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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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法律主观:一、出口退税如何税务申报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模块下的“出口退税管理”,点击“在线申报”进入申报界面。2、进行明细数据采集。外贸企业的数据主要包括报关单和进项发票,根据报关单录入出口货物明细数据,根据对应的进项发票录入进货明细数据。需要特别注意:关联号的编写规则:申报年月+申报批次+流水号。每一张报关单对应一个关联号,相应的进货发票关联号与报关单关联号保持一致,这样才可以把出口明细和进货明细关联起来,形成对应关系。3、进行数据检查。点击“退税申报”—“数据申报”—“数据检查”,系统自动进行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检查通过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如果提示数量或者数据错误可返回上一步修改;如果是换汇成本高,需要做情况说明录入。4、一键生成汇总、生成申报数据。5、数据申报。点击“远程申报”,先进行“数据自检”,接收反馈信息进行疑点处理。若有疑点需修改数据的,可以撤销数据,退回到数据采集模块进行修改。若审核通过,可点击“直接申报”确认正式申报。如下图所示:6、报表打印。正式申报后,选择要打印的报表(支持批量打印,一次打印选中的所有报表)如有疑点需提交材料的,可作为正式的纸质申报文件提交税务局。无需提交的,企业自己留存备查。二、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1、必须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条件。2、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3、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三、出口退税需要什么材料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7、产品征税证明。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法律客观:(一)主体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单位构成本罪的,对单位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可以抵扣大量税款,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也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所谓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可以用于申请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运输发票、废旧物品收购发票、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等。 (四)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具体包括下述四种表现形式: (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2)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4)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所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以商品或者劳动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具有直接抵扣税款功能的专门用于增值税的发票; 所谓“其他发票”是指具有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功能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非增值税发票。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出口退税主要分为退还进口税和退还国内已经缴纳的税费,并且退税时要满足一定的要求,还需要报关出口和出口销售的货物。下面看看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1    一、 常见申报资料   1.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的电子数据;   2.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原件的纸质资料或电子扫描件、拍照件;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纸质资料或电子扫描件、拍照件;   4.《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的纸质资料或电子扫描件、拍照件。    二、 网上申报流程   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在线申报”后,按以下流程操作:    1.明细数据采集   明细数据采集提供两种方式:报关单生成明细、免抵退申报明细表采集。    方式一:   (1)“汇率管理”:在汇率管理界面中点击“新建”按钮,添加币种对应日期的汇率,进行汇率配置。也可跳过该步骤,直接在 “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的“数据检查”后,进行汇率配置。   (2)“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若报关单数量多,可批量导入电子口岸的报关单信息,并完成“数据检查”。   (3)“报关单生成明细”:勾选报关单信息点击“报关单生成明细”按钮,自动形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方式二:   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点击“新建”按钮,采集明细数据后保存。    2.确认汇总表   在系统中点击“确认汇总表”,确认所属期,填写数据并生成汇总表。    3.退税申报    第一步:生成申报数据   在系统中点击“生成申报数据”,确认所属期,生成申报电子数据。    第二步:数据自检   若需提前查看疑点的,可勾选生成的申报文件,点击“数据自检”,查看“自检情况”。   “允许挑过”疑点不影响后续“正式申报”,但需再次检查对应明细表是否正确;   “不允许挑过”疑点,系统判定不得申报,请检查对应明细表是否正确。   如需修改明细表的,请点击“撤销申报数据”,在(1、明细数据采集)修改数据。   “不允许挑过”疑点0条的,方可继续下方操作。    第三步:打印报表   勾选申报数据,点击“打印报表下载”选择PDF或EXCEL下载后打印,并在纸质报表上签字、盖章,保留备用。    第四步:资料上传   点击“资料上传”,将相关纸质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拍照件等jpg、jpeg、bmp、png、pdf、doc、docx、xls、xlsx格式文件压缩为ZIP格式文件上传。   如资料上传不成功,请跳过该步骤,直接进行下一步“正式申报”。并在申报后,通过邮寄、到办税服务厅等方式提交纸质资料。    第五步:正式申报   勾选申报文件点击“正式申报”。    4.申报结果查询   查看审核状态、审核流程信息,直至成功发放。审核失败的,在“审核流程信息”查看失败原因。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2    出口退税的申报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出口退税怎么申报操作?   1、送验有关证件,领取登记表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3    出口退税的具体意思?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一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相关法规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1)打印的纸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贸会计的业务流程,包括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甚至前期报价,核算,等等。以实务为主,望有经验前辈解惑

这么高深的问题还这么低的分,所以只能简单回答一下了。报价核算其实国内报价差不多,就减去退税额就可以了,所以批量出口的货物价格比内销低,因为不需要缴增值税,还有退税;电子口岸让企业在网上可以直接向海关、国检、外贸、外汇、工商、税务、银行等政府管理机关申办各种进出口手续,一般财务会拿到一个操作员IC卡,每次插卡登陆,具体细节没法详细说明;相对于教科书上的,有个变化就是去年开始取消了纸质外汇核销单,外汇申报和结汇更加方便了;退税就是发货结汇后,拿报关单、出口发票去税务局,貌似也可以在网上预申报退税,不过最终还是需要去税务局递资料的。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办理流程

菜单“基础数据采集”——》“生产出口货物冲减明细”,选中要冲减的那条记录,点击工具栏里的“冲减出口”,系统会生成一条序号是Z开头的冲减数据,该数据的数值栏都是负数。另外,团IDC网上有许多产品团购,便宜有口碑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与增值税抵扣的关系

国外客户一般要求提供形式发票。如果是国外公司对税务有要求,可去税务局领购出口发票。不要开增值税发票。2.退税退回你司购买原材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

你好 请问好心人 最新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步骤是什么?

1、申请出口退税是不是必须得有进出口经营权?2、然后即使有进出口经营权但是没有报关员就不可以自行报关?

本人拥有贸易公司。可以准确回答你的问题。1. 申请出口退税是不是必须得有进出口经营权? 是,你都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怎么出口,没有出口,哪来的退税。2. 即使有进出口经营权但是没有报关员就不可以自行报关? 目前贸易公司都是报关行代理报关,或者是找货代,货代自己找报关行报关。你不用管。你只要是在海关和外汇管理局备案了(申请进出口权的时候需要向他们备案的),你就可以领取核销单和代理报关委托书了(现在出口也不用核销单了),有了这个以后,你只需要将单据和你们公司的在海关备案的企业编号告诉你的代理就行了。3。 然后即使没有报关员也可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吗? 可以4. 外贸企业也要申请进出口权吗?需要

中国的中药材可以出口吗?出口退税有哪些规定?海关上有哪些规定?

  药品的出口有很多种的分类,麻醉药品,兴奋药品,精神药品和一般药品,其进出口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药品的进出口必须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下发的“XXX药品进出口准许证”才能到海关进行报关活动。  鉴于是中药材的出口,还需要由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统一协调管理,由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统一对外成交的五种中药材和由国家管理需要保护资源的麝香、甘草及制品、杜仲、厚朴四种中药材,由经贸部签发许可证;其余二十六种,由经贸部驻口岸特派员办事处签发许可证。  另外中药材的进口国,各个国家对于药品的进出口管理都是很严格的。对于药品的检验更是苛刻,所以在价格方面都是由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负责。至于退税要看你是什么药或者什么价格,但退税税率已经上调到15%  海关的规定就是,出口像药品这样的限制类货物,你的单证、审批手续一定要齐全,单证货相符,手续合法,通关问题不大。  附上可出口药品表,供楼主参考。  实行出口许可证的中药材品种  人参 鹿茸 蜂王浆 当归 (包括粉) 田七 (又名三七)  麝香 甘草及制品 杜仲 厚朴 黄芪 党参 黄连 半夏  茯苓 菊花 枸杞 山药 川芎 生地 贝母 银花 白芍  白术 麦冬 天麻 大黄 虫草 丹皮 桔梗 元胡 牛夕  芋肉 连翘 罗汉果 牛黄

中国的中药材可以出口吗?在出口退税方面有哪些规定,海关上有哪些规定呢?

中药材是可以出口的~不过具体规定你的去咨询政府部门·因为规定在变化。做药材买卖你也可以去中药材天地网看看

中国的中药材可以出口吗?在出口退税方面有哪些规定,海关上有哪些规定呢?

可以出口的您说的产品那些,国家退税率在9%

中国的中药材可以出口吗?出口退税有哪些规定?海关上有哪些规定?

中药材的出口,还需要由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统一协调管理,由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统一对外成交的五种中药材和由国家管理需要保护资源的麝香、甘草及制品、杜仲、厚朴四种中药材,由经贸部签发许可证;其余二十六种,由经贸部驻口岸特派员办事处签发许可证。中药材的进口国,各个国家对于药品的进出口管理都是很严格的。对于药品的检验更是苛刻,所以在价格方面都是由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负责。至于退税要看你是什么药或者什么价格,但退税税率已经上调到15%。在“一带一路”的政策下,2017年二季度,已在丝路线国家建设16个中医药海外中心,受到沿线民众的欢迎。一带一路国家中药材出口相应暴增,尤其对东盟、印度及部分中东国家。2017年一季度出口数量1.4万吨,增幅达200%。进口也同比增长17%。全年一带一路国家出口数量同比增长40%,出口额增长54%。然而对于其他非丝路国家,2017年中医药出口增速持续疲软,数量同比下跌1%,金额同比下跌15.00%,进一步的市场开拓遇到瓶颈。扩展资料中药的现代化中药现代化来源于传统中药的经验和临床,依靠现代先进科学技术手段,遵守严格的规范标准,研究出优质、高效、安全、稳定、质量可控、服用方便,并具有现代剂型的新一代中药,符合并达到国际主流市场标准,可在国际上广泛流通。这个过程,就是中药现代化。其具体内容包括:中药理论现代化、中药质量标准和规范的现代化、中药生产技术的现代化、中药文化传播的现代化和提高中药产品国际市场份额。实行出口许可证的中药材品种人参鹿茸蜂王浆当归(包括粉)田七(又名三七)麝香甘草及制品杜仲厚朴黄芪党参黄连半夏茯苓菊花枸杞山药川芎生地贝母银花白芍白术麦冬天麻大黄虫草丹皮桔梗元胡牛夕芋肉连翘罗汉果牛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药现代化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药行业巨大危机:好药材都出口了,药渣才制药

出口退税的帐务操作流程

  出口实例流程解析  案例基本资料  外贸公司(简称思科):南京思科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NANJING SICO TEXTILE GARMENT CO., LTD.  HUARONG MANSION RM2901 NO.85 GUANJIAQIAO, NANJING 210005,  CHINA  TEL: 0086-25-35784312 FAX: 0086-25-35784513  国外客户(简称FF):  FASHION FORCE CO., LTD  P.O.BOX 8935 NEW TERMINAL, ALTA, VISTA OTTAWA, CANADA  TEL: 001-613-4563508 FAX: 001-613-4562421  交易商品:  COTTON BLAZER全棉运动上衣  成交方式:  CIF  付款方式:即期信用证(L/C AT SIGHT)  通知行: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出口口岸:  上海  服装加工厂:  无锡季节制衣有限公司  面、辅料工厂:  无锡百合纺织有限公司  货运代理公司:  上海凯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承运船公司:  中国远洋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备注说明:  本案例涉及思科公司的部门有三个:业务部、单证储运部、财务部。其中,业务部负责接洽业务,单证储运部负责出运安排、制单、核销,财务部门负责应收、应付帐款。  这是一笔南京思科纺织服装公司和加拿大客户就女式全棉上衣交易的贸易实务案例。  出口到加拿大的纺织品有配额限制,在准备单证时需注意及时申请“输加拿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另需注意缮制“加拿大海关发票”等单证,及时寄出给客户用于进口清关。  本案例涉及贸易公司业务部、单证储运部、财务部三个部门,以及工厂、货运代理公司等。在实际业务中,租船订舱、报验、申领核销单、申请配额等工作往往是贸易公司的各个部门在同时进行的,次序不分先后。  从本案例中,学生可以了解到贸易公司各部门以及货运代理公司等工作过程。对学生今后在贸易公司相关部门以及货运代理公司的工作有实务性的认识。  一、交易磋商  南京思科纺织服装有限公司(NANJING SICO TEXTILE GARMENT CO.,LTD,以下简称思科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的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公司,从事纺织服装等产品进出口业务。公司拥有多家下属工厂,产品主要销往欧洲、美加地区及日本等国家和地区。  加拿大客户FASHION FORCE CO., LTD(以下简称F.F.公司)与思科公司是合作多年的业务伙伴。2000年12月2日,F.F.公司传真一份制作女式全棉上衣的指示书,并邮寄面料、色样及一件成衣样品给思科公司,要求思科公司2001年3月25日前交货,并回寄面料、色样及两件不同型号的成衣样品确认。  2000年12月8日上午,思科公司收到该样件后,立即联络无锡百合纺织有限公司(面、辅料工厂,以下简称百合纺织),根据F.F.公司提供的样件打品质样和色卡,然后用DHL邮寄给F.F.公司确认。  2001年12月12日,F.F.公司收到思科公司寄去的样件,回复确认合格,要求思科公司再寄两件不同型号的成衣样品供其确认。接此通知,思科公司立即联络无锡季节制衣有限公司(服装加工厂,以下简称季节制衣)赶制成衣样品。12月17日下午,服装加工厂将两件不同型号的成衣样品送到思科公司。当天,思科公司又将该成衣样品用DHL邮寄给F.F.公司确认。  12月22日,F.F.公司收到思科公司寄去的成衣样品,确认合格,要求思科公司报价。当天,思科公司根据指示书要求,以面辅料工厂和服装厂的报价、公司利润等为基础向F.F.公司报价。  经过多次磋商,12月26日,双方最终确定以每件USD12.80的报价成交。F.F.公司要求思科公司根据该份报价单制作合同传真其会签,同时传真形式发票供其开具信用证。  合同签订后,双方就成衣细节进行修改和最终确认。  ◆ 指示书  ◆ 报价单  ◆ 外销合同  ◆ 形式发票  二、落实信用证  2001年1月31日,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通知思科公司收到F.F.公司通过BNP PARIBAS  (CANADA) MONTREAL银行开来的编号为63211020049的信用证电开本。  其中与缮制单据有关的条款如下:  1.开证行:BNP PARIBAS (CANADA) MONTREAL  2.通知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3.不可撤销信用证号:63211020049,开证日期:2001年1月29日  4.信用证有效期及地点:2001年4月10日,中国  5.申请人:  FASHION FORCE CO., LTD  P.O.BOX 8935 NEW TERMINAL, ALTA, VISTA OTTAWA, CANADA  6.受益人:  NANJING SICO TEXTILE GARMENT CO., LTD.  HUARONG MANSION RM2901 NO.85 GUANJIAQIAO, NANJING  210005, CHINA  7.信用证金额:USD32640.00  8.商品描述:  SALES CONDITIONS: CIF MONTREAL/CANADA  SALES CONTRACT NO. F01LCB05127  LADIES COTTON BLAZER (100% COTTON, 40SX20/140X60)  STYLE NO. PO NO. QTY/PCS USD/PC  46-301A 10337 2550 12.80  9.分批装运及转船运输:不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运,从中国运至加拿大蒙特利尔港口。  10.最后装船期:2001年3月25日  11.议付单据要求:  (1)商业发票六份,受益人代表签名。  (2)加拿大海关发票四份。  (3)3/3全套正本已装船的清洁海运提单,抬头人为“TO THE ORDER OF BNP PARIBAS  (CANADA)”,显示运费预付,通知人为开证人的名称和地址。  (4)明细装箱单三份。  (5)普惠制产地证一份副本(FORM A)。  (6)输加拿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一份副本。  (7)受益人证明:证明装运后5天内,将普惠制产地证正本、输加拿大纺织出口许可证正本、商业发票副本、明细装箱单副本、正本提单的复印件已经由快递方式直接寄送给开证人,并附快件回执。  (8) 提供开证人的传真确认函,确认货物在装运前生产的样品由开证人认可。  (9)印有承运人抬头的证明,显示承运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海运提单号、集装箱号,以及本次承运人的集装箱内不含有任何原生木料制成的支撑物或托盘,以及其它任何原生木制包装材料。  (10)客检证正本一份:要求出运前15天用DHL寄四件不同型号的成衣样品,经检验合格后由F.F.公司出具客检证。  (1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12.附加条款:  (1)如果提供的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规定,每个不符点55美金。  (2)一切结算费用由受益人支付。  (3)本信用证的数量和金额有3%的溢短。  (4)所有的单据、证明、申明必须签字及标明日期。  (5)如下内容仅作参考:  请注意,从1999年1月4日开始,所有从中国运往加拿大的货物,如果包装物中含有木制成分,将被加拿大海关禁止。因为,原生木质中含有一种亚州长角甲虫(LONG  HORNED)。  (6)加拿大政府现在坚持所有进行加拿大的货物必须提供上述所有文件。  (7)海运提单和商业发票必须证明如下内容:  集装箱内不含有任何原生木料制成的支撑物或托盘,以及其它任何原生木制包装材料。  (8)受益人的银行帐号为0777103281054。  注意事项:  议付单据中有关客检证条款项,对我方公司极为不利。如果客户信誉良好,多会在样品检验合格后及时签发客检证明。但有些客户会故意拖延签发客检证的时间,导致我方不能及时交单议付。因此,遇到有此项条款的信用证,我方公司需特别注意及时寄样和催客户及时签发客检证。  ◆ 信用证通知书  ◆ 信用证  三、出口备货  收到信用证后,2001年2月1日,思科公司立即与早已联络好的服装加工厂签订订购合同,指定服装厂使用百合纺织的面辅料。2月5日,服装厂正式投产。  根据信用证规定,3月2日,思科公司寄出四件不同型号的成衣样品给F.F.公司检验。3月6日,F.F.公司收到后,经检验合格,签发客检证正本一份并用DHL寄回给思科公司。  注意事项:  关于品质检验和客检证的签发,视客户检验的具体状况而定。一般不外乎有以下两种方式:  其一,客户派员亲自来厂检验,检验合格后当场签发客检证,或该员将检验结果向客户汇报后,由客户将客检证寄给我方。在此种方式下,客户一般是在出运前4-5天来厂检验,此时工厂的加工、包装已基本结束。验货通过后即可安排出运。  其二,将样品寄给客户检验,检验合格后,客户签发客检证并寄给我方。在此种方式下,一般客户会要求我方在出货前10-15天寄样品供其检验。  ◆ 服装订购合同  ◆ 客检证  四、租船订舱  本批出口商品系采用集装箱班轮运输,故在落实信用证及备货时,思科公司即向上海各家货运代理公司询价,最终确定委托上海凯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通)代为订舱,以便及时履行合同及信用证项下的交货和交单的义务。  2001年3月9日,服装全部生产、包装完毕,工厂制作装箱单传真给思科公司。思科公司根据工厂报来的装箱单,结合合同及信用证货物明细描述,开列出仓通知单,单证储运部门根据出仓通知单、工厂制的装箱单、信用证统一缮制全套的出运单据。出运单据包括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商业发票、装箱单。  单证储运部门先将出口货物明细单传真上海凯通配船订舱,确认配船和费用后,准备全套报关单据(出口货物明细单、报关委托书、出口货物报关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收汇核销单、输加拿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海关联))寄到上海凯通用于报关、出运。同时,准备普惠制产地证用于出运后寄客户作进口清关。  上海凯通在确认配船和费用后,传真送货通知给思科公司,要求思科公司3月16日中午前将货物运至指定仓库。  注意事项:  在FOB条件下,运输公司大多由客户指定。  五、出口报验  由于思科公司出口的全棉女式上衣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范围(属于《种类表》商品范畴),在商品报关时,报关单上必须有商检机构的检验放行章方可报关。因此,2001年3月9日,思科公司寄出商业发票、装箱单、报检委托书,委托服装加工厂向无锡市商检局申请出口检验。  申请出口商品检验时,工厂必须填写出口商品检验申请单,并随附报检委托书、外销合同、信用证复印件、商业发票、装箱单、纸箱证等单据。  3月13日,此批货物经检验合格,无锡商检局出具换证凭单给工厂。当天,工厂将换证凭单寄给思科公司指定的上海凯通国际货运公司用于报关。  ◆ 出口商品检验申请单  ◆ 报检委托书  ◆ 外销合同  ◆ 信用证  ◆ 商业发票  ◆ 装箱单  ◆ 换证凭单  六、申领核销单  由于思科公司有计划内的核销单,2001年3月9日,单证员凭出口货物明细单在本公司申领核销单。  注意事项:  如果核销单已用完,需到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具体操作如下:  1.在到外汇局申领核销单前,先上网向外汇局申请所需领用核销单份数。  2.外汇局确认思科公司已上网申领核销单后,凭思科公司核销员所持本人操作员IC卡、核销员证向该核销员发放核销单。  3.外汇局根据思科公司网上申领的核销单份数和外汇局本地核销系统确认的出口企业可领单数两者中的较小数,向思科公司发放核销单。  ◆ 出口货物明细单  ◆ 核销单  七、申请配额  2001年3月9日,思科公司向外经贸委申领纺织品配额。3月13日,拿到已签发的输加拿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注意事项:  对没有配额的公司而言,必须要申领到配额后方能出口。申领纺织品配额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外经贸部、地方的外经贸厅每年下发给外贸公司的配额。  2.外贸公司加入纺织品商会,通过商会每年举办的配额招标投标获取配额。  3.找有配额的公司调济:一种是纺织商会组织的公开的调济,一种是私下的不规范的转卖。  ◆ 输加拿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八、出口报关  单证部门拿到核销单和输加拿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后,2001年3月13日,将上海凯通报关所需的报关委托书、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外销合同、输加拿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用快件寄出。  3月14日,上海凯通收到思科公司寄来的上述单据。  3月15日上午,上海凯通收到工厂寄来的商检换证凭单,当天下午即凭此单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换取出境货物通关单。  3月16日上午,思科公司根据上海凯通的送货通知按时将货物送到上海凯通指定的仓库。  根据新的海关报关规定要求:货物的出口报关必须在货物进入港口仓库或集装箱整箱进入堆场后才能进行。由于17、18号是周六、周日,故3月16日下午,上海凯通即向上海海关报关,以免耽误3月20日的船期。  上海凯通在报关前,先上网向上海海关进行核销单的口岸备案,并如实向海关申报成交方式(CIF),按成交方式申报成交总价、运费等,以后外汇局即根据实际成交方式及成交总价办理收汇核销手续。  报关时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报关联和黄色的出口退税联),并随附报关委托书、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境货物通关单、输加拿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等单证向海关报关,海关依此份报关单验货,并退回已盖章的核销单和两份报关单。报关通过后,上海凯通安排集装箱拖货至船公司指定的码头。  注意事项:  1.未进行口岸备案的核销单不能用于出口报关,对已备案成功的核销单,还可变更备案。  2.报关时必须要“出口收汇核销单”,否则海关不予受理。货物出境后,海关在核销单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并随同加盖海关“验讫章”的一份带有海关编号的白色报关单、一份黄色的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一同返还口岸代理上海凯通(从上海海关退回一般需1个月左右),最后口岸代理上海凯通寄给思科公司用于向外汇管理部门核销。  3.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是政府机关批准配额纺织品出口的证明文件,其作用是出口商凭此办理出口报关和进口商凭此申领进口许可证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因此,出口加拿大的纺织品在报关时必须要附加拿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否则海关不予受理。  ◆ 报关委托书  ◆ 出口货物报关单  ◆ 出口收汇核销单  ◆ 商业发票  ◆ 装箱单  ◆ 外销合同  ◆ 输加拿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 商检换证凭单  ◆ 出境货物通关单  ◆ 送货通知  九、出口保险  由于是按CIF条件成交,保险由思科公司办理。因此,2001年3月16日,思科公司按约定的保险险别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  投保时应填制投保单和支付保险费(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并随附商业发票,保险公司凭以出具保险单。  注意事项:  实际业务中,一些和外贸公司长期合作的保险公司,有时只需外贸公司提供商业发票,甚至可以不填制投保单,直接凭商业发票出具保险单。  ◆ 出口货物运输保险投保单  ◆ 商业发票  ◆ 货物运输保险单  十、装船出运  上海凯通接受思科公司的订舱委托后,2001年3月12日,根据思科公司提供的出口货物明细单缮制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这是外运机构向船公司订舱配载的依据。该托运单一式数联,分别用于货主留底、船代留底、运费通知、装货单、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场站收据、货代留底、配舱回单、场站收据副本(大副联)等。其中比较重要的单据有:装货单(Shipping  Order: S/O)和场站收据副本(Mate"s Receipt; M/R)。  3月19日,货物离港前,上海凯通传真海运提单给思科公司确认。  3月20日,在确定货物安全离港后,思科公司传真装运通知给F.F.公司。  3月22日,思科公司将海运提单复印件、输加拿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正本)、商业发票、装箱单、加拿大海关发票、普惠制产地证用DHL寄给F.F.公司供其作进口清关用,同时将DHL回执留存准备缮制议付单据。  注意事项:  将来船公司签发的提单上相应栏目的填写也会参照订舱委托书的写法,因此,托运人、收货人、通知人这三栏的填写应该严格按照信用证提单条款的相应规定填写。  ◆ 出口货物明细单  ◆ 装货单  ◆ 场站收据副本  ◆ 装运通知  ◆ 海运提单  ◆ 输加拿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正本)  ◆ 商业发票  ◆ 装箱单  ◆ 加拿大海关发票  ◆ 普惠制产地证  ◆ DHL回执  十一、制单结汇  在办理货物出运工作的同时,思科公司也开始了议付单据的制作。2001年3月20日,上海凯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承运人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公司下属的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代理,签发了COS6314623142号提单。根据信用证的规定,思科公司备齐了全套议付单据(3/3海运提单正本、商业发票、装箱单、普惠制产地证、受益人证明、客检证、货物运输保险单),于4月2日向议付银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交单议付。  ◆ 海运提单(3/3)  ◆ 商业发票  ◆ 装箱单  ◆ 普惠制产地证  ◆ 受益人证明  ◆ 客检证  ◆ 货物运输保险单  十二、财务付款  3月22日,思科公司的财务人员收到上海凯通寄来的海运费发票和港杂费发票。  3月27日,收到服装厂寄来的增值税发票和出口专用缴款书。  议付单据交单后,3月30日,财务人员向服装厂支付货款,并和上海凯通结清海运费、港杂费等费用,同时催上海凯通退核销单。  ◆ 海运费发票  ◆ 港杂费发票  ◆ 增值税发票  ◆ 出口专用缴款书  十三、收汇核销  4月20日,思科公司收到上海凯通寄来的上海海关退回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和报关单。当天,核销员在网上将此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并在进行网上交单时,对核销单、报关单的电子底帐数据进行了认真的核对。  2001年4月23日,思科公司收到银行的收汇水单,开证行已如数付款。至此,该笔交易已安全收汇。  网上交单成功之后,4月24日,核销员持纸质的收汇水单(即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经银行盖有“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出口收汇核销单  (已经出口海关盖章,第三联)、报关单  (白色报关联,海关已盖章)、商业发票及自制的核销单送审登记表(外汇局留存联)到外汇局办理核销手续。核销完毕后,外管局当场将加盖“已核销章”的核销单(出口退税联)退回给思科公司。  核销完成后,核销员将上述单据转交财务办税人员办理退税事宜。  ◆ 出口收汇核销单  ◆ 报关单  ◆ 收汇水单  ◆ 商业发票  ◆ 核销单送审登记表  十四、出口退税  2001年4月25日,思科公司的财务办税人员将公司需要办理认证的增值税发票整理后一并申报国税局进行发票认证。当天,拿到国税局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  4月26日,财务办税人员将退税要用的单据收集齐全无误后装订成册。其中,核销单(外管退回的出口退税专用联)、报关单(黄色出口退税联)、商业发票为一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出口专用缴款书、认证结果通知书、认证清单为一册),并在退税申报软件中逐条录入进货明细及申报退税明细。录入完毕,核对无误后打印并生成退税处所需要的表格及软盘,连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审批表”送交外经委稽核处加盖稽核章。  2001年5月7日,财务办税人员将上述资料送交国税局稽核部门待批。5月28日,接到国税局通知,于5月7日申报的资料已通过。5月29日,财务人员到银行查询,查到申报退税额已足额退回。  至此,该笔业务顺利完成。  ◆ 认证结果通知书  ◆ 认证清单  ◆ 核销单  ◆ 报关单(退税联)  ◆ 商业发票  ◆ 增值税发票(抵扣联)  ◆ 出口专用缴款书  ◆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审批表  摘自:新手教程:出口实例流程跟我来。  http://club.china.alibaba.com/club/post/view/674048?par=1&bid=51&pge=3&sty=3#post674048。  具体操作请资讯所在地国税局退税部门。

如何从电子口岸下载报关单信息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网页链接,建议使用这个,下载的报关单可以直接应用到退税申报中

已经出口了,为什么在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查询不到?

如果报关退税联没有打出来的话,是没法在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查询到的。

进料加工出口退税政策

一、对进料加工出口产品退税,应剔除产品所含进口料、件免税税款。凡没有执行这一规定的地区,要立即对1-10月份的退税进行清理,多退的税款要如数补缴入库。进料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一律按统一的计算公式办理。进料加工退税计算公式为:应退税款=当月出口产品的“购进产品金额”×退税税率-当月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免税金额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免税金额按海关《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的当月进口料、件实际免税数额为准,在当月(或当期)退税时一次扣除。二、对来料加工、来件装配的出口产品(包括来料加工、各做各价、对口合同出口产品),不论外商与企业或外贸与企业采取何种方式结算,一律在生产环节免征产品税、增值税,出口后不再退税。来料加工、来件装配的出口产品转为内销的,应由销售企业照章补交上述税款。三、对出口的农林牧水产品,应扣除其在加工、调拨环节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利润后计算退税;其他出口产品一律按出口企业购进产品时生产企业开具的发货票所列的价格和货款计算退税。对不能提供生产企业发货票开列的价格和货款的,以及出口企业从外贸、商业等部门收购的出口产品,一律按购进成本扣除15%的进货费用后计算退税。四、对出口的农副产品(包括简单加工的其它食品和其他工业品),应按出口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免税规定确定是否退税,出口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征税的,出口时一律不退税;出口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税的,按出口产品的实际税收负担率计算退税,实际税收负担率不清的,按5%的税率计算退税。五、对出口企业以作价加工方式收回产品后出口的,由于加工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时是按出口企业的拨交价抵扣原材料税金的,因此,凡出口企业向生产企业销售原材料的,均应扣除原材料拨交价与购进价的差额后计算退税。计算公式为:应退税款=出口产品“购进产品金额”×退税率-(原材料做价加工拨交价-原材料购进价)×原材料适用税率六、出口无税或未税产品以及工业企业直接出口的产品一律不退3%的营业税。七、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产品退税申请表时,经与海关总署研究,应随附海关签印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对出口量大、报关次数多的企业,可将报关单按出口时序编订成册,以备税务机关随时审核。八、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数量、时间、价格等情况,由进口企业按月向当地负责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提供。出口企业在退税申请表中要列明扣除进口料、件免税的数额,提供有关的资料。企业拒不提供情况或有意少报、瞒报进口料件数量和价格的,按偷税处理。负责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与海关及有关部门、企业及时取得联系、掌握情况、堵塞漏洞。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个人所得税如果存在重复缴纳情况之下可以申请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1、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2、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软件)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3、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再投资退税是国家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用于在中国境内再投资而制定的一项优惠政策。具体内容是: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该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40%。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2.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将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以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3.再投资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退税额=再投资额÷(1-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地方所得税税率)×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退税比例 [3] 溢征退税纳税人缴纳关税后,海关或纳税人发现应征税额少于实征税额,即构成溢征。海关将实征税额大于应征税额的部分追还给纳税人的行政行为,即称为溢征退税。根据中国现行海关法的规定,下列造成溢征关税的,情况属溢征退税范围:1、海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或不适当。2、海关计征关税中有技术性错误。3、海关核准免验进口货物,税后发现有短卸(包括装船时短装)事情。4、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后海关放行前,发现国外运输或起卸过程中遭受损坏或损失,并不再补偿进口;起卸后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以及海关查验时发现非因仓库管理人员或货物所有人保管不当而致货物破漏。损坏、腐烂。5、海关放行后发现货物不符合规定标准,索赔后不再补偿进口者。6、已征出口税因故未能装运出口,申报退关者。7、依法可以享受减免关税优惠,但申报时未能缴验有关证明,征税后补交有关证明,经海关同意者。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深加工的玉米出口退税率是多少?

您好,根据财政部关于恢复玉米深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6〕92号),自2016年9月1日起,将玉米淀粉、酒精等玉米深加工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恢复至13%。--来自中国海关律师网

技术出口服务,是适用免税还是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呢?为什么做免税备案不是出口退税呢?出口退税不更优惠?

适用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及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区别

外贸型出口企业是拿着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去办理退税,生产性出口企业是根据FOB报告金额办理退税。希望能对你有一定帮助

我问下,出口退税里面的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区别?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有以下区别:1. 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我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自负盈亏。2. 进料加工,进是一笔买卖,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笔买卖,在进出口的合同上没有联系;来料加工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应往往是成品承受人3. 来料加工的双方,一般是委托加工关系,部分来料加工,虽然包括我方的一部分原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买卖关系,但一般我方为了保证产品的及时出口,都订有对方承购这些产品的协议,进料加工再出口,从贸易对象来讲,没有必然的联系,进归进,出归出,我和对方都是商品买卖关系,不是加工关系。来料加工增值税:1 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2 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3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入生产成本,其国内配套的原材料的已征税款也不予退税。进料加工增值税:进料加工业务进口料件一般是免征增值税的,出口时免税进口料件这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不存在退还的,所以我们在计算免抵退税时,要计算一个免抵退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来料加工关税:进口时免征关税,出口时对成品也不征收出口关税。 进料加工关税:按加工后复出口的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出口时这部分材料免征出口关税。

出口退税新政策

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按照结构调整原则,将现行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5%的和部分13%的提至16%;9%的提至10%,其中部分提至13%;5%的提至6%,部分提至10%。对“两高一资”和面临去产能任务等产品退税率维持不变。进一步简化税制,退税率由七档减为五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出口退税新政策

法律主观: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 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 增值税税率 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法律客观:《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主管海关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期限内出具确认意见的,应当向减免税申请人说明理由:(二)需要对货物进行化验、鉴定等,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有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主管海关应当自情形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进出口货物征税、减税或者免税的确认意见,并制发《征免税确认通知书》。

出口退税是怎么个腿法呢?退税的钱是由哪个部门下发的呢?是经贸局吗?经贸局又是做哪些工作的呢?

先征后退,如果是贸易企业,就是凭供应商开的增值税票、出口报关单、核销单来退,如果是生产型企业,按照进项与出口额的差来退,当然也要提供出口、核销单。申请退税是向国税局申请的,同样,退也是国税局来退。退下来的钱会直接打到你们公司的退税专用帐户,不可以直接提取,只能转到公司基本帐户,然后再提取或者转其他帐户。跟经贸局无关。

出口单证备案不齐被追补出口退税款知识

出口单证备案不齐被追补出口退税款知识   对于出口企业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单证备案,有可能存在出口退税款被追缴的风险,而且可能仅仅因为单证备案出现问题而无法获得退税款,甚至更严重的可能涉嫌骗税的调查。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出口单证备案不齐被追补出口退税款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基本案情:   1.案件起因   国税稽查局于2012年4月17日至2015年2月4日对外贸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向海运提单开具单位调查核实,取得了相关货代和船公司出具的书面证明,证实外贸公司提供的备案单证(海运提单)中有45份为虚假海运提单。   2.外贸公司举证   外贸公司分别于2013年10月18日和2014年4月21日出具两份申诉说明,并向市国税稽查局提供了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开具的两份证明,用于证明本案所涉的45份海运提单对应的货柜已经从上述两码头出口。   3.税务机关检查处理结果   根据检查情况,市国税稽查局于2015年5月8日作出常国税稽处[2015]34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其中第二条认定常州外贸公司提供的备案单证(海运提单)有45份为虚假海运提单,据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以下简称[2005]199号文)第六条规定,追缴外贸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税3362650.43元。   4.外贸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外贸公司认为市国税稽查局的处理依据不充分且认定有误,于2015年6月18日向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国税局于2015年8月13日作出常国税复字决字[2015]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市国税稽查局作出的上述税务处理决定。外贸公司不服,于2015年9月9日诉至原审法院,认为常国税稽处[2015]34号税务处理决定第二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法院撤销该税务处理决定第二条,并退还已追缴的出口退税款。   二、法院审理观点   (一)一审法院观点   1.关于认定海运提单虚假的证据是否充分的问题   市国税稽查局在稽查过程中获取了马鲁巴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本案所涉45份海运提单并非上述五家公司开具。   对取证做了一些说明:这五家公司还提供了详细的海运提单查询清单,并对部分提单中单号形式不符、营业时间不符、起运港口不符以及不具备开具海运提单资格等问题进行了说明,进一步证明了海运提单虚假的事实。   对此外贸公司虽持有异议,但在税务稽查和本案审理过程中均未能提供相应的反证,而其提供的货物离港证明也只能证明相应的货物已经从港口起运的事实,并不能证明上述45份海运提单的真实性。因此,市国税稽查局在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时根据上述五公司出具的证明,可以确认本案所涉的45份海运提单是虚假的这一事实。   2.关于税务处理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的问题   首先,按照[2005]199号文第一条的规定,海运提单属于应备案的单证。本案中所涉的45份海运提单确系外贸公司提供,且被证明是虚假的,属于[2005]199号文第六条“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情形,市国税稽查局依照[2005]199号文第六条的规定作出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的税务处理决定并无不妥。   其次,关于外贸公司主张其并无提供海运提单义务一节。因外贸公司涉案业务的价格条款为FOB,货物的船运环节并不受其掌控,故外贸公司主张应适用《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以下简称[2013]12号文)第五条第(八)款之规定,即”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免除其涉案FOB条款下的单证备案义务。对此原审法院认为,FOB的成交方式并未被明示免除单证备案义务,且本案所涉出口业务均为2010年发生,当时税务部门按照旧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外贸公司提供单证备案并无不妥,而外贸公司也确实对相应的海运提单进行了备案,并未出现”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笔者注:企业只要备案了,无论真假,就可以证明其知晓该政策,并实施了动作)   第三,关于[2005]199号文第六条被废止后能否适用的问题。在溯及力方面,我国的法律体系遵循的是”从旧兼从轻”的溯及既往原则。《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2005]199号文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和发布的一份规范性文件,其中第六条在2012年被《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以下简称[2012]24号文)的《废止文件目录》废止。同时,[2012]24号文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以下简称财税39号文)第七条第(一)款第4项和第九条第(二)款第5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发生增值税、消费税不应退税或免税但已实际退税或免税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当补缴已退或已免税款。可见,依据财税39号文和[2012]24号文的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仍要补缴已退税款,同时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并不存在”为了更好地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可以说,财税39号文和[2012]24号文的规定实际上是对[2005]199号文第六条的一种完善和细化,同时并没有”减轻”的条款,在溯及既往时只能”从旧”。   第四,税务机关追缴出口退税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恢复征税的行政行为,并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出口退税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因此,[2005]199号文第六条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在授权范围内作出的具体实施性规定,并不存在违反上位法的情形。   第五,关于过罚相适应的问题。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税务处理决定仅追缴了外贸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并未对外贸公司进行处罚,实际上已经体现了处理上的"差别。   一审结论:外贸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二审法院观点   1.备案义务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第199号)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备案单证指:(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二)出口货物明细单;(三)出口货物装货单;(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该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后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虽然对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进行了简化,但并未免除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将出口货物运输单据作为备案单证之一存放企业的义务,税务机关有权在退税审核发现疑点以及退税评估、退税日常检查时,向出口企业调取备案单证进行检查。   2.原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第199号)第六条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应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此条款至2012年7月方废止。   3.现行未按规定备案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五条第(八)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该条款中所陈述的例外情况一般指自提、边贸等极为特殊的交付方式。况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对于出口企业确实无法提供与通知规定一致的备案单证名称的,可以提供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单证作为备案单证,但出口企业在进行首次单证备案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理由并提供有关单证的样式。而案涉业务成交方式与上述规定不符,且外贸公司并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事前报告义务。   4.提单备案的特殊性   随着货运行业的发展,FOB价格条款下的贸易越来越多的由买方直接与船公司签约,演变为买方直接指定货运代理公司,但这种交易模式,并不完全导致出口公司无法取得原始的货代提单,外贸公司上诉认为案涉货代提单均由他人掌控且被更改信息,但既无证据证明,也不能提供真实的海运提单,故该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纳。   三、法院终审结论   1.法院结论   综上所述,市国税稽查局作出的常国税稽处[2015]34号税务处理决定第二条关于追缴外贸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税3362650.43元的决定并无不当,市国税局依法受理外贸公司的行政复议申请后,经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程序合法。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2.对出口企业提醒   出口企业必须要按规定做好单证备案,对于没有统一格式要求的,需要做好备案。特别是财务部门一定要与企业负责人说清楚备案政策规定,与外贸部等建立良好的单证沟通机制,切忌伪造单证。   3.对税务机关建议   出口退税管理人员要注意对单证备案政策的宣传,特别对在按照规定履行检查时要注意单证备案的查看,及时督促企业完善。对于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单证,建议进一步核查,避免涉嫌渎职。对于需要备案的单证,建议税务、海关等部门联合作出规范,使得单证有一个规范操作的标准。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 有没有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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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单证备案不齐被追补出口退税款知识

  一、基本案情:   1.案件起因   国税稽查局于2012年4月17日至2015年2月4日对外贸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向海运提单开具单位调查核实,取得了相关货代和船公司出具的书面证明,证实外贸公司提供的备案单证(海运提单)中有45份为虚假海运提单。   2.外贸公司举证   外贸公司分别于2013年10月18日和2014年4月21日出具两份申诉说明,并向市国税稽查局提供了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开具的两份证明,用于证明本案所涉的45份海运提单对应的货柜已经从上述两码头出口。   3.税务机关检查处理结果   根据检查情况,市国税稽查局于2015年5月8日作出常国税稽处[2015]34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其中第二条认定常州外贸公司提供的备案单证(海运提单)有45份为虚假海运提单,据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以下简称[2005]199号文)第六条规定,追缴外贸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税3362650.43元。   4.外贸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外贸公司认为市国税稽查局的处理依据不充分且认定有误,于2015年6月18日向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国税局于2015年8月13日作出常国税复字决字[2015]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市国税稽查局作出的上述税务处理决定。外贸公司不服,于2015年9月9日诉至原审法院,认为常国税稽处[2015]34号税务处理决定第二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法院撤销该税务处理决定第二条,并退还已追缴的出口退税款。   二、法院审理观点   (一)一审法院观点   1.关于认定海运提单虚假的证据是否充分的问题   市国税稽查局在稽查过程中获取了马鲁巴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本案所涉45份海运提单并非上述五家公司开具。   对取证做了一些说明:这五家公司还提供了详细的海运提单查询清单,并对部分提单中单号形式不符、营业时间不符、起运港口不符以及不具备开具海运提单资格等问题进行了说明,进一步证明了海运提单虚假的事实。   对此外贸公司虽持有异议,但在税务稽查和本案审理过程中均未能提供相应的反证,而其提供的货物离港证明也只能证明相应的货物已经从港口起运的事实,并不能证明上述45份海运提单的真实性。因此,市国税稽查局在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时根据上述五公司出具的证明,可以确认本案所涉的45份海运提单是虚假的这一事实。   2.关于税务处理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的问题   首先,按照[2005]199号文第一条的规定,海运提单属于应备案的单证。本案中所涉的45份海运提单确系外贸公司提供,且被证明是虚假的,属于[2005]199号文第六条“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情形,市国税稽查局依照[2005]199号文第六条的规定作出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的税务处理决定并无不妥。   其次,关于外贸公司主张其并无提供海运提单义务一节。因外贸公司涉案业务的价格条款为FOB,货物的船运环节并不受其掌控,故外贸公司主张应适用《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以下简称[2013]12号文)第五条第(八)款之规定,即”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免除其涉案FOB条款下的单证备案义务。对此原审法院认为,FOB的成交方式并未被明示免除单证备案义务,且本案所涉出口业务均为2010年发生,当时税务部门按照旧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外贸公司提供单证备案并无不妥,而外贸公司也确实对相应的海运提单进行了备案,并未出现”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笔者注:企业只要备案了,无论真假,就可以证明其知晓该政策,并实施了动作)   第三,关于[2005]199号文第六条被废止后能否适用的问题。在溯及力方面,我国的法律体系遵循的是”从旧兼从轻”的溯及既往原则。《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2005]199号文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和发布的一份规范性文件,其中第六条在2012年被《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以下简称[2012]24号文)的《废止文件目录》废止。同时,[2012]24号文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以下简称财税39号文)第七条第(一)款第4项和第九条第(二)款第5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发生增值税、消费税不应退税或免税但已实际退税或免税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当补缴已退或已免税款。可见,依据财税39号文和[2012]24号文的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仍要补缴已退税款,同时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并不存在”为了更好地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可以说,财税39号文和[2012]24号文的规定实际上是对[2005]199号文第六条的一种完善和细化,同时并没有”减轻”的条款,在溯及既往时只能”从旧”。   第四,税务机关追缴出口退税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恢复征税的行政行为,并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出口退税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因此,[2005]199号文第六条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在授权范围内作出的具体实施性规定,并不存在违反上位法的情形。   第五,关于过罚相适应的问题。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税务处理决定仅追缴了外贸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并未对外贸公司进行处罚,实际上已经体现了处理上的差别。   一审结论:外贸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二审法院观点   1.备案义务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第199号)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备案单证指:(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二)出口货物明细单;(三)出口货物装货单;(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该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后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虽然对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进行了简化,但并未免除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将出口货物运输单据作为备案单证之一存放企业的义务,税务机关有权在退税审核发现疑点以及退税评估、退税日常检查时,向出口企业调取备案单证进行检查。   2.原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第199号)第六条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应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此条款至2012年7月方废止。   3.现行未按规定备案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五条第(八)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该条款中所陈述的例外情况一般指自提、边贸等极为特殊的交付方式。况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对于出口企业确实无法提供与通知规定一致的备案单证名称的,可以提供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单证作为备案单证,但出口企业在进行首次单证备案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理由并提供有关单证的样式。而案涉业务成交方式与上述规定不符,且外贸公司并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事前报告义务。   4.提单备案的特殊性   随着货运行业的发展,FOB价格条款下的贸易越来越多的由买方直接与船公司签约,演变为买方直接指定货运代理公司,但这种交易模式,并不完全导致出口公司无法取得原始的货代提单,外贸公司上诉认为案涉货代提单均由他人掌控且被更改信息,但既无证据证明,也不能提供真实的海运提单,故该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纳。   三、法院终审结论   1.法院结论   综上所述,市国税稽查局作出的常国税稽处[2015]34号税务处理决定第二条关于追缴外贸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税3362650.43元的决定并无不当,市国税局依法受理外贸公司的行政复议申请后,经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程序合法。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2.对出口企业提醒   出口企业必须要按规定做好单证备案,对于没有统一格式要求的,需要做好备案。特别是财务部门一定要与企业负责人说清楚备案政策规定,与外贸部等建立良好的单证沟通机制,切忌伪造单证。   3.对税务机关建议   出口退税管理人员要注意对单证备案政策的宣传,特别对在按照规定履行检查时要注意单证备案的查看,及时督促企业完善。对于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单证,建议进一步核查,避免涉嫌渎职。对于需要备案的单证,建议税务、海关等部门联合作出规范,使得单证有一个规范操作的标准。

现在出口退税时间变了吗? 不是三个月了吗?

从2012年8月份开始就没有3个月的期限了,凡是2013个出口的货物最晚到2014年4月份申报退税.

出口退税流程是什么?

出口退税流程如下:方法1.办理出口货物退税认定: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出口退税管理。2.购买出口企业在退税:申报时必须使用国税局出口退税申报软件。3.确认出口销售收入: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生产企业应同时在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出口企业必须到当地征税机关领取《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出口专用)》,作为入帐和申报的正式凭证。4.出口退税申报: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出口之日(以报关单上注明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退(免)税申报手续。京谷粒提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申报,必须在规定的退税申报期限前向退税机关提出书面延期退税申报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延期申报。未经批准逾期申报的,或逾期不申报的,不再受理申报,应视同内销征税。5.领取退税审批通知单: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可在退税申报的次月初,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领取“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内容,做好相关帐务处理。6.办理出口退税:税款到帐后请及时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县国税局)领取“收入退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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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kj什么意思

出口退税,从狭义上说,就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的间接税予以退还的政府行为;而从广义上说,出口退税还包括通过免税或抵税等诸多形式使出口货物所含间接税趋于零的政府行为。

出口退税是在单一窗口还是生产窗口

单一窗口。出口退税是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行为,是在单一窗口,是出口退税(生产版)是继外贸版后的又一重大创新型版本,也是北京市践行出口退税外贸业务办理“减环节、优流程、提效率、降成本”的又一重大举措与先进经验。

黄铜管的HS CODE、海关监管证件代码、出口退税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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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细分 ,出口退税 , 贸易顺差,逆差 , 进口配额, 远期汇率 的英文

地理细分geographic segmentation 地理细分,就是指按照消费者所处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来细分市场,其具体变量包括国家、地区、城市规模、人口密度、不同的气候带、不同的地形地貌等。地理细分之所以可行,主要是由于处在不同地理环境下的消费者对于同一类产品往往会有不同的需要和偏好,他们对企业的产品价格、销售渠道、广告宣传等营销措施的反映也常常存在差别。如,防署降温、御寒保暧之类的消费品常按不同气候带细分市场;家用电器、纺织品之类的消费品常按城乡细分市场;而按人口密度来细分市场,对于基本生活必需品、日用消费品的生产厂家则显得意义重大。出口退税Export Rebates出口货物退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贸易顺差Favorable Balance 0f Trade 所谓贸易顺差是指在特定年度一国出口贸易总额大于进口贸易总额,又称 “ 出超 ”.表示该国当年对外贸易处于有利地位。贸易顺差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一国在特定年份对外贸易活动状况。通常情况下,一国不宜长期大量出现对外贸易顺差,因为此举很容易引起与有关贸易伙伴国的摩擦。例如,美、日两国双边关系市场发生波动,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日方长期处于巨额顺差状况。与此同时,大量外汇盈余通常会致使一国市场上本币投放量随之增长,因而很可能引起通货膨胀压力,不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贸易逆差Unfavorable Balance 0f Trade 所谓贸易逆差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半年、一季、一月))进口贸易总值大于出口总值,俗称 “ 入超 ”,即“贸易逆差”,或叫“贸易赤字”;表明一国的外汇储备减少,该国商品国际竞争力弱,该国当年在对外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同样,一国政府当局应当设法避免长期出现贸易逆差,因为大量逆差将致使国内资源外流,对外债务增加,这种状况同样会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进口配额Import Quotas System 进口配额又称进口限额。它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间内,对于某些商品一定时期内的进口数量或金额,事先加以规定的限额。超过规定限额的不准进口。进口配额的形式有:全球配额,即适用于世界范围内任何国家或地区的配额,按进口商的申请先后批给一不定期额度,直至额满为止;国别配额,即按国加紧和地区进行分配的固定配额,有的由单方面强制规定,有的由双方谈判达成协议确定;进口商配额,即按不同进口商分配给一定配额。有的国家还将进口配额与片收关税结合起来,在配额以内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超过配额则片收较高关税或附加税,称为关税配额。 远期汇率forward exchange rate 远期汇率也称期汇率,是交易双方达成外汇买卖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进行外汇实际交割所使用的汇率。 远期汇率是远期外汇买卖所使用的汇率。所谓远期外汇买卖,是指外汇买卖双方成交后并不立即交割,而是到约定的日期再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这种交易在交割时,双方按原来约定的汇率进行交割,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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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to Adjust Export Tax Rebate Mechanism 2006-07-23 16:27:05 Xinhua/China Daily China will reduce tax rebates on exports of high energy-consuming, resource-intensive and environmentally-harmful products, Chinese officials say. The as-yet unreleased policy is scheduled to take effect around September or October despite strong protests from domestic companies and traders, according to China"s Caijing magazine. The move reflects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efforts to shift emphasis away from low-value-added export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wants to see a trade balance. We don"t deliberately seek a rising surplus," says Chong Quan, spokesman of China"s Ministry of Commerce. Introduced in 1985, the tax rebates for exporters have made Chinese products more competitive o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It is now expected that China will cut tax rebates by an average of two percent for sectors such as textiles, metallurgy, iron and steel. Only high-tech industries avoid the knife -- their rebate is being increased. "Export rebates for high energy-consuming, high-polluting and resource-intensive products should be stopped," says Fu Ziying, assistant to the Minister of Commerce. Trade surplus Booming exports have contributed significantly to the Chinese economic miracle. In recent years, the cart of the Chinese economy has been hauled by the two "strong horses" of investment and foreign trade, with the "weak donkey" of consumption tottering in the middle. To sustain steady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China"s policymakers aim to spur domestic consumption by increasing consumer purchasing power. Such a strategy can help rein in over-investment, ease pressures on the Renminbi and dissuade foreign anti-dumping lawsuits resulting from the mammoth trade surplus, industry officials say. In the five years since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TO, the country"s foreign trade has grown at an average annual rate of over 30 percent. Semi-manufactured goods By increasing export tariffs and lowering export rebates in 2005, the Chinese government enjoyed some success in curbing exports of high energy-consuming, high-polluting and resource-intensive products: coal exports dropped 12.7 percent, coke exports dropped 10.7 percent, billet exports dropped 35.6 percent, and exports of non-forged aluminum dropped 20 percent year on year in the first six months of this year, according to the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However, to get round such restrictions, many Chinese businesses found a new strategy: they began processing materials slightly -- not completely -- for export. Thus the bulk of Chinese exports moved from resource-intensive products to preliminary processed products and semi-finished products. China"s exports of semi-finished aluminum products, for instance, surged 57 percent year on year to more than 400,000 tons in the first five months of this year, according to Chinese Customs statistics. The new adjustment reported in Caijing therefore targets semi-finished resource-intensive products with low added value, and for good reason. "We must not go on selling resource-intensive materials to the overseas market," said Zhang Ping, former deputy director of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Unhappy exporters The rebate cuts have not pleased domestic firms. Chinese mills and exporters, with their narrowing profit margins, argue the reduction of export rebates will hurt key Chinese industrial sectors. "We disagree with cutting the tax rebates because the country"s steel industry is still troubled with oversupply," says Qi Xiangdong, deputy general secretary of China Iron and Steel Association. The Association has more than 60 domestic steel mill members. In May 2005 China cut tax rebates on steel product exports from 13 percent to 11 percent. It is reported that high-value-added steel products, namely galvanized plate and silicon steel, will remain at the same 11 percent rate, but low-value-added products such as rods, reinforced bars, round steel and hot-rolled medium plate will be cut to 8 percent. Driven by high steel product prices i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China"s steel product exports have shown robust growth since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 In the first five months, China"s steel product exports hit a new high of 12.7 million tons, up 35.2 percent, while imports decreased 27.6 percent to 7.8 million tons. "China"s steel product exports continued to increase and steel product prices recovered significantly this year, although China was still seriously hampered by steel overcapacity," said Jia Liangqun, a vice general manager with Mysteel, a leading steel consulting firm. But Jia asserts that steel prices will drop in the second half of the year: due to the new tax rebate policy and a cool off in China"s fixed asset investments. Baosteel Group, the largest of its kind in China, will see its export costs rise by RMB 150 ($18.75) per ton after the tax rebate for steel plate exports is reduced, said Wang Xishun, an official with the export department of the group. Steel plate is Baosteel"s main export, with 10 percent of its steel plates exported to foreign markets each year. Baosteel will try to counter the new policy, Wang said. A similar situation exists with the textile and machine-building industries, and to lower export rebates rate for them may help these industries upgrade industrial structure, industry officials said. Many Chinese corporations have also considered shifting their business strategy from commodity exports to overseas investment. Industry officials propose a transition period. "According to international practice, enterprises need a proper preparation period, lasting from three months to six months," said Long Guoqiang, deputy director-general of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of the State Council.

浙江电子税务局怎么没有出口退税信息查询

浙江电子税务局在2018年10月1日正式上线了出口退税信息查询服务,通过此服务,企业可以查询已经申报的出口退税信息,及时确认退税进度。该服务支持可以查询出口退税进度、申报信息、审核结果等内容,可以对出口退税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为出口企业提供便利。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如何办理出口退税申报?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如何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答: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平台办理为例。生产企业退税流程: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u2013我要办税u2013出口退税管理u2013进入便捷退税(需要插入税控盘)u2013退税申报u2013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u2013所属期u2013电子口岸报关数据导入u2013报关单数据校验确认u2013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u2013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u2013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自动生成)u2013数据校验u2013申报自检u2013正式申报。外贸企业退税流程: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u2013我要办税u2013出口退税管理u2013进入便捷退税(需要插入税控盘)u2013退税申报u2013所属期u2013外贸企业免退税申报u2013电子口岸报关数据导入u2013智能配单(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自动生成)u2013汇总申报表u2013数据校验u2013申报自检u2013正式申报。

电子口岸中出口退税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进入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目的是向税务局提交信息,你可以点击企业提交--选择报送--全选(顺便把核销单号码抄下来,可以在“出口收汇”中操作企业交单)--确定。这样操作可以把已结关的信息全部提交,一次可以做好几笔,而且还不会漏掉。下一步就可以把抄的号码在“出口收汇”中操作企业交单。建议最好做个笔记。

电子口岸中出口退税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电子口岸中出口退税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一般步骤如下:货物结关以后3-5个工作日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系统中即会有报关单电子资料,企业进行资料报送,待资料报送成功、传输至国税系统后可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生产企业可在单证未收齐前先进行单证不齐申报,待单证收齐后再做单证收齐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审批通过后企业即可携带材料前往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如是生产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 (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资料; (5)下列原始凭证: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②出口发票; ③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影印件; 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是外贸企业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资料; 5.下列原始凭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 (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4)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收齐下列资料进行单证备案: (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 (二)出口货物明细单; (三)出口货物装货单; (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急问出口退税电子口岸的一套操作流程 这一套程式很复杂。在网上这样问是问不出什么的,如果都会操作,而只是某个环节有点不懂,这样问人家也好回答你,一下子问了一本书的内容 ,你让别从从何说起?你可以到国税网站上下载出口退税的培训课程,如果是江苏的,可以去擎天税务下载培训资料,最好去国税报名,考个出口退税办税员证。如果想系统的学习,并且以后都是你自己操作的话,就要考出口退税办税员证。 出口收汇退税的电子口岸操作具体流程 1,在:3.chinaport.gov./上查询到电子口岸注册所需资料,带齐资料到所在地电子口岸制卡中心办理法人卡和操作员卡 2,带经办人身份证到外管局办理核销员手续,用电子口岸操作卡在电子口岸网站上向外管局申领核销单 3,货准备好后,制作清关资料(PK,IV SAL),法检的先向商检局报检,然后报关(出口报关时在一般情况下是要用核销单的,除外一些贸易方式如料件进出区,后续补税等) 4,货物实际出口后海关给你签发退税联和核销联报关单和退回的核销单 5,90天内收汇,超90天向外管局申请延期 6,收到货款后银行签发水单,然后在电子口岸上调出核销单资讯,向外管局交单 7,在网上收汇核销系统报送到外管局,然后备齐所有单证(重要的是核销单和核销联报关单)到外管局盖章 8,凭盖有海关和外管局以及银行的核销单交给你们公司财务,去申报退税! 电子口岸中出口收汇及出口退税的操作?? 核销单回来后,要进行企业交单。 1.出口收汇交单。提交给外汇管理局。 2.出口退税交单。提交给国税局退税。 这两处都需要交单,请问你是做了哪些交单呢? 一般企业交单都是在核销单回来之后做的,核对一下内容,如果无误的话就交单。 接下来就是,等你们的全部货款到账,如果已经到账就拿着核销单,银行收汇水单,报关单和自制的核销备案表,去外汇局进行核销。然后等退税申报期,进行退税申报。 电子口岸中出口退税 你要先在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交单,这样外管局那边才有相关资讯.然后带着以下资料: 1.核销单 2.报关单(核销专用联) 3.银行结汇水单(收帐通知) 4.企业收汇核销汇总表(一式二份) 5.外销发票(有的地方要求要,有的不要,我当时就没要) 去外管局,办理核销. 如果有网上核销系统,可以进行无纸化核销. 核销完后,再办理出口退税.只要出口退税系统里有报关单等资料,就可以点提交了 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怎样操作? 1、插操作员卡输入密码登入电子口岸 2、点击出口退税系统 3、选择资料报送:查询、选择、全体均可。建议用查询或者选择报送 4、输入18位报关单,查到资讯,点选关单号,最后报送即可。 5、资料查询-状态查询可以检视关单状态 请教出口退税具体的操作流程 首先在出口商品后,根据箱单发票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上,申报当月出口商品的明细。然后上报给税务机关。 二是在单证收齐后(报关单、发票、核销单、水单,不过这些单证是根据企业出口企业实际出口的年限而定的或者是税务机关的要求),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上,申报当月收齐单证的出口商品的明细。然后上报给税务机关。 然后就可以等著税务机关什么时候给你退税了。 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具体步骤? 1.是的,核销完后在电子口岸中把报关单资料提交到国税局即可。 2.电子口岸操作完成后还需在客户端的“出口退税软体”中进行资料的录入并报关。 3.完成1.2两步骤后,需持以下资料到税务局进行退税申报: 所需资料: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进项增值税发票(抵扣联) 出口专用发票(税务联) 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相关表格: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进货申报明细表 谁能给我个电子口岸进口付汇,出口核销,出口退税的具体操作流程 这个得去海关口岸大厅,大厅里有相关的宣传册,这里好像解答比较难 你可以到我的百度空间看下相关内容.或者百度HI跟我交流.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勾选后哪里看

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通过“退税勾选”模块,选择“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类型,可以直接查询到符合勾选退税条件的发票,直接进行勾选操作即可。勾选完成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需要进行确认操作。确认操作完成后,综合服务平台会将勾选退税的发票数据同步至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下一步退税审核。出口退税申报成功后需要做:1.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办税”模块下的“出口退税管理”,然后点击“在线申报”模块进入申报界面。2.明细数据采集,首先点击退税申报模块→货物采集→出口/进货明细采集,进入到明细数据的录入界面。点击“新建”按钮,会弹出录入数据的界面,具体内容按照报关单、进货发票等资料进行填写。3.数据检查,点击退税申报→数据申报→数据检查,进行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的检查。4.一键生成汇总,数据检查完成后,点击退税申报→数据申报→ 一键生成汇总,进行汇总表的数据录入。弹出的对话框内输入申报年月和批次,点击保存即可。5.生成申报数据,点击“生成申报数据”,界面自动跳转申报数据查询中。注意无纸化企业在生成申报数据时需要插上无纸化设备。6.数据申报,如若审核没有问题,可以直接点击“确认申报”将数据提交正式申报。7.打印报表,点击退税申报→数据申报→打印退税申报报表,选择要打印的报表进行打印,在线版申报系统支持批量打印,可以一次打印选中的所有报表。

出口退税的基本单证和备用单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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