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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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特点有

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具有以下特点:1.时效性知识产权的特点是时效性。当知识产权的保护期届满或权利因其他原因失效时,其价值可以从有价值降为“无价”,即评估价值为“零”。如果不考虑不同时期知识产权的运营状况,很难说某个时期做出的评估值是现实的。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在不同的时间段是不同的,某一时间段内评估的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只反映了基准日的价值。2..针对性企业知识产权评估适用于特定目的,与产权交易条件密切相关,如投资条件、转让条件、许可条件等。为企业合资、股份制改造、合资兼并、公司上市收购、技术贸易、知识产权转让等市场产权变动提供中介服务。,并对被评估的知识产权制定合理的市场价格,以实现企业资产管理活动的目的。3.估价性企业知识产权评估是评估人员根据知识产权的特点和评估目的,基于企业知识产权的经营状况,运用一定的科学方法和逻辑分析,对企业知识产权在特定时间的价值做出的合理结论,因而具有评估特征。4.参考咨询性企业知识产权评估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是为企业知识产权交易各方提供参考意见,最终交易价值仍应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企业知识产权评估具有参考性和咨询性的特点。https://p1.itc.cn/q_70/images01/20220816/187b6a7fe27c40b6968daaf10b0a0bb1.jpeg

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特点有

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特点有:1.时效性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特点,在知识产权保护期届满时或者因其他原因权利失效时,其价值可以从有价降到“无价”,后者指的是评估价值为“零”。如果不考虑知识产权在不同时期其权利营运的状态,某一时段所作的评估价值就很难说是符合实际的。这就是说,在不同的时段,知识产权评估价值是不同的,某一时段评估出的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只反映评估基准日的价值2.针对性3.估价性企业知识产权评估是在特定的产权交易条件下、基于企业知识产权在企业营运的状况,由评估者运用一定的科学方法和逻辑分析,根据知识产权的特性并结合评估目的对企业某项知识产权在特定的时间对其价值所做出的合理结论,因而具有估价性特征。4.参考咨询性

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条件

百度企知认证:具有从事第三方认证资格,目前获准从事的认证领域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类别: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CNCA-R-2019-518企业应当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文件管理和合同管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各类活动,应当有相应的记录并形成档案。特别是对企业对内、对外的合同管理作出明确要求。还需要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动态管理机制。企业应当对自身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分析,并对照管理目标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以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哪些类型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外部组织结构基本模式主要有三种:1、隶属于产品技术研发部门:这种模式将知识产权部定位于产品技术研发部门之下,在企业的内部编制中位阶低于法务部。2、直属于决策层:该模式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定位于总经理之下,与法务部门平级设置。3、隶属于法务部门:该模式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定位于法务部门之下,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与法务人员同属于法务部门,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有时兼任法务人员。希望上述回答能给到您一些帮助!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什么好处

知识产权管理外包是一种服务模式,就是把企业知识产权的工作外包出去给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一个过程!主要作用有几点:让企业更好的管理使用自己的无形资产;让公司远离知识产权风险;帮企业省钱省心省力;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针

4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要求  4.1 总体要求  企业应依据自身特点,按本标准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企业应:  a) 识别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种类及其在企业中所起的作用;  b) 确保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有效运行和控制;  c) 开展检查、分析、评价,确保持续改进。  4.2 文件要求  4.2.1 总则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和目标;  b)知识产权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c)知识产权管理记录。  4.2.2 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结合自身需要,建立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如知识产权申请、维护和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员工发明创造奖励制度,并适时修改并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应对企业涉及的知识产权实施有效管理。  企业应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确保制度控制的有效性。  4.2.3 记录  企业应建立与知识产权管理有关的各项活动的记录,形成档案,为评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依据。  4.3 策划  4.3.1 知识产权界定  企业应建立职务成果管理制度,界定知识产权权属,拟定引进和实施他人知识产权的计划。  4.3.2 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企业应搜集适用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文件。  4.3.3 知识产权管理目标  企业应针对其内部职能部门划分和管理层级划分,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并形成实现目标的计划和相应的文件。目标应服务于企业发展总目标,并设置可测量参数。  企业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旨在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的方案,其中应包括:  a)规定企业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层级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的职责;  b)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可引入风险评价?  4.4 机构与职责  4.4.1 机构  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企业最高管理者是知识产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最高管理者可根据需要设置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或知识产权主管来代表企业最高管理者实施知识产权管理。  4.4.2 职责  4.4.2.1 最高管理者  企业最高管理者应:  a)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决策;  b)设置适宜的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资源;  c)就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事宜予以授权。  4.4.2.2 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或知识产权主管)  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或知识产权主管)应:  a)领导、审查、批准和监督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各项工作;  b)协调企业内外有关知识产权工作;  c)及时向最高管理者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信息。  4.4.2.3 知识产权管理职能部门  知识产权管理职能部门应:  a)组织编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制度、工作计划;  b)负责企业知识产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c)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获取、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d)负责企业各种获得、使用与转让、许可知识产权的合同管理;  e)负责知识产权风险的防范与应对,依法处理企业内外部知识产权纠纷;  f)负责企业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和利用;  g)负责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  4.5 管理评估  最高管理者应定期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评估应包括知识产权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管理方针和目标是否需要调整和改进。  5 资源管理  5.1 人力资源  5.1.1 总则  企业应明确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专、兼职人员,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内部网络体系,必要时可寻求外部专业机构支持,确保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人员满足管理体系要求。  5.1.2 意识、能力和培训  企业应开展员工的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意识。  企业应确保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5.1.3 激励  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制定知识产权奖励措施,鼓励员工的创造积极性,并形成奖励记录。  5.2 财务资源  企业应保障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确保知识产权管理的运行。  5.3 信息资源  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管理,包括:  a)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渠道,及时获取有关信息;  b)对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分析加工,确定能有效利用的知识产权信息;  c)视情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并有效维护和及时更新。  6 运行控制  6.1 基础管理  6.1.1 权利创造和取得  企业应根据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制定知识产权创造和取得的工作计划,明确所需要的知识产权的种类及创造和取得的方式和途径。  企业创造或取得知识产权时,应进行必要的检索和跟踪,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企业应对自主研发和创新过程各阶段的工作形成有效记录,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过程的可追溯性。  6.1.2 权利管理  企业应根据知识产权的性质、价值进行整理分类,形成目录,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  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定期评估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监管维护系统。  企业对需要维持的知识产权,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日常维护。  企业对知识产权实施权属变更或放弃的,应明确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手续,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  6.1.3 权利运用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运营知识产权,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  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或投资活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1.4 权利保护  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拥有的知识产权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企业应实施风险控制,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制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方案。  6.2 过程管理  6.2.1 研究与开发  6.2.1.1 研究与开发策划  企业实施研究与开发、技术改造应制定相应的计划,并对该领域内的相关科技文献及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检索,对研发项目现有技术的发展状况、知识产权状况和竞争对手状况等进行分析,应充分合法借鉴和合理利用他人有效及无效的相关知识产权,形成立项报告。  6.2.1.2 研究与开发活动  企业应保留研发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和记录,并实施有效的管理。  企业应利用检索、市场调研等信息,对研发活动实施过程跟踪与监控,适时调整研发策略和项目内容,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6.2.1.3 研究与开发评估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对设计与开发成果进行评估、确认,形成知识产权评估报告,并明确其保护方式,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企业应当建立研究开发成果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对外发布研究成果信息应当经过有权部门的审核与批准。  6.2.2 采购  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应对涉及知识产权标记的产品,收集供方的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必要时应要求其提供权属证明。  企业应做好供方信息、进货渠道、进价策略等信息资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企业应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供方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6.2.3 生产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产品与工艺方法等技术的改进与创新、合理化建议、阶段性发明创造等,应及时提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评估,明确知识产权保护要求。  企业在委托加工、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等对外协作生产的过程中,应在加工、生产合同中明确相应知识产权权属、涉及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范围、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等内容。  企业对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使用情况应形成相应记录,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6.2.4 销售  企业在产品上柜、销售之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对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和分析,并提出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或风险规避方案。  企业应实施产品销售市场监控,对产品信息、展会宣传,采取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及时跟踪和调查相关知识产权被侵权情况,建立和保持相关记录,制定并采取应对措施。  6.2.5 对外贸易和合作  6.2.5.1 策划  企业在对外贸易和合作中,应对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分析,了解该知识产权在输出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状况,输出国家或地区的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  6.2.5.2 控制  企业应在对外贸易与合作合同中对涉及的知识产权明确其权利归属、使用方式和范围、侵权责任的承担等内容;  企业在对外贸易与合作中,视情对自主知识产权采取相应的边境保护措施,实施监控;  企业应对输入和输出知识产权的使用情况保持相关纪录。  7 合同管理  7.1 总则  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合同及涉及知识产权条款的合同进行规范的管理,包括对内合同和对外合同。  7.2 对内合同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与涉及或可能知悉知识产权信息的内部人员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明确其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7.3 对外合同  企业与外单位签订合同,如企业与合作方的保密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以及投资、购销、进出口、展览展销合同,应进行知识产权法律审查,根据合同的内容和性质,明确知识产权权属和相应的保护条款。  8 检查、分析和改进  8.1 检查  8.1.1 过程检查  企业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控制过程进行检查,明确检查频次和内容,及时纠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运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8.1.2 内部评价  企业应当建立、保持及实施内部审核程序,以确保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内部审核应定期进行,并作为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一种评价。  8.2 分析  企业应收集和分析包括来自检查的结果以及其他有关来源的信息,以验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如何提高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即确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  a)符合知识产权管理的要求;  b)得到了正确实施和保持;  c)有效满足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  企业应将分析结果传递到相关部门,并为企业决策提供有效的支持。  8.3 改进  企业应根据方针、目标、管理评审以及检查、分析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

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模板、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企业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 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本企业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办、技术开发部、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保密室、财务部等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企业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指导、检查、监督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  (四)规划处理与本企业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 本企业在技术开发部(或者法务部)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由分管技术开发部(或法务部)的副总经理兼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是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处理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草拟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二)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三)审查企业各部门申报的知识产权文书,管理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统计等工作;  (四)管理日常的知识产权的状况、权属变更;  (五)配合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及专项工作;  (六)监理涉外知识产权、进出口产品和技术合同中的有关知识产权问题;  (七)负责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的专业培训;  (八)协助调处知识产权纠纷;  (九)负责办理、落实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知识产权事务。  第七条 在技术开发部(或法务部)确定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八条 知识产权评估制度。  知识产权属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对之加以评估,并在企业财务会计上反映。  在国内外科技开发、市场交易等产权变更时,必须进行知识产权评估,重大的事项须经主管领导和管理部门批准,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评估报告应当备案保存。  第九条 知识产权查新、检索制度。  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作品创作等涉及知识产权活动前,相应部门必须进行查新以确定创新是否符合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能否产生真正知识产权。  (一)本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要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制定正确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避免重复开发或者发生知识产权纠纷。  (二)重大科研课题在立项、结题时应当进行查新和检索。  (三)申请专利、确定纳入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诀窍、信息等,必须进行查新和检索。  (四)申请商标注册、使用新商号前,必须进行相关检索。  (五)开发新产品使用新型号、品牌前,必须进行相关的检索。  (六)企业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进出口,必须查新和检索,全面了解有关技术或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重复引进等问题,向国外出口新技术新产品时必须作有关知识产权查询工作,并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知识产权工作备案制度。  企业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进行备案,主要包括:高新技术的科研独立开发、合作开发、知识产权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知识产权评估;涉及知识产权的企业批准文件;知识产权成果处理方案;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方案;具体的知识产权奖励措施;知识产权会议的决议;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知识产权中涉密范围人员名单;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划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及相关的劳动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定;知识产权的财务处理等相关资料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企业建立成果归属判定制度。  (一)个人知识产权活动。企业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开展个人创新和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对于个人的非职务智力成果,企业予以尊重。  (二)职务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员工的职务创作活动的智力成果,归属本企业,其作品、技术成果、设计、发明等申请权及权利归属本企业,企业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保护其创作者的署名权。  以下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本企业:  1、为本职工作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为本企业分配指定专项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主要利用本企业的资金、设备、材料、资料等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4、来本企业学习、进修、实习或合作研究的客座研究人员或临时聘用人员,在本企业学习或工作期间完成、除另有协议外的智力劳动成果;  5、离开本企业1年内所完成的,与其在本企业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本企业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企业员工的个人智力劳动成果,不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在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注册或者授权前,需要确认为其个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应向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经审查后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出具《个人智力劳动成果确认书》。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档案集中管理制度。  企业的知识产权依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  (一)项目档案管理。在所有的研究课题(包括本企业自行研究、委托或者合作研究、招投标项目的研究课题),从立项起到结题止,知识产权办公室应对项目全程跟踪,掌握科研、开发等工作的每一阶段进程。在每一阶段进程和科研工作完成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声像等相关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项目负责人归档。在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研究项目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提交全部各种载体的完整资料,按照要求完成归档手续后方可结题。如文件资料没有归档,或归档不完备,管理部门有权不予验收,项目承担者不因项目未验收而解除相应的责任。  前款所述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任务书、技术合同书、实验记录、实验报告、图纸、声像制品、论文、手稿原始资料等。  (二)知识产权分类管理。对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商号、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实行分类动态日常跟踪管理。  (三)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档案材料,集中统一管理、保管,并严格执行科技档案借阅制度。原件严格控制,需要相应复印件或物品的,经主管领导审批,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核登记备案后方可借出。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保密、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制度。  (一)企业划定科技开发区域、商业秘密保护区域,未经许可,非科研人员和因工作需要必须接触到相应资料、物品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划定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或为无关人员进入该涉密场所提供便利。  (二)产品开发和职务智力成果活动期间,应当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传递商业秘密信息和与职务智力劳动相关的信息。  (三)企业确定的商业秘密,在其文件资料或者物品上,以明确的警示标志标示出企业商业秘密的符号及密级、保密期限。相关的文件资料限于涉密人员接触;参加涉密的会议,采取到会办理签到手续、会后资料交还等保密措施。  (四)在劳动合同中,加上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将单位的知识产权擅自发表、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也不得利用在本单位工作所掌握的信息资料为同行业的其他竞争者服务或提供便利。  (五)员工在进入本企业工作时,须签订《遵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承诺书》。无论任何原因离开该本企业前,须将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试验设备、产品、计算机软件、科技成果、作品、设计成果,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通讯方式等)全部交回,并有责任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露、使用、许可或转让。  (六)建立参观访问控制、陪同制度。参观访问者一律佩戴有专门标志的胸章,并按照指定路线和范围在专人陪同下,有组织地进行参观访问。  (七)提交的新产品在国内外参加展览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时,须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准备。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合同制度。  (一)与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研究或合作开发时,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订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  (二)订立技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经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签署。  (三)同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许可证贸易时,需签订实施许可合同,并根据许可的权限范围、时间、地域等因素综合确定许可使用费。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企业各部门、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要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坚决制止、杜绝由不正当行为造成的知识产权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结合本企业实际,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竞争中的作用。  (一) 企业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登记、备案、申请确权工作。对于不宜采取上述措施但有商业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应先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在确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前,不发表成果论文,也不得以委托鉴定、展览、广告、试销、赠送产品等任何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 严防商标、专利、域名、商号被他人抢注。  (三) 各部门积极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日常跟踪商标、专利、商号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登记注册、授权情况,发现可能对本企业知识产权有冲突的情形,应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采取积极措施,运用法律规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异议或启动相应的程序解决。  (四) 任何机构和个人,发现侵权或者侵权的可能,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指导下解决问题。  (五)企业聘请知识产权法律专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帮助。  第十六条 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宣传制度。  本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基金,用于每年的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工作。对员工制定培训、宣传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七条 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员,有在相关成果文件上注明自己是该成果完成人的权利和获得相应荣誉、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持有单位要按照专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奖金。  专利技术及其他技术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要按照专利法、技术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发给发明人、设计人酬金或提成。  第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擅自将本企业所有的知识产权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泄漏本企业的商业秘密,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以及擅自许可使用本企业知识产权,或造成本企业知识产权流失和损失的,本企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给本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要求其进行相应的赔偿,侵权行为触犯刑律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本规定的执行,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和行为。对举报有功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保护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企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或通报批评、处罚。  第二十三条 对未及时申请专利、商标注册、软件登记或未采取其它保护措施,给本企业权益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必要时给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以行政处分,严重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时效及其它产权界定等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办法未尽之规定,以最大限度保护本企业知识产权、促进本企业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本企业知识产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 月 日  遵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承诺书  本人已经阅读并清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我同意在企业工作、任职、学习(包括实习、进修、合作研究、兼职)期间,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我在企业工作期间因职务或单位指派工作以及利用单位条件所取得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并且向企业缴还、归档有关研究资料和成果、实物。  我将遵守上述之承诺,并愿意承担《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任和享受有关的权益。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承诺人所属单位(部门):  年 月 日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要达到什么目标?

1.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的过程中,通过宣传、培训、教育等方式来增强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从而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技术开发的管理、专利的申请、商标品牌的宣传和推广。通过企业的自主研发以及品牌的推广,可以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展,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通过知识产权管理,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企业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管理来规范企业及其员工的行为,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比如,商标在境外被抢注,企业的技术因为未申请专利而被他人无偿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因保密不力而泄露等等。  4.通过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但知识产权本身只有通过实际利用才能为企业带来实际的收益。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的运营,如用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融资、投资,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进行转让等,都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  5.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只有通过及时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企业才能知己知彼,既及时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也避免重复研发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争端。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内容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指将知识产权置于企业管理战略层面,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理念、管理组织、管理模式、管理模式等方面界定并努力实现企业知识产权使命的系统工程,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认证方式: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要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CNCA)”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认证申请需提交的资料:1. 认证申请和合同2. 营业执照、行政许可、资质证明文件3. 体系文件4. 声明文件5. 内审管评材料6. 多场所清单7. 其他所需资料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针

  4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要求  4.1 总体要求  企业应依据自身特点,按本标准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企业应:  a) 识别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种类及其在企业中所起的作用;  b) 确保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有效运行和控制;  c) 开展检查、分析、评价,确保持续改进。  4.2 文件要求  4.2.1 总则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和目标;  b)知识产权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c)知识产权管理记录。  4.2.2 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结合自身需要,建立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如知识产权申请、维护和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员工发明创造奖励制度,并适时修改并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应对企业涉及的知识产权实施有效管理。  企业应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确保制度控制的有效性。  4.2.3 记录  企业应建立与知识产权管理有关的各项活动的记录,形成档案,为评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依据。  4.3 策划  4.3.1 知识产权界定  企业应建立职务成果管理制度,界定知识产权权属,拟定引进和实施他人知识产权的计划。  4.3.2 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企业应搜集适用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文件。  4.3.3 知识产权管理目标  企业应针对其内部职能部门划分和管理层级划分,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并形成实现目标的计划和相应的文件。目标应服务于企业发展总目标,并设置可测量参数。  企业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旨在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的方案,其中应包括:  a)规定企业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层级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的职责;  b)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可引入风险评价?  4.4 机构与职责  4.4.1 机构  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企业最高管理者是知识产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最高管理者可根据需要设置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或知识产权主管来代表企业最高管理者实施知识产权管理。  4.4.2 职责  4.4.2.1 最高管理者  企业最高管理者应:  a)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决策;  b)设置适宜的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资源;  c)就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事宜予以授权。  4.4.2.2 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或知识产权主管)  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或知识产权主管)应:  a)领导、审查、批准和监督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各项工作;  b)协调企业内外有关知识产权工作;  c)及时向最高管理者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信息。  4.4.2.3 知识产权管理职能部门  知识产权管理职能部门应:  a)组织编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制度、工作计划;  b)负责企业知识产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c)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获取、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d)负责企业各种获得、使用与转让、许可知识产权的合同管理;  e)负责知识产权风险的防范与应对,依法处理企业内外部知识产权纠纷;  f)负责企业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和利用;  g)负责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  4.5 管理评估  最高管理者应定期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评估应包括知识产权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管理方针和目标是否需要调整和改进。  5 资源管理  5.1 人力资源  5.1.1 总则  企业应明确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专、兼职人员,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内部网络体系,必要时可寻求外部专业机构支持,确保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人员满足管理体系要求。  5.1.2 意识、能力和培训  企业应开展员工的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意识。  企业应确保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5.1.3 激励  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制定知识产权奖励措施,鼓励员工的创造积极性,并形成奖励记录。  5.2 财务资源  企业应保障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确保知识产权管理的运行。  5.3 信息资源  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管理,包括:  a)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渠道,及时获取有关信息;  b)对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分析加工,确定能有效利用的知识产权信息;  c)视情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并有效维护和及时更新。  6 运行控制  6.1 基础管理  6.1.1 权利创造和取得  企业应根据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制定知识产权创造和取得的工作计划,明确所需要的知识产权的种类及创造和取得的方式和途径。  企业创造或取得知识产权时,应进行必要的检索和跟踪,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企业应对自主研发和创新过程各阶段的工作形成有效记录,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过程的可追溯性。  6.1.2 权利管理  企业应根据知识产权的性质、价值进行整理分类,形成目录,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  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定期评估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监管维护系统。  企业对需要维持的知识产权,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日常维护。  企业对知识产权实施权属变更或放弃的,应明确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手续,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  6.1.3 权利运用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运营知识产权,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  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或投资活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1.4 权利保护  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拥有的知识产权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企业应实施风险控制,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制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方案。  6.2 过程管理  6.2.1 研究与开发  6.2.1.1 研究与开发策划  企业实施研究与开发、技术改造应制定相应的计划,并对该领域内的相关科技文献及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检索,对研发项目现有技术的发展状况、知识产权状况和竞争对手状况等进行分析,应充分合法借鉴和合理利用他人有效及无效的相关知识产权,形成立项报告。  6.2.1.2 研究与开发活动  企业应保留研发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和记录,并实施有效的管理。  企业应利用检索、市场调研等信息,对研发活动实施过程跟踪与监控,适时调整研发策略和项目内容,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6.2.1.3 研究与开发评估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对设计与开发成果进行评估、确认,形成知识产权评估报告,并明确其保护方式,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企业应当建立研究开发成果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对外发布研究成果信息应当经过有权部门的审核与批准。  6.2.2 采购  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应对涉及知识产权标记的产品,收集供方的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必要时应要求其提供权属证明。  企业应做好供方信息、进货渠道、进价策略等信息资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企业应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供方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6.2.3 生产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产品与工艺方法等技术的改进与创新、合理化建议、阶段性发明创造等,应及时提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评估,明确知识产权保护要求。  企业在委托加工、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等对外协作生产的过程中,应在加工、生产合同中明确相应知识产权权属、涉及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范围、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等内容。  企业对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使用情况应形成相应记录,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6.2.4 销售  企业在产品上柜、销售之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对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和分析,并提出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或风险规避方案。  企业应实施产品销售市场监控,对产品信息、展会宣传,采取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及时跟踪和调查相关知识产权被侵权情况,建立和保持相关记录,制定并采取应对措施。  6.2.5 对外贸易和合作  6.2.5.1 策划  企业在对外贸易和合作中,应对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分析,了解该知识产权在输出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状况,输出国家或地区的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  6.2.5.2 控制  企业应在对外贸易与合作合同中对涉及的知识产权明确其权利归属、使用方式和范围、侵权责任的承担等内容;  企业在对外贸易与合作中,视情对自主知识产权采取相应的边境保护措施,实施监控;  企业应对输入和输出知识产权的使用情况保持相关纪录。  7 合同管理  7.1 总则  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合同及涉及知识产权条款的合同进行规范的管理,包括对内合同和对外合同。  7.2 对内合同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与涉及或可能知悉知识产权信息的内部人员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明确其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7.3 对外合同  企业与外单位签订合同,如企业与合作方的保密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以及投资、购销、进出口、展览展销合同,应进行知识产权法律审查,根据合同的内容和性质,明确知识产权权属和相应的保护条款。  8 检查、分析和改进  8.1 检查  8.1.1 过程检查  企业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控制过程进行检查,明确检查频次和内容,及时纠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运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8.1.2 内部评价  企业应当建立、保持及实施内部审核程序,以确保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内部审核应定期进行,并作为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一种评价。  8.2 分析  企业应收集和分析包括来自检查的结果以及其他有关来源的信息,以验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如何提高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即确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  a)符合知识产权管理的要求;  b)得到了正确实施和保持;  c)有效满足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  企业应将分析结果传递到相关部门,并为企业决策提供有效的支持。  8.3 改进  企业应根据方针、目标、管理评审以及检查、分析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什么?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三条 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 本公司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 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三)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四)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五)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六)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公司。  (一)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公司的业务范围;  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二)利用本公司的名义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利用本公司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行为;  2.利用本公司的人力及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第七条 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持有(所有)权归本公司,任何其他公司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本公司持有(所有)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  第八条 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九条 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管理工作由专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本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技术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向研究项目下达的主管部门报告,按本公司的规定提交全部科技档案文件,并提出申请专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可申请专利的项目及时办理申请事项,不宜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应申请专利而未申请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公司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在研究过程中已具备申请专利条件者。  第十一条 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在专利管理中涉及的具体问题,根据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完成科技项目合同约定或计划任务书的规定任务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图纸、声像、手稿等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本公司知识产权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填写鉴定申请书,要按照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鉴定。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科技档案的相关制度规定,包括档案密级制定、借阅程序等,对涉及本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科技档案应采取限制阅读措施。  第十四条 对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签定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在与其他公司进行委托研究、委托开发或合作研究、合作开发时,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  第十六条 订立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关于技术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约定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分配等。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定技术合同。  第十七条 对于在知识产权形成、保护、管理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或有效制止侵权、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人员,将依据国家和本公司的具体规定,给予包括发放奖酬金、提职、提级、职称评定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第十八条 属于本公司的技术成果在实施或转让后的收益,按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该项职务科技成果的发明人、设计人可按规定提取酬金。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或造成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由知识产权管理部依据规定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十条 侵害人为本公司员工的,应责令其改正,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 侵害人为非本公司员工的,应要求其停止侵害,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必要时,提请政府机关处理或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要做哪些工作?

百度企知认证: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知识产权的开发管理。企业应当从鼓励发明创造的目的出发,制定相应策略,促进知识产权的开发,做好知识产权的登记统计,清资核产工作,掌握产权变动情况,对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直接管理,对非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管理、监督。(二)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主要对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范,研究核定知识产权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知识产权等等。(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管理。对知识产权使用效益情况应统计,合理分配。(四)知识产权的处分管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对知识产权的转让、拍卖、终止。 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知识产权管理可为国家机关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及权利主体对其所有的知识产权的管理。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要做哪些工作

知识产权管理,是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制度设计、流程监控、运用实施、人员培训、创新整合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系统工程。知识产权管理不仅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一起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其运作的主要内容,而且还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各个环节之中。从国家宏观管理的角度看,知识产权的制度立法、司法保护、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策制定也都可纳入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的内容;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的产生、实施和维权都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知识产权是全世界范围广泛关注的普遍问题,各国有各国的具体情况,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也不尽相同。知识产权管理实质上是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权实行财产所有权的管理。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知识产权虽然在形态上有其特殊性,但它仍然是客观实在的财产。所以,我们仍然可以对无形的知识产权进行科学管理,提高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效益。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知识产权的开发管理。企业应当从鼓励发明创造的目的出发,制定相应策略,促进知识产权的开发,做好知识产权的登记统计,清资核产工作,掌握产权变动情况,对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直接管理,对非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管理、监督。(二)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主要对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范,研究核定知识产权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知识产权等等。(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管理。对知识产权使用效益情况应统计,合理分配。(四)知识产权的处分管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对知识产权的转让、拍卖、终止。 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知识产权管理可为国家机关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及权利主体对其所有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国家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方面进行。权利主体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合理开发、应用、推广、自我保护等方面的考虑。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创造更多更好的知识产权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前提,但是要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必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使创造目标更加明确第一,从知识产权创造最重要的主体——企业层面上看,一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使创造的目标更加明确。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确立以专利战略为主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并在战略框架内,依据企业的总体经营和创新策略,对知识产权的创造特别是对专利申请的数量、质量、时机、类别形成一个总的目标和方针。国外许多大公司十分重视专利申请战略,如东芝公司根据企业研发未来产品、下一代产品和先行产品的不同步骤,把专利申请分成概念性发明发掘阶段、战略性专利申请阶段和专利网构筑阶段,从而使专利申请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面到网的总体战略。二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提高创新研发的起点,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与本单位科研、生产领域相关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专利文献信息,可以及时了解与本单位相关的国内外技术动态,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节约人力和资金资源。三是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提高发明人、设计人的创造积极性。企业应根据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建立企业内部合理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与奖励制度。通过兑现奖酬,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务发明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务发明人的聪明才智,避免人才技术流失。第二,从国家行政管理层面看,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都需要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代表国家向申请人授予相应的知识产权。因此,这些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水平高低,知识产权审查速度快慢和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第三,从地方行政知识产权管理层面看,地方政府通过出台鼓励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等行政管理手段,可以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各地政府为了提高本地区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结合本地的实际出台了各具特色的鼓励政策,如设立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将专利申请量纳入考核地方官员的指标体系。管理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对于鼓励创新,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十分重要。但是,知识产权保护相对于知识产权管理,一个侧重于事后的救济,一个侧重于事前的预防;一个是治标之策,一个是治本大计。只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才能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第一,对于企业来说,一是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奠定了知识产权维权的基础。企业维权经常出现的困扰之一就是权利的稳定性问题,如果企业平时知识产权管理到位,对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数量、内容、法律状态以及与他人权利的界限十分清楚,就可以从容的应对他人提出的行政撤销、宣告无效和侵权诉讼等纠纷。二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积累维权的可靠证据。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取得和实施等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分类管理,并完整保存,可以为维权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持。这一点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尤其重要。三是知识产权管理本身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加强技术人员和技术成果管理,明确技术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因资产流转和人员流动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另外,知识产权管理在衡量、降低维权成本,选择维权途径,确定维权方案等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第二,在我国知识产权执法处于分散管理的情况下,更要加大知识产权执法的协调管理,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机制,搭建具有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分析、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功能的平台,实现执法协调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保护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武汉市委、市政府成立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达到了35家,其范围涵盖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仲裁委以及海关等系统的相关部门。第三,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机关本身需要加强管理,通过内部管理,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的能力知识产权运用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和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全面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高低制约着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充分发挥。第一,从企业管理来看,企业是知识产权运用的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环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从整体管理体系的定位到管理部门的设置、人员的配备及实际职能,都具有重要地位。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的经济效益。知识产权盈利的主要手段是知识产权的实施、转让和许可,在这些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强包括计划管理、产权管理、许可管理等知识产权的全面管理。第二,从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来看,强化知识产权实施和运用,提高国家和本地区的竞争力是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国家与地方为鼓励实施知识产权,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的政策,国务院2006年发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在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也都出台了更加具体的鼓励政策。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中提出,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施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和订购制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中本市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例。通过工程设计、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择优购买本国、本地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这些政策的落实,将极大地推动知识产权的运用和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务问题。在当今这个飞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只有从理论探讨与实务创新两个方面来考察知识产权管理,才能够立体地把握其应处之坐标点,充分发挥管理在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 集团企业管理模式  企业集团多为产业发展多元化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企业。针对该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广泛性、复杂性,企业集团应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之相适应。首先,在集团总部成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副总经理亲自挂帅,全权负责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各项事务。委员会由集团副总经理、法律顾问、集团办公室主任、各产业块经理与办公室负责人等7人组成,独立行使如下职能:(1) 结合企业特点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的经营方针策略及规划。(2) 指导集团产业块以及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各项规章制度。(3) 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4) 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与个人提起法律诉讼或通过非法律手段进行处理。(5) 组织职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研究开发人员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6) 协调部门之间、产业块之间的知识产权事务。(7) 督促集团各产业块及时对已具备条件的专利、商标、版权等进行申请、注册的保护工作。其次,集团办公室、行政部、发展部、集团下属的各产业块办公室、发展部、集团下属的各产业块办公室、发展部、产业块总经理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每月与上述各部门召开一次会议。在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由这些部门和个人将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落实到集团以及各产业块的每个部门、每个职工、每项工作及其每个环节中去。同时,这些部门亦将在知识产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建议及时反馈给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此外,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还与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搜集各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为已所用。二、 产业单一的中型企业管理模式  产业单一、规模不大的中型企业,亦应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部,作为董事会的智囊团,直接由企业董事会领导,该部由主管技术与法律事务的副总经理负责,下设技术室、商标室、法律室、信息室。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由副总经理定期召集开会,研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以及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的产业策略、经营方针,从而开成一种网络型的管理模式。各职能部门对总经理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1)确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象;(2)制订企业各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3)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产业策略,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效益最大化;(4)开展职工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职员知识产权的保 护意识;(5)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监控网络,防止企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三、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模式  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一般具有规模小、技术含量高、机构精简的特点,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宜采取点面结合型管理模式,即选择重点,协调全面。无须质疑,科学技术的此类企业的生命,其重要性固然居各部门的首位,因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不独立设置,而与本企业的总工程师办公室或者科技管理部门相结合。设置专职人员,专司专利、商业秘密、商标、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的登记管理工作,并直接由企业中主管知识产权的干部领导。另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选派方面,我们认为大中型企业均应配备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才,技术部门应有专利代理人,商标部门应有商标代理人,法务部应有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管理人员专业化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大趋势,许多跨国公司对此均十分重视。如美国IBM公司其有关专利的专门事务由专利律师及专利代理人来处理。在美国本部就有一百多位专利律师,其他地区则有一百多名专利代理人。当然,国内多数企业暂无如此雄厚的人力资源。因此,权宜之计,一方面企业须加强与外部各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及事务机构的联系,以及时获得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和咨询,了解政府政策、行业要求。另一方面,从企业长远发展需求角度看,企业须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把企业现有的技术成果、专利方面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合同的法务人员集中起来,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培训,并鼓励职工参加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或律师资格考试,努力造就一批既熟悉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懂得企业管理知识,又懂得本行业专业技术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更好为本企业服务。

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过程角度讲,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包括什么?

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主要对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范,研究核定知识产权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知识产权等等。知识产权的收益管理。对知识产权使用效益情况应统计,合理分配。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培育创新主体,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创新机制,强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农业企业创新能力,建立创新平台,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研发,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生物种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绿色农业投入品等领域创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动农业农村创新驱动发展。国家健全农业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成果产权保护制度,保障对农业科技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要做哪些工作?

知识产权管理,是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制度设计、流程监控、运用实施、人员培训、创新整合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系统工程。知识产权管理不仅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一起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其运作的主要内容,而且还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各个环节之中。从国家宏观管理的角度看,知识产权的制度立法、司法保护、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策制定也都可纳入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的内容;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的产生、实施和维权都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知识产权是全世界范围广泛关注的普遍问题,各国有各国的具体情况,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也不尽相同。知识产权管理实质上是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权实行财产所有权的管理。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知识产权虽然在形态上有其特殊性,但它仍然是客观实在的财产。所以,我们仍然可以对无形的知识产权进行科学管理,提高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效益。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知识产权的开发管理。企业应当从鼓励发明创造的目的出发,制定相应策略,促进知识产权的开发,做好知识产权的登记统计,清资核产工作,掌握产权变动情况,对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直接管理,对非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管理、监督。(二)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主要对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范,研究核定知识产权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知识产权等等。(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管理。对知识产权使用效益情况应统计,合理分配。(四)知识产权的处分管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对知识产权的转让、拍卖、终止。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知识产权管理可为国家机关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及权利主体对其所有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国家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方面进行。权利主体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合理开发、应用、推广、自我保护等方面的考虑。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创造更多更好的知识产权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前提,但是要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必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使创造目标更加明确第一,从知识产权创造最重要的主体——企业层面上看,一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使创造的目标更加明确。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确立以专利战略为主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并在战略框架内,依据企业的总体经营和创新策略,对知识产权的创造特别是对专利申请的数量、质量、时机、类别形成一个总的目标和方针。国外许多大公司十分重视专利申请战略,如东芝公司根据企业研发未来产品、下一代产品和先行产品的不同步骤,把专利申请分成概念性发明发掘阶段、战略性专利申请阶段和专利网构筑阶段,从而使专利申请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面到网的总体战略。二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提高创新研发的起点,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与本单位科研、生产领域相关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专利文献信息,可以及时了解与本单位相关的国内外技术动态,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节约人力和资金资源。三是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提高发明人、设计人的创造积极性。企业应根据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建立企业内部合理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与奖励制度。通过兑现奖酬,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务发明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务发明人的聪明才智,避免人才技术流失。第二,从国家行政管理层面看,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都需要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代表国家向申请人授予相应的知识产权。因此,这些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水平高低,知识产权审查速度快慢和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第三,从地方行政知识产权管理层面看,地方政府通过出台鼓励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等行政管理手段,可以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各地政府为了提高本地区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结合本地的实际出台了各具特色的鼓励政策,如设立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将专利申请量纳入考核地方官员的指标体系。管理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对于鼓励创新,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十分重要。但是,知识产权保护相对于知识产权管理,一个侧重于事后的救济,一个侧重于事前的预防;一个是治标之策,一个是治本大计。只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才能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第一,对于企业来说,一是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奠定了知识产权维权的基础。企业维权经常出现的困扰之一就是权利的稳定性问题,如果企业平时知识产权管理到位,对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数量、内容、法律状态以及与他人权利的界限十分清楚,就可以从容的应对他人提出的行政撤销、宣告无效和侵权诉讼等纠纷。二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积累维权的可靠证据。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取得和实施等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分类管理,并完整保存,可以为维权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持。这一点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尤其重要。三是知识产权管理本身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加强技术人员和技术成果管理,明确技术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因资产流转和人员流动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另外,知识产权管理在衡量、降低维权成本,选择维权途径,确定维权方案等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第二,在我国知识产权执法处于分散管理的情况下,更要加大知识产权执法的协调管理,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机制,搭建具有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分析、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功能的平台,实现执法协调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保护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武汉市委、市政府成立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达到了35家,其范围涵盖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仲裁委以及海关等系统的相关部门。第三,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机关本身需要加强管理,通过内部管理,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的能力知识产权运用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和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全面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高低制约着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充分发挥。第一,从企业管理来看,企业是知识产权运用的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环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从整体管理体系的定位到管理部门的设置、人员的配备及实际职能,都具有重要地位。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的经济效益。知识产权盈利的主要手段是知识产权的实施、转让和许可,在这些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强包括计划管理、产权管理、许可管理等知识产权的全面管理。第二,从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来看,强化知识产权实施和运用,提高国家和本地区的竞争力是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国家与地方为鼓励实施知识产权,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的政策,国务院2006年发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在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也都出台了更加具体的鼓励政策。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中提出,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施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和订购制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中本市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例。通过工程设计、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择优购买本国、本地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这些政策的落实,将极大地推动知识产权的运用和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务问题。在当今这个飞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只有从理论探讨与实务创新两个方面来考察知识产权管理,才能够立体地把握其应处之坐标点,充分发挥管理在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一、集团企业管理模式企业集团多为产业发展多元化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企业。针对该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广泛性、复杂性,企业集团应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之相适应。首先,在集团总部成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副总经理亲自挂帅,全权负责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各项事务。委员会由集团副总经理、法律顾问、集团办公室主任、各产业块经理与办公室负责人等7人组成,独立行使如下职能:(1)结合企业特点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的经营方针策略及规划。(2)指导集团产业块以及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各项规章制度。(3)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4)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与个人提起法律诉讼或通过非法律手段进行处理。(5)组织职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研究开发人员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6)协调部门之间、产业块之间的知识产权事务。(7)督促集团各产业块及时对已具备条件的专利、商标、版权等进行申请、注册的保护工作。其次,集团办公室、行政部、发展部、集团下属的各产业块办公室、发展部、集团下属的各产业块办公室、发展部、产业块总经理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每月与上述各部门召开一次会议。在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由这些部门和个人将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落实到集团以及各产业块的每个部门、每个职工、每项工作及其每个环节中去。同时,这些部门亦将在知识产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建议及时反馈给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此外,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还与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搜集各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为已所用。二、产业单一的中型企业管理模式产业单一、规模不大的中型企业,亦应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部,作为董事会的智囊团,直接由企业董事会领导,该部由主管技术与法律事务的副总经理负责,下设技术室、商标室、法律室、信息室。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由副总经理定期召集开会,研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以及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的产业策略、经营方针,从而开成一种网络型的管理模式。各职能部门对总经理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1)确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象;(2)制订企业各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3)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产业策略,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效益最大化;(4)开展职工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职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5)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监控网络,防止企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三、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模式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一般具有规模小、技术含量高、机构精简的特点,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宜采取点面结合型管理模式,即选择重点,协调全面。无须质疑,科学技术的此类企业的生命,其重要性固然居各部门的首位,因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不独立设置,而与本企业的总工程师办公室或者科技管理部门相结合。设置专职人员,专司专利、商业秘密、商标、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的登记管理工作,并直接由企业中主管知识产权的干部领导。另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选派方面,我们认为大中型企业均应配备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才,技术部门应有专利代理人,商标部门应有商标代理人,法务部应有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管理人员专业化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大趋势,许多跨国公司对此均十分重视。如美国IBM公司其有关专利的专门事务由专利律师及专利代理人来处理。在美国本部就有一百多位专利律师,其他地区则有一百多名专利代理人。当然,国内多数企业暂无如此雄厚的人力资源。因此,权宜之计,一方面企业须加强与外部各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及事务机构的联系,以及时获得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和咨询,了解政府政策、行业要求。另一方面,从企业长远发展需求角度看,企业须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把企业现有的技术成果、专利方面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合同的法务人员集中起来,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培训,并鼓励职工参加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或律师资格考试,努力造就一批既熟悉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懂得企业管理知识,又懂得本行业专业技术的高级复合型人才,更好为本企业服务。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主要体现在:  一、管理者缺乏准确、统一的知识产权运营理念和思路;  二、研发工程师对于专利能力的缺乏是企业专利工作难以顺利开展、专利目标难以实现的根本原因。  知识产权管理,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保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行政及司法活动,以及知识产权人为使其智力成果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相应措施和策略的经营活动。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针

4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要求  4.1 总体要求  企业应依据自身特点,按本标准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企业应:  a) 识别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种类及其在企业中所起的作用;  b) 确保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有效运行和控制;  c) 开展检查、分析、评价,确保持续改进。  4.2 文件要求  4.2.1 总则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和目标;  b)知识产权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c)知识产权管理记录。  4.2.2 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结合自身需要,建立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如知识产权申请、维护和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员工发明创造奖励制度,并适时修改并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应对企业涉及的知识产权实施有效管理。  企业应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确保制度控制的有效性。  4.2.3 记录  企业应建立与知识产权管理有关的各项活动的记录,形成档案,为评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依据。  4.3 策划  4.3.1 知识产权界定  企业应建立职务成果管理制度,界定知识产权权属,拟定引进和实施他人知识产权的计划。  4.3.2 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企业应搜集适用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文件。  4.3.3 知识产权管理目标  企业应针对其内部职能部门划分和管理层级划分,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并形成实现目标的计划和相应的文件。目标应服务于企业发展总目标,并设置可测量参数。  企业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旨在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的方案,其中应包括:  a)规定企业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层级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的职责;  b)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可引入风险评价?  4.4 机构与职责  4.4.1 机构  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企业最高管理者是知识产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最高管理者可根据需要设置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或知识产权主管来代表企业最高管理者实施知识产权管理。  4.4.2 职责  4.4.2.1 最高管理者  企业最高管理者应:  a)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决策;  b)设置适宜的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资源;  c)就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事宜予以授权。  4.4.2.2 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或知识产权主管)  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或知识产权主管)应:  a)领导、审查、批准和监督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各项工作;  b)协调企业内外有关知识产权工作;  c)及时向最高管理者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信息。  4.4.2.3 知识产权管理职能部门  知识产权管理职能部门应:  a)组织编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制度、工作计划;  b)负责企业知识产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c)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获取、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d)负责企业各种获得、使用与转让、许可知识产权的合同管理;  e)负责知识产权风险的防范与应对,依法处理企业内外部知识产权纠纷;  f)负责企业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和利用;  g)负责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  4.5 管理评估  最高管理者应定期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评估应包括知识产权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管理方针和目标是否需要调整和改进。  5 资源管理  5.1 人力资源  5.1.1 总则  企业应明确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专、兼职人员,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内部网络体系,必要时可寻求外部专业机构支持,确保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人员满足管理体系要求。  5.1.2 意识、能力和培训  企业应开展员工的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意识。  企业应确保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5.1.3 激励  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制定知识产权奖励措施,鼓励员工的创造积极性,并形成奖励记录。  5.2 财务资源  企业应保障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确保知识产权管理的运行。  5.3 信息资源  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管理,包括:  a)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渠道,及时获取有关信息;  b)对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分析加工,确定能有效利用的知识产权信息;  c)视情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并有效维护和及时更新。  6 运行控制  6.1 基础管理  6.1.1 权利创造和取得  企业应根据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制定知识产权创造和取得的工作计划,明确所需要的知识产权的种类及创造和取得的方式和途径。  企业创造或取得知识产权时,应进行必要的检索和跟踪,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企业应对自主研发和创新过程各阶段的工作形成有效记录,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过程的可追溯性。  6.1.2 权利管理  企业应根据知识产权的性质、价值进行整理分类,形成目录,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  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定期评估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监管维护系统。  企业对需要维持的知识产权,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日常维护。  企业对知识产权实施权属变更或放弃的,应明确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手续,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  6.1.3 权利运用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运营知识产权,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  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或投资活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1.4 权利保护  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拥有的知识产权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企业应实施风险控制,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制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方案。  6.2 过程管理  6.2.1 研究与开发  6.2.1.1 研究与开发策划  企业实施研究与开发、技术改造应制定相应的计划,并对该领域内的相关科技文献及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检索,对研发项目现有技术的发展状况、知识产权状况和竞争对手状况等进行分析,应充分合法借鉴和合理利用他人有效及无效的相关知识产权,形成立项报告。  6.2.1.2 研究与开发活动  企业应保留研发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和记录,并实施有效的管理。  企业应利用检索、市场调研等信息,对研发活动实施过程跟踪与监控,适时调整研发策略和项目内容,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6.2.1.3 研究与开发评估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对设计与开发成果进行评估、确认,形成知识产权评估报告,并明确其保护方式,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企业应当建立研究开发成果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对外发布研究成果信息应当经过有权部门的审核与批准。  6.2.2 采购  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应对涉及知识产权标记的产品,收集供方的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必要时应要求其提供权属证明。  企业应做好供方信息、进货渠道、进价策略等信息资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企业应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供方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6.2.3 生产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产品与工艺方法等技术的改进与创新、合理化建议、阶段性发明创造等,应及时提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评估,明确知识产权保护要求。  企业在委托加工、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等对外协作生产的过程中,应在加工、生产合同中明确相应知识产权权属、涉及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范围、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等内容。  企业对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使用情况应形成相应记录,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6.2.4 销售  企业在产品上柜、销售之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对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和分析,并提出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或风险规避方案。  企业应实施产品销售市场监控,对产品信息、展会宣传,采取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及时跟踪和调查相关知识产权被侵权情况,建立和保持相关记录,制定并采取应对措施。  6.2.5 对外贸易和合作  6.2.5.1 策划  企业在对外贸易和合作中,应对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分析,了解该知识产权在输出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状况,输出国家或地区的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  6.2.5.2 控制  企业应在对外贸易与合作合同中对涉及的知识产权明确其权利归属、使用方式和范围、侵权责任的承担等内容;  企业在对外贸易与合作中,视情对自主知识产权采取相应的边境保护措施,实施监控;  企业应对输入和输出知识产权的使用情况保持相关纪录。  7 合同管理  7.1 总则  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合同及涉及知识产权条款的合同进行规范的管理,包括对内合同和对外合同。  7.2 对内合同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与涉及或可能知悉知识产权信息的内部人员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明确其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7.3 对外合同  企业与外单位签订合同,如企业与合作方的保密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以及投资、购销、进出口、展览展销合同,应进行知识产权法律审查,根据合同的内容和性质,明确知识产权权属和相应的保护条款。  8 检查、分析和改进  8.1 检查  8.1.1 过程检查  企业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控制过程进行检查,明确检查频次和内容,及时纠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运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8.1.2 内部评价  企业应当建立、保持及实施内部审核程序,以确保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内部审核应定期进行,并作为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一种评价。  8.2 分析  企业应收集和分析包括来自检查的结果以及其他有关来源的信息,以验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如何提高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即确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  a)符合知识产权管理的要求;  b)得到了正确实施和保持;  c)有效满足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  企业应将分析结果传递到相关部门,并为企业决策提供有效的支持。  8.3 改进  企业应根据方针、目标、管理评审以及检查、分析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分类

法律主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是怎样的 一、集团企业管理模式 首先,在集团总部成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副总经理亲自挂帅,全权负责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各项事务。委员会由集团副总经理、法律顾问、集团办公室主任、各产业块经理与办公室负责人等7人组成,独立行使如下职能: (1)结合企业特点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的经营方针策略及规划。 (2)指导集团产业块以及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各项规章制度。 (3)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 (4)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与个人提起法律诉讼或通过非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5)组织职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研究开发人员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 教育 培训。 (6)协调部门之间、产业块之间的知识产权事务。 (7)督促集团各产业块及时对已具备条件的专利、商标、 版权 等进行申请、注册的保护工作。 其次,集团办公室、行政部、发展部、集团下属的各产业块办公室、发展部、集团下属的各产业块办公室、发展部、产业块总经理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每月与上述各部门召开一次会议。在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由这些部门和个人将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落实到集团以及各产业块的每个部门、每个职工、每项工作及其每个环节中去。同时,这些部门亦将在知识产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建议及时反馈给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 此外,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还与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搜集各类知识产权 法律法规 、政策为已所用。 二、产业单一的中型企业管理模式 产业单一、规模不大的中型企业,亦应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部,作为董事会的智囊团,直接由企业董事会领导,该部由主管技术与法律事务的副总经理负责,下设技术室、商标室、法律室、信息室。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由副总经理定期召集开会,研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以及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的产业策略、经营方针,从而开成一种网络型的管理模式。各职能部门对总经理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象; (2)制订企业各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3)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产业策略,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效益最大化; (4)开展职工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职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5)建立知识产权 侵权 监控网络,防止企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模式 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一般具有规模小、技术含量高、机构精简的特点,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宜采取点面结合型管理模式,即选择重点,协调全面。无须质疑,科学技术的此类企业的生命,其重要 然居各部门的首位,因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不独立设置,而与本企业的总工程师办公室或者科技管理部门相结合。设置专职人员,专司专利、 商业秘密 、商标、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的登记管理工作,并直接由企业中主管知识产权的干部领导。 另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选派方面,我们认为大中型企业均应配备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才,技术部门应有专利代理人,商标部门应有商标代理人,法务部应有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管理人员专业化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大趋势,许多跨国 公司 对此均十分重视权宜之计,一方面企业须加强与外部各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及事务机构的联系,以及时获得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和咨询,了解政府政策、行业要求。另一方面,从企业长远发展需求角度看,企业须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把企业现有的技术成果、专利方面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合同的法务人员集中起来,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培训,并鼓励职工参加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或律师资格考试,努力造就一批既熟悉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懂得企业管理知识,又懂得本行业专业技术的高级复合型人才,更好为本企业服务。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查找相关的法条解决。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要做哪些工作?

知识产权管理,是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制度设计、流程监控、运用实施、人员培训、创新整合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系统工程。知识产权管理不仅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一起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其运作的主要内容,而且还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各个环节之中。从国家宏观管理的角度看,知识产权的制度立法、司法保护、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策制定也都可纳入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的内容;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的产生、实施和维权都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知识产权是全世界范围广泛关注的普遍问题,各国有各国的具体情况,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也不尽相同。知识产权管理实质上是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权实行财产所有权的管理。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知识产权虽然在形态上有其特殊性,但它仍然是客观实在的财产。所以,我们仍然可以对无形的知识产权进行科学管理,提高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效益。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知识产权的开发管理。企业应当从鼓励发明创造的目的出发,制定相应策略,促进知识产权的开发,做好知识产权的登记统计,清资核产工作,掌握产权变动情况,对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直接管理,对非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管理、监督。(二)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主要对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范,研究核定知识产权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知识产权等等。(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管理。对知识产权使用效益情况应统计,合理分配。(四)知识产权的处分管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对知识产权的转让、拍卖、终止。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知识产权管理可为国家机关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及权利主体对其所有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国家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方面进行。权利主体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合理开发、应用、推广、自我保护等方面的考虑。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创造更多更好的知识产权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前提,但是要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必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使创造目标更加明确第一,从知识产权创造最重要的主体——企业层面上看,一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使创造的目标更加明确。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确立以专利战略为主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并在战略框架内,依据企业的总体经营和创新策略,对知识产权的创造特别是对专利申请的数量、质量、时机、类别形成一个总的目标和方针。国外许多大公司十分重视专利申请战略,如东芝公司根据企业研发未来产品、下一代产品和先行产品的不同步骤,把专利申请分成概念性发明发掘阶段、战略性专利申请阶段和专利网构筑阶段,从而使专利申请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面到网的总体战略。二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提高创新研发的起点,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与本单位科研、生产领域相关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专利文献信息,可以及时了解与本单位相关的国内外技术动态,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节约人力和资金资源。三是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提高发明人、设计人的创造积极性。企业应根据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建立企业内部合理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与奖励制度。通过兑现奖酬,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务发明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务发明人的聪明才智,避免人才技术流失。第二,从国家行政管理层面看,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都需要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代表国家向申请人授予相应的知识产权。因此,这些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水平高低,知识产权审查速度快慢和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第三,从地方行政知识产权管理层面看,地方政府通过出台鼓励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等行政管理手段,可以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各地政府为了提高本地区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结合本地的实际出台了各具特色的鼓励政策,如设立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将专利申请量纳入考核地方官员的指标体系。管理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对于鼓励创新,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十分重要。但是,知识产权保护相对于知识产权管理,一个侧重于事后的救济,一个侧重于事前的预防;一个是治标之策,一个是治本大计。只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才能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第一,对于企业来说,一是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奠定了知识产权维权的基础。企业维权经常出现的困扰之一就是权利的稳定性问题,如果企业平时知识产权管理到位,对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数量、内容、法律状态以及与他人权利的界限十分清楚,就可以从容的应对他人提出的行政撤销、宣告无效和侵权诉讼等纠纷。二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积累维权的可靠证据。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取得和实施等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分类管理,并完整保存,可以为维权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持。这一点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尤其重要。三是知识产权管理本身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加强技术人员和技术成果管理,明确技术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因资产流转和人员流动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另外,知识产权管理在衡量、降低维权成本,选择维权途径,确定维权方案等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第二,在我国知识产权执法处于分散管理的情况下,更要加大知识产权执法的协调管理,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机制,搭建具有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分析、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功能的平台,实现执法协调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保护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武汉市委、市政府成立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达到了35家,其范围涵盖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仲裁委以及海关等系统的相关部门。第三,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机关本身需要加强管理,通过内部管理,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的能力知识产权运用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和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全面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高低制约着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充分发挥。第一,从企业管理来看,企业是知识产权运用的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环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从整体管理体系的定位到管理部门的设置、人员的配备及实际职能,都具有重要地位。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的经济效益。知识产权盈利的主要手段是知识产权的实施、转让和许可,在这些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强包括计划管理、产权管理、许可管理等知识产权的全面管理。第二,从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来看,强化知识产权实施和运用,提高国家和本地区的竞争力是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国家与地方为鼓励实施知识产权,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的政策,国务院2006年发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在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也都出台了更加具体的鼓励政策。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中提出,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施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和订购制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中本市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例。通过工程设计、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择优购买本国、本地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这些政策的落实,将极大地推动知识产权的运用和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务问题。在当今这个飞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只有从理论探讨与实务创新两个方面来考察知识产权管理,才能够立体地把握其应处之坐标点,充分发挥管理在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一、集团企业管理模式企业集团多为产业发展多元化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企业。针对该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广泛性、复杂性,企业集团应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之相适应。首先,在集团总部成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副总经理亲自挂帅,全权负责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各项事务。委员会由集团副总经理、法律顾问、集团办公室主任、各产业块经理与办公室负责人等7人组成,独立行使如下职能:(1)结合企业特点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的经营方针策略及规划。(2)指导集团产业块以及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各项规章制度。(3)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4)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与个人提起法律诉讼或通过非法律手段进行处理。(5)组织职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研究开发人员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6)协调部门之间、产业块之间的知识产权事务。(7)督促集团各产业块及时对已具备条件的专利、商标、版权等进行申请、注册的保护工作。其次,集团办公室、行政部、发展部、集团下属的各产业块办公室、发展部、集团下属的各产业块办公室、发展部、产业块总经理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每月与上述各部门召开一次会议。在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由这些部门和个人将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落实到集团以及各产业块的每个部门、每个职工、每项工作及其每个环节中去。同时,这些部门亦将在知识产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建议及时反馈给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此外,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还与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搜集各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为已所用。二、产业单一的中型企业管理模式产业单一、规模不大的中型企业,亦应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部,作为董事会的智囊团,直接由企业董事会领导,该部由主管技术与法律事务的副总经理负责,下设技术室、商标室、法律室、信息室。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由副总经理定期召集开会,研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以及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的产业策略、经营方针,从而开成一种网络型的管理模式。各职能部门对总经理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1)确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象;(2)制订企业各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3)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产业策略,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效益最大化;(4)开展职工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职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5)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监控网络,防止企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三、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模式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一般具有规模小、技术含量高、机构精简的特点,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宜采取点面结合型管理模式,即选择重点,协调全面。无须质疑,科学技术的此类企业的生命,其重要性固然居各部门的首位,因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不独立设置,而与本企业的总工程师办公室或者科技管理部门相结合。设置专职人员,专司专利、商业秘密、商标、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的登记管理工作,并直接由企业中主管知识产权的干部领导。另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选派方面,我们认为大中型企业均应配备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才,技术部门应有专利代理人,商标部门应有商标代理人,法务部应有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管理人员专业化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大趋势,许多跨国公司对此均十分重视。如美国IBM公司其有关专利的专门事务由专利律师及专利代理人来处理。在美国本部就有一百多位专利律师,其他地区则有一百多名专利代理人。当然,国内多数企业暂无如此雄厚的人力资源。因此,权宜之计,一方面企业须加强与外部各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及事务机构的联系,以及时获得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和咨询,了解政府政策、行业要求。另一方面,从企业长远发展需求角度看,企业须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把企业现有的技术成果、专利方面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合同的法务人员集中起来,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培训,并鼓励职工参加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或律师资格考试,努力造就一批既熟悉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懂得企业管理知识,又懂得本行业专业技术的高级复合型人才,更好为本企业服务。

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有什么?

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护成本等进行分级。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知识产权覆盖面很广,在签订合同或遇到纠纷时,有的情况下主张一项权利往往难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权益,这时需将几种权利综合起来行使,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