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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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工作总结

基层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没有范文。以下供参考,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所以应该写好几点: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的基本要求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如何加强教代会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一是强化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制度建设;二是强化学校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原则;三是充分尊重教代会职工民主管理和监督权益保障;四是教代职工在参与民主和监督工作中充分享有建议权和提意见的权利;五对提意见的和建议的职工的保密和保护工作要严密有力;六是对有重大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对有重大错误的要给予惩罚;七是多样化、多形式的渠道让教代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监督。

怎么理解农村经济管理的民主管理原则

村务公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应继续坚持公开。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同时,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当前,要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 各地农村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要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村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手段。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其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派,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知识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你好,我现在也正急需要一篇工会干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求帮助。邮箱42247989@qq.com

如何加强社区民主管理

一、完善机制体制,发挥城市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社区是政府实施社会管理的“终端”,是传递党政关爱的桥梁。各社区要切实履职尽责,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实现“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建设目标,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基础。要加强社区居委会体系建设,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机制,引导社区多元建设主体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要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明确软、硬件建设标准,积极争取发改委和财政部门增加投入,发挥市场多元主体作用,多渠道落实资金,大力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和完善社区服务功能。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开展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居民会议、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在社区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要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工作,探索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的新途径、新方法,整合社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力量协调处理群众利益问题,加强社区舆情掌控,强力推进网络问政,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在城市社区建立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和重大舆情报告、疏导与防控机制,促进社区和谐稳定。要着力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构建社区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制度和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等,着力形成自律与他律、要求与制度相衔接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二、改善民计民生,发挥社会救助的保障兜底作用保障社会底线公平和增进国民福利是时代赋予的最紧迫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基本民生最首要、最基本的任务。各社区务必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从改善民生入手,切实构筑底线公平。要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做好城市低保对象调查、认定、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其就业及收入状况,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要制订社区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小组和应急小分队,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切实增强社区灾害应急处置及防灾减灾能力。要加强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劝导和生活救助,引导其到救助管理站求助,同时加强辖区内精神病人基本情况调查,逐一建卡立档,强化监管,确保管控万无一失。要大力组织社区党员、志愿者“攀穷亲”、“结穷对”、“帮穷户”,对社区困难群众进行帮扶。要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加强对社区捐助接收站点、“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管理,搭建社区居民自助互助平台,增强社区扶贫济困作用。要重视福利彩票销售,积极配合开展福彩销售进社区工作,大力搞好公益宣传,树立“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福彩公益形象。要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和工作评价体系,推行“乡、村两级联查联审制”、“城乡低保听证评议制”、“票决制”、监督员制度和资金发放打卡直发制度,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社会救助的申请、调查、审批、公示等程序,不断增强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使社会救助工作真正成为阳光操作、对象准确、管理规范、社会满意的民心工程。三、深化服务内涵,发挥公共服务的利民惠民作用为民服务是社区建设的本质。各社区务必把为民、利民、舒民、安民、娱民作为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拓展服务内容,深化服务内涵,努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确保居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要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大力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搭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网络和社区服务热线等服务平台,为推进社区服务奠定基础。要健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网络,落实促进就业服务政策,完善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就业技能培训机制,对城镇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基本技能培训服务,积极开展创造“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促进和吸纳下岗职工在社区就业。要积极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警察和居民自治相结合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安置帮教、守楼护院等活动,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努力打造平安社区。要着力打造宜居社区,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建立健全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业主管理和物业服务“三驾齐驱”的社区环境卫生治理格局,完善社区环保听证制度和环境卫生考核评比制度,探索建立社区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为居民提供卫生环保、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维修和绿化维护等基础性服务,促进社区人居环境的全面改善。要切实贯彻娱民宗旨,以社区市民学校为载体,加强公民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通过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社区文明程度,努力打造文明社区。要建立社区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推行就业信息、致富信息、家政服务信息等居民需求的信息公布制度,为辖区居民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要强化为老服务,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大力发展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老年医疗保健、社区老年文化体育教育、社区老年参与社会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向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迈进。要切实改进服务方式,大力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依托社区工作站无偿为群众提供代理服务,主动为民解难,切实为群众提供方便。要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文体和教育服务、社区公共安全和商业服务体系,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努力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多需求的生活服务圈,实现社区服务全覆盖。要加强社区服务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以“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为主线,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的目标,从社区实际出发,大力开展党员岗位承诺、设岗认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进社区服务水平的提升。四、加强培育建设,发挥社会组织的补充协同作用社会组织具有凝聚城乡居民有效参与社会管理的协同作用。各社区务必大力扶持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逐步构建政府服务机制同民间服务机制互联、政府服务功能同民间服务功能互补、政府服务力量同民间服务力量互动的公共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中“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积极作用。要推行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备案制度,消除社区社会组织成立门槛,发展社区自治和服务多元主体,活跃社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和改善社区社会组织管理。要协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的自助和互助性服务活动;帮助部分社区社会组织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向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要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强化章程的核心地位,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组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现代组织制度,推动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努力扩大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覆盖面,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核心竞争力。要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充分利用社会组织职能和资源优势,结合“先锋岗”、“示范岗”创建等活动,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慈善捐款”等公益事业,积极做好反映公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帮扶弱势群体等工作,树立“诚信自律、服务社会、开拓创新、特色品牌”四个新形象,切实提高社会组织美誉度和公信力。五、夯实工作基础,发挥社区队伍的支持支撑作用队伍是事业发展的基础。各社区务必高度重视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精神面貌好、整体素质优、工作作风实、创新能力强的社区人才队伍,为社区建设永葆生机和活力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要加强社区干部自身素质建设,努力提升队伍“战略思维、科学发展、开放创新、执行落实、沟通协调”五大能力,培育“顾全大局、真抓实干、亲民爱民、勤奋学习、清正廉洁”五种作风,提高社区工作效能。要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准入制度,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开发,加快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步伐,加大社区配备和使用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力度,积极开展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拓宽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服务范围。要普遍建立社区志愿者组织,搭建社区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开辟社区志愿服务基地,连通社区志愿服务供需渠道,组织和指导社区志愿者广泛开展社区救助、助残、优抚、居家养老、再就业服务、维护社区安全、科普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群众性志愿服务活动。要推行社工人才和社区志愿者注册、培训、时间储蓄和“星级”评定表彰等管理制度,提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要建立社区工作队伍档案数据库和社区人才储备制度,使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向专业化、知识化不断迈进。要通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帮扶服务,对残疾流浪儿童、精神病人、艾滋病病人、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和社会功能缺失人员进行疏导和矫治,帮助他们修复功能、回归社会。

实行民主管理具备哪些条件

(1)员工代表大会制度。(2)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度。(3)总经理联络员制度。 (4)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5)无障碍沟通制度。(6)员工代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7)员工对企业满意度测评制度。(8)企业员工共识制度。(9)企业管理论坛会制度。(10)民主恳谈会制度。(11)集体协商制度。

苏州市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试行)

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精神,推进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新体制,促进农村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本制度。ue003二、村务公开制度第二条 村务公开,就是村级组织把所履行的各项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事务向农民群众公开,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参政议事,了解实情,参与管理、监督和决策,避免决策失误,规范干部行为,搞好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条 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村务公开主要是村级行政事务及经济收支活动的公开,财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重点,也是解决农村各种矛盾的关键。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财务公开 1.正常的财务公开。主要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开展日常经济活动而按财务制度或政策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收入,即各业承包者上交的承包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各项收入;集体资产收益;按政策规定提取的村提留和乡镇统筹款;国家和地方财政下拨的各种专用款项;其它往来收入和集资、借款收入等。支出部分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各项支出;各项公益事业支出;创办集体企业或新建项目的投资支出;村级集体办公费支出;五保户、烈军属、困难户的优、供、补支出;村干部工资、奖金支出;公务活动的招待费以及其它支出等。 2.专项的财务公开。主要是指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个人宕欠款、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及服务代收代结等专项资金(资产)的收支情况。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包括资金预算、实际筹集资金总额、各种具体项目开支及工程决算;个人宕欠款是指干部和群众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借欠的资金数额及回收情况;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所属企业净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服务代收代结包括为农户服务代收代结的水费、电费、机耕费等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实际结算情况。 3.“两工”情况公开。主要是指年度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的分摊情况,以资代劳款的使用情况,年内组织派工出工情况及年终轧平找补结果等。 (二)政务公开 1.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公开。包括党和国家有关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落实的措施;上级政府下派的任务及落实办法。如计划生育,应将国家政策规定、年度人口规划、生育指标及名单、节育措施、超生名单、罚款收缴使用情况及对超生人员的其它处罚等内容向村民及时公开。农民负担,应及时公布定购任务和收费项目的依据、标准、数额和使用情况等。服兵役、民政事务、公安司法、文化教育等内容,也应及时公布。 2.乡镇政府决定的事务公开。如乡镇范围的发展规划、公共工程、统筹摊派、劳务出工等,均应及时公开。 (三)其他村务公开 主要是指除上述公开内容以外的一些与农民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需要公开的内容。主要有:(1)新上的经济项目;(2)农产品合同定购任务的分解和落实;(3)计划生育指标;(4)集体土地和经济实体的发包情况;(5)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6)救济、救灾钱物的发放;(7)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情况;(8)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第四条 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法 1.公开的形式。主要形式和主渠道是村民代表会议、村级理财小组、固定的公开栏、有线广播等。公开栏应采用木制或铝合金制作的永久性橱窗,公开的地点必须安置在主要交通路口等群众易于观看的地方。 2.公开的时间。依据公开内容的时效特点,做到及时或定期公布。常规业务一般每季度公布一次,最少不得少于半年公布一次,公布时间应在季(或半年)后的十五日内;专项业务可以根据需要和群众要求随时予以公布。重大工程项目结束后必须及时公布。对有些内容,各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群众的要求和意愿,以市、区或乡镇为单位规定统一的公开日,以便检查督促。 3.公开的程序。应区别不同内容,按照一定程序进行。需要向群众公开的财务收支及往来活动,平时应由村会计按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核,按规定要求记好分类帐和明细帐,做好会计报表。公布前,村会计必须按公布的要求整理出公布方案,送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认合规、合理、准确无误后,选择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向全村群众公布。为群众代收代交的各种费、税等业务,应将收交数额公布到户。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通过村党支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以村干部述职的形式予以公布。对村民建房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核准等不经常发生的村务活动,做到有则公布。各项村务公开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民主理财小组的负责人和会计,应安排一定时间接待群众查询,并负责做好核查、纠正和解释工作。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指包括以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城市居民自治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企事业民主管理制

①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确立和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直接、最广泛、最生动的体现。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本质要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国家政权的性质,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本质所在。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和人民主权的原则落实到基层,必然转化为城乡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具体实践。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战略目标。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构成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范畴,使得整个制度体系更为完善,内部结构更为合理。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反映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把基层民主发展起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并对干部实行监督。人民有了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就能得到进一步调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党执政的基础,社会主义政权的基础就会越来越巩固。

实行民主管理具备哪些条件

实行民主管理具备的条件(1)员工代表大会制度。(2)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度。(3)总经理联络员制度。(4)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5)无障碍沟通制度。(6)员工代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7)员工对企业满意度测评制度。(8)企业员工共识制度。(9)企业管理论坛会制度。(10)民主恳谈会制度。(11)集体协商制度。

实行民主管理应具备哪些条件该工段具备这些条件吗

实施民主管理的条件有:员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度;总经理联络员制度;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无障碍沟通制度;员工代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员工对企业满意度测评制度;企业员工共识制度;企业管理论坛会制度;民主恳谈会制度;集体协商制度。民主管理是相对于绝对服从绝对权威的管理而言的。即管理者在“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下,科学的将管理思想进行传播,协调各组织各种行为达到管理目的的一种管理方法。因此,民主管理即符合人们的心理要求或“以人为本”管理思想,也是管理者所追求的是一种管理艺术,即一种被管理者意识不到的正在接受的管理,而事实上他却正在接受管理的积极性,唤醒人的主体意识,弘扬人的主体精神,发挥人的主体能力。因此,民主管理又是一种群众参与下的多数人管理多数人的管理。应用写作能力是从事民主管理工作的必备素质。

浅谈如何推进供电企业班组民主管理

1、公司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职代会的组织落实。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两次职工代表巡视督查,对于巡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督查整改,并纳入对基层单位的年终考核中。发挥职工代表的监督作用,深入推进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不断完善职工代表结构,注重向一线职工倾斜。强化提案办理工作。制定提案管理条例,规范提案的提交、审查、整改、落实、回复全过程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企业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拓展评议范围,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中层干部、供电所所长、班组长工作。通过组织交流座谈、网上学习、专家讲授等形式,增强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目前乐山公司在内网开办职工代表培训课程,职工代表可以通过网上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2、工作中坚持不断完善厂务事务公开制度。目前公司已经将厂务公开制度落实作为企业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乐山公司将凡涉及企业重大决策出台、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关系职工切身利益改革事项、重大疾病补助、捐款捐物等事项都通过职代会、局域网、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和范围,保证员工对企业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深化一线班组和供电所的事务公开。将标准化工作融入到厂务公开中,通过学标、贯标使得厂务公开效果更好。同时定期在职工中开展厂务公开的民主测评,听取采纳他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3、强化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供电企业民主管理在实施的过程中能够有理可依、有章可循,企业应该积极征求各个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企业民主管理实施方案,并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逐步推进民主管理。目前乐山公司已于近两年建立和完善了《职工代表参与日常民主管理暂行办法》《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议事制度》《职工疗(休)养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完善,使得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长效化,同时也能确保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权益。4、工作中, 大力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目前公司内部存在正式职工、劳务派遣以及农电工等多种用工方式。而随着新体系的形成,农电工的劳动关系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而这种用工关系的变化对供电企业队伍稳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需要进一步调整和理顺劳动关系,充分尊重考虑各种身份职工的合理诉求,维护好职工的权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组织等制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工,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员工的切身利益。在广泛征求员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与行政方进行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签订集体合同。工会要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代表、专门工作小组及部分职工代表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维护好员工权益。   3.5 拓宽渠道,加强民主管理工作探索创新。目前公司在各基层单位建立了总经理联络员制度,基层单位总经理定期与联络员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开辟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直通车。定期开展了“工会维权咨询服务日”活动。今年乐山供电公司率先建立以四川省劳模命名的“马天智劳模创新工作室”。一方面进一步弘扬了新时期劳模精神,充分发挥了劳模的典型示范作用;同时不断提升公司专业技术水平。以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竞赛活动为载体,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目标建功立业。乐山公司于去年先后举办了220千伏及以下无人值班变电站监控中心劳动竞赛、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以及“争做无违章个人、创建无违章供电所(班组)”三大劳动竞赛项目,进一步调动了广大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5、抓好机制建设,筑牢安全防线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就必须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保证制度机制的刚性执行,提升安全管控力,杜绝人为的一切误调度、误操作事故,以及不服从调度指令、擅自投停运设备的行为,有效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发挥电网经济效益,促进电网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①是健全行为约束机制。在严格遵守行业标准、电网操作规范、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同时,针对电网调度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岗位细则、操作规范、调度运行、事故处理等方面的专项制度,并构建调度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常态机制,做到警笛长响、警钟长鸣,强化规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杜绝违规违章行为。②是健全过程监督机制。把调度安全管理要求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流程、每道工序,落实到电网调度的每个步骤,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常态长效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密度和广度,消除监督盲点,提高监督质量,确保监督效果。同时,让调度人员结成安全责任对子,工作过程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告诫,营造全员监督格局,提高调度安全管理水平。③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部门、班组、调度员三级管理考核模式,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把调度纪律执行情况、调度职责履行情况、调度规程运行情况等作为考核重点,缩短考核周期,纳入部门、班组、个人的绩效管理,强化安全至上理念,形成共担共保、共抓共管合力,确保安全调度局面长期稳固,为电网稳定运行和电力安全供应提供保障。综上所述,伴随着供电企业突飞猛进的发展,强化调度安全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加强探索,不断提高安全管控能力,更好地发挥电网保障服务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电力支撑。

管理学基础实行民主管理应具备哪些条件

(1)员工代表大会制度。(2)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度。(3)总经理联络员制度。 (4)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5)无障碍沟通制度。(6)员工代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7)员工对企业满意度测评制度。(8)企业员工共识制度。(9)企业管理论坛会制度。(10)民主恳谈会制度。(11)集体协商制度。

实行民主管理需要具备的条件

法律分析:员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度,总经理联络员制度,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无障碍沟通制度,员工代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员工对企业满意度测评制度,企业员工共识制度,企业管理论坛会制度,民主恳谈会制度,集体协商制度。法律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二条 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企业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企业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公司制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企业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参加企业管理活动。

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1.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蓝图,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是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对基层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并逐步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调研,了解我镇基层民主管理建设的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对新形势下推进我镇基层民主管理的对策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把农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领导核心。   现状与成效 近几年来,我镇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村民主自治逐步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逐步形成,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明显提高,依法自治的能力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我镇三个文明建设。   一、 民主选举普遍实行,村民的民主意识日趋成熟。   民主选举产生两委班子。各村均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件》、村委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民主选举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同时,坚持候选人条件公开、选举程序公开、选举结果公开。最大程度地保障选举的民主性,切实维护选民的合法权益。   二、民主决策普遍得到贯彻,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得到增强。   实行民主决策,是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从调查走访的情况来看,我镇农村基层普遍实行了民主决策,程序也比较规范。村里重大的村务决策是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都按照“七步工作法”去操作,先是“两委”初议,再是上报审议,然后是党员评议,在此基础上进行村民决议,然后是备案实施,再是公开决议结果,最后是公开实施过程及结果。比如大台峨村的荒山承包,两室建设都严格按照“七步工作法”规定的程序去完成,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普遍认可。经过不断实践,目前村民代表会议已经成为村民自由表达意愿、讨论决定事情、实行民主自治的权力机构,被村民们形象地称为村中“小人大”。   三、民主管理普遍得到推行, 村民自治管理的基础比较稳固。   宣传和执行上级的《村务事务规范化运行流程》,并以此为起点,抓典型带全面,推动村委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目前,大多数村都制定了各项村民自治制度,有些相当规范,把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工作规范等等各项自治制度进行公告,通过村规民约等各项制度,把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明明白白,让村民了解熟悉,加强了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通过整章建制,村民们学会了民主管理的方法,逐步成为管理村务的主人。   四、民主监督制度普遍得到实行,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监督和人的监督有机结合。   全镇各村普遍实行了“七步工作法”制度,确保落实民主监督。在制订各项制度,确保以制管人、以制管事的基础上,把制度监督与村民监督有机结合,镇监督与村民理财小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近年来,全镇普遍实行村帐镇管的办法,统一了各村的财务制度,增加了财务管理的力度,有力地纠正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   同时各村都实行了村务、财务定期公开,增强了透明度,有力地保障了村民的监督权利。   存在问题和原因   虽然我镇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有很大进展,但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扩大基层民主”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   一、 民主法制建设落后,   法律意识不强,发展不平衡。某些基层干部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淡薄,认为在基层推进民主建设时机尚不成熟。少数选民不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在个别候选人的小恩小惠面前,就以自己的权利作交易。少数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滞后,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能力和做法与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   部分村干部和村民遇事用传统习惯的方法解决问题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少,村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的少。   二、由于经济发展迟缓,基层民主建设缺乏物质保障和人才保障。   由于历史、自然等客观原因,我镇农村经济比较落后,处于贫困线下的农民还占有一定比例,他们只好把主要精力用于解决生计,而无暇顾及参与民主管理。其次是村干部工资低、待遇差、事情杂,有能力、有才干的年轻人不愿意回乡当村干部,后备干部严重不足,致使村干部年龄、知识、能力、气质结构老化,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建设缺泛人才保障。   三是少数群众对民主管理的曲解。   目前,农村群众整体素质不高,认为只有自己是对的,对己有利的就行,对己没立竿见影利益的就不行,没有整体利益观念,少数村民只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眼光,对公益事业不关心、不支持,民主管理工作与自己利益有关的就去关心,就积极参与,而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不愿意过问。另外,村民代表支持不高也不同程度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四是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参与民主管理仍缺乏有效举措。   大水堡镇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群众较多,占农村人口的比例大,对民主管理工作不关心,不关注,不闻不问。在如何让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及时参与民主管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   对策与思考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与法制观念。着力提高干部群众的素质,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培训,逐渐扩大到对群众进行培训,有效地发挥党员的“传、帮、带”作用,向农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知识、党的方针政策、传授实用技术,按照“农民迫切需要,乐于接受”的原则,灵活设置课程。培养和增强群众的发展意识、致富意识、文明意识、法制意识等,进一步提高干群整体素质,为农村基层政治、经济、民主、文明建设奠定思想基础。   二是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村务“两公开”工作。要坚持把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重大事项公开应以个案形式,一事一公开,事前公布方案,事中公布过程,事后公布结果,真实准确地向群众如实交底,决不能糊弄群众。要遵循实用、方便、明晰、节俭的原则,村务公开要真公开,不能搞成村“雾”公开,让群众有“雾里看花”的感觉,做到亮家底、翻箱底,让群众感到心里有底。   三是探索对外出务工经商的群众的民主管理办法。在建立临时党支部、设立联络员的同时,要选好支部人员,配强支部班子,选准选好联络员,并经常加强同支部和联络员的联系沟通,互通情况,保障他们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自主地进行民主管理。   四是完善激励保障机制,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继续实行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一肩挑”,严格村干部的职数,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同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稳定干部队伍。建立并积极推行村干部养老保险机制,解决村干部在职生活有保障、退休有所养的问题。选拔任用农村干部,要按照“自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标准进行,采取内选外派、下派、回请等多种形式选用村干部,注意培养村后备干部队伍,从根本上解决村干部后继乏人和农民党员老化的问题。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村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时向其倾斜。同时建立村级目标工作责任制,兑现奖惩,以保证村级干部充分履行职责。

民主管理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民主管理是相对于绝对服从绝对权威的管理而言的。即管理者在"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下,科学的将管理思想进行传播,协调各组织各种行为达到管理目的的一种管理方法。因此,民主管理即符合人们的心理要求或"以人为本"管理思想,也是管理者所追求的是一种管理艺术,即一种被管理者意识不到的正在接受的管理,而事实上他却正在接受管理的积极性,唤醒人的主体意识,弘扬人的主体精神,发挥人的主体能力。因此,民主管理又是一种群众参与下的多数人管理多数人的管理。应用写作能力是从事民主管理工作的必备素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实行民主管理应具备哪些条件

实行民主管理具备的条件(1)员工代表大会制度。(2)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度。(3)总经理联络员制度。 (4)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5)无障碍沟通制度。(6)员工代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7)员工对企业满意度测评制度。(8)企业员工共识制度。(9)企业管理论坛会制度。(10)民主恳谈会制度。(11)集体协商制度。

如何加强企业民主管理

  1 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是由党的群众路线所决定的ue004  职工群众是企业的主人,他们有权参加企业的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生产计划等等都是依靠职工群众来制定、执行和实现的,并在生产实践过程中,依靠职工群众来不断补充和修改,使之日臻完善,这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基础。由此可见,如果没有职工群众的积极努力和艰苦奋斗,宏伟的理想,正确的计划就难以实现。因此,只有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办法,树立全心全意依靠群众,真心实意地让职工群众知政、参政、议政,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监督,鼓励职工群众反映真实情况,才能使广大职工热爱企业、关心企业,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吸引力和凝聚力。ue003  2 加强民主管理工作是由职工主人翁地位决定的ue004  在社会主义企业里,工人阶级掌握生产资料,这就决定了工人阶级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管理企业的权利。他们作为企业的主人有权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发表意见,有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评价企业各方面的工作。因此,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的一条根本原则。只有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坚持民主管理,才能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使职工把自己的命运和企业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爱厂如家。ue003  3 加强民主管理是由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的ue004  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在集中的指导下民主,这是我党的一条基本原则。政治工作要遵循这个原则,经济工作也必须坚持这个原则,既不能厂长(经理)一个人独断专行,听不进群众的正确意见,自作主张,搞“一言堂”;也不能群众怎么说就怎么做,搞“群言堂”。这两种倾向均要克服。作为企业的最高领导人厂长(经理),要在集中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智慧的基础上,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认真分析研究,最后做出决策,只有这样,决策才有基础、才正确。ue004  那么,在企业中,如何加强民主管理工作?我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点:ue004  (1)首先应当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一是解决经营者的思想认识问题。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一个企业的好坏,关键在于领导班子的好坏。做为一个厂长(经理),不仅要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而且要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善于团结群众、关心群众、依靠群众。企业改革需要的是群体功能,集体拼搏,只有依靠职工群众的参与,才能避免重大问题的决策不致出现大的失误。目前,有的经营者认为既然实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就得个人说了算,把自己视为企业的主人,把生产者当作雇佣者,从而使二者之间产生对立情绪,这与党提出来的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企业的性质是相悖的,不利于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解决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同志的思想认识问题。《企业法》对于党政工的地位、作用和三者之间的关系有了明确规定。企业工会、职代会不仅代表本企业的小集体,而且代表整个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同党和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工会、职代会的同志要树立全局的观念,把本企业职工的利益放在党、国家和整个工人阶级的利益上来考虑。有的企业的工会、职代会对厂长(经理)有抵触情绪,厂长(经理)的一些决策方案迟迟不能通过,这主要就是源于认识问题没有解决好。三是解决广大职工的思想认识问题。当前绝大多数职工能够发挥主人翁作用,但是也有一部分职工没有把自己当作企业的主人,自己看不起自己,所以对企业的发展兴衰漠不关心,缺乏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和与企业荣辱与共的思想。解决这方面的思想认识,一要加强教育,二要严格要求。经营者应当把解决职工思想认识这件事当作自己的职责,在培养教育上舍得花钱、下功夫,要把智力投资列入企业的发展规划;要在对职工进行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同时,进行企业主人翁精神的教育;进行智能教育的同时,加强管理意识的教育,培养职工强烈的自我要求意识,使职工成为规章制度的模范遵守者和管理者,真正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  (2)克服形式主义,真正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ue004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基本形式。一个企业民主管理程度如何,关键是看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发挥得如何。职工代表大会这一民主管理形式,在我国已经实行多年了,广大职工参加管理,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起了较大的作用。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展的不够好,主要是民主管理工作流于形式,职代会成了“举手会”,没有真正发挥职代会的作用。因此,要搞好民主管理工作,就必须彻底克服那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支持职代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职代会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和监督干部的作用,充分发挥职工在发展生产,加强管理和合理分配中的作用,切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ue004  首先,要改革职工代表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在民主选举职工代表时,除政治素质外,还要侧重代表的文化技术素质和管理企业的能力,把好选举关。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要加强培训,改变过去单一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民主管理知识的方式,还要发展到充实现代科学管理和各项专业管理知识,加强对职工代表的管理,特别是在民主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部门和优秀职工代表,应及时表扬、奖励。ue004  其次,要改革职代会的开会法,提高职代会质量。职代会应该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议题的重点,同时兼顾职工生活福利问题。对厂长(经理)的报告和主要决策方案,应当提前下发,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在会议期间要给代表充分的发言和讨论时间,广开言路,畅所欲言。ue004  再次,改革职工提案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提案的作用。可以就会议专题,征集生产经营管理难题和技术攻关项目,也可以围绕生产经营、产品创优、技术改造、职工福利等方面选出课题下发让职工解答,使提案征集活动变成合理化建议活动。同时要完善提案处理的民主程序。对职工提案要立案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项项有落实,并做到定期检查与考核。ue004  另外,要改革民主评议干部的制度,落实好监督权。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坚持定期进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升降、任免挂起钩来,改变过去那种对于好的不予提出晋级、提升,对于差的也不提出调离、处分的被动局面。ue004  (3)提高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增加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ue004  企业的活力来自哪里?是外部注入,还是内部产生?中共中央文件中明确地指出:“企业活力的源泉,在于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当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在企业的各项制度中得到切实的保障,他们的劳动又与自身的物质利益紧密联系起来的时候,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就会充分地发挥出来。”一个企业有没有向心力和凝聚力,关键是看企业搞得好不好和领导干部作风如何。企业搞得好,领导干部作风正派,对职工就会产生吸引力很大的“正磁场”,不仅企业职工能够同心协力,而且可以使更多的外部人才慕名而来,使企业兴旺发达。反之,职工就不去关心企业的兴衰成败,把主人翁地位抛在脑后,甚至“人在曹营心在汉”,人心思动、人心思走,特别是那些有作为有抱负的“良禽”就会“择木而栖”,这种被动状态的结果必然使职工对企业产生离心现象,最终使企业衰败下来。做为一个好的企业领导者,应当把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经常听取职工对企业大事和领导者的批评和建议,择善而从,闻过而改,多为企业为职工做实事,取得职工的信任和理解。同时,把用好几个人、几十个人,发展为用好每一个人,使无数个体的价值融汇为巨大的企业活力源泉。ue004  近年来,烟台富饶工贸集团公司通过政治学习、形势教育、演讲比赛、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从不同角度大讲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大讲企业精神,大讲职业道德,增强了职工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职工队伍面貌有了明显变化。通过开展“双向”尊重活动(即领导尊重职工,职工尊重领导),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在“一人献一计,为厂增效益”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中,广大职工献计献策,全年共提合理建议67条,采纳46条,实施32条,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达860多万元。ue004  总之,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必须把领导者的中心地位和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相统一,职工利益和企业利益相联系,切实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努力增强职工的参与意识,实行政治、经济分配的民主管理,才能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企业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企业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公司制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企业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参加企业管理活动。第四条 企业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参与企业管理。第五条 企业工会应当组织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上级工会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和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 企业代表组织应当推动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第七条 各级党委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节 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职权第八条 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第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有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的企业,职工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代表。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人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按照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可以设立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联席会议由企业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领导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企业改革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  (三)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四)审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如何做好以厂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解放思想,把握规律,创新方法,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制度强化机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把农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维护职工民主权益,激发职工群众创造性,才能为企业增强活力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抓好“三个结合”,是实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企业各项工作同步发展。  首先、抓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结合。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也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必须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有效模式,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被誉为“基层职工群众的伟大创造”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就是在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实践证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加强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制度。深入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全面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大职代会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把企业党政干部的廉政情况置于职工的监督之下,就能够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促进企事业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其次、抓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结合。职工是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主体和关键因素。只有牢固树立企业即人、企业为人、企业靠人的人本理念,努力发展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理顺职工情绪,密切干群关系,才能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继续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引导、调动、组织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加强企业管理、推动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只有紧紧抓住职工关心的热点、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企业改革的难点、廉政建设的焦点问题开展厂务公开工作,使职工在知情中理解改革,在参与中支持改革,在监督中推动改革,才能保证企业健康和谐发展。同时,把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贯穿始终,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企业重大决策必须通过厂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更应向职工公开,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努力实现企业改革发展与职工受益的“双赢”局面。  再次、抓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创建和谐企业的结合。“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是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目标。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就是要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建立起劳动关系预警调处机制;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职工和企业经营者两个积极性,做到互利、互爱、双赢目标。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的过程,就是妥善处理企业内外各种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实践证明,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企业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只有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利益的平衡机制、企业矛盾的化解机制和职工积极性的激发机制,才能有效实现企业与职工的沟通、理解,融洽和密切干群关系,取得“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良好效果。二、坚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系统化。  积极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体系,坚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同步进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工作业绩考核同步考评,制定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使厂务公开成为有章可循的日常管理活动,实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各项工作的融合。第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应成立了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厂务公开监督小组,加强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农场党委统一领导下,农场党委书记、场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工会协调,农场职工全员参与,各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了整体推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第二、完善制度,强化机制。为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农场制定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实施促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在实行厂务公开的过程中,注重上下联动和全面推进,结合农场实际,分为四方面厂务公开机制,即机关各科室、各作业区、场直单位、驻场机构,明确公开管理职责分工及内容。将农场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开展公开,并不断深化发展。  第三、与业绩考核挂钩,评先表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结合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季度检查结果,农场每年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后、不作为、落后者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将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与业绩考核挂钩,评先表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第四、规范职代会召开,促进管理民主化。要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宝泉岭管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严格规范职代会制度、基层职工民主大会的程序和内容,保证民主大会质量。坚持基层单位财务联审联签制度,保证涉及百姓利益的事在阳光下运作。第五、坚持厂务公开栏定期公开厂(区)信息制度。每月在厂务公开栏里公开劳务分包、领导收入、评选先优模、惠农资金补贴的发放,职能部门收费政策和标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坚持做到厂务公开公开栏规范化,确保公开信息及时真实。  三、注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时效性。 准确把握各个时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注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时效性,适时开展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  首先、坚持“热点”问题公开,坚持把各个时期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作为本阶段厂务公开的重点,及时向职工公开,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涉及农场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与职工利益有关联的事项都予以公开,让职工充分知情,积极参与,严格监督,交给职工讨论,使职工更好地参政议政,做出科学决策,最大限度地让职工满意,发扬职工当家做主的精神,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维护和落实职工民主权利。  其次、坚持“疑点”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点问题的公开,不断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改善干群关系,将干部聘任情况及时公开,给职工群众提供一个透明的了解、监督平台,消除职工心里的疑团,使厂(区)务公开的内容更透明、渠道更丰富、百姓更满意。四、突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首先、坚持厂务公开的经常性。凡是职工群众关心和反映的,涉及农场发展的重大事项或与职工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除职代会、厂务公开栏等公开形式外,还通过厂务公开场情发布会、厂务公开QQ群、厂务公开电子多媒体、厂务公开信息网站等多种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保证了厂务公开工作的经常性。  其次、务求厂务公开的真实性。在开展厂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广开言路的原则,诚心诚意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做到事前监督,保证厂务公开程序和方法的科学性;事中监督,保证厂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事后监督,保证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五、加强教育学习,增强民主意识,以正确的思想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活动为契机,不失时机地向职工群众宣传《工会法》,深入学习贯彻各种文件精神。使员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他们的民主管理意识,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  农场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思想,建立和完善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健全的权益保障机制、有效的科学管理机制、良好的矛盾预警和疏导机制、企业和职工都支持和认可的“双赢”机制,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实现企业良性发展,进而推动基层工会增活力、上水平,激发职工群众创造性,才能为企业增强活力提供有力的保障。

在劳动争议中,企业应当依法执行(  )等民主管理制度,建立集体协商,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答案】:A、B、C企业应当依法执行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怎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企业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是企业的依托,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和重要体现。只有不断深化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构建起新型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有效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要具体化、责任化   职工民主管理不能简单归结为工会的民主管理,而是包括党、政、职工、职工代表都应参与的管理活动。特别是在国有企业,党政领导更应该积极推进职工民主管理活动,这与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是一致的,也是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动力和基础。   1.要将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落脚到依靠员工办企业上。员工是企业的基础,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通过职工民主管理活动,最大限度的调动和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员工敢于参与管理,乐于参与管理,才能给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在企业就是要以职工为本,尊重员工,爱护员工,把维护、发展职工权益与推动企业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不断满足职工包括经济利益、民主权利在内的多方面需求,群策群力推动企业发展。   2.要将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落脚到提升科学管理水平上。职工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客观规律,也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支撑。企业要想确立核心优势,必须坚持向管理要效益,而科学管理是以民主管理为前提的,民主管理也是实现科学管理的保障。通过实行职工民主管理,使行政管理与民主管理有机协调,有利于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职工克服雇佣劳动的思想,也为行政决策措施的实施奠定好群众基础,更有利于企业工作目标的推进和生产任务的完成。   3.要将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落脚到营造和谐稳定的氛围上。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和重要体现。一些企业之所以出现独断专行、决策失误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和职工权益受侵犯的现象,往往是企业缺乏民主监督或监督流于形式、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所致。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企业体制改革的关键期,企业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增加,这种严峻形势迫切需要企业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尽可能地把各种劳动关系纠纷处理在基层,消除于萌芽状态,在维护企业稳定的同时促进社会稳定。   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要善于创新载体   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是创建和谐企业的内在要求和立足点。特别是随着信息时代和物联网的推进,更要在职工民主管理上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模式。   1.创新厂务公开的内容、模式和载体。厂务公开是实现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前提和重要环节。在创新内容上,要紧紧围绕经营发展的“难点”问题、树优晋升的“热点”问题和廉政建设的“焦点”问题进行公开,尊重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厂务公开工作成为提升企业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在创新模式上,要逐步形成以职代会为主渠道,以厂务公开为主抓手,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机制、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职工代表监督体系三项工作为重点,以代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为目的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新格局。在创新载体上,要坚持积极畅通对话渠道,不断拓展员工广泛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QQ、微博等信息化手段,建立纵贯至班组的厂务公开网站,开设员工论坛,加强沟通与互动,促进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深化发展。   2.注重发挥好职工代表的作用。职工代表是企业的中坚力量,企业应当支持和鼓励职工代表“当好企业发展的带头人,员工意愿的代言人和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组织职工代表广泛参与到企业的重大决策制定、日常经营管理等活动中,通过职工代表巡视和质询的开展,双向沟通,相互带动使职工代表在关键时刻发挥桥梁作用。同时也要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的培训和监督机制,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水平的同时,也要求职工代表每年向所在选区员工述职,接受民主评议,促进和激励职工代表履行好代表职责。   3.突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促进作用。职工民主管理是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行民主监督、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将推行职工民主管理与惩防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领导干部的行为置于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减少权力运作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使职工民主管理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好关口前移、源头防范的重要作用。   三、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要切实保障员工权益   推行企业民主管理的实质是全心全意依靠员工办企业,关心、关爱职工,积极帮助职工排忧解难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在冬送温暖、夏送清凉的同时,更要重点解决职工在医疗、生活、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设身处地的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营造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理解的良好氛围。企业要通过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促进效率提升,杜绝员工随意加班、加点,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此外,企业还应当关注职工的兴趣、爱好,成立摄影、羽毛球、足球、合唱等专业协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员工情操,舒缓工作压力,营造健康向上的和谐氛围。   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是发展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和谐社会基础的必然要求。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在保障企业职工权益和主体地位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以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推动的和谐企业建设,必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奠定坚实基础。

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民主权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主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应当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原则。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企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厂务公开、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平等协商等制度。  企业还可以采用民主恳谈会、劳资协商会、职工议事会等形式,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第五条 职工应当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支持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  企业应当尊重和支持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为开展民主管理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  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组织职工参与本企业的民主管理活动。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或者乡镇工会、街道工会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资、经信、监察等有关部门依法指导、检查和监督企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导、帮助和监督企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二)听取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集体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等情况的报告;  (三)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荐劳动模范候选人;  (四)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工资制度,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  (六)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职工不满一百人的企业,可以召开职工大会。职工大会行使前款规定的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八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权外,还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方案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前款规定职权外,还行使制定、修改企业章程,选举、罢免、聘用、解聘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九条 企业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可以竞选和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  选举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以分公司、分厂、车间、班组、科室等为单位设立选区。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下列标准确定:  职工不满一百人的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三十名;职工超过一百人不满一千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以四十名为基数,职工每增加一百人,代表名额增加七名;职工超过一千人不满五千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以一百名为基数,职工每增加一千人,代表名额增加二十名;职工五千人以上的企业,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二百名。  在职工代表大会届期内,企业职工人数发生明显变化的,代表名额应当按照前款规定作出调整。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根据职工人数分布和广泛代表性原则分配到各选区。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应当有女职工代表。女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女职工在本单位职工中所占比例。  集中安置残疾人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中应当有残疾人职工代表。残疾人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残疾人职工在本单位职工中所占比例。  从事劳务派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较多的企业应当有适当比例的被派遣劳动者代表列席会议,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什么中规定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

《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规定:“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职责是(  )。

【答案】:A,B,C教代会根据国家的法则、政策以及上级主管机关的指令,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他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2)讨论和通过由学校行政会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每学年教职工工作分工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3)审议和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教职工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方案,每年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方案,补缺评聘工作方案和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并作出相应决议。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在听取学校各位行政领导述职报告后,民主评议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并可根据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5)教代会根据代表们的要求,可行使质询权,各处、室和各级领导干部应作认真地回答,但质询的问题可先提交有关人员做必要的准备。 (6)评议非教学人员及非统考科目教职工工作业绩。

如何抓好班组民主管理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的基层组织,也是企业生产的主体,更是企业组织落实各项工作重要环节。民主管理工作又班组建设工作之中的一个重要的管理环节,好坏与否,直接影响班组建设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为此,要促进班组建设工作,尤其是班组建设民主管理工作。只要深刻认识到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才能推动班组建设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思考。要及时掌握和了解员工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做好员工的心里疏导,增强员工的大局意识。由于一些主观与客观因素,目前,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对班组建设的理解和认识一时难于统一。加上受传统管理思想的影响,对新的管理理念有些排斥。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思想波动,产生抵触情绪,从而引发矛盾,造成员工的思想混乱,导致不和谐的因素产生,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做好员工的思想转变工作又是民主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所以,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入手,对不同的员工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和方式。我在班组民主管理工作中发现,凡是对各种规章制度有偏见或者产生抵触情绪的人只有百分之十,这部分人员基本上都是个性较强的急躁的人员,易感情用事煽动能力强,不容易沟通。只要下苦功做好这百分之十的员工的工作,班组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也就迎刃而解。所以,我在班组之中采用以“心、情、理”三合一体相机会的管理办法,制定谈心、交心与家访制度,及时跟踪他们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对稍有进步的人员,要求班组长在班前例会之中进行表扬。因此主动做好员工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增强员工的大局意识也是新时期民主管理的途径和方法。对员工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及时汇报,积极解决员工的实际问题,同时做好解释工作。对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无论反映的事情是大还是小,都要认真对待和仔细做出分析,并且要及时去解决处理。对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耐心做好细致的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多了解员工的情绪和想法。要积极主动把员工的合理诉求及时向车间、厂部反映,寻求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比如,经济责任制、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绩效考核以及缩小各岗位之间的差距、提高一线辅助人员的工资、合理安排年薪假等待。如果不及时去关心员工的合理诉求,采取逃避或者不作为的态度去对待,民主管理工作在员工之间就会产生被动的局面,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导致员工有问题也不会反映,失去信心,产生压抑而心烦,表面上风平浪静,其实却是暗藏隐患。监督和督促班组建设管理,实行班务公开,接受员工监督。班组的各项事务和制度的建立,要广泛去征求员工的意见,通过召开不同岗位人员的座谈会和民主生活会多方面去听取不同的意见。平时多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实际的情况进行分析与调研,从而不断完善。对评选、岗位竞争等敏感的事情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做好监督的作用。这样才能形成一种团队精神,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成长的良好习惯,最终达到一种无为而治的管理境界。提升班组自主管理,激发基层活力。在制度和机制上加强班组自主管理的能力,找准定位,管理创新,让班组自主管理带好队伍,形成良好的团队精神。要求员工立足岗位加强学习文化知识和技能,通过岗位培训、岗位技能比武等形式,促进员工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在岗位中不断提高进步。设立班组建设专项资金,建立长效的奖励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班组管理要不断创新,走出传统的管理模式,人人参与民主管理。积极引导员工形成“讲责任、讲贡献、讲合作、讲感恩”的企业文化氛围,以“争先创优”为平台,引导员工在岗位中创先争优。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营造和谐的管理氛围。树立典型和岗位标杆,弘扬先进人物,对在班组建设工作中取得成绩的班组与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与评选先进、岗位竞争和岗位工资上档挂钩,纳入绩效考核,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同时,改善班委人员的待遇,在提干方面优先考虑,调动工作积极性。总之,班组民主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务实做好,还需要与班组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以及文化建设管理相结合,更需要厂领导的支持和员工的积极配合,在工作中要坚持以厂部和车间这根主线不能够脱离,保持一致,顾全大局,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目前,班组建设犹如建筑一栋高楼大厦,主体结构框架已经完工,如何去添砖加瓦、去装修、去购买必要物品以及班组自主管理等,也值得大家去深思。只要我们以“两个至上”理念为指导,同心协力、持续创新、锐意进取,班组建设这棵“树苗”,必定会枝繁叶茂,成为参天大树。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的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八条 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第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有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的企业,职工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代表。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人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按照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可以设立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联席会议由企业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领导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企业改革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三)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四)审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按第十三条规定行使职权外,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投资和重大技术改造、财务预决算、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的报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企业公积金的使用、企业的改制等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五条 县级以下一定区域内或者性质相近的行业内的若干尚不具备单独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选举代表联合建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工会负责组织建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区域(行业)工会作为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日常工作。第十六条 集团企业的总部机关和各分公司、分厂、车间以及其他分支机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召开集团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企业民主管理。集团企业的总部机关和各分公司、分厂、车间以及其他分支机构,按照本规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分别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案应当由企业工会听取职工意见后与企业协商确定,并在会议召开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相关事项,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项表决。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审议通过的决议和事项具有约束力,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或撤销。企业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无效。第二十二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案,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和代表团(组)长;(二)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三)负责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提出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建议;(四)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提出专门委员会(小组)的设立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六)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组织专门委员会(小组)和职工代表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开展巡视、检查、质询等监督活动;(七)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八)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素质;(九)建立和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档案。 第二十三条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第二十四条 职工代表应当以班组、工段、车间、科室等为基本选举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规模较大、管理层次较多的企业的职工代表,可以由下一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第二十五条 选举、罢免职工代表,应当召开选举单位全体职工会议,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选举、罢免职工代表的决定,应经全体职工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第二十六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职工代表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原选举单位应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及时补选。第二十七条 职工代表向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选举单位职工的监督。第二十八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三)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评议和质询;(四)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 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二)依法履行职工代表职责,听取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并客观真实地向企业反映;(三)参加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四)向选举单位的职工报告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五)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第三十条 职工代表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企业应当正常支付劳动报酬,不得降低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总工发【2012】12号)

总工发〔2012〕12号 2012年2月13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企业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企业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公司制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企业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参加企业管理活动。第四条 企业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参与企业管理。第五条 企业工会应当组织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级工会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和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 企业代表组织应当推动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第七条 各级党委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节 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职权第八条 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第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有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的企业,职工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代表。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人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按照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可以设立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联席会议由企业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领导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企业改革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三)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四)审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按第十三条规定行使职权外,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投资和重大技术改造、财务预决算、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的报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企业公积金的使用、企业的改制等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五条 县级以下一定区域内或者性质相近的行业内的若干尚不具备单独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选举代表联合建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工会负责组织建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区域(行业)工会作为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日常工作。第十六条 集团企业的总部机关和各分公司、分厂、车间以及其他分支机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召开集团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企业民主管理。集团企业的总部机关和各分公司、分厂、车间以及其他分支机构,按照本规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分别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第二节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案应当由企业工会听取职工意见后与企业协商确定,并在会议召开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相关事项,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项表决。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审议通过的决议和事项具有约束力,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或撤销。企业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无效。第二十二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案,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和代表团(组)长;(二)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三)负责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提出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建议;(四)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提出专门委员会(小组)的设立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六)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组织专门委员会(小组)和职工代表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开展巡视、检查、质询等监督活动;(七)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八)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素质;(九)建立和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档案。第三节 职工代表的产生和权利义务第二十三条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第二十四条 职工代表应当以班组、工段、车间、科室等为基本选举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规模较大、管理层次较多的企业的职工代表,可以由下一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第二十五条 选举、罢免职工代表,应当召开选举单位全体职工会议,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选举、罢免职工代表的决定,应经全体职工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第二十六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职工代表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原选举单位应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及时补选。第二十七条 职工代表向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选举单位职工的监督。第二十八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三)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评议和质询;(四)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 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二)依法履行职工代表职责,听取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并客观真实地向企业反映;(三)参加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四)向选举单位的职工报告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五)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第三十条 职工代表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企业应当正常支付劳动报酬,不得降低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第三章 厂务公开制度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和实行厂务公开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相关情况,按照一定程序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第三十二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厂务公开的责任人。企业应当建立相应机构或者确定专人负责厂务公开工作。第三十三条 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有利于职工权益维护和企业发展的原则。实行厂务公开应当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向职工公开下列事项:(一)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二)招用职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三)集体合同文本和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四)奖励处罚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以及裁员的方案和结果,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职工的条件、名额和结果;(五)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及处理结果;(六)社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的缴费情况;(七)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和职工培训计划及执行的情况;(八)劳动争议及处理结果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除公开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相关事项外,还应当公开下列事项:(一)投资和生产经营管理重大决策方案等重大事项,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二)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承包租赁合同履行情况,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制定等重大事项;(三)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收入分配情况;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情况;(四)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职务消费和兼职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等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结果;(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第四章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第三十六条 公司制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支持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作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法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具体比例和人数。第三十八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根据自荐、推荐情况,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可当选,并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当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人选。第三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第四十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第四十一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过错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联名提议,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可以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出现空缺时,由公司工会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替补人选,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第四十二条 职工董事依法行使下列权利:(一)参加董事会会议,行使董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二)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四)要求公司工会、公司有关部门和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三条 职工监事依法行使下列权利:(一)参加监事会会议,行使监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二)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提议召开监事会会议;(三)监督公司的财务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监督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四)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五)要求公司工会、公司有关部门和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四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认真履行职责;(二)定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三)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和报告工作,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在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对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应当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五条 公司应当保障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开展工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四十六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职期间,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第五章 附 则第四十八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第四十九条 集体企业依照《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大会有下列特别职权:1、听取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重组改制等重大决策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查同意或否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4、民主评议监督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奖惩任免建议。5、依法行使选举权。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关系是:1、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而不是它的常设机构。工作机构与常设机构是有原则区别的,常设机构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2、工作机构没有这种职权。它的任务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大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以及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组织工作,办理职工代表大会或主席团交办的事项。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和议程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准备会议文件和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选举职工代表,审查代表资格;组织职工代表活动,检查大会决议、提案的落实情况;组织与支持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活动;培训职工代表等等。3、职工对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始终与工会紧密相连,工会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的过程中,积累了许多经验,有能力充任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4、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管理方面的任务和作用有很多一致的方面。因此,由工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适宜的。企业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应该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陕西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4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企业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及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利。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第四条 厂长要积极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工作,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的职工代表大会基本职权的实现,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要积极支持厂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厂长负责制在本企业的实施,维护厂长的中心地位和管理权威。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和行使职权的程序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和劳动保护方案,行使审议权,向厂长提出意见和建议。其程序是:  1ue010厂长一般应在职工代表大会开会前一周,将初步方案或相应的工作报告交工会发给职工代表,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经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或小组,下同)综合研究后,提供给厂长进行修改完善。  2ue010厂长向职工代表大会作报告,提请职工代表审议。大会主席团汇集各代表团(或组,下同)的意见,向厂长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由厂长对职工代表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作出说明。  3ue010在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大会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第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其程序是:  1ue010一般在大会召开前一周,厂长或行政有关部门将初步方案提交给工会。  2ue010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初步方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主动与行政方面进行协商。  3ue010正式提请大会审查通过。如方案被否决,由行政方面继续进行调查修改。第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行使审议决定权。其程序是:  1ue010一般在大会召开前一周,厂长或有关部门将有关初步方案,提交工会。  2ue010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后,由各职工代表团长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本着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面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3ue010厂长或有关部门向大会作报告及修改说明,由大会讨论和表决。  4ue010经大会审议决定的方案,厂长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复议。复议后如仍有不同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协调。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行使评议监督权。其要求是:  1ue010评议干部每年进行一次。  2ue010评议的范围是在职的厂级和车间、科室的行政领导干部,重点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  3ue010评议的内容是干部的德、能、勤、绩,以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主要考核干部的工作实绩。  其程序是:  1ue010行政领导干部分别向厂和车间职工代表作述职报告,由职工代表进行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民意测验或信任投票。  2ue010干部评议委员会对评议的意见进行归纳、汇总,逐人写出评语,并提出对干部奖惩、任免的建议。  3ue010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评议材料分送主管部门,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并及时将评议意见转达被评议干部。对多数职工代表要求免职的领导干部,主管部门(包括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其程序是:  1ue010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决定,召开联席会议,制定选举办法和候选人条件。  2ue010自下而上地动员职工推荐候选人,并经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  3ue010组织候选人在大会上发表治厂演说,并进行答辩。  4ue010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正式选举。  5ue010公布选举结果,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6ue010选举的厂长不能胜任工作或严重失职者,由职工代表大会罢免,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ue010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招聘、免职或解聘厂长时,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应征求大会的意见;在闭会期间,应征求联席会议的意见。

企业应当按照什么的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按合法、有序、公开、公正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是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于2012年2月13日印发的规定。《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全面、具体地规范了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等制度,是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是对工会加强职代会建设、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对于进一步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工作,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对职工代表大会的定性和定位问题的界定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澄清了原有的两种极端认识,即可用其他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方式取代职工代表大会,或者以企业民主管理替代行政管理。该负责人说,《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三条即明确“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这表明职工代表大会不是取代企业管理机构的正常管理,其他民主管理方式也不能替代职工代表大会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如何更好的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一是建议全国人大加快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法的立法进程和公司法的相关修改。将制定企业民主管理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二是建议国资委系统指导广大国有及其控股企业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执行民主管理制度。把贯彻中央关于“三重一大”的决策执行情况(即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作为职代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工会作用。三是建议工商联组织加强对非公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工作的指导和推动。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树立依靠职工发展企业、与职工共建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构建和谐企业文化的理念。四是建议各级劳动行政管理和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强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执法监督。督促企业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以及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向职代会述职述廉等制度。五是建议新闻传播和教育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管理的宣传和引导。推动企业民主管理理论与实践进党校、进高校,作为党校培训干部的重要内容,提高社会对企业民主管理的认知;要不断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推动全社会形成践行民主管理的广泛共识。

如何落实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民主管理的方式1.建立企业职工民主评价制。民主的关键是决策的民主。采用民主的决策方式,一方面可保证“职代会”各种权力的充分行使;另一方面可使决策带有科学性并充分尊重职工意愿,集思广益,有利于提高决策质量。要把涉及企业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列入民主评价范围,而不使职工局限于评价干部的德、能、勤、绩,以避免“一言堂”作风及武断“拍板”所遭致的重大失误等不良后果,这中间,“选择权”与“罢免权”是民主评价的最高形式。职工(职代会)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中如果没有选择权与罢免权,职工的民主评议将流于形式,企业民主管理也将形同虚无并步入歧途。2.建立职代会举报、监督制。没有制约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在企业,职工是权力的主体,应当在企业的职工与经营者之间建立起一个制约机制,以实现对权力的制约,避免权力的极端性与绝对化。由于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群众都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因此,监督是建立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这种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监督的两重性,即实施监督者同时又是被监督者,企业中任何一个职工或领导如果做了有损企业利益的事情,职工群众和代表就应当举报(或越级举报),以便及时、有效地中止和查处其违法行为。3.建立职代会通报制。鉴于有效的监督来源于全面的了解,全面的了解来源于及时通报,因此,建立职代会通报制将成为职工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手段,也是现代管理的科学方法。通报的原则是及时、准确、真实,并应当做到定时、定向、定量。所谓定时,就是要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和重大事件及时通报+定向,就是上、下互通+定量+就是要包括企业所有重大事情,不能在通报中搞筛选,或有利就讲无利就回避。4.建立企业经营者与职工民主对话机制。德国NGR发动公司总裁雷勒认为,工人参与管理的本质是管理者和工人之间的感情沟通。开展定期的协商对话,不仅可以沟通思想,联络感情,也可以使经营者摆正领导与公仆的位置,有利于使经营思想、方针、策略为广大职工所了解和接受+有利于多渠道、多层次地掌握干群之间的思想、工作状况,及时解决各种疑难问题。5.建立职代会立案制与动议制。由于人们对“合理化建议”是否合理的认识不尽相同,加上一些企业领导“一锤定音”式的表态,一些事实上合理的建议极易被束之高阁,这势必挫伤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建立“职代会”立案制,可大大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立案制,就是凡有一名职工代表提出的要求或建议,有-人以上附议的,职代会有关机构应及时(一般不超过半月)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在讨论中,凡符合法定多数而通过的即以提案立档+同时,以职代会决议形式发布并通报厂长和有关部门,厂长和有关部门有责任限期落实并给予明确的答复。作为立案制的补充,动议制是对那些临时出现的事件、问题或问题虽早已出现,但未按规定程序列入“职代会”议程而又确需迅速作出处理的重大问题,均可按动议制度(如1人动议3人以上附议)提出动议,提请“职代会”讨论。需要说明的是,动议制仅限于“职代会”开会期间实施,动议一经正式提出,“职代会”必须立即讨论表决,作出采纳与否的决定。

如何健全完善职代会工作制度,深化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一、抓好“三个结合”,是实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企业各项工作同步发展。  首先、抓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结合。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也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必须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有效模式,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被誉为“基层职工群众的伟大创造”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就是在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实践证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加强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制度。深入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全面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大职代会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把企业党政干部的廉政情况置于职工的监督之下,就能够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促进企事业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其次、抓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结合。职工是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主体和关键因素。只有牢固树立企业即人、企业为人、企业靠人的人本理念,努力发展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理顺职工情绪,密切干群关系,才能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继续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引导、调动、组织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加强企业管理、推动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只有紧紧抓住职工关心的热点、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企业改革的难点、廉政建设的焦点问题开展厂务公开工作,使职工在知情中理解改革,在参与中支持改革,在监督中推动改革,才能保证企业健康和谐发展。同时,把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贯穿始终,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企业重大决策必须通过厂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更应向职工公开,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努力实现企业改革发展与职工受益的“双赢”局面。  再次、抓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创建和谐企业的结合。“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是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目标。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就是要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建立起劳动关系预警调处机制;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职工和企业经营者两个积极性,做到互利、互爱、双赢目标。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的过程,就是妥善处理企业内外各种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实践证明,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企业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只有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利益的平衡机制、企业矛盾的化解机制和职工积极性的激发机制,才能有效实现企业与职工的沟通、理解,融洽和密切干群关系,取得“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良好效果。二、坚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系统化。  积极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体系,坚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同步进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工作业绩考核同步考评,制定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使厂务公开成为有章可循的日常管理活动,实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各项工作的融合。第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应成立了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厂务公开监督小组,加强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农场党委统一领导下,农场党委书记、场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工会协调,农场职工全员参与,各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了整体推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第二、完善制度,强化机制。为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农场制定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实施促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在实行厂务公开的过程中,注重上下联动和全面推进,结合农场实际,分为四方面厂务公开机制,即机关各科室、各作业区、场直单位、驻场机构,明确公开管理职责分工及内容。将农场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开展公开,并不断深化发展。  第三、与业绩考核挂钩,评先表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结合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季度检查结果,农场每年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后、不作为、落后者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将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与业绩考核挂钩,评先表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第四、规范职代会召开,促进管理民主化。要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宝泉岭管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严格规范职代会制度、基层职工民主大会的程序和内容,保证民主大会质量。坚持基层单位财务联审联签制度,保证涉及百姓利益的事在阳光下运作。第五、坚持厂务公开栏定期公开厂(区)信息制度。每月在厂务公开栏里公开劳务分包、领导收入、评选先优模、惠农资金补贴的发放,职能部门收费政策和标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坚持做到厂务公开公开栏规范化,确保公开信息及时真实。  三、注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时效性。 准确把握各个时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注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时效性,适时开展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  首先、坚持“热点”问题公开,坚持把各个时期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作为本阶段厂务公开的重点,及时向职工公开,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涉及农场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与职工利益有关联的事项都予以公开,让职工充分知情,积极参与,严格监督,交给职工讨论,使职工更好地参政议政,做出科学决策,最大限度地让职工满意,发扬职工当家做主的精神,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维护和落实职工民主权利。  其次、坚持“疑点”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点问题的公开,不断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改善干群关系,将干部聘任情况及时公开,给职工群众提供一个透明的了解、监督平台,消除职工心里的疑团,使厂(区)务公开的内容更透明、渠道更丰富、百姓更满意。四、突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首先、坚持厂务公开的经常性。凡是职工群众关心和反映的,涉及农场发展的重大事项或与职工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除职代会、厂务公开栏等公开形式外,还通过厂务公开场情发布会、厂务公开QQ群、厂务公开电子多媒体、厂务公开信息网站等多种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保证了厂务公开工作的经常性。  其次、务求厂务公开的真实性。在开展厂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广开言路的原则,诚心诚意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做到事前监督,保证厂务公开程序和方法的科学性;事中监督,保证厂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事后监督,保证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五、加强教育学习,增强民主意识,以正确的思想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活动为契机,不失时机地向职工群众宣传《工会法》,深入学习贯彻各种文件精神。使员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他们的民主管理意识,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  农场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思想,建立和完善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健全的权益保障机制、有效的科学管理机制、良好的矛盾预警和疏导机制、企业和职工都支持和认可的“双赢”机制,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实现企业良性发展,进而推动基层工会增活力、上水平,激发职工群众创造性,才能为企业增强活力提供有力的保障。

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实行民主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企业民主管理,是指企业和职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与企业相适应的其他形式实施民主管理的制度。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管理,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为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  职工应当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支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企业民主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各级地方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负责本地区、本系统企业民主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第二章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条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六条 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第七条 职工人数一百人以上不足二百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三十人;二百人至一千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为四十人至一百人;一千人至五千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为一百人至二百人;五千人以上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二百人。第八条 职工代表由一线职工、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会工作人员组成,其中一线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代表不得高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女职工代表比例应当与企业女职工所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相适应。第九条 职工代表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第十条 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参加经企业同意的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职工代表应当及时向企业反映涉及职工权益的意见、要求以及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的建议,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经营者、企业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需要修改、变更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审议、表决。第十四条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企业关于生产经营管理、履行集体合同等情况的报告;  (二)讨论并与企业协商确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三)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四)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厂务公开和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以及办理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情况;  (五)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  (六)推荐先进生产者和劳动模范候选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五条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职权外,还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规划、技术引进、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企业改制、重组、破产、裁员实施方案以及财务预决算等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工资调整、奖金分配、生活福利和改制、重组、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等方案;  (三)评议、监督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外,有权制定、修改企业章程,选举、罢免、聘用、解聘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企业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如何制定基层工会财务民主管理制度?

为了使工会财务工作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以进一步搞好工会财务工作,特制定了如下相关规定。一、编制预算工会预算是为了将收入有计划地组织起来,合理地分配支出,所以要统筹兼顾,但又要保证重点。编制前应广泛听取群众和工会各部门的意见。编制初稿后,要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并征得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同意,再报送上级工会审批。二、决算制度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年的一月份编制上年度决算,做到收支平衡,然后编制决算草案,并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再及时上报上级工会。三、经费审查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工会每期的预、决算报表连同账册凭证以及有关资料送经审会审查。对经审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进行研究,使工会经费使用更为恰当、合理。工会财务工作委员会在平时应将上报工会规定的各项要求和制度以及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等向经审委员交代清楚,使经审委员会更好地发挥检查监督作用。四、定期公布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收支账目),一般应每年向会员群众公布,以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有关项目和内容,应填写清楚,接受群众的监督。五、工会主席审批工会经费的使用由工会主席一人审批。在报销每笔费用时,凭证上不仅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并记好具体用途外,还应有分管工会财务工作的主席审批和签章。当工会主席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时,应临时委托副主席代为审批,主席回来时,应检查了解工会经费的收支,以全面掌握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六、向会员代表大会作工会财务报告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由工会财务委员或分管主席向大会作工会财务收支报告和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使会员群众了解工会财务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以促进工作。

请问:工会民主管理工作包含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对工会工作有规定:“第五条 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六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七条 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中国工会章程》对基层工会组织基本任务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工会民主管理工作包含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对工会工作有规定:“第五条 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六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七条 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中国工会章程》对基层工会组织基本任务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高中政治,基层政权民主管理形式是什么

基层普选和村民代表协商制度。

青少年应如何参与基层民主管理

不用参加了民主没你的份。

基层民主管理的形式和意义是什么

  1、形式: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   2、意义: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做主有效的途径 。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教育学中的常规管理、平行管理、民主管理、目标管理有何区别和联系?

班级常规管理是指通过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管理班级的经常性活动。班级平行管理是指班主任既通过对集体的管理去影响个人,又通过对个人的直接管理去影响集体,从而把对集体和个人的管理结合起来的管理方式。班级民主管理是指班级成员在服从班集体的正确决定和承担责任的前提下参与班级全程管理的一种管理方式。班级目标管理是指班主任与学生共同确定班集体总体目标,然后转化为小组目标和个人目标,使其与班级总体目标融为一体,形成目标体系,以此推动班级管理活动,实现班级目标的管理方法。根据定义就可以区别了呀,四种管理都是为班级服务的嘛,有利于班集体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