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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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业扶贫和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监督检查报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甘办发〔2018〕25号)文件精神,2019年我院继续协同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全省产业扶贫和村集体经济脱贫任务的督查工作,我院党委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王福生院长为组长、王俊莲副院长为副组长的专项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访谈、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等方式,督查组于2019年10月10日至14日,分两组先后赴陇南市宕昌县、甘南州舟曲县、天水市秦安县、定西市通渭县、平凉市静宁县和庆阳市环县6市(州)6县,选取12家龙头企业、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4个深度贫困村120户农户,对产业扶贫和村集体经济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一)全省产业扶贫工作整体情况 1 .产业培育 通过调研,各地继续大力发展“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和地方优势特色产品,并结合2019年3月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支持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的指导意见》,扶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容易上手、短平快的“五小”产业,构建以“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为重点、地方特色优势产品和“五小”产业为补充的扶贫产业体系。2019年上半年,全省75个贫困县发展产业和“劳务+产业”的未脱贫户牛、羊存栏分别达到20.12万头、134.28万只,蔬菜、马铃薯、果品、中药材种植面积分别为19.57万亩、37.9万亩、56.03万亩和50.78万亩,扶持3.68万户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 2 .主体带动 采取“轻资产引进”和“混合型组建”办法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引进北京德青源、陕西海升等一批省外大型龙头企业,推广县级统筹组建国有农发公司、乡镇设立分公司、每个村建合作社的“庄浪模式”,探索各级合作社控股、国有和民间资本参股组建富民公司的“宕昌模式”,2019年1-9月份75个贫困县新培育引进龙头企业285家、龙头企业总数达到了2728家。 立足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没有”的问题,2018年省级财政筹措2亿元,按照深度贫困县10万元、其他贫困县7万元的补助标准,新建合作社2862个,实现了贫困村合作社全覆盖; 同时,整合项目资金5.26亿元,扶持3105个合作社规范提升,并创建省级示范社485个。截至9月15日,全省贫困村合作社运营规范和较规范的26698家,达到了73.33%。按照“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合作社、合作社连农户建基地”的思路探索推广带贫机制,健全企业牵头、合作社组织、订单种植、保底价收购等带动贫困户机制,积极推广轻资产的“德青源模式”,政府主导组建国有农发公司的“庄浪模式”,合作社控股组建富民公司的“宕昌模式”,企业牵头、合作社组织、订单种植、保底价收购、贷款支持、农户增收的“蓝天模式”,“六位一体”的“康美模式”,技术培训投种回收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中天模式”和“中盛模式”等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模式,目前参加各类合作社的贫困群众达47.8万人,小农户更好地融入到现代农业发展中来。 3 .资金 扶持 2019年9月30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和甘肃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好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入股等配套政策的通知》,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每户贫困户安排了人均5000元、每户不超过3万元的到户到人产业发展资金,2019年计划落实56.6亿元,截止8月底已落实48.78亿元,占86.18%。同时,要求各县区严格执行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必须与“一户一策”挂钩、与农民自愿意愿挂钩、与真种真养挂钩、与见钱见物挂钩、与奖勤罚懒挂钩的“五个挂钩”的原则,并建立了资金使用管理的负面清单,加强资金规范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实打实用于产业发展。 4 .技术培训 紧紧围绕助推六大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需求,组织实施了分类培训。一是对全省3720个深度贫困村村干部、新型职业农民、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示范培训。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一户一个“科技明白人”全覆盖培训。2019年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476万人(其中,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9826人),完成一户一个“科技明白人”全覆盖培训13.86万人。三是举办全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发挥带动作用专题培训班,以视频会议的形式直接开到乡镇,省市县乡村五级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龙头企业负责人共7.3万人参加了培训。四是建立起了6500人的市、县、乡三级辅导员队伍,分级举办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培训1200人次。五是按照每个贫困村有1名农技人员的要求,从省市县农口系统及乡镇选派6385名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6222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一对一”农业技术服务。六是省市两级成立专家组,开展巡回技术指导,为全省贫困户提供免费技术指导服务。七是在75个深度贫困县7864个村建立了贫困户产业指导员制度,共聘请产业指导员1.24万人,已开展入户宣讲产业扶贫政策15.6万场次等等。 5 .产销对接 截止目前,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建设项目已在有需求的46个贫困县建成果蔬保鲜库1015座,占总建设任务的104%,购置移动保鲜库222辆,占总购置任务的106%,贫困地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得到有效改善。2018年成立了由省内外200多家企业参与的农业扶贫产业产销协会,2019年组建了牛、中药材、洋葱、花椒、百合、马铃薯、苹果、蔬菜等8个分协会,组织省内农产品经销企业抱团出省,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省农业扶贫产业产销协会与广西凭祥和甘肃的5家企业签订了特色农产品出口贸易协议,协议总金额超过25亿元。2018年举办了甘肃特色农产品北京推介会,共组织全省180余家企业2000余种农产品参展,北京新发地市场、甘肃好食材公司等24家企业现场签约5.3亿元; 2018年、2019年省政府联合农业农村厅连续两年举办了甘肃特色农产品贸易洽谈会和贫困地区农产品对接活动,大力宣传推介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和“甘味”特色农产品,共签约223.8亿元,其中贫困地区74.83亿元; 2019年在临夏举办了“三区三州”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暨“甘味”品牌推介签约活动,签约60.19亿元; 积极组织参加了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我省贫困地区的47家企业、150多种特色农产品参展,签约贸易金额6035万元。 6 .风险防范 初步构建起了保险保本垫底、入股分红保底、公益岗位托底和低保政策兜底的“3+1”保险保障体系,设立自然灾害保险和目标价格保险,力争实现有投保意愿贫困户的主要增收产业全覆盖。从2018年开始,计划3年筹集38.86亿元财政补贴资金,开展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工作。在开办马铃薯等10个中央补贴品种和苹果、中药材2个省级补贴品种的基础上,新增6个省级补贴品种。在全国率先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支持市县开办80多个特色保险品种。对18个中央和省级补贴品种提高保额、降低费率均达到30%以上,并对贫困户参保给予保费减半的特惠政策,贫困户只需缴纳总保费的10%。2019年全省计划实施80个保险品种,其中:中央品种10个,省级品种8个,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62个; 保费总计16.6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35亿元,省级财政补贴5.59亿元,市县财政补贴4.32亿元,农户自筹3.41亿元; 纳入参保计划的农户208万户、贫困户98万户。截至9月29日,全省已签单实施农业保险品种77个,共实现签单保费14.33亿元; 已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数187.8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5.14万户; 累计支付赔款5.4亿元,受益农户30.24万户次(贫困户8.23万户)。 (二)督查县产业扶贫情况 1 .产业培育 按照“全域规划、区域布局、流域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快推进脱贫增收产业体系建设。如宕昌县建成了以发展中药材、蔬菜(食用菌)、经济林果等特色产业为主的村办合作社; 舟曲县自筹资金创新推行以“代养分红”为主的从岭藏鸡、“示范带动”为主的中华蜂、“出栏奖励”为主的土猪、“规模种植”为主的中藏药材、“培育转型”为主的羊肚菌、“提质增效”为主的经济林果、“产业融合”为主的农家乐等七类产业扶持“菜单”; 秦安县主要发展果椒、高原夏菜、脱毒马铃薯、林下中药材等特色产业项目; 通渭县加快推进草畜、果品、花椒、金银花、新能源、劳务“六大”脱贫增收产业体系建设; 静宁县大力扶持发展马铃薯、蔬菜、果品和牛、猪、蜂等特色种养业; 环县着力推动羊草粮“三大主导产业”发展等。贫困村初步形成了“一业主导、多元增收”的发展格局,积极引导村办合作社采取全链条式、订单式、托管式、跨村联合式、扶贫车间合作式等方式发展生产,贫困户增收门路进一步拓宽。 2 .主体带动 积极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增加对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以及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认证。立足推进村办合作社规范运营,从生产经营方案制定、固定资产购置和建设、生产经营管理、产品销售、盈余分配等9个环节,加强对村办合作社生产经营环节的管理。全面推行产业龙头“三级共建”,即县抓龙头企业、乡抓专合组织、村抓种养大户,通过国有农发公司投建、村“两委”领建、能人大户创建,在每个产业链至少建成一个龙头,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两个运营规范的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每户贫困户都加入合作社或龙头企业。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采取订单收购、入股分红、土地流转、劳务用工、果树认购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3 .资金 扶持 按照村办合作社联合控股富民公司的带贫模式,动员贫困群众将扶持资金折股量化到村办合作社,用于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同时,积极落实金融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积极开展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贷”和“兴陇合作贷”项目推荐,着力解决了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发展特色产业资金短缺难题。严格坚持“五挂钩”(到户产业扶持资金使用要与“一户一策”挂钩、要与贫困户的自愿意愿挂钩、要与见钱见物挂钩、要与真种真养挂钩、要与奖勤罚懒挂钩)原则和资金使用负面清单,根据贫困户意愿、劳动力状况、产业发展条件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资金和入股比例,制定到户资金明白卡。 4 .技术培训 紧紧围绕牛、羊、果、蔬、药、薯六大特色产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管理,通过集中举办培训班及田间技术指导,开展各类科技培训。县财政安排专项产业扶贫资金,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一个”科技明白人全覆盖培训项目,确保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名家庭劳动力掌握1-2项增收技能。结合产业实际,对县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负责人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 5 .产销对接 抢抓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契机,发布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新建公共品牌运营中心,积极培育电商企业,带动增加电商交易额和网络零售额。按照“国有平台公司+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贫困户)”市场运作模式,龙头企业通过创建品牌,开设农产品直营店,开展农超对接、电子商务营销等方式,建成了农产品多元化服务销售网络,将农户分散生产的农产品和需要的服务集聚起来,以规模化、品牌化的方式进入市场,健全了农产品营销平台、拓宽了销售渠道,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积极组织投资贸易洽谈会、展销博览会等,展出地方特色农产品,有力促进了地方农产品的产销对接。 6 .风险防范 根据省上下达的保险计划,结合贫困群众种养业保险实际需求,狠抓农业保险政策落实,全面完成了当年农业保险各险种参保计划任务,并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县级财政配套保费,实现农业保险对贫困户及贫困户种养产业全覆盖。组织乡村干部,逐户开展农业保险参保摸排核准、查漏补缺、登记造册及保费收缴,并及时对接承保机构开展标的核查、逐户出具保单,实现“所有贫困户、贫困户所有种养产业、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风险”三个全覆盖。 (三)督查县村集体经济整体发展情况 通过统筹整合互助资金、定点帮扶、东西协作、扶贫车间等资金,依托村集体领办农民合作社自营或者入股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经营,采取项目扶持、能人带动、联姻嫁接、股份合作等方式,为贫困村扶持发展种养、农机服务、统购统销等产业项目,支持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突出入股、配股这一核心,坚持无物不股、无人不股、无事不股,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突破耕地红线、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不让农民利益受损等政策底线的前提下,通过制定规范合同样本、建立完善融资交易平台等措施。探索建立了“三变”+苹果产业、“三变”+养牛业、“三变”+商贸流通、“三变”+农机服务、“三变”+电子商务等多种改革模式。明确了“三变”改革合作方式、期限、分红结算等内容,使农民群众规范入股、放心入股。积极推进村固定资产量化入股到各类经营主体,使“死资源”变成了“活资源”。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全省层面存在的问题 1 .产业扶持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产业到户资金中,每户一万元用于配股分红,而这一部分资金平均占比高达35一些承接主体实力较弱,缺乏承接配股资金的能力; 一些承接主体还需进一步科学合理制定承接主体与贫困户的分红比例。发展产业的资金部分,普遍存在因贫困户自身发展能力不足,产业发展的项目、规模、效益等脱贫致富的效能不够显著。 2 .产业基础比较薄弱 由于我省贫困地区自然条件严酷,山大沟深、干旱多灾,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发展产业的条件先天不足,产业基础还比较薄弱,农业基础设施装备整体水平不高,培育产业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 3 .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小,带贫能力较弱 尽管加大了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实现了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但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规模普遍偏小、实力弱,尤其是部分县区合作社规范提升进展缓慢,应对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带贫能力较弱的问题依然存在。 4 .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经营性收入少 我省大部分贫困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可利用的资源少,收入主要来自于村互助基金和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入股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的分红收入和利息收入,以及发包和出租资源资产的收入,经营性收入较少,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措施办法还不多。 5 .内生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 部分贫困群众思想观念保守,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加之群众文化素质较低,自我发展能力有限,一些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不足。 (二)调研县区存在问题 1. 宕昌县 一是因受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的约束,部分乡镇的产业培育进展还不平衡,贫困群众的增收愿望和产业发展基础还不相适应; 二是个别贫困群众思想守旧,对发展新型产业瞻前顾后,“等、靠、要”思想严重; 三是部分特色产业起步相对较迟、发展基础薄弱、技术措施还不完善,带贫增收效果还不太明显。 2. 舟曲县 一是生态环境制约急需破解。全县85%以上的村组地处自然条件严酷的高半山地区,产业基础设施、产业基地等极易受灾,产业发展成本高。二是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能力有限,大多以入股分红收入为主,增收渠道十分有限。三是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不足。综合实力强的龙头企业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实力弱,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水平不够。四是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五是“原字号”“初字号”产品多。 3. 秦安县 一是产业结构还不够合理,产业链条短、融合程度不高,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带动能力不强; 二是农民合作社整改提升还不到位,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三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些乡村产业路缺乏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最大瓶颈; 四是苹果等大宗农产品销售难,导致农民丰产不丰收。 4 .通渭县 一是扶贫产业发展起步较晚,一些产业短期内增收效果不明显,近年来培育发展的林果、花椒等长效产业短期内难以实现增收; 二是产业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不高,还未形成区域规模效应; 三是产业链条短,良种繁育、精深加工和储藏销售环节薄弱,缺乏强势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带动,产品加工转化和市场竞争力弱、附加值低。 5. 静宁县 产业增收方面,部分贫困户产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弱,家庭经营收入低而不稳定; 个别贫困村的主导产业还处于培育、成长阶段,种植业、养殖业以家庭经营为主,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程度不高。在配股资金方面,全县经济实力强、经营效益好的农业产业经营主体较少,承接配股资金能力有限,合作带贫积极性不高; 乡镇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完全落实承股主体担保、抵押、第三方评估等风险防控措施; 部分承股主体尚未办理商业保险,抵御市场经营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合作社方面,部分合作社既没有能力规范运营,又不愿主动申请注销,清理规范过程中,注销程序复杂,进展缓慢; 部分合作社缺少有能力、懂经营的人才,运营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面,全县226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产资源匮乏、收入来源单一,多为分红型收入,投资经营性收入少,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 6. 环县 主要是产业带动能力较弱,产品附加值低,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差; 群众内生动力不足,贫困群众主动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不高。下一步应把有限的扶贫资金、资源和精力向贫困户聚集,向优势产业倾斜,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三、对策建议 1 .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升主体带动能力 引进培育龙头企业、规范化提升合作社培育产业提升带动能力。稳步推进“五小”产业发展的发展,拓宽群众的致富路。加大农产品宣传推介和产销对接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种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洽谈会及展示展销会,扩大市场影响力。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提升物流服务能力,解决产品销路窄的问题。继续完善产业承接主体的多元化服务方式和可持续发展模式,真正建立起贫困户和龙头企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对于产业发展资金,应按照县区特色产业布局,建立分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清单,因地制宜确定直接补助生产物资、产业达标奖补等产业发展补助资金落实到人到户的具体标准和办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 .扩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 全面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全面开展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实现每个乡镇每个特色产业都组建一个以上带贫能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带动贫困片区特色产业发展。按照“以产业招商、以商招商、以企招商”的思路,积极构建草畜、果品、花椒、金银花、新能源、劳务“六大”脱贫增收产业体系,大力推行产业扶贫“551”模式,精心打造特色农产品扶贫产业园,加快推进产业体系建设。 3 .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 总结推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形成的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带动、资产资源盘活、多元合作等典型模式和成功做法,积极引导增强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能力,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集体经济运营机制。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盘活有效资源,通过资产租赁、土地出租、生产经营入股、折股量化、订单合作等模式,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村集体+合作社+农户”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 .推动果蔬保鲜库发挥作用 按照《关于全面完成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建设任务的通知》(甘农函〔2019〕58号)要求,督促各地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已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区,按照“建成一座、验收一座”的要求,及时开展检查验收和兑付补助资金,并将财政奖补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发放股权证,让其贫困户及早受益。督促指导运营主体健全完善果蔬保鲜库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其正常运营并尽快发挥作用。 5 .加快推进农民技术培训工作。 严格按照下达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通过拓宽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强化培训管理、提高培训效益等措施,扎实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培训和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全面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的年度目标任务。

如何发挥农村基层党建在村集体经济 发展中的作用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细胞,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党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斗堡垒。只有不断发现并解决基层党组织中面临的问题,才能更好的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在新时期,作为战斗在农村一线的基层党组织,如何在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中发挥更好的作用,我们认为应该把握好几个方面:第一,强化基层党组织网络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基层党组织工作是人民群众检验党的形象和执政能力的“窗口”,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党的形象,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因此,面对新形势,我们要敢于摒弃落后的旧思路和老办法,用改革的精神研究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与时俱进地改进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和活动方式。要建立和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农村外出党员管理;要注重发展新党员,挑好接班人,解决农村留守党员减少且趋于老龄化问题;在外出党员较多的山区农村,要探索临近村与村之间合并建立党组织,解决基层组织管理瘫痪现象。要通过建立定期的学习和交流制度,提高每一个基层党员的素质,加强新老党员学习和交流机会,理顺新老党员之间思想、工作方式等不协调现象,消除隔阂,加强沟通和协调。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龙头”和“领头雁”。 第二,加强基层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发挥好党员的引导作用。农村党员是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力量。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使他们自觉成为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传播者、执行者和维护者,正确引导农民理解、掌握和执行党的政策。 二是发挥好党员在经济建设中的带头作用。党员干部在发展经济过程中要敢为人先,积极主动响应上级的号召,身先士卒做好表率,并通过开展传授先进经验、帮助弱势群众、带动全面发展等党员服务群众活动,组织带领群众共同发展。 三是发挥好党员在民主管理中的推进作用。推进农村民主管理,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政治目标,也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体现先进性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对党员认识了解的渠道,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推进民主管理中的骨干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看不到党员”、“不了解党员”及“不信任党员”的问题。 四是发挥农村党员在公益事业建设中的模范作用。加强公益事业建设、维护村容村貌整洁,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要求,顺应这一新要求,我们在为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时,适当分配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任务,通过党员们的模范表现,引导农民积极自主开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浓厚氛围。 五是发挥好农村党员在构建和谐农村中的润滑剂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要针对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做好各种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跳出,确保农民安居乐业。第三、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处理好三委的关系。目前,我县村一级基本上已经形成了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监督委员会共同管理的格局,正确处理三委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做到既要相互理解和支持,又要合理的制约和监督,实现党的正确领导,保障村民自治和监委会有效监督,推动新农村建设有序发展。 2. 处理好发展与维稳的关系。基层党组织工作既不能落后于农村形势发展的要求,又不能不切实际超越于形势发展的要求;既不能盲目进行或朝令夕改,又不能一成不变或一劳永逸。简单的说是不能一哄而起,盲目攀比,草率从事,脱离当地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随意领导和组织农民开展工作;也不能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求稳怕乱,延误发展的好时机。 3. 处理好创新与守法的关系,强化法制观念。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既要从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新农村建设,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必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慎重选择切实可行方案,绝对要避免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新的违法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