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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的介绍

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CHINA SOCIETY FOR LITERATURE POPULAR RESEARCH)是由从事通俗文艺创作和研究的文学家、艺术家、评论家、编辑家和有关专家、学者和省、市通俗文艺研究会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

朱光潜美学是主客统一论吗 文艺研究

中国美学界有一个基本共识, 即朱光潜美学是主客统一论。本文认为, 这一看法是成问题的。朱光潜美学的核心概念 不是 “美” “形象”他所谓 而是 , “主客统一” 首先针对的是形象, 然后才是美。 朱光潜的 “形象” 指心灵以主观因素和客观 因此形象的真 因素为材料创造出来的不同于现实事物的全新事物。由于他所说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都是指材料, 于是, 无论从美的对象还是美自身来说, 朱光潜学说 正来源只有一个, 即心灵, 并且形象实际上只能存在于心灵之中。 乃是因为朱光潜从未真正突破克罗齐美学的 “问题框架” 。 都是主观论而非主客统一论。之所以如此, 谈到当代中国美学, 没有人不首先想到朱光潜; 想到朱光潜, 没有人不首先想到他的 “主 客统一论” 因而,当代中国美学的最大代表是朱光潜, 。 “ 朱光潜美学是主客统一论”已经成了 , 最根本的原因是朱光潜自 美学界的常识。美学界之所以毫不怀疑朱光潜美学是主客统一论, 己就毫不怀疑自己的主张是主客统一论。 这一点最突出的表现当然是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学 大讨论中朱光潜反复强调自己主张的是主客统一论, 最佳证据便是 《论美是客观与主观的统 一文。事实上, 朱光潜并非在后期才声称自己坚持主客统一论, 在前期已然如此。比如, 在 一》 ① 《文艺心理学》 他说:美不仅在心, 中, “ 亦不仅在物, 而在心与物的关系上。”我多年来也一直 认为朱光潜是主客统一论的主要代表。 然而, 有一次, 当我解释说, 朱光潜所谓美是他所谓 “形 象” 的一种特质, 他所谓 “主客统一” 不是就美而言的, 而是就 “形象” 而言的, “形象” 而 是指心 灵创造之物时, 有人质疑说: 既然主客统一是指形象, 形象不过是心造之物, 怎么还能说朱光 潜的主张是主客统一论呢? 我忽然意识到, 认为朱光潜是美的主客统一论者这一如此 “自然而 然” 的看法其实是很值得商榷的。 一 在具体分析朱光潜学说之前, 我想说明几点。 24 朱光潜美学是主客统一论吗? 第一, “主客统一论” 所谓 应当主要属于关于美的本体论方面的问题而不是关于美的本源 论方面的问题②。美的本体论问题讨论的是美如何存在的问题, 即美的存在方式问题, 而美的 本源论问题讨论的则是美在根本上如何产生的问题, 即美的根本来源问题。关于美的所谓客 主观论、 主客统一论, 其准确含义应该分别指美存在于客体一边 (即存在于物中) 美存 、 观论、 在于主体一边 (即存在于心中 、 ) 美存在于主体与客体之间 (即存在于心与物的交互关系中 三 ) 主观存在还是主客之间存在的问题等同于美在根本上由 种基本主张。不能把美是客观存在、 外物产生、 由内心产生还是由内外结合产生的问题。 考察一下李泽厚上世纪50年代的 “客观社 会论” 便不难理解美的本体论与本源论的根本区别。 李泽厚的观点为: 美既是客观的又是社会 的。要明白李泽厚的意思就必须知道, 他把美的本体论和本源论混在一起了。他的准确意思 是, 美在存在上是客观的, 但在根源上是社会的; 也就是说, 美虽然存在于对象中, 但在根本上 自然之类的东西而是由社会 (实践 产生的。 ) 在我看来, 李泽厚本人并未意 却不是由诸如上帝、 这种混淆乃是当代中国美学界在争论所谓 识到他自己混淆了美的本体论和本源论。实际上, “美的本质问题” 时常犯的根本错误之一。 朱光潜也未能幸免。 所以, 牢记美的本体论与美的本 “主客统一论” 的基本前提之一。 源论的区别乃是讨论朱光潜 第二, 准确意义上的美的本体论问题即美如何存在的问题不是从创造的角度而是从欣赏 欣赏者 (审美主体 已经 ) “看” 到某 的角度出发的。美的本体论问题预设了这样一种基本情境: 美的本体论问题是在这样的前提下提出的。 比如, 我看到一 个东西 (审美对象 并且觉得它美。 ) 株梅花觉得它美, 美的本体论问题便是问我所看到的美是梅花本身就有的一种属性还是我自 也就是说, 美的本体论问题产生于欣赏 己的一种感觉, 抑或是梅花与我相互之间的一种关系。 者已经感觉到了美之后, 即已经确认了美之后, 完全立足于欣赏活动。至于创造活动, 可能在 牢 回答问题的过程中会涉及到, 但绝非问题的前提。不明白这一点就会导致很多混乱。所以, 记欣赏者角度也是准确分析朱光潜 “主客统一论” 的基本前提之一 (由于立足欣赏角度, 准确 意义上美的主客统一论为: 美是被欣赏者的某些特征与欣赏者的某些心理状况彼此契合的产 这完全不是朱光 物, 因而美存在于主客二者之间。美的存在类似于颜色的存在。后文将表明, 潜 “主客统一论” 的意思 。 ) 第三, 严格意义上的美的客观论、 主观论、 主客统一论实为属性论、 心态论、 关系论, 因而 严格意义上的主客统一论实为主客关系论。由于是从欣赏角度出发的, 美的本体论问题逻辑 上只存在三种基本答案: 那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客观论、 主观论、 主客统一论。 不过, 需要说明 的是, 三种理论的核心主张分别为: 美是客观对象的一种内在属性, 美是审美主体的一种心理 状态, 美是主体与对象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 原因很简单, 客观论认为美是客观的意即美是与 主体无关的 (肯定美的客观性必须先肯定美的对象的客观性 对象本身就具有的, ) 因此其准确 意思显然为美是一种属性; 主观论认为美是主观的, 意即美实为主体内在之物与对象无关, 因 此其准确意思为美是一种感觉 (即心理状态) 主客统一论认为美是主客观的统一, ; 意即美同 时涉及主体和对象,因此其准确意思为美是主体与对象之间的一种相互关系。这就意味着, “主客统一论” 这一提法很容易误导人, 它会让人以为其基本主张为美是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 实际上, 认为美是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统一不一定就是真正的主客统一论。 真正的 的统一。 主客统一论乃是主客关系论, 其主张不在于美是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统一, 而在于美是主 体与对象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 第四, 美的本体论问题与美的对象的本体论问题是大不相同的, 不能把美的存在方式与 美的对象的存在方式混淆起来。 说美是客观的、 主观的或主客统一的与说美的对象是客观的、 25 文艺研究 2010 年第 8 期 11 期 主观的或主客统一的, 完全是两回事。 我看到一株梅花觉得它美, 说我看到的梅花是客观的与 说我看到的梅花的美是客观的, 完全是两回事。同样, 我觉得某幅画里的梅花美, 说这幅画里 的梅花是主客观的统一与说它的美是主客观的统一, 完全是两回事。 二 现在, 让我们来看看朱光潜 “主客统一论” 的具体含义。 先看下面两段话: 关于美的问题, 我……给了这样一个答案:美不仅在物, “ 亦不仅在心, 它在心与物的 ” 我至今对于美还是这样想, 还是认为要解决美的问题, 必须 关系上面。 如果话到此为止, 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③ 美是主观与客观的辩证统一, 现实事物必须先有某些产生美的客观条件, 而这些客 世界观、 生活经验这些主观因素相结合, 才能产生美。④ 观条件必须与人的阶级意识、 这两段话可谓朱光潜全部言论中最接近准确意义上的美的主客统一论的。 第一段话非常清楚 地表明了他一贯的意图, 那就是从 “心与物的关系” 方面来理解美。 这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朱 前文说 光潜对从关系角度与从属性角度和心态角度理解美之间的不同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 过, 主客统一论的实质便是把美归结为一种主客之间的关系。因此, 第一段话表明, 朱光潜不 仅在坚持主客统一论的意图上是非常坚决的, 而且他对主客统一论的实质也是有所把握的。 第二段话较第一段话更进一步, 它提供了关于美的主客统一论的具体界定。如果只是粗 略地理解, 这段话是标准的主客统一论, 因为它清楚地表明, 主客统一论便是主张美存在于主 体与对象之间。它并没有明显违逆我们关于美的主客统一论的直觉: 美的主客统一论不就是 是存在于主客双方的相互融合之中吗?朱光潜 主张美既离不开主观方面也离不开客观方面、 的意思不就是说, 要产生美必须对象方面提供一些东西、 主体方面提供一些东西、 并且两者有 机结合起来吗? 比如, 我觉得一株梅花美, 便是客观因素 (这株梅花具备的相关特征 与主观因 ) 素 (我的世界观、 阶级意识、 生活经验等心理状况) 有机融合的产物。因此, 第二段话大体上还 在严格意义上的主客统一论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虽然它已经悄悄地由美的本体论滑向了美的 本源论 (至于 “世界观” 阶级意识” 、 “ 之类带有时代色彩的主观因素被突出出来, 大可存而不 论, 只需看作主观因素的一些普通成分即可 。 ) 但是, 再看下面一段话: 如果给 “美” 下一个定义, 我们可以说, 美是客观方面某些事物、 性质和形状适合主观 方面意识形态, 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特质。这个定义实际上已包 含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在内: 物的形象反映了现实或是表现了思想情感。⑤ 对于那些习惯以一朵花的美、 一个女人的美为例来理解 “美的本质” 问题的人来说, 这段话是 很古怪的。其中,客观方面某些事物、 “ 性质和形状” 指形成美的客观因素, 主观方面意识形 “ 态” 指形成美的主观因素, 这不难理解; 但什么叫 “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 26 朱光潜美学是主客统一论吗? 种特质” ?美的 “定义” 又怎么会包含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在内呢? 虽然不好理解, 但在事实上, 这段话才是朱光潜后期所谓 “主客统一论” 的确切表述。 这种 主客统一论的关键在于: 主客统一首先不是指 “美” 而是指 “形象”美只是 , “形象” 所具有的一 朱光潜后期所谓 “主客统一” 首先并非美是主客双方的统一, 而是说美的 “形 种特质。可以说, 象” 是主客双方的统一。 朱光潜 “主客统一论” 最重要的概念乃是 “形象” 而非美, 只有理解了朱 “形象” 的含义才能真正理解朱光潜的其他观点。 光潜所谓 三 那么什么是 “形象” 呢? 众所周知, 朱光潜有一个 “物甲” 物乙” 、 “ 说是专门用来解释 “形象” 的。朱光潜明确说过, “物甲” “物本身” 物乙” “物的形象” 就是 “ , 则是 。所谓 “物本身” 不是康德意义上现象背后不可 知的某物, 而是存在于现实中的某物。 “物的形象” 不同于物的印象或表象, 因为某物的印象或 “反映” 该物, 只是该物的复制品。 “物的形象” 不是某物的复制品而是某物的 表象只是单纯地 创造品,是以某物所具有的某些特性为基础结合主体的某些特性共同形成的一种全新“产 品” 。 如果觉得这样讲很抽象, 那么可以用朱光潜所说的梅花为例加以具体说明。 朱光潜曾说: 如果梅花画的美就是复写梅花本身的美, 画就很难比得上照相。⑥ 这句话值得仔细琢磨。 如果我们看到一株梅花觉得它美, 我们用相机把它拍下来, 相机里有一 株梅花我们也觉得它美; 与此同时, 一位画家看到这株梅花也觉得它美, 他支起画板把它画下 来, 画里的梅花我们也觉得它美。这里存在三种梅花和三种梅花的美, 它们是不是相同的呢? 也就是说, 朱光潜认为, 朱光潜的观点是: 前两者是相同的, 但前两者和第三者是完全不同的。 现实中的梅花和它的美与照片中的梅花和它的美实质上是相同的, 但画中的梅花和它的美却 实质上既不同于现实中的梅花和它的美也不同于照片中的梅花和它的美。为什么呢?因为绘 画不同于照相, 绘画是创造而不是复制。 梅花照片只是复制了现实梅花和它的美, 但梅花画却 创造了与现实梅花不同的另一种梅花, 并因此创造了与现实梅花的美不同的另一种美。如果 梅花画只是复制现实梅花, 那它就不如梅花照片, 因而在摄影术已经发明并日趋精密的当代 社会, 绘画便没有了存在的价值。 梅花画之所以还可以在摄影术飞速发展的时代继续存在, 正 说明它本质上不是复制而是创造⑦。 回到物甲、 物乙说上来。 在梅花例子中, 现实的梅花就是物甲, 画中的梅花就是物乙。 现实 的梅花就是物本身, 画中的梅花就是物的形象。 于是, 梅花画中的梅花就是朱光潜所谓 “形象” 的一个例子。 那么, 如果抛开朱光潜自己的阐述, 用我们自己的眼光看, 朱光潜所谓 “形象” 究竟指的是 什么呢?我认为, 朱光潜的 “形象” 指的是想象性的具体事物。朱光潜的 “形象” 必须是具体事 物, 即以特殊个别的形态存在的事物, 这一点应该是毫无疑问的。但是, 具体性、 个别性、 特殊 性不是形象所独有的性质, 它是形象与 “物本身” 共有的性质, 因为作为现实事物的物本身也 是具体个别地存在着的。形象不同于物本身以及物本身留给人的印象或表象之处在于, 它是 想象性的。 想象性不等于幻想性, 想象性指的是由人的心灵所创造, 想象性的事物便是由人的 27 文艺研究 2010 年第 8 期 11 期 心灵所创造的事物。因此, 形象的根本特性乃是心灵创造性, 形象本质上是指心灵创造之物。 这便是朱光潜把物甲与物乙 (物本身与物的形象) 之分说成是 “自然形态性” “意识形态性” 与 之别的原因。他所谓 “自然形态” 乃是指现实形态, 而他所谓 “意识形态” 不过是指心灵形态而 尽管朱光潜也用诸如 “世界观” 阶级意识” “ 、 之类词汇来谈 “意识形态”尽管他反复声称他 , 已。 是根据马克思主义 “文艺是一种意识形态” 的基本原理来理解审美的, 但实际上, 仅就他在界 “意识形态” 一词而言, 他所谓 “意识形态” 不过是指心灵形态而已。他把事 定形象时所使用的 物分为两种形态, 一是现实的, 一是非现实的。他所谓 “意识形态” 不过是非现实的形态而已。 非现实的形态是从反面说的, 从正面说不就是心灵的形态吗⑧? 实际上, 把朱光潜的形象理解为心灵形态之物, 即心灵创造之物, 是一个正确的解释。不 能理解这一点, 就不能理解朱光潜美学, 无论前期还是后期, 因为坚持审美是以心灵创造形象 为根本的活动, 乃是朱光潜美学一以贯之的核心部分。 四 如前所述, 朱光潜 “主客统一” 主要指的是形象而非美。 那么, 朱光潜为什么说形象是主客 统一的呢? 回头看前引后两段话, 很容易看出, 朱光潜所谓形象是主客观统一的, 其意思是: 形象的 产生既离不开主观因素也离不开客观因素, 是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相互融合的结果。形象既 人生观、 阶级意识等主观成分, 也需要事物、 性质和形状等客观成分, 只有二者有 需要世界观、 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促成形象的产生。如果说这是后期的讲法, 那么前期的讲法与此没有本 质的区别。前期朱光潜常把形象叫做 “意象”前期他所谓主观因素为 , “情趣”客观因素为 、 “物 态” 。下面一句可谓早期主客统一论的经典言论: 凝神观照之际, 心中只有一个完整的孤立的意象, 无比较, 无分析, 无旁涉, 结果常致 物我由两忘而同一,我的情趣与物的意态遂往复交流,不知不觉之中人情与物理相渗 透。⑨ 可见, 无论是否采用马克思主义词汇, 朱光潜 “主客统一” 的含义都是一样的: (或意象 是 形象 ) 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有机结合的产物。 如果我们在这一点上没有异议, 那么就可以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的探讨。我们可以接着 问: 第一, 这样界定的形象真的是主客统一的吗?第二, 这样界定的形象之美真的是主客统一 的吗? 仔细审视不难发现, 朱光潜的形象根本不是主客统一的而是主观的。这包括本源论和本 体论两个方面。从本源论角度说, 朱光潜的形象在根本上来源于主体, 因而是主观的; 从本体 论角度说, 它只存在于心灵之中, 因而也是主观的。 先说本源论方面。朱光潜主观上确实认为形象在根源上是两个而非一个, 并且即便是前 期朱光潜所谓 “客观因素” 未必就不是真的客观因素; 但是, 我认为朱光潜自己也没有意识到 的是: 无论前期后期, 他实际上把形象的根源只赋予了一个, 那就是心灵。 之所以如此, 乃是因 为即使在后期, 朱光潜的美学都立足于形式—材料说以及相应的心灵赋形说。 他所谓 “客观因 素” 主观因素” 、 “ 都只不过是形成形象的材料而已, 形象的产生最终乃是心灵对这些材料进行 28 朱光潜美学是主客统一论吗? 加工 (即一种不同于克罗齐的心灵赋形活动 的结果。形象固然离不开客观世界, ) 也离不开主 观世界, 但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都不过是材料的供应者而已, 形象的真正来源仍然是特定的 主体即特定的心灵 (审美主体 。刚刚引过的那段话的前面几句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 “见”“见者” 为 的主动, 不纯粹是被动的接收。 所见对象本为生糙零乱的材料,“见” 经 才具有它的特殊形象, “见” 所以 都含有创造性。 比如天上的北斗星本为七个错乱的光点, 和它们的临近星都是一样, 但是现于见者心中的则为象斗的一个完整的形象。这形象是 “见” 的活动所赐予那七颗乱点的。 仔细分析, 凡所见物的形象都有几分是 “见” 所创造的。 凡 “见” 都带有创造性,见” “ 为直觉时尤其是如此。⑩ 朱光潜的意思显然是说, 见” “ 本质上不是眼睛的反映活动而是心灵的创造活动, 眼睛只是提 供了一些知觉材料而已, 形象的出现乃是心灵把这些外来的材料与心灵自己的材料 (即情趣 ) 综合在一起的产物。 作为心灵的产物, 形象同时包含了物态和情趣, 但也同时超越了物态和情 讹 辑 趣辊。 如果以为只有信奉克罗齐唯心主义的朱光潜才坚持这种心灵赋形说那就大错特错了, 信 奉马克思主义的朱光潜也同样如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 不懂心灵赋形式于材料这一基本思 对象方面 “美的条件”“美” 和 的区分, 主体方面 “感觉阶 路就无法理解朱光潜后期美学。比如, 段”“美感或艺术阶段” 和 的区分, 都不是用常规的方式可以理解的, 必须联系材料与成品、 心 后期的朱光潜更加清楚地阐明了心灵 灵赋形之前和心灵赋形之后的区分才能理解。实际上, 赋形创造形象的过程 (当然用的是马克思主义的术语 。比如, ) 此时的他显然把客观因素和主 “感觉阶段” 的对象。他说感觉阶段是被 观因素都看成了有待心灵加工的材料, 这便是他所谓 动接受的阶段,“反映” 是 阶段, 而美感或艺术阶段却是主动赋予的阶段,“实践”“劳动” 是 或 阶 段。但他所谓 “实践”“劳动” 或 不过是心灵创造而已, 因为他指的不过是心灵把客观因素和主 观因素融合在一起造出一个全新事物即形象的过程。 总之, 朱光潜 “形象” 的终极来源不过是心灵而已, 所以从本源论上说他的 “形象” 说是主 观论的, 不是主客统一论的。 再说本体论方面。 欣赏角度, 另一方面区分本 体论角度与本源论角度, 因为从不同的角度也许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英文译名:CHINA SOCIETY FOR LITERATURE POPULAR RESEARCH,编写为:CSLP.第二条本团的性质:是由从事通俗文艺创作和研究的文学家、艺术家、评论家、编辑家和有关专家、学者和省、市通俗文艺研究会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创作和研究具有中国特色,为中国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通俗文艺,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社会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古今通俗小说的创作与研究;(二)纪实文学、传记文学、法制文学的创作与研究;(三)诗词、歌谣、故事的创作及神话的整理研究;(四)通俗文学和艺术的理论和历史研究以及书刊编辑、出版;(五)电影、电视剧的制作与发行;(六)戏剧、曲艺的创作表演与研究;(七)音乐、美术的创作与研究;(八)摄影、书法、篆刻的创研;(九)民间艺术的创作、研究及表演;(十)按国家规定开展经营活动。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从事通俗文学和艺术的创作和研究,有一定成绩。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有会员二名介绍;(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与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有优先在本团体编辑出版之书刊上表发作品之权;(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任务;(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的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推选名誉理事长、决定聘请顾问;(三)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九)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一)增添理事会成员并提请下届会员代表大会确认;(十二)决定其它重大事项。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如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三条本团体设理事长办公会议,处理紧急和重大事务。理事长办公会议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秘书处主任、组联部主任等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本团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本团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五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本团体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处理其它重要事项。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理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房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条本团体修改章程,需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第四十一条在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有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需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接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经1998年12月23日第三届第五次理事会表决通过。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第四十七条本章程已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生效 。

高校综合性学报和文艺研究哪个级别更高?被cssci收录的期刊有分级别吗?它们都是算被cssci收录的核心吗?

相对于说学报来说,《文艺研究》是CSSCI(南大核心)比高校综合学报要好一些的CSSCI收录的期刊有五百多本,只要是CSSCI的刊物,级别都是一样的

西部文艺研究是核心期刊吗

是。《西部文艺研究》的内容是加强甘肃省文艺理论期刊在繁荣文艺事业、推动文化发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因此是属于核心期刊的。《西部文艺》1939年9月创刊于成都,1940年10月第3卷第1/2期停刊,馆藏3期。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说对文艺研究的意义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应该是属于心理学范畴,我看过一点《精神分析引论》,提出了很多他认为应该被注意和深入研究的心理学现象,进而提出精神分析。在《梦的解析》里则有他对梦境的探讨,也可以说研究方法上类似他的精神分析。其实他的研究方法的核心过程,也就是框架的东西,你可以说是对文学有促进的,因为但是文学作为独立的概念,有文学的批评方法。如果能触类旁通或者找到一些研究的共同点并加以强调,进行整理,可以说是后人对前人的理解而进行的一种自发的思想行为。一点拙见,如果你能够对文学和心理学都有很好的领悟,你会发现更多的意义,以上是我的见解,

人文科学 中国当代文艺研究的重要进展表现在哪些地方

传播正能量、和谐负能量

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含量高吗

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是一个全国性学术团体,由从事文艺创作和研究的文学家、艺术家、评论家、编辑家和有关专家、学者和省、市文学艺术社团自愿结成,并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国家一级社团。

.20世纪文艺研究的总体特征是什么?

20世纪文艺研究的总体特征是什么?答:20世纪文艺研究的总体特征首先是更加注重系统化,二是广泛吸纳_相关学科的方法和成果_,三是努力探索文艺发展规律,四是形成了_众多的研究流派_。

文艺研究的介绍

《文艺研究》是文艺理论刊物。研究探讨古今中外文学艺术领域中的重要问题,介绍各种学派,涉及思维科学、文艺学、文艺规律、艺术学、美学、文学、戏剧、电影、美术、音乐等。是文化部主管、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大型综合性文艺理论月刊。1979年5月创刊,最初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1980年4月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1997年5月,改由《文艺研究》杂志社出版。主要包括:文学艺术的一般理论研究,文学、戏剧、曲艺、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建筑、雕塑、摄影等部门艺术理论和创作实践研究,外国文艺理论、文艺思潮、文艺流派的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