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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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适用的范围?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一)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二)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2.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等工程。3.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二、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不同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1)性质不同,前者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后者则是建设监理过程中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的认可;(2)主体不同,前者是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3)内容不同,前者主要是建设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开工报告和施工许可证的区别

施工许可证,通常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主管部门为住建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适用情形(见《办法》第二条)、办理条件及所需资料(见《办法》第四条)等。施工许可证,目前还有“公路、航道(工程)施工许可证”,主管部门为交运部门,针对等级公路(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适用的“城镇市政基础设施”中的“城镇道路”不同)和航道项目。开工报告,一种为施工方向甲方提交(有的需要经过监理审核)开工的申请;一种为建设单位提交有权行政部门的开工申请,常见的有水利、能源类项目,需要水利、发改部门审批开工报告。要批开工报告,还是办施工许可,一看项目类型,二看对应的主管部门,三看适用的行业法规,四看适用情形。设定审批服务事项,明确适用情形,都需要基于《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等内容,严格按程序开展,审批制度改革,就是要“全面清理无法定依据的审批服务事项”,也是杜绝个别部门、个别人员乱作为。

开工报告和施工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开工报告和施工许可证的区别在于申报对象不同和申报顺序不同:1、申报对象不同开工报告是施工单位在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后进场申报的,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职能部门申报,2、申报顺序不同程序上是施工许可证在前,开工报告在后。实践中往往开工报告在先,很多工程前期手续迟迟办不下来,有的工程在收尾的时候才办理施工许可证。而施工许可证往往建设单位会委托施工单位办理。拓展资料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开工报告制度和施工许可证的区别

法律分析:施工许可证是由对建设工程管理管控机构发出的许可证;开工报告是施工方向甲方提交的开工申请。区别在:一个是政府对建设工程的监控,另一个是甲乙双协调的一程序。开工报告是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开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开工报告与施工许可证的区别

一是主体不同。开工报告,由投资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审批。施工许可,按照建设项目类型划分,由相关部门(住建、交通等)依法核发(批准)。二是范围不同。按照国家规定,除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含特殊情况)需审批开工报告外,一般项目不再审批。施工许可一般是按照建设项目规模划分,不区分投资主体、项目性质,如房屋建筑类项目,除限额(投资额或建筑面积)以下的可以不办理外,其余均应申请办理。三是不重复办理。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区别是什么

一、申请单位不同开工报告:承包单位申请的,是承包单位向监理报告。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 二、受理单位不同开工报告: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许可证: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是施工单位申报开工报告的前提条件,应该先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后,施工单位才能申报开工报告,有了施工许可证监理工程师才可以批准开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二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开工报告与施工许可证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是主体不同。开工报告,由投资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审批。施工许可,按照建设项目类型划分,由相关部门(住建、交通等)依法核发(批准)。二是范围不同。按照国家规定,除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含特殊情况)需审批开工报告外,一般项目不再审批。施工许可一般是按照建设项目规模划分,不区分投资主体、项目性质,如房屋建筑类项目,除限额(投资额或建筑面积)以下的可以不办理外,其余均应申请办理。三是不重复办理。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开工报告制度和施工许可证的区别

法律分析:施工许可证是由对建设工程管理管控机构发出的许可证;开工报告是施工方向甲方提交的开工申请。区别在:一个是政府对建设工程的监控,另一个是甲乙双协调的一程序。开工报告是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开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开工报告和施工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自己看图,大家都没错,有两个开工报告,有区别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申请单位不同开工报告:承包单位申请的,是承包单位向监理报告。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 二、受理单位不同开工报告: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许可证: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是施工单位申报开工报告的前提条件,应该先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后,施工单位才能申报开工报告,有了施工许可证监理工程师才可以批准开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区别是什么

一、申请单位不同开工报告:承包单位申请的,是承包单位向监理报告。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 二、受理单位不同开工报告: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许可证: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是施工单位申报开工报告的前提条件,应该先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后,施工单位才能申报开工报告,有了施工许可证监理工程师才可以批准开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二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公司第一个工地没结清农民工工资相关部门不允许办理施工许可证是民法典哪一条

公司第一个工地没结清农民工工资相关部门不允许办理施工许可证是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前八条。拓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第三条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第五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第六条 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第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司法行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第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第九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政策的公益宣传和先进典型的报道,依法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第十条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晋江工业园区“单一窗口”办出首张施工许可证

  10月21日上午, 晋江市 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单一窗口”服务中心为企业全程代办的第一张施工许可证,顺利发放给了华宝智能制造产业园。   上午9时30分,记者在“单一窗口”服务中心看到,工作人员正在电脑前,将企业送来的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人防工程设计审查三个事项并联审批的申请材料和表格一一录入上传,不到半小时就完成上传。   随后,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送到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建审批服务窗口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当天上午,工作人员就将办理好的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通过网络平台即时发给项目业主。这意味着,项目可以真正落地开工建设了。   “办证效率太高了!我早上来窗口交完材料,中午之前就收到电子证照了,整个过程都有人代办,真的太便捷了!”华宝智能制造产业园有关负责人庄惠清表示,像他们这种入驻企业,许多手续的办理都无从下手,有了园区帮办代办服务,让他们少走了不少弯路,节省了很多人力物力。   “单一窗口”工作人员洪清庭告诉记者,在前期项目对接阶段,他们就积极主动靠前服务,通过线上对接、线下走访等方式,详细指导和协助企业梳理筹备报建材料,为企业减去多次跑窗口、反复补材料等环节,大大缩短办理时限。   “有时候漏了什么材料、少了什么手续,得来回补缺或整改,很可能又要耽搁一两个星期,影响项目开工建设进度。”洪清庭说,进驻园区的所有项目业主方,都可以享受他们的“帮代办”服务,只需通过一个窗口一次性就把材料准备好,开展常态化精准服务,帮助企业在手续办理上“少走弯路”,让企业“少跑腿”“零跑腿”。   据了解,为推进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快速落地,晋江市委专门抽调3名全脱产工作人员进驻园区,组建项目报批报建“单一窗口”。同时,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还组建了17个工建审批服务单位作为后台审批支撑团队,负责园区项目的全流程审批服务。

河北省政务网怎样打印施工许可证书

1、首先打开河北省政务网,登录自己的账号。2、其次找到我的,点击施工许可证书。3、最后点击下载打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