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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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好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化工作的建议

1、实现无纸化办公。改变过去传统的“纸张满天飞”的办公方式,各种文件,包括法律文书、公文的录入、编辑、发送和归档等环节实现计算机管理。如:文件录入,可以运用扫描仪输入、键盘输入;文件收发,可以运用局域网中的公文信息管理功能实现;文件材料起草采用计算机,文件打印通过网络打印模式;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档案管理,利用各类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2、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局域网的主要功能是实时发布信息、动态管理信息和多功能检索信息,主要内容可以包括时事新闻、各类通知、政治学习、规章制度、网上教育等方面的机关内部信息资料。这些信息资料包括各种文字资料和照片资料,资源丰富,可以通过简单的操作,就可以实现与公安、检察、法院、信访、纪委五条对接,充分实现资源共享。

司法行政系统申报一级英模的条件

需要有技术研发且有效益。1、新技术的研发、应用成效显著。该技术必须是司法行政系统技术创新的贡献。2、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技术创新投入不低于50万元,并取得实际经济效益。3、有充分的市场前景与商业模式。具备开发、推广、运营等实施能力。

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什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法律主观: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的制约的规定主要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司法行政系统都有哪些单位? 公、检、法,都算吗?监狱也是吧?

就是公检法还有监狱啊!

司法行政部门是什么意思,谁能详细解释一下

司法行政部门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属于行政机关的一种,如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局等,主管监狱和律师事务所等领域的司法行政事务。司法部门一般称司法机关,是与行政机关相并列的国家机关,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

关于司法行政部门

司法行政部门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属于行政机关的一种,如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局等,主管监狱和律师事务所等领域的司法行政事务。

司法行政部门包括哪些机关

司法行政部门包括哪些机关如下:司法行政机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下是对司法行政机构的详细描述: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国的最高司法机关,负责审理最高级别的民事、刑事、行政和国家安全案件。它的职责包括制定司法解释、裁决法律适用、监督下级法院等。2.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国的最高检察机关,负责监督整个国家的检察工作。它的职责包括批准逮捕和起诉犯罪嫌疑人、监督刑事审判、参与重大决策、指导地方检察院等。3.地方人民法院:地方人民法院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设立的地方性司法机关,分为省级、市级、县级等不同层级。它们负责审理本辖区内的一般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并执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4.地方人民检察院:地方人民检察院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设立的地方性检察机关,也分为省级、市级、县级等不同层级。它们负责监督本辖区内的检察工作,包括审查逮捕决定、提起公诉、执行判决等。5.司法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是负责管理和协调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司法行政政策、管理法官和检察官、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司法改革等。在地方层面,司法行政部门被称为司法行政局或司法行政委员会。6.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机构:除了以上列举的机构外,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还设有各级工作机构进行具体的业务工作。这些工作机构包括审判庭、执行局、研究室、立案庭、公诉科等,它们承担着具体的审判、执行、文书、公诉等职责。

什么是司法行政执法

是指司法行政执法机关依照司法制度或程序进行执法,他包括监狱,公正所,律师事务所等

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发言材料

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司法行政系统履行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经济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该如何开展?如何才能把政治建设这个“灵魂”和“根基”牢牢抓在手中?如何才能在新气象中有新作为? 一、以思想理论武装为着力点,增强党组织向心力。 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的精神支柱,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没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近年来,经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 ,局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得到了洗礼和升华。 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就是在思想武装中凝魂聚气。我们必须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机关政治学习会”、“党日活动”等载体,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确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深化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二、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出发点,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基层党组织是否坚强有力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2019年,五河县司法局党总支牵头开展了“党员政治生日”、“黄丝带帮教慰问”、“参观五河雷锋纪念馆”等活动,强化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责任意识,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根基就是在组织建设中固本强基。五河县司法局要打造规范型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日常管理工作,推动支部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打造法治型支部,把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必备素质,综合运用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普及、法治实战体验、法治文化熏陶等形式,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投身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特别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之中; 打造关爱型党支部,加强党内关怀帮扶,继续开展党员思想动态季度分析研判,及时落实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增强机关党员的归属感与幸福感。 三、以服务中心工作为落脚点,增强党组织战斗力。 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是党建工作的根本职责和核心任务。五河县司法局机关党员干部成立了法律服务志愿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以“3·15维权”“4·8司法日”“12·4宪法日”等为主题开展法律服务活动50余次,为群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00人次,共同打造了“百日维薪”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在省市有影响力的法律服务品牌。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浍南镇、朱顶镇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帮助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选派2名科级党员干部先后浍南镇衍庄村、朱顶镇珩庄村担任“第一书记”,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基本途径就是在履职服务中凝心聚力。五河县司法局要确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的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在结合、渗透、贯彻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到改革发展和 脱贫攻坚 的“主战场”,到矛盾多、困难大、任务重的“第一线”,砥砺意志、锤炼作风、增长才干,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以弘扬党内法治文化为突破点,增强党组织活力。 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核心要义就是在队伍建设中锤炼党性。五河县司法局要继续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正视问题、直面问题,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不断改进作风,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营造司法行政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打铁必须自身硬”,司法行政系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更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不断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的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xx县司法局xx司法所在县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创建平安xx、平安xx为主线,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注重职能发挥,以强化管理规范为突破口,努力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xx滨海名城,和谐xx新镇”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思想政治、扬优良作风,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所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是一个基层窗口单位,与公安派出所、法庭等共同构成我国乡镇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中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责,责任重大。我所能否适应xx新形势的需要,建设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将直接影响着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好坏。我所本着“提升水平、打造品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的思想,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有一颗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红心,明确自身职责,发挥自己作用。树立“xx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xx人民的呼声急于一切,xx人民的.疾苦先于一切”的司法行政服务理念。形成了一支工作作风扎实、法律水平过硬、身体素质强、实事求是的良好司法行政队伍。   二、多措并举,普遍好评,打造xx司法行政新形象   我所通过细化内部管理,夯实了各项工作基础,强化了司法所服务职能,树立了司法行政品牌意识,取得了上级领导和社会的普遍好评。如20xx年我所负责人蔡xx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我县仅一名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该同志不仅是人民调解战线的一名“老兵”,更是镇领导和xx人民信得过的“谈判专家”。其近年来被当地党政誉为社会矛盾的“减压阀”;被辖区居民称为“不穿法袍的好法官”。又如海埕村庄金燕为表示对我所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的感谢,20xx年8月送来“公正执法,热心为民”八字锦旗;20xx年9月辖区居民许木清又向我所送来“情系群众,为民排难”的大红锦旗一面;林沟村、北溪村等地居民亦通过感谢电话等不同形式对我所依法办事表示高度赞誉。   三、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1、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维稳第一防线作用 。   一是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认真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矛盾纠纷激化。按照“那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号召,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调委会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共创建基层调委会38个,均能按照要求正常开展工作;二是按照“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加强信息反馈、数据统计,坚持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于每月2日按期上报人民调解案件数、纠纷类型、调处结果、履行情况。   我所在被誉为“东方文明一枝花”的人民调解工作中,xx辖区多批群体性事件被遏制在萌芽状态。我所在在实现不伤和气、不动干戈,不结深怨的基础上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20xx年,我所主动调解民间矛盾纠纷,6宗(不含达成口头协议、村级调委会),调解成功6宗,履行6宗,反悔0宗。包括海程村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宗;市美村宅基地纠纷一宗;鹅豆村土地使用权争议(联合调处)一宗;北溪村山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宗,海埕村侵权纠纷(损毁路志)一宗;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一宗。20xx年度,我所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高达100%,调解执行率高达100%。目前,处于调处中的矛盾纠纷3起。   2、社区矫正流程规范,作用发挥效果明显 。   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始终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的暂行规定》等的要求,认真贯彻,规范业务、严密监管、强强教育。我所现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3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2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1人。其中缓刑29人,假释13人,暂与监外执行8人。男性37人,女性13人。城镇户籍13人,农村户籍37人。未成年人2名。我所因地制宜,针对矫正对象不同情况,逐一制定确实可行的矫正方案,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及矫正工作,通过个别谈话教育、实地走访检查、定位系统(定位手机);社区矫正人员每周电话报告本人行踪及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报告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每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每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务等措施的规范运行,切实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我所根据县局的批准和确定,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类别按要求分为普通管理、重点管理和特殊管理,不同的管理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目前,我所成立帮教小组51个,责任人到位,逐人落实监管教育责任,实行一人一档式管理。目前,51名矫正对象认罪态度积极,服刑表现端正,生产生活稳定,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3、落实责任,专人负责,完善信息上报(网络版) 。   为切实加强和完善信息上报(网络版)工作,为上级了统计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我所指派专人负责司法行政基层管理信息平台、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全国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等的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执行上报期限规定,于每月20日按期上报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每月1日按期上报人民调解案件情况;6月30日、12月30日按期上报司法所建设情况;1月20日、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按期上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按期上报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情况;1月、3月、6月、9月、11月按期上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按期录入社区矫正人员刑罚执行信息;按期制作检察台帐。据统计,我所该年度前述信息上报率100%,审核通过率100%。同时,我所为有效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指派专人负责联通定位系统(定位手机),实时监督社区矫正人员活动范围;并采取随机拨打社区矫正人员定位手机等手段,防止出现“人机分离”。20xx年度,我所加大刑满释放人员地址及未成年子女情况核实工作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中涉及我所的核实、查询、上报、统计工作,做到及时1-2天通过该系统获取本辖区新增服刑在教人员信息,并迅速与服刑人员镇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委及服刑人员家庭核实监所要求核实的信息,按期将核实的情况反馈监所。对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失败的,我所及时填写未核实成功原因及可能去向并通过该系统平台反馈监所。定期查询、汇总预释放人员信息,提前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据统计,我所共核实成功361人,核实失败(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21人,待核实3人。   4、安置帮教扎实有效,真情帮扶妥善安置 。   20xx年,我所第一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9人,帮教人数9人;第二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8人,帮教人数8人;第三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11人,帮教人数11人;第四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12人,帮教人数12人。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结合实际,我所采取有效帮教方法,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所努力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档案建立,由专人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职责内工作,及时制定帮教计划。认真贯彻《广东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为刑释人员出具《介绍函》,由刑释人员持《介绍函》向公安派出所、民政等部门办理落户迁户、身份证明、救济救助、社会保险、就业援助。对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我所及时向公安派出所通报情况,对“三无”人员,我所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我所注重对刑释人员的心理帮助,同时亦注重掌握刑释人员家庭情况,定时走访,定时慰问。对部分经济困难的刑释人员,我所均及时协调村(社区)和镇民政部门共同作好安置帮教工作。如20xx年我镇受强台风--“天兔”袭击,个别刑释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心灰意冷,我所走访了解后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争取镇民政部门支持,为刑释人员等解决了大米一批。同时,我所负责人迅速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及时把大米分别送到林蜂花、朱庭彬、谢汉彬、朱石枝、朱国强、钟俊汉、钟韶镇、陈文盛、朱朝元、李延武等的家中,解决其燃眉之急。   4、多层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伟大中国梦 。   20xx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年,我所紧紧围绕中心、广泛开展法制宣教工作,为辖区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结合镇实际情况,我所通过法制宣传栏、宣传册,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宣传、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信访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规。   20xx年8月6日,我所负责人等一行向xx中学、xx中心小学发放名为《法律与生活》的教育读本约200余本。20xx年12月4日,以全国普法宣传日为契机,县局及我所等深入xx中心小学,向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法制课。20xx年12月27日,我所向党政领导班子;山家、海埕、鹅豆、宫山、陈陇、前埔、竹湖、邦庄、邦山、北洋、史岭、北溪、峰霞、头寮、尾寮、月潭、孔美、邦庄、见龙、赤一、赤二等38个村(社区)的两委及镇驻各村工作组长发放《读好书决好策》法律宣传资料约400余本。20xx年12月,我所协助开展了全镇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   5、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充当法治参谋,全力排忧解难 。   我所积极加强与镇综治中心、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兄弟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争取兄弟部门的工作支持,形成了较好工作氛围。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我所进一步畅通群众纠纷诉求、村情民意反馈渠道。落实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向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有理没钱”的人用得起法律,讲的起法律,既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又彰显了法律尊严。据统计,一年来我所共接受党委政府、村(社区)两委、企事业单位、辖区居民等法律咨询约160余次。   一年来,我所的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薄弱环节。一是缺乏经费,限制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安置帮教工作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还需要不停探索。各项工作还要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务必打造出一支在人民群众心中“叫得响、做得硬、信得过”的政法队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谱写xx镇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司法行政机关的信访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和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负责地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受群众的正确批评和建议,及时妥善处理信访案件。第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秉公办事,切实解决来信来访人的正当要求。  (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按照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属于哪一级、哪一个部门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就由哪一级、哪一个部门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三)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对于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凡能够解决的,要认真给予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讲明情况,耐心说服;对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要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对于群众的合理申诉,要认真复查、核实,妥善解决。  对于群众的揭发和控告,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明情况,认真处理;对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转交相应机关查实处理;对反映问题不实的,要予以澄清。  对确属利用来信来访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和无理取闹、带头串联滋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事实和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的原则。每件信访都要有专人负责,除疑难的和涉及面较广的信访外,承办人应在十五天内提出处理意见。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机构设置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劳改局、劳教局(处)和县处级劳改、劳教场所应根据信访工作量设立信访工作机构,配备相应地专职干部,统称信访办公室。计划单列市司法局、地(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设信访室,配备专职或兼职信访干部。第五条 信访工作机构的职责  (一)按照信访工作管理范围和职责分工,决定来信来访是否属本部门受理及受理后的处理方式;  (二)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转办信访问题或案件,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处有关信访问题,协调、督促、检查、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  (三)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建议、批评;  (四)了解、掌握信访工作情况,有计划地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推动信访工作的开展;  (五)定期分析、综合信访工作情况,及时搞好信访统计,为领导机关提供信息资料;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第六条 信访工作机构在所属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当地党委、政府信访部门的业务指导。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信访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本机关所属单位、下级机关的信访工作。第七条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劳改、劳教单位,必须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信访工作,并建立领导干部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制度,亲自处理一些重要来信来访,直接参与查处重大问题和疑难案件,积极解决信访工作的接待用房、装备、业务经费和干部的生活待遇问题。第三章 受理范围第八条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范围:  (一)揭发、举报司法行政干警、职工的违法违纪问题;  (二)司法行政干警在执行职务方面的问题;  (三)司法行政干警对本机关或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的信访问题;  (四)有关司法行政业务方面的信访问题;  (五)需要司法行政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的信访问题;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留厂(场)就业人员的安置、待遇问题。第九条 司法部信访工作机构受理的范围:  (一)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办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要处理结果的信访问题:  (二)部机关工作人员和部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申诉和控告;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领导干部的申诉和控告,或地方处以下单位和干部中案情重大、需要由部立案查处的信访案件;  (四)向司法部反映对司法行政工作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五)司法行政干警申诉的问题,经当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处理后仍不服的;  (六)向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反映揭发问题没有得到适当处理和需要跨省解决的问题;  (七)其它应由司法机关受理的信访问题。

司法行政干部三下乡活动服务标兵推荐材料怎么写

司法行政干部三下乡活动服务标兵推荐材料的一些方法:1、开头部分:引言:以简洁明了的语言介绍自己,并陈述你作为推荐人的身份和背景。2、个人背景部分:个人信息:提供被推荐人的姓名、职务、所在单位等基本信息。工作经历:介绍被推荐人在司法行政系统中的工作经历和职责,并突出其在三下乡活动中的参与和贡献。专业能力:描述被推荐人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所展现的专业能力和才干,包括能力突出的领域和具体成就。3、三下乡活动服务表现部分:参与情况:详细描述被推荐人在三下乡活动中的积极参与情况,包括参与的次数、活动范围、服务对象等。服务质量:具体说明被推荐人在三下乡活动中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效果,如为群众提供的法律咨询、解决的纠纷案件等。影响力和表率作用:突出被推荐人在三下乡活动中所展现的影响力和表率作用,如对群众的积极影响、对团队的激励等。4、综合评价部分:个人品德:评价被推荐人的个人品德、为人处事和职业道德,突出其正直、勤奋、负责等优点。领导评价:如果有上级领导的评价或意见,可适当引用,以增加推荐的可信度。推荐理由:总结以上内容,强调被推荐人作为司法行政干部三下乡活动服务标兵的资格和价值,阐述推荐的目的和意义。5、结尾部分:总结:简要总结推荐理由和被推荐人的优势,再次强调推荐的重要性。推荐信结尾:表达对被推荐人的充分支持和期望,表示愿意提供进一步的支持和协助。在撰写推荐材料时,要尽量客观、具体、实事求是地描述被推荐人的情况和表现,同时注重语言的精练和准确性。最好根据具体要求和指引,结合被推荐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

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的关系

三者都是整个国家机器功能的一个组成部分。立法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司法则保证法律公平的实现。行政组织的功能的行使以立法机关的法律为出发点,对其负责,并受其指导和制约;它以司法机关的强制力为后盾,并受其监督。反过来,行政组织功能的发挥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行政组织在法律赋予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其行为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并制约和影响着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功能的实施程度。制衡是指分立为不同部分的权利之间应形成彼此制约的关系,其中任何一部分都不能独占优势。独立行使是指不依托于其他外力可以自成一体并拥有完善的体系。一、立法1. 立法的含义广义上的立法概念与法律制定的含义是相同的,泛指一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它既包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的活动,它既包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的活动,也包括有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2. 立法权的分类(1)国家立法权。由中央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用以调整基本的、全局性的社会关系,在立法体系中居于基础和主导地位的最高立法权。(2)地方立法权。由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立法权,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可以是单一层次的,也可以是多层次的。(3)行政立法权。源于宪法、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低于国家立法权的一种独立的立法权,包括中央行政立法权和地方行政立法权。(4)授权立法权。授权立法权又称委托立法权或委任立法权,是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由于立法机关的授权而获得的、在期限和范围内进行立法的一种附属立法权。二、执法1. 执法的含义广义的执法即法的执行,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的活动。狭义的执法权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的活动。一般所说的执法是指狭义的执法。2. 执法的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所谓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执行法律时,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越权执法、滥用权力或违反程序。(2)讲求效能原则。这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执行法律时,在严格遵行依法行政原则的前提下,要端正执法态度、完善办事流程,努力提高行政效率。(3)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应当权衡多方面的利益因素和情境因素,在严格执行规则的前提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适度,避免由于滥用自由裁量权而形成执法轻重不一、标准失范的结果。三、司法1. 司法的含义司法,也叫法的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法运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这种专门活动是以国家名义实现其司法权的活动,属于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在国家全部活动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2. 司法的原则(1)司法公正。包括实体法的公正和程序法的公正,这是司法活动的性质和法的精神内在的要求。(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中包括:第一,法律对全体公民平等。第二,公民依照法律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第三,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受法律保护,任何公司的违法行为都要受法律的追究。(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即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排除主观想象、分析和判断。以法律为准绳是指要以法律的标准和尺度审理案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其中包括:第一,国家的审判权和检察权分别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统一行使。第二,司法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三,司法机关在司法中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一百二十七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 》第六条 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护个人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七条 人民法院实行司法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八条 人民法院实行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权责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建设,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和中办国办信访局《关于推行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的几点意见》,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群众逐步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是指群众通过上访形式反映情况、表达意愿、要求等,应当首先向依法有权对该上访问题作出处理决定的直接办理部门提出,信访部门和上访人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上访问题。第三条 对群众上访(包括集体上访)反映情况、表达意愿、要求等,原则上按照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事项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和其它法律、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  二、提出咨询、建议的;  三、检举、揭发重要问题和反映重大、紧急情况的;  四、其他须即时处理的。第四条 认真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增长率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各级信访工作部门既是本机关党政领导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办事机构,又是本机关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上访问题,由主管领导和信访部门协商各部门处理。第五条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正确对待群众越级上访,特别对越级集体上访应当慎重处理。必须认真接待、耐心疏导,为他们指明受理单位;对上访人来自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特殊情况,应当用特殊的办法处理。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草率或对上访人进行卡、压、堵而使矛盾激化。第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为四级负责制:  一、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所;  二、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四、司法部。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所为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基层单位。第七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所信访部门职责:  一、负责接待本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与司法行政业务有关的其它群众来访;  二、负责受理本机关和所属单位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来访事项;  三、负责查处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交办的来访事项。第八条 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职责:  一、对所属机关执行本办法进行督促、检查;  二、负责受理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来访;  三、审核、复查对下级机关、单位处理意见不服的上访事项;  四、负责查处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交办的来访事项。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信访部门职责:  一、对所属单位执行本办法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二、负责受理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来访;  三、负责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上访协调工作,帮助本机关和所属单位处理复杂的上访事项;  四、审核、复查对下级机关、单位处理意见不服的上访事项;  五、负责查处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交办的来访事项。第十条 司法部机关信访部门职责:  一、对司法行政系统执行本办法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负责受理属于司法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来访事项;  三、审核、复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复查意见不服的上访事项;  四、负责与有关部(委)协调处理本系统复杂的上访事项;  五、负责查处中央有关部门交办的来访事项。第十一条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直接办理的来访事项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90天。对复查的上访事项,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天内提出复查意见,并对上访人予以答复。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结的,应将原因告知上访人。第十二条 对原办理机关的处理决定或复查意见不服的,上访人可以自收到《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天内请求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复查,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天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答复,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应将原因告知上访人。经复查,原单位处理决定正确的,不再处理。第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发现本机关对上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应当重新处理。  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发现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上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责成下级司法行政机关重新处理。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2018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依法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工作秩序,根据《信访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司法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信访人,是指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第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成立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第四条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开便民、公平合理;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三)实行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法律服务执业投诉与信访相分离;  (四)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第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制度,负责人应当通过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等方式,听取群众意愿,了解社情民意,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第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第七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信访事项办理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律援助的衔接机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或者相关专家学者、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为符合条件的信访人提供法律援助,依法调解、化解信访事项。第八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加补助等方式,组织律师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办理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第九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第十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配备与信访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信访工作人员。第十一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确定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具有相应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从事信访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人员培训、交流机制,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第十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装备,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第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登记信访事项,受理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  (二)向本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或者所属单位、下级司法行政机关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三)承办上级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四)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解答信访咨询;  (五)协调、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  (六)研究、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定期编写信访工作信息,提出完善制度或者改进工作的建议,向本机关报告;  (七)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指导下级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工作;  (八)向本机关和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定期报送信访情况分析统计报告。第三章 信访渠道第十四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信访接待场所、门户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信访工作机构的网络信访工作平台、通信地址、电子邮箱、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本机关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和办理程序,以及查询信访事项办理进展和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第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负责人信访接待、处理信访事项制度,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直接协调办理信访事项。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第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利用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网络信访工作平台,运用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通过网络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提高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

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档案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的档案工作,使之有效地为司法行政工作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根据《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司法行政档案是指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司法行政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专业档案(劳改罪犯和劳教人员档案、公证档案、律师业务档案、乡镇法律服务业务档案;财会档案、科技档案、教学档案、新闻书稿档案、基建档案等)和声像档案。第三条 司法行政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宝贵财富,属党和国家所有,由各单位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第四条 档案工作是一项专门业务,是司法行政建设和各单位业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司法行政系统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工作。各级司法行政单位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第二章 档案机构、人员及职责第五条 各级司法行政单位要建立档案机构。档案工作要由一名领导分管,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具体负责。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设立档案科(室),地(市)、县司法局设立档案室,并配备相应的档案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劳教局(处),处级劳改、劳教单位均应设立档案科(室),配备相应的档案人员。  各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  部属各政法院校应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1989年国家教委第六号令)的有关规定,设置档案机构,配备档案人员。  司法部各直属单位应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第七条 各级司法行政单位的档案工作受同级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业务上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八条 档案人员应政治可靠,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一定的档案专业知识。档案管理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第九条 各级司法行政单位档案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和鉴定、销毁、移交工作;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对本单位文书和业务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对所属单位及系统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第三章 档案的接收和整理第十条 司法行政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所有的各门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制度。凡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整顿、立卷并按期向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第十一条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及时接收案卷。接收时应严格按照各类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检查案卷质量,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接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第十二条 对接收的档案,按照门类和载体的不同,制定分类方案,各门类档案分类应保持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动。分类后按案卷排列顺序编制卷号,填写案卷目录和档案收进登记表。  接收的档案,在封面右上角盖“归档”章,密卷在封面左上角盖密级章(解密、降密后随时更改)。第四章 档案的保管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相应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框架,对本单位各门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逐步做到办公室、阅卷室、库房三室分开。第十四条 档案库房要坚固实用,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鼠、防虫、防光、防尘的要求。室内要保持清洁、通风,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第十五条 各单位根据规定和实际情况。购置档案装具、温湿度计、去湿机、空调机、吸尘器、复印机、收录机、电子计算机等设备,逐步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第十六条 随卷归档的录音带、录相带、照片、底片等声像档案,应单独妥善存放保管,防止磁化和损坏,并根据保管期限定期复制。第十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绘制案卷存放示意图。第十八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调动工作时应认真核查档案,办理交接手续。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存储本单位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司法行政思想政治工作扣分因素有哪些

 1、有些党员共产主义信念树立不牢固,不懂得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加大,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薄。  3、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4、目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少数干部理论知识水平还不高。不会操作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创新意识不够、作风还不够扎实。

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xx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十六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突出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实现“五个上台阶”,更好地为市委提出的增强“三力”、率先崛起决策实现,为xx“十一五”规划实施和“平安xx”、“法治xx”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2006年xx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目标是:强化一种观念,突出一个重点,实现五个上台阶。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与时俱进;继续加强和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努力实现维护社会稳定职能在强化与责任上、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在深化与实效上、法律服务职能在拓展与规范上、基层组织建设在健全与夯实上、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在依法与服务上的五个方面上“新台阶”。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推动xx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与时俱进。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十一五”规划的最鲜明特点和始终贯穿的主线。xx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牢牢把握,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与时俱进地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强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就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也是司法行政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只有始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司法行政工作才能有生机、有活力,并不断促进工作的发展与强化。要积极主动地围绕xx“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和市委提出的增强“三力”、率先崛起决策实现,围绕平安xx建设和法治xx建设,围绕xx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紧贴中心,开展“大服务”,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为xx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强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就是要毫不动摇地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发展是中心,稳定是大局。切实维护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观念,努力把握维护稳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尽显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切实肩负起作为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   (三)强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就是要立足实际,走自我改革和自我发展之路。改革、创新是发展的强大动力。要认真审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历程,总结工作,认清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xx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有效的工作方式,规划xx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走自我改革和发展的道路。   (四)强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就是要努力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关键是要建设起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思想,转变执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继续加强和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司法行政机关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各级要从科学的发展、现实的发展上牢牢把握,按照全省xx市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基层基础年”建设要求,抓住机遇,巩固成果,开拓创新,推动xx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要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全面协调发展;以创新破难,解决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以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司法行政的基础,从而保证我国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长期健康发展。   (一)基层组织网络要进一步健全。要按照全省xx市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基层基础年”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司法行政基层组织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司法所、各级调委会和安置帮教组织、以及社区矫正(试点)组织建设、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民主法治村建设和监狱劳教所的监区、大队建设等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构建立体、完整、系统的司法行政基层组织网络。   (二)基层职能履行要进一步全面。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工作的检查考核,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推进基层各级组织和工作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全面履行。   (三)基层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扎实。要严格按照基层组织各业务线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查漏补缺,坚持质量,全面把基层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和高层次推进。   (四)基层队伍素质要进一步提高。要以提高能力为核心,继续高度重视基层队伍素质提高。要注重形式多样,化大力加强队伍的政治、业务培训,严格考核,实施持证上岗,推动基层队伍由素质的提高向素质能力共同提高的转变。   (五)基层装备设施要进一步完备。要紧紧抓住省政府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和有关基础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有利时机,积极规划,积极争取,舍得投入,进一步改善基层装备设施,消灭死角、盲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与时俱进。   三、积极履行五项职能,努力实现五个方面步上新台阶。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是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表现。今年,xx市要立足基础,站在高地,努力实现五个方面步上新台阶。   (一)维护社会稳定职能,要在强化与责任方面步上新台阶。xx市各级要全面认识维护稳定工作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性,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我们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与强化,各项工作指标符合省市考核、创建标准。   发挥人民调解维稳效能,切实承担“第一道”防线作用。针对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市委将“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效能,努力实现对社会矛盾纠纷由重调向预防的转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切实承担“第一道”防线作用。继续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推动司法所、乡镇人民调解组织与其他部门建立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推行人民调解“三五”工作法和“调解工作五步法”,不断探索行之工作机制和方法。有效结合“综治进民企”,推进人民调解向行业协会、民营企业、集贸市场、经济开发区等扩展,真正实现“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人民调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有效的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在不断强化中进步。   以确保安全稳定为首任,紧扣“平安监所”创建,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特殊防线。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的落实上狠下功夫,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力争无罪犯、劳教人员逃脱,狱(所)内发案率、非正常死亡率低于控制指标,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严禁违禁品流入监狱劳教场所。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继续健全和落实防暴的应急机制,全面推行罪犯、劳教人员疾病三级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犯情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扎实推进监狱工作“三化”,深入开展依法治监(所)工作,加强对重点执法环节的程序监督。按照开展劳教工作“规范建设年”要求,提高劳教工作规范化程度,深化劳教办特色工作。按照开展顽危犯“攻坚年”,创新教育改造的方法和手段,努力提升教育改造工作整体水平和质量。加快监管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建设步伐;优化监狱企业产业产品结构,主要经济指标有所增长。真正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特殊防线。   推进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要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要全面实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分层分类管理”模式,采用多种方式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与帮教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参与维稳工作,不断畅通诉求渠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队伍政治觉悟和参与维稳工作自觉性,推动和规范律师参与信访和领导接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xx市法律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涉法矛盾纠纷的处理和法律援助工作,畅通社会诉求反映渠道,引导采取合法方式维护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遵循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原则,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按照上级规定的要求,结合xx实际,认真做好试点县的社区矫正工作,为xx市今后工作的启动,进一步承担好维护稳定新的职能打下扎实基础。   (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要在深化与实效方面步上新台阶。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市委在建设“法治xx”中作出部署,即实施“五五”普法,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要紧紧围绕xx“十一五”规划和建设“法治xx”的目标任务,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经验,制定好规划,高起点启动“五五”普法工作,深化普治工作的开展。继续巩固普法阵地,提高网络普法等普法形式的效果,强化难点、热点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法制宣传,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突出“解疑释惑送法规”等载体和开展“真情送服务、建设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法制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共建法治xx的浓厚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深化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以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实践。xx市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达标面要再创新高(省厅提出60%、40%)。要切实承担好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普治工作主管机关的责任,指导和协调xx市普治工作的良好开展,   (三)法律服务职能,要在规范与拓展方面步上新台阶。要深化去年“两项教育”成果,加强法律服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重视和扩大社会化服务,拓展新业务发展,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在规范与拓展上取得新进步。   律师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两结合”律师管理机制,依法履行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工作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提高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的自我管理和行业自律能力,重视律师业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规模所建设,打造“特色所”;按规划逐步扩大律师队伍,推进律师业务向高层次发展;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公证工作要结合3月《公证法》的实施,加强宣传、贯彻《公证法》,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强化监管,促进xx市公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要逐步扩大公证队伍,继续不断拓展公证业务。   法律援助工作要严格标准,应援尽援,建好政府民心工程窗口。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体系,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规范工作管理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做好农民工和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根据职权划分,要启动两区援助中心的正常运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质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增加案件10%。加强援助案件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和“12348”法律咨询联合运作机制,提高接访工作质量,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发挥桥梁作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继续保持和加强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与协会“两结合”管理,加强工作管理与监督,使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取得新进步。稳固基层法律服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为“三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上规模、上层次,有条件的争取升格为律师事务所。   (四)基层组织建设,要在健全与扩大方面步上新台阶。要抓住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我省政法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有利时机,根据省厅的统一步骤,协调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要抓住各地综治中心发展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促进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向基层单位和企业扩展,搭建联调平台,真正实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按照监所工作的发展和规划,加强和规范监区、大队建设;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达标活动;巩固健全安置帮教组织;逐步建设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促使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完整体系;加强监管,正确引导,推动法律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并上新的台阶。   (五)司法行政管理职能,要在依法与严格方面步个新台阶。按照司法部“四最”、“四严”的要求,保持成绩、严格规范、科学有序地继续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各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改革,逐步探索司法鉴定“两结合”管理机制。加强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内审工作,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健全内部法制建设。加强法学会工作。继续推进xx“中国法律文化史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与形象提供有力保障。   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建设一支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快又好地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抓班子强核心,带动整个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要继续按照“五个带头”、“五项要求”,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建设。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在公正执法上树形象,在团结协作上有突破,在工作作风上有改进,在廉洁行政上常自律。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做好表率,努力争创学习型班子和“六好班子”。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作用,完善领导组织关系,带动整个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领导xx市司法行政工作真正做到思想理念有新高度、统筹发展有新思路、各项工作有新成效。   (二)抓党建固堡垒,推动整个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要高度自觉地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去,不断加强和改善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要掀起一个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活动,要巩固和深化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牢固确立党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完善机制有计划培养年轻干部,规范人事组织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方案》,全面做好执行工作,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执政意识。   (三)抓学习促工作,促进整个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要始终坚持把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以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提高干警队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不断培养干警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以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文化、良好的学风、殷实的成果,推动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理论文化素质和素养的提高。特别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做到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工作,提高干警判断和应对复杂形势与问题的能力。   (四)抓作风增效益,提高整个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的效能建设。要弘扬先进,树立正气,进一步深入开展向吴美丽同志学习,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帮助基层开展工作,增强岗位技能,提高工作效能。要在全体干警中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大力倡导狠抓落实、攻坚破难、勇挑重担、甘于奉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继续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引向深入。以较高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娴熟的技能,出色的成绩,树立司法行政干警队伍良好形象。   (五)抓信息重科技,推进整个司法行政科技强警建设。要全面贯彻省、市信息化建设会议精神,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xx市各级要继续高度重视,坚持在软件应用上,在硬件设施上投入上,要有明显的提高。要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单位办公自动化建设,加强已有的软件配套和使用。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场地的即时监控设施。要加强司法所的装备设施投入。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要连通市局与省厅的视频会议系统,并逐步向各单位延伸。要充分利用政府的政务网络,建立市局与县区局和两劳单位的信息网络,建立县区局与乡镇街道司法所的信息网络,以促进各级信息和情况交流,真正使科技成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时俱进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