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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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建设方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方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有工程造价易于结算,风险主要有承包方承担。单价合同是指按照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是按实结算。一般情况下,建设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有哪些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它们在合同条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担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本文将详细介绍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了解这两种合同形式,并能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合适的合同形式。一、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双方约定的合同总价格不变,也就是说,双方约定的合同总价格不会因为合同期间发生的任何变化而发生变化。固定总价合同的优点在于,双方可以更好地控制预算,并且可以更好地控制合同期间的风险。二、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双方约定的合同单价不变,也就是说,双方约定的合同单价不会因为合同期间发生的任何变化而发生变化。固定单价合同的优点在于,双方可以更好地控制合同期间的成本,并且可以更好地控制合同期间的风险。三、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1. 合同条款不同: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条款是双方约定的合同总价格不变,而固定单价合同的合同条款是双方约定的合同单价不变。2. 结算方式不同: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是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总价格进行结算,而固定单价合同的结算方式是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单价进行结算。3. 风险分担不同: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分担是由双方共同承担,而固定单价合同的风险分担是由乙方承担。四、选择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单价合同在选择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单价合同时,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结合合同条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担等因素,选择更合适的合同形式。如果双方都希望更好地控制预算,那么固定总价合同是更好的选择;如果双方都希望更好地控制成本,那么固定单价合同是更好的选择。五、总结从上文可以看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它们在合同条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担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在选择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单价合同时,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结合合同条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担等因素,选择更合适的合同形式。

工程中固定总价合同到底是什么,固定单价合同具体又是什么?两者的区别在哪?

固定总价合同:这种情况一般是业主对工程量很清楚,举个例子,业主确定需要100个灯,每个确定10元,一共确定1000元,签完合同之后,不管因为谁的原因,灯具不许涨价。固定单价合同:一般是不太确定工程量,举个例子,业主(暂定)需要100个灯,每个灯(确定)10元,一共暂定1000元,万一后期工程量增加了,就用合同中的固定单价乘以实际的工程量结算。

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通常如下:概念不同。固定总价合同一般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时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还要按规定增减造价的。没有设计变更的话,结算就相当于预算。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建筑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主要区别:  一个是工程总价,可以理解为中标价就是结算价格,一个是按工程量定价,工程总价可以调节。  理解:  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在同一合同计价方式中,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两者只能选择一种,是不能同时存在的;话说到此,你可能仍不会理解,其实签订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是与其工程的内容相关的,总价合同相对应的是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而单价合同相对应更多的是劳务分包合同;另外固定单价合同强调的是单价固定其总价是不固定的;而可调总价合同强调的是市场的工、料、机等的价格发生变化时,都要调整(当然合同双方会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二者概念: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

合同法规定固定单价合同能改成固定总价合同吗

合同法规定固定单价合同能改成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施工图集技术方案现场条件等基本平衡稳定了,就可以考虑转成固定合同。这样有利于甲方动态成本管理。作为施工单位,应详细考虑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增项补项及合同条款等等。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了价格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变更的,除非出现了情势变更的情形。

你好, 请问下 什么是固定单价合同,什么是可调单价合同,什么是固定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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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工程总承包定义及特点工程总承包(EPC)模式20世纪80年代起源于美国,并在国际工程建设市场迅速发展和成熟,目前已经成为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按照参与价值链的不同环节,工程总承包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模式: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全过程的工作,向业主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这是最典型的总承包模式。2“设计+施工”总承包(DB):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服务。3“设计+采购”总承包(EP):承包商负责工程的设计和采购工作,还可能在施工阶段向业主提供咨询服务,或负责施工管理。工程施工由其他承包商承包。4“施工总承包”(GC):承包商主要负责施工和安装,不参与价值链其他环节。5“交钥匙”工程总承包(Turnkey):是EPC工程总承包的延伸,向前可延伸至可行性研究,向后可延伸到开车操作。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几个模式相比,EPC模式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采用固定总价合同EPC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即项目最终的结算价为合同总价加上可能调整的价格。一般情况下,业主允许承包商因费用变化调整合同价格的情况很少,只有在业主改变施工范围、施工内容等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调整。所以EPC模式对承包商的报价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合理控制总价合同的风险,EPC模式一般用于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等明确的项目上。由业主或委托业主代表管理项目在EPC模式下,业主主要通过工程总承包合同约束总承包商,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在此种模式下,业主自身的管理工作很少,一般自己或委托业主代表进行项目管理。正常情况下,业主代表将被认为具有业主根据合同约定的全部权利,完成业主指派给他的任务。对于承包商的具体工作,业主很少干涉或基本不干涉,只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协调和控制。承包商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在EPC模式下,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了大部分的责任和风险,总承包商需要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全面负责。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定义和服务范围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定义和服务范围,在部分省份的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试点工作方案中有相关描述。湖南省出台的《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到:“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工程咨询业务整体委托给一家企业,由该企业提供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活动。”福建省的试点方案中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做出了列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决策策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项目管理、报批报建管理、勘察及设计管理、规划及设计优化、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后评价和配合审计等工程管理活动,也可包括规划、勘察和设计等工程设计活动。江苏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苏建建管〔2016〕730号)中对全过程项目管理做出了清晰的解释:“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前期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咨询服务业务,引导建设单位将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委托给一家企业,为项目建设提供涵盖前期策划咨询、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运营保修等各阶段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综上可知,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项目实施和运行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既包括工程管理类的活动,也包括设计等生产类活动,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策划咨询、前期可研、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及运营保修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三、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的关系1、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项目实施和运行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虽然可以做规划、勘察、设计等生产活动,但更偏向工程管理类服务,属于一种项目管理模式。2、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是一种生产组织方式。3、从合同关系来看,全过程工程咨询主要接受业主的委托负责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和服务,在合同关系上更偏向于委托合同,为业主提供有偿的咨询服务,而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承包商和业主签订的是承包合同,通过合同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责任。4、从管理范围和工作的内容来讲,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的企业管理范围更广,工作范围涵盖了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所有的管理和咨询服务,除了前期帮助业主进行机会研究、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选择相关合作方等,还包括对相关合作方的管理和监督,提供招标、造价、监理等各方面的咨询。而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和业主谈判的结果,根据合同约定部分的参与工程价值链的某些环节,最为典型的是设计-采购-施工环节。5、从承担的风险来看,总承包商需要对项目的质量、造价、工期等全面负责,风险较大,而工程咨询公司主要为整个项目提供一整套咨询服务,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一定的报酬和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风险相对较小。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两种模式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和最新的发布的《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市设函〔2017〕65号)对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提出的要求,都明确提到“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工程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单位可以是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单位,也可以是其他工程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等单位,但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具有利害关系”。即表示一个项目建设可以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也可以同时委托项目管理公司对其进行监督。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利用自身在管理、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对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和咨询服务,将对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有利于工程总承包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