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主体

阅读 / 问答 / 标签

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哪些

农业经营主体分为小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与传统的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而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在规模上、现代化水平等方面有着较大的优势,因些,又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优势凸显,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发展活力加速释放。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超过220万家,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4万家,辐射带动近一半农户;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达到390万家。完善基础制度,提升规范运营水平1、建立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完善章程制度,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发起成立阶段的辅导,指导农民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健全组织机构,指导农民合作社依法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并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利益分配,指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强化同成员的利益联结。加强登记管理,引导农民合作社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按时完成年报公示、信息变更登记,推动建立畅通便利的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农业农村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防范以农民合作社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2、健全农民合作社财务和会计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执行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遴选推介一批与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配套衔接、使用便捷、服务便利的财务管理软件。鼓励农民合作社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3、建立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机制。依托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实行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开展家庭农场统一赋码工作,确立家庭农场唯一标识数字码和二维码,叠加家庭农场生产经营、产品品牌、商誉信用等信息,实现家庭农场管理服务数字化。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向消费者、上下游企业、金融保险机构等推送家庭农场二维码,为家庭农场产品销售、品牌推广、贷款保险等提供便利服务。4、建立家庭农场规范运营制度。组织开发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免费提供给家庭农场使用,实现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数字化、财务收支规范化、销量库存即时化。5、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区别不同地区、发展阶段和产业基础,强化分类指导,增强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哪些其过渡形式是什么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几亩地的小农户)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3、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虽然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是一个过渡形式。4、家庭农场可以把规模经营与集约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应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主体。

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什么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一是健全规范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完善农民合作社登记管理规定,推动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纳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统一框架,研究起草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引导农民合作社依法规范发展。从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规范运行机制、畅通便利的市场退出机制、提升发展的指导服务机制等方面,建立起“空壳社”常态化治理的长效机制。修订家庭农场统计调查制度,健全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二是强化试点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持续扩大试点范围,全国406个试点县的农民合作社成员总数、成员出资总额等指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营异常率低1.5个百分点,县域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引导农民合作社兴办公司,探索整合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创新运营机制的路径方法。开展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新评定1836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全国县级及以上示范社达16.8万家、示范家庭农场超过11万个。择优推介近百家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和机制。三是深化社企对接合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惠农优惠季、放心农资入社、主体品牌上榜等活动,对接服务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邮政惠农合作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中化MAP在全国534个县合作落地。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速发展,从服务需求方成长为产业合伙人,承建近一半的邮政农品生产基地,超过2300家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挂牌成立中化乡村服务站。

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哪些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几亩地的小农户)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   3、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虽然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是一个过渡形式。   4、家庭农场可以把规模经营与集约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应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主体。

怎样培育农村文化产业经营主体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发展氛围。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宣传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及成功典型、经验做法等,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引导更多农民加入和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加强培训,尽快培养一批熟悉合作理论、合作政策和合作实践的 “明白人”、“带头人”,培养一批致力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干部,增强发展后劲,提高辐射带动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二)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建议市、区政府结合地方实情,及时出台支持和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在资金扶持、项目支持和用地用电、绿色通道、信贷等方面,形成一系列全面、系统的政策扶持机制,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优惠政策、协调服务,并将各项优惠政策的受益承载主体予以明确,防止个人从中投机取巧。各乡镇要加大执行力度,保证把各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三)正确处理关系,保障发展前提。一要正确处理好家庭经营和合作经营的关系。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自愿、民主原则,由农民自行成立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二要正确处理好自我发展与政府推动的关系。政府要不断引导和促进农民自愿联合,不搞强迫命令、随意捏合,更不能包办替办,做到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三要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既不能一哄而上,也不可一蹴而就,要做长期的探索和实践。要在满足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注重支持好具有凝聚力、带动力和发展潜力的区域项目培育工作。(四)加强试点示范,激活发展活力。要结合当地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选择带动农户多、发挥作用好、发展潜力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规范化试点建设,每年安排一定的试点经费,用于内部建设、内部管理、宣传发动等启动工作,经费额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开展情况、覆盖面和农民满意度等方面挂钩。有条件的还可以组织开展纵横向交流活动,一方面强化内部交流机制,相互取长补短,总结提高,另一方面积极创建外出考察学习平台,组织人员深入发达地区学习借鉴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功经验,并注重引导,做好学以致用。(五)突出优势产业,挖掘发展潜力。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程中,要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优化农业品质和布局出发,围绕农业、牧业、渔业等有特色、有规模的主导产业,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等与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联合经营,利用龙头企业具有的资金技术优势帮助克服发展难题,最终实现规模发展。在操作模式上可以实行“合作社+公司+农户”、“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等社企联合运作模式,走双赢发展道路,巩固积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优势,进而转化为发展潜力,进一步拓宽合作发展渠道。(六)强化内部管理,拓展发展机制。要依法建立健全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现阶段符合农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在发展中既体现公平,又体现效率;既讲求服务,又讲求赢利;既注重分配,又注重积累。采取边发展边规范的办法,切实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早日实现构建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的目标。

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有哪些

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几亩地的小农户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什么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作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几亩地的小农户)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 3、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虽然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是一个过渡形式。 4、家庭农场可以把规模经营与集约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应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主体。

农业经营主体情况调研报告

农业经营主体情况调研报告   我们眼下的社会,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农业经营主体情况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近年来,玉屏镇紧紧围绕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以土地流转为载体,加大政策扶持,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生的农业经营格局,有力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在对近年来全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对专业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现就玉屏镇培育状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以下报告。    一、发展现状   围绕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我镇着力培育了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三大类新型经营主体,各经营主体正茁壮成长。   1、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镇共12家,经工商登记注册的7家,涉及种、养、加及供销服务等众多领域,其中种植业4个、畜牧业5个、渔业2个、加工运输仓储业1个、其他行业2个。其中康淋农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于20xx年度获县级先进示范社;成员总数200余人,户均纯收入高于全镇农民户均收入2倍以上。其缺点是制度不够健全,尚有部份未通过工商注册。   2、家庭农场。现有家庭农场5家,还未经工商登记注册,农场通过示范引领、土地流转、雇工等形式带动农户生产经营,经营面积100余亩,户均纯收入高于全镇农民户均收入3倍以上。   3、专业大户。全镇专业大户已成为农村中当前比较有活力和影响的新型经济体,现有9户,其中种植业5户、养殖业2户、其他2户,户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户均纯收入2.5倍以上。    二、作用和成效   1、加速了土地流转,解决了“谁来务农”的问题。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租赁土地,农户以土地入股等形式,加速了土地流转,充分利用了农村的“四荒”,同时也避免了农村土地的撂荒问题;同时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全镇800余户,有力构建起“经营主体+农户”的有机衔接的利益共同体和产业链条,解决了“谁来务农”的问题。   2、优化社会服务,拓展“怎样务农”的途径。在各类经营主体的带动下,玉屏镇努力打造“一村一品”,产业实现全覆盖,由传统生产经营模式逐步向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方向转变,由单一要素合作向劳动、技术、资金、土地等多要素合作方向转变,由各自为阵向联合发展推进,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分工分业和规模经营,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现代农业基础不断巩固和优化,实现了提质增效。   3、推进绿色生产,夯实“吃得放心”的基础。玉屏镇力争省级生态乡镇,近年来努力引导各经营主体依靠科技,推进绿色生产,确保“吃得放心”,抵制生产转基因食品原料。蚕、茶、竹、畜、粮五大产业不断向优质农业推进。努力争创“无公害农产品整体推进镇”、“绿化模范镇”。目前在本镇同尧村建立了初具规模的“林下生态乌鸡养殖发展专业合作社”,玉联村和九角村建立了“无公害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还将打算在玉联、鱼池、九角等村打造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兴阳村的生态养牛,中棉村的生态养羊、兔,以及黑豚鼠(珍稀养生食品畜类),中心村的无公害粮食生产基地,河畔村的珍稀菌类—竹荪的生产。所有的生产和养殖都力求绿色,无公害。   4、转变发展方式,支撑“农业出路”的模式。围绕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采取放活土地、改善手段的方式,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流转,着力把农村有经管能力的农民培养成为“专业大户”、“小农场主”,大力培育新型产业化经营主体,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大量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使农村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获得更多增收渠道。通过科技示范、良繁品种、生态精品、农产品加工等建设,不断提高现代农业基地建设水平和综合效益,逐步提高科技水平,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1、土地流转难。土地零碎化,农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偏低,需要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全镇农户人均耕地不足一亩,且分布零散,加上丘陵山区的地理条件,既不利于标准化生产和机械化作业,又增加了降低成本和增加收入的难度,制约了机械化和规模经营程度的提高,劳动力和土地资产效益没有充分发挥。加之承包农户不断分化,兼业化倾向明显,农村大量土地复种指数不高甚至闲置搁荒。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尚处于发展早期,数量少、规模小,亟待加大培育力度。   2、思想认识滞后,务农意愿淡薄。我镇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短缺,与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不相适应,需要加快培养职业农民。农业劳动力已经呈现老龄化、低文化,出现了年龄段、季节性、区域性等结构性短缺,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务农意愿淡薄。如果这一状况得不到根本改善,将严重影响今后一个时期现代农业建设。为此,必须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确保现代农业后继有人。   3、农户分散经营,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偏低,需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当前,农户家庭经营多数仍属于分散经营,存在着“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面临着自然、市场和质量的“三重风险”。实践已经证明,发展各类经营主体是从根本上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目前,全镇家庭农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健全。为此,迫切需要推进多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加快各类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   4、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设施配套差,经济比较薄弱,人才缺乏,内部管理不到位,农业社会化服务不足。与当前专业化分工发展要求不适应,需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伴随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转变,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强烈需求。目前,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普遍缺乏为农民提供“统”的服务能力;经营性服务组织发育不充分,经济实力弱,政策扶持不够;公益性服务供需衔接不紧密,服务机制尚需健全。为此,迫切需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为重点的现代农业服务组织。    四、加快发展的`建议   1、更加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改田改土,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完成土地流转是必经之路。要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努力实施改田改土,改变土地零碎化现状,为规模经营和实施农业机械化奠定良好的基础。加快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盘活农民手中的土地资源。帮助农民算好经济账,在引导广大农民维护自身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   2、创新方式,更加有效解决生产要素的瓶颈制约。聚力研发,全力推广农业机械。农业机械化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大型农业机械,不但可以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节约劳动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还可以推动土地流转,带动土地规模经营,改变农户经营规模过小、过于分散、过于粗放状况。要加大研发力度,开发适宜高县丘陵山区推广使用的小型农业机械,同时,加大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加快推广农业机械。   3、多管齐下,加大扶持,做强做大经营主体。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确定标准、分级扶持”的要求,设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专项扶持资金,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技术推广、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等重点支农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上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示范社申报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科技创新,支持并鼓励经营主体开展自主创新,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涉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对接,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综合效益,不断提高科技含量和农产品核心竞争力。金融部门要创新信贷方式,简化贷款手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同时,通过部分无偿资助、无息、低息专项贷款、贷款贴息和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要建立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的农业风险防范机制。   4、强化管理,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作。加大加强培训力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除了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更需要一支有实力、懂管理、会经营的农村“能人”队伍。要进一步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对农业科技、农业技术、农业发展、农业管理、农业生态以及法律政策进行系统培训,努力培养一支“农村‘老板"+农业经理人+新型职业农民”的现代农业生产队伍。同时,要从政府补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金融服务、土地流转、职称评定等方面创新制度和政策,吸引富有创新精神、专业知识较强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农村、投身农业,在农业领域大显身手。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数据怎么查

通过全面普查,引导社会关注和支持“三农”发展,将查清我国农业,从而促进农户和农业企业生产经营新型城镇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深化“三农”发展道路研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新的农村统计调查平台,掌握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建立“三农”信息“一张图”、农民基本情况、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河 这次农业普查。这次农业普查获得的农业、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新变化,将全面摸清全省“三农”基本情况和“三农”的新特点农业普查十年一次、农民基本情况,将“人”“图”“数”进行“时空”一体化的整合,将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农村、惠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优化农业结构,为省委省政府制定更有效的强农,对全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将进一步完善农村统计调查体系和机制;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作物种植面积。还将利用普查成果,促进农民增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建立全省农业生产区域分布可视化展示系统,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促进农民增收,通过这次农业普查,找准存在的短板、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把握发展变化趋势、富农政策。通过普查、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翔实的“三农”资料信息,这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优化农业结构、农村

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主要问题是日益减少的土地与城市化进程之间的矛盾。中国人口正在经历老龄化,农业的现代化和土地利用率方面待提高,增加产量(保障质量的前提下)。不过咱们国家在粮食方面,解决了温饱,还没有借别国的粮食,说明了国家对农业的各方面扶植力度还是不错的。

信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好处

乡村全面振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使进农业农村产业化进程的主要力量。以信用新型农业经营为主体是为帮助乡村实现脱贫致富,完成乡村全面振兴而建立的经营模式。

近年来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是真的吗?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中国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15日在京表示,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送出了五项政策扶持“大礼包”。近年来,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底,纳入农业部门名录的家庭农场44.5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9.4万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万个。在当天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叶贞琴表示,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带动小农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引领作用。“但与成熟的工商业主体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然处于成长的阶段,无论自身能力还是素质,还面临比较大的制约和困难,很多方面都还需要加强。”叶贞琴就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扶持政策作了介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系

是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有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属于生产经营型吗

不完全是。1、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采取三类协同即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2、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技能;以农业作为主业经营,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具有职业化、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等基本特征。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社会化分工,分为五种主要类型。(1)现代青年农场主:具有一定产业基础,高中及以上学历(或相当于高中),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骨干;(3)生产经营型:主要对象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骨干等;(4)专业技能型:主要对象是长期、稳定在农业企业、合作社中就业的,依靠专门技能获取劳动报酬的农业劳动力(即农业企业中的农业劳动力); (5)专业服务型:主要对象是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如农机手、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经纪人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是什么?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构建了包括手机APP端、政府管理端、银行业务端、保险业务端和社会化服务业务端在内的前后台业务系统。通过主体直连、信息直报、服务直通、共享共用,为新型经营主体全方位、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培训、生产作业、产品营销五大服务,向金融服务机构精选推送优质规范新型经营主体有效需求,实现政府动态精准掌控农业生产经营,在线直接监管政策落实情况,推动农业管理理念和治理方式的重大创新。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是干什么的?哪些人可以参选?

指导一些农业工作,一般情况下是一些农业的专家,一些有养殖经验的人,一些农技员。

如何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成乡村振兴生力军?

在农村地区,山多地少,信息闭塞,种植技术水平低、销售渠道缺乏等条件限制着农业的发展,但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利用现代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等高新技术与农业生产技术深度应用给山区农业的发展带来的新的思路。2017年-2018年,慧云信息利用自主开发的标准化生产服务平台,在广西河池东兰县武篆镇将葡萄种植最佳实践通过数学模型构建为标准化生产体系,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帮助当地种植基地复制分析一流农技专家的经验技术,进行智能化农技指导,在专家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最大程度扩大专家服务的面积和效率,让东兰县武篆镇从未进行过葡萄种植的农户也能种出高品质葡萄;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产销高效对接,整合了线下与线上销售渠道网络,与百果园、鑫荣懋等知名生鲜连锁品牌合作,根据葡萄的果品等级对葡萄进行收购,解决农户葡萄销路狭窄问题,避免产品滞销,有效保障农民的收益。供参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今发展如何?

同问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谁来种地","地怎么种

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目前已经形成的基本共识是,在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二者的有机结合,将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理想格局,也是稳定粮食生产的长久之策。可无论是农业生产经营队伍,抑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提供者,其核心都是人。如何稳定住这些人,是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关键;如何提升他们的素质,则是解决“谁来把地种好”的关键。如果他们的素质跟不上,创新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提质增效,甚至建设美好乡村,都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农业生产经营队伍中,普通农户在今后相当长时期里还将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主力军”。有专家认为,素质不高、经营能力和合作意识不强,是当前普通农户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未来加强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培训,将有助于提升农业生产者素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头人,其综合素质和经营能力总体上高于普通农户。但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他们也面临着素质再提升的问题。未来既需要加强对他们的培养培训,也需要优化其成长环境。在现代农业格局中,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提供者,应当利用先进的知识、技术、装备来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服务和支持。他们能否跟上科技发展的脚步,将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未来应当一方面增加他们接触先进科技的机会,一方面提升他们获取信息的能力,让他们能够随时以先进的科技武装自己,指导别人。  现代农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农业发展方式的创新永无止境。解决“谁来把地种好”,关键是建立一支高素质,富有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队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是指

18-55岁的农民、外出务工人员、退役军人、涉农企业(合作社)员工、青年农场主、农村两委干部、农村实用人才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指的是18-55岁的农民、外出务工人员、退役军人、涉农企业(合作社)员工、青年农场主、农村两委干部、农村实用人才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就是一支助力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人才力量。

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含义是什么意思

四大类,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的经营组织*******************************您好,答案已经给出,请您浏览一遍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欢迎回复我!如果满意请及时点击【采纳回答】按钮或者客户端的朋友在右上角评价点【满意】您的采纳,是我答题的动力也同时给您带来知识和财富值***************************************************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分类

1、按照城乡地域将涉农贷款分为农村贷款和城市涉农贷款。2、按照用途,将涉农贷款划分为农林牧渔业贷款、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流通贷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到2022年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①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稳步增加,各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0万家,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②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③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链条进一步延伸,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高素质农民培训普遍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育工作覆盖所有的农业县(市、区),培育体系健全完善,培育机制灵活有效,培育条件大幅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队伍总体文化素质、技能水平和经营能力显著提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于公有制经济吗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于混合所有制经济,既包括公有制经济,也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农村地区由农民、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投资者等组成的,从事现代农业经营的集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其中,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属于公有制经济,而农业企业和投资者则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机勃发,同时又有什么创新?

有新型的职业农民,有家庭农场,并且还建立了信息社,建立了许多平台, 也帮助农民增添了销售的渠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的特征不包括(  )。

【答案】:C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传统的小规模农户经营方式相比具有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的特征,主要有:①以市场化为导向;②以专业化为手段;③以规模化为基础;④以集约化为标志。

如何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职工收入

农业经营要因地制宜,选好品种是关键。果蔬市场不错

如何扶持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因为政策信号对调动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积极性至关重要加大财政扶持。应将财政补贴增量有重点、有目的地投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甚至可以考虑设立专项补贴。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的同时,下一步应继续完善农业信贷政策,切实把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信贷优先支持对象,设立专项保险,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提高保险额度。科技兴农,用科技武装头脑。建设现代农业最终要依赖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但当前我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仍然较为欠缺。推行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培训范围。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点燃乡村振兴新引擎

在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福杰养殖专业合作社,厂房里的肉羊“咩咩”地叫,基地里的玉米播种机隆隆作响。“这只羊力气大!把腿再抓紧一点儿!”村民们有的抓羊、有的剪毛、有的整理羊绒,井然有序;跟着机械走的村民们分工明确,播种、施肥、铺滴灌管,一气呵成。“现在每年优质肉羊饲养量能达到2万只以上,这1200亩基地产出的优质饲草料自己就‘消化"掉了!”合作社理事长说,合作社按照“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不断延长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进种养一体化循环发展。栏优质绒山羊和滩羊1.2万只,年出栏0.8万只左右。“我们每年向大型超市配送‘政府补贴羊肉"40余吨,有时间就借助农村电商平台直播带货,在网上拓展了很多外地客户,京津冀、长三角地区销售量每年递增10%以上。”她说。这些年组织合作社成员及周边129户农户科学养殖肉牛肉羊,年户均增收0.8万元左右。石嘴山市3家合作社入选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让该市的“国家级示范社”总数增加到21个,惠农区福杰养殖专业合作社便是其中之一。走进平罗县红翔沙漠甜瓜专业合作社,在这里工作了7年的移民正在将一个个水管开关打开。“前几天刚种上葱苗,预计8月能上市。”他说:“现在一年能挣72000元。收入好,干劲儿自然大!”该合作社扎根沙漠荒地种植蔬菜13年,生产的大葱、甜瓜、番茄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先后注册了“宁北钢葱”“宁农红翔”“陶乐红宝”等商标。“我们每年吸纳40多名移民村留守妇女务工。通过建立田间学校,每年培训300余人次,让村民们边学边干。”该合作社负责人说,订单种葱3000亩,亩产4吨左右;带动650户农民发展大葱种植,每户增收2万至3万元。石嘴山市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举措,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活动,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先进典型,注重在强化指导服务、健全规章制度、促进融合发展等方面下功夫。平罗县塞上绿春种子专业合作社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实现由原来单纯的繁种向科技含量较高的杂交制种转变。合作社每年订单种植面积2100多亩,带动380余户农户从事蔬菜种子繁育,带动制种面积4000余亩,带动农户亩均增收4000元左右。“入选‘国家队"的这3家农民合作社在规范办社、绿色发展、品牌建设及联农带农方面成效显著。我们将努力发挥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先进典型作用,让其成为带动全市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力引擎。”石嘴山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说。该市将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赋能。

带你深入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扶持背后的绝佳发展机遇

u2003u2003相信很多农民朋友在近几年都听到过同样的一句话:"要加快推进农村地区经济转型与升级",那么对于广大农民羣众来说,这句话究竟意味着什么,又会对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产生哪些影响呢?而所谓的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又会对农民生产生活产生哪些影响呢? u2003u2003u2003u2003其实这几个问题的本质在于广大农民朋友对国家政策认识不明确,对国家发展规划不了解,对如今新经济时代下的农业转型发展没有敏锐的嗅觉。 u2003u2003 u2003u2003如今的农业生产经营早已不是曾经辛辛苦苦一整年,产量不高还愁卖的局面了。新时代下农产品需求量增多,农业对口市场扩大,优质的农产品一经上市就被瓜分殆尽,供不应求。但是相对而言,一些品质低劣的农产品正在逐步被市场所淘汰,生产出这些农产品的农民生活也越加举步维艰。 u2003u2003 u2003u2003那么为什么在同样的市场需求下,有些农民生活的风生水起,有些农民却苦不堪言,叫喊着市场不景气,生活条件不好呢?究其根本还是在于农民生产有没有在结合自身生产实际的基础上对应市场需求,紧跟国家政策。对于这些农民而言,首先要做的就是认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如今的农村振兴发展与市场需求下的重要地位,进而紧跟时代步伐创造属于自己的财富,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 u2003u2003 u2003u2003农民与市场之间的纽带 u2003u2003 u2003u200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像农民与市场之间的纽带,在连接双方的过程中让双方实现利益最大化。我国的农业生产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大背景下发展的,因此如果从农业主体进行划分的话,我国的农业主体现在仍旧是以小农经营为主的。而如今国家大力培养的新型农业主体则是以农村合作社或是基于农村生产特色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为主要组成因素的。那么这二者中究竟谁能更胜一筹,谁能让农民羣众真正脱贫致富实现收入增长呢?答案显而易见是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因为何呢? u2003u2003u2003u2003信息化时代下高效的物流运输冲击着传统的小农经济 u2003u2003 u2003u2003以往的小农经济可以说是农民羣众之间各自为营,甚至生产同一种农作物的农民互为竞争对手。比如两家都是生产土豆的,但是附近只有一家商店需要稳定的土豆供货,那么这个时候为了让自己的产品顺利卖出,农民会选择给商家极大的优惠,只要不亏本,能卖多少卖多少。对于商家而言,有两家选择时自然会倾向于利润更大的一方,这样下去两家农户的劣性竞争过程中看似有胜利的一方,实则是两败俱伤。 u2003u2003 u2003u2003而如今信息量爆炸,信息传播与物流高效发展下,农民在售卖农产品时不再只能局限在产地附近。高效的物流网络帮助以往运输困难,难以保鲜保质农产品可以被卖给更远的商户,而商户也可以在信息沟通极为便利的时代下与农产品优质产地进行交流合作。作为农产品售卖的双方,农民与商户的联系更加紧密,交往更加便捷。 u2003u2003 u2003u200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这样的情况下顺应时势而生,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村合作社或是家庭农场的形式将农业生产者组织在一起,保证自身有稳定的供货水平的同时逐步优化农产品的质量。而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商户在选择供货对象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明显的倾向性。这样就导致了在市场经济下,相比起传统的个体经营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更大的市场竞争优势,也更能在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 u2003u2003 u2003u2003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沟通下,相关农户与市场的沟通对接更为有效,规模化经营水平在市场经济下的生存能力更高 u2003u2003 u2003u200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当于为小农户提供了一个高效售卖的平台,在农业生产合作社或是当地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农民有了稳定的市场信息获取渠道,更在高效的组织下开展专业的农业生产。这样不仅能提高个体小农户服从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的水平,更能让他们有明确的生产方向与稳定的销售渠道。相比起从前时刻担心市场变化、产品滞销、价格下跌没有保障的情况,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领下只要一心一意搞好生产就能安心坐等收益,岂不快哉。 u2003u2003 u2003u200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更加有效、精准的积累和利用资源 u2003u2003 u2003u200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更为高效,在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下带动农村实现经济转型与升级。我国目前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因此针对农村落后的经济结构进行改革与发展势在必行。换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来说,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地区的建立与发展是为了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最终实现乡村振兴与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让农民的腰包真真鼓起来,让农村的生活真正好起来。 u2003u2003 u2003u200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所以能够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如此大的带动作用一方面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有效地连接与沟通市场和农户,让农户在高效的组织下进行生产生活,因地制宜的针对市场缺口进行生产,达到市场农户之间的互利共赢。另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资金、人力与农业资源进行有效地分配与整合,在推动农户之间合作生产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发展,为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在 *** 的大力帮扶下,在政策的扶持倾斜下利用先进带动后进的能力推动整个农业生产链条的专业化高效化发展。 u2003u2003 u2003u2003因此,对于目前的农户来说,最行之有效的致富的道路就是跟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脚步,顺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努力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高效化生产。而不应该墨守成规,划地自封,白白错过发家致富的大好时机。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新出现的生产模式。虽然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比较大,而且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程度也会更高。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在农村出现,它是指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和大规模经营、较高的集约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3、专业大户虽然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是它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所以即使它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很大帮助。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哪些

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哪些,新农业有哪些产业项目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新出现的生产模式。虽然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哪些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比较大,而且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程度也会更高。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在农村出现,它是指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和大规模经营、较高的集约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 3、专业大户虽然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是它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所以即使它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很大帮助。 二、新农业有哪些产业项目 1、新农业产业项目有农村新能源项目、新型农资产品项目、土壤修复项目、农业环保项目、节约型农业项目、农业大数据及物联网项目、功能农业项目、农村电商项目等。 2、农业是人类不可或缺的一个项目、它是人类的生存之本,是一切生产的首要条件。农业可以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提供粮食、副食品、工业原料、资金和出口物资。 3、农业生产的粮食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资料,它在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主要表现在粮食生产上。全国13亿人口的粮食、肉类、蔬菜、水果等食物和纺织用纤维等,除少数需要进口外,其他的全部都来自本国农业。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什么?主体包括哪些类型?

新型农业经营是什么?所谓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当然强调的是“新”了,就是在农村新出现的生产模式,主要是指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和大规模经营、较高的集约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哪些?虽然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类型有3种、4种、5种之说,但普遍都认为主要有4种,这在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中也是被肯定了的,即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专业大户就是主要从事某种单一的农产品的初级生产为主,其规模要大于分散经营农户的生产规模,而且专业程度较高。区分其与一般农户的标准,主要有两个维度,即规模和专业化。特点就是所生产的农产品较为单一,参与市场流通比较被动,生产效率和普通农户相比有所提高。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生产主体的企业化经营单位,具有法人性质,和专业大户相比,虽然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但是其产业链较长,集约化、专业化程度较高,并非简单的从事初级的农产品生产。这种模式集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为一体,可以涵盖到第一二三产业,例如一户人家既种植大规模的土地,又开办了农产品加工厂,还从事乡村旅游或者经营农家乐等。特点就是商品化水平较高,生产技术和装备较为先进,规模化和专业化程度较高,生产效率极高。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就更好理解了,即农户之间通过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或者其他生产资料采取一定合作方式的经营联合体。这种模式是一种互助性质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规模更大,专业化水平更高,与市场的结合程度也更高,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联合经营体,也就是“抱团取暖”。特点是分工明确,从生产、加工到销售都有专门的团队在做,其生产效率也因此得到提高。龙头企业。这个就不过多介绍了,相信大家都比较熟悉了。龙头企业所经营的内容,可以涵盖到整个产业链条,从农产品的种植与加工、仓储、物流运输、销售甚至科研都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都比较高,通常与农户的合作社模式主要有“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能带动农户的发展,甚至带动一个区域的特色农产品的发展,效率远远高出于前三种新型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什么?主体包括哪些类型

新型农业经营是什么?所谓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当然强调的是“新”了,就是在农村新出现的生产模式,主要是指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和大规模经营、较高的集约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哪些?虽然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类型有3种、4种、5种之说,但普遍都认为主要有4种,这在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中也是被肯定了的,即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专业大户就是主要从事某种单一的农产品的初级生产为主,其规模要大于分散经营农户的生产规模,而且专业程度较高。区分其与一般农户的标准,主要有两个维度,即规模和专业化。特点就是所生产的农产品较为单一,参与市场流通比较被动,生产效率和普通农户相比有所提高。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生产主体的企业化经营单位,具有法人性质,和专业大户相比,虽然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但是其产业链较长,集约化、专业化程度较高,并非简单的从事初级的农产品生产。这种模式集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为一体,可以涵盖到第一二三产业,例如一户人家既种植大规模的土地,又开办了农产品加工厂,还从事乡村旅游或者经营农家乐等。特点就是商品化水平较高,生产技术和装备较为先进,规模化和专业化程度较高,生产效率极高。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就更好理解了,即农户之间通过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或者其他生产资料采取一定合作方式的经营联合体。这种模式是一种互助性质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规模更大,专业化水平更高,与市场的结合程度也更高,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联合经营体,也就是“抱团取暖”。特点是分工明确,从生产、加工到销售都有专门的团队在做,其生产效率也因此得到提高。龙头企业。这个就不过多介绍了,相信大家都比较熟悉了。龙头企业所经营的内容,可以涵盖到整个产业链条,从农产品的种植与加工、仓储、物流运输、销售甚至科研都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都比较高,通常与农户的合作社模式主要有“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能带动农户的发展,甚至带动一个区域的特色农产品的发展,效率远远高出于前三种新型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什么?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是建立于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之上,适应市场经济和农业生产力发展要求,从事专业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组织化、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从目前的发展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类型,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形态。其主要实施者就是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理事长、产业化龙头企业法人代表等"领办人",属于新型职业农民范围,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个体形态。随着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显示出发展生机与潜力,已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传统农户的关系是:1、大量的传统农户会长期存在 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传统农户是农业基本经营单位。因此,不能因为强调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试图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全取代传统农户,这是一个误区。此外,这些小规模农户存在先天不足,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而且在我国农业市场化程度日益加深、农业兼业化和农民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快的过程中,传统农户的弱势和不足表现得更加明显。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也要大力扶持传统农户,这不仅是发展农村经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而且是稳定农村大局、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2、新型主体和传统农户相辅相成 新型经营主体与传统农户不同,前者主要是商品化生产,后者主要是自给性生产。两者尽管有一定的竞争关系,但更有相互促进的关系。新型主体发展,尤其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可以对传统农户提供生产各环节的服务,推动传统农户生产方式的转变。与此同时,传统农户也可以为合作社、龙头企业提供原料,成为其第一车间。在发展中,特别是在扶持政策上,对传统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并重,不可偏废。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什么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简述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作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几亩地的小农户)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 3、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虽然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是一个过渡形式。 4、家庭农场可以把规模经营与集约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应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什么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简述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作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几亩地的小农户)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 3、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虽然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是一个过渡形式。 4、家庭农场可以把规模经营与集约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应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什么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作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几亩地的小农户)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3、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虽然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是一个过渡形式。4、家庭农场可以把规模经营与集约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应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什么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简述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作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几亩地的小农户)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 3、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虽然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是一个过渡形式。 4、家庭农场可以把规模经营与集约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应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什么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作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几亩地的小农户)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   3、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虽然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是一个过渡形式。   4、家庭农场可以把规模经营与集约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应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主体。

什么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什么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农业六大新技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业六大新技术主要包括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核农业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多色农业技术、移植技术。以农业生物技术为例,它是一种定向、有目的地进行农业生物遗传改良和创制的高新技术,其中主要包括基因技术、细胞技术、酶技术和发酵技术等,这项技术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新方法。 一、农业六大新技术 1、农业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是一种定向、有目的地进行农业生物遗传改良和创制的高新技术,主要包括基因技术、细胞技术、酶技术和发酵技术等。这一项技术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新产品、新方法、新资源。 2、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主要包括农业决策、支持系统研制与开发、虚拟农业研究、农业信息网络化技术、农业资源管理与动态监测专家系统研制、专业实用技术信息系统及专家系统的研制等。 3、核农业技术:核农业技术是农业的一个重要领域,它不仅可以为农作物品种改良和资源创造了一个技术手段,也能为农副产品的保鲜开启了一条新的有效途径,而且它还可以为解决一些重大农业技术提供新方法。 4、设施农业技术:设施农业技术主要指工厂化种植和养殖、计算机农业控制等现代技术。棚膜栽培、节能日光温室、无土栽培都是设施农业,它比较适宜用于蔬菜、园艺作物的生产和繁殖。 5、多色农业技术:多色农业技术主要包括绿、蓝、白色农业技术。以绿色农业技术为例,它主要是指生态农业技术和可持续发展技术,其实就是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知识,从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入手,充分利用资源,实现高效的物质能量循环。 6、移植技术: 移植技术主要用于工业和国防等其他行业向农业的移植,也可以用于各种常规农业技术融合、交叉、渗透,或者组装与高效地配置,组成一个有机复合技术群。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强调“新”,它是在农村新出现的生产模式,它的经营主体是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大规模的经营农业市场。 2、虽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类型有3种、4种、5种之说,但普遍都认为只有4种。这在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中已经被肯定了,也就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以专业大户为例,就是主要从事某种单一的农产品为主,其规模要大于分散经营农户的生产规模,而且专业程度较高。区分它与一般农户的标准主要有两个维度,即规模和专业化。

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哪些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几亩地的小农户)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 3、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虽然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是一个过渡形式。 4、家庭农场可以把规模经营与集约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应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趋势有哪些

    我国农业发展在十二五期间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当前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我国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引领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并日益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力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趋势如下:  1、农民阶层分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步形成  农民阶层分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现,表明农村劳动力正在重新布局,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体现,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加剧和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3、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第一产业的产值和劳动力占比逐渐下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已具备一定的现代经营能力和资金实力,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生力军,引领着我国现代农业发展。  4、农地流转加快,促进规模经营发展。  近几年,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农地流转规模化加快,农业生产“非粮化”明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5、“非粮化”日趋明显  (1)保障粮食安全难度加大。近年来,土地租金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快速上涨,粮食生产成本不断提升,种粮效益比较低。尽管国家对粮食生产进行补贴,但生产粮食的经济效益远不如种植非粮作物。  (2)粮食消费量快速增长。我国粮食消费总量持续上升,增产幅度赶不上消费增长的速度,粮食自给率逐年下降。  (3)工业用粮不断增长。我国工业用粮占粮食消费总量的比重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6、耕地质量退化严重  我国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存在“一高一低”的弊端。“一高”,是施用量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化肥生产和消费国,我国耕地面积不到世界的1/10,每年施用的化肥总量却占世界的1/3,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投放量是美国的1.7倍。“一低”,是有效利用率低。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哪些类型,有什么特征?

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家庭农场和合作社(1)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主要顾明思议就是以家庭成员劳动力为主要劳动力,进行各种农业生产。家庭农场可分为种植业家庭农场、养殖业家庭农场、种养结合家庭农场、设施农业家庭农场以及都市休闲家庭农场。现在的家庭农场模式主要以前三个类型为主。(2)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基础上由农民按照志愿联合、民主管理原则组织起来的一种互助性生产经营组织。说白了就是统一购买各种农资,统一销售农产品,合作共赢。农民合作社主要类型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经营模式、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经营模式、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模式和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经营模式。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是(  )。

【答案】:A自给自足、农产品商品率较低是传统农户的主要特征。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商品化生产,以市场化为导向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无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还是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都是围绕农产品商品生产和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

农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区别

概念不同,性质不同。概念不同:农工指的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包括农民、农业工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的是在农业领域中采用新的经营模式和技术的农业经营者。性质不同:农工通常是传统的农业从业者,依靠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进行农业经营,主要依赖人力劳动和传统农业技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注重农业产业链的整合和提升,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键任务是加快体制机制创新,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的主要模式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发展。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取得的重大历史性成果,是广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的伟大创造,适合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能极大调动农民积极性和解放发展农村生产力,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历史性变化提供了坚实制度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这种基本经营制度,是在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并在农村改革的深化中不断丰富、完善、发展。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是适应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着力在“统”和“分”两个层次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实现“两个转变”。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应对当前农业经营方式面临新挑战的有效举措。当前我国农村正发生深刻变化,农业经营方式面临诸多新挑战,经营规模小、方式粗放、劳动力老龄化、组织化程度低、服务体系不健全是突出表现。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新问题和新挑战,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哪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哪一些?它的主体是包括在农业方面的。怎怎样去发展和民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的主要模式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等。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发展。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取得的重大历史性成果,是广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的伟大创造,适合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能极大调动农民积极性和解放发展农村生产力,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历史性变化提供了坚实制度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这种基本经营制度,是在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并在农村改革的深化中不断丰富、完善、发展。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是适应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着力在“统”和“分”两个层次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实现“两个转变”。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充分体现了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国际经验表明,现代农业需要相适应的经营方式,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是现代农业对经营方式的内在要求。合作社在传递市场信息、普及生产技术、提供社会服务、组织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组织和服务农民的重要组织形式,发达国家农民普遍参加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使农业经营方式更好体现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要求,有利于加快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更好更快实现现代化。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应对当前农业经营方式面临新挑战的有效举措。当前我国农村正发生深刻变化,农业经营方式面临诸多新挑战,经营规模小、方式粗放、劳动力老龄化、组织化程度低、服务体系不健全是突出表现。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新问题和新挑战,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发展。

什么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以及种植养殖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

什么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所以主要模式有。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  农民合作社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如何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

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因为政策信号对调动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积极性至关重要加大财政扶持。应将财政补贴增量有重点、有目的地投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甚至可以考虑设立专项补贴。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的同时,下一步应继续完善农业信贷政策,切实把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信贷优先支持对象,设立专项保险,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提高保险额度。科技兴农,用科技武装头脑。建设现代农业最终要依赖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但当前我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仍然较为欠缺。推行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培训范围。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所以主要模式有。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  农民合作社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什么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所谓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强调的是“新”,就是在农村新出现的生产模式,主要是指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和大规模经营、较高的集约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拓展资料: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发展。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取得的重大历史性成果,是广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的伟大创造,适合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能极大调动农民积极性和解放发展农村生产力。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历史性变化提供了坚实制度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这种基本经营制度,是在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并在农村改革的深化中不断丰富、完善、发展。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是适应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着力在“统”和“分”两个层次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实现“两个转变”。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什么意思

意思是培养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基础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和具有大规模经营、较高集约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

A专业大户。专业大户就是主要从事某种单一的农产品的初级生产为主,其规模要大于分散经营农户的生产规模,而且专业程度较高。区分其与一般农户的标准,主要有两个维度,即规模和专业化。特点就是所生产的农产品较为单一,参与市场流通比较被动,生产效率和普通农户相比有所提高。B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生产主体的企业化经营单位,具有法人性质,和专业大户相比,虽然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但是其产业链较长,集约化、专业化程度较高,并非简单的从事初级的农产品生产。这种模式集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为一体,可以涵盖到第一二三产业,例如一户人家既种植大规模的土地,又开办了农产品加工厂,还从事乡村旅游或者经营农家乐等。特点就是商品化水平较高,生产技术和装备较为先进,规模化和专业化程度较高,生产效率极高。C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就更好理解了,即农户之间通过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或者其他生产资料采取一定合作方式的经营联合体。这种模式是一种互助性质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规模更大,专业化水平更高,与市场的结合程度也更高,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联合经营体,也就是“抱团取暖”。特点是分工明确,从生产、加工到销售都有专门的团队在做,其生产效率也因此得到提高。D龙头企业。这个就不过多介绍了,相信大家都比较熟悉了。龙头企业所经营的内容,可以涵盖到整个产业链条,从农产品的种植与加工、仓储、物流运输、销售甚至科研都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都比较高,通常与农户的合作社模式主要有“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能带动农户的发展,甚至带动一个区域的特色农产品的发展,效率远远高出于前三种新型经营主体。

如何加快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支持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依法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 (2)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路径提升规模经营水平。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普通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并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托管等全程化服务,提升农业服务规模水平。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群集聚发展,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等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形成一批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和乡村旅游基地,提高产业整体规模效益。(3)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进一步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共同设立风险保障金。探索建立政府扶持资金既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竞争力,又增强其带动农户发展能力,让更多农户分享政策红利的有效机制。鼓励地方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相关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审批、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允许将财政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后,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农户共享发展收益。(4)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形式提高发展质量。鼓励农户家庭农场使用规范的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提升标准化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生产作业标准或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深入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业示范服务组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常运营的标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常运营的标准因地区、行业和经营模式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1.经济运营状况稳定,在经营过程中能保持良好的盈利状况。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律,各类手续齐全、合规运营,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3.在经营过程中能够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与农民签订合同或协议,保障农民合法权益。4.稳定的生产和销售渠道,与农民合作稳定,形成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逐步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5.总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常运营的标准需要考虑到经济、法律、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始终以保护农民权益为基础,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为目标。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哪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一般是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比较大,而且收入水平也很高,它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程度也比较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在农村出现,它是指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和大规模经营、较高的集约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专业大户虽然目前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是它没有实现集约化的经营,所以即使它可以提高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很大帮助。农业经营方式有:1、外向型创汇农业模式外向型创汇农业的模式是指利用沿海地区的区域优势,通过采取相应政策吸收扶持龙头企业,重点发展优质种苗、特色蔬菜、优质花卉、名优水果、优质家禽和特种水产等资金和技术密集型农产品生产。2、龙头企业带动型的现代农业开发模式(1)龙头企业带动型的现代农业开发模式是指由龙头企业作为现代农业开发和经营主体,遵守“自愿、有偿、规范、有序”的原则,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组织形式,向农民租赁土地的使用权,将大量分散在农民的土地纳入到企业的经营开发活动中。(2)这种由龙头企业建立生产的基地,在基地进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和产业化开发的运行模式,被称为龙头企业带动型的现代农业开发模式。3、农业科技园的运行模式(1)农业科技园的运行模式是指由政府、集体经济组织、民营企业、农户、外商投资建立,以企业化的方式进行运作,以农业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单位作为技术,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和资金、各种设施,集成现有的农业科技成果。(2)对现代农业技术和新品种、新设施进行试验和示范,从而形成高效农业园区的开发基地、中试基地、生产基地,推动农业综合开发和现代农业建设的运行模式。4、山地园艺型农业模式山地园艺型农业属于立体型、多层次、集约化的复合农业,在充分考虑市场条件和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可以确定适合当地发展水平产业和项目,引进先进的技术成果与传统技术组装配套。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新型农业项目有哪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1、专业大户: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家庭收入。2、家庭农场:结合了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3、农民合作社:以成员为服务对象,提供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等服务。4、农业企业:以农产品加工或者流通为主,和农户共同促进发展。 一、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 1、专业大户: (1)专业大户一般是农民家庭成员,身份涵盖比较广阔,可以是农民,也可以是其他的身份。 (2)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是没有提高土地生产利用率也没有实现集约化生产,是一个过渡的形式。 2、家庭农场: (1)将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进行结合,实现了土地的高效利用配置,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是我国主要的经营主体,比一般农户更加便于管理和市场监管。 (2)家庭农场的主要劳动力是家庭成员,以农业收入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 3、农民合作社: (1)实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生产的经营者等的提供者和利用者,采用自愿互助的模式组织。 (2)是激活农村资源的重要平台,充分高效的利用了土地,带动农户的积极性,成为组织服务小农户的重要载体,也是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力量。 4、农业企业: (1)通过各种利益机制与农户联系,加工各种农场品或流通农产品来进行经营的形式,规模和经营指标都达到了相应标准,并获得了相关部门的认定的企业。 (2)农业企业带动了农户进入市场,将农产品加工、生产、销售进行结合,相互促进了发展。 二、新型农业项目有哪些 1、林下养殖:主要使用林地资源和森林资源基础,进行种植、养殖、森林旅游等项目。 2、有机种植:使用天然材料来进行种植、施肥等,达到有机种植蔬菜的目的。 3、休闲农业:将农业嵌入各家各户,将闲置农户,闲置土地资源开发,发展农业国家公园、森林游乐园、休闲渔业等。 4、农机租赁服务:目的是让小型农户能更加高效的完成农业生产,降低农户生产成本。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哪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农业小微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哪些

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具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主要有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是指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任何个人和组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词云图有模板吗

有。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有许多词云图模板可供选择,词云图可以将关键词以图形化的方式展现,通过词语的大小、颜色来表示词语的重要性或频率,模板可以根据不同需求和主题进行定制,将其结合生成词云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好处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好处如下:1、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技术,他们带来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创新,有助于提高农田利用率和产出质量,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乡村经济的发展。2、增加农民收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入先进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模式,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来源。3、推动农村就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要各类专业人才参与,为当地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尤其是年轻人和农村劳动力。4、促进科技创新和知识传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常与科研机构、高校和技术专家合作,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科技创新和知识的传播,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新型基层供销社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吗

013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构建集约化、专业化、宅基地使用权,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组织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集体收益分配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什么是经营主体

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从事生产,批发,零售及提供劳动服务的企业。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了哪些主要经验

1.浙江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的主要经验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在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全力探索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1)坚持稳定承包关系和搞活土地流转并举,夯实农业集约化生产基础。一方面,以土地确权登记为重点,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另一方面,以土地流转为重点,创造规模经营条件。(2)坚持职业农民培养和家庭农场培育并举,促进农业专业化主体提升。职业农民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力量。注重内培外引,在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程提升青年农民能力的基础上,突出大学生农业创业行动。注重发挥家庭经营优势,在引导专业大户发展基础上,突出培育家庭农场。(3)坚持主体联合与产业链接并举,推进农业组织化经营。农业的组织化需要主体间的横向联合和产业链的纵向链接。在主体联合上,突出抓农民合作社提升发展。在产业延伸上,突出抓全要素产业链打造。(4)坚持公益性依托和市场化运作并举,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在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相辅相成、互促互进。把健全公共服务平台放在首位,同时,把农业服务业作为主动力产业来抓。2.江苏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累的成功经验近年来,江苏各地在坚持家庭承包制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积极探索“统”与“分”的最佳结合点。大力发展专业合作,探索生产经营的统合,不断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指导服务力度,不断加大股份合作力度,探索生产要素的统合:一是探索开展农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二是探索开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三是探索开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制改革。在全省农民合作社已有一定数量基础的前提下,江苏省更加注重规范发展,全面提升发展水平和质量。工作导向突出“四个分开”,工作重点强化“四项措施”。其中,“四个分开”是指:推进农民合作社与牵办主体财务分开、管理分开、经营分开和项目分开,理清产权关系,开展自主经营,单独建账核算,独立承担财政项目。“四项措施”是指: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强化名录建立使用。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坚持实施分类指导。3.上海市对现代农业组织化经营专项奖补试点采取的措施(1)对符合条件的本地承包农户,由市、区县财政分别给予每亩100元的专项补贴。承包农户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本村农户;二是农户必须出具书面流转委托书,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且委托期限须在3年以上。(2)对通过考核的村委会,由市、区县财政各给予每亩15元的工作奖补。村委会规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农户委托的土地应集中流转,发展粮食、蔬菜等适度规模经营;粮食生产的经营主体以家庭农场为主,种植面积须在100亩以上,并与自身生产经营能力相匹配。蔬菜生产的经营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园艺场等为主,种植面积须在30亩以上。二是流转合同及农户委托资料须报乡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流转信息录入“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三是流转的土地不能出现搭建窝棚、改变农业用途、掠夺式经营、违规使用禁止性农业投入品、恶意拖欠侵占农民土地流转费,以及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等影响农业农村综合治理的违法违规现象。4.河南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做法近年来,河南省坚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重要抓手,努力激发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一是制定政策引导农民合作社发展。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设立了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开展了示范社评选活动,形成国家级示范社28家、省级示范社500家、市县级示范社4800家,示范社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加快培育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坚持把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集约化水平的重点,在政策、信息、技术和信贷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种养大户给予重奖,引导和鼓励规模生产。三是打造农业产业化集群拉长产业链条。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每年拿出2亿元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贴息和补助。按照“基地支持、龙头带动、流通服务、特色高效”的原则,着力打造一批“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

农业的新型经营主体总体上有哪几类呢?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具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经营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包括农业产中环节的生产经营组织,也包括为在产中环节提供各种服务的经营组织。新时期以来,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经商,农村土地流转趋势增强,农业生产经营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育和成长提供了有利的环境,而这些农业经营组织既是推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主要力量,也是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来源。因此,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划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分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哪些

2020年3月3日,农业农村部印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指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中的有什么样的地位

  1.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采取财政支持、奖励补助、政府采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办农业公益性服务组织,在搞好对自身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同时,向农户提供公益性服务。  2.支持科研院所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提供社会化服务。支持高等院校、大中专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建科研与农业技术推广生产基地,通过推行技物结合、农业高产创新、农机农艺技术结合、技术承包、全程服务等模式,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科技对农业贡献率。  3.改进财政对公益性服务组织经常性经费支持办法。建立财政补助经费与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由花钱养人变为花钱办事,促进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抗旱防汛、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服务水平和绩效,使之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的社会化服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税收优惠包括

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鼓励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步扩大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农民合作组织能够提高农业经营的组织化和社会化程度,能够在传递市场信息、普及生产技术、提供社会服务、组织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是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桥梁和纽带。扩展资料:有效举措。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全国从事农作物种植业的农户平均土地经营规模不足10亩,90%左右的农户养肉牛数量在2头以下、养猪数量在10头以下;全国农业从业人员中,51~60岁占21.3%,60岁以上占11.2%,女性占53.2%。农业后继乏人问题日益凸显,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现象日益严重,今后谁来种地问题十分突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A.个性化生产 B.按标生产 C.随意生产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第三节(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第十一条(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提出: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哪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几亩地的小农户)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 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虽然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是一个过渡形式。家庭农场可以把规模经营与集约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应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主体。我国全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扶持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适度规模经营多样、社会化服务支撑、与“互联网+”紧密结合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业部的初步计划是2018年培养100万以上新型职业农民。2、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现代园区建设。在今年已经批准创建4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基础上,2018年再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择优支持一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3、支持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抓好落实财政支持、税费减免、设施用地、电价优惠这些政策,重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同时要对深耕深松、机播机收、疫病防控等生产性服务给予补助。4、开展信贷支农行动。综合运用税收、奖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加快向市县延伸,2018年争取实现主要农业县全覆盖,要求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农业信贷担保余额占总担保规模比重达到70%以上。5、深入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实施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试点,研究出台加快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意见,推动保障水平覆盖全部生产成本

如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1)支持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应用先进技术,提升绿色化标准化生产能力,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主食加工,建设清洗包装、冷藏保鲜、仓储烘干等设施。支持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全产业链技术研发、集成中试、加工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改造升级。??(2)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创建,建立完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合格证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相关设施设备,构建全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认定和产品追溯系统建设。??(3)加强优质特色品牌创建。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优势特色农业,加强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创响一批“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的“乡字号”“土字号”特色产品品牌。

主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律有哪些

建议你参照《土地管理法》。然后进行归纳总结。得出结论。因为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和研究,对农业法规只是略微了解,并不深入。给你点阅读建议:1:重点看土地承包2:重点阅读土地流转新政策3:关注农业补贴相关法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面较低的原因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经之路,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是一项重大战略,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意义重大。一、新型农业主体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一)运行机制不健全,合作社内部管理体系不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层次偏低。1.一些规模较大的种养户没有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雇用的人员均是亲朋好友,导致运营管理混乱。2.合作社的管理者及经营者大多学历较低,文化程度不高,他们对于新技术的开发及应用学习能力不足。3.各经营主体在各方面均得不到相关技术、资金及政策的扶持、指导,很难满足经营主体发展的需要。(二)土地流转不规范。在当前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农作物机械化不断普及。机械化的不断发展给农民提供了很大便利,但由于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对农业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导致经营难度增大,土地流转价格有时会出现漫天要价的现象,再加上土地流转只是口头上的承诺,并不存在合同等书面文件,一旦发生纠纷,调解不到位。近几年,国家颁布了很多惠农政策,农民们种地的热情高涨,相反转让土地的意愿降低,新型农业经营的体系建设也因此被严重阻碍。(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我国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初心是进一步推进我国现代农业体系建设,而在现代农业建设过程中,农业服务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我国当前的发展情况来看,虽然服务主体包含的数量较多,但整体的服务能力却较为薄弱,市场存在着发育不足的情况,不能够很好地为整个市场服务。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