加强,房地产行业的逐渐规范而出现的。它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政府利益,并能有效的实现整个房地产行业的规范,所以,强烈建议尽快在我国立法支持并推广。另外,从REITs的国际发展经验看,几乎所有REITs的经营模式都是收购已有商业地产并出租,靠租金回报投资者,极少有进行开发性投资的REITs存在。因此,REITs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房地产项目融资。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起源

REITs最早产生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初,由美国国会创立,意在使中小投资者能以较低门槛参与不动产市场,获得不动产市场交易、租金与增值所带来的收益。在亚洲,最早出现REITs的国家是日本,由于日本的房地产公司众多,所以该市场在日本规模很大。1960年,世界上第一只REITs在美国诞生。正如20世纪60-70年代的其他金融创新一样,REITs也是为了逃避管制而生。随着美国政府正式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REITs可免征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REITs开始成为美国最重要的一种金融方式,一般情况下REITs的分红比例超过90%。美国大约有300 个REITs在运作之中,管理的资产总值超过3000亿美元,而且其中有近三分之二在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刚刚在香港上市的领汇REITs为例,其基础资产为香港公营机构房屋委员会下属的商业物业,其中68.3%为零售业务租金收入,25.4%为停车场业务收入,6.3%为其他收入(主要为空调费);租金地区分布为港岛7.2%,九龙33.8%,新界59%。领汇允诺,会将扣除管理费用后的90%-100%的租金收益派发股东。因此,如果领汇日后需要收购新物业的话,只能通过向银行贷款从而提高财务杠杆(资产负债率最高可达45%)的方式而实现。200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形成了REITs初步试点的总体构架,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完备,REITs一直未能正式启动。2011年,国内首个REITs专户,国投瑞银主投亚太地区REITs产品,完成合同备案,成为国内基金业首个REITs专户产品。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发展

1.房地产信托产品尚不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我国第一个比较接近国际标准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为2002年7月28日由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推出的新上海国际大厦项目资金信托,10天内2.3亿元额度全部售出,反应空前热烈。然而,市场上的房地产信托产品主要集中在市政建设项目、危改小区项目等基础建设项目上,纯房地产项目的信托产品很少。2004年全国约有31家信托投资公司共计发行约83个房地产信托产品,募集金额约122亿元,而平均募集资金仅为1.47亿元。金融体系不完善,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以及相应法律法规尚待建立,使得我国的房地产信托产品与REITs存在显著差异,运营模式较单一,规模较小,利率缺少弹性,期限较短,流动性较差。国内目前有57家信托基金,其中约20家投资于房地产,或采取借贷形式,或直接参与投资开发。但这些都不是通常所说的符合国际定义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派息比例、免税政策上都没有明确清晰的定义,都只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一种最初级的阶段。2.我国房地产业融资过度依赖银行贷款。投资领域,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银行信贷逐年上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1997年以来,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的比重高达55%以上。房地产开发资金的三大来源分别为房屋销售“定金和预收款”、开发企业自筹资金以及银行贷款,分别占全部资金来源的43%、30%和18%。但实际上,考虑到房地产自筹资金主要来源于房屋销售收入,按首付30%计算,自筹资金中有70%来自购房者的银行按揭贷款;此外,“定金和预收款”中也有30%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3.REITs在国内已具备较为巨大的市场需求。央行采取的限制各商业银行发放用于购买房地产的贷款数量等系列举措,旨在降低日益增加的房地产贷款风险。然而就房地产投资的资金渠道来讲,如果仅单纯地“节流”而不注意“开源”的话,则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无论是从维护经济稳定的宏观政策角度出发,还是从解决房地产开发商资金来源的微观企业角度出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中国已具备较为巨大的市场需求环境。4.我国急需完善REITs相关立法。目前国内有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基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条例。但是这些严格来讲都只是基础,还没有一个真正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法出现,对基金的资产结构、资产运用、收入来源、利润分配和税收政策等加以明确界定和严格限制,致使国内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大多处于较为散乱的发展阶段,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经营守则。目前最主要的工作是加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立法,促使投资于房地产的信托基金和专业房地产基金转变为比较标准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什么是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信托公司募集资金成立一个基金,专门投资于房地产,主要是跟地产公司合作开发项目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特点

REITs的特点在于:1、收益主要来源于租金收入和房地产升值;2、收益的大部分将用于发放分红;3、REITs长期回报率较高,与股市、债市的相关性较低。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近二十年来,北美地区的REITs收益最佳(13.2%),欧洲次之(8.1%),亚洲REITs的平均收益最低(7.6%);由于欧债危机的影响,欧洲REITs收益率迅速下降至-9.2%,而北美地区的REITs则取得了12.0%的平均收益。可见,在不同时间区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景气程度往往大相径庭。REITs的魅力在于:通过资金的“集合”,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投资于利润丰厚的房地产业的机会;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将募集的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组合,分散了房地产投资风险;投资人所拥有的股权可以转让,具有较好的变现性。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怎么购买

房地产信托基金也就是公募基金,需要在证券市场购买,也就是首先开设一个证券账户,然后进入交易系统中,点击基金界面,然后根据介绍选择相关上市交易的房地产信托基金代码,就可以在交易系统中购买了。【拓展资料】房地产投资信托(外语词全称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外语词缩略语REIT)最早的定义为“有多个受托人作为管理者,并持有可转换的收益股份所组成的非公司组织”。由此将REITs明确界定为专门持有房地产、抵押贷款相关的资产或同时持有两种资产的封闭型投资基金。简介:从国际范围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简称REITs)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产品纯属私募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发展意义:中国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利于完善中国房地产金融架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国外既参与房地产一级市场金融活动,也参与二级市场活动,是房地产金融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的重要手段。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直接把市场资金融通到房地产行业,是对以银行为手段的间接金融的极大补充。因此,推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将大大地提高房地产金融的完备性,是房地产金融走向成熟的必然选择。其次,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助于分散与降低系统性风险,提高金融安全。从房地产金融的角度来看,引进具有市场信用特征的房地产信托基金,将一定程度提高房地产金融当期的系统风险化解能力,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再次,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助于疏通房地产资金循环的梗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引入,可以避免单一融通体系下银行相关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硬冲击,减缓某些特定目的的政策对整个市场的整体冲击力度,有助于缓解中国金融体系的错配矛盾。房地产的固有特性决定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因此房地产投资的收益相对比较稳定。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和 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 是一个概念么?如果不同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REITS一般指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房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房地产投资基金是从事房地产的收购、开发、管理、经营和营销获取收入的集合投资制度。2、要求不同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是不公开的,对投资人有严格限制,比如资产要求很高,百万级起投,投资期限几年。REITs门坎相应低得多,面向公众开放,有些几千元起。3、关系不同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是股权关系。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信托关系。

什么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是房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房地产证券化就是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两种基本形式。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特点在于:  1、收益主要来源于租金收入和房地产升值。  2、收益的大部分将用于发放分红。  3、REITs长期回报率较高,与股市、债市的相关性较低。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种类

从不同角度看,对 REITs 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方法,常见的分类方法有以下几种:1、根据组织形式,REITs 可分为公司型以及契约型两种。公司型 REITs 以《公司法》为依据,通过发行 REITs 股份所筹集起来的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资产,REITs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主进行基金的运作,面向不特定的广大投资者筹集基金份额,REITs 股份的持有人最终成为公司的股东。契约型 REITs 则以信托契约成立为依据,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资金而投资于房地产资产。契约型 REITs 本身并非独立法人,仅仅属于一种资产,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其中基金管理人作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对房地产进行投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设立的法律依据与运营的方式不同,因此契约型 REITs 比公司型 REITs 更具灵活性。公司型 REITs 在美国占主导地位,而在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地契约型 REITs 则较为普遍。2、根据投资形式的不同,REITs 通常可被分三类:权益型、抵押型与混合型。权益型 REITs 投资于房地产并拥有所有权,权益型 REITs 越来越多的开始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如租赁和客户服务等,但是 REITs 与传统房地产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REITs 主要目的是作为投资组合的一部分对房地产进行运营,而不是开发后进行转售。抵押型 REITs 是投资房地产抵押贷款或房地产抵押支持证券,其收益主要来源是房地产贷款的利息。混合型 REITs 顾名思义是介于权益型与抵押型REITs 之间的,其自身拥有部分物业产权的同时也在从事抵押贷款的服务。市场上流通的 REITs 中绝大多数为权益型,而另外两种类型的 REITs 所占比例不到 10%,并且权益型 REITs 能够提供更好的长期投资回报与更大的流动性,市场价格也更具有稳定性3、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有封闭与和开放型两种 REITs。封闭型 REITs 的发行量在发行之初就被限制,不得任意追加发行新增的股份;而开放型 REITs 可以随时为了增加资金投资于新的不动产而追加发行新的股份,投资者也可以随时买入,不愿持有时也可随时赎回。封闭型 REITs 一般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投资者不想持有时可在二级市场市场上转让卖出。4、根据基金募集方式的不同,REITs又被分为公募与私募型。私募型 REITs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募集对象是特定的,且不允许公开宣传,一般不上市交易。公募型REITs以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信托资金,发行时需要经过监管机构严格的审批,可以进行大量宣传。私募型 REITs 与公募REITs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投资对象方面,私募型基金一般面向资金规模较大的特定客户,而公募型基金则不定;第二,投资管理参与程度方面,私募型基金的投资者对于投资决策的影响力较大,而公募型基金的投资者则没有这种影响力;第三,在法律监管方面,私募型基金受到法律以及规范的限制相对较少,而公募型基金受到的法律限制和监管通常较多。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种类

从不同角度看,对 REITs 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方法,常见的分类方法有以下几种:1、根据组织形式,REITs 可分为公司型以及契约型两种。公司型 REITs 以《公司法》为依据,通过发行 REITs 股份所筹集起来的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资产,REITs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主进行基金的运作,面向不特定的广大投资者筹集基金份额,REITs 股份的持有人最终成为公司的股东。契约型 REITs 则以信托契约成立为依据,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资金而投资于房地产资产。契约型 REITs 本身并非独立法人,仅仅属于一种资产,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其中基金管理人作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对房地产进行投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设立的法律依据与运营的方式不同,因此契约型 REITs 比公司型 REITs 更具灵活性。公司型 REITs 在美国占主导地位,而在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地契约型 REITs 则较为普遍。2、根据投资形式的不同,REITs 通常可被分三类:权益型、抵押型与混合型。权益型 REITs 投资于房地产并拥有所有权,权益型 REITs 越来越多的开始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如租赁和客户服务等,但是 REITs 与传统房地产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REITs 主要目的是作为投资组合的一部分对房地产进行运营,而不是开发后进行转售。抵押型 REITs 是投资房地产抵押贷款或房地产抵押支持证券,其收益主要来源是房地产贷款的利息。混合型 REITs 顾名思义是介于权益型与抵押型REITs 之间的,其自身拥有部分物业产权的同时也在从事抵押贷款的服务。市场上流通的 REITs 中绝大多数为权益型,而另外两种类型的 REITs 所占比例不到 10%,并且权益型 REITs 能够提供更好的长期投资回报与更大的流动性,市场价格也更具有稳定性3、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有封闭与和开放型两种 REITs。封闭型 REITs 的发行量在发行之初就被限制,不得任意追加发行新增的股份;而开放型 REITs 可以随时为了增加资金投资于新的不动产而追加发行新的股份,投资者也可以随时买入,不愿持有时也可随时赎回。封闭型 REITs 一般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投资者不想持有时可在二级市场市场上转让卖出。4、根据基金募集方式的不同,REITs又被分为公募与私募型。私募型 REITs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募集对象是特定的,且不允许公开宣传,一般不上市交易。公募型REITs以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信托资金,发行时需要经过监管机构严格的审批,可以进行大量宣传。私募型 REITs 与公募REITs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投资对象方面,私募型基金一般面向资金规模较大的特定客户,而公募型基金则不定;第二,投资管理参与程度方面,私募型基金的投资者对于投资决策的影响力较大,而公募型基金的投资者则没有这种影响力;第三,在法律监管方面,私募型基金受到法律以及规范的限制相对较少,而公募型基金受到的法律限制和监管通常较多。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定义

投资于地产类的信托基金项目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定义。

【答案】: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即REITs,在海外被投资者们视为股票、债券、现金以外的第四类资产。REITs是通过将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投资于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收益的地产资产或相关有价证券的金融产品。

什么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它是房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其特点为收益主要来源于租金收入和房地产升值、收益的大部分将用于发放分红以及长期回报率较高。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通过资金的“集合”,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投资于利润丰厚的房地产业的机会;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将募集的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组合,分散了房地产投资风险;其投资人所拥有的股权可以转让,具有较好的变现性。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有哪些

摘要: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有哪些?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是房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房地产证券化就是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两种基本形式。下面为大家介绍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风险和优势。一、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什么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通过将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投资于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收益的地产资产或相关有价证券的金融产品。该产品由特定的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专门的基金托管机构托管;在发行后一般选择在证券市场上挂牌交易,买卖方式与股票相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多元化投资,选择各种不同的房地产证券及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和业务进行组合投资,在有效降低风险的同时,通过将出租不动产所产生的收入以分红的方式分配给投资者,从而使其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分类按业务性质和收入来源,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分为股权型(Equity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债权型(Mortgage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和混合型(Hybrid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三种类型。其中,股权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就是直接投资不动产,主要的收益来源是不动产租金收入,或处分不动产的资本利得;债权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指向开发商或房地产管理者提供抵押贷款,或投资房地产抵押证券,以利息收入或证券投资回报为主要收入来源;兼营上述两类业务,混合收取上述两种业务收入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被称为混合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目前债权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只存在于美国,占比不到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市场总规模的10%;混合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就更少,只有不到1%;除美国市场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均为股权型。此外,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还有其他划分方式。根据组织结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可划分为公司型和契约型;根据募集和上市方式,可划分为公开募集上市交易、公开募集非上市交易和私募三种;根据经营管理方式,可划分为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两种;根据经营期限,可划分为有明确期限及无明确期限两种;根据发行后能否赎回,可划分为开放型和封闭型。三、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优点近几年,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越发地受到广大投资者青睐,归纳其优点,可总结如下:1.使房地产投资小额化、动产化、简单化。由于房地产投资涉及资金较大,多数投资者难以进行大宗房地产投资。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以收益凭证方式募集大众资金从事大资金量、多样化的房地产投资,使投资者对房地产的投资转化为对有价证券的投资,降低了投资门槛和操作难度。特别是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可因此进入原本因资金门槛较高,而较难涉足的非住宅类房地产投资领域。2.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以证券化方式来体现房地产的价值,证券发行后,一般会在证券市场上挂牌交易,这将大大提高产品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3.产品收益和分红相对稳定,同时又具有一定的成长性。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产品以租金收入为主,而且一般都规定收入的主要部分(90%以上)用于分红,因此相对于其他金融产品,REIT的收益和分红都比较稳定。同时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又具有一定的成长性,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物业租金收入提高,二是持有物业的公允价值增加。4.与股票、债券相关度较低,加入投资组合可有效分散风险。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收益/风险特性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但与这两者的相关度均不高。故而,许多投资者将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视为股票、债券、现金以外的第四类资产。5.抵御通货膨胀。一方面,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持有的地产资产在通货膨胀时会随之增值;另一方面,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主要收入来源——地产租金收入也会在物价上升的同时有所提高,进而增加对投资者的分红。所以说,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不失为一个抵御通货膨胀的投资工具。6.监控严格、信息透明。由于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监管和信息披露标准大致参照上市公司标准,因此是一个比较安全的产品。相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透明度更高。四、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风险诚然,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一个很有魅力的投资产品,但对于一些在投资该产品时可能遇到的风险也有必要加以了解,它们主要包括:1.整体经济风险。在全球和地方性的经济低迷甚至衰退的环境下,房产的租金水平一般会下降,同时空置率和租金违约率也会有所增加,这些将会对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2.房地产周期性风险。房地产为一周期性资产,以房地产为标的所衍生的有价证券可能也会随之出现周期性的价格波动。3.政策性风险。当相关法律、税务制度、会计制度等改变时,可能会影响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负债比例及所持地产资产的估值等。此外,地方性的建设规划调整也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所持地产资产的价值。4.利率变动引起的价格波动风险。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和债券的利差会影响投资者介入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意愿,然而证券市场多空和利率高低,一般而言只影响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短期表现。长期来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价格还是取决于标的资产的质量和盈利能力。5.管理人的信用风险。投资者通过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投资地产资产,而并非直接拥有地产资产,因此缺乏对该资产的主动权及经营权,尤其是当资产管理人经营不善或牟利他人时,投资者无法直接干预制止,只能通过抛售离场的方式结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