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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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城市绿化草坪的建植和养护管理

 一、 园林绿地草坪的种植养护   (一)播种。利用播种繁殖形成草坪,其优点是施工投资最小,从长远看,实生草坪植物的生命力较其它繁殖法为强;缺点是杂草容易侵入,养护管理要求较高,形成草坪的时间比其它方法更长。 1.选种:播种用的草籽必须要选用草种正确,发芽率高。不含杂质(特别是绝对不能含野草种籽)。    2.播种量:播种前必须做发芽试验,以便确定合理的播种量。    3.种子处理:为使草籽发芽快、出苗整齐,播种前应作种子处理。可用0.5%氢氧化钠(火硷)溶液浸泡24小时,捞出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最后将种子放在阴凉处、干燥外皮待用。    4.播种时间:主要根据草种与气候条件来决定。播种草籽,自春季至秋季均可进行。冬季不过分寒冷的地区,以早秋播种为最好;    5.播种方法:一般采用撒播法。先在地上做3米宽的条畦,并灌水浸地;水渗透稍干后,用特制的钉耙(耙齿间距2~3厘米),纵横搂沟,沟深O.5厘米;然后将处理好的草籽掺上2~3倍的细砂土,均匀地撒播于沟内。最好是先纵向撒一半;再横向撒另一半,然后用竹扫吊轻扫一遍,将草籽尽量扫入沟内,并用平耙搂平。最后用重200~300公斤的碾子碾压一遍(潮而粘的土,不宜镇压)。    (二)栽植法(或称种草法) 。 常利用裸根栽植草根或草茎(有分节的)的方法,繁殖草坪。此法操作方便,费用较低,节省材耗,管理容易,能迅速形成草坪。 1.栽植时间:自春至秋均可进行,为及早形成草坪,一般栽植时间宜早不宜迟。    2.选择草源:草源地一般是事前建立的草圃,特别是分枝能力不强的草种以保证草源充足供应。在无专用草圃的情况下,也可选择杂草少,生长健壮的草坪做草源地。    3.掘草:掘起匍匐性草根,其根部最好多带一些宿土,掘后及时装车运走。    4.栽草:将结块草根撕开。剪掉草叶,挑净杂草,将草根均匀的铺撒在整好的地面上;铺撒密度以草根互相搭接,基本盖严地面即可,复细土将草根埋严。    (三)铺草块。就是用带土成块移植铺设草坪的方法,此法可带原土块移植,所以形成很快。    1.选草源地:铺草块用的草源地一定要事前准备好。所选的草源地,要交通方便,土质良好,容易挖掘运输,并且杂草要少。    2.掘草块:在选好的草源地上,事先灌一次透水,待水渗透后便于操作时用平铣或平铲起出草块即成。 3.铺草块:铺草块前,应检查场地是否整平等准备工作情况,必须将一切现场准备工作做完后方可施工。   二、草坪各个生长阶段养护管理    (一)、长满阶段的管理    这一阶段的养护管理以水肥供应为主,一般按设计和工艺要求,新植草地的地床要严格清除杂草种子和草根草茎,并填上纯净客土刮平压实10厘米以上才能种植草坪。在养护管理上,重在水、肥的管理,一周内早晚喷水一次,二两周内每天傍晚喷水一次,二周后视季节和天气情况一般二天喷水一次,以保湿为主。施肥植后一周开始到三个月内,每半月施肥一次,用 1-3%的尿素液结合浇水喷施,前稀后浓,以后每月一次亩用 4-6斤尿素,雨天干施,晴天液施,全部长满草高8-10厘米时,用剪草机剪草。    (二)、草坪旺长阶段的管理    草坪植后第二年至第五年是旺盛生长阶段,观赏草地以绿为主,所以这一阶段重在保绿。一年中4-9月少,两头多,每次剪草后亩用2-4斤尿素。旺长季节,注意水肥的控制,避免草地过度生长,增加剪草次数,从而加大养护成本。由于草地最佳观赏高度在8到12厘米,所以剪草是本阶段的工作重点。剪后及时清理草叶,并补水补肥。   (三)、草坪缓长阶段的养护管理    植后6-10年的草坪,生长速度出现下降,枯萎数目逐年增多,且在高温多湿的季节易发生根腐病,秋冬易受地老虎危害,这一时期的工作主要是肥水管理比旺长期要加强,可增加根外施肥,剪草次数控制在每年7-8次为宜,重点是注意防治病虫害。常用抗病方法为用托布津或多菌灵800-1000倍喷施病区,每次喷洒2―3遍,如无特殊情况,每2―10天喷洒一次防治根腐病效果好。检查时需拨开草丛才能发现幼虫。要及早发现及时在幼虫低龄用药,一般用甲胺硫磷或速扑杀 800倍泼施,为害处增加药液浓度。   (四)、草坪退化阶段的管理    植后约10年的草坪开始出现退化,植后15年退化严重。这一时期应注意水分管理,干湿交替,严禁渍水,避免加剧草地的烂根枯死现象,加强病虫害防治,除正常施肥外,每10-15天用1%尿素,磷酸二氢钾混合液根外施肥效果较好。对局部完全枯死处可进行全贴补植。在退化期的草地剪后复青较慢,所以全年剪草次数应控制在6次以内。另外,由于主草稀,易长杂草,需及时挖除。总之,退化期需进行严格、有效、全面的综合管理,才能有效的延缓草地的退化。   (三)、草坪病虫害的鉴定及防治措施    1、黄化鉴定方法:   生理性黄化在草地分布一般是成片的,但有时也会局部发生。生理性黄化不能传染,可以通过接种试验来诊断。黄化部位看不到病原物,色泽均一。    2、形成原因及防治:(1).营养物质缺乏冷季型草在春、秋季两个生长高峰期,铁元素缺乏引起的黄化值得重视。防治方法如下:加强养护管理,定期撒施单元素化肥或多元素复合肥,施肥后立即浇透水,使肥料能渗透至根系,被充分吸收,防止因营养物质缺乏造成的黄化。 (2)、光照不足由于管理措施不当,使草坪草生长过高,造成下部通风、透光不良,修剪后造成局部草坪因光照不足出现的黄化,可通过加强管理避免。防治方法如下:定期对草地进行梳草,清理草地下部的覆盖物,改善其生长环境。春、秋季气候适宜,草地生长旺盛,为保持草地高度,修剪频率为每周一次,留茬高度可根据不同草种进行调整。    (3)、高温、干旱、少雨    喜肥、喜水的冷季型草因高温,蒸腾作用增强,水分蒸发加快,如不及时补足水分,很容易形成因干旱造成的黄化,影响草地美观。防治方法如下:a)及时灌溉,降雨后水分进入土壤,经过草地的叶面蒸腾、地表蒸发、向地下渗水后,干旱天气草地生长所需水分会严重不足,导致草地黄化甚至死亡,必须及时灌溉,以保证草坪根系对水分的需求。   3、草坪杂草与病虫害的防治    草坪杂草与病虫害的发生使草坪生长发育受到阻碍,长势变弱,出现黄化现象。主要病害有锈病、褐斑病、叶斑病、腐霉枯萎病,6-9月每半个月喷一次甲基托布津800倍液,预防褐斑病与叶斑病。7至8月每半个月喷一次粉锈宁,稀释1000倍,预防锈病。9月每半个月喷一次百菌清800倍液,预防腐霉枯萎病。对双子叶杂草用2,4-D丁酯除草剂防除,对单子叶杂草用快杀稗除草剂结合人工拔除。虫害主要有蚜虫、地老虎、红蜘蛛等,用氧乐果稀释800倍防治。 三、结语   园林草坪的种植在园林绿化中起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所以园林管理者们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熟悉园林草坪种植的特点和相应的养护方法,确保草坪长期处于一个良好的生长状态,维护好城市园林绿化功能。

城市绿化养护方法 城市绿化养护方法有什么

1、当前生产中常用的灌水方法是树木定植以后,一般乔木需连续灌水3~5年,灌木最少5年,土质不好或树木因缺水而生长不良,以及干旱年份,则应延长灌水年限。每次每株的最低灌水量——乔木不得少于90公斤,灌木不得少于60公斤。 2、灌溉常用的水源有自来水、井水、河水、湖水、池塘水、经化验可用的废水。采用的方式主要有单堰灌溉、畦灌、喷灌、滴灌等。 3、施肥可分为基肥和追肥两种。基肥多选用有机肥或复合肥,施用的方法有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追肥一般用化肥或菌肥,施用的方法有根施法和根外施法。 4、修剪是树木抚育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修剪,能调节和均衡树势,使树木生长健壮、树形整齐、树姿美观,更重要的是能提高新移植树木的成活率。

城市绿化哪部门负责管理

政府管理部门有一个部门是城建部门,城建部门就是城市建设,有市政和城管等几个部门,他的前身是建委

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08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生态平衡,美化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运用园林工程、园林建筑技术和艺术,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改造地形、修筑园林建筑、绿化园林道路等建设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行为。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指向公众开放的各类公园(含综合性公园、动植物园、游乐公园、郊野公园、风景名胜公园、森林公园、文物古迹公园等)、小游园、陵园、风景林区、滨河绿地和行道绿化带及其他供游人游览、休闲的绿地;  (二)单位附属绿地:指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绿地;  (三)居住区绿地:指居民住宅区、庭院和屋顶的绿地;  (四)防护绿地:指用于隔离、卫生、安全、水土保持、护堤、护岸、护路等的绿地;  (五)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地被植物、花卉、种子的圃地。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把城市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绿化目标、责任,并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位。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市(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行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但设有独立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由该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前款规定的部门统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水利、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绿化工作,从其规定。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绿化人才的培养、科学技术的研究及运用,提高绿化植物的繁殖、种植、病虫害防治、养护管理和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技(艺)术水平。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开展中国人居环境奖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种花种草、绿化环境。  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绿化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  城市绿化的详细规划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负责监督实施。  城市必须编制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市(州、地)的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经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审核同意后,报省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十条 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应结合本地特点,充分利用自然山头、江河、原有地形、地貌、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进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设计城市绿化工程,应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城市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第十一条 城市公园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公共绿地、新建、改建居住区和大型公共建筑的附属绿地等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用地面积(包括水面面积)在3公顷以上的公共绿地总体规划方案,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在审批绿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前,必须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下列绿化用地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和标准安排城市绿化用地:  (一)新建区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不低于20%,其中住宅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平方米;  (二)新建区的主干道不低于20%,次干道不低于15%;旧城改造区扩建的主干道不低于15%,次干道不低于10%;  (三)新建医院、疗养院、学校、机关、部队、星级宾馆、度假村、公共文化设施等不低于35%,其中心区外不低于40%;  (四)有大气污染的建设项目不低于30%,并按规定营建宽度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对个别行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一个城市的绿化对这座城市的环境是十分重要的。下面我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城市规划、市政、房地产、林业、环保、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搞好绿化工作。   第四条 城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坚持节约用地与美化环境相结合,突出风貌特色,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期实施、各负其责的原则。   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办城市绿化事业,积极开展花园式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群众性创建活动,建设园林城市。   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安排城市绿化养护和建设资金。   第七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均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有条件的单位应进行垂直绿化。鼓励和提倡单位、公民移风易俗,栽植纪念性树木。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爱护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并有权对损坏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化规划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安排与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相适应的绿化建设用地,城区绿化指标要逐步达到城区面积的30%。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与其附属绿化项目,应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逾期没能完成绿化任务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绿化,绿化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未经审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 严格控制大型城市公共绿地建设项目。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其设计方案由所在市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面积不足2公顷的,由所在市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城市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化的设计方案,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应当由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城市绿化工程竣工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维护管理责任:(一)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化,由城市绿化专业养护单位或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负责;(二)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和居住区绿地中的庭院绿地,由权属单位负责;(三)单位门前责任区内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由责任单位负责。(四)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或者委托城市绿化专业养护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的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保护城市绿化用地各项指标的合理增长和各类绿地的合理布局。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十九条 临时占用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占用期满后,占用单位应当清场退地,恢复原状。   第二十条 城市公园应当加强管理,保持园容整洁、设施完好。公园内兴建游乐设施、服务网点及其他影响绿化功能的建设项目,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公园周围不得建设有碍公园景观、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   第二十一条 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挖坑、采石、取土;(二)堆放物料、沙石、倾倒废弃物,停放车辆;(三)放养家禽、家畜;(四)攀折花木、采摘花草、践踏草坪。   第二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保护树木所有权者的合法权益。城市树木所有权按下列规定确认:(一)在国有土地上栽植的树木,归土地使用者所有;(二)在集体土地上栽植的树木,归集体单位所有,另有协议或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城市树木所有权证书,由城市人民政府颁发。   第二十三条 严禁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确需砍伐或移植的,必须按下列规定审批:(一)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树木10棵以下的,由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树木10棵以上50棵以下的,由市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树木50棵以上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四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修剪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化的树木花草。   管线管理单位需修剪树木的,必须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修剪。承担修剪费用的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倒危及管线、交通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先行修剪或者砍伐,但必须在事发3日内报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第二十五条 管线安装或其他建设需要挖掘绿地或者移动绿化设施的,必须报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完工后,限期恢复原状。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树木,必须及时砍伐、更新。树木属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树木所有者应及时报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进行砍伐、更新:(一)树龄已达到更新期或自然枯死的;(二)有严重病虫害无法挽救的;(三)严重枯朽或倾斜,妨碍交通或危及人身、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安全的 ;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1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适应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市城市绿化管理机构可以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养护和绿化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市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可以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绿化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  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管、财政、价格、城管执法等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群众性城市绿化工作。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捐资、认养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享有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第五条 城市绿化应当合理配置植物类型,注重绿地的功能、生态效应和景观要求。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力量加强对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育和引进优良品种,优化植物配置,推动城市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工作。第六条 对破坏城市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对城市绿化工作有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人民政府或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市绿化总体目标,组织市城乡规划、城市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第八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各类城市绿地的控制线(以下简称绿线),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绿线不得任意调整。因城市建设需要调整绿线、减少规划绿地的,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新的规划绿地。第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编制年度分期建设计划。  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安排适当资金用于城市绿地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第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建设绿地。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一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附属绿地面积比例。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审查。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地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报送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第十二条 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等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相关资质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管理。第十三条 绿化工程依法实施招标的,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第十四条 公园绿地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其他绿化工程,其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绿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  前款规定的公园绿地和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城市绿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第十六条 鼓励发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和开放式绿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面积可按照比例折算为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地面积,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新建机关、事业单位和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商业、金融等建设工程项目,其建筑适宜采取屋顶绿化的,应当实施屋顶绿化。  城市高架道路、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设施适宜采取垂直绿化的,应当实施垂直绿化。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沿线单位,除有特殊安全需要外,应当实施开放式绿化。

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第五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第六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国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国城市绿化工作。  地方绿化管理体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第九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城市的性质、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规定。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照规定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第十二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城市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并适当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因地制宜地规划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各有关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管理内防护绿地的绿化建设。第十四条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第十五条 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十七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并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绿化任务。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八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城市绿化管理包含绿化养护吗

城市绿化管理包含绿化养护,也包括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是城市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门依靠其他部门的配合和社会参与,依法对城市的各种绿地、林地、公园、风景游览区和苗圃等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2022城市绿化工作总结5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现在就让我们制定一份计划,好好地规划一下吧。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下面我给大家整理2022城市绿化 工作 总结 ,希望大家喜欢! 2022城市绿化工作总结1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在付出辛劳和洒满汗水的道路上,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地送走了20__年,在充满憧憬和满怀豪情的道路上,我们信心百倍的迎来了20__年。20__年,对于万正绿化公司来说是全面发展和进步的一年,更是收获的一年。过去的一年,在集团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始终坚持“打造万正品牌,建设长寿企业”的经营理念,审时度势,统揽全局,抓机遇、求发展,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团结拼搏、真抓实干,以力争打造“万正绿化品牌效益”的企业目标,切实完成了集团下达的各项建设任务。20__年新建项目景观面积约40.5万平方米,完成20__年遗留工程1.5万平方米,完成养护面积约38万平方米,为了总结和积累 经验 ,分析一年来工作中的收获与存在的问题,提高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现将一年来的各项工作予以总结,同时对20__年 工作计划 进行全面部署。 一:工程概况以及完成情况 (一)、新建项目以及完成情况 ①环城路2#服务站景观工程 环城路2#服务站景观工程景观面积约__.2万平米,该工程总造价约1750万元,主要建设项目有绿化、硬化、围墙、喷灌、亮化、铁艺护栏。该工程于5月份开工, 8月__日竣工,共完成了硬化面积85000多平方米,喷灌管线__00多米,亮化工程共安装15米高的景观灯28套,4米高景观灯18套,安装配电箱2个,完成围墙及护栏工程近__00延米,绿化工程共 种植 地被5000多平米。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已经支付工程进度款约1544万元,该工程已经交付物业公司管理使用。 ②国土资源局移民小区景观工程 国土资源局移民小区景观工程景观面积约3.1万平米,该工程总造价约518万元,主要建设项目有有硬化、沥青道路、绿化、喷灌、电气、凉亭、廊架、围墙、大门、 彩绘 围挡等,该工程于5月份开工, 8月20全面竣工,共完成硬化面积17000多平方米,安装草坪灯、庭院灯、射灯等共计3__套,沥青路3600平方米,凉亭廊架4个,种植乔木500多株,种植地被__000多平方米、彩绘蒙古风情挡墙近900平米,大门及门房2座,围墙__00多米,现该工程已经移交给国土资源局委托的物业公司—鄂尔多斯市鑫苑物业公司管理。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已经支付工程进度款353万元。 ③万正城A、D区景观工程万正城A、D区景观工程景观面积约__.6万平米,该工程总造价约1700多万元,主要建设项目包括绿化、硬化、亮化、给水、排水以及围墙和大门,该工程于5月份开工,__月底竣工,共完成硬化面积67000多平米,围墙近__00米,大门4座,安装景观灯207盏。该工程现在已经顺利验收并移交物业公司统一管理,进入工程结算阶段,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已经支付进度工程款841万元。 ④万胜西小区二期景观工程万胜西小区二期景观工程月20__年8月开工建设,总景观面积约为6.7万平米,工程总造价约700万元,主要建设项目有硬化、绿化、喷灌、围墙、亮化及挡土墙工程。该工程于__底完成全部硬质景观部分,共完成硬化面积约47357㎡,挡土墙约2424延长米,围墙191米,喷灌管线长约1500多米,亮化工程安装景观灯23盏,庭院灯52盏,路灯69盏。工程现在已经顺利验收并移交物业公司统一管理,进入工程结算阶段,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已经支付进度工程款350万元。 ⑤康和南岸景观工程 康和南岸景观工程于20__年9月__日开工建设,工程遵循“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宗旨,重点打造成为花园式洋房的精品工程,总景观面积约__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绿化、硬化、围墙、挡土墙、景观电气、绿化给水、排水及景观小品,工程总造价约3200万元,截止年底已经完地下 雨水 管道、绿化给水管道、亮化管线以及冬植树的种植工作。 ⑥新园小区博雅幼儿园东侧绿化工程 博雅幼儿园绿化工程,绿化面积2800多平米,属于迎接创卫检查团应急工程,工期共计__天,共完成硬化面积1750平米,种植地被880平米,种植乔木81株,花灌木32丛,现已移交铁西管委会养护管理。 (二)、遗留项目以及完成情况 ①管委会办公楼景观工程 管委会办公楼景观工程景观面积约1.4万平米,该工程总造价为355万元整,该工程于去年年底开工建设,今年5月20日竣工,完成硬化面积__平方米,完成绿化面积1800平方米,景观灯15盏,景观挡土墙__延长米,喷灌管线约700米。现已移交铁西管委会统一管理。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已经支付工程进度款242万元。 ②万正广场景观工程绿化部分 该部分绿化面积约4400㎡,绿化部分于5月份竣工,现已进入养护期,共种植乔木99株,花灌木__20.8平米,地被3194.5平米。 (三)、完工养护项目以及完成情况 ①铁西二期道路绿化工程 完成越山路北段、景致路北段、景宁街、技校街、民族街、体育街、中央路北段、景山路、西贸路北段、规划九路、规划十路工__条路段的养护及工作,养护绿化带长度约20公里,养护绿化绿化面积约18万平方米。该工程于5月份与铁西管委会协调办理移交手续,现已整体移交铁西管委会。 ②伊旗通格朗街道路绿化工程 完成了该工程的上半年养护工作,养护绿化面积约17万平方。今年8月份已经顺利移交伊金霍洛旗园林局养护管理。决算资料已经送达伊金霍洛旗园林局,进入竣工结算阶段。 ③静林湾小区景观工程以及新园小区C区绿化工程 完成了静林湾小区绿化工程和新园小区C区绿化工程20__年的补植和养护工作,养护绿化面积3万多平米,验收合格后于6月份移交物业公司养护管理。 二:日常事务及完成情况 (一)、制度建设工作 1、根据集团最新制度要求,结合绿化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绿化公司及时完成了《20__年绿化公司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 2、为了做好绿化公司各项目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险,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消除隐患,绿化公司依据集团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绿化工种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公司自主编制了一本参考性强、可操作性强,通俗易懂的《绿化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3、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改善员工收入水平,激励员工投身公司生产和集团建设中,公司根据集团薪酬改革方案,编制了一套《绿化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4、根据绿化公司工作需要以及具体工作内容,制定了全新的《绿化公司工作流程》,使各项工作按照工作流程顺利开展,节约了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1、按照公司管理制度,与所有项目部及项目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_份,使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到人。 2、各施工项目部建立了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健全了各项目部的安全文明管理 措施 , 3、工程部牵头,对个项目部安全文明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全年抽查各项目部施工现场_次,共形成安全文明检查记录_份,按照检查记录要求,全部整改完成,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文明事故。 2022城市绿化工作总结2 20__年即将过去,这一年里,在项目部经理的指导下,我本着“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原则,在本年度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不断加大学习力度,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管理水平。一年以来,在日常工作中,我进一步了解了公司的各项 规章制度 ,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对领导交代的工作及时完成。从工作到生活上基本做到以项目部为家,把京承三期的绿化养护工作当做自己的事情去做。 绿化工作看似简单,实则不易,一年四季,种花栽树、剪枝除草、浇水施肥等工作都比较繁琐,而且时间性很强,需脚踏实地,锐意进取,才能使各项工作均取得进步。 在今年京承三期的绿化养护工作中,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尤其是在岩体绿化方面。起初,因为自己是从工程部调配到养护部的,自己感觉在绿化工程上学习的知识完全可以胜任养护工作,但是到今年年初我就深深的感觉到我的想法是错误的,虽然绿化养护和绿化工程的主要工作对象是一样的,但是从工作形式和实际内容以及相关知识的应用上来说,绿化养护更偏重于细节,就像集团公司提出的:“精细养护,无痕服务”一样,养护工作是要关注你所管养范围内所有苗木一年中每一阶段的生长情况,他们能在什么样的条件下长成什么样,这样的苗木能产生什么样的景观效果等等。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负责绿化养护工作的人,熟悉每种苗木的生理特性,以及正确的苗木养护技术技能。对于大学里主修农学的我来说,在这方面有些吃力,尤其是在病虫害防治方面,所在今年我报考了植物保护专业的在职研究生,尽快把学校老师讲授的理论知识,应用到京承三期的实际养护工作中。 岩体绿化 在20__年底、今年年初,我经历了京承三期的水毁工程,虽然没有参与最初的岩体绿化建设,但是在水毁修复工程中,我同样学到了许多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今年年初,经过领导对京承三期的意见指导,三期在春季补植过后又开展了景观提升工作,其中对于岩体补喷、坡面点种、栽植小苗等工作我全程参与,目前已经熟悉整体工作流程,并对关键过程能够进行把握。 对于岩体绿化的养护,在工作期间我专门学习了日本岩体绿化专家山寺喜成主编的《恢复自然环境绿化工程概论——坡面绿化基础与模式设计》,从中,我正式接触到了岩体绿化的理论知识,深入理解了岩体绿化的理念。 日常养护 养护管理工作的要把握住苗木自身的特点,寻找最有效地途径, 方法 和结果不能只取其一,俗话说“三分种,七分养”应加以侧重,以结果为主,在养护管理上下功夫。通过平时对于相关知识的学习,我感受到绿化养护工作的几个特点: (1)重复性、持续性。如在一个生长季内,树木的修剪要根据植物生长状况,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数次修剪;喷洒药物要根据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和规律进行随时防治,因此,多项工作往往在具体的绿化工程养护中是经常重复进行的。 (2)工序不固定性。绿化工程管理工作的开展通常容易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温度、雨水、灾害性天气等。雨水充沛,很可能两个月不用浇水,但植物生长量加大,又会增加修剪的工作量。因此,每天需要开展哪一项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才能合理安排人力、物力,适应植物生长的需要,相对的机动性就很大, (3)季节性。养护管理工作主要随着季节不同而有所变化。通常以一年为周期,如乔木修剪在冬季进行整形修剪;在生长季节发生枯死枝、折损枝则要及时进行清洁修剪;发生萌蘖,要进行摘除萌蘖的营养修剪。时限要求不十分严格,只要符合其生长规律,能够促进植物健康生长即可。 在日常养护中,我认为自己今年的重点偏重于岩体坡面,对直线段及桥区的养护工作重视不足,尤其是对可视范围外的区域,同时,我对单项的养护专业知识有所欠缺,目前,苗木养护中的修剪、病虫害防治相关知识不足,在20__年中我将注重学习。 收获与不足 经过这一年的养护工作,我是有收获的。全年养护工作中的分类分项,我已经能熟练把握。对于京承三期这条路,我已经十分熟悉,基本上能做到准确定位,并了解附近种植什么苗木。今年年初,在项目部经理的指导下,我带领施工队完成春季补植工作,虽然工作很苦,没有几天就晒得黝黑,但是我感觉从中学又到了很多知识,并积累了经验。例如,在工作中,人员如何合理调配,怎样才能调动工人的积极性,怎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对工作进度的把控。在实际施工中,再次梳理了绿化施工的整个流程,并认真分析了每个工作环节,虽然每个环节工作都很单一,但是熟练的把他们串起来就是一套具体的施工流程,只有亲身参与,重复验证、总结、改正才能做到正确的把控。 在项目部,我还担任着项目部内业资料员的工作。此项工作看似轻松,但是对从事的人员条理性要求很高,并且面对大量的工作时要耐得住“寂寞”,对于不同文件要能分清主次,合理归类,阶段性进行汇总。在内业工作中,锻炼了我对自身工作的合理安排,以及在传达文件同时加深了对公司各项文件,制度的了解。经过一年的内业工作,我意识到自己在写作与语言表达方面还有所欠缺,尤其是对于专业名词、术语的运用和在汇报中重点工作的言语组织能力,在明年的工作中,我将重点对这点进行学习训练。 在日常与项目部人员的相处中,我学会如何与人和谐相处,合理调节彼此之间的关系。对于自己,我能正常控制自己的情绪,已经褪去了上学时的那些冲动,青少时的那些轻狂,增长了几分办事前的再三思考,成年后的稳重。 20__年,在绿化工作中我更应该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努力创造条件解决问题,谋求发展,根据具体要求,积极落实工作计划,扎扎实实地抓好各方面工作,加强京承三期养护水平。辅助项目部经理建立更加正常、良性的工作团队,创造更加和谐的工作环境。今后,我要加强业务学习,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从而从根本上提高管养水平,继续保持积极的工作热情和清晰的工作思路,脚踏实地,再接再厉,并且要在现有专业技术水平上努力开拓创新,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吸收先进经验,为公司绿化养护事业的发展,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2022城市绿化工作总结3 我校座落在美丽的五府山下,共有教职工49人,学生1400多人。一年来我校在师生中开展了环境保护,环境科学知识的系列 教育 ,通过相关学科有层次的渗透和少先队工作的紧密配合,鼓励全校师生走向社会,积极参与 社会实践 活动,取得了良好成绩。 一、学校高度重视绿化工作,建立了绿化领导组, 组长:陈居友 副组长:陈柯、朱德学 组员:张待昌、卢天强、韦晓英、殷克芬。 二、本年度学校落实绿化工作的具体情况: 1、在师生中广泛的进行绿化教育和绿化宣传,增强了师生的绿化意识。 2、学校聘有花工,每周到校一次浇水、剪枝、摆设等。 3、校园内适宜绿化的空地全部绿化,绿化率为100%。 4、 植树节 组织高年级学生到西湖周围、五府山烈士林园进行护树活动,并组织学生义务植树120棵,西湖旁边有21棵柳树,协助社区管理这批树,受到居民的好评。单位职工以全代劳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5、学校实行了立体绿化,在屋顶上进行了绿化,效果很好。 6、绿化占地复盖率为38.2%。 7、绿化管理措施落实,有专人看管、有组织管理、有专人花工进行培植。 一年来由于学校重视,我校的绿化得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2022城市绿化工作总结4 今年是湖滨花园物业服务处成立的第二个年头,绿化工作才刚刚从绿化建设单位接手。面对新的压力,面对新的契机,物业站进一步完善绿化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在物业站领导班子正确领导下,其他各部门支持帮助下,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物业站以“抓好绿化管理,确保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为目标,全体物业、绿化的员工团结一致,为建设绿色社区努力工作,现将总结如下: 一、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物业站承担着湖滨花园小区除建筑以外的道路、绿地的养护管理。绿化养护工作是物业站的一项主要业务工作,绿地的地貌也直接影响着湖滨花园小区的形象。在物业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物业站对绿化养护方面制定了管理办法,出台了绿化监管分块承包责任制,明确了绿地养护的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地,责任到人。坚持经常对小区的进行部分施工,杂草清除、打药等工作,同时坚持每天有人检查,使绿化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二、绿化养护建设工作 1、为确保湖滨花园小区绿化苗木顺利过冬,物业站联系华能公司在一月初对小区喷灌系统进行了全面维修,并对小区所有苗木就行了为期三天的绿化浇水。 2、根据小区内住户私自在绿化地内种植蔬菜的现象,经物业站 领导同意,联系了绿化建设单位对小区楼前楼后住户私自种植植物就行了清除。 3、根据春季雨水多,小区苗木为新栽植被,联系了绿化施工单位对小区重点地区、重点苗木进行了加固,并对树木周围排水进行了挖渠开沟,雨后也准点巡查及时对倾倒树木进行重新栽植。 4、树木修剪期根据小区内苗木为新栽植被,苗木枝杈死亡现象较多,为不影响小区美观,根据需求与绿化单位进行了联系及时清理,安排专业人员对树木进行了修剪、造型。对小区东围墙树木影响红外报警和道路边树木枝杈较长影响小区夜间照明进行了修剪。 5、根据去年小区绿化初步验收结果,对小区内死亡苗木进行了清理,并及时联系了绿化建设单位对死亡树木进行了补栽。 6、为了更好的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对小区中心广场、小区主干道周围部分绿地进行改造,由原来三叶草改栽灌木近1万平方米,针对小区绿化个别区域黄土裸露、苗木死亡等情况下发书面整改 通知书 ,要求绿化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7、根据季节需要适时对小区绿化进行喷灌浇水,及时联系了华能公司对小区内喷灌管线、喷头进行了全面维修,并对小区喷灌移交绿化施工单位维护保养。 8、针对小区五六月份杂草多,组织绿化施工单位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拔草上,对小区进行了人工除草和喷洒农药以保证苗木能正常生长。并对小区道路边三叶草较多、占道现象进行了修剪,确保草坪整洁美观。 9、今年草坪内三叶草长势较厚,较密造成三叶草内虫子较多,夜间尤为严重,对住户造成了严重影响,根据情况物业站对小区三叶草内进行了喷洒药剂、道牙边撒药等措施就行了及时处理,确保了住户的安全。 10、根据小区内绿化踩踏严重现象,及时的进行了现场查看登记,并联系施工单位对部分踩踏地区进行栽植较高、多刺植被。对部分踩踏地区铺青石板以便住户交通方便。 11、小区中心广场南侧绿地改造成为 篮球 场、南侧消防通道两侧绿地改造停车场、小区绿地内加装休闲桌椅等工程,对其使用地内苗木进行了就地、就近移栽,并对其地内的喷灌系统就行了改造。 2022城市绿化工作总结5 时间一晃而过,弹指之间,20__年已接近尾声,过去的一年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透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必须的成果,但也存有了诸多不足。 回顾过去的一年,现将工作总结如: 一、在20__前三季度这段时间里,按照集团公司的决策和指导,在全体职工的不懈努力下,我们早出晚归,不惜牺牲休息时间,共种植苗木近七万株,当时成活率在80%左右。可是因为缺乏经验,对环境、水源等没有充足的理解,个性是水源问题,地下水含盐量严重超标,出现了不浇地旱死树,浇了地因为水含盐量高造成树木生理性缺水,后果更严重,其中连翘的大面积死亡就是典型的实例。好在集团公司领导即时选择了新的、土壤水源状况更为良好的基地,将剩余的苗木悉数移栽到新的苗圃内,减小了损失。 二、在20__年最终一季度,虽然时间短,可是我们的工作却是最繁忙的。 1、新选择的双杨基地内的基础设施的修建、使用及维护。刚接手新基地时,就是一片白茬地,在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下,经过我们的努力,到此刻已经修建完成了160米的预制路,1500多米的围挡,搭建了临时工作的板房2间,铺设了1300多米的供给水灌溉管道,敷设了80KV变压器,使得基地面 貌有了很大改善,当前各项设施都已投入使用。 2、抢时节。为到达土地利用率,在10月_日前完成了对规划内的80亩冬小麦的播种工作,即时组织人手灌浇封冻水。 3、将原有苗圃内的林木成功移栽到新基地。在集团统一调度下,在公司的全体同仁的协助下,将120__余棵林木成功移植到新基地,并即时组织人手实施灌溉,业已完成。为了确保苗木的成活下一步将组织人工培土护根。 在即将到来的20__年,我们将会按照集团领导的指导思想结合我们现有的实际状况做出如下计划: 一、利用此刻年底的空闲时机,用心联系参观周围县市的苗圃,初步掌握大宗苗木栽植的大体状况和价格。为明年即时购进适宜的苗木铺好路。 二、对预留地的栽种苗木品种做出初步打算。根据此刻城市绿化趋势和潍坊的具体地理环境,我们初步打算购进的苗木有: 乔木类:广玉兰、白蜡、柿树、女贞、银杏、法桐、樱花、海棠系列、木槿 灌木类:石楠、连翘、冬青、百日红、紫叶小糪、紫叶李、红瑞木 藤本类:花椒 时间又给予我一次总结的机会,每一次提高都是在反复总结经验或得失中得以提升。每一次总结都是在促使我们查找自身不足的同时,结合自我好的工作经验,为新一轮的工作顺利实行做更好的铺垫。以后我会更加努力,争取在业务上持续提升自我的技术水平,认真细致到位的完成集团公司交与的各项任务。 2022城市绿化工作总结5篇相关 文章 : ★ 2022城管个人年终工作总结10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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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的作用是什么?对于环境的意义是什么?

城市绿化的作用其实是非常大的,可以让我们的空气非常的新鲜,而且对于环境的意义是非常大的,这样子的话会让环境更加的好,也会让我们人生活得更加的舒服。

城市绿化条例(2017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第五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第六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国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国城市绿化工作。  地方绿化管理体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第九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城市的性质、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规定。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第十二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城市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并适当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因地制宜地规划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各有关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管界内防护绿地的绿化建设。第十四条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第十五条 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第十六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并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绿化任务。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七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城市绿化美化

  (一)严保现有绿化成果  一方面要加强现有绿化的养护工作。要加强市政公共绿化养护的招投标工作,完善绿化管养考核制度及评分标准,坚持管养不达标淘汰制度,加强对承包盐田区绿化管养单位的考核,提高绿化管养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城市所依托的山坡林地、河湖水系、湿地等自然生态敏感区域的保护,维持城市地域自然风貌,反对过分改变自然形态的人工化、城市化倾向。在城市开发建设中,要保护原有树木,特别要重点保护大树、古树;在道路改造过程中,反对盲目地大规模更换树种和绿地改造,禁止随意砍伐和移植行道树;坚决查处侵占、毁坏绿地和随意改变绿地性质等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二)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有步骤开展绿化升级改造工作  对全区黄土裸露地段,特别是盐田港后方陆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解决绿化盲点造成的黄土裸露问题;重点对有路无树的路段进行调查整治,对行道树路段进行查漏补缺。为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有步骤地开展全区绿化升级改造工作。对区域开发建设已经成形,市政设施已经完善区域,要重点加强绿化升级改造工作。2007年,盐田区完成了沙头角海滨栈道绿化升级改造工作,丰富了海滨栈道绿化植物品种和层次,园林布局、美化效果更加突出,收到了很好的环境效果和社会反响。2008年,可着手高速公路出入口区域绿化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可着手道路树穴改造和环境点缀工程。改造工程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植物配置,增加乔、灌、地被种植量,努力增加单位绿地生物量,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绿地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要适当降低草坪比例,减少塑料等建筑小品和大型喷泉的使用;对现有草坪面积过大的绿地,要合理补植乔灌木、地被植物和宿根花卉;要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带、城市道路分车带和行道树的绿化建设,增加隔离带上乔木种植的比重,建设林荫道路;要推广立体绿化,在一切可以使用的地方如立交桥、廊架、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地段和区域进行垂直绿化,进一步提高单位绿地生物量,达到绿化、美化、艺术化环境效果。对于区域开发建设尚在规划建设进行中,市政设施尚未完善区域,为达到绿化美化环境效果,绿化建设宜进行临时、简易绿化,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避免黄土裸露,改善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三)积极落实上级政府布置的园林绿化建设任务,打造绿色生态城区  要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政府布置的各项园林绿化建设任务,打造绿色生态城区,积极推进深圳市 “生态市” 建设步伐。2008年,要在全区主要道路沿线、公园、公共绿地、二线关口等地点,广种市花勒杜鹃,彰显城市特色;要继续推进社区公园建设,打造“公园之城”;在城市广场、闲置地、拆违建地等一律能绿化的地段见缝插绿等。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参与园林绿化工作。  强化政府在资源协调、理念引导、规划控制、政策保障和技术推广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推动全社会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工作。加强房地产项目、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的绿化规划控制要求,引导企业通过科学的植物配置,增加乔灌木地被种植量,努力增加单位绿地生物量,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绿地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要推广立体绿化,在一切可以使用的地方进行垂直绿化,推广屋顶绿化。同时,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利用“植树节”、“六五”世界环境日等节日,引导社会参与生态城区建设,发动社会各界、企业、团体积极捐种、认种城市绿化树木。  科学规划,开拓创新,城市绿化向美化艺术化转变  盐田区城市绿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盐田区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要有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  (一)高起点规划  盐田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虽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之优势,但存在可用绿化土地少,绿化建设规划紊乱,土质差,汽车尾气污染严重等劣势。为此,开展盐田区绿地系统研究及其生态规划类的研究项目,高起点规划盐田区园林绿化建设,选择适合在盐田区种植的、造型优美的植被,有计划、有系统的开展绿化建设或升级改造工作尤为必要。要高起点规划以乔木为主体、植物物种丰富多彩、具有南亚热常绿阔叶林特征植被,建设生态功能稳定、生态效益良好的城市园林生态系统,增加植物资源总量,初步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城市园林景观体系。城市绿化向美化、艺术化转变,努力把盐田区建设成为拥有美丽的海滨生态风景和山林绿地生态风景线、最适宜人居的国际化园林城区,建设成为单位面积生物多样性最丰富,“山、海、城”共生的“生态园林城区”。  1、坚持实行城区绿地建设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的方针,大力提倡低养护成本的生态式绿化,达到建设一片,绿化一片,美化一片的目标要求。  2、积极开展立体绿化,推广屋顶绿化,建造乔、灌、草、藤有机结合的以乡土树种为主的复层绿化群落,增加单位土地生物量,城市绿化向美化、艺术化转变。  3、公园绿地的建设应根据规划重点突出文化与景观特点,做到“园园有看点,个个是精品”;街头绿地应结合周边道路与建筑,处理好与城市的交通和对景关系,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4、行道树选择要充分综合考虑景观性、遮阳性和抗风性等要求,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建设,做到“一路一景”,树种多样化,层次分明。但应在统一中求变化,不应太杂乱。城市主干道应选择抗污染性强的高大树木作为行道树;高速路两旁尽可能留出绿化带来建设防噪林,同时兼具风景林地的作用;城市次干道应选择高大浓荫常绿树木,尽可能形成绿色廊道。  5、生态绿地则宜在保护生态系统的前提下,逐步进行林相林分改造,修复已破坏的山体,尽可能做到绿量最大化。山体与城市衔接的区域,应用耐贫瘠、固土能力强的植被以减少水土流失。有必要、有选择性的对山林景观进行特色规划,使山林背景随季节变化而呈现更美的景观。对城郊山林进行系统的公园规划,建立多个功能各异、各具特色的郊野公园,以满足市民休闲、观赏、康体健身的需要。  (二)高标准建设  对城区主要道路、重要节点、对外衔接窗口等区域,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建设园林绿化,凸显城区风貌和人文景观。要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带、城市道路分车带和行道树的绿化建设,增加隔离带上乔木种植的比重,建设林荫道路。在高标准建设的同时,要坚持走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之路。  1、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是城市园林绿化的基础,要确保城市园林绿化用地,同时按照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合理规划园林绿化建设用地。在有效整合城市土地资源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满足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的需求;在建设中要尽可能保持原有的地形地貌特征,减少客土使用,反对盲目改变地形地貌、造成土壤浪费的建设行为;要通过合理配置绿化植物、改良土壤等措施,实现植物正常生长与土壤功效的提高。  2、加强科学规划设计。要通过科学的植物配置,增加乔灌木地被种植量,努力增加单位绿地生物量,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绿地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要适当降低草坪比例,减少塑料等建筑小品和大型喷泉的使用。对现有草坪面积过大的绿地,要合理补植乔灌木、地被植物和宿根花卉。  3、积极提倡应用乡土植物。在城市园林绿地建设中,要优先使用成本低、适应性强、土地特色鲜明的乡土树种,积极利用自然植物群落和野生植被,大力推广宿根花卉和自播能力较强的地被植物,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郊野气息的自然景观。反对片面追求树种高档化、不必要的反季节树种,以及引种不适合本地生长的外来树种等倾向。少种棕榈类植物,尽管棕榈类植物外形较为美观,但冠幅小、调节小气候的能力有限,且棕榈类植物病虫害严重,维护成本高。虫害发生时,景观效果差,治疗不及时,苗木常常枯死。  4、实施自然生态建设。要积极推进城市河道、景观水体护坡驳岸的生态化、自然化建设与修复。建设生态化广场和停车场,尽量减少硬质铺装的比例,植树造荫。铺装地面尽量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提高环境效益。坚决纠正在绿地中过多使用高档材料、配置昂贵灯具、种植假树假花等不良倾向。减少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高标准草坪、绿篱、花坛等绿地比重。  (三)高水平管理  园林绿化“三分在种,七分靠养”,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园林绿化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并持续发展,高水平管理凸显重要。  1、加强市政公共绿化养护的招投标工作,完善绿化管养考核制度及评分标准,坚持管养不达标淘汰制度,加强对承包盐田区绿化管养单位的考核,提高绿化管养水平。  2、要以建立生态化、人文化、系统化和网格化的绿地系统为目标,从过去局限在城市内部的园林绿地系统拓展到区域生态系统,重视绿地生态功能的保护、恢复和建设。要严格执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生态系统的科学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实现从“规划建设”到“规划保护”的转变。  3、绿化管养工作走节约型园林绿化之路。要大力推广园林绿化节水技术,积极开展中水、雨水回收利用以及使用微喷、滴灌等节水措施,降低园林管养成本;推进树枝粉碎等园林废弃物利用,扩大树枝粉碎制肥的产能,减少绿化垃圾占用垃圾填埋库容,发展园林循环经济;进一步加强太阳能、风能等循环经济项目在园林绿化项目中的应用。

城市绿化带的土壤重金属标准符合蔬菜种植的土壤重金属标准吗?

在正常情况下,由于汽车尾气排放对道路的影响,城市绿化带土壤表层重金属含量相对较高。如果种植蔬菜,它们通过根部吸收而富含植物,超过了安全标准。即使土壤中的重金属超标,种植的蔬菜也不一定超标。我们做了许多相关的实验。土壤有土壤安全标准,蔬菜有蔬菜安全标准,两者中重金属含量不一定呈正相关。土壤是由不同厚度的矿物成分层组成的自然体。它由各种颗粒状矿物、有机物、水、空气、微生物等组成。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土壤测试可以提供土壤的各种理化指标值,是确定土壤肥力的重要依据之一。土壤测试在农业、林业、畜牧业和其他行业得到普遍认可和重视。无机污染物主要包括铅、铬、镉、汞、砷、锌、铜、镍、氟等重金属和非金属元素。其中大部分来自工业三废(废气、废水和废渣)的排放,化肥和农药的施用以及其他农业生产活动。进入水和土壤后,这些无机元素被植物吸收并积累在植物的根、茎、叶和果实等可食部分,或通过叶子直接进入植物,从而对植物和动物造成毒性作用。因此,测定土壤、植物和农产品中无机污染物的含量越来越重要。[测试项目] 1。常规指标:酸碱度、总含盐量、氯离子、硫酸根、硝态氮、铵态氮、亚硝态氮等。2.重金属污染:铅、砷、镉、铬、汞、镍、铜、锌等。3.微量元素: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硅、有效硫、可交换钙、可交换镁、可交换钾、可交换钠等。4.肥力指数:有机质、有机碳、总氮、总磷、总钾、可水解氮、有效磷、有效钾等。5.有机污染物:矿物油、挥发酚、苯并(a)芘、总石油烃、适用于农田、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分析:养分分析和土壤污染分析。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修改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9件规章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9件规章作如下修改:一、删去《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以及第五十三条中的“1994年4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3号)同时废止。”二、《浙江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二条修改为:“建立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禁止陈化变质、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粮食、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陈化粮(重度不宜存粮食,下同)销售的管理。”三、《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修改为:“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明确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或者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二款中的罚款的上、下限各提高一倍。四、《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明确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或者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期满前,向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第四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限期补办排污许可证,并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依法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业或者予以关闭。”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五章“法律责任”中,除第四十五条外,其他条款的罚款的上、下限各提高一倍。五、《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因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教学实习等活动需要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依法办理批准手续;不需要批准的,应当将活动方案报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备案,并按活动方案进行相关活动。”六、《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修改为:“城市公园绿地、风景林地、城市道路、河道绿地等绿地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现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园林绿化的要求。”第十九条修改为:“在城市公园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设立广告牌等,应当在公园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并遵守公园绿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改作第二十九条,修改为:“在公园绿地范围内从事商业服务摊点或广告经营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公园绿地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可提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第三十四条改作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本办法规定的罚款数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第三十七条改作第三十六条,并删去其中的“1995年8月20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4号)同时废止。”七、删去《浙江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八、删去《浙江省旅行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九、《浙江省导游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此外,根据上述修改对相关规章的条文顺序及文字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9件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探讨城市绿化中的中水回用?

本文分析了中水回用的巨大潜力,介绍了中水回用于城市绿地的途径,包括推广中水回用浇灌园林绿地、补给水系景观用水,可有效地解决城市绿地用水的问题,并提出了促进中水回用的措施。水是维系经济和生态系统的第一要素,水是有限的,是能够枯竭的,而且具有不可替代性。近年来,由于全球气候变暖、降水减少,水资源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随着人口增加、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短缺也成为阻碍城市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水是不可以再生资源,如何利用现有水资源满足不断增加的用水需求,以保证城市绿化建设、美化环境、造福人民,是当前的重要问题。中水主要指各种排水经过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生活、市政、环境等范围内杂用的非饮用水。中水的利用,给人们解决绿化用水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因为它的水质指标低于生活饮用水的标准,但又高于允许排放的污水的水质标准,处于二者之间。利用现有的水资源,发展中水回用工程,用于道路绿化、水系景观,是解决水资源缺乏的有效措施。一、中水回用的巨大潜力一方面城市缺水十分严重,一方面城市污水白白流失,既浪费了水资源,又污染了环境。和城市供水量几乎相等的城市污水中,污染杂质仅占0.1%左右,其余绝大部分是可再用的清水。污水经过处理,可以重复利用,实现水在自然界的良性大循环。经估算,城市供水量的80%变为城市污水排入城市管网中,若将其收集起来,经再生处理后其中70%可变为再生水回用于绿化用水、水系景观,替换出等量用水分配在居民生活用水上,从而节约了城市自来水。世界上,很多国家早已将城市中水回用列入城市规划,并且大量用在园林绿化、水系景观。中水利用十分普遍,标有中水(再生水)字样和标示的管道随处可见,居民每天都可使用中水浇灌住宅的绿地,中水回用已经被居民所接受。目前,全世界的环保人士都在努力,一方面,追求污水的零排放,把环境污染降到最小;另一方面,千方百计扩大中水的利用领域,扩大中水的利用总量。中水已被国际社会认为是第二水源。二、中水回用城市绿地的途径1、城市公共绿地、公园绿地、景观水系、河湖补给用水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身边的景观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政府部门对园林绿化尤为重视,提出加大绿地面积,改善环境,创建园林城市、生态城市,但是绿化用水量过高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如何在绿地用水紧张的情况下,满足不断增长的绿化用水需求,应当优先考虑使用中水。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为45%,二级处理率达到18%,随着城市污水处理率的提高,中水量是相当可观的,应首先考虑中水回用于公共绿地、公园绿地的浇灌,水系、河湖的水量补给。昆明市以春城路作为示范段,利用中水取代原绿化用优质自来水,浇灌绿化带。该路段绿地面积为8.8hm2,绿化用水量大,每月需2万m3自来水。为降低用水成本、缓解水资源紧张的状况,2003年建成中水回用工程。中水用于春城路、关上地区绿化用水。经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昆明站对处理后的出水进行检测,结果表明: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住建部《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符合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用水的要求。春城路中水工程自建成运行以来,供绿化用水总量达到6.4万m3,最高日处理量达1044m3,较好地满足了春城路等路段的绿化用水。利用中水浇灌绿地,大大降低了春城路等路段的绿化成本,减少了水污染,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经过中水浇灌的花草、树木,花大色艳,生长茂盛。2、生活小区绿化用水近年,随着住宅小区绿地面积的增加,草坪、树木、水景等用水量加大,为了节水,建议住宅小区建立中水回用设施。一个中型住宅区每天非饮用水的排放量为3500m3左右,城市住宅小区家庭日常生活污水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粪便水,属于重污染水,在住宅用水中占20%~25%,其污染作用占80%左右;另外一部分是洗涤用水,通常包括洗衣、洗菜等生活用水,其排放量占污水的75%~80%,但污染程度只占污水的20%左右,这部分水适于作中水处理。经过处理的水,其水量和效益是很可观的,除了用于浇灌草坪、树木、水系景观外,还可用于小区喷洒道路、洗车或者重新回到住宅冲洗便器。通过小区污水处理实现中水回用,物业公司每天就可从中水销售中得4000~4500元的收益。在城市住宅小区采用中水回用系统,既可减少污染,又可增加可利用的水资源,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促进城市绿化中水回用的措施1、城市绿化用水的综合规划城市污水厂的建设必须和回用一并考虑,除了满足排放标准外,在工艺流程中要考虑回用的绿化水质要求,利用现有管道,增设加压泵站,利用中水浇灌城市绿地,补给景观水系用水。新建小区建立独立中水处理系统。小区污水水量稳定,可就近取水,可建立小型中水处理系统,供小区内部绿化、水景、喷洒道路使用。2、改革措施政府部门通过立法等相关政策,制定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用水规划,设立相关的规划审批制度。中水回用园林绿化应得到政府部门的优先考虑。在新城区规划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优先考虑中水回用设施、绿化管网建设,加大政府部门的协调力度,统一安排水资源的使用。3、利用价格调整水价将水作为一种资源化的“商品”,运用市场机制来核定其价格,提高自来水的水费或降低中水水费,形成差价,用价格杠杆的方式,使中水对绿化用户产生吸引力,提高中水在园林绿化方面的普及率。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城市绿化树木品种

香樟、雪松、银杏等是园林景观树木品种中最为常见的树种,其中雪松树形优美呈伞状,多用来孤植在公园入口或庭院中;银杏如扇状的叶片很有观赏性,特别在深秋叶片变为金黄色时,极具诗情画意,其果实还有祛痰止咳的功效。 1、香樟 香樟是常绿的大乔木,喜光照也耐阴,树高最高可以达到30米左右,冠幅大,在园林绿化中多用来做行道树、防护林栽种。其独特的香味可驱虫,树皮有行气通气的功效。 2、雪松 雪松是喜光照的乔木,树高跟香樟一样最高可达30米左右,树冠呈伞状。树形优美多孤植于公园入口、草坪或者庭院中。其木材材质不受潮所以也多用来做建筑材料使用。雪松也是中国南京、青岛等地的市树。 3、银杏 银杏在城市绿化树木品种中是最诗情画意的一种了。是喜光照的落叶大乔木,叶片似扇形,春夏季郁郁葱葱,秋季叶片金黄夺目,在园林绿化中多用来做行道树,护路、护岸、护村林栽种。其果实还有祛痰止咳的功效。 4、栾树 栾树为喜光照耐半阴的落叶乔木,耐寒耐旱,叶片虽季节变换其颜色很是美丽。多用来做行道树或者庭院树种栽培,全身都是宝,叶子和花朵可以做染料,木材可以做家具,种子可以榨油,花朵还有清肝明目的功效。 5、悬铃木 有行道树之王的悬铃木为喜湿润温暖的落叶大乔木,树高最高可达到35米左右,十分壮观。其能吸收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净化空气,多作为行道树种植,或者孤植在草坪空地上。 6、合欢 合欢又叫绒花树,喜光耐旱的落叶乔木,一般夏季开花,花朵为粉红色,如丝如缕很是独特。对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有较强的抗性,多作为行道树栽种。其花朵有强身安神,治疗神经衰弱的功效。 7、紫薇 紫薇又叫痒痒树,喜温暖潮湿气候的落叶小乔木,枝干较光滑无明显纹路,花朵颜色多样。有较强的的抗污染能力所以多作为行道树栽种或者造景搭配。其木材可制家具农具等材料,树皮和根有清热解毒、散瘀止血的功效。 8、腊梅 腊梅是中国特有的传统观赏树木,喜光照耐寒的落叶灌木或乔木。腊梅花朵颜色以蜡黄为主,在寒冬开放。多用于成片栽种或者造景主景配置,其根叶有止痛解毒的功效,花朵还可以制作花茶或者香料。 9、海棠 海棠是常绿的乔木,喜光照半阴凉环境生长。有花中神仙之称,多用于人行道的行道树或者成片栽种,其果实有百益之果的美称,有通气止痛的功效,也可制作成蜜饯食用。 10、马褂木 马褂木又叫鹅掌楸,是落叶乔木,喜温暖湿润的生长环境。其叶片独特极像马褂,是很优良的观叶树种。多用来做行道树或者庭荫树种栽种,木材材质优良可做家具建材,树皮入药有清热解毒的功效。

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绿化管理,促进绿化建设,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美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指的绿地、林地包括以下五类: (一)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区、游园、街心花坛及道路和广场等处的公共绿地。 (二)苗圃、花圃、果园以及用于园林、林业科研生产用地。 (三)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区内的专用绿地。 (四)单位包干营造管理林地。 (五)铁路、公路、干渠两侧和水库周围的绿地。第三条 本市绿化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区(县)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乡镇)分级负责,实行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市和区(县)绿化委员会,分别负责全市和本地区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市园林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公共绿地和市区绿化植树工作,乌鲁木齐县和农垦局负责乡、镇及农垦团场的绿化植树工作。第四条 驻本市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都有绿化植树、栽花、种草的义务和管护树木、绿地的责任,都应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完成绿化委员会分配的绿化植树和管护任务。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五条 本市的绿化建设规划,应按照乌鲁木齐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由计划部门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六条 市区的绿化规划由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园林管理部门制定,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根据全市的绿化规划制订本地区的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七条 公共绿地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建设。 铁路、公路、煤矿、水库、干渠等地的绿化植树,根据全市统一规划要求,分别由所属主管部门负责。 机关、厂矿、学校、部队的庭院和门前绿化由本单位负责。 住宅区的绿化由房屋产权所属部门负责,由用房单位、住户和街道办事处管护。房产权交叉地区的绿化,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建设和管护,经费由房屋产权所有者和居民分担。第八条 各种项目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除有特殊规定者外,必须达到如下标准。 (一)新建住宅区不得低于30%。其中公共绿地应占用地总面积的10%以上。小区改造的绿地面积,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新建工厂应高于30%。 (三)新建科研、教育、文化、卫生等单位在中心城区的不得低于25%,在新市区及郊区城镇的不得低于30%。 (四)新建道路、公路的规划绿地宽度一般不得低于干线总宽度的20%。铁路两侧绿带宽度每侧不得少于10米,水库周围的绿带宽度不得少于20米。 (五)旧城区的单位,绿地面积由园林部门同街道办事处共同核定,限期完成,一般不得低于18%。 以上规定,各级主管部门在审批计划、设计、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第九条 凡年满十一岁至六十岁的男性、五十五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为便于计算,按照每年每人植树3-5株折合为两个工日。各单位按在编人员的70%核定参加义务植树的劳动人数。 对没有完成义务植树工日的单位,由区(县)绿化委员会按所短缺的工日收取义务植树绿化费。第十条 进行各项建设项目(包括小区建设)时,建设资金预算中应包括绿化建设费,金额为基建总投资的1%(不包括设备购置费)。绿化专项经费不准挪作它用。绿地的征、迁与建设用地征、迁同步进行。建设单位应将50%的绿化建设费作为绿化保证金交园林管理部门,未交纳绿化保证金的,建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第十一条 在各项基建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的第二个植树年度,由园林管理部门验收绿化建设。经验收合格后,退还绿化保证金。第十二条 道路、巷口的绿化涵管、涵洞由市政管理部门负责修建。通向单位的路口涵洞,由所在单位负责修建。位置、高程、管径、长度,要与道路规划设计一致。第十三条 绿化用水应贯彻节约的原则,多方挖潜,共同解决。所用渠水按农业、林业用水标准收费;自来水按成本收费;公共绿地的绿化专用水井免收水利资源费。第三章 花草林木权益的享有第十四条 保护花草林木所有者和承包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一)公共绿地和风景区的花草林木属全民所有。 (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在院内种植的及按市绿化委员会规划包干种植的花草林木属本单位所有。 (三)集体所有制单位种植的花草林木,归集体所有。 (四)全民所有制单位与集体所有制单位共同种植的花草林木,归共同所有,按双方签定的合同分享收益。 (五)城镇居民在庭院内和门前屋后自费种植的花草林木,归个人所有。 (六)集体或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花草林木,按承包合同分享收益。

珠海市城市绿化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本市绿化事业发展,建设最适宜居住的海滨花园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  本市林业用地、林木的管理,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植树、栽花、种草、育苗等兴建各类城市绿地的绿化活动。  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第四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市园林管理处是本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确定的职能分工,负责辖区内相关的城市绿化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镇)负责指导辖区内的单位、住宅小区等的绿化和养护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第六条 本市城市绿化遵循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第七条 市、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经费上予以保证。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赞助、认建、认种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化和履行植树的义务。第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时,涉及城市绿化的,应当征求市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机构的意见。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应当达到如下标准: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一)新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低于35%,别墅区不低于45%,旧城改造区不低于30%。  (二)商业区不低于30%。  (三)旅游、度假宾馆、酒店不低于50%。  (四)疗养院、医院不低于50%。  (五)行政办公、学校、科研、体育、文化娱乐用地不低于35%。  (六)经环境保护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不低于4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宽度不得小于50米防护林带。  (七)风景名胜区不低于65%。  (八)工业区、交通运输站场和仓库,不低于20%。  (九)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不低于25%。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等绿地规划、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地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次干道绿地面积所占比例不低于15%;城市快速路和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的绿化应当兼顾防护和景观。  (二)城市江河两岸、铁路沿线两侧的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小于30米;海岸线、饮用水源地水体防护林带宽度各不小于70米。  (三)高压输电线走廊安全隔离绿化带宽度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第十四条 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第十五条 城市公园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一)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应当占公园陆地总面积的80%以上,游览、休憩、服务性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地总面积的5%。  (二)居住区配套绿化用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  (三)城市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第十六条 城市绿地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委托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第十七条 城市各类公园、风景林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的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求研究性学习结题报告表(关于:城市绿化与环境问题)

上海元哲咨询撰写过(元哲曾撰写过:城镇环境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厂环境绿化项目可研报告/公路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园区绿化项目可研报告)元哲咨询成功编写太原xxx万亩生态园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元哲的报告主要通过:项目的市场和销售、建设规模和产品、厂址选择、原辅料供应、工艺技术、设备选择、人员组织、实施计划、环境影响、投资与成本、效益及风险、资金筹措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论证和评价分析,并在专家研究经验的基础上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进行科学预测,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如何进行建设及项目建设进程等咨询意见,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元哲咨询在众多相关领域内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如:能源、化工、IT互联网、食品饮料、旅游酒店、房地产、3G、餐饮、美容美发、纺织服装、五金建材、零售物流、汽车及零部件等等;元哲长期关注中国产业经济的发展,为客户提供全面系统的服务!城市绿化建设是在对现状深入细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吸收国内外城市绿地规划和建设的先进理念,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区中各类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绿地建设,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生态园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建设地点:万柏林区南寒街办红沟村,白家庄街办桃杏村,神堂沟街办黄坡村,小井峪街办大井峪村。二、建设性质:新建。三、建设单位:万柏林区林业局。四、建设期限:1年(2009年)。五、建设内容:绿化面积3509亩,建设门房两处60平方米,砌毛石护坡1500米,配套景观石、停车场等建设。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167万元,其中,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2388万元,太原市配套889万元,万柏林区自筹890万元。七、效益预测:项目完成后,可有效改善万柏林区生态环境,减少粉尘污染,提高空气质量,改善当地人居环境,对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公路绿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为促进城市化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完善团泊新城基础设施。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约30.68万平方米,其中道路工程2000平方米,其余为堤路两侧绿化。堤顶路路段全长7170米,宽7米,两侧路肩宽度各0.5米,绿化区域呈带状分布,其中道路北侧占地面积23.96万平方米,长度约7170米,宽度28.5米;南侧占地面积6.72万平方米,长度约7170米,宽度8米。道路朝两侧成一定坡度,道路北侧坡度为1:3;南侧坡度为1:2.5。(一)、绿地工程:种植各种灌木、乔木、木本及草本花卉、不同类型的草坪。(二)、铺装工程:硬质铺装地面约3.07万平方米。(三)、路面交通:在绿地和植物景观之间铺设混凝土砖地面2000平方米。三、公用工程:绿地灌溉从南北两侧市政管网各引两根给水管道,管道呈环形布置。四、建设地点及建设期:静海县团泊新城西区,东至桩号12+065,西至路桩号4+900,南至湿地公园(规划),北至独流碱河。2009年12月开工建设,2010年7月建设完成。五、投资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为5634.6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978.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307.4万元,预备费348.49万元。资金来源:先期由你公司自筹解决,后期进入协议宗地范围内开发成本。

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法律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城市规划、市政、房地产、林业、环保、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搞好绿化工作。第四条 城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坚持节约用地与美化环境相结合,突出风貌特色,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期实施、各负其责的原则。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办城市绿化事业,积极开展花园式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建设园林城市。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安排城市绿化养护和建设资金。第七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均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有条件的单位应进行垂直绿化。鼓励和提倡单位、公民移风易俗,栽植纪念性树木。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爱护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并有权对损坏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第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化规划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安排与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相适应的绿化建设用地,城区绿化指标要逐步达到城区面积的30%。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与其附属绿化项目,应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逾期没能完成绿化任务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绿化,绿化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未经审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十三条 严格控制大型城市公共绿地建设项目。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在2公项以上的,其设计方案由所在市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面积不足2公顷的,由所在市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城市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化的设计方案,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十四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应当由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第十五条 城市绿化工程竣工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维护管理责任:(一)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化,由城市绿化专业养护单位或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负责;(二)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和居住区绿地中的庭院绿地,由权属单位负责;(三)单位门前责任区内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由责任单位负责;(四)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或者委托城市绿化专业养护单位负责。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的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保证城市绿化用地各项指标的合理增长和各类绿地的合理布局。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十九条 临时占用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占用期满后,占用单位应当清场退地,恢复原状。第二十条 城市公园应当加强管理,保持园容整洁、设施完好。公园内兴建游乐设施、服务网点及其他影响绿化功能的建设项目,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园周围不得建设有碍公园景观、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第二十一条 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挖坑、采石、取土;(二)堆放物料、沙石,倾倒废弃物,停放车辆;(三)放养家禽、家畜;(四)攀折花木、采摘花草、践踏草坪。第二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保护树木所有权者的合法权益。城市树木所有权按下列规定确认:(一)在国有土地上栽植的树木,归土地使用者所有;(二)在集体土地上栽植的树木,归集体单位所有,另有协议或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城市树木所有权证书,由城市人民政府颁发。第二十三条 严禁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确需砍伐或移植的,必须按下列规定审批:(一)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树木10棵以下的,由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树木10棵以上50棵以下的,由市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树木50棵以上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四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修剪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化的树木花草。管线管理单位需修剪树木的,必须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修剪。承担修剪费用的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倒等危及管线、交通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先行修剪或者砍伐,但必须在事发3日内报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第二十五条 管线安装或其他建设需要挖掘绿地或者移动绿化设施的,必须报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完工后,限期恢复原状。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树木,必须及时砍伐、更新。树木属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树木所有者应及时报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进行砍伐、更新:(一)树龄已达到更新期或自然枯死的;(二)有严重病虫害无法挽救的;(三)严重枯朽或倾斜,妨碍交通或危及人身、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安全的;(四)因其他自然原因需要砍伐或更新的。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损坏树木的行为:(一)剥皮、挖根;(二)就树搭棚、架设电线;(三)攀树、折枝、摘果;(四)在树上刻字、钉钉、拴系牲畜;(五)距树木1米以内堆放物料,2米以内挖沙取土、挖窑;(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碍树木生存的行为。第二十八条 城市的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有关责任单位和公民负责养护。严禁砍伐或移植古树名木。确因特殊需要迁移的,按下列规定报批:(一)300年以上和特别珍贵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二)其他古树名木由所在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十九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树木花草病虫害的调查与监测,做好城市植物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绿化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坏树木花草的,处以赔偿费1至3倍的罚款;(二)擅自修剪树木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擅自修剪造成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三)擅自砍伐树木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四)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处以每株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损坏绿化设施的,处以赔偿费1至3倍的罚款。第三十二条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三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实施罚款处罚时,必须按照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城市绿化是否已实施一体化解决方案?

现在城市绿化的要求就是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目前部分城市已经实施一体化方案

城市绿化的作用

1、能够美化城市环境:城市的居民都期望自己生活的城市是一个环境优美、绿意盎然、空气新鲜、没有雾霾的城市。2、有效地维护城市资源:进行城市建设时,要重视环境保护,不能牺牲环境来交换经济增加。3、阻滞粉尘作用:煤炭与石油燃料的燃烧,导致空气中出现污染,植物叶片中存在气孔,可对粉尘进行吸附。 1、能够美化城市环境:一切城市的居民都期望自己生活的城市是一个环境优美、绿意盎然、空气新鲜、没有雾霾的城市。一个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好的话可以美化居住环境。 2、有效地维护城市资源:进行城市建设时,要重视经济建设和环境维护,要两手一起抓,不能以献身环境为价值来交换经济的增加。我们要一起改进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的调和开展。这是城市贯彻科学开展的重要条件也是城市坚持可继续开展的重要表现。 3、园林植物阻滞粉尘作用:煤炭与石油燃料的燃烧,导致空气中出现污染物与粉尘等,危害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性。在种植园林植物之后,树木树干与枝叶等会降低风速,在风速下降的情况下,空气中部分大颗粒的粉尘会降落到地面。一些园林植物的叶片中存在气孔,可以对粉尘进行吸附与粘结,在下雨之后,会将其直接冲刷到地面中,保证城市空气的清洁性。 4、园林植物调节空气湿度,调节温度的作用:植物的蒸腾作用增大了空气的湿度,相关调查显示,绿化地区相比于未绿化地区,空气湿度要高出15%~20%。在植物蒸腾的过程中,会散发出较多水分,除了增加空气中的湿度之外,还能有效控制空气温度,在绿地率高的地区,人们生活的舒适度要高于绿化率低或未绿化的地区。

城市绿化的作用及城市绿化营造?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城镇人口剧增,环境日益恶化,生态受到严重威胁。城市绿化具有净化空气、调节气候、减弱噪音、美化环境等功能,对城市绿化提出要推广原生态绿化设计、倡导节约型园林绿化等理念。 一、城市绿化的作用1、净化空气城镇的各类绿地、树木,以其巨大的叶面积,浓密的枝干,阻滞、过滤、吸附空中的灰尘、飘尘,同时还能起到滞留、分散、吸收空气中各种有毒气体的作用,从而可使空气得到净化。2、调节气候园林绿化可以调节气温,起到冬暖夏凉的作用。在炎热的夏季,树木庞大的叶面积可以遮阳,能有效地反射太阳辐射,大大减少阳光对地面的直射。树木通过叶片蒸发水分,可降低自身的温度,提高附近的空气湿度。因而夏季绿地内的气温较非绿地气温低3~5℃。因此,城市绿地面积大、覆盖率高,能有效地改善居民居住区小气候。3、减弱噪音现代城市噪音污染越来越严重,噪音不仅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严重的还能危害人们的健康,影响人们的中枢神经系统和精神反应,导致人们出现精神不振、疲劳过度、血压增高等症状[1]。利用乔木的庞大树冠和枝干,则可以吸收和隔离噪声。据测定,在没有树木的高大建筑林立的街道上,噪声强度比两侧种满树木的街道上大5倍以上。4、美化环境园林植物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植物千姿百态、美丽的外形,丰富了环境的空间变化。树木的高低错落,树形的各式各样,树冠的大小差异,打破了建筑物的平直单调而变得生动、活泼,从而加深了城市环境的空间感和层次感。各类植物随着季节变化,呈现不同的季节色彩,如五角枫、三角枫等树种秋叶变红,花卉的色彩更是五彩缤纷,因此,对城市进行合理的绿化,可以使城市变得色彩斑斓、生机盎然,美丽的生存环境使人们赏心悦目[2]。5、防灾减灾许多园林绿化树木具有强大的耐火性,有着突出的防火功能。例如:叶片密集而均匀的松柏可阻挡95%左右的辐射热通过,珊瑚树可阻挡83%~93%的热量通过,其作用可与避火墙相媲美。在江河湖泊岸边植树种草,可以涵养水源,净化水质,保土护岸,减少水土流失,降低污染、沉积泥沙。绿化可以减少空气含菌量,很多园林植物具有抑制杀死散布在空气中多种细菌的功能。这些植物的根、茎、叶、花等器官,能分泌一些对各种微生物或病菌有杀死或抑制其发展的挥发性物质,人们把这种物质叫做“植物杀菌素”。如松树、柏树、杨树、金银花等都含有一定的杀菌素。6、净化水源绿色植物能净化空气,保护水质,防止下游的水土污染。如含有大肠杆菌的污水,若从30~40m宽的松林流过,细菌数量可减少到原有的1/8;从栎树、白蜡和金合欢的混交林中流出的水中,大肠杆菌只有对照值的1/23;水若从50m宽的三十年生杨、桦混交林通过后,细菌数量能减少9/10以上。污水进入土壤后,通过绿色植物的吸收、土壤微生物的降解以及土壤的吸附、沉淀、离子交换、粘土矿物固定等,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净化。二、城市绿化营造策略1、推广原生态绿化设计理念在城市园林绿化的设计上,应该充分依据当地地形地貌特征,最大限度地保有原生山林、天然植被、水资源,让自然以最“自然”的方式存在。在绿化工程施工中要避免进行大规模的地形改造,尽量做到保持场地原有的地貌特征,土方就地平衡,充分利用场地原有的表土作为种植土进行回填,减少客土利用。此外,在城市绿化中还应该更新观念,不可大规模引进外来树种,因为外来树种容易造成水土不服,而且花费的成本也高。城市绿化要充分利用当地野生植被,发挥当地野生作物的生态功能,推广原生态绿化设计概念。2、倡导节约型园林绿化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实质就是“以最少的用地、最少的用水、最少的财政拨款,选择对周围生态环境最少干扰的绿化模式”。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应从节地、节水和节财三个方面入手。(1)园林绿化的节地节地是要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而不是减少园林绿化用地的规划投入。应该广泛地推广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墙面绿化、垂直绿化等节地型园林形式,尽量使每一个城市元素都被绿化。(2)园林绿化的节水建设节水型园林应从开源和节流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增加可利用的水源,如推广地面透气透水性铺装和在雨水管道排放处修建蓄水池,把天然降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充分利用起来;另一方面要减少水资源的消耗,提倡使用再生水灌溉,重视园林工程的节水设征,土方就地平衡,充分利用场地原有的表土作为种植土进行回填,减少客土利用。(3)园林绿化的节财节财不等于缩减支出,而是要提高资金使用率,要花最少的钱建最多的绿化,要防止大树移栽和种老树,更要坚决制止从深山老林挖大树古树移栽进城。提倡种大苗和用乡土植物,坚决制止盲目引进名贵植物品种和不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植物新品种。在节材型园林建设中遵循“循环经济”的原则,减少各种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如利用搅拌机内剩余的混凝土形成的“假山石”;以铺路剩下的石块、砾石作为园林铺地,以及利用死树枯枝形成的园林景观等等。此外,还应提倡并鼓励因地制宜,利用当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能源,如风能、太阳能、水力等,实现安全清洁的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和日常管理[3]。3、合理选用植物在选择园林植物时,应该选择具有观赏、遮阳、防尘、隔音、净化空气和保持水土的植物。在营造群体景观时,应注意树形的对比与调和,坚持以树为主,乔、灌、草、藤、花结合,多树种混合,大量种树,适度种草的绿化思路,建设以高大乔木为主体,具有乔、灌、草、藤复层结构的近自然模式的城市森林,奠定以“林”为底色的城市环境基础。这样才有助于缓解“热岛效应”,改善大气质量,从根本上提升城市的生态和生活环境状况。4、低碳化的园林养护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应以便于养护管理作为衡量的标准,要求在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和日常运营中,减少人力、物力、则力的投入。据统计,在发达国家,大约10年的养护费用就相当于园林的建设费用,园林的养护费用已经成为政府的巨大负担。近年来,中国的人力资源成本逐渐提高,园林绿化的养护成本也将越来越高。如果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忽视后期的养护管理问题,时间一长,园林绿化很可能会成为一些地方政府难以承受之重。5、大力推广屋面绿化设计建筑屋顶作为一种建筑物外部围护结构,所造成的室内外温差传热耗热量大于任何一面外墙或地面的耗热量。因此可以说,建筑屋顶是民用建筑中实现“低碳环保”理念必不可少的平台。实测表明,屋面绿化可以使建筑物顶层温度得到降低,空调费用减少20%~50%,而且冬季采暖的费用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同时,屋面的绿化还可以减轻大城市的热岛效应,减少和利用雨水的排放。种植屋面不仅为建筑的屋面起到保温隔热的作用,而且还能美化建筑,点缀环境,改善建筑的热环境和空气质量,辐射热能会转化成植物的生物能和空气的有益成分,实现太阳辐射资源性的转化[4]。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北京是如何以自然为模板推进城市绿化的?

在北京西城区菜市口地铁站西北角,今年新开辟出一片有5个足球场大的绿地——广阳谷城市森林。步入园内,高大的泡桐、挺拔的红皮云杉、铺地的蛇莓和百年银杏树相继映入眼帘。西城区园林局局长高俊宏介绍,这里是北京核心区首个城市森林,国庆节前夕正式开放,占地总面积3.4万多平方米,树种过百,乡土树种占八成以上。城市绿地并不稀奇,号称城市森林的广阳谷有什么特别之处?“以前城市绿地以景观美化为主,但城市森林更注重营造近自然的森林生态系统。”高俊宏解释说。过去,不少城市在绿化中都强调要保护和增加生物多样性,但在实践过程中,缺少从生态系统的角度考虑生物多样性,忽视了物种的生物适应性问题,也忽视了乡土植物的应用,导致绿地“绿而不活”,生态功能不高,维护费用过高。比如,在绿地植物的选择应用上,只选用一两种主要品种,不注重植物群落的搭配,植物之间缺少内在联系,难以形成稳定的生态系统。打造城市森林是对以往一味强调美观的绿化思路的突破和修正,它最大的特点就是营造近自然的森林生态系统。首先,是外貌的近自然——通过植物选择、配置方式等,营造森林景观。其次,是功能的近自然——营造具有森林功能的绿地和植物景观,不仅发挥净化空气、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同时也能为众多小动物提供食物来源和栖息地,形成自成一体的森林生态系统。以广阳谷为例,乔木、灌木、草本植物、藤本植物、竹类、苔藓、地衣,各种类型的植物应有尽有。抬头看,有搭窝的喜鹊;扒开泥土,还能看到活动的蚯蚓,仿佛把大山里的某个森林群落打了个包,直接抖落在了菜市口。注意到,区别于一般的绿地和公园,这里的落叶并没有被清理,而是一层一层地摞在地上。高俊宏解释,这恰恰是城市森林近自然理念的体现,以落叶为肥,禁喷农药。同时用碎石子铺路,这样雨水就能全部回灌利用,既滋养土地,又给鸟兽提供水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城镇绿化处副处长宋学民介绍,除了西城区广阳谷外,今年北京还在城市核心区启动了大通滨河森林公园、新街口城市森林等几处城市森林建设。城市森林建设明年将在全市范围推进,共16个区,每区至少建设一处,每处面积不少于1公顷。按照《北京城市森林建设指导书》,城市森林乡土树种应占80%以上,要适当栽植坚果类、浆果类、蜜源等食源、蜜源类植物,为小型哺乳动物、鸟类、昆虫提供食物来源;具备一定规模的场地要结合区域内的部分洼地,适当建设小型雨水花园,蓄积多余雨水,为鸟儿等小动物提供水源。

何谓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绿化的功能和作用有哪些

城市绿化的建设过程、功能要求和经营目的,与林业有所不同,但都是生产建设的组成部分,一个是以取材为主,一个是以环境保护为主。城市绿化是对社会环境资本的投入,其经济回报是多方面的,而且是十分丰厚的。城市对园林的需求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基础设施;二是作为休闲设施。前者应当由市政当局作为公共产品共给全体市民,后者则可以由法人实体作为法人产品提供给部分市民。文都教育开设风景园林硕士专业,里面有更多解读,我就是从里面看到的,朋友,你可以看看有没有用。

什么是城市绿化用地,公用绿化用地,区别是?

包括:㈠公园绿地: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兼具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作用的绿化用地;㈡生产绿地:为城市绿化生产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苗圃、草圃、花圃等;㈢防护绿地: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㈣附属绿地:指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㈤其他绿地:指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 而“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隶属于“城市绿化用地”这一大类中。

城市绿化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

草往往被人们看成是有害的东西,一搞卫生就要拔草。其实,种草、培植草坪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楼林立、车如流水的城市中,开辟出一块块碧绿如茵的草坪,给人以清新凉爽之感;绿树、花坛、草坪交相辉映,不仅丰富了空间的色彩和层次,还使城市增色不少。草还具有保护环境的功能。1万平方米的草坪每昼夜能释放氧气600千克,人均25平方米的草坪,就能把呼出的二氧化碳基本吸收掉。草坪能净化空气,有草坪的地方空气中的细菌仅为无草木的公共场所的万分之一;粉尘含量也要比裸露的上地低2/3。草坪通过植物叶片的蒸腾,还可以增加空气的湿度;草坪植物茂密的叶片形成松软而富有弹性的地表,能像海锦一样吸收声音。据测算,20米宽的草坪可减弱噪声2分贝左右。草坪植物种类很多,习性各异,应根据不同的要求,选择适宜当地条件的草种建造草坪。对于路边或较大院落,一时还不能种上更好的花和草时,不妨将自生自长的草地加以修整,也可以达到美化和净化环境的目的。

城市绿化归哪个单位管

城市里面的公园、绿地归园林局管理! 园林局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园林绿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二)拟定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会同城乡规划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制定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三)负责城市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化用地绿线划定和控制管理工作。(四)参与审查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五)负责公共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城市绿化经费申报管理监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园林植物保护,负责绿化配套资金、占用绿地补偿费、易地绿化费等费用收缴管理;负责城市树木砍伐和城市绿地占用审批;组织开展市区全民义务植树、认建认养绿地树木和创建“园林化单位”等评比竞赛活动。(六)负责园林绿化设计、定额管理,核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检查验收绿化工程质量;参与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招投标工作。(七)负责公园行业管理,制定并施行公园管理检查标准;负责动物园观赏动物引进、交换繁育、饲养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游乐园审查和登记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园、游乐园内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运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花卉市场协调指导、盆景资源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节日摆花及园林对外展出组织工作。(八)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园林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工作。(九)组织城市绿化成果统计、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十)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十一)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县(市、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全市园林绿化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技术交流、继续教育、局属单位安全保卫等工作。(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 第十八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1)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2)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3)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城市绿化的缺点与优点的什么呢。???

优点: ⒈城市绿化步伐加快。许多城市结合道路建设、河道整治和旧城改造开展绿化工作,有效增加了绿地面积;园林化街道、小区和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快速推进,为城市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⒉草原保护与建设成绩突出。截至2005年底,草原家庭承包经营面积达2亿多公顷,占到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0%;全国种草累计保留面积超过26.7万公顷,草原围栏超过33.3万公顷,全国禁牧面积超过33.3万公顷;2000万头牲畜改为舍饲圈养,干草产品200多万吨,牧区和半牧区依赖天然放牧的生产方式正在发生转变。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区植被得到明显恢复,牧草产量提高40%以上,草原生态明显改善。 ⒊绿色通道工程稳步推进。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宜宽则宽、宜窄则窄的原则,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要求,坚持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紧密结合的方向,多部门(系统)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有力地推动了绿色通道建设的顺利进行 ⒋部门绿化作用明显。各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成为国土绿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⒌资源保护力度加大。2005年,全国征占用林地管理日趋规范,林地确权发证面积已经超过90%,林木采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国森林资源监测取得明显进展,全国林政案件查处率达98.30%。全年共查处破坏草原案件4000多起,资源保护工作显著加强。缺点: 1、中国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的状况没有根本扭转,草原生态环境“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趋势还未得到有效遏制,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湿地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依然严重。 2、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对多种林产品、畜牧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缺口越来越大,对国土绿化的压力越来越大。 3、毁林毁绿的现象时有发生,生态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义务植树的尽责率还比较低,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绿化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国国土绿化任重而道远。

城市绿化养护方法有什么

1、当前生产中常用的灌水方法是树木定植以后,一般乔木需连续灌水3~5年,灌木最少5年,土质不好或树木因缺水而生长不良,以及干旱年份,则应延长灌水年限。每次每株的最低灌水量——乔木不得少于90公斤,灌木不得少于60公斤。2、灌溉常用的水源有自来水、井水、河水、湖水、池塘水、经化验可用的废水。采用的方式主要有单堰灌溉、畦灌、喷灌、滴灌等。3、施肥可分为基肥和追肥两种。基肥多选用有机肥或复合肥,施用的方法有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追肥一般用化肥或菌肥,施用的方法有根施法和根外施法。4、修剪是树木抚育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修剪,能调节和均衡树势,使树木生长健壮、树形整齐、树姿美观,更重要的是能提高新移植树木的成活率。

什么是城市绿化用地,公用绿化用地,区别是?

这个没有很定性的概念,一般意义上城市绿化用地是指在城市中进行的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园林设施建设的用地。包括:  一公园绿地: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兼具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作用的绿化用地;  二生产绿地:为城市绿化生产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苗圃、草圃、花圃等;  三防护绿地: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四附属绿地:指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  五其他绿地:指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 而“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隶属于“城市绿化用地”这一大类中。

城市绿化归什么部门管

城市绿化归园林绿化局管理。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是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设17个内设机构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机关行政编制122名。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6〕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和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6号),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简称市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绿化办)牌子。主要负责本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依法负责本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研究提出本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林木种苗等行业管理。扩展资料:《城市绿化条例》第八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城市的性质、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规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城市绿化是什么决定的?

我认为就是城市绿化就是这座城市最具有幸福感的评选标准,好的环境,人的心情才好,才会要有更多的精力去工作和生活。我认为这就是城市幸福感的高低所在之处。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绿化成为民之所盼,为了以绿显韵,着力增添城市绿意,各大城市都在加强道路绿化整治,大力开展园林绿化建设,园林绿化管理水平也在逐步提高,市民也纷纷表示,在城市生活的幸福感比之前要高很多,开窗见绿,身陷自然就是他们的理想城市模样。秋天,是色彩丰富的季节,很多深深浅浅、层层叠叠的绿化景观也映入眼帘,这些红绿相间、层次分明的花箱植被,在降噪除尘的同时,也给城市市民提供了一个舒适惬意的出行环境。在新时代很多城市都在全力打造园林都市,因城市绿化空间有限,花箱、隔离护栏、高架花篮进行场地绿化的案例比比皆是,同时通过完善完善街角、步行道、休憩场所等一系列相关配套设施,让市民感受着自然的草木香氛和城市日新月异的变化,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的幸福指数。

城市绿化法

法律分析:《城市绿化条例》经1992年5月20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私人土地算城市绿化用地吗

你好!很高兴能够有机会来回答你的问题。私人承包的土地不属于城市绿化用地。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喝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承包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属于个人所有,也不属于国家所有。村民个人只是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私人承包的土地是不能算为城市绿化用地的。

城市绿化的成果

⒈城市绿化步伐加快。许多城市结合道路建设、河道整治和旧城改造开展绿化工作,有效增加了绿地面积;园林化街道、小区和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快速推进,为城市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1.66%,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96.3万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39平方米。城市森林建设方兴未艾,大多数省会已将城市森林建设纳入了城市总体规划。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沈阳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⒉草原保护与建设成绩突出。截至2005年底,草原家庭承包经营面积达2亿多公顷,占到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0%;全国种草累计保留面积超过26.7万公顷,草原围栏超过33.3万公顷,全国禁牧面积超过33.3万公顷;2000万头牲畜改为舍饲圈养,干草产品200多万吨,牧区和半牧区依赖天然放牧的生产方式正在发生转变。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区植被得到明显恢复,牧草产量提高40%以上,草原生态明显改善。⒊绿色通道工程稳步推进。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宜宽则宽、宜窄则窄的原则,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要求,坚持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紧密结合的方向,多部门(系统)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有力地推动了绿色通道建设的顺利进行。“十五”期间,全国绿色通道建设里程达50多万公里;湖泊、水库绿化面积17920公顷,江河沿岸绿化18650公里。在全国6.1万公里国家铁路营业线上,宜林铁路3.73万公里,已绿化达标2.03万公里。⒋部门绿化作用明显。各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成为国土绿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十五”期间,铁道系统累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996.3万人次,植树3843.9万株,建成义务植树基地162个,面积达1752公顷。水利部门义务植树1940多万株,绿化荒山、荒沟、荒滩1663万公顷,庭院绿化870多公顷。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等活动,社会反响强烈。妇联等部门坚持组织开展了“三八绿色工程”建设,有效提高了广大妇女的生产技能和本领。解放军一直走在义务植树的前列,大力开展荒漠、荒滩、荒山造林绿化,每年植树13万公顷以上,同时还有力支持了地方绿化工作。武警部队营区绿地率平均达到32%以上。石油系统坚持把改善矿区生态环境作为建设石油矿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绿化覆盖率已达23.8%。⒌资源保护力度加大。2005年,全国征占用林地管理日趋规范,林地确权发证面积已经超过90%,林木采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国森林资源监测取得明显进展,全国林政案件查处率达98.30%。全年共查处破坏草原案件4000多起,资源保护工作显著加强。全国森林公安全年共查处行政和刑事案件205239起,处罚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71805人次,收缴木材90.16万立方米,野生动物193万多头(只),野生动物制品32974件。“十五”期间,相继开展了“猎鹰行动”“春雷行动”“绿剑行动”等一系列集中统一行动,有效遏制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高发的势头。全年发生森林火灾11524起,受害森林面积73701公顷,因火灾死亡人数92人。发生草原火灾500多起,受害草原面积5万公顷,损失维持在较低水平。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933万公顷,防治面积700万公顷,防治率为75%,其中无公害防治率64%,成灾率5‰。农业草原鼠虫灾防治面积953万公顷,减少经济损失近10亿元。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登记建档、围栏挂牌、远程监控、宣传教育等工作扎实推进。普查结果显示,全国共有一级古树(500年以上)5.1万多株,二级古树(300-500年)104.3万多株,三级古树(100-300年)175.3万株,国家级名木5281株。⒍绿色产业发展迅猛。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到7269亿元,比上年增加376亿元。人造板产量跃居世界第一。经济林总面积达到2573万公顷,比“九五”期末增长29%;林产品年总产量达9400万吨,比“九五”期末增长36.5%。全国花卉种植面积超过64万公顷,年产值超过431亿元。竹林面积超过480万公顷,比“九五”期末增长15%。“十五”时期,全国共生产各类林木种子1.26亿公斤,合格苗木1549亿株;林木基地供种率和良种使用率分别由“九五”期末的30%和20%提高到37%和43%;社会育苗比重由“九五”期末的65%提高到80%。

舟山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生活品质,推进海上花园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规划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镇规划区内城市绿化工作,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城乡绿化工作。  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化的规划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化的建设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相关工作。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技水平和艺术水平,保障城市绿化所需资金。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群众性城市绿化工作,增强群众绿化意识。  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他绿化的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建、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开展庭院绿化。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绿化和绿化设施的义务,对破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六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第七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城市绿化设计规范的要求,明确绿化目标、规划布局、各类绿地的面积和控制原则等内容。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充分利用本地自然与人文资源,体现地方特色,注重绿地的功能、生态效应和景观要求。  城市河道、滨海地段、铁路、公路、城市轻轨、高压输电走廊等两侧的防护绿地或其他绿地建设应当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有关部门报批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第八条 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指标应当达到以下标准:城市建成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第九条 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占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一)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0%,旧城改造的居住区不低于25%;  (二)行政办公、学校、科研、体育、文化设施等用地不低于35%;  (三)其他用地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并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因客观条件限制未能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征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建设单位按照所缺绿地面积和地级差价缴纳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但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不得降低规划条件确定的绿地率。  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规划许可时,应当包含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绿地率内容。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就项目绿化方案征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第十条 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确定各类城市绿地控制线,经依法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城市规划区内镇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地控制线,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第十一条 城市绿地控制线不得擅自调整。因城市建设需要调整城市绿地控制线的,应当依法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下列区域绿地控制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界碑界牌:  (一)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公园绿地;  (二)重要的防护绿地;  (三)中心城区的山体;  (四)城市风貌保护区、滨水岸线绿地、饮用水源保护地、湿地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有重要意义的绿地。

城市绿化的介绍

在城市中植树造林、1种草种花,把一定的地面(空间)覆盖或者是装点起来,这就是城市绿化。 城市绿化是栽种植物以改善城市环境的活动。 城市绿化作为城市生态系统中的还原组织 城市生态系统具有受到外来干扰和破坏而恢复原状的能力,就是通常所说的城市生态系统的还原功能。城市生态系统具有还原功能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城市中绿化生态环境的作用。对城市绿化生态环境的研究就是要充分利用城市绿化生态环境使城市生态系统具有还原功能,能够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质量这一重要性质,也影响一个城市的名誉。

陕西城城市绿化引种失败

陕西城城市绿化引种失败的原因是什么?陕西城城市绿化引种失败的原因是:1、气候适应性问题:某些引进的植物无法适应陕西的气候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和降水量等方面的差异。2、土壤条件不适宜:陕西的土壤类型和质量与部分原植物生长地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引种植物无法在这样的土壤中正常生长。3、病虫害问题:引进的植物无法抵御陕西地区的病虫害,导致植物生长状况不佳甚至死亡。4、管理和护理不当:城市绿化工作需要专业的管理和护理,包括适当的浇水、修剪和施肥等。管理不当,会导致植物无法获得足够的营养和生长条件而死亡。陕西省,简称“陕”或“秦”,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西安,位于中国内陆腹地,黄河中游,东邻山西、河南。

香茅草可以城市绿化吗

可以。香茅草叶片呈狭条形,叶色多为灰绿色,粗壮而叶多,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能够起到绿化、香化家居的作用。芳香性植物香茅在历史上被称为“香薷”,药理功用很大,因其具有柠檬香味又被称为柠檬草。医学著作《本草纲目》就有过对于香茅的文献记载:世医治暑病,以香薷饮为首药。

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可用于城市绿化吗

不能。1、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包括造林、育林、森林经营、生态保护和利用等方面。2、城市绿化项目则是指在城市区域内进行绿化建设,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市民生活品质。因此不可用于城市绿化。

上海城市绿化覆盖率

上海城市绿化覆盖率是:37.7%。根据国家统计局得知,2023年上海城市绿化覆盖率37.7%,“十三五”期间建设的17廊(片)市级重点生态廊道初见成效,一批规模大、质量高的千亩、万亩大型森林。

城市绿化树木种类

1、香樟、雪松、银杏等是园林景观树木品种中最为常见的树种,其中雪松树形优美呈伞状。2、多用来孤植在公园入口或庭院中;银杏如扇状的叶片很有观赏性,特别在深秋叶片变为金黄色时,极具诗情画意,其果实还有祛痰止咳的功效。

铁路沿线绿化算城市绿化吗

铁路沿线绿化算城市绿化。城市绿化包括主干道绿化带,次干道绿化带,城市快速路,铁路沿线绿化等,是栽种植物以改善城市环境的活动。

绿化率与绿地率的区别?全国城市绿化率排名

绿化率与绿地率的区别如下:1. 定义不同:绿化率是一个准确、严谨的概念,指的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中的绿化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百分比,而绿地率是指绿化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百分比。2. 计算方法不同:绿化率的计算方法是绿化面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而绿地率的计算方法是绿地率=绿化总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 标准不同:绿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相对而言比较宽泛,大致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作绿化,树的影子、露天停车场可以中间种草的方砖都可算入绿化率,就是只要有块草皮就可以计入,所以绿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绿地率是绿化用地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在通常的情况下,许多楼盘开发商多多少少都会在广告中提到绿化率如何如何高,但实际上绿化率并不能完全反映出楼盘的品质。至于全国城市绿化率排名,全国城市绿化率排名Top10的城市的分别是:南京、大连、深圳、厦门、北京、青岛、杭州、宁波、广州、苏州。南京以42%的绿化率排名第一,成为全国最宜居的城市之一。

青岛市城市绿化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青岛市城市绿化发展的现状如下:青岛市城市绿化的总覆盖面积到2023年已经达到了49.37万亩,居全国城市之首。青岛市城市绿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如下:1、城市绿化覆盖率不均衡。2、绿化维护不到位。在部分区域,绿化管理不够严格,容易出现花坛花草缺乏及萎枯现象。3、绿带容积率问题。

城市绿化率指的是什么

很多人在买房子的时候,都十分的关心城市绿化率,那么,具体而言,城市绿化率指的是什么?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来详细讲解一下吧。城市绿化率含义有哪些城市楼盘绿化率指城市各类环保项目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其核算公式为:城市楼盘绿化率=(城市各类环保项目总面积/城市总面积)×100%。城市各类环保项目包含公共环保项目、寓居区环保项目、单位附属环保项目、防护环保项目、出产环保项目、景色林地等六类。城市楼盘绿化率到2010年应不少于30%。城市绿化率如何计算核算规划内城市各种绿化环保用地总面积占核算面积的百分比,是反映城市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目标。我国政府规则,城市园林环保项目包含五类:1、公共环保项目。指供群众游憩欣赏的各种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以及小游园、大街广场的环保项目。2、环境绿化环保用地。指工厂、机关、校园、医院、部队等单位和寓居区内的绿化环保用地。3、出产环保项目。指为城市园林绿化环保供应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4、防护环保项目。指城市中用于隔离、清洁、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环保项目。5、城市、市郊景色名胜区。核算楼盘绿化率时,对城市建成区和市郊应别离核算。城市绿化率有哪些指标我国规则:城市新建区的绿化环保用地上积应不低于总用地上积的30%;旧城改建区的绿化环保用地上积应不低于总用地上积的25%。行道树和零散树木不计入城市楼盘绿化率,其笔直投影面积计入城市绿化环保覆盖率中。楼盘绿化率是指小区用地规划内各类环保项目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首要包含公共环保项目、宅旁环保项目、配套公建所属环保项目和路途环保项目等,但需求清晰的是并不是长草的当地都能够当作楼盘绿化率,距修建外墙1.5米和路途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论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环保,都不计入环保项目面积。楼盘绿化率所指的“寓居区用地规划内各类环保项目”首要包含公共环保项目,宅旁环保项目,配套公建所属环保项目和路途环保项目等。绿化环保率是一个不精确、不规范的用词,精确的提法应为“绿化环保覆盖率”。绿化环保覆盖率是指绿化环保笔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相对而言比较广泛,大致长草的当地都能够算作绿化环保,所以绿化环保覆盖率一般要比楼盘绿化率高一些。核算绿化环保覆盖率所指的环保项目,简略地说,就是只需有块草皮就能够计入,所以绿化环保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看了上述文章,小编相信大家对于城市绿化率指的是什么,知道得更多些了吧?

城市绿化养护方法

1、当前生产中常用的灌水方法是树木定植以后,一般乔木需连续灌水3~5年,灌木最少5年,土质不好或树木因缺水而生长不良,以及干旱年份,则应延长灌水年限。每次每株的最低灌水量——乔木不得少于90公斤,灌木不得少于60公斤。2、灌溉常用的水源有自来水、井水、河水、湖水、池塘水、经化验可用的废水。采用的方式主要有单堰灌溉、畦灌、喷灌、滴灌等。3、施肥可分为基肥和追肥两种。基肥多选用有机肥或复合肥,施用的方法有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追肥一般用化肥或菌肥,施用的方法有根施法和根外施法。4、修剪是树木抚育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修剪,能调节和均衡树势,使树木生长健壮、树形整齐、树姿美观,更重要的是能提高新移植树木的成活率。

绿化率是多少?城市绿化率标准是多少

绿化做得好,城市很干净,国民素质也就随之提高。各类小区的绿化率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境因素,因为绿化率可以影响整个小区的环境,所以对于我们的居住也是非常有利的。那么,城市的绿化率是多少?城市绿化率标准是多少呢?一、绿化率是多少?1、住宅小区绿化率它也是包括公共的绿地。公共的率地是的要求是绿化面积不能低于400平方米的。也就是用地的绿化面积不能少于总面积的70%。然而在国家政府规定的是不能够少于30%。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化地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2、因此,大家在买房除了对房子的户型的设计还有和一些基本的房屋信息外,还要关注三率,说到三率,大家是不是又蒙了呢?就是指的绿化率、房屋使用率、容积率。3、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是和我们的生活质量和舒适度直接挂钩的。绿化率也是如此,所以大家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关注这个绿化的问题。这直接对我们的身体和生活质量有关系的。这个绿化率较高,建筑密度较低,住户就越舒服。二、城市绿化率标准是多少?1、绿化率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准确的提法应为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相对而言比较宽泛,大致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作绿化,所以绿化覆盖率一般要比绿地高一些。绿地率=绿地面积/土地面积。2、绿地率通常以下限控制:并不是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做绿地率,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或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3、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水池、亭榭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4、绿化率现在国家是管理的比较严格,因为绿化率没有达到国家的标准是不会允许房地产开发新的项目的。住宅小区绿化率的指标国家政府是明确规定不能够低于30%。大家在选购新房的时候应该要问清楚这个小区的绿化率是多少。合同上面也要写清楚,不然这个开发商是不会认账的。如果整个国家绿化很好,城市的人文和自然环境都让人感到舒服。人们对于小区房屋绿化率的问题比较重视,其实小区绿化做好了,可以让家人有一个好的环境。小区绿化其实也有一定标准的。通过介绍绿化率情况和标准,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了。

城市绿化管理包括哪些

法律主观: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指已建成和在建的绿地,以及城市规划确定的绿地,包括:(一)公园绿地:指向公众开放,以游览休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二)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生产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苗圃、草圃、花圃等;(三)防护绿地:指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四)附属绿地:指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五)其他绿地:指对城市生态环境、城市景观、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直接影响的绿地。

城市绿化的意义和重要性

1.意义:净化水体、净化土壤、净化空气是城市绿化的主要作用,降低噪音,改善城市小气候,安全防护等。2.重要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既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 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一个生态环境建设系统。在城市中植树造林、种草种花,把一定的地面(空间)覆盖或者是装点起来,这就是城市绿化。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绿化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城市建成区和经国务院批准的《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绿化活动以及各类绿地(包括规划绿地)、树木、绿化设施(包括绿地的装饰护栏、园林小品、绿化植物、名称标牌、公园导游牌及其他绿化宣传牌等)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第三条 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是杭州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检查各城区的绿化工作,并直接负责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市管行道树的绿化管护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实施细则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绿化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所属街道及辖区内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各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督促、检查辖区范围内的单位、住宅小区、居民区宅院的绿化和管护工作。  杭州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  各区绿化委员会在市绿化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领导本区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各区城建行政主管部门。第四条 杭州市规划管理局和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应根据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城市绿地建设应合理布局,做到市区绿化与郊区绿化相结合,普遍绿化与重点提高相结合,逐步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第五条 凡年满11周岁的城市居民,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依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义务植树和其他绿化义务。各单位都应将当年的人数据实统计,报所在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分配当年具体任务的依据。  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在确定各单位义务植树具体任务指标时,可按单位划定责任地段,承担整地、育苗、起苗、运输、栽植和养护任务,也可按相应劳动量,分配承担绿化造林工作的某一单项和几个单项的任务,或按规定实行以资代劳办法。第六条 年满18周岁的成年公民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由所在单位进行教育,并责成其限期补栽或给予经济处罚。  没有完成当年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应按市绿化委员会和财政部门制订的标准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该项费用,行政事业单位在经费包干结余或预算外收入中列支;企业单位的支出,应进行纳税调整,在税后列支。第七条 义务植树绿化费专项用于为补偿单位或个人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所雇用的植树人员的工资、苗木、肥料、药械、工具以及绿化宣传、奖励等费用的支出。第八条 城市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地规划、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须有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参加审核。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应及时将审核意见通知有关区城建行政主管部门。第九条 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的建设工程项目,其绿化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住宅区的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其中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低于人均0.5平方米,小区(含组团)不低于人均1平方米,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低于人均1.5平方米。  (二)旧城区成片改造(包括组团、小区、居住区) 的绿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应不低于25%,其中公共绿地应不低于前款相应指标的50%。  (三)零星插建单幢住宅,除幢间道路用地外,其余土地应用于绿化。  (四)工业企业、仓储等的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0%,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不低于15%。  (五)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永久性港口、码头、集装箱集散地、车站、停车场、大型煤场和专业性市场等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0%,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不低于15%。  (六)旧城区干道两侧新建影剧院、饭店、商业大楼、大会堂等大型单体建筑,绿地面积应不低总用地面积的15%。  (七)学校、疗养院、医院、部队、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建筑,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5%,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不低于30%。  (八)化工、印染、造纸、制革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厂区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不低于25%。厂区与生活居住区之间设立一定宽度的防护林带。  (九)城市道路绿化,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应不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0%,次干道绿化带面积应不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15%,在旧城区范围的可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  (十)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应高于城区同类项目绿地比率的15%;西湖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地比率应高于城区同类项目绿地比率的5%。  (十一)各类公园绿化用地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规定。

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本市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绿化、美化市容,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绿化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城市规划范围内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凡驻银川市的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都应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城市绿化系指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植树、种花、种草、育苗及园林绿化设施等建设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化地包括: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绿地和城市道路绿地。第四条 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科学管理,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第五条 银川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区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银川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协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搞好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中应当包括城市绿化,规划中确定的绿地和现有的绿地末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改变用途。第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绿化计划和中长期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第八条 各项城市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绿化规划留足绿化用地。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绿化用地规定所占比例审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以确保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绿化用地规定进行绿化建设的单位,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交纳易地绿化补偿费,实行易地绿化。第九条 城市绿化工程、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委托园林绿化设计部门或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城市绿化工程设计,要体现历史文化传统,突出地方和民族特点。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须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和设计方案,必须按规定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第十条 绿化资金实行财政拨款和多渠道筹集相结合的办法。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单位应当在预算内安排相应的绿化经费。绿化经费不得挪作它用。第十一条 绿化工程应和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  对未按规定设计完成绿化任务的单位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的由责任单位交纳实需绿化费用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代为绿化。第十二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其它绿化义务。对拒绝或不能按期完成绿化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绿化费,代为绿化。第十三条 城市公共绿地和城市道路绿化的建设,免收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第十四条 国家保护树木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合法权益。城市绿地和树木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并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管理和保护:  (一)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城市道路绿地及风景林地由各级园林绿化部门负责;  (二)公路、沟道、渠道、铁路两侧的绿化及其管理维护分别由公路、水利、农业、园林、铁路等部门负责;  (三)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绿化及管护,由居委会或管委会负责,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指导、督促、检查;  (四)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用地范围内和门前责任地段的绿化建设及管护;  (五)私人院落里自费种植的树木归个人所有,个人应精心管护。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建设或其它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并按有关规定交纳临时使用费。因使用造成绿地损害的,由使用者负责恢复或赔偿。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或移栽树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准伐证或准移证方可进行。经批准砍伐或移栽的树木应给树权所有者赔偿损失,并按伐一补三的原则在当年或次年内补栽。原地无法补栽的可交纳树木补栽所需费用,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易地补栽。

城市绿化岛头什么意思

城市道路中心绿化带的尽头。在城区的道路中间的绿化带的开始和尽头被称为“岛头”,岛头更是展现绿化品质的“窗口”,精致的岛头犹如道路绿化的眼睛,是展现城市绿化品质的‘点睛之笔"。在城市中植树造林、种草种花,把一定的地面(空间)覆盖或者是装点起来,这就是城市绿化。城市绿化是栽种植物以改善城市环境的活动。

临沂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县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第三条 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作,县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绿化工作。第四条 城市绿化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因地制宜、严格保护的原则。第五条 市、县区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资金。第六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捐资、认养、植树纪念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根据有关规定可以享有绿地、苗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有权制止、投诉和举报损坏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第八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区政府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 市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依法纳入市城市总体规划。  县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县政府批准后依法纳入县城市总体规划。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部门应当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因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等原因确需修改的,规划编制部门应当及时进行修改,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第十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批前,规划编制部门应当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第十一条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确定城市绿线,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城市绿线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后,按照法定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十二条 城市绿线内的土地,不得改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已批准的规划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与城市绿化无关的建设。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建设应当达到以下指标要求:  (一)新建居住区项目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属于旧城区改建的,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二)学校、医院、疗养院、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新建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道路红线宽度大于五十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道路红线宽度四十米以上五十米以下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道路红线宽度小于四十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五)铁路干线两侧的防护绿地宽度应当不小于五十米,铁路支线两侧的防护绿地宽度应当不小于二十米;  (六)工业以及其他建设项目的绿地指标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属于旧城区改建的项目,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指标可以降低五个百分点。  建设项目属于兼容用地性质的,其绿地率标准按照所含类别综合确定。第十四条 市、县区政府应当加强城市水系建设,积极推进城市河道生态化、自然化建设与修复,营造滨水(河)生态景观。  滨水(河)区域应当按照相关规划和技术规范进行绿化。在不妨碍河道行洪的前提下,流经市城市规划区的沂河、祊河等主干河道两侧应当建设五十米以上二百米以下的绿化带。其他河流应当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和市、县城市规划的要求建设不小于三十米的绿化带。第十五条 市、县区政府应当依托水系、公园绿地等资源,统筹规划建设以林荫道为主的绿道网络,为公众提供舒适的休闲空间。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鞍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2003)

1、《绿化条例》第一条修订为“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建设园林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2、《绿化条例》第三条修订后列为附则第三十条。3、新增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要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提倡植物品种配置的多样性和优化性,鼓励培育、选育、引进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的植物新品种,鼓励使用节水型的绿化滴灌设施,推广先进技术,促进绿化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4、删去《绿化条例》第五条第三款,修订为“城市绿化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 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区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是本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建制镇城市绿化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5、《绿化条例》第八条修订为“城市绿化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市、县人民政府应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化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6、《绿化条例》第九条修订为“市、县城市绿化规划应根据当地特点,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7、《绿化条例》第十条修订为“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合理安排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居住区的绿化用地面积应符合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的绿化用地面积应符合国家《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其他部分的绿化用地面积应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8、《绿化条例》原第十二条改后列为第十一条,修订为“市、县、人民政府应安排与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的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城市绿化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认养、共建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9、《绿化条例》原第十三条改后列为第十二条,修订为“城市绿化实行管护责任制。 (一)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护; (二)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自建的公园及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自行管护; (三)居住区绿地的绿化,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护;其他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管护;沿街道各单位门前绿化责任区内的绿地的绿化,由责任单位管护; (四)城镇居民庭院绿地的绿化,由个人管护; (五)生产绿地的绿化,由经营单位负责管护; (六)铁路、公路两侧防护绿地的绿化,由铁路、公路的管理单位负责管护。”10、《绿化条例》原第十四条修订后列为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三条表述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城市国有土地成片出让时,不得包括其中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 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不得出租或用作抵押。” 第十四条表述为“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临时占用绿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城市绿地,必须按期归还。因故不能按期归还,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占用单位须事先征得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十五条表述为“因城市建设需要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涉及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 城市绿化规划的调整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重大变更的,须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查批准。”11、《绿化条例》原第十六条改后为第十七条,修订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树木。 因建设、更新或者其他需要,确需砍伐、移植树木的,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砍伐、移植100株以上的,报省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砍伐城市树木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缴纳树木补偿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代为补植。”

城市绿化覆盖率的相关概念

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景观风貌的重要体现。在分析研究上海已建绿地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几个新概念用于指导今后的绿带建设。 ——考虑城市道路的周边环境,实现优化利用“行政有区划,环境无疆界”,以道路为单元的“疆界”必然与其所属或连接的区域发生联系。现行的城市规划体制,将城市用地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并归属不同的职能单位(如道路归辖公路署)开发建设,而不同的单位在不同的时期委托不同的单位进行环境设计,造成道路绿化同道路两侧附属单位的绿化结合较差的状况。在已建城区破墙透绿,待建新区尽量不设围墙的情况下,怎样协调统一道路红线内外的绿地建设,对城市景观而言非常重要。“一体化”是一个科学的整体观念。运用城市大园林的观念,统一规划,统一实施道路红线内外的绿地建设,变相互分割,相互封闭为相互结合,实现优化利用,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今后道路绿地建设的应该考虑的问题之一。此外,一体化设计可减少工程的返工量。 ——合理密植,保留林中空地在大力提倡生态园林的基础上,道路绿化应适当通透,尤其是灌木的种植密度应适当减小,留有林中空地,使其成为植物天然更新之地,并招引野生动物。当道路两侧有优美的建筑或良好的绿化环境时,步行道的绿化应尽量通透,既有利于空气流通,又能起到良好的景观效果。而且,适当的通透性,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道路绿化的苗木需求量。 ——通过道路绿化的建设解决行车眩光的干扰道路上行车有两种影响驾驶的眩光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迎面而驶的车灯造成的眩光,解决的方法是在中央隔离带,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种植常年枝叶茂密的植物,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第二种情况是路侧的大树在道路上空形成郁闭的空间,强烈的阳光穿过树叶的间隙会产生刺眼的眩光,因而道路两侧的乔木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既利于汽车尾气及时向上扩散,又避免阳光产生的眩光。防止行车眩光的干扰,要求道路中央隔离带的防眩栽植高度为1.4m以上。 ——道路景观的观赏具有明确的方向性道路具有明确的方向性,我国的道路行驶法则为右行驶,所以道路的绿地建设应考虑右行驶产生的景观方向性。在较宽的道路特别是有中央隔离带的道路,在车上的观景者能够更清楚地观赏紧靠行车一侧绿化带,也就是右侧的绿带,而车中人的视角往往对着斜前方,因此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一侧的绿化设计,应注意这一特点,其观景布置具有明显的方向性。考虑观景方向性,可以较少的苗木量,达到较佳的景观效果。 ——在道路绿化的建设中要充分考虑绿化工作量大的特点(建设工程量大,养护工作量大)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往往距离长,道路中各板块的绿地较宽,因此绿地建设的工程量也大,在设计中应该充分注意量大的特点。5.1苗木用量大,规格较统一(如行道树的高度,树型要求一致)。绿地建设的大工程量带来了绿化的大市场。5.2养护工作量大,举例而言,整形球的排列造成修剪工作量大。绿地建设的大工程量带来了绿化养护的大成本。 ——道路绿化具有带状线性特点道路绿化是道路的一个组成部分,紧邻道路布置的绿带,无疑是呈线形、带状分布的。我们在道路绿地建设中充分利用沿路线性特点,进行洒水或浇水而不设喷灌装置,降低建设成本;利用线性特点引进植物修剪机械车进行修剪、养护,减轻劳动强度。

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第三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市绿化工作,城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城管执法、行政审批、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四条 城市绿化应当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管并重的原则,优化植物配置,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景观及游憩等功能,推广彩色绿化、立体绿化等绿化形式,突出本市山水园林城市风貌和特点。  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科学研究与创新,推广管理养护先进技术,组织培育、应用适宜本市的植物种类。第五条 市、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城市绿化发展所需用地和资金;安排城市绿化专项资金,并随城市绿化面积和管理成本的变化而相应调整。第六条 市、城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群众性绿化工作。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工作。认建城市绿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享有一定期限的绿地冠名权, 认养树木的可以享有一定期限的树木保护牌中的署名权,但是不得改变其产权关系。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七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等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绿地系统规划在实施中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审批。第八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合理布局各类绿地,对城市主干道、重点区域注重配置突出本市特色的绿化树种,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化体系。第九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以下简称绿线),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城市绿线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审批。因调整绿线而减少的绿地面积,应当同步落实新的规划绿地予以补足。  绿线调整完成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调整结果送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三,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八点九,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十四点六平方米,生产绿地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之二。第十一条 城市公园绿地及道路绿地布局应当坚持绿地面积与位置统筹安排、分布合理的原则。  新区绿地布局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三百米半径内应当至少规划建设一处两千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  (二)五百米半径内应当至少规划建设一处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  (三)二千米半径内应当至少规划建设一处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  (四)道路绿地布局不低于《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标准要求。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新建住宅小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属于旧城改造的住宅小区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二)新建学校、医院、疗养院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工业、商业以及其他建设项目绿化用地比例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快速路(高架路)、轨道交通、立交桥、过街天桥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桥柱和声屏障等构筑物,新建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单体公共建筑,在符合公共安全的情况下,应当进行立体绿化。  鼓励和支持对符合建筑规范和安全要求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居民住宅楼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场所,实施立体绿化。  实施立体绿化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均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城市规划区内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其他绿化义务。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全省城乡绿化工作。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绿化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化规划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不得改作他用,确需改作他用的,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并相应补足绿化用地面积。第六条 城市新建工程必须按城市绿化规划安排绿化用地,绿化用地标准应当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新建居住区绿地所占居住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  (二)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带面积所占道路用地比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三)城市内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不少于30米;  (四)单位绿地面积所占单位总用地面积的比率,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应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其绿地率不低于30%。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活动场所、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五)公共绿地中绿化用地所占比率,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旧城改造地区的绿化面积,按照前款(一)、(二)、(四)项规定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第七条 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因客观环境限制达不到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标准,又确需进行建设的,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所缺的绿化用地面积给予补偿。  绿化补偿的资金统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人民政府的规划用地绿化规划和建设。  城市绿化补偿的标准和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八条 生产绿地面积所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率不低于2%。第九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  从事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质认证,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发给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业登记。第十条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城市防护林带、风景林带、干道绿化带及干道两侧单位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须按有关规定报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其主体工程与配套绿化工程应当同时设计,绿化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取得建设项目绿化意见书。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第十一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必须安排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  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工程投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绿化保证金。  城市绿化保证金实行分类收取。工程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按3%征收;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按2%收取;5000万元至1亿元的,按1%收取;1亿元以上的,按0.5%收取。  绿化工程完成后,达到设计要求的,将保证金退还建设单位;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未按批准的绿化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绿化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用于该工程的绿化建设。第十二条 城市绿化工程竣工后,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开发区建设、旧城改造区建设及其他基本建设的配套绿化工程完成期限,不得晚于主体工程完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

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保障城市绿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城市绿化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全民参与、建管并重的原则。  城市绿化以种植本地宜生树种为主,实行树木和花草相结合,平面绿化和立体绿化相结合。  限制种植易产生飞絮的树木、花草。已经种植的,应当逐步改良或者更替。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组织编制城市绿化规划,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城市绿化建设投入,不断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绿化和保护树木花草以及城市绿化设施的义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破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行为的,有权向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举报。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动全民义务植树等群众性城市绿化活动。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捐资建设纪念林、种植纪念树,通过认建、认养、认管等方式兴建、养护城市公共绿地以及其他城市绿地。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科研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管理、养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绿化任务和养护标准安排绿化经费。  居住区的绿化养护费用由房屋产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承担。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划和自然资源、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条 城市绿线由规划和自然资源、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共同划定。  城市绿线应当向社会公布,设立城市绿线公示牌或者绿线界碑,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一条 城市新建工程应当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安排绿化用地,绿地面积占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城市景观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红线宽度大于五十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红线宽度在四十至五十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红线宽度小于四十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二)居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宾馆、部队驻地等的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四)交通枢纽、商业、仓储等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旧城改造区的新建工程配套绿地面积,按照前款各项规定的指标可以降低百分之五。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绿地建设,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外,还应当同时符合国家制定的有关公园、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居住区等设计建设规范的要求。第十二条 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和开放式绿化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适宜进行立体绿化的,应当实施立体绿化。城镇道路两侧沿线单位,除特殊安全需要外,应当实施开放式绿化。  室外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具备条件的,应当配置庇荫乔(灌)木、绿化带,铺设植草地坪。  除居住用地项目外,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立体绿化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折算绿地面积,抵扣附属绿地规划指标。  立体绿化折算绿地面积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绿化,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公园、道路、防护隔离带、居住区、办公区、生产区等地进行栽树、种花、植草等。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都属于城市绿地。第四条 全省城市绿化的主要目标是:到2005年,全省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到2010年,全省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优选特色植物,突出植物造景,创建园林城市。第六条 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工作。  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第七条 城市绿化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做到市区绿化与郊区绿化相结合,普遍绿化与重点绿化相结合,城市绿化与城市建设、保护生态相结合。第八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人民政府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国家绿化指标编制城市绿化专业规划,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城市绿化专业规划应当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实施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  城市绿化专业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绿化专业规划制定庭园绿化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创建园林式单位。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苗木应当选用列入《云南省城市绿化树种名录》中的树种,其中地方特色树种的苗木数量占所选用树种苗木总量的60%以上。城市道路行道树应当选种胸径在6厘米以上的大苗。  《云南省城市绿化树种名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编。第十二条 城市绿地按照下列规定建设:  (一)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二)城市道路绿地由园林单位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旧城改造或者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由开发单位负责;其他居住区绿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第十三条 城市建设工程应当将绿化费用纳入投资预算,配套的绿化工程应当同步设计,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的二个月内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在绿化工程竣工后方可进行。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应当根据绿化用地标准,在其建设投资中安排绿化工程建设资金。  绿化工程建设资金超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限额的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应当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及工程监理。第十四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实施异地绿化。第十五条 绿化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第十六条 城市绿地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一)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单位负责;  (二)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三)居住区绿地由其物业管理部门负责;  (四)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城市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养护管理制度,适时修剪、施肥、防虫、防病,保持树木花草生长良好和绿化设施完好。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城市绿化树木或者占、挖城市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砍伐城市绿化树木或者临时占、挖城市绿地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予以补偿。第十八条 各类新建管线应当避让现有城市绿地。确实无法避让的,在施工前应当征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

大同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1997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绿地(各种公园、小游园、街头广场绿化)、行道树、专用绿地(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绿化)、居住区内绿地、生产绿地(苗圃、花圃)、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鼓励单位和个人大力养花种草,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第五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六条 城市绿化建设应当与城市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统一规划,统筹兼顾。城市绿化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绿化任务和养护标准,安排绿化经费。  居住区、住宅小区绿化养护费由房地产权单位支付。第七条 城市绿化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市园林管理部门根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驻地绿化和责任地段的绿化、养护和管理。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第九条 城市园林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绿地和花草树木的抚育管理,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园容整洁、设施完好,并不断充实植物新品种,提高园艺水平。第十条 城市园林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苗圃、花圃和草圃建设,培育适宜本市生长的优质苗木和花草,逐步实现苗木花草自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育苗。第十一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新建、改建居住区、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重大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工程必须按城市绿化规划安排绿化用地,绿化用地标准应当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新建居住区绿地所占居住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  (二)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带面积所占道路用地比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三)城市内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不少于30米;  (四)单位绿地面积所占单位总用地面积的比率,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应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其绿地率不低于30%。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活动场所、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五)公共绿地中绿化用地所占比率,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旧城改造地区的绿化面积,按照前款(一)、(二)、(四)项规定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资、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的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两年内,单位和居住区、住宅小区现有绿化用地低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尚有余地绿化的,应当自接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绿化。第十四条 城市绿化应当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努力提高植树、铺草、种花的成活率、保存率和绿化效果。绿化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绿化责任书,建立严格的责、权、利制度。第十五条 因线路、管道建设而影响城市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园林管理部门协商确定保护措施。确需处理树木、绿地的,应当由园林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处理,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所需经费和树木、绿地补偿费。

城市绿化包括哪几方面

点线面结合,以公园、游园、小区绿化等专属绿地为点,以道路为线、以城市为面,建立城市绿化体系。

立体绿化作为城市绿化的重要手段 其主要形式有哪些

  1地面绿化  地面绿化就是利用城市中一切能够绿化的地面进行植树造林、栽植花草,把裸露的地面覆盖、装扮起来。地面绿化要科学地利用高大、生态功能良好的乔木,以乔木为主体组成乔、灌、藤、草结合的近似天然林,使林地不同的高度都得到充分的利用,提高林地填充的质量。  1.1城市道路绿化  对于城市道路绿化,要建成林荫大道,采用绿化树木和条形绿化带相结合。绿化树木应以乔木为主,中间种花灌木,组成有错落层次的树木群落。要引进高大的乔木,如泡桐、速生杨、银杏、黄连木、楝树、雪松等,高大乔木要少截干多整枝,用修枝的方法提高树木的枝下高,形成巨大的伞状树冠。这样可以缓解由于空气不流畅造成的空气质量问题,避免树冠过低对经营场所造成的遮挡,并且起到遮阴降温的功效。同时,在树种选择上,要注意速生树种和长寿树种的搭配,运用速生树种较快占领空间,并可维持高大结构的可持续效果。  1.2城市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等公共绿地  对于城市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等公共绿地,要减少草坪的比例,增加乔灌木的比例。以自然生态进行配置,以乔木、灌木、花草科学搭配,乔灌木修剪整齐,形成松散型的乔灌草复层结构和多功能的植物群落,促进植物与动物、动物与微生物之间的相生共荣,保证“虫道”、“鸟道”畅通,创造“春花、夏荫、秋实、冬青”的四季景观。  1.3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  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要坚持“以人为本,一居一景”的原则。对于现代化的住宅小区,最重要的是在有限的土地上产生更多的绿量,营造出一种宁静休闲的环境,满足住宅小区绿化的生态要求。植物群落是绿色空间环境的基础,植物景观是绿色的主体,因此,绿地应该疏密相间、错落有致,以冠茂荫浓的高大乔木为主,充分发挥其遮阴、降温、增湿、滞尘、减噪的功能,再配置花灌木、绿篱分隔空间,形成不同的休闲空间。并依照季节变化,考虑树种搭配,做到常绿植物与落叶植物相结合、乔木与灌木相结合、木本植物与草本植物相结合、观花植物与观叶植物相结合,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植物景观。  单位庭院绿化作为城市绿化和环境建设有机组成部分,在改善城市生态、美化城市环境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结合开展单位庭院绿化达标活动,创建“园林式单位”。明确“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绿中求美”的原则,大幅度增加绿化面积。栽植以乔木为主,做到针叶树与阔叶树、乔木与灌木合理搭配,科学种植,实现单位绿地生态效益最大化。临街单位在庭院内临街一侧至少栽植1—2排乔木,形成连续的绿化带,形成植物生长茂盛、层次丰富、结构稳定的景观效果。  1.4立体花坛  在开阔的广场、公园、游乐园和街头等地,建造各种立体花坛,作为中心景点,展示花卉浓艳的色彩,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一般立体花坛在立体绿化中属于档次高、造价高、最灵活、最丰富的类型,多数情况下,需要设计骨架,作为摆放花盆和栽花的载体。将草本花、五色草、花灌木、藤本等植物密植或摆布在安装好的架体上,完成特定的景观塑造。立体花坛充分利用植物花叶的造景功能,通过精心的设计和搭配,可制成动物植物造型或抽象的雕塑花坛。常见的形式有花柱、花台、花球,各种几何造型和风格各异的特色造型,所用的植物材料主要有矮牵牛、五色草、菊花、天门冬等。通过建造形态各异的立体花坛,可以给城市增加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2建筑物的墙面、围墙、栅栏、立柱和花架等方面绿化  2.1墙面绿化  在建筑物墙下建花坛,种植攀援植物,选择具有攀爬性、吸附性根茎的植物,如爬山虎、五叶地锦、常青藤、藤本月季等,爬满整个墙面,形成大面积的绿色帘幕。凌胃喜阳,耐寒力较差,可种在向阳的南墙下;络石喜阴,且耐寒力较强,适于栽植在房屋的北墙下;爬山虎生长快,分枝较多,种于西墙下最合适。也可以选择紫藤、葡萄、鸺藤蔷薇、木香、金银花、鸢萝、牵牛花、南瓜、丝瓜、怫手瓜等。据报道,进行垂直绿化的墙面,墙面温度可降胝2~7℃,特别是朝西的墙面绿化覆盖后降温效果更为显著,起到较为理想的节能效果。而且,墙面绿化覆盖后,空气湿度还可提高10%~20%,这在炎热夏季大大有利于人们消除疲劳、增加舒适感。  2.2围墙、栅栏绿化  结合沿街单位拆墙透绿,围墙、栅栏可用藤本月季、金银花、牵牛花、蔓蔷薇、小檗、刺梅、黄杨、珍珠梅、木槿、枸杞等来装饰。  2.3棚架绿化  一般的公园和休闲广场都有棚架绿化,它是城市立体绿化中应用最广的藤本植物造景方法。棚架绿化能形成形式多样的景观,常用的藤本植物一般有紫藤、凌霄、蔷薇、葫芦、丝瓜、葡萄等。这些植物枝繁叶茂,可构成繁花似锦、硕果累累的植物景观,既可以赏花观果,又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场所。  2.4立交桥桥体、桥柱绿化  在立交桥的两侧建花坛或者垂挂吊篮,种植常青藤、地锦、金银藤、扶芳藤等耐旱的攀援植物,可以吸收灰尘、降低噪音、降低温度,增大绿化面积。  2.5路灯立柱绿化  在路灯下种植牵牛花等,可以形成一棵棵绿色的花柱,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也可以在路灯立柱中部悬挂花盆,花盆里种植耐旱的各种草花,如太阳花、矮牵牛等,犹如一个空中鲜花长廊。  2.6护坡绿化  护坡绿化是一种有效防护裸露坡面的生态护坡方式,护坡绿化应选爬山虎、凌霄、扶芳藤、地锦、金银花等。种植这几种植物不仅能覆盖边坡、美化环境,还可减少雨水的冲刷,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  3窗台、阳台绿化  在阳台、窗台上种植藤本、花卉和摆设盆景,不仅使小区建筑的立面有绿色的点缀,而且像绿色垂帘和花瓶一样装饰了门窗,使优美和谐的大自然渗入室内,增添生活环境的美感。窗台阳台绿化应该选择枝叶茂盛、花美鲜艳的植物,使得花卉与窗户的颜色、质感形成对比,相得益彰。适合窗台盆栽的花草很多,一些耐旱的草花,如太阳花、蔓型天竺葵、矮牵牛、垂吊的龙须海棠、鬼针草等都可以成为窗台花园的首选植物;天竺葵和矮牵牛也是比较常见的阳台花草;一些矮小的灌木,如微型玫瑰、倒挂金钟等也可以种在窗前花盆中。常春藤和美国地锦也很适合窗台种植,另外,还可以种植薄荷、生菜等。  4屋顶绿化  屋顶绿化又称为“空中花园”、“屋顶花园”,就是在屋顶上选择性地育花种木、铺植绿草,建造园林景观。屋顶绿化能够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改善城市环境面貌、降低室内温度,可以有效地缓解热岛效应给城市带来的煎熬和痛苦,能够有效抑制屋顶浮尘,给浮躁的城市增添几分清凉。屋顶绿化可做成小游园的形式,以低矮灌木、草坪、地被植物和攀援植物等为主,原则上不用大型乔木,有条件时可少量种植耐旱小型乔木。并将乔、灌、草巧妙搭配,营造丰富、亲切、集景观与生态于一体的屋顶植物景观。还应注意选择须根发达的植物,不宜选用根系穿刺性较强的植物,防止植物根系穿透建筑防水层;选择易移植、耐修剪、耐粗放管理、生长缓慢的植物;选择抗风、耐旱、耐高温的植物;选择抗污性强,可耐受、吸收、滞留有害气体或污染物质的植物。为满足植物根系生长需要,种植土要30~40 cm厚,种植层一般多采用无土基质,以蛭石、珍珠岩、泥炭等与腐殖质、"草炭土、沙土配制而成。适合北方地区屋顶绿化的观叶植物有紫叶李、紫叶矮樱、红叶小檗、金叶女贞等;观花植物,如玉兰、珍珠梅、黄刺玫、美人蕉等,观果植物,如山楂、海棠花、葡萄等;藤本、地被类植物苔尔曼忍冬、五叶地锦、小叶扶芳藤等;屋顶绿化用草主要采用佛甲草,草坪一年四季都不会变枯变黄,冬天也不需要采取额外保护措施。

园林城市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多少?建成区绿地率不得低于多少

现如今,城市的发展除了讲究经济和实效以外,可持续发展也是当下基本的一项政策指标,因此,园林城市建设成了很多城市在追求的目标。但是,园林城市的衡量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园林城市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多少?建成区绿地率不得低于多少?接下来一起看看。园林城市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多少?1、关于园林城市绿化率,有一个相当准确的计算方法,城市绿化率的计算公式为:城市绿地率=(城市各类绿地总面积/城市总面积)100%。2、城市绿化率能够反映城市环境质量,其中,城市绿化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园林城市各类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3、绿化率的极限值将可达70%~80%左右。客观上讲,园林城市绿化率较能反映市区住宅园林环境的实际状况,即住宅环境的日益完善和精致,已经形成了立体绿化的趋势,有大面积的架空层、大面积的裙楼楼顶平面,都被用来改善住宅的绿化环境。建成区绿地率不得低于多少?1、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比率。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建成区绿地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各类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比率。2、园林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平方米,各城区绿地率25%,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5.00平方米,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的比率2%,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95%,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80%。3、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80%,古树名木保护率95%,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95%,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80%,林荫停车场推广率60%,林荫路推广率70%,河道绿化普及率8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7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6,大于40公顷的植物园最少1个。

目前城市绿化绿岛主要采用哪些植物

一、城市道路绿化植物的选择城市道路绿化植物的选择,主要考虑艺术效果和功能效果。1、乔木的选择。乔木在街道绿化中,主要作为行道树,作用主要是夏季为行人遮荫、美化街景,因此选择品种时主要从下面几方面着手:(1)株形整齐,观赏价值较高(或花型、叶型、果实奇特,或花色鲜艳,或花期长),最好叶秋季变色,冬季可观树形、赏枝干;(2)生命力强健,病虫害少,便于管理,管理费用低,花、果、枝叶无不良气味;(3)树木发芽早、落叶晚,适合本地区正常生长,晚秋落叶期在短时间内树叶即能落光,便于集中清扫;(4)行道树树冠整齐,分枝点足够高,主枝伸张、角度与地面不小于30度,叶片紧密,有浓荫;(5)繁殖容易,移植后易于成活和恢复生长,适宜大树移植;(6)有一定耐污染、抗烟尘的能力;(7)树木寿命较长,生长速度不太缓慢。目前在河北省唐市应用较多的有雪松、河南桧、西安桧、法桐、国槐、合欢、栾树、垂柳、馒头柳、杜仲、白蜡等。2、灌木的选择。灌木多应用于分车带或人行道绿带(车行道的边缘与建筑红线之间的绿化带),可遮挡视线、减弱噪声等,选择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枝叶丰满、株形完美,花期长,花多而显露,防止过多萌孽枝过长妨碍交通;(2)植株无刺或少刺,叶色有变,耐修剪,在一定年限内人工修剪可控制它的树形和高矮;(3)繁殖容易,易于管理,能耐灰尘和路面辐射。中国唐山市应用较多的有大叶黄杨、金叶女贞、紫叶小蘖、月季、紫蔽、丁香、紫荆、连翘、榆叶梅等。3、地被植物的选择。目前,北方大多数城市主要选择冷季型草坪作为地被植物,根据气候、温度、湿度、土壤等条件选择适宜的草坪草种是至关重要的;另外多种低矮花灌木均可作地被应用,如棣棠等。4、草本花卉的选择。一般露地花卉以宿根花卉为主,与乔灌草巧妙搭配,合理配置:一、二年生草本花卉只在重点部位点缀,不宜多用。二、道路的植物配置主要有两类:整齐式行道树类型;自然式园林道路的布置。1、整齐式园林行道树。此种类型,植物配置形式有:(1)乔木为主、配以草坪:高大的乔木不仅遮阴效果好,还会使人感到雄伟壮观,但较单调。(2)乔木和灌木:既可增加景观和季相的变化,又具有节奏感和韵律感;(3)常绿乔木配以花卉、灌木、草坪、绿篱(或色块):这种形式既可四季常青,又有季相变化, 是目前应用较多的形式;另外,若条件允许可多行布置,既可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水平,又可大大减少噪音,这也是将来发展的方向和潮流。2、自然式园林道路的布置。 在繁忙的道路两侧设置自然式的园林道路即林荫路(具有一定宽度又与街道平行的带状绿地,其作用与街头绿地相似,有时可起到小游园的作用),尤其是居民分步相对较密集的一侧,既可方便居民自由出入林荫带散步休息(不必穿过交通繁忙的街道),又有效防止和减少车辆废气、噪音对居民的危害,这种形式在各个城市较为普遍。

天津市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本市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工作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建制镇和独立工业区内进行有关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要把城市绿化作为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和各项绿化活动。第四条 市园林管理局是本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  区、县园林管理局或城建局、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统称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林业、水利、公路、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第五条 本市城市绿地分为6类:  (一)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公园、区级公园、居住区公园、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以及植物园、动物园、特种公园等;  (二)居住区绿地是指除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外的庭院、楼间绿地等;  (三)单位附属绿地是指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内部的环境绿地;  (四)生产绿地是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  (五)防护绿地是用于保护城市环境、卫生、安全以及防灾等目的的绿带、绿地;  (六)风景林地是指具有一定景观价值,但尚无完善的旅游、休息、娱乐等设施的林地。第六条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环保等部门应加强绿化环境的社会意义和绿化法律、法规、规章及科学知识的宣传。  飞机场、火车站、港口客运站、公共汽车始末站、公园、街景绿地、商场、市场、居住区楼间等处,绿地管理单位应设置醒目的绿化宣传牌,宣传绿化法规,增强全民绿化环境的意识。  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所)应安排爱护花草树木的教学内容和活动,培养学生和幼儿保护绿化环境的良好习惯。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绿化条例》和本办法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绿化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和控告。同时应尊重绿化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绿化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阻挠绿化监察人员履行职务。第八条 凡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科研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 本市城市绿化规划由市规划设计管理局与市园林管理局共同编制。  市规划设计管理局负责编制城市绿地系统的总体布局和指标。市园林管理局负责编制专业规划,确定绿地系统的详细内容,具体指标的发展项目。  经共同编制的天津城市绿化规划纳入市城市总体规划。第十条 根据国家对城市建成区绿地率指标的要求,本市各类绿地占总用地的比率(以下简称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新建居住区(或成片建设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居住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  (二)新建和扩建主干道路绿带不低于25%;次干道路绿带不低于20%。  (三)单位附属绿地率根据其不同功能性质规定为:新建的工业、仓储、商业、交通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防护林带;新建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因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标准进行绿地建设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将所缺面积的绿地建设资金交给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统一安排绿化建设。  (四)生产绿地面积应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其面积不低于建成区总面积的2%。  (五)公共绿地中绿化用地所占比率参照《公园设计规范》(GJJ48-92)执行。第十一条 本市城市绿地按以下分工负责建设:  (一)国家投资兴建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由市或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二)单位或个人自建、联建和养护管理的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由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各单位负责自行建设;  (四)居住区绿地由建设单位按绿化设计负责建设;  (五)私人新建或拥有的庭院绿地由房产所有人负责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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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植物_如何做好城市绿化植物的种植与养护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城市绿化植物的种植与养护管理工作 摘要:城市绿化植物的种植与养护管理是绿化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笔者根据多年实践经验,阐述了绿化植物的种植技术,并就如何做好植物的养护管理 工作总结 了养护过程中的基本措施。 关键词:城市绿化;植物种植;养护;管理 前言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过程就是把园林规划设计者的设计意图转化为具体园林景观的过程。但只做好绿化植物的种植工作还远远不够,如果种植前后不注意绿化养护工作,种植好的树木不久就可能枯萎死亡,那么前面的绿化工作就全部白费,设计者的意图和园林景观更无从谈起。 一、绿化植物的种植 1施工前准备 明确设计意图及施工任务量、工期,编制施工组织计划。 2现场施工准备 按图纸进行地形整理,搞清土壤质地情况及地上地下管线位置,注意地面排水通畅,同时清除杂草杂物杂土,搞好客土、培土及土壤改良工作。 3騀点放线 定点放线是指现场测出苗木栽植量和株行距,并用石灰准确定出栽植位置。由于树木栽植方式各不相同,定点放线方法有很多种。自然式配置乔、灌木的放线可按坐标定点法、仪器测量法及目测法,行列式放线可用皮尺、测绳等按设计的株、行距。打柱定位,如遇电杆、管道及涵洞应躲开。不应拘泥于设计的尺寸,而应遵照与障碍物相距有关规定定位。 4选苗、起苗、运苗工作 根据已确定好的苗木规格,选用壮苗、树形好、抗性强、无病虫害的当地苗木,为确保苗木成活,起苗时应保全较多的根系,尽量避免损伤。常绿树及需带土球落叶树应带直径为干径8倍的土球,厚度为土球的0.6 ~0.75倍,并进行整枝修剪及包扎土球,防止叶面蒸发过快、土球散裂而影响成活,而大型常绿树在起苗时应用绳子收枝缩枝,使体积缩至最小,以便运输。一般不带土球的裸根树苗应根部沾泥浆,以便保湿。运苗时应注意苗木析堆放顺序层次及上下苗的安全,确保树枝、土球完整。 5栽植季节 按照不同树种可分春栽、梅雨季栽、秋栽和冬栽。一般落叶树在萌芽前半个月春栽或10月—12月秋栽,萌芽早的花木宜秋栽,而对早春开花的花木,为不影响开花,应花后栽。对春季萌芽发芽迟的树种可晚春见萌动时栽,如过早栽因尚处休眠状态,栽后易发生植梢枯干现象。对部分常绿阔叶树如宜晚春开始发叶时栽。 6苗木假植 凡是苗木运到后几天以内不能按时栽种,或是栽种后苗木有剩余的都要分类分区进行栽植。假植有带土球及裸根两种栽植情况。 7挖种植穴 栽苗前应根据放线的灰点进行圆柱形(上下口径一致)挖穴,种植穴大小依土球规格及根系情况而定,带土球的穴径应比土球大20cm,裸根苗的穴径应保证根系充分舒展。而穴的深度应比土球或原出圃地略深5—20cm,但怕涝的或根系为肉质根的应浅栽。 8騀植方法 如穴内土质不好应先将表层好土放入,施足有机底肥,肥上覆盖5—10cm表层好土,再将苗木土球或根蔸居中地放入穴内,剪去包扎绳,将树杆立起扶正,保持垂直及调整观赏面,然后分层回填种植土,填土至一半时,将根稍向上提一提,使根系舒展开,每填一层土用锄将土捣紧实,直到填满穴坑,并将土面能够盖住树木的根颈部位,栽好后应检查一下树干是否保持垂直,树冠有无偏斜。最后,将余土绕根部一周进行培土做成环形的拦水围堰(直径大于种植穴直径,高度应高于地面)堰土要拍压紧实,不能松散。树木如需要支撑的应在主干上绑保护草绳,然后用竹杆或铁丝、粗绳拉开固定,以防风吹倒或防风侵入松散的土球内。 9浇定根水 栽完后应及时浇足定根水,注意浇水时应节约用水,不要将场地搞得太烂,影响施工进度;固定好后应在24小时内浇上第一遍水,水要浇透,如发现树杆四周泥土下沉或干裂,应加入土踩实。 二、做好植物的养护管理工作 城市道路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是影响植物生长状况的重要因素,树木的起苗、运输及定植以后每个步骤的养护管理对其生长都至关重要。城市园林绿化系统工作者常讲的一句话叫“三分种,七分养”,可见植物养护管理的重要性。但 是,植物养护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生态园林和生物安全原则在防治病虫害、保障绿化植物健康生长的时侯,应充分利用天敌和生物药剂及使用低毒、高效、环保、低残留、无公害药品,而且应遵循国家建设节约型园林的基本要求,充分节约水源、能源和其他资源。树木定植后养护管理的主要工作有浇灌、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以及枯死植物的更换。 1浇灌 每次浇水要浇透,防止“腰截水”的产生,而且要根据天气、土壤、树木三者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在气温较高的晴天,树木蒸腾及土壤蒸发量较大,浇水次数及浇水量都要大,但要在上午10点前和下午3点过后进行,切记中午及阳光直射时浇水。在阴天,湿度大,树木耗水量少,浇水次数及浇水量可适当减少,但是,树木测试枝条下垂、叶部萎蔫且到晚上仍无法恢复时,说明树木严重缺水,应立即灌溉。灌溉要遵循灌溉的季节性有计划地进行。例如,3~6月份是西安的干旱季节,雨水少,而树木正进入生长旺盛时期,需水量大,每月应至少浇水一次。7~8月份是雨季,雨量充沛,一般不需要浇水,但如果出现干旱情况也应及时灌溉。11~12月树木开始进入休眠期,在土壤上冻结冰前一定要给树木浇灌充足的水分,避免休眠期因根部干旱缺水而导致植物生长不良。 2施肥 树木生长好坏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土壤肥力高底,土壤的施肥包括施底肥、追肥、叶面喷施等方面。 (1)施底肥。即在树木定植前将肥料施入土壤。底肥对树木生长至关重要,它供给植物整个生长期中所需要的养分,为树木生长发育创造良好的土壤条件。尤其是乔木植物,施好底肥非常重要,方法是种植前在坑穴中施入足量的腐殖土、松针土、草炭等富含天然有机质的土壤。 (2)深施基肥。花灌木及绿篱。每年在落叶后,对所有花灌木及绿篱深施1次基肥。此次施用的肥料主要是长效肥料或腐熟的有机肥,采用梅花式或沟施施入土壤中,施肥深度20~40cm。每株施肥量有机肥为0.5kg,复合肥料为0.25kg,深施基肥可以和深翻土壤结合起来进行。行道树。施用的有机肥可供树木较长期吸收利用的肥料,一般采用土肥。基肥以秋施为好。由于树根有较强的趋肥性,为使树根向深、广处发展,施基肥要适当深一些,不得浅于40cm,施肥方法以穴施为主。胸径10cm的行道树每株施1~2kg,在树盘坑内分四处穴施或挖圆沟施入基肥。 (3)追肥。花灌木及绿篱。进入生长期后,要给花灌木和绿篱增施追肥。追肥的量和次数因不同种类花灌木而有差异,总原则是花期长、开花量大的要多施;花量少、花期短及双子叶植物药少施。施肥量要严把技术关,每次施用量不能大,以免烧根烧叶,可采取量少次多的措施。行道树。在树木生长季节,根据生长需要加施速效肥料,促使树木健壮生长,使用化肥或微量元素肥料。一般采用根施法和根外追肥。其中,根施法是将肥料埋于地表下10cm处,然后灌水,或结合 灌水将肥料施于灌水树盘坑内或溶于容器中,随水渗入,供根吸收利用。 (4)叶面喷施。叶面喷施或叫根外追肥,是将肥料按一定的比例(如:3‰)兑水稀释后喷施于树叶上,直接由叶片吸收利用。一般树木施肥每年施肥4次,以物侯期变化适时多次施不同的肥料。花灌木在初始生长期追肥应以氮肥为主,结合磷、钾肥,花期要以磷、钾肥为主,前期促长,后期促花。花期后,施追肥以延长花期和促进花芽形成。对于观叶植物,生长期追肥以氮、磷、钾肥适宜配合,促进叶片丰满,叶色浓绿,提高观赏价值,延长观叶期。 3植物修剪 植物修剪的主要作用是保持植物的优美造型,保证树冠内良好的采光通风,要根据植物的种类、特性、道路的类别、养护等级、景观要求进行整形、短截等科学合理的修剪。园林植物修剪的要求:乔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要求株形丰满,开花后修剪要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要及时,保持整齐一致、造型美观。 4病虫害防治 植物在生长过程中,由于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使得正常生理活动受到干扰,植物生长发育不正常,甚至死亡。植物的病虫害种类繁多,主要有侵染性和非侵染性两大类,侵染性病虫害主要是由真菌、细菌、病毒、寄生性种子植物、线虫、螨类、藻类等病源体引起的,非侵染性病虫害主要是由温度、光照、有害物质等因素造成。 植物的病虫害防治贯穿于植物的育苗、起运、栽植、养护的全过程,是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因此,要建立专业的病虫害防治机构,针对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病虫害的成因、如何利用天敌和生物药剂及使用低毒、高效、环保、低残留、无公害药品防治病虫害进行研究,保障植物健康生长。 5 养护管理制度 最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需要制定严格的养护管理制度,建立树木生长档案,园林绿化养护要责任到人,保障植物健康生长,使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更好地发挥景观、生态作用。 参考文献 [1]叶秀娟.如何对园林绿化树木进行修剪养护[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9, (11). [2]赵大军.谈城市园林绿化树木养护管理[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 报,2009,(03). [3]付平,于晓东,王艳梅.对园林生态问题的探讨[J].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2).