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晴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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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晴宜的职务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六届、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黄晴宜的履历

1962年09月——1966年07月,河南农学院(今河南农业大学)园艺系果树专业学习;1966年07月——1967年09月,留校待分配;1967年09月——1969年11月,河南省信阳地区土产公司、潢川县潢湖农场技术员;1969年11月——1972年03月,河南省潢川县付店公社、信阳地区“五七”干校劳动;1972年03月——1982年03月,河南省信阳地区农科所技术员,农科所办公室、人事科干部,团支部书记;1982年03月——1985年02月,河南省农林科学院园艺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办公室干部,人事教育处副处长;1985年02月——1991年03月,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期间:1987年2月—1987年7月在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地厅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1991年03月——1992年06月,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1992年06月——1995年12月,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95年12月——1996年03月,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组织部副部长;1996年03月——1998年08月,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8年08月——1998年10月,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1998年10月——1999年09月,中共 河南省委副书记;1999年09月——2002年08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2002年08月——2002年12月,全国妇联党组书记;2002年12月——2003年08月,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2003年08月——2010年01月,全国妇联党组书记 、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3年08月和2008年10月分别当选第九届、十届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2010年02月28日——全国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增补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