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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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方案

绩效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业务需求进行定制,以下是一般的绩效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的概述:1. 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绩效考核应该基于明确的目标和指标,与企业的战略和业务目标相一致。考核指标应该具有可衡量性、可达性、时限性,并与员工的职责和工作范围相匹配。2. 确定权重和评估标准:每个考核指标应该有相应的权重和评估标准,以便能够客观地评估员工的绩效。权重的设定可以根据指标的重要性和对业务目标的贡献程度来确定,评估标准应该具有明确的描述和量化的指标。3. 建立考核周期和频率:绩效考核可以设定为定期的周期性考核,例如每季度、半年或年度考核。考核的频率应该与业务的变化和员工的工作节奏相一致,以确保考核结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4. 数据收集和分析:绩效考核需要收集和分析相关的数据,包括员工的工作成果、业绩数据、客户评价等,以支持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应该经过严格的审核和验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5. 反馈和沟通:绩效考核结果应该及时向员工进行反馈和沟通,包括评估结果、得分、评价和建议等。反馈和沟通应该客观、公正和建设性,以促进员工的成长和发展,并解答员工可能存在的疑虑和问题。6. 奖惩机制:绩效考核可以设定奖惩机制,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绩效考核和努力提升自身的绩效水平。7. 持续改进:绩效考核应该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不断调整和优化考核指标、评估标准和权重,以确保考核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企业新职员绩效考核办法

  【企业新职员绩效考核办法(一)】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进行客观的、公正的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薪酬分配、奖励与处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分公司除经理、副经理、工会主席以外的在岗员工;其中:从外单位调入和待岗人员中重新上岗的员工须在岗不少于6个月以上方可参加考核,评为公司、分公司“员工之星”者免予考核,见习生不参与考核。   第三条 考核内容:主要对员工的工作绩效、服务态度、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工作绩效。主要考核员工业务水平、接收工作任务的态度、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完成工作的数量与质量:   1、业务水平:主要考核从事本职工作的能力、专业知识、适应力、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2、接受工作任务乐意度主要考核员工对领导交办的任务是否乐意接受,工作主动性如何。   3、工作积极性考核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吃苦、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如何。   4、工作效率考核员工在工作中达到工作目标所占用的时间及消耗资源的多少。   5、完成工作的数量与质量考核员工是否完成日常工作中应做或临时交办的工作,质量如何。员工绩效考核办法二、服务态度。主要考核员工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效果。   1、服务意识考核员工主动为他人特别是客户提供服务的观念和愿望。   2、服务质量考核员工为他人特别是客户提供服务的好坏。   3、服务效果考核员工提供服务后他人或客户的反应、产生的效益。   三、遵纪守法。主要考核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与同事间关系如何。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考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2、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考核员工执行单位管理制度如何,主要考核是否按规章制度办事、执行力及劳动纪律如何。   3、与同事间关系主要考核能否与同事和睦相处,在和谐企业建设中作用如何。   四、安全生产:主要考核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效果。   1、安全生产意识主要考核员工是否重视安全,安全生产常识如何。   2、安全生产效果主要考核员工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是否得力,监督作用如何;是否有违规操作行为,设备保养如何。   第四条 分公司成立员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经理,成员:副经理、工会主席,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考核小组工作人员;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 绩效考核评级:被考核对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考核。   第六条 绩效考核方式、排序:   一、考核方式:绩效考核分部门(单位)负责人考核、分公司领导考核,部门(单位)负责人直接由分公司领导考核。   二、分值的计取:“优秀”计5分,“称职”计4分、“基本称职”计3分、“不称职”计2分。   三、员工绩效考核总分取用加权平均值:   1、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考核:经理考核值占权重的57%,分公司其他领导考核值(取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43%。   2、其他员工的考核:部门(单位)负责人考核值占权重的30%,经理考核值占权重的40%,分公司其他领导考核值(取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30%。   3、绩效考核结果排序:根据员工绩效考核分值大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对评为公司、分公司“员工之星”和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参与排序。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单项内容考核记为“不称职”:   一、工作绩效考核 “不称职”:二次及以上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拒不改者;不在规定时间内或不按要求完成任务造成严重后果者;工作失职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者。   二、服务态度考核 “不称职”:提供服务时态度恶劣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或服务质量差造成客户流失者。   三、遵纪守法考核 “不称职”:被公司机关行政警告者;故意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者;月考勤迟到早退4次及以上或年考勤迟到早退10次及以上、旷工2天以内者。   四、安全生产考核 “不称职”: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制止或消除隐患,致使安全事故发生者;操作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伤”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及以上3万元以下者。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称职”:   一、严重触犯国家法律被刑事拘留、判刑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者;经常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三、管理人员工作失职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者,生产操作人员、巡守人员造成“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或3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者。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2天或年旷工3天及以上者。   五、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态度恶劣者。   第九条 考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分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适应期已达六个月以上的从外单位调入及待岗人员中重新上岗后员工的考核工作由经理办公会议临时考核。   第十条 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分配、职务晋升、奖励和处罚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与分公司原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的未尽事宜,比照本办法的相关条款办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三条 若公司有新的考核办法出台,按公司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从二○○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企业新职员绩效考核办法(二)】   第一条 为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员工个人才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负有监督、协调和仲裁职能。人事部门为具体的执行部门。   第四条 考核采用100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五档,分别对应考核得分如下:优秀91-100分;良好81-90分;称职71-80分;基本称职60-70分;不称职59分(含59分)。   第五条 员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占80%,例外工作占20%。直接主管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分配,将各岗位的日常工作形成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是绩效考核的主要参考依据。部门主管根据各岗位职责,对所述工作确定权重分值。根据公司特点,除岗位职责的日常工作外,员工还有例外工作,董事长和总经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门主管对下属员工安排的工作),视为责任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绩效考核最多不超过四项。   第六条 对于部门正副经理级别员工在考核时除日常工作外,还包括其计划、协作、督导和培训指导四个方面的能力进行考核。   第七条 每周的部门周工作总结计划应细化,各部门需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的执行人,工作完成的结果和及时性作为其考核的主要依据。各部门的周工作总结计划表需在每周一报送行政部,未按时报送的每次扣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次。   第八条 在月未考核时,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该项工作分值的80%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50%扣分,未及时完成按20%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3分/项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2分/项扣分,未及时完成按1分/项扣分。   第九条 根据公司制度的规定,每违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项,扣0.5分/次。特别地,对于上班时间玩游戏、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网站者,每违反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第十条 考核流程:   (1)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人事部将各职位的《员工月度考核表》发放到各部门经理处,部门经理分发给员工。   (2) 员工对照自己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填写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工作体会及对公司部门的要求与建议。员工应在每月2前将《员工月度考核表》报送直接部门主管处。   (3) 直接主管依据员工岗位职现,并结合员工实际工作情况,根据《员工月度考核表》进行考核,于5日前交人事部。   (4) 人事部负责审核、汇总各部门员工的业绩考核情况,将考核情况于每月8日前汇总报总经理核批。   (5) 人事部将经总经理核批的考核结果于10日前反馈到各部门负责人处,各部门负责人应通过面谈的形式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员工,并与员工共同针对不足进行分析,指明今后努力方向,为员工实施绩效改进计划提供帮助,并跟踪改进效果。   (6) 每月的考核结果在最近的一次公司例会上予以通报。   第十一条 员工只有在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和临时安排的例外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评为良好,只有在具有突出表现时方可评为优秀,评为优秀时考评人员应列出具体事例。对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员工,考核人必须进行说明,并经该部门的经理审核同意。   第十二条 公司绩效工资结合岗位工资发放,计算办法为:   岗位绩效工资=[(最终绩效评分-80)/80+1]*岗位工资   第十三条 如员工表现特别优秀,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除评为“优秀”外,公司还将另行奖励。如员工犯严重错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除扣除全部工资外,将视损失大小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员工如对当月考核结果有重大疑义,可以向部门经理或人事部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 如考核结果调整,本月仍将按原考核结果发放工资,在下月发放工资时再予以调整。   第十六条 员工自评和部门经理在对下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应对照其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认真客观地评分,不得敷衍应付。如敷衍应付的,扣除其当月绩效考核分3分/人次。   第十七条 人事部于每年1月份综合全体员工上一年度各月绩效考核结果,协同考核小组对员工上年度之工作绩效进行年终综合考评。   第十八条 人事部为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金发放、评选先进、薪资调整、职务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者,给予“考核辞退”处理:   1、 一个考核年度内有三次月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   2、一个考核年度内, 连续三次月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和年度绩效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又无适合的空缺岗位可调配或不服从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的;   3、每个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对全体员工进行考核成绩排序,除上述2项产生“考核辞退”的条件外,对排序处于尾端的人员实行绩效考核的“尾端辞退”;年度的考核辞退率(包括尾端辞退)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   公司同时与被考核辞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人事部。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更多内容尽在:

企业管理考核办法

人事考核的意义,是为了把握并评定员工的能力。具体来说,就是用考核表,按照规定的考核项目,对员工担当职务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以及职务工作完成情况,做出评定。同时,也能使员工通过周围同事对自己的评价,更清楚地认识自己,能够更好地进行自我完善。现在许多公司所采取的考核方式一般是员工对自己先做自我评价,然后由其主管对其进行评价,并在工作表现、团队合作、纪律性等方面对其进行打分。一般说来,这就是最终的考核结果了。它在以下几方面有着明显的不足:1、这个结果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员工上级观念的支配,充其量只能其上级一个人的看法。2、只对员工的某些方面打分,这在许多情况下都只是员工主管“拍脑袋”的想法,多依赖于员工主管对这个员工一贯的看法。3、最终的考核结果员工本人甚至看不到,这样,他怎么能够知道自己哪些方面需要发扬,哪些方面需要改进?4、不同职位的员工,其职位要求是不同的,而考核的项目是相同的,没有侧重点,这样得出的结果对公司和员工本人都缺乏指导意义。针对考核方法中的这些不足,我们可以设计一种新型的考核方式。一、考评人的范围。新型考核方式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更清楚地看清自己。我们每一个人都很容易看到别人身上的问题,而对自己的却视而不见。从这个观点来看,每一个人都是一面镜子,我们都可以从中看到自我。所以,在考核中,不应只由员工上级一个人对员工进行评价,而应将范围扩大。只要是在工作中同这个员工发生直接关系的,都可以对该员工进行评价。也许这个范围又太大,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每个员工的上级、下属、同事中最经常发生工作关系的人列出来(一般不超过十人),然后由员工同人力资源部确认后将考核表发给相应的考核者,填写后交回人力资源部。二、考核表的设计。新型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使员工能更清楚地认识自己,能够在以后的工作中有意识地加强自律性,拓展自我,支持同事,使公司内部相互信任的程度得以提高。建议围绕以下五个方面来设立考核项目:1、工作成果,2、是否负责,3、遵守诺言,4、沟通能力,5、接受挑战。不同职位所要求的素质及能力不同,自然应该使用不同的考核表。人力资源部应针对员工的职位,挑选或设计不同的项目来设计不同的考核表。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人力资源、财务、销售、策划和开发人员这五个部门的员工,基本要求是不同的,从事人力资源职位工作的人要有很好的经验、亲和力和包容性,财务人员一定要细致并且原则性强,销售人员看重百折不挠的精神,策划人员需要创意,技术人员要有缜密的思维能力。填表人在填写各项目时,一定要举出事实的例子来说明自己的看法。如果对某些项目不了解,可以不予置评,但只做评语不举例子是不可接受的。举例子的好处是可以使人们认真地去对待每一个项目,在很大程度上消除由“拍脑袋”而对某个人作出评价的可能。三、公布考评结果。人事部将根据与被评者有关的所有考核表,做一个综合评定,经总经理审核后,结果将公布在公司内部网上(第一次做时,也可以只发给个人)。同考评者有明显关联的事例不会公开,也就是说,被考评者看到的会是一个其他员工对他综合评价的结果,而不会知道具体哪个人对他做了何种评价。这样,每一个员工表现得好坏,人们会形成共同的看法,偏见会大大消除。以上考核对员工不做打分,也不直接同奖惩、升降职等联系起来。事实上,现在许多公司的考核也没有同薪酬联系起来。即使是联系在一起的,比如说笔者以前曾服务过的一家公司,每月都要做考核,考核的分数同浮动工资挂钩。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大多数员工对此非常反感,员工只是将考核当成了一项例行工作来做,许多人将当月的考核表复印下来,下月照抄。这样的考核,其负面影响要大于正面的效果,还不如不做。新考核方式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1、由多人来对一个人考核,增加了客观性,也更公平。被考核的员工能够从结果中更清楚地知道同事是如何看待自己的,他会更认真地对待考核结果中的不足之处。2、对不同职位员工的考核侧重不同的的方面,增加了考核的合理性。3、增加了考核的透明度。也许一开始员工不容易接受,这需要在考核前多做一些准备工作。而一旦实行,必然会大大加强员工间的信任程度,增强团队的凝聚力。4、能够很自然地同奖惩制度联系在一起。对员工升职、加薪、解雇都成了水到渠成的事了。员工看到自己的考核结果,会更认真地对待结果,并相应地改善自己的行为。附:以下考核项目可作为参考:是否能按时、保质地完成本职工作?是否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完成本职工作?是否坚持到底不畏挫折?对其工作是否不必再令人操心?是否不必一一指示监督,也能明快、迅速地工作?能否正确地了解本身的职务内容或上级的指示?对平时不太熟悉的工作是否也能根据经验或稍加努力即予以圆满地完成?是否做出过草率错误的判断或措施?工作完成情形如何?(指速度与正确性的关系、定额的完成情况)?是否有着良好的自律性,遵守公司的各项规范?在时间或物质上是否有公私不分现象?是否以不实的理由请假或迟到?当工作中发生错误时,是乐于主动承担责任,还是经常为自己的失误寻找借口?对工作的失误,是否往往逃避责任或辩解?他是不是将所有的成绩归于自己,将所有的失败推给下属?是否有足够的主动性,不需等待别人的提示和指示就能思考、计划和办事?是否能言传身教地鼓励他人的士气?是否在上班时间过多地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如聊天、私人电话、私事等?能很好地履行对同事的承诺,还是经常被同事追问承诺的结果?是否能成功地和他人协同工作以实现共同目标?是否与他人做无谓的争执?是否愿意将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同他人分享?他是否经常给你一些帮助和支持,你是否很乐于向他寻求帮助和支持?是否以平等的观点来对待同事,还是更多地强调个人的权力?是否乐于接受非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还是经常将自己可以做的事推给其他人去做?是否乐于接受自己不擅长的工作任务,从而使个人的能力得以提高?是否乐于接受新观点,并勇于尝试?是否积极地学习业务工作上所需要的知识?对改善现状、是否具有高昂的意愿与热情?是否时常提出新构想,对于提高职务的执行做出努力?

公司员工考核办法公式期限怎么填

1、首先找到公司员工考核办法公式期限填写的地方。2、其次将公司规定的期间时间进行填写。3、最后公示内容包括公司薪酬考核制度全部文件即可。

绩效考核奖励考核办法

就是对人及其工作状况进行评价,对人的工作结果,通过评价体现人在组织中的相对价值或贡献程度。从外延上来讲,就是有目的、有组织的对日常工作中的人进行观察、记录、分析和评价。 对主管来说1、帮助下属建立职业工作关系。2、借以阐述主管对下属的期望。3、了解下属对其职责与目标任务的看法。4取得下属对主管对公司的看法和建议。5、提供主管向下属解释薪酬处理等人事决策的机会。6、共同探讨员工的培训和开发的需求及行动计划。   对于员工来说1、加深了解自己的职责和目标。2、成就和能力获得上司的赏识。3、获得说明困难和解释误会的机会。4、了解与自己有关的各项政策的推行情况。5、了解自己的发展前程。6、在对自己有影响的工作评估过程中获得参与感。   绩效考评种类:1、年度考核2、平时考核3、专项考核   绩效考评工作程序分为:封闭式考评和开放式考评   短期绩效考评效果评估的主要指标有:1、考核完成率2、考核面谈所确定的行动方案3、考核结果的书面报告的质量4、上级和员工对考核的态度以及对所起作用的认识。5公平性。   长期效果的评估的主要指标:1、组织的绩效2、员工的素质3、员工的离职率4、员工对企业认同率的增加。   给予员工考核反馈的注意事项:1、试探性的2、乐于倾听3、具体化4、尊重下级5、全面地反馈6、建设性的7、不要过多地强调员工的缺点。

企业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怎么制定

制定企业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步骤:1. 确定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角色: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角色,包括领导团队、制定战略、目标管理、资源分配、员工发展等方面的职责。这将为绩效考核提供明确的依据和评估重点。2. 确立绩效评估的指标和标准:根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角色,制定适合的绩效指标和评估标准。这些指标和标准应该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密切相关,能够客观地衡量其在组织中的表现和贡献。3. 设定目标和绩效期望:与管理人员进行沟通,确保他们清楚理解公司的目标和期望。共同设定明确的目标和绩效期望,确保管理人员知晓自己被评估的内容和标准,并能参与目标设定的过程。4. 选择评估方法和工具:根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评估的目的,选择适合的评估方法和工具。常用的方法包括员工调查、同事评价、360度评价、目标达成评估、工作样本评估等。选择多种方法结合,以获取全面的绩效数据。5. 确定评估周期和频率:确定管理人员绩效评估的周期和频率。通常,年度评估是常见的做法,但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半年度或季度评估。评估周期和频率应该与管理人员的职责和目标设定的周期相匹配。6. 设定权重和评分体系:为不同的绩效指标和评估要素分配适当的权重,以反映它们在绩效考核中的重要性。制定评分体系,将绩效水平与具体的得分相对应,例如使用五级或十级评分等。确保权重和评分体系公平、合理,并与公司目标和文化相符合。7. 提供及时反馈和奖惩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向管理人员提供具体、建设性的反馈。认可和激励高绩效,同时针对低绩效提供支持和改进机会。建立奖惩机制,将绩效考核与奖励和晋升挂钩,激发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动力。8. 定期评估和改进:定期评估绩效考核办法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根据管理人员和公司的反馈,调整和改进评估方法、标准和流程,以确保绩效考核办法的持续有效性。在制定企业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时,需要综合考虑管理人员的职责、贡献和发展需求,同时保持公正、客观和可操作性。关键是与管理人员进行密切的沟通和反馈,以促进其个人成长和组织的成功。

企业新职员绩效考核办法

企业新职员绩效考核办法   对于企业新入职的职员要如何考核他们的绩效,以下是由我为大家提供的企业新职员绩效考核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企业新职员绩效考核办法1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进行客观的、公正的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薪酬分配、奖励与处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分公司除经理、副经理、工会主席以外的在岗员工;其中:从外单位调入和待岗人员中重新上岗的员工须在岗不少于6个月以上方可参加考核,评为公司、分公司“员工之星”者免予考核,见习生不参与考核。   第三条 考核内容:主要对员工的工作绩效、服务态度、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工作绩效。主要考核员工业务水平、接收工作任务的态度、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完成工作的数量与质量:   1、业务水平:主要考核从事本职工作的.能力、专业知识、适应力、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2、接受工作任务乐意度主要考核员工对领导交办的任务是否乐意接受,工作主动性如何。   3、工作积极性考核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吃苦、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如何。   4、工作效率考核员工在工作中达到工作目标所占用的时间及消耗资源的多少。   5、完成工作的数量与质量考核员工是否完成日常工作中应做或临时交办的工作,质量如何。   企业新职员绩效考核办法2   一、主要考核员工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效果。   1、服务意识考核员工主动为他人特别是客户提供服务的观念和愿望。   2、服务质量考核员工为他人特别是客户提供服务的好坏。   3、服务效果考核员工提供服务后他人或客户的反应、产生的效益。   二、遵纪守法。主要考核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与同事间关系如何。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考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2、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考核员工执行单位管理制度如何,主要考核是否按规章制度办事、执行力及劳动纪律如何。   3、与同事间关系主要考核能否与同事和睦相处,在和谐企业建设中作用如何。   三、安全生产:主要考核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效果。   1、安全生产意识主要考核员工是否重视安全,安全生产常识如何。   2、安全生产效果主要考核员工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是否得力,监督作用如何;是否有违规操作行为,设备保养如何。   拓展阅读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公司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公司员工工作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宗旨和范围:   一、绩效考核的宗旨:考察员工的工作绩效;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促进员工改进和提高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职业培训与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的参考;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薪酬、晋升、离职管理的依据。   二、绩效考核的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实行逐级考核方式,上级负责对下一级员工的绩效考核。   第四条 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   第二章 绩效考核的组织   第五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行政办公室组成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行政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的内容   第六条 对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等方面,具体考核标准见《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标准表》和《员工绩效考核标准表》。   第三章 绩效考核的实施   第七条 员工绩效考核工作每月进行一次。   第八条 部门负责人:按照总经理考核权重30%、分管领导考核权重30%、其他领导考核权重20%、其他部门经理考核权重10%、同一单位所有员工考核权重10%,统计汇总考评得分。   第九条 一般员工:按照总经理考核权重20%、分管领导考核权重30%、其他领导考核权重10%、部门负责人考核权重30%、本部门员工考核权重10%,统计汇总考评得分。   第十条 考核形式以日常表现和工作总结相结合,具体考核方案由公司行政办公室在考核前一周公布。   第十一条 任何员工认为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存在明显确定的不公正,均可以在一周内向行政办公室提出。行政办公室,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组织有关人员对投诉者进行再次评估。   第四章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 员工的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得分排名,实行强制分布,划分为A、B、C三档,比例分别为40%、50%、10%。   第十三条 绩效考核结束2个工作日内,综合办公室负责将考核初步结果反馈给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核准后,形成文件下发。   第十四条 直接上级负责对下一级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双向沟通。沟通的内容主要围绕员工考核得分、工作优缺点、工作绩效改进计划、培训计划等进行。   第十五条 被考核者若有以下情形,考核结果为D档。   一、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二、由于工作不负责,致使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三、工作态度不好,服务意识差,基层投诉频繁的。   第十六条 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等级结果补发相应的绩效工资,公司绩效工资的提取按机关员工20%,项目部员工30%。每年分两次统一按绩效工资发放。考核为A档,绩效工资上调15%,考核为B档,绩效工资不变,考核为C档,绩效工资下调10%,考核为D档不再补发绩效薪。   第十九条 连续两次考核为A等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可作为拟晋升提拔对象。连续三次绩效考核结果为C等的部门负责人调换岗位或降级使用。连续两次考核为C或一次考核为D的员工调换岗位;连续二次或累计三次考核为D的员工,按待岗处理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1、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标准表 2、员工绩效考核标准表   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标准表 ;

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用于评估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和成果,为薪酬、晋升、奖惩等决策提供依据。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员工绩效考核办法:1. 目标管理法:通过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评估员工在一定时间内实现的目标和结果。这可以包括定量指标如销售额、生产产量等,也可以包括定性指标如客户满意度、团队合作等。2. 行为评估法:通过评估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和态度,如是否遵守公司规定、是否积极参与团队合作、是否具有领导能力等。这可以通过自评、上级评估、同事评估等多角度的评估方式进行。3. 360度评估法:通过多方面的评估,包括员工自评、上级评估、同事评估、下属评估等,从不同角度收集反馈,全面了解员工的绩效表现和潜在发展需求。4. 关键事件法:通过评估员工在关键事件或项目中的表现和成果,如是否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解决问题、是否能够成功完成重要项目等。5. 考核面谈法:通过与员工进行面谈,就员工的工作表现、职业发展、工作困难等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员工在工作中的优点和改进空间,并制定改进计划。6. 综合评估法:将多个绩效评估指标综合考虑,进行综合评估,如将目标管理法、行为评估法和360度评估法等综合运用,得出一个综合的绩效评估结果。在设计员工绩效考核办法时,应该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1. 目标明确:绩效考核应该基于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员工应该清楚知道期望达到什么样的业绩和成果。2. 公平公正:绩效考核应该公平公正,避免歧视、偏见和不公平的现象,评估依据应该是客观的,如工作结果、行为表现等。3. 反馈及时:绩效考核应该及时给予员工反馈,包括肯定员工的优点和成绩,指出改进的空间和建议,帮助员工改进和发展。4. 参与度高:员工应该参与到绩效考核的过程中,包括设定目标、制定绩效指标、自我评估等,增加员工对考核的认同感和积极性。5. 具有可操作性:绩效考核办法应该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实施和管理,避免复杂和繁琐的程序和评估方式。6. 绩效与奖惩挂钩:绩效考核应该与奖惩机制挂钩,通过对绩效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对绩效低下员工进行相应的激励或惩罚,提高员工对绩效考核的重视度。7. 管理透明:绩效考核应该在管理上保持透明,员工应该了解评估的标准、流程和结果,增加员工对绩效考核的信任度和公正性认可度。8. 持续改进:绩效考核应该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定期进行评估和反馈,根据员工的发展和工作变化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绩效考核与企业的战略和目标保持一致。

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可以因组织的特定需求和文化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目标设定:在绩效考核开始之前,与员工一起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这些目标应与员工的职责和组织整体目标相一致,并且可以衡量和评估。2. 绩效评估标准:明确绩效评估的标准和指标,以便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这些标准可以包括工作成果、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与团队的合作、创新能力等。3. 绩效评估方法:选择适合的绩效评估方法,如自评、上级评估、同事评估、客户评估等。可以采用定期的绩效评估会议或使用绩效评估工具和系统进行评估。4. 反馈和沟通:及时向员工提供关于他们绩效的反馈和评价。这可以包括正面的肯定和鼓励,以及指出改进的机会和建议。确保反馈具体、准确,并且能够帮助员工改进和成长。5. 奖励和激励:根据绩效评估的结果,提供奖励和激励措施,如薪资调整、奖金、晋升和其他福利。这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表现,增强他们的工作动力和忠诚度。6. 发展计划:基于绩效评估的结果,制定个别员工的发展计划。这可以包括培训、学习机会、提升岗位、跨部门轮岗等,以帮助员工进一步发展和提升职业能力。7. 定期审查和跟进:定期审查员工的绩效,跟进绩效改进和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这可以包括定期的绩效评估会议、中期评估和年度评估等,确保员工在改进和发展方面取得可见的进步。8.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和改进绩效考核办法,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根据组织和员工的反馈和需求,对目标设定、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进行调整和更新。这些是一般的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但具体的办法和步骤可能因组织的文化和需求而有所不同。对于您所在的公司,建议参考公司的绩效考核政策和流程,以了解具体的绩效考核办法和要求。

求典当行人员 绩效考核办法 激励机制等人力资源材料 谢谢各位 不要复制《典当管理办法》给我.非常感谢!

绩效管理 不分行业!

如何管理外勤人员?有那些制度及考核办法?

我知道有种手机定位的外勤管理软件,不需要去买什么设备不设备的,也不需要买什么手机啊,硬件啊。买设备麻烦,成本也大。我知道有种就直接定位员工的手机,再说现在哪个人没有手机?所以很方便。考勤的方式就是在他们的杰信通web系统上你的账号上设置电子围栏,然后在定位哪个员工的时候指定这个电子围栏的区域,定位的时候,系统就自动判定员工有没有在应该再的位置。有没有上班,有没有在工作区域。

[求助]食品质量考核办法

  质量主要有以下三项基本要求:  (1)食品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2)有营养价值;  (3)有较好的色、香、味和外观形状;  如果食品中的营养物减少了或者发霉变质了,那么这种食品就降低或失去了应有的食用价值。发生这类现象除了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不当以外,就是掺假、掺杂、伪造所造成的。  食品的基本要求:食品的安全卫生和必要的营养。其中食品的安全卫生性是食品的最基本的要求。  从事《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产品目录》中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还应当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环境条件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生产车间、库房等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储存等特点,设置相应的防鼠、防蚊蝇、防昆虫侵入、隐藏和孳生的有效措施,避免危及食品质量安全。  生产设备条件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加工工艺及过程的基本要求  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设置应当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加工工艺和生产过程是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工艺流程控制不当会对食品质量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使用原材料的基本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均应无毒、无害,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人员的基本要求  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因各类人员工作岗位不同,所负责任的不同,对其基本要求也有所不同。对于企业的生产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技术(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对于质量检验人员,应当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规定的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要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特别是生产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产品储存和运输的基本要求  企业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产品在其贮存、运输的过程中质量不发生劣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成品必须存放在专用成品库房内。用于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在运输时不得将成品与污染物同车运输。  检验能力基本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对于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符合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必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质量管理基本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建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在质量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对质量有影响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和权限以及相互关系,规定检验部门、检验人员能独立行使的职权。在企业制定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企业应实施从原材料进厂的进货验收到产品出厂的检验把关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适应的考核办法,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出厂,实行质量否决权。  产品包装基本要求  产品的包装是指在运输、储存、销售等流通过程中,为保护产品,方便运输,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包装的总称。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如布袋、纸箱、玻璃容器、塑料制品等,必须清洁、无毒、无害,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产品标识的基本要求  食品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等。裸装食品在其出厂的大包装上使用的标签,也应当符合上述规定。  出厂的食品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来源:食品伙伴网)  食品的安全性是以食品卫生为基础,食品安全性包括了卫生的基本含意。即“食品应当无毒、无害”,是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况下摄入可食状态下是食品,不会造成对人体的危害。  中国法律对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基本要求的规定为: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食品工业基本术语》将“食品卫生(食品安全)”定义为:为防止食品在生产、收获、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各个环节被有害物质(包括物理、化学、微生物等方面)污染,使食品有益于人体健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强调保证食品卫生的首要问题,并不是单纯解决吃得好不好,精细与粗陋的问题,而是解决吃得干净不干净,有害与无害,有毒与无毒的问题,也就是食品安全与卫生的问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食品,是指经过工业加工、制作的、供人们食用或者饮用的制品。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进出口食品按照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第三条 食品的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第四条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以下简称“必备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  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加工相应的食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进行生产的,为无证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  第五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  第七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  第八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第九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以辐射加工技术等特殊工艺设备生产食品的,还应当符合计量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 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应当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食品质量安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食品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第十四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的、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  第十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在生产的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严格实施质量否决权。  鼓励企业根据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获取质量体系认证或者HACCP认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 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对食品无污染。食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裸装食品在其出厂的大包装上能够标注使用标签的,应当予以标注。  第十七条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必须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第三章 食品生产许可  第十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开展本辖区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企业必备条件审查、产品质量检验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授权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和审查等具体工作。  第十九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企业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  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条件外,任何单位不得另行附加条件,限制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条 省级、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的,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通知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第二十一条 对于书面材料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并对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第二十二条 审查组或者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后1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  第二十三条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汇总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材料,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第二十四条 经必备条件审查或者发证检验不合格而不符合发证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向企业发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企业原《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自行作废。企业自接到《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立即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第二十五条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公告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第二十六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批准,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已获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证、登记证的企业,或者已经通过HACCP体系认证、验证的企业,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时,免于企业必备条件审查。  获得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的食品认证企业,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时,按照不重复的原则,简化或者免于企业必备条件审查。  第二十八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规范文件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审查换证。  第三十条 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年审工作由受理年审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年审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副本上签署年审意见。  第三十一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的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受理变更申请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审查企业是否仍然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的要求。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因毁坏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无法辨认的,应当及时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声明,同时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企业补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按规定办理补领证书手续,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采用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编号方法。QS为英文Quality Safety的缩写,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4位为企业序号。凡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企业必须在产品的包装和标签上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  QS**** **** ****  获证企业序号  产品类别编号  受理机关编号  第四章 食品质量安全检验  第三十四条 对用于生产加工食品的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实施进货验收制度,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及包装。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  第三十五条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可以自行检验其生产加工的、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食品。国家对于某些特殊食品的检验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实施自行检验的企业,应当每年将样品送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比对。  第三十六条 承担本办法规定的食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和条件,按照国家规定经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或者通过实验室认可,方可承担食品法定检验和委托检验任务。  第三十七条 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统一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食品出厂检验。  第三十八条 承担食品检验和抽样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有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法规等要求实施产品抽样和检验。  第五章 食品质量安全标志  第三十九条 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没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四十条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是质量标志,表明食品符合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以“质量安全”的英文名称Quality Safety缩写“QS”表示。  第四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以下简称“QS标志”)的式样(见附件)。  第四十二条 企业使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表明其产品经检验合格,符合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出厂食品经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合格的,应当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加印(贴) QS标志。  使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由食品生产企业自行加印(贴)。  第四十三条 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在质量保证期内,非消费者使用或者保管不当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生产者、销售者根据各自的义务,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章 食品质量安全监督  第四十四条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保证持续稳定地生产合格的食品,并接受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食品销售企业,应当检查所出售的食品是否具有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第四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不同类型食品的特点,定期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是否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等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其食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当书面通知企业限期整改,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由指定的检验机构对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加严检验。  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得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陈化的、回收的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材料、添加剂及包装材料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其在采购食品原材料时,是否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  第四十七条 使用新资源、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生产加工食品,或者利用新的原材料进行食品包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在投产前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必须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质量安全检验证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上述新材料的使用进行监督。  第四十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验结果与实际不符的,应当追究相关检验机构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企业对监督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该监督检验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上一级管理部门提出复验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委托法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并应当自受理复验之日起10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复验结果为终局结论。  第七章 审查人员和检验人员  第五十条 从事企业必备条件审查工作的审查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并从事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或者熟悉并从事过食品生产或者检验工作,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  第五十一条 食品检验人员应当具有规定的学历或者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质量专业初级资格),从事过食品检验或者相关专业的检验工作,并经考核合格,方可承担食品质量检验工作。  第五十二条 国家对从事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审查的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对食品检验人员实行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审查人员、检验人员需持证上岗。未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审查或者检验工作。  第五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统一制订审查人员和检验人员的考核标准及培训教材,统一培训师资人员,统一组织审查人员、检验人员考核发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审查人员和检验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十四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审查人员和检验人员的资格实行注册管理。注册有效期为3年。在注册有效期内,审查人员和检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要求,接受相关的继续教育。  第八章 罚 则  第五十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或者销售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限期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出售和未出售的食品)货值金额15%至20%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一)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的;  (二)委托无证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而继续生产的;  (四)超出许可范围擅自生产的;  (五)销售无证产品的。  第五十六条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按规定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加印(贴)QS标志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五十七条 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及QS标志的,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转让或者涂改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者标志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的,按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八条 企业未按时进行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申请而继续生产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五十九条 使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六十条 食品生产企业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且未按规定进行委托出厂检验而擅自出厂销售的,或者食品生产企业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而未按规定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或者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六十一条 企业或者检验机构的检验、检测仪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二条 食品质量安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六十三条 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等行为的;由于产品质量安全原因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质量安全指标连续2次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企业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后果和情节严重的,由发证部门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四条 检验机构违反本规定,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并取消其承担检验任务的资格;取消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资格。  第六十五条 从事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从事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从事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的资格。  第六十六条 审查人员、检验人员在工作中不科学、不公正地履行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者调离岗位及其他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取消上岗资格。  第六十七条 企业、检验机构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发证和行政处罚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企业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委托进行的产品质量检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 (二)城区各路段责任区责任单位; (三)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单位。 二、考核办法 (一)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 (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采取定期和随机考核相结合,对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和路段责任单位,每月将考核情况汇总,打分,每月兑现一次。 (三)建立考核制度: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城管办”)每周进行巡查,对照考核细则量化打分。另外,对市民投诉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问题进行核实,确属责任单位工作不及时的,每次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分;城管办送达整改通知书时限内未整改的,每次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分;被电视台曝光时限内未整改的,每次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分;城管办布置的工作任务不落实或落实不好的,每次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分。责任单位工作效果明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好的加.分,受到市领导肯定和群众赞扬的加分。 (四)落实奖惩制度。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路段责任单位每月考核成绩在分以上为优秀单位,—分为良好单位,—分为合格单位,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每月奖惩兑现一次,对优秀单位通报表扬,对不合格单位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其主要领导在市四套班子领导例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二次不合格单位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三次不合格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免谈话。 (五)“门前三包”工作情况由市城管办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评比,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黄牌,以示警告。对责任单位未落实人员上街巡查的、三包工作未到位的,由城管办对该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见责任状三条,罚金由财政统一代扣。) 三、考核标准 (一)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考核标准 、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市容局) ①主要街道路面整洁,做到“五无”:无纸屑、无烟头、无果皮、无砖石、无人畜粪。清扫不及时,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②收集、转运垃圾的车辆完好、整洁,覆盖封闭运输,无抛洒滴漏污染路面。不符要求每次扣分。(分) ③垃圾中转点密闭或半密闭,且周围整洁,暴露垃圾点必须日产日清日运。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④果皮箱完好整洁。破损一个维修或更换不及时的扣分,果皮箱垃圾爆满及周围不干净,每处扣分。(分) ⑤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的垃圾、渣土、河沙、石料、燃煤等污染物及内河垃圾、漂浮物。未清除一次扣分。(分) ⑥公厕标识齐全,设施完好,专人管理保洁,定期消毒,地面、蹲台面、小便池干净,无蚊蝇、无乱张贴、无乱涂写。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⑦绿化养护好,保证公绿地、绿化带、花坛等整洁美观、无杂草、无杂物、无垃圾。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⑧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确保广告招牌整洁美观,主要街道无乱挂横幅、无乱张贴、无乱涂写。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市容市貌管理考核标准(城管大队) ①市容整洁,做到无“六乱”现象。无乱堆放、乱搭建、乱晾晒、乱停放车辆、乱悬挂、乱竖杆牌。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②主街道、学校门口及公场所禁止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游商游贩、占道修车洗车、收购废品。不符要求并未及时处理解决好的`每处扣分。(分) ③做好协调、有请必到、有求必应,相互配合,齐抓管,每投诉一次扣分。(分) ④主街道实行全天监控,严管重罚,及时制止纠正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河沙、石料、燃煤等污染物,抛洒滴漏和乱泼乱倒行为,不符要求每次扣分。(分) ⑤禁止在行道树上依枝搭棚、剥皮挖根、拴铁丝、钉钉子、铁箍挂牌、架电线、牵绳挂物、拴系牲畜、刻画树皮。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市政管理及在建建筑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建设局) ①主要街道路面平整。窨井盖板保持完好。人行道彩砖和道路无缺陷。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②及时修复损坏、缺陷路灯,确保亮灯率达%以上。每降一个百分点扣分。(分) ③维护施工路段、工程项目,设置明显施工标志、标牌和文明施工制度标牌。沿街工地设置围墙,要整洁干净,要书写标语或 彩绘。不符要求每项扣分。(分) ④工地进出口,无污染周边环境。工地内现场整洁,物料堆放整齐,无生活垃圾,无蚊蝇、老鼠。完工后清除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解决好扬尘和噪声扰民。每投诉一次扣分。(分) ⑥水沟盖板平整,下水道畅通,无污水外流,城区基建项目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交通秩序管理考核标准(交警大队) ①执勤民警在红绿灯路口,应禁止车辆乱停乱放;禁止闯红灯、翻越隔离护栏。每月查处不少于起,每少一起扣.分。(分) 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街头集中宣传,教育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增强文明交通意识。缺一次扣分。(分) ③每季度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及酒后驾车不少于起、督促机动车挂牌、督促驾驶人办证不少于个,缺一个百分点扣分。(分) ④车站、铁路口、十字路口、主要街道无交通事故引起的长时间堵车。每发生一起长时间堵车超分钟扣分。(分) ⑤各类机动车按指定地点停放,无占道乱停车,不符要求每辆扣.分.(分) ⑥每季度查处机动车超载和洒落载物交通违法行为不少于辆,缺一辆扣分。(分) 、公交、出租车、客运交通秩序管理考核标准(交通运输局) ①做到车容、车貌整洁,无乱贴乱画,车上配备垃圾箱和垃圾袋。车况良好。不符要求每辆扣分。(分) ②做到车辆在设置或规定区域停靠,秩序良好,无乱停乱靠,无占道、滞留候客。不符要求每次扣分。(分) ③做到车辆无争抢旅客、乱抢道、超速行驶。不符要求每次扣分(分) ④做到车站秩序井然,服务优良,停放有序,停车场清洁卫生。不符要求每次扣分。(分) ⑤出租车经营规范,无乱抬价、涨价行为。投诉一次扣分。(分) 、集贸市场管理考核标准(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①做好市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告知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和维修。每投诉一次扣分。(分),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②做到划行就市,摊位规范整齐。无摊外摊、店外店。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③做到垃圾及时处理,日产日清,无积存。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④开展灭老鼠、蟑螂、苍蝇、蚊子活动,公厕全天候保洁。不符要求每项扣分。(分) 、环境保护管理考核标准(环保局) ①加强对放射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管理。不符要求每项扣分。(分) ②在城市中心区域和较集中的居民住宅区,禁止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作业。发现一起扣分。(分) ③禁止在城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发现一起扣分。(分) ④饮食服务业,做到无油烟、无污水乱排。不符要求每处扣分。每投诉一次扣分。(分) ⑤做到工业气体、污水排放监管达标,不符要求每次扣分。(分) ⑥规范空调室外机设置。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工商管理考核标准(工商局) ①禁止在城区主要街道颁发从事钢材、木材、水泥、机动车维修等污染城市环境的行业营业执照。发现一起扣分。(分) ②禁止颁发干扰影响居民工作生活的小吃店、路边摊点营业执照。发现一处扣分。(分) ③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不符要求每起扣分。(分) ④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不符要求每起扣分。(分) ⑤控制易污染环境制品销售,打击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制品。发现一起扣分。(分) 、卫生管理考核标准(卫生局) ①依法对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等实施监督监测。不合格每项扣分。(分) ②组织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特别是公场所(广场、内河、公园、绿化带、垃圾窖等处)。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③凡发现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无健康证正在经营的餐饮店。每处扣分。(分) 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售食品,做到生熟分开,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餐具、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卫生设施齐全,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⑤对重大公卫生事件、重大突发疫情,应及时组织救护,防控不力,发现一起扣分。(分) 、民政管理考核标准(民政局) ①创建文明社区、创建文明小区、争当文明家庭、争当文明市民的“双创双争”活动。工作缺位一项扣分。(分) ②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保护救助流浪儿童工作。发现一起扣分。(分) ③严禁占用城镇街道和公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发现一次扣分。(分) ④禁止出殡车辆在城区主干道沿途燃放鞭炮,抛撒纸钱、纸花。发现一次扣分。(分) ⑤规范城区丧葬用品管理,制造、销售殡葬用品的单位或个人,做到定点生产、定点经营,不得有碍市容观瞻和影响市民工作生活环境。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巷道环境卫生考核标准(洎阳街道办事处) ①垃圾定点定时转运,垃圾投放点整洁。建筑垃圾实行登记管理,限时清运。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②街巷、楼道院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乱涂,无杂草、无卫生死角。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③辖区环境卫生保持整洁、干净,明暗水沟通畅,无乱泼脏水、污物、粪便,无乱倒乱堆垃圾现象。发现一处扣分。(分),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④巷道内无乱摆摊乱设点、无乱晒乱挂、无乱挖乱填、无乱搭乱建、无违章饲养家禽。不符要求每处扣分。(分) ⑤禁止在居民小区的公场所、路道上搭设灵堂祭悼、操办丧事。每投诉一次扣分。(分) (二)城区各路段责任区管理考核标准。(各路段责任单位见附表) 、临街路段有垃圾、污水,责任单位没有告知城管办职能部门清运,发现一处扣分。(分) 、临街路段有占道经营、乱摆乱设、乱堆放物品。责任单位没有告知城管办职能部门管理,发现一处扣分。(分) 、临街路段有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板车等车辆无序停放在机动车道上,不符要求每辆扣.分。(分) 、临街建筑物墙面、线杆、果皮箱、电话亭、报刊亭、候车亭上有乱涂乱画乱贴各类广告、电话号码和有明显污垢的,发现一处扣分。(分) 、临街路段有乱搭乱建棚亭(遮阳布)、乱拉绳索、乱挂衣物、乱晒拖把、抹布等物品的,责任单位没有告知城管办职能部门管理,发现一处扣分。(分) 、各责任单位管辖路段的花坛和花草树木遭毁坏,发现一起扣.分。(分) 、临街路段人行道破损和市政设施损坏,责任单位没有告知城管办职能部门及时修复,发现一起扣分。(分) 、禁止在主要街道经营建筑材料、汽车及摩托车修理,发现一处扣分。(分) 、路段落实“三个一”责任:即一块牌子(路段管理责任岗)、一个袖章(路段管理员)、一个记事本。不达标每项扣分。(分) (三)城区“门前三包”责任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见附件) ,

公司销售部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公司销售部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公司销售部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对销售的考核,首先要有准确的定位,即考核的对象是谁?因为销售经理和销售人员的考核是不一样的。   对销售经理的绩效考核   一、设计一套考核的指标体系。   仅从业绩去考核营销经理,显然有失偏颇。这里设计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指标,五项相加,总分数为100分。   1、 销售计划完成率(40分)。   指销售经理所负责市场的实际销售量与目标销售量的比例,也就是他的实际销售收入与目标相除,得到的一个评估标准。   也就是说,如果营销经理刚好完成指定销售额,就可以得到这项指标考核的满分40分;如果他完成的销售额超过计划一半以上,则可以得到60分;但如果他实际销售额达不到目标额的60%,那这一项的考评分他只能是0 分。   2、 考核营销经理管理的营销人员的达标率(20分)。   营销经理作为经理,他的重要任务是要带队伍,因此必须考核其领导手下的业务员去实现销售的能力。有些营销经理为了完成业绩,整天自己做业务,不管业务员,但这只表明他是一个优秀的业务员,不能说他是个称职的经理。   这项指标就是考核他领导下的营销人员的达标率,参考分值是20分。   具体来说,他的销售人员达标人数达到90%以上,就可以得到20分。   如果90%以上都合格的话,就得满分了;如果80%以上合格,得18分;如果70%以上合格,得15分;如果60%以上合格,得10分;如果低于60%,就是0分,说明这样的经理领导能力太差,只能做业务员不能带队伍   3、 销售费用使用率(20分)。   所谓的销售费用使用率,就是公司给他的规定的销售费用的预算和实际花出去的费用的比例。如果他节省了销售费用,分值就高;如果费用超额,分值就低了。   4、 信息系统管理(15分)。   这个信息系统管理,包括营销人员的日报表、客户档案的管理、市场信息反馈、服务信息的反馈等等。作为一个优秀的销售经理,销售是一方面的职责,另一方面,他还必须为整个公司提供营销信息和营销决策。更关键的是,如果营销经理从不在信息系统上下功夫,公司对地区客户就没有任何了解,非常容易出现业务员和经理辞职,带走大批客户的情况。   5、 工作态度(5分)。   即销售经理本人的态度,如积极进取、服从指挥、团队精神、企业文化等等,这是一个综合的软性的指标。   二、结果和过程并重   销售管理要对结果和过程并重。所谓结果,就是上面说的指标体系。那么销售过程呢,主要是每周进行销售总结,也就是我们说的销售周会。由于销售经理是分布在各地的,所以可以开展多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实体会议。就是销售经理从各地回到总部开会。   第二种方式,电话会议。   第三种方式,发电子邮件。就是各地的销售经理把市场信息发过来,填报若干规定的表格。   不管是实体会议,还是虚拟会议,总之是要把营销例会限定在每一个周。   比如每周的周末,都要有这样的营销例会的举行。然后,从中发现问题,找出难点。他解决不了的,公司总部、公司市场部都可以给他提供支持。他出现了问题,市场部可以给他协调。这样,就保证每个销售经理都在公司总部的监控之下。   三、考核与个人发展相结合   把考核和经理的个人生涯规划结合起来,促进个人和公司共同成长。考核可以评定经理们是否合格、是否优秀,但如果仅仅只发现经理们的欠缺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切实的方法帮助经理们提升能力,这就涉及到非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力资源技巧。   比如说每一个销售经理,都由他的上级经理同他做面谈沟通,设计他的生涯规划,然后按照他的生涯计划和他目前的业务计划进行对照,看看哪方面实现了,哪方面没有实现?没有实现的原因是什么?哪些是素质问题,哪些是态度问题?对素质问题采用什么培训方法,对态度问题又如何进行培训?总而言之,就是要在考核的同时,帮助经理们不断发展。光用人,不培养人的企业是不能吸引经理长期为其工作的。   对销售员的绩效考核   销售员的考核主要通过工作任务考核书分阶段进行考核。作为过程管理的核心措施——填写销售岗位工作任务考核书即是实现绩效这个目的的有效措施。要求每个销售人员每个月都必须填写,在召开销售例会时,销售经理和销售人员必须明确自己下月度的工作任务,并思考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   一、工作任务考核书的考核要求。   1.工作任务与目标   按公司年度销售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形成各销售人员的月度销售计划。各销售人员根据本地区计划分解,填制全部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目标等内容计划,包括常规性工作与非常规性工作。具体含5类任务:年度列入公司大事分解为本岗位的岗位任务;公司上级领导下达的任务;日常工作和月初可预见的.所有工作(本月目标);本岗位应建立健全的文档或管理制度;以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年度常规工作内容为基础,本着每月应有新的提高与创新的原则,提出当月5~7个重点解决的问题。   2.工作步骤与措施   针对第一栏对应的工作列出具体工作步骤,制定出实现该目标的具体对策或措施。   3.完成时间   体现工作任务的时间进度要求,跨月工作应在工作任务内容与目标栏列出本月准备完成部分的工作内容。   4.设定分值   按工作的重要程度对各项工作划分分值。总分值为100分。   二、工作任务书的审核   销售员本人完成工作任务书的填写后,交由考评者进行审核,保证目标实现、措施切合实际和各岗位协调一致。最终尽量形成可行的、具体的、量化的和可衡量的岗位工作任务,其中量化包括具体时间、数额和是否结束。   三、工作任务书的实施与控制   销售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工作,考评者要经常检查各岗位工作任务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进行具体指导,以保证各项工作的进展,并作为考评依据。   四、工作任务书的评议   考评者根据被考评者的岗位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最终考核评分。   指导意见由考评者记录,目的是促进上下级之间的沟通,提高和改进下属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方式,使整个团队形成协调、团结、互助的工作氛围。考评者将被考评者日常工作中的主要事件(积极与消极事件)记录下来,写出考评意见。月末将结果反馈给被考评者,如被考评者不理解,可经过协商与沟通,尽量达成共识。指导意见旨在促进沟通、积累原始记录,并有利于定性评价一个人的能力与业绩。   表扬加分、差错扣分(此部分销售经理和销售员均适用)   一、表扬加分。   鼓励所有员工为公司和本部门的发展出谋划策、尽心尽力,对于能够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以及研发水平的创新方法和行为进行奖励加分。   1.出色完成工作受到公司级嘉奖,加15分;   2.出色完成工作受到公司级表扬,加10分。   表扬加10分,由部门领导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确定;加15分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所有公司级表扬,均需有正式文件公布,表扬加分汇总下发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入档后制作工资单转财务部兑现。   二、差错扣分   为保证日常工作尽量不出现差错,必须设立差错扣分项目。包括两类:一是工作效果低于设定的岗位定额指标标准;二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严重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受到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扣100分。   2.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受到批评的,扣20分。   3.违反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的,扣15分。管理标准、规章制度中规定罚款数额的,按规定执行。   4.工作任务书填报质量不好的,扣10分。包括:公司年度计划没有分解到本岗位;本岗位常规工作任务偏离岗位说明书规定;任务目标没有量化;任务措施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表现为每项任务的分值平均化。   填报质量由企业管理部审定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入档后制作工资单转财务部兑现。 ;

销售人员考核办法

销售人员业绩考核标准为公司当月的营业收入指标和目标,公司将会每季度调整一次。销售人员行为考核标准。(1)执行遵守公司各项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规定的行为表现。(2)履行本部门工作的行为表现。(3)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表现。(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行为表现。(5)其他。

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生产线人员绩效考核

老师您好:我们单位是一个小私企业,怎么制定财务部的考核办法

财务部绩效考核方案为规范财务人员的业务流程和行为,加强业务技能,保证集团财务部各级员工发挥其主动积极性,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公司财务工作规范化,提高财务人员的竞争 力,员工实现自我价值,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顺利实现公司整体目标,特制定财务部绩效考核方案。财务部绩效考核方案包括财务部、财务中心等财务部门的绩效考核方案,以及财务总监、财务科长、财务人员、主办会计、出纳、资产管理人员等财务部各级员工的绩效考核方案,为企业财务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提供了可借鉴的实例,是企业绩效考核管理人员的必备文件。 目录财务部绩效考核目标财务部绩效考核方法财务部绩效考核内容一、被考核人员财务部经理、主管、会计人员二、考核责任人:财务部经理的考核人为财务总监财务部主管的考核人为财务部经理财务部会计人员的考核人为财务部主管。三、考核方法:1、所有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月度及每年度进行。 2、述职报告:每月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上级主管领导;每年须在12月底交书面述职报告给上级主管领导。 3、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上级主管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四、考核时间:   1、月度考核:次月1日前将个人本月书面述职报告及下月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及上级主管领导于下月5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人事行政部汇总,经总经理审核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2、年度考核:所有在职员工应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及上级主管领导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人事行政部汇总,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财务部。   3、在试用期间的管理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注:由人事行政部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计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岗位职责考核(考核的重点): 指对每个管理人员要担当的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基本考核要素由ISO规定的部门质量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此项考核占总考核的70%。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以及接听电话语言规范等。说明:2—4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30% 六、考核等级:   1、A级(优秀级)95—100分 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2、B级(良好级)80—94分  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出。   3、C级(合格级)65—79分  工作成果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   4、D级(较差级)60—64分  工作成果未完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但经努力可以达到。 5、E级(极差级)59分以下  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八、考核纪律:   1、上级考核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亲自培训或招聘的部属予以过高评价;上级领导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或扣分。   2、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扣分或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管理人员次月1日之前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每月5日不按时报送考核表的部门,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记分。

办公室内部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办公室内部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 1、协调办公室各岗位与区行各部室及各基层办事处工作。 2、督促抓好全行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开展全行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 4、督促“争先创优”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 5、负责全行性重要会议的组织。 6、抓好增收节支和后勤服务。 7、组织协调好本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工作。 8、及时贯彻落实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副主任岗位职责 分管安全保卫、党建(含共青团)、工会、纪检监察工作副主任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党建(含共青团)、工会、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 2、负责安全保卫、纪检监察、党建、工会的统计报表、材料上报等工作。 3、负责案件查防、党风廉政建设、员工思想行为排查和执法监察工作。 4、认真组织党建活动、共青团活动、“争先创优”活动开展,筹备职代会和积极组织各种文体活动。 5、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员工教育进行组织指导,对全行优质文明服务进行明查暗访。 6、负责党员党费、团费、员工会员会费的收缴、上划工作,并负责党务、工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人事、文秘工作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全行劳动人事计划管理和人事政策的落实兑现。 2、认真搞好基层班子、干部队伍的考察任免及调配上报工作。 3、全行性的文件起草、来文的处理各部室发文及信息上报的把关,全行性材料的撰写。 4、抓好全行的档案管理工作。 5、及时上报信息,完成宣传报道任务。 (三)、人事干事职责 1、负责全行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发放、收缴工作,及时做好劳资管理的日常工作。 2、抓好全行技术干部和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3、负责“两证”年检和机构管理工作。 4、抓好全行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5、按时、按质地完成上级行有关科室规定的各种材料上报工作。 (四)、文书岗位职责 1、做好全行文件的收发文登记、传阅和分发工作。 2、管理全行公文传输工作。 3、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4、做好全行报刊的分发工作。 (五)、后勤管理员岗位职责 1、搞好车辆安排、管理、维修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2、做好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 3、负责全行的物业管理。 4、具体负责全行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与发放。 5、做好来人接待工作。 6、做好各种会议的后勤工作。 7、负责机关的卫生管理。 (六)、押运(守库)人员岗位职责 1、守押人员要积极参加区行及本部组织的制度、规定、教育学习。 2、守押人员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3、不得违反押运、守库规定和操作规程。 (七)、运钞驾驶员岗位职责 1、要积极参加区行及本部组织的制度、规定、教育学习;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3、不得违反对运钞车使用的各项规定。 4、熟悉押运期间防暴力侵害预案,明确押运防暴力侵害预案的职责分工。 二、考核办法 (一)主任岗位考核办法 1、协调办公室各岗位与区行各部室及各基层办事处工作。(10分) 如属于本部门岗位之间与其他部室、办事处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而导致延误工作,根据问题性质扣3-5分。 2、督促抓好全行安全保卫工作。(3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根据具体情况扣5-10分。 3、负责开展全行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根据具体情况扣3-5分。 4、督促“争先创优”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10分) 如在上述活动中达不到上级行的要求,在上级行检查中发现问题,扣3-5分。 5、负责全行性重要会议的组织。(10分) 如会议组织不好而造成工作影响的,扣3-5分。 6、抓好增收节支和后勤服务。(10分) 如工作不到位出现失误、漏洞,根据具体情况扣3-5分。 7、组织协调好本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工作。(10分) 如本部门各岗位之间因协调不好出现工作失误,根据情况扣3-5分。 8、及时贯彻落实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10分) 如出现延误工作现象扣3-5分。 (二)副主任岗位考核办法 分管安全保卫、党建、工会、纪检监察工作副主任考核办法 1、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党建(含共青团)、工会、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50分) 不按规定组织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检查面达到100%)少检查一次扣10分;安全检查不认真、不细致、不严肃、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处理不果断,对该罚的不罚,该处分的不能提出处分建议,对检查时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没发现一次扣10分;对各种自卫器械、报警设备、消防器材、运钞车等安全设施不完善不达标或失修,存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不督导员工正确使用安全设施扣10分;未对持管枪人员进行审查考核或用人失查发现员工有问题没有采取测试扣10分;未经上级行批准,擅自使用临时工守库、持枪、押运扣10分;对上级行下发有关制度、规定没有及时落实,导致违规现象发生一次扣10分;在上级行组织的各种检查中被发现存在隐患和漏洞并进行通报者一次扣10分;被上级行表彰一次奖10分。 2、负责安全保卫、纪检监察、党建、工会的统计报表、材料上报等工作。(10分) 各种报表、材料漏报、迟报或报错,每次扣3-5分。 3、负责案件查防、党风廉政建设、员工思想行为排查和执法监察工作。(10分) 各种责任书的签订要及时到位,各种检查按规定进行,不及时签订各种责任书、不按规定进行检查,扣3-5分。 4、认真组织党建活动、“争先创优”活动开展、筹备职代会和积极组织各种文体活动。(10分) 如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出现问题扣3-5分。 5、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员工教育进行组织指导,对全行优质文明服务进行明查暗访。(10分) 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或瞒报、不及时处理的,扣3-5分。 6、负责党员党费、团费、员工会员会费的收缴、上划工作,并负责党务、工会的财务管理工作。(10分) 分管人事、文秘工作副主任考核办法 1、负责全行劳动人事计划管理和人事政策的落实兑现。(2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2、认真搞好基层班子、干部队伍的考察任免及调配上报工作。(10分) 如考察不实造成影响的扣3-5分。 3、全行性的文件起草、来文的处理各部室发文及信息上报的把关,全行性材料的撰写。(40分) 如把关不严出现问题扣5-10分。 4、抓好全行的档案管理工作。(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5、及时上报信息,完成宣传报道任务。(2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三)、人事干事考核办法 1、负责全行劳动工资及劳动保险的发放、收缴工作。(4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3-5分。 [1][2]下一页 在百度搜索:办公室内部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办公室岗位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办公室职责

一、考核的目的 为了明确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提高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个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以保障办公室各职能岗位工作的高效运行,圆满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办公室岗位考核办法。 二、考核的原则 考核采取公平、公开、客观性原则,针对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分别制定对应的考核标准。考核分为100分,分别分解到个人各项工作职责中,根据每项职责的责任、工作量的大小,定出量分和扣分标准。 三、考核岗位范围 办公室所有人员 四、人员职责及考核标准 (一)业务考核(80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办公室主任岗位 1、负责公司内部行政 规章制度 的制订、监督、执行,对其他部门以公司名义起草的文件、通知负责核稿工作。出现一次失误扣2分。 2、协助领导做好好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和管理;出现一次失误扣1分。 3、具体安排行政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查办和落实;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出现一次失误扣2分。 4、组织公司年度、月度计划的制定,按时报送各类对外报表。出现一次失误扣2分。 7、做好部门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素质。组织部门员工的业务学习,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保密工作。出现一次失误扣1分。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出现一次失误扣1分。 文书岗位 1、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保守公司机密。出现一次失误扣2分。 2、及时、完整、地做好收发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出现一次失误扣1分。 3、负责上级来文、来电(含传真件)的登记、分类、传阅、意见反馈、归档等工作。出现一次失误扣2分。 4、准确地完成公司文件、资料的登记、分发工作。出现一次失误扣1分。 5、做好领导交办督办工作任务。出现一次失误扣2分。 文稿编辑岗位 1、《鹤乡房地产》编辑工作。信息量少、可读性差、重复发稿、标题出现差错、内容失实等的版面,每次扣罚1分;段落留空或者留空不均,每处扣罚0.1分;图片没有美感,处理模糊、像素不均;与内文、标题严重不和谐;版式不美观等,每一处扣罚0.1分;插图点缀影响版式,每处扣罚0.3分;出现标题错、语法错、逻辑错、文字错、标点符号错等,每处扣罚0.1分。 3、发行工作。必须确保杂志工作按时出刊,无特殊情况延误出刊一次扣当季度2分;全年无延误给予年度绩效考核加1分奖励。 4、投递工作。投递工作必须定时定点定位,凡是未按照要求投递到位,每次扣当季绩效考核2分,投递不符合要求的加扣1分;全年投递工作完成出色,给予年度绩效考核加1分奖励。 5、做好网站宣传策划工作。出现一次失误扣2分。 后勤管理岗位 1、做好档案入库的数据库登记工作,做到归类清晰,查找检索方便。出现一次失误扣1分。档案评比获得部门名次的加1分。 2、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出现一次失误扣1分。 7、负责公司报刊、邮件的收发工作。收发时,重要邮件要直接送达当事人签收。出现一次失误扣1分。 8、负责办公室内文件、资料、书刊、报纸的整理工作,做到整齐、有序、无丢失。出现一次失误扣2分。 9、负责办公室仓库的保管工作,做好物品出入库的登记。做好办公室各种日常消耗用品的领用和登记工作。出现一次失误扣2分。 10、负责来客的接待工作和会议服务工作,做到热情、周到。出现一次失误扣2分。 驾驶员岗位 1、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并按领导安排热情、认真地完成出车任务,严禁私自出车。私自出车一次扣5分。出车不及时,发现一次扣2分。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因本人原因造成事故,视情节扣减5—10分; 3、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清洁;定期做好车辆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按时做好车辆的年检年审。出现一次失误扣2分。 4、在每日出车前,收车后,要适时清洗车内外卫生、例行保养,检查安全装置,轮胎气压、水、油等情况,确保车辆的正常行驶。出现一次失误扣2分。 5、保守公司机密,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议的不议,不该知道的不打听。发现泄密一次扣3分,并给予相应处罚。 (二)基础考核(20分) 1、违反考勤制度,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工一次扣2分。事假三天以上每天扣0.1分 2、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受到领导点名批评一次扣1分;受到公司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 3、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执行交办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扣2分,完成不符合要求的加扣1分。 4、积极参加公司及本部门组织的学习和各项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减1分。考核不合格的扣2分。

高技术计划专家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发(1986)24号文和国办(1987)47号文的精神,为了科学地考核和评估专家实施八六三计划的工作业绩,以利于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优化八六三计划的组织管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 考核对象:国家科委聘任的八六三计划的专家委员会及其全体成员、主题专家组及全体成员。第三条 考核目的:定期检查、评估被考核对象在任期内执行八六三计划中的德、能、勤、绩。通过对专家委员会、专家组的群体分析和成员的个体评价,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起到检查、监督和激励作用,并为专家的选聘、换届和奖惩提供参考依据。第四条 考核指导思想:实事求是,注重实绩,民主监督,鼓励先进。第五条 考核办法: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定方法。评价指标(特征要素)力求清晰、简明。第二章 考核机构第六条 专家委员会及其成员和主题专家组正、副组长由国家科委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小组一般由国家科委主管领导、有关业务司(中心、办)负责人、非八六三专家及相应领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第七条 设有专家委员会的领域,对其主题专家组及成员,由国家科委委托专家委员会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国家科委届时派人参加。第八条 未设专家委员会的领域其主题专家组和成员的考核,参照专家委员会的办法进行。第三章 考核内容第九条 对专家委员会、主题专家组的考核,应根据群体化结构的最优化配置原则,着重从知识结构是否互补,气质性格是否相容,战略目标是否准确,总体方案是否先进可行,落实项目是否公正,以及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是否妥善,投资效果是否良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第十条 对专家个人的考核,应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依据,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面进行评价。  德:主要考核公正、献身、求实、协作、创新的八六三精神。  能:主要考核知识面、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决断能力和改革创新精神。  勤:主要考核用于八六三工作的时间和对工作的责任心。  绩:主要考核履行八六三职位责任所作出的实绩,完成任务的效率和质量。第四章 考核程序第十一条 专家委员会、主题专家组及专家个人,对自己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如用于八六三计划的时间,所做的工作以及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等等,平时要如实作必要的记录,供本人述职和考核评定时参考。第十二条 国家科委各有关主管业务司(中心)应注重对专家委员会、主题专家组成成员的平时考察,要结合调查研究和布置、检查工作,随时了解专家委员会、主题专家组及成员执行岗位责任制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有关档案为定期考核提供依据。第十三条 定期考核的程序如下:  (一)由八六三联办正式发文,将考核小组的组成及考核时间通知各领域及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按此准备述职报告,填写《专家年度工作考核表》或《专家委员会(组)年度工作考核表》,以上材料及必要的背景材料在考核前一个月,由相应领域办公室送至考核小组成员,以便考核小组成员熟悉情况;  (二)考核对象作述职报告。听取述职报告的除考核小组、专家委员会及专家组成员外,还可视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及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考核小组各成员对考核对象提出质询,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考核小组成员各自按附表一和附表二的要求进行量化评价;  (四)考核小组汇总各方面的评议信息,提出对考核对象的考核结论;  (五)将专家小组的考核结论反馈给考核对象,如考核对象对考核结论有异议,应在1周内向考核小组提出,考核对象要对考核组的考核结论签署本人意见;  (六)考核小组总结考核工作,提出包括有考核小组的组成、工作步骤、考核结果、向国家科委的建议等内容的总结报告。第五章 考核结果第十四条 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应将述职报告以及附表一、三、四、五及考核小组的考核结论报送国家科委八六三联办。第十五条 国家科委收到考核结论后1个月左右,应对考核结果予以正式确认。第十六条 八六三联办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发文至专家所在单位,作为专家晋升、奖励的参考。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应列入专家档案,并做为专家委员会和专家组换届、选聘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财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

企业在发展初期如何进行薪酬体系规划是每个企业都要考虑的问题。从研究学的角度看,薪酬体系主要有利于实现三方面的基本功能:保留人才功能(即保健功能)、对优秀人才的激励功能以及有效的社会资源调配功能。由这个角度看,企业建立的薪酬体系应是大体系中的子体系,传统的薪酬大体系包括:岗位薪酬体系、能力宽带薪酬体系以及市场薪酬体系,这三种体系都有一定的市场适应性。其中,岗位薪酬体系即某岗位的薪酬是多少,所在岗位员工的岗位薪酬就是多少,人员能否接受都不会对其产生影响,一般大中型企业使用较多;能力宽带薪酬体系即同一岗位由于人员自身能力等有所差异而导致薪酬所有不同的体系;市场薪酬体系即企业与员工通过双方博弈谈判形成的薪酬,一般中小企业应用较多。企业的薪酬体系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发生变化。企业发展初期可以使用市场薪酬体系;随着市场的壮大,企业可采用分层分类的薪酬体系:其中,第一层:对于企业事务性岗位或者非核心的技术岗位采用岗位薪酬加部分能力薪酬的体系;第二层:对于企业核心能力岗位,采用能力体系薪酬,对核心能力岗位的评估要素进行提取,制定更能激励员工的薪酬。

贵阳市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生态激励约束考核办法

近日,《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激励约束考核办法》颁布实施,将根据考核得分,对各区(市、县、开发区)进行生态资金奖惩,办法自2018年8月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 记者从市大气处获悉,办法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以各区(市、县、开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与上年差值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激励约束机制,三个考核指标的权重分别为35%、35%、30%。 考核数据采用、省、市环境监控中心提供的各区(市、县、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市对各区(市、县、开发区)实行月度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计算生态约束资金和生态激励资金。 办法规定,按照生态约束激励资金额度计算公式核算各区(市、县、开发区)的生态约束激励资金额度。生态约束激励资金额度由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考核得分以及生态补偿系数决定,约束资金按月度结算,激励资金按年度结算。其中,生态约束资金系数为2万元/分、生态激励资金系数为10万元/分。 对于空气中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区(市、县、开发区),且当年累计上缴生态约束资金总额高于当年生态激励资金额度的,年终退还累计上缴的生态约束资金,生态激励资金差额由市级统筹解决。 同时,对于生态约束资金逾期未上交的区(市、县、开发区),我市将对其进行提醒、通报批评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一票否决等处罚;当月空气质量同比下滑且考核居最后一名的,市生态文明委对其实施约谈;连续两月空气质量同比下滑且考核居最后一名,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其实施约谈;连续三个月空气质量同比下滑且考核居最后一名,不能审批涉及新增大气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市督办督查局对其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并提请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进行问责,涉及给予纪律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

法律客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政府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职能的基础,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控的准绳,是判断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依据,是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依据,更是各级政府部门开展例行监测和市场监督抽查的依据。因此,没有标准,就无所谓质量安全;没有标准,就无所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共4条,规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性质、制定(修订)的要求以及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主体。该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标准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标准是以科学、技术、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经协商一致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所批准,在一定范围内共同遵守的技术性文件。在我国按照适用范围划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类。按法律的约束性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其中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可自愿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和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一般是指规定农产品质量要求和卫生条件,以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如农产品中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的残留限量,农产品中重金属等有毒物质的允许量,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的规定,对农药、兽药、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化学物质的使用规定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是农业标准体系中涉及农产品安全和质量中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有机系统。我国现行的农产品卫生标准、无公害食品系列标准等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都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业标准体系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所涉及的标准。农业标准体系内容包括安全和质量两类标准。安全类标准主要是影响农产品安全的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因素方面的标准,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等;质量类标准主要是指农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与农产品质量有关的标准。一般来讲,国外农业标准体系的层级由国家标准、协会标准和企业标准组成。而我国现行农业标准体系的层级,则由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纪组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3个层级为政府性标准。

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依法行政考核,是指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基本要求进行的督促检查、考核评定及奖惩活动。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对所属行政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政府法制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部署,具体组织进行考核工作,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实行双重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听取其上级管理部门的意见;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应对其依法行政情况予以掌握,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上级管理部门。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第五条 依法行政考核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公众参与,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负总责,进行认真部署和督导。第二章 考核内容第七条 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情况;  (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实施的情况;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情况;  (四)规范行政执法的情况;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情况;  (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取得实际效果的情况。第八条 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考核内容:  (一)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二)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拟任地方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  (三)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将法律知识测试列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务员进行专门法律知识考试。  (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五)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第九条 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的考核内容:  (一)健全政府立法制度。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出台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立法项目,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机制。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制度,政府规章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  (三)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配套制度和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完善和实施行政监督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上级行政机关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积极接受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  (五)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明确问责主体和权限、对象和事由、程序和方式。坚持有责必问。  (六)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督促指导、监督考核。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和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制度。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其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2019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依法行政考核,是指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基本要求进行的督促检查、考核评定及奖惩活动。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对所属行政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部署,具体组织进行考核工作,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实行双重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听取其上级管理部门的意见;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应对其依法行政情况予以掌握,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上级管理部门。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第五条 依法行政考核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公众参与,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负总责,进行认真部署和督导。第二章 考核内容第七条 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情况;  (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实施的情况;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情况;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情况;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情况;  (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取得实际效果的情况。第八条 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考核内容:  (一)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二)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拟任地方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  (三)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将法律知识测试列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五)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第九条 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的考核内容:  (一)健全政府立法制度。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出台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立法项目,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机制。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制度。  (三)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配套制度和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完善和实施行政监督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上级行政机关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积极接受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  (五)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明确问责主体和权限、对象和事由、程序和方式。坚持有责必问。  (六)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督促指导、监督考核。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和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制度。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工会工作考核办法

拜托,这个虚套的东东有啥难编的。不知你是写哪一级的,厂级的、还是分场级的、车间级的、班组级的,不过无论哪一级,就是内容涵盖面不同罢了。首先厂(班)务公开的内容是什么、时效怎样、在何时何地进行公开;例如:本厂(班)三月份奖金是怎样定出来的,分配办法是依据什么,每个分场(班组就是每个人)实发多少、奖惩多少、有何依据等等,作为公开内容每月奖金何时何地进行公开,逾期怎么考核;有如,本厂(班)有多少人在某月或本年度享受婚丧嫁娶的假期,何时至何时,什么情形给多长时间的假,超了还是未休够,转其他时间换休还是折成加班工资,折多少依据什么等等。厂(班)务公开主要是工会工作(我们这里就是这样,班组有工会小组长、厂有工会主席或专干),把涉及集体或个人的财、物,惩罚奖励、福利、考勤、生老病死、婚丧嫁娶、补贴补助等等,说白了就是和职工利益相关的所有一切,都需要向广大职工进行公开、公示,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就是规定该谁或哪个部门管理的数据,就由其定期、真实的交由职代会(工会小组)进行公开公示,逾期或瞒报应怎样处罚。这本来是职工监督企业(班组)的有效手段,防止隐匿作假,体现职工是企业主人的基本方式。但说白了扯淡,厂长今年花了多少钱请吃喝能给你报细账?!甚至黑了多少钱只有他和财务总监知道,所以公开的都是垃圾。所以让你制定考核办法,你就把日常的财、物、生产资料、考勤等按分类加以制定,考核力度可以大些,反正这些不制定考核办法也得每月每季每年按时公布,对触及小集团利益的讳莫如深哦。

街道职工之家评定考核办法

  街道职工之家评定考核办法 为深入开展职工之家(以下简称建家)创建活动,加强对建家工作的管理,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等要求,制定本办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街道职工之家评定考核办法范文,仅供参考。   第一条 为深入开展职工之家(以下简称建家)创建活动,加强对建家工作的管理,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全市所有工会基层组织和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楼宇)工会组织。   第三条 开展建家活动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履行工会基本职责、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载体,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   第四条 建家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这一我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u2018职工之家u2019”、把工会干部锤炼成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u2018娘家人u2019”的要求,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本地区、本产业(系统)、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以基层工会“双亮”、乡镇(街道、园区)工会“6+1”规范化建设工作为基础,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等活动,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地赋予建家工作新内涵。坚持以职工为本,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工会组织建设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五条 建家工作要坚持服务大局、突出维护、依靠群众、创新发展、规范建设、齐抓共建的六个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争取行政支持,广泛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形成党政工齐抓、各部门配合、职工全员参与的共建局面。   第二章 评定与管理   第六条 建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市总工会负责制定全市建家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工作意见,对各级工会开展建家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负责市级合格职工之家(小家)、先进职工之家(小家)、示范职工之家(小家)的评定与管理和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的推荐、申报。接受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委托负责对我市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的考核验收工作。   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级实施意见和考核评分细则,负责本级各类职工之家(小家)荣誉的评定和管理;负责市级各类职工之家(小家)荣誉的推荐、申报;负责组织所属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楼宇)工会及基层工会开展建家活动,分类指导,培育典型。   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楼宇)工会做好本级和所属基层工会开展建家活动,并向上一级工会推荐合格、先进职工之家(小家);乡镇(街道)总工会,可评定和管理乡镇(街道、园区)一级的合格职工之家和先进职工之家(小家)。   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建家活动,负责合格职工小家的确认和管理。   第七条 各级工会要建立各层级职工之家(小家)的“先进库”进行动态管理。   第八条 市总工会原则上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先进职工之家(小家)。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可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定期评选、表彰先进职工之家(小家)。   第三章 评选要求   第九条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新时期建家工作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 坚持建家方向。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政治方向,按照党政工共建“职工之家”要求并形成合力,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落到实处。   2. 履行维护职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包括女职工劳动特殊保护、劳动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普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劳动纠纷;落实职工各项社会保障措施;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体面劳动;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双赢。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以工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不断探索职工民主管理新的实现形式。积极推行厂务(校务、院务、所务、机关内部事务等)公开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切实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强群众性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促进和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   3. 促进科学发展。围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广大职工支持和参与改革,调动职工投身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深入开展“五水共治”、“发展创新型经济、发挥主力军作用”、“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等建功立业活动,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好“工人先锋号”、先进模范、创新工作室的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和管理工作,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勇创佳绩。   4. 提高职工素质。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 主题教育 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职工群众,引导职工群众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结合在一起,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培育“四有”职工队伍;完善职工宣传、文化、教育阵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满足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动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和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5. 服务职工群众。把工会组建、建设职工服务中心和创建“职工之家”统一起来,以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认真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意愿,提出政策建议和主张;关心职工生产生活问题,指导帮助职工就业,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和“春风行动”,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职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水平,引导企业单位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集体宿舍标准化、文娱活动普及化、医疗帮扶常态化,让广大职工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建设“职工之家”的成果。   6. 加强自身建设。工会组织网络健全,落实“双亮”要求;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巩固、发展会员队伍。职工入会率要求:合格职工之家达85%、县级先进职工之家达90%、市级先进职工之家和省级模范职工之家达95%、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达98%以上;区域性职工之家的职工入会率要求:合格职工之家达85%、市级先进职工之家达90%、省级(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达95%以上。   7. 坚持会员评家。建立完善每年一次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工会主席、副主席)制度;会员满意率要求:合格职工之家达80%、县级先进职工之家达85%、市级先进职工之家达90%、省级模范职工之家达95%、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达98%以上;区域性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满意率市级的达85%、省级的达90%、全国级的达95%以上。   第十条 职工小家建设要坚持分工会、工会小组与车间、班组、科室建设相结合,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二、三级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制度,积极组织职工参与经济建设和劳动竞赛活动,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志愿者行动,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办好事解难事,建立职工小家资料档案。坚持会员评家,会员满意率要求:合格职工小家达80%、县级先进职工小家达85%、市级先进职工小家达90%、省级模范职工小家达95%、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达98%以上。   第十一条 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必须在下一个层次的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小家)满一年以上的单位中推荐评选。   大中型企业(集团)工会申报市级先进职工之家,其所属二级(法人)单位工会应有60%以上(含集团本部工会)获区县(市)或产业级以上先进职工之家称号方可申报;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其所属二级(法人)单位工会应有60%以上(含集团本部工会)获市级以上先进职工之家称号方可申报;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其所属二级(法人)单位工会应有60%以上(含集团本部工会)获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方可申报。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市级先进职工之家:   1. 工会组织机构(包括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和工会班子不健全,不按时换届,工会干部待遇未落实的。   2. 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未按规定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未实行厂务(校务、院务、所务、机关内部事务等)公开制度的;非公有制单位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或与其所有制相适应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   3. 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企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近三年内发生拖欠职工工资事件的。   4. 公司制企业未落实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   5. 近三年内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的。   6. 工会经费未依法按时足额拨缴的(包括基层工会留成部分)。   7. 职工(含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入会率未达95%的。   8. 未建立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的。会员对建家工作满意率低于90%,考核基础分低于90分的。区域性市级先进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满意率低于85%的,考核基础分低于85分的。   9. 获区县(市)或产业级先进职工之家未满一年的。企业单位未实施“双亮”、未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   10. 因劳动争议引起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的。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 职工之家(小家)荣誉称号的评选、命名和复查确认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十四条 评选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小家),采取由基层工会组织申报,逐级推荐、考核、审定的程序。   第十五条 申报各层级职工之家(小家)单位,应由本单位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同级党政组织同意,经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以票决的方式通过后,同时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向上一级工会申报。   第十六条 示范职工之家(小家)由市总工会在市级及以上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复查验收的基础上,择优选树,数量控制在10%以内。在推荐省级及以上模范职工之家(小家)时,示范职工之家(小家)优先考虑。   第五章  考核验收   第十七条 对合格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模范职工之家的评定实行考核验收的办法。   第十八条 市级以上合格、先进职工之家根据本办法所附的各类型评分细则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基础分要求:市级合格职工之家达80分、先进职工之家达90分、省模范职工之家达95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达98分以上;区域性市级合格职工之家达80分、先进职工之家达85分、省级模范职工之家达90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达95分以上。在落实工会重点工作中有创新举措和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可适当加分,加分部分作为推荐时参考。   第十九条 市级以上先进、模范职工小家根据本办法所附的评分细则进行考核验收。   市级合格职工小家考核分达80分、先进职工小家考核分达90分、省模范职工小家考核分达95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达98分以上。                    ;   第二十条 评选单位可委托下一级工会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其考核组成员应报评选单位同意。   第二十一条 先进、示范、模范职工之家的授予机关,原则上每3年要对获得称号的单位进行一次复查验收。对经复查合格的单位颁发合格证书,确认其保持荣誉称号;经复查发现其工作不符合先进、模范标准的应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整改期限不超过半年,对逾期未改的应撤销其荣誉称号。省级和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由市总工会将复验结果书面向省总、全总报告,提出确认或撤销荣誉称号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 改制企业的荣誉称号归属:   1. 改制后,工会组织体制变化不大、经验收符合条件的确认其保留荣誉称号。单位更名需及时向上级命名单位报告备案。   2. 改制后,原工会组织不存在,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企业工会组织,其工会组织在合格职工之家的基础上应重新争创先进、模范职工之家。   3. 对已获得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企业兼并其他企业,或者与同等级荣誉称号的企业合并形成新的企业,应对新企业进行复查验收,符合条件的给予确认保留荣誉称号。   4. 对已获得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企业与其他企业联合组成企业集团的,该企业以子公司形式存在,原工会组织体制和领导班子没有大的变化,对该子公司的建家工作进行复查验收,符合条件的给予确认保留荣誉称号。   5. 对已获得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企业被其他企业兼并(以工会分会、小组形式存在)或倒闭破产的,不再复验,由命名单位予以撤销荣誉称号。   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以上规定。   第二十三条 在评选和考核验收中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符合评选条件、程序等要求的,应取消其申报资格或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 被撤销荣誉称号单位的奖牌由县级以上总工会收回处理。   第六章 奖 励   第二十五条 对获得各层级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的单位,由授予机关颁发相应称号的奖牌、证书。   第二十六条 对于获得各层级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的单位和工会主席,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或建家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研究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凡被推荐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单位的领导,该单位必须是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凡被推荐为省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和省五一劳动奖章单位的领导,该单位必须是省级以上先进职工之家;凡被推荐为市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和市五一劳动奖章单位的领导,该单位必须是市级以上先进职工之家。   第二十八条 凡车间、班组、科室被推荐为全国、省工人先锋号的或车间、班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被推荐为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的,该车间、班组、科室原则上应是市、县级以上先进职工小家。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街道职工之家评定考核办法

  街道职工之家评定考核办法 为深入开展职工之家(以下简称建家)创建活动,加强对建家工作的管理,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等要求,制定本办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街道职工之家评定考核办法范文,仅供参考。   第一条 为深入开展职工之家(以下简称建家)创建活动,加强对建家工作的管理,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全市所有工会基层组织和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楼宇)工会组织。   第三条 开展建家活动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履行工会基本职责、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载体,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   第四条 建家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这一我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u2018职工之家u2019”、把工会干部锤炼成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u2018娘家人u2019”的要求,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本地区、本产业(系统)、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以基层工会“双亮”、乡镇(街道、园区)工会“6+1”规范化建设工作为基础,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等活动,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地赋予建家工作新内涵。坚持以职工为本,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工会组织建设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五条 建家工作要坚持服务大局、突出维护、依靠群众、创新发展、规范建设、齐抓共建的六个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争取行政支持,广泛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形成党政工齐抓、各部门配合、职工全员参与的共建局面。   第二章 评定与管理   第六条 建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市总工会负责制定全市建家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工作意见,对各级工会开展建家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负责市级合格职工之家(小家)、先进职工之家(小家)、示范职工之家(小家)的评定与管理和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的推荐、申报。接受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委托负责对我市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的考核验收工作。   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级实施意见和考核评分细则,负责本级各类职工之家(小家)荣誉的评定和管理;负责市级各类职工之家(小家)荣誉的推荐、申报;负责组织所属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楼宇)工会及基层工会开展建家活动,分类指导,培育典型。   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楼宇)工会做好本级和所属基层工会开展建家活动,并向上一级工会推荐合格、先进职工之家(小家);乡镇(街道)总工会,可评定和管理乡镇(街道、园区)一级的合格职工之家和先进职工之家(小家)。   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建家活动,负责合格职工小家的确认和管理。   第七条 各级工会要建立各层级职工之家(小家)的“先进库”进行动态管理。   第八条 市总工会原则上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先进职工之家(小家)。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可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定期评选、表彰先进职工之家(小家)。   第三章 评选要求   第九条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新时期建家工作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 坚持建家方向。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政治方向,按照党政工共建“职工之家”要求并形成合力,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落到实处。   2. 履行维护职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包括女职工劳动特殊保护、劳动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普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劳动纠纷;落实职工各项社会保障措施;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体面劳动;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双赢。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以工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不断探索职工民主管理新的实现形式。积极推行厂务(校务、院务、所务、机关内部事务等)公开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切实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强群众性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促进和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   3. 促进科学发展。围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广大职工支持和参与改革,调动职工投身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深入开展“五水共治”、“发展创新型经济、发挥主力军作用”、“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等建功立业活动,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好“工人先锋号”、先进模范、创新工作室的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和管理工作,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勇创佳绩。   4. 提高职工素质。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 主题教育 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职工群众,引导职工群众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结合在一起,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培育“四有”职工队伍;完善职工宣传、文化、教育阵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满足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动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和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5. 服务职工群众。把工会组建、建设职工服务中心和创建“职工之家”统一起来,以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认真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意愿,提出政策建议和主张;关心职工生产生活问题,指导帮助职工就业,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和“春风行动”,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职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水平,引导企业单位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集体宿舍标准化、文娱活动普及化、医疗帮扶常态化,让广大职工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建设“职工之家”的成果。   6. 加强自身建设。工会组织网络健全,落实“双亮”要求;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巩固、发展会员队伍。职工入会率要求:合格职工之家达85%、县级先进职工之家达90%、市级先进职工之家和省级模范职工之家达95%、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达98%以上;区域性职工之家的职工入会率要求:合格职工之家达85%、市级先进职工之家达90%、省级(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达95%以上。   7. 坚持会员评家。建立完善每年一次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工会主席、副主席)制度;会员满意率要求:合格职工之家达80%、县级先进职工之家达85%、市级先进职工之家达90%、省级模范职工之家达95%、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达98%以上;区域性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满意率市级的达85%、省级的达90%、全国级的达95%以上。   第十条 职工小家建设要坚持分工会、工会小组与车间、班组、科室建设相结合,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二、三级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制度,积极组织职工参与经济建设和劳动竞赛活动,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志愿者行动,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办好事解难事,建立职工小家资料档案。坚持会员评家,会员满意率要求:合格职工小家达80%、县级先进职工小家达85%、市级先进职工小家达90%、省级模范职工小家达95%、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达98%以上。   第十一条 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必须在下一个层次的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小家)满一年以上的单位中推荐评选。   大中型企业(集团)工会申报市级先进职工之家,其所属二级(法人)单位工会应有60%以上(含集团本部工会)获区县(市)或产业级以上先进职工之家称号方可申报;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其所属二级(法人)单位工会应有60%以上(含集团本部工会)获市级以上先进职工之家称号方可申报;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其所属二级(法人)单位工会应有60%以上(含集团本部工会)获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方可申报。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市级先进职工之家:   1. 工会组织机构(包括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和工会班子不健全,不按时换届,工会干部待遇未落实的。   2. 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未按规定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未实行厂务(校务、院务、所务、机关内部事务等)公开制度的;非公有制单位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或与其所有制相适应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   3. 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企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近三年内发生拖欠职工工资事件的。   4. 公司制企业未落实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   5. 近三年内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的。   6. 工会经费未依法按时足额拨缴的(包括基层工会留成部分)。   7. 职工(含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入会率未达95%的。   8. 未建立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的。会员对建家工作满意率低于90%,考核基础分低于90分的。区域性市级先进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满意率低于85%的,考核基础分低于85分的。   9. 获区县(市)或产业级先进职工之家未满一年的。企业单位未实施“双亮”、未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   10. 因劳动争议引起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的。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 职工之家(小家)荣誉称号的评选、命名和复查确认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十四条 评选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小家),采取由基层工会组织申报,逐级推荐、考核、审定的程序。   第十五条 申报各层级职工之家(小家)单位,应由本单位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同级党政组织同意,经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以票决的方式通过后,同时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向上一级工会申报。   第十六条 示范职工之家(小家)由市总工会在市级及以上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复查验收的基础上,择优选树,数量控制在10%以内。在推荐省级及以上模范职工之家(小家)时,示范职工之家(小家)优先考虑。   第五章  考核验收   第十七条 对合格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模范职工之家的评定实行考核验收的办法。   第十八条 市级以上合格、先进职工之家根据本办法所附的各类型评分细则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基础分要求:市级合格职工之家达80分、先进职工之家达90分、省模范职工之家达95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达98分以上;区域性市级合格职工之家达80分、先进职工之家达85分、省级模范职工之家达90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达95分以上。在落实工会重点工作中有创新举措和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可适当加分,加分部分作为推荐时参考。   第十九条 市级以上先进、模范职工小家根据本办法所附的评分细则进行考核验收。   市级合格职工小家考核分达80分、先进职工小家考核分达90分、省模范职工小家考核分达95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达98分以上。                    ;   第二十条 评选单位可委托下一级工会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其考核组成员应报评选单位同意。   第二十一条 先进、示范、模范职工之家的授予机关,原则上每3年要对获得称号的单位进行一次复查验收。对经复查合格的单位颁发合格证书,确认其保持荣誉称号;经复查发现其工作不符合先进、模范标准的应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整改期限不超过半年,对逾期未改的应撤销其荣誉称号。省级和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由市总工会将复验结果书面向省总、全总报告,提出确认或撤销荣誉称号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 改制企业的荣誉称号归属:   1. 改制后,工会组织体制变化不大、经验收符合条件的确认其保留荣誉称号。单位更名需及时向上级命名单位报告备案。   2. 改制后,原工会组织不存在,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企业工会组织,其工会组织在合格职工之家的基础上应重新争创先进、模范职工之家。   3. 对已获得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企业兼并其他企业,或者与同等级荣誉称号的企业合并形成新的企业,应对新企业进行复查验收,符合条件的给予确认保留荣誉称号。   4. 对已获得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企业与其他企业联合组成企业集团的,该企业以子公司形式存在,原工会组织体制和领导班子没有大的变化,对该子公司的建家工作进行复查验收,符合条件的给予确认保留荣誉称号。   5. 对已获得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企业被其他企业兼并(以工会分会、小组形式存在)或倒闭破产的,不再复验,由命名单位予以撤销荣誉称号。   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以上规定。   第二十三条 在评选和考核验收中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符合评选条件、程序等要求的,应取消其申报资格或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 被撤销荣誉称号单位的奖牌由县级以上总工会收回处理。   第六章 奖 励   第二十五条 对获得各层级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的单位,由授予机关颁发相应称号的奖牌、证书。   第二十六条 对于获得各层级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的单位和工会主席,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或建家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研究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凡被推荐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单位的领导,该单位必须是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凡被推荐为省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和省五一劳动奖章单位的领导,该单位必须是省级以上先进职工之家;凡被推荐为市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和市五一劳动奖章单位的领导,该单位必须是市级以上先进职工之家。   第二十八条 凡车间、班组、科室被推荐为全国、省工人先锋号的或车间、班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被推荐为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的,该车间、班组、科室原则上应是市、县级以上先进职工小家。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绩效考核办法有哪些

绩效考核方法有多种,下面列举常见的几种:目标管理法:目标管理法是一种以目标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方法,通过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对个人或组织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衡量。360度评估法:360度评估法是一种多源反馈的绩效考核方法,通过收集来自员工、同事、上级和客户等多个角度的反馈信息,对个人的绩效进行评估和反馈。绩效评分法:绩效评分法是一种基于标准化评分的绩效考核方法,通过制定绩效评分标准和指标,对个人或组织的绩效进行评分和排名。行为记录法:行为记录法是一种基于工作行为和表现的绩效考核方法,通过对个人的工作行为和表现进行记录和评估,对个人的绩效进行评估和反馈。成果导向法:成果导向法是一种基于工作成果的绩效考核方法,通过对个人或组织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和衡量,对绩效进行评估和反馈。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绩效考核方法适用于不同的场景和目的,应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和应用。同时,在应用绩效考核方法时,应该注重公正、客观、透明和有效,避免主观因素和个人偏见的影响。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是什么?

目的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以推动体系的实施并达到预定的目标。范围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跟踪审核、管理评审、外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及复审的所有受审核的工程处、项目部、科室和分管领导。职责管代全面负责本考核办法的审批及领导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资料收集汇总、申报与考核组织协调、实施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考核时机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年度计划(包括预评审、正式评审及复审)对受审核部门进行审核活动后。为纠正不合格项而开展的跟踪审核活动后。考核依据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报告(包括评审报告)跟踪审核报告考核步骤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计划中对换版后第一次质量体系内部审核的结果暂不作考核,之后的所有审核,按本考核办法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考核跟踪审核的考核根据跟踪审核报告,对上一次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结果所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分类考核。根据管理评审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调整和改进措施要求,凡未落实一项,参照4.3.2.1.a条考核。换版评审通过后,根据公司年度内审计划召开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含内审、复审、跟踪审核、管理评审)的考核,按本考核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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