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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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是法医鉴定吗

法律主观:伤残鉴定不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等等。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法律客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做法医鉴定都需要带什么?

要根据受伤的部位和性质而定,比如骨科手术需要三个月后那是为了防止出现肢体的活动功能影响,因为有些在三个月的恢复锻炼里部分功能有可能恢复。你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司法鉴定所。

法医鉴定和医学诊断证明的区别

法医鉴定是公安派的人,具有法律效力,医学诊断说明,是医学方面的,不是法律方面的

司法鉴定和公安法医鉴定是一回事吗

1、司法鉴定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微量物证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等。2、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3、由以上两个概念可以得知:(1)法医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以及其他方面的鉴定都属于司法鉴定范畴;(2)临床、病理、精神、物证、毒物鉴定都属于法医鉴定的范畴;(3)伤残鉴定属于法医临床鉴定的范畴。

法医鉴定程序

  法医病理检验鉴定程序  法医病理学检验对象是尸体和尸解脏器,主要解决死亡原因、死亡和损伤关系,死亡和疾病关系,死亡和中毒关系,死亡性质等问题。法医病理学检验鉴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  1.案件来源  主要来源公、检、法机关委托的鉴定以及行政机关、社会机构、机关团体等委托的相关检验。  2.案件委托和受理  公、检、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由案件承办机关出具鉴定委托函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委托的案件,由其出具检验鉴定委托函。  中心办公室受理案件时,认真检查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了解案情,并作好记录,编写检验鉴定顺序号码;认真清点送检检材,填写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法医病理检验鉴定案件,接案人员应亲自提取检验标本及文字资料。  3.检验鉴定  全套系统尸体解剖,一般由鉴定人和技术人员完成,到现场参加工作, 1名负责开颅,2名负责开胸腹腔,1名记录拍照。交通工具由委托单位提供。  送检标本一般由鉴定人和技术人员完成, 1名负责取材制片,2名负责阅片检验鉴定。  法医教研室专业人员侧重损伤、中毒、疾病、非法行医等检验鉴定工作,病理教研室专业人员侧重肿瘤病理、临床病理等检验鉴定工作。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根据需要可聘请外地专家和法医临床学专家会诊,联合检验鉴定。  4.出具检验鉴定书  一般在案件受理 15-20个工作日内由鉴定人拟稿写出检验鉴定书,办公室核稿,中心主任签发,出具正式检验鉴定报告。鉴定书必须加盖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公章和鉴定技术专用章后方生效。  5.档案管理  1)文字档案包括现场勘验记录,尸体解剖记录,取材记录,照片,声像材料,计算机软盘,法医病理学鉴定书等,必要时附上案情调查记录,预审笔录及其他有关材料,存于中心办公室。  2)标本档案包括大体标本、石蜡组织块、组织切片等。大体标本需经福尔马林固定后保存,保存期一年。切片石蜡块存放档案柜,保存期十年(教学科研或特殊案例必须保留的除外)。标本档案存放在法医病理实验室,由专人保管。  法医临床学鉴定程序规则(试行)  一 .定义  1.法医临床学是运用临床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活体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  2.法医临床学检验的对象是活体和文证。活体检验是为了确定被鉴定人的损伤情况、生理状态、病理状态及各器官功能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文证审查是鉴定人根据提供的临床资料等书证内容进行审查分析、研究的过程。  3.法医临床学鉴定是通过活体检验和文证审查,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的过程。  4.专科检查是指本中心开展的临床专科检查项目,包括眼科检查、耳科检查、精神病检查等,目的是确定相关损伤及功能情况,并出具检验报告。  5.辅助检查是指鉴定人在法医临床学的鉴定过程中,就专科问题委托本中心相关专业人员对被检验人或物进行的检查。包括神经电生理检查、精神智能状态的评定、组织病理检验、DNA检验及文件检验等。  6.病历资料不全是指仅有诊断证明书或影像学报告,而无被鉴定人详细记录和影像学资料,不能全面反映被鉴定人伤情或病情的情况。  二 . 总则  1.本中心法医临床学鉴定的项目包括以下类别:  损伤认定(包括损伤判定、损伤性质、致伤机理或致伤物的推断);  损伤程度  伤残程度  因果关系鉴定,包括伤与病的关系、损伤的参与度等;  其他需要鉴定的情况。  非法行医  2.鉴定人原则上应使用无创性检查方法,对于必须使用有创性检查方法的,应提前向被鉴定人说明。  3.在活体检验中,禁止使用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有伤风化的行为。  对涉及功能的损伤程度鉴定,原则上应在损伤后的三个月以后进行。伤残程度鉴定原则上应在伤后 3-6个月以后进行评定。  4.单纯以文证审查方式出具鉴定文书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被鉴定人因客观原因确定不能接受检验的;  符合损伤程度评定标准中以原始损伤鉴定的规定;  经送检验单位确认的文证资料真实、可靠。  三 .委托与受理  1.本中心接受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鉴定委托。司法机关委托应出具《申请鉴定委托书》或介绍信,本人携带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将真实、完整、充分的材料来本中心进行审查。若是本人前来,则要求律师本人携带律师事务所的委任书陪同前来。本中心签发鉴定材料受领单。审查的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审查后若受理则签定合同书;若不受理则说明理由,返还有关材料。  3.法医临床学鉴定的受理条件为:案情简单;伤情单一,病历资料齐全;所涉及鉴定目的损伤程度一般限于轻伤、轻微伤范畴,伤残评定多为交通事故等,范围限于浙江省。  四 .鉴定  1.必要时鉴定人在鉴定前可与委托人见面,听取委托人对案情的有关介绍,请委托人解答与鉴定有关的问题,核实委托人所提出的鉴定目的。  2.鉴定前,应了解被鉴定人的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及受伤情况(包括受伤时间、地点、致伤部位,受伤经过、救治情况、目前状况及既往健康状况),并进行记录。  3.检查被鉴定人,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的鉴定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女性被鉴定人必须有女工作人员到场。对未成年人的检查,应有监护人在场。  4.对被鉴定人的检查内容有:一般检查、专科检查及辅助检查,并按照临床医学操作规程进行。  5.对以下情形,本中心将及时通知被鉴定人有再检查的可能,并向被鉴定人说明:①被鉴定人的伤情尚未稳定,需等待时机复查;②鉴定人认为需要再检查的其他情况。  法医物证检验鉴定程序  法医物证检验鉴定程序  法医物证检验的对象是生物性物证。为正确解决生物性检材的个人识别及亲权鉴定等问题。法医物证检验鉴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  1.案件来源  主要来源公、检、法机关,社会机构、团体以及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如各级计划生育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等委托的鉴定和相关检验。  2.案件委托  公、检、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由案件承办机关出具鉴定委托函;因登记户籍而需要检验鉴定的,可由主管派出所出具委托函;涉及计生处罚而需检验鉴定的,应由有关计生部门出具委托函。个人委托检验鉴定申请,原则上需经律师事务所委托方可受理。  3.案件受理  (1)中心办公室受理案件时,应认真检查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并认真审核、清点检材、了解案情、作好记录,逐一清点检材是否符合检验要求。中心对因腐败可能影响检验结果可靠性的检材不予接受。  (2)物证实验室亲子鉴定案件,接案人员应亲自提取检验标本;并对被检验人的有效证件进行身份核对。凡送检材要求检验者,应出示有效证件,检材在开始检验前要进行编号。  4.检材的保存  (1)凡实验室检测的检材必须登记编号,由检验人直接存放在固定位置。检材的保存位置、存放时间、存放人、使用人、使用时间和使用目的同时作好记录。  (2)按照生物学检材保存标准所要求的条件存放检材;而且检材销毁要有记录,存放检材的房间应加锁。  (3)对保存的备用检材,除用于案件复核目的以外,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保存人不得擅自用于其他目的的检验。  5.检材的检验  (1)主要采用DNA分析技术,用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检测STR及mtDNA的长度多态性。  (2)PCR实验采用自行配制的扩增体系,扩增产物的检测方式为PAG垂直板电泳,银染分型,分型标准与国际统一标准一致。  (3)检验工作由受过正规训练的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复核签名。  6.出具鉴定书  由专家拟稿后经办公室人员核对并打印成文,办公室主任核稿,中心主任签发。鉴定书必须加盖司法鉴定中心公章后方生效。  法医精神病鉴定程序  一 .定义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对各种诉讼参与人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并对精神病人提出处理意见。  二 .委托和受理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5.中心在接受鉴定委托或鉴定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应当向委托机关或申请单位出具《鉴定委托受理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不予受理:  1) 以个人名义申请鉴定的;  2) 不能按本规定提交材料和交纳鉴定费,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但因案件特殊无法收集到有关材料,经委托机关详细说明正当理由,由专家研究是否受理委托鉴定);  三 .鉴定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法医毒物检验鉴定程序  1.鉴定范围:从体内材料等检材中分离毒物及药物,利用化学检测和薄层层析、分光光度法、色谱法等各种方法检识与测定毒物,包括挥发性毒物、非挥发性有机毒物(药物)、杀虫药、杀鼠药、重金属等毒物。  2.检材的采取:  ①采样操作要防止污染,采集足够的样品量:采样容器以清洁的玻璃器皿为佳,还可用无水聚乙烯和聚四乙烯容器,样品应密封,并贴上载明样品名称、来源、数量、采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对样品的处理等信息的标签。  ②洗胃液应是未加有高锰酸钾之类药物的洗胃液。尸体解剖时应在用甲醛固定之前采取检材。尸体材料一般应采集多种脏器组织和各种体液,以及明显遭受毒害部位的组织。大脏器可取三五百克,分取某一脏器的一部分时,应记明该脏器的总量。胃内容物有时须分段分别收集并记录部段。  ③血样可分离出血浆或血清,血醇浓度测定取血量在四毫升左右,置于密闭容器内,可用五毫升的一次性注射器,套上针套。  3.检材的保存:  采得的样品应低温保存,以减缓样品的降解和变质,并应尽快分析测定。样品一般在 2℃下可保存2周,在-20℃下可保存2月,玻璃器皿在冷冻或化冻是坷能会冻裂,应放在塑料袋或烧杯内,样品动输前应在低温下冷冻数小时,然后移入保温瓶或保温箱,并放入冰块或干冰。

法医鉴定是依据什么进行鉴定的?

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规定:“勘验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尸体检验要求做到: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情况,尸体的外表现象以及伤痕的形状、大小和位置;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

请问做法医鉴定要些什么材料

<<法医鉴定新技术与高科技应用全书>>他的内容包括:法医鉴定概述、法医病理鉴定、法医学尸体检验与尸体解剖、法医临床鉴定、法医临床检查的新技术方法、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鉴定分析、法医学现场勘检、法医昆虫学

被人打伤后,多长时间做法医鉴定有效

鉴定可分为刑事伤情鉴定和民事司法鉴定;一、刑事伤情鉴定,此鉴定结果是为了给犯罪分子定罪量刑。伤养好后即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情鉴定,伤情鉴定以两次为限,实际上可以鉴定三次。第一次是公安机关带你到公安局法医那里免费鉴定,如无异议,这次就认定了。第二次,是向有鉴定资格的市级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是收费的,钱由公安机关出。如无异议就终结了。第三次是向省级司法鉴定机构申请,费用是公安机关出,这是最终鉴定了。二、民事司法鉴定,涉及到伤残等级、和民事理赔挂钩。司法鉴定时间是多久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法医鉴定伤残等级是如何区别的

问题详情:右足第一跖骨远离以上骨质缺如,残端圆钝,右足第二跖骨远端形态不规则,其余所示右足组成骨及关节未见明显异常。请问像我这样的是能达到几级残疾(男,43岁)

法医鉴定起什么作用?

法医鉴定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法医鉴定分为: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人类学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一、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病理鉴定俗称尸体鉴定,是指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法医病理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确定死亡原因;2、判定致死方式;3、推断死亡时间;4、认定致死伤物体;5、鉴别生前伤与死后伤;6、通过骨骼、牙、毛发的检验推定死者的性别、身高、年龄、血型等。二、法医临床鉴定“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1、损伤程度的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鉴定;3、性问题鉴定;4、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5、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三、法医人类学鉴定法医人类学鉴定,是应用法医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和解决在法庭科学实践中涉及种属、种族、性别、年龄和身高等个体生物学特征鉴定,以及面貌特征的重建与鉴定。法医人类学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人类学鉴定的原则、工作程序和测量方法,具体包括骨骼的处理与测量,骨骼的种属鉴定、种族鉴定,骨骼的年龄、性别及身高推断,毛发的种属、种族和部位判断,颅骨复原容貌及颅相重合技术,法医齿科学及医学影像在法医学中的应用,毛发的法医鉴定等。四‘"法医毒物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毒物是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给予时,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毒物鉴定的意义在于澄清死亡案件的性质,在法医检案工作中,常遇到突然死亡、死因不明的案件,通过法医毒化分析,区分是中毒死亡还是因病猝死。五、法医物证鉴定法医物证鉴定俗称人体物证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是指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1、个体识别;2、亲子鉴定;3、种族和种属认定等。六、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精神病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有无责任能力。

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哪些,法医鉴定的种类有哪些,具体内容包含哪些呢

法医鉴定包括1、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 2、法医临床鉴定: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 交通事故受伤 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 医疗纠纷鉴定 、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3、法医精神病鉴定: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 刑事责任能力 、受审能力、服刑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4、法医物证鉴定: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体识别、亲子鉴定、性别鉴定、种族和种属认定等。 5、法医毒物鉴定: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

法医鉴定起什么作用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 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

法医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作为法医见过令人窒息的尸体如下:1、女尸呈高度腐败状态,口鼻腔及眼周可见大量蛆虫滋生,面部特征已经无法识别。腹部鼓起,体表可见大量腐败的水泡,腹部及下肢可见广泛腐败静脉网。死者身材中等,穿个浅蓝色的碎花连衣裙。从裙子的款式来看,死者应该是个很年轻的女孩。死者的颈部有一明显的索沟,因皮革样化,让这个索沟变的更加明显,通过索沟的压痕可以判断出这个索沟是类似于电线之类的东西形成,而现场没有发现类似于电线之类的绳索。虽然尸体还没进行系统解剖,但是毫无疑问,我们能判断这是一起命案,因为死者没办法自己把自己勒死。2、有一具尸体找到时,尸体已开始分泌尸油,与衣物混合,全身大部分长有青苔,全身发白发泡,上肢与下肢呈现不同的弯曲,面部表情狰狞,内脏开始腐烂,腹部轻微肿胀,身上有细小伤口,经鉴定,为水中生物啃噬所致。体毛开始出现脱落,左侧头骨断裂,头皮划开,伤口呈现不规则状,深可见骨,肺部有水,形成肺水肿,肺部以及支气管中发现血色泡沫,鼻腔与消化道发现可吸入异物、单细胞浮游藻类生物、泥沙。3、死者头部及面部已白骨化,面部上有少量黑色腐败干化组织及散在的白色霉斑,另有死蛹及蛹壳附着;颈部皮肤呈黄褐色皮革样化,皮下组织呈蜡状,可见大量皮蠹幼虫排泄物及蛹壳附着。胸腹部分皮肤呈黄褐色皮革样化,皮肤及皮下组织部分缺失(被皮蠹幼虫咬食了),见大量皮蠹幼虫排泄物附着,右腹部皮肤上见少量散在的白色霉斑。双上肢部分皮肤及皮下组织缺失,右肱骨、双手掌骨及指骨外露,并有大量皮蠹幼虫排泄物附着。下肢皮肤呈黄褐色皮革样化,皮下组织呈蜡状,右腿外侧及右足部见少量散在的白色霉斑。提取现场及尸体上蛹壳进行鉴定分类,共有3科8种蝇。法医临床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损伤程度的鉴定。这法医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二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三是性问题鉴定,检验是否被强奸,有无性病传染,有无妊娠分娩,是否堕胎,确定性功能状态。四是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疾病是否由损伤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损伤而加重、恶化。五是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诈病是身体健康的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伪装有病,如伪装肢体瘫痪或伪装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毁损自己或授意别人毁损自己造成的损伤或疾病。

伤残鉴定是法医鉴定吗

法律主观:伤残鉴定不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等等。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法律客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法医鉴定起什么作用?

法医鉴定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 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法医鉴定分为: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人类学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一、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病理鉴定俗称尸体鉴定,是指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法医病理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确定死亡原因;2、判定致死方式;3、推断死亡时间;4、认定致死伤物体;5、鉴别生前伤与死后伤;6、通过骨骼、牙、毛发的检验推定死者的性别、身高、年龄、血型等。二、法医临床鉴定“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1、损伤程度的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鉴定;3、性问题鉴定;4、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5、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三、法医人类学鉴定法医人类学鉴定,是应用法医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和解决在法庭科学实践中涉及种属、种族、性别、年龄和身高等个体生物学特征鉴定,以及面貌特征的重建与鉴定。法医人类学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人类学鉴定的原则、工作程序和测量方法,具体包括骨骼的处理与测量,骨骼的种属鉴定、种族鉴定,骨骼的年龄、性别及身高推断,毛发的种属、种族和部位判断,颅骨复原容貌及颅相重合技术,法医齿科学及医学影像在法医学中的应用,毛发的法医鉴定等。四‘"法医毒物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毒物是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给予时,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毒物鉴定的意义在于澄清死亡案件的性质,在法医检案工作中,常遇到突然死亡、死因不明的案件,通过法医毒化分析,区分是中毒死亡还是因病猝死。五、法医物证鉴定法医物证鉴定俗称人体物证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是指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1、个体识别;2、亲子鉴定;3、种族和种属认定等。六、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精神病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有无责任能力。

法医鉴定包括什么项目

法律分析:1、文书、印章类鉴定;2、亲子鉴定;3、法医临床鉴定;4、法医物证学鉴定;5、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6、法医毒物学鉴定;7、微量物证鉴定。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建立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根据鉴定对象对专业技术的要求,随机选择和委托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

法医鉴定的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活体损伤的鉴定是以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临床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 一、是损伤程度的鉴定。这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二、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三、是性问题鉴定,检验是否被强奸,有无性病传染,有无妊娠分娩,是否堕胎,确定性功能状态。四、是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疾病是否由损伤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损伤而加重、恶化。五、是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诈病是身体健康的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伪装有病,如伪装肢体瘫痪或伪装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毁损自己或授意别人毁损自己造成的损伤或疾病。活体损伤鉴定,主要是根据伤病的具体情况选择应用相应的临床医学诊断方法,如采用视觉、听觉脑干诱发电位、ct、核磁共振、pet等检查方法,但应当注意的是在法医学鉴定中被检查者出于各自的动机,有可能夸大病情或伤情,也有可能隐匿病情或伤情,所以,要以客观检查为主,探讨各种症状,对被检查者的陈述和症状进行审查,才能保证鉴定的客观、公正。

法医鉴定人资格证要哪些条件

法律主观:1、法医物证鉴定;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2、法医临床鉴定;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受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3、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4、司法精神病鉴定;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5、法医毒物鉴定;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动力学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医鉴定有哪些内容?

作为法医见过令人窒息的尸体如下:1、女尸呈高度腐败状态,口鼻腔及眼周可见大量蛆虫滋生,面部特征已经无法识别。腹部鼓起,体表可见大量腐败的水泡,腹部及下肢可见广泛腐败静脉网。死者身材中等,穿个浅蓝色的碎花连衣裙。从裙子的款式来看,死者应该是个很年轻的女孩。死者的颈部有一明显的索沟,因皮革样化,让这个索沟变的更加明显,通过索沟的压痕可以判断出这个索沟是类似于电线之类的东西形成,而现场没有发现类似于电线之类的绳索。虽然尸体还没进行系统解剖,但是毫无疑问,我们能判断这是一起命案,因为死者没办法自己把自己勒死。2、有一具尸体找到时,尸体已开始分泌尸油,与衣物混合,全身大部分长有青苔,全身发白发泡,上肢与下肢呈现不同的弯曲,面部表情狰狞,内脏开始腐烂,腹部轻微肿胀,身上有细小伤口,经鉴定,为水中生物啃噬所致。体毛开始出现脱落,左侧头骨断裂,头皮划开,伤口呈现不规则状,深可见骨,肺部有水,形成肺水肿,肺部以及支气管中发现血色泡沫,鼻腔与消化道发现可吸入异物、单细胞浮游藻类生物、泥沙。3、死者头部及面部已白骨化,面部上有少量黑色腐败干化组织及散在的白色霉斑,另有死蛹及蛹壳附着;颈部皮肤呈黄褐色皮革样化,皮下组织呈蜡状,可见大量皮蠹幼虫排泄物及蛹壳附着。胸腹部分皮肤呈黄褐色皮革样化,皮肤及皮下组织部分缺失(被皮蠹幼虫咬食了),见大量皮蠹幼虫排泄物附着,右腹部皮肤上见少量散在的白色霉斑。双上肢部分皮肤及皮下组织缺失,右肱骨、双手掌骨及指骨外露,并有大量皮蠹幼虫排泄物附着。下肢皮肤呈黄褐色皮革样化,皮下组织呈蜡状,右腿外侧及右足部见少量散在的白色霉斑。提取现场及尸体上蛹壳进行鉴定分类,共有3科8种蝇。法医临床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损伤程度的鉴定。这法医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二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三是性问题鉴定,检验是否被强奸,有无性病传染,有无妊娠分娩,是否堕胎,确定性功能状态。四是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疾病是否由损伤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损伤而加重、恶化。五是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诈病是身体健康的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伪装有病,如伪装肢体瘫痪或伪装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毁损自己或授意别人毁损自己造成的损伤或疾病。

法医鉴定是什么意思?

司法鉴定是什么意思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2005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一)法医类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 (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司法鉴定和法医鉴定有什么区别 法医鉴定主要是对当事人的伤情等级和死亡者的死因进行的鉴定。法医鉴定只是属于司法鉴定中一种比较常见的方式,司法鉴定的范围比较广,司法机关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某个人或单位的经济状况进行的评估报告也属于法医鉴定的一种、司法机关委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对某触电事故进行技术鉴定也属于法医鉴定、司法机关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对于建筑安全事故进行的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 相信你应该采纳我的答案了。 法医鉴定“不能认定”是什么意思 外伤性耳膜穿孔属于法定的轻伤,属于刑事犯罪,不能认定外伤性,就排除了外力所致,不属外伤性伤情,(不能排除原发性)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轻伤,无罪。 法医鉴定书写不宜鉴定伤情是什么意思 题干不清无法回答 法医鉴定无法断定是什么意思 他只知道这有可能是什么去不能肯定,毕竟万事无绝对 法医鉴定是依据什么进行鉴定的? 国家会有一个具体的标准,这个标准会由中国 法医学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 法部的专家统一商定,再吸收全国各地的建议 和意见。包括法医伤情鉴定,法医活体鉴定以及 法医尸检和法医精神病鉴定等等,对鉴定的标准以及鉴定的操作规程都有标准的合理的详细的规定,新华书店应该有这种书,可以详细找找. 如何申请法医鉴定?我这样的伤情属于什么? 1.轻微伤的禒能性大。 2.做伤情鉴定要有公安机关的委托书。就算你私自做成了鉴定,也不会得到公检法部门的认可,所以如果做的话最好走法律程序。建议你照几张照片,别外把病历保管好。 法医鉴定都鉴定什么 法医病理鉴定:主要是死亡原因的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主要为活体损伤程度,伤残情况的鉴定。 法医精神病鉴定:主要鉴定被鉴定人是否存在精神疾病以及被鉴定人的民事和刑事行为能力。 法医物证鉴定:主要为DNA鉴定,包括个体识别和亲子鉴定。 法医毒物鉴定。:鉴定送检物证中是否存在有毒物质及其含量。 法医鉴定被打倒几次什么意思 就是鉴定结论被推翻了 法医鉴定和医学鉴定有什么区别? 从鉴定的主体上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集体合议鉴定制,而法医鉴定属于个人负责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5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3条第(五)项规定,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从鉴定程序上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严格按照《条例》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会因程序违法而不被法院采信。而法医机构对医疗纠纷的过错和因果关系的鉴定并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从鉴定分析意见的内容上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分析意见与法医鉴定的分析意见相比,前者缺乏逻辑性,而后者分析意见相对更为详尽,更具有说服力。这可能与法医鉴定专家更具有法律知识有关,而医疗纠纷鉴定实际上有时是需要一定法律知识的。从鉴定报告的形式上看,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报告书,鉴定专家是不需要签名的,而法医鉴定报告书鉴定专家是必须签名的。这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受诟病的地方,实际上也有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本身规定的“公开”原则。从出庭质证的要求上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是否出庭质证没有进行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明确拒绝出庭作证的。而法医鉴定是明确规定要出庭进行质证的。虽然在司法实践中,法医鉴定专家出庭质证率也非常的低,但毕竟对其出庭质证的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拒绝出庭质证是违背民事诉讼法关于鉴定结论质证的规定,这也是法医鉴定取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比较有说服力的理由之一。在有些地方法院就曾经明确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报告书没有鉴定专家签名,鉴定专家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对其鉴定结论不予采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在患者方看来最大的区别在于,后者更具有中立性。组织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的章程规定其是为作为会员的医疗机构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因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来《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卫生部门“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游戏规则。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只不过是从“老子给儿子鉴定”变成了“兄弟给兄弟鉴定”。

法医鉴定的内容范围主要有哪些

  1、法医病理鉴定:是指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   2、法医临床鉴定: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   3、法医人类学鉴定:应用法医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和解决在法庭科学实践中涉及种属、种族、性别、年龄和身高等个体生物学特征鉴定,以及面貌特征的重建与鉴定。   4、法医毒物鉴定: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物中毒的鉴定。   5、法医物证鉴定:指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

公安法医鉴定收费吗

法律主观:法医鉴定一般根据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来收费。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了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基准价。法医鉴定分为法医病理鉴定和法医临床鉴定,两者的收费标准不同。法医鉴定的具体标准收费是:一、法医病理鉴定:1、早期尸表检验具5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2、晚期尸表检验具1000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3、早期尸体解剖具25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4、晚期尸体解剖具4000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5、开棺验尸具6000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等。二、法医临床鉴定:1、损伤程度鉴定例300/700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2、伤残程度评定例7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3、伤病关系鉴定例1000同上;4、诈病、诈伤鉴定例1500同上;5、医疗纠纷鉴定例4300同上等。法律客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基准价。

法医鉴定需要几个人?

这得看实际情况

法医鉴定人是司法鉴定人吗,两者是什么关系?

司法鉴定人包含法医鉴定人,

人死了法医鉴定流程

法律主观: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 技术鉴定机构 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 申请重新鉴定 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法律客观:《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司法机关的法医鉴定可靠吗?

法医鉴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3、《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法医鉴定机构属于什么单位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机构的属性不好准确确定,它既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虽然属于企业化管理但还是是真正的企业;虽然多为司法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设立或接受某一司法机关的管理,但它还不是司法机关或隶属管理的机关。法律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适用本办法。

法医鉴定和司法鉴定有什么不同?

1、司法鉴定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微量物证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等。2、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3、由以上两个概念可以得知:(1)法医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以及其他方面的鉴定都属于司法鉴定范畴;(2)临床、病理、精神、物证、毒物鉴定都属于法医鉴定的范畴;(3)伤残鉴定属于法医临床鉴定的范畴。

出了车祸受了伤法医鉴定需要多少钱

车祸受伤法医鉴定要多少钱人体损伤程度鉴定:400—800元/例;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500—1000元/例;护理依赖鉴定:600-800元/例;医疗费用审查鉴定:600-1200元/例;医疗费用随访鉴定:600-1200元/例。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第一时间处理,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后,会涉及赔偿问题。交通事故轻微的,双方可以私下解决;交通事故严重的,如伤残,需要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那么,做交通事故法医鉴定需要多少费用?详见下文。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标准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400—800元/例2.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500—1000元/例3.护理依赖评估:600-800元/例4.医疗费用审查鉴定:600-1200元/例5.后续医疗费用鉴定:600-1200元/例二、交通事故法医鉴定时需要注意什么?交通事故的增多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催生了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行业。司法鉴定人应当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专业知识,客观、公正、公平地解释交通事故认定的相关现象,为交通事故民事纠纷和刑事裁决提供依据。需要注意的是,机构和事故鉴定人虽取得了职业资格,但不具备基本的职业素养,使得鉴定结论错误百出。集中于:(1)过分依赖标准和教科书给出的理论、公式和算法,不考虑事故、车辆、道路和人的具体现实,理论严重脱离实际。用同样的公式计算一些严重过载(甚至100%过载)正常加载时的初始制动速度;用一些普通的抛物线公式计算散射物体的抛掷距离或带宽来计算碰撞速度;道路附着系数或摩擦系数仅从标准或教科书中相应选择,不考虑事故发生时的条件与标准或教科书中给出的值之间的差异。(2)水平、知识、经验造成的偏差。更糟糕的是,司法鉴定人因人而异(受当事人、委托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影响或暗示),故意或恶意伪造数据、公式,造成极其恶劣的后果,甚至导致当事人多次申诉、上访,冲击相关部门。因为这些机构披着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外衣,身兼司法鉴定人和专家的身份,受害者无处申诉。三、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1.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鉴定人,积极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样本,如实接受鉴定人的询问、调查和检查。2.在鉴定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欺诈或伪证行为。提供伪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鉴定书无效。4.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由双方共同认可或者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申请重新鉴定。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返还的相关材料、物证和样品,以备后用。如果发生车祸,有人受伤,那么法医鉴定时,按照当地物价局规定的鉴定费收取费用。在不同的地方,鉴定费用会有一些差异,但这种差异也是有规定的,一般是由责任人承担鉴定费用。百万购车补贴

收到的法医鉴定意见通知书没有法医签名只有公安局印章和日期

问清楚没有没有法医的签名

法律规定法医鉴定结论书应该一式几份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

怎样查法医鉴定结果

我想知道我的法医鉴定结果

法医鉴定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也就是从鉴定那天开始多长时间会失效?

  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通常三个月,通过办案公安局、律师事务所、法院都可以委托。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 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  鉴定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规定:“勘验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尸体检验要求做到: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情况,尸体的外表现象以及伤痕的形状、大小和位置;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  一般来说,需要法医鉴定来确定案情的案件,法院都会要求去作出相关的医学鉴定意见书的。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去做法医鉴定书作为证据,一般要在法庭一审开庭前提交,也可以申请延长。

法医鉴定伤残等级有异议该怎么写申请

法医鉴定伤残等级有异议该怎么写申请 对于司法鉴定机构法医鉴定结论,不服不是可以重新鉴定的理由。但是,如果是对方当事人委托的,有足够证据反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指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1)33号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对法医鉴定有异议 到省级 *** 指定的医院重新鉴定 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出来后,单位工伤鉴定有异议,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有异议,应该如何处理? 案例咨询:徐某的儿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刑事诉讼,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徐某的儿子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现徐某对被害人提供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有异议,问如何处理?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胡建峰解答:如果徐某对该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来推翻之前的鉴定结论。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胡建峰提醒:鉴定结论属证据的一种,在诉讼活动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如果对证据有异议,可以就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性进行质证。 我在外地打工受伤请问怎样申请法医鉴定伤残等级 在工作中受伤,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在认定为工伤之后,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工伤认定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员工本人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 伤残鉴定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一般在市政服务中心是否服务视窗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法医鉴定骨拆9级,伤残等级也是九级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 怎么找法医鉴定伤残等级,怎么判定是否重伤 鉴定轻重伤,是伤情鉴定,用于确定侵害人刑事责任,由办案机关委托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法医,或者司法鉴定所进行,适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安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伤残等级鉴定是主张民事赔偿,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具有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进行,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如果受害人验证伤残的,办案机关也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用于判处加害人刑罚。 法医帮忙鉴定伤残等级 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七级53)成人脾切除;f)六级53)青年脾切除;i)九级 47)脾修补术后;49)肾修补术后 ;j)十级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你说的情况不知道你的治疗情况怎样,是手术治疗还是保守治疗,没法给你定出具体的伤残等级,你可以参照以上标准,对应看看可评定为几级伤残,也可以把治疗情况说清楚,帮助你定伤残等级。 对伤残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对伤残鉴定有异议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的。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再次鉴定〕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影印件。 提高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伤残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身份证号:XXXX 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 申请人于XX年X月到XX医院做脚趾整形美容手术时,因医院方的原因造成医疗事故,致使申请人的两脚趾被截除,现申请法医对申请人的上述伤害情况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月X日

法医鉴定结论哪几种

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是各种各样、非常复杂的,如死亡原因;刑事被告人和受害人的精神状态(是否有辨别自己行为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发生疑问时);签名是否别人模仿;帐目是否伪造;交付的货物是否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等。但总的而言,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   (2)法医临床鉴定: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3)法医精神病鉴定 :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4)法医物证鉴定: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体识别、亲子鉴定、性别鉴定、种族和种属认定等。   (5)法医毒物鉴定: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物)中毒的鉴定。   (6)司法会计鉴定:运用司法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通过检查、计算、验证和鉴证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等财务状况进行鉴定。   (7)文书司法鉴定: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   (8)痕迹司法鉴定:运用痕迹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有关人体、物体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及分离痕迹与原整体相关性等问题进行鉴定。运用枪械学、弹药学、弹道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枪弹及射击后残留物、残留物形成的痕迹、自制枪支和弹药及杀伤力进行鉴定。   (9)微量物证鉴定:运用物理学、化学和仪器分析等方法,通过对有关物质材料的成份及其结构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检材的种类、检材和嫌疑样本的同类性和同一性进行鉴定。   (10)计算机司法鉴定 :运用计算机理论和技术,对通过非法手段使计算机系统内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或系统正常运行造成的危害行为及其程度等进行鉴定。   (11)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   (12)声像资料司法鉴定:运用物理学和计算机的原理和技术,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鉴定;并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同一认定。   (13)知识产权 司 法鉴定:根据技术专家对本领域公知技术及相关专业技术的了解,并运用必要的检测、化验、分析手段,对被侵权的技术和相关技术的特征是否相同或者等同进行认定;对技术转让合同标的是否成熟、实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进行认定;对技术开发合同履行失败是否属于风险责任进行认定;对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其他各种技术合同履行结果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有关法定标准进行认定;对技术秘密是否构成法定技术条件进行认定;对其他知识产权诉讼中的技术争议进行鉴定。   (14)一般司法鉴定:对诉讼案件、仲裁活动及其他民事纠纷中涉及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等方面的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鉴定。通过这种鉴定,可以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等。

法医鉴定三个月后非常怀疑法医鉴定结果怎么办

伤情鉴定一般是公安机关鉴定所做的。 如果时间不到,他们不会受理,但是在受理后一般在14个工作日左右可以拿到鉴定书,最长不会超过一个月。 如果是先行鉴定的,可以问办案民警。 一、伤情鉴定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如果伤情稳定、功能稳定,不再有反复就可以出具鉴定,有的鉴定很短时间就可以出具,如躯干和四肢创口长度构成轻伤、没有神经损伤的;鼻骨骨折的、四肢长骨不是在关节部位骨折的等等很多很多,都可以短时间出具鉴定。 而有的伤情鉴定,牵涉功能障碍情况的,在较短时间功能会严重障碍,可随着时间的延长、治疗和锻炼,有的功能情况可以恢复,如果短时间出具伤情鉴定,鉴定结论是不正确的。从医学角度上来说,一般是三个月以后基本稳定,功能情况也趋于稳定,所以有些关节功能情况的鉴定、颅脑损伤后遗症的鉴定等等也是很多很多,短时间鉴定是不能出具的,好多都是在三个月以后出具,有的可以到半年或时间更长。 二、依据《刑诉法》第一百二十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 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一般每个省、每个地市都有省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重新鉴定的。【拓展资料】 四、法医伤情鉴定结果公安机关只会告知鉴定结果,是不会把鉴定报告给家属的,连复印也是不允许的。 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六、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证据齐全后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经法院审判。一旦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

法医鉴定看什么材料

(1)鉴定委托书:载明鉴定机构名称,清楚扼要说明委托事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职工工伤、有关期限、伤病关系等),简单阐述案情,被鉴定人和/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等。(2)案情: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被告及有无商业保险等情况;其他案件,应说明办案部门查明的案情。 (3)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须带有被鉴定人的照片,复印件亦可,用以校对是否为被鉴定人本人,防止冒名顶替,如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等,如为未成年人,则提供户籍材料复印件。 (4)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片(x片、mri片、ct片等)及检查报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报告(如肌电图、脑电图、视听觉电生理等)。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个人申请法医鉴定书

  个人申请法医鉴定书,其中也包括司法鉴定 申请书 ,你可以来看看!下面由本我精心整理的个人申请法医鉴定书,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个人申请法医鉴定书:司法鉴定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目的:   依法对某医学中心对被申请人作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严格按照《司法通则(试行)》对被申请人进行鉴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第一,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接受被申请人委托作出司法鉴定书违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 第十四条规定 司法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没有接受司法机关的指定,在被申请人还没有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为其进行鉴定违法。   第二,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确认伤情,依据没有注明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的X片作出鉴定结论违法。   被申请人受伤经过康复治疗后,伤势可以有所好转,青岛九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应当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根据恢复情况作出鉴定结论。另外,被申请人提供的X片没有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无法证实是针对被申请人伤情所拍的,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却据此认定被申请人伤情,依据何在 !!   二、法院对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予以采纳,程序违法。   申请人在对司法鉴定书进行质证时,仅表示对真实性没有异议,对内容是否有异议并没有明确表态司法鉴定书内容部分并没有经过当事人质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法院采纳程序违法。   三、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熡伤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熜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青岛九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即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确定的,亦非莱西市人民法院指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 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望批准。   此致   某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医疗纠纷推荐律师:郭明飞律师   郭明飞律师,为黑龙江正开律师所创办者,主任律师。从事法律实践工作15年。擅长办理公司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地产案伯、知识产权纠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 经验 。为人诚实守信。现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七O三研究所、哈尔滨工业大学下属多家高科技公司、远达药业集团、哈尔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等30余单位和大型企业集团的法律顾问。   个人申请法医鉴定书:司法鉴定申请书篇二   城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赵某与被申请人某某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申请人为了完成举证责任,特申请贵院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继续治疗费和伤残等级做司法鉴定,恳请批准。   此致   个人申请法医鉴定书:司法鉴定申请书篇三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杨某某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因谢某某、西安某某客运责任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致损病危,2009年12月4日在西安市交大一附院做了颅骨缺损修补手术(具体见住院病历)。   术后因昏迷、休克等症,又被该院确诊为外伤性癫痫。至今,有确切见证人见证和送医院就诊记录的癫痫病发作已有三次。发病时,口吐白沫,眼睛上翻,随后休克昏迷。不发病时,亦经常精神呆滞,头疼头晕,恶心抑郁。现因申请人的精神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本案的审理,所以申请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便查清本案事实,确定赔偿依据。   请予批准。   此致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   2010年7月15日

法医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吗

一、法医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吗1、法医鉴定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进行新的鉴定。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六)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七)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二、可以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1、检验、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3、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4、故意作虚假鉴定的;5、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6、检材虚假或者检材被损坏、不具备鉴定条件的;7、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8、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