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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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方案如何确定

  公司清算方案的确定有两种情况:   1、公司自行清算的,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  2、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由法院确认。   只有经过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才能执行。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 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   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如果清算组执行了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那么由此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清算组成员要负责赔偿。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 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更多]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需要进行清算吗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更多]  起诉解算公司的同时能申请清算吗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诉讼中原告的清算申请,法院会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更多]

清算方案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法律主观: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______公司已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这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______%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______%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______%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公司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公司清算方案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公司清算方案的确定有两种情况:公司自行清算的,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由法院确认。只有经过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才能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五条 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   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如果清算组执行了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那么由此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清算组成员要负责赔偿。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方案

一、公司解散情形有哪些第一种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解散公司。当然,这种解散事由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继续。第二种情形,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可以解散。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三种情形,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这种情形因公司合并和分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因这种情形解散的,实际上也是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四种情形,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这种情形出现,公司已经无法再继续经营,也得解散,是非出于公司意思而发生的。第五种情形,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种途径就必须有股东提起公司解散之诉。二、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成立清算组公司除因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三、清算组的权利和义务清算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知、公告债权人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理债权、债务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四、公司财产分配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方案

  清算方案【一】   根据《公司法》、《株洲某某激光再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株洲某某激光再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某某”)于2011年8月 19日股东会通过的《株洲某某激光再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 清算组组成   1、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清算组成员由全体股东担任,各股东可授权委派代表担任,受委派的代表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   2、清算组设组长一人,由大股东深圳市某某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某某先生担任;清算组设秘书一人,由株洲某某公司生产负责人刘某某先生担任;   3、清算组成员均为无薪人员(除经清算组聘任的人员除外),株洲某某公司不承担薪酬费用;清算组各成员开会的车费、单独聘请的各类中介所产生的各项审计费或代理费等各项费用均由各成员独自承担,株洲某某公司一律不予承担。   二、 清算组会议召开及表决机制   1、清算组原则上每1个月召开一次清算会议,清算组秘书须提前3天以电话及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清算组成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单个或合计持有表决权10%比例及以上的清算组成员可申请召开临时会议。清算组成员须确保如附件所示的联系电话准确及实时开通。   2、为保证各股东的权益,重大事项须通过清算会议表决通过,如聘用付薪留守职员的薪酬激励方案、帐款回收及资产出售变现方案、重大清算事项处理、每月清算工作审议、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的注销手续、单项金额10000元以上的费用审批等重要事项处理。   3、为使清算工作顺利进行,清算会议实行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机制,表决权的比例等同于各股东在株洲某某公司的股权比例。   三、 清算组职权范围   1、遣散在职员工、聘用留守职员及决定留守职员的薪酬方案;   2、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公告债权人;   4、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5、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6、清理债权、债务;   7、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8、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9、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四、 清算时间大致规划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日内,申请税务审计,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2、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着手资产变现,特别是应收帐款催收;预计三个月内处理完实物资产,并针对应收帐款采取多种方法追讨。   3、计划在2012年2月底前,清算组完成所有清算程序,分配剩余资产。   五、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2、支付清算费用(具体以实际开支为准),主要为房租、聘用清算人员报酬、车辆油资差旅费用各项费用、税审及税款费用、各项登记评估费用等。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股权比例分配。   六、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七、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组成员签字:   公司清算方案【二】   因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   (三)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八)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院申请宣告破产。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四、公司财产能够清偿的,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的比例分配。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清算怎样制订清算方案

公司清算 方案可以由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组成 清算 组并制定相关的清算方案;还可能是经过法院确认后,由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并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大概包含三个内容: 1、组成清算组。 2、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 债权人 ,并对清算进行公告。 《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 债务 ;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 诉讼 活动。

公司清算方案是什么意思

公司清算方案是清算组制定的清理公司资产的方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方案的可执行性以及严谨性对于对于清算工作的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清算期间不得个别清偿。【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