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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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锅炉属于特种设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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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升降机属特种设备吗

液压升降机是特种设备. 你说的应该属于升降机4800系列:4870或4860 液压升降机属于特种设备,只是额定载荷小于500kg的不需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其它类型的都需办理。 液压升降机由行走机构, 液压机构,电动控制机构,支撑机构组成的一种升降机设备。液压油由叶片泵形成一定的压力,经滤油器、隔爆型电磁换向阀、节流阀、液控单向阀、平衡阀进入液缸下端,使液缸的活塞向上运动,提升重物,液缸上端回油经隔爆型电磁换向阀回到油箱,其额定压力通过溢流阀进行调整,通过压力表观察压力表读数值。 液压升降机产品按照工作方式分为曲臂式液压升降机、剪叉式液压升降机、桅柱式液压升降机、直臂式液压升降机。液压升降机是折臂式升降机(升降平台)、剪叉式升降机(升降平台 )的换代产品。可广泛用于车站、码头、机场、宾馆、邮电、市政园林、粮库、清洗公司、公共建筑门面的装饰、装修或者电力系统的安装维修等等。本升降机具有重量轻、自行走、电启动、自支腿、操作简单、作业面大,特别是能够跨越障碍进行高空作业等优点。 液压升降机工作原理   液压油由叶片泵形成一定的压力,经滤油器、隔爆型电磁换向阀、节流阀、液控单向阀、平衡阀进入液缸下端,使液缸的活塞向上运动,提升重物,液缸上端回油经隔爆型电磁换向阀回到油箱,其额定压力通过溢流阀进行调整,通过压力表观察压力表读数值。    液缸的活塞向下运动(既重物下降)。液压油经防爆型电磁换向阀进入液缸上端,液缸下端回油经平衡阀、液控单向阀、节流阀、隔爆型电磁换向阀回到油箱。为使重物下降平稳,制动安全可靠,在回油路上设置平衡阀,平衡回路、保持压力,使下降速度不受重物而变化,由节流阀调节流量,控制升降速度。 为使制动安全可靠,防止意外,增加液控单向阀 ,即液压锁,保证在液压管线意外爆裂时能安全自锁。安装了超载声控报警器,用以区别超载或设备故障。   

液压升降机属于特种设备吗

以下范围内的液压升降机属于特种设备: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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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科职责及权 限

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科的职责和权限包括:1. 实施政府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制定和完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加强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2.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和评估,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与监督的监察,实现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3. 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合规安全使用。4.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评审,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与监督提出监察意见,并向有关部门反映重要问题。5. 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和处理,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防范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6. 推广特种设备管理先进经验和技术,提供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技术、信息服务,做好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7. 对拟投产的特种设备和已经投产运行的特种设备进行审查,并根据安全要求对申请人提出审查意见。8. 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合格的使用单位名单和责任人名单。9.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责任人的行为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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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阀门行业中公认的一些知名品牌,它们被广泛认可并享有很高的声誉。虽然排名可能因时间和市场情况而有所变化,但以下品牌通常被认为是阀门行业的顶级品牌之一:水系统阀门和工业阀门以下比较有影响力的一线品牌可以作为参考,以下是2022-2023年国内一线十大阀门品牌企业厂家,但是仅供参考: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奇众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三花、苏盐、神通、苏阀、南方、江一、尧字。以上厂家只是预估和参考的作用,具体情况可能会因为市场行情的变化、竞争格局大小、产品质量稳定等一系列因素的变化而有所不同或者随时浮动的情况发生。阀门作为工业生产和民用设施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装置,其品牌的质量和声誉直接影响着使用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这些品牌在阀门行业中以其创新技术、高品质产品和可靠性而著名。值得注意的是,市场和行业发展变化快速,不同的排名可能会因时间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对于最新的排名信息,建议参考行业报告、专业机构或市场调研数据,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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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验收流程包括申请验收、编制验收方案、组织评审、现场评定、发放证书等步骤。验收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特种设备达到要求并安全运行。特种设备验收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能评定、安装调试情况检查、计量检定和功能性能测试等一系列活动,以确定其具备安全运行条件,并发放相应的安全标志和使用许可证。特种设备验收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1. 申请验收:设备使用单位向当地特种设备监察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提交设备的有关材料和技术资料。2. 编制验收方案:特种设备监察部门根据设备类型和使用场所等因素,编制验收方案,并通知设备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前的准备工作。3. 组织评审:设备使用单位将验收方案提供给设备生产制造单位、安装单位、设计单位和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4. 现场评定: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评定,主要包括设备的安装质量、安全性能和使用效果等方面的检查和测试。5. 发放证书:特种设备监察部门根据评定结果,发放相应的安全标志和使用许可证,明确设备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和管理责任等内容。特种设备验收流程的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设备达到要求并安全运行。同时,设备生产制造单位、安装单位、维修单位、使用单位等各方的合作配合也是保障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特种设备出现安全事故怎么办?特种设备出现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和物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相关责任人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特种设备验收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步骤,其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特种设备出现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测、定期维护,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因未能履行预防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怎样写生产部 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管理评审报告(即特保体系评审报告)

1、体系建立情况;2、保证体系运行的目标、方法、手段和措施;3、效果 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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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强化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促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杜绝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收费公路事业。 一、处长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直接领导安全部门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定期召开(每季度至少一次)会议,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排落实技术措施经费,并组织力量保证计划的实施。 5、组织制定和审定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6、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并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一年一次的安全考核,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7、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8、组织好各收费站经常性的安全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实施表彰奖励和惩罚制度。 二、安全专职机构职责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按期实现。 3、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经常地、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按“三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 6、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三、各有关职能机构的职责 (一)工程养管科安全生产职责 1、在编制下达工程计划时要同时编制下达安全与保护措施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2、加强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岗位标准化作业,文明施工。 3、健全安全组织,强化安全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并充分发挥安全员的监督检查作用。 4、抓好各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严禁违章指挥生产,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 5、做好施工现场的保通工作,确保各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畅通。 (二)财务科安全职责 按照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并监督合理使用。 (三)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所有机械,动力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和定期检修,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教育司机严格执行车辆保养制度和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行驶。 3、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运行车辆技术状态完好,参加车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切实搞好锅炉房、配电室、监控室、车库、食堂等重要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发放的安全,防止发生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 (四)组织人事、劳资、教育部门职责 1、协助安全技术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对上岗职工(包括临时工)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上岗。 2、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取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上岗。 3、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执行女工特殊保护规定。负责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4、参与调查重大工伤及火灾事故。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伤人员劳动鉴定以及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五)收费稽查科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票据管理规定,做好票据的安全存放。做到“三专”(专人、专房、专柜)和“五防”(防火、防盗、防霉、防鼠、防丢)。 2、认真做好收费站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工作。加强保安人员的安全知识学习,在堵截冲卡车辆时,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3、保安人员要注意对通行收费站超宽、超高车辆的引导,防止发生因超宽、超高引起碰、挂收费亭的事件。 4、收费站要加强收费亭票款的安全防范工作。随时锁好收费亭的门窗。未经站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收费亭。 5、交接班时,保安和稽查要保护收费员的安全,以免票款发生意外。清点票款时,闲人不得进入财务室。 6、监控员要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消除隐患,做好录像带资料的安全存放,做到专人保管,造册归档。对站区的录像镜头,要定期检查,防止损坏和丢失。 (六)保卫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防火、防爆技术知识教育,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3、对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要害部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4、参与重大工伤、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生产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破坏性事故和有嫌疑的事故要负责追查。 (七)工会组织职责 1、协助和督促行政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和各项规定,为搞好安全生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2、协助和督促行政部门开展安全与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 3、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4、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 5、参与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监督其贯彻执行情况。 6、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7、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工会报送有关安全与保护、伤亡事故情况报表。 (八)本制度于2009年9月10日讨论通过,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XX公路管理处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部、省厅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补充完善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督促公路项目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依法履行工程合同,确保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追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公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省交通厅(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交通运输部(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依据《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附件《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进行鉴别认定。 第三条 公路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四条 本制度是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的补充部分。 第二章 质量安全事故管理责任划分 第五条 质量安全事故管理责任划分 5.1省收费公路管理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负领导责任。 5.2省收费公路管理处主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检查督促以下工作的落实情况: (1)工程建设项目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 (2)按有关法律法规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3)设计变更程序符合省厅及处相关规定; (4)按《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条件》设置现场管理机构; (5)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 (6)对存在的质量安全事故按程序进行调查、上报和处理。 5.3工程养管科科长、项目办主任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2)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 (3)按合同对施工、监理及设计单位进行履约检查,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并督促违约单位对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4)按合同文件及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现场施工、监理及设计单位进行施工中的检查考核,并对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5)组织设计单位对施工及监理队伍进行技术交底;组织参建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查,并对设计文件中的缺陷进行及时纠正。 (6)对施工工序、监理程序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作出惩处和纠正。 (7)组织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按规定程序进行现场的核实审查和报批,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8)业主中心实验室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对施工及监理单位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及时纠正检查出的问题。 5.4项目办管理人员是建设项目直接责任人,根据质量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对其负责的项目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章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事故追究 第六条 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渎职、工作责任心不强等责任过失而导致现场监理签认至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内的道路工程中和设计年限内的结构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时,依据本制度第5条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划分予以相应处罚。 6.1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的质量缺陷时,根据第二章责任划分范围,给予相关人员扣发当月奖金和效益工资。 6.2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的三级一般质量事故时,根据第二章责任划分范围: 工程养管科科长处罚1000元; 项目办主任处罚1500元; 项目办直接责任人:处罚2000元。 6.3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150万元的二级一般质量事故时,根据第二章责任划分范围: 分管领导处罚1000元; 工程养管科科长处罚2000元; 项目办主任处罚3000元; 项目办直接责任人处罚4000元。 6.4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要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300万元的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时,根据第二章责任划分范围: 处法定代表人处罚2000元; 处主管领导处罚3000元; 工程养管科科长处罚4000元; 项目办主任处罚5000元; 项目办直接责任人处罚6000元。 6.5因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渎职、失职,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事故,及时报省交通厅、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处理。 6.6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的一级重大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处理。 6.7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或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的二级重大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处理。 6.8造成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或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的三级重大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处理。 第七条 项目管理人员不按有关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对工程变更、增做进行认真核实,工程变更数量与实际数量出现10%以上的偏差时,给予责任人: (1)通报批评; (2)处罚2000~6000元。 第四章 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追究规定 第八条 在本单位承担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中,由于勘察深度不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相关规定要求,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不完整、错误、不可靠,设计方案欠妥,计算成果有误等责任过失,导致依据施工图设计建设的公路项目通车后两年内的道路工程、设计年限内的结构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时,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8.1由于勘察设计过失,造成质量缺陷时,给予: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设计人员通报批评。并根据损失大小,扣除相应直接经济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用。 8.2由于勘察设计失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处理。 第五章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追究 第九条 由于施工单位所承担的公路工程建设中,不按公路工程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合同要求施工;所采购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有关公路工程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及设计对材料、设备的要求。弄虚作假、偷工减料、谎编试验检测数据等不法行为导致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内的道路工程、设计年限内的结构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时,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9.1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的质量缺陷时,给予: 项目部主要人员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在合同期内无偿返工至合格标准。 9.2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的三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 项目部主要人员通报批评; 施工单位在合同期内无偿返工至合格标准,赔偿直接损失费用的30%。 9.3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150万元的二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 项目部主要人员通报批评,主要责任人清除出场; 施工单位在合同期内无偿返工至合格标准,并处罚相应损失费用的25%。 9.4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300万元的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 项目部主要人员通报批评,责任人清除出场;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入诚信登记,施工单位在合同期内无偿返工至合格标准,并处罚直接损失费的20%。 9.5施工单位渎职、失职等行为,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主管安全监督部门处理并承担伤亡人员家属抚恤等善后处理费用,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等,建议政府主管部门降低或吊销其施工资质。 第六章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追究 第十条 监理单位在所承担的公路工程监理项目中,未规范执行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强制性技术标准及监理合同。监理工作不到位等行为导致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的道路工程、设计年限内的结构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时,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10.1因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的质量缺陷时,给予: 直接责任人清除出场,赔偿相应损失部分的监理费用。 10.2因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的三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 总监通报批评,驻地监理通报批评,旁站及相关人员清除出场; 监理单位赔偿相应损失部分监理费用。 10.3因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150万元的二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 总监理工程师通报批评,驻地监理及负责人清除出场; 监理单位赔偿相应损失部分监理费用的200%费用。 10.4因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300万元的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 清除总监、驻地监理及相关责任人出场。 监理单位赔偿相应损失部分监理费用的300%费用。 10.5因监理单位渎职、失职,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处理。 本制度于2009年9月10日讨论通过,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以上是一份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汽车生产制造四大车间(冲压、焊装、总装、涂装)内各自有哪些特种设备??

冲压车间:行车、开平机、展平机、滚压机、折弯机、剪板机、液压机床、冲床等焊装车间:行车、锯床、切割机、弧焊机、CO2保护焊机、弯管机、蒙皮张拉机、电阻焊机、等离子切割及、可调节合装平台等涂装车间:移栽行车、纯水制备系统、电泳系统、高温烘干房、稳压储气罐、喷漆房、低温烘干房、打磨间、升降平台、液压吊栏、地面输送链、平移车、调漆系统、自动喷涂机、空调系统、CO2消防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车间换气泄压系统等等总装车间:行车、手动滚压机、型材切割机、电锯、电刨、CO2保护焊机、板式输送链、转盘、电动送料车、手动铲车、管路密封检测机、车辆检测线、同步举升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翻译成英文。

Design License of Special Equipment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特种设备检验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什么意思

以下均为个人揣测: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此次特种设备检验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给全国范围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包括检验人员和无损检测人员)正名,以区分特检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的区别。意味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正式成为一个行业。进一步向市场释放意愿,打好基础。可能考试会变难,门槛会提高。

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标志是什么。你好心人帮忙回答,ths

登记证相当与设备的身份证,到技术监督局录入、验审、注册、登记后取得,证明依法拥有;另有检验合格证,定期复检,以证明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两证应齐全备查。

2021年特种设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工作方案

2021年特种设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工作方案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使用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意识,全面贯彻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2号令》文件要求,狠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对象 按照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2021年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6个综合执法分局随机抽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少于20家。 三、检查形式 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原则,在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数据库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抽取2人,在6个分局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单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加。 四、检查时间 2021年6月1日-6月30日 五、检查内容 (一)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2号令》文件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情况。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承诺书,指标分解,责任到人。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效地执行和落实。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按要求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安全隐患是否整改,是否建立相应的台账(记录)。 (四)是否合法使用特种设备。设备是否办理注册登记、设备是否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操作规程是否安全可靠、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制定适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是否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常识培训等。 六、工作要求 (一)未经检查组组长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检查安排事项事先告知有关单位或个人。 (二)检查人员现场检查企业时,要首先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检查要求,履行检查责任。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或利益关系人的任何礼品和宴请。不得泄露检查相关情况等信息。对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检查人员和相关人员在检查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检查人员要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隐患,对被检查单位整体环境、主要设备进行拍照或录像。 (四)被检查单位有依法配合检查的义务,要开放相关场所,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材料,如实回答询问等。 七、结果处理 (一)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当撰写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的内容包括:检查过程、发现问题、相关证据、检查结论和处理建议等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限期整改、约谈被检查单位、以及停止使用特种设备等风险控制措施。对检查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组织立案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检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印 (共印12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的发展沿革

广西特检院近年来不断持续加大科研的力度和投入,快速提升机构技术水平、服务和把关能力。整合检验队伍,引进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高层次科研人才,不断壮大科研队伍。建院以来,以年均近千万元的投入速度,改造更新技术装备,提高科研装备水平。配备有美国PAC公司在国内甚至在世界达到先进水平的的64通道声发射检测系统、德国爱普兰阀门检测技术公司LEGATEST-ExHv防爆型安全阀在线检测装置、以色列ISONIC2006便携式声定位多功能超声成像检测系统、美国伟林公司(Everest VIT inc)IP1A08075A PSYS数字型工业视频内窥镜、美国尼通(NITON)公司产XLp818型手持式合金分析仪、日本理学X射线探伤机及数字型超声波探伤仪等较齐全的检验检测及分析化验设备,全面提高了检测准确度、检测速度和检测范围;实现了启用检验系统的全部流程在网上完成,为特种设备动态监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院本部建筑物总面积已经达到7358平方米,成功组建了面积为1200平方米的金属试验室、无损探伤实验室、节能实验室等一批专业实验室;并与中国特检院合作、共同完成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广西高新技术推广应用研究中心”组建工作;另外,在钦州合作建设的建筑总面积达4000平方米的两大省级质检中心——广西北部湾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和广西北部湾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检测中心,以及占地20亩全国范围内设施最齐全、场地面积最大之一的车检中心——广西车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检测装备和检测环境面貌大改观,为吸纳、培养、储备高端科研人才筑巢引凤,为重大项目检验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基础技术保证。全面提升全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把关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做大做强检验机构,使全院特检事业不断呈现持续高速发展态势。

特种设备 "三证" 是什么?

合格证、登记证、检定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4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是否作废?

没有废止,继续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4号

谁负责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40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14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2005年1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公布,根据2011年5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程序,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发布。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为什么特种设备作业比如电梯发证机构有的是“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的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质量监督局已经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并成一个机关了。

请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可以在建筑工地的特种设备作业使用吗?

(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细则)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作业工、施工工地“建筑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不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要建设局发的证才可以用。http://www.szjzrc.com/htmls/200911/5669.html

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 这个编号TS3832026-2013是什么意思

你好,这是江苏省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江苏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编号第26号,有效期至2013年。TS3832026-2013TS3安装改造维修许可8压力管道32江苏省026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编号第26号2013有效期至2013年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qp1和qp2区别是什么?

没什么区别。Q1、Q2是起重机的作业项目代码。特种设备的q1q2q是指:特种设备作业证代号。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这八大类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