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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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好进吗

法律主观:外汇登记需在完成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2009年出台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号),规定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在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应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在取得前述外汇登记后,境内机构应凭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手续;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为其办理。 外管局审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保外汇资金是由拟投资者所有,在审查过程中不会考虑任何经济或商业上的因素。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 。由上文可知,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的程序是相当复杂的,而且在审批过程中,不能出一点差错,否则就可能审批不成,随之也就不能收购。也希望想要收购境内企业的境外公司能够通过本文的介绍有简单的了解。如果境内公司被收购,但是对其中的流程不了解还是寻找专业部门 代理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特别提款权; (五)其他外汇资产。

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科技规划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不包括

解答D分析[解析] D项是中国入股民银行的职责之一。

外汇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 ,内设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科技司、监察室等9个职能司(室)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等4个事业单位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副省级城市设立分局(外汇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设立中心支局,在部分县(市)设立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与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 。

国家外汇管理局什么单位

法律主观:外汇登记需在完成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2009年出台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号),规定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在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应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在取得前述外汇登记后,境内机构应凭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手续;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为其办理。 外管局审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保外汇资金是由拟投资者所有,在审查过程中不会考虑任何经济或商业上的因素。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 。由上文可知,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的程序是相当复杂的,而且在审批过程中,不能出一点差错,否则就可能审批不成,随之也就不能收购。也希望想要收购境内企业的境外公司能够通过本文的介绍有简单的了解。如果境内公司被收购,但是对其中的流程不了解还是寻找专业部门 代理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特别提款权; (五)其他外汇资产。

国家外汇管理局,银监局,人民银行各负责什么呢?

别问人家是干什么的,先明说你想做什么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法律咨询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的法律咨询工作,便于国内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了解我国的外汇管理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外汇局工作人员和向外汇局提出法律咨询的单位和个人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外汇局法律咨询工作由政策法规司(以下简称政策司)法规处归口管理。第四条 咨询法律问题可以采用约见、信函或约见和信函相结合的方式,一般不回答电话咨询。第五条 涉及外汇管理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在未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前,可以答复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咨询;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后,一般只答复审理该案的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询问。第六条 接待或答复驻华机构及其人员以及外国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法律咨询须事先经办公室秘书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接待。第七条 答复法律咨询一般采取询问笔录和出具法律意见书两种形式。  政策司法规处工作人员答复咨询,须经主管处长同意后,方可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并加盖司章;若出具法律意见书,还须经政策司主管司长批准,并会签有关业务司室后方可印发。对于重大案件,一般以法律意见书形式答复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还须经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印发。局内其他单位和个人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盖章或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没有法律效力。第八条 政策司法规处在答复有关法律咨询时,可以请有关业务司室的工作人员协助或共同答复。第九条 从事法律咨询工作须遵守保密规定。第十条 政策司法规处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据实对所询问题作出合理、合法的答复。在答复咨询时,一般要求咨询人提供所询问题的真实材料。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怎样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外汇额度是否已批准

你所说的外汇额度是付汇额度,还是收汇额度,如果是收汇额度需要到电子口岸网上查询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属于哪个部门

外汇牌价各行的都不一样,各行都是根据央行每天公布外汇基准价,上下千分之三浮动的。央行每天的外汇基准价,可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上查询(见参考资料)。央行是制定者,外汇局是发布者。

国家外汇管理局那些公司要填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经营业务涉及外贸交易的公司要填报。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经营外贸交易的公司,对外交易时收款付款需要兑换外汇,兑换外汇要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副局长是什么级别?司长是什么级别?

那可就大了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什么机构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02(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02(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02(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02(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02(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02(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02(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02(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02

”国家外汇管理局”英文怎么说

SAF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h Exchange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布在哪几个省市

6个省

国家外汇管理局任职条件

基本任职条件如下(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具备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七)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设9个职能司(室)和机关党委、4个事业单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副省级城市设立36个分局(外汇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设立308个中心支局,在部分县(市)设立519个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和5个副省级城市设有36个一级分支机构,包括34个分局和2个外汇管理部。即在22个省、5个自治区、2个直辖市(上海市、天津市)和5个副省级城市兼中央计划单列市(深圳市、大连市、青岛市、厦门市、宁波市)设立分局;在2个直辖市(北京市、重庆市)设立外汇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在有一定外汇业务量、符合条件的部分地区(市)、县(市)分别设立了308个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心支局、519个国家外汇管理局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与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 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机构设置情况(截止2005年12月末)分局下辖中心支局数下辖支局数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1 0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 0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 12 2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12 41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15 92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 12 17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19 65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20 16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9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0 0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 8 2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10 75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10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11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8 2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12 14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9 39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7 45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16 6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17 16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10 12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13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13 7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1 12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 8 0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 15 20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 5 0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13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 4 1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2 1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14 4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0 0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 1 3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 0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0 0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0 6 合计 308 519

国家外汇管理局待遇

国家外汇管理局工资待遇,根据网友分享统计(截止201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均工资为5180元/月,其中100%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5000-6000元/月。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外币现钞收付业务的正常开展,规范各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及其分行(以下简称“银行”)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银行经营外汇业务收付外币现钞(可自由兑换货币纸币及硬币)需调出境外或从境外调入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为银行调钞进出境业务的管理机关。第四条 银行原则上应在北京、上海、福州、广州、深圳口岸海关办理外币进出境手续。如需在其他口岸办理,应由有关银行总行事前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后报海关总署备案,外资银行应通过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后报海关总署备案,由海关总署通知有关口岸海关办理审核验放手续。第五条 各银行总行应当将授权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的分行名单及其有权签字人签字样本,事先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以及上述指定的外币现钞进出境口岸海关备案。  上述指定口岸海关所在地外资银行应将其有权签字人签字样本事先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和所在地口岸海关备案。第六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印制统一编号的《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见附表1),并将《许可证》样式送交海关总署备案。第七条 各银行总行及其授权分行、指定口岸海关所在地外资银行应到所在地外汇局领取《许可证》,按要求于调运外币现钞前填写该证所有内容。外汇局在发放《许可证》时,应记录领证银行名称及所领《许可证》编号。  银行丢失《许可证》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外汇局和外币现钞进出境口岸海关备案,所丢失的《许可证》不得凭以办理外币现钞进出境。  因填写错误等原因需作废的《许可证》,银行不得自行销毁,应全部交回外汇局。第八条 银行办理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时,海关凭银行填制的《许可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验明报关人员身份后,办理验放手续,并留存《许可证》第一联备查。第九条 其他单位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不得调运  外币现钞出入境。第十条 各银行及其授权分行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使用的《许可证》第二联送所在地外汇局备案。银行再次申领新的《许可证》时,外汇局应根据申领银行《许可证》第二联送交情况核发新证。如有必要,外汇局可向口岸海关核对银行调钞情况。第十一条 有关口岸海关所在地外汇局应当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上一年度本局所辖地区《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统计表》(附表2)。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或海关总署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附表略)

国家外汇管理局处罚标准

法律分析:下列行为,都属于逃汇:一、 未经管汇机关批准,境内机构将收入的外汇私自保存、使用、存放境外的;违反《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汇管理施行细则》的规定,将收入的外汇存放境外的;二、 境内机构、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低报出口货价、佣金等手段少报外汇收入,或者以高报进口货价、费用、佣金等手段多报外汇支出,将隐匿的外汇私自保存或者存放境外的;三、 驻外机构以及在境外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不按国家规定将应调回的利润留在当地营运或者移作他用的;四、 除经管汇机关批准,派往外国或者港澳等地区的代表团、工作组及其人员不按各该专项计划使用外汇 , 将出国经费或者从事各项业务活动所得外汇存放境外或者移作他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第四十七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二)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四)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五)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

国家外汇管理局怎么进

用管理员的身份进入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应用服务平台的方法:在这个网站上面下载系统:http://fdi.safesvc.gov.cn/invUserAction.do?method=doLogin网站右边“说明2”中提示的三个文件都要下;下载后再用admin登录进去,外管局应该有给一张纸,上面写着管理员的登录名和密码的管理员登录进去只能增减用户可以先增加一个用户,退出,再以增加的用户登录进去进行其他的操作。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内设9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设置4个事业单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副省级城市设立36个分局(其中2个外汇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设立308个中心支局,在部分县(市)设立519个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与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职能是什么?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专门负责管理国家外汇储备的。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外汇管理局待遇非常高

高。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合2022年招聘信息可知,工资待遇是非常高的,每月7500元,并且给每位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工作怎么样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工作很好。根据查询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工作人员分享信息得知:工作很轻松,公务员待遇很好,相对于其他工作来说,公务员是不怎么累的,公务员执行的是国家的劳动法,所以一般都是朝九晚五,八个小时时间制。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法律分析: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形成的实施办法。2021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2021年第1号公告发布了相关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行政许可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不得通过细分等方式变相或者擅自设立行政许可,不得超越职权办理行政许可。法律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 行政许可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不得通过细分等方式变相或者擅自设立行政许可,不得超越职权办理行政许可。第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统一编制行政许可服务指南,按规定在办公场所、政府网站、政务系统等公示许可事项有关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应细化服务指南中有关辖内行政许可办理的地址和时间、咨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等内容,并在办公场所、政府网站、政务系统等予以公示。外汇局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政许可服务规范,对工作人员的仪容举止、工作纪律、文明用语等作出要求,并在服务大厅或办事窗口张贴,接受群众监督。申请人要求对公示的信息内容等进行说明或者解释的,外汇局应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派出机构有哪些

1、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2、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3、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4、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5、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6、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等。

为什么想去外汇管理局工作

相对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是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依法进行外汇管理的国家局。因为是相对稳定,法律规定的福利基本能享受,公务员时国家公职人员,和普通的私企员工不一样,只要没有犯什么大错误是不会被辞退的,也没有什么现在所说的中年焦虑的说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手机可以申报吗

可以。1、用电脑或手机打开任意浏览器。2、点击浏览器搜索输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3、点击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4、在右上角输入自己账号密码,就可以申报了。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公务员吗

是公务员,因为外汇管理局职责是负责国家外汇,是国家行政职能机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什么级别

厅级及地师级单位,职责负责国家外汇等工作。

根据QDII制度,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 )。

【答案】:A、C(1)银保监会、证监会分别负责各自监管范围内金融机构境外投资业务的市场准入,包括资格审批、投资品种确定以及相关风险管理。(2)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账户及资金汇兑管理等。

国家外汇管理局怎么进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务员考录工作按规定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进入方式:1、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2、打开报名入口,输入个人信息。3、通过后参加考试。4、考试及格后即可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就业。

北京国家外汇管理局地址

西城区金融大街。根据百度地图查询得知,北京国家外汇管理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北京,简称“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四个中央直辖市之一,全国第二大城市。

国家外汇管理局好进吗

不好进。1、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得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招聘对象要求较高,不仅是在专业方面,还有考生的综合素质方面,包括岗位匹配度、外语能力、政治素养等,要求都比较高。2、且国家外汇管理局属于国考中的热门单位,每年竞争情况都较为激烈。

国家外汇管理局待遇好吗

好。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公务员编制单位,有五险一金,待遇很好,按照公务员标准发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管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一个金融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

如何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取得外汇账户开立许可?

1.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条件我国外汇管理局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境内机构(不包括金融机构)可以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简称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1)经有权管理部门核准具有涉外经营权或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2)具有捐赠、援助、国际邮政汇兑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外汇收入。2.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条件外汇管理局规定下列资本项目外汇,可以开立外汇账户保留外汇:(1)境内机构借用的外债、外债转贷款和境内中资金融机构的外汇贷款;(2)境内机构用于偿付境内外外汇债务本金的外汇;(3)境内机构发行股票收入的外汇;(4)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外投资方以外汇投入的资本金;(5)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为筹建外商投资企业汇入的外汇;(6)境内机构资产存量变现取得的外汇;(7)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在境内买卖B股的外汇;(8)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资本项目下的外汇。3.境内机构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1)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4)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和外汇局的关系

直属事业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杂志社4个事业单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交易中心),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提供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提示服务;提供网上票据报价系统;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开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规定

法律主观: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外汇管理的规定应当具体包括: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特别提款权; (五)其他外汇资产。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职责是什么?

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责: (1)负责国际收支的统计与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债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2)负债外汇市场的管理,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3)负债外汇外债管理,制定经常项目下的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下的汇兑行为:规范外汇账户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4)受中国人民银行的委托,经营国家外汇储备。

国家外汇管理局需要保密资料吗

国家外汇管理局需要保密资料。国家外汇管理局是我国外汇管理的主管机构,主要负责外汇市场监管、外汇管理政策制定和执行、外汇储备管理等工作。这些工作涉及到大量的外汇资金、外汇交易、外汇储备等敏感信息,需要严格的保密措施来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之间也有着广泛的合作和交流,需要遵守国际金融规则和条约,保护外交机密和国家利益。因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于工作中所涉及到的资料都有着严格的保密要求,需要保护机密信息,防范泄密风险。

国家外汇管理局级别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科技司8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4个事业单位。2015年1-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47996亿元,支出124938亿元,顺差23058亿元。按美元计价,2015年1-1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3743亿美元,支出20048亿美元,顺差3695亿美元。(一)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落实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的政策措施,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二)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三)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四)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五)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并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不断完善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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